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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券市場監管與會計信息披露
證券市場是金融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證券市場具有的籌資,產權復合與重組、資金導向與資源優化配置、宏觀調控等重要功能在國民經濟中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證券市場功能的實現程度,取決與證券市場的運行效率,而證券市場的效率來自嚴密的監管和適當的自由度,集中體現在管理模式對于環境變化的適應度和監管政策的靈活度。所謂監管,一般指代表社會利益的國家,政府或其他授權機構,通過設定一定的行為標準、規則或準則,對有關機關或參與者活動的合規性,進行持續的和專門的監督,以限制參與者的行為不損害其他參與者的利益,或不產生有違公平公正的分配原則的后果,并對不合規行為及其后果實施監察或處理。
監管是實現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在現實經濟中,由于自然壟斷、經濟活動的外部性和不對稱信息的存在,市場機制不可能達到經濟資源最優配置的理想狀態,此時,作為社會公眾利益代表的政府就要用“看的見的手”來彌補“看不見的手”的缺陷,對經濟活動和市場進行干預、監管。實行監管的目的,就是要減少市場摩擦,降低交易成本,防止壟斷、操縱市場和欺詐行為的發生,減少市場風險,維護市場秩序。對于信息透明度要求高、參與者利益聯系緊密、價格波動頻繁、容易產生人為操縱、欺詐行為的經濟部門和市場活動,更應該實行有效的監管措施,從而保障經濟活動健康地發展。
證券市場是一個需要實行監管的市場。然而,過緊的監管會引起市場參與的減少,抑制市場活躍度和創新概念的推出,增加交易成本。而過松的市場監管則會縱容欺詐行為和市場操縱,損害投資者。有效的證券市場監管體系應在維護市場有序高效地運作、充分保護投資者的同時,有效遏止市場操縱、欺詐等行為。市場是不斷發展變化的,如何既保護投資者利益,同時又維持市場安全有效,是證券市場監管者在復雜多變的市場條件下面臨的最重要的問題。
中國證券市場當前的癥結,主要表現為行政干預和計劃色彩依然濃厚,直接影響了股市的平穩運行和資源配置效率的提高。今年以來,隨著我國證券市場化進程的不斷推進,我國證券監管思路也相應地發生了重大轉變,從原先帶有較強計劃色彩的控制風險思路轉向遵循市場運行規律的揭示風險思路。
這一重大轉變,源于對我國證券市場近十年監管實踐的認識的深化。證券市場是一個高收益與高風險并存的市場,投資者參與其中,收益自享,風險自擔。證監會多位領導反復強調,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但對這個“保護中小投資者”不應狹隘地被理解為保護中小股民獲利,而是在“三公”(公平、公正、公開)原則下保護中小股民與大戶們有一個公平競爭的機會。
這一轉變最重要的標志是:一級市場由審批制轉向核準制。
審批制的出發點,在于通過監管部門的質量把關,把那些業績差,不符合發行和上市條件的公司拒之門外,從源頭上控制證券市場的風險。而事實上,由于審批制重條件輕披露,加上一些人為因素的干擾,致使一些公司發行與上市時有意隱瞞了一些重要事項,給市場留下了重大隱患,紅光案就是一個典型。而且,上市公司的質量也是不斷變化的,這也是審批制不能控制的,一旦風險浮出,監管部門反而難脫尷尬境地。
實行核準制,則將公司發股和上市的決定權交給了市場,即各種中介機構和公司自身,這些中介機構和公司為了自身的長遠利益,也為了免遭法律嚴格的懲罰,極力推薦優秀公司,并依照有關法律嚴格掌握發行和上市條件,嚴格進行信息披露,從而有效地實現了風險的最大揭示和市場化。
這一轉變的另一個重要標志是,二級市場從關注指數漲跌轉向了做好裁判工作,從“保殼”轉向“篩殼”。以前,為了控制二級市場風險,監管部門經常在行情火暴時潑涼水,在行情低迷時出利好;對垃圾股一味遷就,實行“保殼”政策。這些措施看似控制了市場風險,實則市場風險非但未能得到有效控制,反而被掩蓋,積累甚至擴大了。今年以來,中國證監會主席周小川表示,監管部門不應關注指數,而應做好裁判工作,維護市場的正常秩序,在經過充分的風險揭示后,對連續虧損或嚴重資不抵債的公司實行摘牌,這些市場化的措施,充分體現了風險揭示,風險自擔的監管新思路。
這一轉變的第三個重要標志是對已上市公司的監管從注重業績轉向了注重信息披露。在傳統控制風險的監管思路下,監管部門更多地關注的是上市公司業績的好壞,而忽視了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監管。今年以來,在揭示風險這一新的監管思路的指導下,證券部門關注更多的是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上市公司的運作和業績交由上市公司自己去決定和考慮,監管部門不再去干預。在信息披露上,對所有上市公司——不論是績優公司還是績差公司一視同仁,要求信息披露充分、及時、客觀。
以上文中不斷提及信息披露,下面我就要對這一問題進行詳細的闡述。
信息披露一般指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招股說明書(或債券募集說明書)、上市公告書、定期報告、臨時報告以及其他披露文件,向廣大投資者,債權人及其他信息使用者披露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先進流量等對決策有用的信息。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是證券市場制度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是指證券市場上的有關當事人在股票發行,上市和交易過程等一系列環節中依照法律、證券主管機關和證券交易所的規定,以一定的方式向社會公眾公開與證券有關的信息而形成的一系列行為規范和活動標準。從證券市場的角度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以法律制度的形式制定的一種證券市場游戲規則;從上市公司的角度看,則是其按照這一法律制度所必須承擔的義務。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之所以會成為證券市場制度的核心,是由證券這種商品的特殊性所決定的,而證券這種商品的特殊主要又是由其特殊的價值決定方式所決定的。不同于普通商品的價值來自于生產該商品所投入的勞動,證券是根據法律規定發行的代表對財產所有權的收益權的一種法律憑證,其本身并沒有價值,只是它代表了對一定數量的現實資本占有權,可以用來買賣,具有交換價值,且由于它還代表了對占有的該部分實現資本收益的所有權,所以其交換價值不僅取決于它所代表的這部分現實資本的大小,而且還與這部分現實資本的收益能力有關,是現實資本和收益能力兩者的綜合結果。
證券的交換價值不僅表現在它所代表的現實資本的多少上,更多地是表現在其投資價值的高低上,即它所具有的為投資者帶來收益的能力上,且證券這種商品的價值具有主觀預期性,這就使得證券產品的交換價值幾乎完全取決于交易雙方對各種信息的掌握程度以及在此基礎上所做出的判斷,因此完全可以說證券是一種信息決定產品,而上市公司本身則是該信息產品的一個主要信息源,且因為上市公司處于持續經營狀態,其面臨的又是一個連續不斷變化著的環境,公司的經營決
策就會不斷進行調整,相對的對公司經營業績的預期也會隨之不斷調整,由此可見,上市公司還是一個不斷發布新信息的動態信息源,新信息的出現則有可能導致人們改變舊的判斷,形成新的判斷,從而導致證券交易價格的調整。易見,一個較公平、合理的證券價格應是一個能隨時較完整地反映影響人們的預期因素的價格。而各種影響人們預期的因素能否被及時地反映到證券價格中,及其被反映的程度,雖取決于多個方面的環節和各種不同的因素,但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卻是決定這一切的基礎,以下通過有效資本市場假設理論上得以論證。
有效資本假設理論認為:在一個有效的資本市場上,有關某個資本品的全部信息都能夠迅速、完整和準確地被某個關注它的投資者所得到,進而作為該資本品的購買者能夠根據這些信息明確地判斷出該資本品的價值,從而得以以符合價值的價格購買到該資本品。
將有效資本市場假設理論應用于股票市場,就可得出以下結論:在一個有效的股票市場上,股票價格曲線上的任意一點的價格均最真實,最準確地反映了該股票及其發行人在該時點的全部信息。由此可見,若股票市場是有效的,則任何一個在該市場上交易的股票的實際發行價格,都應當全面反映了該股票的價值,而該價值是所有投資者通過對該股票發行者的所有信息判斷而取得的。若一股票市場滿足上述假設則將其稱之為有效市場。所謂的有效是指價格對信息的反映具有很高的效率,這一高效率不僅是指價格對信息反映的速度,且包括價格對信息反映的充分性和準確性。
要該有效市場得以建立需要有四個條件:①信息公開的有效性,即有關每一只股票的全部信息都能充分地、真實地、及時地在市場上得以公開。②信息從公開到被接收的有效性,即有關每一只股票的全部信息都能充分地、真實地、及時地被關注該股票的投資者所獲取。③信息接收者對所獲取信息做出判斷的有效性,即每一關注該股票的投資者均可以根據所獲取信息做出一致的、合理的、及時的價值判斷。④信息的接收者依據其判斷實施投資的有效性,即每一關注該股票的投資者都能根據其判斷做出準確、及時的行動。
但在現實經濟生活中,能夠完全滿足有效資本市場四個條件的情況幾乎是不存在的。根據這四個條件被滿足的程度的不同,將資本有效性劃分為三個層次:強式有效市場、半強式有效市場、弱式有效市場,此外還有一個不同于有效市場的市場——無效市場。
截止到目前,對中國證券市場的有效性進行探討的研究者普遍認為,中國的證券時常目前勉強可以達到弱式有效市場,更有一些認為,中國的證券市場目前還未達到弱式有效,正處于無效市場向弱式有效市場過渡時期。形成以上結論的主要一個原因就在于信息披露方面的問題。
目前,我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主要存在以下的問題:
第一, 信息披露的非主動性。
上市公司常將信息披視為一種累贅和額外的負擔,而非將其視為一種應承擔的義務和股東應該獲得的權利,因此往往不是主動去披露有關信息,而是抱著能少披露就盡量少披露,能不披露就盡量不披露的觀點。產生該現象的根本原因就在于上市公司在其經營管理上存在較多不愿讓公眾知道的暗點,因而對信息披露產生一種畏懼和逃避的心理。
第二, 信息披露的隨意性或不規范性。
盡管國家對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定了一系列的規定,但許多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式、披露內容和披露時機的選擇上很隨便,以至于造成大量的小道消息和內幕信息。這一現象的產生主要源于:公司管理人員的認識和素質問題;監管和處罰力度不夠的問題。
第三, 信息披露的滯后性和不連續性。
本文曾提過,上市公司的經營是一個連續不斷的過程,其信息披露過程也應是一個連續不斷的過程,但目前許多上市公司都做不到這點,其中有人為原因,也有技術方面的原因。
第四, 信息披露的虛假性。
在我國,信息披露嚴重失真已成為一種社會公害,抽查結果表明:會計信息仍在不同程度上存在失真,有的問題相當嚴重,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質量還有待提高。此次抽查共涉及外貿(糧油食品進出、化工進出口)、電信、汽車、機械等行業的159戶企業和為這些企業出具審計報告的117家會計師事務所。在被抽查的企業中,資產不實的有147戶,共虛增資產18.48億元,虛減資產24.75億元,資產失真度0.95%;所有者權益不實的有155戶,共虛增所有者權益19.36億元,虛減所有者權益18.17億元,所有者權益失真度1.82%;利潤總額不實有157戶,共虛增利潤14.72億元,虛減利潤19.43億元,利潤總額失真度33.4%,可見其中最嚴重的是利潤指標失真,抽查的159戶企業只有2戶不存在利潤總額不實問題。
眾所周知的“瓊民源”案件,其在1996年利潤總額5.7億中有5.4億是虛增的;東方鍋爐為達到上市目的,虛增1992~1994年利潤1500萬元,在上市公告中做虛假披露;藍田股份在股票發行申報材料中,虛增無形資產1100萬元,虛增銀行存款2770萬元;四通高科虛假披露上市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虛假披露1996、1997年1998年中期公司的資產、收入、利潤的財務報告;此外,還有飛龍實業、中國高科等公司的違規虛假披露行為,類似這些情況還屢見不鮮。
在這些形形色色的虛假信息后面所隱藏的原因有:
從主觀上看,主要是上市公司有著強烈的動機要對自己進行利潤包裝。這些動機包括:①自身經營不善,仍力圖達到凈資產收益率所要求的最低10%水平,以便于配股融資;②注重殼資源的稀缺性,防止因連續虧損,凈資產低于面值而面臨摘牌或特殊處理的威脅;③提高每股收益,為提高股價,下一步通過配股募集更多的資金做準備;④買殼上市,裝入利潤,改善公司業績;⑤配合莊家炒作共同獲利。
從客觀上看,①會計準則的不完善,為信息披露的認為操縱打開了方便之門;②中介機構執業人員的執業質量普遍較低;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不健全。
還有一個不容忽視的原因就是投資者的理念。我國股票市場95%是中小投資者,中小投資者受經濟、時間以及學識等原因的限制,其投機行為遠大于投資行為。對他們而言,股票收益的結果才是最重要的,只要有炒作機會,只要能給他們帶來收益就行,對虛假的會計信息也采取了姑息放任的態度,在“瓊民源”一案中,按理說對股東的保護應受到他們的歡迎,但一些小股東卻圍攻中國證監會,在他們看來,若政府不去查辦,他們就不會損失。由于投資者這種不恰當行為,加劇了證券市場的動蕩,也會給會計信息提供者留下造假的空間。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方面的這些問題嚴重阻礙了我國證券市場從無效市場向有效市場的發展進程,是造成我國證券市場信息不對稱的根本原因,這一問題如不加以解決會造成證券市場上供求雙方大量的非理性投機,一方面加大了證券市場的風險,另一方面則直接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因此我認為這一問題應盡快解決,要解決該問題,我認為應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1. 健全法制建設,加大對這方面的監管力度。
2. 進一步深化經濟體制改革,使產權明晰,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盡早建立。
3. 依法建賬,嚴格考核,提高會計人員的地位,改革會計管理體制保障會計人員的合法權益,將新《會計法》作為解決會計信息失真的有力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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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建立健全會計監督體系,充分發揮社會中介機構的公正監督作用,加強注冊會計師隊伍建設,提高會計信息質量。
5. 推廣網絡財務軟件,提高會計信息時效。
以上就是我對目前我國證券市場一些問題的看法及闡述。
總而言之,我認為市場運行自有規律,市場監督只有遵循市場運行的規律,才能取得預期的效果,在了解中國證券市場目前主要存在的問題——會計信息披露不真實,證監會將思路從控制風險轉移至揭示風險,更多關注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這一問題,是我門不斷認識證券市場運行規律、遵循市場運行規律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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