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管理制度[優]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保密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保密管理制度1
為增強公司全員的保密意識,加強公司的保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保密范圍和密級確定
1、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項:
■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公司正在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公司內部掌握的客戶、意向客戶資料,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公司財務預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公司計劃開發的的、尚不宜對外公開的項目信息。
■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議、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容文件不屬于保密范圍。
2、公司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權力和利益遭到嚴重的損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損害。
公司密級的.確定
■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和正在洽談的尚未公開的新項目為絕密級。
■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級。
■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員工工資收入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
■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規定標明密級,并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2)保密措施
1、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辦公室或分管副總經理委托專人執行。
2、對于密級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3、非經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4、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5、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6、屬于公司秘密的,由公司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行,并采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7、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準。
8、具有屬于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
■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公司工作人員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辦公室;辦公室接到報告,應立即做出處理。
(3)責任與處罰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并扣發工資10元以上500元以下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違反本制度規定的秘密內容的。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辭退并酌情賠償經濟損失,情節嚴重者,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保密管理制度2
一、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以及其他有關檔案管理工作的規定。
二、各種檔案必須科學管理,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三、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做好檔案安全保密工作。
四、凡已入檔的各類檔案,統一分類登記、科學管理,妥善存放,并制定案卷目錄等索引查詢工具。
五、對收來的'檔案要辦理好交接手續,及時登記、分類、對號入座,檔案資料要經常核對,做到賬簿相符。
六、非檔案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進入檔案室。
七、做好防火、防水、防潮、防盜、防有害生物、防塵、防光、防高溫等工作,定期檢查保管情況,確定檔案室的安全,做好無丟失、無霉變、無蟲蛀、無差錯。
八、本單位人員借閱檔案室須經領導同意后辦理借閱登記簽字手續。并注明歸還日期,方可借閱。
九、外單位借閱檔案,須持單位介紹信,注明利用目的,經領導同意,才能借閱。
十、檔案管理員每周對管理的檔案進行細致的賬簿核對,及時催促外借檔案的歸檔。
保密管理制度3
為了進一步加強公司涉密和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保密管理工作,確保內部秘密事項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GJ秘密法》,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本制度所稱移動存儲介質,是指移動硬盤、軟盤、優盤、光盤、磁帶、存儲卡及其它具有存儲功能的各類介質。
第二條 涉密移動存儲介質的管理,遵循“統一備案、跟蹤管理、集中報廢”的原則,嚴格控制發放范圍。
第三條 各單位必須指定專人負責本部門涉密和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的日常管理工作。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必須妥善保存。日常使用由使用人員保管,暫停使用的交由指定的專人保管。
第四條 公司保密辦負責加強對涉密移動存儲介質的統一管理和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的指導、監督、檢查。
第五條 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只能在涉密計算機和涉密信息系統內使用,嚴禁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在與互聯網連接的計算機和個人計算機上使用。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嚴禁接入涉密計算機或涉密網絡,嚴禁直接或間接接入內網。
第六條 一般信息應用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存儲、攜帶、使用。涉密移動存儲介質應當存儲與之相對應密級的信息。A移動存儲介質只能存儲A級信息,A級移動存儲介質確需存儲B級信息時,應按A密級進行管理。
第七條 使用涉密移動存儲介質應當在符合保密要求的辦公場所,確因工作需要帶出辦公場所的,B級的需經使用部門主要負責人批準,A級的需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報保密辦備案并采取嚴格的保密措施。嚴禁將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借給外單位或轉借他人使用。
第八條 攜帶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外出,應使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始終處于攜帶人的有效控制之下;攜帶絕密級信息的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外出的,應保證二人以上同行。禁止攜帶存儲絕密級信息的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參加涉外活動或出國(境);確因工作需要攜帶機密級、秘密級移動存儲介質出國(境)的.,應當按照有關保密制度辦理批準攜帶出國(境)手續。
第九條 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嚴格按照保密管理要求,必須存放在公司保密辦。領取涉密移動存儲介質時,要辦理簽字手續。工作人員離開辦公場所時,必須將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存入保密設備。
第十條 每半年要對涉密和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進行一次清查、核對。若有混用的或涉密移動存儲介質丟失的,應及時查處。
第十一條 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在報廢前,應由使用部門進行信息清除處理。因介質損壞無法進行信息清除時,由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后,交公司保密辦銷毀。
第十二條 涉密移動存儲介質的銷毀,由公司保密辦統一登記造冊,并填寫《涉密移動存儲介質銷毀登記表》,報經分管領導批準后,由三人負責銷毀,任何個人不得擅自銷毀。
第十三條 涉密和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使用、管理人員違反本制度,情節較輕的,由公司保密工作領導小組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造成重大泄密隱患的,交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保密管理制度4
第一條:員工在勞動合同期內或解除勞動合同后決不泄露以下“保密范圍”所界定的中廣時代通訊設備有限公司的商業秘密。
第二條:保密范圍
1. 公司重大決策、決議、政策文件等。
2. 未經公司領導批準公開的文件、資料、檔案、決策等。
3. 未經公司領導批準公開工藝技術資料和設備技術資料等。
4. 在公司規定的保密階層,知密范圍以內的文件、資料和決策等。
5. 公司財務帳目、報表、公司現金流量及有關資料、文件、檔案等。
6. 公司關于薪資、獎金分配原則及其方案。
7. 公司內部管理文件和各類業務文件。
8. 公司客戶資料(包括網絡分布、名稱、定單、特別要求等)。
9. 凡與公司經濟行為有關的各種信息。
10. 公司領導申明其它需要保密的事項。
第三條:守密準則
1.員工不得探聽或泄露公司的機密;
2. 未經公司批準,不得以公司名義對外舉辦新聞發布會,記者招待會,及其它性質的會議,不得對外發表事關公司的意見和文章;
3. 未經公司批準,不得對外傳閱,復印、外借公司的文件、資料、檔案,不得與知密范圍以外的'人員談論公司機密;
4. 不得在公共場所和親屬、朋友面前談論公司機密;
5.員工下班前將文件整理鎖好,不得擺放在桌面,廢棄文稿須檢查后再行處理;
6. 凡離開公司的員工,在公司機密有效期內均不得外泄或利用;
第四條:保密須知
1.員工應對自己工作內涉及保密的內容有明確的認識,對復制涉及保密內容的資料軟件報表、文件、單據等,應嚴格按照先批準登記后辦理的保密原則,對不明確其內容性質的文稿、軟件復制更應主動上報主管,得到明確批復登記后方可辦理。
2. 未經主管批準,不得擅自帶外人進入辦公區域參觀。
3. 外來人員需要公司有關資料時,必須在征得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由公司指定部門統一提供和登記,任何人不得隨意供給。
4. 在業務交往中,與經辦人員接觸過程中,也應當遵照守密準則;遇涉及公司保密范圍的事務,應事先請示上級主管,經批準登記后再交涉。
5. 如工作需要,確需攜帶保密文件外出的,須經領導批準、登記;外出時,應嚴加保管,謹防丟失。
第五條:失密責罰
1.發生失密事件后,必須立即向公司領導匯報,不得隱瞞;
2.員工若將本《保密守則》第二條的保密內容以任何形式外泄,給公司造成損失。公司將追究其個人的直接責任,除按公司的人事勞動管理制度處置外,同時保留依法起訴的權利。
3.員工若采用非正常手段,獲取并使用或披露公司商業秘密;員工利用公司給其在公司商業秘密上的特許權,以謀取私利或制造事端;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除按公司的人事勞動管理制度處置外,同時保留依法起訴的權利。
第六條: 本《保密守則》解釋權歸辦公室。
保密管理制度5
一、總則
為加強公司保密工作的管理,防范和杜絕各種泄密事件的發生,維護公司正常經營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總公司及直屬公司全體員工,每個員工均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和制止他人泄密的權利。
三、保密范圍和密級劃分
公司秘密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內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1、密級劃分
公司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1)絕密級: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給公司造成特別嚴重的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
2)機密級: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給公司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
3)秘密級: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
2、保密范圍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項: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公司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重要會議記錄;
4)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審計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6)公司的管理策略、客戶信息、貨源情報、產銷策略;
7)公司技術水平、技術力量、技術潛力、產品動向;
8)公司持有、掌握的廠家技術資料、光盤、書籍、文檔;
9)公司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等相關證件;
10)公司員工的人事檔案、工資、獎金及相關資料;
11)其他經公司確認應當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于保密范圍。
3、公司密級的確定
1)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密級;
2)公司的年度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廠家技術資料為機密級;
3)公司合同、協議、人事檔案、工資、獎金、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營業執照及相關證件為秘密級。
4、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由起草公司或部門依據本制度第三項“保密范圍和密級劃分”中的`第1條密級劃分、第3條公司密級的確定的規定標明密級,并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除要求繼續保密的事項外,自行解密。
四、保密管理
1、知曉范圍
1)公司秘密(絕密、機密、秘密)總公司副/總經理有權全部知曉;2)絕密級只限總公司副/總經理指定的人員知曉;
3)機密級只限負責該項工作的主管人員以及該主管人員認為必須知道的人員知曉;
4)秘密級只限相關人員知曉。
2、保管備份
1)絕密級資料原則上不允許摘抄或復制,確需摘抄或復制者須經總公司副/總經理批準;
2)機密級、秘密級資料需經子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摘抄或復制;3)保密資料不得私自復制,復印件應視同原件管理;
4)各公司保管的公司證件需經子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復印或借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可復印);
5)各公司指派專人負責秘密文件、資料的保管,并采用相應的保密措施;6)若發現或發生泄密情況,應立即向總公司領導報告,以便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五、責任與獎懲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對有關部門或人員給予獎勵:
1)及時舉報泄密事件,且避免可能由此造成公司損失的;
2)非責任人及時采取補救措施,避免或最大限度減少泄密造成損失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對有關部門或人員給予處罰,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2)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3)違反本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提供公司秘密的;
4)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3、獎懲具體標準參照<員工獎懲管理制度>執行。
六、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七、本制度的解釋歸人力資源部所有。
保密管理制度6
第一條 涉密會議組織召開應提前填寫《涉密會議審批表》履行審批手續,并指定專人負責安全保密工作。會前應向與會人員強調會議保密事項和要求,增加保密防范意識。
第二條 召開涉密會議應確定會議密級和會議代號。選擇具有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限定參加人員和范圍。必須嚴格執行不在涉外賓館、飯店召開涉密會議的規定。
第三條 在召開涉密會議前,必須做好保密工作。涉密會議必須在有安全保密措施的內部場所召開。
第四條 涉密會議會場保密檢查內容
(一)了解會場周圍情況是否有利于召開涉密會議;
(二)檢查關閉會議室內電視監控,錄音防盜報警設備;
(三)檢查使用無線話筒和錄音與擴音相連接的設備(有特殊錄音要求的除外);
(四)檢查會議使用的桌椅和燈光設備,有無異常、異樣的無線接收,發射裝置;
(五)了解提供服務人員的政治品德,職業道德情況,禁止使用外籍、政治觀點對立、品德和職業道德不佳的人員;
(六)根據會議情況向對方提出保密及人員控制要求。
第五條 召開涉密會議,應事先對會場進行保密檢查,會場內應采取手機屏蔽或控制措施,錄音錄像應經會議主辦部門和保密辦領導批準。
第六條 涉密會議使用的擴音等技術設備應當符合保密要求;嚴禁使用帶有無線上網功能的便攜式計算機。
第七條 涉密會議不得將手機帶入會場。
第八條 涉密會議不得使用無線話筒、可拍照手機、對講機等可以進行無線發射、傳輸的設備。
第二百六十九條 涉密會議應由專人負責參會人員身份確認和涉密載體的發放、清退和銷毀,使用和管理符合保密要求。
第九條 因特殊情況在公司外舉行會議,主辦部門要協同保密辦與承擔會議的保密部門取得聯系,對使用會場及相關服務人員進行安全保密檢查和審查。會議資料開會時發放,會后收回。
第十條 嚴格控制入會人員的范圍。會議代表入場時,要嚴格檢查會議代表證和會議工作證,防止非入會人員進入會場。整個會議過程直至會議結束,會場入口處要有專人守衛。
第十一條 涉密會議要進行錄像、拍照、錄音工作的,由公司專業人員負責。所有涉密會議聲像資料,按會議密級定密,會后作為密件管理。
第十二條 涉密會議結束后要及時清理會場和討論地點,仔細檢查是否有會議代表遺忘的文件、資料、筆記本等。
第十三條 涉密會議全部結束后,要在承擔會議的保衛部門配合下,對會場討論地點及會議代表的房間逐一進行檢查,對代表遺留的涉密文件資料等進行清理登記,交由公司保密辦處理。
第十四條 對于遺留的有關涉密會議內容的紙張、資料等集中進行銷毀,確保涉密會議信息、資料的安全。
第十五條 與會者在報到或在會議入場時領取文件、資料必須簽字登記,認真執行文件登記、使用、 退還手續。
第十六條 會議期間需打印和復印涉密文件、資料,一律交由會議涉密資料管理人員負責辦理,并對打印、復印的.涉密文件資料逐一進行編號登記以及嚴格進行使用登記管理。
第十七條 打印、復印會議文件過程中,要及時清理銷毀廢棄的記載有關涉密會議信息的紙張。
第十八條 會議結束后,要統一收回代表手中的涉密文件、資料。
第十九條 對于需要會議代表帶回的涉密文件、資料,統一收回后由公司檔案管理部門通過機要通信形式寄給有關單位,避免個人攜帶發生丟失和被竊。
特殊情況需要由個人攜帶時,必須由會議主辦部門請示分管公司領導批準并按公司有關管理規定制度辦理。
第二十條 外出參加會議人員,確因工作需要,隨身攜帶涉密文件的按公司《國家秘密載體管理制度》執行。回公司后應主動將隨身帶回的文件資料交保密室登記備案。
第二十一條 會議主辦部門在會議結束后,要將涉密會議審批表連同會議人員名單、會議日程安排、會議文件目錄等送保密辦存檔備查。
第二十二條 未經批準與會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會議的秘密內容,不得擅自向宣傳機構提供資料公開報道會議的秘密事項。
保密管理制度7
國家秘密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保存、維修和銷毀,應當符合國家保密規定。具體規定如下:
一、制作
1、制作秘密載體,應當依照有關規定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注明發放范圍及制作數量,絕密級、機密級和秘密級的應當編排順序號。
2、紙介質秘密載體應當在本機關、單位內或保密工作部門審查批準的定點單位印制。禁止將紙介質秘密載體委托不屬定點的社會行業,如私營或者個體企業、外商獨資企業或合資、合作企業印刷、制作。
3、磁介質、光盤等秘密載體應當在本機關、單位內或保密工作部門審查批準的單位制作。
4、制作秘密載體過程中形成的不需歸檔的材料,應當及時銷毀。
5、制作秘密載體的場所應當符合保密要求。使用電子設備的應當采取防電磁泄漏的保密措施。
二、收發
1、接收國家秘密載體,要嚴格履行清點、簽收手續。具體內容包括:
(1)檢查送達的密件是否是發給本機關、單位。不屬本機關、單位的,不能接收,當即退回投遞人員。
(2)檢查信封、袋、套密封是否完好無損,確認未被拆開和漏失,才能接收。如果發現問題,應當及時報告單位主管領導和發文單位處理。
(3)檢查簽收單上的登記與密件實物是否相符,如果不相符,不能接收,同時要及時告訴發文機關,并要求投遞人員弄清原因。
(4)各項情況檢查核對沒有問題時,再由接收人員簽名和注明接收時間,加蓋單位收發專用章。
2、 國家秘密載體包裝應當由單位的機要保密人員或有關專門人員拆封。拆封前要注意檢查:
(1)是否注有“ x x 親啟”的字樣,如果屬于指定人員拆封的,要交給指定人員處理。
(2)拆封取出密件后,要檢查信封、封袋、封套內是否有遺留的密件。
(3)要將收到的密件與同時寄來的通知單進行核對,如果有不相符的情況時,要及時與發文(件)單位聯系,把情況搞清楚。
(4)要妥善保留發文(件)通知單,以備查詢。
3、接收人員應當對所接收的國家秘密載體,及時在收文(件)登記薄上登記造冊。具體內容包括:
(1)收文(件)日期、收文(件)編號(文件字號)。
(2)文件、資料標題名稱或者簡要內容、密級、保密期限、份(件)數和分發。
(3)使用處理意見等欄目。
收文(件)登記簿應當保存一定的時間(一般為3—5年),以備查詢。
4、分發國家秘密載體時,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1)嚴格按照限定的接觸范圍分發,不能擅自擴大范圍。限定范圍以外的機關、單位因工作需要要求增發的,應當經過單位主管領導批準。
(2)分發時應當認真填寫密件分發表。分發表的內容應當包括收文(件)單位、發文(件)時間、文件資料標題名稱或簡要內容、文號(編號)、密級、保密期限、發放范圍、緩急情況、份(件)數、總份(件)數等欄目。
(3)認真填寫發文(件)通知單,通知單所填寫內容一定要與密件分發表中的收文單位名稱、文件資料標題名稱和所發出的份(件)數相符。通知單要隨同發出的密件裝入領土或者封袋(套)內。
(4)封裝密件時,要仔細核對信封或封袋(套)上的收文(件)單位名稱與文件通知單所填寫的名稱是否相符,在確認名稱一致,發出的`密件份(件)數核對無誤時,才能密封。
(5)認真填寫供機要交通或機要通信部門交接和投遞簽收的交接清單。
(6)密件分發完畢后,要對所剩余的密件進行清點,發現數量、剩余數量相加要與總數量相一致。
三、傳遞
1、傳遞國家秘密載體,應當選擇安全的交通工具和交能線路,并采取相應的安全保密措施,如包裝密封,標明密級、編號和收發單位。
2、傳遞秘密載體,應當通過機要交通、機要通信或者指派專人進行,不得通過普通郵政或非郵政渠道傳遞;
3、向我駐外機構傳遞秘密載體,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通過外交信使傳遞。
4、采用現代通信及計算機網絡等手段傳輸國家秘密信息,應當遵守有關保密規定。
四、使用
1、國家秘密載體由主管領導根據秘密載體的密級和制發機關、單位的要求及工作的實際需要,確定本機關、單位知悉該國家秘密人員的范圍。
2、閱讀和使用秘密載體,應辦理登記、簽收手續,在符合保密要求的辦公場所進行。
3、機關、單位的領導閱讀秘密文件、資料,可以采取傳閱的方式進行,由經辦人員負責,專夾專閱。
4、匯編秘密文件、資料時,應當經原制發機關、單位批準。經批準匯編秘密文件、資料時,不得改變原件的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圍;確需改變的,應當經原制發機關、單位同意。匯編秘密文件、資料形成的秘密載體,應當按其中的最高密級和最長保密期限管理。
5、摘錄、引用國家秘密內容形成的秘密載體,應當按原件的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圍管理。
6、傳達國家秘密時,凡不準記錄、錄音、錄像的,傳達者應當事先申明。
五、復制
1、復制制發機關、單位允許復制的機密、秘密級秘密載體,應當經本機關、單位主管領導批準。
2、復制秘密載體,不得改變其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圍。
3、復制秘密載體、應當履行登記手續;復制件應當加蓋復制機關、單位的戳記,并視同原件管理。
4、涉密機關、單位不具備復制條件的,應當到經過保密審查的定點單位復制秘密載體。
六、保存
1、保存秘密載體,應當選擇安全保密的場所和部位,并配備必要的保密設備;工作人員離開辦公場所,應當將秘密載體存放在保密設備里。
2、涉密機關、單位每年應定期對當年所存秘密載體進行清查、核對,發現問題及時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報告;按照規定應當清退的秘密載體,應及時如數清退,不得自行銷毀。
3、涉密人員、秘密載體管理人員離崗、離職前,應當將所保管的秘密載體全部清退,并辦理移交手續;需要歸檔的秘密載體,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檔案法律規定歸檔。
4、被撤銷或合并的涉密機關、單位,應當對秘密載體移交給承擔其原職能的機關、單位或上級機關,并履行登記、簽收手續。
七、維修
對存儲有國家秘密信息的非紙介質載體,原則上應由機關、單位內部的技術人員檢修和保養,或交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定點的維修部門檢修;確需外送維修的,應當拆除信息存儲部件或進行專業銷密處理。
八、銷毀
1、禁止將秘密載體作為廢品出售或私自銷毀秘密載體。
2、銷毀秘密載體應當經本機關、單位的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并履行清點、登記手續,送保密主管部門指定地點進行監銷。
保密管理制度8
一、總則
第一條: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保證公司正常經營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權利和權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必須時間內只限必須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第三條:公司所屬組織和分支機構以及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第四條:公司保密工作,實行既確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第五條:對保守,保護公司秘密以及改善保密技術,措施等方面成績顯著的部門或職員實行獎勵。
二、保密范圍和密級確定
第六條: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條規定的下列秘密事項:
1、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4、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5、公司員工人事檔案,薪資待遇,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6、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重要會議記錄;
7、其他經公司確定為應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策,通告,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于保密范圍。
第七條:公司機密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個等級。
1、絕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會對公司的權益造成個性嚴重的損害。
2、機密的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會對公司的權益造成嚴懲嚴重的損害。
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對公司的權益造成損害。
第八條:公司秘級的確定
1、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秘級:
2、公司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狀況為機密級:
3、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員工工資性收入,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
4、屬公司秘密事項但不能標明密級的,透過口頭通知,傳達接觸范圍的人員.
第九條: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本制度第七條,第八條之規定標明密級,并確定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三、保密措施
第十條: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公司行政部或主管副總經理委托專人執行;采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秘密由電腦使用者負責保密.第十一條:對于密級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務必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及個性授權人員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負責,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第十二條:屬于公司秘密的設備或商業機密,由公司指定的專門部門負責,并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第十三條: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帶給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準。
第十四條:具有屬于公司秘密資料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方應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選取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2、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管理會議文件;
3、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4、確定會議資料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第十五條:不準在私人書信和通訊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透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第十六條:公司員工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總經理或相關領導,由其及時作來源理.
四、職責與處罰
第十七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給予警告并予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制度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規定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第十八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辭退并罰款五千元并酌情賠償公司因此受到的經濟損失直至追究其刑事職責:
1、違反本制度規定,為他人窮取,出賣公司秘密的;
2、故意或過去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五、附則
第十九條:本制度規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觸范圍,而不能證明未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3.檔案管理人員和利用者均應樹立保密觀念,貫徹執行《檔案法》和《保密法》,共同保守檔案機密。
4.對各類檔案均應按規定的范圍進行查、借閱,并嚴格履行手續。查、借閱機密檔案要經主管領導批準。
5.對機密檔案要嚴格管理,不得將機密檔案私自帶出檔案室或外傳,對機密檔案資料不得自行摘抄、拍照、翻印或復制。
6.凡涉及檔案機密的人員一律不準在家庭、子女及無關人員面前談論有關檔案機密資料,不得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和私人通信中暴露檔案機密。
7.利用者對所借檔案文件、技術圖紙等務必妥善保管,及時歸還,不得轉借他人,不準攜帶公出、探親訪友、出入公共場所。
8.對保管期滿、失去保存價值的檔案文件要按規定銷毀,不得以廢紙出售。
9.發生失密、泄密和檔案被盜事件時,要立即報告主管領導、保密或保衛部門,當事者要寫出書面報告。對違反保密規定、造成失泄密和被盜密者,應按其性質及情節給予嚴肅處理。
9.1檔案庫房是檔案資料保護和貯存的重要基地,是帶給利用檔案的中心,除領導批準外,非本室工作人員不得入內。
9.2保管檔案務必有專用庫房,并設專人負責管理。庫房內應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證檔案安全。
9.3檔案進出庫房,要建立嚴格的登記制度,包括檔案收進入庫,庫存檔案調出室外及日常的調閱、歸還。
9.4檔案庫房應設有防盜、防火、防潮、防塵、防蟲、防鼠、防高溫、防強光的措施。
9.5對新接收入庫檔案要嚴格檢查,對有蟲蛀、發霉及其它問題的檔案須經科學處理后方可入庫。
9.6庫房內安置溫濕度計,每一天定時測記。庫房的溫度應控制在14-24℃之間,相對濕度應控制在45-60%之間。
9.7庫房內應持續清潔,不得堆放與檔案無關的物品。
9.8每學期結束前,要對案卷進行總清點,檢查帳、卡、物是否相符。
9.9每一天下班前,應關掉庫房門窗,切斷水、電源,確保檔案安全。
9.10定期打掃庫房衛生,持續庫房與檔案的清潔。
保密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保密工作經費的專項管理。
第二章、經費用途
第二條、保密工作經費劃分為保密管理工作經費與專項保密工作經費。
第三條、保密管理工作經費主要用于保密工作管理機構日常管理工作,不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用和差旅費等。主要用于組織保密教育、培訓,進行保密業務咨詢,開展有關保密活動,配備必要的保密技術檢查設備和保密工作獎勵等。
第四條、專項保密工作經費用于保密技術防護設施的建設及設備的配備。物理防護措施方面:安裝防盜門窗,配備密碼文件柜、密碼保險柜等;技術防護措施方面:安裝防盜報警裝置、視頻監控裝置,會議保密機、文件粉碎機以及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所使用的安全保密設備等。
第三章、經費預算
第五條、保密管理工作經費按照涉密人員涉密等級和人數確定預算標準。一般涉密人員平均每人每年度300元。合計高于5萬元,以5萬元為保證基數,低于2萬元以2萬元為保證基數,不足部分按實際工作需要增補。
第六條、專項保密工作經費按照實際需要,根據公司保密技術防范措施發展計劃安排預算,專款專用。
第四章、經費管理
第七條、財務部門在年底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將下年度保密工作經費分項開支計劃報公司批準。涉及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的工程項目建設,保密防護措施應同步預算。
第八條、財務部根據公司批準的'保密經費計劃,編制公司財務預算時,單獨列入公司預算中。
第九條、日常工作中的有關保密工作的開支費用,在轉財務部門報銷時,須注明“保密經費”字樣。
第十條、涉密人員的保密津貼每月隨當月工資一同發放,需單獨列示,并注明“保密經費”字樣。
第十一條、進行保密獎勵時,獎金隨當年12月份工資一同發放,并單獨列示。
保密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x城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利益,保障公司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中的公司秘密,是指關系公司利益和權利,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保密是指對公司秘密加以保護,使之在一定時間和范圍內不外泄的行為。
第三條綜合管理部為公司保密管理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保密制度、措施的具體檢查與落實工作。公司各單位、部門和員工均負有保密管理的責任。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項目公司、專業公司遵照執行,參股項目公司、專業公司參照執行。
第二章保密范圍和密級劃分
第五條 公司保密范圍包括生產、經營、管理的各個領域,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公司中層管理人員以上會議、各類專題會議討論內容和決定事項中不宜公開的.內容及其會議記錄、紀要;
(二)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針、經營規劃及經營決策;
(三)不宜公開的公司行政文件、檔案,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各種內部程序文件、規章制度等;
(四)公司內部各類財務資料、統計資料、帳冊、憑證等;
(五)項目產品策劃書、可行性報告、成本核算書、規劃設計方案、圖紙、景觀設計方案、圖紙等;
(六)招標項目的標書、合作條件等;
(七)公司內部局域網數據庫密碼、網站管理程序密碼、計算機程序文件、計算機終端、微機輸入的秘密內容等;
(八)人事檔案、勞動合同和員工薪酬資料等;
(九)其他尚未對外公開的各類信息和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第六條 公司保密內容的密級應依據秘密事項一旦泄露對公司利益損害的程度進行劃分,一般應劃分為“絕密”、“機密'和“秘密”三級,其中:
(一)絕密級為: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文件資料和信息,如:集團公司莆事會正在研究的經營計劃、投資計劃及其他決策方案,網站管理維護程序密碼、招標項目的標書、合作條件,公布前的商品房調價信息等。
(二)機密級為:公司的財務、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計算機程序文件和密碼以及不宜公開的內部文件資料、信息等。
(三)秘密級為:公司人事檔案、勞動合同、員工薪酬資料和其他不宜公開的資料、信息。
第七條公司保密文件資料(包括電子文件、聲像資料等),均應按規定標明密級,并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確定保密期限。
第八條 保密范圍內文件資料的密級,由主辦部門擬定,分管領導確定。
第三章保密措施
第九條 在秘密文件資料制作過程中應采取如下保密措施:
(一)禁止在起草文件、編制報表或設計技術圖紙的場所會客;
(二)對于作廢的草稿應及時作碎紙處理;
(三)文件起草或制作人員離開崗位時,應將正在起草或制作的保密文件妥善收存;
(四)打印文印資料要明密分開,秘密文件資料專機處理,設置加密口令,嚴格按規定份數印制,廢頁應及時銷毀。
第十條在查閱、復制、收發、傳遞和保管秘密文件資料時,應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凡查閱、復制絕密級文件、資料的,必須經公司副總經理以卜領導或授權人批準:凡查閱、復制機密級和秘密級文件、資料的,必須經相關部門經理或以上領導批準。
(二)綜合管理部文書收發人員在對秘密文件的收發、傳遞中,應作登記,避免誤發誤傳,未經批準不得擴大傳閱范圍;秘密文件不得通過普通郵政傳遞;絕密文件不得通過計算機傳輸。
(三)密級文件資料形成后應及時整理,單獨組卷,妥善保存。
(四)各部門保管的過期文件資料不得自行處理,應在每年3月份交綜合管理部統一處理。
第十一條 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提供公司保密資料的,須經相關部門分管領導批準。
第十二條 在安排涉及公司保密內容的會議和活動時,主辦部門應采取如下保密措施:
(一)根據工作需要,限定與會人員范圍;
(二)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三)印制涉密的會議書面材料時應編號,發放時應登記,如屬會議討論稿,應在會后收回;
(四)會議開始時,應宣布會議保密紀律;
(五)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第十三條公司員工不得在與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傳遞公司秘密,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在無加密措施的計算機網絡上傳遞秘密信息,不私自攜帶秘密文件出入公共場所。
第十四條 一旦發現公司秘密被泄露或可能被泄露時,公司員工應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告知綜合管理部,綜合管理部應會同相關職能部門立即作出處理,并提出對責任人的處罰意見。泄露公司秘密,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公司有關獎懲規定承擔相應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公司予以除名,并責令賠償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 文件收發室、檔案室、文印室、計算機控制機房等重要工作場所,屬機要重地,無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第十六條綜合管理部可視工作需要不定期地組織召開保密管理工作會議,了解保密制度執行情況,改進保密工作,并于每年的長假日前進行保密安全檢查。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十八條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保密管理制度11
第一條 公司秘密是指公司在生產經營管理過程中不公開的信息、經驗、技術資料,它包括商業機密,專有技術、會議紀要、技術方案、技術報告、檢驗報告、技術文檔、樣品、相關函件、采購價格、供應商信息、客戶信息和其它相關技術、財務、市場、人事資料等。
第二條 嚴格履行客戶承諾,堅守客戶商業秘密。
第三條 未經客戶同意,嚴禁將客戶有關資料以各種方式(如傳真、軟盤、E-mail等)向其他人傳遞。
第四條 對已完成(打印、復印)文印項目做好善后處理,銷毀無用資料,必要時刪除電子文件等。
第五條 不得詢問和記錄與工作無關的客戶信息。
第六條,非因工作需要不得翻閱保密文件、資料集有關軟件。
第七條 不得向他人探聽與本職無關的涉及公司秘密的任何情況。
第八條 不得在家中或公共場合閑談,議論公司事宜。不得傳播公司尚未公開而需保密的消息,不得向外泄露公司情況。
第九條員工必須履行以下保密義務:
1、嚴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自覺防止泄露公司機密。
2、不得向他人泄露公司秘密。
3、未經公司同意,不得利用公司秘密進行有損公司利益的活動。
4、員工若從事管理、技術等涉及公司核心機密的工作,在離開公司后一年內仍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5、員工在公司經營活動中不得與第三者串通謀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遭受經濟損失。
6、員工在經營活動不得以公司名義從事與公司無關的業務而謀取利益。
第十條 離職兩年內,員工不能任職或受聘同行業其他公司,否則按照競業限制協議追究責任。
第十一條 凡公司員工對保守公司秘密負有全權責任和義務,嚴格執行保密紀律,對公司機密守口如瓶。如果員工有違反公司以上保密制度的行為,公司視情節輕重,追究員工相關責任,給予紀律處分或依法追究民事責任或刑事責任。
保密管理制度12
一、公司員工應保守公司秘密。以下事項屬公司秘密,未經公司領導批準,任何人不得泄漏:
1、重大的經營方針、發展方向的討論及其決策內情;
2、經營及財務狀況;
3、工資獎金方案;
4、未經宣布的人事變動;
5、擬開辦或接手的項目,對外投標的項目及標書;
6、公司各種規章制度,檔案文件、記錄表格;
7、關于重要會議的討論事項;
8、關于業主或租戶的檔案資料;
9、契約、協定或根據協商而決定的事項;
10、規定、命令中特別指定的事項。
11、其他屬于秘密的事項。
二、密件的使用與管理必須堅持以下規定:
1、公司密件由辦公室標記密級并登記管理;
2、機要文件的制發部門應備有發文簿,文件發送至有關部門時,必須請收件人簽字或蓋章。
3、機要文件由機要人員傳遞與保存,其他人員不得私自保存密級文件。閱讀與傳達密級文件須在指定地點進行,不得隨意擴大傳閱范圍;
4、因公出差人員原則上不得攜帶密級文件和資料,確實需要時,經總經理批準后,指定專人保管,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5、不得在通信、電話、傳真、電傳中涉及秘密事項。不準用普通郵政傳遞密級文件、資料以及屬于保密的`物品;
6、未經發文部門許可,不得擅自復印密級文件;
7、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場所談論公司秘密;
8、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秘密,保密本由辦公室統一編號、登記、發放,用完后交回辦公室處理;
9、嚴守保密紀律,不該看的秘密絕對不看,不該問的秘密絕對不問,不該說的秘密絕對不說。
10、機要文件及其相關草案、其他無用物品的銷毀,應確定一定的時間,由總經理簽字后方可銷毀。
11、凡違反本規定者,由總經理辦公會討論處理。
保密管理制度13
保密管理制度是企業運營中的核心環節,旨在保護企業的關鍵信息和知識產權不受未經授權的訪問、使用或泄露。它確保了企業內部信息的安全性,維護了企業的競爭優勢,防止商業機密流失,同時也有助于遵守相關法律法規,降低法律風險。
內容概述:
保密管理制度涵蓋以下幾個主要方面:
1. 保密協議:所有員工、供應商和合作伙伴在接觸敏感信息前必須簽署保密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 信息分類和訪問控制:設定不同級別的信息訪問權限,確保只有授權人員才能訪問相應級別的信息。
3. 數據安全措施:包括加密技術、防火墻、入侵檢測系統等,以防止信息被非法獲取。
4. 員工培訓:定期進行保密意識教育,提高員工的信息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
5. 信息處理流程:規定信息的創建、存儲、傳輸和銷毀流程,確保每個環節都在管控之中。
6. 泄密應急響應:建立應對信息泄露的應急預案,快速有效地處理泄密事件。
保密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公司保密工作的管理,防范和杜絕各種泄密事件的發生,維護公司正常經營管理程序,保障公司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設立保密委員會,全面負責保密工作的部署、檢查、總結,并納入工作目標責任制。
第三條保密委員會設主任、副主任各一名,委員若干名。主任由董事長擔任,副主任由總經理擔任,副總經理、各單位負責人、下屬分、子公司總經理任委員,保密委員會下設工作辦公室,由公司辦公室負責具體事宜。
第四條保密委員會的工作職責:
(一)制定符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的保密措施;
(二)領導、監督和檢查各單位的保密工作;
(三)建立健全保密組織機構;
(四)部署公司保密工作重要事項;
(五)負責對公司重大失、泄密事件的研究和處理;
(六)解決因密級不明確或者有爭議的事項。
第二章分級
第五條定級標準
絕密:一旦泄露會使公司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 機密:一旦泄露會使公司利益遭受嚴重的損害。 秘密:一旦泄露會使公司利益遭受較大的損害。 內部資料:其它企業信息資料,一旦泄露會使公司或員工遭受一般的損害。
第六條定級方法
由文件生成單位負責人確定文件的密級程度、保密期限,并在文件的右上角標明。屬公司秘密事項但不能標明密級的,通過口頭通知、傳達接觸范圍內的人員。
第三章對象、范圍及權限
第七條涉密對象
(一)公司未公布的發展規劃、計劃和總體目標;
(二)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三)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目標、經營決策等事項;
(四)公司未公布的人事、財務、審計信息;
(五)公司項目運作的秘密事項、工作策略、流通渠道和機構等;
(六)公司技術水平、技術潛力、新技術前景預測、替代技術的預測、專利動向、產品配方等;
(七)公司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重要會議記錄;
(八)公司的管理策略、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
(九)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第八條涉密重點單位、人員范圍及管理權限
(一)主要涉密單位
重工辦公室、人力資源部、企業策劃部、市場營銷部、國際貿易部、設計研究院、節能環保部、工藝技術部、產品成套部、財務部,以及下屬分子公司主要涉密單位。
(二)主要涉密人員
1、列入重點單位的所屬員工;
2、負責秘密事項制作、保管的人員;
3、公司領導或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單位根據需要臨時或專門指定的單位或崗位人員。
(三)管理權限
1、絕密事項(含載體),由秘密事項生成單位指定專人負責做好標識,妥善保管,并建好記錄、臺帳。絕密事項的發放、傳閱均需經保密委員會主任批準,并應限制在一定時間內返還保管。
絕密事項允許知悉的范圍:
公司核心領導層;
絕密事項形成單位的相關人員;
保密委員會主任認為需要讓其知悉的人員。
2、機密事項(含載體),由秘密事項生成單位指定專人負責做好標識,妥善保管,并建好記錄、臺帳。機密事項的發放,傳閱需經保密委員會副主任或保密委員會副主任授權的委員批準,傳閱必須有傳閱簽名記錄,并返還保管。 機密事項允許知悉的范圍:
公司高管;
機密事項形成單位的相關人員;
副主任及其授權委員和秘密事項生成單位負責人認為需要讓其知悉的人員。
3、秘密事項(含載體),由秘密事項生成單位指定專人負責做好標識,妥善保管,并建好記錄、臺帳。秘密事項的發放要編號、簽收,傳閱要有傳閱簽名記錄,并返還保管。
秘密事項允許知悉的范圍:
與此秘密事項有關的單位負責人及下屬分子公司總經理以上層級人員;
秘密事項生成單位的相關人員;
秘密事項生成單位負責人認為需要讓其知悉的人員。
4、內部資料的管理原則上按照上述秘密事項的管理方式執行。
第四章保密管理
第九條傳閱保密材料由機要人員統一掌握,劃定傳閱范圍,不得自行擴大,不得讓無關人員閱看,控制傳閱文件的交接,以防丟失。
第十條絕密件由機要人員另行打印、復印。
第十一條保密材料嚴格按照批準的份數打印,不得擅自多印多留,草稿視同原件一樣管理,打印過程形成的`廢頁、廢件及時銷毀。
第十二條傳遞保密材料要有保密措施,傳遞應專送,不得辦理無關事項,密件不得攜入不利于保密的場所。
第十三條做好在辦公自動化中的保密工作,特別在電子類文件傳遞過程中,必須采取保密措施,否則不得傳遞。 第十四條外出工作需攜帶保密材料,須經單位主管副總批準。
第十五條做好公司重要會議的保密工作,會址應選擇有利于保密的地方,嚴格控制無關人員進入,嚴禁濫發會議文件,會后檢查有無遺漏材料、筆記本。
第十六條不得擅自翻印、復印、傳抄秘密文件、資料;不在公共場所談論秘密事項,不在私人通訊中涉及秘密內容。
第五章泄密處理
第十七條本制度規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為之一:
(一)使公司秘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二)使公司秘密超過了限定的接觸范圍,而不能證明未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第十八條公司發生或者發現泄密事件,應當在知悉泄密事件后及時報告保密委員會辦公室。遇重大特殊情況時,可越級上報。
第十九條發生泄密事件的單位,應根據情況及時采取補救措施,最大限度減少泄密造成的損失。處置泄密事件,應做到如下幾點:
(一)何單位和個人應積極配合有關單位查明事發原因;
(二)對責任人進行處理,以增強保密意識;
(三)取糾正和預防措施,防止類似泄密事件的再次發生。
第六章密級變更與解密
第二十條因工作需要或環境變化,需要變更密級或解密的,由原生成秘密事項單位向保密委員會辦公室(重工辦公室)提出申請,交保密委員會批準變更、解密,或由公司保密委員會主任及授權委員直接變更解密。
第二十一條保密期限屆滿,除要求繼續保密的事項外,可自行解密。
第七章責任與獎懲
第二十二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對有關單位或人員給予表彰或獎勵:
(一)及時舉報泄密事件,且避免可能由此造成公司損失的;
(二)非責任人及時采取補救措施,避免或最大限度減少泄密造成損失的;
(三)在改進保密技術、保密措施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
第二十三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以警告,并同時采取經濟處罰:
(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二)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了補救措施的。
第二十五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以辭退,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一)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二)違反本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提供公司秘密的;
(三)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保密制度由保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屬公司二級規章,經董事會批準,董事長簽發。
第二十八條各涉密單位在此保密制度頒發后要制定本單位保密管理細則。
第二十九條本保密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保密管理制度15
醫院保密管理制度旨在確保患者隱私和醫療信息安全,防止敏感信息泄露,維護醫患關系的和諧,同時也是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必要舉措。它規定了醫院內部信息的收集、存儲、使用和傳輸的規則,保障了醫療服務的正常運行,并增強了公眾對醫療機構的信任。
內容概述:
1. 患者信息管理:明確患者個人信息、病歷資料的'保護措施,限制無關人員接觸。
2. 員工培訓:定期進行保密意識教育,讓員工了解保密責任和違規后果。
3. 信息系統安全:設置訪問權限,加密數據,防止非法侵入和數據泄露。
4. 文件管理:對紙質文件實行嚴格的存取制度,定期銷毀過期資料。
5. 對外交流控制:規范對外發布信息的審批流程,避免敏感信息外泄。
6. 違規處理:設立違規舉報機制,對違反保密規定的人員進行相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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