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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等到曝光才治理?秦淮紙業?
何必等到曝光才治理?秦淮紙業?賀震/文
前段時間,中央電視臺《新聞直播間》和《新聞30分》接連報道了秦淮紙業私設暗管違法排污,造成秦淮河上游的柘塘新河嚴重污染的惡性事件。隨后,許多媒體、網絡跟進,一時形成了環境輿論熱點。
央視新聞播出后,企業所在地的縣環保局立即派出執法人員趕赴現場調查核實,封堵排污暗管;對秦淮紙業和寶興羽絨廠兩家違法排污企業下達責令停產的法律文書,當日下午又對兩家企業實施了斷水、斷電和查封生產車間等強制措施。
幾乎與此同時,溧水縣委召開常委會議,聽取縣環保局對事件的調查情況和處理意見,縣長對事件處置進行了認真部署,縣委書記對事件的處理提出了8條要求,縣政府啟動了對被污染的柘塘新河河道的環境整治。隨后,縣政府召開經濟開發區和全縣七鎮分管領導會議,緊急部署對全縣工業企業、三產排污單位開展拉網式的排查,要求以此次事件為契機,徹底查清環境污染隱患,對存在的環境問題立即進行限期治理、限期整改,對逾期不達標的,堅決予以關閉。
這一系列工作都是在央視曝光之后短短幾個小時內完成的,動作不可謂不快,效率不可謂不高。應該說,當地黨委、政府和環保部門應對媒體的監督,態度是積極的,行動是迅速的。你看吧,在媒體曝光后,盡管當天是休息日,黨政主要領導仍立即組織人員調查、開會聽取匯報、研究治理措施,環保部門仍立即派出人員對違法排污企業采取堅決果斷的措施,對突出環境問題開始治理。
這種情況真是讓人喜憂參半,又喜又憂,甚至不知是該喜還是該憂。黨委、政府聞風而動,把輿論監督作為懲治違法排污企業、解決突出環境問題的重要推動力,這該喜吧?然而,轉念一想,我們的領導干部和政府有關部門平時都干什么去了?為什么不早做工作,解決問題?為什么非要等到媒體公開曝光了才采取整治措施?想到這些,又確實讓人喜不起來。
要說不知道情況,似乎說不通。
中央和省里、市里對某個局部地區存在的突出環境問題如果說不了解,還較為可信。但如果說縣里、鄉(鎮)里也不了解,就說不通了。企業違法排污,河道被污染,事實就擺在那里,不是誰說藏就可以藏起來的。縣、鄉(鎮)政府的人整天就在那“一畝三分地”上轉悠,豈能發現不了?更何況,央視報道之前的好長時間里,當地群眾曾一而再、再而三地向政府許多部門投訴、舉報過。知道了環境違法現象的存在,為什么不去認真調查,動真格地整治呢?這確實匪夷所思。然而,現實情況就是如此。也許“工作太忙,比這更重要的事情還多著呢!”也許另有隱情吧!
時下,在許多地方都有一個怪現象,一些地方政府部門對群眾三番五次舉報、反映的環境問題,就是無動于衷。有的雖然也去查了,但并沒有下真功夫,只是象征性地走一走,做做樣子,情況并沒查清,問題更沒有解決。一些地方群眾越級上訪,還常常遭遇“截訪”。一些愛反映問題的群眾還往往被視為“刁民”、“社會不穩定因素”。這就導致了一些群眾對當地政府的不信任,轉而尋求媒體的關注與支持。實踐證明,這一招還真靈!媒體一曝光,領導就“重視”;領導一重視,問題很快就能得到解決。
“不怕內部通報,就怕公開曝光”;“不怕信訪舉報,就怕媒體報道”。這幾乎是一個帶有普遍性的現象。對媒體曝光的問題,幾乎各地都是“高度重視”的。有些地方還專門出臺了類似“媒體曝光反饋督查機制工作方案”的文件,對被媒體曝光的問題的查處進行了專門的規范。其實,如此重視對媒體曝光問題處理的背后,往往并不是真心實意地、主動地查處與解決問題,而是為了“保全面子”、“挽回影響”,是不得已而采取的一種危機公關手段,其主要目的在于轉移輿論視線,迅速從媒體關注的“聚光燈”下解脫出來。當然,不管領導們心里咋想的,一經媒體曝光,問題就能得到迅速解決,這當然也是好事情。總比“死豬不怕開水燙”、“任你曝光批評,我自巋然不動”要好得多。
“補牢”何待亡羊時?整治何待曝光日?胸懷對民生高度負責的精神,對群眾信訪投訴件件認真對待,對舉報的違法排污企業絕不輕易放過,把功夫做在平時,把環境問題解決在平時,使媒體無“光”可曝,既搞好了民生的“里子”,又成全了領導的“面子”,不是更好嗎?
作者為江蘇省環境保護宣傳教育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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