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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學習心得
食品安全法學習心得1
認真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后,個人體會有以下8點:
1、國家重視、體察民心
2、考慮全面、內容詳細
3、體制健全、分工明確
4、條款細致、執法嚴明
5、告之清楚、鼓勵自律
6、責任到人、兼顧八面
7、事故處理、規范嚴謹
8、處罰有力、釋義詳盡
另外,對《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五條:調查食品安全事故,除了查明事故單位的責任,還應當查明負有監督管理和認證職責的監督管理部門、認證機構的工作人員失職、瀆職情況。
個人工作體會是:這一條規定在嚴懲到監管或認證部門失職、瀆職人員的同時,不排除會嚴懲到工作積極肯干、做事認真負責的好人。其他食品安全事故這里不討論,就拿食物中毒來說,每年全國要發生多少起?這里僅看看衛生部通報的20xx年第二季度全國食物中毒就有97起,而細菌性食物中毒的高發季節是在夏秋季,也就是說在第三季度。因此,像食物中毒這樣的食品安全事故發生了,很多情況并非是監管部門或人員失職、瀆職,但深究起來也可能靠得上。最后我的結論是:大政方針是好的,只是在食物中毒這方面沒有失職、瀆職的.界定標準。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可能根據第七十五條或事故的大小,一定要追查監管責任時傷害到好人。《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五條的出臺,預計未來2—3年內各相關職責部門及人員會受到不度的追查到責任。認真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后,個人體會有以下8點:
食品安全法學習心得2
常言道: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然而食品安全問題已然成為我國廣大消費者心中揮之不去的夢魘,個性是近年來毒豆芽、地溝油、廋肉精、染色饅頭等食品問題的出現,對廣大民眾的生理和心理造成了極大的傷害,并且對于一些企業也是毀滅性的打擊。在不良商家的頻繁作惡下,消費者、相關部門以及良心企業都期望能有一套行之有效的體系來解決食品安全問題。
我國新《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條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本法的規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保證食品可追溯。國家鼓勵食品生產經營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產經營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
所謂食品安全追溯體系是一個能夠連接生產、加工、檢驗、監管、銷售和消費等各個環節,讓消費者了解貼合衛生安全的生產和流透過程,提高消費者放心程度的信息管理系統。對于企業來講,采用食品追溯平臺等信息化手段,相對于手工檔案記錄來講,更加的高效、實時、便捷;并且在食品整個供應體系中帶給了透明化管理,保證食品在安全過程中可監控、可追溯,同時對問題食品進行召回,從而極大的'提高了企業的品牌效益;對于消費者來說,透過終端的查詢,能夠實時、透明、全過程的跟蹤食品和追溯,包括生產基地、加工企業、配送企業、銷售企業等全部信息,從而到達全民參與、全民共監管局面,提高消費者對廠家食品的信任度。對于政府部門,透過建立的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監管部門和公安司法機關能夠快速查找、搜尋和鎖定問題食品,并將安全食品和問題食品進行隔離,從而控制事態的進一步發展。
食品安全管理不僅僅僅是安監局的職責,也是我們每個公民、公眾媒體、各個企業等等的共同職責。所以寄期望于安監局來承擔完全的職責是不可能的,畢竟潛力有限,只有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并且依托國家安全法的制約,同時借助食品安全追溯系統等信息化工具的幫忙,我們國家的食品安全才有可能實現真正的實時的安全。
追溯其實此刻是挺熱的,國家也認識到這一點了呢,不然怎樣會出臺新的食品安全法,要求食品企業要做追溯呢。追溯做得好,食品企業自然不敢造次了。這也是很好理解的。那為什么很多商家廠家不敢對追溯有所投入呢?因為有的追溯系統太貴了,成本太高了,維護太麻煩了。如果是簡單便宜的如正航食品追溯云平臺這樣的,也許會降低食品企業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