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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職比”失衡的現狀、危害與矯正
2005年各地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已經塵埃落定,各級教育主管部門現在也許正在盤點今年招生的“進賬”。初中升學率比去年提高幾個百分點、中等職業學校招生數比去年增加多少萬?這是數字不久都會隆重推出,筆者不敢在此枉加評論。但作為一名從事職業教育的工作者,我更為關心的是今年高中招生,普職比例與去年相比是否有所提高?我們距離國家教育部確定的“中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保持大體相當”(教職成〔2004〕12號)的目標還有多遠?
就本人所了解的情況看,今年即使部分職業學校的招生人數比去年有所增加,但上升率也大大低于初中畢業生數的增長率,而更多的職業學校今年的招生人數或與去年基本持平或比去年還略有減少。從這個角度說,今年的高中招生“普職比”并未能有所扭轉,甚至還有進一步下滑的跡象,這不得不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
一、“普職比”失衡的現狀及其原因
2002年國務院作出的《關于大力推進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指出:“力爭在“十五”期間初步建立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與市場需求和勞動就業緊密結合,結構合理、靈活開放、特色鮮明、自主發展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要以中等職業教育為重點,保持中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大體相當”。自此,我國職業教育的改革和發展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階段,從2001年到2003年,招生數從398萬人增長到515萬人,呈現出一派欣欣向榮的新局面,2004年我國中等職業教育招生又創新高,達550萬人,在校學生總數達1370萬人。但是,中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中教育的招生人數差距仍然很大,因為其中有高中階段毛入學率的提高和初中畢業生數的增加兩大因素的影響。根據2004年教育部的統計數據,中等職業教育在校生也僅占高中教育階段在校生總數的39%,這與“普職比” “大體相當”或1:1的要求還存在很大的差距。
就地區情況看,發展更為不平衡。截止到2004年底,我國每萬人口中普通中專和職業高中平均在校生:東部地區為104人,西部地區為66人;職業學校的平均辦學規模,東部地區為1368人,西部地區為973人;即便如教育發展水平較高的江蘇省,蘇南與蘇中、蘇北“普職比”就存在很大的差距,蘇南很多市、縣,職業教育的招生規模已經達到或者超過普通教育,有的甚至已經直指6:4;而蘇中、蘇北地區,許多市、縣非但沒有達到“大體相當”的水平,有的甚至還低于全國39%的平均水平。據內部統計資料顯示,蘇中某地級市,近兩年來,職業教育的招生規模僅占普通教育的三分之一,許多普通高中人滿為患,而不少職業學校已經難以為繼,“普職比”失衡的現象已經到了十分嚴重的程度了。
造成“普職比”失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歷史原因,長期以來,中國老百姓普遍認同的是只有上大學才有出路、有前途。家長們更是望子成龍心切,他們總認為只有讀普通高中才有希望考大學,而一旦選擇了職業教育,孩子的前途就被“定格”了,所以不管孩子的學習能力如何,學習成績高低,他們寧愿付出上萬元的“擇校費”,也要擠進普通高中大門。他們認為選擇讀普通高中,無論是對家長還是對孩子都贏得了“面子”,因為那些到職業學校就讀的,不是孩子學習能力太差,就是家長經濟實力太差,反正進職業學校總有低人一等的感覺。
其次是現實的原因。一是地方黨政領導對協調“普職比”的思想認識不足,缺少正確引導和調控機制。他們看不清職業教育在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和推進城鎮化進程中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不明白一個國家產業競爭力的高低,不僅取決于是否擁有先進的技術裝備,還取決于是否擁有能夠熟練操作和使用先進技術裝備的高素質勞動者。于是他們把讀普通高中還是職業學校的決定權全部讓給了老百姓。潛意識里還認為有更多的人上普通高中,既可以增加地方財政的收入(擇校費人均萬元以上),又可以增加當地參加高考人數,進而增加錄取人數,提高本地的知名度,真可謂是名利雙全。二是地方教育主管部門調控“普職比”的措施不力。在社會對職業教育的認識尚未完全到位的情況下,要使人們選擇職業教育,必須依靠教育主管部門強有力的調控措施。招生計劃必須體現法定性,招生管理必須體現統一性,招生過程必須體現程序性。“什么分數錄取普通高中、什么分數錄取職業學校、什么分數錄取技工學校,什么時間段錄取什么學生”,這是招生部門必須有明確規定。三是職業教育自身特色不強。這是許多人不能接受職業教育的一個主要原因,而這個問題的根子又通在政府投入不足上。職業教育的辦學成本大大高于普通教育,職業教育所需的經費投入要比普通高中高得多,據國際上有關專家測算,同等規模的職業中學所需經費投入一般應是普通高中的3倍左右。職業學校如果僅靠招生收入既要維持學校運行,又要添置教學設備、改善辦學環境是遠遠不夠的。蘇南的職業學校所以有特色、有吸引力其中重要一點是得到了地方政府資金扶持。四是社會對職業教育宣傳不到位。老百姓對職業教育的認識存在很大的偏見和很多的誤區,如職中學生可以通過對口“單招”考本科、專科;“技工荒”愈演愈烈,技工人才就業形勢好、工資高等情況老百姓了解甚少,而這些宣傳僅靠職業教育自身去進行,效果是十分有限的,有時還會適得其反,只有新聞媒體、政府部門、教育部門等社會各方面都加強對職業教育的宣傳,才能形成一個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普職比”失衡帶來的一系列問題
“普職比”失衡表面上看起來只是未完成上級政府下達的考核指標問題,而事實上它帶來了一系列深層次矛盾和問題。
(一)、加劇了“技工荒”程度,使許多企業面臨招工困難。社會各行各業技能型人才緊缺,迫切要求職業教育要加快培養社會急需的高素質技能型和現代服務型人才,而那些本該就讀職業學校的學生轉移到了普通高中,使許多企業面臨招技術工難,招高級技工更難的困境。一些技術工人的工資高于本科生的工資就是“普職比”失衡導致的后果。
(二)、加大了家庭教育成本,使很多群眾經濟不堪重負。本來應該進職業學校學生,普通高中為什么會接受,很大程度上是沖著錢來的,一個普通高中的擇校生,少則要花數千元、一萬元,多則要三、五萬元,而這些花錢進普通高中的學生,因為學習基礎差,三年后能考上本科的微乎其微,學得好的一般也只能考個高職專科,有的學生還會落得“升學無門,就業無能”的兩難境地,而家庭因此陷入困境以至不可自拔。
(三)、增添了普通高中教學難度,影響了教學質量的提高。那些“普職比”失衡地區的普通高中特別是重點普通高中,統招生與擇校生的比例都在7:3以上,有的高達5:5,學習基礎好的與差的混在一起,班級人數也常常超出額定標準,這給競爭性很強的高中教學帶來了極大的困難,教師往往是顧此失彼、疲于應付,教學質量難以提高。
(四)、危及職業教育的健康持續發展,滋生了職業教育內部的不公平競爭。更多的學生流向了普通高中,職業學校生源數量減少、質量下降,跌落成為“無選擇的教育 ”。所謂“職中職中,差生集中”,致使人們對職業學校更加失望,更不敢把孩子送進職業學校。而職業學校為了自身的生存,為了盡力完成上級下達的招生任務,不得不采取種種非常規手段來“網羅”生源:
提前招生為方法之一。為了與普通高中搶生源,一些地方先下手為強,在中考之前,即開始中職招生,凡是成績差、素質低的學生,都是被動員的對象,不管你愿意與否,無需中考都被職業學校提前“錄取”,初中生轉眼間就變成了高中生。其做法嚴重違背教育教學規律,也傷害了這些學生僅有的一點自尊心。這為職業學校暫時“撈”到了一點生源,但從長遠說,無疑是飲鴆止渴。
花錢“買”生源為方法之二。在農村大多初中學生及其家長,對自己或子女的學習狀況及其發展方向是十分模糊,“什么學校好,能不能考取?”基本上都是聽初中老師的,于是職業學校為了多招生,就不得不買通初中老師。他們明碼標價,每動員一個學生給多少錢,價格還隨著學校之間的競爭而不斷攀升,從開始的一、二百元提高到現在的四五百甚至千元上下不等,這嚴重敗壞了社會風氣,也使教師這一神圣的職業斯文掃盡。
不負責任地承諾、欺騙學生和家長為方法之三。一些學校在招生時開出一些空頭“支票”來吸引生源。如包發畢業證書,包到哪兒就業,包多高的工資等。
無視收費標準、競相壓價為方法之四。招生收費本來是非常嚴肅的事情,但一些學校為了拉生源,不惜競相壓價,每學年兩千多元的學費可以壓成一千多元,有的甚至壓成八、九百元。這么低的費用學校怎么能維持教學呢?最后只能以犧牲教學質量為代價:該上的課不上,該做的實驗不做,該添置的設備不添,真正受害的還是學生和家長。
三、協調“普職比”的對策在哪里
(一)、加大對各級領導的考核力度,促進他們把實現“普職比”的“ 大體相當”當成事關經濟發展與社會穩定的重要工作來抓。現在一些黨政領導和教育主管部門認識不可謂不充分,思想不可謂不重視,他們對促進職業教育的發展和實現“普職比”協調,一層一級召開會議,一層一級簽訂“責任狀”,工作似乎轟轟烈烈、扎扎實實。但是誰來落實、怎么落實、效果如何?特別是對“普職比”嚴重失衡地區,誰來承擔責任,承擔什么責任?這些往往就沒有下文了。如果把“普職比”的考核與實現經濟指標的考核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誰還敢掉以輕心。
(二)、加大結構調整力度,嚴格執行招生計劃。一個地區要實現“普職比”的“ 大體相當”,首先要實現普通教育與職業教育教學資源的數量、質量的“ 大體相當”,這就要加大結構調整力度,通過撤、并、轉、擴等手段,有效整合教育資源,實現普通教育與職業教育辦學實力的“ 大體相當”。如果一個地方的普通教育與職業教育辦學能力、教學條件和教學水平相差懸殊,怎么可能讓老百姓心甘情愿地去選擇職業教育呢?而要做到這一點,關鍵是要政府加大對職業教育的投入。一個地方在制訂招生計劃時做到“普職比”“ 大體相當”是相對容易的,而在執行招生計劃時要實現“普職比”“ 大體相當”就很難了,沒有嚴格的組織措施是不能保證計劃的執行的。有些地方的普通中學,為了經濟利益,無視招生計劃,招生人數一破再破,必然影響了職業教育的招生,影響了“普職比”的協調。
(三)、加大招生部門的調控力度,強化招生過程管理。普通教育與職業教育招生要一并納入地方招生辦的管理之列,做到“五個統一” :
一是統一組織高中階段各類學校的招生宣傳工作。目前,一些地方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宣傳條塊管理,各自為陣的現象較突出。一方面宣傳工作下不去,考生知情權受到限制,一方面又存在招生學校宣傳資料滿天飛,虛假宣傳,誤導考生的情況。因此,招生宣傳工作必須統一組織,規范進行。各地招辦要在教育主管部門的統一部署和指揮下,加強招生宣傳工作的組織和協調,理順關系,打通宣傳渠道,加大宣傳力度,全面宣傳“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和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重要意義,宣傳地方統籌管理高中階段各類學校的招生政策和規定,宣傳各類學校的辦學特色和招生情況,客觀、公正地宣傳各類學校升學和就業情況,營造有利于“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和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環境和社會氛圍。
二是統一公布高中階段各類學校招生計劃的招生信息。各類學校辦學性質、招生類別和招生計劃以及收費標準等是考生選報學校的依據,各地招辦在公布各類學校招生計劃,發布招生信息時,必須堅持一種形式、一個版本同時公布,切實做到客觀、公正、準確、及時,讓考生、家長和社會充分了解本地區高中階段各類學校的招生情況。
三是統一組織考生報名和填報志愿。考生報名和填報志愿工作統一集中組織進行,有利于減輕考生負擔,減少工作環節,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統計工作的準確性;有利于掌握考生報考動態,把握發展趨勢,分析、調整工作思路;有利于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避免重復錄取。地方招辦要認真做好考生報名、填報志愿的各項準備工作,精心組織,確保報名、填報志愿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四是統一采集考生報名、志愿、成績等信息。考生的報名、志愿、成績信息是高中階段各類學校錄取的基礎,各地招辦要保證信息采集工作的順利進行,確保考生各類信息的真實、完整和準確。
五是統一組織高中階段各類學校招生分類分批錄取。地方教育主管部門領導高度重視高中階段各類學校的錄取工作,要切實加強對錄取工作的領導,加強統籌協調,充分發揮招生部門和相關教育職能處(科)室的作用。地方招辦要聽取各方面意見,加強調研和協調,在錄取批次、錄取時間安排上統籌兼顧各類學校的特點和要求,協調好各批次間,各類學校間的關系,處理好各種突發事件,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錄取進程和有關情況。錄取工作結束后,地方招辦應及時將高中階段各類學校新生錄取數據庫報上級招辦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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