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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工作心得體會
執法工作心得體會
執法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與廣大人民群眾日常生活聯系緊密,在服務城市的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執法工作所面臨的問題越來越多,存在的矛盾和困難也呈上升趨勢。這些問題,都是社會轉型時期不可避免出現的問題,是新時期形勢下必須予以高度重視和積極解決的問題。現在,小編為各位帶來執法工作心得體會范文,僅供參考。
淺談執法工作
一、存在問題及原因分析在充分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看到,城市管理執法工作在適應城市的發展方面還有許多不盡如人意的地方,還有很多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是:(一)齊抓共管機制尚未形成。1、綜合整治靠突擊。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各職能部門齊抓共管,協同作戰。在城市創建的目標下,遇有重大活動時,往往習慣用"運動式"的方法搞城市管理,在一定時間內集中力量進行突擊整治,短期內能取得立桿見影的效果。這期間部門之間協調配合、推諉扯皮少,市領導及相關單位也大力支持,一旦階段性創建任務完成,各職能部門各自為政,缺乏統攬機構來組織落實長效管理,形成治理—反彈—再治理—再反彈的局面。2、基層政府管理城市的作用未得到有效發揮。城市管理點多面廣,尤其在現場、現行方面,管理重心太高,往往出現"看得見的管不著,管得著的看不見"的問題。作為城市管理主要責任人之一的區(街辦)、社區、城中村(組),沒有管理城市的具體責任和壓力,因而不能很好地發揮自身的重要作用,投入到基層城市管理工作中,致使管理脫節、斷鏈,城市管理網絡不健全。(二)執法難度大。1、執法手段單一。根據《行政處罰法》和部分行政法規的規定,違章者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可以依法將查封、扣押的財物拍賣或將凍結的存款劃撥抵繳罰款或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從我國目前法律、法規的規定來看,具有上述行政強制措施權的只能由法律設定,而且只有司法機關和工商、稅務、海關等少數行政機關。可以實施。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設定了各類行政處罰,但對違章者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后續監管措施,沒有賦予城管行政執法部門任何有效手段。現實的執法情況是,違章者對執法人員的管理根本就不理睬,罰款沒錢,責令清理、改正我不干。執法人員沒有什么辦法強制其交罰款或強制其清理,也不能暫時限制其自由帶回機關處理。這樣一來,除了做工作之外,根本就沒有任何辦法加以管理。2、執法效果不佳。目前,我區違反市容環境、秩序的違法行為出現以下特點。第一,普遍性。違法違章現象大量存在,具有點多線長面廣的特征。第二,動態性。表現在時間上、空間上和性質上的不確定,沒有規律可以掌握,隨時隨地都有可能發生。第三,反復性。由于多種因素的影響,違法行為呈現出多發性、反復性和經常性,被糾正或教育后,又重新開始,始終得不到徹底解決。這些情況,使得我們的執法人員窮與應付,疲于奔命。3、執法人員安全無保障。近年來,我們加強了對執法人員的教育,要求執法人員決不能與群眾發生沖突,決不允許發生打架等暴力事件,起到了較好效果。但是,不法商販、"釘子戶"暴力抗法事件時有發生。由于城管執法機關自身缺乏強有力的強制手段,發生暴力抗法時,只能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由于多種原因,一般都是按普通民事糾紛處理,很多都不了了之。在實踐中,一些執法人員的人身安全遭受威脅,有的甚至殃及家庭;有的受傷的隊員幾乎都沒有得到任何賠償,給其身心帶來了極大創傷,造成在日常執法過程產生了畏難情緒,而違法行為者卻越來越目無法紀,無視執法人員,從而形成了"加大執法力度,就造成暴力抗法,一暴力抗法執法人員就松懈,一松懈就亂,一亂就緊"的怪圈。(三)執法環境差。1、違章行為當事人認識上有誤區。他們沒有意識到城市管理法規也是行政法規體系的組成內容,與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一樣,違反了要承擔法律責任。城管執法人員在執法中碰到最多的申辯理由是:"我又不偷不搶,在街邊擺東西謀生,犯什么法!"他們在內心深處沒有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違法性和社會危害性,導致不主動配合執法,有時糾纏、拒絕、阻礙甚至少數"釘子戶"暴力抗法的事件不斷發生。2、群眾對綜合執法工作不理解。部分群眾對綜合執法工作不理解,不配合。當執法人員對違法行為實施必要的處罰時,經常有一大幫圍觀群眾,出于"同情弱者"的簡單心理,亂"打抱不平",亂起哄,喝倒彩,甚至還指責執法人員欺侮老百姓,徹底否定城管執法人員的執法行動,助長了違法行為人的底氣,形成了不利于城管執法的社會氛圍。給城管執法部門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3、群眾的整體文明素質不高。一些群眾的環境衛生習慣較差,社會公德意識薄弱,講文明、樹新風的觀念還十分淡薄。
二、對策建議(一)建立執法保障機制。宜春等城市做法,在公安局內整合成立城市管理警察支隊,專門配合支持城管執法。其主要任務是把維護治安秩序與預防和處理暴力抗法結合進行,他們并不直接參與日常的城管執法,而是根據執法需要,派警察跟隨執法,發生暴力抗法時,由警察根據情況或當場處理,或帶離現場,或依法采取其他強制措施,以有效制止暴力抗法事件發生,震懾違法者,既提高執法效率,保障文明執法的效果,同時又能保證經營戶平等競爭,守法經營。在審判工作方面,城管執法機關有不少需要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案件,能否迅速有效的執行,直接關系行政處罰的權威與效果。同時,隨著城管執法工作的加強,所引發的行政訴訟案件也呈上升之勢,這些都需要法院的支持。可以建立一個協調機構,法院行政庭、執行局為主,統籌安排,簡化手續,加強城管執法案件的強制執行力度,并對城管執法機關進行執法指導,減少因執法行為不規范引發的行政訴訟案件,保障城管執法工作的順利開展。(三)堅持疏堵結合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有需求必然有供給,像修鞋,修自行車、縫補衣服、賣早點等,很難根本杜絕。從事此類經營活動的人員和接受服務的對象,主要是進城務工農民、下崗工人和收入不高的普通群眾。這就要求管理者要從現階段城市發展水平及人們的經濟狀況出發,研究疏堵結合的長效管理辦法。可采取"三不"和"三分"的原則來處理,即在不影響交通,不影響市容,不影響群眾生活秩序和治安的前提下,區分行業,區分區域和地點,區分時間進行規范管理和疏導。1、區分行業:如將修鞋、擦鞋、修自行車、縫補衣服等群眾生活需要的服務項目,開展"送市場、送方便"等活動,納入社區服務體系,由社區進行管理。對非法食品加工設攤,占道賣盒飯等則堅取締。2、區分區域和地點:如在人口眾多,農貿市場不能滿足居民生活需要的地方,由街道利用空置土地設置臨時性的農貿市場,引導游動攤販進場經營。在小區里適當設置一些小型公共廣告欄,疏導小廣告,減少管理工作量。3、區分時間:針對早點、夜市等飲食攤群衛生狀況差、出攤占道、油煙噪音擾民等問題,研究疏導管理的辦法,按照統一開市、閉市時間等"8個統一"的要求,對城區早點、夜市進行定點規范,既可兼顧困難群眾就業需求,方便市民生活,又可緩解執法人員與個體經營者的矛盾。(四)營造良好輿論氛圍。一個國家法律化程度不僅取決于依法執法的力度,更主要通過國民的法律素質及守法自覺性來體現出來,兩者相輔相成。1、樹立良好的城管執法形象。需要城管執法人員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倡導文明執法,不斷加大執法宣傳力度,樹立城管執法新形象。2、加大對城管工作的宣傳力度。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從有利于構建和諧社會,有利于文明城市建設,有利于城管執法出發,善于把城管執法的重點難點轉化為百姓關注的熱點和新聞媒體的賣點,客觀、真實、準確地報道城管動態,增強城管執法的影響力和公信力。3、強化教育。要在群眾中廣泛、深入、持久地開展文明城市的教育活動,在全社會宣傳"城市管理,人人有責;管好城市,人人受益"的觀念,促使廣大群眾增強自律意識,自覺遵守、維護社會公共秩序,愛護城市環境,理解城管,重視城管,實現全民參與、齊抓共管。
執法工作心得體會
成為一名城管執法隊員已經快一年了,在這段時間里,我經歷了很多酸甜苦辣,對城管執法工作也有了新的認識和看法。其中讓我感受最深,也讓我最為困惑的是:為什么城管執法工作異常艱辛,卻得不到群眾的支持和理解呢?經過認真的思考,我發現矛盾主要集中在流動攤點的整治工作上,結合太倉市當地特點,我對這一問題進行了初步的分析,產生這一矛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是多數群眾缺乏法制概念。流動攤點無證經營、占道經營,屬于違規行為,我們城管是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從事執法。但多數群眾對相關的法規不了解,認為擺攤只是謀生手段,是個人自由,不是違規行為,限制流動攤點只是城管的單位行為或個人行為。
二是多數群眾認識不到流動攤點的危害性。如:妨礙交通和周圍的環境衛生,對于合法的個體戶造成不公平競爭,商品質量無保證,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等等。
三是多數群眾對我們的執法程序不了解。在他們印象中,我們城管就是扣東西、罰款,覺得簡單、暴力,忽視了我們是在進行了大量宣傳和多次要求整改無果的情況下才實行暫扣、罰款。
四是流動商販中確實有部分是失地農民、下崗職工等弱勢群體,沒有生活來源,處于貧困的境地,只能靠擺攤維持生活。
五是部分流動攤點給當地居民和民工生活帶來便利,隨時隨地能買到,便宜,因此得到當地群眾的支持。
要改變這種現狀,要推動四個創新。一是創新工作理念。正確處理市容與繁榮的關系、執法與服務的關系、處罰與教育的關系,把群眾作為城市管理的"主體",努力形成符合科學發展觀要求的思想觀念、思維方式和價值取向。二是創新工作思路。轉變城管執法工作中粗放式、突擊式和生硬式的管理模式,使城市管理工作由突擊型向長效化、由"人治"型向"法治"化轉變,努力實現精細化、長效化和人性化管理。三是創新管理手段。改變過去重處罰、輕管理的工作方式,堅持堵疏結合、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圍繞解決民生問題探索市場化運作和社會化管理新模式,有計劃地放開地攤管理,有條件地增加彈性市場,不斷強化管理疏導,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四是創新工作機制。進一步探索城市管理社會化路子,把城市管理由城管部門一家"獨唱"變為"一家領唱、大家合唱",有效發揮各級組織、有關部門和廣大市民參與城市管理的積極性,整合各種資源,形成管理拳頭,提高綜合管理效率,努力形成調動社會力量和執法資源,實現社會化大城管的氛圍和格局。
針對以上幾點原因,我認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來解決:
一是加強宣傳。一方面是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強化老百姓的法制觀念;另一方面是制作一些宣傳片,特別是從反面突出沒有城管的城市是多么混亂,讓百姓感同身受,認識到城管工作重要性;另外,舉辦一些由各行業志愿者參與的系列活動,聯合電視、報紙等媒體進行報道,讓更多人認識城管工作的艱辛和重要性。
二是文明執法。我們城管必須按照規定的程序執法,同時在執法過程中攝像,執法過程和結果向公眾公開,一方面讓群眾更了解城管工作,另一方面也讓我們接受群眾的監督,以進一步提高我們的工作水平。
三是"疏堵結合".為了滿足當地群眾購物方便的需要,同時也解決部分困難群眾的生活問題,可考慮在局部地區設置疏導點,但是需要登記申領許可證,并在規定區域、規定時間內經營,同時搞好責任區內衛生環境。另一方面,對于無證經營或違規經營的攤點應加大查處力度,堅決予以取締。
城管執法工作非常的艱辛,也非常的重要。我們要在自身艱苦奮斗的同時,積極通過各種方式爭取廣大人民群眾的理解和支持,不斷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打造和諧城市,共同推進城市全面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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