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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倫理視域下社會不公平問題探析
行政倫理視域下社會不公平問題探析
吳 濤(中共黑龍江省委黨校,哈爾濱 150080)
摘 要:社會公平是國家穩定的基石,當前我國許多社會不和諧現象產生的根源都是不公平問題。解決社會不公平問題既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內在要求,又是構建和諧和會的前提和保障,同時也是我們黨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體現,更是行政倫理的價值取向,其對國家的穩定、繁榮、發展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
關鍵詞:行政倫理;社會不公平;價值取向;效率
中圖分類號:D616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3)03-0006-03
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我國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國家綜合國力不斷增強,百姓的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物質條件不斷得到改善的同時精神文明建設也取得了一定成就,中華民族正以嶄新的姿態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但不可否認的是,在經濟領域改革不斷深化帶動經濟高速發展的同時,其他領域的配套改革還沒能完全同步,相關的制度規范還不夠健全,積聚了一些社會問題。例如,老百姓關注比較多的收入分配差距不斷拉大的問題;求學、就業機會不平等問題;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職工退休養老雙軌制問題;公民私人權利得不到平等保護問題等等。所有這些問題就其本質而言都反映出人民群眾對社會公平的渴望與訴求。從行政倫理的角度講,社會管理的最終目的是為了人的全面發展,因此社會管理的價值取向應該是以公平正義為核心的。社會管理者們只有堅持公平正義的原則,才能更好地解決人民內部的各種矛盾,更好地促進社會和諧。
一、社會不公平問題產生的原因
造成我國當前社會不公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基于行政倫理的視角分析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一)行政官員的行政理念存在問題
眾所周知,效率與公平都是行政管理所追求的目標,如何認識并處理好效率與公平的問題,對任何行政官員來說都是重大的考驗,但不少官員在此問題上存在認識理念的誤區。
一是存在極端的效率觀念而不重視公平。有些行政官員一提到公平,就與過去計劃經濟時期的平均主義聯系到一起。認為公平就是吃大鍋飯,搞平均主義,是一種倒退。他們認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就應該完全按貢獻分配,按效率分配,按勞取酬,從而從心理上抵制社會管理的公平原則,忽視對社會弱勢群體的保護和對社會公共利益的維護。盡管承認人的差別性,堅持效率優先,通過競爭充分調動人們的積極性,繼續把財富蛋糕做大符合我國現階段的基本國情,但行政官員的這種極端效率觀念,認為效率能夠解決社會中的一切問題,而不重視公平的行政理念,往往會導致貧富差距進一步拉大等一系列社會問題的產生。
二是存在機械的認識觀念而扭曲公平。不少官員對公平的理解比較機械,簡單地認為公平就是市場經濟領域所遵循的公平競爭,等價交換、機會平等等原則。在工作中,這些官員常機械地把這種市場公平理念帶到社會管理領域,其行為往往會對社會公平造成損害,因為在社會領域講公平的一個重要原則就是要保障包括弱勢群體在內的所有社會成員生存的基本物質和精神需求。人的個體差異是極大的,有時候即使機會公平,平等競爭,也未必能保證結果公平,社會管理的目的正是通過行政手段彌補市場機制的不足。因此將市場機制中的等價交換、公平競爭、機會平等原則機械套用到社會管理領域,極容易在“公平”的掩蓋下造成“偽公平”,導致社會的不穩定、不和諧。
(二)相關的制度存在問題
與一些官員的行政理念不正確相比,制度問題產生的影響更帶有全局性,更深遠。鄧小平同志曾經說過,“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做壞事,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同樣道理,在社會管理領域,只有以公平的制度做保障,才能從根本上實現社會公平。由于諸多原因,我國目前的一些社會制度本身就存在不公平的問題,因此很難保證社會管理行為的公平。
例如,我們的分配制度不公平。具體表現為在初次分配中,資本擠占勞動所得嚴重,利潤侵蝕工資份額較大。在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原則的貫徹上,“效率優先”堅持得較好,但“兼顧公平”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再加上國家宏觀調控乏力,“按勞分配”原則常常被“按要素分配”原則替代,導致國民收入分配明顯地向政府和企業傾斜,初次分配中勞動報酬所占比重下降,職工工資總額占國民總收入的比重下降;二次分配中個人所得稅起征點較低,低收入的工薪階層成為納稅的主體,造成“逆向調節”的不合理分配局面。(國家行政管理 www.baimashangsha.com)另外,某些壟斷國有企業憑借其壟斷地位獲得了數量巨大的超額利潤,而在初次分配中,國有企業利潤上繳制度還很不完善,于是國有企業便將其憑借國家資產而獲得的利潤作為本企業職工提高收入的基礎,進而造成國企與私企收入分配的不公平。
我們的社會保障制度的不公平。主要體現在實施范圍上的不公平;費用負擔上的不公平及待遇水平上的不公平等。例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時不需要交納養老保險,退休時退休金由財政全額撥款;企業職工工作時需要交養老保險,而退休時只能靠社會統籌保險金養老,且平均水平遠低于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這就是在制度方面人為地造成不公平。再如,農民工群體的社會保障問題。在現行制度下,從農村分離出來的農民工既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農民,也不是純粹的工人,而我國目前尚未建立面向農民工群體的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這本身也是一種保障制度上的不公平。
我們的戶籍制度不公平。由于現行戶籍制度而形成的城鄉二元分割格局,使農民進城務工后普遍面臨著工資待遇偏低,社會保障不全,配偶就業,子女教育得不到解決,合法權益屢被侵犯等問題,導致農民工雖身在城市,但多是城市的“過客”,并飽受因此所帶來的各種不公平待遇。
我們的教育制度不公平。當前,我國教育領域的不少不公平問題都是由制度的缺陷引發的,例如,重點學校制度,高考加分制度,高校自主招生制度等等。盡管這些制度制定的出發點不一定有問題,但由于在具體操作中存在的瑕疵和漏洞較多,容易使很多人為因素在其中起作用,造成有錢有權者可以為自己的子女選擇好的學校、好的班級、好的老師,充分享受接受教育的權利,而弱勢群體家庭的孩子往往無法平等地享受這一切,進而造成人生起點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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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官員的官德存在問題
官德的敗壞不止于腐敗,還在于官員們公民權利意識的淡漠及法律意識、平等意識、責任意識的淡漠。從近年來暴露出的腐敗案件看,個別官員的主人意識、權力意識、等級意識和優越感極度膨脹,鄙視人民群眾,對老百姓依法享有的平等權利視若無睹,嚴重違反了公平正義原則。
官員官德失范最直接的表現就是對公權力的濫用,進而人為破壞社會公平。眾所周知,任何級別的官員,或多或少地都掌握了一定的權力資源,如果官員用所掌握的權力為群眾辦事,公權公用,就有利于促進社會公平;反之,如果官員以權謀私,公權私用,則會大大地破壞社會公平。例如,有的官員利用手中的權力大搞權錢交易,人為干擾市場的公平競爭;有的官員用手中的權力為自己的親屬、朋友謀利,大開方便之門;還有的官員在執法中濫用權力,明顯偏袒一方,打壓另一方,造成權力的不公平使用等等。這些問題一方面反映出官員自身的道德滑坡,缺乏自律意識,導致自身的權力觀、利益觀出了問題,另一方面也說明官員的廉政制度存在問題,如官員道德規范的法制化缺失,官員權力的監督機制不到位或弱化等。
總之,由于官員倫理道德失范而導致的公權力濫用是社會不公平問題產生的又一重要原因,對社會公平的實現形成了極大的阻礙。
二、解決社會不公平問題的重大意義
首先,解決社會不公平問題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內在要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在價值取向上包括兩大主要內容:一是解放和發展生產力,實現夢寐以求的“強國富民”理想;二是走“共同富裕”道路,實現社會的公平與公正。鄧小平同志曾明確強調:“社會主義的目的就是要全國人民共同富裕,不是兩極分化”,“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不同的特點就是共同富裕,不搞兩極分化”,這是體現社會主義本質的關鍵所在。解決不公平問題,實現社會公平正符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內在要求。
其次,解決社會不公平問題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前提保障。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首先應該做到的就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因此,解決不公平問題,堅持社會公平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基礎性意義。只有堅持社會公平,真正做到社會資源的合理分配,才能充分調動全體社會成員的聰明才智和工作積極性,使社會充滿生機和活力;只有堅持社會公平,通過民主法治作為制度保證,才能真正走向依法治國的軌道;只有堅持社會公平,人們通過自己的勞動和貢獻,得其所應得的,人們之間才能形成和諧相處的關系,社會才能穩定有序,長治久安。
最后,解決社會不公平問題是黨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體現。“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是“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質,是中國共產黨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基本執政理念。它不但解決了“為了誰”的問題,而且理應包含著“如何為”的問題。這是因為,人民是分為不同社會群體和社會階層的,要想理順社會各個群體之間的關系,使社會的各個階層之間實現良性的互動,就必須有一個基本的原則,這個原則只能是公平正義。因此,解決不公平問題,實現社會公平應當成為“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題中之義。
三、解決社會不公平問題的方法路徑
(一)樹立公平的行政管理理念
社會管理的核心目標是追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而非單純的效率最大化。因此各項公共政策的制定必須遵循公平的價值理念。
首先,要在公共決策過程中樹立公平的理念。在迄今為止的人類社會發展中,公平一直是人類不懈追求的社會理想和政治倫理目標。不論是中國古代“天下為公”的政治理想,還是西方資產階級文藝復興時期的“天賦人權”學說,以及當代羅爾斯的“正義論”,都把公平視為社會制度的首要價值。由此可見,政治系統的核心理念在于公平正義,而致力于解決社會各種矛盾問題的公共決策更應貫徹這一價值理念。
其次,要在社會分配過程中樹立公平的理念。把公平與效率的關系置于市場和政府中審視,我們也會發現,市場可以自發地實現效率但難以自發地實現公平,公平必須通過政府的干預來實現,如果分配領域完全聽任市場機制發揮作用,必然導致不公平現象的出現。因為在市場機制作用下,人們不可能占有同樣的機會、擁有同樣的財產。優勝劣汰、適者生存是市場機制的鐵律,這使得弱勢群體很可能得不到基本的生存保障,此時就需要政府更多地從公平角度去處理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二)建立公平的社會管理制度體系
基本的社會管理制度是實現社會公平的根本保障。只有在公平的社會管理制度保障下才能真正實現社會的公平。在具體實踐中,需重點加強以下幾個方面的制度建設:
一是不斷完善分配制度,加大調節收入分配的力度。無論在初次分配還是再次分配中都更加注重公平,充分利用政策和稅收的杠桿,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擴大中等收入者人數,合理限制過高收入,堅決取締違法收入,使收入分配制度更加趨于合理,更加體現公平正義,更有利于避免兩極分化,更加有助于實現全民共同富裕。
二是健全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在提高普通城鎮職工、居民養老、醫療、失業保險保障水平的同時,更加注重對城鎮弱勢群體的優撫和照顧(如殘疾人,城鎮低保人員等),保證其基本生存條件得到滿足;在不斷提高城市社會保證質量和水平的同時更加注重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建設,并認真解決好進城務工的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問題。
三是改革不合理的城鄉二元戶籍制度。逐步弱化直至取消戶口對公民身份的區分,促進城鄉居民的自由流動,加強城鄉居民一體化建設,徹底解決由此引發的農民工在就業,社會保障方面及其子女在入托、上學時遇到的不公平正對待問題。
四是改革不合理的教育制度。通過取消重點學校制度,高考加分制度等一些不合理的制度使所有孩子無論出身如何,都能享受到平等的教育資源,接受平等的教育,保證最起碼的人生起點公平和機會公平。
五是大力加強法制建設。在法律制度安排上真正確保公平正義價值目標的落實,使公民的各項平等權利得到切實保障。
(三)加強官員的官德建設,嚴格約束公權濫用
官員的倫理道德對其正確使用權力,防止以權謀私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加強官員的倫理道德建設對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十分重要,需從兩個方面入手。
一是必須加強官員的道德自律。例如,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責任意識,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誠心誠意為人民辦實事、謀利益;切實增強服務意識,清正廉潔,公道正派,對自己的秘書、子女、家屬嚴格要求,不搞特殊化,不為自己謀私利,不濫用權力。如果一個行政官員真正塑造了“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高尚人格,樹立了正確的權力觀、利益觀,那其必定會成為社會公平的守護神和捍衛者。
二是必須強化對官員的倫理制度約束。官員由于其工作的特殊性,完全靠其道德自律是不夠的,也是不現實的,嚴格倫理制度約束恰恰是培養自律的最好途徑。必須把官員的行政行為規范化、法律化、制度化,通過規范、法律和制度來約束官員的行政行為,防止其利用權力干擾社會公平。我們應從整個制度層面,從現代社會發展的趨勢出發,從傳統文化的優秀精神中梳理出現代公務人員倫理道德的基本守則,盡快制定和出臺符合我國實際情況的官員倫理道德建設實施細則,給予所有官員權力以制度上的約束,確保其權力總是為社會的公平服務。
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加緊建設對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權力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公平保障體系,努力營造公平的社會環境,保證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的權力。”這既是我們黨將要以更大的力度加強社會建設,以更多的舉措改善民生的明確信號,同時也對官員的行政倫理觀念和社會制度建設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提高效率的基礎上,更加注重公平,在社會建設中逐步解決不公平問題,必將成為行政官員塑造行政理念,進行制度安排,履行行政職能的基本原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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