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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時間:2024-12-30 10:54:26 規章制度 我要投稿

    (合集)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在現在社會,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合集)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1

      第一條為了加強工會固定資產的管理,維護工會資產的安全與完整,提高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工會會計制度》和全國總工會《工會固定資產管理辦法》,結合我區工會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工會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責任到人、合理配備、規范管理、物盡其用”以及“固定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第三條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建立并完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確保賬賬、賬卡、賬實相符;明晰產權關系、申辦相關的法律文書;合理配備并節約、有效地使用固定資產;確保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條成立固定資產管理小組。成員由辦公室、財務部、經審辦等部門組成。財務部門負責人任組長、辦公室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大額固定資產購置、閑置資產的調劑、固定資產報廢的鑒定和審批等,應征求管理小組的意見。

      第五條辦公室是工會本級固定資產管理的主管部門,要指定專(兼)職人員對本單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資產實施日常管理,對所管資產的安全與完整負責。

      財務部門負責研究并起草制定固定資產管理的相關制度,實施財務會計監督。

      經審辦依據有關制度負責對固定資產管理進行審計。

      第六條各部門使用固定資產實行領用制度。要指定專人負責固定資產的日常領用、保管、清點和維護等工作。各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使用固定資產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監管。

      第七條符合下列標準的列為固定資產:

      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設備單價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來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不足規定標準,但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按固定資產管理。

      第八條固定資產分為六類: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和其它固定資產。

      (一)一般設備:指辦公和事務用的通用性設備、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家具等。通用性設備:復印機、打印機、傳真機、刻錄機、掃描儀、攝像機、照相機、電風扇、空調機、臺式電腦、筆記本電腦、其它;交通工具:小轎車、其它車輛;通訊工具:固定電話、手提電話、其它;家具:辦公桌、辦公椅、文件柜、保險柜、電腦桌、電腦椅、茶幾、沙發、其它。

      (二)文物及陳列品:包括字畫、紀念品、裝飾品、展品、藏品等。

      (三)其它固定資產: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項內的固定資產。

      第九條固定資產的購置與更新必須納入年度預算管理。年度預算編制時,各部門要將購置預算統一報辦公室,辦公室依據《港北區總工會固定資產配置細則》及《港北區總工會固定資產使用年限細則》,提出意見,納入辦公室年度預算草案,報財務部門審核后,編入年度預算,按預算編報程序經批準后執行。

      第十條固定資產的購置由辦公室統一辦理。

      (一)預算內固定資產購置:由購買部門提出報告,經財務部門審核,報領導同意后,由主要領導審批后執行。

      (二)預算外固定資產購置:由購買部門提出報告,經財務部門審核,報領導同意后,報主要領導審批后執行。

      第十一條辦公室固定資產購置工作須依據一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凡屬政府采購項目之內的,辦公室應采取政府采購的方式進行采購;不屬于政府采購項目之內的,應遵守競爭性原則辦理采購。

      第十二條購入固定資產必須辦理驗收入庫手續。《固定資產入庫單》一式三聯,第一聯為辦公室留用備案;第二聯為辦公室固定資產實物管理記賬聯;第三聯交財務部門作為固定資產價值核算的原始憑證。

      第十三條嚴禁各部門以任何形式與理由用會議、活動經費等夾帶購買固定資產。

      第十四條財務部門審核報銷固定資產賬時,應對《固定資產入庫單》和發票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及規范性進行審核無誤后,辦理報賬及資金支付事宜。

      第十五條使用部門領用固定資產,須填寫《固定資產出庫單》。《固定資產出庫單》一式三聯,第一聯為辦公室留用備案;第二聯為辦公室固定資產實物管理記賬聯;第三聯為使用部門留存聯。

      第十六條部門使用的固定資產不得對外出租、出借。確實因工作需要出租、出借固定資產,應先將固定資產交回辦公室,由辦公室提出申請,經黨組討論后由辦公室負責辦理。收回出租、出借的固定資產時,應認真勘驗。出租固定資產取得的收入,應及時、足額上繳財務部門入賬。

      第十七條大型活動等臨時機構使用的固定資產實行借用制度。其預算、購置與日常維護,由辦公室統一負責,辦公室要根據黨組會議的決定和大型活動臨時機構提供的固定資產需求清單配齊固定資產并辦理相關手續,活動結束后及時收回。

      第十八條固定資產增加主要是包括購置、盤盈、受贈、無償撥入、建造、擴建等。接受捐贈、無償劃入或盤盈的固定資產,由辦公室依據固定資產交接單或固定資產盤盈報告等憑證辦理增加固定資產的相關手續。價值的核算,有憑證的按憑證價格入賬,無憑證的按重置價入賬。建造、擴建的固定資產按國家的有關政策執行。

      第十九條固定資產減少主要指超過國家規定使用年限、技術進步淘汰、無法修復不能使用、國家法規強制報廢等正常報廢以及盤虧、調出與轉讓、出租出借、損失等。

      正常報廢的固定資產,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經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按制度提出處理意見,使用部門根據批復辦理注銷手續。辦公室收回報廢固定資產,原使用部門應保持固定資產的完整性,任何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拆換零配件,特殊情況下丟失的零配件必須有相關證明和說明。

      第二十條固定資產處置的變價收入,必須全部上交財務部門。嚴禁任何部門和個人將固定資產處置收入私存、私分或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條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是指在日常工作或業務活動中對所需及占用的工會固定資產不間斷的管理及核算。主要包括固定資產的'采購、驗收入庫、領用發出、登記入賬、內部調劑、對賬、報表等。辦公室對固定資產要建立嚴格的一物一卡制度,《固定資產卡片》設定要合理、規范、科學。錄入時要連續、系統、準確、真實地反映固定資產的動態變化。

      第二十二條辦公室對固定資產實物的管理和價值核算管理,每月要進行一次對賬,《固定資產月對賬表》要有簽字并備案保存。

      第二十三條辦公室每年對固定資產進行一次盤點。盤點發生的盤盈、盤虧,要編制《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明細表》并附報告。報告要對盤點的情況和出現的問題,分析原因,說明情況,提出處理意見。

      第二十四條因部門的調整、人員崗位的變動,固定資產需要進行調配時,應由辦公室根據黨組會議有關機構和人事調整的決議,統一進行內部調劑。

      第二十五條工作人員因工作變動,調離時,辦公室應督促其歸還的固定資產,經確認后,再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十六條對庫存的固定資產,辦公室要按照各類固定資產的使用說明和存放要求進行保管和維護,庫存固定資產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任何人不準領用或調換。

      第二十七條工作人員有義務維護工會資產的安全和完整。因責任心不強、嚴重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相關的規章制度,造成固定資產嚴重損失的,由辦公室就損失的基本情況、處理意見以書面形式報財務部門,財務部門征求相關部門的意見后,報單位領導,對相關責任人做出相應的處理。

      第二十八條工會固定資產按原值入賬,不計提折舊,但要設置專門的輔助賬記錄各項固定資產的原值、購入時間、預計使用年限、應計提折舊(一般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固定資產凈值等,為正確掌握固定資產狀況提供依據。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由財務部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試行。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2

      一、管理分工

      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資產,實行固定資產歸口管理,加強對固定資產的維修與保養,建立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范,按照集中領導、歸口管理的原則以固定資產的類別確定分工管理如下:

      1、財務部作為固定資產的主管部門,應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的明細帳卡。

      2、各科室負責人負責本科室固定資產的維護與使用管理。

      3、各科室微機使用人負責電腦桌椅相關設備的維護和使用管理。

      二、主管部門的職責

      1、隨時掌握固定資產的使用狀況。

      2、負責監督配合使用單位做好設備的使用和維護,確保設備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組織設備的清點,保證帳、卡、物三相符。

      3、負責固定資產的管理,搞好固定資產的分類,統一編號,建立固定資產檔案,登記賬卡,負責審批并辦理驗收、調撥、報廢、封存、啟用等事項。

      4、根據使用部門的使用情況,組織編制設備大中修維修計劃,按期編報設備更新計劃。

      5、嚴肅財經紀律,對違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擅自贈送、變賣、拆除固定資產的行為和破壞固定資產的現象,要嚴格追查責任,視情節給予處罰。

      三、使用部門的職責

      1、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負責本科室的.設備管理工作,每臺設備要明確使用、保管、維護的責任者。

      2、各檢測隊嚴格執行技術操作規程和維護保養制度,確保設備的完好、清潔和安全使用。

      3、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固定資產的領用、調出、報廢必須經主管部門及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動、報廢,更不能自行外借和變賣。

      4、根據主管部門的要求定期組織固定資產的盤點,做到帳、卡、物三相符。

      四、固定資產的購置、驗收、入庫、領用

      1、由于工作需要,各科室購置固定資產必須提前向分管經理提出申請,報經總經理批準后,由相關部門負責購置。

      2、購設備進入公司后,由相關科室開箱檢查、驗收,設備安裝完畢后填“設備使用單”報財務部門。財務部門部門根據“設備使用單”建立固定資產卡片,并通知使用科室。

      五、固定資產的調撥與轉移

      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資產未經公司主管領導和總經理批準,任何單位不得擅自調拔、轉移、借出和出售。

      2、公司內部設備的調撥與轉移,必須通過主管部門辦理資產轉移手續,同時由調出、調入單位的雙方領導及經辦人簽字后,由財務部門辦理轉帳手續,并通知相關的會計進行賬、卡交接。

      3、公司對外的設備調撥和轉移一般實行有償價調撥方式,設備主管部門根據設備的使用年限、折余價值、新舊程度按質論價,原則上調出設備的價值不得低于設備的折余價值,對外處理設備必須由主管部門提出處理價值,報總經理簽字方可處理,辦理有關財務手續。

      4、未經主管部門同意,各使用部門無權辦理設備轉移及處理,一經發現,將追究部門及經辦人的責任。

      六、固定資產的報廢與封存

      1、公司的固定資產報廢處理時,須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設備報廢單一式三份由財務部門將其凈損失上報總經理批復后,辦理報廢相關手續。

      2、凡符合下列條件可申請報廢:

      (一)、超過使用年限,主要結構陳舊,精度低劣生產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二)、不能動遷的設備,因工房改造或工藝布置改變必須拆除的。腐蝕嚴重無法修復或繼續使用要發生危險的。

      (三)、絕緣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無修復價值的。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災害,使設備遭受損壞無修復價值的。

      (四)、凡經批準報廢的固定資產不能繼續在生產線上使用,主管部門與使用部門要及時作價處理。處理后的固定資產由主管部門和使用部門一起辦理固定資產的注銷手續,對外處理報廢固定資產時由主管部門提出處理意見,總經理批準,變價收入上交財務部。

      (五)、凡停用三個月以上的固定資產由使用部門封存、保管。閑置設備和封存設備啟封后,由使用部門填寫啟封單,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使用。

      七、固定資產的清查

      1、為了保護固定資產的安全與完整,各部門必須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清查、盤點,以掌握固定資產的實有數量,查明有無丟失、毀損或未列入帳的固定資產,保證賬實相符。

      2、固定資產每年至少清查一次。遇有下列情況,應當對有關固定資產進行全部或部分的臨時清查:

      (一)直接經管固定資產的人員調動工作;

      (二)因機構、業務變動,辦理財產交接;

      (三)固定資產發生非常損失事故;

      (四)單位負責人根據工作需要決定進行的臨時抽查。

      3、根據固定資產清查的范圍和任務,成立由資產管理部門、財務部門、使用部門、技術人員和實物保管人員參加的清查小組。組長由主管固定資產的公司領導擔任。

      4、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以前,財務部門必須檢查有關財產增減變動的憑證是否齊全,如有尚未入賬的會計事項,應當及時入賬,主動與固定資產管理、倉庫以及其他有關部門核對各項固定資產的收、付記錄,做到清查前的賬目相符。

      5、經管固定資產的人員,在清查以前,應當將所經管的固定資產進行整理,對尚未點驗入庫和應當調撥出庫的固定資產,盡可能做好入庫和出庫手續,避免發生重點、漏點等差錯。

      6、固定資產清查應當逐一點清實物,包括查明固定資產的實有數與賬面結存數是否相符,固定資產的保管、使用、維修、報廢和轉讓等情況是否正常等等。發現沒有入賬的固定資產,應當查明原因,及時入賬。在清查中發現毀損情況,應當查明毀損的程度、原因和責任以后,在清查表內加以注明,并提出處理意見。

      對租賃、代管的固定資產,都應當進行清查,并分別填制清查表。

      7、對固定資產清查以后,根據清查的結果填制清查表單。清查表單經過審核無誤以后,由參與清查的人員和經管財產的人員共同簽名蓋章。

      清查表單應當由資產管理部門留存一份,送交財務部門一份。

      8、財務部門根據清查表格與固定資產賬簿記錄進行核對。如發現盤存數與賬存數不一致的時候,應該及時查明原因,必要時進行復查或由經管財產的人員做出書面報告。

      9、對清查出的固定資產短缺和溢余,經查明核實以后,經資產清查小組審核,報公司領導集體審批。財務部門根據審查核實后的清查表和審批意見,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做賬務的調整,使賬簿記錄與實際盤存的資料一致。

      八、獎懲

      1、在固定資產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者,可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2、固定資產保管人、使用人玩忽職守,違反有關固定資產管理規定及操作規程,造成固定資產損失者,應予賠償。賠償數額依據損失大小和責任大小確定,同時追究其相關領導的責任。

      3、造成重大固定資產安全事故,依據國家安全法規和局隊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并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本辦法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3

      本固定資產資產管理制定旨在規范企業內部的固定資產購置、使用、維護、處置等環節,確保資產的有效利用和保值增值,降低運營風險,提升企業管理效率。

      內容概述:

      1.資產分類與編碼:建立統一的固定資產分類標準和編碼體系,便于資產識別和管理。

      2.購置審批流程:規定固定資產購置的'申請、審批、采購、驗收等步驟。

      3.資產登記與入賬:詳細記錄固定資產的初始信息,及時入賬。

      4.使用與維護:明確資產使用責任,規定日常維護和定期保養制度。

      5.資產轉移與報廢:設定資產內部調動、對外出租、轉讓及報廢的程序。

      6.審計與盤點:定期進行資產審計和盤點,確保賬實相符。

      7.報廢與處置:規定資產報廢的條件,明確處置方式和收益處理。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4

      為了加強酒店固定資產的管理,明確部門員工的職責,現結合酒店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條例。

      建立固定資產實物實賬及管理,注明使用及管理部門。

      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分類編號,購建、驗收。

      固定資產的使用落實到部門負責人,并訂立相關的使用,交接、調撥、出售、報廢、定期盤點等有關事項。

      置定資產總賬及明細分類賬。

      各部門負責對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及時進行財務處理。

      定期做好資產盤點工作,做到賬實相符。

      對于新添資產先由部門提出申請,報總經理批準后交采購購買,并在申購單上注明名稱,型號、規格、性能、質量、用途。

      針對資產內部調撥,須到財務部辦理固定資產調撥手續,不得私下轉借。

      對于出售的`部分資產須由部門注明出售原因,報總經理批準,財務根據出售處理報告。××是發票及收款,部門見發票及收據方可辦理發貨手續。

      對于報廢的資產,須由相關技術人員檢測后提出報廢報告,送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實行財務處理。

      每三個月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每次盤盈、盤虧均由當事人負責。

      定期維護保養,未經總經理批準一律不得外借。

      對嚴格執行本制度的部門和個人、在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違反本制度的部門和個人由酒店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和經濟處罰。

      本制度由財務負責監督執行和解釋。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5

      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是對學校擁有的各類長期使用的物質資源進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的規則體系,主要包括設備、設施、土地、建筑物、圖書資料等。該制度旨在確保資產的安全、完整,提高資產使用效率,促進教育資源的.合理配置。

      內容概述:

      1.資產登記:詳細記錄每項固定資產的信息,包括名稱、規格型號、購置日期、價值、使用部門等。

      2.資產分類管理:依據資產性質和用途,進行科學分類,便于管理和盤點。

      3.資產采購:規范采購流程,確保資金合理使用,防止浪費。

      4.資產使用與維護:明確資產使用責任,制定保養維修計劃,延長資產使用壽命。

      5.資產轉移與報廢:設定嚴格的轉移審批和報廢程序,防止資產流失。

      6.定期盤點:定期進行實物盤點,核對賬實,確保資產信息準確。

      7.資產審計:定期進行資產審計,檢查管理制度執行情況,提升管理效能。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6

      第一條為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防止資產流失及損壞,延長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和提高利用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資產單價不足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財產,如課桌椅、家具、圖書等均應列為固定資產。

      第三條固定資產的分類。

      (一)房屋和建筑物。房屋和建筑物是指學校擁有所有權和使用權的房屋建筑物和附屬設施。內容為:

      教學用房:教室、實驗室、電化教室、圖書室、階梯教室、傳達室等。

      辦公用房:辦公室、會議室等。

      生活用房:教職工宿舍(未參與房改的'宿舍)、學生宿舍、食堂餐廳、鍋爐房、浴室、倉庫、廁所等。

      生產用房:校辦企業廠房等。

      運動場館:體育館、風雨操場、燈光球場等。

      建筑物:操場、圍墻、道路、水塔、假山、雕塑等。

      附屬設施:通訊線路、輸電線路、網絡線路、水氣管道等。

      (二)專用設備。專用設備是指學校根據教學和業務工作的實際情況需要購置的各種具有專門性能和專門用途的設備。內容為:物理儀器、生化儀器、電化教學設備、網絡信息技術教學設備、教學標本、文體器材、醫療器材、交通運輸、通訊設備等。

      (三)一般設備。一般設備是指學校用于業務工作的通用性設備。內容為:辦公自動化設備、辦公用桌椅、辦公家具、學生桌椅、學生用床、炊具、服裝等。

      (四)文物陳列品。文物陳列品是指學校的各種文物和陳列品。

      (五)圖書。圖書是指學校儲藏的由學校統一管理使用的紙質圖書和電子圖書。

      (六)土地。已辦理土地使用證,擁有土地使用權的校園土地和勤工儉學土地。

      (七)其他固定資產。其他固定資產是指以上六類未包含的固定資產。

      第四條固定資產計價。固定資產計價標準有原始價值、重置完全價值和殘值。根據學校業務活動和固定資產管理的特點,主要采用原始價值計價,在無法確定固定資產原值時,采用重置完全價值計價,由學校清理資產小組評估。

      第五條固定資產賬務處理。固定資產必須根據審核后的固定資產原始憑證,連同入庫單或驗收單一并入帳。入庫單應視同發票一樣,作為固定資產入帳附件,一并作為原始憑證裝訂到憑證中。

      按中小學校賬務處理方法做好固定資產的增加(購入、新建、調入、捐贈、自制)減少(調出、變賣、報廢)等入賬工作,從金額上對固定資產進行全過程監督控制,并分類登記明細賬。明細賬總額必須與總賬的固定資產和固定資產基金的總額相符。

      第六條調出、變賣、報廢固定資產要有申報制度和審批制度,單位原值在1萬元以下的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學校組織鑒定和審查,報校長室審批。單位原值在1萬元以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組織鑒定、審核、評估后再報財政部門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批。

      第七條學校之間相互借用固定資產必須經校長審批,履行借用手續。管理人員應按時收回,不得丟失。社會其他單位或個人向學校租借固定資產,必須經上級主管部門同意。

      第八條各實驗室的儀器設備必須專人負責,實驗員的臺帳必須與財務的帳目相符,并建立實驗儀器使用、借用、維修、損壞、報廢登記本。

      第九條圖書室的圖書必須有專人負責,管理員的臺帳要與財務的圖書帳目相符。要有圖書借閱和歸還記錄。

      第十條單位的固定資產必須定期維護和維修,延長使用壽命。人為的損壞和丟失必須進行賠償(全額或部分)。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管理要建立責任制,明確到人,實行歸口管理、分級負責。各室保管人員要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及本職工作特點,制訂管理細則。細則中要明確驗收登記制度、賠償制度、定期清點盤存制度、償還制度、報廢清理制度、移接交制度等。

      第十二條固定資產必須每年參加國有資產登記。

      第十三條學校應成立固定資產清理檢查小組。清理檢查小組每年對固定資產進行一次清理檢查,填寫固定資產登記冊,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第十四條固定資產經清理核查后,由清查小組填寫固定資產管理責任表一式二份,使用部門或使用人對照實物查驗無誤后簽字。一份交學校存檔,一份由使用人保管。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7

      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管理,提高鞏固資產使用效果,減少積壓浪費的損失,認真做好固定資產的管理,為教育教學服務。現根據《江西省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擬定本暫行辦法。

      (一)范圍分類

      一、凡單價在300元以上且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均列為固定資產核算范圍。

      二、固定資產分為六類。

      第一類:房屋與建筑物、培植物

      1、房屋:凡永久性的房屋(包括安裝在房內的不可分割的水電設備等),不分用途、結構,以整幢為單位列為固定資產。

      2、建筑物:圍墻、球場、跑道、馬路、車棚、路燈、雕塑、標志牌(碑)。

      3、培植物:花草樹木

      第二類:教學儀器、設備教學用的各種儀器、模型、標本、電教器材、微機與機械、動力設備等均應列為固定資產。

      第三類:交通運輸工具凡各種人力、機動交通車輛應列為固定資產。

      第四類:圖書

      凡供教學參考與閱覽的圖書與報刊、雜志合訂本,不論其價值高低,均應列為固定資產,對零散報刊、雜志及各種教本、掛圖等則不列為固定資產。

      第五類:辦公使用的設備與家具

      凡屬木、金屬等家具、用具與消防設備,均應列為固定資產,其分類如下:

      1、桌:各種辦公桌、實驗桌、電腦桌、會議桌、乒乓球桌、飯桌等。

      2、椅:單人椅、鐵折椅、沙發。

      3、學生用的課桌、凳(以套為單位)。

      4、櫥柜:儀器柜、公文櫥、圖書櫥、電視機櫥、床頭柜、書柜、保險柜等。

      5、架:書架、貨架、金屬活動黑板(連架)等。

      6、床:木板床、鐵床(雙層學生用)鋪板等。

      7、機:打字機、復印機、錄音機、計算機(器)、電視機、電腦、投影儀。

      8、器:滅火器、滅火箱、消防栓、高壓水管等。

      第六類:文娛、體育設備、環衛設施(垃圾屋、箱)

      凡各種較貴重的'樂器與體育運輸器械、環衛設施均列為固定資產。

      (二)管理與職責

      一、學校將財產管理列為目標管理。校領導和各職能部門,要經常對師生員工進行愛護國家財產的宣傳教育,提倡“人人愛護,個個管理,互相監督,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風氣,每學期開學應集中進行一次勤儉節約、愛護公共財產的教育。

      二、學校應根據規模與人員編制等情況,配備專(兼)職的財產保管員和儀器、圖書管理員,具體管理全校財產,其主要職責為:

      1、負責財產的保管、驗收、登記、編號、分配、調配、維護、報廢等管理工作。

      2、經管財產明細帳目,協助使用部門落實定人、定責的管理責任制。

      3、經常督促,檢查各使用部門的保留、使用、維護情況,核對帳、表、物。

      4、具體負責財產全面清查和重點抽查工作。

      5、經常掌握財產的余缺、損壞、丟失等情況,并及時向領導匯報。

      三、學校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做好固定資產的保管驗收、分配、調撥、登記、檢查、日常維修等工作,做到家底清楚,帳物相符,物盡其用。

      四、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在總務部門全面管理、統一核算的要求下,實行“部門分管、定人定崗,責任到人”。除總務部門固定資產專管員直接管理的固定資產外,下列固定資產各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直接管理。

      1、物理、化學、生物、儀器與電教器材、微機設備,分別由物理、化學、生物實驗管理員和電教、微機管理員負責管理。

      2、圖書由圖書管理員負責管理。

      3、體育器械由教務處指定人員管理。

      4、文娛設備分別由團、隊和音樂教師負責管理。

      5、各部門、班級領導的固定資產,由各部門、班級負責人或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個人領用固定資產,由個人負責管理。

      (三)清理

      一、學校固定資產,應于每年暑假全面清查、核對一次,帳、表、實物逐一進行核對。以分管后勤工作的校長為首,總務處為主,各部門有關人員參加,組成清查小組,進行清查工作,各使用部門協助。在清查中發現數量短缺、損毀,應追查原因,如屬個人過失,應責成過失人賠償。對無法查明盤盈、盤虧的原因應填制“固定資產盤盈盤虧表”,經單位領導批準后入帳,以帳結案不結處理,清查結束后應將全部固定資產列出清單,連同文字說明一式三份,保管員、會計各執一份,憑此調整帳務,報市教育局材料一份(附于會計報表內)。從第二年開始,每年清查財產結束時,僅上報新增的固定資產表冊和文字說明。

      二、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應經常檢查、核對實物,并檢查實物占有情況,如發現數量缺少、損壞,應及時查明原因。

      三、財產保管員和儀器、圖書管理員(包括兼職)調動工作時,應全面清查,并在每一帳戶余額上蓋章或填列固定資產結存明細表,進行交接,經交接完畢后,方可離開。

      (四)獎懲

      一、固定資產一律不準私人侵占,嚴禁以物易物、擅自轉讓或拆卸部件,否則,除照價賠償外,視其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處分。

      二、財產保管人員和固定資產使用部門的兼管人員如因工作失職,致使固定資產丟失、毀壞,應及時查明原因,追究責任,并作適當處理,或賠償經濟損失,或給予適當處分。

      天、各教室的門窗、玻璃、課桌椅、黑板等財產,由財產保管員在每學期開學時交給各班主任保管,學期結束時到班里驗收。各班在財產使用保管期間,如因管理不善,被學生摔打、擊擲、雕鑿而造成損壞,應由班主任責成肇事者賠償,情節嚴重者還應給予適當處分。

      三、學校評選“先進班集體”、“三好學生”,應將愛護公物列為條件之一。

      四、學校于每年對校財產管理工作進行一次總結評比,交流經驗,表彰先進,推動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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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規范和加強我系固定資產管理,維護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確保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制定本系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具體如下:

      1、系領導為固定資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內勤為專項負責人。協助系領導做好固定資產日常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固定資產使用情況臺賬。對固定資產進行動態管理,建立固定資產實物臺賬,做好日常使用、維護記錄。

      3、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清查及不定期進行檢查,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4、建立本系固定資產實物明細賬,并進行日常管理。

      5、每年對本系的固定資產至少進行一次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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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固定資產的范圍及分類

      第一條固定資產管理范圍:不論來自何種渠道或使用何種經費(含捐贈),凡產權屬于學校的所有固定資產,都要按規定納入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實行統一領導,統一入賬,集中管理。

      第二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定為固定資產:

      (一)一般設備單價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且耐用期在一年以上。

      (二)單價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品,也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如圖書、辦公桌、文件柜、鐵床、課桌、椅、工具用具等。

      (三)房屋及構筑物。

      第三條固定資產的分類:

      (一)不動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屬物的各種設施等。

      (二)專用設備:指直接用于教育教學的各種儀器設備、電子設備、文體設備等。

      (三)一般設備:辦公事務用的家具設備包括:文印設備、交通運輸、行政辦公設備等。

      (四)圖書:包括圖書館、資料室藏書和保存期限在五年以上的各種重要電子資料。

      (五)其它資產:包括家具、床上用品、服裝等。

      第二章固定資產的管理體制及機構

      第四條全校固定資產管理實行統一領導、分工管理、層層負責的原則,根據隸屬關系和業務特點,設校(總務處)、處(部)固定資產管理單位,組成專職和兼職相結合的管理隊伍,形成固定資產管理網絡。

      (一)在校長領導下,學校一級由主管副校長及總務處行使職能,負責固定資產總體管理(計劃、購置、使用、維護維修報廢),總務處直接管理學校房屋建筑、公用設施、各處(部)、服務部等財產。

      (二)處(部)為二級管理單位,并設一名兼職人員管理所屬固定資產。各處部負責人是責任人。

      第五條固定資產管理職能部門的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固定資產管理的實施細則及有關制度、規定。

      (二)負責學校固定資產的清產核資、及實物賬冊的管理,并監督固定資產的驗收和入庫工作。

      (三)負責全校固定資產歸口管理工作,并對運行情況進行監督。

      (四)負責全校固定資產的統一調配,提高固定資產利用效果。

      (五)負責辦理固定資產的調撥、轉讓、拆除、改裝和報廢等工作。

      (六)對實物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核對工作,做好增減登錄,做到賬實相符。

      (七)建立健全固定資產賬目體系,并為上級部門做好統計報表工作。

      第三章固定資產的購置、審批、驗收及入賬

      第六條購置。全校固定資產的采購,統一歸后勤處管理,本著經濟適用的原則,各處(部)在購置固定資產前,編制固定資產的購置計劃,填制《固定資產購置申請單》,購物申請單須有申請人、負責人、部門負責人、紀檢、學校財產(管理員)等的簽名,按學校《物品采購制度》規定購置。

      第七條驗收。所有購置的固定資產,嚴格按出入庫登記管理,對招標批量采購直接進入使用部門的財產,事后也必須完美出入庫手續,總務處要監督檢查使用和發放登記情況。

      (三)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在填寫《學校固定資產入庫單》和《學校固定資產領用單》時,所有項目必須填寫完整、準確,資產名稱、規格型號一定要與產品說明書一致,學校總務處檢查執行情況。

      第八條入賬。凡產權屬于學校的固定資產,都必須到總務處登記,到財務室辦理有關固定資產的入賬、登記手續,不得賬外滯留。

      (一)各單位資產管理人員在報銷時,須提供以下資料:《學校固定資產入庫單》、《學校固定資產領用單》、發票和供貨方提供的購置清單;

      (三)各單位不按以上程序辦事,或提供資料不完整、不規范的,或購置價格明顯過高時,總務處會同財務室有權不予辦理出入庫手續和報銷手續,擅自辦理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四章固定資產的管理

      第九條建立固定資產賬目管理體系。后勤處負責建立全校《固定資產總臺賬》《固定資產分處(部)明細賬》,各處(部)要有《固定資產登記簿》,庫管員建立《出入庫登記清冊》。

      第十條建立對賬制度。建立并不斷完善各處(部)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對賬制度,保證賬物相符,賬賬相符。

      (一)總務處的賬目每年對賬一次,各處(部)每學期對賬一次,也可不定期與各使用單位核對賬本,并督促、檢查各部門資產使用情況,保證資產的完整性,從而保證總分類賬戶核算的正確性和賬目登記的統一性。

      第五章固定資產的內部轉移、調撥及維修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的內部轉移是指人員調動后固定資產隨之在學校各處室之間發生的移動。

      第十二條固定資產校內互相借用,須辦理有關借用手續.借用的固定資產必須按期返還,如有損壞或丟失,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凡涉及學校內部兩個使用部門之間的調撥,都要辦理有關調撥手續,并且變動部門和總務處須相應調整賬目。

      第十四條對長期閑置不用的固定資產,后勤處有權進行調撥,回收庫存管理。

      第十五條固定資產未經學校許可不得私自出租或出借,一經發現給予相應處罰。

      第十六條固定資產的維修,能自行修理的都要自行修理,不能自行修理的,由部門填寫《固定資產維修申請單》,主管領導批準后總務處安排人員維修。

      第六章固定資產的報損、報廢、處置

      第十七條固定資產的處理(報廢、報損、丟失、積壓、拆除、調出等),執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并嚴格履行有關審批手續。

      各部門固定資產的拆除、報廢和處理應填報《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集中統一辦理有關資產處置審批手續,資產處置后,填寫固定資產處置清單,總務處和財務室根據清單和實際交易價格分別調整有關賬目,各使用單位也同時做好有關賬務處理。

      凡擅自處理固定資產者,按違反財經紀律處理。對嚴重侵害國有資產的部門和個人,要進行必要的經濟處分,同時由有關部門追究其行政責任。

      第十八條固定資產增減變動所引起的收入,如外借資產的一切收入所得,資產有償調撥的所得收入,閑置、多余資產變賣收入、賠償收入(含投保資產的保險賠償金、責任個人賠償費用)等,報廢資產殘體的收入,一律上交學校。

      第十九條固定資產如丟失、損壞或發生事故,各單位必須立即查明情況,及時上報總務處,并在查明原因后提出處理意見。

      第七章固定資產管理人員

      第二十條學校成立固定資產管理小組,各處(部)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都要落實到人(兼職)、規定其職責和管理權限。

      第二十一條未經學校領導和總務處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將學校的固定資產作為它用或相互轉用。凡固定資產需出校時,須持有總務處開出的出門證,校門衛方可允許出門。

      第二十二條工作變動或退休退職在離開前,應及時交清自己以前使用或管理的各種設備,完善手續。

      第八章固定資產清查

      第二十三條對所有固定資產,每年進行一次清查、以物對賬、以賬對物,做到賬表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發生盈虧、報廢等及時處理調整賬戶,保持固定資產賬、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資產清查都要留有書面資料。

      第二十四條學校在進行財產清查時,要在學校領導的安排下,由總務主任具體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參加。

      第二十五條清查方法以核實賬面、實地盤點為主,以抽查、臨時盤倉的方法為輔,以達到摸清家底、保證財產安全的目的。發現差錯應查明原因,經批準后,進行調賬,并指定人員寫出報告,以便核查。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固定資產毀損處理原則。

      (一)因管理人員不遵守規章制度,工作失職造成損失的,按資產原值賠償。

      (二)因個人責任造成損失的,個人應承擔全部賠償。

      (三)對毀損、丟失的固定資產,所在處(部)須立即上報,迅速查明原因,分清責任。

      (四)對未經學校批準,擅自出售、報廢、報損固定資產的行為,除追究直接責任人和處室負責人的責任外,還要賠償損失。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凡與本辦法有抵觸的,按本辦法執行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衛生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是開展各項衛生工作的物質基礎,是保障人民健康,發展衛生事業的重要條件。為了有效地管理好固定資產,維護國家財產安全,保持設備完好,充分發揮其使用效益,保證各項衛生工作任務的完成,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衛生事業單位,必須加強固定資產管理,設置管理機構,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各單位要有一位領導負責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責任制。

      第三條固定資產的購置和管理要貫徹勤儉辦事業的方針,根據事業計劃任務、技術條件和資金可能等情況,全面考慮,統籌安排。對現有貴重儀器設備應進行重點管理,其他財產也要注意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及時維修保養,提高使用效率和經濟效益,防止損壞丟失,確保財產安全完好。第四條固定資產職能管理部門和管理人員,應樹立為各項衛生業務技術工作服務的指導思想。充分調動職工群眾當家理財的積極性和責任感,依靠固定資產使用部門和使用人員共同管好、用好固定資產。第二章固定資產的范圍和分類第五條固定資產是指房屋及建筑物和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單項價值在規定起點以上的設備裝具。根據衛生事業單位精密儀器、醫療專用設備較多,價格較高的特點,固定資產劃分標準規定為:

      1.通用設備單價在50元以上,業務技術專用設備單價在200元以上,耐用時間在1年以上。

      2.單價在20元以上,耐用時間在1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設備,也屬固定資產范圍,按固定資產實行管理。第六條衛生事業單位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八類:

      1.房屋及建筑物:凡產權屬于本單位的一切房屋、建筑物及各種附屬設施。如暖氣、電梯、水塔、蓄水池等。

      2.貴重儀器設備:指單價在1萬元以上的各種大型、貴重儀器設備。如直線加速器、CT、X光機、B超、掃描機、高級實驗分析儀器等。

      3.一般專用設備:指單價在2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醫療器械、教學模具、實驗儀器等。

      4.家具:指單價在20元以上的`各種桌、椅、凳、沙發、床、櫥、柜等。

      5.被服裝具:指單價在20元以上的各種棉毛呢絨和人造纖維織品。如床墊、毛毯、被套等。

      6.交通工具:指一切機動和非機動車、船。如汽車、摩托車、三輪車、自行車、運輸船等。

      7.圖書:指各種專業圖書及重要雜志。

      8.其他設備:指不屬于以上各類范圍的固定資產。如鍋爐、洗衣機、變壓器、發電機、炊事機械、空調器、電扇、電視機、復印機、打字機、錄像機、錄音機、照相機、電子計算機、高級文體用品和消防設備等。第三章管理機構的設置及其職責范圍第七條按照歸口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各衛生主管部門和醫療衛生單位都要設置管理機構,配備相應的管理人員,明確各自職責范圍。各級衛生主管部門應歸口計財、設備管理部門管理。縣及縣以上醫療衛生單位應分別設置相應的科、股。縣以下單位如沒有條件單獨設立專管機構的,應歸口總務部門管理,并指定人員專管或兼管這項工作。各使用單位也要相應有人負責管理。第八條各管理部門的職責范圍。

      1.衛生主管部門負責制訂固定資產管理實施細則,督促檢查指導工作,組織經驗交流和評比活動。負責對所屬單位基本建設和大型設備的計劃、設計、采購、調撥以及規定權限范圍內固定資產的報損、報廢等審批工作。

      2.衛生事業單位的房產管理部門,負責房屋的分配、保養、維修、明細帳核算、資料檔案管理以及辦理房屋調撥、出售、拆遷、報廢等有關報批手續并組織實施。

      3.設備管理部門負責對各種設備的計劃采購、驗收、編號、調配、維修、明細帳核算、清查盤點、庫房管理和資料檔案管理以及辦理調撥、變價、報損、報廢等有關報批手續,并組織實施。

      4.使用單位負責本科室房屋、設備的管理保養,登記帳卡,清理盤點和做好設備使用、維修、故障、事故等情況記錄。遇有丟失、損壞或需要修理應及時向有關管理部門反映。

      5.財務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總帳管理,參加固定資產清理、檢查督促工作。第四章固定資產的增加和領用第九條添置增加固定資產應貫徹勤儉辦事業的方針,充分考慮工作需要與實際可能,實行計劃管理。根據單位的任務、規模、衛生人員技術水平和技術條件來考慮,并按照事業計劃、資金來源和有關程序辦理相應手續。對進口大型醫療設備和精密儀器,事先要經衛生主管部門組織專家咨詢,對安裝條件、配套能力、資金來源、技術力量和利用率情況進行綜合論證,經主管部門批準后再購買。有條件的,要由主管部門組織統一采購。凡屬社會集團專項控制商品,要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才能購買。大型精密儀器設備,要根據條件,試行有償占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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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防止并及時發現和糾正固定資產業務中的各種差錯和舞弊,保護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率,保障公司的可持續發展能力,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固定資產管理。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固定資產,是指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電子設備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下,但屬于公司固定資產目錄范圍內的設備、工具器具等也列入固定資產。

      第四條 基本要求:

      固定資產業務的分工、權限范圍和審批程序應當明確規范,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應當科學合理;固定資產取得依據應當充分適當,決策過程應當科學規范;固定資產取得、驗收、使用、維護、處置和轉移等環節的控制流程應當清晰嚴密;固定資產的確認、計量和報告應當符合國家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固定資產業務符合國家法律法規。

      第二章 職責分工與授權批準

      第五條 固定資產業務按照崗位職責分工,確保辦理固定資產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同一部門或個人不得辦理固定資產業務的全過程,做到:

      (一)固定資產投資預算的編制與審批崗位分離;

      (二)固定資產投資預算的審批與執行崗位分離;

      (三)固定資產采購、驗收與款項支付崗位分離;

      (四)固定資產投保的申請與審批崗位分離;

      (五)固定資產處置的審批與執行崗位分離;

      (六)固定資產取得與處置業務的執行與相關會計記錄崗位分離。

      第六條 設備供應部負責管理本公司的機器設備,房屋建筑物、道路、場地、涵洞及其不可移動的附著設備,負責對實物進行管理和辦理請購、維修、改造及處置;各使用部門負責對固定資產的日常維護保養;財務部負責對固定資產的價值管理;審計部負責對固定資產購進、使用、改造、處置的合法、合規、合理性進行監督。

      第七條 公司對固定資產業務實施授權批準制度,嚴禁未經授權的機構或人

      員辦理固定資產業務。具體規定如下:

      (一)固定資產的購建、驗收與款項業務按照公司《工程項目管理制度》執行;

      (二)固定資產投保由財務總監提出申請,經總經理進行審批后,交財務部執行;

      (三)一般固定資產處置由負責管理固定資產的工程部或辦公室提出申請,經總經理進行審批后執行;

      (四)原值在5000萬元以內的重要固定資產處置,經公司辦公會議審議后,由總經理會同董事長共同批準,5000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處置需報董事會批準,上述處置均不包括固定資產的正常報廢。

      第八條 審批人根據規定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審批權限。經辦人在職責范圍內,按照審批人的批準意見辦理固定資產業務。對于審批人超越授權范圍審批的固定資產業務,經辦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

      第九條 對固定資產業務各環節應設置相應的記錄和憑證,如實記載各環節業務開展情況,及時傳遞相關信息,確保固定資產業務全過程得到有效控制。

      第三章 取得與驗收

      第十條 固定資產預算

      行政部和設備供應部要根據公司發展戰略和公司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以及國家有關鼓勵自主創新的政策等因素擬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公司應組織力量對項目可行性進行研究、分析,編制固定資產投資預算,并按規定程序審批,確保同定資產投資決策科學合理。

      對于重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可聘請中介機構或專業人士進行可行性研究與評價,并由公司實行集體決策和審批,防止出現決策失誤而造成嚴重損失。

      第十一條 嚴格執行固定資產投資預算。對于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有關部門應嚴格按照預算執行進度辦理相關手續;對于超預算或預算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應由固定資產相關責任部門提出申請,經總經理審批后再辦理相關手續,屬于董事會批準的項目,還需經董事會審議批準。

      第十二條 對于外購的固定資產嚴格執行請購與審批制度,請購部門(或人員)和審批部門(或人員)在職責權限內辦理相應的請購與審批程序。對于一般固定資產采購,經辦部門要充分了解和掌握供應商情況,采取比質比價的`辦法確定供應商;對于重大的固定資產采購,采取招標方式進行。

      第十三條 按照會計準則的規定,區分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并根據風險、報酬轉移情況,按本制度第七條的規定審批。

      第十四條 嚴格執行固定資產交付使用驗收制度,確保固定資產數量、質量等符合使用要求。固定資產交付使用的驗收工作由行政部及設備供應部、使用部門及相關部門共同實施。

      (一)外購固定資產,根據合同協議、供應商發貨單等對所購固定資產的品種、規格、數量、質量、技術要求及其他內容進行驗收,出具驗收單或驗收報告。

      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應由制造部門、設備供應部及行政部、使用部

      門共同填制固定資產移交使用驗收單,驗收合格后移交使用部門投入使用;

      (三)對投資者投入、接受捐贈、債務重組、企業合并、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外企業無償劃撥轉入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均應辦理相應的驗收手續;

      (四)對驗收合格的固定資產及時辦理入庫、編號、建卡、調配等手續;

      (五)對經營租賃、借用、代管的固定資產應設立登記簿記錄備查,避免與本公司財產混淆,并應及時歸還。

      第十五條 對驗收合格的固定資產,應建立固定資產卡片,詳細記錄其編號、名稱、種類、規格、來源、驗收時間、所在地點、使用部門、數量、價值、使用年限、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固定資產卡片應一式多份,工程部或辦公室、使用部門、財務部各一份。

      第十六條 財務部按照會計準則的規定,及時確認固定資產的構建成本。

      第十七條 對需要辦理產權登記手續的固定資產,應及時到相關部門辦理。

      第四章 使用與維護

      第十八條 對固定資產要加強日常管理,授權設備供應部門和行政部門以及相關人員對其各自負責的固定資產的日常使用與維修進行管理,保證固定資產的安全與完整。實物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使用人要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固定資產明細及標簽,確保具備足夠詳細的信息,以便固定資產的有效識別與盤點。

      未經授權,固定資產不得轉移。

      第十九條 固定資產分類標準和管理要求根據國家及行業有關要求和自身經營管理的需要確定。

      第二十條 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確定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范圍、折舊方法、折舊年限、凈殘值率,并將其登記在固定資產卡片上。

      折舊估計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按照規定程序審批。

      每月計提的折舊,也應錄入各該固定資產的卡片上。如財務部在固定資產卡片外又另行設立明細賬的,則計提折舊的記錄可一年登記一次。

      第二十一條 設備的操作人員,均需經過充分的崗位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易燃、易爆、電力和高精尖等特殊設備實行崗位許可制度,必須持證上崗。對設備的運轉情況進行實時監控,保證設備使用流程與規定操作流程相符。

      第二十二條 使用部門和相關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固定資產的維修、保養,保證固定資產的正常運行,提高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率。

      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負責固定資產日常維修、保養,定期檢查,對高危生產設施應至少每天檢查一次,及時消除風險。

      固定資產的簡單維護,由操作人員和公司的相關技術人員實施。在保修期內的固定資產發生故障,相關管理部門應及時聯系制造商維修或退換。

      固定資產大修理由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提出申請,按規定程序報批后安排修理,驗收合格后才能投入運行。

      第二十三條 固定資產技術改造由使用部門和管理部門提出改造方案,按本制度第十條的要求進行決策。

      第二十四條 根據同定資產的性質和特點,確定固定資產投保范圍和政策。

      投保范圍和政策應足以應對固定資產因各種原因發生損失的風險。

      對應投保的固定資產按本制度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辦理投保手續。對于重大固定資產項目的投保,采取招標方式確定保險公司。

      已投保的固定資產發生損失的,應及時辦理相關的索賠手續。

      第二十五條 固定資產的大修和改造竣工時間應記入固定資產卡片。

      第二十六條 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

      盤點前,設備供應部及行政部、使用部門和財務部應當對固定資產賬簿記錄和固定資產卡片進行核對,保證賬賬相符。

      公司組成固定資產盤點小組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根據盤點結果填寫固定資產盤點表,并與賬卡記錄核對,對賬實不符,固定資產盤盈、盤虧的,編制固定資產盤盈、盤虧表。

      第二十七條 固定資產發生盤盈、盤虧,由固定資產使用部門和設備部門、行政部門逐筆查明原因,共同編制盤盈、盤虧處理意見,經總經理批準后由財務部及時調整有關賬簿記錄,使其反映固定資產的實有情況。

      第二十八條 每年年末固定資產盤點時,應對固定資產的狀況進行檢查分析,評估是否存在差值跡象,對存在可能發生減值跡象的,按照公司減值準備會計估計的規定計提減值準備、確認減值損失。

      第二十九條 對于未使用、不需用或使用不當的固定資產,設備供應部門及行政部門和使用部門應及時提出處理措施,報批后實施。對封存的固定資產,由專人負責日常管理,定期檢查,確保資產的安全、完整。

      第五章 處置與轉移

      第三十條 對固定資產的不同處置方式,采取相互控制措施。

      (一)對使用期滿、正常報廢的固定資產,由設備供應部或行政部填制固定資產報廢單,經總經理批準后對該固定資產進行報廢清理;

      (二)對使用期限未滿、非正常報廢的固定資產,由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提出報廢申請,注明報廢理由、估計清理費用和可回收殘值、預計出售價值等。經公司設備供應部或行政部進行鑒定后,按本制度第七條第三、四款規定程序審批后進行報廢清理;

      (三)對擬出售或投資轉出的固定資產,由相關部門或人員提出處置申請,列明該項固定資產的原價、已提折舊、預計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預計出售價格或轉讓價格等,按本制度第七條第三、四款規定的程序審批后予以出售或轉讓。

      第三十一條 重要同定資產處置價格,應聘請中介機構進行評估后確定。

      第三十二條 固定資產處置涉及產權變更的,及時辦理產權變更手續。

      第三十三條 出租、出借固定資產,由設備供應部或行政部會同財務部按本制度第七條第三、四款的審批程序報經批準后予以辦理,并簽訂合同協議,對固定資產出租、出借期間所發生的維護保養、稅負責任、租金、歸還期限等相關事項予以約定。

      第三十四條 對固定資產處置及出租、出借收入和發生的相關費用,應及時入賬,并將相關信息登錄在固定資產卡片上,保持完整的記錄。

      第三十五條 固定資產的內部調撥,應填制固定資產內部調撥單,明確固定資產調撥時間、調撥地點、編號、名稱、規格、型號等,經總經理批準后,及時辦理調撥手續。固定資產卡片相應轉移。

      固定資產調撥的價值由公司財務部按賬面價值確定。

      第三十六條 同定資產無論何種原因出廠,均應至財務部開具出門證,門衛憑證放行。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子公司購置和處置固定資產均應報公司批準后實施。

      第三十八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會通過之日起施行。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京城機電控股〔以下簡稱公司〕所屬企業單位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率,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根據《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準則》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范圍為公司所屬各企業與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

      第三條 企業固定資產的范圍為企業應結合自身的行業特點和有關會計制度制定本企業納入固定資產管理和核算的范圍。一般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1、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械設備、運輸工具以與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和工具等資產。

      2、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含20xx元〕,并且使用年限超過兩年的其他物品也應作為固定資產。

      3、其他單位價值雖然在20xx元以下,但使用期限較長〔兩年以上〕的設備和工具等資產,經財務部門認定,也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不同時具備以上規定條件的工具、器具等列入低值易耗品進行核算管理。

      第二章 固定資產的管理與職責

      第四條 公司資產財務審計部負責組織所屬企業建立固定資產管理、核算體系;根據國家有關財政政策,負責制定公司統一的《企業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并組織指導實施,嚴格監督審核。

      第五條 公司所屬企業可根據公司制定的《企業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結合各單位實際情況自行制定實施細則,對國有資產負有保全責任。

      第六條 公司資產財務審計部負責指導和監控所屬企業的固定資產核算、投資、資產使用效率。所屬公司設備管理部門統一負責指導和監控公司與直屬企業的固定資產實物管理、投資、資產保全管理,建立實物負責制管理系統。

      第七條 公司所屬企業資產管理職責:

      1、企業單位應至少設一名專職或兼職固定資產核算員,負責本企業與下屬各企業的固定資產核算和管理工作。按國家政策和公司有關規定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定期做固定資產使用效率分析,監督本企業與下屬各企業執行公司有關固定資產管理核算制度。

      2、為加強本企業與下屬各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各企業單位必須設置固定資產實物管理員,負責本企業與下屬各單位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工作,監控本單位與下屬各單位實物資產動態和技術性能狀態,清楚地掌握固定資產形態、狀況、使用地點、使用人等情況;監督固定資產的使用、保養和保管工作;辦理固定資產驗收、移交、變更的簽認申報手續。

      3、所屬企業單位負責管理固定資產賬、物的責任人,要互相協助、互相配合,做到賬、卡、物保持相符,不斷健全完善本企業與下屬各公司固定資產管理責任制與辦法。

      4、負責編制本企業固定資產的購置計劃,按規定程序辦理固定資產增減變動的填制、驗收、登記、轉移等相關手續。

      5、負責本企業并組織下屬各公司固定資產盤點工作,并按期上報。

      6、負責本企業與下屬各單位固定資產的保險工作,負責固定資產報廢與丟失的審核、申報和辦理有關手續工作。

      第八條 公司所屬企業單位應對固定資產投資實行預算計劃管理。各企業單位下屬企業每年年初做出當年固定資產投資預算,并附資金來源、企業資金狀況、資產利用率、投資回報計劃和購置時間安排的報告。公司所屬企業單位財務部門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對企業整體年度固定資產投資預算計劃進行審核批復,基層單位必須在批復計劃內辦理資產購置,特殊情況另行申報。

      第三章 固定資產核算管理

      第九條 固定資產按經濟用途分為:生產經營用和非生產經營用。

      1、生產經營用是指直接參加生產經營過程或直接為生產經營過程服務的各種固定資產。

      2.非生產經營用是指不直接參加或服務于生產經營過程的各種固定資產。

      第十條 固定資產按使用情況分為:使用中、未使用、不需用。

      1、使用中:指正在使用中的生產經營用和非生產經營用固定資產;由于季節性經營或進行大修理,暫時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企業出租和內部替換使用的固定資產。

      2、未使用:指尚未開始使用的新增固定資產以與因進行改建、擴建原因暫停使用的一固定資產;經營任務變更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

      3、不需用:指不適合本企業生產經營需用,報批待調需要調配處理的固定資產。

      第十一條 固定資產按所屬關系分為:自有、融資租入。

      1、自有:是指企業擁有所有權的各種固定資產。

      2、融資租入:是指企業在租賃期間不擁有所有權但擁有實質控制權的各種固定資產。租入固定資產應單獨管理,單獨核算。

      第十二條 固定資產全部進行明細分類核算,按使用單位或部門分類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和固定資產明細分類卡片,設置口徑必須一致。

      第十三條 固定資產的確認。固定資產在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時,才能加以確認:

      1、該固定資產包含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2、該固定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企業在對固定資產進行確認時,應當按照固定資產定義和確認條件,考慮企業的具體情形加以判斷。

      第十四條 固定資產應按其成本計價。成本是指企業為購建某項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

      1、外購的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實價、增值稅、進口關稅等相關稅費,以與為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可直接歸屬于該資產的其他支出,如場地整理費、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

      如果以一筆款項購入多項沒有單獨標價的`固定資產,按各項固定資產公允價值的比例對總成本進行分配,分別確定各項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外商投資企業因采購國產設備而收到稅務機關退還的增值稅款,沖減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作為入賬價值。

      3、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計價。

      4、在原有固定資產的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按原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由于改建、擴建而使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發生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過程中發生的變價收入,作為入賬價值。

      5、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入賬價值。如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總額小于承租方資產總額的30%〔含30%〕,也可按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入賬價值。

      6、企業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或以應收債權換人固定資產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涉與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受讓的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1)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2)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互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7、以非貨幣性交易換人的固定資產,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涉與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換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1)收到補價的,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作為入賬價值。

      (2)支付補價的,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入賬價值。

      8、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規定有兩種入賬價值:一種是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據的,按憑據上注明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另一種是捐贈方沒有提供憑據的,按如下順序確定其入賬價值:

      (1)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按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估計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2)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按該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作為入賬價值。

      (3)如受贈的系舊的固定資產,按照上述方法確定的價值,減去該項資產的新舊程度估計的價值損耗后的余額,作為入賬價值。

      9、盤盈的固定資產,按以下規定確定其入賬價值:

      (1)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按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減去按該項資產的新舊程度估計的價值損耗后的余額,作為入賬價值。

      (2)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按該項固定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作為入帳價值。

      10、經批準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按調出單位的賬面價值加上發生的運輸費、安裝費等相關費用,作為入賬價值。

      第十五條 固定資產折舊

      1、折舊范圍。除以下情況外,企業應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1)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2)按規定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2、固定資產折舊的計算方法

      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和預計凈殘值。除“固定資產使用壽命的預期數與原先的估計數有重大差異,則應當相應調整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情況外,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一經選定,不得隨意調整。

      (1)計算依據:固定資產原值,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

      企業在確定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時,主要應當考慮下列因素:

      ①該資產的預計生產能力或實物產量。

      ②該資產的有形損耗,如設備使用中發生磨損、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蝕等。

      ③該資產的無形損耗、如因新技術的出現而使現有的資產技術水平相對陳舊、市場需求40 / 8 變化使產品過時等。

      ④有關資產使用的法律或者類似的限制。

      (2)計算方法: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所含經濟利益預期實現方式選擇折舊方法,可選用的折舊方法包括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或者年數總和法。除“如果固定資產包含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有重大改變,則應當相應改變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情況外,折舊方法一經選定,不得隨意調整。

      (3)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固定資產,在年度內辦理竣工決算手續的,按照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并調整已計提的折舊額,作為調整當月的成本費用處理。如果在年度內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應當按照估計價值暫估入賬,并計提折舊;待辦理了竣工決算手續后,再按照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調整原已計提的折舊額,同時調整年初留存收益各項目。

      (4)企業因更新改造等原因而調整固定資產價值的,應當根據調整后的價值,預計尚可使用年限和凈殘值,計提折舊。

      如企業將更新改造的固定資產原值轉入在建工程,因已轉入在建工程,因此不提折舊,待達到預計可使用狀態轉入固定資產后,再按重新確定的尚可使用年限計提折舊。

      (5)對于接受捐贈舊的固定資產,企業應當按照確定的固定資產入賬價值,預計尚可使用年限、預計凈殘值,計提折舊。

      (6)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應當采用與自有應計折舊資產相一致的折舊政策。

      第十六條 公司所屬企業應結合本企業具體情況,制定適合本企業的固定資產目錄、分類方法、每項或每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折舊方法,按管理程序報經批準后作為固定資產核算的依據。

      第十七條 固定資產應當按月計提折舊,并根據用途分別計入相關資產的成本或當期費用。

      企業在實際計提固定資產折舊時,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仍提折舊,從下月起停止計提折舊。

      第十八條 提取的固定資產折舊費,根據企業執行的會計制度,分別記入"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科目,屬于經營租賃租出的記入“其他業務支出〞。

      第十九條 與固定資產有關的后續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業的經濟利益超過了原先的估計,如延長了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或者使產品質量實質性提高,或者使產品成本實質性降低,則應當計入固定資產賬面價值,其增計金額不應超過該固定資產的可收回金額,應計入固定資產賬面價值以外的后續支出,應當確認為費用。

      第二十條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1、固定資產的減值是指固定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

      可收回金額,是指資產的銷售凈價與預期從該資產的持續使用和使用壽命結束時的處置中形成的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中的較高者。其中,銷售凈價是指資產的銷售價格減去處置資產所發生的相關稅費后的余額。

      2、企業應當于期末對固定資產進行檢查,如發現存在下列情況,應當計算固定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以確定資產是否已經發生減值:

      (1)固定資產市價大幅度下跌,其跌幅大大高于因時間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預計的下跌,并且預計在近期內不可能恢復。

      (2)企業所處經營環境,如技術、市場、經濟或法律環境,或者產品營銷市場在當期發生或在近期發生重大變化,并對企業產生負面影響。

      (3)同期市場利率等大幅度提高,進而很可能影響企業計算固定資產可收回金額的折現率,并導致固定資產可收回金額大幅度降低。

      (4)固定資產陳舊過時或發生實體損壞等。

      (5)固定資產預計使用方式發生重大不利變化,如企業計劃終止或重組該資產所屬的經營業務、提前處置資產等情形,從而對企業產生負面影響。

      (6)其他有可能表明資產已發生減值的情況。

      3、如果固定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企業應當按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并計入當期損益。

      4、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該固定資產的帳面價值以與尚可使用壽命重新計算確定折舊率和折舊額;如果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價值又得以恢復,應當按照固定資產價值恢復后的賬面價值,以與尚可使用壽命重新計算確定折舊率和折舊額。因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而調整固定資產折舊額時,對此前已計提的累計折舊不作調整。

      5、如果有跡象表明以前期間據以計提固定資產減值約各種因素發生變化,使得固定資產的可收回金額大于其賬面價值,則以前期間已計提的減值損失應當轉回,但轉回的金額不應超過原已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第四章 固定資產購置與變動管理

      第二十一條 固定資產的購置。公司所屬企業直接投資的企業應根據自身情況,規定相應的資產購置審批權限,并對所屬企業大額資產購置實施有效控制。

      第二十二條 固定資產的驗收。新購置的固定資產,要由設備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共同驗收。驗收合格后由設備管理部門填寫固定資產驗收單,同時填制固定資產卡片。

      資產購置部門持驗收單、原始發票、固定資產卡片辦理報賬手續,財務部門登記總賬和明細賬進行核算。

      第二十三條 固定資產的編號。凡列入公司資產管理范圍的設備,購進安裝后都要進行統一編碼、編號。

      資產編碼、編號由企業設備管理部門根據國家固定資產分類與代碼的標準結合本企業的情況制定固定資產分類代碼。公司所屬企業應統一本系統內資產編碼規則。

      第二十四條 固定資產的轉移。企業內部各部門之間,因工作需要確需轉移調動固定資產時,須履行固定資產轉移手續,由調入部門、調出部門、設備管理部門、財務部門共同辦理。財務部門根據資產轉移單進行資產財務核算,按會計制度計提折舊。

      第二十五條 公司所屬企業涉與固定資產的出租和調撥,實行歸口管理,公司所屬企業負責本企業范圍內固定資產的出租和內部調撥。

      第五章 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處理

      第二十六條 報廢固定資產應按程序申請報廢,按國家有關政策處置。

      第二十七條 資產報廢應以經濟技術評價的結論為依據。一般情況下,凡符合下列條件的設備應考慮報廢:

      1、已滿使用年限,無繼續使用價值的。

      2、設備磨損嚴重,大修后性能仍無法滿足要求。

      3、設備技術陳舊落后,經濟效益很差。

      4、設備役齡長,更新勝于大修或改造。

      5、設備能耗過大、污染嚴重,或國家管理部門規定應予以淘汰的產品。

      5、設備屢屢發生故障或事故,存在較嚴重的不安全因素,且在經濟上不值得大修或改造。

      第二十八條 符合報廢條件的設備由使用部門向設備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填制統一格式的資產報廢處置單,列明資產名稱、類別、編碼、編號、原值、已提折舊、凈值、收回殘值、凈損益等情況,按本企業規定的資產處置程序辦理。

      第二十九條 已報廢固定資產由各級單位設備管理部門對其進行再利用或處理,回收殘值上繳單位財務部門,財務部門注銷明細賬和卡片。

      第三十條 報廢資產未正式批準前,使用部門必須要善保管資產,不得隨意拆件,更不得自行銷毀。凡未經批準報廢的資產發生損壞,根據資產管理辦法由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章 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

      第三十一條 為便于核對資產賬卡記載,核對資產量,公司所屬企業每年應定期進行資

      產盤點。

      1、每年年度終了前,由財務部門和設備管理部門共同組織對企業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企業應突出重點、全面清查,對固定資產的編號、名稱、使用日期、規格型號、數量、價值、存放地點、使用保養情況、能力、質量狀況、技術檔案資料等內容逐一檢查,做到賬實相符,確保企業資產的完整安全,對發現的問題與時處理。

      2、各企業應由資產使用部門指定專門人員預盤,保證資產賬卡相符、賬實相符,對盤點發現的賬實不符現象應與時調查原因,匯總后報單位財務部門、設備管理部門。設備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組織人員復盤時,如無不符,盤點表由復核各方簽字后由使用部門、設備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存檔。清點中發現賬實不符現象,要與時調查原因,提出處理意見,主管領導簽字后上報,并根據簽批意見做相應賬務處理。

      3、盤點范圍:所有納入固定資產管理范圍的資產。

      第七章 固定資產非正常損壞、丟失賠償辦法

      第三十二條 凡屬當事人直接責任造成企業資產非正常損壞、丟失的應予以賠償。如無法確定責任人時,負責保管人員與部門主管領導應予以賠償。

      第三十三條 賠償辦法。資產非正常損壞、丟失所造成的損失,要分清責任,直接責任者對損失要按資產原值賠償,賠償以現金支付。賠償款企業各級財務部門有權從責任人工薪收入中代扣,直至還清款項。造成資產非正常損壞、丟失的責任者在賠償事宜未了前不得調出該企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企業應根據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制定本企業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并報公司資產財務審計部備案。

      第三十五條 企業投資的所屬企業應在資產管理應保持一致,根據企業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制定本企業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經經理辦公會或董事會同意后執行。

      第三十六條 本制度未規定事項根據國家與財政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制度由公司資產財務審計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13

      溫州中學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旨在規范學校資產管理,確保教育資源的有效利用,防止資產流失,提升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它通過對固定資產的采購、登記、使用、維護和處置等環節進行系統管理,實現資產的合理配置和高效運營。

      內容概述:

      該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資產分類與編碼:對固定資產進行科學分類,并給予唯一標識編碼,便于管理和追蹤。

      2.采購管理:規定固定資產的`采購流程,包括預算審批、招標采購、驗收登記等環節。

      3.使用與維護:明確資產的使用責任,制定定期保養和維修計劃,確保資產正常運行。

      4.借用與調撥:規范資產在內部的借用和調配,防止資源浪費。

      5.報廢與處置:設定資產報廢標準,規范報廢申請和處置程序。

      6.審計與盤點:定期進行資產審計和實物盤點,保證賬實相符。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14

      第一條

      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掌握固定資產的構成與使用情況,確保公司財產不受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項下的所有固定資產。

      分工管理。

      第三條

      為更好的利用固定資產,對固定資產實行歸口管理,加強對固定資產的維修與保養,建立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范,按照集中領導、歸口管理的原則,按固定資產的類別確定分工管理:

      1、行政人事部作為固定資產的主管部門,指導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的明細賬卡。

      2、財務部作為固定資產賬目的主管部門,必須定期對公司固定資產進行賬實核查。

      3、采購部負責固定資產采購。

      4、使用部門對固定資產的保管、維護、安全完整負第一責任。

      5、公司儀器儀表設備應指定專門部門和專門人員歸口管理,并負責公司的儀器儀表的購置、修理和使用管理。

      6、人事行政部負責公司交通車輛(不包括貨運車輛)的保管、維護和使用管理;倉儲物流部負責公司貨運車輛的保管、維護和使用管理。

      主管部門及使用部門職責。

      第四條

      隨時掌握固定資產的使用狀況。

      第五條

      負責監督配合使用單位做好設備的使用和維護,確保設備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組織清點盤查,保證賬、卡、物三相符。

      第六條

      負責固定資產的管理,搞好固定資產的分類,統一編號,建立固定資產檔案,登記賬卡,負責審批并辦理驗收、調撥、報廢、封存、啟用等事項。

      第七條

      根據使用部門的`使用情況,組織編制設備大中修維修計劃,按期編報設備更新計劃。

      第八條

      嚴肅財經紀律,對違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擅自贈送、變賣、拆除固定資產的行為和破壞固定資產的現象,要嚴格追查責任,視情節給予處罰。

      第九條

      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負責設備管理工作,應設置專職或兼職的設備管理員,所有設備都要明確使用、保管、維護的責任人。

      第十條

      嚴格執行技術操作規程和維護保養制度,確保設備的完好、清潔和安全使用。

      第十一條

      建立固定資產明細賬,固定資產的領用、調出、報廢必須經主管部門及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動、報廢,更不能自行外借和變賣。

      第十二條

      根據主管部門的要求定期組織固定資產的盤點,做到賬、卡、物三相符。

      固定資產購置、調撥轉移、報廢、清理管理。

      第十三條

      應經營需要,任何部門購置固定資產須對固定資產的購建、安裝、修理和使用管理等應編制書面文件報送常委副總裁和總裁審批,由采購部門負責購置。

      設備進入公司后,由質檢部門和使用部門開箱檢查、驗收(如需安裝的應組織安裝),填制“固定資產使用單”報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根據“設備使用單”建立固定資產卡片,并通知使用單位。

      第十四條

      調撥及轉移管理。

      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資產未經公司主管領導和總經理書面允許,任何部門不得擅自調撥、轉移、借出和出售。

      公司內部設備的調撥與轉移,必須通過人事行政部辦理固定資產轉移手續,同時由調出、調入部門的雙方領導及經辦人簽字后,由財務部門辦理轉帳手續,并通知相關的會計進行賬、卡交接。

      2、公司對外的設備調撥和轉移一般實行無償價調撥方式。對外處理設備必須由主管部門提出處理價值,報常務副總裁和總裁簽字方認可后,到財務辦理相關手續。

      3、未經人事行政部同意,各使用部門無權辦理設備轉移及處理,一經發現,將追究部門及經辦人的責任。

      第十五條

      固定資產報廢與封存管理。

      1、公司的固定資產報廢處理時,須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設備報廢單一式三份,由財務部門將其凈損失上報常務副總裁和總裁批復后,辦理報廢相關手續,并在人事行政部備案。

      2、符合下列條件可申請報廢:

      ◆超過使用年限,主要結構陳舊,精度低劣生產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不能動遷的設備,因房屋改造或工藝布置改變必須拆除的。◆腐蝕嚴重無法修復或繼續使用要發生危險的。◆絕緣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無修復價值的。◆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災害,使設備遭受損壞無修復價值的。

      3、凡經批準報廢的固定資產不能繼續使用,人事行政部與使用部門要及時作價處理。處理后的固定資產由人事行政部和使用部門一起辦理固定資產的注銷手續,對外處理報廢固定資產時由人事行政部提出處理意見,常務副總裁和總裁批準,變價收入交財務出納。

      4、凡停用三個月以上的固定資產由使用部門封存、保管。

      5、閑置設備和封存設備啟封后,由使用部門填寫啟封單,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十六條

      固定資產清查管理。

      為保護固定資產的安全與完整,各部門必須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清查、盤點,以掌握固定資產的實有數量,查明有無丟失、毀損或未入賬的固定資產,保證賬實相符。在清查時發現固定資產毀損和盤盈、盤虧,要查明原因,由責任部門寫出書面情況,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后,報知總經理,待批復后,作相應的賬務處理。

      附則

      第十七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經公司總經理、總裁審批后執行,以前的相關制度與本制度相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十八條

      本制度解釋權歸本公司財務部。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15

      一、固定資產的管理部門

      總務處負責學校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對學校固定資產負有收存和管理責任,物資管理員負責具體的管理工作。

      二、固定資產的范圍

      單位價值10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品設備、交通工具、公用家具等屬于固定資產。

      三、固定資產的購置

      學校固定資產的購置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校長審批,校長同意后批轉總務處組織購置。較大數額的購置須經校務會研究決定。

      四、固定資產建賬建制

      1、凡是固定資產必須入帳管理。入帳時先由保管員驗收建帳,再由報帳員連同發票報送核算分中心報賬。

      2、固定資產的建帳管理需按照上級部門要求,進行管理,建立電子實物賬,進行全面、動態管理。

      3、按主管部門的要求,定期上報固定資產報表。

      五、固定資產的使用管理

      1、總務處對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負總責,全面負責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所有固定資產的'領取和借用,必須登記或填寫借條報總務主任審批,辦理領取手續,學期結束交還入庫。重要、貴重固定資產外借須請示校長同意。凡丟失或損壞固定資產者要酌情賠償。

      2、學校各功能室固定資產,由學校指派專人負責。負責人要管好、用好室內設施設備,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

      3、教室內固定資產(門、窗、桌、椅、講臺、黑板、電風扇、多媒體平臺等)由各班主任負責管理。

      4、辦公室的辦公桌、椅子、電腦等固定資產由使用人負責管理,公共使用的固定資產由科室負責人負責管理。

      5、教職工調動或退休時應及時做好資產的移交工作。

      六、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維修和報廢

      1、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由物資管理員負責,應保證帳、物相符。每學期初和學期末必須做好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工作,對固定資產的數量和必備配件進行全面檢查,對損壞的固定資產應在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報經批準的前提下,及時調帳,未經批準的報廢、損失不得擅自調帳或處理。

      2、固定資產的日常維修由責任人負責填寫報修單,總務處負責組織維修工作。

      3、固定資產的報廢由責任人提出,經資產管理員核實填寫報廢單送交總務主任審查,報校長審批后按程序上報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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