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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鄉(鎮)教辦撤消“換湯不換藥”
作為推進農村基礎教育改革的舉措之一,撤消鄉(鎮)一級教育行政部門是《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的通知》中的明確要求。但記者近日在農村采訪時發現,一些鄉(鎮)教辦“名亡實存”,所謂撤消只是“換湯不換藥”。 某縣教體局于2002年下發了關于撤消鄉(鎮)教育辦公室,由中心校校長負責管理全鄉(鎮)教育教學業務工作的文件,而記者在該縣的部分鄉(鎮)看到,雖然鄉(鎮)教辦的公章、牌子已經換成了“中心校”,并精簡了幾個人,但辦公地點仍在鄉(鎮)教辦,教辦主任搖身一變成了中心校校長。而所謂的“中心校”只不過是一個空架子,除了校長、會計、業務專干等三五個人外,既無校舍,又無教師和學生。 此外,調查中記者還發現,國務院文件中關于“鄉(鎮)有關教育工作由鄉(鎮)長直接負責,鄉(鎮)可在核定的行政編制內明確一至兩名助理或干事協助鄉(鎮)長管理具體教育事務”的要求,也未落實。現分管全鄉(鎮)教育工作的往往是一名副鄉(鎮)長或黨委委員。 談及鄉(鎮)教辦“換湯不換藥”的原因,縣教體局、鄉(鎮)黨政領導和中心校校長都直言不諱: 一、如果撤消鄉(鎮)教辦,現有人員全部分流,鄉(鎮)教辦這塊陣地就要丟掉,教育資源就要流失。不少鄉(鎮)教辦是單門獨院或二層小樓,有的還有幾間教室,可供教師或農民培訓,多年積累的產業丟掉太可惜。如果人員分流到中心校辦公,也勢必造成學校校舍緊張,加重中心校的負擔。 二、如果讓中心校校長負責全鄉(鎮)教育教學業務工作,也不太現實。一來體制不順,一個學校管另一些學校,平級不好管理;二來一個鄉(鎮)有幾十所學校,學生上萬名,中心校校長既要管本校,又要管全鄉(鎮),根本管不過來。 三、要求鄉(鎮)長直接負責教育工作,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教育事業的關心和重視,但作為行政一把手,鄉(鎮)長事務多、工作忙,很難管那么細,與其掛個名,不如明確一位副職專管或分管。(本報記者陳強) 《中國教育報》2003年3月26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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