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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新建公安本科院校實踐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體系的構建
論新建公安本科院校實踐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體系的構建作者簡介:孟玉珍(1965-),女,湖南洪江人,副教授,碩士,主要從事語言學、高等教育學研究。
孟玉珍
(湖南警察學院,湖南 長沙 410138)
摘要:新建公安本科院校構建具有自身特色的公安實踐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體系意義重大;構建公安實踐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體系,應當明確監控與評價的范圍、監控與評價的對象、監控與評價的內容,解決監控與評價誰、監控與評價什么的問題;明確監控與評價的工作主體、工作方法,解決誰來監控與評價、怎樣監控與評價的問題;建立暢通的監控與評價反饋機制,健全監控與評價的制度、辦法,解決長效運行的問題。
關鍵詞:公安教育;本科院校;實踐教學;監控與評價
中圖分類號:G64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4-5884(2013)04-0069-03
高等教育,質量為立校之本。加強能力培養是提高公安教育質量的核心任務。近幾年來,全國各省市公安學校逐步升格為本科院校,新建公安本科院校成為了培養應用性公安高級專門人才的重要場所,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特別是實踐教學質量,培養公安工作急需的、具有實戰能力和創新精神的高素質的公安高級專門人才,實現人才培養和公安工作需求的有效對接,高質量地通過學士學位授權評估和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是擺在新建公安本科院校面前的重要任務。
針對日趨嚴峻的社會治安形勢,按照科教強警的要求,根據公安機關對公安人才培養的特殊需要,新建公安本科院校把培養“應用性、技能性、創新性”公安高級專門人才作為人才培養目標,在教育教學中越來越重視公安實踐教學,加強了公安實踐教學的基地建設、人員配備、經費投入及考核評估。然而,時至今日,公安實踐教學仍然面臨著教學質量如何監控、教學效果如何評價、教學信息如何反饋、存在的問題與不足如何改進等等問題,教學質量未能得到有效保障,教學效果難以達到預期目標。因此,科學構建實踐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體系,加強對實踐教學過程與結果的質量監控與評價,對于新建公安本科院校實現人才培養目標,促進公安高等教育健康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公安院校實踐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體系的構建,包括監控與評價的范圍、監控與評價的對象、監控與評價的內容、監控與評價的方法以及監控與評價制度的建設等多個方面,以下分別加以闡述。
一公安實踐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的范圍——具有廣泛性
公安實踐教學是相對于公安理論教學而言的各種教學活動的總稱,其內容豐富,形式多樣。內容一般包括基礎實踐、警務實踐、科研實踐和社會實踐等模塊,旨在培養學生的基本技能、警察職業技能、科研創新能力和綜合解決問題的能力。具體分解為基本實驗技能訓練、擒拿格斗、警務技能訓練、警察臨戰技能訓練、模擬偵訊、痕跡檢驗、刑事化驗、社會治安情況調查、公安工作綜合實訓、業務課程見習、業務課程論文、專業實習、畢業論文(設計)等等。形式也是多種多樣的,從課內的實踐到課外的實踐,從校內的實踐到校外的實踐,從學校規定的實踐到學生自主的實踐,從實務性實踐到理論性實踐等等。因此,公安實踐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的范圍也相應較為廣泛。
(一)課外實踐教學活動和課內實踐教學活動
公安實踐教學活動,既有課后由學校專門組織安排的,也有專業教師在課內自行組織安排的。課外實踐教學固然重要,課內實踐教學同樣也很重要。當前,信息技術高度發達,文字、圖像、音頻、視頻多媒體技術,可以將案例場景演繹得栩栩如生。在課堂上,通過信息技術,展示典型案例,再現現實場景,同樣使學生有身臨其境的感覺,通過課內的實踐教學,同樣可以增強學生的感性認識,提高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因此,課內實踐教學也是實踐教學的重要組成部分,與課外實踐教學一樣,同屬實踐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范圍。
(二)校內實踐教學活動和校外實踐教學活動
公安實踐教學活動,既有在校內通過實驗實訓平臺進行的,也有在校外通過教學實習實訓基地進行的。例如,湖南警察學院在校內建立了多種多樣的實踐教學平臺,擁有刑事科學技術實驗室、射擊館、模擬街區、心理行為訓練基地、電子取證實驗室、警務戰術訓練基地等59個校內實驗、實訓場所,成為了學生進行基本技能實驗實訓的重要場所;同時,學院還以全省各級公安機關為依托,建立了37個校外實習實訓基地,學生通過在實習實訓基地集中進行實習、見習,了解公安工作全過程,培養公安工作實戰能力。無論是校內實踐教學還是校外實踐教學,都應該納入到質量監控與評價的范圍中來。
(三)學校規定的實踐活動和學生自主的實踐活動
公安實踐教學既有學校規定的實踐教學活動,也有學生自主參與的實踐活動。學校規定的實踐教學活動,固然要制定標準進行監控與評價,學生自主安排、參與的實踐活動同樣也應該制定相應的質量監控與評價標準進行跟蹤監控與評價指導,以期鼓勵學生利用假期和課余時間到公安實際部門見習、實習、調研,參與多種形式的實踐活動,以增強對公安工作的感性認識,提高自主學習能力、實戰能力和創新能力。
(四)實務性實踐教學活動和理論性實踐教學活動
公安實踐教學活動,既有務實性、以增強感性認識為主的教學活動,也有理論性、以增強理性認識為主的教學活動,實踐教學不能僅僅局限于實務性的實踐教學活動,理論性的實踐教學活動同樣是實踐教學的重要組成部分。理論性實踐教學活動的形式主要是調研報告、課程論文、畢業論文(設計)等。對學生來說,調研報告、學術論文的寫作雖只是一種理論觀點的表達,一種理性思維和科學推理的過程,但要求有足夠的論據支持其所做出的結論。事實上,調研報告、學術論文寫作的過程,是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過程,有助于提高學生的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因此,不可忽視這種理論性的實踐教學活動[1]。
研究公安實踐教學活動的范圍,了解公安實踐教學活動的種類和形式,也就為構建公安實踐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體系奠定了基礎、創造了條件,即解決了公安實踐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的工作范圍問題。
二公安實踐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的對象——評教與評學結合
公安實踐教學與公安理論教學一樣,是師生雙方共同的活動,既有“教”又有“學”,公安實踐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的對象,既包括實踐教學的指導教師,也包括參與實踐教學的學生,因此,對于公安實踐教學質量的監控與評價,應當兩方面結合,即評教與評學結合,二者不可偏廢。
(一)健全公安實踐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的組織機構
公安實踐教學活動的種類很多、形式多樣、涉及面廣,應當構建結構清晰、職責明確、內外兼顧的實踐教學監控與評價組織機構,既評教,又評學。例如,湖南警察學院就構建了學院、專業系部(實驗中心)、教研室(實驗室)三級監控與評價的組織管理體系。學院成立公安實踐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領導小組,由學院主管教學副院長擔任組長,教學評估處、教務處、教學系部等部門負責人擔任組員。領導小組負責審定實踐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標準和具體實施方案,負責指導教學質量監控部門、教學督導團和各專業系部(實驗中心)開展實踐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工作,研究解決實踐教學質量監控過程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學院成立教學督導團,聘請校內外具有豐富教學或教學管理經驗的教授及相關職能部門的領導組成。教學督導團對實踐教學進行督導,深入現場聽課、考察、查閱相關資料,并抽查學生實踐技能操作等,把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至相關專業系部(實驗中心)及教研室(實驗室),重大問題提交實踐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領導小組,召開專家研討會進行分析研究,指導專業系部(實驗中心)及教研室(實驗室)分析問題并逐步解決問題。專業系部(實驗中心)、教研室(實驗室)則負責收集、整理和分析各種信息,引導教師發現問題,進行反思,對實踐教學的內容、方法等進行具體規劃、改進與完善,不斷提高實踐教學質量。
(二)制訂科學合理的公安實踐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標準
無論是評教,還是評學,都應當有一定的標準,既要有定性的評價,又要有定量的分析,二者有機結合。制訂適合于新建公安本科院校自身發展的實踐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的標準,能夠有效指導實習基地的建設、實驗實訓場館的合理使用、實踐教學師資的科學配備、實踐教學的組織管理、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的有機銜接,有利于對實踐教學狀況進行有效的監控與評價,切實促進實踐教學質量的提高。
對于實踐教學的教師,應當從教學態度、教學過程、教學方法、教學效果等方面予以監控與評價,并對各項指標賦予分值,較客觀地評價出實踐教學的教學狀態。對于學生的評價,一般由專業教師對照實踐教學大綱的要求制定評價標準,通過實際操作,檢測學生實踐技能的掌握程度。較之于評教,許多學校對評學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事實上,在檢測實踐教學質量方面,評學更能說明問題。除了由專業教師根據學生表現給出分數外,學院教學質量監控部門還可以采取督導抽查、技能比武等方式來檢測學生的學習效果,宏觀掌控實踐教學質量情況。
(三)吸收學生參與實踐教學質量的監控與評價
現代教育理論認為,學生是一切教學活動的主體,教師在教學活動中只是起主導作用。公安實踐教學活動亦不例外。教師在實踐教學活動中是否起了主導作用,教學質量如何,作為受教主體的學生有著最直接的發言權。廣泛聽取學生評教意見應作為對教師教學質量評價的重要依據。學生評教可以采取常態評教與集中評教相結合的方式。常態評教可以采取填寫教學日志的方式,每單元實踐教學活動結束后,由學生及時填寫教學日志,對教師的教學情況作出評價。集中評教一般每學期進行2次,原則上在期中和期末進行。
(四)注重校外實習的評教評學
校外實習基地,是公安實踐教學的重要場所。通過專業實習,既可以檢驗學生綜合運用所學公安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可以檢驗教師在校內進行各項實踐教學活動的教學效果,同時,實習本身是一種極其重要的實踐教學活動。學院派出的實習指導教師和實習基地的指導教官共同指導學生完成這項綜合性的實踐教學活動。因此,對實踐教學質量的監控與評價,應當注重校外實習部分,構建校內校外相結合的監控與評價體系。專業實習中,應當制訂相應制度規范實習帶隊教師的行為,使他們切實履行指導教師的職責;應當由實習基地指導教官和學校派出的指導教師,根據實習指導書和實習教學大綱的要求對學生的綜合表現能力作出評價。
三公安實踐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的內容——突出能力本位
公安本科教育,仍然是一種職業教育,對于公安實踐教學活動而言,雖然種類很多,形式多樣,但總的目標是一致的,即根據公安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的要求,有計劃地組織安排學生,以獲取感性的公安業務知識、進行警務技能訓練,培養實戰能力、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因此,公安實踐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應當突出能力本位,無論評教評學,都以對學生的職業能力考核評價為主要內容,兼顧對學生掌握相關知識、具備相關素質的評價。公安人才需要什么職業能力、實踐教學中應當考核評價哪些能力素質?以下以湖南警察學院治安學本科專業為例加以說明。
(一)公安職業基礎能力
公安職業基礎能力,是從事公安工作最基本的能力。以湖南警察學院治安學本科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為例,該方案要求,畢業生應具備以下從事本職業的基礎能力:熟練運用計算機,開展網上辦公、辦案;較熟練掌握一門外語,具有較強的閱讀能力和初步聽、說、寫的能力;掌握使用武器、警械的技能及其他基本警務技能;制作常用公文與公安法律文書;開展群眾工作;收集和使用公安情報信息。對此,公安實踐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對于學生而言,就應當以公安專業人才培養方案所規定的能力為標準,進行客觀公正的考核評價;對于教師而言,就應當圍繞培養學生公安職業基礎能力為內容進行教學質量的監控與考核評價。
(二)公安職業核心能力
公安職業核心能力,是從事公安工作最主要的能力。以湖南警察學院治安學本科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為例,該方案要求,畢業生應當具備以下從事本職業的核心能力:開展戶政和人口管理工作的能力;調解治安糾紛的能力;管理公共復雜場所、特種行業的能力;協同處置群體性事件和一般性突發事件的能力;開展安全防范工作的能力;查處治安案件和偵辦一般刑事案件的能力。這些能力,應當是公安實踐教學質量監控與考核評價的主要內容。
(三)公安職業相關素質
公安職業相關素質,是從事公安工作必備的能力素質的綜合要求。以湖南警察學院治安學本科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為例,畢業生應當具備以下綜合素質: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忠于中國共產黨、忠于祖國、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熱愛公安事業,具有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公安組織紀律觀念、群眾觀念和良好的警察職業道德;實戰能力強,執法規范,善于溝通,能夠綜合運用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解決實際問題,勝任治安管理崗位工作;具備與從事治安管理工作相適應的人文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基本素養,具有創新精神和思維;健康的心理、強健的體魄。這些職業素質,同樣需要滲透在實踐教學中進行培養,因此,也是公安實踐教學質量監控與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
四公安實踐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的方法——具有多樣性
公安實踐教學活動內容豐富、種類繁多、形式多樣,與此相適應,公安實踐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的方法也應當是多種多樣的。以下主要探討公安實踐教學中關于學生成績的評價方法,也即學生實踐能力的評價,這是實踐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一)校外實踐考核的成績和校內實踐考核的成績相結合
學生參加公安實踐教學活動,對于其能力的考核,既要通過校內實踐活動的考核成績來體現,也要通過校外實踐活動的考核成績來體現。學生在校外見習、實習、社會調查回校以后,應當寫出見習、實習報告或調查報告,以此作為評定校外實踐活動成績的重要依據。
(二)單項的實踐教學考核成績與綜合的實習考核成績相結合
搞好公安實踐教學,學生全方位的參與很重要。公安實踐教學對學生實踐能力的評價,不僅要有單項的專業課程實驗實訓的實踐教學評價,還要有綜合性的實踐教學(畢業實習)評價,二者有機結合,通過多方面的評價,客觀把握學生實踐能力的情況。
(三)實務性實踐考核成績與理論性實踐考核成績相結合
學生參加公安實踐活動,不僅要有在實踐中做出的實實在在的工作成績,即實務性的成績,而且還要有理論思考,有調研報告、課程論文,即理論性的實踐成果,二者有機結合,全面考察。
(四)口頭語言表達成績和書面語言表達成績相結合
在公安實踐教學中,對學生實踐能力的評價還要注意口頭語言表達能力評價與書面語言表達能力評價相結合。例如,學生進行現場勘查、調查訪問、案情分析,不僅要看口頭語言表達能力,還要看他們制作現場勘查筆錄、調查訪問筆錄、偵查工作方案等業務文書的能力。
(五)對個體能力的評價與對合作能力的評價相結合
公安實踐教學對學生能力的評價,既要注重對學生個體能力的評價,也要注重對學生團隊合作能力的評價。因為,公安工作,無論是治安管理,還是偵查辦案,都需要通力合作,團隊協同,實際上,公安實踐教學活動的安排,也往往是以小組即團隊的形式進行的,因此,團隊合作能力的評價很重要[1]。
五公安實踐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的依據——注重規范性[2]
對于公安實踐教學質量的監控與評價,在不斷探索、反復實踐的基礎上,應當制訂、完善實踐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管理制度,以此來規范教師和學生在實踐教學活動中的行為,確保實踐教學長效有序地運行。
目前,部分新建公安本科院校,雖也制定有諸如“實驗室工作規程”、“實習教學管理辦法”、“實訓教學管理辦法”、“學生畢業實習管理辦法”“學生畢業論文(設計)暫行管理辦法”等實踐教學管理制度,但往往執行不力,形同虛設。而且,在制度建設方面,有關實踐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方面的管理制度較為缺失,因此,新建公安本科院校應當制訂、完善“實踐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工作辦法”、 “實踐教學指導教師工作規范”、“實踐教學指導教師監控與評價辦法”、“實驗實訓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辦法”、“實習(見習)質量監控與評價辦法”、“畢業設計(論文)評價辦法”等管理制度,從教師指導實踐教學的監控與評價制度,到學生實踐能力考核評價制度,都應當建立健全,從而形成比較完善的實踐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管理的制度體系。在此基礎上,無論評教評學,都應以制度為依據,規范運行,逐步形成良性工作機制。同時,應當充分運用好實踐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的結果。就教師而言,應當與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晉升、各種榮譽的評選授予(如教學名師、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優秀主講教師等)、年度考核、效益津貼等掛鉤;就學生而言,也應當與評優評先、獎學金評定、畢業推薦、榮譽稱號的授予等掛鉤,從而做到獎懲兌現,獎優罰劣,促進實踐教學質量和水平的不斷提高。
參考文獻:
[1] 朱莉莉,韓志紅。法學專業實踐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若干問題探討[J]。科教導刊,2011(6)。
[2] 韓宗先,王新惠,曹長雷,等。新建本科院校實踐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體系的構建[J]。教育與教學研究,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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