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論資源環境的經濟核算及對GDP的修正
摘 要:現行GDP由于沒有反映資源環境的耗減和惡化對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帶來的負面影響而受到非議。修正的基本思路是:以國民經濟核算為起點,將經濟過程對資源環境的作用作為經濟產出的投入加以核算,最終求得一國當期經資源環境因素調整之后的GDP,即綠色GDP。關鍵詞:GDP;綠色GDP;資源環境的價值核算;修正
GDP曾經被一代經濟學大師凱恩斯所推崇,認為是可以反映經濟秩序中有關供給、需求、失業等議題的有用依據,是衡量一個國家是否進步及其進步程度的最重要指標。然而進入70年代以來,隨著人口的激增,對自然資源消耗和環境破壞的加劇,人們逐漸認識到傳統的GDP指標體系已不能正確反映一個國家在經濟、社會、文化等方面的進步程度及可持續發展能力,因為它沒有核算砍伐森林、污染環境、水土流失、資源枯竭和破壞臭氧層等對經濟可持續發展帶來的負面影響,未能反映潛在的成本、潛在的收益及生態社會效益,未能處理好人口、經濟、社會、環境和資源的相互協調問題,相反,對資源環境的無限制耗用卻成為GDP增長的強大助推器和源動力,這是與可持續發展理論背道而馳的。因此,積極開展對資源環境的經濟核算,認真研究資源環境耗減和保護對GDP的影響,對完善GDP這一重要指標具有重要意義。
一、資源環境的核算范圍和核算指標
本文研究的僅是在堅持可持續發展的前提下,與GDP直接相關但被現行GDP忽略的那些資源環境的價值核算及與GDP之間的內在聯系。為了便于收集資料和相對準確地計算,我們將自然資源和環境資源核算內容劃分為九大類,即礦產能源資源、土地資源、水資源、森林資源、海洋資源、草地資源、野生動植物資源、再生資源和環境資源,在此基礎上再來核算資源環境的耗減成本、資源環境的損失成本、資源環境的恢復成本和再生成本、資源環境的保護成本、資源環境的替代成本和機會成本,及資源環境的改善收入(綠色收入),這六項指標共同構成了應直接調整GDP的價值核算體系。
(一)資源環境核算的物質指標
1. 礦產能源資源。主要指標有:礦產能源資源的儲蓄量、開采量和產生的廢物總量。
2. 土地資源。主要指標有:耕地面積的耗減數,耕地質量指數,土地沙化和水土流失指數。
3. 水資源。主要指標有:可用地表和地下淡水資源儲量的耗減數,淡水資源污染和水質下降程度,洪澇災害。
4. 森林資源。主要指標有:森林面積,森林的采伐量和采伐密度,森林受災面積。
5. 海洋資源。主要指標有:近海水體質量,水體污染程度及近海生物資源下降數。
6. 草地資源。主要指標有:草地面積,草地面積耗減量,草地質量指數,草地退化(特別是沙化、堿化)數,草地受災面積。
7. 野生動植物資源。主要指標有:野生動植物種類的耗減,種群數量的耗減,珍稀瀕危物種、極危物種的增加數,野生動植物棲息地特別是濕地的耗減數。
8. 再生資源。是指通過勞動的投入可以恢復甚至超過原來規模和水平的自然資源。主要指標有:水資源的環循利用,通過植樹造林增加的林木資源,通過植草增加的草地,通過墾荒、治沙增加的耕地(草地),通過保護措施增加的物種、濕地及漁業資源儲量的增加等等。
9. 環境資源。反映大氣保護方面的指標有:溫室氣體排放量,氧化硫、氧化氮排放量,耗損臭氧層物質的生產和消費,城鎮地區懸浮顆粒物(TSP)的濃度;反映城市噪聲的指標有:生活噪聲、交通噪聲、建筑施工噪聲對生活環境的影響程度;反映固體廢物方面的指標有:工業固體廢物的產生量,生活垃圾的生成量。另外還有有毒有害物質的排放、泄漏、廢棄污染量指標。
(二)資源環境核算的價值指標
資源環境的物質損耗(或改善)只有通過價值核算才能進行總括反映,并進入GDP體系,進而對GDP進行相應的修正。資源環境核算的價值指標體系主要包括以下六個方面:
1. 資源環境的耗減成本。是指因生產和生活的消耗及大自然自身的侵蝕,導致資源環境的物質總量的耗減,這些耗減的價值反映便構成耗減成本。對耗減成本的核算,首先應按上述九大類物質指標及相應的明細指標進行分類統計(如礦產能源資源的統計分類標準可參照地礦部制定的標準等等),再根據分類統計的結果核算資源環境的存量、使用量和耗減量,及相應的價值量。
2. 資源環境的損失成本。也就是資源環境的惡化成本(Degradation Cost),是指因對資源環境的不合理耗用或缺乏有效的保護措施及因對資源環境的人為污染、破壞導致資源環境質量日趨惡化(下降),而對其可持續發展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和潛在損失。對資源環境損失成本的核算,可先根據上述九大類指標進行分類統計,再根據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制定的資源環境質量標準進行分析比較,確定那些資源環境沒有達到相應的質量標準,超標或未達標的差額是多少,對資源環境質量惡化的關聯度和破壞程度有多大。在綜合分析的基礎上針對不同的惡化程度估算其損失成本。這里需要指出的是,因不可抗拒的非人力因素如自然侵蝕、自然災害造成的資源環境的損失,它雖不是直接由人類活動引起的,但與人類活動間接相關,并直接導致資源環境質量的下降和國民財富積累的減少,因此,這部分損失也應計入資源環境的損失成本之中。當然,這部分損失在修正GDP時,不應全部一次計入,而應確定一個適當的系數分期計入。
3. 資源環境的恢復成本和再生成本。恢復成本是指人們在開發利用某項資源環境的同時染污、破壞或損耗了另一項或幾項資源環境,從而用來恢復被污染、破壞或損耗的資源本來面目的成本;再生成本是指將資源環境恢復到原來的規模和水平應計量的成本和補償的價值。
4. 資源環境的保護成本。是指保證資源環境免遭人為破壞,盡量減少自然力對資源環境的破壞、侵蝕,維護資源環境質量達到一定水平之上而采取各種保護性措施所花費的成本。具體包括:資源環境保護重大項目的研究、開發、建設、維護、更新費用,如三北防護林建設費用,大江大河大湖治理費用等;預防和保護資源環境污染的運作費用;資源環境污染治理的費用;資源環境保護部門的管理費用;為改善和發展資源環境而投入的費用等。
5. 資源環境的替代成本和機會成本。替代成本是指不可再生資源在開發利用時,人們以其它資源替代所需額外支付的相關費用,主要包括研究、開發、建設替代資源的費用。機會成本是指因對某些資源進行限制性或禁止性開發利用,及因資源環境保護而對某些相關產業、行業、企業進行壓縮、調整、關閉,造成資源閑置而產生的直接損失和機會損失。例如因森林的禁伐,導致森工企業關停并轉、職工下崗造成的直接損失和機會損失(如造紙業原料緊張、價格上漲);出于資源環境保護壓力,政府不得不強行關閉資源耗費大、污染嚴重的小企業,由此形成的產值損失和就業壓力;出于資源環境保護壓力,一些相關企業不得不壓縮生產規模,導致部分設備、資源閑置,等等,這些都構成巨大的機會成本。但從可持續發展角度出發,這種替代成本和機會成本的付出是必要的,有益的。
6. 資源環境的改善收入(綠色收入)。是指國家、企業開展以保護和改善資源環境為宗旨的綠色管理、綠色生產運動而給人類、自然、社會、企業帶來的綠色收入。主要包括因上述九大類物質指標數量的增加和質量的提高而帶來的直接經濟效益和間接生態效益;國民因環境質量的改善,生活質量的提高而帶來的社會效益;企業因進行綠色設計、綠色開發、綠色生產、綠色包裝、綠色營銷等一系列綠色管理活動,創立綠色品牌,促使生產效率提高,市場占有率上升,銷售收入增加,資源消耗下降,環境污染減少,環保支出減少,同時還可獲得政府稅收上的優惠和獎勵,這些都構成了企業的綠色收入,也構成了整個社會的資源環境的改善收入。
二、資源環境的價值核算
如何對資源環境的價值進行計量,是本文需要解決的一個重要問題。在西方經濟學理論中,物品的價值是由供給和需求的波動決定的,效用和稀缺性是物品價值形成的必要充分條件。資源環境作為特殊的、高效用的、稀缺性資源,其經濟價值越來越超越一般意義上的市場價值,而表現為“外部性”的非市場價值;其次,資源環境是人類的共同財富,它既屬于當代不同區域的人,又屬于未來的人類。因此,資源環境的價值應建立在一個空間(即地域)公平性和時間(即代際)公平性的基礎之上。同時,資源環境價值的特殊性還表現為:它的價值并不完全取決于人類的經濟開采和利用,其存在本身就具有鮮明的經濟和非經濟功能。正是資源環境的多功能性決定了它的多價值性。資源環境的價值不僅僅是對人類需要和利益的滿足,而且也包括對地球上一切生物的需要和利益的滿足以及對地球生物圈系統整體完善、健全的需要和利益的滿足。因此它的價值是固有的,不完全依賴于人的判斷和評價。“自然界無時不在產生著事物,必定存在在先,存在本身及其創造者是第一位的。每一事物都有價值”。資源環境具有多樣性價值,如經濟價值、生存價值、選擇價值、消遣價值、科學價值、生命價值、多樣性和統一性價值、精神價值、美學價值等,這就決定了對資源環境的價值核算應運用多重計量屬性和采用多種計量手段。聯合國統計委員會在1993年修正的SNA體系即“環境經濟綜合核算的衛星體系”中,對自然資源的耗減和降級的虛擬環境費用的估計提供了三種可供選擇的方法:即市場價估價、維持費估價和根據支付意愿原則的或有估價。筆者認為,要對資源環境的價值進行全面、準確的核算,應針對不同資源環境的內在屬性和固有價值選擇不同的計量模式,而不是僅局限于上述三種方法。
根據現代資源環境經濟學的觀點,資源環境的價值由三部分構成:現實使用價值、選擇價值和存在價值。(1)現實使用價值包括直接使用價值和間接使用價值。直接使用價值是指資源環境可直接用于生產過程和消費過程的經濟價值。其中有的可以在市場上直接獲得,如礦產資源價值、木材價值、水資源價值等;有的雖不能直接套用市場價格,但可以通過市場的辦法估計直接使用的價值。間接使用價值是指資源環境并非直接用于生產和消費的經濟價值,它們沒有直接的市場價格,其價值只能間接地表現出來。如濕地的保護,維護生物的多樣性等。這種間接的使用價值可以通過“有無法”來間接計量,即設想如果沒有這類資源環境,用其它方法達到同等功效所需要投入的估計值。(2)選擇價值是指人們為了保存或保護某一資源環境,以便將來使用而作出的預先支付。選擇價值仍屬于使用價值范疇,但它所衡量的是未來的直接或間接使用價值,以確保在未來不確定的情況下某一資源環境的供給。(3)存在價值是指人們對某一資源環境的存在而愿意支付的數額,是資源環境以天然方式存在時表現出的價值,這是一種生態價值。存在價值可以通過調查支付意愿或接受意愿來計量。例如美國的自然景觀區科羅拉多大峽谷,問卷調查的計算得出,保護這一景觀的收益,按支付意愿額高達78億美元。
根據以上觀點,我們對上述九類資源環境分別進行價值核算。
1. 礦產能源資源、水資源、森林資源的價值核算。由于這三種資源的市場價格較為完善,因此,可以用市場估價法進行核算。即以現期經濟活動對上述三種資源的耗減量Qi和相應的市場價格Pi為基礎,計算該種資源的經濟使用價值。但考慮到現行的這些資源的市場價格是建立在資源無償占用,永續不竭基礎上的,沒有考慮到代際的公平性和人與自然的協調性,因此,價格明顯偏低,應在此基礎上加上資源所有者權益價格Ps、時間調節系數Pt和環境調節系數Pc,從而形成完整意義上的“生態價格”。Ps表示資源所有者享有的法定權益,是國家憑借其對自然資源的壟斷而獲得的權益補償,它一般通過“絕對地租”、“級差地租I”和“壟斷地租”等形式表現出來,國家通過Ps形成專門的資源補償基金,專項用于資源環境的保護、節約利用,新資源和替代資源的開發、利用等等,以實現自然資源的良性循環。Pt表示資源的未來價值,即因今天的使用致使后代無法使用造成的損失。由于這種損失受未來替代資源或技術狀況的影響,準確估計的技術難度較大,但當未來的替代資源的成本小于目前的資源成本時,Pt=0。Pc表示該種資源的開采及耗用可能對生態環境造成的有形的和無形的損失。
綜上所述,這三種資源的耗減價值為Ci=Qi(Pi+Ps+Pc+Pt)
2. 土地資源、草地資源的價值核算。這兩種資源宜采用收益還原法,它是依據替代與預測原理,著眼于未來的預期收益,以適當的還原利率折為現值。現以耕地為例計算其每畝價格。
每畝耕地價格=每畝土地凈收益/收益還原率=(農作物種植業的每畝產值-每畝成本總額-每畝投資機會成本)/ 收益還原率
收益還原率一般采用一年期存款利率,再加上風險調整系數和通脹率。
這樣計算出的每畝耕地價格是一般意義上的市場價格,再加上資源所有者權益價格Ps、時間調節系數Pt和環境調節系數Pc,即為每畝耕地的耗減價值。其它土地資源、草地資源的價值也可按此方法計算。
3. 海洋資源、野生動植物資源的價值核算。之所以核算這兩種資源的價值是出于對生態平衡及自然與社會協調發展的考慮,因此,對這兩種資源應重點核算其生態價值,宜采用的方法是維護成本法。它的基本思路是:為不損害海洋資源、野生動植物資源的數量水平和質量水平,人們在一定時期內必須減少或避免某些經濟活動,替代某些經濟活動的產出結果,不改變產出但通過應用新技術替代某些經濟活動的投入,不更改經濟活動本身但同時開展預防資源耗減或惡化及恢復資源的活動等等。這一時期因采取以上行動而發生的損失和費用即為該時期的海洋資源、野生動植物資源的維護成本。對這兩種資源的核算,采用“有無法”基本上也能達到相同的結果。與市場估價法相比,維護成本法在理論上更加符合可持續發展的思想。
4. 再生資源的價值核算。由于再生資源一般都有較完善的市場價格參照系,因此可套用市場估價法,其核算過程在前而已有闡述。
5. 環境資源的價值核算。環境資源的價值實質上是一種存在價值,是環境資源以天然方式存在時表現出來的價值,因此,這種價值只有通過調查支付意愿或接受意愿來計量,即針對環境資源的數量和質量變化,人們為了避免能觀察到的變化所愿意支付的貨幣數額。但由于這種估計結果受各種主客觀因素的影響而缺乏統一性、可復核性,可靠性和有效性程度較差,因此必須與其它方法結合起來運用。常用的方法有:
(1)復原成本法。它是把環境污染和破壞恢復到原狀所需成本進行估算的方法,適用于環境污染對水資源、森林資源、土地資源、海洋資源、草地資源、野生動植物資源等的破壞的價值估算。
(2)替代品評價法。當某項環境資源的價值無法直接核算時,可通過估價替代品,即某項與所要估計的項目大致具有同等效用或相等犧牲的項目的價值來確定環境資源價值。這種方法主要用來估算環境污染對人體健康危害所折合的價值量。目前國外多采用Misham公式計量,其公式為:
E1=∑YtPTt(1-r)-(t-T)
式中E1為人體健康損失費;Yt為預測個人在t年的工資收入額;PTt為某人從T年活到t年的概率;r為T年到t年的有效社會貼現率。
因環境污染引起的疾病患者的醫藥、醫療費用損失用下式計量,E2=∑Pnx1Pnx2Pnx3Yn(1+Y)-(n- χ)
式中E2為醫藥醫療費總額;Pnx1為年齡從χ1活到n的概率;Pnx2為從χ2活到n并有勞動力的概率;Pnx3為從χ3活到n有勞動力并仍在工作崗位上的概率;Yn為n年的工資收入。由于國內掌握的資料有限,故多采用Misham公式的變型來間接計量由于環境污染對人類造成的損失。其它的方法還有數學模型法、綜合分析法等。
由于我們已經分析和給出了各種資源環境的計價方法,在此基礎上,就可以根據資源環境核算的價值指標所確定的內涵,對上述資源環境的耗減成本、損失成本、恢復成本、再生成本、保護成本、替代成本、機會成本和資源環境的改善收入(綠色收入)進行評估和較為準確的計量,從而為最終探討資源環境因素對GDP的修正做好準備。
三、資源環境因素對GDP的修正
資源環境因素對GDP修正的基本思路是:以國民經濟核算為起點,將經濟過程對資源環境的作用作為經濟產出的投入加以核算,求得一國當期經資源環境因素調整之后的GDP,即綠色GDP。其調整的基本原則是:
1. 由于現行礦產能源資源、水資源、森林資源等的市場價格沒有包含資源所有者權益價格、時間調節系數和環境調節系數,資源價格明顯偏低,從而降低了企業的資源消耗成本,虛增了企業利潤,這部分虛增的利潤應從GDP中扣除。
2. 資源環境的耗減意味著原有社會財富積累的凈減少,由此增加的產值是虛擬的,必須從GDP中扣除。其計算公式為:本期資源環境的耗減量=期初的資源環境資產+本期增加的資源環境資產-本期耗用的資源環境資產。根據本期不同資源環境的耗減量,乘以相應的資源環境價格或價值,即為該種資源環境耗減的經濟價值,其累計額應從當期GDP中扣除。
3. 資源環境的損失成本是由資源環境質量的惡化或下降引起的,它直接導致社會財富積累的減少,應從GDP中扣除。具體計算公式為:
本期某種資源環境的損失成本=本期該種資源環境惡化或下降的質量和數量×相應資源環境的市場價格或生態價格或估計價格
對因各種自然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應作具體分析。例如,1998年長江、松花江和嫩江流域爆發的洪水,直接經濟損失達2550億元(China Daily,1999),由于這種洪水屬百年一遇,造成損失的直接原因是天災,因此,這種損失對GDP的修正可采取分期攤銷的辦法,即在一定年限內,把損失額平均分攤于各年的GDP,并從當年的GDP中扣減。但對其它正常發生的自然災害損失,如臺風損失、赤潮損失、地質災害損失等,應直接扣減當年的GDP。
4. 資源環境的恢復成本、再生成本和保護成本,由于這些成本的發生并沒有導致資源環境質量的提高或數量的增加,只是使資源環境保持或恢復到原有的水平,因此,它沒有創造新的社會財富。而現行GDP核算過程中,則把這些恢復成本、再生成本和保護成本都計入了GDP,形成災害越大→恢復性投入越大→越能拉動GDP增長的怪圈,似乎成了災害有益了,難怪1998年大洪災后,有些學者要論證災后重建對GDP的拉動作用了。因此,這部分投入費用必須從GDP中扣除。當然,對資源環境采取的恢復性、保護性措施,不可能全是簡單的修復、再生,而會在原有基礎上有所提高、改善,對于這部分投入,不應從GDP中扣除。
5. 資源環境的替代成本和機會成本都是為保護資源環境免遭耗減和惡化而發生的,是一種價值犧牲,在現行GDP核算過程中已得到真實而恰當的反映,因此,不需要再作調整。
6. 資源環境的改善收入(綠色收入)是因資源環境的數量增加和質量提高帶來的,是國民財富的凈增加,應該成為影響GDP的正因子——即增加項。
綜上我們可以得出:修正后的GDP=現行GDP-因加入資源環境所有者權益價格、時間調節系數、環境調節系數而減少的利潤-資源環境的耗減成本-資源環境的損失成本-資源環境的恢復成本、再生成本和保護成本+資源環境的改善收入
四、結束語
作為一項目前國際上尚處于探索性研究階段的國民核算的前沿課題,本文的研究還是粗線條的,只給出了一個大致的框架,下面還需要特別強調幾個相關的問題。
1. 核算綠色GDP不是要取代目前使用的GDP,但綠色GDP作為現行GDP的一項重要的補充性指標,對現行GDP的修正和完善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雖然這種修正和完善需要借助于更多的綜合、虛擬估算等技術,在操作上還有許多困難,但我們“應該采取一系列步驟(即使它們是不完善的)來改進現有的工作,而不是把精力僅僅限于對不完善性的漫無止境的攻擊上”。
2. 由于資源環境要素眾多,計量極其復雜,借鑒資源環境經濟核算領先國家的經驗,如工業化國家的美國關于環境防御支出數據的編制,法國的自然遺產帳戶,挪威關于石油、森林、漁業等重要資源的核算;又如發展中國家的墨西哥關于石油的耗減、環境資產的降級、森林砍伐和土地耗用的核算,等等,再結合我國的現實情況,筆者認為,我國目前應重點核算礦產能源資源、土地資源、水資源、森林資源、草地資源和生態環境資源,制編出相應的實物量表和價值量表,以此測算出經過資源環境因素調整的GDP。
3. 資源環境各項數據的統計和核算,主要應依托于各資源環境主管部門的業務核算匯總資料和企業的環境會計資料,再輔之以必要的專項調查,以取得全面、系統、客觀的數據資料,經過加工、整理和科學的推算,來求得本期資源環境的各項數量、質量指標。
4. 資源環境的核算既涉及到宏觀主體,即我國境內所有擁有資源環境資產的部門、機構單位,還涉及到各微觀主體,即直接占有、經營、管理、耗用各項資源環境資產的企業單位。因此,國家有關部門應盡快制定出臺資源環境核算的宏觀準則,我國會計準則委員會也應相應制定《資源環境會計準則》,具體規定資源環境資產的定義、計量、計提、攤銷、核算,以及宏觀主體與微觀主體之間的銜接和協調等內容。如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的緊急問題委員會(EITF)自1989年以來先后出臺了《清除石棉費用會計》(Issue89-13)、《環境污染處理費用的資本化》(Issue90-8)、《環境負債會計》(Issue93-5);此外AICPA于1996年10月公布了Statement of position(SOP)96-1《環境修復負債》公報,提出了企業應對自己負擔的修復環境負債進行會計處理的方針。歐盟也于1993年出臺了《經濟管理·審計計劃法》,規定企業會計要編制環境報告書,應揭示影響環境的七個項目等等。可見,只有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宏觀主體和微觀主體都建立了各自相對完善的核算體系,才能保證資源環境核算的及時、準確,并趨于完善。— ———————————
參考文獻:
〔1〕吳優,曹克瑜. 對自然資源與環境核算問題的思考〔J〕. 統計研究,1998,(2).
〔2〕高敏雪,谷泓. 對環境經濟核算的總體認識〔J〕. 統計研究,1998,(3).
〔3〕薛偉. 可持續發展與環境經濟綜合核算〔J〕. 統計研究,1996,(6).
〔4〕周德群,陳寶書,李玉順. 環境資源計價與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J〕. 中國煤炭經濟學院學報,1998,(4).
〔5〕謝洪禮. 關于可持續發展指標體系的評述(二)〔J〕. 統計研究,1999,(1).
〔6〕卓文燕等. 符合可持續發展需要的社會總成本核算〔J〕. 會計研究,1998,(7).
〔7〕國家環保總局. 中國環境狀況公報〔N〕.中國環境報,1999-06-17.
〔8〕沈振宇等,關于遞耗資產會計幾個問題的探討〔J〕.當代財經,1999,(6).
〔9〕戴亦一. 綠色GNP核算問題研究〔J〕. 統計與決策,1998,(3).
〔10〕蔣堯明. 從環境保護角度看GDP〔J〕. 當代財經,1999,(9).
〔11〕葉平. 人與自然:生態倫理學的價值觀〔J〕. 自然辯證法研究,1995,(5).
【論資源環境的經濟核算及對GDP的修正】相關文章:
走進綠色GDP08-13
論環境物權08-05
論公民環境權08-05
論地方文獻資源體系建設08-09
我國地方文獻資源布局論08-09
論利用經濟手段加強自然資源開發的環境管理08-06
論環境侵害訴訟的特點08-05
論地方文獻的開發與資源共享08-09
論市場經濟體制下我國環境資源保護法的完善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