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匯編15篇]
在現在社會,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
一、實驗室安全工作必須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凡在實驗室工作、學習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切實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水、防意外傷害等預防工作,確保人身及財產安全。
二、除正常實驗教學和科學研究以外,未經學校實驗管理員許可,任何實驗室不得挪作它用。
三、實驗室安全衛生管理要責任到人,銘牌標示。
四、實驗室儀器設備和器材的存放要規范、整潔、有序,符合安全規范要求;實驗室嚴禁存放私人生活用品。
五、學校對新上崗的實驗室工作人員和入學新生要進行安全教育,使其了解實驗室消防安全環境和注意事項。所有人員都要具備消防安全常識,并能正確使用滅火器。
六、禁止在實驗室內吸煙、進食、留宿;不得在實驗室接待與實驗教學或科研等事項無關的.人員。
七、實驗室工作人員要經常檢查、維護電器設備和電源線路,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禁止擅自扳動電閘、亂接濫扯電源線路、超負荷用電;使用電烘箱、電烤箱、馬弗爐、電爐、電烙鐵等電熱器具時,要有專人現場管理,用完立即切斷電源;嚴禁非正常工作用電。
八、嚴格遵守公共網絡信息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嚴禁利用網絡實驗室制造、傳播有害或不良信息。不得隨意拔、插網絡線路及設施;不準私自拆卸、搬移任何設備。
九、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要妥善存放,專人保管;對劇毒物品要嚴格執行管理和領用制度。
十、學生實驗結束后要做好設備、器材、工具等的復原及實驗場所的清潔整理,使之保持正常狀態。工作人員要檢查切斷電源、水源和氣源等,關窗鎖門后方可離開實驗室。
十一、學校(或實驗教學中心)對各實驗室的房門鑰匙實行統一管理,每個實驗室必須有一把鑰匙交由學校集中保管,以備急用。各處室責任人或負責人要妥善保管實驗室鑰匙,不得私自配制或轉借他人;若有遺失或損壞要及時報告,并采取補救措施。
十二、寒、暑假前必須對實驗室安全衛生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假期停用的實驗室要加貼封條。
十三、實驗室管理員要對所制定的具體制度和措施,嚴格執行。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2
為了加強我校危險化學品的消防安全監督、管理,保障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生命安全,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本制度所稱的危險化學品,是指《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名錄》下的所有藥品,以下簡稱危險品。
二、危險化學品的存放與保管
(一)危險品必須存放在防盜防火的藥品室中,并用通風防盜阻燃防爆雙人雙鎖的專用櫥存放。 (二)危險品存放柜僅儲藏危險品,不得存放其他藥品,儀器。
三、危險品的領用與使用
(一)危險品領用必須填寫《危險品領用單》,憑單領用藥品,并于領用時如實點清危險品的品種與數目,并填寫《危險化學品使用登記表》。
(二)危險品使用時必須在化學準備室分裝或稀釋,隨即放回原處。
(三)藥品管理員必須嚴格按領用單上用量發放,實驗完畢后,多余藥品必須如數歸還。 (四)劇毒化學品的儲存、使用人應當對劇毒化學品的`儲存量和用途如實記錄,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錯發誤用。發現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錯發誤用時,必須立即向學校報告。
(五)相關危險品的容器、器皿廢液必須妥善處理,嚴禁亂扔亂放。
四、危險品的申購與報廢
(一)危險品的采購由學校化學老師和實驗室工作人員根據教學大綱和教材要求,參照《上海市中學儀器配備目錄》提出申購計劃。
(二)應嚴格控制易分解,易變質,毒害藥品的一次采購量。
(三)申購計劃應由備課組長申請,實驗室工作人員申購,報請教導處批準。
(四)藥品采購一般由學校將計劃報教育局統一采購,特殊情況由學校有關專業人員向正規經銷商采購。
(五)銷毀處理存放過久失效變質的危險品,必須填寫《實驗室危險品報廢申請表》,經總務處上報環境保護部門同意后,統一銷毀。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3
1、部門負責人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本部門消防安全管理負第一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部門的實際情況制訂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度。
3、負責組織開展本部門各項安全評比活動。做好職工消防安全思想教育。
4、負責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工作的.各項臺帳。每月安全檢查一次,每季度召開安全例會一次,并將月、季檢查例會情況向德育處通報。
5、開展本崗位的防火安全自查工作,及時整改各種事故隱患,對重大隱患及時報告學校消防職能部門。
6、對學校發生火災,要及時開展撲救,控制火勢,如火勢無法控制,立即撥打119電話,災后要保護好現場,如實向公安消防部門報告火災發生的情況。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4
第一條為加強實驗室安全教育管理,促進安全教育活動順利開展,提高全校師生醫務員工的實驗室安全意識,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實驗室技術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見》和《××大學實驗室技術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各級各類實驗室安全管理人員、所有進入實驗室工作學習的`師生醫務員工(包括校外進修人員、未辦理報到手續的研究生新生等)的實驗室安全教育培訓管理,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實驗室安全管理人員須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具備相關的實驗室安全知識、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管理能力;實驗人員須接受實驗室安全教育培訓,且具備一定的安全知識和安全能力后方可進入實驗室工作、學習;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實行強制性實驗室安全教育準入制度。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5
一、明確消防安全防火責任人,時時檢查消防器材,不得無故挪用消防器材用于它處,發現不符合要求及時更換。
二、嚴格遵守用電管理制度,不準亂拉電線,嚴禁在各房間有違規使用電器,違反安全用電的.舉動。
三、嚴格遵守使用明火管理制度,嚴禁在各房間里使用一切明火,嚴禁攜帶一切易燃易爆物品。
四、消防器材保養落實到人,嚴格遵守操作規則,保證安全第一,嚴禁非特殊情況下使用。
五、愛護和正確使用安全設施,做好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環境的整潔工作,禁止一切違規操作。
六、發現不安全情況和發生事故時,要迅速采取措施,及時報告值班人員及學校領導。
七、消除一切不安全隱患,工作人員必須了解消防安全知識,進行消防知識考核,能夠熟練使用消防器材。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6
一、確保全體實驗人員自身安全和公司財產不受損失,實驗人員應該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實驗室負責人為該實驗室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按“四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自然災害事故)要求,作好安全管理工作。
二、實驗室主任應全面負責實驗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檢查實驗室的安全情況,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并組織實驗室人員學習有關安全方面的文件、法規,制定有關安全防范、措施;實驗室內的設備的安裝和使用管理,必須符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大功率實驗儀器設備用電必須使用專線,嚴禁與照明線共用,謹防因超負荷用電著火。
三、定期檢查儀器設備,保持儀器設備性能良好,對于不經常使用或長期不用的設備,應定期通電、保養。
四、實驗室內的實驗人員必須掌握實驗室設備、儀器操作方法,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實驗室負責人有責任監督實驗人員按操作規程操作。
五、實驗室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在實驗室內吸煙,在實驗過程中,實驗人員要遠離回轉、移動及起吊位置,不得超載使用起吊設備,注意他人和自身安全。
六、實驗室門鑰匙由該實驗室管理人員管理,技術中心需到實驗室
管理管理人員處借用,并做好交接手續。鑰匙不得隨便交給他人,嚴防丟失、配制。嚴禁挪用、損毀實驗室內的電氣設施和器材。
七、保持室內清潔、整齊,實驗工作完成后,注意關好門窗,斷電,檢查實驗室內儀器設備是否完好,確保實驗室內沒有異常,方可離開。
八、負責實驗室管理的'人員,下班前應檢查實驗室的門窗及電源都關閉且無異常情況后方可離開。
九、未經實驗室工作人員許可,任何人不許隨意動用實驗室的儀器設備。凡使用貴重、大型精密儀器及壓力容器或電器設備時,使用人員必須遵守操作規程,堅守崗位,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因不聽指導或違反操作規程,導致儀器設備損壞要追究當事者責任,并按有關規定給以必要的處罰。
十、班后和節假日,要切斷電源、水源、關好門窗、保管好貴重物品,清理實驗用品和場地。凡因保管不當,違章操作,工作失職發生火災、事故、被盜造成損失,應追究實驗室管理人員和當事人的責任。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7
一、實驗室派專人負責,未經負責人許可,任何人不得入內開展活動,實驗室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堆放任何雜物,保持室內清潔。
二、上實驗課的同學必須按規定時間入內,按指定位置就座,不得打鬧喧嘩。
四、每次實驗,須認真填寫實驗申請報告單,實驗完畢,須將實驗器材清洗、整理后放回原處。
五、每次實驗課要教育學生愛護儀器設備,愛惜藥品材料,愛護實驗室設施,不在桌、凳和墻壁上涂寫亂畫。
六、實驗課完畢,執教老師要負責組織學生清理物品,關閉水源、電源,搞好清潔衛生,所有物品均不得帶出實驗室,實驗室內的各種器材(除正常報廢外),如有損壞,一律照價賠償。
七、實驗室管理人員、指導教師要經常注意安全教育及安全檢查,與實驗室無關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隨意帶入實驗室。發現隱患要及時處理,要帶頭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對因玩忽職守而引起重大事故,要追究其責任,嚴肅處理。
八、實驗室應配有各類滅火器,按保衛部門要求定期檢查,實驗室人員必須熟悉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如遇火警,除應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滅火外,應馬上報警(火警電話為119),并及時向上級報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護現場。
九、教學儀器保管室由實驗老師(實驗員)負責管理,任何人未經實驗老師或實驗員許可,不得進入儀器保管室,更不準利用任何借口堆放其他物品。
十、儀器要分類編號、入賬,賬目、標簽、實物編號要統一,及時登記造冊,賬物要相符。
十一、儀器入庫要認真驗收。入庫后要按不同學科和類別分類,分柜科存放,貼好標簽,做到陳列整齊、美觀、取用方便,按照要求做好防潮、防震、防塵、防壓、防鼠、避光、避磁等工作,儀器標本要定期保養,損壞的要及時修復。
十二、貴重儀器、化學試劑、藥品要單獨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藥品要在地窖或專柜中按規定要求存放,并嚴格管理。
十三、儀器保管室要有實驗老師(實驗員)崗位職責,有總帳清冊,有實驗通知單,有實驗教學情況記載冊,有教學儀器借還登記冊、損壞、賠償記載冊、報廢記載冊,有危險藥品領用登記冊、實驗室有實驗守則。
十四、所有的儀器領用、歸還都要履行登記手續,并認真檢查儀器的使用保管情況,儀器的'丟失和非正常損耗,要填寫損壞、丟失、賠償登記冊,并查明原因,上報學校領導,由學校領導簽署意見后,方為有效。
十五、實驗室人員變動,應認真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時要有主管領導參加,按賬點物,逐件移交。賬物不符要查清原因,并認真登記。移交完畢,須制書面文件,由三方簽字。
十六、儀器室要保持清潔衛生,用過的玻璃器皿要及時清洗、晾干,歸類存放。對儀器、設備要經常清點,定期保養,損壞的要及時修理,使儀器設備始終處于完好狀態。
十七、對因玩忽職守而引起重大事故,要追究其責任,嚴肅處理。
十八、實驗完畢,要清理物品,關閉水源、電源,搞好清潔衛生,所有物品均不得帶出實驗室。
十九、要愛護儀器設備,愛惜藥品材料,愛護實驗室設施,不在桌、凳和墻壁上涂寫亂畫。
二十、每學期末,實驗教師應對所有儀器、設備、藥品、器材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在此基礎上,編制添置計劃,并將管理工作清理情況,添置計劃向學校領導書面報告。
二十一、借還制度
1、任課教師每學期初應填寫演示和分組實驗表,并交實驗室。
2、任課教師實驗前應將所需要的實驗儀器、器材藥品通知單(演示通知單提前三天填寫,分組實驗通知單提前一周填寫)交實驗教師,以便準備實驗。
3、實驗教師接通知單準備好儀器、藥品,應先實驗一次,確保其性能良好,并向任課教師介紹儀器、藥品性能,使用方法,由任課教師再做一次實驗,成功后簽字領走。
4、非本學科教師領用儀器,應填寫在《儀器借還登記簿》上。
5、外單位借用儀器須持介紹信,歸還時要對儀器全面檢查,若有損壞,按規定處理。
6、對任課教師歸還的儀器要根據“借還登記簿”逐一查對,并把完好情況填寫在通知單或登記簿上,若有損壞按規定處理。
7、學生分組實驗后,由任課教師、學生代表對每組儀器逐一清查,并由管理人員復查,清查結果填寫在實驗記錄和實驗通知單上,若有丟失,按規定處理。
8、所有儀器的借用不應超過規定時限,以保證儀器正常流通。
二十二、報廢制度
1、教學儀器出現安全指標下降,有安全隱患,危及師生安全的;達到或超過規定使用有效年限的教學儀器可以申請報廢。
2、對實驗中正常損壞的儀器,要及時進行維修,對嚴重喪失精密度、性能不能滿足使用要求,無法修好的儀器或修復費用超過原價50%的儀器,由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認定,確無使用價值,可以申請報廢。
3、對實驗用的一般藥品、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在實驗中正常消耗,應由管理人員報告,由有關領導審批予以注銷。凡有修復價值的物品應及時修復使用,暫不能修復的,應妥善保管,一律不得報廢。
4、每年年終應對教學儀器、藥品進行清點,把所有需要報損的教學儀器填好《報損報告單》,統一辦理審批手續,價值低的教學儀器由學校校長審批,報廢價值達到上級規定價值的物品或特定儀器應報上一級儀器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審批備案。
5、已報損的儀器設備要及時清理出儀器室,及時補充已報損的儀器設備,及時調整帳面數字。
二十三、損壞賠償制度
1、任課教師損壞儀器后,應填寫《儀器賠償登記薄》,查清損壞原因,實驗教師認可后,提出建議,由有關領導處理。
2、未按《領用借還制度》規定辦理手續借出的儀器如有損壞,加倍賠償,使用人與借出人按1:1比例負擔。
3、教師凡因責任事故,疏忽職守,不按操作規程操作造成損壞的,全價賠償,因質量問題、產品老化等原因在正常使用時損壞的可不予賠償。
4、學生實驗若有儀器損壞,應由任課教師和學生寫明損壞原因,實驗教師認可后,提出處理意見,由有關部門進行處理,若因丟失或故意損壞物品的,除進行教育外,應由個人進行賠償。
5、外單位借儀器、本單位教師非教學借用儀器損壞后,若不能按時修復歸還,按原價賠償,賠償金必須用于損壞儀器的維修、補充、更新。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8
為了順利地做好化學實驗,保證實驗成功,保護實驗儀器設備,維護每個師生的安全,防止一切實驗事故,特制訂本實驗室安全操作規程。
一、實驗室內嚴禁煙火,也不能在實驗室內點火取暖,嚴禁閑雜人員入內。
二、充分熟悉安全用具,如滅火器、急救箱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并妥加愛護,安全用具及急救藥品不準移作它用。
三、盛藥品的容器上應貼上標簽,注明名稱、溶液濃度。
四、危險藥品要專人、專類、專柜保管,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制度。各種危險藥品要根據其性能、特點分門別類貯存,并定期進行檢查,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五、不得私自將藥品帶出實驗室。
六、未進實驗室時,就應對本次實驗進行預習,掌握操作過程及原理,弄清所有藥品的性質。估計可能發生危險的實驗,在操作時注意防范。
七、實驗開始前,檢查儀器是否完整無損,裝置是否正確穩妥。實驗進行時,應該經常注意儀器有無漏氣、碎裂,反應進行是否正常等情況。
八、燈火加熱時要注意安全。在酒精燈快燒盡、燈火還沒熄滅時,千萬不能注入燃料;酒精燈熄滅時,要用燈帽來罩,不要用口來吹,防止發生意外;不要用一個酒精燈來點燃,以免酒精溢出,引起燃燒。點燃的火柴用完后立即熄滅,不得亂扔。
九、使用氫氣時,要嚴禁煙火,點燃氫氣前必須檢查氫氣的純度。使用易燃、易爆試劑一定要遠離火源。
十、要注意安全用電,不要用濕手、濕物接觸電源,實驗結束后應及時切斷電源。
十一、加熱或傾倒液體時,切勿俯視容器,以防液滴飛濺造成傷害。給試管加熱時,切勿將管口對著自己或他人,以免藥品噴出傷人。
十二、嗅聞氣體時,應保持一定的距離,慢慢地用手把揮發出來的氣體少量地煽向自己,不要俯向容器直接去嗅。
十三、有毒和有惡臭氣體的實驗,應在通風櫥內進行。
十四、取用藥品要選用藥匙等專用器具,不能用手直接拿取。
十五、未經許可,絕對不允許任意混合各種化學藥品,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十六、有危險的實驗在操作時應使用防護眼鏡、面罩、手套等防護設備。
十七、濃酸、濃堿具有強烈的腐蝕性,用時要特別小心切勿使其濺在衣服或皮膚上。
七、禁止在存有爆炸物品與易燃物品的工作位置上使用明火及無遮蔽的燈具。
八、往容器灌裝較大數量的易燃、可燃液體時(醇、酸等電解質除外),要有防靜電措施。
九、日光照射的房間必須備有窗簾,在日光照射到的地方,不應放置見光或遇熱能分解燃燒或易揮發的物品。
十、對性質不明或未知的.物料,應先從最小量開始進行檢驗,同時采取安全措施,做好防火防爆準備。
十一、在進行汞、酸及其它有害蒸氣產生的操作時,應在通風良好處(通風廚)進行,操作人員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具,以防對人體的危害。
十二、禁止將汞、酸、堿、硫化物、易燃液體及含有爆炸物、有毒的液體、擦布、廢紙等雜物倒入水槽。
十三、實驗臺面上不應放置任何暫時與實驗無關的化學藥品,尤其是不能放盛有濃酸或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
十四、實驗室內的用電量不許超過額定負荷,嚴禁使用普通金屬代替保險絲。要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做好滅火準備。
十五、實驗室的安全疏散門不應少于兩個,應保持暢通。
十六、禁止在實驗室抽煙、吃東西和利用實驗器皿作飯食工具。
十七、學生實驗完畢,必須經指導教師檢查認可方能離開實驗室,不得將實驗室任何材料和藥品帶離實驗室,否則將給予嚴肅處理。
十八、指導教師要督促值日生做好實驗室衛生、安全檢查,切斷電源、水源、氣源等,關閉好門窗。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9
一、機械加工實驗室是進行學生實習實訓、技能考核、生產及研究的重要場所,必須加強安全及衛生管理,為學生創造一個安全、良好的實驗實訓環境。
二、凡進入本實驗室參加實驗實訓的學生,必須統一著裝(工作服或軍訓服);必須戴安全帽(女生務必將長發挽入帽內);加工硬脆工件或高速切削時,必須配戴防護眼鏡。
三、參加實驗實訓的學生必須熟悉車床性能,熟練掌握各操作手柄的作用,否則不得動用車床。務必遵守紀律,聽從指導,服從安排,不做與實驗無關的事情。
實驗中要服從老師指導,按正確的操作方法和規定的操作步驟,有條不紊地進行實驗,遇到問題要及時報告老師,以免發生事故。
四、參加實驗實訓的學生在實驗(加工)過程中,不得隨意串崗,嚴防多人同時操作車床;并且要注意保持室內衛生及良好的實驗秩序;出現特殊情況或異常響聲及時報告指導老師。
五、每次實驗結束后,學生將加工工件交指導老師測量并打分,做為本次實習的成績;將本次實習實訓使用的工具、量具、刀具以及未用毛坯料放至指定位置;須留相應學生對車床及實驗室進行清掃。
六、車床清掃及保養。
一切儀器的.領用、外借、歸還必須通過管理人員,并必須辦理登記手續,填寫“教學儀器借還登記冊”,并檢查儀器的完好情況。教師使用時,必須提前填寫“實驗通知單”,由管理人員認真準備。使用完畢,及時歸還、注銷。
嚴格按有關安全規則操作實驗,做好安全用電、防火、防盜、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保證人身和儀器設備安全。
經常維修、及時保養,做好防銹、防腐、防蟲、防霉等工作,使儀器設備始終處于完好狀態。
1、實驗過程中萬一出事,不要驚慌,如涉及人身安全,應盡力保護學生,盡量讓學生疏散出去,同時實事求是、科學地分析事故產生的原因,排除故障,不要使學生感到恐懼,害怕實驗。
2、觸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在觸電者脫離電源之后,將觸電者迅速放在空氣流通的地方急救,進行人工呼吸,有危險者,應立即送往醫院。
一、供電線路,特別是實驗室供電線路及各種用電器的安裝均應合乎安全用電規范,線路與用電設備必須每學期檢查一次。
二、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藥品按規定放入地窖、專柜。
三、使用加熱設備要嚴守規程。
四、室內要有防火設備,滅火器要定期更換藥品,禁止吸煙。
五、化學實驗的廢液要妥善處理,不準倒入下水道。
六、實驗室人員下班時要認真檢查門、窗用水、電等設備、設施以確保安全。
七、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嚴防事故發生,每日下班前檢查水閘、電源、門窗、烘箱等設備,保證實驗室安全。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0
一、實驗室是教學科研的重要基地,實驗室的安全管理是實驗工作正常進行的基本保證。凡進入實驗室工作、學習的人員,必須遵守實驗室有關規章制度,不得擅自動用實驗室的儀器設備和安全設施,不準在實驗室吸煙,就食,不準隨地吐痰。
必須遵守本制度。
二、實驗室工作人員及參加實驗的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安全條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三、實驗室內安全設施、標志必須齊全有效。
四、實驗室供電線路的安裝必須符合實驗教學的需要和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定期檢查,及時維修。
五、實驗室要做好防火、防觸電等工作,要配備滅火機等消防器材。
六、實驗室要采取防盜措施,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非實驗室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儀器保管室內。
七、每日最后離室人員要負責檢查水、電、門窗等有關設施的關閉情況,確認安全無誤,方可離室。節假日前各室人員應進行安全檢查,并作好記錄。
八、對實驗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整改,若發生安全事故,應在采取補救措施的同時如實報有關部門,對造成安全事故者,應根據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及時處理。
九、實驗室工作人員作為實驗室安全防護的當然責任者,應隨時隨地按照本制度進行檢查,做好安全防護工作,院領導要經常督促檢查。
十、實驗中如發生事故,應有急救措施,同時保護現場,并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學校保衛處電話:89003119)
檔案的管理制度:
1、資料員對檔案進行分類登記造冊,并按存檔年限,定期清理到期資料,并分類造冊,辦理銷毀手續;
2、借閱檔案時應登記,并應當日歸還;
3、需借用存檔檢驗報告時,應由質量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等親自提取并簽字,其他人不得借用;
4、資料室執行《實驗室內務管理控制程序》,應加強防火、防蛀、防霉、防盜工作,保證檔案信息的安全;
5、嚴格遵守本站《為用戶保密和保護技術所有權程序
監測員職責:
1、必須持證上崗,正確熟練地掌握本崗位監測分析的技術和有關儀器的`使用和維護;
2、遵守工作制度,嚴格執行檢測規范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計量器具,按規定填寫原始記錄,按時報送檢測結果;
3、嚴格執行分析質量控制有關規定,檢測前做好充分準備,檢測過程中堅持控制好準確度和精確度。檢測時發現異常及時匯報,主動提出合理建議,對自己出具的檢測數據負責。測試完畢及時整理、清洗器具;
4、搞好儀器設備的維護、保養,認真填寫使用記錄。不得使用未經檢定合格或超遲檢定周期的計量器具進行樣品檢測;
5、堅持原則、忠于職守,不受其他因素干擾。做到科學、求實、公正、廉潔,保證檢測數據的科學性、公正性和準確性,自覺遵守保密制度,維護用戶權益;
6、刻苦鉆研業務知識,收集和掌握與本人有關的國內外檢測技術發展現狀與動態,不斷提高檢測能力和服務水平;
7、愛護公共財物,節約試劑、水電,保證室內清潔整齊,維護公共場所衛生,時刻做好安全檢查工作。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1
實驗室是學院教學、科研的重要基地,實驗室安全是保證實驗室正常運行的基石。為進一步加強學院實驗室安全工作,明確落實安全責任,保證實驗室教學和科研的有效和有序發展,創造良好的實驗室工作與學習環境,保障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院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實驗室安全管理應貫徹“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實驗室安全管理分級負責制。
一、組織體系
1、成立學院安全領導小組,學院分××委××是學院實驗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成員由系、所、實驗室等負責人組成。學院安全工作是由××領導下的院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具體工作由分××委副××組織落實。
2、各系、所及中心向院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各系所長(主任)為本單位實驗室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所在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各系所設置安全管理員,簽署年度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對本單位的安全負有檢查、監督和管理的責任,負責對在本實驗室工作的師生開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二、安全管理
3、各單位實驗室應根據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各類實驗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管理制度、人員崗位職責、緊急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安全責任書等。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范、要求等均應懸掛在實驗室的醒目位置。
4、落實實驗室準入制度。對進入實驗室的師生應建立出入許可制度,無關人員一律不得入內。所有進入實驗室工作和學習的師生必須經過實驗室安全知識的學習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進入實驗室。
5、在實驗室工作、學習的所有人員均對實驗室安全工作和自身安全負有責任,必須遵循實驗室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嚴格按照實驗安全操作規程或實驗指導書開展實驗,配合各級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做好實驗室安全工作,排除安全隱患,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6、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發生重大事故時各系、所及中心安全員要第一時間上報學院,并啟動應急預案,將事故的惡劣影響降至最低。
7、危險化學品、藥品安全管理。危險化學品、藥品的購置、使用、儲存等由各實驗室負責,應加強管理,分類存放,建立出入庫使用登記。各單位要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學校的相關規定,加強對所有涉及危險化學品、藥品的教學、科研和實驗場所及其活動環節的安全監督與管理,消除安全隱患。
8、易制毒化學品安全管理。易制毒化學品的購置應向學校實驗室處申請,由實驗室處與保衛處聯合審批后,向所在地的公安××申領到《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方可購置。在使用劇毒化學品時,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使用和保管,有專人、專箱(櫥)保存,實行兩人同時加鎖開、關的制度。任何人不得私自將有毒物品帶出實驗室,不準私自收藏、保存危險品,違者由此發生的事故則負全部經濟、法律責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和詳細記錄,并接受學校和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9、壓力容器安全管理。實驗室使用的壓力氣瓶要有安全責任人,要有防止傾倒的措施,并避免碰撞、烘烤和曝曬。要嚴格按照氣體性質正確擺放和操作氣瓶,定期對氣瓶進行安全檢查。氣瓶充裝單位全面負責所提供氣瓶的安全,定期檢驗。使用人員要嚴格檢查氣瓶檢驗時間、使用壽命、壓力,并向氣體提供單位提出安全要求,明確安全責任。
10、儀器設備安全管理。須對儀器設備的操作人員進行崗前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使用。所有儀器設備均應有完整詳實的使用記錄。各實驗室要加強儀器設備的安全管理,定期維護保養各種儀器設備及安全設施,對有故障的儀器設備要及時檢修,儀器設備的維護保養和檢修等要有記錄。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開展實驗教學和科研工作。
11、實驗危險廢棄物安全管理。危險廢棄物包括液體廢物、固體廢物、利器等,其處置工作實施“分類收集、定點存放、專人管理、轉移處置”的工作原則。嚴禁將實驗危險廢棄物倒入下水道或普通垃圾桶,要分類用專用容器收集存放,由實驗室處委托有資質的回收公司定期處置。
12、用水用電安全管理。實驗室用水用電應嚴格按照規范執行,不得擅自改裝、拆修電氣設施,不得亂接、亂拉電線,不得超負荷用電。實驗室應定期檢查電路,發現老化等隱患要及時保修更換,新增用電容量應經物業處審批。
13、安全警示標識管理。各實驗室應根據本實驗室技術安全的性質(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輻射、高壓、強磁、壓力容器等),在實驗室房門、房間內相應位置張貼醒目標識,指向明確到位。實驗室的各區域均應張貼逃生指向標識和逃生路線圖,實驗室區域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
14、消防設施管理。各實驗室應根據實際情況配備合適的滅火設備(煙霧報警器、滅火器、消防沙桶、消防噴淋等),正常有效,方便取用。定期檢查、維護滅火設施,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15、實驗室環境管理。實驗室應建立衛生值日制度,保持清潔整齊,儀器設備布局合理,實驗室公共走廊整潔暢通,緊急通道暢通。實驗室的物品必須擺放整齊,不得在實驗室堆放雜物。實驗過程中嚴禁在實驗臺上放置與實驗無關的物品,實驗結束后及時清理現場。離開實驗室前,務必進行安全檢查,包括切斷電源、關閉水源、氣源和門窗等。
16、各實驗室要做好防火、防爆、防觸電、防中毒、防創傷等工作,要配備消防器材及化學實驗急救器材、藥品等防護用品。學院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控。在遭遇不可預見的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師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師生的生命安全。
17、對因無視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三、安全檢查與安全教育
18、嚴格安全檢查制度,堅持定期對學院所屬區域進行安全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節假日前重點檢查,力爭把不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檢查記錄存檔,以備查考。檢查中一旦發現安全隱患即責令整改,不能馬上解決的,要確定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負責人;對整改不力者令其關停,直至整改合格。
19、安全檢查要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明確每次檢查的內容和方法,促進各種防范措施的落實。檢查要以“防火、防盜、防爆炸、防破壞、防投毒、防自然災害”為主要內容,重點對危化品使用管理、用水用電安全進行檢查。
20、學院及各實驗室針對新生和新進教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包括人身安全、防火、防盜、用電安全以及實驗室安全教育等,學習實驗室安全教育手冊,并與每位入學新生簽訂個人安全責任書。組織新生參加學校實驗室與資產管理處“實驗室安全在線學習考試系統”的自主學習,并參加統一考試。
21、學院及各實驗室定期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和宣傳活動,開展必要的安全急救和逃生演練,時刻敲響安全警鐘,并督促安全員將安全防范意識傳遞給學院的每一位師生員工,杜絕一切安全隱患。
2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未盡事項,按國家和學校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2
1.實驗管理人員必須具有相關學科的基礎知識,掌握相關學科的全部實驗技能,熟悉所管藥品、儀器、試劑、模型、標本的性能和保管、使用、維修的方法。
2.建立并嚴格執行儀器、藥品、試劑、標本等的添置、采購、驗收、保管、使用、賠償等規章制度,嚴格領取手續,嚴防爆炸、燙傷、燒傷、腐蝕等各種事故的發生。
3.加強儀器室、實驗室的.規范化建設,合理擺放物品,保證兩室清潔、整齊、取放方便。必須做好儀器、標本、模型、器皿等的整潔、保養工作,做到無塵、無銹、無蟲蛀,標簽分明,分類合理。
4.實驗前要認真為教學人員準備好實驗所需的儀器、試劑、標本等,實驗時,協助任課教師輔導學生按操作規程做好實驗,防止學生損壞儀器或發生事故。
5.適時督促教師按教材要求完成實驗教學,積極支持、密切配合理化生三科任課教師利用儀器、實驗設備開辟第二課堂活動和特長興趣小組的各種活動。
6.每學期開學前對生物學科一學期全部演示實驗和學生實驗缺少的儀器、藥品、標本等制定購置計劃,報教務處審批,后勤部門應及時采購、補充。
7.教育學生愛護儀器、節約藥品,特別注意增強安全防范意識,對劇毒、易燃、易爆藥品妥善保管。
8.實驗管理人員要自覺堅守崗位開展工作,保證教學需要,接受教務處領導,期末做好實驗工作總結。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明確實驗室人員的資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員進出實驗室或承擔相關工作造成生物安全事故。
二、范圍
適用于進入實驗室檢驗科、病理科所有工作人員。
三、職責
1、實驗室生物安全負責人負責實驗室人員準入工作的監督和實施。
2、進入實驗室所有人員必須在身體狀況良好穿戴好防護服(白大褂)的情況下方能進入實驗室的工作區域工作。但當身體出現較大的開放性損傷和處于較重的疾病感染狀態或中毒疲勞狀態不得進入。
四、制度要求
1、所有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在接受相關生物安全知識、法規制度培訓并考試合格。
2、從事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進行上崗前體檢,由單位生物安全委員會組織實施。
3、從事實驗室技術人員必須具備相關專業教育經歷及相應的專業技術知識及工作經驗熟練掌握自己工作范圍的技術標準、方法和設備技術性能。
4、從事實驗室技術人員應熟練掌握與崗位工作有關的檢驗方法和標準操作規程,能獨立進行檢驗和結果處理分析和解決檢驗工作中的`一般技術問題,有效保證所承擔環節的工作質量.
5、從事實驗室技術人員應熟練掌握常規消毒原則和技術,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原則和上報程序。
6、外單位人來參觀學習,進入實驗室工作要經過相關領導批準并遵守實驗室相關規章制度。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4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高等學校實驗室工作規程》等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實驗室,是指開展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等活動的實驗工作場所。
第三條學校貫徹“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把實驗室各項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實處。
第四條實驗室安全工作是校園綜合治理、安全生產和“平安校園”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創建安全、健康、環保的實驗室是各單位和廣大師生員工的共同責任和義務。
第五條實驗室安全管理實行學校統一領導,實驗室建設與設備管理處(以下簡稱“實管處”)歸口管理、相關職能部門緊密協同聯動、各二級單位及實驗室具體實施的工作體制機制。
第六條涉及新建、改建、擴建實驗室及實驗室維修等項目開工前須經實管處進行安全風險評估及審核,相關職能部門將其作為設計、建設、施工及財務報銷的必要條件及重要依據。
第七條實驗室須嚴格落實儀器設備類資產(包括儀器設備及零配件、成品軟件、實驗材料、實驗用低值易耗品等)的全壽命周期管理。根據研究需要和標準配置相應儀器設備,并采取必要手段全力延長儀器設備的有效使用壽命。
第八條實驗室須對工作、人員、物資、經費、環境狀態等信息進行記錄、統計和分析,及時準確為學校或上級主管部門提供實驗室相關數據。
第九條加強實驗室技術安全隊伍規劃與建設,有特殊資質要求的崗位從業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上崗資質。
第十條學校按照××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要求,健全學校、二級單位、實驗室三級聯動的實驗室安全管理責任體系和安全監管體制。
第十一條學校××政主要負責人是實驗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實驗室工作的校領導是重要領導責任人;其他校領導在分管工作范圍內對實驗室安全工作負有支持、監督和指導職責。
第十二條學校實驗室建設與管理委員會技術安全工作組(以下簡稱“工作組”)同時在××大學社會管理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和“平安高校”建設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成員單位為實驗室建設與設備管理處、人力資源處、保衛部(處)等部門。其中,學校分管實驗室工作的校領導擔任組長,實管處處長擔任副組長,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實管處。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學校××委行政重大決策部署,對全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二)貫徹落實實驗室安全法律法規相關要求,組織建立實驗室安全管理責任體系,擬定實驗室安全政策、方針和規劃等。
(三)審議實驗室安全工作重大隱患整改、事故處置方案等重要事項,提出實驗室安全事故責任處理意見建議等。
第十三條各二級單位××政負責人是本單位實驗室安全工作的第一領導責任人,明確分管實驗室安全的.班子成員和各實驗室安全管理人員,安全風險等級較高的單位要配備專職實驗室安全管理人員。
第十四條各實驗室負責人是本實驗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應嚴格落實實驗室安全準入、日常檢查、隱患整改、個人防護、危險源、儀器設備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五條實驗室學習、工作人員須遵守各項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范,自覺接受包括保密教育在內的實驗室安全教育培訓和考試,嚴格遵守國家及學校保密規定及要求,防止與杜絕安全事故及泄密事故的發生。
第十六條學校依據實驗室安全規劃及年度實驗室安全水平提升計劃,配備所必需的資金列入每年的經費預算。
第十七條實驗室分級分類管理制度。
(一)實驗室安全隱患分為四個類別,即:一類(重大安全隱患)、二類(較大安全隱患)、三類(一般安全隱患)、四類(不規范行為)。
(二)實驗室安全風險分為三個等級,即:一級(高風險)、二級(中風險)、三級(低風險)。
第十八條項目危險源安全管控制度。
涉及危險化學品、危險氣體、病原微生物及實驗動物、輻射源及射線裝置、同位素及核材料、危險性機械加工裝置、強電強磁與激光設備、特種設備等危險源的項目負責人須對項目進行危險源甄別,制定防范措施及應急預案并主動上報。
第十九條實驗室安全準入制度。
(一)師生未通過實驗室安全知識、安全技能和操作規范課程、培訓考核不得進入實驗室進行實驗操作。學校、二級單位應定期組織實驗室安全教育與應急演練活動,指導教師須將實驗室安全教育列入指導內容。
(二)氣體鋼瓶、管制類危險化學品、放射性同位素及核材料等危險實驗物品須選擇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和渠道,并且在公安、環保、質監等有關部門辦理申購備案手續。
(三)實驗室應在開展教學、科研新項目活動申請或立項前開展項目風險的安全評估工作,明確安全隱患和應對措施。
第二十條實驗室安全考核制度。
將實驗室安全工作納入二級單位及教職工的日常工作考核和年終考評內容,對在實驗室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未能履職盡責的單位和個人,在考核評價中予以批評和懲處。
第二十一條實驗室建立包括節假日在內的安全值日制度,定期開展安全設施、消防設施和防盜裝置等檢查。實驗室應合理設置工作區、學習區及實驗廢棄物存放區等功能區域,衛生狀況保持良好,物品擺放有序并及時歸位,無易燃廢棄雜物。實驗室內嚴禁住宿、飲食、吸煙等不規范行為。
第二十二條進入實驗室人員需穿著實驗服或防護服,按需佩戴防護眼鏡、防護手套、安全帽、防護帽、呼吸器或面罩等。
第二十三條實驗室用電須嚴格執行相關技術規范,嚴禁超負荷用電、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及插線板、嚴禁為電動車充電、嚴禁使用電取暖器具,使用電吹風、烘箱等電加熱設備后應及時拔除電源插頭。做好水、電、氣、暖和門窗等監管工作,避免管路老化、堵塞等現象。
第二十四條實驗室內化學品、配置試劑、固體粉末、氣體等各類實驗耗材,按照“一容器一標簽”的原則在容器外張貼唯一信息標簽(信息包括主要成分、采購或配置日期、責任人、使用狀態等),不得使用破損玻璃容器等。
第二十五條實驗室應在醒目位置張貼實驗室安全規定、操作規程、應急預案等必要的基本安全制度。
第二十六條通風櫥須合理配置、合規操作,不作為試劑儲存區,實驗過程中觀察窗應下拉于安全位置。化學和生物實驗區域需配置應急噴淋和洗眼裝置并定期維護保養。學校對實驗室相對密集的實驗樓棟各層公共區域配備專業應急器具柜,學院指導實驗室配備應急藥箱、消防毯、呼吸器等必要的應急物資。
第二十七條實驗室針對特定危險源配備專用試劑柜、氣瓶柜、氣體泄漏報警、氧含量監測報警、溫濕度監控報警、安全屏蔽設施、通風設施等安全裝備,并采取劃定警示標線、設置警示標識等安全提示措施。
第二十八條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
指定專人負責,設立專庫或專柜儲存危險化學品,做好購買、運輸、儲存、使用、回收、處置等全程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領、用、存、取、登記等閉環管理制度,劇毒化學品嚴格執行“五雙”管理(即雙人驗收、雙人保管、雙人發貨、雙把鎖、雙本賬),其他管制類化學品嚴格執行“雙人雙鎖”管理,技防措施需符合管制要求。
第二十九條生物安全管理
規范病原微生物及實驗動物的采購、實驗操作、生物類廢棄物處置等工作程序,做好生物安全實驗室的建設、管理和備案工作。
第三十條化學品廢棄物安全管理
化學品廢棄物處置須堅持“分類收集、定點存放、專人管理、集中處理”的工作原則,嚴格實施“統一收集容器、統一廢棄物標簽、統一收集流程、統一回收暫存,統一集中處置”的“五統一”管理模式。
第三十一條氣體鋼瓶安全管理
建立氣體鋼瓶從供應商遴選與準入、購買(租賃)、運輸、儲存、使用、處置等全程安全管理制度。各二級單位需辦理氣體鋼瓶準入手續,正確固定并規范狀態標識,嚴禁易燃性與助燃性氣體鋼瓶混放等。
第三十二條儀器設備安全管理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5
1、實驗室、儀器室必須有專人管理。未經許可,外人不得擅自動用儀器、設備。
2、實驗室管理員要增強安全意識,重視防范工作,按程序辦理,并注意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
3、化學實驗室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定期更換滅火劑,保持隨時可用狀態,實驗室管理員會熟練使用滅火、器材(設備)。
4、未經實驗室負責人同意,外人不得進入化學實驗室。
5、實驗室嚴禁吸煙和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
6、儀器、藥品必須分室儲藏,化學試劑必須分類存放,劇毒品必須專柜安全存放,做到雙人雙鎖保管,領用、回收均有記錄。
7、藥品、試劑存放室要保持通風良好,按環保要求處理好三廢物質。
8、經批準出借的儀器、設備,按出借制度執行。
9、經批準報廢報損的'儀器、設備,按報廢報損制度執行。
10、做好各類儀器、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保持常用儀器、設備完好無損,做好化學試劑的防潮、防燃、防爆等工作。
11、按實驗通知單做好實驗準備工作,實驗完畢后,做好實驗記錄和檔案資料整理工作。
12、保持實驗室、儀器室整潔有序,不準存放其他無關物品。
13、做好完全防范工作,定期檢查漏電保護器、滅火器等安全設備,下班前關閉水、電總開關和門窗。
二、做實驗前,要認真檢查所有儀器,藥品是否完好,齊全,如有缺損應及時向教師報告,予以調整補齊,未經教師宣布開始不得擅自進行實驗.
三、實驗藥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藥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觸傷口,實驗時所產生的有毒或腐蝕性廢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嚴格按環保部門規定處理,嚴禁隨地拋棄.
四、實驗完畢后,要認真清點整理好教學儀器,藥品及其它設備,玻璃儀器要刷洗干凈,擺放整齊,并向教師詢問儀器,藥品禁止使用情況及問題,經教師或實驗教師驗收并得到允許后,再放好桌凳關閉門窗,方可離開實驗室.
五、要愛護公共財物,小心使用教學儀器和實驗設備,注意節約藥品和水電。
六、實驗室內的儀器,藥品,模型標本和其他設備未經實驗教師許可不準帶出實驗室。
七、熟悉滅火器材,砂箱以及校醫藥箱等的放置地點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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