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設管理制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程建設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1
工程造價控制就是由建設工程財務成本管理主體在其職權的范圍內,在建設工程耗費發生前和造價控制管理過程中,對各種影響工程造價的因素和條件采取的一系列的控制措施,以保證財工程造價控制管理的目標。這其中又包括建設工程投資費用管理,為了實現投資的預期目標而進行的成本控制、計價、定價和競價的管理與控制,但是在實際的建設工程中影響工程造價的因素多種多樣,因此存在的問題也比較多,因此工程造價管理者必須要明確造價控制中存在的問題,然后才去相關的措施去改進,在最大程度上既保證建設工程的質量,又能保證建筑企業的利益。
一、工程造價控制中存在的問題
1、建筑施工企業項目部和財務部目標不一致
一般情況下,建設工程項目部只是僅僅負責接收工程項目,然后開始組織施工,但是并沒有涉及建設資金的收付,同時還有很多建設工程管理者對工程造價控制管理不是很敏感,對建設工程造價控制缺乏必要的動力,在很大程度上不能將工程造價擺在工程管理中主要位置。還有在建設工程的財務部進行工程成本核算時,雖然能夠發現工程成本與利潤的變化,但是并不能及時對建設工程的項目部進行成本管理,因為工程造價管理者與工程施工組織者并不是出自同一個部門,因此在目標上有時不能一致,工程造價管理者常常只負責成本控制,而施工技術人員只負責工程質量與工程進度,雖然從表面上來看,這樣做可以使建設工程管理分工明確、職責清晰,各司其職,但是實際上誰也沒有承擔工程造價控制的責任。
2、工程造價管理體制集中沒有完善的控制制度。
工程造價控制體制過于集中,使建設工程造價控制長期偏離價對值不能體現供求關系,特別是有的建筑施工企業財務成本管理體制建設還處于比較薄弱地步,企業還不能夠構建適應自身特點的成本管理體系,有的建筑施工企業只是對日常的一些工程耗費比較重視,片面強調財務成本核算與分析,對于項目成本進度控制、項目工程工期成本控制、成本預結算管理等方面做得還不夠。還有的建設工程投資主管部門、建設單位、施工企業對房屋工程造價的控制缺乏自我約束能力,特別是處于最薄弱的環節,沒有建立起一套有效的、完善的房屋工程造價控制制度。
3、項目設計階段目前存在的問題
有的建設工程項目施工方為了在一定程度上趕施工進度而完全不考慮建設工程施工的首要條件,那就是施工設計方面的重要性,但是在建設工程實際設計中很多設計人員對于工程造價控制沒有正確的認識,不能正確把握建設工程造價控制,直接影響了建筑單位的影響能力。于是就會出現建設工程設計人員在對建設項目進行設計時過分強調安全實用、使用先進技術而在很大程度上忽視建筑項目的經濟性,增加工程造價的現象,在設計時不能兼顧經濟性與實用性。
4、建設項目施工階段造價存在的問題
在很多建設項目工程中施工人員并沒有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的基本程序進行,甚至于還有的一些建設工程施工人員為了急于施工,搞面子項目,基本上都是一邊決策、一邊設計與一邊施工,這在很大程度上違反施工程序要求,進而會造成因工程質量而返工,從而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建設工程的造價。同時在施工中材料成本控制是建設項目造價控制管理的主要組成部分,建設工程施工單位的最大目標就是選擇質優價廉的建筑材料。但是在實際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對于主要的施工材料缺乏有效地控制,材料消耗與財政預算脫節,形成材料消耗浪費嚴重、節余材料不能及時回收、材料采供成本沒有到有效控制,從而影響到項目整體成本的有效控制。
二、工程造價控制的控制措施
1、加強造價控制的全過程管理
在實際的建設工程中造價控制必須要一致貫穿于整個建設工程,因為在建設中那些涉及建設工程造價的因素,例如人工費用、材料費用、機械費用與經營管理費用都一致存在于整個建設工程之中。因此建設工程造價控制管理者必須要積極地對人工費用與管理費用進行管理,在最大程度上提高勞動效率,盡量避免人力資源的浪費,對于建筑材料的管理,必須要根據當地建筑市場建筑材料的價格,然后充分考慮材料供貨渠道與運輸,盡量選擇質優價廉的建筑材料。對于建設工程造價控制管理者對建設過程中機械費的控制必須要嚴格按照機械程序進行管理,盡量使每一臺機械都用在合適的位置之上,在最大程度上避免機械的浪費,增加建設工程的預算。同時在對建設工程造價控制進行管理時對于那些嚴重不符合財務管理制度和預算的支出項目,一律拒絕付款。
2、加強工程造價控制制度建設
建筑企業必須要加強制度建設,在最大程度上使建設工程造價控制可以有制度可循,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加強企業對建設工程造價的控制約束能力,在最大程度上為建設工程營造一個比較統一,平等,依法報價、定價、審價的公正的環境。
3、實行物資監督,控制、降低成本
對建設工程材料的控制是建設工程造價控制管理中十分重要的一個部分,因為在建設工程預算之中建筑材料占據很大的一部分。因此建設工程管理者首先要考慮各個方面的因素去選擇質優價廉的建筑材料,盡量選擇建設工程當地建筑市場的建筑材料,這樣可以降低一部分的材料運輸費用。接著就需要對已進入建設施工現場的建筑材料進行管理,材料存放時嚴格按照材料的性質與用途進行分開存放,比較因材料存放不當而造成材料的浪費。同時材料管理者必須要根據實際的施工需求編制材料使用計劃,并且制定嚴格的材料領用制度,這樣就可以使組織施工部門按照施工的'具體要求領用適量的建筑材料,避免施工部門過多的領用建筑材料,造成建筑材料的浪費,增加建設工程的投資。還有必須要將材料使用計劃與建設工程施工進度相比較,合理的制定材料采購周期,盡量避免建筑材料的堆積,使建設工程投入的資金無法自由周轉,并且加大材料管理的難度。
4、加強竣工驗收階段的成本控制管理
現在的很多建設工程造價控制管理者只是注重建設工程前期與建設期間的造價控制而忽視工程竣工驗收后造價控制,造成建設工程成本的增加。因此建設工程造價控制管理者必須要重視建設工程竣工驗收階段的造價控制,建設工程造價控制管理者必須要盡可能的縮短建設工程掃尾時間,把該歸還的機械設備及時的歸還,不要占用沒有使用效果的機械設備,在最大程度上降低竣工階段成本支出。
結束語
工程造價控制中存在著許多突出問題,工程造價的控制是從設計到竣工結算的全過程管理,每個階段都不允許有差錯。控制建筑工程造價絕不僅是預防投資成本突破限額,更深層次的意義在于促進各相關單位加強監督管理,使資源得以實現最優配置,讓有限的人力、財力、物力發揮最大作用,取得最佳經濟效益,能夠為企業帶來更高的經濟效益,也是企業在建筑市場發展與競爭的基礎。由此可見,如果對工程造價控制工作加以重視,盡量降低建設工程的成本,經濟加速發展的前景將十分樂觀。我們應當努力深化改革,勇于探索創新,促進我國建筑工程造價控制工作不斷向前發展。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2
目的:確保園區原始資料的完整
政策:設備及資料的建檔工作,是小區搞好工程管理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
程序:
(1)建檔是匯集和積累設備運行狀態的最基本工作。
(2)檔案是提供分析研究設備在使用期的改進措施的資料來源。
(3)研究分析資料可探索管理和檢修的規律,增加對設備的認識和了解,提高維修和管理水平。
(4)檔案是反饋設備制造質量和管理質量信息的'重要依據。
(5)設備檔案,應填寫設備名稱、編號、型號、安裝地點、制造廠,供應商、聯系電話、地址、設備的主要數據,其他數據、備件存放地點、維護保養要點,檢修時間及內容、事故分析等項。認真詳細做好工作,將對今后的故障維修、制定設備的預防性維修計劃及制定巡回檢查帶來許多方便。
(6)為使檔案成為活的資料,要不斷豐富檔案的內容,使之成為小區的重要財富,檔案管理作業程序可依如下10個步驟:
①點數
②登記
③整理
④分類
⑤立案
⑥編目
⑦典藏
⑧防護
⑨應用
⑩定期清理。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石油銷售公司(以下簡稱'hb公司'或'公司')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規范建設工程造價計價行為,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資,發揮資金的最大經濟效益,根據財政部、建設部《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陜西**石油(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暫行辦法》和《**石油產品經銷公司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實施細則》,結合hb公司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hb公司遵循產品經銷公司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的統一制度和分級管理的管理模式。
(一)統一制度:統一建設工程造價計價依據、統一建設工程造價業務流程和工作程序、統一建立建設工程造價人員數據庫。
(二)分級管理:實行'三級管理,兩級實施'。'三級管理'即集團公司、產品經銷公司、hb公司分級管理;兩級實施'即產品經銷公司和hb公司分別實施。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三條綜合辦公室作為公司建設工程造價歸口管理部門,負責限上工程項目造價的管理、審查工作;設立的預算崗位作為公司工程造價管理崗,負責公司權限下工程項目造價的審定及限上工程項目造價的初審工作。(對于限上/限下工程項目的規定見《產品經銷公司投資管理辦法》)。
第四條公司綜合辦公室工程造價管理職責包括:
(一)轉發國家、地方、集團有關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的法律、法規、制度,并監督執行;
(二)負責制訂和修訂公司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
(三)負責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工作;
(四)負責工程造價計價依據的審核工作;
(五)參與限上工程項目招標、工程設備招標、材料招標、合同審查工作,負責限上工程項目的估算、概算、施工圖預算、結算的審查工作,負責限上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報表的審核;
(六)配合集團公司和產品經銷公司做好工程造價專業人員的理論培訓、業務交流及資質管理等工作;
第五條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具體職責
(一)負責限下工程項目估算、概算、施工圖預算、合同、結算審查,限上工程項目施工圖預算編制、結算的初審工作。
(二)深入現場,掌握工程進度、核實工程量及工程變更內容。
(三)負責限下工程項目招標、工程設備招標、材料招標、合同審查及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四)負責組織采集、篩選工程材料指導價格,審批乙方自購材料價格。
(五)負責向公司投資管理領導小組反映定額執行中遇到的問題。
(六)認真參加上級公司組織的工程造價人員專業理論培訓、業務交流工作。
第三章 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管理
第六條工程造價計價包括:
(一)編制施工圖預算;
(二)編制工程量清單;
(三)編制招標標底或最高限價;
(四)編制投標報價;
(五)約定工程合同價;
(六)工程決算和竣工決算。
第七條計價依據包括:
(一)定額依據
1.工程概算定額;
2.工程預算定額;
3.工程量清單計價規則;
4.工程消耗量定額;
5.配套價目表及參考費率。
(二)工程量計算依據
1.初步設計;
2.施工圖設計;
3.設計變更;
4.現場簽證單;
5.竣工資料;
6.合同約定。
(三)其它計價依據
1.設備、材料價格;
2.發包人的招標文件(含答疑紀要);
3.承包人的投標文件;
4.施工合同及補充協議;
5.施工組織措施及方案;
6.工程造價編制辦法及有關規定等。
第四章 工程造價的確定與管理
第八條工程造價管理遵守投資估算控制工程概算,工程概算控制施工圖預算,施工圖預算控制竣工結算,防止結算超預算、預算超概算、概算超估算的現象。
第九條投資估算
投資估算由設計單位編制。投資估算是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決策和投資控制的依據。工程投資達到集團公司或產品經銷公司限上工程標準,其投資估算審查由公司上報產品經銷公司或集團公司,由公司或集團公司規劃部組織專家會審,造價管理部門參與審查;限下工程標準,由公司綜合辦公室組織專家會審,并參與審查。
第十條工程概算(初步設計概算)
工程概算由設計單位編制。工程概算是編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依據。一個項目若有幾個設計單位共同承擔時,由主體設計單位負責統一概算的編制原則、依據、取費標準等,并匯編總概算。經批準的工程概算是投資計劃的最高限額,工程概算投資一經批準后原則上不得突破,應控制在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投資估算之內,最多不得超過10%。
工程投資達到產品經銷公司或集團公司限上工程標準,由hb公司上報產品經銷公司或集團公司,由產品經銷公司或集團公司財務中心預決算部根據專家審查意見進行確認;限下工程設計概算,由公司綜合辦公室根據專家審查意見進行確認。
第十一條工程預算管理
施工圖預算由公司相關部門或者委托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施工單位分別編制。施工圖預算是考核設計單位限額設計水平、調整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依據;是撥付工程進度款、辦理工程結算、竣工決算的`基礎;是有關部門監督檢查執行定額標準、合理確定工程造價及確定招標工程標底的依據。
施工圖預算必須控制在批準的工程概算以內,超出工程概算應修改施工圖設計或報審調整工程概算。
工程投資達到產品經銷公司或集團公司限上工程標準,由公司綜合辦公室審核,再報產品經銷公司或集團公司進行審定;限下工程預算,由公司綜合辦公室審定。
第十二條依法招標的建設項目應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工程量清單、招標標底或者最高限價既可以由公司自行編制,也可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進行編制。
第十三條發包人和承包人應按中標價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標價應控制在批準的施工圖預算內,合同應當對下列建設工程造價計價事項做出約定:
(一)工程合同價;
(二)預付工程款的數額、支付時限及支付方式;
(三)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方式、數額及時限;
(四)工程施工中
發生變更時,工程價款的調整方法、索賠方式、時限要求及金額支付方式;
(五)約定承擔風險的范圍、幅度以及超出約定范圍和幅度的調整辦法;
(六)工程竣工價款的結算與支付方式、數額及時限;
(七)工程質量保證(保修)金的數額、預扣方式及時限;
(八)安全措施和意外傷害保險費用;
(九)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獎懲辦法;
(十)與履行合同、支付價款相關的擔保事項;
(十一)發生工程價款糾紛的解決方法;
(十二)雙方認為應當給定的其他工程造價計價事項。
第十四條合同價款編制要附工程量清單及單價計價依據(或工程預算書)、甲乙雙方供應材料、設備價格等明細表,應注明所包括的主要工序內容。
第十五條合同價款可選用下列一種約定方式:
(一)固定總價。合同工期較短且工程合同總價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總價合同方式。
(二)固定單價。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綜合單價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綜合單價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綜合單價調整方法,應當在合同中約定。
(三)固定費率。雙方在合同中約定取費費率,暫估合同總價方式。
第十六條工程簽證的管理
工程簽證是甲乙雙方實現索賠的唯一依據,必須量價清、責任明。工程簽證必須先經造價管理人員測算并簽署意見后,經甲乙雙方施工管理人員及監理單位簽章、甲方主管領導審查簽章后生效(與設計有關的還需經設計單位駐工地代表簽章)。建設單位主管領導、甲方代表、工程造價人員對工程簽證要逐一審核,對不合理的應予以廢除。
第十七條工程結算管理
由承包方根據已完成的實物工程量、合同價款及其調整原則自行編制工程結算。限上工程項目先由綜合辦公室初審,再報產品經銷公司投資規劃部審核;限下工程項目由綜合辦公室審核,再報財務部復審。
第十八條工程竣工決算管理
竣工決算由財務部依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財務決算的規定編制,將限上工程項目的財務決算報表(附決算資料)上報產品經銷公司綜合辦公室審核,再報產品經銷公司財務資產部進行復審。重點審查工程竣工決算是否控制在投資計劃的額度內、各項費用是否符合工程概算列項范圍。
第十九條上報的施工圖預算、工程結算須加蓋單位公章和編制人、審核人或負責人工程造價員專用章。
第二十條推行限額設計制度
工程設計階段是控制工程造價的關鍵環節,在初步設計和技術設計階段,要按可行性研究報告中的投資估算實行限額設計。施工圖設計階段要按工程概算推行限額設計。對設計單位優化施工圖設計而降低工程投資的,在以后的設計招標中作為優先選用的條件。對因設計單位設計錯誤、漏項或擴大規模、提高標準而引起工程投資超標的,相應扣減設計費,并由委托單位記錄備案。
(一)工程概算超投資估算10%的,要重新編制初步設計概算,每超過一個百分點扣減設計單位設計費5%。
未經公司投資部門批準,工程設計單位任意提高設計標準或選用高檔材料,按超投資的50%扣減設計費;
(二)設計單位應提交高質量的工程初步設計文件。由于設計文件低劣,經審查不合格者,設計單位除無條件返工使其達到合格外,還要扣減設計費的10-15%;
(三)設計單位發出的設計變更:凡由于設計單位設計錯誤、漏項或擴大規模和提高標準而導致工程投資超概算(或施工圖預算),要扣減設計費。
累計超過原批準概算或施工圖預算2%-3%(含3%)的,扣減全部設計費的3%;超過3%-5%(含5%)的,扣減全部設計費的5%;超過5%-10%(含10%)的,扣減全部設計費的10%;超過10%以上的,扣減全部設計費的20%。
第五章 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一條公司工程造價管理人員應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廉潔自律,要從保證集團公司、產品經銷公司及hb公司的整體利益及經濟安全運行的角度,做好工程造價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條對在工程造價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主管部門應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十三條不按照本辦法規定程序進行造價管理或隨意擴大建設規模、增加建設內容、提高建設標準等導致工程投資超過工程概算的,由公司對其項目直接負責人給予行政、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報上級公司處理。
第二十四條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或個人,應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通報批評、沒收非法所得、建議調離原崗位、取消資格證書等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沒有如實反映擬建項目的建設內容、建設規模、建設條件的;
(二)有意少算和高估冒算,造成工程概算、工程預算、招標標底、工程結算、決算價款失真引起經濟損失的;
(三)泄露標底,收受賄賂,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四)無證、偽造資質證、出賣轉讓圖章造成經濟損失的;
(五)拒絕、妨礙和不積極配合主管部門對工程造價的檢查、審查及抽查的;
(六)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六章 工程造價管理質量及考核評比管理
第二十五條綜合辦公室對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質量負責。工程造價管理質量包括工程各階段造價控制的準確性、及時性,上報施工圖預算、結算、決算資料的規范性、完整性等。
第二十六條工程項目建立工程預結算計劃工作進度。所屬企業于季末20日前上報下季度預結算工作計劃,綜合辦公室25前上報公司下季度預結算工作計劃。做到工程建設項目開工一項預算一項,完成一項結算一項。
第二十七條工程項目建立工程預結算工作考核評比制度。綜合辦公室于每月5日前上報上月工程結算完成情況。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細則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二十九條本細則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集團、產品經銷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4
一、建設單位工作人員組成和職能分工
1、人員組成:
2、職能分工:
建設單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派駐的工程師,負責全面工作,對工程施工、工程監理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和管理。
工程師代表,負責工程施工進度、質量、材料設備采購驗收、投資計劃完成、安全等工作。
工程師代表,負責工程施工進度、質量、材料設備采購驗收、投資計劃完成、安全等工作,負責與工程有關的外部協調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土建施工質量管理工作,協助負責與工程有關的外部協調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工程施工中的水電暖施工質量管理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編工作,做好施工日志、會議紀要及有關材料的起草工作。
二、工作制度
1、建設單位實行每周一工作例會制度,總結上周工作,安排部署本周任務。同時,每周五下午派人參加監理周工作例會。
2、建設單位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職能分工開展工作;工作要積極主動,并要搞好協調配合。
3、日常工作中,工作人員要嚴格考勤制度,每天要親自到施工現場,搞好巡查監督工作,并做好有關記錄。在隱蔽等關鍵工程施工時,工作人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值班期間,工作人員要做好記錄,協助監理和承包人及時處理施工過程中出現的有關問題。
4、對于工程管理、施工中的關鍵技術和關鍵問題,要集體商議處理方案,并向局里做好匯報工作。
三、工程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
1、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承包人均應嚴格履行合同,三方要密切配合,全力搞好工程建設工作。
2、及時辦理和協調處理與工程有關的外部事宜,為工程順利實施創造條件。
3、及時安排和處理合同條款中的未盡事項,與監理單位和承包人協商,盡快定出處理意見或達成協議,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
4、杜絕肢解工程、轉包工程等現象發生。
(二)工程材料、設備管理
1、嚴把材料入場驗收關。對承包人采購的鋼筋、水泥、砂、石子、電器材料、裝飾材料等,要抽檢其供貨嚴格守法、定貨合同(或協議)、產品質量證明書、發貨明晰表等證件是否一致齊全。對于不符合設計或標準要求的`材料及設備,要責成承包人退貨、調換或重新采購。
2、嚴把材料價格關。檢查審定承包人負責采購的材料設備價格,并具有最終否決權。
3、嚴把材料使用安裝關。抽驗鋼筋、水泥等施工材料能否滿足施工質量要求,督查承包人嚴格按施工技術規程、規范進行施工;對于電器、裝飾等材料,督查承包人嚴格按照設計和有關規程、規范要求進行施工安裝。
4、監督承包人妥善管理好由其負責采購或接管的建筑材料和安裝設備。
5、對于電梯、電器、通風等關鍵設備,要按照上級和我局有關規定成立局級采購工作組,進行政府采購。
(三)工程進度和投資計劃管理
1、依據合同、已批準的施工圖設計和有關規范要求,及時審查批準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工程進度計劃方案。
2、認真核定工程量,并按合同約定日期,及時支付工程預付款和工程進度款。
3、檢查監督承包人是否按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若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要責令承包人提出改進措施,盡快趕回施工工期。
4、核定并簽發施工中發生的臨時計時工日。
5、如遇設計變更、工程量增減或其它可能延誤施工工期的情況,要及時通知承包人,以免延誤工期。
(四)工程質量和安全管理
1、審核監理單位的質量檢查體系和承包人的質量保證體系是否健全,設備和人員能否滿足施工要求。對監理單位和承包人質量體系不健全的,要責令其定期整改,直到滿足施工要求為止。
2、在不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情況下,隨時檢查檢驗承包人是否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發出的指令進行施工。對于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要責成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
3、監督檢查施工質量的內容主要有:
(1)施工單位質量檢測人員及設備是否到位,質量自檢系統是否完備。
(2)監理單位旁站監理是否到位。
(3)各道工序的施工質量是否符合標準、規范和設計要求。
(4)施工過程中現場取樣(建設單位必須在場)
(5)及時處理質量缺陷,避免出現重大質量事故。
(6)進行分部工程和隱蔽工程的中間質量檢驗。
(7)組織竣工驗收。
4、監督承包人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檢查承包人歡迎您)施工過程中的各項安全防護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5、隨時檢查承包人工地文明施工情況。
6、嚴格執行標準、規范,認真負責,公道、公平、公正開展質量監督和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在處理工程質量問題和安全事故中,對被監督方要一視同仁,不偏袒、不刁難,秉公辦事。
(五)工程資料管理
1、在工程管理和施工過程中,對監理單位和承包人提交的報告要按約定時間做出書面答復。
2、隨時抽查監理單位、承包人的施工原始資料和與工程有關的其它資料。
3、按合同要求,責成監理單位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責成承包人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工程進度和工程量報告以及其它有關方案或報告。
4、及時做好建設單位自身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編工作,要使整編資料真實準確的反映出施工進度和投資計劃完成情況,以及施工管理過程中發生的關鍵問題和處理結果。
5、監督監理單位和承包人按照誠實信用的原則,真實準確地做好施工程記錄和有關報告。決不允許有篡改事實真相、出具假報告等違規違法事情的發生。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5
安全生產費用(以下簡稱安全費用)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或者項目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安全費用按照“企業提取、政府監管、確保需要、規范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
一、根據法律法規規定;
1、建設工程施工企業以建筑安裝工程造價為計提依據。各建設工程類別安全費用提取標準如下:房屋建筑工程為3.0%;
建設工程施工企業提取的安全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在競標時,不得刪減,列入標外管理。國家對基本建設投資概算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建設工程施工企業安全費用應當按照以下范圍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不含“三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設施),包括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系統、洞口、臨邊、機械設備、高處作業防護、交叉作業防護、防火、防爆、防塵、防毒、防雷、防臺風、防地質災害、地下工程有害氣體監測、通風、臨時安全防護等設施設備支出;
(二)配備、維護、保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
(三)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產檢查、評價(不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咨詢和標準化建設支出;
(五)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七)安全生產適用的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八)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九)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3、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內部安全費用管理制度,明確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職責及權限,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費用。
二、安全生產費用的'核算與統計
1、財務科、項目部應設置相關會計科目,對安全生產費用進行專戶核算,并設置相應的輔助核算項目進行輔助核算。
2、項目安全部應建立《安全生產費用臺賬》、《安全生產固定資產臺賬》和《安全生產物品使用臺賬》。安全部要同步收集其財務、設備和物資部門等建立的安全生產費用臺賬。確保安全生產費用開支依法合規,經得起檢查。
3、項目部每月24日前向項目安全部報送《安全生產費用使用統計表》和《安全生產費用實物臺賬》,由項目進行審核匯總報公司安全科、財務科。
4、安全生產投入的考核與監督
由公司財務科、安全科、工程科、設備科等部門負責人組成考核小組,每年對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情況進行一次考核。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6
1、為進一步加強工程項目安全管理,促進安全生產,保障工程項目優質、安全、快速、低耗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土建、安裝、凍結各類工程。
2、工程項目必須具有許可證、營業執照或其它項目許可文件。
3、工程項目必須有由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簽字有效的工程合同文件。
4、施工場地必須做到四通(水、電、路、通訊)一平(場地平整)。
5、各類施工用機械設備及其配套電氣設備、變電設備經檢測、檢修保證完好,設備的各種保護裝置必須齊全、動作靈敏可靠,設備安裝到位后要進行試運轉,經安全部門驗收合格,方可投入正式運行。設備的檢測、檢修、試運轉等必須做好完整的記錄。在用設備應按有關要求掛好標識牌。
6、工程開工前必須編制施工組織設計、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并報有關部門審批后實施。
7、施工組織設計、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經有關主管人員組織學習貫徹,并建立記錄,所有參加學習人員必須簽字確認。
8、施工現場的'醒目位置必須懸掛項目概況、組織機構等牌板,在車間和辦公場所,懸掛相應的崗位責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等。
9、必須配備足夠的安全監測儀器、儀表、器材和辦公用品,各類儀器、儀表必須完好并按期檢驗。
10、必須配備足夠的特種作業人員。所有特種作業人員都必須持證上崗。
11、工程項目承接后,施工單位在組建項目機構的同時,要編制人員培訓計劃,參與項目建設的所有人員都必須經過培訓。新招工人上崗前必須經過'三級教育'。
12、施工組織設計報公司審批的工程項目開工前,由開工單位向安監局提出開工申請,經安監局組織有關部門聯合驗收,合格后由安監局(或安監處)下達開工許可通知書。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7
為進一步加強工程建設管理,強化統一指揮,確保各項工程建設項目順利實施,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工作人員工作制度
一、全體工作人員應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方針、政策,刻苦學習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努力提高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
二、全體工作人員必須服從組織分配和工程建設的需要,樹立全局觀念,團結協作,恪盡職守,保證按上級要求完成工程項目建設任務。
三、全體工作人員須佩戴工作證上崗,講文明、講禮貌,保持工作場所的安靜和環境衛生,熱情接待來人來訪,并妥善處理施工現場突發事件。
四、嚴格落實考勤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和無故曠工,有事須先請假。
五、現場管理人員每天要親自到施工現場,搞好巡查監督工作,并做好有關記錄,及時解決施工單位施工過程中出現的有關問題。
六、注意環境衛生,隨時清理自己的辦公用品,始終保持工作環境整潔。
第二章指揮部廉政制度
一、指揮部全體人員要嚴格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廉政建設的規定,秉公辦事、規范管理。
二、不得索取和接受施工單位任何形式的賄賂。
三、不得向施工單位授意以任何形式弄虛作假套取工程款。
四、不準索取和接受施工單位的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貴重禮品等,不接受施工單位提供的公款旅游和高檔健身、娛樂等活動,不參加施工單位組織的有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等活動,不在施工單位報銷應由本單位或個人承擔的費用。
五、不向施工單位違規推薦分包單位、施工隊伍和工程材料、設備等生產廠家、供應商。
六、不接受施工單位無償提供使用的勞務和交通工具、通訊工具、高檔辦公設備等,不接受施工單位任何獎金或其他經濟利益。
七、不準利用職權,對施工單位或有合同關系的單位在辦事過程中卡、推、拖,一旦發現將嚴肅處理。
第三章例會制度
一、實行每周六工作例會制度,總結本周工作,安排部署下周任務。
二、例會內容要求:
(1)由施工單位匯報上次例會后安全、質量、進度的完成執行情況;
(2)檢查上次例會議定事項的落實情況,分析未完成事項原因;
(3)檢查上次例會后施工現場安全情況,提出下一階段安全控制重點及措施要求;
(4)檢查分析工程項目進度計劃完成情況,提出下一階段進度目標及其落實措施;
(5)檢查分析工程項目質量狀況,針對存在的質量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6)檢查工程量核定情況;
(7)解決需要協調的`有關事項。
三、每次召開會議,會務工作人員應及時進行登記,注明會議名稱、參加領導、單位及人數等。
四、重要會議結束后,應及時撰寫會議紀要并存檔。
五、會議結束后,會務工作人員應于當天將會場打掃整理完畢,做好下次會議的準備工作。
第四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及其他與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的單位,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本制度,保證工程建設安全生產,依法承擔工程建設安全生產責任。
二、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扣好帽帶;并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四、在危險區域進行操作時,施工單位應在醒目部位設置警示牌進行標識。
五、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工程施工的特點和范圍,對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與建設單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
第五章工程資料管理制度
一、在工程管理和施工過程中,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提交的報告要按約定時間做出書面答復。
二、隨時抽查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施工原始資料和與工程有關的其它資料。
三、按合同要求,責成監理單位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責成施工單位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工程進度和工程量報告以及其它有關方案或報告。
四、及時做好建設單位自身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編工作,要使整編資料真實準確的反映出施工進度和投資計劃完成情況,以及施工管理過程中發生的關鍵問題和處理結果。
五、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按照誠實信用的原則,真實準確地做好施工程記錄和有關報告。決不允許有篡改事實真相、出具假報告等違規違法事情的發生。
六、全體人員必須嚴守保密制度,不得向其他無關人員透露按規定應當保密的有關文件。
第六章請假制度
一、正常上班期間,項目負責人及項目技術負責人原則上不準請假,確有私事需請假的,必須經指揮部指揮研究決定。一般工作人員有事請假1日以內須經主管領導審批;3日內,經主管領導和指揮部指揮聯合審批;3日以上的必須經指揮部指揮研究決定,并及時辦理好工作交接。
二、汛期,單位全體工作人員原則上不準請假,確有事需請假的一律經工程建設指揮部指揮研究決定,并做好工作銜接。
三、特殊崗位責任人請假必須經工程建設指揮部指揮研究決定,并確保工作順利交接,正常運行。
第七章值班制度
一、根據工程建設需要,實行輪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員由全體工作人員輪流承擔。
二、值班人員不得隨意調班或離崗,有事須提前申請調班、請假。
三、值班人員負責指揮部工作環境的清潔衛生工作。
四、值班人員要負責做好指揮部的安全巡查工作。保持經常性的巡邏檢查,關好門窗、電器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五、值班期間必須保持通訊工具暢通,發現問題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處理,重大問題要及時上報。
第八章辦公經費管理制度
一、辦公用品、設備采購和生活費用必須堅持厲行節約的原則。
二、購置辦公用品及設備,必須由主管領導簽字同意,方能購置。
三、指揮部工作人員生活費按30元/人天的標準執行。
四、指揮部來人接待須經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安排,原則上在指揮部就餐。
五、指揮部工作人員要愛護計算機、打印機、桌椅等辦公用品,損壞或遺失要追究其責任。
第九章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一、駕駛員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調度指揮,禮貌開車,文明服務,厲行節約,愛護車輛,安全駕駛。
二、駕駛員要認真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時刻保持車輛性能良好,嚴禁酒后駕車,嚴禁違章行車。
三、按時購買車輛保險,嚴禁脫保。
四、嚴禁公車私用。駕駛人員私自用車發生一切問題,后果自負,除個人承擔經濟損失外,將根據事故性質和交警部門處理意見,給予嚴肅處理。
五、下班后車輛一律入庫,不準開私車外出過夜。
六、駕駛員有事要事先請假,經主管領導批準才能離開。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8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基本與核心制度)
將不同的.安全責任落實到負責有安全管理責任的人員和具體崗位人員身上
(二)群防群治制度
1.要求建筑企業職工遵守法律、法規與規程
2.對于危及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三)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對廣大建筑干部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安全意識,增加安全知識和技能。
(四)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上級管理部門檢查
2.企業自身檢查
3.定期檢查
4.不定期檢查
(五)傷亡事故處理報告制度(三不放過)
1.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
2.事故責任%考試大%者和群眾沒受到教育不放過
3.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六)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1.追究的對象
(1)建設單位
(2)設計單位
(3)施工單位
(4)監理單位
2.處理方式
(1)情節嚴重,責令停業、降低資質或吊銷資質證書
(2)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9
一、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應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4號《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規章規定開展消防安全工作。
二、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應向總承包單位負責,并應服從總承包單位的管理,同時應承擔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消防責任和義務。監理單位應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實施監理。
三、施工單位應根據建設項目規模、現場消防安全管理的重點,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及義務消防組織,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嚴格執行統一管理分片包干和個人崗位責任制。并應確定消防安全負責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同時應落實相關人員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
四、施工單位應針對施工現場可能導致火災的施工作業及其他活動,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消防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
2、可燃及易燃危險品管理制度;
3、用火、用電、用氣管理制度;
4、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5、應急預案演練制度。
五、施工單位應編制施工現場防火技術方案,并應根據現場情況變化及時對其修改、完善。防火技術方案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施工現場重大火災危險源辨識;
2、施工現場防火技術措施;
3、臨時消防設施、臨時疏散設施配備;
4、臨時消防設施和消防警示標識布置圖。
六、施工單位應編制施工現場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應急滅火處置機構及各級人員應急處置職責;
2、報警、接警處置的程序和通訊聯絡的方式;
3、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4、應急疏散及救援的程序和措施。
七、施工人員進場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向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防火安全教育和培訓應包括下列內容:
1、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技術方案、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的主要內容;
2、施工現場臨時消防設施的性能及使用、維護方法;
3、撲滅初起火災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4、報火警、接警的程序和方法。
八、施工作業前,施工現場的施工管理人員應向作業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技術交底。消防安全技術交底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火災的部位或環節;
2、施工過程應采取的防火措施及應配備的臨時消防設施;
3、初起火災的補救方法及注意事項;
4、逃生方法及路線。
九、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負責人應定期組織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進行檢查。消防安全檢查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可燃物及易燃危險品的'管理是否落實;
2、動火作業的防火措施是否落實;
3、用火、用電、用氣是否存在違章操作,電、氣焊及保溫防水施工是否執行操作規程;
4、臨時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
5、臨時消防車道及臨時疏散設施是否暢通。
十、施工單位應依據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定期開展滅火及應急疏散的演練。施工單位應做好并保存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的相關文件和記錄,施工現場必須建立健全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檔案和資料:包括消防設施平面圖;消防制度、方案、預案;消防組織機構、負責人、義務消防隊;消防設施、器材等維修驗收記錄;電氣焊人員持證上崗記錄及復印件;施工現場消防檢查記錄。
十一、施工人員要正確使用消防設施器材,熟練掌握滅火器的操作。遇到火情,不要慌張,立刻撥打大廈消防中心電話(83913323),報告著火地點、火勢大小;就近使用消火栓箱內滅火器實施撲救。發生火災時,嚴禁乘坐電梯,有就近的消防通道迅速撤離大廈。
十二、施工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施工現場的義務消防隊員,要定期組織教育培訓,并將培訓資料存入內業檔案中。
十三、施工現場必須設置臨時消防車道。保證臨時消防車道的暢通,禁止在臨時消防車道上堆物、堆料或擠占臨時消防車道。施工現場實行封閉管理,施工區與非施工區應設置圍檔隔開,不得遺撒、阻塞、占用公區走道及消防通道入口,保持施工現場道路平整、暢通。
十四、施工現場必須配備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要害部位應配備不少于4具的滅火器,要有明顯的防火標志,并經常檢查、維護、保養,保證滅火器材靈敏有效。
十五、施工現場消火栓應布局合理。消防干管直徑不小于100毫米。消火栓處晝夜要設有明顯標志,配備足夠的水龍帶,周圍3米內不準存放物品。地下消火栓必須符合防火規范。
十六、高度超過24米的建筑工程,應安裝臨時消防豎管。數量不少于2根,管徑不得小于100毫米,每層設消火栓口,配備足夠的水龍帶。消防供水要保證足夠的水源和水壓,嚴禁消防豎管做為施工用水管線。消防泵房應使用非燃材料建造,位置設置合理,便于操作,并設專人管理,保證消防供水。消防泵的專用配電線路,應引自施工現場總斷路器的上端,要保證連續不間斷供電。
十七、電焊工、氣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用火前,要對周圍及焊渣能夠掉落到地方的易燃、可燃物進行徹底清除,采取隔離等措施,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器具,作業后必須確認無火源隱患后方可離去。用火證當日有效。用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證手續。
十八、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米,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內禁止氧氣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
十九、施工現場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火要求。施工期間如使用臨時電源,必須憑相關許可手續,辦理臨時用電申請單。配備合格的臨時用電設施,臨時用電必須安裝過載保護裝置,電閘箱內不準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施工現場嚴禁私搭、亂接電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施工現場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庫房、木工加工場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業場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熱強光燈具。
二十、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有嚴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二十一、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應符合防火要求。庫房應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電符合防火規定。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烯料。
二十二、施工現場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廢棄材料應及時清除。
二十三、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密目式安全網、密目式防塵網、保溫材料,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使用時施工單位保衛部門必須嚴格審核,凡是不符合規定的材料,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使用。施工現場搭建的辦公、宿舍等房屋應當使用不燃材料做填充的彩鋼板。
二十四、嚴格按照《關于進一步明確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消防監督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使用符合要求的外保溫材料,在外保溫施工前將材料送有關部門進行檢測,檢測報告存檔備查。
二十五、施工現場嚴禁吸煙,禁止在大廈外圍及大廈內部任何位置吸煙。不得在施工現場設置宿舍。施工現場和生活區,不得使用電熱器具。嚴禁工程中明火保溫施工及宿舍內明火取暖。從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險作業時,要有具體的防火要求,必要時派專人看護。
二十六、生活區的設置必須符合消防管理規定。嚴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設,宿舍內不得臥床吸煙,房間內住20人以上必須設置不少于2處的安全門;居住100人以上,要有消防安全通道及人員疏散預案。
二十七、生活區的用電要符合防火規定。用火要經保衛部門審批,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使用規定,用火點和燃料不能在同一房間內,使用時要有專人管理,停火時要將總開關關閉,經常檢查有無泄漏。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10
管理的目標和任務
一、施工方項目管理的目標
由于施工方是受業主方的委托承擔工程建設任務,施工方必須樹立服務觀念,為項目建設服務,為業主提供建設服務;另外,合同也規定了施工方的任務和義務,因此施工方作為項目建設的一個重要參與方,其項目管理不僅應服務于施工方本身的利益,也必須服務于項目的整體利益。'項目的整體利益和施工方本身的利益是對立的統一關系,兩者有其統一的一面,也有其矛盾的一面。
施工方項目管理的目標應符合合同的要求,它包括:
1.施工的安全管理目標;
2.施工的成本目標;
3.施工的進度目標;
4.施工的質量目標。
如果采用工程施工總承包或工程施工總承包管理模式,施工總承包方或施工總承包管理方必須按工程合同規定的工期目標和質量目標完成建設任務。而施工總承包方或施工總承包管理方的成本目標是由施工企業根據其生產和經營的情況自行確定的。分包方則必須按工程分包合同規定的.工期目標和質量目標完成建設任務,分包方的成本目標是該施工企業內部自行確定的。
按國際工程的慣例,當采用指定分包商時,不論指定分包商與施工總承包方,或與施工總承包管理方,或與業主方簽訂合同,由于指定分包商合同在簽約前必須得到施工總承包方或施工總承包管理方的認可,因此,施工總承包方或施工總承包管理方應對合同規定的工期目標和質量目標負責。
二、施工方項目管理的任務
施工方項目管理的任務包括:
1.施工安全管理;
2.施工成本控制;
3.施工進度控制;
4.施工質量控制;
5.施工合同管理;
6.施工信息管理;
7.與施工有關的組織與協調等。
施工方的項目管理工作主要在施工階段進行,但由于設計階段和施工階段在時間上往往是交叉的,因此,施工方的項目管理工作也會涉及設計階段。在動用前準備階段和保修期施工合同尚未終止,在這期間,還有可能出現涉及工程安全、費用、質量、合同和信息等方面的問題,因此,施工方的項目管理也涉及動用前準備階段和保修期。
在工程實踐中,一個建設工程項目的施工管理和該項目施工方的項目管理是兩個相互有關聯,但內涵并不相同的概念。施工管理是傳統的較廣義的術語,它包括施工方履行施工合同應承擔的全部工作和任務,既包含項目管理方面專業性的工作(專業人士的工作),也包含一般的行政管理工作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海青鐵路及相關工程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預防火災事故,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鐵路消防管理辦法》以及路局《消防管理辦法》,結合本工程特點,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參與本工程建設的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均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各參建單位應當按照消防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堅持專職安全人員檢查管理與其他人員群防群治相結合的原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第四條各參建單位及人員都有遵守消防法規、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立即處置和參加有組織的應急處置的義務。
第二章消防安全責任
第五條指揮部對工程建設消防安全實行領導、檢查、監督和管理。各參建單位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監理單位負有檢查、監督責任。
第六條指揮部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公司總經理(指揮長)、黨總支書記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小組成員由各部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指揮部,負責日常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其主要職能是:貫徹執行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和上級消防工作指示、規定;定期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組織開展防火檢查,總結分析消防安全工作;研究制定消防管理制度、措施,決定消防工作重大事項。
第七條各參建單位的第一管理者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各參建單位應當設置或者確定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確定專職或者兼職的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條各參建單位應建立消防領導小組,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九條各參建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領導小組、分工管理職能部門、消防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和各項管理制度措施等,報指揮部核備。
第十條各參建單位應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制定完善消防安全制度;
(二)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確定本單位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三)針對本單位的特點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四)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五)按照國家和鐵道部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七)制定本單位消防安全應急預案,并實施演練;
(八)建立消防安全臺帳,做好日常檢查記錄。
第三章預防與管理
第十一條指揮部按建設程序向公安消防部門申報設計防火審查,送達建筑工程的消防設計圖紙以及有關資料。承擔鐵路消防工程設計、施工的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消防專業資格。未經消防審核的工程不得開工,未經檢測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二條指揮部、監理、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公安消防部門審核批準的防火設計圖紙進行建設和施工,不得擅自變更。如需變更設計時,必須及時與設計單位協商,并經原審核批準的公安消防部門同意后實施。
第十三條指揮部、監理、施工單位辦公場所的滅火器材按國家《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配備,并指定專人做好消防器材的使用、維修保養和管理等工作。嚴禁將消防器材、設備挪作他用,嚴禁阻塞消防通道。
第十四條各參建單位應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參建員工消防安全意識和滅火救災的技能。對上崗人員應組織消防安全培訓與考核,合格方可上崗;對參建員工每半年組織一次消防安全培訓與考核。
第十五條對從事易于引起火災爆炸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消防專業的知識培訓,達到"三懂三會''(懂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會撲救初起火災),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第十六條設計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及鐵道部的消防技術規范,不得降低消防設計標準。對重點工程、重點部位應作消防設計詳細說明,編制消防設計專冊,并做好現場人員自身的消防管理工作。
第十七條施工單位在工程開工前,應做好火災、易燃、易爆等危險源的識別,制定詳細的防范和應急處理措施,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十八條在施工組織方案中,要有專門的消防技術措施和應急預案,經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后,指揮部或監理單位方可簽發開工報告,否則不予開工。
第十九條各參建單位所采用的材料、設備應符合國家消防強制性標準要求。施工、監理單位施工中做好建設工程成品與半成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條各參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配置的滅火器進行檢查、維護保養,建立臺帳資料,記錄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第二十一條施工現場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因施工需要搭設的臨時建筑,應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工程建設中通信、信號、電力線兩側不得引火燒荒,水平距離2.5米之內嚴禁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二)使用電氣設備和化學危險物品,必須符合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嚴格落實防火措施,嚴禁違章作業。
(三)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材料必須專庫儲存;化學易燃物品和壓縮可燃氣體容器等,應按其性質設置專用庫房分類存放,其庫房的耐火等級和防火要求應符合公安部制定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使用后的廢棄物料應及時消除。施工現場不準積存易燃、可燃材料。
(四)安裝電器設備、進行電氣切割作業等,必須由持證合格的專業技術人員操作。
(五)冬季施工使用的電熱器等設備,須有工程技術部門提供的安全使用技術資料,并經施工現場防火負責人同意。冬季施工用的保溫材料,必須達到防火阻燃等技術要求。
(六)施工中使用化學易燃物品時,應限額領料。禁止交叉作業;禁止在作業場所分裝、調料。
(七)施工現場的消防器材和設施不得埋壓、圈占或挪作他用。冬季施工,須對消防設備采取防凍保溫措施。
(八)參建單位人員辦公、居住等場所嚴禁使用電爐子、亂拉電線,使用電器、電褥子必須經專人檢查斷電后方可離開,使用火爐取暖應符合消防、人身安全要求。施工現場伙食團灶間必須單獨設置,加強燃氣、電器設備管理。
第二十二條施工現場應根據工程規模和特點配備消防管理人員和義務消防員,組織義務消防隊。消防管理人員和義務消防隊在施工現場防火責任人組織領導下,負責日常消防工作。
第四章事故的處理與調查
第二十三條發生火災事故后,現場人員應在第一時間向所在單位報告和報警。在消防人員到達前,現場應立即采取措施撲救,制止事故進一步擴大,救助遇險人員,排除險情,鄰近單位應予以支援。
第二十四條發生火災事故,責任單位應及時向指揮部報告,24小時內應提交書面報告。
第二十五條指揮部、監理單位與相關部門根據事故的程度,有權封閉現場,下達停工令。
第二十六條發生事故的單位應按要求做好現場保護,如實提供相關材料,接受消防管理部門及指揮部的事故調查和處理。
第五章檢查與監督
第二十七條各參建單位要加強消防安全的日常檢查,每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易燃、易爆等消防重點部位應進行經常性防火巡查,監理單位對施工單位消防安全檢查,實施監督。
第二十八條消防安全檢查的內容應包括:
(一)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用火、用電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
(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四)滅火器材配置及管理情況;
(五)作業人員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六)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七)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專庫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八)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九)防火巡查情況;
(十)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防火檢查應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九條各參建單位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人員應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第三十條指揮部每季度對參建單位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
第六章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一條指揮部對各參建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日常檢查、季度考核和考核評價。
第三十二條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由指揮部予以通報表彰和獎勵;對違反本辦法規定或未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單位,將予以通報批評,并給予經濟處罰;對發生火災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有關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各參建單位要按本辦法要求,結合各自實際情況,制定消防安全管理細則。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由指揮部負責解釋。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12
一、總則
1、為加強對建設工程的管理,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維護公司資質正常運行、健康發展,提高企業信譽及市場競爭能力,特制定本辦法。
2、凡在本公司資質范圍內從事建設工程施工的相關部門、人員及其生產活動等,必須遵守本辦法。
3、本辦法所稱的建設工程是指在xx公司資質類別、等級許可的范圍內依法承攬的相關業務工程。
二、公司各部門質量、安全責任和義務
㈠、公司總裁
1、公司總裁是受企業法人委托,全權對公司生產經營活動實施管理的第一責任人,依法對公司的質量、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質量、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規范,掌握本公司質量、安全生產動態,定期研究質量、安全工作,對公司質量、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3、領導編制和實施本企業中、長期整體規劃及年度、特殊時期質量、安全工作實施計劃。建立健全本公司的各項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獎罰辦法。
4、建立健全質量、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保證質量、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落實。
5、領導并支持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或人員的監督檢查工作。
6、在事故調查組的指導下,領導、組織本公司有關部門或人員,做好重大傷亡事故調查處理的具體工作和監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實,預防事故重復發生。
㈡、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領導的各項質量、安全生產方針、政策,依照國家法律、法規、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工程承包合同等協助公司總裁做好質量、安全方面的技術領導工作,在本公司質量、安全生產中負技術領導責任。
2、領導制定年度和季節性施工計劃時,要確定指導性的安全技術方案。
3、負責對公司在建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負責對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不需專家論證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批。對于特殊復雜工程項目或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其施工方案審核時,應嚴格審查是否具備安全技術措施及其可行性, 并提出決定性意見。
4、 領導質量、安全技術攻關活動,對本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從技術上負責,組織審查其使用和實施過程中的質量保證及安全性,組織編制或審定相應的操作規程,重大項目應組織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5、參加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6、貫徹實施“5牌1圖現場管理法及業內資料管理標準。參與文明施工安全檢查,監督現場文明安全管理。
㈢、事業部/分公司經理
1、對本事業部/分公司質量、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協助公司總裁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落實本事業部/分公司各項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組織實施本事業部/分公司中、長期、年度、特殊時期質量、安全工作規劃、目標及實施計劃,組織落實質量、安全生產責任制及施工組織設計。
3、組織編制和審核施工組織設計、參與編制特殊復雜工程項目或專業性較強工程項目的施工方案。審核本事業部/分公司建設工程施工項目中的質量、安全技術管理措施,確保施工生產中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投入使用。
4、領導組織本事業部/分公司的質量、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確定質量、安全生產考核指標,領導、組織民工隊長的培訓、考核與審查工作。
5、領導組織本事業部/分公司定期和不定期的質量、安全生產檢查,及時解決施工中的潛在或存在的質量隱患及不安全生產問題。
㈣、質量安全部
1、積極貫徹和宣傳上級的各項質量、安全規章制度,并監督檢查公司范圍內責任制的執行情況。
2、編制定期質量、安全工作計劃和方針目標,并負責貫徹實施。
3、協助領導組織質量、安全活動和檢查。制訂或修改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負責審查企業內部的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對公司職工進行質量、安全教育,建立定期的質量、安全生產檢查活動。
5、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會審;參加質量、安全技術措施、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方案會審;參加公司生產會議,掌握信息,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參加公司在建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
6、定期、不定期對工程施工現場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存在質量、安全隱患或問題,及時提出改正意見,制止違章,有權停止作業和罰款。
7、協助領導監督檢查質量、安全保證體系的正常運轉,對削弱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部門,要及時匯報領導,督促解決。
8、參加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進行事故統計、分析,并按規定及時上報,對質量、安全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采納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保證本企業一圖九表法、業內資料管理標準和質量、安全生產保障體系正常運轉。
㈤、綜合部
1、勞資、勞物
⑴ 對公司職工進行定期的教育考核,將質量、安全技術知識列為職工培訓、考核、評先內容之一,對招收新員工要組織入職教育和資格審查,保證提供的人員具有一定的質量、安全生產素質。
⑵ 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有關規定,適時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并向主管領導通報情況;
⑶ 認真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嚴格執行有關人員的勞動保護待遇,并監督實施情況。
⑷ 參加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從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認真執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2、人事
⑴ 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質量、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及公司實際,配齊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技術和實干經驗的質量、安全骨干,保證公司質量、安全管理人員的素質。
⑵ 組織對新調入、轉崗的施工、技術及管理人員的質量、安全培訓教育工作。
⑶ 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負責審查質量、安全管理人員資格,有權向主管領導建議調整和補充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人員。
⑷ 參加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認真執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決定。
3、教育
⑴ 組織與建設工程施工生產有關的學習班時,要統籌安排質量、安全生產教育課程。
⑵ 各專業主辦的各類學習班,要設置勞動保護課程(課時應不少于總課時的1-2%)。
⑶ 將質量、安全教育納入職工培訓教育計劃,負責組織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和教育。
㈥、運營部
1、在審核項目部上報的月度生產運營計劃時,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組織均?生產,保障安全工作與生產任務協調一致。對改善勞動條件、預防傷亡事故的項目必須視同生產任務,納入運營生產考核目標。
2、在檢查生產計劃運營實施情況的同時,要檢查安全措施項目的執行情況,對施工中重要安全防護設施、設備的實施工作要納入計劃,列為正式工序,給予時間保證。
3、在生產任務與安全保障發生矛盾時,必須優先解決安全工作的實施。
㈦、項目經理
1、對承包項目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2、貫徹落實質量、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結合項目工程特點及施工全過程的情況,制定本項目部各工序質量、安全生產管理措施,并監督其實施。
3、在組織項目工程承包,聘用項目部人員時,必須本著質量、安全工作只能加強的原則,根據工程特點確定質量、安全工作的管理體系和人員,并明確項目部質量、安全人員的質量、安全責任和考核指標,支持并指導項目部專職質量、安全管理人員的對應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續,錄用民工隊伍必須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申報,嚴格用工制度與管理,適時組織上崗人員質量、安全教育,要對民工隊伍的人員健康與安全負責,加強勞動保護工作。
5、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質量、安全技術措施,組織并監督項目工程施工中質量、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設備、設施驗收制度的實施。
6、領導、組織施工現場定期的質量、安全生產檢查,發現施工過程中存在質量、安全隱患或問題時,及時組織制訂措施,解決問題。對上級提出的質量、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要定時、定人、定措施予以解決。
7、發生事故,要做好現場保護與搶救工作,及時上報;組織、配合事故的調查,認真落實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訓。
8、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管理,積極配合主管部門創優評先工作,維護公司資質的正常運轉和健康發展
㈧、項目技術負責人
1、對項目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認真貫徹、落實質量、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國家現行質量、安全技術規范、規程、標準。結合項目工程特點,主持項目工程的質量、安全技術交底和開工前的全面質量、安全技術交底。
3、參加或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審查施工方案時,要制訂質量、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其具有可行性與針對性,并隨時檢查、監督、落實。
4、主持制定技術措施計劃和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同時,制定相應的質量、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執行,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
5、項目工程應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要及時上報,經批準后方可實施,同時要組織上崗人員的質量、安全技術培訓、教育。認真執行相應的質量、安全技術措施與安全操作工藝、要求,預防施工中因危險品引起的火災、中毒或其新工藝實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主持安全防護設施和設備的驗收。發現設備、設施異常情況應及時采取措施。嚴格控制不符合標準要求的防護設備、設施投入使用。
7、參加每周一次的.質量、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質量問題、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和辦法予以消除。
8、貫徹實施“5牌一圖”及內業資料管理標準。確保各項質量、安全技術措施有針對性。
9、參加、配合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見。
10、加強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積極配合主管部門創優評先工作,負責項目部申報文明工地資料的準備,并參加相應檢查評定。㈨、施工員
1、認真執行上級有關質量、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對所管轄施工段的質量、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2、認真執行質量、安全技術措施及安全操作規程,針對施工任務特點,向所管轄民工隊伍進行書面質量、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并對規程、措施、交底要求執行情況經常檢查,隨時糾正作業違章行為。
3、經常檢查所管轄施工段民工隊伍作業環境及各種設備、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對重點、特殊部位施工,必須檢查作業人員及安全設備、設施技術狀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嚴格執行質量、安全技術交底,落實質量、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其執行,做到不違章指揮。
4、每周或不定期組織所管轄民工隊伍學習安全操作規程,開展質量、安全教育活動,自覺接受公司質量、安全部門/監理/業主/上級領導的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及時解決提出的質量、安全隱患或存在的問題。
5、對所管轄施工段工程項目應用的符合審批手續的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要組織作業工人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若在施工中發現問題,立即停止使用,并上報有關部門或領導。
6、發現因工傷亡或未遂事故要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
㈩、安全員
1、在項目經理部和公司質量、安全部的領導下,督促項目部人員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頒布的安全法規及企業制定的安全規章制度,發現問題要及時制止,糾正和向領導及時匯報。
2、參加項目部建設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制定并督促檢查項目部安全技術交底落實情況。
3、深入現場每道施工工序,掌握安全重點部位的情況,檢查各種防護設施,糾正違章指揮,冒險蠻干。堅持原則,秉公辦事。
4、參加項目部組織的定期安全檢查,查出的問題要督促其在整改限期內整改完成。發現危險及危及人員生命安全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制止作業,組織人員及時撤離危險區域。
5、發生工傷事故,要協助保護好現場,及時填表上報,認真負責參與工傷事故的調查,不隱瞞事故情節,認真如實向有關領導匯報情況
(十一)、材料員
1、按照項目部進度計劃要求,組織各種施工、安全物資的供應工作。
2、對供應商進行分析,建立合格供應商名錄,定期向公司反饋供應商相關信息。
3、負責對合格供應商供應的生產物質、安全防護用品等進行驗收、記錄,并做好驗收狀態標識,儲藏保管好生產物資及安全防護用品(具)。
4、負責對進場材料的標識及分類堆放,消除事故隱患。
5、對現場使用的腳手架、高凳、吊鉤、安全網等安全設施和配件應保證質量,并定期檢查和試驗,對不合格和破損的,要及時進行更新替換。
6、對易燃易爆物品進行重點保管。
7、經常與施工人員取得聯系,聽取施工人員對所購勞防用品和安全防護物品的反饋意見。
(十二)、機械員
1、操作規程是保證機械正常運轉,確保安全生產必不可少的制度。為了管理好機械設備,實行定機定人定崗的“三定”制度。
2、機械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方可操作。學員必須在師傅帶領下才能操作,非本機操作人員,嚴禁亂動。
3、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施工人員或機務人員的指揮,正確操作,保證作業質量,及時完成任務,但對于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引起危險事故的不正確指揮,有權拒絕執行。
4、操作人員必須具備懂機械原理,懂構造,懂性能,懂用途,會操作,會維修,會排除故障的“四懂三會”水平。
5、嚴格執行各施工機械的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認真做好機械設備的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防腐。保證機械設備的附屬裝置、隨機工具經常整潔、完好、齊全。
(十三)、質檢員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的質量、安全政策、規程、標準及有關加強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規定和要求。
2、負責項目部在建工程的質量監督、檢查和驗收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格控制工程質量。
3、監督檢查各班組做好自檢、互檢、交接檢,隨時查驗項目部的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和質量分析會記錄。
5、參加項目部每周工程例會,針對項目工程存在的質量隱患/問題,分析原因,制定預控及整改措施并負責監督落實。
6、在質量監控檢查過程中,發現安全隱患,立即通知安全員或項目經理,同時有權責令暫停施工,待處理好安全隱患后,再行施工。
(十四)、項目班組長
1、認真執行質量、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班組人員工作,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質量、安全和健康負責。
2、經常組織班組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監督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不斷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3、認真落實質量、安全技術交底,做好班前講話,不違章指揮、冒險蠻干。
4、經常檢查班組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上報有關領導。
5、認真做好新工人的崗位教育。
6、發生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有關領導
(十五)、項目工人
1、認真學習,嚴格執行質量、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質量、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積極參加質量、安全活動,認真執行質量、安全交底,不違章作業,服從質量、安全人員的指導。
3、發揚團結友愛精神,在質量、安全生產方面做到互相幫助、互相監督,對新工人要積極傳授安全生產知識,維護一切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具,做到正確使用,不準拆改。
4、對不安全作業要積極提出意見,并有權拒絕違章指令。
5、發生傷亡和未遂事故,保護現場并立即上報。
6、提高自我保護意識,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
三、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措施
㈠、合同簽訂管理制度:
1、公司經營部負責建設工程的招投標工作,工程中標后,代表公司與業主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2、公司運營部負責工程中標后與事業部/分公司/分包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承發包合同。
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簽訂時的注意事項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依法保護承發包雙方權益的法律文件。是承發包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最高行為準則。為防范合同糾紛,在簽訂過程中,應在以下方面加以注意。
i 關于發包人與承包人:
⑴ 對發包方主要應了解兩方面內容:
①主體資格,即建設工程相關手續是否齊全。
② 履約能力即資金問題。施工所需資金是否已經落實或可能落實等。
⑵ 對承包方主要了解的內容有:
①資質情況;② 施工能力;③社會信譽;④ 財務情況。
承包方的二級公司和工程處不能對外簽訂合同。
ii 合同價款應注意:
⑴《協議書》中“合同價款”的填寫,應依據建設部第107號令第11條規定,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在協議書內約定。
⑵ 合同價款是雙方共同約定的條款,要求第一要協議,第二要確定。
暫定價、暫估價、概算價、都不能作為合同價款,約而不定的造價不能作為合同價款。
iii 發包人工作與承包人工作條款應注意:
⑴ 雙方各自工作的具體時間要填寫準確。
⑵ 雙方所做工作的具體內容和要求應填寫詳細。
⑶ 雙方不按約定完成有關工作應賠償對方損失的范圍、具體責任和計算方法要填寫清楚。
iv 合同價款及調整條款應注意:
⑴ 填寫合同價款及調整時應按《通用條款》所列的固定價格、可調價格、成本加酬金三種方式,約定一種寫入本款。
⑵ 采用固定價格應注意明確包死價的種類。如:總價包死、單價包死,還是部分總價包死,以免履約過程中發生爭議。
⑶ 采用固定價格必須把風險范圍約定清楚。
⑷ 應當把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約定清楚。雙方應約定一個百分比系數,也可采用絕對值法。
⑸ 對于風險范圍以外的風險費用,應約定調整方法。
v 工程預付款條款應注意:
⑴ 填寫工程預付款條款的依據是否清晰。
⑵ 填寫約定工程預付款的額度應結合工程款、建設工期及包工包料情況來計算。
⑶ 應準確填寫發包人向承包人撥付款項的具體時間或相對時間。
⑷ 應填寫約定扣回工程款的時間和比例。
vi 工程進度款條款應注意:
⑴ 工程進度款的撥付應以發包方代表確認的已完工程量,相應的單價及有關計價依據計算。
⑵ 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時間與支付方式以形象進度可選擇:按月結算、分段結算、竣工后一次結算(小工程)及其它結算方式。
vii 材料設備供應條款應注意:
⑴ 應詳細填寫材料設備供應的具體內容、品種、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的時間和地點。
⑵ 應約定供應方承擔的具體責任。
⑶ 雙方應約定供應材料和設備的結算方法(可以選擇預結法、現結法、后結法或其他方法)。
viii 違約條款應注意:
⑴ 在合同條款中首先應約定發包人對預付款、工程進度款、竣工結算的違約應承擔的具體違約責任。
⑵ 在合同條款中應約定承包人在進度、質量、安全、保修期等方面的違約應承擔的具體違約責任。
⑶ 還應約定其它違約責任。
⑷ 違約金與賠償金應約定具體數額和具體計算方法,要具有可操作性,以防止事后產生爭議。
ix 爭議與工程分包條款:
⑴ 填寫合同條款爭議的解決方式是選擇仲裁方式,還是選擇訴訟方式,雙方應達成一致意見。
⑵ 如果選擇仲裁方式,當事人可以自主選擇仲裁機構。仲裁不受級別地域管轄限制。
⑶ 如果選擇訴訟方式,應當選定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是地域管轄)。
⑷ 合同條款中關于分包的工程項目須經發包人同意,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x 國家規定的五類建筑工程合同屬無效
⑴ 合同主體不具備資格。
合同主體不具備資格。根據規定,簽訂建筑工程合同的承包方,必須具備法人資格和建筑經營資格。只有依法核準擁有從事建筑經營活動資格的企業法人,才有權進行承包經營活動,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簽訂的建筑承包合同,都屬于合同主體不符合要求的無效合同。⑵ 借用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
借用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根據《建筑法》的規定,禁止建筑施工企業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本企業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也就是說,任何非法出借和借用資質證書和營業執照而簽訂的建筑工程合同都屬無效合同。
⑶ 越級承包。
我國《建筑法》規定,禁止建筑施工企業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承攬工程。因此,凡越級承包的建筑工程合同均屬無效。
⑷ 非法轉包。
根據《合同法》第272條的規定,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包人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人。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分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建筑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分解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凡以上述禁止形式進行非法轉包的建筑工程合同,屬無效合同。
⑸ 違反法定建設程序。
㈡、質量安全責任制度:
各事業部、分公司經理所屬項目部經理/分包工程項目負責人在工程中標后各部門《簽批流程》完成后3日內應與公司質量安全部簽署質量、安全目標責任書;項目部負責完善民工安全協議、機械安全協議等,并在施工過程中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及時進行“三級”質量、安全技術交底。
㈢、圖紙會審、設計變更制度:
1、項目工程開工前必須對設計提供的圖紙進行圖紙會審,具體由事業部經理/分公司經理組織,項目部經理、項目負責人與相關技術人員、工程監理、設計單位、業主以及有關各方一道查閱熟悉圖紙、了解圖紙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圖紙會審意見。
2、圖紙會審時,項目部技術負責人應做好記錄,對會審時各方提出的問題及解決辦法、時間等,均要詳細記錄,必要時由設計單位另出修改圖紙,參加會議的各方代表均要簽名/蓋章認可,手續完善后的圖紙會審記錄作為項目施工的重要依據,納入工程檔案,存檔。
3、在施工過程中,無論業主/監理還是項目部提出的設計變更都要認真及時辦理設計變更聯系單,經業主/設計/項目總監/項目經理簽字同意后,方可進行后續工序施工。
4、如果設計變更的內容對建設規模、投資、工藝、質量、安全等方面影響較大的,項目部必須報公司相關職能部門審核后,方可報送相關主管部門核準。
5、所有設計變更資料,包括設計變更聯系單、工程洽商記錄、修改后施工圖紙均需文字記錄,一并納入工程檔案。
㈣、創優工程目標管理制度:
項目經理質量、安全目標責任書簽訂時,由質量安全部根據工程中標合同額大小,確定該工程的創優目標(即市優、省優、國優)及省、市文明工地申報。項目部根據質量安全部下達的質量、安全目標要求及工程特點,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制定工程創優計劃及文明工地申報實施措施,經公司質量安全部審核,總工程師審批后統一備案至質量安全部。公司各級職能管理部門針對項目工程創優目標實行“優質嚴管、安全監控”方針。對于各類優質工程、文明工地公司將按相關規定予以獎勵。在工程獎項證書發放10日內所屬工程項目經理根據相關公司獎勵規定,報質量安全部審核、總裁審批后給予現金獎勵。凡以公司資質中標的(含bt項目),項目規模、技術含量等達到申報市、省、國家各類工程獎項申報標準的,一律實行強制申報,各事業部、分公司所屬項目部應全力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殆于履行義務。特殊情況的項目,由總裁書面批示,可不參加工程創優及文明工地申報。
㈤、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審核制度
1、事業部/分公司屬各項目部接到工程項目施工任務后,應由事業部/分公司經理組織項目部有關人員編制和審核施工組織設計。事業部/分公司經理要對其所承攬的建設工程施工組織設計中的質量、安全技術管理措施予以審核,并確保相應的施工生產中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投入使用。
2、項目部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在編制單位工程施工組織(總)設計的基礎上,單獨編制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以下簡稱“專項方案”)
3、所謂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是指建設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作業人員群死、群傷或造成重大不良社會影響的分部分項工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見附件一。
4、項目部應當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編制專項方案;對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當由事業部/分公司經理組織專家、項目部、公司職能部門相關人員對專項方案進行論證。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見附件二。
5、事業部/分公司對建設工程實行總承包的,專項方案應由其所屬項目部組織編制。其中,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等專業工程實行分包的,其專項方案可由專業承包單位組織編制。
6、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基本內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建設部建質[20xx]87號關于印發《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有關要求編寫。
7、項目部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方案編制完成后由項目部組織公司各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審核會簽。經審核合格的,由公司技術負責人簽字審批。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專項方案應當由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及相關專業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
不需專家論證的專項方案,經公司審核合格后報監理單位,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審核簽字。
8、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應當由事業部/分公司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參加論證會人員資格、人數、論證內容均參照建質[20xx]87號關于印發《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要求進行召集。
7、項目部應當根據論證報告修改完善專項方案,并經公司技術負責人、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簽字后,方可組織實施。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應當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相關專業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
8、專項方案經論證后需做重大修改的,項目部應當按照論證報告修改,并重新組織專家進行論證。
9、項目部應當嚴格按照專項方案組織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調整專項方案。
如因設計、結構、外部環境等因素發生變化確需修改的,修改后的專項方案應當按本辦法7重新審核。對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工程的專項方案,事業部應當重新組織專家進行論證。
10、專項方案實施前,編制人員或項目技術負責人應當向現場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11、項目部應當指定專人對專項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現場監督和按規定進行監測。發現不按照專項方案施工的,應當要求其立即整改;發現有危及人身安全緊急情況的,應當立即組織作業人員撤離危險區域。
公司技術負責人、質量安全部門應當定期巡查專項方案實施情況。
12、對于按規定需要驗收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事業部、監理單位應當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經項目部項目技術負責人及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方可進入下一道工序。
㈥、崗位培訓制度
1、項目部實行崗位培訓制度,應對職工進行崗前、轉崗、特種作業人員進行相關培訓,培訓工作力求做到“三化三實”即“多樣化、規范化、科學化”和“實際、實用、實效”。做到需要和常態化。
2、項目部應結合工程進展、職工工作情況,制定培訓計劃并有針對性的科學適時培訓。職工應按時參加培訓。
3、每次課程結束后,項目部應安排考試。考試的形式為書面答卷結合口頭問答及崗位抽查。崗位抽查主要指項目部就所講授的培訓內容是否被學員運用到實際工作中進行隨機考核。
凡每次考試不及格者,不得上崗。待重考合格后,重新上崗。
㈦、質量、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制度
為確保公司負責承建的工程項目,在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安全,公司實行質量、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制度。
1、質量、安全生產技術交底的管理:
⑴ 技術交底分別由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施工員、機管員、班組長對所主管的項目工程其分部分項工序操作進行交底。
⑵ 技術交底應于項目工程分部分項工序施工前開始,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施工員、安全員、機管理員的技術交底應有書面材料。
2、質量、安全技術交底的主要內容。
⑴ 本施工項目的質量要求、作業特點和危險;
⑵ 針對危險點的具體預防措施;
⑶ 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⑷ 相應的質量標準、安全操作規程要求;
⑸ 發生事故后應及時采取的避難和急救措施;
3、技術交底的基本要求。
⑴ 項目部必須實行逐級質量、安全技術交底制度,縱向延伸到班組全體作業人員;
⑵ 技術交底必須具體、明確、針對性強。
⑶ 技術交底的內容應針對分部分項工程,施工中質量標準、規范要求以及給作業人員帶來的潛在隱含危險因素和存在問題;
⑷ 應優先采用新的安全技術措施;
應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驗收標準、施工程序、安全技術措施等向工長、班組長進行詳細交底;
⑸ 保持書面技術交底簽字記錄;
㈧、技術復核制度
技術復核是工程建設質量、安全首要保障,項目部應根據工程具體實施情況,有序開展技術復核,下列為項目部建設工程必須復核項目:
1、水準點、導線點復核、定位,每道工序的測量放線、斷面定位、均要符合設計文件及國家現行相關規范、標準要求。
2、預制構件、預埋件、預留孔、保護套、地埋管、砼、砂漿配合比,必須符合設計文件及國家現行相關規范、標準要求。
3、設備招標、合格證、安裝、調式、說明、修正、使用規范、技術參數、都要符合行業規范,有關附件必須齊全。
4、關系到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項目,技術復核后,項目技術負責人應填寫復核記錄及自檢意見,關鍵部位要拍照,報項目監理復核后簽字認可。
㈨、工序、隱蔽工程、竣工驗收制度
1、建設工程質量的過程控制主要是各工序的質量控制,公司屬各項目部應保證所承包的項目工程其每道施工工序質量均符合設計及國家相關規范標準要求。同時保證總體項目工程符合設計文件、規范標準及合同要求。工序驗收必須在項目部自檢合格和相關資料都完善的情況下,報現場監理驗收,經監理驗收合格簽字認可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2、凡被后續工序或其他分項工程所掩埋覆蓋,今后無法直接檢查的工程部位,都屬隱蔽工程。隱蔽工程必須經過檢測、試驗進行驗收簽證。隱蔽工程驗收要在隱蔽的工序已完成,檢測試驗結果齊全且滿足規范要求后,項目部填寫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報現場監理驗收簽證。
3、竣工驗收交付手續
⑴ 工程完工后,由項目部自行完成工程預驗收,在自檢合格的基礎上,進行復驗。復驗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負責組織,項目部經理、技術負責人及其相關人員參加,復驗合格后,項目部填寫“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報業主/監理申批。
⑵ 項目部工程竣工驗收須提前通知公司質量安全部,質量安全部派員參加。公司所有工程竣工驗收資料應按《公司竣工資料整理規定》整理歸檔,竣工資料須在工程竣工驗收后30日內交公司質量安全部審核并交綜合部存檔,分公司負責監督和協助項目部做好公司技術資料檢查歸檔,合格后上交公司質量安全部審核歸檔。分包工程資料由所屬項目部督促檢查其完成情況。所有工程竣工資料未達到公司規定要求的,扣除建設工程所在項目部5000-10000元罰金。
㈩、工程分包制度:
⑴ 凡以公司資質中標的建設工程,不得轉包或者違法分包。
⑵ 公司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明確各自的質量、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⑶ 分包工程單位應具備相應的分包資質及相應管理人員,并配備專職質量、安全管理人員。分包單位資質、專職人員證書應報運營部備案,在工程施工過程中質量安全部將對分包單位資質及相關人員證書進行檢查。有權對未配備相關人員的分包單位所在的項目部進行處罰。分包工程由其所屬事業部/分公司經理對其質量、安全負總責,分包工程所屬的項目部對其分包工程的質量、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分包單位簽署分包合同時需提交一定數額的質量、安全生產保證金,具體由承包/分包雙方協商確定。工程竣工驗收后,質量、安全生產達到合同規定的,保證金(不包括保修期內質量保證金)予以退還,不含利息。
(十一)、應急救援制度
為加強對建設工程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后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江蘇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規定》的有關規定,公司各項目部應結合項目施工生產的實際,制訂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事故救援預案的編制按照《江蘇省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標準化管理資料》(20xx版)相關章節要求進行編制。
(十二)、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三定制度
為加強建設工程施工中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公司屬各項目部應對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實行“定機、定人、定崗位責任”的三定制度。
2、操作證制度
凡上崗操作機械設備人員,必須經過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才能上機操作。
3、交接班制度
上班作業人員應向接班人員交待設備的運轉情況,故障的處理記錄等;接班人員應全面檢查設備的狀況,發現疑問要及時提出,以分清責任,保證設備正常運轉。
4、嚴格執行機械設備使用中的技術規定
⑴ 機械設備的技術試驗規定
凡是新購進、新制造和重新安裝的機械,都必須經過檢查、保養、試運轉、鑒定(統稱為技術試驗),合格后才能正式投入使用。
⑵ 機械設備磨合期的規定
其目的就是使機械零件磨合良好,增強零件的耐用性,提高機械運行的可靠性和經濟性,延長大修間隔期和使用壽命。
⑶ 季節性使用機械設備的規定
建設工程機械多數是在露天作業,受氣候影響大,特別是冬季應采取相應的技術措施,如預熱保溫、換用冬季潤滑油等。
5、建立機械設備技術檔案
⑴ 機械設備安全協議。
⑵ 機械設備的運轉記錄、消耗記錄。
⑶ 機械設備的歷次主要修理和改裝記錄及有關資料。
⑷ 機械設備的事故分析記錄及有關資料。
(十三)、建設工程項目撥款制度
根據公司財務部劃賬規定,公司屬各項目部在建工程款項的每筆支付申請單,需由公司質量安全部簽署質量安全無事故證明,對項目工程施工過程中存在質量、安全隱患且整改不到位的項目部,質量安全部根據存在問題嚴重程度,有權建議扣除10萬以下(包括10萬元)的工程款作為質量、安全生產整改措施保證金,待工程整改到位后予以退還。(建議公司財務部門編制建設工程項目撥款支付制度)
(十四)、獎勵與處罰制度
1、獎勵
對于項目部建設工程獲得的各相應工程獎項,公司給予一定獎勵,具體見下表
獎項名稱
獎勵金額(元)
市級優質結構工程
30000
市級文明工地
30000
省級文明工地
50000
“古彭杯”金、銀、銅獎
50000/30000/20000
省級市政示范工程
50000
省級優質工程(揚子杯)
100000
中國市政示范工程(金杯獎)
100000
國家級優質工程(魯班獎)
150000
以上獎項不累加,以最高獎項為準,并按項目部60%,資料整理部門40%的比例分配。
2、日常檢查獎懲
各項目部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開展施工,并做好日常質量安全自檢自查,公司管理部門不定期對各施工項目進行巡查,對于出現相關質量安全隱患部位開具罰單及整改意見,經項目經理人簽字確認后,在規定期限內做好整改工作,質量安全部對其進行復查。對整改范圍內未整改到位的,質量安全部根據情節的輕重給予1-2倍罰單處罰。
四、附則
1、本《辦法》經公司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總裁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13
一、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體制(了解)
1、政府部門的行政管理政府設置了多層管理機構(標準定額司→省總站→市站→區分站),明確了管理權限和職責范圍。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全國范圍內行使建設管理職能,政府在工程造價管理方面的職能:
可簡稱為:四制定,一負責、一監督。
1)制定工程造價管理有關法規、規章并監督其實施;
2)制定造價咨詢企業的資質標準并監督其執行;
3)制定造價專業技術人員執業標準并監督執行;
4)組織制定全國統一經濟定額并監督指導其實施;
5)負責全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管理工作;
6)監督管理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的有關行為。
2、行業協會的自律管理行業協會: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其行業管理的主要職能包括9個方面:
(1)研究建設工程造價咨詢與管理改革和發展的政策、方針,參與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規范的研究和制定;
(2)建立和完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行業自律機制;
(3)發揮聯系政府和企業的橋梁和紐帶作用;
(4)接受定額標準司委托,承擔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的資質申報、復核、變更,造價工程師的注冊、變更和繼續教育等具體工作;
(5)以服務為宗旨,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6)建立建設工程造價信息服務系統(網站和期刊等);
(7)對外代表我國造價工程師組織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行業與國際組織及各國同行組織建立聯系與交往;
(8)受理違反行業自律行為的投訴,對違規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造價工程師實行行業懲戒,或提請政府建設主管部門進行處罰;
(9)指導各專業委員會和地方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的業務工作
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了解)
(一)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等級標準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等級分為甲級、乙級。
1、甲級資質標準(12項)
(1)已取得乙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滿3年
(2)企業出資人中,注冊造價工程師人數不低于出資人總人數的`60%,且其出資額不低于企業注冊資本總額的60%;
(3)技術負責人已取得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且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15年以上;
(4)專職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的人員(以下簡稱專職專業人員)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經濟類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不少于16人,取得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的人員不少于10人。
(5)企業與專職專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且專職專業員符合國家規定的職業年齡(出資人除外);
(6)專職專業人員人事檔案關系由國家認可的人事代理機構代為管理;
(7)企業注冊資本不少于人民幣100萬元;
(8)企業近3年工程造價咨詢營業收入累計不低于人民幣500萬元;
(9)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人均辦公建筑面積不少于10平方米;
(10)技術檔案管理制度、質量控制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齊全;
(11)企業為本單位專職專業人員辦理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手續齊全;
(12)在申請核定資質等級之日前3年內無違規行為。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14
為了進一步加強兩個禮貌建設,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素質,健全工地治安綜合管理,使工地生產順利進行,使工地內的生活納入正常軌道,特制定此制度:
1、每個職工務必熱愛自我所在單位,安心工作,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圓滿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施工任務。
2、職工之間,班組之間要互敬互愛,團結友好,發生矛盾時,大家都要互相尊重,互相讓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業為原則。解決不了時,要及時報請班組長或上級領導協調解決,嚴禁輕易發生罵人、打人等粗暴行為。打架者要分清動手先后,是非程度及認錯態度好壞,視情處以50-300元的罰款。對團伙性的群架行為,帶頭鬧事者處以200-1000元的罰款,并對所在班組的班組長進行經濟處罰,情節惡劣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3、嚴禁在工地內賭博,或以娛樂為借口的變相性賭博活動,否則,一經查實,無論賭博程度大小,并視情處以50-500元的罰款。
4、為了確保工地內和生活區的用電安全,全體職工都不得使用電爐,否則,一經查實,電爐沒收,并視態度好壞處罰款50-500元。
5、嚴禁使用鋼鋸條等土制品接電燒開水,違者,一經查實,處以當事人罰款100-500元,若出現問題,一切后果自行負責。
6、施工現場和生活區的任何臨時用電,務必有電工負責安裝,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亂拉電線及私裝燈頭或插座,如特殊狀況需臨時裝用,須經工程部批準后,由工程部派人安裝,違者,視情處當事人罰款20-200元,如出現任何問題,一切后果都由當事人自負。
7、嚴禁在燈頭上或電線中段上掛鉤用電,違者每次給當事人處罰20-100元,如出現問題,一切后果自行負責。
8、在新建高層及多層樓梯間及其它通道的照明燈泡,除本工地固定電工外,任何人都不得隨意摘取,違者每次處罰款200-500元。
9、每個職工都要愛護工地和他人的財物,對偷竊工地和他人財物者,處以偷竊價值5-20倍的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部門處理并逐出工地。
10、全體人員都要有高度的'群眾主義思想,公私分明,嚴禁把工地材料隨意拿做它用或私做家具或個人用具,違者視情處罰50-200元,嚴重者加倍處罰。
11、全體人員都要愛護安全防護、監控設施,破壞工地監控及安全防護設施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50-500元,情節惡劣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12、本工地全體人員,應為本工地的工程施工,工程材料及工程安全盡心盡力,如與工地外社會上的流浪人員里應外合進行盜竊者,或給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后果者,除按本制度第十條規定處理外,再視情處罰款300-1000元。情節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13、本工地職工無論是在工地內或在工地外,都要遵紀守法,如在工地外社會上違法亂紀,兄弟單位或司法部門查至本工地,除一切后果由當事人承擔外,本工地也要視情按本工地的有關規定作相應的處罰。
14、全體參施人員都有職責做好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如破壞已粉刷好的內墻、踏步、地墻、門窗及玻璃、已安裝好的設備、各種管線及其它成品,一經查實,除損壞的材料和人工工資由其當事人承擔外,再視狀況罰款50-200元,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15、嚴禁無關人員隨意動用機械設備,擅自開動或損壞機械設備者每次處罰款10-50元,損壞者賠償,態度較差者視情重罰。
16、為了確保工地和宿舍區的防火安全,嚴禁在宿舍內煮飯炒菜,臥床吸煙,違者每次罰款30-100元,或視情處罰。
17、嚴禁在男(女)大宿舍內男女混住,甚至過夜,違者當事人罰款每次20-50元,造成嚴重影響者嚴加懲處。
18、要保護樓內的清潔衛生,嚴禁在樓內隨地大小便,違者小便每次罰款10-30元,大便每次罰款50元,并清掃所有大便。不聽勸阻,屢教不改,態度惡劣嚴加懲處。
19、禁止隨地亂倒剩飯剩菜及其它廢水、廢物,嚴禁在陽臺或窗口往外潑水及倒廢物,違者每次罰款20-50元,態度惡劣者加倍處理。
20、家用電器,如電炒鍋、電飯鍋、電水壺、電熱杯、熱得快等,未經審批,嚴禁使用,擅自使用者發現后,視情處罰款50-200元,并沒收其電器用具。
21、嚴禁翻大門或翻圍墻出入工地,違者每人每次罰款100-500元,情節嚴重者交治安部門處理。
22、臨時來本工地探親訪友人員未經門衛許可,私自進入的被訪人應及時把來訪人帶到門衛登記,辦好手續后再進入,否則一經查實,視情處被訪人罰款20-50元,或視情處理。
23、家屬及未成年兒童,原則上不予進場,特殊狀況要求進場者,務必由法定監護人上報安全監護書或保證書,經工程項目負責人批準后,方可進入本工地。否則視情處罰或責令其退場。
24、班組長應模范貫徹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在職工中以身作則,做好表率作用,用心支持,主動配合項目部的各項工作。
25、班組長要努力履行自我的職責,在職工中個性是新入場職工中及時傳達本工地各項規章制度和條例,使工地的各項規章制度人人皆知。
26、各班組長務必按公安部下達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要求,管好自我的人,辦好自我的事,及時安全圓滿地完成項目部下達的各項施工指標及任務,否則,將按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
27、班組長如觸犯本工地的有關規章制度,除按有關規定處罰外,再視認識態度好壞,另處罰款30-100元,情節嚴重,造成重大后果者,呈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職責。
28、對檢舉揭發的舉報人員進行打擊報復者處罰款50-300元,或視情嚴加懲處或開除出場。
29、全體人員都要養成做好人好事的良好風氣,要有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的勇氣,對檢舉揭發或抓獲壞人壞事的有功人員,項目部要按其功績大小,給予相應的經濟獎勵和精神獎勵。
30、獎勵細則:
(1)抓獲破壞監控及安全設施者,發給獎金30-100元或視情獎勵。
(2)抓獲偷竊工地材料者,獎給被偷竊價值的20%,不足30元的以30元計發。
(3)抓獲偷竊私人財物者,獎給被偷價值的50%(以新品計價),不足20元的以20元計發。
(4)抓獲破壞工程成品(如已砌好的主體,已粉刷好的內外墻,已做好的地坪,已裝好的門窗玻璃等)者,獎勵100元或視情獎勵。
(5)對在項目工程施工全過程中,遵章守法表現突出的班組和個人,在工程竣工時項目部將給予必須的獎勵。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安全生產,促進施工項目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安全管理體制。
第二條、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第三條、從事本公司承包的新建、擴建、改建和裝飾裝修等活動的項目部及個人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四條、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第五條、為建設工程提供機械設備和配件的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
第六條、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第七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
第八條、建設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第九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第十條、施工單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第十一條、施工單位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應當采取專項防護措施。
第十二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
第十三條、施工單位采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并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報廢。
第十四條、施工單位應當自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設備的顯著位置。
第十五條、施工單位應當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意外傷害保險費由施工單位支付。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支付意外傷害保險費。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止。
第十六條、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第三章: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第十七條、施工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
第十八條、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具有以下職責:
(一)宣傳和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二)編制并適時更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三)組織或參與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及演練;
(四)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培訓與交流;
(五)協調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六)制訂施工安全生產檢查計劃并組織實施;
(七)監督在建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
(八)參與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會;
(九)通報在建項目違規違章:查處情況;
(十)建立在建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十一)考核評價分包企業安全生產業績及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情況;
(十二)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十三)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十九條、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檢查過程中具有以下職責:
(一)查閱在建項目安全生產有關資料、核實有關情況;
(二)檢查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落實情況;
(三)監督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責情況;
(四)監督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配備及使用情況;
(五)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違章:違規行為或安全隱患,有權當場予以糾正或作出處理決定;
(六)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設施、設備、器材,有權當場作出查封的處理決定;
(七)對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越級報告或直接向建設主管部門報告。
(八)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四章:施工現場管理
第二十條、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按規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頜帶。戴安全帽不系下頜帶視同違章:。
第二十一條、凡從事2米以上無法采用可靠防護設施的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不得低掛高用,操作中應防止擺動碰撞,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第二十二條、參加現場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復印證件報工程項目部備案。
第二十三條、管理者不得違章:指揮,操作者不得違章:作業。
第二十四條、施工現場各類標牌和警示標志齊全醒目。
第二十五條、每月定期由施工單位項目部經理組織各部門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第二十六條、對采取新工藝、特殊結構的工程,都必須先進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操作。
第五章: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第二十七條、安全檢查的內容:
1、安全管理
2、機械設備
3、安全設施
4、安全教育
5、操作行為
6、勞保用品使用
7、傷亡事故處理
8、文明施工
9、消防安全
第二十八條、安全檢查的形式:
(一)定期安全檢查: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項目經理部每周檢查一次,每次檢查均要留下記錄。
(二)專項安全檢查:公司有關部門組織專業人員對某個專項(如施工電梯、腳手架、臨時用電、塔吊等)進行檢查,項目部根據各種設備的搭拆方案進行安拆時并安排關人員進行檢查。
(三)經常性安全檢查:在施工過程中,進行經常性的預防檢查,能及時發現問題,消除隱患。班組每天要進行班前、班后崗位安全檢查,安全員及安全值班人員要每天巡回檢查,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的同時,必須檢查安全工作。
(四)季節性及節假日后的.安全檢查,防止不良氣候給施工帶來危害和節假日后職工紀律松懈,思想麻痹而造成安全事故。
(五)施工現場要經常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查。
第二十九條、安全檢查的方法及要求:
(一)根據檢查要求配備足夠力量。特別是大范圍全面性的檢查,要明確檢查負責人抽調專業人員參加,并進行分工,明確個人負責檢查的內容,標準及要求。
(二)明確檢查的目的和檢查項目,重點、關鍵部位設定保證項目的要重點檢查。對現場管理人員和操作工人,不僅要檢查是否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還要進行應知應會知識的抽查。
(三)認真細致地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對事故隱患的記錄必須具體。
(四)認真全面地進行系統分析,定性、定量做出評價。
(五)認真做好安全隱患整改工作,對事故隱患要按“三定一落實”原則,即定時間、定人員、定措施進行整改,有關部門及時復查,直至隱患消除。
(六)對安全事故的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即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與群眾不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受到處理不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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