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選]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勞動紀律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篇1
為了加強衛生院管理,提高兩個文明建設,增強職工的組織性、紀律性,嚴明勞動紀律,保障衛生院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更好地為患者服務,為當地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特作如下制度:
一、作息管理
第一條:科室應按時開診,并保證隨時接診病人,科室不能按時開診或提前收診的,發現一次扣罰科室20-100元。
第二條:職工遲到或早退30分鐘內,發現一次扣20元,兩次30元,三次50元,三次以上按曠職半天處理;遲到或早退一次超過30分鐘以上按曠職半天處理,扣罰當事人100—300元,曠職一天扣罰當事人200—500元,曠職兩天按落聘下崗處理。
脫崗一次(30分鐘以內)扣罰本人50-100元,脫崗超過30分鐘的,扣罰本人100-300元,造成極壞影響的,當事人按待崗處理,并追究科室負責人責任。
二、工作紀律
第三條:上班時扎堆聊天、干私活、打毛衣、出科游逛、上班洗澡等每發現一次扣罰當事人20-50元;上班打撲克、下棋、玩電腦游戲等每發現一次扣罰當事人100元;上班喝酒、打麻將等每發現一次扣罰當事人200-500元;上班聚眾賭博,每發現一次扣罰當事人500-800元,其中發起人和案發科室當事人扣罰1000-1500元。
第四條:醫務人員上班時間應衣帽整齊,佩戴胸卡,工作服要干凈整潔,應著淡妝,不要濃妝艷抹,違者每發現一次扣罰5元;進行醫療操作時,不準戴首飾,要戴工作帽和口罩,違者每發現一次扣罰10元;在從事醫療活動時,不得接聽手機電話,引發醫療糾紛的,扣罰當事人20—50元;醫務人員在接診過程中,應嚴格按照醫療操作規范和規程執行,未按制度執行的每次扣罰100—200元;
第五條:醫務人員應以病人為中心,樹立主動為病人服務的思想,杜絕出現生、冷、硬、頂、推現象,在工作中因生、冷等與患者發生糾紛的,每次扣罰當事人50—100元;因硬、頂等與患者發生糾紛的,每次扣罰當事人100—200元;因推諉、敷衍病人等與患者發生糾紛的,每次扣罰當事人200—300元。
三、安全生產
第六條:為保證衛生院醫療及財產安全,保證正常工作的開展,凡在醫用計算機上安裝游戲程序、玩游戲,扣罰當事人500—10000元,找不到當事人的,以2倍扣罰科室。
第七條:在衛生院重點消防部位吸煙者,每支煙頭100元,重點消防部位有藥房、藥庫、物資庫、檢驗科、放射科、B超室、財務科、收費處、住院處、檔案室、病案室、配電室、中控室、計算機室、氧氣站、手術室(含門診)、食堂操作間等。
第八條:宿舍、科室不準使用大功率電器(如熱得快、電爐子、烤箱、微波爐等),特殊情況需經院保衛科批準備案方可使用,違者沒收電器并處50—300元罰款。
四、環境衛生
第九條:保持科室干凈整潔,每天要搞好科室衛生,做到定室定人,在院檢查中衛生不合格的,扣科室50-100元;診室和病房內禁止吸煙,每發現一次給予警告,連續發現三次給予通報批評,連續發現五次扣罰科室100元;在衛生院消防重點部位吸煙者,按第七條處理;公用冰箱內禁止放個人用品及食品,違者扣罰當事人50-100元,醫用冰箱內禁止放個人用品及食品,違者扣罰當事人100-150元。
第十條:自行車、摩托車一律不準停放樓內、室內,發現一次扣罰本人10至30元。
五、請假事項
第十一條:事假需提前24小時向科室領導請示,經批準后方可休假,原則上不準電話請假,特殊情況需出示證明,違者按曠工論處。
批準權限:各科主任、護士長向主管院長請假,職工向本科室主任請假,權限為科主任1天,主管院長3天。
急診看病可電話請假,但事后應向科主任或衛生院人事部門出具急診就診醫院的急診證明、處方、收據及門診病歷手冊。
其他各種休假均應事先請假并在批準后方能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并執行本制度第二條。
六、組織紀律
第十二條:科主任、護士長應及時向職工傳達各種會議精神,未傳達的(三天內),每次扣罰科室領導50元。
第十三條:要在全院提倡互學互尊、團結協作、正確處理同行、同事之間的'關系。對于不能搞好科室之間、同志之間的團結,不能相互協作、亂傳閑話、吵架者扣罰50元-200元/次,打架者扣罰100-300元/次,情節嚴重者同時停止其工作,按待崗處理。
第十四條:所有職工必須服從院部及科室領導的管理,不服從管理者,科室可處以100—500元處罰,造成極壞影響的,院部給予待崗處理。
第十五條:院部將對遵守勞動紀律突出的科室及個人年終將給予評優選先獎勵。
第十六條:本制度自xx年3月1日起執行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員工的行為,維護大慶石化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正常的生產和工作秩序,堅持公司和諧穩定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勞動合同管理辦法》(中油人事〔20xx〕26號)、《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石油人事〔20xx〕1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遵守和執行勞動紀律是公司員工的一項基本義務。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集團公司(股份公司)、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簽訂的勞動合同,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和崗位職業道德,忠于職守,愛崗敬業,服從管理,聽從指揮,認真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在冊員工。
第二章:勞動紀律的管理
第四條:公司人事處是勞動紀律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貫徹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勞動紀律的規定,起草、修訂公司勞動紀律管理規定,監督、指導各單位勞動紀律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公司各二級單位、公司機關各部門在工作過程中要依據勞動紀律管理要求,做好本單位勞動紀律管理的教育、規范、檢查、考核、懲處等一系列工作。
第六條:公司勞動紀律檢查要采取多種形式,構成公司抽查、二級單位抽查、車間(科室)檢查和班組自查,不定期抽查和日常檢查相結合的檢查體系。
第七條:車間級單位要建立員工勞動紀律檢查臺賬、請銷假臺帳、違紀臺帳和員工離崗登記表。
第八條勞動紀律資料:
一、服從管理,聽從指揮,盡職盡責工作,在崗工作嚴格執行集團公司六大禁令。
二、不得串崗、不得私自換班或連班,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干擾他人工作、影響生產(工作)秩序。
三、按規定持卡出入廠區,嚴禁私自攜帶煙、火、酒等違禁物品進入廠區或其他規定區域。
四、嚴禁在工作場所打麻將、打撲克、下棋、玩電子游戲及從事其他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五、嚴格遵守請銷假和考勤管理規定,嚴禁未請假、請假未經批準離開崗位或不上班的曠工行為。
六、遵守工作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到離崗時間不準離崗。
七、嚴禁擅自帶無關人員進入工作區域。
八、嚴格執行操作崗位人員替崗管理規定。
九、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交班清、接班嚴。
十、嚴格按規定填寫崗位操作記錄和交接班日記,保證數據資料的真實、準確和及時。
十一、愛護公有資產,嚴禁利用公司設備、原材料干私活;嚴禁偷盜產品、原材料及其它物品;嚴禁損壞公物。
十二、嚴禁濫用職權、弄虛作假、出據假證、打擊報復、有意包庇違紀的員工。
第三章:罰則
第九條:對違反勞動紀律的員工,堅持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相結合、懲戒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嚴明紀律,警戒他人,鞏固和提高員工隊伍的組織紀律性。
第十條:員工因過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或被限制人身自由(被依法追究刑事職責和被勞動教養除外)的,視情節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處分,被限制人身自由累計三次的,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職責的,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員工被勞動教養的,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勞動紀律處罰:
一、無正當理由不服從管理、不聽指揮、不服從調動的,一次扣當月獎金;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直至解除勞動合同;違反集團公司六大禁令的,視情節給予處分,造成事故的解除勞動合同。
二、在工作場所無理取鬧、干擾他人生產(工作)、侮辱、恐嚇領導和同事或打架斗毆的,視情節給予警告直至留用察看處分。
三、擅自帶無關人員進入工作區域、私自攜帶煙、火、酒等違禁物品進入廠區或其他規定區域的,一次扣當月獎金200元;累計二次及以上的,扣當月獎金500元。
四、串崗、私自換班或連班的,扣發當月獎金200-1000元。
五、在禁煙區內吸煙的,一次給予警告處分;累計二次的,給予留用察看處分;累計三次的,解除勞動合同。
六、在工作場所打麻將、打撲克、下棋、玩電子游戲及從事其他與本職工作無關事情的,一次扣當月獎金500元;二次扣當月獎金1000元;累計三次及以上的,給予警告處分。
七、曠工1天的,扣當月獎金;累計2天至5天的,給予警告處分;6天至10天的,給予記過處分;11至15天的,給予留用察看處分;連續曠工超過15天或年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解除勞動合同。
八、遲到、早退的,一次扣當月獎金100元,二次扣當月獎金200元,累計三次及以上的,扣當月獎金。
九、公司門衛守衛人員不能履行出入轄區管理規定的,一人次扣當月獎金50-200元;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十、不按規定考勤、缺失原始憑證的,一人次扣相關職責人當月獎金50元。
十一、不按規定巡檢,每次扣當月獎金200-1000元;不按規定填寫崗位操作記錄和交接班日記的,每次扣當月獎金50元。
十二、員工不按規定出入廠區的,一次扣當月獎金50元。
十三、車間管理者不嚴格執行操作崗位人員替崗管理規定的,一次扣當月獎金500元;操作服務人員不嚴格執行操作崗位人員替崗管理規定的,一次扣當月獎金200元。
十四、各單位領導必須按管理權限審批假期,不得越權給假,對于越權給假的要嚴肅處理。超越權限批假的,扣審批人當月獎金;情節嚴重的給予處分。
十五、利用公司設備、原材料干私活的,情節較輕,能夠處以經濟處罰;情節較重,要賠償公司經濟損失,并給予警告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十六、濫用職權、弄虛作假、出據假證、打擊報復、有意包庇違紀員工的,視情節給予警告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十七、故意損壞公物及破壞生產的,要賠償公司經濟損失,視情節給予警告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十八、偷盜公司產品、原材料及其它物品的,除追繳經濟損失外,視情節給予警告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盜竊累計價值到達20xx元立案標準或未到達20xx元卻造成重大生產安全損失和影響的,給予解除勞動合同,盜竊累計價值隨國家盜竊罪立案標準變化而調整。
十九、員工因違反勞動紀律造成生產安全事故的,按集團公司(股份公司)和公司生產安全事故與環境事件的有關規定處理。
二十、員工在處分期間違反勞動紀律的,應從嚴從重予以經濟處罰或處分。留用察看期間有違紀行為且到達處分條件的,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員工違反勞動紀律次數以當年度為一個周期計算,第三章第十三條第十八款除外。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五條:處分及處理的種類和期限:
一、警告;處分期6個月。
二、記過;處分期9個月。
三、記大過;處分期12個月。
四、降級;處分期12個月。
五、降職;處分期12個月。
六、撤職;處分期12個月。
七、留用察看;處分期12個月、24個月。
八、解除勞動合同。
受到處分的員工在受處分期間不得獎金、不能評選先進,不得列為后備干部,不得晉升職務(含技術職稱),不得提高級別和工資檔次。
第十六條:睡崗、串崗、脫崗的界定:
一、睡崗是指工作時間內在工作區域睡覺,不在工作狀態。
二、串崗是指工作時間內到工作區域其他崗位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
三、脫崗是指工作時間內未履行任何請假手續,離開本職工作區域。
第十七條:曠工的界定:
在規定應出勤工作的時間內,未經批準無故未到本職工作崗位上班的行為即為曠工。以下情景均按曠工處理:
一、未請假或請假(包括續假)未經批準不上班的。
二、以不正當手段獲取證明、偽造證明和謊編理由,騙取組織批準假期的。
三、酒后上班或在崗喝酒,被責令停止工作的。
四、脫離工作崗位參加培訓學習,有曠課行為的。
第十八條:本規定與集團公司(股份公司)有關規定不一致之處,按集團公司(股份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本規定由公司人事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企業管理,嚴肅企業勞動紀律,規范職工自律行為,保障企業正常工作環境,樹立企業內外形象。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企業未來發展的需要,特制定企業勞動紀律。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勞動紀律
第三條、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令和企業內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企業管理。
第四條、嚴格遵守公司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有事、有病必須向主管領導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第五條、公司員工在工作時應盡職盡責,不準消極怠工。嚴禁脫崗、串崗,嚴禁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凡無故離崗達半天者,均按曠工處理。
第六條、公司員工在工作時要忠于職守,熟練掌握自己的工作業務,高效率、高質量地完成自己所擔負的和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
第七條、員工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服從領導的指揮和分配、不服從調動、不按期到新崗位報道或無理取鬧、謾罵頂撞或糾纏領導。凡有上述情節者,均按曠工處理。
第八條、嚴禁喝酒上崗(工作接待除外)如發現必須勸其離崗,并按曠工處理。酗酒鬧事給公司和他人造成經濟損失者,除照價賠償外,還要給予不定額的經濟處罰。
第九條、公司員工要嚴守公司的機密,維護公司的利益,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公司的機密和公司的經營情況。違者將給予紀律處罰。
第十條、公司員工應相互尊重、友善團結。嚴禁拉幫結派、搬弄是非、造謠中傷、損人利己、打架斗毆、目無法紀,凡有上述情節者,無論何人,公司將給予紀律處罰。
第十一條、公司員工要公私分明,不得利用公司資源謀取個人私利。違者將給予紀律處罰。
第十二條、愛惜公司財產,維護好公司設施、物品。如發現有人盜竊、侵占或者故意損毀公司財產,公司將嚴懲不怠。
第十三條、員工要時刻維護企業、個人的形象,行為禮貌、語言文明、工作場所嚴禁大聲喧嘩、吵鬧、爭執。要以公司大局為重,努力提高個人行為素質,加強個人文化修養。
第十四條、注意保持清潔、良好的辦公環境,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扔煙頭及雜物,保持、維護好公司的環境衛生,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五條、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要節約辦公用品、節約用水、用電,嚴禁浪費公物或公物私用。
第十六條、公司員工在使用電話時應注意禮儀、語言簡明,接打電話時聲音要溫和、禮貌。
第十七條、公司員工在工作時間應保持儀表整潔,著裝得體、整齊干凈,嚴禁穿短褲、拖鞋上班。
第十八條、公司員工要提高安全意識,做好公司的“防火、防盜”工作,確保公司安全。下班后要關閉電源開關,確保門窗鎖好。外出時要注意交通安全,做守法的好公民。
第三章、懲罰
第十九條、為了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嚴肅勞動紀律。公司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懲罰分為:通報批評或警告、解除勞動合同二種。
第二十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查證屬實,對其通報批評或警告。
1、上班遲到、早退,有事、有病不請假,無故曠工半天的。
2、工作不能盡職盡責,消極怠工,經常脫崗、串崗或從事與工作無關事情的。
3、工作中不服從領導的指揮和分配,不服從調動,不按期到新崗位報道的。
4、醉酒上崗不聽從領導和同事勸阻的。
5、無意泄露公司的機密,未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6、員工之間不能相互尊重、拉幫結派、搬弄是非、造謠中傷、損人利己、破壞團結,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7、因個人原因造成公司財產損壞,但未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8、不以公司大局為重,不注重個人的形象、行為,工作場所大聲喧嘩、吵鬧、爭執,造成惡劣影響的。
9、隨地吐痰、亂扔煙頭及雜物,污染環境衛生且屢教不改的。
10、浪費公物或公物私用,經查證屬實的。
11、經常穿短褲、拖鞋上班,工作期間不注意個人的儀表、著裝整齊干凈,領導和同事多次勸阻無效的。
12、因安全意識淡漠,給公司造成輕微損失的。
13、其他與上述情形相似的。
第二十一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查證屬實,予其解除勞動合同。
1、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連續曠工5日的。一個月內累計曠工10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15日的。
3、不服從領導的管理,無理取鬧,目無法紀、打架斗毆,影響公司正常的辦公秩序,造成惡劣影響的。
4、工作不盡職盡責、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后果的.。
5、在別處兼職,從事競業或其他參與有損公司利益的經濟活動,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6、酗酒鬧事給公司或他人造成經濟損失,情節惡劣的。
7、違反公司的保密制度,故意泄露公司的機密,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
8、明知不可為確又利用公司的資源謀取個人私利的或收受他人賄賂使公司利益受損的。
9、為泄私憤,盜竊、侵占或者故意損毀公司財產,情節惡劣的。
10、不遵守交通法規,不聽領導和同事的勸阻,酒后駕駛公司的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11、其他與上述情形相似,情節惡劣的。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如本制度與國家法律法規有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修改及解釋權歸xx公司。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篇4
一、目的
為加強項目部勞動紀律管理,維護工作秩序,保持團隊的團結、和諧、高效的工作氛圍,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項目部所有員工。
三、勞動紀律
1、項目部員工必須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作息時間如下:
(1)夏制工作時間:(5月1日至10月1日)
早餐:7:00時—7:30時
上午工作時間:7:30時—12:00時;
中餐12:00時—12:30時;午休12:30時—14:00時
下午工作時間14:00時—18:00時。
晚餐時間:18:00時—18:30時
18:30時—19:00時召開日生產例會(參加人員另行通知)
(2)冬季工作時間(10月1日至次年5月1日)
早餐:7:30時—8:00時
上午工作時間:8:00時—12:00時;
中餐12:00時—12:30時;午休12:30時—13:00時
下午工作時間13:00時—17:30時。
晚餐時間:18:00時—18:30時
18:30時—19:00時召開日生產例會(參加人員另行通知)。
2、請假或休假、臨時離開工作崗位的,必須按要求填寫《員工請假單》,經分管領導同意、批準后方可外出。員工請假或休假返回項目部后應及時向辦公室辦理銷假手續,月允許休息時間為3天。
3、上班期間不得串崗、脫崗,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如聚眾聊天、追逐打鬧、干私活、吃東西、聽音樂、電話或上網聊天、炒股、玩游戲、會客、打牌等。
4、不得酒后醉意上班。
5、未經領導允許,不得私自調班、調崗。
6、要嚴格服從工作安排,按時完成工作計劃。在崗期間,下級必須服從上級的工作安排,如有異議,應先執行后討論,不得影響正常工作。
7、員工及各部門除應對本職工作盡職盡責外,還應按項目部要求配合、支持其他員工和部門的工作,不得因一己之利,拒絕、拖延損害項目部的整體利益。
8、對外要維護公司及項目部的榮譽和形象,不得做出損害公司及項目部榮譽和形象的行為。
9、項目部成員出現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權謀利貪污受賄等違紀行為以及嚴重違反公司有關制度規定的行為,責任由當事人承擔,并取消績效工資,扣罰獎金。
10、由于酗酒鬧事、打架斗毆等方面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項目部當事人負責賠償,情節嚴重者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
11、對進場材料、租賃機械計時、公司機械油料及維修費用等,有弄虛作假、隱私舞弊現象者,取消獎金、扣罰工資。
四、請假及考勤制度
1、請假應以書面形式事先請假;確有特殊原因事先不能請假,須及時以電話或其它方式向本部門負責人或主管經理說明情況,并事后補辦請假手續。
2、請假期滿不能按時返回的,須委托他人辦理續假手續。續假手續按請假程序執行。
3、請假程序:
所有員工請假需寫請假條,請假一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一天以上由項目經理批準。部門負責人請假需經項目經理批準。副經理請假需經項目經理批準。
4、考勤由辦公室負責,考勤表要清楚、完整、公開。
五、違反勞動紀律及請假制度處罰措施
1、遲到、早退、脫崗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半天扣除1天工資,曠工1天扣除3天工資。曠工2天扣除7天工資。
4、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含3天),扣發當月工資,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5天以上者(含5天),予以辭退。
5、無故不準時參加各類會議無故缺席的,第1次給予口頭警告,第2次給予通報批評,累積3次以上的,每次罰款200元。
6、違反上述勞動紀律第2~8條的,每出現1次,扣發1天工資。出現5次以上者,予以辭退。
六、管理規定
1、新員工上崗后,首先學習公司各項制度,進行勞動紀律教育。
2、項目部領導每月不定期檢查不少于兩次,并對各檢查情況記錄。
3、對于違反勞動紀律和考勤制度等違紀現象,部門負責人、分管經理均可按本文件規定相應條款直接開具違紀處理單,經項目經理批準后,在責任人當月工資中處理。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勞動紀律管理,保障公司正常運營秩序,提高員工工作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包括正式員工、試用期員工、實習生等。
第三條 公司勞動紀律管理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管理方式。
第二章 勞動紀律要求
第四條 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
第五條 員工應服從公司的工作安排,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不得擅自離崗、串崗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第六條 員工應保持良好的工作態度,尊重上級、團結同事,不得在工作中發生爭吵、斗毆等不良行為。
第七條 員工應保守公司商業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機密信息,不得私自攜帶公司財物離開工作場所。
第八條 員工應愛護公司財產,合理使用公司資源,不得浪費、損壞公司財物。
第三章 勞動紀律管理
第九條 公司設立勞動紀律管理部門,負責監督執行本制度,處理員工勞動紀律問題。
第十條 公司定期開展勞動紀律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勞動紀律意識和自律能力。
第十一條 公司建立員工勞動紀律檔案,記錄員工勞動紀律表現,作為員工獎懲和晉升的依據。
第十二條 公司對違反勞動紀律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口頭警告、書面警告、罰款、降職、解除勞動合同等懲處措施。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公司勞動紀律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改,經公司批準后執行。
第十五條 本制度與相關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相關法律法規為準。
通過本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的實施,我們期望能夠建立一個規范、有序的工作環境,提升員工的工作效率和公司的整體運營效率。同時,我們鼓勵員工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共同維護公司的穩定和諧,為公司的發展貢獻力量。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篇6
為了加強本車間的勞動紀律管理工作,以明確各小組、各崗位的職責范圍,做到有章可循,使車間的管理工作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特制定如下各項制度。
1、早上上班必須提前十分鐘到車間全體集合。由組長列隊、清點人員,然后開早會(周六、周日除外),宣導勞動紀律和生產事項。
2、上班時間有廠服者必須穿廠服上班,配帶好廠牌;上班時間嚴禁穿拖鞋、涼鞋、高跟鞋、短褲等;嚴禁在車間禁煙區吸煙。
3、上下班必須按照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不準遲到、早退、曠工等。上班期間嚴禁吃零食;不準消極怠工、睡覺、打鬧、妨礙生產、無故離崗、串崗等違章事宜。一經發現按廠規廠紀處罰,根據事態的嚴重性,相關責任人負連帶責任。
4、各小組師傅負責本小組一切生產按排、產品品質與勞動紀律,做好區域的環境衛生,生產現場要規范的排放整齊,半成品及成品按指定位置擺放,并加以標識;認真督導員工填寫流程卡,并卻保流程卡的正常流通。
5、下班前依據自己所加工的工件大小、交貨的難易度,提前相應時間停機,對自己工作范圍內的區域清理干凈,廢料和有用料放到指定位置,嚴禁混放,并且關閉好相關電源、門窗,有秩序的排隊下班。
6、愛護公司財物、生產工具和生產設備,因生產而領用的工具自行保管,用后歸還,如有人為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嚴禁亂涂、亂貼等不良現象。
7、所有人員對車間物料控制負責,確保材料充分利用,減少浪費;嚴禁工作臺下隨處可見物料,每位人員對交期負責,對師傅交待的任務按期定量完成,制程中所用到的棧板必須擺放整齊。
8、所有人員必須對產品的品質負責。生產前簽核相應樣板,生產中按樣板隨時自檢,確保工序半成品、成品品質合格率在99%以上。
9、員工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保持安全通道暢通,嚴禁堵塞。所有人員必須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消防栓等。
10、所有員工必須對自己負責,心中時刻擁有我要安全之理念。盡全心做好防范措施,絕不可抱有僥幸心理,加強自衛意識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安全生產警鐘刻不容緩、長鳴不息。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篇7
為強化勞動紀律管理,增強員工勞動紀律性,特制定《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1、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竄崗,不睡崗,違者每次罰當事人20元。午餐時間未到提前就餐者視同早退。
2、上班必須按公司規定正確穿戴勞保用品,違者每次罰50元。
3、禁止員工酒后上班,違者每次罰100元。
4、上班時間禁止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私事,違者每次罰50元。
5、各部門、車間必須在早7:50前組織召開班前會,8:00后所有人員需進入工作狀態,違者每次罰30元。遲到、早退、脫崗、竄崗、睡崗30分鐘以上者當天(班)一律按曠工處理。
6、員工在工作日中間原則上不飲酒,如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主管領導同意。違者可給予批評或處以50元次的經濟處罰。
7、嚴禁員工打架斗毆,不管何種原因,只要一經發現查實即處以200-500元人次的罰款,情節較嚴重的處以500元以上罰款并直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8、曠工違紀者,曠工期間考勤不計,另曠工1天扣發三日工資。如全月曠工累計達3天及以上者,扣發當月10天工資,連續曠工7天或全年累計達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辭退處理,曠工7天扣罰一月工資并賠償其因曠工造成生產計劃秩序不能正常進行所造成的必要損失。
9、員工偷竊、轉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財物的除負責全額賠償損失外,并扣發當月的全部的工資,一律予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0、對危害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破壞企業生產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為視而不見、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發揮應有的作用,給企業造成損失者,經調查核實后,視情節給予扣款、調離崗位、降級、降職處分。屬專職工作人員失職者,從重或加重處罰。
11、員工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企業經濟損失的,根據其情節對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12、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或在員工中造成極為不利的影響,可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對其作出警告、記過、降職、開除的處分,并記入員工個人檔案。
13、存在以下違規行為的,公司可以給予罰款50元處理:
(1)員工出廠,除正常下班時間以外必須持有出門證(出門證需注明出廠時間和返回時間同時門衛室要做好登記)。無出門證出廠門衛值班人員有權拒絕進出廠或報公司管理部處理。
(2)著裝得體,禁止穿拖鞋上班(包括無跟涼鞋)。不合著裝要求的,車間主管有權拒絕入內,班組不得安排生產作業。
(3)員工車輛(自行車、摩托車、汽車)不按企業指定方式、區域停放,亂停放的。
(4)上班期間,員工個人來客來訪一律在門衛室接待。工作時間內非業務需要,禁止工作時間用手機上網、玩游戲。
(5)不服從企業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的。
(6)不按規定確定產品狀態標識或者自行改動狀態標識,造成生產混亂的。
(7)未經許可,非對應職能人員進入企業的重要場合,影響正常的生產秩序的。重要的場合包括例如倉庫、財務部門等。
(8)工作期間溜崗、串崗。離崗超過5分鐘至30分鐘內的視為遲到。
(9)工作期間,消極怠工,吃零食,打鬧嬉戲或進行娛樂活動,大聲喧嘩干擾他人工作等的。
(10)沒有健康的衛生習慣,破壞企業環境衛生的。
(11)不愛護公物,浪費企業機器設備、工具、物料,損失輕微的。
(12)員工不按規定做好日常的機器、設備的保養工作的。
(13)操作機器、設備時,不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的。
(14)設備、工裝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員工應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處理,不及時告知班組長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盲目操作的。
(15)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不立即采取應急措施,造成企業損失的.。
(16)在生產、倉庫等禁止吸煙區域吸煙的,造成損失的并根據損失大小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17)下班時不整理作業現場,搞好工作場地衛生,關好門、窗的。
14、存在以下行為的,公司可以給予罰款100元處理:
(1)不經批準,擅自休假造成曠工的(礦工除扣發三日工資外,可視情節根據規定進行處罰)。
(2)在考勤上弄虛作假的。代打卡的,給予雙方處理。
(3)無理取鬧,造謠生事、謾罵吵架的。
(4)接到生產或質量或安全等問題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規定時間內落實整改的。
(5)上班時間出廠,沒辦理規定手續,私自出廠的。
(6)沒有物資放行單,攜帶有企業財產的。
(7)對主管人員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爭吵并有威脅、侮辱,甚至產生身體沖突者。情節嚴重的,認定為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
15、存在以下違規行為的,企業可以認定嚴重違紀,造成損失的,可以認定重大過失予以辭退并處罰款200元:
(1)連續或一個月內曠工累計三天或以上者,認定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曠工除按規定扣發工資以外可視情節按本規定給予加罰)。
(2)工作期間打架鬧事,嚴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秩序的。
(3)嚴禁酒后進廠返工,對于有明顯飲酒跡象的,值班保安有權拒絕入內。
(4)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主義道德規范,令企業蒙受聲譽或利益的損失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被依法實施勞動教養的。
(6)盜竊、貪污或用職權營私舞弊,使企業蒙受重大損失者,應記重大過失。故意損壞企業財物,金額達到500元人民幣或以上的。
(7)經認定煽動員工怠工的指使者。
(8)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企業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企業提出后不改正者。
(9)泄漏企業的技術、商業機密,對企業造成重大損失者。
16、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考慮進行獎勵,其中嘉獎,每次獎勵30-50元。立功,每次獎勵100元以上。突出表現的,由企業另行研究給予獎勵。
(1)弘揚正氣,見義勇為,救死扶傷,立功者。
(2)助人為樂,拾金(物)不昧者,行為足以嘉獎或立功者。
(3)及時發現并揭發徇私、舞弊,避免企業的損失。嘉獎或立功。
(4)根據企業的狀況,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嘉獎或立功。
(5)企業出現臨時突擊任務,如因交貨而臨時增加生產任務、搶修、搶險等任務,能擔負責任,以身作則,出色完成任務者,嘉獎或立功。
(6)連續長期對使用的設備進行良好的保養,使設備長期處于良好的運作狀況,得到設備管理人員或車間主任的確認。嘉獎或立功。
(7)非本屬職能者,能發現產品的質量問題、生產過程問題,及時反映,消除產品隱患,避免企業出現損失者,嘉獎或立功。
(8)工作崗位中能發現潛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向主管部門提出并得以認定,嘉獎或立功。
(9)無論從事生產或管理工作,發現或改進工藝、方法、流程,提高生產效率或者降低生產成本,節約費用。堅守企業利益,積極為客戶、商戶服務,得到客方的.一致好評。給予嘉獎或立功。
17、員工因違紀受到經濟處罰、行政處分不服的,可在收到處罰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18、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19、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篇8
為了有效加強班組的勞動紀律,規范班組成員的'行為,保證班組工作能夠及時有效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管理制度
1、上班時不得遲到、早退,每遲到1分鐘罰款1元,遲到30分鐘報綜合辦,按曠工處罰;
2、曠工一天罰款100元,1個月內曠工3天,第4天起視為自動離職;
3、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均不得無故拒絕;
4、請假需提前與班組長溝通,寫請假條批示后方可休假;
5、如有特殊情況遲到或早退需事先電話請示班組長。
二、對于出現以下情形之一者,視情節程度,處以20-200元罰款:
1、每周周一至周四不著工裝,不佩戴工作牌;
2、上班時擅離職守,睡覺,看雜志,看小說等與工作無關的事;
3、不服從領導安排;
4、工作時間酗酒、賭博;
5、公司領導打電話不接,并在半小時內未回復;
6、謊報實情者;
7、泄露公司商業機密者。
以上制度從制定之日起開始執行!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篇9
1.0目的
為規范對員工勞動紀律的管理,提高全員勞動紀律意識,確保良好的工作程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2.0適用范圍
物業公司全體員工。
3.0管理部門及職責
3.1辦公室(人事培訓部)為員工勞動紀律管理的職能部門,編制管理規定,并實施考核。
3.2各部門負責人須協助對員工勞動紀律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違紀行為及時反饋給人事培訓部。
4.0管理內容及規定
4.1出勤管理規定
4.1.1工作時間:按照公司各崗位工作時間準時出勤。
4.1.2出勤紀律
(1)工作時間內必須佩戴工卡。未按規定佩戴工卡者,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若工卡殘舊、破損、污染,憑舊工卡到人事培訓部補辦換領,工卡遺失補辦每次扣款30元。
(2)員工必須按規定的工作時間親自打卡。除因工作需要連班的崗位,其他員工必須每天打卡三次,即上午上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但下午上班最多提前45分鐘打卡。未按規定次數打卡,按未出勤處理。
(3)員工因公外出或考勤機出現故障無法打卡時,須及時將考勤卡交權限責任人簽字說明。一般員工交部門負責人簽卡,經理助理級以上交分管領導簽卡,未打卡也未及時補簽者,按未出勤處理。
(4)嚴禁代(請)他人打卡,違反者第一次給予雙方扣發當月工資50元,第二次下浮工資一級的處分,第三次辭退處理。
(5)考勤卡如有遺失及時到人事培訓部補辦,補辦必須出具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失卡期間在崗的證明。
(6)嚴禁在考勤卡上亂涂亂劃,對打卡不規范,描寫或涂改考勤卡者,一律按未出勤處理。
(7)員工必須按規定順序插放考勤卡,保持考勤卡插放整齊。未按規定插放者或自帶考勤卡者每次扣款30元。
(8)規定上班時間或公司組織培訓及安排節假日值班無故不到崗或到崗后擅離者,視為早退或曠工。
(9)遲到、早退的有關規定: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無故遲到、早退15分鐘以內者,每次罰款20元。無故遲到、早退15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者,每次罰款30元。無故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每次罰款50元。無故遲到、早退1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10)曠工不到半天按半天處理,超過半天不到一天按曠工一天處理,曠工半天扣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曠工兩天依此扣六天工資,連續曠工三天或月累計曠工五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11)員工請假期間考勤參照4.2條款有關規定處理。
4.1.3相關規定
(1)人事培訓部定期對員工出勤情況進行檢查,檢查情況記錄于員工考勤卡上,報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后生效。
(2)員工考勤卡由人事培訓部每月26日統一發放,并根據考勤卡、請假單、人員變動等情況審核統計當月員工出勤情況,呈各級領導審核批準后于次月三日前報財務一分部核發工資。
(3)公司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保安員滿勤天數界定為當月實際天數減去當月星期六、星期天的天數,保潔員、綠化員、后勤人員滿勤天數。
(4)公司所有需輪班的部門,如工程維修部、經營部、客戶服務中心值班室、保安部均需將次月排班表交分管領導審核后,于當月二十五日前報人事培訓部備案,作為考勤檢查的依據。排班情況若有變動,部門負責人須及時以書面形式知會人事培訓部。
(5)部門負責人須協助人事培訓部對員工出勤情況進行進行監督檢查,及時將異常情況反饋人事培訓部。
4.2請休假管理規定
4.2.1請假程序
(1)員工先到人事培訓部領取《請假單》,按要求填寫并履行逐級審批手續后,由本人將《請假單》及考勤卡交人事培訓部核實,待工作交代清楚后,方可離開公司。審批手續未結束離開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2)人事培訓部及時登記員工年度請假記錄于員工考勤卡。
(3)員工假期結束后首先到人事培訓部銷假,并取回考勤卡,然后到所在部門報到。凡未按規定到人事培訓部辦理銷假手續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4)假期間因事不能按時上班,須請示部門負責人,得到同意后方可續假,并由部門負責人及時知會人事培訓部。續假結束后須于24小時內到人事培訓部補辦手續。逾期不補辦或未經相關領導批準而超假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4.2.2請假審批權限
(1)公司保安員、保潔員、綠化員及后勤人員請假,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分管領導審批后生效。
(2)除上述人員的一般員工請假,三天以內經分管領導審批后生效,三天以上經總經理審批后生效。
(3)主管(包括工程師)以上干部請假,一天以內由分管領導審批后生效,一天以上必須經總經理審批后生效。
(4)部門經理助理以上干部請假,不論請假時間長短都必須經總經理審批后生效。
(5)任何人員請帶薪假,不論請假時間長短都必須經總經理審批后生效。
4.2.3事假
(1)請三天以內的事假,至少提前半天申請,請三天以上的事假,至少提前兩天申請,按審批權限批準后方有效。
(2)一次性請事假不得超過二十天。試用期內的員工原則上不得請三天以上的假期,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批準除外。
(3)事假期間按比例扣發當月工資,計算方法為:本月全勤應發工資/應出勤天數×請假天數。
(4)當月事假超過五天或累計超過七天,扣發季度獎或年終獎的當月份額。
4.2.4病假
(1)員工因病請假,應出具鎮級以上醫院證明(一天內免附證明),并按審批權限批準后方有效。
(2)員工請病假不得超過一個月,特殊情況(如重病住院)除外。
(3)遇本人重病或住院時,可先由他人代請假,事后向人事培訓部提供有效病假證明。請假證明及手續不齊全者,按事假處理,弄虛作假者,按曠工處理。
(4)病假期間按比例扣發當月工資,計算方法與事假相同。
4.2.5婚假
(1)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且符合國家《婚姻法》結婚條件,可享受有薪婚假三天,按審批權限批準后方有效。
(2)凡婚假提前三天申請,婚假結束后,必須向人事培訓部提供有效結婚證明,否則視為事假處理,弄虛作假者,按曠工處理。
(3)請三天以上的婚假,其余天數視為事假,但共計不超過二十天。
4.2.6喪假
(1)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給予帶薪喪假三天。
(2)員工請三天以上的喪假,其余天數視為事假,但共計不超過十天。
4.2.7探親假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可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給予探親假十天。
(2)按規定享受的探親假計發全額工資。
(3)員工休探親假,遇節假日及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不再順延假期。探親假不得與其他假期連休。
4.2.8法定假
(1)員工依法可享受的'國家有薪法定假為:元旦一天(1月1日),五一勞動節三天(5月1日、2日、3日),國慶節三天(10月1日、2日、3日),春節三天(農歷初一、初二、初三)。
(2)員工在法定假日期間加班的.,按崗位基本工資的三倍計發加班工資,或給予同等天數的補休,補休后公司不再計發加班工資;補休原則上安排在當月休完。集團公司另有規定,參照集團公司相關規規定執行。
4.2.9產假
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2.10工傷假
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2.11公假
員工參加與工作相關的專業技能培訓(如,物業管理崗位培訓)或參加國家規定的社會活動,經總經理同意后可享受公假,公假發給全額工資。
4.2.12員工請休任何假期公司一律不報往返路費,遇節假日不再順延另計。
5.0考核制度
5.1綜合勞動紀律依據員工出勤率、請假天數累計、違紀處罰次數實施考核。
5.2辦公室(人事培訓部)不定期對員工勞動紀律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違紀員工開具《員工違紀處罰單》,報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后生效。
5.3各部門發現本部門員工違紀行為,由部門負責人開具,《員工違紀處罰單》,呈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后報人事培訓部備案。
5.4員工違紀行為經查屬實,而本人拒接受者,加倍處罰或視情節輕重辭退處理。
5.5對每月累計違紀超過三次的員工,給予通報批評或根據違紀性質降級甚至除名。
5.6經審批后的《員工違紀處罰單》由人事培訓部留存。人事培訓部每月末統計匯總當月受處罰情況,呈總經理審批后,于次月3日前報財務一分部,在員工當月工資中扣罰。
5.7員工勞動紀律考核記錄作為員工加薪、調職的重要依據之一。
6.0附則
6.1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原有相關規定自行廢止。
6.2本制度由人事培訓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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