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易制毒化學品倉庫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易制毒化學品倉庫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易制毒化學品倉庫管理制度1
1、公司HEDP車間負責易制毒化學品的倉儲和出入庫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倉庫安全管理制度及出入庫制度,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度。
2、易制毒化學品的發放應嚴格履行發放手續,嚴格控制,認真核實,并設有臺賬,記錄易制毒化學品出入庫和內部流轉情況。
3、在存放易鹽酸的儲罐區,應設立明顯的化學特性說明、撲救方法。
4、對易制毒化學品不得超容量存放。
5、易制毒化學品儲罐區應根據物品性質,配備有足夠的`、相應的消防設施,并安裝消防通訊和報警設施。
6、儲罐區有安全的防盜監控系統,易制毒化學品出入庫是時必須嚴格執行銷售調撥單、調度調撥單執行。
易制毒化學品倉庫管理制度2
1、生產、經營、使用、儲存易制毒化學品的單位和個人,應設定易制毒化學品專庫存放,確保專人保管,建立專門臺帳,指定專人登記。
2、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易制毒化學品聯絡監督員,保衛人員,做到責任到崗,責任到人,職責明確。
3、對選用的易制毒化學品聯絡監視員,堆棧保管員,守衛人員,要進行嚴格把關,保證義務心強,政治可靠。對選用的保管,守衛人員,要開展經常性培訓教育,宣傳禁毒知識及有關法令法規。
4、儲存倉庫標志明顯,并安裝好防盜門窗,防盜報警裝置及通風設施。
5、開展經常性倉庫檢查,并有記錄,儲存倉庫24小時值守,認真建立臺帳,記錄入出庫,領用人員情況,嚴格交接班記錄。
6、易制毒化學品喪失、被盜、被搶的`,發案單位應當立即向當地公案機關報告。
易制毒化學品倉庫管理制度3
一、積極配合公安、安監等部門對易制毒化學品進行管理,主動接受監督和檢查,配合公安機關打擊毒品違法犯罪活動。
二、易制毒化學品運抵單位后,易制毒化學品經辦人在場監督卸貨、入庫,核對數量無誤后,由送貨人、倉管員、易制毒化學品經辦人分別在易制毒化學品出入庫登記簿上簽名。
三、易制毒化學品出入庫臺賬登記清楚、全面、準確,倉管員和易制毒化學品經辦人應每月盤點當月的使用數量和庫存數量,核對無誤后,做好記錄。發現數量不對的應立即查找原因。
四、憑相關部門負責人簽字的易制毒化學品領用單,向倉庫領用易制毒化學品,出庫時,領用人、倉管員應分別在易制毒化學品出入庫登記簿上簽名。
五、加強易制毒化學品的出入庫管理,建立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崗位責任制,企業從業人員的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崗位責任制,企業從業人員的'易制毒化學品知識培訓,健全單位內部管理制度。
六、嚴格落實人防、扶防措施,確保易制毒化學品存放安全。
七、易制毒化學品丟失、被盜、被搶的,應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易制毒化學品倉庫管理制度4
易制毒化學品是國家規定管制的,容易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和配劑,《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中詳細規定了易制毒化學品的分類和目錄。由于易制毒化學品的雙重性質,它既是工農業生產和群眾生活必須的重要物質,同時也是制造毒品的原料和配劑,需要嚴格加強管理,在儲存上須采取的安全措施主要有以下方面:
1.儲存場地要求
第一類易制毒化學品應儲存于特殊藥品庫,第二類、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必須儲存在危險品倉庫內,儲存場地應符合國家標準對安全、消防要求,并設置明顯標志,儲存設備和安全設施應當定期檢測,未經批準的人員不得隨意進入特殊藥品庫與危險品倉庫。
2.儲存原則
分類存放:庫房內物品應保持一定的間距,分類存放;易制毒化學物品必須根據其不同特性專庫專儲,尤其是第二類、第三類易制毒化學物品,應按腐蝕性、易燃性等分類存放;凡用玻璃容器盛裝的`易制毒化學危險品,嚴防撞擊、振動、摩擦、重壓和傾斜。
3.出入庫管理
易制毒化學品到庫后,應必須由聯絡員在場監視卸貨、入庫,數量核對無誤后及時卸貨,輕手輕放,嚴禁撞擊,在待卸貨期間,應指定專人看管,雙人驗收;驗收人員應校對物品名稱、數量、規格、標志、生產廠家等資料,檢查包裝是否殘破、泄漏、封閉不嚴、包裝不牢等。
易制毒化學品按生產指令限額雙人發放,雙人復核,雙人領用,做好出、入庫登記工作。未經批準的人員不得隨意進入特殊藥品庫與危險品倉庫。
4.日常安全檢查
日常檢查的方法,分為逐日檢查、定期檢查和臨時檢查三種,查出隱患要及時整改和上報。
檢查的內容包括:火的管理情況,庫房嚴禁動用明火,特殊情況下須進行申請;電源管理情況,電器設備的安裝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防火防爆要求,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等設備;貨物包裝是否破損變形,物品有無潮解風化;堆垛是否穩固,貨物堆垛一般不得超過兩個包裝件,如各種酸、堿的存放;庫房是否漏水,溫度、濕度是否達標;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失靈等。一旦發現不安全的緊急情況,應先停止工作,再報有關部門。
易制毒化學品倉庫管理制度5
一、易制毒化學品的使用
1、使用部門員工必須認真研究關于易制毒化學品的知識,掌握危險物品的安全防護知識,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2、應根據需要,規定危險品的存放的時間、地點和最高允許存放量。性質相抵觸的生產備料不得放在同一區域,必須隔離清楚。
3、盛裝腐蝕性物品的應認真選擇,具有氧化性、酸性類物品不能與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燃燒物品裝,酸類物品嚴禁與氰化物相遇。
4、使用劇毒物品場所及其操作人員,必須加強安全技術措施和個人防護措施。
個人防護措施有:
a、配備專用的勞動防護用具和器具,專人保管,定期檢修,保持完好。
b、嚴禁直接接觸劇毒物品,不準在使用劇毒物品的場所飲食。
c、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工作結束后必須更換工作服,清洗后方可離開作業場所。
5、盛裝易制毒化學品的,使用前后,必須進行檢查,消險隱患,防止火災、爆炸、中毒等事故發生。
6、配備必須要的醫藥箱,部門必須設有急救員,發生意外可做簡單處理,嚴重者立即送醫院治療。
7、化學危險物品的包裝與標志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包裝必須堅固、完整、嚴密不漏,外表面清潔,不粘附有害的危險品。危險品的標志清晰。
二、易制毒化學品的裝卸與運輸
危險品的裝卸人員,應按裝運危險品的性質,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時必須輕裝輕卸,堆放穩妥,嚴禁摔拖、重壓和摩擦,防止包裝破損。
三、易制毒化學品的貯存保管
1、管理易制毒化學品人員應責任心強,經培訓考核,熟知危險物品的性質和安全防護知識。
2、易制毒化學品必須貯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專用貯存室內,并設有專人管理。
3、易制毒化學品專用堆棧,應當吻合有關安全、防火規定,并根據物品的種類、性質,設置相應的透風、防爆、泄壓、防火、防雷、滅火、防曬、消弭靜電等安全設施。
4、易制毒化學品的貯存要求嚴格執行危險品的配裝規定,對不可配裝的危險品必須嚴格隔離。
a、放射性物品,劇毒物品不能與別的危險品同存一庫。
b、氧化劑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與易燃物品同存一庫。
c、盛裝性質相抵觸氣體的氣瓶不可同存一庫。
d、危險物品與普通物品同存一庫應保持安全距離。
e、遇水燃燒、易燒、自燃液化氣體等危險物品不可在低洼堆棧或露天園地堆放。
5、化學危險物品入庫前,必須進行檢查登記,入庫后應當定期檢查。物品的發放,應嚴格履行發放手續,認真核實。
6、貯存易制毒化學品的'場所,應根據消防條例,配備消防力量和滅火設施,以及通訊、報警裝置,保管人員應根據危險物品的性質,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具器具。
4、易制毒化學品的報廢處理
1、易制毒化學品的廢棄處理,必須制訂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處理。
2、使用過程中產生的易制毒化學品,如廢水、廢氣、廢渣等必須經處理,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后方可排放,凡能互相互起化學反應成新的危害的廢物不能混在一起排放。
3、劇毒物品用后的包裝箱、紙、袋、瓶、桶等必須嚴加管理,不得隨意丟棄處理,交有資質的有害廢物回收公司進行處理。
4、凡拆除的、設備和管道內帶有危險品的,必須清洗干凈,驗收合格后方可報廢。
5、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處置固體廢物。
易制毒化學品倉庫管理制度6
為切實加強易制毒化學品的安全管理工作,預防易制毒化學品因管理不善造成的違法犯罪活動,保證學校教學科研工作的正常運行,根據國務院《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湖北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危險化學品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所指易制毒化學品是指《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445號)規定的三類23種。
第二條 實驗實訓中心易制毒化學品安全管理職責分工如下:
(一)使用易制毒化學品的責任人與實驗實訓中心負責辦理易制毒化學品的`申報、許可、購買等手續,不得私自買賣易制毒化學品;負責易制毒化學品安全管理監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易制毒化學品流失和被盜;
(二)負責實驗室易制毒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并指定專人負責日常使用管理,及時報告易制毒化學品使用或管理中出現的意外情況,積極配合學校處理相關安全工作檢查;
(三)各有關實驗室在實驗實訓中心及學校領導下,負責本實驗室易制毒化學品安全管理的具體工作。
第三條 學校與各相關責任人簽訂責任書,落實安全管理責任。
第四條 嚴格遵守規定,對易制毒化學品做好使用保管記錄,落實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
第五條 加強易制毒化學品申報、領用、使用過程的安全管理,做到臺帳清楚、數量平衡。
第六條 領取易制毒化學品時,相關負責人要做好臺帳記錄(記錄內容包括使用時間、使用人、實驗名稱、易制毒化學品名稱、用量等),并留存檔案。使用易制毒化學品進行實驗時,嚴格遵守相關操作規定;使用后,廢液嚴格按照規定集中存放,定期申請集中處理。
第七條 定期進行易制毒化學品進行安全檢查,排查安全隱患,確保正常教學秩序。
第八條 對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使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造成安全事故的,將依照相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觸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九條 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易制毒化學品倉庫管理制度7
1.生產、經營、使用、儲存易制毒化學品的'單位和個人,應設定易制毒化學品專庫存放,確保專人保管,建立專門臺帳,指定專人登記。
2.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易制毒化學品聯絡監督員,保衛人員,做到責任到崗,責任到人,職責明確。
3.對選用的易制毒化學品聯絡監督員,倉庫保管員,保衛人員,要進行嚴格把關,保證責任心強,政治可靠。對選用的保管,保衛人員,要開展經常性培訓教育,宣傳禁毒知識及有關法律法規。
4.儲存倉庫標志明顯,并安裝好防盜門窗,防盜報警裝置及通風設施。
5.開展經常性倉庫檢查,并有記錄,儲存倉庫24小時值守,認真建立臺帳,記錄入出庫,領用人員情況,嚴格交接班記錄。
6.易制毒化學品丟失、被盜、被搶的,發案單位應當立即向當地公案機關報告。
【易制毒化學品倉庫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制度(薦)09-19
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制度(精選14篇)10-12
倉庫化學品管理制度10-05
化學品倉庫管理制度12-16
化學品倉庫防火管理制度11-05
化學品倉庫管理制度(熱)12-16
化學品倉庫管理制度經典【15篇】12-16
化學品倉庫管理制度匯總(15篇)12-16
化學品管理制度10-14
[優秀]化學品管理制度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