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關于農村養老保障問題的思考
淺析關于農村養老保障問題的思考作者:葛洲 韓蕾
論文論文關鍵詞:農村 養老保障 問題 解決途徑
論文摘要:倡導和諧社會,保障問題是基拙。我國農村人口年齡65歲以上的占人口總數的7.5%,這已經超過國際老齡社會7%的比例。城鄉非均衡發展戰略,二元社會結構的分割造成農村地區的社會保障幾乎空白,占絕對比例的農村老年人的養老保障現狀的不樂觀,給探討和解決這個問題敲響了警鐘。
一、現階段我國農村養老面臨的困境
1.農村輕壯年勞動力的大量涌出,人口流動加劇,直接導致了家庭養老保障能力的下降。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與城市化進程的加快,由農村輕壯年形成的“民工潮”使大量農村勞動力流向城市。許多農民離開農村進人城鎮打工或從事其他非農產業,導致農村田地無年輕勞動力照料。老年人受到照顧更加困難,家里留的只是老人和小孩,老人不僅要承受精神上的寂寞感,還要承擔繁重的家務,照料年幼的孫子、孫女。養老問題面臨很大的沖擊。
2.現代家庭規模的縮小,使得家庭贍養老人的負擔越來越重。20世紀70年代末開始實行計劃生育,使中國人口增長得到了極大的控制。但同時也為養老帶來一系列的問題。按政策規定,農村一戶如果頭胎是女兒,可生第二胎。也就是一戶按政策規定只能有兩個孩子,農村家庭的子女逐漸減少,家庭小型化越來越普遍,核心家庭的數量日益增多。將來,一對夫妻要贍養四個老人,撫養一個或兩個小孩將會是一個普遍的現象。這種“四二一”式的倒金字塔形家庭將給子女實際的經濟承受能力帶來很大壓力,在這樣的家庭人口結構下,一旦家庭成員生病,出事故,龐大的醫藥、護理和營養費用將給家庭帶來重大的經濟與時間的壓力。
3.耕地農民收入太少,“土地養老”功能的弱化對農村家庭養老的沖擊。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農業結構的調整,大量的耕地被征用,使得農村的人均耕地面積越來越少,農民靠土地獲得養老保障面臨危機。土地是農民最重要和最主要的謀生手段,也是農村家庭的重要經濟來源,現如今,農民擁有的土地越來越少,土地的利用率下降。根據《中國統計年鑒》提供的數據,從1978年到1998年,全國農民平均來自第一產業的收人比重由91. 5%下降到了57. 2% ,其中純農業收人僅占總收人的42.9%,其原因來源于兩方面:一方面農產品的生產成本有所提高,據統計人均種植業的收人僅是人均消費的1/5,土地收人已無法滿足農民的生活所需。另一方面,農村的年輕勞力外流,青壯年投人二、三產業,農村的田地由老人、婦女打理。所有這些都決定著我國農村家庭經濟實力太小,承受風險的能力很低,很難獨自擔當老年保障的重任。
4.敬老養老觀念的轉變對農村家庭養老的影響。農村年輕一代道德觀念的下降,傳統的“孝道”不斷受到新的價值觀的挑戰和沖擊。現在的農村老年的養老問題決不單單只是經濟問題。近幾年,農村贍養糾紛不斷,子女不贍養老人的情況時有發生。年輕人受外界的生活方 式、價值觀念的影響,他們不再像從前那樣看重家庭和盡孝道,而更注重追求自己的成功和個人的享受,享樂、炫耀拜金等非理性因素的影響,傳統倫理道德觀念逐漸淡化,傳統孝道觀所極 力推崇的尊老、敬老、養老的價值觀念也日漸淡薄。另外,農村老人缺乏經濟積蓄和穩定的經 濟收人來源,子女盡孝的成本日益提高,大量農民子女外出打工,除去自己的基本生活開銷,一年也是所剩無幾,沒臉回家的情況非常多,城市生活成本高昂讓他們無法滿足自身虛榮的需要,更不能反哺家庭,這也直接動搖了個別子女的養老道德觀念。老人與子女之間因養老問題近幾年內發生過糾紛的家庭占51. 4%.農村老人的生活狀況令人憂慮,理應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
5.老年人平均壽命延長,人口老齡化。根據2006年2月全國老齡辦的最新統計,中國65歲以上老年人占總人口的比例已經達14%,比27年前翻了一倍,并且在一個很長的時期內都保持著很高的遞增速度,屬于老齡化速度最快國家之列。中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村人口占整個人口的60%以上。不難想象,在新的世紀,農村養老問題將是我國最大的社會問題之一。農村養老問題直接關系到中國農村秩序的穩定與農業的可持續發展。
二、解決我國現階段農村養老問題的建議
1.政府的強力推行是中國農村養老的外在手段
第一,農村養老保障工作首先必須遵循適應農村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必須適應農村勞動力非農化的需要;必須適應農村人口城鎮化的需要:必須適應農村家庭人口結構變化的趨勢;必須適應農村居民價值觀念的轉變,堅持量力而行原則,各級政府通力合作,明確分工。堅持“政府領導,民政主管,部門協作”的精神,同時明確責任,保障資金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列人財政預算,由縣、市民政部門實行專項理財。
第二,鼓勵發展農村家庭養老保障體系,同時發展農村社區養老保障,明確農村養老保障的標準和內容的政策依據,建立監督制約機制。根據統計,20%的城鎮居民占社會保障支出的89%,而占總人口80%的農村居民僅占社會保障支出的11%.從人均占有量來看,城鎮人均保障費為455元,而農村人均僅為15元,相差30倍。城鄉保障待遇的差距主要來源于二元化經濟格局、城鄉養老保障管理模式的不同。由于分開管理,導致資金的分配的計算有較大差距。對此政府應形成一個統一的城鄉基本養老保障管理模式,縮小城鄉老年保障的待遇的差距。 第三,加強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機構和隊伍建設,全面提高管理人員的思想素質和業務素質,善于引進優秀的專業人才,充實管理隊伍。建立優勝劣汰的用人機制,通過考核,評定等手段擇優錄取優秀人才。在農村成立村委員會或監督組織,參照《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對老年人的贍養問題實行監督,組織好農村老年人的社區服務。面對農村老年人口數目的迅速增長和家庭養老的弱化,農村養老改革也加快了步伐。從1991年開始,民政部開始有計劃地組織農村社會化養老保險改革的試點。到1998年底,全國已有2000多個縣(市、區)開展了農村養老保險改革試點,有8200多萬農民參加了養老保險。應該說,農村養老保險從無到有并初具規模,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以上數字對于8億農民來說仍顯比例太小,社會化養老保險對大部分農民來說還是比較遠。由于目前我國農村地區經濟發展落后,且地區間極不平衡,差異較大,在全國范圍內建立統一的農村社會化養老保險制度與現實情況相脫離。
2.法律手段是健全中國農村養老體系的重要保障
我國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部單獨的農村養老法,有關農村養老的問題散見于《婚姻法》、《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繼承法》、《保險法》、《民法通則》等等之中,這種分散的規定方法不僅容易造成彼此的不協調,而且影響到農村養老制度的實施。考慮到中國農村的特殊性和養老保障的復雜性,筆者認為,統一有關的保障法律法規,將有效減少領導干部的隨意性操作,促進我國推動和完善農村養老保障體系。
第一,當前我國養老保障資金運作由于拆借現象缺乏有效的法律監督,使資金運作隨意性加大。針對這一問題建立起有關法規,杜絕部分領導隨意拆借養老保障基金,從根本上防范基金違規運作的發生,使農村養老保障工作更加流暢。
第二,與有關金融部分合力,由國家推出農保基金的優惠政策和保護政策,拓寬基金增值渠道,促使更多的儲蓄存款流人農保基金運作。鼓勵各市、縣、鄉、村自主吸納農產品生產資金,增加資金來源渠道。推出養老保障資金由各級政府按比例承擔的政策。
第三、金融部門推行養老儲蓄、建立養老基金會、建立農村商業養老保險。對農村獨生子女的家庭和雙女戶的家庭每月發放一定補助,或以一次性獎勵的形式用于農村計劃生育夫婦的養老保險費用。
3.傳統孝道觀念的深入人心是中國農村養老的內在動力
老人在對待自己子女不孝順的問題,由于傳統的“家丑不可外揚”的觀點,很多不愿意利用法律手段來解決。這就使得法律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失靈。我們要極取傳統文化的合理內核,注意培養敬老觀念,將道德教育應放在一個更加突出的位置。尊老愛幼的傳統是在華夏數千年歷史中孕育、誕生、并傳承下來的。歷史上,我國的老年贍養是以孝為核心在家庭內部進行的,家庭養老是當前中國農村使用最普遍的養老方式,是老人認為的最完美的養老方式,也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之具體體現。它所具有的優越性是任何其他養老方式都無法比擬和替代的。子女孝順,不僅能讓老人晚年的生活有所保障,更使他們精神上得到慰寄。應發揮孝文化道德優勢,讓農村老人晚年祥和愉快。因此,加強倫理道德教育、倡導養老、尊老、敬老、愛老觀念,弘揚傳統孝道觀念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當務之急。
要改變傳統意義上的“養兒防老”的觀點,“兒”,很多農民只是很狹義的理解成兒子,這也是很多農民逃避計劃生育的原因,更是大量農村女孩失學的根源,要大力宣傳生男生女都一樣的思想,改變農村“嫁出的女兒不養娘”的傳統觀念,營造良好的尊老、助老、養老的社會氛圍,真正做到人人尊老。有關資料顯示:老年人口的全部經濟來源構成中,來自子女供給部分城市占16.8%,農村占38.1 %.這說明子女供養在農村養老中占有重要地位。農村養老的主要經濟來源還是來自于子女,因此,傳統孝道觀念是中國農村養老的內在動力。
改革開放后,社會分層由從前的政治分層越來越傾向于經濟分層,二元式經濟結構帶來的新的社會問題—貧富差距越來越大,城鄉發展的不平衡等社會矛盾的突現,提醒我們更應注重社會公平,而廣大農民的養老保障問題是最基本最重要也是最難解決的問題。中國共產黨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明確指出:構建和諧社會是我們黨不懈奮斗的目標,但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很不平衡,社會保障體系尚未覆蓋城鄉居民;因此應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城鄉協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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