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缺陷管理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缺陷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缺陷管理制度1
一、 增補葉酸預防神經管缺陷項目的統計遵循實事求是原則,本項目統計工作要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保證項目統計資料的準確性和及時性。
二、 項目統計工作由專人負責,項目對象情況和葉酸藥品的入庫、庫存、發放情況進行實時統計。
三、 報表必須數據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上報時要經單位負責人審核簽字和加蓋公章。
四、報表時間:
1、村級葉酸發放管理人員每月的28日向鄉(鎮)上報本月項目對象情況和葉酸藥品使用發放情況。
2、 鄉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每月月底前匯總上月的報表上報縣婦幼保健院。
3、 縣婦幼保健院每月的2日前匯總上報重大公共衛生信息。
五、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信息保密和信息發布管理的法律法規,選擇具有工作經驗且有較強工作責任心的人員負責此項工作,確保工作的安全性。
六、網絡設備必須安裝防毒工具,對重要數據定期備份。保護網絡服務器安全,禁止無權人員登錄。禁止未經家屬同意泄露神經管缺陷人員信息,對觸犯國家法律者,應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七、加強質量控制:為確保項目信息的'準確性、可靠性、及時性,確定專人負責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報表匯總的填表人員應對轄區內各項目單位的月(季)報表進行嚴格審核,對發現有錯項、漏項和邏輯錯誤表,及時反饋進行更正。
缺陷管理制度2
為加強設備可靠性管理,提高設備健康水平,確保機組安全穩定運行,特制定本細則。
一、設備缺陷的定義范圍
設備缺陷是指設備運行過程中發生的影響機組正常運行的各種異常情況,如振動、摩擦、卡澀、過熱變形、變音、泄漏、不準、失靈、事故跳閘、無法啟動等,以及由于設備異常引起的參數不正常。
二、缺陷的分類
1、一類缺陷:指必須停止機組運行的缺陷或者必須停止機組運行才能處理的缺陷。
2、二類缺陷:指在機組運行狀態下就能消除而不立即消除將影響機組安全穩定運行或機組降出力運行才能處理的缺陷。
3、三類缺陷:是指不影響機組的安全穩定運行,而在機組運行中就能消除的缺陷。
三、缺陷的記錄
1、單元控制室設汽機專業、鍋爐專業、熱工專業缺陷記錄本;網控設電氣專業缺陷記錄本;化學凈水室設化學檢修、熱工專業缺陷記錄本;除灰23米設鍋爐專業、電氣專業、熱工專業缺陷記錄本;啟動爐設汽機專業、鍋爐專業、電氣專業、熱工專業缺陷記錄本。
2、單元控制室設《可靠性管理考核記錄》,由值長負責記錄。
3、缺陷的記錄由相應專業的運行班長或單元長負責確認、記錄、聯系。對機組運行有影響的缺陷要及時匯報值長記錄。
4、缺陷管理實行登記、電話通知兩種方式同時進行,運行發現缺陷應立即電話通知檢修人員,消缺延誤者由值長視情況填入《可靠性管理考核記錄》進行考核。
5、缺陷處理完后檢修人員應會同運行人員到現場檢查,并一起在缺陷記錄本上簽字消缺。
6、《缺陷記錄本》每月底由生產部專業專工負責更換,并將未處理的缺陷轉入新本,收繳與保存由生產部專業專工負責。
四、考核標準
1、不論白天、夜間檢修班組在接到處理缺陷通知后,白天應在15分鐘內到達現場,夜間有值班人員的班組,應在20分鐘內到達現場,啟動爐應在30分鐘內到達現場(啟動爐缺陷由值長負責通知)檢修人員末按要求時間到達現場,每超過1分鐘罰款5元,值班人員脫崗,加倍考核。
2、對危急機組安全運行的缺陷,檢修人員到達現場后必須立即組織處理,因檢修原因不能處理或運行措施不利、不及時,影響消缺,按延誤時間的5元/分鐘考核責任單位。
3、運行人員記錄缺陷時,必須查明缺陷的情況,落實到具體專業,因運行人員對缺陷判定不明確,影響缺陷處理的考核50元/項次。影響機組啟動的按《可靠性管理考核細則》進行考核。要求運行人員提報、記錄、通知檢修處理缺陷間隔時間不超過1小時,否則每項.次考核5分。
4、檢修車間內部分工不明確,延誤缺陷處理的加罰50元/項次,因廠部分工不明確,由生產部負責協調處理,生產部處理不及時,考核50元/項次。
5、每天早8:30分、晚15:30分之前(啟動爐、除灰每天10點前)檢修單位的專業負責人及生產部專業專工要分別檢查缺陷記錄,在本專業缺陷記錄本相應欄目內簽字,安排、督促、檢查班組消缺情況,否則每次扣10分。由值長負責監督并提出考核建議。
6、每天早6點前由機、爐、電專業班長負責(外圍專業由值長負責)對局域網上記錄的所有缺陷進行刷新消項,否則每次扣10分。值長負責進行檢查、監督,并提出考核建議。
7、《缺陷記錄本》更換不及時,每次扣10分。
8、運行、檢修人員巡視檢查不認真,應發現的`缺陷未發現,考核運行單位50元/項次,考核檢修單位25元/項次,造成設備損壞或延誤機組啟動,同時依據《設備可靠性管理考核細則》進行考核。廠管理者發現的未登記缺陷,除對檢修、運行單位考核外,考核生產部相應專業專工100元/項次。
9、一個缺陷涉及到幾個專業時,由值長協調,在缺陷不明沒有值長許可的情況下有關專業的消缺人員不許離開,否則按延誤消缺考核。
10、處理缺陷過程中發生推委扯皮現象,查出責任后,對責任單位考核200元/項次。
11、檢修人員在處理缺陷的過程中,發現該缺陷屬其它專業,應及時向值長說明,得到值長同意方可消項,并及時轉到相應專業。否則,對責任單位考核50元/項次。
12、三類缺陷必須在24小時內消除,否則每項次考核責任單位100元。超時未處理的缺陷,要求值長了解掌握原因,原因不清每次扣10分/項。缺陷能在規定時間內消除但未消的,考核車間主任10分,生產部專業專工5分。受到考核后,仍不積極處理的,逐日加倍累計考核。
13、因無備件暫無法處理的缺陷,對責任單位以50元/項按天進行累計考核,直到備件到貨消項為止。
14、發生缺陷,檢修交待可以運行的,經生產部專業專工確認,可視為消項,但因該缺陷造成設備損壞、影響負荷或機組停運等影響安全生產的事件發生時,對檢修單位按3倍考核,同時生產部專業專工連帶20%。
15、確因設備質量原因,造成缺陷重復發生又無力解決的缺陷由生產部確認后,可降低考核力度;若因運行人員操作不當,造成缺陷重復出現,考核運行人員。
16、未經驗收的外圍工程發生缺陷,由施工單位負責消缺,生產部專工監督,列入工程管理考核,驗收后由檢修單位負責消缺。
17、運行人員對所有缺陷消除后的驗收負責,只有缺陷處理完時,運行人員才能在驗收欄簽字,其它情況不許簽字,否則考核50元/項次。
18、生產部專工對一、二類缺陷消除負有連帶責任,如缺陷消除后,存在質量問題致使缺陷重復發生,對驗收責任人按缺陷責任單位的15%進行考核。
19、運行、檢修人員在缺陷消項時,未按真正消項時間填寫,或存在不如實記錄缺陷、缺陷末處理即消項等其它弄虛作假行為,考核責任人200元/項次,考核20分/項次。
20、發現及時、消缺主動、措施得當,避免因重大缺陷停機及消缺組織好的單位,生產部視情節給予不低于20xx元以上的嘉獎。
21、當月消缺率及消缺及時率均達到100%,獎勵機、爐、電各20xx元、熱工1000元。
22、生產部專工對缺陷的管理和考核不到位,每項次考核100元。
23、生產部對設備消缺工作進行監督、管理、考核,按天統計并予以通報,每月對缺陷發生及消缺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提出考核意見,當月兌現。
五、對設備缺陷發生率的考核
1、統計方法:各專業每月發生的一、二、三類缺陷的項數與本專業的設備臺套數之比,為該專業一、二、三類的缺陷發生率。
2、各專業的設備臺套數為:汽機專業10315,鍋爐專業10188,電氣專業10892,熱工專業9822,化檢4650(含啟動爐850);另外啟動爐:汽機專業1503,鍋爐專業1350,電氣專業756,熱工專業20xx。
3、各專業缺陷發生率指標:一類缺陷發生率各專業均為0(含啟動爐);二、三類缺陷發生率為:汽機5‰,鍋爐專業14‰,電氣專業4‰,熱工專業4‰,化檢8‰;啟動爐:汽機、鍋爐14‰,電氣專業、熱工專業12‰。一類缺陷發生即按一類缺陷考核,二、三類缺陷發生率每增加(減少)1‰,罰款(獎勵)300元,啟動爐缺陷發生率每增加(減少)1‰,罰款(獎勵)100元。生產技術部依據機組運行穩定程度的不斷提高,將對各專業缺陷發生率指標進行不定期的調整。同時,對于本細則定義缺陷范圍外的其它缺陷在核實缺陷發生率時予以扣除。
4、缺陷發生率定額值的確定:上述各缺陷發生率指標×(1+雙機運行時間/統計時間),啟動爐同樣根據機、爐運行臺數和時間對定額進行調整,每月依據該定額值進行考核。化學專業按冬、夏季進行定額調整。
5、電氣專業的照明缺陷除照明變和電源開關外的其他缺陷不列入缺陷發生率的考核。
六、對重復消缺的考核
1、一類缺陷考核基數為300元/項,二類缺陷考核基數為200元/項;三類缺陷考核基數100元/項。
2、缺陷消除后,一周內重復發生,按500%考核;一個月內重復發生,按300%考核;二個月內重復發生,按200%;三個月內重復發生,按100%考核;三個月后重復發生不考核。
3、技改、大(小)修中處理的缺陷,在機組啟動后重復發生,考核責任單位20xx元,每延長1天,減少20元。
七、一、二類缺陷的考核:
1、一類缺陷或無法做措施的缺陷必須由值長負責認定,若值長無法認定,組織生產部專業專工認定。
2、一、二類缺陷考核按缺陷發生的項數和存在的時間考核。
3、按月統計,每月每1項天考核責任單位50元,未消的一類缺陷下一月重新進行累計考核直至消項為止。
4、因一、二類缺陷造成機組非計劃停運或降出力運行,按可靠性相應條款考核。
5、若缺陷重復出現,同時按重復消缺相應條款考核。
八、其它
1、本細則與可靠性管理沖突重復時,以《可靠性管理考核細則》為主。
2、本細則解釋權屬生產技術部。
3、本細則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原考核細則及補充規定作廢。
缺陷管理制度3
1.在額定條件下運行或備用的設備上發生了影響平安的異樣現象或達不到一類設備條件的'問題,均叫做設備缺陷。
重在缺陷:設備缺陷嚴峻威逼設備平安運行或人身平安,不剛好處理,可能造成事故者;
一般缺陷:設備缺陷不剛好處理,尚能保持平安運行者。
2.發覺設備重大缺陷,當班值班負責人應馬上組織消退或實行牢靠措施。當班不能消退的缺陷,應由所長組織力氣予以消退。所以無力消退的缺陷,應剛好向上一級領導匯報,上級領導應指定專人剛好消退,并由值班人員監督執行。
3.發覺設備一般缺陷,可列入正常修理安排進行處理。
4.設備缺陷無論消退與否均應由值班員記入設備缺陷記錄簿、并向上一級領導匯報。
5.值班人員在運行中應加強設備缺陷的監視,在交班時應具體進行交待。
6.變電所所長應常常查閱設備缺陷記錄薄,了解設備缺陷內容和處理狀況,對未消退者應盡快支配處理。
7.消退重大設備缺陷遇有困難時,應剛好同當地電業部門聯系,懇求支助,以避開造成更大損失。
缺陷管理制度4
1.目的
為了妥善處理設備驗收、安裝和調試過程中出現的缺陷問題,保證設備的質量,避免由于設備的缺陷影響工程的質量和進度,特制訂本制度。
2.原則
2.1設備缺陷處理及索賠管理必須符合國家、華電集團、華電國際及華電青島發電有限公司的有關規定。
2.2以“講誠信、守協議”的道德準則進行設備缺陷處理及索賠管理。
2.3以有利于問題解決為出發點,明確有關各方責任,確定解決方案,并落實解決方案。
3.釋義
設備缺陷處理及索賠管理是指通過對缺陷處理工作的組織、鑒定設備缺陷和造成缺陷的責任方、確定解決方案以及缺陷處理結果的驗收、審核及落實處理費用等管理活動,保證設備質量和工程質量的管理過程。
4.管理要求
4.1缺陷的提出
4.1.1物資代保管單位在接貨卸車過程中,對外觀、數量提出缺陷。
4.1.2在設備開箱驗收時,由參與驗收的各單位技術人員提出設備缺陷,并由代保管單位統一形成書面材料(驗收程序參照《設備材料檢驗驗收管理制度》。
4.1.3安裝和調試過程中的缺陷主要由安裝和調試單位提出,其它監督單位發現缺陷也有權利和義務提出。
4.2對缺陷的鑒定與審批
4.2.1監理單位組織建設單位、施工承包商、調試單位、代保管單位、供貨單位等相關單位進行設備材料缺陷及缺陷責任的鑒定,確定缺陷對工程的影響:影響接口性能、影響設備性能、影響設備壽命,可能達到的修復水平以及對工期的影響等,同時,填寫《現場物資缺陷及責任鑒定表》(附件一),并經總監確認,三期辦批準后,進行缺陷處理。必要時還可外請專家,如廠家無人參加,可傳真通知或確認。若屬于在開箱驗收時發現的缺陷(缺件),且責任明確,處理方案簡單,可在驗收時直接提出處理方案。
4.2.2建設單位根據鑒定結果,確定是否繼續使用、修復或退貨、重新購買。
4.3缺陷的處理及費用負擔
4.3.1缺陷的處理原則上由責任單位自行解決。
4.3.1設備材料的缺陷及責任鑒定明確后,由施工承包商提供《現場物資缺陷處理方案報審單》(附件二),責任單位出具處理方案,施工承包商審核,監理單位審批,三期辦批準后由監理轉責任單位處理并承擔所需費用。
4.3.3如責任單位不能及時予以處理,為了確保工程進度,在征得責任單位的同意后,由三期辦以附件三的格式提出委托處理意見,設備物資組確認。如果責任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明確表態是否委托,也不自行處理,為了不影響工程進度,建設單位可先行委托處理。
4.3.4設備材料現場消缺的費用由缺陷處理單位提出《異常處理費用申請表》(附件四),責任單位確認,三期辦、設備物資組共同核實。責任單位可通過傳真確認,如責任單位遲遲不予確認,為不影響施工進度,則建設單位直接批準,費用在其合同款中扣除。
4.3.5如需返廠,由責任單位具體辦理返廠事宜,物資代保管單位配合;若屬于供貨單位責任的',由物資代保管單位具體負責辦理。所有費用由責任單位承擔。
4.4消缺設備的質量保證及驗收。
4.4.1監理單位組織有關單位、人員跟蹤缺陷的處理過程,并對在安裝和調試過程中的消缺設備材料進行缺陷處理驗收,并組織審批由施工承包商填寫的《設備材料缺陷報驗表》(附件五)。
4.4.2未出庫的設備材料消缺后,由物資代保管單位重新組織驗收,直至合格為止。
4.5確因責任過大或缺陷處理過程中無法協調解決,需要進行索賠的由設備物資組負責組織協調進行索賠。
4.5索賠過程原則上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法律手段進行解決。
5.附則
5.1本管理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實施。
5.2本管理制度解釋權歸屬設備物資組。
缺陷管理制度5
一、配電室要按照培訓制度要求,有計劃的開展安全技術培訓工作。值班人員應熟知安全工作規程、運行設備規程和主要設備參數、型號,并能達到:“三熟三能“。熟悉設備系統和基本原理;熟悉操作和事故處理;熟悉本崗位的.規程制度,能分析運行狀況;能及時發現故障和排除故障;能掌握一般的維修技能。
二、配電室人員每周保證一定的安全活動時間,及時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指示文件,學習事故通報和安全規程,要將安全活動、參加人員,如實記錄在安全工作記錄薄中。
三、配電室做到:事故預想在改變運行方式后,訂出方案,做到步驟明確,值班人員熟知,技術問答考核每月至少一次。
四、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業務培訓和考核成績合格后參能擔任工作。
缺陷管理制度6
一、 運行設備因存在缺陷失去或部分失去其功能,不能保證正常的運行或使用,均按本規定進行登記消除缺陷工作。
二、值班人員或維修人員發現及消除設備缺陷均應詳細記入設備缺陷記錄卡,包括時間、設備名稱、缺陷情況、發現人、報告何人、消缺人、處理人等內容。
三、 設備缺陷的'分類
第一類:運行人員能消除的缺陷(如熔絲熔斷,跳合閘指示燈燒壞等);
第二類:電站檢修試驗人員職責管理范圍內的設備缺陷;
第三類:需配合大修、中修或其它部門才能消除的缺陷。
四、 各類缺陷的管理
1、對于第一類缺陷,運行人員應在當值予以處理消除;
2、第二類缺陷,由電站生產管理人員根據具體情況予以安排。不受停運或其它因素限制和危及設備及人身安全的缺陷應及時安排消缺;受停運或其它因素限制不能立即處理的缺陷,應列入電站月度檢試工作計劃,積極申請停運,聯系備品配件等,限期消除;
3、對于第三類缺陷,應及時報告公司有關部門,以便及早派人檢查處理或列入大修,中修項目進行消缺。
五、 生產管理人員應每天查閱缺陷記錄,了解設備運行情況,安排和督促有關班組對設備消缺,解決消缺工作中的工藝技術問題。
六、 生產負責人應經常查閱缺陷記錄,聽取有關人員匯報,隨時掌握各運行設備狀況,對電站月度檢修試驗以及消缺工作作出計劃和總體安排,并檢查督促有關人員落實和實施。
七、 堅持設備檢修試驗工藝及標準,保證檢試消缺質量。運行人員應對消缺后的設備認真進行驗收,重要機電設備檢修后,生產管理人員應對檢修質量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辦理工作票終結手續。
八、生產管理人員應根據檢試工作需要,定期編制檢試消缺維護材料,備品備件計劃。每月終統計設備缺陷及消除情況,填寫設備技術檔案大事記要,填報月生產情況統計表。
缺陷管理制度7
1、設備缺陷分為一般缺陷,重大缺陷和危急缺陷。
(1)一般缺陷,指對安全經濟運行影響不大的設備缺陷。
(2)重大缺陷,指已威脅安全經濟運行或將發展為影響安全經濟運行但不會立即造成事故和設備損壞的'缺陷。
(3)危急缺陷:指隨時可能發生設備事故或人身事故的缺陷。
2、設備缺陷的發現:
(1)及時發現設備缺陷是供電營業所員工極其重要的工作內容。通常通過以下方法尋找和發現設備的缺陷。
①工作人員巡視檢查設備,學習規程,通報及上報批示對照設備檢查。
②結合安全檢查,分析設備的檢修、試驗、校驗和技術資料。
③上級部門檢查中指出的缺陷和修試中發現的缺陷。
3、各供電營業所都要建立缺陷記錄本,內容包括發現的時間、缺陷內容,處理意見和處理結果,并注明一般缺陷,重大缺陷和危急缺陷。
4、處理缺陷應由所長統一安排,明確負責人員,對全體工作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和技術交底。
缺陷管理制度8
1值班人員要全面掌握設備的良好狀態,以便及時發現設備缺陷,并盡快解決,使設備達到穩定運行。
2值班人員在日常值班中要定時定期對變配電設備進行檢查,發現缺陷隱患,立即做好分析判斷并記錄。
3運行中的變配電設備發生異常,雖能繼續使用,但影響安全運行,均稱為設備缺陷,可分為三類:危急缺陷、嚴重缺陷、一般缺陷。發現設備缺陷后在未解決前要做好反事故措施。
4危急缺陷:缺陷的`嚴重程度已使設備不能繼續安全運行,隨時可能導致發生事故或危及人身安全。必須盡快消除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臨時處理,修復時必須兩人操作。
5嚴重缺陷:對人身和設備有嚴重威脅,不及時處理有可能造成事故者。安排計劃檢修處理。
6一般缺陷:對運行雖有影響,但尚能堅持運行者。列入年度檢修計劃。
7有關人員發現設備缺陷后,無論消除與否均應由值班員做好記錄,并向有關領導匯報。
8主管定期檢查設備缺陷記錄情況,并進行組織、計劃、解決。
9值班員要清楚掌握所管配電室的所有設備缺陷情況,并熟知針對缺陷的安全措施及應急方案。
10設備缺陷消除后應將整改情況記錄并備案。設備缺陷記錄上寫明消除日期、消除人姓名、消除情況等,未能一次消除的缺陷應重新記錄,值班人員對已解決的缺陷隱患,做好相關記錄,加強巡視。
缺陷管理制度9
為了提高設備運行可靠性,規范設備缺陷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缺陷分類
1、緊急缺陷:性質嚴重,情況危急,必須立即處理,否則將發生人身傷亡、主設備損壞及大面積停電者。
2、重要缺陷:性質重要,情況嚴重,尚能堅持運行,但已影響設備出力,不能滿足系統正常運行之需要,或短期內將發生事故,威脅安全運行者。
3、一般缺陷:性質一般,情況輕微,對安全運行影響不大,可列入計劃進行處理者。
二、缺陷的分析處理
1、緊急缺陷:應立即處理。如停電處理困難時,則采取轉移或限制負荷等措施,爭取盡快處理。
2、重要缺陷:在發現后一般24小時內應對其進行處理,如不能也要安排在近期內計劃處理。
3、一般缺陷:不論其是否影響安全均應積極處理,如有困難,可列入計劃處理。
4、所有缺陷在未處理好前,均應加強監視,采取有效措施,以防發生或擴大事故。
5、每周由生產部門組織人員對設備缺陷進行一次分析并提出處理計劃,然后向分管領導匯報。
三、發現缺陷后的登記與匯報
1、發現任何缺陷都應記入設備缺陷報告處理登記表。對當時已處理,如有重要參考價值的.,也要作好記錄。
2、發現主設備的緊急、重要缺陷后,應立即向生產部門匯報。
3、對于不能滿足系統正常運行需要的缺陷,應及時向電網公司調度室聯系。
缺陷管理制度10
(一)各科室均應建立醫院缺陷、差錯、事故及醫療糾紛登記本,并設專人管理,對科內發生的醫療缺陷、差錯、事故和糾紛及時登記。科內應及時組織討論,分析原因,定性后將差錯、事故、重大糾紛記入差錯、事故登記本并及時上報。
(二)醫療差錯、事故及重大糾紛要及時上報醫教科。一般差錯一月內上報,嚴重差錯一周內上報,醫療事故和重大糾紛當日上報。
(三)發生醫療差錯、事故及糾紛,首先由科室派專人負責接待、記錄、處理,要耐心聽取意見,做耐心、細致的解釋。對原則問題不要輕易下結論,須經科、院討論后正式向家屬解釋。要做好保護性醫療工作,盡量減少不必要的醫療糾紛。如科室處理有困難,醫教科、門診部、護理部可分別派人協助解決。
(四)對重大醫療事件或醫療糾紛,醫教科應在24小時內向市衛生局作口頭或書面報告,并妥善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五)醫療差錯、事故和糾紛的原始資料必須嚴密保管,不得丟失、涂改、偽造、隱瞞及銷毀。
(六)對臨床診斷不明確死亡原因或對死因有爭議的死亡事件,必須進行尸檢。醫生應及時填寫尸檢通知單,由家屬簽字。如家屬堅決不同意尸檢,動員家屬履行簽字手續。如未做尸檢動員工作而影響醫療糾紛的`處理,由當事醫生承擔責任。
(七)醫教科對科室上報和病人投訴的醫療事件,要及時做好登記。登記的內容應包括當事人及當事科室、醫療事件遭遇人及住址、事件的發生經過或投訴的主要內容。并及時進行調查,有關人員和科室應在一周內將事件經過、對投訴的答復和科室的定性意見上報醫教科。
(八)醫療差錯、事故及重大糾紛每季由院安全醫療小組討論鑒定和評析,評析內容為醫療事件的原因、性質,糾紛屬可以避免、創造條件可以避免或不可避免,并對當事人和當事科室提出處理意見,做到事實清楚、定性準確、責任明確、處理得當。并于次月10日前上報衛生局。
(九)每月組織一次醫療缺陷登記、定性及差錯、事故、重大糾紛登記、上報情況檢查,如有隱瞞不報,對當事科室進行必要處理。
(十)對發生的醫療事件,由醫教科負責檔案組卷,內容包括醫療事件信息來源、當事科室的討論意見、當事人的書面陳述和認識、院部的調查報告、定性意見、醫院的處理意見、醫患雙方的協議書、院科二級的評析結論。
缺陷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加強設備缺陷管理,提高設備消缺率和消缺質量,進而提高設備的可用率和健康水平,確保設備安全、可靠地運行。
本標準規定了設備缺陷管理的職責、設備缺陷的發現和登錄、檢查確認、消缺后的報告、后續管理、缺陷驗收及缺陷的統計與考核等內容。
二、設備缺陷
是指設備出現了性能、零部件、及消耗偏離原設計標準或規定要求。即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確認為設備發生了缺陷:
1)設備或部件的損壞造成設備的被迫停止運行或安全可靠性降低;
2)設備或系統的部件失效,造成滲漏(包括汽、水、氣、煤、灰、油等);
3)設備或系統的部件失效,造成運行參數長期偏離正常值,接近報警值或頻繁報警;
4)設備或系統的狀態指示、參數指示與實際不一致;
5)由于設備本身或保護裝置引起的誤報警、誤跳閘或不報警、保護拒動;控制系統聯鎖失去、無原因起動或拒絕起動;
6)對設備進行定期試驗時發現卡澀、動作值偏離整定值;
7)對設備進行檢驗性試驗時,發現反映設備整體或局部狀態的指標超標,或有非正常急劇變化;
8)設備或部件的操作性能下降,動作遲緩甚至操作不動;
9)設備運轉時存在非暫時性的異常聲響、振動和發熱現象。
2、暫不能消除缺陷:是指必須在機組停用后才能消除的缺陷或沒有消缺所必須的備品備件的缺陷或需要進一步觀察、分析才能確認的缺陷,且暫時不會對設備、系統或人身安全構成立即的危害,也不會給運行經濟性帶來嚴重損失的設備缺陷。
3、消缺陷:是指除暫不能消除缺陷外的其他設備缺陷。
4、重復發生的設備缺陷:是指主要設備上同一缺陷在一年內重復發生;主要輔助設備上同一缺陷在6個月內重復發生;輔助設備上同一缺陷在2個月內重復發生的缺陷。
5、設備缺陷分類
1)重大缺陷:是指直接導致無備用的主要輔助設備停運、主設備降出力或停運的缺陷。
2)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外的缺陷。
三、管理職責
1、生產部職責
1)通過巡檢、操作和運行分析發現并登錄設備缺陷,提出消缺要求,采取運行措施,為消缺工作順利進行創造條件,做好設備缺陷的驗收工作。
2)在設備缺陷未消除前組織設備操作員加強檢查監視,采取措施防止缺陷造成的影響擴大。
3)對發現的重大缺陷,及時通知設備專員、維修人員到現場消缺。
4)及時對已消缺陷進行驗收,恢復設備或系統的正常運行。
5)對運行人員發現缺陷的及時性、準確性和對缺陷發生后的處理工作進行分析,以提高運行人員處理缺陷的能力。
2、維修部職責
1)負責組織消缺工作,協調專業和部門間的配合,督促消缺工作安全、及時、高質量完成。
2)在維護、保潔工作中檢查設備狀況,發現和登錄設備缺陷,并開展自查自消工作。
3)對所管轄設備負責按月、分專業統計缺陷發生數、計算消缺率、平均消缺時間和消缺及時率指標,分析各指標變動情況和原因,提出解決辦法。
4)負責消缺工作的質量,防止設備缺陷的重復發生。
3、設備部管理專員(點檢人員職責)
1)對所管理的設備進行點檢和綜合分析,登錄設備缺陷。
2)對設備缺陷進行診斷,向維修人員下達消缺維修單,其格式見附錄A,規定消缺期限。
3)組織協調消缺工作,對消缺工作進行檢查指導監督,及時消除缺陷。
4)對暫不能消除缺陷進行確認和后續管理,為消缺和技術支持。
5)對所管設備的.缺陷情況進行跟蹤分析,確定重復發生的設備缺陷,找出缺陷發生的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6)對所管轄設備負責按月、分專業統計缺陷發生數、計算消缺率、平均消缺時間和消缺及時率指標,分析各指標變動情況和原因,提出解決辦法。
7)每月整理暫不能消除缺陷清單和相應的后續管理措施,分析設備缺陷發生情況、重大缺陷和重復發生缺陷情況并提出改進措施。
8)負責發現和解決潛伏及正在發展的設備缺陷;落實首次出現的設備缺陷的防止措施,舉一反三,消除設備的潛在缺陷。
4、生產部維修職責
1)負責消缺工作的歸口管理,對消缺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以及影響消缺率、消缺及時率的問題提出考核意見。
2)負責每月按部門匯總缺陷統計數據,統計全廠缺陷發生數、消缺率、平均消缺時間、消缺及時率指標,分析指標變動的因素,改進設備消缺工作。
四、過程管理與要求
一)缺陷的發現和登錄
1、以下情形屬常見的維護工作,可由問題的發現部門通知相應的維修部門進行處理,不進入缺陷管理程序:
1)照明燈損壞、建筑物門窗損壞;
2)各類濾網的前后差壓升高,需進行清理,但尚未影響設備正常運行的;
3)油箱、軸承油位下降,需要補油,但尚未達到警戒值的;
4)各類干燥劑部分失效,需要再生或更換,但尚未影響設備正常運行的。
2、設備操作人員發現一般缺陷時,在設備缺陷記錄本中認真登錄“設備缺陷單”,其格式見附錄B。報告部門主管由部門主管組織維修人員,維修消缺;
3、發現重大缺陷時設備操作人員應逐級向部門主管、生產經理、(事后在設備缺陷記錄本中登錄“設備缺陷單”),值班長應立即電話聯系維修人員到現場處理缺陷。
4、設備操作人員對設備進行定期維護、保潔工作時應注意檢查設備狀況,對于發現的缺陷,若可以隨手消除的應即隨手消除,事后在班組進行相應的記錄;屬不能隨手消除缺陷的,應及時登錄缺陷并匯報班長。
5、維修人員發現重大缺陷時,應立即報告生產部經理,由生產經理指揮重大緊急缺陷的消除。
6、設備部設備專員應按照點檢計劃對自己管理的設備進行點檢并結合對設備狀況的綜合分析,發現設備缺陷及時登錄。
7、所有登錄的缺陷報告應對設備操作人員、設備點檢人員、維修人員開放,以便查詢和管理。
二)一般缺陷的檢查確認
1、維修部門應及時查看維修部分工范圍內本專業新增的和正在處理的缺陷,根據分工將消缺任務安排給相應的班組,若發現缺陷專業定義錯誤時應修改專業屬性后及時轉給其它專業的專工。維修主管在接到重復的缺陷單、或經檢查沒有發現設備存在問題且缺陷現象也已消失時可直接將該部分缺陷判為無效。
2、消缺人員對缺陷進行現場檢查確認,查清缺陷部件和原因,提出需要配合的工作和對運行的要求,并填寫“設備缺陷單”中“檢查確認”一欄內的內容。
三)消缺后的報告
1、接到消缺(維修單)任務后,維修班長應及時安排維修人員消除缺陷。
2、消缺工作完成后,消缺工作的負責人應將消缺情況在“設備缺陷單”上“消缺報告”一欄內注明并通知設備操作人員。
3、“消缺報告”中:消缺情況主要應將消缺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處理辦法以及遺留的設備問題如實認真填寫,不得空白或用類似“已消除”這樣不能反映消缺情況的詞語。耗用工時、材料、備品是指消缺工作實際耗用工時數和實際消耗材料、備品的名稱、數量。消缺工作完成且“消缺報告”中各欄填寫完畢由消缺工作負責人簽名后轉給運行驗收。
4、維修人員在消缺過程中遇到技術問題時由班組與維修部門專工討論解決;消缺工作需要更換備品或需要對設備進行一些變動時應得到設備專員員同意。
四)設備缺陷的驗收
1、各工段長、班長應隨時了解掌握設備缺陷情況,并將本班新發現的缺陷、消除的缺陷以及現存的較大缺陷情況作為交接班的重要內容交接清楚。
2、設備操作人員在接到維修人員缺陷驗收的通知后應及時安排系統恢復和設備試轉工作,在驗證設備缺陷確已消除后將設備投入運行并及時驗收缺陷,并在“設備缺陷單”上“缺陷驗收”一欄中填寫驗收意見。
3、工段長應隨時主動查閱待驗收的缺陷,在條件具備時及時驗證或觀察消缺效果,及時驗收已消除的缺陷;若發現缺陷現象仍然存在或消缺不徹底時,應重新填寫“缺陷報告”將缺陷返回維修班組處理。考核意見。
缺陷管理制度12
1為保證電網的安全運行,實現安全經濟供電,必須加強設備的運行管理,提高設備健康水平。
2所有設備必須按照銘牌或制造廠家的規定參數運行,并嚴格執行有關的運行、檢修規程。
3對所有的電氣設備,一律實行車間主任領導下的“三種人”管理責任制。
4設備缺陷的分類
ⅰ類缺陷:設備出現絕緣、強度、溫升等各方面超過運行參數極限值,嚴重危及安全運行,如不立即處理有造成斷線、停電和設備損壞的可能,以及嚴重影響設備使用壽命和穩定運行的'缺陷。
ⅱ類缺陷:雖未超過允許極限,但異常變化較大,在短期內發展將對安全、穩定、經濟運行構成威協的缺陷。
ⅲ類缺陷:一般性缺陷,對設備的安全及經濟運行無明顯障礙,缺陷在短期內也無繼續惡化的可能。
5設備缺陷的匯報、處理與注銷
5.1
ⅰ類設備缺陷隨發現立即匯報。
ⅱ類缺陷按月集中匯報,匯報時間為每月20日。
5.2運行設備發生缺陷,運行班長應直接向值長及車間值班領導匯報。
5.3消缺責任單位應根據消缺通知的要求及時組織消缺。
ⅰ類缺陷從提報到注銷不得超過24小時。對于ⅱ、ⅲ類缺陷的處理,消缺單位必須提報生產計劃和停電申請。ⅱ、ⅲ類缺陷的最長處理周期分別為1月和1季度。
5.4缺陷處理結束后,應履行驗收制度,不經驗收,嚴禁恢復送電。
5.5消缺及運行單位應嚴格執行缺陷注銷制度。缺陷處理后,應以工作票形式向值長匯報消缺情況,無此匯報,將以未完成生產任務考核。
6各班組應按規程要求通過巡檢、檢修、試驗、分析等各種手段及時發現缺陷,按消缺傳遞程序匯報,并積極設法消缺。在缺陷未消除前,運行人員應按缺陷性質采取監督措施,保證缺陷不再繼續發展。
7凡屬人為因素延誤消缺致使缺陷擴大或造成事故,將以瀆職行為按廠有關規定自上到下嚴格追究有關人員的安全責任。人為因素主要發生在缺陷提報環節、缺陷傳遞環節、缺陷處理環節。
8設備缺陷處理必須嚴格辦理工作票,并按要求履行工作許可手續。
電氣車間
20xx年12月15日
缺陷管理制度13
全面把握設備健康狀況,準時發覺設備缺陷,仔細分析設備缺陷產生緣由,樂觀摸索設備運行規律,是妥當支配設備檢修、校驗和測試工作的主要依據。
1 、設備缺陷是指:設備本體磨損老化、自然老化或由于安裝不當、外力影響等使設備運行發生擔心全狀態。
2 、根據設備缺陷性質和危害程度分為以下三類:
(1)危險缺陷:性質嚴峻,狀況危險,必需馬上處理,否則會隨時發生人身損害和設備損壞及停電事故,
(2)嚴峻缺陷:性質嚴峻,狀況尚可,雖能連續運行,但短期內會發生事故,威逼平安運行。
(3)一般缺陷:性質一般,狀況稍微,對平安運行影響不大,能堅持較長期限運行。
3 、值班人員發覺設備缺陷的處理和匯報。
(1)值班人員發覺設備危險缺陷應馬上報告上級領導,實行措施處理。對可能影響電力網平安的缺陷應同時報告電力部門,在未處理前值班人員應加強監視或實行臨時措施。
(2)值班人員發覺嚴峻設備缺陷,除做記錄外,應準時報告上級領導部門支配方案處理。
(3)值班人員發覺一般缺陷,不論其是否影響平安,均應樂觀處理,如有困難,除做記錄外,可列入檢修方案處理,并按月向電氣負責人匯報。
4 、危險和嚴峻設備缺陷未處理前應加強監視,實行有效措施防止缺陷擴大或進展成事故。
5 、任何設備缺陷均應記錄在缺陷記錄薄內,對于在操作、檢修、試驗等工作中發覺的.缺陷而未處理的均應登記,缺陷消退后應在缺陷記錄內填寫清晰處理日期和結果。
缺陷管理制度14
第一條運行中的設備發生異常,雖能繼續使用,但影響安全運行,均稱為設備缺陷,缺陷可分三大類:
(1)一類缺陷:性質嚴重、情況危急、必須立即處理,否則,即將發生人身傷亡、大面積停電、原設備損壞、通訊中斷。
(2)二類缺陷:性質嚴重、情況嚴重,雖尚可繼續運行,但已影響設備出力,不能滿足系統正常運行的.需要,或短期內將可能發生事故,威脅安全運行,應當列入月的計劃,作缺陷消除處理。
(3)三類缺陷;性質一般,情況輕微,對按去那運行影響不大,尚能堅持運行者。
第二條有關人員發現設備缺陷后,無論消除與否均應由發現人員作好記錄,并向有關領導匯報。嚴重缺陷設備單位負責人應及時組織消除或采取其它措施防止造成事故,需其他部門處理者,應及時上報并督促盡快辦理,對一般缺陷可列入計劃進行處理。
第三條設備所在單位領導應經常檢查設備缺陷消除情況,對未消除者應盡快處理。
第四條檢修人員消除缺陷后,應及時向有關人員交底,經有關人員驗收合格后作好記錄,注明缺陷已消除。
缺陷管理制度15
為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我校交通安全工作,防止學生發生交通事故,切實保障廣大學生的人身安全,同時結合“平安校園”創建工作要求,特制訂學生乘車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生安全乘車接送分工制度
接送學生安全工作實行分工負責,學校負責編排學生乘車批次、車次、座位號,放學后保證學生有序、安全乘車;學生接送車隊負責車輛的'安全行駛,確保學生途中乘車安全;各村站點協管員負責各站點乘車安全秩序,各方相互配合,確保學生的交通安全。
二、學生缺勤請假匯報制度
乘車學生因病因事請假缺勤,應由本班班主任在當天下午放學前向值勤點名教師匯報,政教處負責學生乘車管理人員每天檢查執行情況,并與每月安全乘車考核掛鉤。
三、教師值勤點名制度
值勤點名老師,每趟發車前提前到崗,進行值勤點名,核查好學生乘車人數,準確無誤后駕駛員方可開車。
四、乘車紀律評比反饋制度
每輛車推選1-2名有一定管理能力的高年級學生擔任組長,做好乘車點點名、維持乘車紀律和秩序,并做好記錄,每周匯總情況給政教處負責學生乘車管理人員,并再反饋有關班主任,實行評比考核。
五、安全乘車檢查考核制度
政教處每周對學生安全乘車進行檢查考核評比,根據執行請假制
度、準時放學、隊伍整齊、有序上下車、乘車守紀五個方面內容評比打分,列入班、組及班主任每月常規工作考核中。
六、交通安全巡視檢查制度
管理人員每月至少到各村站點巡視檢查乘車安全情況,了解各站點學生乘車安全管理情況,是否存在不安全隱患,及時向各村村委和鎮政府反饋聯系,并提出整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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