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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組建廣播電視集團的幾個問題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報業、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的體制改革提上了議事日程。1996年1月,全國成立了第一家報業集團,即廣州日報報業集團。
1999年6月,全國成立了第一家廣播電視集團,即無錫廣播電視集團。集團成為報業、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轉制的重要模式。
1999年9月17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信息產業部和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關于加強廣播電視有線網絡建設管理意見的通知,規定“在盛自治區、直轄市組建包括廣播電臺和電視臺在內的廣播電視集團”。本文擬對組建廣播電視集團的幾個問題進行探討。
一、明確廣播電視集團的性質。
廣播電視集團是指由若干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廣播電視企事業單位為提高勞動效率、形成規模效益,基于股權持有或合同約定,在統一經營管理廣播電視業務基礎上組成的經濟聯合組織。組建廣播電視集團雖與組建其他企業集團有共同之處,但我國廣播電視具有社會主義意識形態性質,必須堅持社會效益第一的原則。為保證黨和國家對廣播電視集團的領導,組建廣播電視集團應遵循以下原則:
(1)國有獨資的原則。集團總公司(母公司)應為國有獨資公司,廣播電臺、電視臺等直接關系意識形態的單位可為集團總公司(母公司)設立的企業化管理的國有事業單位或國有獨資子公司。(2)黨管干部的原則。黨依法通過國家授權的機構或部門制定集團總公司(母公司)章程,委派董事會成員,指定董事長等。(3)重大決策事項請示報告的原則。在集團總公司(母公司)章程中,應當明確要求公司的年度宣傳計劃、年度財務預算方案和決算方案等重大決策事項,需向國家授權的機構或部門請示報告。
二、組建廣播電視集團可采用的方式。
組建集團不能一哄而上,不能簡單地依靠行政手段撮合、拼湊,組建廣播電視集團的目的是為了解放和發展廣播電視的生產力,提高我國廣播電視的整體實力。
組建集團,具體來說,有兩種方式:股權持有和合同約定。
(一)股權持有方式,是指集團總公司(母公司)通過對集團成員單位(子公司)的股權占有,行使大股東股權或出資者權利,控制子公司董事會,從而實現對成員單位的統一管理。這樣形成的集團以經濟實力和密切的財產關系為基礎,以控制子公司董事會為手段,有公司法律制度作保障,它對子公司的管理較為持久穩定有效。這種方式在市場經濟較發達的國家比較常見。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可以設子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就是對這種方式的法律認可和保障。國務院在1997年4月29日批轉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國家體改委關于深化大型企業集團試點工作意見的通知里對這種方式作了較為詳盡的規定,要求試點企業集團建立以資本為主要聯結紐帶的母子公司體制,試點企業集團母公司可改組為國有獨資公司或兩個股東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試點企業集團子公司可改組為兩個股東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約定方式,是指集團成員單位通過協議,自愿將自己的管理權轉移給集團管理機構或集團總公司,從而實現對成員單位的統一管理、經濟聯合。這樣形成的集團以集團聯合合同為基礎這種方式相對靈活,充分表現了成員單位的能動性。西方國家和我國都存在這種協議性集團形式。但我國公司法對此沒有規定,只是在民法通則里規定了法人型、合伙型和協作型三種聯營形式。
組建廣播電視集團,也可采用這兩種方式。比如,上海可采取股權持有方式組建廣播電視集團。在上海,資本市場相對發達,上海廣電局經過多年實踐已形成集團雛形,通過參股、控股,控制了東方明珠、永樂、上海有線網絡等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可繼續通過參股方式對郊區縣的廣播電視業務實行統一管理。又比如,無錫組建廣播電視集團,則采取的是協議方式,無錫廣電局與郊區縣(市)黨委、政府多次協商,達成了協議:(1)宣傳以地方為主。(2)事業建設以“條條”為主。(3)當地廣電部門仍為獨立的法人單位,自負盈虧。(4)干部任免實行“條塊結合”方式,由當地和無錫廣電局共同考察、聯合任免。
三、當前組建廣播電視集團應做好的幾項工作。
當前,各地正在進行機構改革,是組建廣播電視集團的有利時機,應當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抓好省(區、市)廣播電視機構的改革,理順內部關系,逐漸成為省(區、市)廣播電視集團的核心層。
考慮到我國廣播電視的特殊性、廣播電視集團改革的漸進性,省(區、市)廣播電視廳(局)可改組為廣播電視事業局作為過渡,應授權廣播電視事業局為國有資產的產權單位,負責國有資產的運營、保值和增值,同時授權其暫負責本地區的廣播電視管理工作。廣播電視事業局應按照規模化、集團化、專業化的要求,制定出廣播電視集團發展戰略方案,加快內部管理體制的改革,理順節目制作、播出、傳輸、發射、接收等環節的關系,合理配置資源、提高效率,使自己真正成為有活力、有凝聚力的集團核心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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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抓好廣播電視傳輸網絡公司的組建,通過資產評估、投資參股,逐漸形成省(區、市)廣播電視集團的網絡基礎組建省(區、市)廣播電視傳輸網絡有限責任公司,既要有統一的經營管理權,又要充分照顧地(市)、縣的利益,充分調動基層的積極性。按照國務院辦公廳文件中“以現有廣播電視網絡資產為基礎,以盛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組建公司,地(市)、縣相應建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統一經營管理廣播電視傳輸業務”的規定,各地應抓緊對無線、有線網絡資產進行評估,抓緊組建省(區、市)、地(市)、縣(市)網絡公司,地(市)、縣(市)網絡公司是直屬于省(區、市)網絡公司的分公司或子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省(區、市)網絡公司承擔;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省(區、市)網絡公司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子公司承擔有限責任。
(三)抓好廣播電視集團的制度建設,研究并明確組建集團的目標、條件、程序、內部治理結構和管理制度以及外部財稅、融資政策,修改已過時的法規政策,加快制定《廣播電視法》。組建廣播電視集團是我國廣播電視“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管理體制基礎上實現規模經營的較好的形式,但從本質上仍屬于行政性的集團,維護著廣播電視國家專營的體制。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尤其是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后,民間資本、外商資本會不斷向廣播電視領域滲透。因此,組建廣播電視集團,應當與我國廣播電視的體制改革、戰略改組、結構調整以及廣播電視立法結合起來,應當加快《廣播電視法》的制定,明確廣播電視的政府管理職能與經營管理職能并逐步分離,應當按照黨的十五屆四中全會提出的有所為、有所不為的要求,明確廣播電視的哪些領域、哪些環節必須由國有資本控制,哪些領域、哪些環節可以向民間資本和外資開放。組建廣播電視集團的條件應包括:(1)集團的核心單位有較強的經濟實力、有較強的領導班子和較高素質的隊伍;(2)核心單位擁有較高知名度的龍頭節目;(3)集團擁有較為完善的統一的管理制度;(4)集團有兩個以上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廣播電視企事業單位。
《新聞戰線 》 第27期
論組建廣播電視集團的幾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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