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管理制度(實用)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基建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基建管理制度1
為了把施工質量管理工作落實到實處,將質量、安全第一的思想貫徹到施工管理的全過程,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崗位職責為:
一.工程項目甲方代表是項目負責人,負責工程的安全、質量、現場管理和保修等全面工作。各專業技術管理人員應在項目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二.工程開工前,各專業負責人員應與有關單位和人員聯系,組織實施現場的“三通一平”工作,并會同施工承包單位做好施工現場現狀圖及其它原始記錄,作為有關分項工程決算的依據。
三.工程開工前,項目負責人應組織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中嚴格按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執行,不得隨意擴大施工現場范圍。
四.施工圖領回后應盡快將圖紙發給相關人員手中。認真閱讀設計文件、熟悉施工圖紙,把握設計要求和管理重點,搞好施工圖紙審核及技術交底工作。
五.嚴格按基建程序工作,積極搞好施工準備工作,保證按時開工。
六.認真復查工程的抄平、放線、測量、定位等項工作,及時準確控制偏差。組織設計、施工及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工作,對圖紙要求融會貫通,并發現問題,提出建議,把圖紙上的差錯和缺陷糾正和補充在施工之前。
七.監督檢查進場的主要材料、構件、成品、半成品和零部件的質量證件,出廠合格證及說明書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對有疑議的材料,要認真查驗,杜絕不合格產品進入施工場地。
八.認真學習“建筑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掌握施工工藝,會同政府部門嚴格對工程各部位進行檢查驗收并作好簽證工作。
九.循序檢查各工序的質量,特別對隱蔽工程要跟蹤檢查,對關鍵部位仔細檢查,做好施工記錄卡(監理和乙方技術負責簽字),以備復查使用。
十.制止施工單位違反工序,不按圖紙及不按施工規范施工,發現問題應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或返工,若發生質量事故,要及時向領導匯報,研究解決,若施工單位發現圖紙上確有錯誤,反映過來時,要認真研究答復,不能簡單化地以“照圖施工”一口回絕。
十一.加強合同管理,認真理解施工及招投文件,嚴格執行工程招標文件和合同各項條款,要了解工程全貌,防止遺漏和錯誤。
十二.主動召開或參加施工現場的各種會議,解決施工中的矛盾和問題,盡量為施工掃清各種障礙,保證工程正常進行。
十三.在施工現場,協調好監理和各方的關系。
十四.認真填寫施工日志,參加工程竣工驗收,收集各種施工技術資料、文件。并負責督促施工單位竣工資料的完成和移交工作。
十五.監督、責成施工單位學習履行保修范圍內和保修期限內的保修義務。
十六.嚴格按照學校制定的基建管理程序辦事,執行職責崗位權限內的請示、匯報、報批制度,杜絕扯皮、推諉,提高工作效益。
十七.遵守勞動紀律,實行崗位責任制,嚴格執行合同,確保“質量、安全、工期、投資”萬無一失。
十八.技術管理
1.工程技術管理實行專業負責制,專業工程師要依據國家及北京市技術規范,技術標準,指導施工現場管理工作。
2.各專業負責人,負責編制各自的施工日志,搜集整理有關技術資料。
3.各專業負責人負責辦理工程洽商,重大洽商變更需經處有關人員和領導研究決定。
4.各專業負責人負責審查施工單位提出的相關專業的技術方案和技術措施。
5.嚴格執行《建筑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建筑安裝工程技術規范》、《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及市質量監督站有關工程質量的規定。
6.各專業負責人負責監督隱蔽工程檢查、驗收。
7.各專業負責人要對工程進行全過程的監督檢查。
十九.工程建設項目在施工中,要有完善的安全消防措施,包括組織機構、規章制度、檢查與獎懲辦法等,參建單位在工地主入口應設置標志牌,標明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施工單位生產管理負責人,并應在施工現場公示施工許可證復印件,接受公眾監督。
基建管理制度2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檔案法》和蚌埠市城建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基建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基建工程檔案是重要的工程技術資料,是工程項目建設情況的歷史憑證,是工程項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管理、維修、改建、擴建的依據。
第三條制定本辦法是為了加強和規范工程檔案管理,提高工程檔案的利用率,更好地為教學、科研和基建管理工作服務。
第四條基建工程檔案工作接受學校綜合檔案室的業務管理和蚌埠市城建檔案館的業務指導,實行統一領導、兩級管理、部門立卷的管理體制,由檔案資料管理專職人員管理工程檔案資料。
第五條檔案資料管理專職人員的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檔案法規和學校檔案工作管理辦法,努力學習檔案工作專業知識,盡職盡責,認真做好工程檔案管理工作。
(二)認真落實檔案管理工作的收集、整理、立卷、保管、利用5個環節。
(三)完成工程檔案的立卷歸檔工作,按時做好向學校檔案室移交工作。
(四)負責后勤與國有資產管理處工程檔案和工程資料的保管、安全、保密和提供利用。
(五)定期檢查檔案裝具及案卷的保管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六)參加學校檔案室和蚌埠市城建檔案館組織的.各種檢查、評比工作。
第六條基建工程檔案工作是基建管理工作的一部分,納入基建管理工作計劃和工作業績考核內容。
后勤與國有資產管理處指定1名專職的檔案工作責任人,有關科室指定直接負責收集歸檔材料的工作人員,做好歸檔材料的收集及相關工作。
第七條工程檔案的收集是工程檔案管理工作的基礎,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認真收集。
第八條工程檔案歸檔材料的收集是后勤與國有資產管理處各職能科室和全體職工共同的責任,必須提高檔案意識,認識到工程檔案的重要性,齊心協力把歸檔材料收集齊全。
第九條工程項目立項、投資歸檔材料的收集工作由綜合科負責。
承擔年度基建投資計劃編制的工作人員,在工作完成后應當立即向檔案資料室移交歸檔材料。
同時,處領導檢查、落實。
第十條認真做好工程項目設計、設計變更及規劃報建歸檔材料的收集工作由工程科負責。
承擔設計委托及報建的工作人員在工作完成后應當立即向檔案資料室移交歸檔材料。
同時,處領導檢查、落實。
第十一條認真做好工程項目招標檔案的收集、整理、立卷、保管、利用工作由工程科負責。
為了保證工程檔案的完整性,工程科必須在每項工程招投標工作完成后10天內,向檔案資料室移交3套完整的招標文件。
同時,處領導認真做好協調、落實。
第十二條工程項目施工及施工報建歸檔材料的收集工作工程科負責。
同時,處領導認真做好檢查、落實。
第十三條檔案資料管理專職員應當及時了解各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督促有關負責收集歸檔材料的工作人員及時移交歸檔材料。
第十四條因工作需要借用已收集好的歸檔材料時,按檔案保管利用的規定,辦理借用手續,并限定使用時間,用完后及時歸還。
第十五條工程項目的建設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因此收到歸檔材料后必須隨時整理、分類,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第十六條已整理好的歸檔材料應使用專用的裝具裝好,注明工程項目名稱,存放在專用的柜子里,建立歸檔材料檢索,取放方便。
第十七條處工作人員查閱或復印工程檔案,須經處領導批準,認真辦理查閱登記手續后,在檔案資料室內進行;查閱人必須遵守保密制度,不翻閱與所查內容無關的案卷,嚴禁涂改、毀損、抽拆和改變檔案內容。
第十八條校內單位、個人查閱或復印工程檔案,須經處領導批準,按第十七條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校外單位、個人查閱或復印工程檔案,應持有單位介紹信、本人工作證或身份證,按第十七條規定辦理,必要時須經學校檔案室或校領導同意。
第二十條工程檔案的原件一般不外借,確因工作需要借出的,校內單位、個人要寫出書面借條,經過處領導批準后方可借出;校外單位、個人要寫出書面借條,經學校檔案室或校領導批準后方可借出。
借出時間一般不超過3天,確需延長的,須按上述程序辦理續借手續,續借時間最長不超過15天。
第二十一條檔案管理專職人員要堅持每月清理檔案借閱情況,到期未還的,及時催還;問題突出的,及時報告處領導,協調解決。
基建管理制度3
一、基建處所有工作人員必須依據國家基建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秉公辦事,投資額在50萬以上的工程必須進入招標代理中心進行公開招標。
二、基建處每周一上午進行例會,總結上周工作,布署本周工作,研究解決工作中的問題;派駐各工地代表,必須以書面形式報告各項目進度情況和需要解決的問題,內容要詳實。會議決定的.事項必須及時認真的落實。
三、處里每半月組織全體人員對所有項目工地實施一次全面檢查,對工程進度快、質量高的項目進行通報表揚,反之要批評,以此實施陽光作業,增加工作透明度。
四、各建設項目使用的建筑材料,應按設計要求進行初步驗收,不符合要求的堅決不許使用,合格的才能取樣送質量檢測站檢驗,檢驗結果由派駐工地代表和監理共同取回,不得由材料供應商取回。
五、各個建設項目的設計、用材如需變更時,應由工地代表、施工單位、監理人員共同提出,經基建處研究報校領導同意簽署意見后,以所發書面通知為依據,否則,不得變更。
六、所有建設工程應先作預算,經甲乙雙方核對工程量后簽訂施工合同,按照形象進度撥付工程款。工程竣工后及時進行決算并予審計,以審計結果和施工企業進行結算。
七、所有與建設項目相關的文件、施工圖紙、設計變更、簽證、預決算和審計結論等各類資料,經辦人員必須及時轉交資料員統一管理,嚴防泄露和遺失,否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由資料員移交市有關部門和學校檔案室。
基建管理制度4
學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
1. 保障工程質量:通過規范流程,確保工程達到預設的標準和要求,避免因管理不善導致的安全隱患和質量問題。
2. 控制成本:通過合理規劃和嚴格管理,防止浪費,確保資金的'有效利用。
3. 提升效率:明確職責,減少溝通障礙,加快工程進度。
4. 保護學校利益:通過嚴格的合同管理和變更控制,防止合同糾紛,保護學校的合法權益。
基建管理制度5
一、日常性工作職責
1.根據學校事業發展規劃,制定校園發展建設規劃,負責組織申報建設項目的立項、計劃等,辦理工程前期報批手續。參與編制工程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設計任務書,辦理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配套工程計劃,并組織實施。
2.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組織工程項目勘察、設計、監理和施工的招標工作。
3.做好基建文書、新建和改建項目資料、圖紙的建卡立卷歸檔等工作。
4.負責處理及協調落實校內有關基建、大修工作的善后服務工作。
5.負責日常行政事務工作(辦公室工作、人事、勞動工資工作、離退休人員工作)。
二、技術性工作職責
1.參與設計方案、擴初設計討論,認真審閱圖紙,組織設計圖紙會審交底會。
2.負責與使用單位共同擬定大修范圍、標準及資金,負責擬定工程施工合同。
3.負責施工現場的三通一平工作,配合施工方進行臨時房等搭建工作。
4.負責工程設備和建筑材料的選擇,以及對施工單位采購的材料、設備的監督檢查工作。
5.組織每周由校方、施工方、監理方、設計等單位參加的工程例會,對項目中遇到的問題進行討論,拿出經以上幾方認可的.對策。
6.負責施工階段質量、進度、安全等協調管理工作。
7.負責督促施工單位及時整理、收集工程擋案資料和竣工圖紙,配合處辦做好歸檔工作,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8.負責保修期間的維修工作。
三、綜合性工作職責
1.嚴格貫徹執行基建法規和財務法規,嚴格按各項制度辦事。
2.負責編制年度基建大修計劃和用款計劃并控制完成。
3.負責編制年度基建大修統計報表。
4.負責辦理上級有關單位對基建撥款事項,辦理與學校財務處的收、付手續,嚴格按合同撥款。
5.嚴格規范基建大修項目投資,參與工程項目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的簽定工作,負責工程項目預算工作并配合審計部門做好審計決算工作。
基建管理制度6
第一節基建科職責
在公司總經理及集團分管副總的直接領導下負責公司新建、擴建、改建及維修的土建工程項目,協助分管副總對土建工程組織勘察、設計及審核、簽訂各類工程建設合同,并參與施工全過程的管理,把好工程質量關、進度關、安全關、竣工驗收關、工程決算關。
第二節基建科科長崗位職責
一、在分管老總的領導下主持基建科的全面工作;
二、組織制定并執行基建管理制度和辦法,健全基建管理制度和內部監控機制;
三、管理好本部門人員的紀律、廉潔、業務培訓等工作;
四、審核招標文件,組織并參與基建招標工作,審核簽訂各類工程建設合同;
五、掌握工程形象進度、檢查工程質量,及時解決施工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六、定期召開土建協調會,協調工程進度,對工程建設中出現的質量、安全及所需甲方協調的問題及時處理并上報分管老總;
七、組織工程竣工驗收以及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安全檢查;
八、同公司各部門搞好溝通和協調;
九、負責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基建情況,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各項基建任務。
二、技術員崗位職責
1、在科長領導下負責所分管工程的全面基建技術工作;
2、負責圖紙內審、技術答疑、部分圖紙的設計;
3、負責土建各分項工程的技術交底、技術變更并對監理人員定期進行業務培訓;
4、認真做好工程全過程控制,包括質量、隱蔽驗收以及各分項工程驗收等,隨時解決施工中碰到的各類技術問題,如遇到不能解決的問題應及時上報科長;
5、認真及時做好施工現場工程技術簽證,每一項簽證都應認真審查、復核、不該簽證的堅決不能簽證;
6、參與組織工程中間驗收及竣工驗收、做好工程施工全過程的資料收集、整理及圖紙歸檔工作;
7、審核施工單位上報的甲供材計劃。
三、監理崗位職責
1、在基建科長的領導下直接參與工程建設的現場管理;
2、按照技術員的技術交底進行旁站監理工作并做好旁站監理記錄;
3審查乙方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工期計劃并督促施工項目部按期完成;
4、對工程的質量、安全、施工進度等進行現場管理;
5、在工作中要做到嚴格管理,優質服務,要以理服人并做好甲乙雙方的溝通和協調,保證甲供材的'及時供應,保證施工道路的暢通;
6、當發現施工質量和安全問題時,必須采取相應措施并及時上報科長;
7、負責對形象進度及簽證的審簽工作;
8、對乙方的原材物料的質量進行監督并做好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
9、對施工項目部的施工工藝流程及施工工序和時間要做好記錄;
四、預算員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有關工程造價的管理規定,精通本專業理論知識,熟悉工程圖紙,掌握工程預算定額及有關政策規定,為正確編制和審核預算奠定基礎。
2、全面掌握施工合同條款,深入現場了解施工情況,為預算工作打好基礎。
3、按照合同的約定條款編制項目工程月進度報量預算書,確保進度付款的及時與準確。
4、工程竣工驗收后,按合同條款及時進行竣工工程的決算工作;及時完成工程決算資料的歸檔。
5、工程決算后,進入審計階段;要配合審計部門做好工程結算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工作。
第二章基建科規章制度(百分考核)
1、嚴格考勤制度,點名遲到一次扣2分,早退一次扣4分,無故曠工者按《員工手冊》規定處理。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違者監理每次扣2分,監理組長、技術員每次扣5分,科長每次扣10分。
3、上班或值班期間擅自離開施工現場者按曠工處理。
4、凡不服從領導,頂撞領導及違紀者,按《員工手冊》規定處理。
5、本部門為基建服務部門,對全廠干部職工和施工單位做好服務工作,態度要端正,以理服人,如有野蠻管理及態度惡劣者,每人次扣10分。
6、義務勞動、集會、業務培訓不從聽從指揮者每次扣2分,不參加者扣10分。
7、電話或托人捎假者每次扣5分,特殊情況電話請假需證據(罰款單、醫院掛號單等)
8、上班時間看電子書、玩電腦或手機游戲、睡崗、看書刊(集團報刊、工作相關書籍除外)每次扣5分,睡崗每人次扣20分,如廠領導發現按公司規定處罰。
9、打架斗毆者每次每人扣20分,情節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并按《員工手冊》處理。
10宿舍衛生要保持整潔,物品要排放整齊,實行室長負責制,本宿舍內人員必須聽從室長安排,違者扣5分,在科室自查或公司衛生檢查中如被評比最差者扣室長5分,其他相關人員扣3分。
11辦公區域要整潔,桌面及辦公用品要潔凈,不得有灰塵,自己的衛生區域不得有垃圾、煙頭等,違者扣當事人2分,辦公電腦嚴禁上網聊天、打游戲等與工作無關的事,違者按公司規定嚴肅處理,外來人員違犯者處罰電腦使用人。
12、在宿舍內嚴禁酗酒鬧事,打撲克賭博,否則按公司規定嚴厲處罰。
13、廉潔自律,嚴禁收受乙方禮金、禮品、饋贈宴請,嚴禁安排、介紹親屬從事公司工程等,違者下崗,情節嚴重者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14、私開乙方車輛者扣20分。
15、偷竊公司財物者下崗,并按原件30倍罰款交財務科,情節嚴重者按公司規定處理。
16、施工現場必須“工完——料凈——場地清”,單項工程發現一處,分管監理每人扣5分。
17、如因監理不到位,致使工程出現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對相關責任人除按公司規定處罰外,每人扣20分,科長負連帶責任。
18、技術人員必須嚴格按圖紙及國家規范進行驗收,如因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者按公司規定嚴重處罰。
19、工作中要講團結,如有推諉、扯皮者對雙方當事人均扣20分。
20、嚴守公司機密,對于私自泄露圖紙,公司重要資料者按公司規定處罰。
21、本科室人員在《信發報》刊登文章,每次獎勵4分。
22、在公司建設及管理中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用者每次獎勵10分。
23、在公司及其他比賽或活動中,為科室爭得榮譽者每次每人獎勵10分。
備注:
1、考核制度分值為2、5元/分,月底匯總時根據本人所扣分數X分值,在本月獎金中扣除,所扣獎金總數再按參評總人數分配給每位員工,科長除外。
2、本制度為試行,未盡事宜按公司規定及員工手冊執行。
第九章保衛科崗位職責
一、工作內容與要求
1、在總經理和分管廠長的領導下和駐地公安機關的指導下,認真貫徹落實上級的指示精神,提出具體實施意見,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2、加強內部治安管理,組治好巡邏、守護、消防、值班門衛等各項工作。
3、經常對員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努力提高遵紀守法觀念,推進依法治理。
4、協助公安機關查破本單位發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制定改進措施,徹底堵塞漏洞。
5、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保密工作,打擊泄露、盜竊機密的行為。
6、協助公安機關管理好暫住人口、流動人口。
二、責任
1、負責建立、健全和完善治安保衛、消防管理制度,并監督檢查、落實。
2、負責保衛人員和公司義務消防人員的業務培訓。
3、負責對本科人員進行政治思想、普法教育及業務培訓。
4、負責進出廠區人員、車輛、物資的登記、檢查管理工作。
5、負責維護廠區建設、生產、工作和生活秩序。配合上級公安機關偵破廠區發生的治安刑事案件。
三、權限:
1、對違法《治安處罰法》、《消防法》和《山西信發化工有限公司保衛管理規定》行為的人,有權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和處罰。
2、發生盜竊事件時,有權依法對有關涉及人員進行詢問、審查,并協助公安機關進行案件偵破。
3、有權監督、檢查有關單位的保衛、消防工作。
4、有權對違犯本廠有關規定的人員、車輛、物資實行扣留。
5、有權召開保衛工作會議,布置專項工作。
6、享有公司領導和上級公安機關授予的其它權利。
第一節保衛科長崗位職責
一、工作內容與要求
1、主持制定本單位年、季、月工作計劃,結合單位實際達到及時、正確。
2、主持召開保衛科會議,研究布置工作,總結交流經驗,傳達貫徹上級文件和會議精神。
3、向公司領導提出違法人員的處理意見,對重大問題及時報告,并提出整改意見和解決措施。
4、負責對公司員工治安、消防知識教育,指導公司消防組織業務訓練。
5、組織領導本科人員的業務學習和訓練,不斷提高人員的整體素質。
6、建立健全保衛檔案,以及有關的基礎資料。
二、責任
1、協助公安機關偵破本廠發生的各種治安和刑事案件。
2、協同公司安監部門對發生火災、火警的調查和檢查工作。
3、協同公司安監部門對易燃易爆和劇毒品使用的監督和檢查工作。
4、負責公司內部的治安保衛工作。
三、權限:
1、有權檢查公司的治安保衛、消防工作,并提出整改意見。
2、有權向公司各單位及家屬了解有關人員情況。
3、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人,有權提出給予治安處罰的建議。
第二節保衛科內勤職責
一、工作內容及要求:
1、協助科長制定本科月、季、年工作計劃。建立健全保衛檔案,以及有關
的基礎資料。整理并妥善保存各種記錄檔案材料。
2、做好保衛科公用物品管理和勞保福利的發放工作。
3、搞好違紀、治安、刑事記錄和保衛檢查工作。
4、協助科長負責對公司員工進行治安、消防知識教育。
5、協助科長做好常住和暫住戶口登記工作。搞好外來人員接待。
6、協助科長組織好本科人員的業務學習和訓練,并定期進行考核。
二、責任
1、對所管的檔案材料、統計數據的真實性、可靠性負責。
2、對全科所有的檔案和出入廠收據的保存負責。
3、對需上報材料的及時性負責。
4、負責保衛科月、季、年計劃的監督實施。
三、權限
1、對違反保衛科工作制度、計劃的行為有權進行制止。
2、對達不到工作標準,衛生清掃部徹底的單位有權進行制止。
3、有權建議保衛科各中隊人員進行政治、業務方面的學習。
4、科長授予的其他職權。
基建管理制度7
為進一步提高維修效率,給全體師生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特制訂學校常規維修管理制度。
一、指導思想
報修方便,維修及時;便于監督,利于評價;明確責任,節約資源。
二、維修申報
1.出現校產損壞、故障或不安全因素,由維修申報人填報“維修報告單”并于每天上午9:00前送達總務處,由總務處統一安排維修人員(未填報“維修報告單”的,維修人員可以拒絕受理);停電、水管爆裂等緊急情況可直接電話報修。
2.報修時請注明地點、報修內容的詳細情況以及聯系人。
3.維修申報人應妥善保管好損壞部分的物品(包括零件),以利提高維修質量,加快維修速度,節約開支。
4.維修實行巡查檢修與報修相結合,總務處按分工不定期對校舍設施、設備巡視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上報并采取相應措施。
三、維修承諾
1.總務處接到維修申報后,核實維修情況,根據輕重緩急安排維修計劃,落實具體維修措施。
2。凡屬人為因素造成財產損壞需要維修的,請報修人先與總務處聯系確定賠償金額,到會計室繳納相關費用后由總務處派人維修。
3.總務處應及時組織人員對損壞的設施設備進行維修,以保證教學、生活的`正常運轉。一般維修在一個工作日內完成,緊急維修隨叫隨到。
4.對于學校無力承擔的維修任務,總務處應及時報告分管領導,審批后盡快安排專業人員進行維修。
5.因各種原因無法馬上解決的維修任務應向申報人說明原因。
四、維修驗收
1.實行維修饋制度,維修人員在完成任務后應請申報人在派工單上簽字,注明完成的時間。
2.維修工作沒有到位或不能達到要求的,應重新維修;如有客觀困難的,應向申請人進行解釋,取得諒解。
3.總務處應按周整理好維修派工單并完成記錄和統計,同時做好維修督查和回工作。凡督查或回中發現無正當理由仍未完成的維修任務,每次處罰50元。
五、維修申報責任人
1.各部門、辦公室的財產、設施的報修,由各部門、辦公室負責人負責。
2.教室及相應走廊的財產、設施的報修由班主任負責報修。
3.走廊、樓梯、過道、洗手間、活動區域等財產、設施的報修由值日老師或領導負責報修。
4.專用教室(如實驗室、圖書館、計算機室、報告廳等)的財產、設施由專管人員負責報修。
5.運動區域等公共區域由相關管理員書面報修。
6.學校教職工發現校產損壞,尤其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問題都有義務及時向總務處映。
基建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行政管理制度第一節會議管理制度第二節第三節第四節第五節第六節第七節
公文管理制度檔案管理制度工程資料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車輛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加強基建管理室行政管理,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規范化,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內容
本規定所指行政管理包括會議管理、公文管理、檔案管理、印章管理、車輛管理制度等。第三條范圍
本制度適用基建管理室全體員工。
第二章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節會議管理制度
第一條目的
為加強對會議時間的控制,提高會議質量,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范圍
本會議管理制度適用于基建管理室主辦的各種行政辦公會議第三條分類
(一)日常辦公會議
基建管理室例會:每周一部門講評會結束后召開,在主任或副主任的主持下,基建管理室全體員工參加。會議主要溝通、處理內部事務和工程施工一般性事項,分析協調工程建設中的有關問題;通報事項,宣布決定,學習業務文件等。
(二)專業會議
工程協調會:工程協調會根據需要適時召開,由基建管理室主持,參加會議的人員為基建管理室主任和副主任、有關部門負責人、施工單位負責人。會議主要研究和通報工程的質量、進度、安全等情況及施工單位配合協作情況。
監理例會:每周一召開一次,由總監主持,參加人員為基建管理室主任、副主任及項目負責人、監理單位項目負責人、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會議主要總結前一周的施工進度及質量安全問題,并對下一周的工作重點進行探討,并在兩個工作日內出監理例
會會議紀要,發文于甲方和施工單位。
其他專業會議:如對項目地質勘查、設計、造價、法律服務等專業問題與相關單位進行溝通時,根據項目需要適時召開,會議由基建管理室主持。
(三)臨時會議
根據工作需要,為解決某些重要問題而臨時召開的會議。第四條會議紀要管理規定
(一)會議紀要的`形成與簽發
1、會議紀要由會議主持人指定專人整理成文。
2、會議紀要起草人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紀要的整理工作,并報基建管理室主任審核。
3、會議紀要形成后,應填寫簽批單,請基建管理室主任和部門負責人簽批意見。
4、會議紀要簽批完成后,起草人須請參會的其他部門人員簽字確認。
5、會議紀要請參會單位簽字確認完成后應分類存檔。
(二)會議紀要的備忘
會議紀要作為科室的重要文件,應發至科室全體成員,以便各成員及時了解工程情況,提高工作效率。
(三)會議注意事項
1、要求參加會議人員提前10分鐘到場。
2、實行會議人員簽到制度。
基建管理制度9
為確保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根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提高思想認識,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做好學院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工作。
二、基建部門代表學院履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建設單位的安全責任,建設單位的安全責任主要有:
1、建設單位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建設單位因建設工程需要,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查詢前款規定的資料時,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應當及時提供。
2、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3、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當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4、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5、建設單位在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時,應當提供建設工程有關安全措施的資料。
依法批準開工報告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自開工報告批準之日起15日內,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6、建設單位應當將拆除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
建設單位應當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將下列資料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1)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
(2)擬拆除建筑物、構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鄰建筑的說明;
(3)拆除施工組織方案;
(4)堆放、清除廢棄物的措施。
(5)實施爆破作業時,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規定。
三、定期對基建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區域進行檢查,并督促施工單位整改意見,抓好落實。
四、對出現責任安全事故,應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對施工現場發生的工程建設重大事故,應依照《工程建設重大事入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執行。
五、認真做好安全監督記錄,及時總結經驗和教訓。
基建管理制度10
基建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確保合規: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避免因違規操作導致的`法律風險。
2. 提升效率:通過標準化流程,減少決策延誤,提高項目執行速度。
3. 控制成本:有效監管預算,防止浪費和超支,確保投資回報。
4. 保障質量:通過嚴格的質量控制,保證工程的安全可靠,延長設施使用壽命。
5. 促進協作:明確職責分工,減少部門間溝通障礙,增強團隊協作。
基建管理制度11
學校基建工程是學校建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改善辦學條件、提高教育質量的一個重要內容。為扎扎實實地把我校基建工程質量提高到一個新水平,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學校基建維修工程的立項
1、學校基建工程的立項必須履行嚴格的審批手續。
2、零星維修項目(1000元以內),由后勤中心提出報告,填寫維修項目單,寫清項目內容、施工時間、施工人員、施工地點,所需材料、施工費用等,報請校長審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3、一般基建維修工程(1000元—5000元)由后勤中心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人提出報告和預算,經分管領導同意,核價小組(維修監督小組成員)審核,并報校長批準后,由后勤中心與施工方簽訂協議后再行施工。
4、較大基建維修工程(5000元—10000元)由后勤中心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報告,經學校行政會議討論同意,經校長批準后,分管領導和后勤中心主任審核工程預算,由學校議標小組(學校全體校領導、維修監督小組成員、后勤中心主任及相關部門負責人構成)實行投標議標,擇優選定施工隊伍,簽訂合同,組織實施。
5、10000元以上的基建維修工程由上級相關部門負責。
二、學校基建工程付款方式
1、學校一般基建工程原則上在施工前不預付工程款,工程全部驗收合格后,付80%;余款保質期滿付清。
2、大工程的工程款嚴格按照施工合同條款支付。
3、大工程決算按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由上級的'相關部門和機構審計確定。
三、學校基建工程的管理
后勤中心是學校基建工程的管理部門,必須堅持質量第一,確保萬無一失,最大限度地提高教育資金的利用率。
1、基建項目一律簽訂施工合同,明確質量要求和責任,嚴格履行合同。合同要明確、具體,對工程的規格、材料、工期、質量、付款方式等等都必須作出明確規定。工程完工驗收后合同存入基建檔案。
2、實行工程監管制。后勤中心要派人對工程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監管。監管人員對工程質量負有直接責任,要嚴格履行職責,按作業程序即時跟班到位進行監督檢查。
3、基建維修項目完工后,施工單位應向校方提交完工決算單。后勤中心會同相關部門和分管領導對完工項目進行復核驗收,復核必須公平公正,認真負責,做好詳細記錄,復核員及后勤中心主任在完工單上簽字后交校領導審批。
4、施工項目驗收完后,后勤中心負責做好固定資產帳簿增減處理工作
四、學校維修工程的管理
1、大的維修一般放在寒、暑假進行,大的維修工程先書面報告校長室,并做好預算,經校長辦公會議批準后,由學校議標小組實行投標議標,確定施工單位進行維修,后勤中心對維修工程進行監督檢查。
2、小修小補,經學校領導審批,后勤部門嚴格把關,做到用一分錢辦一分事、辦好事,保質保量,并認真填寫好維修表格。
3、各部門財產責任到人,層層把關,出現問題及時匯報后勤部門,后勤部門將情況及時反饋給校長,協商后進行維修,并做好登記手續。
4、各班級公物損壞要照價賠償,并做好記錄。如要維修費用由各班級自理。
基建管理制度12
為了規范我公司各基建項目的管理,保證基建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基建財務在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規定的各項政策、法律、法規制度的同時嚴格監督基建資金的使用情況,對資金來源、資金使用、投資完成的三個階段,認真做好日常會計核算、記賬工作,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充實、數字真實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結賬。嚴格履行會計手續,基建資金必須由負責基建工作的領導審批后方可使用,因此整個管理可以分為:
①財務人員職責管理、
②支付管理、
③支付流程、
④合同檔案管理四個部分。
一、財務人員職責管理
1基建財務工作必須密切聯系基建工作實際,確保基建財務工作達到應有的深度,使基建財務管理既能發揮對基建工程的有效控制,又能避免基建和基建財務脫節現象。
2、基建財務人員要增強服務意識,經常深入項目部和施工現場了解情況、掌握工程進度、工程質量、材料的變更及各種與基建財務有關的實際情況,力爭做到跟蹤到位,服務到位,管理到位,控制到位,減少損失和浪費,提高效益。
3、基建財務人員負責對基礎建設項目的`工程決(結)算進行審查,對建設項目、工程竣工驗收以及財務決算審批全過程的財務活動實施管理和監督
4、基建財務人員對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設計合同》、《工程勘察合同》等合同進行審查和備案。
二、工程款支付管理
1、因工作需要領取現金時,領取人首先填制借支單(見附件1),寫清日期、用途、金額,經領導簽字后出納方可支付,簽字必須字跡工整清楚、不得涂改。
2、現金費用報銷時,報銷人需要填制費用報銷單,寫清日期、用途、金額,經領導簽字后出納方可支付,簽字必須字跡工整清楚、不得涂改。
3、付基建工程款時,各款項一律按照合同規定,經主管領導審批,工程付款申請單(或者對外支付單),收據和工程款撥付申請表(見附件2、3、4),
發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基建財務人員有權拒辦理工程款撥付手續
①收款單位與合同簽訂單位名稱不一致,缺少必要法律授權手續的;
②未按合同規定工程進度或超過工程造價付款的
③工程驗收或驗收中發現重大質量問題的
④施工單位經手人不到場,由其他人員直接在財務辦理工程撥付手續的
三、工程款的支付流程
1、各項工程開工前(分為招標工程和未招標工程)需將簽訂的合同、協議交財務存檔備案(包括各種臨時工程),無合同、無協議的項目,財務不得支付工程款和結算。
2、根據工程進度,先由施工單位提出工程款撥付申請表(加蓋公章、經手人簽字),再由監理公司、公司項目部主管簽字蓋章,無監理公司的,由公司項目部主管簽章。
3、財務根據施工單位提供的工程款撥付申請表、收據,辦理付款手續,填制工程付款申請單
4、報項目總經理簽字
5、出納對申請單、申請表進行審核無誤后(領導簽字和單據是否齊全),方可辦理工程款的撥付。
6、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按合同要求預留規定數額的保證金,質保期滿后,經使用部門確認無疑義后在支付給施工單位。
四、合同檔案管理
1、財務參與工程合同的簽訂和修改補充工作,對合同中有關財務內容和約定負責審查;
2、財務人員必須熟悉工程合同的各項條款;
3、嚴格按照合同辦事;對合同檔案留存、歸檔;
4、簽訂施工合同必須遵守國家合同法等法律規定。
基建管理制度13
第一條為規范和加強學校基建工程項目管理,確保決策科學合理,提高投資效益,促進廉政建設,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基建工程項目,包括使用財政資金、其他自有資金和貸款等進行的新建、改建、擴建、修繕及裝飾等工程項目以及學校負有管理責任的其他工程項目。
第三條學校行政會負責審議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基建規劃、投資計劃、設計委托書、初步設計方案、重大變更調整等事項。學校行政會定期或不定期聽取基建工作情況匯報。資金準備不充分的,未經評議論證的項目嚴禁提交學校行政會。存在重大分歧的項目嚴禁草率決策。
第四條建立基建項目領導小組,負責基建工程全過程管理。學校校長任組長,成員為校級領導、中層干部及后勤等部門負責人。
第五條建立監審領導小組,獨立行使基建工作全過程監督職責,直接對學校行政負責。
第六條基建項目的決策、立項、審批必須按如下程序辦理:分管副校長就擬建項目提出具體意見→邀請相關領導、專家就項目建設的地點、規模、功能、標準、環境、投資、資金籌措、經濟與社會效益等進行充分論證→形成項目建設方案→學校行政會討論、決定(重大項目提交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基建工程立項→基建項目審批→編制招標文件→進行公開招標→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前,將預中標人情況進行公示(嚴禁邊勘察、邊設計、邊施工的“三邊”工程,杜絕未批先建行為)。
第七條凡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調研活動必須有3人以上共同參與。調研結果要形成書面報告,經參加調研的所有人員會簽后提交基建項目工作領導小組。
第八條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必須進行招標:
1、房屋建筑單項合同(或者項目總投資)估算價在2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2、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3、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單項合同估算價在3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第九條達不到第八條規定標準的工程項目,納入學校年度財政預算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設備、材料等的.采購以及裝飾、拆危、修繕等工程項目,必須嚴格執行年度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資金限額標準,進行政府采購。
第十條必須嚴格執行基建項目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必須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編制工程量清單和招標控制價等文件。
第十一條學校應在招標文件中載明項目實際情況,投標單位必須在投標文件中載明非主體部分、非關鍵性工作專業工程分包和勞務作業分包的承包人名稱和資質。
第十二條必須嚴格執行一個項目經理只能擔任一個施工項目經理工作的規定。
第十三條凡公開招標的項目,招標信息必須在國家、省規定的媒介發布,同時將招標公告內容在學校發布。
第十四條凡招標的項目(含自行招標),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第十五條必須嚴格執行中標候選人公示制度。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前,公開招標的項目除按規定履行公示程序外,還要將預中標人情況在學校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2個工作日。
第十六條關于學校自行招標:
1、招標公告要在學校連續發布3個工作日,并載明擬建項目概算金額,招標內容和評標辦法。
2、自招標文件或資格預審文件發布之日起至停止發布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3、學校基建項目領導小組必須對資格預審,招標、評標、定標等全過程進行監督。
4、設立評標委員會。分管副校長任主任,成員為財務、后勤、等部門負責人及校內外專家。
5、確定中標人前,任何人不得擅自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
6、評標結果必須經評標人員共同簽字確認。
第十七條關于合同的訂立:
1、合同(協議)訂立前必須經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會簽。
2、依法訂立的勘察、設計、監理、施工、設備材料采購、中介機構等合同(協議),內容要全面、具體,責任人義務要明晰,要有明確的履約擔保和違約處罰條款。
3、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
4、不得在簽訂合同(協議)時向中標人提出附加條件。
5、不得無正當理由拒絕與中標人簽定合同(協議)。
6、合同(協議)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將合同(協議)報送主管部門備案。
7、經雙方同意補充、變更施工合同(協議)的,也應按照前款規定備案。
第十八條必須加強對施工單位進場后的監督和管理。要將施工區與教學區、生活區隔離,設定施工車輛行車路線和施工人員出入路線,確保校園安全。
第十九條下列情況不得擅自開工:
1、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建設項目。
2、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的建設項目。
3、必須實行工程監理而未實行工程監理的建設項目。
第二十條施工單位或監理單位派駐現場的項目班子人員必須與投標文件和中標通知書登記的相一致,必須與正在施工的單位或正在監理的單位有合法的人員關系。特殊情況需變更項目負責人及項目班子人員的,須經學校書面同意,在5日內報主管部門備案。堅決杜絕中標后,施工或監理單位隨意更換項目班子人員現象。
第二十一條關于建筑工程施工承包:
1、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
2、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轉包給他人。
3、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4、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非經學校同意,總承包單位不得進行分包。
5、禁止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
6、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第二十二條必須要求施工單位合理編制建設工程施工組織設計,要求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工程設計圖紙、施工技術標準和施工合同約定進行施工。嚴禁壓縮工程項目的合理工期。
第二十三條關于工程監理:
1、監理單位必須在施工前編制監理規劃、監理細則,在施工過程中及時編寫監理日報、階段報告和工作總結。學校項目負責人列席監理工作例會。
2、學校要嚴格監督和檢查監理工作。重點監督檢查監理人員在工程關鍵部位或關鍵工序施工過程中的傍站情況及其它施工過程中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巡視情況。
3、監理人員必須按照法律、法規和
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4、監理人員發現施工不符合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的,必須要求施工單位及時整改。拒不整改的,應下達暫停施工令停止施工,并及時向學校報告。
5、監理人員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建筑工程質量或者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的,必須報告學校要求設計單位整改。
6、主要隱蔽工程及其勘驗要有基建部門、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和學校審計部門參加。
第二十四條合同價款之外的技術核定單和工程簽證要經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和學校等部門共同簽字確認。涉及重大經濟變更的項目必須經學校基建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提交學校行政會決定。涉及建設項目地點變化,建設規模或工程投資規模比原批復投資額增減幅度超過10%的,應報原項目審批部門批準。
第二十五條基建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配件和設備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須送檢的,應在學校和監理單位的共同監督下現場取樣,取樣要有書面記錄和專人簽字。檢驗合格的,經監理人員簽字后,方可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裝。
第二十六條學校和監理單位任何人不得私自向施工單位推薦建筑材料、配件和設備等。
第二十七條自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規劃、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準許使用文件報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第二十八條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基建檔案管理規定,及時收集、整理建設項目各環節的文件資料,建立健全建設項目檔案,并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后,及時向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移交建設項目檔案。
第二十九條全部工程驗收合格后,方可解除施工單位的現場管理責任。
第三十條關于財務管理與工程結算:
1、嚴格執行基建項目財務制度,加強基建項目資金全過程管理。根據項目建設進度、合同、支付管理規定等進行審核把關,嚴格按照計劃、合同、進度付款。
2、工程款的支付實行預付工程款制度和支付工程進度款制度。學校要在具備施工條件的前提下按施工合同約定的時限,向總承包單位支付合同約定工程造價30%以內的預付工程款。重大工程項目支付預付工程款,要按年度工程計劃逐年預付。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實體性消耗和非實體性消耗部分應在合同中分別約定預付款比例(或金額)。安裝工程預付工程款不得超過工程造價的10%。包工不包料的工程不得預付工程款。
3、預付的工程款必須在合同中約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進度款中進行抵扣。凡是沒有簽訂合同或不具備施工條件的工程,不得預付工程款,不得以預付款為名轉移資金。在工程竣工前,學校支付預付工程款和進度款的總額一般不超過合同總額(包括工程合同簽訂后經發包人簽證認可的增減工程款)的85%,其余尾款在工程竣工結算審計后,除按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的5%留作質保金外一并結算。當月(或分段)實際完成工程量須經監理單位審核簽字,基建部門確認和審計部門審計,否則不得撥付進度款,不得進行進度結算。
4、總承包單位應在工程驗收通過后28日內,向學校遞交經監理單位工程量審核并簽字蓋章的竣工結算報告及資料,依照合同的約定進行工程價款調整和竣工結算審計。
5、學校接到全部竣工結算文件之日起60日內完成竣工結算審計。比較復雜的大、中型建筑工程項目的竣工結算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適當延長,最多不得超過180日。
6、學校基建項目領導小組應加強建設工程、修繕工程審計,積極開展工程建設全過程審計,重點加強工程竣工結算審計。
第三十一條本規定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發生沖突,以國家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為準。
第三十二條本規定由學校基建項目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基建管理制度14
基建項目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規范操作:避免因無章可循導致的混亂和延誤。
2. 控制風險:通過制度化管理,降低工程風險,保障人員安全。
3. 提高效率:明確職責分工,優化流程,提升項目執行效率。
4. 保證質量:嚴格執行標準,確保工程質量達到預期。
5. 節約成本:通過有效的.成本控制,防止浪費,提高投資回報率。
基建管理制度15
一.為了搞好基本建設工程管理,提高施工工程建設質量,有效利用資金,提高建設效益,所有建筑、安裝工程,都要符合施工圖紙、說明書和國家頒發的現行施工及驗收規范、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二.工程質量管理以預防為主。工程開工前要配合施工單位認真作好準備,特別對施工具體方案和安全措施要督促落實。
三.工程檢查的依據有:
1、國家頒發的現行施工及驗收規范、技術操作規程、技術標準、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等。
2、施工圖紙及說明書、設計變更通知單、技術核定單,材料代用單及施工組織設計和有關質量方面的技術文件、會議決定等。
3、施工合同及招標文件。
四.工程質量檢查的重點有
1、掌握設計圖紙、說明書和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以及安全技術的.全面情況,了解設計對工程關鍵部位的要求。
2、對主要材料(如水泥、鋼材、防水材料等)、成品、半成品、構件以及機電設備、配件等(鋼構件、混凝土預制件、機電設備、儀器、儀表、采暖通風設備等)質量和出廠合格證進行復核,檢測合格后方能使用。
3、對建筑物、構筑物、地下管網在開工前的定位,經施工單位測量放線后,對其軸線、標高、位置進行測量簽證;對沉降有要求的建筑物、構筑物在施工過程中定期觀測。對建筑物、構筑物地基的邊坡治理和濕陷性黃土的地面排水,要與施工單位配合進行檢查監督。
4、對重要承重結構、主要部位的隱蔽工程(如鋼筋混凝土基礎、主體結構、大型設備基礎、主要地下構筑物、地下管線、防水工程等)進行檢查驗收,經檢查合格后辦理隱蔽工程手續。
五.參加給排水、采暖、通風、空調、電話、電視線路安裝、設備安裝的試壓、試水、試運轉、試車,并簽證驗收記錄。
六.掌握分析質量情況,及時向上級反映,按期填報“建筑安裝工程情況月報表”。嚴格按照國家頒法的《工程施工驗收規范》逐段、逐項進行檢查驗收,對于檢查不合格的一般性質量問題,有權做出糾正或返工的決定。對于重大質量事故,會同設計、監理及質量監督等有關單位共同解決,并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七.審查施工企業提出的安全與勞動保護措施方案,并監督其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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