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管理制度15篇(優選)
在生活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體育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體育管理制度1
1.學校各項體育器材,分類擺放,造冊登記,專人管理。
2.教師上課所用器材,需辦理登記手續,課后按數按量歸還,放回原處。未經體育室管理人員的同意,不準任何人進入室內拿玩體育器材。
3.課余時間,需用器材,應辦理借出手續,并按時送還,如有遺失損壞,追查責任按價賠償。
4.體育器材及場地設施器械,任何人不得隨意損壞。違者,一經發現,追究賠償責任。
5.體育器材,每學期全面查點一次。逐年購置和自制,保證達到天津市規定的體育器材使用標準。
6.搞好室內衛生,保持室內整潔。
7.注意安全,做好防失、防火、防盜工作。
體育管理制度2
體育器材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安全保障:規范的使用和維護流程能減少意外事故,保護使用者安全。
2、資源優化:合理購置和有效利用器材,避免浪費,節省成本。
3、器材壽命:定期保養和維修可以延長器材的使用壽命,降低替換頻率。
4、法規合規:遵守相關法規,確保體育設施運營的合法性。
體育管理制度3
第一條、為創造良好的體育場衛生條件,預防疾病,保障人體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運動場等各場館的下列項目應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
(一)空氣、微小氣候(濕度、溫度、風速);
(二)水質;
(三)采光、照明;
(四)噪音;
(五)器材和衛生設施。
第三條、建立衛生管理網絡,配備管理人員,嚴格貫徹《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及實施細則。
第四條、體育組應當建立衛生管理制度,對衛生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并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五條、學校應當負責體育場地的衛生管理,建立衛生責任制度,對體育場地負責人員進行衛生知識的培訓和考核工作。
第六條、學校教職工持有“健康合格證“方能從事教育工作。患有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等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從事教學工作。
第七條、教職工每年進行一次衛生知識和操作技能培訓。體育場相關人員未經過體檢和未取得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不得上崗工作。
第八條、建立衛生宣傳制度、加強衛生宣傳,提高從業人員的`衛生意識和法制觀念。
第九條、建立公用物品的消毒、換洗制度。公用物品的消毒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實行消毒,消毒換洗臺帳齊全。
第十條、建立學校體育場館危害事故報告制度,發生事故按照要求及時向衛生監督部門報告。
體育管理制度4
1、學校成立體育工作領導小組。每學期召開三次學校體育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正常體育工作群策群力解決難題。
2、班主任要把學校體育工作寫入班主任工作計劃之中并且抓落實、勤檢查。
3、體育組要制定每學期體育工作計劃提交體育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議學期末有工作總結。
4、體育教師要認真參加教學研究活動按時參加進修學習。
5、體育教師要認真組織開展群眾體育活動將學生體育達標工作列為重要內容之一。學校將達標作為評選文明班、文明學生的主要條件之一。班主任要積極配合體育教師做好達標工作要勤督促、勤檢查。
6、秋季舉辦一次體育節活動。
體育管理制度5
體育活動
1、體育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體育組長要具體負責體育場地器材、設施的管護,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檢查。老師組織學生體育活動,要認真檢查體育設備,對已損壞,不符合要求的設備,嚴禁學生使用,并及時報修并出示警示標志。
2、開展活動前必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講明活動要領,做好示范、指導以及防護工作,運動前做好各項準備活動。
3、老師不得指導學生開展有危險性的活動,學生不準離開老師自行開展有危險的活動,學生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4、在體育活動中老師有組織、指導的責任,因組織指導過錯造成學生身體傷害事故老師要負責任。
5、不要強行讓學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運動。
6、學生在參加田徑和賽跑及召開校運會時,要事先了解學生病史,身體不適者、特異體質者嚴禁參加。
體育教學:
1、任課教師必須在上課時講清楚運動注意事項,準備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嚴格實行體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檢查。
2、學生必須遵守課堂常規,按時上課,聽從指揮、不遲到早退。
3、上體育課任課教師必須穿運動服、球鞋。
4、認真做好準備活動。
5、學生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體育管理制度6
第一條為加強體育市場管理,促進體育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體育市場,是指以體育服務為宗旨,體育經營為手段,體育活動為主要內容的專門市場。
本規定所稱體育經營活動是指以營利為目的,以體育活動為內容和手段,以商品形式進入流通領域進行經營的活動。
第三條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下列營利性體育經營活動的,必須遵守本規定:
(一)體育競賽、體育表演;
(二)體育健身、體育娛樂;
(三)體育技術培訓;
(四)體育咨詢;
(五)體育經紀活動;
(六)其他經營性體育活動。
第四條xx市體育運動委員會依法負責對本市體育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公安、工商行政、稅務、物價、財政、衛生、勞動、文化、市容、環境保護等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協助體育行政部門加強對體育經營活動的管理。
第五條從事體育經營活動,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必要的資金;
(二)有符合治安、消防、衛生和環境保護條件的適宜場所;
(三)有符合國家體育行政部門規定條件的場所和設備;
(四)有經過崗位培訓、具備專業知識的從業人員;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六條從事體育經營活動,必須經市體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還必須經其他部門審核同意的,從其規定。
體育行政部門接到從事體育經營活動的申請后,應當在15日內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對從事一次性或者持續時間不超過三個月的體育經營活動(以下稱臨時性體育經營活動)的申請,應當在7日內作出決定。
第七條體育活動經營者不得擅自變更活動的范圍、時間、地點。需要變更的,必須經體育行政部門的同意,并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第八條體育活動經營者應當按照省財政、物價部門審批的收費標準、向體育行政部門交納管理費。
第九條體育活動經營者在核準登記范圍內自主經營,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對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單位和個人,體育活動經營者有檢舉、揭發、控告、申訴和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十條體育活動經營者必須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合法經營,維護體育經營場所秩序,保證體育經營場所的安全、衛生。
體育活動經營者不得從事有損于身心健康、渲浸染暴力、淫穢、封建迷信和賭博等活動。
第十一條體育活動經營者舉辦體育競賽或者表演活動的,應當確保競賽或者演出質量,并對運動員、教練員、裁判員及觀眾的安全負責。新晨
第十二條體育活動經營者舉辦臨時性體育經營活動的,應當將活動的時間、地點、場地、報酬等資料,報當地稅務部門備案。
舉辦重大的臨時性體育經營活動的,還必須將活動的時間、地點、場次等資料,報當地公安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在體育經營活動中,從事教練、技術培訓咨詢,指(輔)導、應急救護等工作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并取得有關證照,方可上崗。
體育活動經營者不得聘用未取得有關證照的人員上崗。
第十四條未經體育行政部門同意,擅自從事體育經營活動,或者擅自變更體育經營活動的范圍、時間、地點的,由體育行政部門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五條體育活動經營者聘用未取得有關證照的人員上崗的,由體育行政部門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六條違反本規定的其他規定,應當由工商行政、稅務、物價、勞動、文化、衛生、市容、環境保護等部門處罰的,由有關部門依法給予處罰。
第十七條違反本規定,從事渲染暴力、淫穢、封建迷信和賭博等活動的,由公安部門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八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申請復議、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法強制執行。
第十九條本規定由xx市體育運動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規定自之日起施行。
體育管理制度7
一、工作職責
(一)在村民委員會(城市社區居委會)的領導和鄉(鎮、街道辦事處)老齡委的指導下,圍繞“六個老有”積極開展工作,不斷加強協會的自身建設。
(二)積極支持并配合村(社區)黨支部和村(居)委會的中心工作,當好參謀助手,帶領全體老年人為促進經濟社會的發展獻計獻策。
(三)充分發揮協會內部設立的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小組、紅白理事會、道德評議小組、維護治安小組、環境衛生小組、糾紛調解小組、文體活動小組、關心下一代小組等的積極作用,為構建和諧社會作貢獻。
(四)落實好協會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
(五)為老年人辦實事、做好事,積極組織老年人開展健康有益的文體活動。
(六)按時完成當地黨政組織和上級老齡工作部門安排的各項任務。
二、學習制度
(一)每月日,協會委員會和各會員活動小組組長,進行集中學習。
(二)每月日,既是各會員活動小組的例會日,又是學習日。
(三)主要學習內容:時事政治,有關法律法規,老齡工作基礎知識、經驗和方法,文化科技、醫療保健等方面知識,以及上級統一布置的學習文件和資料。
三、民主管理制度
(一)實行民主選舉。老年協會領導班子在村民委員會(城市社區居委會)的領導和鄉鎮老齡委的指導下,召開全體會員或會員代表大會,采用無記
名投票的方式選舉產生。
(二)實行民主議事。老年協會比較重要的事務,由集體商議決定。
(三)實行民主理財。老年協會的經費支出須經協會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同意,實行賬目公開;收支情況,每年年度向全體會員公布,會員有權質詢。
四、例會制度
(一)每月日,作為協會委員會工作例會日,通報上月工作情況,傳達、學習上級指示精神,研究安排近期工作。
(二)每月日,作為協會委員會工作例會日,可結合協會學習日和委員會工作例會日安排,傳達精神,安排工作,部署任務。
(三)每年敬老節或春節期間,召開全體會員大會,評選表彰先進和總結全年工作。
(四)每月向村民委員會(城市社區居委會)報告一次工作情況,及時反映老年人的意見和要求。【時間一般不超過3個月】
五、工作管理制度
(一)實行協會委員會責任制,落實“三定”要求,即“定人員、定崗位、定職責”。
(二)設有“一冊五薄一檔案”。即:老年人花名冊;協會開展活動登記薄、學習情況登記薄、好人好事記錄薄、調解老年人家庭和村民糾紛登記薄、簽定贍養協議(責任)書登記薄;老年人身體健康狀況檔案。
(三)在協會活動場地張貼協會的規章制度和老年法規,妥善管理設施及有關資料。
(四)活動室開放時間:。【各地根據實情確定】
(五)協會會員應積極參加本協會組織的'政治學習和各項文體活動。老年協會工作制度
一、貫徹落實老齡工作方針、政策,履行協會的基本任務,圍繞六個老有(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學、老有所教、老有所為、老有所樂)開展老年協會工作。
二、配合村(居)兩委做好各項中心工作,協助村(居)兩委做好鄉風文明、移風易俗、公益事業、維護社會治安、調解民事糾紛、計劃生育、關心下一代等工作。
三、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幫助老年人排憂解難。
四、定期開展各項活動。
協會班子每個月至少召開一次例會,組織學習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通報工作情況,研究安排工作,按時完成黨委、政府和上級老齡部門布置的各項任務。老年大學管理制度
一、老年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學校各項活動都要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范圍內進行。
二、教師要為人師表,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模范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要按教學規定,制定教學計劃,準備教學提綱,按教學計劃上課。
三、學員要自覺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體育管理制度8
體育器材是體育課的必備設施,加強體育器材管理;防止流失,充分發揮教學功能作用。由后勤人員和體育教師專人負責:
一、體育器材要登記造冊,建好臺帳。
二、體育器材室保持干凈、整潔,器材物品放置有序。
三、教育學生愛護體育器械器材,事故損壞照價賠償。
四、體育器材不得外借,如有損壞、傷痕及時修補.如果管理不嚴造成丟失,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體育管理制度9
第一條 為加強對體育館(場)的防火安全管理,保障財產和人身安全,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體育館(場)的防火安全工作,均按本規定管理。
第三條 體育館(場)的管理單位(以下簡稱管理單位)應建立防火安全責任制度,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對職工進行防火安全知識教育,組織防火安全檢查,排除火險隱患,完善消防設施,將防火安全工作納入單位負責人和職工的崗位責任。
第四條 管理單位應確定一名行政領導人為防火負責人,負責防火安全管理工作,配備相應的消防干部,在防火負責人領導下,具體負責日常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防火負責人和消防干部的職責:
一.建立健全防火責任制度,并監督實施。
二.建立防火檔案,制定火災事故預案,組織消防演習。
三.負責對使用明火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審核。
四.按本規定糾正、處理違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行為。
五.監督舉辦體育、文藝、展覽、展銷活動的單位嚴格執行防火安全的各項制度。
第五條管理單位必須建立義務消防隊。義務消防隊人數不得少于體育館(場)職工總人數的30%。
義務消防隊應定期進行防火訓練,隊員必須熟練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進行防火檢查,能撲救火災。
第六條 體育館(場)的防火管理,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館(場)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二.館(場)內不得擅自在額定座位外增設觀眾座位。
三.安全出口處應設明顯標志。疏散通道、樓梯和安全疏散門必須保持暢通,禁止堆放物品。
四.館(場)內修繕施工,按有關規定報消防監督機關審批或備案。
五.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在防火重點部位安裝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設備。
六.設專人管理維護消防器材和設施,保證器材、設施完好有效。
七.晝夜專人巡邏、值班。
第七條 體育館(場)內電氣設備的安裝、維護,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定期檢測電氣設備。對破損、老化、絕緣不良的,及時維修、更換。改裝、增設電氣設備,須經消防干部審核,報防火負責人同意,由正式電工安裝。
二.可移動的電氣設備的電源線,必須使用橡膠軟線。在地面鋪設軟線,應有防護設施。燈頭線須采用耐高溫線或套瓷管保護。配線接點應設金屬接線盒。燈具與可燃物的距離不得小于0.5米。
三.空調器不得安裝在可燃結構上。采暖、空調設備與可燃物的'距離應保持不小于0.1米;電熱器具與可燃物的距離應保持不小于0.3米。
第八條體育館(場)內設有賓館、招待所的,管理單位應對住宿人員進行防火教育,加強管理;出租房間、廳、室的,管理單位應與承租人簽訂“防火安全協議書”,確定各自的防火責任。
第九條 在體育館(場)內舉辦大型體育、文藝、展覽、展銷等活動,主辦單位必須根據體育館(場)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防火安全方案,由管理單位和主辦單位共同于舉辦活動前15日報消防監督機關審批;舉辦規模較小的體育、文藝、展覽、展銷等活動,由主辦單位制定防火安全方案,由管理單位和主辦單位共同于舉辦活動前7日報消防監督機關備案。
防火安全方案應包括:活動內容、時間、地點、人數、防火措施和應急疏散方案等。
防火安全方案,由管理單位監督主辦單位組織實施,并由管理單位加強檢查、落實。
第十條 在體育館(場)舉辦體育、文藝、展覽、展銷活動,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隨時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排除或停止與火險有關的活動。
二.搭建臺、板以及使用道具、設置布景等,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三.觀眾人數不準超過額定座位數。
四.嚴格控制使用明火和易燃易爆物品,嚴格執行《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暫行規定》。主辦單位確需使用明火或易燃易爆物品的,須經管理單位消防干部審核同意;非經市公安局批準,不得燃放煙花爆竹。
五.增設巡邏、值班人員,加強巡邏、值班,確保安全。
六.活動結束后,對體育館(場)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安全后,切斷活動使用的電源。
第十一條 參加在體育館(場)舉辦的體育、文藝、展覽、展銷等活動的人員,必須遵守館(場)防火管理制度,聽從管理。禁止將明火和易燃易爆物品攜入館(場)內。除休息廳或演出需要外,體育館內禁止吸煙。對違反館(場)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工作人員應予勸阻;經勸阻無效的,送交消防監督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二條 本規定由市消防局及各級消防監督機關監督實施。對違反本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市人民政府關于防火安全責任制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本規定具體執行中的問題,由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體育管理制度10
體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德智體三育之一,是對學生進行素質教育的重要手段,其目的是增強學生體質,增進健康,為培養身心健康、全面發展的人才服務。
一、體育課
1、體育課是學校體育的`中心環節,是學生必修課程,每周二課時,共需修二學年(即四個學期),取得4個學分。
2、學生必須修滿規定學時,才能參加體育課考試,凡一學期無故曠課4節,或病事假超1/3課時的,體育課必須重修。病假事前需由醫院出具證明,事假由班導師出具請假條。
3、體育課考試采用結構考核綜合評分,即三個部分構成:專項技評或達標+身體素質測評+上課、早操出勤。
4、體育課曠課一節扣3分,遲到、早退一次扣1分,遲到超過15分鐘為曠課。
5、體育課不及格或因傷病及突發事件缺考的學生在下個學期開學后二周內補考完畢。
6、學生上體育課必須穿著運動衣褲或適合運動的輕便服裝,鞋子最好是運動鞋,不得穿有跟的鞋上課。
二、學生體質健康標準
認真執行教育部、國家體委總局頒布的《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試行方案)有關測試項目和評分標準,嚴格按照規定執行,每學年測評一次,測評成績記入《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登記卡片》,成績不及格者按肄業處理。
三、早操
1、早操是學校體育重要組織形式,是體育課的課外作業,是學校規定的制度,早操工作在院體育運動委員會領導下,由體育部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2、學生早操考勤和質量檢查由班導師負責,并納入學生德、智、體素質綜合測評體系。體育教師負責技術指導和檢查督促。
3、學生必須按時起床準時到操場參加早操,各班按指定地點整隊集合點名,廣播操第一節開始未到者即為曠操,曠操一次體育課扣1分,早操出勤不做操者,視同曠操對待。缺操超過1/3者體育課不及格。
4、負責早操點名的學生干部要認真負責地做好點名工作,不得徇私舞弊、弄虛作假。違者體育、德育均扣分。
四、課余體育活動
1、課余體育活動是學校體育重要組織形式,學生應積極參加課余體育鍛煉,增強體質。
2、為了活躍校園生活,學生會、體育協會和各運動俱樂部在體育部的指導下組織各項體育活動和競賽,以滿足學生多方面的興趣,豐富學生的文化生活,培養學生集體觀念。
3、體育運動技術水平較高的學生應積極參加院代表隊的訓練和比賽,凡在對外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為校爭榮譽的學生按學院有關制度給予適當表揚和獎勵。
4、運動競賽中應嚴格遵守競賽規則,服從裁判,發揚良好的體育道德風尚,運動競賽中應特別注意安全,力戒粗野動作或故意傷人,違反者將視情況給予扣分或校紀處分。
五、體育場地、器材出借制度
1、學生一律憑學生證借用體育器材。
2、學生借用器材當日借當日還,違反者給予批評教育,如影響體育教學,則視情況給予適當罰款。
3、學生應愛護體育器材,如因人為損壞,要酌情賠款,丟失器材要按原價賠償(酌情打折)。
4、凡個人運動器材如網球拍、羽毛球拍、啞鈴等概不出借,由個人自備(球亦需自備),網球場、乒乓室和健美室等在課余時間實行計時少量收費。
5、運動場地均屬院體育部管理,各系、班、俱樂部組織比賽,應事先向體育部登記,統一安排,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矛盾和糾紛。
體育管理制度11
為了高效安全使用體育場館,合理分配使用體育器材,延長體育器材使用壽命,提高使用效率,特制定體育器材及場館管理制度:
1、體育教師要依據學校課程安排進度表,做好每一節體育課和體育活動的器材準備工作。課前由各班體育委員到體育教師或管理員處領取器材。
2、體育教師要引導學生正確使用體育器材,確保學生安全運動,強身健體。
3、要做好體育器材發放和回收工作,學生非正常使用導致器材損壞或丟失,應視情況作相應賠償或處罰。
4、體育器材(具)要登記造冊,分類科學存放。
5、要定期檢查體育設備設施,定期保養、及時維修損壞的器具,杜絕安全隱患,不能使用的器具要及時申請報廢。
6、根據教學需要每年可申報添置體育器材,保證全校各班開展體育活動時的器材供應。
7、體育器材及設備原則上不向校外出借,特殊情況須經學校主管領導批準,辦理借用手續,并按時歸還。
8、作好體育場館管理工作,愛護公物,有損壞的要及時報告校務處,可能危及師生安全的.要及時作出停用通告,并采取必要措施避免發生安全事故。
9、做好每日晨練及雙休日場館開放使用的有關工作,做好場館使用的登記臺帳。
10、保持體育場館環境衛生,物品擺放整齊,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蟲等工作。
體育管理制度12
小學體育器材室管理制度
一、體育器材室由專人管理,未經許可,外人不得擅自動用器材、設備。
二、按配備標準和教學要求,及時申購器材、設備,保證教學正常進行。
三、器材、設備入庫,要憑意氣及時記賬、編號后分類存入,做到賬物相符。
四、每學年結束前,應清點結存器材、設備,編制申購計劃,并與財產賬對賬,做到和財產賬相符。
五、按照學校課外活動安排表,由班級體育委員負責領用活動器材,并辦理領用手續。
六、出借器材、設備,按出借制度執行。
七、報廢報損器材、設備,按報廢報損制度執行。
八、做好各類器材、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保持常用器材、設備完好無損。
九、根據教學安排,及時準備器材;使用完畢,做好使用記錄工作。
十、保持室內整潔有序,不準存放其它無關物品,嚴禁在器材室內吸煙、用食、會客。
十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管理員檢查關閉水、電總開關和門、窗后方可離開。
十二、管理員調離或因故長期離職,必須按規定辦理好移交手續。
體育管理制度13
為加強對學校體育館的管理,合理使用和保護場地,更好地發揮體育館的作用,建設節約型校園,特制定本辦法。內容如下:
一、使用范圍
1.需要使用專業場地的.羽毛球、乒乓球、健美操、武術等體育專項選修課,或逢雨雪等惡劣天氣下的體育教學使用。
2.校級運動隊訓練。
3.學校組織的比賽及其他大型活動。
4.經主管部門審批,社會友好單位租、借使用開展相關活動。
5.學校教師工作之余進行體育鍛煉。
6.經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其它需要使用體育館的活動。
二、使用與審批程序
1.體育教學使用。公共基礎學院根據教務處課程安排,將需要安排在體育館內進行教學的課程表交后勤管理處教室與宿舍管理科備案,由其負責通知物業清理安排使用場地。
2.校級運動隊訓練使用。根據校體委制定的訓練計劃,各校級專項運動隊隊員憑運動員證,按時入館進行訓練。訓練計劃報后勤管理處教室與宿舍管理科備案。
3.學校組織的比賽和大型活動,由組織單位提前將比賽日程和相關要求書面告知后勤管理處,由分管處長安排教室與宿舍管理科落實場地,準備設施。
4.校內各部門使用體育館開展活動,需填寫“體育館使用申請表”,經后勤管理處審批同意后,由教室與宿舍管理科負責安排落實。
5.社會友好單位租借使用體育館,需填寫“體育館使用申請表”,經后勤管理處審批后,報請分管校長同意;在簽訂使用協議后,由教室與宿舍管理科安排使用場地。
6.學校教師工作之余進行體育鍛煉,憑可證明身份的有效證件進入。
7.其它情況需要使用體育館,均先填寫“體育館使用申請表”(附件),按程序申請。
三、其他事項
1.體育館由教室和宿舍管理科負責監管,無關人員禁止入內。
2.物業公司負責安排專人值班;定期檢查館內設施完好情況;每天保潔,地板每周拖洗一次。
3.學生訓練使用燈光照明嚴格按照課程表或訓練計劃時間執行。
4.自覺愛護場內設施,正確使用場內體育器材,注意安全,不做危險動作;損壞設施照價賠償。
5.館內禁止吸煙、隨地吐痰、亂扔口香糖等行為。禁止穿高跟鞋、帶釘皮鞋進入運動場地。
6.嚴禁將腐蝕性物質以及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帶入場地。
四、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五、本規定由后勤管理處負責解釋。
體育管理制度14
1、建立財產管理帳目,有嚴格的借用手續和賠償制度,并認真執行。
2、熟悉各年級教學進度,根據教師上課需用器材,提前做好準備,保證上課使用。體育課后,要清點器材數量,發現短缺或損壞及時處理。
3、經常打掃器材室,保持室內整潔。器材存放要得當、有序、搬運方便,并備有滅火器材。
4、檢查固定器械,發現損壞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維修,防止傷害事故的發生。
5、加強對海綿墊等器材的.反腐處置,應經常檢查或更換存放位置。
6、定期清點器材,做到帳物相符,對損壞、低值易耗的器材填寫單據,上報注銷,根據器材的損壞程度提出維修和購置計劃。
7、根據各年級課外活動時間和活動安排,負責做好體育器械的收發工作。
8、根據各項競賽的要求,提前準備好器械,賽后及時收回并清點數目。
9、無教師指導,不出借容易發生傷害事故的投擲器材,確保體育活動的安全。
10、體育器材原則上不外借,確需外借必須經分管領導同意簽字,方可借出。
11、由于管理不當出現器材遺失的,照價賠償。
體育管理制度15
體育器材是體育教師用來為學生傳授基本技術和技能的用具,是學生鍛煉身體,提高素質的用具。為了保證器械的正常使用和器械有秩序的安放,特訂出如下規章制度:
一、體育器材室是學校體育器材貯存中心,是推動學校體育活動開展的重要場所。體育器材的`添置、保管、借還、維修和賠償,由體育老師具體負責。
二、各班領借器材必須由體育委員負責,并在登記表上做好登記,任課老師要及時督促體育委員將器材歸還和做好歸還登記。
三、學生不得隨意進入體育器材室,在學校組織的課外活動鍛練時間內,班級體育委員可以領借器材,但要及時歸還,否則,下周暫不借用。
四、借出器材用品,如有遺失或故意毀壞者,要按價賠償或雙倍賠償,屬于正常使用消耗,可不賠償,但要做好記錄。
五、器材用品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況例外,辦理借領手續,并要按時歸還。
六、教師必須負起教育學生愛護公物,執行規則之責,杜絕遺失和損壞器材現象。
七、加強管理,切實做好防盜,防火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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