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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法化研究的若干問題
借以使詞匯項和結構進入某種語言環境以表示語法功能的演變,一旦這些詞匯項和結構發生了語法化,它們繼續發展出新的語法功能。近二十年來,國內外有關語法化的研究和報道日益增多,但對一些問題有不同的表述或分歧。本文對一些熱門話題進行了整理,以供參考。
1.語法化研究的目的和定義
語法化一般被定義為一個詞語或若干個詞語成為語法語素的過程,在此過程中這些詞語的配置和功能被改變了。試見較早的定義,“語法化存在于詞匯語素進而為語法語素,或從較低的語法地位進而為具有較高的語法地位,即從派生構形成分進而為曲折構形成分,其范圍有所增加。”(Kurylowicz 1965:69)
人們之所以接受這樣的定義,主要受到最先使用“語法化”一詞的Meillet(1912)的影響,他對語法化的過程主要理解為一個詞語成為附著語素,一個附著語素成為詞綴,以至于一個詞綴成為另一個不能進一步細分析的語素。顯然,這類定義失之過窄,它忽視了有些成分對結構的影響。如在許多語言中,雙小句并列結構可以合成一個從屬結構。(Harris & Campbell 1995:172-191)下面是兩作者的舉例。
(1) I saw that.He came. →I saw that he came.
因此,現在人們更多地開始接受語法化應當包括創立新結構的觀點。如going to在Im going to the store(我去商店)中不應看作是語法化,而要動詞跟在to之后才算,如在Im going to help you這樣的句子中,going to應看作是語法化。這就涉及對語法化定位的問題。
在這個問題上,我認為Bybee(2002)談得比較清楚,他指出,所有的語言學理論都是為了闡明人類語言的語法的實質。但在回答“什么是語法的實質”這個問題時,便有必要了解“語言是如何獲得語法的?”正是對這一問題的關心導致了開展和深入語法化理論的研究,即探討語法得以建立的過程。語法不是靜態的,封閉的,或自立的系統。一種語言的語法,總是受到語言使用的影響,不時引起變化。可見,只有廣義的語法化才能從根本上回答語言是如何獲得語法的這一問題。
2.語法化的常見模式
語法化理論認為所有語言學表述都可以按開放類詞語表述以至封閉類語法標記的級度排列。根據這個觀點,所有語法項都是從詞匯詞衍生的(Hopper & Traugott 1993)。以英語為例,在公元800-1100年期間的古英語是沒有冠詞形式的,后來的定冠詞the衍生于指示詞that,不定冠詞a/an衍生于數詞one(Bybee 2002)。
同樣,今天表示時態范疇的將來時will來自動詞willan,其意義為to want(要),表示可能性的情態詞can來自動詞cunnan,其意義為‘to be acquainted with or to know how to’(熟悉或知道如何做);情態詞may來自動詞magan,其意義為‘to be able to,to have the power’(能,有力量),而could和might分別派生自cunnan和magan的過去式。
詞綴也衍生自詞語。例如,英語的后綴-ly來自古英語中的名詞,意為body(身體)。合成詞mann-原先的意義為‘having the body or appearance of a man’(具有人的軀體或外貌),以后法則化為‘having the characteristics of a man’(具有人的特性),最后發展成當代的manly的意義。
學者們從英語中發現的語法化現象,在與英語非同源的語言或無地理接觸的語言中,找到類似的實例,如歐洲許多語言的不定冠詞衍生自數詞one,如德語的ein,法語的un/une,西班牙語的un/una,和現代希臘語ena。
如果說所有這些語言都源自印歐語系,研究者們從Burkina Faso的Moré語(Heine et al.1991),口語希伯來語(閃語),達羅毗荼語都發現數詞one做不定冠詞的實例。用指示詞做定冠詞的實例也很多,如拉丁語的ille,illa(=that)演變成法語的定冠詞le,la和西班牙語的el,la。
在情態詞方面,保加利亞語,羅馬尼亞語和塞爾維亞-克羅地亞語,以及非洲的班圖語,和斯瓦希里語都有意義為“要”的動詞成為將來標記(Bybee and Pagliuca 1987,Heine et al.1991)。與英語can源自“知道”一樣,伊朗諸語系的俾路支語,日耳曼語系的丹麥語,大洋洲巴布亞的Motu語,班圖語中的Mwera語和藏緬語系的Nung語也使用類似的意義為“知道”的動詞表述“能力”(Bybee,Perkins and Pagliuca 1994),新幾內亞的一種克里奧爾語Tok Pisin借自英語can而成的表示能力,它的表示能力的savi來自葡萄牙語的save“他知道”。拉丁語的potere或possum“能夠”成了法語的pouvoir和西班牙語的poder,兩者都可作為助動詞can和名詞power。這些詞與英語的may(及其過去式might),較早的意義為“有做某事的體力”。至于表示向某目標移動的動詞或短語在世界各語言中經常演變成為將來時間標記,如法語和西班牙語,非洲、美洲、亞洲和太平洋諸島嶼的語言。(Bybee
& Pagliuca 1987,Bybee et al.1994)
同理,我認為漢語中的一些助詞也是詞匯詞語法化的結果,如:
(2) a.我要走。/他要明天到北京。/他要去南京。
b.我會來的。/我會告訴他。/她會喜歡的。
c.我能行。/我能堅持下去。
d.我去跟她說/我來跟她說。/我去看看/我來試試。/我來唱支歌。
當然,語法化不一定都非得走英語的道路,也可有其他的發展過程。如班圖語中表示結束或完成的標記(意義為‘have [just] done’)衍生自意義為finish的動詞,在赤道附近的Cocama語和Tucano語、蒙高棉的Koho語、馬來波里尼西亞的Buli語、尼日耳-剛果的Tem語和Engenni語、老撾語、藏緬語系的客家話和拉祜語、廣東話、和Tok Pisin語里都存在(Bybee et al.1994,Heine & Reh 1984)。
3.單向性與脫語法化
單向過程(unidirectional process)主要指語法化反映了語言的發展經歷了“詞→附著語素→后綴”的過程,而不是“后綴→附著語素→詞”的過程,因而是單向的。
Harns(1997)對此提出保留意見,認為此話不能說得太絕對,因為人們已紀錄到不少脫語法化的實例。單以英語為例,古英語的所有格演變成附著語素,如‘the king of Englands hat’;后綴-ism已脫語法化為一個獨立存在的詞,其意義為“主義,學說,制度,理論”;又如-etic和-emic,原來是phonetics(語音學)和phonemics(音位學)的后綴,現在都成了詞匯詞,其意義分別為“非位學”和“位學/素學”。為此,學者們把這種現象稱之為“詞匯化”(lexicalisation)、“脫語法化”(注:相當于我國的“實詞虛化”(沈家煊 1994)。)(degrammaticalisation),、“再語法化”(regrammaticalisation)和“功能變異”(exaptation)(Lindstrom,2002)。最強烈的脫語法化例子涉及情態動詞:英語的dare(Beths 1999);美國賓州德語的wotte(Burridge 1998);瑞典語的。
其實,單向性不是語法化固有的理論,早期的語言學家強調循環性或螺旋性的變化,因此,反例不一定與單向性有矛盾,如Meillet(1912)并沒有說過只有一種方向的可能。但他也沒有說任何反方向的變化。本文最初引用的Kurylowicz的定義常被認為是單向性的觀點,但在同一論文中,Kurylowicz討論了逆反過程,他稱之為“詞匯化”。
學者們提出種種維護單向性的原則。如(2002)指出,研究者必須探討處于詞匯語義學和語法語義學之間的這類詞語,從而證明:
1)變化成為不可逆轉,在詞義階上,最緊密的詞項移向語法成分,反之成為詞匯詞。
2)反例在情態詞中出現最多,因為它處于“詞義圖”的中區。
3)最優理論容許以標記性使這些變異自然地模型化,而不必放棄單向性假設。
附圖等人(2002)認識到如果脫語法化的確存在的話,將影響語法化單向性的特征。因而堅持目前脫語法化只是個別例子,未呈現總的趨向。當務之急是審查已有例子,考慮是否可把它們作為個案加以排除,如:
1)有構詞力的構詞法衍生的類型,如(iffy),轉化(down a beer,up the ante)和臨時形式(but me no buts)。
2)詞匯化的例子(isms和teens),可視為接近于轉化的形式。
3)詞尾消失(deflexion)的例子,如瑞典語的所有格,因詞綴和附著語素太多,給分析帶來不便而消失了。
Traugott(2002)脆把有些反例排除在脫語法化之外,但她也不得不承認有的反例是可以接受的,問題是脫語法化的程度是否動搖了語法化的單向性的原則。她認為語法化是語義,詞匯句法,有時涉及語音的變化,在時間過程中互相影響而形成的反復出現的變化;而語法化的單向性指一種強有力的假設,即詞項和結構在有些語言語境中具有語法功能或從原語法項中發展了新的語法功能。至于“功能變異”(EXAPT)的共同特點都涉及“一個特征的起源與其后來的用途沒有關系或僅有很少關系,僅僅是機遇而已”(Lass 1990:80),也可叫做“分離的語義變化”(Greenberg 1991:301)。脫語法化的概念的主要表現為:1)使語法化材料從較強的語法功能成為邊緣功能,如在語法化中是主要范疇(名詞,動詞,形容詞)的結構獲得“次要范疇”的語法功能;2)語義和功能的脫節,如語法化的詞項早期的和后期的意義是不同的,但有明顯的聯系,至少是語用學的;3)不脫范疇化,如語法化中的脫范疇化是原型的(參見第4節);4)不規則化,如跨語言的復制,在早期語法化中至今未見到證據。為此,Traugott(2002)認為脫語法化的例子不影響單向性的假設,因為脫語法化的例子為數很少,且不規則。
4.范疇化與脫范疇化
法則化的一個重要特征是結構所出現的語境可以擴展。如ne(動詞)pas或be going to。結構總是含有一個可變化的空位,不然它只是一個固定短語而已。就是這個可變化的空位總是限定于一定的范疇。這些范疇一般可以在語義上限定,如“人類”,“意愿”,“狀態變化”等等。有些范疇要求非常嚴格,如短語to wend ones way只許可移動的動詞,或描寫移動的動詞,或有關拾路而走的一些習語(swiggled his way,made our way,cut their way)時,動詞后的位置需要一個與主語參照相同的代詞。可見,結構中不同的位置要求范疇化,這決定于經驗(Rosch 1978,Lakoff 1987)。語言學的范疇或基于形式,或基于意義,都有一個原型結構。它不能用必要和充分條件定義,而是根據中央成員或更邊緣化成
員定義。為范疇增加新的邊緣成員的可能性導致可產性和變化。如果新詞項可同現有成員一樣使用,便可在該結構中使用。經過一定的積累,會導致中央成分和邊緣成分的變化。
上述情況也表明,對語法化的研究不必限制于語法語素,而應包括使這些語素得以起作用的大結,如Lord(1976)發現西非一些語言中出現了補語化成分(complementizer)和補語從句。
英語的補語化成分that的出現也絕非偶然,Hopper和Traugott(1993:185-89)從古英語舉例說明,補語化成分that仍具有代詞特性,其所在結構也較松散。
(3) gefremede Diulius hiora consul, angin wearth tidlice thurhtogen.
[DEM arranged Diulius their consul,COMP DEM beginning was in-time achieved]
今天,人們使用如下從屬結構(Bybee 2002):
(4)Their consul Diulius arranged(it)that it was started on time.
英語的另一種補語結構為to不定式。介詞to和不定式to非常相似也有其歷史來由。Haspelmath 以中古英語證明,當時將意義為‘to,towards’的介詞發展為不定式標記,但在動詞‘begin’,‘cease’或‘teach’之后有一個后綴來表示目的,不然是不能與動詞并用的。
(5)thanne wolde he maken hem to drynken
[then he wanted to make them drink]
在使用過程中,to用在不定式之前的現象擴展到更多語境,直到不定式的后綴脫落。這樣,在這種語境下的to失去其介詞意義,而成為動詞使用的一個新形式。
英語的有些結構使用不帶to的不定式,特別是助動詞(will,shall,may,can,would,could,等),但象‘want to go’中卻是帶to的,出現這種差別的原因在于語法化的時期。在古英語中,現代的情態助動詞都已與不定式一起用,只是當時是用后綴標記的。至中古英語這種結構的使用頻率增加了,定型了,而新不定式標記to在同一時期也得到擴充,但未影響到助動詞不帶to的結構;與之相比,[want+不定式]的發展晚得多,因而使用了當時流行的不定式標記。
與范疇化相對的脫范疇化(decategorialization)是從另一個視角談語法化,它指一個名詞或動詞,在成為一個語法成分的過程中失去其原來的詞匯句法特性(Hopper 1991),不再是原來的范疇了。在有些情況下,詞匯項在語言中被保持下來,如在be going to中go被語法化了,go這個詞仍保留它的詞匯用途。在有的情況下,詞匯項(如意義為“知道”的cunnan)消失了。在這兩種情況下,語法化成分不再具有通常的名詞或動詞的習性。在古英語,主要動詞cunnan可以帶名詞短語的賓語,今天can只能和動詞補語連用,象*I can that和*I can her是不合語法的。
又如,連詞while原為名詞,指一段時間,今天做名詞很受限制。當處于小句首位做連詞時,不具有名詞特性,它不能帶有冠詞或修飾語。
(6)*I was there the same while you were.
在其他語境中,while只能出現在固定短語中,如‘all the while’,‘a long while’,它不能隨便做名詞,以下用法都是不能接受的。
(7)a.* Ive been there many whiles.
b.*I waited a boring while.
C.*The while was very long.
語法化也包括成分結構的消失,如英語中“主句+補語從句”的結構正處于語法化過程,其結果是‘I think’的主句地位正在消失。
(8)I think that were definitely moving towards being more technological.
從例(8)可以發現,該句中真正的陳述是在補語從句中,而引導的主句只是說話人對陳述有多大可信度的評估。正是在這兩個真真假假的主要動詞的語境下,that的省略最為頻繁。或者原來的主句降格為插入語,如例(9)和例(10)所示:
(9)I think exercise is really beneficial to anybody.
(10)Its &
nbsp;just your point of view,you know,what you like to do in your spare time,I think.
5.自動化
自動化(automatization)的最新研究,是強調在語言成分組成的常現序列中,語法化是一個自動化過程。
Boyland(1996)曾報道語法化過程中出現的形式變化,與非語言技能中出現的變化非常相似。由于不斷重復,原先分別獨立的成分成為一個單位或詞組團塊。這造成兩個后果:首先,對本來獨立成分的識別消失了;其次,整個詞團開始在形式上簡化。這在漢語方言中也可得到驗證,如北京話的“不用”成為“甭”,出現在動詞前,如“甭提了”,上海方言中“勿”與“要”的連讀。這種自動化原則適用于所有的肌肉活動,如玩樂器、運動、炒菜等。由此可見,所有類型的語法結構都是自動化的肌肉常規活動,集中在一起以產生流利的言語。正如Kimura(1979/1993)的神經心理學研究所示,語法和肌動技能有聯系。當然,語法不等同于肌肉活動,而是在特定語境下相稱的有意義的肌肉活動。這就有必要進一步研究肌肉活動和意義如何聯系以產生語法。
Haiman(1994,1998)認為語法化過程中的團塊化和簡約特征,與非語言的祭祀行為相似。有二種情況:一是反復活動導致“慣常性”(habituation),即一個機體會停止對重復刺激產生反應,于是一個反復的詞或短語會失去語義力。另一種情況是,反復活動可改變詞和短語的功能,通過“解脫”(emancipation)的過程,原來的工具功能具有了從語境中可以推導的符號功能。這兩點對理解語法化非常重要。
Hopper和Traugott(1993)從莎士比亞作品中引了一個對話:
(11)Duke:Sir Valentine,whither away so fast?
Val.:Please it your grace,there is a messenger
That stays in to bear my letters to my friends,
And I am going to deliver them.(Shakespeare,Two Gentlemen of Verona Ⅲ.i.51)
雖然公爵問的是活動‘Where are you going so fast?’(去哪里這么快?),他真正想問的是Valentine的意圖或目的;同樣,雖然Valentine回答的是活動,她也是根據他的意圖提供恰當的信息。由于be going to總是和人物意圖的語境聯系,逐漸從早期有關空間活動的意義解脫出來。表示目標或意圖的新功能逐漸演變為該結構的新功能。
6.歷時研究與共時研究
語法化研究有兩個視角:歷時的和共時的。
較多的人傾向于語法化是語言內部的歷時變化,例如功能詞、詞綴等是從早期的詞匯演變的。既然是歷時的,必然是漸進的,而不是離散的。它是一個級階,一個語法化鏈,一個連續體(Harris 1997)。一種語言沿著連續體對一組范疇有各種稱呼,但沒有改變它們相應的位置。
但Lightfoot(1979,1991)持有不同立場,他認為變化不是漸進的。人們產生漸進性的影響,來自通過許多小變化形成了語法復雜性,此后出現一次大的變動,重新構建語法。Lightfoot(1991)建議通過建立兩套語法進行對話的方法,來處理這個問題。Harris和Campbell(1995)則提出漸進性部分是由于說話人在活動中對一個結構有多種分析的結果。
以上不同意見便引向另一個視角,即共時的類型學的方法。語言使用者采用不同方法,達到完成相似的言語處理過程。形式主義者對類型學方法做的工作不多。Bouchard(2002)認為它恰恰對語言的詞匯句法有很大影響,而且可以解決形式主義者在描寫時遇到的問題。Chomsky(2000)曾經承認,使用無法解釋的特征導致這樣一個事實:生成語法提供的是“工程學的解決方法”,它只描寫事實,但不做解釋。例如,說某些形容詞在法語中可以跟在名詞之后,因為法語的名詞具有這樣的特征,但同樣的形容詞在英語中在名詞之前,因為英語名詞不具有法語的特征,這只是換個說法而言,無助于我們的理解。Chomsky采用外部動機來逃避正確的描寫。他后來試探性地爭論道,也許移位(dislocation)起到區分兩種語義學——“深層”和“表層”解釋原則的功能。這仍然是空的,因為不清楚這種區分是否真實的。其次,它也不能說明語言間變異的中心問題。但是,Bouchard(2002)認為尋找外部的邏輯為先的觀點的方向是正確的,這比做一些空洞乏味的陳述前進了一步。但變異也可以在思維系統內部引起。一個集合可以根據所有成員共享的特性加以規定。因此語言完全可以使這個或那個概念語法化。由此作出的選擇可以影響名詞表達的功能。例如,有的區分物質/可數名詞,有的區分單數/復數。因此TOMATO的所指不一定區分“一個西紅柿”(a tomato),“這個西紅柿”(the tomato),“一些西紅柿”(some tomatoes),“這些西紅柿”(the tomatoes),或作為物質名詞的“西紅柿”(tomato)。漢語和朝鮮語就是這樣。
而在法語和英語做詳細區分的語言中,數字起很大作用,因為它是細分一個集合的最小的方法。數字表示這個集合是有基數的,它有若干個成分。在這個基礎上,數字的語法化帶來更多的選擇。數字可以表現為名詞,在形態學中以N直接標記,在法語中可以編碼為限定成分Det;數字在Walloon語中可以是純粹的短語。總之,跨語言的類型學變異決定于物體特性和人類的認知特性。語法化便是對這些邏輯為先的特性的適應。
Taeymans(2002)的研究表明,在共時研究方面,還可發揮語料庫的作用。如DARE和NEED具有雙重特性:當作為情態詞時,沒有第三人稱單數,沒有簡單現在時的變化,沒有祈使形式,沒有不定式,沒有分詞形式,可直接用NOT否定;在問句中可作為操作詞,可帶光桿不定式補語。
這種共時變異可反映歷時變化。人們曾普遍認為,NEED越來越成為情態助動詞,因而語法化了,而DARE似乎相反,脫語法化了。這就要比較其頻率。從英國英語的語料庫材料看,Taeymans發現實際數字否定了Quirk等人的說法(1985:138-139);對DARE和NEED來說,作為主要動詞結構幾乎總是可用的,事實上更為普通。在口語中DARE作為情態詞達58.5%之多,24%用于混合或雜合結構,只有17.5%是全動詞結構。在書面語中,情態詞和全動詞變異幾乎相等(分別為36.5%和34%),29.5%是混合結構。反之,NEED的語料表明,其用作主要動詞形式更多更普通,書面語中達95%,口語中達98%;混合結構非常少。
否定形式和疑問形式的使用也很明顯。在問句和否定句中,DARE作助動詞用比作詞匯詞要多,而NEED在問句中一般另加DO。在口語的否定形式中也是如此,但在書面語中,助動詞結構用得更多。Taeymans還注意到,這兩個動詞的情態形式主要出現在非肯定語境中,即主要為疑問結構和否定結構。這與語法化理論相符,更具有語法功能的形式局限于非肯定語境,而語法功能不強的形式總是常用的。
7.導致語法化的認知過程
Bybee(2002)認為有許多基本機制導致語法化過程,主要是認知過程,而不決定于語言問題。一些語法化過程的特征如下。
首先,發生語法化的詞語和短語在發音上弱化了,如簡約,同化和省略,產生使肌肉發力減少的序列(Browman and Goldstein 1992,Mowrey and Pagliuca 1995)。例如,going to弱化為gonna,甚至在有些語境下,進一步減弱為Im(g)onna。顯然,這是人們做事時的省力原則在起作用。
其次,進入語法化過程的特定的、具體的意義經過一段時間后法則化了,變得更為抽象,這樣可以適合更多語境,如以下三例。第一句的本義是莎士比亞英語的唯一可能的解釋,而今天另兩式更為普通。
(12) a.移動:We are going to Windsor to see the King.
b.意圖:We are going to get married in June.
c.將來:These trees are going to lose their leaves.
本文作者注意到,將原為空間意義的詞語語法化的情況,在漢語里也有:
(13)a.移動:他們去街道委員會辦結婚證了。
b.意圖:他們去辦結婚證了。
c.將來:登記后他倆去旅游結婚。
第三,在沒有淵源關系的諸語言中,我們可以注意到跨語言的相似性,往往是這些語言中同樣的或非常相似的詞匯意義能發生語法化。而且在總共幾萬字的一種語言中,只有少量的詞可以參與語法化。這里,有沒有法則化的東西呢?有。Heine等人(1991)注意到這些詞往往是表述人類與環境關系的具體的基本方面,重點是空間環境,包括人體部分。因而在將來結構中有come和go的詞語,在進行結構中有sit,stand和lie等詞語。物體與物體之間的空間關系往往以人類身體各部分表述。這樣,從head這個名詞演變成介詞‘on top of,top或on(比較:漢語的“頭幾天”;“頭上”;“頭幾排”等表達式)。
由此可見,語法的來源是從人類經驗最具體、最基本的方面提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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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
論文參考文獻格式
(1)文后參考文獻不編序號,僅在文末按其重要程度或參考的先后順序排列。
(2)文后參考文獻不注頁碼。
(3)文后參考文獻的著錄項目及次序與注釋基本相同。
1) 著錄參考文獻可以反映論文作者的科學態度和論文具有真實、廣泛的科學依據,也反映出該論文的起點和深度。
2) 著錄參考文獻能方便地把論文作者的成果與前人的成果區別開來。
3) 著錄參考文獻能起索引作用。
4) 著錄參考文獻有利于節省論文篇幅。
5) 著錄參考文獻有助于科技情報人員進行情報研究和文摘計量學研究。
a.報告
[序號]主要責任者.文獻題名[文獻類型標識].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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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標準編號,標準名稱[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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