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宿舍管理制度15篇【精】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宿舍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1
一、總則
為加強廣州學校的宿舍管理,營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提高學生的居住品質和安全保障,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廣州所有學校的宿舍管理工作,包括寄宿制學校和住校制學校的學生宿舍。
二、宿舍申請與分配
1. 宿舍的分配原則為公平、公正、公開。首先滿足符合條件的貧困生申請,然后根據各類生源、學科特長等綜合考慮進行分配。
2. 學生入住宿舍需要提交入住申請,并提供相關材料。學校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審核評估后,作出宿舍分配決定。
3. 學生宿舍的分配原則為男女分樓、樓層分班,同一班級學生盡量安排在同一層或相鄰樓層。
三、宿舍管理
1. 學生要愛護宿舍設施,確保宿舍內衛生清潔。在宿舍內不得隨意涂寫或懸掛任何物品,不得在床上吃東西,保持床鋪整潔。
2. 學生要保持安靜,不得影響他人學習和休息。晚上10點至早上6點為休息時間,學生不得大聲喧嘩、放音樂等,不得在宿舍內組織或參與集體活動。
3. 學生要遵守電器使用規定。不得私拉亂接電線,不得使用高功率電器,不得在無人或無成年人監護的情況下使用電熨斗、電熱器等易引發火災的電器。
4. 學生要保持宿舍內外環境整潔。不得在宿舍內亂扔垃圾,不得將垃圾留存在過道、樓梯等公共區域,不得在窗戶、陽臺等地方亂丟雜物。
5. 學生要節約用水用電。不得浪費水資源,不得長時間開著電腦、電視等電器。
6. 學生要確保宿舍安全。不得私自留宿他人,不得隨意進出宿舍外人,如有特殊情況需請假晚歸或請假離校,需提前向輔導員或班主任申請。
四、宿舍值班
為保障學生的安全和管理宿舍秩序,每個宿舍樓設立值班制度。
1. 宿舍值班人員由學校安排,包括宿舍樓長、副樓長以及學生干部等。值班人員應保持手機暢通,隨時接聽學生求助電話。
2. 值班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按照規定的時間值班,做好巡視檢查,維持宿舍內外的秩序,及時處理突發事件和學生的緊急求助。
3. 值班人員要做好記錄工作,每天進行宿舍巡視,查看學生是否按照規定履行管理責任,及時發現并處理問題。
五、宿舍違規處罰
對于違反宿舍管理制度的學生,應根據違規情節和性質給予相應的處罰。
1. 輕微違規行為,如未及時清理衛生、說話大聲等,可口頭警告或書面批評一次。
2. 較嚴重違規行為,如破壞宿舍設施、私拉亂接電線等,可進行嚴肅批評,限期整改,并通知家長。
3. 嚴重違規行為,如用火器、吸煙等,可進行嚴厲批評,并予以行政處罰,如警告、記過等。
4. 對于嚴重違規行為,如偷竊、斗毆等,可立即報警處理,并根據學校規定予以嚴厲處罰,如記大過、學校紀律處分等。
六、宿舍安全
1. 學校要定期檢查宿舍設施,確保各項設施完好并安全使用。
2. 每個宿舍樓應配備滅火器,并要定期檢查滅火器的'有效性。
3. 學生應定期參加宿舍安全知識的培訓,學習如何正確使用滅火器和應對突發火災等事故。
4. 如發生突發火災等緊急情況,學生應迅速報警和撤離,并按照學校的應急預案有序疏散。
七、宿舍衛生
1. 學校要定期進行宿舍衛生檢查,對衛生狀況較差的宿舍進行整改和指導。
2. 學生要按時按要求進行宿舍衛生打掃,并確保床鋪、餐桌、地板等干凈整潔。
3. 宿舍內禁止養寵物,并嚴禁宿舍內堆放雜物和易燃物品。
4. 學生要定期吸塵、消毒等家居清潔工作,保持宿舍的整潔和衛生。
八、宿舍維修
1. 學校要設立專門的宿舍維修小組,負責學生宿舍設施的維護和維修工作。
2. 學生要及時報告宿舍設施的損壞或故障,不得私自修理或改動設施。
3. 學校要及時安排維修人員進行維修,確保宿舍設施的正常使用。
九、附則
1. 本管理制度自頒布之日起生效,并適用于廣州學校的所有宿舍。
2. 學校要在學生宿舍內公示本管理制度,并定期開展宿舍管理制度的知識宣傳。
3. 學生要認真學習并遵守本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和行為規范。
4. 學校要加強管理,定期對宿舍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確保制度的貫徹執行。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2
為進一步強化寄宿制學校管理,保障學校工作有序、順利地實施,依據《國家中西部農村寄宿制學校項目學校暫行管理辦法》,結合我縣寄宿制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校內管理制度
第一條 建立門衛值班、巡邏制度。各校要不斷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學生宿舍管理、檢查等各項校內管理制度和應急機制,及時消除隱患,預防事故發生。
第二條 建立校外人員入校登記和學生出入校驗證制度。寄宿制學校應當加強校外人員和車輛管理,禁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輛入內;制訂學生出入校門管理制度,規模較大的學校不僅應有專職保安員,還應設專職的保衛干部,負責住宿學生的生活管理和保衛工作。
第三條 配備教師或管理人員,專門負責管理學生宿舍。寄宿制學校應對學生宿舍實行夜間巡查、值班制度,堅持對寄宿學生實行晚點名和定時查鋪制度,并針對女生宿舍工作的特點,加強對女生宿舍的管理。
第四條 落實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寄宿制學校應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加強日常維護,保證其能夠有效使用。設置消防標志,保證疏散通道、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學生宿舍的消防。
第五條 嚴格遵守衛生操作規范。嚴格執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點采購和索票、登記制度,建立飯菜24小時取樣留存(驗)和簽字記錄制度,保證飲用水的可靠,保障師生飲食衛生。
第六條 建立學生信息通報制度。學校將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學校應當做好信息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信息資料,一旦發生特殊情況,有針對性地進行處理,并注意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第二章 排查制度
第七條 建立校內日常檢查工作制度,認真開展好學校工作“五個一”活動。各校要注重學校排查過程中的每一個細節,重點檢查學生宿舍、樓梯過道、食堂餐廳、飲用水源、用電(線路)、圖書室、實驗室、教室、鍋爐房、教職工宿舍等重點場所和重點部位的情況。
第八條 建立專項檢查工作制度。在日常檢查基礎上,針對不同時期的工作特點,專門組織消防設施、危房、破舊校舍、衛生等綜合性或專項檢查,提高學校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第九條 堅持學校隱患排查與整改登記制度。排查后應填寫“學校隱患排查與整改表”。排查過程中發現有危房和其他有隱患的`設施,應立即停止使用,及時進行維修或更換;學校無力解決的,要采取防護、警示措施,并及時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政府。
第十條 積極協調公安等相關部門,加強對學校周邊環境的排查整治,嚴厲打擊校內外暴力侵害師生行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治安秩序。
第三章 樓梯過道管理
第十一條 學校樓梯間應有警示標志;學生在教學樓進行教學活動和晚自習時,學校應合理安排學生集中上下樓梯時間;在容易擁擠的時段應有專人定崗疏導,切實防止發生擁擠踩踏事故。
第十二條 加強對學生在樓道和在大型活動地方等擁擠場所活動的行為規范教育,強化其意識。
第十三條 學校應定期對教學樓樓梯、扶手、樓梯間照明設施進行檢查,及時清理樓道、樓梯間堆積物,確保樓道、樓梯通暢。要隨時檢查加固已損壞的樓梯扶手。校舍樓梯、通道的設置凡不符合要求的,應采取措施及時予以改進。
第四章 學生離返校
第十四條 建立學生返校和回家接送制度。根據學生檔案注明的詳細家庭住址,與家長聯系合作,制訂詳細可行的接送方案,確保寄宿制學生往返學校。
第十五條 針對寄宿制中小學學生集中在節假日前后離校和返校的特點,要根據公安、教育部門制訂的要求,嚴格執行校車接送學生管理制度和違規接送學生舉報制度,建立接送學生車輛和駕駛人員檔案。
第五章 教育制度
第十六條 建立經常性教育制度。要結合中小學生的特點,用好《中學生教育讀本》和《服務手冊》等教材,落實教育“八有”的要求,使教育入校、入課、入心。利用教育課、社會實踐課、板報、櫥窗、校園廣播等有效途徑定期對學生進行交通、消防、用電、防溺水、預防傳染病、食物中毒和空閑時段要從事的游戲活動等知識的宣傳與教育。
第十七條 建立專題教育制度。在開學初、放假前,要結合當地事故發生的特點,做好學生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學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間自覺不搭乘超載、違規車輛以及農用車輛,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寒假期間要有針對性地組織中小學生進行煙花爆竹燃放常識教育。暑假期間,針對我地區雷雨多、山洪大、雷擊事故多發、頻發的特點,開設專題防溺水、防雷擊、防山洪的自護、自救教育,切實預防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
第十八條 建立健全應對突發自然災害和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和演練制度。針對本學校的地勢特點和存在的隱患,各校要根據20xx年責任目標的要求,在教體局、中心小學以上的指導下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全體師生參與針對性、實效性較強的預案避險演練,結合本校實際,在精心籌劃的基礎上,安排一次全體住校生參加的夜間逃生疏散演練,提高學生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增強學校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
第十九條 加強學校全體教職員工管理能力建設。強化措施,切實提高其意識,防止學生事故的發生。制定并落實家校聯系制度,建立學校、學生、家長之間暢通的聯系方式,探索加強家校共同實施教育的長效工作機制。
第六章 責任
第二十條 校長是寄宿制學校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履行領導職責,真正把學校工作作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緊抓好。
第二十一條 建立和完善學校工作管理制度。各校要制定目標管理細則,細化每個崗位的責任,分解落實到人、落實到每項工作、每個環節,實行崗位責任制。針對寄宿制學校的特點,建立和完善獎懲制度。對工作措施到位,成績突出的部門和人員,給予獎勵;對責任心不強,工作不力的部門和人員,給予批評、限期整改;對工作失職、瀆職,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責任人,依法嚴肅處理。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發生學生傷亡事故時,學校要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的原則和程序,及時實施救助,并進行妥善處理。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3
為加強我校精神文明建設,強化教師宿舍區域的文明管理,為廣大教師創設良好的學習、工作、生活環境,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入住條件:
路途較遠有特殊困難的教職工,經向學校申請獲準后,均可入住我校教師宿舍。教職工一旦獲準入住教師宿舍,應本著“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的精神,在學校的統一管理下,自覺服從學校安排。
二、日常管理:
1、凡入住教師均應在學校統一安排下占好床位,原則上不得私自調換。宿舍樓內其他空房間、空床位由學校統一計劃管理,不準擅自占用。經學校批準其他教師需要入住或教師宿舍需要調整時,入住者必須予以配合。
2、入住者每人配鑰匙一個,不得隨意轉借。教師丟失宿舍鑰匙經向學校匯報后再由學校后勤部門進行登記并付款修配。
3、入住教師因職務調動、辭職、結婚或其他原因需要搬離教師宿舍,應提前一周告知學校總務處,在一周內做好搬離和騰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并退還宿舍鑰匙等物品。
4、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宿舍內公共設施、設備的權利,同時,也要有妥善保護、保管教師宿舍樓內各項設施、設備的責任和義務。
(1)嚴禁在教師宿舍走廊、墻壁上亂涂亂刻亂畫,不張貼不健康、黃色淫穢的宣傳物品。
(2)嚴禁在墻壁上私自刻、鑿、釘釘子等,不得自行拆裝宿舍樓內的電器設備及使用功能。
(3)教師宿舍樓內的設施、設備不得私自拿出宿舍樓外,違者后果自負。
(4)有故意毀壞教師宿舍公共設施、設備的行為,根據學校有關條例,除進行批評教育以外,還應進行相應的賠償。
5、積極倡導入住者養成講文明、講衛生、愛勞動的良好個人習慣和道德品質。入住教師要團結互助、互相關心,不排擠、不詆毀、不辱罵他人,努力把學校教師宿舍形成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的主陣地。
6、自覺維護公共場所衛生環境,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禁止往樓梯走廊內潑水或向窗外門外倒水、堆放垃圾;禁止在宿舍走廊內堆放廢棄物和懸掛有礙觀瞻的物品。
7、加強安全防范和自我保護意識,注意防火、防盜。在宿舍樓內禁止存放各種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燒廢棄物,禁止酗酒、賭博、打架斗毆,禁止大聲喧嘩以及其他各種有礙他人學習休息的活動。教師宿舍內除正常使用電視機、收錄機、電風扇外,禁止使用電爐、熱得快、電熱杯等電加熱和電制冷、電炊器具。不準私接電線。違反規定對他人和公共財產造成損失的必須照價賠償。
8、教師宿舍應著厲行節約的原則,按時熄燈就寢。不無休止地使用學校電器設施。
9、總務處是教師宿舍的管理服務部門,負責教師宿舍管理、設施維護、日常服務工作。
10、學校教師宿舍納入學校衛生環境檢查范圍,由總務處組成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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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宿舍必須制定衛生值日表,并張貼于室內醒目位置。宿舍衛生按照值日表由各入住人輪流打掃,個人區域衛生自行負責。
2、宿舍衛生做到“六凈”。即衣柜、門窗、玻璃、床鋪等每天整理干凈,床鋪及衣柜上不得亂放雜物。個人的.皮箱、鞋、臉盆等物一律擺放整齊,無用物品及時清理。
3、宿舍衛生做到“六無”。即墻壁、地面做到無灰塵、無痰跡、無水跡、無紙屑、無果殼、室內無異味。室內嚴禁亂釘釘子,亂掛雜物,亂貼字畫,亂扯繩子。
3、床上用品做到“三齊”。即每天被褥疊放整齊,床單拉平整齊,枕頭擺放整齊。
4、宿舍內因人員未住滿而空出來的床鋪,任何人不得在上面亂堆雜物,如若是存放衣物等則必須疊放整齊。
5、室內清理的垃圾必須袋裝,每天及時送到垃圾桶里。不準將室內垃圾隨便掃在走廊公共區內堆放。
6、宿舍內外一律禁止養家畜、家禽或寵物,違者限期2天內自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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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職工上、下班不得聲喧嘩,影響學生休息。
2、職工宿舍晚上九點之前熄燈,深夜不得外出或晚歸。
3、保持樓道、房間清潔,不得隨意扔垃圾、雜物、隨意吐痰等。
4、宿舍內不得從事賭博、打架、吵架、著裝得體,不得做有礙文明形象的事。
5、住宿職工不得進入學生宿舍,特別是女生宿舍。(生活老師除外)
6、職工一律不準亂拉、私接電線、插座、有線電視、電腦等,如需帶電器設備需向主管申請批準后方可使用。
7、看電視、手機充電一律插在宿舍廳的插座上,必須有人看管。
8、嚴禁使用功率電器,如電磁爐、電水壺、電爐、熱得快等。
9、插座前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0、嚴禁任何時間在宿舍內使用明火炊具,嚴禁點蠟燭。
11、各宿舍嚴格遵守以上規定,對違規定者,按照規定給予罰款50元,其中違第8、第10條罰款1000元,造成責任事故的`賠償全部損失并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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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加強學校學生宿舍管理,培養學生“自尊、自重、自律、自信”的精神,確保學生宿舍安全,特制訂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對學生的要求
1、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居住的場所,全體同學必須自覺做好集體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積極主動采取防范措施,杜絕一切案件和事故發生。
2、在宿舍區發現可疑的人和事,學生都有義務報告宿舍管理人員或學校有關科室,并要機智控制可疑人員。
3、男、女生不準串訪宿舍,不準將外人留在本宿舍內過夜。
4、學生除父母外,一律不準在宿舍內接待外來客人。
5、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律不準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學生宿舍實行樓層、房間安全值日生制,負責安全檢查,值日生必須按時關鎖門窗,鑰匙不得亂借亂丟。
7、學生宿舍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的快,點燃蠟燭,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源。以及收好晾曬衣物,夜間不得將衣物晾掛室外。
8、宿舍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無故損壞照價賠償并嚴加處理。
二、對宿舍管理人員的要求
9、宿舍管理人員必須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認真、踏實的'工作態度,認真貫徹執行學校宿舍管理條例及規定,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工作,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10、遵守值班制度,按時上、下崗,中途不離崗,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請其他人員代崗,做到有學生在,必有管理人員在。
11、學生上課時(早自習開始時、下午上課時、晚自時開始時等),應及時鎖好宿舍大門,禁止學生和其他人員進入宿舍區;學生回宿舍(下午放學時、夜自修結束時等),應及時主動開門;學生夜間就寢后,必須鎖好大門。
12、認真做好宿舍安全保衛和防火工作,樓門鑰匙不得借給學生及其他人員使用,樓道內不得堆放雜物,注意清查宿舍內的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
13、午休和晚自習結束后,要不斷巡視,及時發現并制止學生違紀現象,對不聽勸告的學生和嚴重事件應及時向政教處匯報,不得隱瞞或私自處理,應嚴禁外校學生和無關人員進入宿舍區。
14、宿舍管理員每天在熄燈后對住宿生檢查兩遍人數,對未在宿舍住宿又未請假的學生及時聯系班主任或通知學生家長。對夜不歸宿的學生給予紀律處分,對檢查不仔細、不認真的宿舍管理員給予批評教育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15、做好樓道、走廊的衛生工作,負責督促學生寢室的衛生工作,每天進行衛生檢查,及時做好記錄。要經常注意宿舍區內的公物情況,如有人為損壞現象,應及時報告查處。對自然損壞的公物,應及時報修處理。
16、關心學生身心健康,幫助學生解決生活上的各種困難,主動關心學生生活,對生病的學生給予適當照顧,嚴重疾病及時送醫并通知家長,對鬧情緒的學生要予以勸導,嚴重的要通知班主任或學校領導,并加強看護。
17、注意節約用電、用水,及時關好水、電開關。不得從事以盈利為目的的經營活動,做好值班移交工作和記錄。
18、熟悉宿舍安全預案,掌握消防安全的“四個能力”: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的能力;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掌握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7
為了加強學生宿舍用電管理,使學生自覺養成安全用電、節約用電的良好習慣,保證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章宿舍供電標準
第一條:6人間每間宿舍每月免費用電24度,平均每人每月4度電。8人間每間宿舍每月免費用電24度,平均每人每月3度電。
第二條:超額部分實行先預購后消費,電費由同一房間學生共同分攤;電費按銀川市居民生活用電價格收取,結余部分可轉下月繼續使用。
第三條:當宿舍可用電量少于5度時,由值班員通知宿舍長到電控室交費。
第四條:月工作日超過15天的按20天供電,不足15天的按半月供電。
第二章安全用電管理
第五條:每月1日發放計劃電量;住宿學生應愛護宿舍內外供電設施,發生電路(設施)故障及時到值班室報修,不得私自拆修。
第六條:住宿學生應注意節約用電,做到人走電斷,以免超負荷用電或長時間供電損壞電器和發生火災等事故。
第七條:為確保用電安全,學生宿舍嚴禁使用發熱性電器。如:取暖器、熱得快、電熱毯、電水壺、電炒鍋等。
第八條:每間宿舍用電最大功率不得超過200W,宿舍智能電控系統能自動識別各類大功率電器(發熱性電器),并自動切斷宿舍的電力供應。
第三章宿舍違章用電的處罰
第九條:任何人不得變動現有的'供電設施和供電線路。因違反本規定造成供配電設施、線路破壞者,應賠償經濟損失。
第十條:凡因使用禁用電器等原因造成學生人身傷害、學院財產損失等安全事故者,將依照學籍管理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嚴重者,將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如在宿舍內發現禁用電器設備,無論當時是否使用,均一律按違規用電處理,并通報其所在系(部),按照學籍管理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四章其他
第十二條:宿舍供電時間為:
1.周一至周四供電時間:早06:30—09:00午12:00—23:00晚間23:00統一斷電熄燈。
2.周五、周六及節假日全天供電。
3.周日供電時間:早06:30—23:30晚間23:30統一斷電熄燈。
第十三條:統一購電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的下午13:00—16:00。
第十四條:本辦法自二〇xx年六月一日起開始實施。
第十五條:本辦法解釋權歸后勤管理處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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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宿舍系住校生的主要生活、學習的場所,住宿生的一日生活是否有序,直接關系到校風的建設,關系到住宿生的切身利益。為提高住宿生的品德修養,提高住宿生的獨立生活能力,管理能力,自控能力,確保學生有一個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特擬定本制度。
一、住宿和退宿制度
1、學生宿舍由學校宿管組統一管理,所有住校學生必須服從學校宿管組管理,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2、新生報到注冊后到管理員處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3、學生按分配的.房間和床位住宿,嚴禁擅自調換;不準留宿客人。
4、學生住宿所用床上用品(被套、床單、枕頭等物品)均按學校統一要求發放。
5、學生離校(含畢業、轉學、退學等),必須由管理員辦理財產移交驗收等手續。學生因故休學均須辦理退宿手續,復學時重新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6、學生離校必須在接到學校通知后的3天內辦理完有關退宿手續,對無故拖延時間滯留學生宿舍者,學校將采取措施處理。
7、宿舍管理實行寢室長負責制。室長應做到:全面關心同學,如有室內同學生病或遺失錢物、鑰匙等應及時向管理員匯報;督促值日生認真負責做好工作,督促同學遵守紀律、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等。
8、學生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須先向管理員請假,辦好由班主任同意的請假審批表交宿舍管理員。
9、住校期間,學生晚休擅自離開校園,學校將視情節輕重,對學生實行警告、記過等處分。
二、學生宿舍紀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時間,每天按時起床,按時清掃衛生,按時進教學樓上課并帶齊學習用具,無特殊情況不得隨便回宿舍。按時熄燈就寢,熄燈后,必須保持安靜,不得洗漱、看書、說笑、吃喝、聽錄音機,熄燈后不得使用手電,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裝和使用臺燈、插座等。
2、在樓內必須保持安靜,不得追跑,不得大聲喧嘩,不得使用音響。
3、住宿生必須按指定床位就寢,不得自行更換,住宿生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帶校內外非住宿生進宿舍樓或留宿。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須親自找班主任或管理員請假并簽名,將請假條交宿舍管理員登記保管,返校后主動銷假。星期五下午必須回家,星期天下午必須返校。如因故無法返校的必須辦理請假手續。
5、在上課時間,住宿生未經教師批準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覺,中途需要回寢室的要有班主任同意批條,晚間不得任意離校。
6、嚴格遵守晚自習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必須在規定教室上晚自習,對于在校園內其它地方學習或無故不上晚自習學生一律曠課處理。
7、住宿生要嚴格遵守中學生行為規范,不吸煙、不喝酒,不談戀愛,不傳播淫穢思想,不打架,不罵人,不偷盜。住宿生要明辨是非,發現違紀行為應及時勸阻,并向教師反映。嚴禁攜帶有毒、有害和腐朽頹廢、淫穢的書刊、音像制品進入宿舍,違者按有關條例處理。
8、未經允許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隨便使用和翻動他人物品,不隨便拿他人的物品,借錢、借物要歸還。
9、提倡艱苦奮斗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費水平應符合家庭經濟狀況,要節約開支,不攀比,不要追求過度消費。
10、住宿生節假日回家應主動向家長匯報自己在學校的生活學習情況,積極主動幫助家里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1、住宿生要有較強的人身安全意識,平日注意登高時的人身安全,用電、用火的安全,不得安裝和使用臺燈、電爐、電鍋、電扇、電吹風、電熱袋、電熱毯、熱得快等用具,不得隨便拆改電路、亂拉電線、亂安插座。
12、全體學生和學生宿舍管理服務人員必須節約水電,禁止浪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13、住宿生個人物品放在小柜內,貴重物品不要帶到學校。
14、住宿生要尊重教師,見面主動打招呼,要服從教師的教育和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頂撞他人。
三、學生宿舍衛生管理制度
1、建立衛生檔案,進行衛生檢查。宿舍管理員每天檢查一次寢室衛生,并要求有記錄。
2、學生宿舍必須全天保持清潔衛生。做到地面無垃圾,無碎紙、無果皮、無痰跡、無積水。做到墻壁上無腳印,不在宿舍內外亂扔廢棄物。
3、學生宿舍必須整齊劃一,必須做到“八個一條直線”
4、住宿生每天必須按時、按要求完成個人內務宿舍衛生的清掃工作,早上6:00-6:30前,做好宿舍衛生,接受教師和值周生的檢查。
5、全校大掃除時每個住宿生必須按照大掃除分工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完成大掃除。
6、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在宿舍進餐。
7、要保持宿舍周圍的衛生清潔,不得將廢棄物、剩菜剩飯、果皮等倒在宿舍前后的地面上,便后要立即洗水。
8、住宿生要支持寢室長和值周生的工作,有不同意見要向教師提出,合理解決。
9、實行紀律衛生檢查評比制度。
四、值日生和室長工作職責
(一)值日生職責
1、各宿舍每兩人輪流負責一天值日工作。
2、值日生負責本宿舍全天的衛生工作,每天拖洗地板,及時清理垃圾,不得將垃圾掃至床下及門外樓道,注意關燈鎖門。
3、值日生要按照宿舍一日常規要求,在起床、衛生、掃除、熄燈等方面監督檢查全宿舍同學的落實情況。如發現好人好事或違紀行為。必須于當日或次日晨主動向老師報告。
4、值日生必須服從室長的督促和檢查,支持室長工作。
(二)室長職責
1、每學期由宿舍全體同學選出一名表現突出的同學作室長。室長要和宿舍成員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文明寢室。
2、寢室長必須提醒本宿舍同學按時起床、出操、按規定執行有關請假制度、按時上課,按時熄燈。室長有權督促檢查值日生及室員的紀律、衛生、財產保管等工作。室長有權督促檢查值日生及舍員的紀律、衛生、財產保管等工作。室長不負責任將追究室長責任,同學不服從管理將追究該同學責任。
3、寢室長每天要清楚本宿舍同學的出勤情況,對有事請假回家或外出未歸的同學,要在熄燈前及時匯報給值班老師。
4、寢室長要注意事故隱患及事故苗頭,發現問題及時請示匯報。
5、寢室長對工作應認真負責,以身作則起好模范帶頭作用。全宿舍同學應支持寢室長工作。
五、學生宿舍財產管理制度
1、愛護宿舍的門窗、玻璃、窗簾、床、物品柜、抽屜、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壞。用手開門、關門要輕,不得摔門踢門。離開宿舍時要鎖好門。周末或節假日離校時要關好窗戶鎖好門。由于打鬧或管理不善而損壞公物要賠償。
2、要愛護室內、樓道的墻壁、樓梯扶手,不準在上面涂寫刻畫,不得在墻上釘釘子掛物品,貼畫等。
3、不得向樓下潑水、扔廢棄物。
4、公物損壞后應主動向值班教師報告并到主管部門賠償,若不主動報告,經查出加倍賠償。
5、凡故意破壞公物者,從嚴處理。
六、“文明寢室”評選制度
為了加強宿舍管理,營造恬靜、舒適、整潔、溫馨的宿舍生活環境,現制定“文明寢室”評比制度。
一、評比辦法
1、評比共分三項即衛生、紀律、宿舍文化,量化打分,每周計算一次成績。
2、每月匯總檢查結果,一學期評選一次。
二、評分標準
(1)宿舍衛生
1、學生宿舍必須保持清潔衛生,床鋪整潔,個人物品擺放整齊。
2、住宿生每天必須按時、按要求完成個人內務及宿舍的衛生工作,值日生早上7:30前做好宿舍衛生,并接受管理教師的檢查后方可離開。
4、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將飯菜帶到宿舍吃。
5、住宿生要搞好個人衛生,勤換洗衣服,做好個人內務。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9
為進一步優化宿舍環境,建立良好的宿舍秩序,根據本院的實際情況,特制訂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宿舍安全管理制度總總則
1、學生宿舍是學生生活和學習的重要場所,也是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陣地,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安全監督,防范安全事故發生,維護學生宿舍正常的學習、生活、紀律秩序,保障學生人身和財物安全,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高等學校學生公寓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見》,特制定本規定。
2、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宣傳貫徹國家、省、市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對學生實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處理各類安全事故,為學生學習、生活提供安全舒適的環境。
3、對學生安全管理要突出法治與德治相結合的思想,要堅持教育先行、預防為主、明確責任、管教結合、事實求是、妥善處置的原則,切實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4、對學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充分發揮服務、管理、教育三條線的主體作用,同時充分調動學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二、日常安全管理
1、凡在校住宿的學生必須愛護宿舍設施設備,并按有關規定執行宿舍紀律。遵守定位住宿,對不按定位,隨意調床、搬遷、拆動生活用具者,給予批評教育,并責成其恢復原狀,情節嚴重的取消住宿資格。
2、建立宿舍長負責制。每學期開學初,各宿舍選出宿舍長一人,負責制訂輪流值日制度,落實房內各種措施,定期向社區部門匯報本宿舍情況。
3、在宿舍,對人要講文明禮貌。杜絕講臟話和不文明的舉止,嚴禁吸煙、喝酒、賭博、打架、看、傳不良影響書刊。
4、不準私自帶客進舍,更不得留客住宿(含本班外宿同學),違者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
5、晚間如遇同學生病,本房同學要互幫互愛,并及時報告值班樓管人員,病情較重者,由樓管人員或老師陪同下迅速送往醫院治療。
6、遵守作息制度(含節假日),保證休息時間,熄燈后不得大聲喧嘩、講話,不準在宿舍里打牌、下棋,否則,沒收一切娛樂器具,并通報批評。
7、必須保持宿舍清潔衛生,各宿舍每天一人負責打掃房內及門前,嚴禁向樓下、窗外拋擲雜物;嚴禁污損墻壁及亂涂亂釘;嚴禁在廁所內丟雜物、硬紙塞進廁所、水管等。
8、房內整潔做到:疊被統一格式,鞋屐擺整齊,天花板地面保持干凈,并注意保潔。
9、要愛護公物、節約水電。凡損壞公物,除賠償經濟損失外,還要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不準私接用電器,違者,除沒收外,對當事人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
10、貴重物品盡量避免帶入宿舍,現金隨身帶或存學校附近銀行。
11、各房要自覺遵守學校防火安全措施。如:不準點蠟燭、用紙生火、燒塑料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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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遇緊急危險,相關學生要有秩序地離場,保持道路暢通,不擠壓、不堵道、不跳樓,并要迅速報告值班保衛人員,保衛人員應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13、如遇地震或空襲,學生要按相關常識做好自我安全保護。
14、如遇突然停水、停電,學生不得起哄,吹口哨,大聲怪叫等。
15、嚴禁爬門窗,扒護欄。
16、單車一定要集中保管,不得停放在樓梯下面或樓道內。
17、不得在宿舍區打球,宿舍嚴禁敲打。
18、加強群防群治,發現有偷盜、勒索、搶劫行為要勇于斗爭、及時報告,要敢于同違法、犯罪作斗爭。
宿舍直接責任人:各寢室宿舍長
宿舍總負責人:公寓輔導員,樓管,材料工程系社區管理部。
三、宿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執行消防安全規定,積極做好學生宿舍防火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學生的防火意識,對學生宿舍、寢室定期巡視檢查,及時排查火災隱患,處理險情,并按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情況,公寓輔導員定期組織公寓防火演講。
2、嚴禁學生在宿舍內點蠟燭、蚊香、燃燒物品、燃放煙花爆竹等,不得在宿舍內吸煙,有違反者,視其情節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造成火險、火災損失的,還要承擔相應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3、嚴禁學生在寢室內使用電熱設備和大功率用電設備,如電褥子、電爐、電熱杯(鍋)、電飯堡、電熱棒、烘鞋器、大功率功放、音響等,禁止使用煤爐、酒精爐、煤氣罐等器具。有違反以上規定,除沒收器具外,未造成損失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記過處分,造成重大損失的,要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留校察看及以上處分,后果嚴重的,要依法追究肇事者相應的法律責任。
4、嚴禁學生在寢室私拉亂接電線、違規用電,有違反者給予批評教育及警告以上處分。因私拉亂接電線、違規用電造成個人人身安全事故和財產損失者,除后果自負外,應承擔相應的紀律、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5、線路、燈具、開關等用電設備設施的維修及故障處理均由專業技術人員負責,禁止學生個人擅自處理,若需修繕,學生應及時向宿舍老師報修。擅自處理不當造成個人人身安全事故和財產損失者,除后果自負外,應承擔相應的紀律、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6、嚴禁損壞樓道內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違反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并賠償經濟損失,情節嚴重者,按《消防法》有關規定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7、宿舍過道、緊急通道、樓梯口處不得停放自行車等阻礙通行的物品。
8、一旦發生火險、火災時,在保證自身安全前提下,應及時進行撲救,并立即進行報告,發生大面積火災時,應遵循先救人后救物原則,及時撲救,及時報告,宿舍管理人員和門衛人員要組織學生有序撤離,保持道路暢通,不擠壓、不堵道、不跳樓,并要迅速報告有關領導。
9、對違反宿舍防火安全相關制度的,嚴格按照《學生手冊》相關條例執行。
四、宿舍防盜安全管理制度
1、嚴格遵守門衛制度,男、女學生不得進入異性宿舍,外部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學生宿舍,學生晚間外出須要請假,寒暑假期間,未經輔導員、宿舍管理部門同意,不得在宿舍留宿。學生宿舍內大型、貴重物品要憑有效證件進行登記,核實后方可帶出。
2、學生必須按指定床位住宿,未經教學系和宿舍管理部門同意,學生私自調換床位者,給予通報批評,經教育仍不改正者,給予警告處分,因私自調換寢室造成鑰匙管理混亂和宿舍被盜者,除賠償經濟損失外,給予記過以上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3、學生不得轉讓或出租本人床位,違反者給予通報批評,經教育仍不改正者,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因轉讓或出租本人床位造成較壞影響或后果者,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
4、嚴禁學生私自留宿外來人員,違反者,給予警告處分,因私自留宿外人造成宿舍被盜者,除賠償經濟損失外,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
5、寢室門窗、門鎖損壞,存在安全隱患時,應及時報修,離開宿舍時應關好門窗,反鎖好房門,貴重物品應自己妥善保管。寢室因更換室員、門鎖損壞、鑰匙丟失、曾經被盜等因有失盜隱患存在時,應及時更換房門門鎖。嚴禁學生轉借、私配房門鑰匙,因疏忽、過失、違規造成寢室財物被盜者,應追究責任人相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6、維修門窗,門鎖應及時報修,報修后相關部門應在24小時內完成維修工作,特殊情況下,不超過2個工作日完成維修工作。
7、管理好個人財物,加強自我防范意識,寒暑假及小長假期間,學生貴重物品要自己妥善保管,現金、銀行卡、飯卡、手機等要隨身攜帶。寢室內不宜存放大額現金,銀行卡及存折密碼不宜對任何人泄露,取錢時應提防他人偷窺密碼。個人保管不當造成被盜損失的責任自負。
8、探親訪友者,學校和外來管理檢查人員需進入宿舍的,必須出示有效證件,經允許后方可進入學生宿舍,并在規定時間內離開學生宿舍。
9、公寓值班室負責保管學生鑰匙,不得外借。
五、宿舍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1、公寓輔導員和學生班主任做為學生公寓安全的直接負責人,負責公寓安全檢查工作。公寓輔導員必須每周進行兩次安全檢查工作,并將結果匯總到學生處,發現問題及時和公寓科溝通。
2、學生不得將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以及法律明令禁止私人藏有的槍械、管制刀具等帶入學生宿舍。違反者,除收繳物品,送保衛處依法處理外,視其情節態度,給予警告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3、禁止在學生宿舍內打麻將或以其它形式從事賭博活動,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4、公寓內禁止從事邪教傳播邪教的行為,嚴禁傳播、復制、販賣反動、淫穢書刊和聲像制品;嚴禁酗酒、打架斗毆、起哄,禁止在樓內大聲喧嘩、吹拉彈唱、打球和進行其它妨礙他人正常休息的活動。
5、禁止在寢室內飼養各種寵物。
6、不準向窗外、走廊或樓道上亂倒污水,亂扔果皮等雜物;不準亂扔酒瓶、熱水瓶等玻璃制品。因亂扔物品引起騷亂的'給予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引起人身傷害的,除經濟賠償外,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情節嚴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7、禁止小商小販擅自進入樓內推銷物品,禁止租賃、代售、直銷等一切經營活動。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在學生宿舍內從事各類營利性服務活動。
8、宿舍門開關時間統一規定,學生應按時歸宿,晚歸者必須出示證件,并作登記后方可進入宿舍。如有特殊原因晚歸者,應出示相關證明。
9、嚴禁學生從其它學生寢室翻墻、翻窗入室或出室,違者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發生人身安全事故的由學生本人承擔一切責任和后果。
10、嚴禁學生擅自去動宿舍配電裝置,嚴禁學生擅自觸摸、調試、破壞電表等用電設備,違者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因違規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一概由肇事者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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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生宿舍內若遇突發性治安事件,應及時將情況上報輔導員和舍務老師、學生處、保衛處等相關部門。
12、學生如有違反條例,嚴格按照《學生手冊》相關制度執行處理。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10
1、職工上、下班不得大聲喧嘩,影響學生休息。
2、職工宿舍晚上九點之前熄燈,深夜不得外出或晚歸。
3、保持樓道、房間清潔,不得隨意扔垃圾、雜物、隨意吐痰等。
4、宿舍內不得從事賭博、打架、吵架、著裝得體,不得做有礙文明形象的.事。
5、住宿職工不得進入學生宿舍,特別是女生宿舍。(生活老師除外)
6、職工一律不準亂拉、私接電線、插座、有線電視、電腦等,如需帶電器設備需向主管申請批準后方可使用。
7、看電視、手機充電一律插在宿舍大廳的插座上,必須有人看管。
8、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如電磁爐、電水壺、電爐、熱得快等。
9、插座前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0、嚴禁任何時間在宿舍內使用明火炊具,嚴禁點蠟燭。
11、各宿舍嚴格遵守以上規定,對違反規定者,按照規定給予罰款50元,其中違反第8、第10條罰款1000元,造成責任事故的賠償全部損失并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11
為切實做好開學期間疫情防控工作,加強學生自身防范,阻斷病毒傳播,根據學校疫情防控工作相關要求,特制定開學后學生宿舍內部暫行管理制度,請各學院(校區)按要求落細落實。
一、學生管理
1、嚴格執行學校制定的學生宿舍各項管理制度。
2、進入宿舍前先洗手消毒,保持宿舍環境清潔、衛生。
3、凡進入宿舍的人員和行李物品,必須接受消毒。
4、非本宿舍人員,未經值班人員同意,不得擅自進入。
5、學生入校后應根據學校統一安排和分配的宿舍住宿,不得隨意調換。
6、學生進入宿舍后,嚴禁串門、聚集等交流活動。
7、為了自己及他人的.健康安全,請同學們自覺遵守相關規定,相互監督提醒,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
二、宿舍管理
1、實行宿舍值日生負責制,在每天早、中、晚三餐期間,做好室內的開窗通風。
2、宿舍每日進行消毒至少一次,重點對各類開關、門把手、水龍頭等物體表面進行消毒。
3、疫情防控期間,宿舍成員要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堅決做好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
4、宿舍內部區域消毒注意事項:
(1)值日生負責到宿舍樓管理員處領取配制好的84消毒液。
(2)消毒應注意防止消毒液刺激呼吸道和皮膚黏膜,造成不必要的損傷。
(3)宿舍內各類開關、門把手、水龍頭等物體表面應采用已配制好的84消毒液進行消毒。
(4)、宿舍內嚴禁使用酒精消毒,以避免其它安全隱患的發生。
三、學生宿舍值日安排
1、值日安排:
宿舍由學院班級指定或推選宿舍長一名,負責值日表的排定,加強值日制度的落實與執行。如宿舍人員發生變化,宿舍長負責值日調整,并及時上報宿舍樓管理員和班主任。
2、宿舍值日生職責
(1)負責宿舍環境清潔、衛生打掃,自帶垃圾下樓。
(2)負責宿舍各類開關、門把手、水龍頭消毒。
(3)負責督促宿舍同學每日健康打卡、體溫監測及登記。
(4)負責宿舍同學當天行蹤登記報告。
(5)負責將當天學生宿舍登記表(見附件)交給班長。
(6)值日期間發現本宿舍同學體溫異常須及時報告班主任。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學校教職工宿舍的日常管理和維護,提供安全、舒適的居住環境,規范教職工居住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學校教職工宿舍是學校為教職工提供的用于居住、工作和休息的場所,教職工宿舍的管理工作由學校負責組織實施。
第三條、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學校所有教職工宿舍,適用于所有居住在學校教職工宿舍的教職工和其家屬。
第四條、教職工宿舍的管理應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和服務原則,注重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保障教職工的正常居住秩序。
第五條、學校應建立健全教職工宿舍管理機構,明確宿舍管理的職責、權責。
第六條、學校應定期對教職工宿舍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宿舍的安全。
第二章宿舍分配和使用
第七條、學校應依據教職工的工作和生活需要,合理調配和配置教職工宿舍。
第八條、教職工宿舍的分配原則是“公開、公平、公正、公開、公開”。
第九條、教職工宿舍屬于學校財產,未經學校批準,任何個人或組織不得擅自占用、使用或轉租教職工宿舍。
第十條、教職工宿舍分為公寓式和獨立式兩種形式。公寓式教職工宿舍通過公開申請,按照規定條件分配給符合條件的教職工和其家屬;獨立式教職工宿舍通過公開申請,按照工作職務和工齡等因素綜合考慮分配給教職工。
第十一條、教職工宿舍的使用期限原則上與教職工的工作合同期限相同或者與其在校工作期限相當,并在合同到期前三個月內通知教職工續租或搬離。
第十二條、教職工宿舍的轉租、轉讓、出租、違規轉讓等行為一經發現,學校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并追究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教職工宿舍的入住和退宿手續由宿舍管理機構負責,教職工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包括工作證明、身份證明等。
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
第十四條、宿舍管理機構和住宿輔導員是教職工宿舍日常管理的責任主體,宿舍管理機構要加強對住宿輔導員的培訓和管理,確保其履行職責。
第十五條、宿舍管理機構要建立日常值班制度,保證全天候的管理服務。同時,要加強宿舍巡查和日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第十六條、教職工宿舍內禁止吸煙、酗酒和違法亂紀行為。禁止使用非法電器、明火或者危險物品。教職工宿舍內禁止養寵物。
第十七條、教職工宿舍的衛生管理是每個教職工的共同責任,每人都應保持宿舍內外的清潔衛生。宿舍管理機構要定期組織宿舍衛生檢查,對不符合衛生要求的宿舍進行督促整改。
第十八條、教職工宿舍的物品擺放應整齊有序,不得隨意堆放雜物。
第十九條、教職工宿舍的大門、窗戶和水、電、氣閥門等設備必須保持良好狀態,禁止損壞和私自修改。
第二十條、教職工宿舍內的公共設施和設備應保持正常工作狀態,對于故障設備,應及時維修或更換。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條、學校要建立宿舍安全管理制度,確保宿舍的安全。
第二十二條、教職工宿舍要定期進行安全檢查,主要檢查電氣設備、用電情況、防火設施、疏散通道等是否符合要求。
第二十三條、教職工宿舍要配備煙感、燃氣感、漏水感、溫度感等安全設備,確保宿舍內安全。
第二十四條、學校要定期開展防火安全教育和演練,提高教職工的安全意識和逃生技能。
第五章處罰和獎勵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管理制度的行為,將受到相應處罰,包括口頭警告、書面警告、通報批評、停職檢查、責令搬離宿舍等處理措施。對于嚴重違反規定的行為,學校將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第二十六條、對于積極參與宿舍管理工作、自覺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協助解決宿舍問題的'教職工,可以給予獎勵。獎勵措施包括表揚、獎金、晉級、榮譽稱號等。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學校教職工宿舍管理制度的解釋權歸學校所有。
第二十八條、本管理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正式施行,適用范圍包括現有教職工宿舍和新建教職工宿舍。
第二十九條、學校應加強宿舍管理制度的宣傳和培訓,確保教職工對該制度的了解和遵守。
第三十條、本管理制度的修訂以學校教職工宿舍的實際情況為依據,經學校相關部門研究后,報學校領導審批并公布實施。
本管理制度由學校負責解釋。
以上為《學校教職工宿舍管理制度》的內容,該制度的制定和實施有助于規范學校教職工宿舍管理工作,提高教職工宿舍的管理水平和居住舒適度,為教職工提供良好的居住環境,進一步提升學校整體教學水平和師資隊伍素質。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13
一、宿舍管理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學生宿舍實行24小時晝夜值班制度,宿舍管理員必須堅持24小時在崗,不得隨意離崗。
二、落實學生宿舍常規管理工作。嚴格執行學校制度,認真做好宿舍清潔衛生的安排、指導、督促和檢查工作,做好學生就寢管理,維護就寢紀律,嚴格按照《利川職校班級量化考核細則》進行檢查和考核,如實填寫每日考核表,次日課間操前交學生科。
三、嚴格執行宿舍安全保衛措施。準時關、開宿舍大門;嚴禁學生在室內點蠟燭、燒火、吸煙、使用電器;做好防火,防盜工作,熟練掌握滅火器和監控設備使用;嚴禁任何外來人員進入學生宿舍留宿;加強對學生宿舍安全防范意識的教育和檢查,嚴禁學生將易燃易爆、有毒的危險品以及各種管制刀具、錘、棍等危險器具帶入宿舍;經常檢查宿舍安全隱患,并及時處理和報告。
四、制止學生一切不文明行為。宿舍管理員應加強對宿舍的監控和巡查,禁止學生在宿舍樓道內追逐打鬧、踢球、亂扔垃圾、亂涂亂畫、亂張貼、浪費水電及破壞門窗、床鋪、監控、宿舍公共設施等行為;指導學生開展文明、健康的宿舍文化活動,嚴禁在宿舍內起哄、打架、吸煙、打牌、賭博等。如發現上述情況要及時制止,并及時報告值周組、班主任或學校處理。
五、認真做好學生思想工作。關愛學生,積極引導學生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經常對學生進行生活指導,善于與學生進行有效溝通和交流,幫助學生解決困難,發現學生生病及非正常情況要及時處理并迅速向相關班主任、值周組或相關人員報告。
六、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準時開關燈、開關門,按規定時間管理學生進出,上課時間一律鎖門,禁止學生上課時間在宿舍逗留,禁止男、女生互相竄樓。對非正常作息時間進出的.學生要進行盤查和上報。
七、規范節假日留守學生住宿。實行節假日留守學生住校登記和查房點名制度,杜絕閑雜人員進入宿舍,嚴防安全漏洞,維護好學生和學校財產安全。
八、充分發揮學生干部的積極作用。宿舍管理員應經常召開宿管部干部、室長會,總結各寢室紀律、衛生及內務整理情況,并要求學生做好會議記錄。
九、自覺遵守教師職業道德。宿舍管理員應愛崗敬業,為人師表,管理育人,服務育人。嚴禁宿舍管理員給學生銷售煙、酒等危害學生健康的商品,嚴禁給學生手機充電,嚴禁給學生燒開水,嚴禁將宿舍大門鑰匙交給學生或其他人使用,更不得外借和私自亂配鑰匙。
十、建立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學校不定期對宿舍和宿舍管理員到崗履職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宿舍管理員不在崗,按《利川民族職校教職工考勤制度》作曠工處理,并每次扣發崗位津貼(工資)100元;宿舍管理員在崗不履職,不按崗位職責認真安排、指導、督促、檢查和檢查考核不屬實的,每次視具體情況扣發津貼(工資)10-50元;宿舍管理員違反學校規定或職業道德,給學生銷售煙酒、燒開水、手機充電等,學校檢查發現或師生舉報查證屬實的,一次處罰100元;因宿舍管理員不在崗或瀆職、失職造成工作責任事故,學校將作出嚴肅處理并依法追究相應的經濟、法律責任。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14
為進一步優化宿舍環境,建立良好的宿舍秩序,確保住校學生的人身財產安全,特制訂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凡在校住宿的`學生必須愛護宿舍設施設備,并按有關規定執行宿舍紀律。每憑學期開學,要先繳費號鋪,后定位住宿,對不按定位,隨意調床、搬遷、拆動生活用具者,給予批評教育,并責成其恢復原狀,情節嚴重的取消住宿資格。
二、建立房長負責制。每學期開學初,各房選出房長一人,負責制訂“安全公約”、“衛生公約”和輪流值日制度,檢查、落實房內各種措施,定期向主管部門匯報本房情況。
三、在宿舍,對人要講文明禮貌。杜絕講臟話和不文明的舉止,嚴禁吸煙、喝酒、賭博、打架。
四、不準私自帶客進舍,更不得留客住宿(含本班外宿同學),違者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
五、晚間如遇同學生病,本房同學要互幫互愛,并及時報告值班保衛人員,病情較重者,由保衛人員或老師陪同下迅速送往醫院治療。
六、遵守作息制度(含節假日),保證休息時間,晚自習時間一律要到課室學習(生病學生憑有關證明方可逗留宿舍),熄燈后不得大聲喧嘩、講話,不準在宿舍里打牌、下棋,否則,沒收一切娛樂器具,并通報批評。
七、必須保持宿舍清潔衛生,每天早晨、課外活動各掃一次,地板每星期三、日下午4∶45各拖一次。各房每天一人負責打掃房內及門前、樓下的衛生并倒垃圾;嚴禁在房內吃飯,嚴禁向樓下、窗外拋擲雜物;嚴禁污損墻壁及亂涂亂釘;嚴禁在廁所內丟雜物、硬紙塞進廁所、水管等。每房的衛生用具由各房自行購置,要備齊;一個拖把、一個拖桶、一個地斗、一個垃圾簍、二把掃帚。
八、房內整潔做到:蚊帳靠壁掛,疊被統一格式,口盅、鞋屐擺整齊,天面地面保持干凈,并注意保潔。
九、要愛護公物、節約水電。凡損壞公物,除賠償經濟損失外,還要視情節輕重,給必要的紀律處分。不準私接用電器,照明燈泡不得超過40瓦,違者,除沒收外,對當事人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
十、提高警惕,做好安全防范。
1、宿舍實行三鎖三開;上午早讀上鎖,放學開鎖;下午上課預備上鎖,放學開鎖;晚自習預備上鎖,下夜課后開鎖。
2、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進入宿舍,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班主任批準,宿舍管理人同意方可開門進內。
3、貴重物品不要帶入宿舍,現金隨身帶或存學校附近銀行。
4、各房間要自覺遵守學校防火安全措施。如:不準點蠟燭、用紙生火、燒塑料袋等。
5、如遇緊急危險,相關學生要有秩序地離場,保持道路暢通,不擠壓、不堵道、不跳樓,并要迅速報告值班保衛人員,保衛人員應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6、如遇地震或空襲,學生要按相關常識做好自我安全保護。
7、如遇突然停水、停電,學生不得起哄,吹口哨,大聲怪叫等。
8、嚴禁爬門窗,爬防護網。
9、單車一定要集中保管,不得停放在樓梯下面或房間內。
10、不準把籃球、足球帶進宿舍、教室、不得在宿舍區打球。
11、加強群防群治,發現有偷盜、勒索、搶劫行為要勇于斗爭、及時報告。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15
一、五不準:
1、不準隨地吐痰,亂扔廢紙、白色垃圾、果皮等;
2、不準向窗外倒水和亂扔雜物;(污水倒到學校規定地點)
3、不準在宿舍內亂拉繩子、鐵絲和任意攀掛;
4、不準在墻壁門窗上張貼字畫,嚴禁在墻上涂寫踢腳;
5、不準在宿舍內打撲克、下棋、瘋鬧及其他猛烈體育活動。
二、四做到:
1、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做到勤洗腳、勤理發、勤換衣裳、勤曬被褥;
2、同學宿舍及宿舍外區域和樹坑要做到每天三清掃(早中晚各一次);
3、做到五個“整齊統一”:床上被服用品疊放整齊統一;洗漱飲食用具擺放整齊統一;書籍物品存放整齊統一;衣帽用品掛放整齊統一;床下鞋子用品排放整齊統一。
4、做到地面、墻壁、門窗乾凈干凈,保證無灰塵、痰跡、蛛網等。
三、值日制:
同學宿舍衛生由各宿舍舍長全面負責,輪番值日;
四、檢查制:
1、平常學校組織有關人員隨時檢查“五不準”執行情況,凡違反者,一經發覺立刻令其改正,情節嚴重者要嚴格處理。
2、同學宿舍由學校政教處、團委同學會負責檢查,檢查結果要記入學校,作為評比同學宿舍的標準和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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