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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政府對中小企業融資的扶持政策及其啟示
中小企業融資具有其特殊性,離不開政府的扶持,世界上許多國家和地區立法機關和政府都對中小企業融資給予特殊的支持,形成一個比較完善的中小企業發展的政府組織支持、法律保證系統、財政支持系統,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持,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積累了豐富的經驗。這也為我們以鄰為鏡,為完善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的政府資金支持提供了借鑒。一、國外政府對中小企業的資金扶持政策
(一)財政援助
財政援助是政府根據為使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及社會的某些方面充分發揮作用的目標制定各種扶持政策和資金援助計劃。財政援助的應用環節是鼓勵中小企業吸納就業、促進中小企業科技進步和鼓勵中小企業出口等。主要援助形式是財政補貼和貸款援助。一般說來,政府的財政援助是有限的,而且是非普惠的(與稅收優惠不同),其功能在于引導。為推進特定目的而實施的財政援助政策是一事一時的臨時措施,有其特殊性,且納入政府年度財政支出預算中,因此比稅收制度更直接,更鮮明地體現政府意圖,是政府對中小企業的一種直接援助。
1.財政補貼
從各國的比較來看,財政補貼以法國最全最好。法國財政補貼的主要做法有:中小企業每新增一個就業機會,政府給予2-4萬法郎的財政補貼:對三年內新增6名職工以上的中小企業,每名新增加職工由地方領土整治部門補貼1.2—1.5萬法郎;對三年內增加30人以上的服務行業,每增加一個員工由地方領土整治部門補貼1—2萬法郎;對每個雇傭學徒提供1.6萬法郎的補貼津費;對中小企業研究開發經費可補貼其投資的25%;對雇傭青年和單身婦女的中小企業也給予一定的補貼;對節能企業,每節約1噸石油補貼400法郎。
英國政府為了鼓勵失業人員開業,對小企業實行補貼政策。為了幫助失業者自謀職業,鼓勵他們開辦小企業,以減少失業,英國政府制定了企業補貼計劃,對自主開業的失業者,每周補貼40英鎊。
2.貸款援助
政府幫助中小企業獲得貸款的主要方式有:擔保貸款、貼息貸款、政府直接的優惠貸款等。貸款援助環節是中小企業的初創、技改和出口等最需要資金的地方。
對中小企業的資金援助以貸款援助為主的國家主要是美國和日本。其中,美國又以擔保貸款形式為主,而日本則以政府建立的專門的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進行低息貸款的方式為主。美國中小企業局(SBA)的主要任務就是以擔保方式誘使銀行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具體做法有:一是一般擔保貸款。SBA對75萬美元以下的貸款提供總貸款額75%的擔保,貸款償還期最長可達25年。二是少量的“快速車道”貸款擔保。對中小企業急需的少數“快速”貸款提供50%額度比重的擔保。三是出口及國際貿易企業的貸款擔保。擔保貸款不低于50萬美元,擔保比例可高達總投資的90%。
日本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援助以政府設立的中小企業金融機構為主。目前,這樣的金融機構有“中小企業金融公庫”、“國民金融公庫”、“工商組合中央金庫”等。它們對直接向國外投資所需的資金給予低利率、對于在發展中國家進行投資的中小企業,其投資的一部分給予長期、低利率融資。此外,日本政府還設立“信用保證協會”和“中小企業信用公庫”以向中小企業從民間銀行所借信貸提供擔保。
(二)稅收優惠
稅收優惠雖然與財政援助在表面上看并不一樣,但是在本質上都是政府對企業采取的財力資助政策,有利于中小企業資金的積累和成長。發達國家企業稅收一般占企業增加值的40%-50%。在實行累進稅制的情況下,中小企業的稅負相對輕一些,但也占增加值的30%左右,負擔仍較重。為進一步減輕稅負,大多數發達國家和新興工業化發達國家和地區都在統一稅收制度基礎上對中小企業實行稅收減免政策及其他優惠政策,主要有:降低稅率、稅收減免和返還、提高稅收起征點、提高固定資產折舊率和加大稅收寬期限等。通過各種稅收優惠可使中小企業的稅收減少一半以上,使其賦稅總水平由占增加值的30%降到15%左右。
1.對所有中小企業普惠的稅收優惠
對中小企業的稅收優惠是普惠的,這對中小企業的生存至關重要。應該說,各國都制訂了程度不同的對中小企業稅收優惠的政策,但相對而言,以德國和加拿大最為典型。
德國對中小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是,1984年開始實行對中小企業有利的特別優惠條款;1986年開始稅制改革。目前中小企業稅收優惠政策主要有:中小企業營業稅起點從2.5萬馬克提高到3.25萬馬克,對統一后的德國東部地區的起點更是從15萬馬克提高到100萬馬克;提高中小企業設備折舊率,從10%提高到20%;所得稅最高稅率降到53%,最低稅率降至19%,最低稅率的高限從年收入的1.8萬馬克降至8100馬克;對周轉額不超過2.5萬馬克的小企業免征周轉稅等。
加拿大制定了不少適應于中小企業的減免稅收特別條款。(1)資本所得稅扣除。這一特別條款,主要是鼓勵對中小企業投資,幫助中小企業主積累退休基金和促進中小企業向下一代轉移,只適應于出售由加拿大人控制的并繼續經營的個人企業;(2)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投資減稅。這一特別條款主要是鼓勵私人部門和中小企業在加拿大境內進行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提供一種直接的利益激勵,促進科研成果的推廣應用與商業化,適應于所有的公司和個人;(3)可允許的商業投資損失。可允許的商業投資損失是指中小企業股份或債務轉讓中出現的凈資產損失,它可以從其他收入中扣除。這一特別條款,主要是為了鼓勵個人和公司對中小企業進行投資,適應于所有個人和公司。總的來說,凈資產損失(75%的資產損失)可以從應稅資本所得(資本所得的75%)中扣除。
2.對特定中小企業的稅收優惠
為鼓勵對發展國民經濟和提高國民生活起重要作用的特定行業及促進落后地區的經濟發展,政府對特定的中小企業實行特別的稅收優惠。
德國對50%~60%的手工業企業免征營業稅;在落后地區的新建企業,可以5年免交營業稅,對所消耗完的動產投資,免征50%所得稅;對中小企業中占據相當比例的合伙企業,工商所得的免稅額為4.8萬馬克,對4.8萬~14.4萬馬克工商所得,實行1%~5%的等級稅率。
日本政府對“指定行業”中對發展國民經濟和提高國民生活水平起重要作用的特定行業,實行合并時的免稅注冊;對企業協會、醫院或診療所等所擁有的固定資產,以及環保設施中的特定固定資產,免征固定資產稅。
(三)風險資本
不同類型的中小企業需要的資金是不一樣的,那些高風險的處于創業階段的中小企業更需要資本性的資金投入,即風險投資或創業資本,而非一般性的銀行貸款。針對這種情況,國外許多國家設立了風險基金。風險基金是政府、或民間創立的為高新技術型中小企業創新活動提供的具有高風險和高回報率專項投資基金。其中歐美等國家多由民間創立,而日本等國主要是政府設立。
美國的風險基金最為發達,遍及全國500多個“小企業投資公司”,其中大部分主要是向高新技術型中小企業提供基金的。1995年共有7萬多小企業獲得總共110多億美元的風險基金。
日本的風險基金也很發達。70年代后,日本開始實施中小企業現代化政策,進一步提出了中小企業要實現知識密集化、高技術化的政策
,同時鼓勵政府金融機構向新興的高技術型中小企業提供“風險投資”。目前,日本“風險企業”已達2萬多家,“風險企業”已成為日本機器人的主要需求者。
英國則成立了由100多家從事中小企業風險投資的小型金融公司組成的專設“風險資本協會”(BVCA),為高科技“風險企業”提供了大量的資金援助。
(四)鼓勵中小企業到資本市場直接融資
中小企業由于受企業形態、組織規模、股東人數、資本金規模等各種條件約束,其股票難以到一般的股票交易市場上與眾多的大企業競爭。為解決中小企業的直接融資問題,一些國家探索開辟第二板(高科技板)股票市場,簡稱“二板市場”。為中小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直接融資渠道。
目前,為中小企業建立專門的股票市場的國家還不多,僅有美國、法國、加拿大等少數國家。香港的“二板市場”在1999年11月才開通,美國在股票市場上開辟的“二板市場”是NASDAQ股票市場(納斯達克市場)。該股票市場專為中小型科技企業提供直接融資的渠道;法國在交易所公司開辟的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二板市場”稱為“新市場”業務。為鼓勵中小企業來到交易所的“新市場”,法國政府還采取了一些優惠措施。
二、對我國中小企業政府資金扶持政策的啟示
我國中小企業發展的政府資金支持系統的構建才剛剛起步,目前仍然很不成熟,構建一個完善的中小企業融資的資金支持體系,需要多方面的配合,而且要對發展過程中出現的種種問題進行及時的修正,因而不可能是一帆風順也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既要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也要充分考慮中國的國情,以循序漸進的方式來推進有中國特色的中小企業融資的資金支持體系的逐步建立和完善。
財政援助與稅收優惠是世界各國政府為扶持和保護中小企業的普遍作法。作為企業界中的弱勢群體,政府的政策雖然不能代替市場自身的資源配置,但有效的引導加上有限的扶持,發揮政府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引導商業性資金的介入,能在相當程度上起到減輕企業負擔,優化產業結構,促進中小企業良性發展的效果。
(一)建立中小企業發展準備金。準備金的墊底資金來源可有兩個方面:第一是政府財政撥款,按一定比例逐年增加;第二是從中小企業的營業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發展準備金由政府掌握,重點用于支持地方產業升級換代,支持中小企業與高新科技事業的發展;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與再擔保機構的資金來源;新辦中小企業創業資助;中小企業產品結構調整、科技成果產業化和技術改造項目貼息;對中小企業社會化體系的資助;中小企業貸款風險準備金等。準備金實行有償使用,滾動發展,同時在會計科目中設置壞帳準備金,用于備抵一些企業因經營不善而形成的呆帳和壞帳。在中小企業發展準備金制度建立之前,先由財政撥款承擔,對特定中小企業實行優惠融資政策。
(二)建立和規范對中小企業的稅收優惠。可以考慮提高小規模納稅人的稅基標準,對中小企業折舊部分免征增值稅;中小工業企業屬于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征收比率由6%降為4%;為鼓勵各界對中小企業投資,凡以國家設備作為出資或采購國產設備的,其所購設備的進項增值稅可在投資企業銷項稅中抵扣,其投資額可按一定比例抵免企業所得稅;對納入全國試點范圍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和再擔保機構在一定年限內免征一切稅收。凡為安置下崗、殘疾人員新辦的中小企業享受稅收優惠。
(三)貼息支持中小企業技術進步。凡為國家確定重點扶持的大企業技改配套的中小企業技改項目,可享受貸款由財政貼息的扶持;清理對中小企業的不合理收費,應明確企業在納稅后不再承擔政府的其他費用,剝離企業的公共事業和社會功能。政府還可以通過制定相關的優惠政策,來引導中小企業投資方向和改善中小企業結構。
(四)對“特定事項”中小企業實施資金扶持政策。如對于下崗職工創辦的或者安排下崗職工就業的中小企業,可將下崗職工一年的下崗生活救濟費一次性撥付給企業使用;對于貧困地區中小企業應從扶貧資金中撥出一定款項支持其發展;對于因經濟不景氣及與之關聯的企業歇業或破產而陷入困境的中小企業,應提供緊急資金援助等;對于平時經營狀況良好,受自然災害損失嚴重的中小企業,政府應提供資金上的無息貸款。
(五)鼓勵開業促進就業,促進就業有利于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對自創企業的失業者補貼,為其提供啟動資金和對提供較多就業機會的中小企業給予補貼是促進就業的有效措施之一。政府應開始時,免費為那些下崗職工創業提供經營場地、培訓人員,并給予技術和資金支持;待經營有了一定起色時,酌情少量收費。降低中小企業的進入門檻,簡化新成立中小企業的審批手續,降低登記費,對最低注冊資金的要求也應降低。
(六)為中小企業提供適當的資本性融資渠道。各國的經驗表明,建立風險投資體系,有助于緩解高成長型中小企業的資本缺口。近年來,風險投資在我國發展較為迅速,但是,由于缺乏為中小企業服務的股票交易市場(如英國的“第二投資市場”、美國的“納斯達克市場”和歐洲的“新市場”),缺乏地區性的股權交易市場,我國風險投資體系的發展受到一定的制約。“二板市場”是風險投資基金退出投資企業、收回投資并開始新投資的重要的退出渠道之一。如果沒有“二板市場”,將不可能使風險投資通過新股發行(IPO)收回投資并獲得收益。這顯然不利于風險投資體系的發展。一個繁榮的風險投資市場必然需要一個制度化與規模化的退出通道,因此,與國際接軌,擇時建立我國的“二板市場”市場是必不可少的。關于“二板市場”的建立,目前國內各界正進行著深入的研究和探討,而我國的“二板市場”即“創業板”也啟動在即。
【參考文獻】
[1]劉國光.中小企業成長[M].北京:民主與建設出版社,2001.
[2]呂國勝中小企業[M].上海: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00.
[3]傅建華.上海中小企業發展戰略研究[M].上海: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1998.
[4]郭朝先:借鑒國外經驗構筑我國中小企業支持系統[J].經濟問題,1999,(3).
[5]張 煒.進一步推動中小企業的改革和發展[N].中國經濟時報.1999-07-03.
[6]狄 娜.中小企業改革與發展的政策設想[J].經濟管理,2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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