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現如今,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一、對下列不合格食品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柜臺、清理登記,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報告。
(一)經檢測證實為不合格或感官鑒別已經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不潔、有異物、異味的;
(二)“三無”食品,超過保質期或者保存期的;
(三)應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四)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五)包裝嚴重破損和其它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要求的:
。┦褂梅鞘秤蒙,超標準使用食用色素,或添加其它有損害人身安全健康物質的.:
其它法律法規禁止上市的。
二、對尚未售出的不合格食品或有問題食品認真清理,停止銷售該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清點不合格食品,登記造冊;將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場:可能造成食品安全危害的,立即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三、對已售的不合格食品或有問題的食品,在第一時間向消費者追回,或在新聞媒體上發布召回、停止食用的公告。
四、對無法追回、召回的不合格食品或有問題的食品,給消費者造成損害的,給子經濟賠償,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五、對標識不符合規定但可以食用的食品,退回供貨方嚴格規范。同時報告行政執法部門并跟蹤監督管理:
六、對退市的不合格食品或有問題食品,追溯來源和渠道,及時采取強制措施,七、在進貨時與經銷商或生產商簽訂合同,在合同中,應訂立供貨質量保證格食品的召回、退貨和賠償條款。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
一、為了加強對流通環節食品質量監督管理,嚴把食品上市質量關,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加強對食品進貨、入庫、保管、上柜銷售等環節的全程管理,嚴格審驗經銷食品的質量及相關身份證明,確保所經銷的食品質量安全、可靠。
三、對采購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履行檢查義務,檢查食品質量和標簽,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銷售進口食品的,同時查驗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做好記錄、保管和備查工作,批發經營部和連鎖超市要運用信息化手段并積極運用信息化手段進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四、對經進貨審驗發現食品明顯存在質量問題或標識不規范、標注不真實等情況的,應拒絕進貨,并及時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有關行政職能部門反映。
五、對供貨方不能或拒絕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以及有其他可疑問題的,及時與食品上標注的生產廠家進行聯系查對,經查對情況不實的,拒絕進貨,并及時將情況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反映。
六、經營者應加強對上柜食品的日常管理。食品在上柜前,由負責上貨人員進行感觀檢查,凡發現已過保質期、霉變或包裝破損的食品應立即撤柜,不得對外銷售;對臨近保質期的食品,及時發出警示,妥善處理,保質期屆滿一律撤柜,不得對外銷售。
七、有條件的經營者自備技術設備對進貨食品實行進貨檢驗,對不具備條件的,對進貨食品質量有疑義的應當送檢。
八、經營者要配備專職進貨驗收人員或其他質量管理人員,日常加強對內部員工的食品質量檢驗技能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業務培訓,要積極參加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牽頭組織培訓學習和考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
一、接到食品生產者召回問題食品信息的,本單位應當立即停止經營,封存相關問題食品,并配合食品生產者做好食品召回工作。
二、本單位應當如實記錄實施召回食品生產企業信息、被召回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召回單位、召回日期、召回原因等內容,并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單據,建檔備查。相關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三、對由于本單位自身原因導致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本單位應當立即停止經營,在銷售的范圍內召回相關問題食品。
四、本單位對貯存、銷售的食品應當定期進行檢查,查驗食品的貯存條件、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等,對腐敗變質、超過保質期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要求的食品及時進行清理。
五、本單位發現其單位內的食品屬于《食品安全法》規定的禁止生產經營的范圍或者有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應當立即停止經營,并封存庫存產品,通知相關門店和消費者停止銷售和消費相關問題食品。
六、單位應當如實記錄停止經營的食品名稱、規格、數量、停止經營的日期、停止經營的原因、采取的措施等內容,并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單據,建檔備查。相關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
一、每天早晨商店工作人員上班后,由商店負責人對每位工作人員進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檢查內容如下:
1、觀察商店工作人員精神狀態是否有過度疲勞和病態;
2、觀察商店工作人員眼球、面色是否特別黃(有患肝炎的可能);
3、觀察商店工作人員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觀察商店工作人員雙手有否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
5、詢問商店工作人員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
6、觀察商店工作人員有否帶戒指、項鏈等違規飾品,指甲是否剪短,個人衛生是否符合要求。
二、落實專人填寫好晨檢表,并在晨檢表上簽字,晨檢表要求真實、準確。
三、如檢查中發現個別商店工作人員不符合衛生要求或患有傳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處理:
1、商店工作人員帶戒指、項鏈等違規飾品,要求在工作前脫下;
2、指甲過長,個人衛生不符合要求的,責令其搞好個人衛生后上班。
3、患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商店工作人員及管理負責人在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有礙于食品衛生的疾病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
一、主要內容:
明確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具體負責人、管理人員及查驗人員;進貨查驗的具體內容包括食品供貨者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并保留相關證明的復印件備查。查驗食品品種和批次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合格報告、進口食品的商檢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文件并復印備查)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采取先進技術手段,記錄法律、法規要求的記錄事項。經營預包裝食品應查驗食品標簽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保質期;貯存條件等內容并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內容、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等內容;
二、食品質量承諾制度
主要內容:
(一)堅決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承擔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做到誠實守信,依法經營。
(二)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的質量、計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規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后三個環節,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符合國家標準的食品。
(三)嚴把食品市場準入關和食品進貨渠道,按要求建立進貨查驗、購銷臺帳、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絕假冒偽劣食品、不合格食品進入本店,杜絕以次充好、缺斤少兩,杜絕價格欺詐,不發布虛假廣告、虛假信息欺騙誤導消費者。
(四)保證銷售食品的質量,不銷售《食品安全法》中規定的禁止銷售的食品及失效、變質的食品。
(五)保證銷售的食品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有中文標明的食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六)不偽造食品產地,不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
(七)不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詐消費者。
(八)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履行更換、退貨等義務。
(九)本制度采用在店內顯著位置張貼等承諾方式向社會公示,便于社會監督。
三、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主要內容:
食品經營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其檢查項目等事項應當符合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患有痢疾、傷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從業人員。
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物工具。
四、散裝食品標簽標注制度
主要內容:
銷售散裝食品做好標簽標注工作,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食品經營者銷售生鮮食品和熟食制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溫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盛放散裝食品的容器和工具應符合國家標準,定期清洗,消毒。
五、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下架退市制度
主要內容: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并執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經營企業自檢或根據有關部門的通報,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采取如下措施。
一、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
二、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
三、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并登記造冊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四、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五、按照工商部門的要求進行處理。
明確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體操作人員及制度落實人員。
六、食品事故報告制度
主要內容:
明確責任人,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及時向工商、衛生等有關部門報告;在處置食品安全事故中采取哪些措施;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一、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度
明確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具體負責人、管理人員及查驗人員;進貨查驗的具體內容包括(食品供貨者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并保留相關證明的復印件備查。查驗食品品種和批次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合格報告、進口食品的商檢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文件并復印備查);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采取先進技術手段,記錄法律、法規要求的記錄事項。經營預包裝食品應查驗食品標簽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保質期;貯存條件等內容并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內容、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等內容;經營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查驗記錄方式及時間;操作辦法;制度落實人等。
二、食品貯存管理和散裝食品標簽標注制度
主要內容:
1、食品貯存場所設專門區域,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設有隔離地面10厘米以上的平臺和層架,有良好的通風、防潮、防鼠設施;散裝食品要有專用食品容器,并符合標簽標注制度要求。
2、食品貯存場所、經營場所與經營品種、數量相適應;食品區和非食品區、食品區內預包裝食品與散裝食品、冷凍、冷藏、保鮮食品應具有明顯區分或隔離標志(食品專柜)并保持清潔;嚴禁放置廢棄物處理設施,以防止污染。
3、銷售散裝食品做好標簽標注工作,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食品經營者銷售生鮮食品和熟食制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溫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盛放散裝食品的容器和工具應符合國家標準,定期清洗,消毒。
三、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主要內容:
食品經營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其檢查項目等事項應當符合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加辛〖、傷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從業人員。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物工具。
四、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宣傳教育制度
主要內容:
1、聘請有關部門人員,不定期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專題講座,學習有關衛生管理,衛生法律、法規,腸道傳染病的預防等衛生知識,以提高員工的食品安全防護素質。
2、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法培訓班學習,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堅持每月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對不能達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員實行停崗培訓,待合格后再行上崗。經培訓仍不合格者予以勸退。
4、對培訓情況記入培訓檔案并保存。
五、食品安全檢驗制度
主要內容:
商場、大型超市應當配備快速檢測設備和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快速抽樣檢測。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經營。
六、運輸工具安全、無毒、無害、清潔制度
主要內容:
明確食品經營貯存、運輸、裝卸等環節容器、工具和設備管理人員,在食品經營者貯存、運輸和裝缷食品時使用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七、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下架退市制度
主要內容: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并執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經營企業自檢或根據有關部門的通報,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采取如下措施。
一、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
二、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
三、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并登記造冊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四、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五、按照工商部門的要求進行處理。
明確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體操作人員及制度落實人員。
八、食品安全應急預案制度
主要內容:
成立機構、組成人員,明確各自責任;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如何落實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及時向工商、衛生等有關部門報告;在處置食品安全事故中采取哪些措施;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九、食品質量承諾制度
主要內容:
(一)堅決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承擔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做到誠實守信,依法經營。
(二)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的質量、計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規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后三個環節,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符合國家標準的食品。
(三)嚴把食品市場準入關和食品進貨渠道,按要求建立進貨查驗、購銷臺帳、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絕假冒偽劣食品、不合格食品進入本店,杜絕以次充好、缺斤少兩,杜絕價格欺詐,不發布虛假廣告、虛假信息欺騙誤導消費者。
(四)保證銷售食品的質量,不銷售《食品安全法》中規定的禁止銷售的食品及失效、變質的食品。
(五)保證銷售的食品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有中文標明的食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六)不偽造食品產地,不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
(七)不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詐消費者。
(八)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履行更換、退貨等義務。
(九)本制度采用在店內顯著位置張貼等承諾方式向社會公示,便于社會監督。
一、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明確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具體負責人、管理人員及查驗人員;進貨查驗的具體內容包括(食品供貨者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并保留相關證明的復印件備查。查驗食品品種和批次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合格報告、進口食品的商檢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文件并復印備查);經營預包裝食品應查驗食品標簽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保質期;貯存條件等內容并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內容、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等內容;經營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查驗記錄方式及時間;操作辦法;制度落實人等。
二、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主要內容:
食品經營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其檢查項目等事項應當符合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患有痢疾、傷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從業人員。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物工具。
三、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宣傳教育制度
主要內容:
1、聘請有關部門人員,不定期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專題講座,學習有關衛生管理,衛生法律、法規,腸道傳染病的預防等衛生知識,以提高員工的食品安全防護素質。
2、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法培訓班學習,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堅持每月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對不能達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員實行停崗培訓,待合格后再行上崗。經培訓仍不合格者予以勸退。
4、對培訓情況記入培訓檔案并保存。
四、食品貯存和銷售標簽標注管理制度
主要內容:
1、食品貯存場所設專門區域,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設有隔離地面10厘米以上的平臺和層架,有良好的通風、防潮、防鼠設施;散裝食品要有專用食品容器,并符合標簽標注制度要求。
2、食品貯存場所、經營場所與經營品種、數量相適應;食品區和非食品區、食品區內預包裝食品與散裝食品、冷凍、冷藏、保鮮食品應具有明顯區分或隔離標志(食品專柜)并保持清潔;嚴禁放置廢棄物處理設施,以防止污染。
3、做好銷售標簽標注工作,經營預包裝食品應查標簽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保質期;貯存條件等內容并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內容、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等內容;經營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五、食品安全應急預案制度
主要內容:
成立機構、組成人員,明確各自責任;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如何落實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及時向工商、衛生等有關部門報告;在處置食品安全事故中采取哪些措施;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六、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下架退市制度
主要內容: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并執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經營企業自檢或根據有關部門的通報,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采取如下措施。
一、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
二、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
三、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并登記造冊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四、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五、按照工商部門的要求進行處理。
明確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體操作人員及制度落實人員。
七、食品市場的開辦者審查入場食品經營者的許可證管理責任制度
主要內容:
審查入場食品經營者的許可證,明確入場食品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市場開辦單位應當對入場食品經營者的食品流通許可證等許可證進行審查,確定相關許可證是否真實有效。對未取得相關許可證的,不得允許其入場經營。對取得相關許可證的入場食品經營者,市場開辦單位應當與其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明確其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市場開辦單位就制定食品安全檢查制度及其他管理制度,指定專人負責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接受食品安全知識和業務知識培訓。
八、食品市場開辦者定期檢查公共衛生和入場經營者食品質量責任制度
主要內容:
市場開辦單位定期對入場食品經營者的經營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并對檢查情況進行記錄。檢查和記錄的內容包括:食品經營者是否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等許可證,經營內容是否與許可范圍一致;相關人員是否取得健康證明,是否受過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是否建立和執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經營條件和過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定的要求;經營的食品是否屬于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是否有其他違反食品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
對檢查中發現的總是應督促入場經營者及時采取整改措施,發現食品經營者有違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并立即報告所在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市場開辦單位應負責處理涉及食品安全問題的群眾投訴,并主動向有關監管部門舉報入場經營者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入場經營者的食品安全違法案件。市場開辦單位應當配備快速檢測設備和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快速抽樣檢測。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經營。
九、食品市場開辦者的賠償連帶責任制度
主要內容:
未履行規定義務,本市場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本市場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給消費者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失的,市場開辦單位應當與食品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消費者可以要求市場開辦者承擔全部和部分民事責任,也可要求食品經營者承擔全部或部分民事責任。
十、食品質量承諾制度
主要內容:
(一)堅決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承擔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做到誠實守信,依法經營。
(二)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的質量、計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規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后三個環節,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符合國家標準的食品。
(三)嚴把食品市場準入關和食品進貨渠道,按要求建立進貨查驗、購銷臺帳、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絕假冒偽劣食品、不合格食品進入本店,杜絕以次充好、缺斤少兩,杜絕價格欺詐,不發布虛假廣告、虛假信息欺騙誤導消費者。
(四)保證銷售食品的質量,不銷售《食品安全法》中規定的禁止銷售的食品及失效、變質的食品。
(五)保證銷售的食品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有中文標明的食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六)不偽造食品產地,不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
(七)不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詐消費者。
(八)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履行更換、退貨等義務。
(九)本制度采用在店內顯著位置張貼等承諾方式向社會公示,便于社會監督。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國家法律法規,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嬰幼兒配方奶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本單位保證認真執行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守法經營、誠信經營,接受食藥監部門監督管理,自覺維護嬰幼兒配方奶粉食品安全。
嬰幼兒配方乳粉進貨查驗制度
1、購進嬰幼兒配方奶粉時,認真查驗證明供貨方的有效證件(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生產許可證、發票等方面的資料),并按產品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該批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合格的憑證(檢驗報告等),確保供貨者主體資格合法、購入嬰幼兒配方乳粉來源正規可靠,質檢合格報告真實有效。并保存原件或者復印件。
2、對購進的每批嬰幼兒配方乳粉的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內容包括:
。1)嬰幼兒配方奶粉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2)嬰幼兒配方奶粉的商標、包裝標簽、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失效日期;
(3)嬰幼兒配方奶粉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4)嬰幼兒配方乳粉是否在質檢部門公布的生產企業和產品名錄;
3、向供貨商索取的許可證、營業執照、銷售發票、質量檢驗合格報告等,按供貨者名稱整理建檔備查。妥善保管相關檔案,保管期限自該種嬰幼兒配方奶粉購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并隨時接受食藥監部門的檢查。
4、絕不購進、銷售無質量合格證明、無標簽或者標簽殘缺不清、過期、變質或者不符合乳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的的嬰幼兒配方奶粉。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嬰幼兒配方奶粉,絕不購進;如發現有假冒偽劣嬰幼兒配方奶粉時,及時向轄區食藥監部門報告。
含嬰幼兒配方乳粉運輸制度
1、對于嬰幼兒配方奶粉的運輸工具(包括車廂和各種容器等),確保其符合衛生要求;同時根據購進、銷售的嬰幼兒配方奶粉的產品特點,配備防塵、防蠅、防曬、防雨等設施;
2、嬰幼兒配方奶粉的運輸作業,應避免強烈震蕩、撞擊,輕拿輕放,防止損傷成品外形;同時,嬰幼兒配方奶粉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混裝、混運。
3、如購進需冷藏的.嬰幼兒配方奶粉,將用專用冷藏載具運輸,并有專人對運輸車輛溫度進行測量并做記錄,以保證在整個運輸過程中保持嬰幼兒配方奶粉安全的冷藏、冷凍溫度。
嬰幼兒配方奶粉存貯制度
1、嬰幼兒配方奶粉入庫要驗收、登記;驗收時要檢查嬰幼兒配方奶粉的質量、衛生狀況、數量、批號,出入庫登記要與嬰幼兒配方奶粉名稱、批號相符。
2、嬰幼兒配方奶粉存儲時,與地面,墻壁應有一定距離,便于通風;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員通行;同時,嬰幼兒配方奶粉應按入庫的先后次序、生產日期、品種分類、分架存放,并做到先進先出。
3、嬰幼兒配方奶粉的倉庫要通風良好,門窗、地面、貨架要清潔整齊,不存放私人物品,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其他雜物,并確保庫房的周圍無污染源。
4、庫房應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定期清掃,定期通風換氣,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嬰幼兒配方奶粉,如有超期嬰幼兒配方奶粉及時處理。
5、采取嚴格措施,保證所購買、銷售的嬰幼兒配方奶粉質量。購買及銷售需要低溫保存的嬰幼兒配方奶粉,配備冷藏設備或者采取冷藏措施。
嬰幼兒配方乳粉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1、建立嬰幼兒配方奶粉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嚴格按照《流通環節嬰幼兒配方奶粉經營者查驗和記錄供貨者資質情況登記表》、《流通環節嬰幼兒配方奶粉經營者進貨臺賬登記表》、《流通環節嬰幼兒配方奶粉批發企業銷售臺賬登記表》的要求,分別如實準確記錄進銷貨臺帳,并存檔備查。進貨查驗記錄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并隨時接受食藥監部門的檢查。
2、建立嬰幼兒配方奶粉銷售臺帳,如實記錄對外批發或零售的嬰幼兒配方奶粉的品種、規格、數量、來源或流向等內容,確保實現可追溯管理。嬰幼兒配方奶粉銷售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不得少于二年。銷售的嬰幼兒配方奶粉有溫度要求的配備貨架、保溫柜、配備符合要求的設備。
3、負責向銷售者及經銷商提供購貨憑證,嚴格履行不合格嬰幼兒配方奶粉的更換、退貨等義務,自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不合格嬰幼兒配方奶粉退市制度
1、對不符合乳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存在危害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或者可能危害嬰幼兒身體健康和生長發育的嬰幼兒配方奶粉,應當立即停止銷售,追回已經售出的嬰幼兒配方奶粉,并記錄追回情況。自行發現銷售的嬰幼兒配方奶粉有以上情況的,立即報告轄區工商所,通知嬰幼兒配方奶粉生產企業。
2、在自行銷售嬰幼兒配方奶粉過程中,如發現嬰幼兒配方奶粉已過期變質、外包裝損毀和真空包裝已進入空氣的嬰幼兒配方奶粉,將及時撤下柜臺退出市場。對于已經進入市場銷售的嬰幼兒配方奶粉,發現有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隱患的,將立即停止銷售并撤下柜臺,采取召回措施。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
為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預防食物中毒事故發生,確保我校學生食堂的食品安全,規范原材料采購及各食堂食品生產、加工、出售的環節,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安全管理
1.食品安全有專人負責管理。
2.有效餐飲服務許可證懸掛于醒目位置。
3.從業人員每年體檢一次,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證明并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凡患有傳染病者不得參加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
4.從業人員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上崗,并保持個人衛生。
5.做好食堂內外環境衛生,做到每餐一打掃,每天一清洗。
6.食(用、工)具每餐用后應洗凈、消毒、并保持潔凈。洗滌程序為:“一洗”、“二沖”、“三消毒”、“四保潔”。
7.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要分開進行,食品冷藏應分類,并標注明標記,防止交叉污染。
8.所有工具必須專用,并有明顯標記,用后及時清洗、消毒。
9.不購進、不加工、不出售腐爛變質、有毒、有害或超過保質期的食物、原料。
10.采購食品及其原料時必須按規定索取有關證件,并建立進貨臺帳。
11.垃圾桶有蓋,垃圾處理及時,外壁清潔。
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
為規范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師生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服務員、洗碗工、采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
2.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員,必須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餐飲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應急性檢查。
3.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5.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查體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6.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食堂負責人要隨時掌握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并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
7.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統一保存,以備檢查。
8.從業人員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遵守各項食品安全操作規程。
三、從業人員培訓管理
1.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必須經過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制定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部門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參加各種上崗前及在職培訓。
3.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等。
4.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5.建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等有關信息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四、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
1.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飾物。專間操作人員還應戴口罩。
2.從業人員操作前手部應洗凈,操作時應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手部還應進行消毒。
3.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 ①處理食物前;
、谏蠋;
③處理生食物后;
④處理弄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后; ⑤咳嗽、打噴嚏或擤鼻子后;
⑥處理動物或廢物后;
⑦觸摸耳朵、鼻子、頭發、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后;
、鄰氖氯魏慰赡軙廴倦p手的活動(如處理貨項、執行清潔任務)后。
4.非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 ①開始工作前;
②上廁所后;
③處理弄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后; ④咳嗽、打噴嚏或擤鼻子后;
⑤處理動物或廢物后;
⑥從事任何(其他)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后。
5.專間操作人員進入專間時應再次更換專間內專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雙手嚴格進行清洗消毒,操作中應適時地消毒雙手。
不得穿戴專間工作衣帽從事與專間內操作無關的工作。
6.個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帶入食品處理區。
7.不得在食品處理區內吸煙、飲食或從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
8.進入食品處理區的非加工操作人員,應符合現場操作人員衛生要求。
五、從業人員工作服管理
1.所有從業人員上班時間必須統一著單位配發的工作服。個人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式樣。
2.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淺色布料制作,專間工作服宜從顏色或式樣上予以區分。
3.工作服應定期更換,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的工作服應每天更換。
4.從業人員上廁所前應在食品處理區內脫去工作服。
5.待清洗的工作服應遠離食品處理區。
6.每名從業人員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
六、食品及原輔料采購索證索票管理
1.指定經培訓合格的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專(兼)職人員應當掌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知識、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基本知識以及食品感官鑒別常識。
2.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市場采購,并應當索取、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貨方名稱、產品名稱、產品數量、送貨或購買日期等內容。長期定點采購的,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采購供應合同。
3.從生產加工單位或生產基地直接采購時,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4.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批量或長期采購時,應當查驗并留存加蓋有公章的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等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5.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少量或臨時采購時,應當確認其是否有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6.從農貿市場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市場管理部門或經營戶出具的加蓋公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從個體工商戶采購的,應當查驗并留存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或復印件、購物憑證和每筆供應清單。
7.從食品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和農貿市場采購畜禽肉類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直接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
8.采購乳制品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9.批量采購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應當索取口岸進口食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與所購食品、食品添加劑相同批次的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復印件。
10.采購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業蓋章(或簽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的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或復印件)。
11.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入庫前,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規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購記錄。采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
12.按產品類別或供應商、進貨時間順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和進貨記錄,不得涂改、偽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七、食品貯存管理
為規范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貯存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貯存場所、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設置紗窗、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不會導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庫房應分開設置。同一庫房內貯存不同性質食品和物品的應區分存放區域,不同區域應有明顯的標識。
3.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4.冷藏、冷凍柜(庫)應有明顯區分標識,設可正確指示溫度的溫度計,定期除霜(不得超過1cm)、清潔和保養,保證設施正常運轉,符合相應的溫度范圍要求。
5.冷藏、冷凍貯存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6.散裝食品應盛裝于容器內,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7.除冷庫外的庫房應有良好的通風、防潮設施。
八、粗加工切配餐飲安全管理
1.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跡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食品原料在使用前應洗凈,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產品應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應對外殼進行清洗,必要時消毒處理。
3.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擇、二洗、三切”的順序操作,徹底浸泡清洗干凈,做到無泥沙、雜草、爛葉。
4.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應位置進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產品的操作臺、用具和容器要有明顯標志并分開使用。
5.切配好的半成品應避免污染,與原料分開存放,并應根據性質分類存放。已盛裝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6.切配好的食品應在規定時間內使用。易腐爛變質食品應盡量縮短在常溫下的存放時間,加工后應及時使用或冷藏。
7.加工結束及時拖清地面,水池、操作臺、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機械設備清洗干凈,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銹、板不霉、整齊有序,及時清理垃圾,保持室內清潔衛生。
8.在專用洗拖布池或洗拖布桶內涮洗拖布。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內清洗拖布。
九、烹調加工安全管理
1.烹調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烹調加工。用水水質應符合GB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
2.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其加工時食品中心溫度應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時避免溫度過高、時間過長;隨時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殘渣,煎炸食用油不得連續反復煎炸使用。
3.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必須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應嚴格按照標識上標注的使用范圍、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劑,禁止超范圍、超劑量濫用食品添加劑。使用完后,由專人專柜保存。
4.烹調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在清潔操作區涼透后及時冷藏,并標注加工時間等。
5.隔餐隔夜熟制品、外購熟食品必須在食用前充分加熱煮透。不得將回收后的食品經加工后再次銷售。
6.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種工具、容器標識明顯,分開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潔。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內,不得使用未經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7.灶臺、抹布要隨時清洗,保持干凈。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邊的湯汁用消毒布擦凈。按規定處理廢棄油脂,及時清理抽油煙機罩。
8.工作結束后,調料品加蓋,工具、用具洗刷干凈,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干凈,不留殘渣、油污,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
十、加工安全管理
為規范餐飲服務面點加工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各種食品原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加工。
2.未用完的點心餡料、半成品,應冷凍或冷藏,并在規定存放期限內使用。
3.各種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開使用,用后清洗干凈,定位存放。各種熟食面點改刀要在專用的熟食板上進行,不得在面案上直接改刀。
4.當餐未用完的面點,應妥善保存,糕點存放在專用柜內,水分含量較高的含奶、蛋的點心應當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溫度條件下貯存,注意生熟分開保存。
5.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必須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應嚴格按照標識上標注的使用范圍、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劑,禁止超范圍、超劑量濫用食品添加劑。使用完后,由專人專柜保存。
6.各種食品加工用具、設備如:面板、面案、容器、絞肉機、饅頭機、豆漿機、和面機、面條機等,用后及時清洗干凈,定期消毒。各種用品如蓋布、籠布、抹布等要洗凈、曬干備用。
7.加工結束后及時清理面點加工場所,做到地面無污物、殘渣,用具、設備清潔。各種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干凈后定位存放。
十一、食品留樣
1.專人負責食品留樣工作,單位負責人定期對食品留樣工作進行檢查。
2.學校食堂(含托幼機構食堂)、超過100人的建筑工地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重大活動餐飲服務和超過100人的一次性聚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應留樣。
3.配備專用留樣冷藏箱和專用留樣密閉容器,并有明顯標識。
4.留樣冷藏箱定期進行維護和消毒,留樣容器在每次留樣前消毒。
5.留樣食品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注明餐次和食品名稱,放置在專用冷藏設施中,在冷藏條件下(0-10℃)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應滿足檢驗需要,不少于100g。
6.建立留樣記錄,及時登記留樣食品名稱、留樣量、留樣時間、留樣人員、審核人員等。
十二、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管理
1.設置專用的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區域(或專間)及設備,清洗消毒設備設施的大小和數量應能滿足需要。
2.餐飲具清洗消毒水池應專用,與食品原料、清潔用具及接觸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開。采用化學消毒的,至少設有3個專用水池。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
3.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飲具使用前應洗凈并消毒,不得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飲具。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餐飲具。
4.餐飲具做到當餐回收,當餐清洗消毒,不得隔頓、隔夜。
5.餐飲具應首選熱力方法進行消毒,嚴格按照“除殘渣、堿水(或洗滌劑)刷、清水沖、熱力消、保潔”的順序操作。使用化學藥物消毒的嚴格按照除殘渣、堿水(或洗滌劑)刷、清水沖、藥物泡、清水沖、保潔的順序操作,并注意要徹底清洗干凈,防止藥物殘留。
6.消毒后的餐飲具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符合GB14934《食(飲)具消毒衛生標準》。
7.消毒后的餐飲具及時放入保潔柜密閉保存備用。盛放消毒餐飲具的保潔柜要有明顯標記,保潔柜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凈。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要分開存放,保潔柜內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8.采購使用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應當查驗其經營資質,索取營業執照復印件、消毒合格憑證、衛生學評價報告;清洗消毒餐飲具用的洗滌劑、消毒劑等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
9.洗刷消毒結束,及時清理地面、水池衛生,及時處理泔水桶,做到地面無積水,池內無殘渣、泔水桶內外清潔。
10.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處于良好狀態,采用化學消毒的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
11.專人做好餐飲具清洗消毒及檢查記錄。
十三、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
1.餐飲服務舉辦者是餐廚廢棄物處置第一責任人,負責人應實時檢查、監督本單位餐廚廢棄物的收集、存放和處置的管理,并對處置行為負責;
2.專人負責本單位餐廚廢棄物的處置、收運、臺賬管理工作;
3.餐飲廢棄物存放容器應當具有防滲漏、防銳器穿透并帶有密封蓋的硬質塑料或金屬容器,外觀清潔并有明顯的分類標志;
4.餐廚廢棄物分類放置,做到日產日清;
5.嚴禁亂倒亂堆餐廚廢棄物,禁止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廁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6.不得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廢棄物喂養畜禽;
7.禁止將餐廚廢棄物交給未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或個人處理;
8.和餐飲廢棄物收運單位簽訂責任書,明確處置責任;
9.餐廚廢棄物應當實行密閉化運輸,運輸設備和容器應當具有餐廚廢棄物標識,整潔完好,運輸中不得泄漏、撒落;
10.建立餐廚廢棄物處置登記臺賬,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并定期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及環保部門報告;
11.逐步推行安裝油水隔離池、油水分離器等設施。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8
1、加工前要檢查各種食品原料,如米、面、黃油、果醬、果料、豆餡以及做餡用的肉、蛋、水產品、蔬菜等,如發覺生蟲、霉變、異味、污穢不潔的不能使用。
2、做餡用的肉、面、水產品蔬菜等要根據粗加工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徹底浸泡清洗,易于造成農藥殘留的蔬菜要先浸泡20分鐘左右時光,然后沖洗整潔。
3、分設制作區和成品區,各種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開使用,用后準時清洗整潔定位存放,避開生熟混放。
4、制作面點須有相應許可項目方能加工經營。并設置有制作間和燒烤間,如需分裝,應另高設分裝間,分裝間的`設置和操作按專間要求舉行。使用者根據以上相應功能間擺放用具、規范操作。
5、成品面點存放在專柜內,做到通風、干燥、防塵、防蠅、防鼠、防毒,含水分較高的帶餡面點存放在冰箱。
6、如使用食品添加劑,應落實《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制度》。
7、各種食品加工設備,如絞肉機、豆漿機、和面機、饅頭機等用后準時清洗整潔,定期消毒,各種用品如蓋布、籠布、抹布等要洗凈晾干備用。
8、加工結束后準時清理面點加工場所,做到地面無污物、殘渣,面板清潔,各種容器、用具、刀具清潔后定位存放。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9
一、食品安全自查應至少每周一次常規檢查、每月一次全項檢查,開展全項檢查時應邀請單位負責人參加,檢查內容見《食品安全自查評價表》。
二、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重點環節(如烹飪加工、涼菜制作等)食品安全檢查,對各環節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存在食品安全問題和隱患的.,要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三、各崗位或部門負責人和從業人員要服從食品安全管理員檢查指導,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從業人員違反食品安全操作要求的行為。
四、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指出仍未改進的,按本單位有關獎懲等規定處理。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應當建議本單位負責人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并及時向食藥監部門報告。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0
為規范現榨飲料安全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和《江蘇省食品經營許可審查細則(試行)》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現榨飲料是指以新鮮水果、蔬菜及谷類、豆類等雜糧為原料,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條件下,現場制作的供消費者直接飲用的非定型包裝飲品。分為現榨果蔬汁和現榨雜糧飲品,現榨雜糧飲品應燒熟煮透后方可供應。
二、制售現榨飲料,應設置布局合理的現榨飲料專用操作場所,配備無毒、無害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現榨飲料專用設備、工用具,并由專人加工制作。
三、現榨飲料操作人員在操作前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洗手并進行手部消毒;操作時應佩戴一次性口罩;操作中如接觸其他不潔物品后應立即洗手消毒。
四、現榨飲料果蔬必須新鮮,無腐爛,無霉變,無蟲蛀,無破損等。雜糧及其制品必須無霉變、無蟲蛀、無腐敗變質、無雜質等,F榨飲料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劑;不得使用回收的食品作原料。
五、現榨飲料使用的水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添加的冰塊應符合GB2759.1《冷凍飲品衛生標準》要求。
六、飲料現榨應嚴格進行原料清潔整理,未經清洗處理的果蔬和雜糧不得使用,在壓榨前應再次檢查待加工的原輔料,發現有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使用。
七、飲料現榨操作前,應檢查設備、工用具的.清潔狀況,現榨飲料的設備、工用具在每餐次使用前應消毒,用后應洗凈并在專用保潔設施內存放。使用過程中更換榨汁品種時,接觸食品的設備必須洗凈、消毒。
八、現榨飲料應存放于加蓋的容器中,加工后至食用的間隔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不得供應腐敗變質、酸敗、霉變生蟲、混有異物、摻雜使假、隔頓隔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現榨飲料。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
為保證保健保健食品的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健食品安全法》和《保健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的規定,各連鎖門店經營保健保健食品必須遵守以下規章制度。
一、索證索票制度
1、嚴格執行保健保健食品購進程序,確保從合法的企業購進合法和質量可靠的保健保健食品;
2、要認真審查供貨單位的法定資格,經營范圍和質量信譽,如有必要簽訂質量保證協議書,協議書應注明購銷雙方的質量責任;
3、索取并留存所經營產品的'保健保健食品批準證明文件復印件、產品檢驗報告書復印件;生產企業《營業執照》、《許可證》復印件;從經營企業購進的,還應索取經營企業《營業執照》、《保健食品流通許可證》復印件;購入進口保健保健食品應索取進口保健保健食品批準證明文件復印件及口岸進口保健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機構的檢驗合格證復印件;
4、購進保健保健食品應有合法票據,按規定做好購進記錄,做到票、帳、貨相符;
5、嚴禁采購以下保健保健食品:無《保健保健食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企業生產的保健保健食品;無檢驗報告或合格證明的保健保健食品;無《保健保健食品批準證書》和標簽標識不符規定的保健保健食品;有毒,變質,被污染或其他感觀性狀異常的保健保健食品;超過保質期限的保健保健食品;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保健保健食品。
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
1、凡采購的保健保健食品必須進行外觀質量檢查驗收,核實產品的品名、規格、批準文號、生產批號(日期)、有效期、生產廠商、包裝、標簽、說明書等內容,并建立驗收記錄;
2、購進驗收記錄必須注明保健保健食品品名、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購貨日期等內容,進貨查驗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3、對驗收不合格的保健保健食品直接存入不合格區,報單位負責人同意后才可辦理退貨或銷毀處理并做好登記;4、進貨臺帳和索證資料不得涂改、偽造。
三、經營場所衛生管理制度
1、全體員工均應保持經營場所的干凈,整潔;
2、經營場所內不得吸煙、喝酒、進食,不得存放與保健保健食品存放無關的私人雜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3、經營場所內不得隨地吐痰,亂丟果皮、雜物等;
4、經營場所要定期進行防蠅、防鼠、防蟑檢查和打掃衛生;
5、不得在經營場所內用餐;
6、滅蚊燈、老鼠夾、殺蟲劑等應保持有效狀態,發現故障應及時報告衛生管理員,衛生管理員應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決。
四、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1、員工須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保健保健食品經營工作;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保健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參與直接接觸保健保健食品的經營工作;
3、員工患上述疾病的,應立即調離原崗位。病愈要求上崗,必須進行健康體檢,重新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重新上崗。
4、發現患傳染病的職工后,相關接觸人員必須立即進行體檢,重新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繼續留崗工作;
5、在崗員工應注意個人衛生,著裝要整潔,不得穿背心,拖鞋進入經營和辦公區域;
6、應建立員工健康檔案,檔案至少保存兩年。
五、儲存與養護制度
1、保管員要按照產品儲存要求做好養護,保證產品不變色、不變質;
2、保管員對儲存中發現存在質量問題的產品及時上報負責人并放入不合格區;
3、保管員應在專用貨架擺放產品;
4、保管員做好防火、防潮、防熱、防霉、防蟲、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確保保健保健食品質量安全。
5、庫房要做到干凈整潔,符合庫房碼放要求。
六、不合格產品處理制度
1、對質量不合格的保健保健食品不得采購、上架和銷售;
2、不合格保健品須與合格產品分開存放,并掛有紅牌警示標志,設專人、專帳管理;
3、對驗收中發現質量可疑的保健保健食品,驗收員應拒絕接收,并向負責人報告,不得擅自退貨;
4、對儲存中發現的不合格品,要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柜臺,放入不合格區,并向負責人報告;
5、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的報損和銷毀要有完善的手續和記錄。
七、從業人員培訓制度
1、按年度制定培訓計劃,明確培訓目的,內容和考核要求。
2、明確專人負責培訓工作,每半年培訓一次。
3、執行新錄用人員崗前培訓制度,培訓不合格者不得上崗。
4、培訓內容包括保健保健食品法律法規、監管部門要求和安全知識等。
5、培訓完畢后應進行考核,確保培訓效果。
6、建立培訓記錄,及時記錄培訓時間、內容、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2
一、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保健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應當建立保健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保健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保健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保健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保健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二、采購保健食品應注意生產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標識,不應采購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購時應向銷售方索取該批產品有效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四、禁止采購腐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購摻假、摻雜、偽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保健食品。
六、采購人員應記錄采購保健食品的來源及保管好相關的資料,注意個人衛生并隨時接受管理人員檢查。
保健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一、保健食品經營者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保健食品經營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參加工作。
三、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的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職工保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四、從業人員體檢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五、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合格證不得涂改,過期、筆跡不清無效。
保健食品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制度
一、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換工作服,進入操作間須戴發帽,頭發必須全部戴入帽內。
四、定期理發,不留長胡須。
五、平日不染紅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表,手鐲。
六、不準穿工作服上廁所,大小便后堅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時嚴禁吸煙。
八、工作時不要隨地吐痰。
九、不準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準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準對著食品咳嗽或大噴嚏。
十二、自覺遵守衛生制度。
十三、抹布專用,經常搓洗,消毒。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3
1、設立食品衛生宿命檢查監視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對食堂進展食品衛生檢查和環境衛生檢查;
2、把好食品選購、進貨關,共性是對油、米、肉、菜等大宗,關鍵的食品要定點,不準選購霉變、有毒、有害或無證不合格的'食品,確保所購食品衛生安全;
3、標準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細分區、肉菜分開、生熟隔離、洗消嚴格;
4、對儲存食品應進展冷藏保鮮,無須保鮮的食品應做到離地隔墻,分類堆放整齊,先進先用、用前應檢查有無變質變味;
5、保證不出售變質或夾生不熟食物,嚴防病毒穿插感染引發食物中毒;
6、標準食品運送渠道。做好的食品,透過專用電梯密閉容器運送。
7、檢查結果應有記錄,有匯報,查出問題,馬上解決,并追究職責人的職責。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4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和幼兒園(以下統稱學校)食品安全工作,防范食物中毒等安全事件的發生,保障廣大師生身心健康,維護校園和諧穩定,根據國家相關部門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實行學校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切實履行學校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要將食品安全列為安全工作的重要內容,確保不發生學校食物中毒事故。
1.教育局與學校簽訂安全責任書,將食品安全列為年度考核的關鍵指標。
2.學校校長與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及相關人員層層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確保學校食品安全工作有人管、有人做,責任明確。
3.學校食品安全工作有計劃、有方案、有行政會議記錄,建立食品安全家長委員會工作機制,確保學校食堂量化分級管理達到良好以上(評定標準由市監局制定)。
二、嚴格執行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推行學校食堂電子臺帳管理,實現學校食堂管理制度化、規范化和長效性。
1.推行學校食堂“五常”管理模式,建立穩定、合規的食品及原料采購渠道,安全可追溯。
2.規范食堂的原料采購、貯存、加工制作,食品、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樣,食品添加劑使用,廢棄物處理等行為。
3.規范食品臺賬管理。大宗食材必須進行公開招標;必須簽訂含食品安全內容的供貨協議;索取有效的營業執照、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明、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等文件;采購單據、出庫入庫材料必須有相關員和分管領導簽字。
三、義務教育學校的食堂、商店應由學校自主經營,統一管理,做好食堂內外衛生安全管理,不得對外承包。
1.食品經營必須取得有效的許可證,從業人員應持有效的健康證明。學校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每年培訓不少于40學時,做好培訓記錄。
2.從業人員應經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后上崗,掌握相關法律法規和操作規范要求。堅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和剪指甲、勤洗澡、勤理發、勤洗工作衣帽;操作時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
3.從業人員應嚴格執行餐用具清洗消毒程序,蔬菜、肉類食品切配浸泡清洗程序,消除蚊蟲、蒼蠅、老鼠等環境整理程序。
四、建立完善學校食堂學生集體用餐動態監管檔案和信用檔案,確保食材采購交易有痕、源頭可溯、質量可控,及時排除食品安全隱患。
1.每天開展一次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常規檢查,做好出庫入庫、食材驗收、嘗餐留樣等各項材料簽字記錄。每周校長查閱一次學校食堂每日菜譜和食品原料來源和記錄。每月開展一次全面自查,25日上交學校食品安全自查表,以及學校每天食堂食品安全檢查的匯總材料復印件。
2.嚴格落實值班領導嘗餐和學校校長(領導)陪餐制度,校長(領導)陪餐要與學生同桌,認真填寫嘗餐、陪餐記錄和建議,確保學生飲食安全和合理營養。
3.食物燒熟煮透,落實微信平臺報送飯菜品相照片制度,不得將回收后的食品(包括剩飯、剩菜及輔料)經加工后再次供應。
五、全面推行“明廚亮灶”,在就餐區域安裝電子顯示屏,實現監控原料出入庫、環境衛生、食品加工制作、餐飲具清洗消毒過程、食品安全日常巡查情況的全覆蓋。
1.學校食堂“明廚亮灶”設施設備能夠正常運行,配備達市級標準,有專人維護。
2.“明廚亮灶”監控要顯示校長(領導)陪餐,對出庫入庫人員、貨物,食材驗收和簽字,嘗餐留樣環節等進行全方位監控。
3.“明廚亮灶”中清晰顯示粗加工間標示動物性食品清洗池(紅色)、植物性食品清洗池(綠色)和浸泡池(白色)等三個以上水池;切配間的`專用刀具及砧板;烹調間的不銹鋼臺面;備菜間的食品保溫等設施設備。
六、落實《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將食品安全納入創建健康促進學校和學校健康教育宣傳的重要內容。
1.自覺接受上級主管部門、衛生與市監部門和社會團體對學校食品衛生的監管,主動查找問題,即查即改、整改到位,并舉一反三,查找不足,不留隱患。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
一、餐飲服務單位每月組織相關部門負責人對單位食品安全工作進行
一次綜合檢查,夏秋季每半月進行一次綜合檢查。
二、食品安全綜合檢查由單位負責人親自參加,對單位內部執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從業人員培訓體檢、環境和從業人員衛生、設施設備、餐飲具和用具清洗消毒、食品質量、加工工藝等相關情況進行綜合檢查。
三、檢查時要記好記錄,逐部門、逐部位進行檢查,現場打分。
四、檢查結束時,進行綜合評比,對先進集體和個人要進行表彰獎勵,對存在問題的部門和個人要批評教育,限期整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選]08-19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09-20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10-24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06-28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經典]12-11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精選)09-20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08-04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經典】08-04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優秀]03-11
學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