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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進入,中國傳媒業風正帆懸
【原文出處】人民法院報
【原刊地名】京
【原刊期號】2002.11.20
【分 類 號】G6
【分 類 名】新聞與傳播
【復印期號】200302
【 標 題】外資進入,中國傳媒業風正帆懸
【 作 者】王木
【摘 要 題】傳媒觀察
【 正 文】
新聞、出版是高智力產業,人才是關鍵。外資企業推行人才的“本土化”,高薪聘請優秀的主持人、記者、編輯。我們要應對,敢不敢給有突出貢獻的優秀人才百萬年薪?
前一段時間坊間傳言說,政府計劃把廣州日報集團的非編輯業務整合,做上市的試點。但是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柳斌杰否定了這種“小道消息”。他補充說,現在的集團大多數只解決了“政企分開,管辦分離”的問題,有突破的集團也只是進入調整結構,進行內部改革等,還沒有達到公司制改造的水平,真正的法人治理結構還沒有建立,比如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產權問題還沒有解決,還談不上上市。下一步,在條件成熟時,會選擇一些效益好、市場化程度高的企業進行公司制改造,準備上市。
中國新聞法目前還不會制定
大發行集團2到3年能上市
世界上有許多國家沒有制定新聞法。新聞自由的含義太廣,理解多有不同,中國制定新聞法的條件不成熟,過早出臺可能不利于新聞傳播的發展。因此,中國目前恐怕不會制定新聞法。其實出版者的素質沒有達到應有的水平也是一大難題。比如,外國的卡通、書籍等進來了,很受歡迎的產品,我們的從業人員卻開發不出來。一說到“商品化”,就認為是“地攤化”。新聞出版總署正計劃邀請幾家外國中介調查公司來中國成立合資公司,以社會中立者的角度調查中國的新聞出版市場。
四川的《成都商報》已經開了媒體上市的先河。它由政府同意,給配置了國有股權,然后用報社的資金收購了一家上市公司的一大部分股份,成為大股東,改為“博瑞傳播”。這是新聞媒體上市的獨此一家。
為什么《成都商報》敢為天下先?因為有政府配合。現在其它地方上對新聞出版的改革有顧慮。新聞出版總署曾督促幾個省給予新聞出版單位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當地政府有顧慮,怕局面不好控制,拖了幾年都不辦。市場化比較好的四川新華書店發行集團,最近省政府才授權資產經營,這算是走出了一大步。
據新聞出版總署的有關人士透露,新聞出版業內部機制改革、勞動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要有一些“大動作”。國務院正在制訂、修改關于著作權、印刷、出版、發行等方面的法規;考慮到中國國情,目前還不會制定新聞法。政府在產業方面的政策含糊,對一些出版物的生產管得過嚴。要改革管理機制,減少政府審批項目,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的做法要改。
限制新聞出版產業發展的最大障礙就是體制問題。過去計劃經濟下配給資源,政府壟斷保護,使新聞出版單位半生不死,造成低水平重復、資源浪費。新聞出版單位歸部門所有、單位所有,每個社都有一個主管部門,主管部門的性質決定了出版物的性質。實行集團化就是要打破行業限制。
現在國務院正在制定、修改關于著作權、印刷、出版、發行等方面的法規,改變過去“領導一句話就會決定一張報紙、一本書命運”的做法。
傳媒產業發展前景巨大
年內外資進入分銷發行
當今世界,信息是最有力量最賺錢的商品,正如鐵路推動了19世紀的交通革命,傳媒正在勾畫著我們的未來。傳媒業現在是美國的第九大產業,它以每年近10%的速度增長,比保健業和醫藥業之外的任何產業發展的都快。我們國家20多年來的經濟快速發展,帶動了傳媒業的發展,今后3到5年是關鍵期,如果我們的新聞出版業在這幾年內增加了活力、壯大了實力、提高了競爭力,就能和西方發達國家的跨國公司一起拼個“山高水長”,如果搞不好,麻煩會接踵而至。中國的新聞出版業與國民經濟其他領域相比,改革相對保守。
附圖
根據一年前中國入世時的承諾,新聞出版領域將在一年后對外有限度地逐步開放。這有三個方面的承諾:逐步開放商品貿易、服務貿易以及與前兩項相適應的知識產權保護。涉及出版業的,主要是出版物貿易、分銷服務和版權保護,挑戰較大的是出版物分銷服務開放問題。在書報刊分銷服務方面,中國政府承諾:加入世貿組織1年內,外國服務提供者可在深圳、珠海、汕頭、廈門、海南這5個經濟特區和北京、上海、天津、廣州、大連、青島、鄭州、武漢這8個城市設立中外合資的書報刊零售企業。其中在北京和上海設立的零售企業不超過4家,其余地區不超過2家,在北京設立的零售企業中的2家可在市內設分店。加入2年內,開放所有的省會城市及重慶市和寧波市,并允許外資對零售企業控股。加入3年內,取消對外資從事書報刊分銷服務企業在地域、數量、股權及企業設立形式方面的限制。加入5年內,書報刊連鎖企業超過30家分店的,不允許外資控股。在音像和娛樂軟件分銷服務方面,承諾在不損害中國審查音像制品內容的情況下,加入時允許外國服務提供者與中方伙伴設立合作企業,從事音像制品和娛樂軟件的分銷。還有就是承諾自加入時起,全面實施《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
5年后,出版物的分銷企業在數量、范圍、股權方面不再進行限制。政府目前正在做的就是落實承諾,也分三步走。第一步先制定相應政策。現在正在制訂外資進入出版物分銷發行領域的“暫行規定”,這個“暫行規定”大約將在年底前頒布。二是搞試點。國內各種資本早已被允許進入出版物的發行領域,個體私營的書店、音像店近6萬家,超出國有店好幾倍,下一步就要引入外資。當然首先會允許港澳臺的資本進入,凡是外資享受的政策,將首先向港澳臺資本開放。三是要做好向外資開放的準備工作。入世5年內,主渠道還是國有資本控股,其他國有企業也可以控股。
我們應牢牢掌握主動權,做到既能把資金、技術和管理經驗引進來,又能有效防止和抵御西方敵對勢力的滲透和不良文化的進入。既要認真履行中國政府的有關承諾,樹立負責任的大國形象,又不能讓外國服務提供者享有超國民待遇,獲得不合理的特權。要做到這些,首先是建章立制,依法行政。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先后修訂頒布的“一法四條例”已構成目前中國新聞出版和版權管理的基本法律、法規框架,即《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出版管理條例》、《音像制品管理條例》、《印刷業管理條例》和《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新聞出版總署和國家版權局正按“一法四條例”確定的原則,對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進行立、改、廢。外商獨資、合資和合作企業也要按照國民待遇原則,行為受相關制度規范。
現在已經有一批外資企業向新聞出版部門提供申請。一些大型新聞出版單位經營性的子公司和香港企業集團,有希望成為第一批獲準的出版物分銷合資企業,原則上,出版物的編輯業務和經營業務相對分開,一切外資都不準進入編輯業務。全世界140多個世貿成員中,也只有7個國家承諾開放出版物編輯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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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前,不足10%的勞動力從事信息活動,絕大多數人就業于農業和工業部門。而今天信息社會正在取代工業社會,它改變著世界的經濟及政治制度,改變著國家的主權性質以及各國政府與各國人民、人民與權力之間的傳統關系。美國現在勞動力的一半以上在信息領域工作。從事農業和工業的人數只占大約30%,他們不再是社會發展的主要動力。農業和工業正在被一種尚未明確的力量所代替。人類正邁向一個信息的生產和分配將比物質生產更重要的世界。
統計資料顯示,中國傳媒業1998年利稅首次超過煙草業,成為中國排名第四的支柱產業,并將成為21世紀中國的支柱產業。新聞出版產品的基礎建設、加工制作、包裝設計、市場分銷等和其他工業產品是一樣的。
上世紀50年代,政府就明確規定,新聞出版單位是企業。目前國外的新聞出版集團都是非盈利性企業,而我們確定為事業性質,企業化管理。如果不把新聞出版當做產業,就沒有發展。新聞出版是知識密集型產業,目前利潤較高,是因為政府政策保護,還不是真刀實槍的競爭。
經過近10多年的迅速發展,中國的報紙由20世紀90年代的1400種發展到今天的2100種,期刊由7000家發展到8889家,圖書、音像出版單位在這10多年也增加了200多家。
印刷技術和互聯網等新技術的出現,使中國的新聞出版告別了“鉛與火的時代”,創造了大發展的條件。但是,同國民經濟其他領域相比,新聞出版行業思想解放還不夠,影響了新聞出版業的發展。去年以來,中央發了文件,對新聞出版業的發展指出了明確的方向,這兩年發展變化很大,從上到下,改革愿望強烈。
黨的十五大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領導下,新聞出版改革的步伐明顯加快,試點工作全面展開。先期進行改革試點的26家報業集團、6家出版集團和4家發行集團相繼成立。目前,改革已從試點階段進入到整體推進階段。要大力推進報業集團、出版集團、發行集團建設;提高骨干集團多種媒體的綜合經營能力;認真搞好中小學教材出版、發行體制改革,切實改變中國出版產業過分依賴教材、教輔的局面。在結構調整過程中,注意發揮競爭機制的激勵作用,利用兼并、聯合等手段,推動分化與重組,把北京、上海、廣州、沈陽、成都等建成影響和輻射區域或全國市場的出版基地和出版物批銷中心,以專業化帶動集約化,形成一批機制靈活、主業突出、核心競爭力強的優勢群體。
加入世貿組織以后,新聞出版分銷領域的開放對中國新聞出版業未來提出更大的挑戰。大家對新聞出版產業化認識程度提高了。很多省加大投入,有的省一年內有7至8個億的投入,特別是民間資本參與建設出版物分銷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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