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管理制度[集合]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外包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外包管理制度1
1.員工要明確公司經營之目的,應始終把服務廣大師生放在首位,應明確自己的工作職責。協助設備科老師建設智谷校區教學及辦公資源,對校區設備進行維護管理,對校區教學耗材管理核算等;在工作中注意培養職業素質,為全校學員做一個表率。
2.忠于職守,服從設備科老師、各部門經理(含行政助理)的工作安排。遵守員工考勤制度,做到不遲到不早退(到時簽到,走時簽退)。
3.對于被記過三次的員工,視為自動離職。
4.所有員工應注重團隊協助能力的提高,并經常交流工作心得與經驗,增強本公司凝聚力。
5.所有員工應中實行責任到人制,對自己做的事要負責,出現問題要主動承擔責任。
6.公司所有員工實行優勝淘汰制,對違反紀律的員工視為自動離職。由行政部對員工進行行政考核,員工要對自己嚴格要求,員工之間要相互監督、共同進步。
7.所有員工在工作時必須統一著裝佩戴工牌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上班時不得擅自將非本公司人員帶入工作區,如有非本公司人員進入工作區應立即將其勸導出工作區。
(注:公司內部人員如無特殊原因在非工作時間進入工作區將給予其記過處分。)
8.未經允許不得動用老師辦公設備,不得進入中心機房,工作未完成時不得上網、娛樂、聊天。公司會議及集體活動不得缺席,會議中手機一律調為振動或關機。
9.工作完成后,應在關好燈、窗,擺好桌上的東西、放好凳子,清點好工具后才可關門離去。
10.進入機房維護時,應向授課老師表明身份,經允許后方可進入機房進行維護。
11.不得在上班期間嘻戲打鬧,應保持良好的職業素養。
12.每個月由行政部對各員工的表現進行獎懲處理,對優秀員工進行加分獎勵。
13.干部應以身做責,嚴于律己。員工和干部之間應相互監督,互促互進。
14.所有員工嚴禁泄漏任何與工作有關的電腦及設備的.系統密碼或配置。
15.所有員工不得利用職務之便在任何時間,擅自更改、破壞、移動校區所有教學電腦及其相關的軟硬件設置。
16.所有員工進入設備科辦公室不得擅自翻閱、開啟辦公室內的任何文件、電腦及文件柜,不得將辦公室的任何工具、資料攜帶外出。
17.曠工一次記過處分,并內部通告。累計礦工兩次,視為自動離職。
18.一個月內凡有遲到、早退、曠工或請假的員工,將取消其參加月度評優的資格。
19.向設備科領取任何物品必須征得設備科老師同意,并認真填寫耗材領用單,在簽字確認后方可領取。
20.所有員工進入設備科要喊報告,經老師同意后方可進入。
21.非當日值日的員工工作時一定要聽從當日值班人員的安排。
22.若想退出公司的員工必須至少15提前天寫好辭職報告報直接上級同意后親自交給總經理手中,經允許后方可離職;否則將在公司內部通報批評,并給予處分。所有欲離職員工在未批準離職之前應嚴格遵守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照常工作。
23.工作合格的員工將在畢業時領取由學校頒發的《實習鑒定書》。
外包管理制度2
為規范業務、勞務外包的管理,及時解決外包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保證用人的規范、合法性,特制定本辦法。
第1條各部職責
1、業務外包部門:根據項目實施、部門(項目)人員情況,確定發起外包需求;負責外包人員的工作、檢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2、人力資源部:負責外包人員管理辦法的擬定與修改;負責、協調外包合作渠道的拓展及具體合作的洽談;負責協調外包業務中個體人員的意外險種的上繳;負責監督外包業務的日常執行;
3、財務部門:接受相關的外包合作備案,按相關協議辦理外包費用核算及結算;
4、總經理:負責審批外包人員管理辦法;審核批準相關部門的外包需求。
第2條外包人員定義
外包人員是指公司因人員配置無法滿足日常工作、項目需求時,需臨時外雇具有相關資質的公司或個人到我公司或項目實施地提供相應勞務,由我公司對其派遣的人員進行任務分配、管理、監督。
第3條外包范圍
1、軟件開發、測試、美工等非核心業務;
2、集成項目實施;
3、公司其他可能增加的外包項目。
第4條外包合作渠道要求
1、法人企業:公司所有業務的人員外包無特殊情況均首選有法律主體、相關資質的企業進行合作,并且有權要求外包公司為其派出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按時、足額發放工資,辦理各項社會保險、意外險,規避用人風險。
2、施工隊:特殊情況下,需與無主體的施工團隊合作時,施工隊必須指配具體人員負責與我方的溝通,并且負責施工隊內部的人員分工及管理。合作時間計劃超過15天的,業務外包部門需提前提請人力資源部為其施工隊成員辦理意外險。
3、個人:因地點及應答時間等要求,可以選擇與個人進行合作。合作時間計劃超過15天的,業務外包部門需提前提請人力資源部為其辦理意外險。
4、無論與何種合作主體合作,用人部門(項目經理)必須配合人力資源部在合作前簽訂相關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力與義務、支付方式、人員更換、結算方式等內容。臨時性(15天內)外包的且外包總費用在3000元以內的,可由項目負責人與其口頭約定服務內容及服務方式,但必須將人員身份證、服務內容、結算方式等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做為結算依據。
5、特殊崗位法律規定必須持證上崗的,外包公司或外包人員必須提供相關人員的證件原件及掃描件,無相關證件的不得雇用。
第5條外包發起的具體流程
1、軟件外包:軟件部門根據項目實施情況,合理安排人員,當現有內部人員無法滿足項目開發需求時,提前一個月提交由總經理簽批的《項目外包申請單》至公司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根據需求情況選擇2—3家外包合作公司推薦至軟件部門。軟件部門根據人力資源部的推薦名單,與人力資源共同組織對外包公司的合作洽談、考察,并共同確認最終的合作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與外包公司辦理合作協議的簽訂。
2、集成項目外包:系統集成項目在項目立項時應根據項目類型預估是否有外包需求,如有需求,項目經理需將預計的外包費用一同在項目費用預算表中列出報總經理或主管經理審批。系統集成項目的外包合作渠道由系統集成部推薦,與人力資源部協商確定。人力資源部負責與外包公司辦理合作協議的簽訂。
3、其他臨時必外包:臨時性(15天內)外包且外包總費用在3000元以內的,需經部門主管同意且報相關信息至人力資源部備案后方可執行。時間超過15天,費用在3000元以上的,均需報總經理或主管副總審批后方可執行。
4、保密項目的外包:業務外包內容涉及保密事項的,必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執行外包,并且根據保密的具體要求,由人力資源部與外包公司或個人簽訂保密協議,明確保密義務。
第6條費用結算
1、以工量為結算單位的,依據項目進度及相關協議支付外包費用。
2、以出勤天數為結算單位的,在支付外包費用時,業務外包部門需提供外包人員出勤情況表作為結算的依據。
3、為真實反應相關費用成本,與法人單位及施工隊合作的'業務,合作方必須為公司開具正式發票。臨時的個人外包業務,確因個人無條件開具票據的,相關業務外包部門需提前與財務部門溝通解決方法,財務部門同意執行的方可辦理支付,未與財務部門溝通直接辦理支付的,財務部門有權予以拒絕。
4、所有的外包費用,均需由業務外包部門填寫相關付款申請,經人力資源部及相關負責人審批后,憑相關要求單據由財務部統一進行結算。臨時雇工,需由項目經理現場現金結算的,需作好相關簽收手續,簽收單需由雇員本人填寫,列明結算內容及實際金額。無相關簽收單據的,財務部門有權拒予確認該筆費用。
5、外包的相關費用,計入相關部門、項目費用成本中。
第7條日常管理
1、外包項目人員由該項目對應的公司管理部門負責管理;
2、業務外包部門或項目經理應做好外包人員出勤情況的登記;
3、業務外包部門需在第一時間對外包人員宣講公司安全操作要求、保密要求及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并要求外包人員嚴格執行。
4、業務外包部門對外包業務的質量、進度負第一責任,應實時對外包人員的服務質量進行要求、監督,發現外包單位或個人的工作不能較好或無法滿足公司相關要求時,及時提出更改要求,提出更改要求后相關人員仍不能滿足要求的,應向外包公司、施工隊或公司人力資源部提出更換人員或中止合作的要求,以保證項目按時、按質完成。
第8條附則
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擬定,報公司管理會議討論后由總經理簽批發布。
外包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某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對外包業務的內部控制,規范業務外包行為,防范業務外包過程中的差錯和舞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業務外包,主要是指公司(以下又稱發包方)為實現戰略經營目標,通過合同或協議等形式將業務職能的部分或全部交由外部服務提供商(以下簡稱承包方)提供的一種管理行為。
第三條 公司在規范業務外包行為過程中,至少應關注下列涉及業務外包的風險:
(一)業務外包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可能遭受外部處罰、經濟損失和信譽損失。
(二)業務外包未經適當審核或超越授權審批,可能因重大差錯、舞弊、欺詐而導致損失。
(三)業務外包策略不科學、承包方選擇不合理,可能導致公司核心資產遭受損失。
(四)業務外包流程未恰當履行或監控不當,可能導致公司外包戰略失敗或經營效率低下。
(五)業務外包信息保護措施不當,可能導致公司商業秘密泄露。
(六)業務外包會計處理不當,可能導致財務報告信息失真。
第四條 公司在建立與實施業務外包內部控制中,至少應強化對下列關鍵方面或者關鍵環節的控制:
(一)職責分工應合理明確,授權審核制度和外包業務歸口管理制度應規范。
(二)外包策略應科學合理,承包方的選擇依據應充分,外包合同協議應規范。
(三)外包業務流程應有明確規定,固定資產使用應有授權,外部存貨管理應規范,外包業務會計處理應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
第二章 職責分工與授權批準
第五條 公司應建立業務外包的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辦理業務外包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業務外包的不相容崗位(或職責)至少包括:
(一)業務外包的申請與審批。
(二)業務外包的審批與執行。
(三)外包合同協議的訂立與審核。
(四)業務外包的執行與相關會計記錄。
(五)付款的申請、審批與執行。
第六條 公司應建立業務外包的授權制度和審核批準制度,明確公司內部各單位、各部門授權范圍、授權內容、授權期間和被授權人條件等。
公司重大或核心業務外包,提交公司總經理室審議,報董事長批準。非核心業務或涉及金額較小的業務外包,應由相關部門在授權范圍內提出申請,報總經理、董事長審核通過后實施。
第七條 公司應實行業務外包歸口管理制度。公司應根據外包業務職能的不同,指定外包業務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外包業務的管理工作進行規范。
第三章 外包策略及承包方選擇
第八條 公司應制定科學合理的業務外包策略,根據外部環境要求和中長期發展戰略需要,合理確定業務外包內容,避免將核心業務外包。常見的外包業務包括:采購、設計、加工、銷售、營銷、物流、資產管理、人力資源、客戶服務等。
第九條 公司應指定相關職能部門編制外包項目計劃書,具體闡述業務外包背景、外包內容、實施程序、主要風險和預期收益等信息,經本部門負責人審核后,提交公司總經理室審議,報董事長批準。必要時,還應提交董事會及其審計委員會討論審議。
第十條 公司應建立承包方資質審核和遴選制度,確保引入合格的外包合作伙伴。承包方的遴選一般應考慮下列因素:
(一)承包方的服務能力、資格認證和信譽。
(二)承包方與本公司是否存在直接競爭或潛在競爭關系。
(三)承包方就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力度和效果。
第十一條 公司應引入承包方競爭機制。發包方可以選擇多家公司作為業務承包方,以促進承包方不斷改進服務能力,并降低一方服務失敗可能給公司帶來的損失。
第十二條 公司應建立規范的外包合同協議管理制度。公司應根據外包業務性質的不同,及時與承包方簽訂不同形式的合同協議文本,包括:技術協議書、外包加工協議、規劃試驗大綱、
咨詢合同協議等。外包合同協議的訂立、履行流程及其控制應符合《內部控制制度――合同協議》的有關規定。
第十三條公司應在外包合同協議中具體約定下列事項:
(一)對于涉及本公司機密的業務和事項,承包方有責任履行保密義務。
(二)公司有權獲得和評估業務外包項目的實施情況和效果,獲得具體的數據和信息,督促承包方改進服務流程和方法。
(三)承包方有責任按照合同協議規定的方式和頻度,將外包實施的進度和現狀告知公司,并對存在問題進行有效溝通。
第十四條 除合同協議約定的保密事項外,公司應根據業務外包項目實施情況和外界環境的變化,不斷更新、修正保密條款,必要時可與承包方補簽保密協議。
第四章 外包業務流程控制
第十五條 公司應建立外包業務流程管理制度,明確外包業務流程、外包業務參與人員主要職責、資產管理政策、流程中斷應急措施等內容,報業務主管部門負責人、公司總經理審批通過后執行。
第十六條 公司應對所有涉及外包業務流程的員工進行培訓,確保員工正確理解和掌握外包業務管理制度。外包業務歸口管理部門應指定專人跟蹤監督外包業務流程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第十七條 公司應將本單位與承包方在外包業務執行過程中有關利益沖突、商務往來等方面的政策及時以明確方式告知承包方。外包業務歸口管理部門應指定專人定期檢查和評價與承包方的關系,確保外包業務流程順利執行。
第十八條 公司應建立外包業務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對于公司所有或有優先購買權的固定資產,如因業務需要交由承包方使用,公司有權要求承包方按照發包方固定資產管理制度要求使用和管理固定資產。公司應定期審查承包方使用和管理固定資產的情況。交由承包方使用但所有權在本公司的資產,只能用于外包業務活動。未經發包方書面同意,承包方不得將固定資產用作其他用途。
第十九條 公司應建立外包業務流動資產管理制度。業務外包過程中形成的原材料、產成品等流動資產,公司應建立明確的防火、防盜、防未經授權接觸和未經批準轉移等政策,并有權要求承包方遵循。對承包方責任造成的流動資產損失,公司有權要求承包方賠償。業務外包過程中形成的商業信息資料(如有關咨詢材料)等,承包方有責任保密,并防止公司競爭對手獲取同樣信息。
第二十條 公司應建立外購存貨授權管理制度。對于因業務外包需要由承包方購進的存貨,承包方只能接受經發包方授權批準的存貨訂單,并代表發包方檢驗存貨的數量和質量。外購存貨信息應準確、及時地在公司存貨系統中加以記錄和反映。
第二十一條 公司應建立自銷存貨管理制度。因業務外包需要由發包方銷售給承包方的存貨,承包方只能將其用于外包活動,不得另作他用。存貨銷售收入應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加以確認和計量。
第二十二條 公司應加強對公司所有、交由承包方使用的存貨的管理。公司應定期對承包方處的存貨進行盤點,盤點頻率由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對于盤盈盤虧的存貨,應經公司財務總監審批后方可進行會計處理。
第二十三條 公司應建立外部存貨庫存管理制度。對于公司所有的'、在承包方(或分包方)儲存的存貨,承包方(或分包方)應按照發包方存貨庫存管理制度要求對庫存存貨進行管理。公司應指定專人定期對庫存存貨進行檢查。檢查中發現的次品、損壞品或過期存貨,應及時予以確認、分離和保護。
第二十四條 公司應建立存貨補償制度。公司應指定專人追蹤、調查外部存貨的一切變動,查明原因,報存貨歸口管理部門審核后處理。對于承包方無正當原因過度使用存貨,造成公司生產成本的上升,公司有權要求承包方進行補償。
第二十五條 公司應建立外包業務產品驗收制度。承包方最終提供的產品(或服務)應與外包合同協議約定一致。業務外包歸口管理部門應對所有產品差異予以確認,并及時告知承包方進行調整。無法達成一致,應按照《內部控制制度——合同協議》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因承包方提供附加產品等原因需要額外交費的,應在公司授權范圍內提交審議。公司財會人員應準確計算業務外包中的退款和折扣金額,報財會部門負責人審核后予以確認和計量。
第二十六條 公司應加強對外包業務的索賠管理。對于因承包方原因導致的外包合同協議未完整履行,公司有權向承包方索賠。對于承包方認可的賠款事項,公司應指定專人進行跟蹤、報告,及時收回賠款,并追究責任人責任。對于長期未決賠款,公司可以通過法律手段予以解決。終止對承包方的索賠,應由業務外包歸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詳細說明終止索賠理由,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執行并備案。
第二十七條 業務外包過程中所有涉及公司資產存量和增量的變動,應保有其書面憑證,財會部門據此作適當的會計處理。相關會計處理應及時報財會部門負責人審核。
第二十八條 公司應設置承包方使用本公司數據的訪問權限。數據的授權和訪問流程及其控制應符合《內部控制制度——信息系統一般控制》有關規定。
第二十九條 公司應制定合理的業務可持續計劃,避免外包業務失敗造成公司商業活動的中斷。公司應定期對所有重要承包方的履約能力進行評估,據此確定業務可持續能力等級,并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業務可持續計劃評估報告應及時提交公司總經理審閱。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所屬公司,包括公司總部、各分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十一條 公司及所屬公司可以參照本制度制定相關實施細則或具體執行辦法,實施細則或執行辦法不得違反本制度相關規定。實施細則或執行辦法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批準后執行,并上報公司備案。
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外包管理制度4
1、目的
為服務項目外包過程監控提供指引,提高服務專項管理水平,保證外包后的服務質量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公司各管理處對服務項目外包質量的監控管理
3、定義
無
4、職責
部門/崗位工作職責頻次
品質管理部組織設備設施、環境大檢查,評估服務供方服務質量
抽查供方服務質量清潔、綠化每季度評估一次;設備設施每半年評估一次
每季度至少一次
管理處對設備設施、環境供方服務質量全面檢查與監督每月一次
監控人員日常檢查服務供方的服務質量及成本控制情況
定期評估服務供方服務質量
監督服務供方消耗我方資源的控制情況清潔每日檢查,綠化、設備設施每周檢查。
清潔、綠化每月,設備設施每季
持續
5、過程控制及方法
5.1總則
5.1.1建立對各類業務外包的監控管理辦法,監控包括管理處和公司兩個層次,即管理處依據合同、公司規定督促供方和品質部對供方進行定期總結與評估,實施與供方中高層定期溝通
5.1.2物業公司指定品質管理部對業務外包的服務質量進行監控
5.1.3各管理處根據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指定一名或一名以上的專人負責對某項業務外包的服務質量的監控。
5.1.4管理處責任部門通過每日巡查、每周檢查、每月、季、年評估等方式監控供方提供的服務,檢查內容包括:服務質量、人員禮儀、工具材料、水電消耗(我方承擔相關費用的)。對不符合要求的現象提出整改要求,如供方未按要求整改或未執行合同條款,按合同附件處罰標準進行處罰。
5.1.5品質管理部每季度對清潔、綠化供方進行評估,每半年對設備設施類外包方進行評估,內容包括對各項檢查中集中反映的問題、供方曾經出現過的較嚴重的問題及改善情況、顧客的意見、各服務供方的服務質量對比、現場抽查情況、目前存在的問題等。
5.1.6對于公司要求的新的管理服務標準要求,由管理處的有關人員組織對供方人員進行培訓并考核,培訓記錄應予以保存。
5.1.7客戶日常反映的投訴、意見和建議,顧客意見調查,外部質量機構的監督檢查,政府各類評比活動等也是對供方進行監控的一種方式,也應作為對供方進行月度或季度考核的參考。
5.1.8在供方進場作業前,應向管理處提供以下資料:現場操作規程、現場作業人員架構及基本概況(包括照片1張、身份證復印件、年齡、聯系方式等)、作業人員崗位職責及分管區域、作業時間、工作進度計劃等,并指定與我方直接聯系人。供方所提供的資料有變動時,應及時通知我方。
5.1.9管理處負責任人組織業務主管(辦)會同品質管理部,根據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顧客的需求等制定適合于本小區的服務質量評審細則、檢查標準,作為合同附件。評審細則應包含評審及考核方法。
5.1.10除電梯服務供方提供年度計劃外,其它服務供方每月28日前提交下月的定期作業計劃。
5.2監控辦法
5.2.1內部監控
5.2.1.1對供方的監控主要包括日檢、周檢、月檢、季檢。各類檢查涉及人員層級及檢查的深度、廣度有所區別;
5.2.1.2日檢:管理處監控人員每日會同供方現場負責人對供方服務質量進行一次檢查,并記錄,雙方簽字確認后各留一份。
5.2.1.3周檢:管理處監控人員每周會同供方現場負責人至少對其服務質量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根據巡查結果填寫相關記錄,雙方簽字確認后各自保留一份。
5.2.1.4月檢:管理處經理組織專業主管、監控人員,會同供方項目負責人、現場工作人員,每月共同對其服務質量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和考評。管理處根據檢查結果填寫記錄,雙方簽字確認后各自保留一份。月檢結束后,要對供方進行月度評估,包含當月檢查中的不合格項整改情況、服務達標情況、顧客回訪情況、改進建議等內容。
5.2.1.5季檢:品質管理部會同管理處經理、專業主管、監控人員、供方項目負責人、現場工作人員,每季度共同對供方服務質量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和評估。檢查可采用查閱質量記錄、調查客戶意見、現場抽查等多種方式。品質管理部根據對供方的服務質量檢查情況及管理處每月上報的供方工作評估報告,對供方的服務質量進行綜合評估,內容應包括該季度各項檢查中曾經出現過的較大問題及整改情況、業主的意見、現場抽查情況、目前存在的問題、對供方的進一步要求等。季度評估報告由品質管理部負責存檔并按管理處進行整理,同時,交一份給管理處存檔,一份給供方存檔。管理處根據評估報告中匯總的問題要求供方采取糾正措施,并將供方的整改結果報告公司。品質管理部根據報告內容及對供方的現場服務再驗證,并將結果匯報公司領導和相關部門,對未按公司要求予以整改的供方,公司將根據實際情況更換新的供方。
5.2.1.6半年檢:由品質管理部每半年組織一次對各管理處的設備設施、環境大檢查,并全面評估。
5.2.1.7根據各類外包業務的特點及合同約定,選擇監控頻次。如清潔外包日檢、周檢、月檢、季檢都需做,電梯外包則可不選擇日檢。
5.2.2外部監控
5.2.2.1客戶評價:客戶日常投訴;本公司組織的顧客意見調查等。
5.2.2.2社會評查:外部質量審核機構的監督檢查;優秀小區的'驗收檢查;勞動局安檢部門的檢查;集團內組織的評比、檢查等。
5.2.3特殊供方監控辦法
5.2.3.1對儀器儀表檢測、電氣安全檢測及小區垃圾外運等由政府部門直接控制的特殊供方,不須定期評估,要保存好其提供的合格證等有效證明及資料。
5.2.3.2對處于保修期內的設備維保供方,其對設備進行的定期保養及故障處理,須予以記錄和報告,具體見《保修階段工程質量和設備管理監控辦法》。
5.2.3.3對提供短期服務的供方,管理處經理安排相關專業主管對供方的服務過程及結果監督檢查。
5.3評審方法
5.3.1管理處每月評審主要以日(周)檢和月檢記錄的不合格項作為評審依據。不合格包括輕微和嚴重不合格。在服務合同中應確定每日、每月和每季度最高輕微及嚴重不合格數。
5.3.2管理處每月5日前對清潔、綠化服務供方的服務效
果進行總結評估,每季首月5日前對設備設施服務供方的服務效果進行總結評估,填寫《工作評估報告》,交服務供方確認,并抄送公司品質管理部。評估報告作為是否扣減服務供方服務費用的重要依據。
5.3.3輕微不合格的判定以各類服務質量檢查標準為依據。
5.3.4嚴重不合格的判定
5.3.4.1清潔服務
a.在同一天的檢查中,發現同一區域(指同一單元或方圓10平方米,下同)出現嚴重臟污或同一區域有三個或以上的保潔項目不到位。
b.在同一天的檢查中,發現三處或以上區域出現相同項目的不合格。
c.連續三日檢查中,同一區域出現兩次及以上相同項目的不合格。
d.在規定的整改時間內未完成整改項目(排除不可抗力)。
e.員工離崗時間超過半小時或當值時間內干私事。
5.3.4.2消殺服務
a.連續兩個月實際消殺次數低于月工作計劃。
b.白天在公共區域內發現老鼠活動。
c.一個月內出現兩次及以上同類顧客投訴。
d.員工離崗時間超過半小時或當值時間內干私事。
5.3.4.3綠化服務
a.在同一周的檢查中,發現三處以上區域出現相同項目的不合格。
b.連續一個月的檢查中,同一區域出現兩次及以上相同項目的不合格。
c.在約定的整改時間內未完成整改項目(排除不可抗力)。
d.作業過程中出現因服務供方原因引起的有效顧客投訴
e.連續三個月不剪草、草皮雜草面積超過10%或覆蓋率低于90%
f.因養護原因造成的喬灌木枯死
5.3.4.4設備設施維護
a.因維護不當造成質量事故。
b.一個月內出現兩次及以上因維護不當造成顧客投訴或未及時處理。
c.在規定的整改時間內未完成的整改項目(排除不可抗力和工程遺留問題)。
5.3.5合同期滿前的評估
5.3.5.1不續簽合同:合同到期不再續簽時,應在合同期滿前兩個月由管理處進行一次全面的效果評估,填寫《工作評估報告》,發送品質管理部、財務管理部備案。
5.3.5.2續簽合同: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由管理處對該項服務進行統計和分析,按程序報批后續簽合同。
5.3.5.3如部門需重新選擇服務供方,須按《招投標管理辦法》進行。
5.4考核方法
5.4.1環境類考核方法詳見《環境外包監控作業指導書》
5.4.2設備設施、綠化類考核方法參照清潔類相關考核細則
5.4.3對項目施工的監控與考核
5.4.3.1管理處監控人員每天至少一次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重點檢查是否按施工方案施工;所用設備工具、施工材料、施工工藝、施工進度、施工質量、安全措施、現場標識、現場環境是否符合要求;有無違反合同規定等。
5.4.3.2安全員按照安全類體系文件的規定對施工人員、施工現場進行監督檢查。
5.4.3.3對不按施工方案施工、不遵守管理規定、施工進度或施工質量不符合要求、違規施工導致顧客投訴等,應及時制止、糾正,并依據雙方合同、管理責任書等進行考核和處罰。
6、支持性文件
tjzzwy7.4-z01-01-04 《電梯維保監控辦法》
tjzzwy7.4-z01-01-05 《環境外包監控辦法》
tjzzwy7.4-z01-01-06 《保修階段工程質量和設備管理監控辦法》
7、質量記錄表格
tjzzwy7.4-z01-03-f1《電梯服務供方服務效果評估表》
tjzzwy7.5.1-g01-f1《設備設施巡視記錄表》
tjzzwy7.5.1-h03-f1 《消殺(毒)工作記錄表》
tjzzwy7.5.1-h02-01-f1《綠化效果每日檢查記錄表》
外包管理制度5
第一節總則
1、為加強醫院信息技術外包服務的安全管理,保證醫院信息系統運行環境的穩定,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稱信息技術外包服務,是指醫院以簽訂合同的方式,委托承擔信息技術服務且非本醫院所屬的專業機構提供的信息技術服務,主要包括信息技術咨詢服務、運行維護服務、技術培訓及其它相關信息化建設服務等。
3、安全管理是以安全為目的,進行有關安全工作的方針、決策、計劃、組織、指揮、協調、控制等職能,合理有效地使用人力、財力、物力、時間和信息,為達到預定的安全防范而進行的各種活動的總和,稱為安全管理。
4、外包服務安全管理遵循關于安全的所有商業準則及適當的外部法律、法規。
第二節外包服務范圍
1、外包服務包括信息技術咨詢服務、運行維護服務、技術培訓等。
2、咨詢服務:
(1)根據醫院的信息化建設總體部署,協助醫院制定切實可行的技術實施方案。
(2)對醫院現有的信息技術基礎架構、設備運行狀態和應用情況進行診斷和評估,提出合理化的解決方案。
(3)根據醫院的.實際情況提出備份方案和應急方案。
(4)其它信息技術咨詢服務。
3、運行維護服務:
(1)軟硬件設備安裝、升級服務。
(2)硬件設備的維修和保養。
(3)根據醫院業務變化,提供應用系統功能性的需求解決方案及執行服務。
(4)系統定期巡檢和整體性能評估。
(6)日常業務數據問題的處理服務。
(7)其它運行維護服務。
4、技術培訓:根據醫院的實際情況,提供相關的技術培訓。
第三節外包服務安全管理
1、外包服務安全管理應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采取科學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應用確保信息安全的技術手段,建立權責明確、覆蓋信息化全過程的崗位責任制,對信息化全過程實行嚴格監督和管理,確保信息安全。
2、成立由分管領導同志信息化外包管理組織,明確信息化管理的部門、人員及其職責。
3、建立信息建設安全保密制度,與外包服務方簽訂安全保密協議或合同,明確符合安全管理及其它相關制度的要求。并對服務人員進行安全保密教育。
4、制定信息化加工過程管理、信息化成果驗收與交接、存儲介質管理等操作規程或規章制度。
5、外包服務方的人員素質、技術與管理水平能夠滿足擬承擔項目的要求,進行相應的安全資質管理。
6、信息中心配備專人負責安全保密工作,負責日常信息安全監督、檢查、指導工作。對服務方提供的服務進行安全性監督與評估,采取安全措施對訪問實施控制,出現問題應遵照合同規定及時處理和報告,確保其提供的服務符合醫院的內部控制要求。
7、對外包服務的業務應用系統運行的安全狀況應定期進行評估,當出現重大安全問題或隱患時應進行重新評估,提出改進意見,直至停止外包服務。
8、使用外包服務方設備的,對其進行必要的安全檢查。
9、在重要安全區域,對外部服務方的每次訪問進行風險控制;必要時應外部服務方的訪問進行限制。
第四節附則
1、本制度由信息中心負責解釋。
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執行。
外包管理制度6
第一條為加強內蒙古自治區非煤礦山井下采掘工程外包的安全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管理條例》,結合自治區轄區內井下工程外包作業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內蒙古自治區非煤礦山基建礦山、生產礦山企業的井下采掘工程外包安全管理。
第三條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原則: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政策;堅持“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以人為本、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理念;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對本企業安全工作全面負責的原則,加強管理,落實責任,實現安全生產目標。
第四條礦山企業在工程招投標時,要求投標單位提交以下材料,并進行嚴格審查:
1.投標單位的基本情況,營業執照、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書、單位法定代表人及項目負責人的身份證件。
2.投標單位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法定代表人,工程項目負責人的安全培訓資格證書。
4.工程技術人員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安全生產負責人安全培訓資格證書。
5.安全管理人員名單及培訓證書。
6.特種工操作人員資格證書。
7.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
8.施工安全措施。
9.國家、自治區有關規定的其它要件。
第五條外委施工單位嚴禁以任何形式將所承包的工程進行轉包,經礦山企業同意,方可將所承包的工程進行分包;嚴禁外委施工單位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再次設立委托人;不得隨意更換工程負責人、專業技術人員和安全生產負責人。
第六條礦山企業外委施工,應建立《安全確認制度》,對采礦作業、掘進作業、井巷(天井、豎井、溜井)安裝作業、主要提升系統,每次交接班前,甲乙雙方共同進行現場安全條件確認,安全確認要履行簽字手續。
第七條礦山企業使用外委施工單位應滿足以下要求:
(一)生產礦山企業外委施工單位的數量在3個(含3個)以下。
(二)同一個中段只限委托一個外委施工單位。
如果2個以上外委施工單位在同一坑口施工作業,礦山企業要主持各外委施工單位之間簽訂《安全生產聯保協議》,并負責協調各施工單位之間的安全施工關系。
第八條對外承包方式、范圍的要求:
(一)新建礦山投產后,坑口的提升系統、通風系統、排(供)水系統、通風系統、供配電系統及炸藥庫等主要系統或設備設施,嚴禁對外承包或委托外委施工單位管理。生產礦山企業的以上系統或設備設施,已對外承包或委托外委施工單位管理的.,應當予以糾正。
(二)生產礦山企業對外承包工程的范圍原則上限定在巷道掘進和采礦作業。
第九條外委施工單位必須加強內部安全管理,應當做到:
(一)必須按準入條件的約定,配備、配足有關專業技術人員、施工隊長(帶班長)、專職安全員、技術工種工人。
(二)新錄用員工,3個月內不得從事采礦、天井掘進、豎井掘進等危險性較大的作業;6個月內不得獨立作業。
(三)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體系,按照不同崗位特點逐級簽訂《生產目標責任書》,并交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
(四)必須認真執行《安全確認制度》,加強現場安全管理。
第十條礦山企業要加強對外委施工隊的管理,應當做到:
(一)必須將外委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統一協調管理,并納入企業安全生產統一管理體系。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對外委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管理和監督,嚴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二)對外委施工人員進行強制性的安全教育,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并考試合格,不可入井作業。
(三)建立入井準許登記制度,憑入井準許證入井作業,嚴禁無入井準許證人員入井。對入井、出井人員予以登記,準確掌握入井人數及作業地點。
(四)每個坑口設安全組,安全組由企業和外委施工隊伍派出的專職安全人員組成;安全組負責全坑口的安全監督檢查。
(五)應當要求外委施工單位強制推行安全標準化工作。
(六)礦山企業應建立健全《安全確認制度》,與外委施工單位對作業場所及設施設備的安全生產條件進行確認。
第十一條礦山企業和外委施工單位雙方應當約定安全管理專項費用及安全風險抵押金的提取與使用事項。
安全管理專項費用及安全風險抵押金由礦山企業財務部門管理,由安全管理部門考核。
第十二條外委施工單位應負有以下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一)必須認真執行甲方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有關規定。
(二)保證安全費用及時、有效投入。
(三)設立坑口安全監督崗,并嚴格登記。
(四)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并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五)負責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掌握安全技術技能和必要的救護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
(六)嚴格執行持證上崗制度,為特種作業人員辦理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
(七)建立健全安全會議、交接班、派班、安全檢查、事故登記等記錄。
(八)負責對工作區域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在危險區域及在復雜環境下組織施工作業時,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設專人負責監管,預防突發事故的發生。
(九)對安監部門、礦山企業安全管理部門及坑口安全組檢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按照“三定”原則(定時間、定措施、定負責人)及時整改。
(十)全力對安全生產傷亡事故進行搶救,積極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并妥善處理好善后工作。
第十三條礦山企業對外包工程應負有以下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堅持“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綜合治理”的方針,推行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二)負責和外委施工單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合同。
(三)定期組織安全檢查,發現外委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存在任何形式的安全隱患時,應責令其及時整改,重大事故隱患、嚴重危及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時,應責令其停工整頓,并限期整改,若整改仍不合格的,應解除承包合同,并追究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四)負責對工作區域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檢查內容有:防冒頂、防炮煙中毒、防墜井、防透水、防坍塌、防滑坡、防火災、防意外傷害等。
(五)建立健全爆破物品的領用登記和領退庫制度,防止爆破物品流失。
(六)加強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管理。
第十四條外委施工單位工程負責人要列席礦山企業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參加日常的安全生產例會及安全專題會議,負責組織執行會議的有關決定、決議。
第十五條外包工程合同或安全生產合同中必須明確:外委施工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工程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
第十六條外委施工單位在作業區域及相關場所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要及時上報,并及時啟動安全生產應急預案,迅速組織事故搶救,努力控制事故擴大,盡量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第十七條外委施工單位發生安全生產死亡事故時,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當地政府、安全監管等有關部門進行事故搶險和事故調查,并認真分析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責任,按“四不放過”原則落實整改措施。
第十八條礦山企業要將外委施工單位的有關情況報盟市安監部門備案。備案文件應包括:
(一)外委施工單位備案表(見附件)
(二)外委施工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外委施工單位建設施工資質等級復印件。
(四)外委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五)安全生產責任合同復印件。
第十九條本規定由內蒙古自治區安監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外包管理制度7
1 范圍
本標準的目的是確保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執行,切實加強對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保證在外包工程中的人身、設備安全,以實現公司的安全目標。
本標準規定了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職責、承包方資質審查、外包合同安全附件的簽訂、入廠安全教育及外包工程工作票的辦理等內容和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本公司各類外包工程或項目。
2 術語和定義
2.1 外包工程:是指經本公司工程管理部發包給外單位施工作業的工程(勞務)項目。
2.2 施工管理部門:指負責特定的外包工程項目施工管理的部門。一般按公司各部門的職責和權限確定具體部門作為某一外包工程項目的施工管理部門。
2.3 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是指與外包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書面安全協議,是外包工程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內容包括該工程項目的甲、乙雙方提供的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措施或安全技術要求等。
3 管理職責
3.1 工程管理部
3.1.1 負責對施工單位進行資質審查。
3.1.2 負責通知防損、施工管理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入廠安全教育、出入廠手續、簽定《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等)。
3.1.3 負責協調公司內部與外包單位之間的關系。
3.1.4 在簽定合同時,應預留工程款的5%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
3.1.5 按規定組織或參與對外包工程項目驗收。
3.1.6 負責對其它部門提出的罰款意見在工程結算中執行。
3.2 施工管理部門
3.2.1 負責根據實際的外包工程項目,對承包該項目的工程負責人進行現場安全技術交底。
3.2.2 負責制訂外包工程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并落實或確認。
3.2.3 負責對承包方提出的安全技術要求進行審定并落實。
3.2.4 指定專人負責外包工程項目管理,對施工現場和施工過程進行安全檢查和監督。
3.2.5 對需開工作票的外包工程項目,負責按公司的《工作票制度》辦理工作票。
3.2.6 根據外包工程施工期間外包單位人員發生的違章現象、不安全事件及安全職責履行情況,提出處理意見。
4 管理內容與要求
4.1 外包單位安全資質審查
4.1.1 在確定承包單位前,由工程管理部組織施工管理部門共同參與對工程承包方的安全資質進行嚴格審查。未經安全資質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禁止簽定合同。
4.1.2 工程管理部負責審查的內容:
4.1.2.1 有關部門頒發的有效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證書,法人代表資格證書。
4.1.2.2 施工簡歷和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記錄。
4.1.2.3 審查外包單位特種工程作業的許可證。
4.1.2.4 審查外包單位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
4.1.2.5 備有安全工器具,包括安全帽、合格的工作服等。
4.1.2.6 有健全的施工安全管理網絡和安全監督網絡。具有兩級機構的承包單位須設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施工隊伍超過30人的須配有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的.須設有兼職安全員。
4.1.3 施工管理部門負責審查的內容:
4.1.3.1 施工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的技術素質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4.1.3.2 是否備有滿足工程需要、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
4.1.4 上述部門審查中發現外包單位的安全資質問題,應及時向工程管理部報告,由工程管理部負責向外包單位提出,并責令其糾正。對拒不糾正的外包單位應依據合同規定進行處理。
4.2 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
4.2.1 外包工程項目一般應在施工前依法簽訂外包工程合同和《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在外包合同中須規定發、承包雙方各自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已簽訂,但合同還未正式簽訂,如工作緊迫確需立刻施工者,由工程管理部以電子郵件形式通知施工管理部門。
對于事故搶修等緊急情況,應由公司領導同意,可先施工,后簽合同和《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在有關附件、合同簽約前施工管理部門負責其安全、技術管理(管理上同借工)。
任何情況下,必須對外包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后,才能允許外包單位進行施工。
4.2.2 《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是外包工程合同的一部分。工程管理部在確定承包單位后,必須將填寫了相關內容的《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和《外包工程施工(工作)人員情況表》(其格式見附錄c)交外包單位填寫其相關內容。
4.2.3 發、承包雙方均應熟知《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各自的基本安全職責。對需承包方制訂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的工程項目,施工管理部門應在“□ 是”欄內的“□”上打“√”。否則打“×”。
4.2.4 承包方提出對工程施工的具體安全要求并填寫在相應的欄內。
4.2.5 施工管理部門應對承包方在《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提出的具體安全要求進行審查,同時對承包方現場負責人進行現場安全技術交底。交底內容為:
① 承包方的工作范圍和工作范圍中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
② 承包方工作范圍相關的系統和相鄰空間中存在的危險因素,以及委托方已采取的措施。如水、電、汽源的斷絕、標志和隔離措施,介質的泄排措施等。
③ 在有可能發生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等容易引起人員傷害或設備事故的場所作業,要求承包方制訂專門的安全措施。
如工作項目有增加,應相應進行補充的安全技術交底,交底內容為以上三方面由于工作變動后需補充的部分。
4.2.6 施工管理部門將甲方的安全技術措施填寫在相應的欄內。對于復雜的和較危險的工程項目,施工管理部門應要求承包方制訂相應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4.2.7 雙方經確認同意《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前五項所填內容后,由承包方現場負責人和施工管理部門項目負責人簽名,送交防損部。
4.2.8 防損部對《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雙方填寫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等內容進行最終審定,簽名后送交施工管理部門執行。
4.2.9 外包人員進廠后,防損部對《外包工程施工(工作)人員情況表》上所填寫的內容進行審核(包括特種作業人員的登記情況),并進行入廠安全教育。
4.2.10 施工管理部門接到經過入廠安全教育的《外包工程施工(工作)人員情況表》后,應在開工前組織外包人員對《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的內容進行學習,并結合工程項目特點對安全措施、工作范圍、注意事項等進行重點交待。參加學習的人員須在《外包工程施工(工作)人員情況表》上簽名,該表由施工管理部門保存。
4.2.11 施工管理部門在接到防損部審定的《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后,由施工管理部門現場負責人與承包方現場負責人共同在工作現場對《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的內容進行檢查,確認已具備施工條件時,雙方在《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最下欄上簽名,其外包工程才可以進行施工。
4.3 入廠安全教育
4.3.1 防損部接到工程管理部的通知后應對外包單位人員進行入廠安全教育。
4.3.2 入廠安全教育內容以《外來承包工程工作人員遵守廠規廠紀承諾書》為依據,并結合具體項目特點進行重點教育。
4.3.3 接受入廠安全教育的人在《外來承包工程工作人員遵守廠規廠紀承諾書》上簽名后,將第一頁交防損人員,《外來承包工程工作人員遵守廠規廠紀承諾書》的內容自己留存,以便在工作中對照學習。
4.3.4 防損人員在《外包工程施工(工作)人員情況表》上填寫入廠安全教育的時間并簽名。
4.3.5 防損人員在進行入廠安全教育時,還應對特種作業人員證件的有效性進行審查。
4.4 外包工程工作票的辦理
4.4.1 由施工管理部門根據實際的工程項目,確定是否需要辦理工作票。對于需辦理工作票的工程項目,施工管理部門必須按照公司的《工作票制度》執行。
4.4.2 對于長期外包設備(系統)的檢修、維護,由施工管理部門負責按“外包工作票管理規定”執行。
4.4.5 外包工程動火工作票必須由負責設備或設施檢修的部門辦理。
4.5 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
4.5.1 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一般實行二級管理,公司為一級管理,施工管理部門為二級管理。
4.5.2 防損部應設專人定期對外包施工現場進行巡查,以查各種違反安全規章制度的現象為主,對查出的違章現象及時糾正并處理。
4.5.3 施工管理部門第一安全責任人必須親自檢查本部門所有外包工程的安全附件的簽定情況,并指定外包項目現場負責人。對重大外包工程項目的安全措施,負責進行審批,并檢查措施的落實情況,重點監督和考核現場施工中的不安全情況。
4.5.4 施工管理部門的安全員或部門負責人指定的專人為外包項目負責人,負責本部門管轄的外包工程項目安全的歸口管理。負責對外包單位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配合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資質審查,對外包單位編寫的施工安全措施進行審核,協助部門第一安全責任人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及時糾正各類性質的習慣性違章,并建立外包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臺帳、記錄等。
4.5.5 外包項目現場負責人負責對所管項目全過程的安全進行檢查、監督和管理,確保“安全附件”中的各項安全措施全部得到落實,對工程的危險點必須進行嚴格地控制,對在施工中發現的各種不安全現象應及時向部門第一安全責任人和項目負責人匯報,并做好記錄。
4.5.6 施工管理部門應根據本標準要求制定有關“外包工程施工管理規定”等制度,以此來規范施工管理工作。
4.5.7 對于機組大修一類的復雜的、較大的工程,由于外包項目量大,外包單位較多,施工中交叉作業多,現場環境復雜,除做好上述二級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外,防損部應根據工程各個階段的特殊情況,適時召開由施工管理部門和各外包單位等參加的安全協調會,會議的主要內容是:匯報各單位前一階段施工現場的安全情況和問題;通報在施工現場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各種不安全問題、違章現象和處理意見;協調和解決涉及安全生產的有關問題;提出下一階段工程中有關的安全要求和任務。
外包管理制度8
為了提高集團核心競爭力,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成本最小化,降低簡單勞動比例,規范業務外包的管理,及時解決外包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提高服務質量,避免公司財產損失,特制定本辦法。
一、外包項目由人力資源部統一規劃與審批,項目的招標由采購部負責,運營、檢查等日常管理工作由業務外包部門負責。
二外包項目的范圍。非本公司核心業務,僅做后臺支持而不創造營業額的工作、任何不提供高級發展機會的活動與業務,需建立長期合作關系的業務都可采取外包的方式。
三、外包項目的.申請。各部門負責人根據企業發展的情況,需要將部分業務外包時,可以向人力資源部提出外包工作內容,填寫《外包項目申請表》,經審查合格后進行公開招標或定向儀標。
四、外包價格的核定。已確定的外包項目由業務外包部
外包管理制度9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浙江長興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外包工程和臨時用工安全管理的管理職能、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本標準適用于浙江長興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外包工程和臨時用工安全的管理。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動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原水利電力部、能源部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浙江省電力公司外包項目和臨時用工安全管理規定
3管理職能
安全監察部是公司外包工程和臨時用工安全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外包工程和臨時用工的安全監督工作。外包工程和臨時用工的日常安全工作由所在部門負責。
4管理內容與要求
4.1對外包工程施工單位安全資質的審查
4.1.1安全監察部負責對外包工程施工單位的安全資質審查,對不具備施工安全資質的.單位有否決權。
4.1.2安全資質審查的內容。見資料性附錄a。
4.1.2.1有關部門頒發的“三證”,即營業執照、施工資質證書、安全施工合格證。
4.1.2.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書。
4.1.2.3施工簡歷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記錄及上級主管部門出示的安全證明。
4.1.2.4安全施工的技術素質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情況。
4.1.2.5安全施工的管理機構及其人員配置;工器具及安全防護措施、用具的配備。
4.1.2.6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健全情況。
4.1.2.7外包單位管理混亂或者上年度發生過重大人身死亡事故的,不得錄用。
4.2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簽訂施工合同,必須先簽訂安全協議,并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和職責。見資料性附錄b。
4.2.1發包單位職責
4.2.1.1對承包單位安全資質進行審查,并組織安全教育,見資料性附錄c。
4.2.1.2開工前對承包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有完整記錄和資料。
4.2.1.3在有危險的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有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傷等及引起停電、停運事故,發包方應事先要求承包方制訂安全措施,經發包方審查合格后監督實施,必要時工作現場設專人監護。
4.2.1.4落實合同中規定由發包方承擔的有關安全、勞動保護等其它事宜。
4.2.2承包單位職責
4.2.2.1開工前必須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使施工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并經安全規程考試合格后,方可進行工作。
4.2.2.2特殊工程項目,應制訂單獨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經發包方審查合格后組織實施。
4.2.2.3現場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及其它有關規程、制度;進入電力生產區域內施工,必須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對規定可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應事先得到值班負責人的同意。
4.2.2.4長期承包施工的單位每年必須進行一次《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等規程規定的考試,成績記入技術檔案。
4.2.2.5開工前對有關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全面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的要求。
4.2.2.6嚴禁使用未成年人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
4.2.2.7特殊作業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4.2.2.8承包單位負責人必須接受發包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和指導,并對發包單位安全監察部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當施工中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須立即報告發包單位安全監察部。
4.3對承包單位必須實行安全與經濟掛鉤的管理辦法,安全施工保證金的預留和安全獎懲辦法可由雙方協商確定,并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予以確認。
4.3.1對具有相應資質的承包單位,由發包單位預扣承包單位工程合同總金額的5%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
4.3.1.1在施工過程中承包單位發生責任性死亡事故,扣除全部保證金。
4.3.1.2在施工過程中承包單位發生責任性重傷事故,扣除保證金的50%。
4.3.2由于承包單位原因使發包單位造成人身、設備事故,責任由承包單位承擔,并在經濟合同中明確扣罰辦法。
4.4對于發電廠的熱控、電氣、汽機本體、鍋爐本體、主廠房、升壓站等生產設備以及技術監督、高壓試驗等工作,必須有相應資質的企業承包,不得轉包。
4.5對承包單位實行安全動態管理。發現施工過程中的違章現象,按發包單位考核標準給予考核;發現野蠻施工、管理混亂、事故隱患不斷的承包單位,給予警告直到清退。施工結束,對承包單位進行安全文明施工情況評價。
4.6臨時工、民工、勞動協作工的安全管理
4.6.1總經理工作部招聘臨時工、勞動協作工等,應進行全面審核,建立個人檔案。
4.6.1.1招聘的臨時工、勞動協作工必須持有勞動部門的“勞務證”,嚴禁使用未成年的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一般男55歲、女45歲以下)。
4.6.1.2參加生產經營活動的臨時工、勞動協作工,必須經過技術、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4.6.1.3直接從事電力生產的臨時工、勞動協作工,應經醫務部門體檢,不合格或患有職業禁忌癥者不得錄用。
4.6.1.4特殊工種若使用臨時工或勞動協作工,招聘時應檢驗《特殊作業證》,并進行技術、安全考試,不合格者不得招聘。
4.6.1.5民工只能從事簡單的體力勞動。臨時工可以通過技術培訓從事一些簡單的輔助工作。勞動協作工,根據工作需要招聘熟練技術人員,從事簡單的技術工作。
4.6.2對進入發電廠生產區域的勞動協作工、臨時工、民工的安全管理
4.6.2.1長期參加電廠生產區域內工作的勞動協作工、臨時工、民工,必須經過安全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并與公司安全監察部簽訂安全協議。
4.6.2.2使用部門必須向勞動協作工、臨時工、民工交待清楚生產現場的安全注意事項,嚴禁按撳生產現場任何主機、輔機的緊急跳閘按鈕。參加可能被燙傷、機械傷害、觸電、中毒等工作時,必須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工作時有正式職工監護。
4.6.2.3臨時工、勞動協作工、民工的安全管理應與本單位職工同等對待,發放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實施動態安全考核,對于嚴重違章者一律清退。
4.6.2.4現場施工、生產過程中臨時招用從事地面體力勞動的臨時工、民工,使用期限在一周內,由用人部門負責招聘,報總經理工作部。用人部門負責組織對臨時工、民工進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應有書面記錄),交待清楚工作任務、工作范圍,提出安全注意事項。現場施工應在正式職工監護下進行。
5檢查與考核
5.1本標準的執行情況由公司分管領導和安全監察部組織檢查與考核。
5.2按《浙江長興發電有限責任公司考核標準》進行檢查與考核。
外包管理制度10
一、工作安排要求說明
1、施工隊要指派一名施工隊長,施工隊長對參與工程的所有工人的行為完全負責,同時施工隊長要協助我方項目經理管理工程;
2、施工隊長要按照分包單位的要求第二天上報前一天的工作量,且上報的工作量作為工程結算的依據。
二、文明施工要求說明
1、工人要統一著裝,進入工地必須佩戴我方提供的施工證,禁止袒胸、露背、穿拖鞋(發現違反一次扣20元);
2、進場第一天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施工教育包括(用電、用水、上高等);
3、嚴禁施工人員在工地吸煙、打鬧、說粗話,禁止打架斗毆,違者罰款200元,清除出場;
4、嚴禁施工人員中午飲酒;(發現違反一次扣100元);
5、施工現場嚴禁隨地大小便;(發現違反一次扣100元);
6、按指定路線進出施工現場,禁止在非工作區逗留;(發現違反一次扣50元);
7、禁止亂拿、亂用外單位的工具、材料,注意成品保護,因此舉造成的后果自負;
8、不得在工作時做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事;(發現違反一次扣50元);
9、注意保護環境,愛護現場花草及辦公設備,保持現場輕拿輕放,施工完畢必須放回原位;(發現違反一次扣50元)
10、施工產生的垃圾當日必須在此項工作完畢后清理出施工現場,將每項工序產生的垃圾集中放在隱蔽處,當日完工后統一清理;
11、當天的施工現場要時時保持現場整潔規范,工具要隨身攜帶、施工材料要分類擺放整齊統一放在施工現場隱蔽處,不得隨便放在客戶單位走廊、過道或其它房間,當日的工具、施工材料及施工用完的紙箱,包裝物、剩余的用料要收回到庫房內分類擺放;
12、對人為活動噪聲要堅絕杜絕,特別杜絕人為敲打、叫嚷、野蠻裝卸噪聲等現象,最大限度的減少噪聲,保持現場文明施工;(發現違反一次扣50元);
13、如果是在甲方辦公時間使用電錘等噪聲大的工具或施用有異味物品,一
定要爭取甲方的同意,否則不允許使用;
14、釘線槽之前,需要在庫房先將線槽和槽蓋分開,將槽蓋留在庫房。線纜
入線槽后,機房內線纜未入線槽部分要盤圈放在墻角隱蔽處,地面要用紙箱或木板鋪在底下,前端底盒處要將預留線纜盤圈捆扎好。若與其它工序同時進行要保持我方施工視覺的整潔,當天所布線纜必須當天完成扣蓋工作。釘完線槽,將槽蓋統一放置在庫房內,待進行扣蓋工作時再取出;
三、施工行為要求說明
1、嚴禁施工人員與用戶攀談產品價格、產品質量和工人工資等商業敏感問題。
如用戶問到價格問題,要告知用戶與項目經理或業務經理溝通(發現違反一次扣200元);
2、施工隊長和施工工人必須絕對服從項目經理的指揮,一切以用戶滿意為準則;
(發現違反一次扣100元);
3、施工人員如從庫房內取走材料,在收工后與項目經理進行數量核對,如發現丟失、浪費或損壞要由工程隊按價賠償;
4、施工人員如果違反公司工藝要求,造成的重復施工產生的材料費用,由工程隊承擔;
5、如出現在施工中需要改變設計,施工隊長要通知項目經理與用戶溝通解決;
6、施工人員住在宿舍里必須注意言行素質,不能與別的宿舍的人員或學生發生沖突事件(違者清除出場)。
四、施工安全管理說明
1、施工過程中項目經理每周1次對所有施工人員進場安全教育,并建立安全教育記錄,體現到工程日志中,讓施工工長簽字。
2、施工工長對工地施工人員進行安全巡檢,提醒施工人員注意施工安全,杜絕安全隱患和火災隱患。
3、凡涉及到與其它裝潢交叉施工時,現場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安全帽底繩必須卡到下巴底下,兩側必須放到耳朵后面,不許歪戴。
4、如果需要爬樓或上高層建筑、上桿等高空作業,必須佩帶安全帶,并有其它人看護。
5、現場施工時,臨時使用的工具如:電錘、鉗子等,不可以臨時放在梯子上,以免掉下來砸到其它施工人員。
6、施工機械如電錘經常維修保養,使用前都要進行檢查,不經檢查的工具不能使用,如發現漏電現象要及時修理或報廢處理,避免設備損壞導致使用混電。
7、施工現場如果需要臨時接電,必須讓甲方協助,使用電筆檢測后才可以由電工接電,并把警示標牌放在旁邊,避免掉電。臨時施工用電,必須用護套電纜敷設。
8、電工、電焊工持轉業證書上崗。
9、帶電作業或使用電烙鐵等其它明火工具時,須兩人同時工作,一人施工,一人保護。
10、電氣焊周圍不能有易燃、易爆物品,并配備看火人員,配備防護設施。
11、施工現場嚴禁吸煙,明顯處掛防火、防觸電等警示標志;施工臨時建筑或有易燃情況的地點必須配備滅火器。
五、工程質量管理
1、工程部與項目經理部對工程承包的工程設計、施工方案必須進行嚴格的審查。
2、對工程原材料、構配件的質量必須嚴格檢查。所需重要或大批量原材料及構配件需提供樣品,經技術部認可后方可采購,凡采購材料應有產品合格證或技術說明。
3、項目經理部對工程采用的`新材料、新結構、新工藝等均應審核其技術鑒定書。方可對施工單位進行技術交底;未經有關部門試驗或無鑒定書的均不得在工程中應用。
4、對工程質量有重大影響的施工機械、設備,應審核其技術性能報告,凡不符合質量要求的不得使用。
5、外包施工單位對所承包的工程的施工必須嚴格按國家有關施工規范進行施工。
6、嚴格工序間交接檢查,主要工序(包括隱蔽作業)需按有關規定經項目部有關人員檢查、簽署驗收。
7、對重要工程部位或專業工程必須上報項目部項目經理組織有關人員現場進行試驗或技術復核。
8、對完成的分項、分部工程,上報項目經理部按相應的質量評定標準和辦法進行檢查驗收。
外包管理制度11
1.總則
1.1為了加強業務外包管理,規范業務外包行為,防范業務外包風險,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制定本制度。
1.2業務外包,是指公司利用專業化分工優勢,將日常經營中的部分業務委托給本公司以外的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經濟組織(以下簡稱承包方)完成的經營行為。本制度不涉及工程項目外包。
1.3外包業務通常包括:研發、資信調查、可行性研究、委托加工、物業管理、客戶服務、IT服務等。
2.部門職責
需進一步明確
3.不相容崗位
3.1外包方案的立項與審批;
3.2外包方的選擇與審批;
3.3外包的執行與驗收。
4.業務外包管理風險
4.1外包范圍不合理,核心業務外包,可能導致公司失去競爭優勢。
4.2外包價格確定不合理,承包方選擇不當,可能導致公司遭受損失。
4.3業務外包監控不嚴、服務質量低劣,可能導致公司難以發揮業務外包的優勢。
4.4業務外包存在商業賄賂等舞弊行為,可能導致公司相關人員涉案。
5.工作流程
5.1制定及審核外包實施方案
5.1.1公司業務外包包括貼牌生產、IT服務、資信調查、可行性研究、研發等。
5.1.2公司應當根據各類業務與核心主業的關聯度、對外包業務的控制程度以及外部市場成熟度等標準,合理確定業務外包范圍,制定外包實施方案;并根據是否對公司生產經營有重大影響對外包業務實施分類管理,以突出管控重點。
5.1.3公司應根據年度預算以及生產經營計劃,對實施方案的重要方面進行深入評估以及復核,包括承包方的選擇方案、外包業務的成本效益及風險、外包合同期限、外包方式、員工培訓計劃等,確保方案的可行性。外包方案包括但不僅限于業務外包范圍、方式、條件、程序和實施等內容,避免將核心業務外包,同時確保方案的完整性。
5.1.4公司制定外包方案時,應聽取外部專業人員對業務外包的意見,并根據其合理化建議完善實施方案。
5.1.5公司應建立完善業務外包審核批準制度,明確授權批準的方式、權限、程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規定各層級人員應當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權限審批。
5.1.6在對業務外包實施方案進行審查和評價時,應當著重對比分析該業務項目在自營與外包情況下的風險和收益,確定外包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5.2招標及選擇承包方
5. 2.1公司應根據不同業務范圍,組成有相應專業人員構成的承包方評估小組,并對外發布投標公告,與候選承包商建立聯系,發放外包項目競標邀請書及相關材料。
5.2.2參與競標的候選承包商應在指定期限之內提交投標書及相關材料,主要內容包括項目解決方案、實施計劃、資源配置、報價等。公司應引入競爭機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用招標方式等適當方式,擇優選擇承包方。
5.2.3評估小組應通過實地調研等多種方法,調查候選承包方的合法性、專業資質、技術實力、質量環保意識等情況,并考察候選承包方從事類似項目的成功案例、業界評價和口碑;同時綜合考慮公司內外部因素,對業務外包的成本進行測算分析,合理確定外包價格,嚴格控制業務外包成本。
5.2.4調研結束后,評估小組應編制考核報告,提交公司領導審批。
5.2.5公司應根據評估小組反饋的.各種信息,從候選承包方中做出選擇,并建立嚴格的回避制度和監督處罰制度,避免相關人員在選擇承包方過程中出現受賄和舞弊行為。
5.3簽訂業務外包合同
5.3.1在訂立外包合同前,充分考慮業務外包方案中識別出的重要風險因素,并通過合同條款予以有效規避或降低。
5.3.2在合同的內容和范圍方面,明確承包方提供的服務類型、數量、成本,以及明確界定服務的環節、作業方式、作業時間、服務費用等細節。
5.3.3在合同的權利和義務方面,明確企業有權督促承包方改進服務流程和方法,承包方有責任按照合同協議規定的方式和頻率,將外包實施的進度和現狀告知企業,并對存在問題進行有效溝通。
5.3.4在合同的服務和質量標準方面,應當規定外包商最低的服務水平要求以及如果未能滿足標準實施的補救措施。
5.3.5在合同的保密事項方面,應具體約定對于涉及本企業機密的業務和事項,承包方有責任履行保密義務。
5.3.6在費用結算標準方面,綜合考慮內外部因素,合理確定外包價格,嚴格控制業務外包成本。
5.3.7在違約責任方面,制定既具原則性又體現一定靈活性的合同條款,以適應環境、技術和企業自身業務的變化。
5.3.8業務外包合同的評審及簽訂流程參見合同管理制度。
5.4組織實施業務外包
5.4.1對于貼牌生產,公司應至少派駐兩名員工到貼牌廠進行現場管理。在承包方提供服務或制造產品的過程中,公司應密切關注重大業務外包承包方的履約能力,采取承包方動態管理方式,對承包方開展日常績效評價和定期考核。
5.4.2建立即時監控機制,一旦發現偏離合同目標等情況,應及時要求承包方調整改進。
5.4.3對重大業務外包的各種意外情況做出充分預計,建立相應的應急機制,制定臨時替代方案,避免業務外包失敗造成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斷。
5.4.4有確鑿證據表明承包方存在重大違約行為,并導致業務外包合同無法履行的,應當及時終止合同,并指定有關部門按照法律程序向承包方索賠。
5.4.5切實加強對業務外包過程中形成的商業信息資料的管理。
5.5驗收
5.5.1質量管理部門應對貼牌生產活動的全過程進行控制,確保業務外包產品質量符合規定要求,保證產品質量;質量管理部門負責貼牌產品的進廠檢驗;負責對貼牌產品質量證明資料的收集、整理及歸檔,建立質量檔案;負責對貼牌廠家質量保證能力和業績進行評價。
5.5.2產品進廠后,庫管員應對貼牌產品的、型號、規格、數量、質量證明書等相關信息進行審查,確保送貨單上的型號、數量等內容與實物相一致,確保質量證明資料完整無誤。
5.5.3進廠檢驗員按《產品檢驗和試驗控制程序》及相關的技術條件實施檢驗,檢驗結果應及時通知庫房。
5.5.4需到現場驗收的產品由質量管理部派專人進行駐外檢驗或驗收。
5.5.5其他類型的業務外包檢驗工作,由業務需求發起部門連同相關專業技術人員進行驗收。
5.6會計核算及財務控制
公司財務部門應當根據合同約定和外包進度辦理結算業務。未到達合同約定的履約狀態的,財務部門有權拒絕付款,并及時向企業有關負責人報告。
外包管理制度12
一、合作綱領
1.1目標及范圍
為項目提供18-35周歲安保員,提供每天24小時安保服務,確保甲方項目安全、有序,在發生突發事件的情況下進行緊急處理并及時報警。
1.2合作內容
人防:
1.車行出入口值守,運用停車場管理系統管理車輛進出有序,停放收費準確;對隨車(貨車)離開園區的物資進行嚴格的核查,防止業主私有及園區公共財物丟失;業主意見及需求的收集與上報,車輛進出口禮儀形象崗位展示。
2.公共秩序,管理園區亂停車、亂擺放/賣、亂晾曬、亂搭建、噪音擾民、寵物擾民等不文明現象、行為;維護全體業主的公共權益,營造小區文明、和諧、有序的生活空間;服務區內消防火災隱患排查及整改,滅火器及消防栓檢查及維護;服務區內防護欄、圍欄及門窗等防爬刺裝置、門禁系統等安保設備設施狀態巡查;臺風、暴雨、盜搶、外來人員破壞或侵入、聚眾糾紛等突發情況下現場秩序維護及突發情況處理。
物防:公共服務區域內防護欄、圍欄及門窗等防爬裝置的維護、保養、更新。
技防:監控系統(主機線路及終端攝像頭)、門禁(不含對講)的維護、保養、更新。
二、服務質量要求
2.1人員要求
1.年齡18至35周歲,男性身高175㎝以上;
2.身體健康,五官端正,智商正常,無紋身、無口吃、無殘疾,無遺傳、傳染、重大疾病、精神病史及吸毒史;裸眼視力1.0以上、無色盲、無色弱、無重聽;市區級以上醫院體檢證明其身體健康,無任何傳染性疾病。
3.初中畢業或以上文化程度,須具有相應的學歷或者資格證書。
4.政治思想良好(無犯罪記錄)、儀表端莊、工作責任心強,經過公安機關認證的專業培訓并取得保安員上崗資質證書。
5.乙方派駐到甲方人員需經過甲方同意。向甲方提交保安員身份證復印件、十指指紋、派出所身份驗證辦理備案登記后方開始上崗,乙方應指定相應的崗位訓練人員進行崗前與跟崗培訓,培訓合格后上崗。
6.乙方現場主管要求:從事安保服務工作三年以上,至少兩年的現場及團隊管理經驗。
7.在甲方管理區域工作的乙方安保人員需要統一著裝(甲方制服)并保持規范整潔。服裝需要采用甲方指定的服裝款式。為保障乙方安保人員在甲方服務區域的服裝質量和穿著效果,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供應商處采購服裝,并可享受甲方采購戰略價格。
8.乙方須確保非當班人員在項目備勤人數占項目總人數的20%,甲方需要乙方處置突發事件時須無任何理由拒絕甲方,并全力聽從甲方安排。
2.2服務管理要求
1.三米微笑,禮貌與業主打招呼:“XX先生/女士,您好。”
2.服務區內高空作業、電工作業、焊接與熱切割作業、制冷與空調作業等特種作業,作業單位在作業現場設置固定的安全監護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現場持證(指特種作業對應的上崗證或操作證)上崗,人、證相符;高空作業人員系安全帶,拴安全鉤,戴安全帽,穿膠鞋。
3.根據裝修戶清單,每日20:00清查園區內外來人員離場情況;
4.防止未交費車輛出場,嚴禁收費不提供票據;
5.對搬運出小區的物資進行嚴格的核查,防止業主私有及小區公共財物丟失;
6.每班進行停車場巡視,確保小區消防通道暢通
7.每日對天臺、地庫、樓內、重點部位等位置巡查,發現異常及時報告。
8.當接到突發事件通知時,當班人員必須在3分鐘內到達現場,并采取封鎖行動。
9.乙方需要按附件甲方場所及秩序維護相關崗位硬件配置標準配備安保設備、工具等,如發現未能按要求配置安保設備、工具或損壞未及時修復,出現短缺現象,將依據本合同附件《安保服務外包考核辦法》,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3考勤管理要求
1.乙方駐場管理人員有義務每天配合甲方提取、核對當日安保人員出勤記錄,發現異常及時查明原因,雙方確認后作為工時計算和結算依據。對出勤率考核依據本合同附件《安保服務外包考核辦法》執行。乙方須每月5日前對上月考勤記錄、《工時核算單》、臨時工單進行統計匯總,并與甲方核對一致。
2.乙方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每日使用甲方提供的`面部識別考勤機打卡,嚴格執行考勤,嚴禁遲到早退。乙方負責監督考勤制度和工作紀律的執行,甲方發現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存在考勤作弊等情況,根據《安保服務外包考核辦法》執行處罰。乙方應提前制定下月人員排班計劃,并報甲方核準。各崗位人員未經甲方批準不得隨意調動,對應安保人員離開工作崗位的,按照當日缺勤處理。
3。如乙方人員由于技能不足、人員未遵守工作紀律(缺崗、擅自離崗、睡崗等)及違反作業操作制度流程等原因,造成甲方區域內發生盜搶等財產損壞或人員安全事件,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若甲方名譽因此遭受損失,則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相關責任。
4.每天雙方根據安全員出勤記錄,確認當日出勤情況,并根據實際出勤情況核算工時。出勤遲到或早退不超過5分鐘的,給予口頭警告;出勤遲到或早退超過5分鐘及以上的,每人次扣除乙方服務費100元;遲到或早退達到30分鐘的,視為缺勤,不計入工時;每人次扣除乙方服務費500元;當天無故缺勤的,每人扣除乙方服務費500元;當天缺勤人數超過5人,扣除乙方服務費10000元;并由甲方出具書面整改通知。甲方發現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存在考勤作弊等情況。相應的考勤工時作廢
2.4培訓管理要求
1.乙方派駐甲方人員應進行崗前培訓、訓練,培訓期限為7天,培訓場地由甲方提供,培訓合格后上崗,上崗試用期為3天,經甲方評估合格后,培訓期人員費用予以結算,因不適應崗位或無故曠工,費用不予結算。
2.乙方應根據甲方安全管理制度與流程、崗位操作指南、訓練指引等,每周至少進行以培訓、軍訓、會議等形式組織1次安全技能訓練,至少組織1次部門級夜間查崗(檢查范圍包含項目所有夜間當值崗位),提升安保人員專業能力,提高業主安全滿意度。
3.乙方在執行過程中應按照甲方提供的崗位操作指引、硬件配置標準開展工作,乙方若發現甲方提供的崗位操作指引、硬件配置標準不合適時可以向甲方提議修改。但在甲方沒有書面的確認前,必須執行原有指引、流程或標準。
外包管理制度13
1、目的
為了切實加強對外包工程項目的安全管理,保證在外包工程中的人身、設備安全,確保安全生產工作順利進行。
2、范圍及定義
2.1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各類外包工程或項目;制度規定了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職責、承包方資質審查、外包合同安全附件的簽訂、入廠安全教育及外包工程工作票辦理等內容和要求。
2.2外包工程:是指經本公司各部發包給外單位施工作業的工程(勞務)項目。
2.3維修部:指負責特定的外包工程項目施工管理的部門。一般為發包部門,按公
司各部門的職責和權限確定具體部門作為某一外包工程項目的維修部。
2.4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是指與外包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書面安全協議,是外包
工程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內容包括該工程項目的甲、乙雙方提供的安全技術交底、
安全措施或安全技術要求等。
3、管理職責
3.1維修部
3.1.1負責廠務工程建設項目,對承施工單位進行資質審查,填寫《外包單位
安全資質審查表》。
3.1.2工程項目施工前通知安委會、行政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出入廠手續、入廠安全教育、在與承包方簽訂工程合同的同時簽定《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協議書》。
3.1.3負責協調公司內部與外包單位之間的關系。
3.1.4在簽定合同時,應預留工程款的5%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
3.1.5按規定組織或參與對外包工程項目驗收。
3.1.6負責對安委會或維修部提出的罰款意見在工程結算中執行。
3.2安委會
3.2.1參與對施工單位的資質審查。
3.2.2負責對外包單位人員進行入廠安全教育。
3.2.3負責審查特種作業人員的證件是否有效。
3.2.4負責對復雜、危險的工程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批。
3.2.5負責對維修部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進行監督。
3.2.6負責定期巡查外包工程施工現場。
3.2.7參與對外包工程項目驗收,根據工程承包期間外包單位發生的不安全情況及安全
職責履行情況,在《工程竣工驗收單》上簽署處理意見。
3.3維修部門(發包部門)
3.3.1根據實際的外包工程項目,對承包該項目的工程負責人進行現場安全技術交底。
3.3.2負責制訂外包工程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并落實或確認。
3.3.3負責對承包方提出的安全技術要求進行審定并落實。
3.3.4指定專人負責外包工程項目管理,對施工現場和施工過程進行安全檢查和監督。
3.3.5根據外包工程施工期間外包單位人員發生的違章現象、不安全事件及安全職責履
行情況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4、管理內容與要求
4.1外包單位安全資質審查
4.1.1在確定承包單位前,安委會和維修部共同參與對工程承包方的安全資質進
行嚴格審查,并填寫《外包單位安全資質審查表》。未經安全資質審查或審查不
合格的,禁止簽定合同。
4.1.2維修部負責審查的內容
4.1.2.1有關部門頒發的有效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證書,法人代表資格證書。
4.1.2.2施工簡歷或近幾年的安全施工記錄。
4.1.4.3施工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的技術素質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4.1.4.4是否備有滿足工程需要、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
4.1.3安委會負責審查的內容:
4.1.3.1審查外包單位特種工程作業的許可證。
4.1.3.2審查外包單位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
4.1.3.3審查外包單位備有的安全工器具,包括安全帽、合格的工作服等。
4.1.3.4審查外包單位的安全管理現狀:承包單位必須健全的施工安全管理組織。
4.1.4上述部門審查中發現外包單位的安全資質問題,應及時向廠部報告,由維修部負責向外包單位提出,并責令其糾正。對拒不糾正的外包單位應依據合同規定進行處理。
4.2外包工程合同的安全附件與施工前的管理
4.2.1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要在簽訂工程合同的同時簽訂,在安全附件中要寫明
發、承包雙方各自應承擔的安全責任。如工作緊迫確需立刻施工者,由維修部以電子郵件或電話形式通知安委會。對于事故搶修等緊急情況,應由公司領導同意,可先施工,后簽合同和與安全附件,在有關附件、合同簽約前維修部負責其安全、技術管理。任何情況下,必須對外包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后,才能允許外包單位進行施工。
4.2.2外包工程合同的安全附件是外包工程合同的.一部分。維修部在確定承包單位后,要將安全附件與合同交外包單位一同簽訂,并提交一份安全附件的復印件給安委會保存備案。
4.2.3發、承包雙方均應熟知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各自的基本安全職責。并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填寫安全附件。
4.2.4維修部應對承包方在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提出的具體安全要求進行審查,同時對承包方現場負責人進行現場安全技術交底。交底內容為:
4.2.4.1承包方的工作范圍和工作范圍中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
4.2.4.2承包方工作范圍相關的系統和相鄰空間中存在的危險因素,以及委托方已采
取的措施。如水、電、汽源的斷絕、標志和隔離措施,介質的泄排措施等。
4.2.4.3在有可能發生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等容易引起人員傷害或設備事故的場所作業,要求承包方制訂專門的安全措施。
4.2.6維修部將甲方的安全技術措施填寫在相應的欄內。對于復雜的和較危險的
工程項目,維修部應要求承包方制訂相應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4.2.7安委會對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雙方填寫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等內容進行最終審定,簽名后送交維修部執行。
4.2.8外包人員進廠后,由行政部負責其出入廠管理;安委會負責對施工人員進行入廠安全教育。
4.2.9維修部應在開工前組織外包人員對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的內容進行學習,并結合工程項目特點對安全措施、工作范圍、注意事項等進行重點交待。參加學習的人員須簽到。
4.3入廠安全教育
4.3.1安委會接到維修部的相關信息后應對外包單位人員進行入廠安全教育。
4.3.2入廠安全教育內容以外來承包工程工作人員遵守廠規廠紀承諾書為依據,并結合具體項目特點進行重點教育。
4.3.3接受入廠安全教育的人在《外來承包工程工作人員遵守廠規廠紀承諾書》上簽名后,承諾書由承包方與安委會各持有一份留存。
4.3.4安全主任在進行入廠安全教育時,還應對特種作業人員證件的有效性進行審查。
4.4外包工程工作票的辦理
4.4.1由維修部根據實際的工程項目,確定是否需要辦理工作票。對于需辦理工
作票的工程項目,維修部必須按照公司相關制度執行。
4.4.2對于長期外包設備(系統)的檢修、維護,由維修部負責審批并發放工作票。
4.4.3進行土建項目的外包工程時,如對正常的生產產生影響(使人身、設備安全受到威脅,需停止某些設備運行作為必須的安全措施等),則必須辦理工作票,工作票由與該土建項目管理部門負責辦理。
4.4.4一般土建外包工程不需辦理工作票,但維修部應將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措施作好書面記錄,必要時復印發至安委會存檔。
4.4.5外包工程動火工作票必須由負責設備或設施檢修的部門辦理。
4.5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
4.5.1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一般實行二級管理,公司(安委會)為一級管理,維修部
為二級管理。
4.5.2安委會應設專人定期對外包施工現場進行巡查,以查各種違反安全規章制度的現
象為主,對查出的違章現象及時糾正并處理。
4.5.3維修部第一安全責任人必須親自檢查本部門所有外包工程的安全附件的
簽定情況,并指定外包項目現場專人負責;對重大外包工程項目的安全措施,負責進行審批,并檢查措施的落實情況。
4.5.4維修部負責人指定的專人為外包項目負責人,負責本部門管轄的外包工程
項目的歸口管理。負責對外包單位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配合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資質審查,對外包單位編寫的施工安全措施進行審核,協助部門第一安全責任人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及時糾正各類性質的習慣性違章,并建立外包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臺帳、記錄等。
4.5.5維修部可以根據有關標準再制定與安全施工有關的“外包工程施工管理規定”等制度,以此來規范施工管理工作。
4.5.6對于復雜的、較大的工程,由于外包項目量大,外包單位較多,施工中交叉作業多,現場環境復雜,除做好上述二級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外,安委會應根據工程各個階段的特殊情況,適時召開由維修部和各外包單位等參加的安全協調會,會議的主要內容是:匯報各單位前一階段施工現場的安全情況和問題;通報在施工現場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各種不安全問題、違章現象和處理意見;協調和解決涉及安全生產的有關問題;提出下一階段工程中有關的安全要求和任務。
5、附表
5.1外包工程合同安全管理合同
外包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使本企業外包業務流程順暢合理,規范參與業務外包人員的行為,確保業務外包期間企業資產安全,維護企業利益,實現業務外包的戰略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企業所有業務外包活動的管理。
第3條外包業務的界定
本制度所指的外包業務,主要是指為實現企業的戰略經營目標,通過合同或協議等形式約定由外部服務提供商提供的某些部分或全部業務。
第二章外包業務流程
第4條制定外包戰略
1.在決定是否將業務項目外包時,應考慮以下三個方面的因素。
(1)此項業務是否是利用本企業沒有的設備、生產系統、專業人員及專門技術。
(2)此項業務外包可以降低成本。
(3)此項業務外包能夠產生比自己運作更多的利益等。
2.準確把握企業核心競爭力與盈利環節,避免將企業核心業務外包。
第5條編制外包項目計劃書
企業在確定業務外包內容后,指定與該項業務相關的職能部門編制計劃書。計劃書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業務外包的背景,如企業外部環境要求及企業中長期發展戰略。
2.業務外包內容,將部分還是全部業務職能交由承包商提供。
3.業務外包的具體實施程序。
4.業務外包的主要風險和預期收益。
5.其他相關內容。
第6條成立外包業務歸口管理部門
1.外包項目計劃書通過審核后,成立外包業務歸口管理部門,由業務部門負責人、有關咨詢專家、外包項目協調管理人員、合同協商管理人員等組成,必要時還應包括法律及財會專業人員。
2.業務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業務外包項目的具體實施,確保業務外包流程的`順利執行。
第7條選擇承包方
1.外包業務歸口管理部門發布投標公告,并與候選承包商建立聯系,發放《外包項目競標邀請書》及相關材料。參與競標的候選承包商應在指定期限之內提交《投標書》及相關材料,主要內容包括項目解決方案、實施計劃、資源配置、報價等。
2.歸口管理部門對承包方進行資質預審,評估承包方的綜合能力。評估因素主要包括5個方面。
(1)承包方類似項目的經驗、服務能力、資格認證和信譽。
(2)承包方是否與本公司存在直接或潛在的競爭關系。
(3)承包方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力度和效果。
(4)承包方的性價比是否合適;
(5)其他因素。
3.確定標底并進行公開招標。
4.組織企業其他職能部門進行開標、評標、定標。歸口管理部門給出候選承包方的綜合競爭力排名,會同相關管理層及其他職能部門負責人分析與候選承包方建立外包合同的風險,根據實際情況挑選出一家或幾家公司作為業務承包方。
5.歸口管理部門和承包方就《外包項目合同》的主要條款進行談判,達成共識,由合同雙方代表簽署《外包項目合同》。
第8條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培訓涉及外包業務流程的員工,確保員工正確理解和掌握業務外包項目相關政策制度。
第9條歸口管理部門根據合同約定,為承包方提供必要協作條件,并指定專人定期檢查和評估項目進展情況。
第10條項目結束或合同到期時,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外包業務產品(服務)進行驗收。如承包方最終提供的產品(服務)與合同約定不一致,及時告知承包方進行調整。
第11條與承包方就最終產品(服務)達成一致后,由承包方提交費用支付申請,歸口管理部門對申請書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開具付款證書,按照公司規定程序審批,支付承包方費用。
第12條對于因承包方原因導致外包合同未完整履行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向承包方索賠。
1.指定專人對承包方認可的賠償事項進行跟蹤、報告,及時收回相關款項并追究責任人責任。
2.采用法律手段解決長期未決賠款。
3.若終止對承包方的索賠,由歸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詳細說明終止索賠理由,報公司總裁以上級別管理層審批后執行并備案。
第三章業務外包流程中的資產存貨管理
第13條固定資產管理
1.對于企業所有或有優先購買權的固定資產,如因業務需要交由承包方使用的,要求承包方按照本企業《固定資產管理制度》使用和管理。
2.業務外包歸口管理部門指定專人定期檢查承包方使用和管理固定資產的情況。
3.交由承包方使用但所有權歸本企業的資產,只能用于外包業務活動。未經企業相關領導人員同意,擅自將固定資產挪作他用的承包方,相關部門應對其采取警告直至解除合同的措施。
第14條流動資產管理
1.業務外包過程中形成的原材料、產成品等流動資產,歸口管理部門要求承包方遵循本企業制定的相關管理政策,如防火、防盜、防未經授權接觸和未經批準轉移等。
2.對承包方責任造成的流動資產損失,業務外包歸口管理部門有義務責成承包方賠償。
3.業務外包過程中形成的商業信息材料等,歸口管理部門按照合同中約定的保密條款對承包方的保密工作進行監督。
第15條存貨管理
1.對于因業務外包需要由承包方購進的存貨,存貨訂單應經我方相關授權領導審核批準,而存貨的數量、質量檢查由承包方負責辦理;歸口管理部負責按企業存貨管理規章制度準確、及時地在存貨系統中予以記錄和反映。
2.對于因業務外包需要由我本企業銷售給承包方的存貨,承包方只能將其用于外包項目,不得另作他用。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監督。
3.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定期組織相關部門(如資產管理部、財務部等)及相關人員對承包方的存貨進行盤點(每月x次)。而對于盤盈盤虧的存貨,應經本企業財務總監審批后,方可交會計人員進行會計處理。
4.對于所有權歸我企業的、在承包方儲存的存貨,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承包方是否按本企業存貨庫存管理制度中的要求進行管理;對于檢查中發現的次品、損壞品或過期存貨,應當及時予以確認、分離。
5.歸口管理部負責指定專人跟蹤、調查外包業務中涉及的所有存貨的一切變動,查明原因,報財務總裁審核后處理。對于承包方無合理原因過度使用存貨,造成企業成本上升,歸口管理部或相關人員有權代表企業要求承包方補償。
第四章外包業務流程中斷防范措施
第16條業務外包歸口管理部門采取承包方競爭機制,選擇多家單位作為業務承包方,以降低一方服務失敗或單方中止合同可能給本企業帶來的損失。
第17條業務外包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對所有重要承包方的履約能力進行評估,形成業務可持續能力評估報告,交由企業總裁及以上級別管理層審閱。
第18條根據業務可持續能力評估報告,業務外包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及時替換不再繼續具備履約能力的承包方,避免外包業務的失敗造成企業商業活動的中斷。
第五章附則
第19條本制度由企業總裁辦負責制定和解釋。
第20條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外包管理制度15
休閑會館外包部門管理制度
為加強各承包部門與會館的'全面合作,特制定以下各個部門的管理條例,條例下發后,各部門人員必須切實執行,各承包方負責人要仔細閱讀并認真領悟。會館若發現部門員工違紀,將不對個人進行處罰,而是直接針對承包負責人進行處罰。
搓澡師管理制度
1.違反以下條例規定者,處以罰款50-200元
a)搓澡工形象嚴重影響公司整體形象
b)不按規定的時間到崗或不走員工通道
c)工作期間不講普通話而引起客人明顯不悅或對客人不禮貌
d)單據書寫錯誤下錯手牌在總臺造成投訴
e)私自動用公司設施或私用公司備品
f)故意浪費公司能源不能按要求節水節電
g)衛生檢查達不到公司要求影響客人消費
h)工作期間看書閱報睡崗竄崗
i)私傳流言造謠釁事挑戰正常管理
j)不了解公司服務狀況誤導賓客消費調查屬實
2.違反下列規定者,處以罰款200-500元
a)因承包人工作安排不當或為提高個人收入私自減少工作人員,造成服務人員短缺影響公司正常營業
b)粗心大意下錯手牌或補單詐單,造成賓客激烈投訴
c)硬性推銷或未經顧客允許私自加單破壞正常管理
d)因搓澡手法及質量造成賓客人身傷害
e)浪費能源屢教不改
f)不服從洗浴部正常下達的工作指令
g)利用工作之便服務不下單或經核實私收賓客現金不交
h)弄虛作假欺詐賓客或為多增加搓澡數量而私自減少服務程序
i)工作期間酗酒、在禁煙處吸煙或因出言不遜與賓客爭斗
j)肆意違反公司管理規定情節嚴重或虛報業績詐取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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