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的管理制度
在當下社會,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環保的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環保的管理制度1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治污染,保護環境”的安全、環保方針,根據國家建筑行業有關法規,明確公司各項目部的安全、環保責任、義務,確保施工安全,經公司會議決定各個項目部必須遵守下列規章制度:
1、公司各項目部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和集團關于安全生產、消防、 環境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關于安全生產、消防、環境保護、文明施工的法規、條例和規定。
2、公司各項目部都應有安全、環保管理組織機構,包括主抓安全、環 保的領導,各級專職或兼職的安全、環保管理人員,應有各工種的安全、環保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制度及各級安全、環保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環保檢查制度,安全、環保教育制度等。
3、公司各項目部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
(1)工程項目應由甲方編制施工組織總設計;
(2)工程項目由項目部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編制分包范圍內的施工組織設計;同時,項目部須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環保技術措施,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和有關安全、環保要求施工。
4、公司的有關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進行安全、環保法規及安全、 環保知識教育,增強員工法制觀念,提高員工的安全、環保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及遵章守紀的自覺性。
5、施工前,公司應對項目部的管理、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環保進場教 育,介紹有關安全、環保管理規章制度和要求;項目部應組織召開管理、施工人員安全、環保教育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生產、消防、環境保護等規章制度及要求;項目部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6、施工期間,項目部應派專人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 環境保護工作;項目部要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消防、環境保護規定。做好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有關的安全生產、消防、環境保護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7、項目部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公司的安全生產、消防、環 境保護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公司的督促、檢查和指導。對于查出的隱患,項目部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整改。
8、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防護用品,由項目部自理,項目部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涉及公司企業形象標識的勞保用品,由項目部統一購買,并統一形象標識,費用在工程款中扣除。
9、項目部應對各自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 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后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該施工單位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環保要求和處于安全狀態。項目部對施工過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事故后果負責。
10、 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施,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項目部應按規定驗收,并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的'書面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負責。
11、 項目部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等均應由項目部自備。項目部應保證設備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環保要求,并進行檢驗,并做好書面記錄。在使用過程中,由于設備、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當而造成人員傷亡和環境事故,由項目部負責。
12、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定》,經具有資格的培訓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并按規定定期驗證;外省市特種作業人員還須經項目所在地有關特種作業考核部門進行審證教育;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有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吊”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員,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如果因為違章操作、違章指揮造成的事故,相關責任人要負主要責任。
13、 項目部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如必須采用明火加熱的
防凍措施時,應取得防火主管人員同意,落實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專人值班。
14、 項目部在使用電氣設備時,應在使用前進行檢測,做好檢測記錄,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后方準使用。
15、 堅持先訂后施工的原則。項目部不得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關方負責。
16、 項目部在施工中,應注意對地下管線、防空洞及高壓架空線路等的保護。項目部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等應向施工人員進行詳細交底。
17、 項目部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損、環境等重大事故(包括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項目部應進行緊急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按國家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門關于事故報告的有關規定,在事故發生后的廿四小時內及時報告各自的上級主管部門及項目所在地安全、環保主管單位等有關機構。事故的損失和善后處理費用,應按責任,協商解決。
環保的管理制度2
為貫徹《安全生產法》、《環境保護法》,落實“安全生產、綜合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加強公司安全環保監督管理工作,減少和避免安全環保事故,保障公司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防治污染,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生產部門。
公司應不斷改進和完善安全生產條件,建立健全安全環保責任制度,確保安全生產。
公司安全環保工作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貫徹落實企業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的責任制,公司主管領導負責責任制的組織實施工作。
公司安全環保管理辦公室(簡稱“安環辦”)負責安全生產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
二、公司各級領導應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支持、督促公司各級安全環保管理組織依照本制度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安環辦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中對存在和發現的重大安全環保問題應及時予以協調解決。
1、督促檢查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公司安全環保事故隱患。
2、負責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的宣傳教育工作, 不斷提高全體員工遵紀守法意識和安全生產的自覺性,落實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
3、 貫徹執行xx環保法律法規,制訂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監督檢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情況,對公司安全生產進行日常性巡視檢查,發現問題采取糾正或預防措施,減少或避免公司生產環保事故。
4、提出保證安環辦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性和適宜性建議,報企管部審核,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執行。
5、督促檢查公司安內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環保事故隱患,實施公司制定的安全環保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及時并如實向公司領導和安全環保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公司安全環保事故。
7、負責建立、修訂和保存特種作業人員檔案,進行特種作業的組織管理和監督工作,確保公司特種作業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8、 配合安全環保監督管理部門到公司進行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工作,對指出的安全環保隱患和提出的改進建議,在規定時間內采取糾正和預防。
9、 保護公司生產經營區域內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應確保受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協助安全環保監督管理部門進行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10、 每月定期、節假日及惡劣氣象條件期間對公司安全生產進行全面巡視檢查,發現問題并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對暫時難以消除的重大安全環保隱患報公司主管領導并采取應急措施。
11、 參與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中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設計方案和最終驗收的申報工作,并對施工過程的安全生產負有xx。
12、 負責對新進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安全教育培訓的監督實施工作。
13、安環辦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三、安環辦定期召開工作例會,分析公司安全環保形勢,學習貫徹有關文件精神,針對問題制定改進措施并予以落實。
1、安環辦應利用公司各種會議對主管負責人和員工進行安全環保教育,安環辦應利用公司xx絡、板報、橫幅等多種形式和手段,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方面的宣傳教育活動。
2、公司各級領導應充分重視公司及部門安全生產工作,帶領員工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按照安環辦的要求落實對員工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宣傳,提高員工的安全環保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安全環保監督檢查人員應忠于職守,堅持原則,秉公執法。
4、 安全環保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紀錄在《安全環保檢查記錄臺賬》上,并由檢查人員和被xx門的負責人簽字,被xx門的負責人拒絕簽字的,檢查人員應當將情況記錄在案,并向安環辦和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四、安環辦、各級主管人員、公司的保安隊伍,為公司應急救援組織成員。應急救援組織的教育培訓、管理協調和救援調度由安環辦負責。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國人民環境保護法》“為認真執行全面規劃,合理布局,綜合利用,化害為利,依靠群眾,大家動手,保護環境,造福人民”的環境方針,搞好本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企業環境保護管理主要任務是:宣傳和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種資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進本企業生產發展,創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使企業的經濟活動能盡量減少對周圍生態環境的污染
第三條 保護環境人人有責。企業員工、領導都要認真、自覺學習、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正確看待和處理生產與保護環境之間的關系,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提倡車間清潔生產、循環利用,從源頭上盡量消滅污染物,并認真執行“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
第二章 組織結構
第四條 根據環境保護法,企業應設置環境保護和環境監測機構,企業環保技術人員全面負責本企業環境保護工作的管理和監測任務,改善企業環境狀況,減少企業對周圍環境的污染,并協調企業與政府環保部門的工作。
第五條 建立企業環境保護網,有企業領導和企業環保員組成,定期召開企業環保情況報告會和專題會議,負責貫徹會議決定,共同搞好本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
第六條 企業環境保護機構應配備必須的環保專業技術人員,并保持相對穩定。設置一名廠級領導來分管環境保護工作,并指定若干名專職環保技術員,協助領導工作。環保機構只能加強,不能削弱。
第三章 基本原則
第七條 企業環保工作由分管環保領導主管,搞好企業內的環保工作,并直接向企業負責人負責環保事項。
第八條 環保人員要重視防治“三廢”污染,保護環境。要把環境保護工作作為生產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到日常生產中去,實行生產環保一起抓。
第九條 環境保護工作關系到周邊環境和每個職工的身體健康及企業生產發展,企業員工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工作制度,任何違反環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據事故程度追究責任。
第十條 防止“三廢”污染,實行“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所有造成環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車間都必須提出治理規劃,有計劃、有步驟地加以實施,企業在財力、物力、方面應及時給予安排解決。
第十一條 對環保設施、設備等要認真管理,建立定期檢查、維修和維修后驗收制度,保證設備、設施完好,運轉率達到考核指標要求,并確保備品備藥的正常儲備量。
第十二條 在下達企業考核各項技術經濟指標的同時,把環保工作作為評定內容之一。
第十三條 凡新建、擴建、改造項目中的“三廢”治理和綜合利用工作所需資金、設備材料,必須同時列入計劃,切實予以保證,在施工過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為借口排擠“三廢”治理和綜合利用工程的資金、設備、材料和人力等。
第四章 環保機構職責
第十四條 本企業環保機構職責:
1、在企業分管領導負責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環保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企業本企業環保工作的管理、監察和測試等。
2、負責組織制定環保長遠規劃和年度總結報告。
3、監督檢查本廠執行“三廢”治理情況,參加新建、擴建和改造項目方案的研究和審查工作,并參加驗收,提出環保意見和要求。
4、組織企業內部環境監測,掌握原始記錄,建立環保設施運行臺帳,做好環保資料歸檔和統計工作,按時向上級環保部門報告。
5、對員工進行環保法律、法規教育和宣傳,提高員工的環保意識,并對環保崗位進行培訓考核。
第五章 獎勵和懲罰
第十五條 凡本企業員工,在環境保護工作中,成績明顯者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第十六條 凡本企業員工xx,任意排放企業“三廢”,造成污染環境事件,按觸犯《中國人民環境保護法》論處,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賠款,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制度與國家法律、法規等部門文件有抵觸時,按上級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管理制度屬企業規章制度的一部分,有企業負責貫徹落實和執行。管理部門藥嚴格執行,并監督、檢查。
環保的管理制度3
為保證環境保護設施正常運行,防治污染,提高和改善環境質量,依據《環境保護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1、環境保護設施,是指為防治廢水、廢氣、固體廢物等對環境的污染、改善環境質量所建成的處理處置、凈化控制、再生利用設施,以及配套的設施運行監控系統。主要包括生活污水處理利用設施、生活垃圾處理利用設施等設施。未經上級環保部門批準,不得隨意停用、拆遷或損壞。
2、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是指從事環境保護設施操作、維護、管理、保證設施正常運行,對污染物進行處理、處置和利用的活動。
3、應建立健全環保設施的維護保養、檢修、操作運行等規章制度。
4、應加強對環保設施的巡檢,并做好環保設施的維護與保養,定期對環保設施進行清掃、檢修,確保完好率100%,做到環保設施與主體生產設施同步運轉。
5、環境保護設施投入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設施設計和施工,無工藝設計缺陷和工程質量問題。
(2)、能滿足所處理處置污染的需要并能連續正常運行,污染物排放能達到國家或地方排放標準的要求。
(3)、通過環保行政主管部門的`項目竣工驗收。
6、已建成的環保設施,嚴重不符合建設要求的,應限期進行技術改造,達到要求后方可投入運行。
7、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生產設施同步運行,環保設施投入運行后,應保證設施無故障,正常運行,污染物排放穩定達標。
8、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人員持證上崗、崗位責任、操作規程、事故預防與應急措施、運行記錄臺賬、監測報告,做好運行記錄,確保與主體生產設施的同步運行率達到100%。
9、應對環保設施進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及時消除設備缺陷和隱患,環保設施運行出現故障時,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完成維修或更換。因不可抗拒原因,設施必須停止時,應由公司事先報安全環保部,說明停止運行的原因、時段、相關污染預防措施等情況,取得上級部門的批準。
10、環保設施運行企業因設施運行不正常發生污染事故時,必須在一小時內向上級部門報告,并及時采取有效的應急措施消除環境污染,確保環境安全。
11、必須接受上級部門的監督和現場檢查,如實報告情況,提供資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環保部門現場檢查,不得隱瞞情況,提供虛假材料。
環保的管理制度4
健康環保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它有助于提升企業形象,展示我們對社會責任的.承擔,吸引和留住重視環保的員工和客戶。
通過節約資源和減少污染,可以降低運營成本,提高經濟效益。
良好的環保管理能保障員工健康,減少因環境問題導致的工傷事故,維護和諧穩定的工作氛圍。
環保的管理制度5
1.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內環保設施的管理。
2.職責
2.1安全環保部負責公司環境保護設施的監督管理
2.2 設施所在車間負責設施的日常運行、維護和管理。
2.3 維護車間負責環保設施監測儀表的日常運行、維護和管理
3.環保設施定義:
3.1 凡為治理污染、保護環境所設立的設備、裝置及工程設施,均屬環保設施。
3.2 生產上所需而又為環保服務的設施,主要為環保服務的.則屬環保設施。
3.3 為保護環境所采取的“三廢”資源綜合利用設施屬于環保設施。
3.4 用于環境保護監測的裝置及儀表等屬于環保設施。
4.環境保護設施
4.1 主要環保設施
tdi公司主要環保設施包括:水汽鍋爐脫硫裝置、水膜除塵裝置、造氣爐旋板除塵器、光氣堿破壞處理系統、氫化尾氣處理系統、廢水處理系統。
4.2 環境保護監測裝置、儀表
環境保護監測裝置、儀表有總排污口cod、氨氮、ph值、廢水流量計在線監測裝置;鍋爐煙氣so2、氮氧化物、煙塵在線監測裝置。
5.環保設施日常管理
5.1 主要環保設施日常管理
5.1.1 主要環境保護設施所在單位不得隨意停用、改造、搬遷環保設施。主要環境保護設施需要停用(或改造、搬遷)時,應向安全環保部報告,由安全環保部上報主管副總批準方可實施。
5.1.2 主要環保設施新建、改造時,應向安全環保部報告,安全環保部上報主管副總批準,由安全環保部報上級環保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5.1.3 主要環保設施由環保設施所在單位負責環保設施的正常、穩定與主體裝置
同步運行;所在單位負責環保設施日常維護及維修,保證設施完好率、運轉率及處理效果達到規定的要求。
5.1.4 主要環保設施所在單位要有完整的環境保護設施操作規程和完善的運行操作記錄。
5.1.5 質檢中心根據《環境監測管理》對環保設施處理效果進行監測。
5.1.6 主要環保設施所在單位對環保設施存在的問題,要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不得拖延,因不處理或處理不及時造成排放超標或污染,要與公司考核掛鉤。
5.2 環境保護監測裝置、儀表日常管理
5.2.1安全環保部負責委托第三方有運營資質單位對鍋爐煙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塵在線監測裝置的日常管理及維護,并進行監督管理。
5.2.2安全環保部負責委托第三方有運營資質單位對廢水cod、氨氮在線監測裝置的日常管理及維護,并進行監督管理。
5.2.3環保監測儀器所在車間負責在線監測儀器日常巡檢,如出現異常,通知安全環保部進行處置。
5.2.4安全環保部負責在線監測儀正常運行。如狀態發生改變,安全環保部應及時上報上級環保部門。
6.環保設施檢修
6.1 環境保護設施檢修環保設施所在單位要向安全環保部報告,并由安全環保部報上級環保部門備案。
6.2 環境保護設施檢修時,應做到按時檢修,保證質量;檢修期間嚴格控制污染物和清洗液等的排放,堅持不隨便倒、放、灑,做到無污染檢修;
6.3檢修期間需排放有毒有害物質時,須向安全環保部報告并采取措施,對隱瞞不報,造成污染及損失者要追究當事人和車間責任。
7.記錄
《廢氣污染源監測報表》
《污水處理場監測報表》
《廠區廢水排放監測周報》
《總排口廢水監測報表》
8.支持性文件
《三廢排放管理》
《環保監測管理》
環保的管理制度6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根據集團公司文件精神,依據設計文件對作業范圍與重要環境因素有關活動的要求,防止土建工程場地水土流失,滿足環境保護、水土保持的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環境保護、水土保持管理的依據是:國家、行業及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標準;中鐵二十局集團有限公司的有關規定及設計文件。
第三條、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遵循“預防為主,防治結合”、“誰污染誰治理”、“強化過程控制”的原則,實施“縱到底,橫到邊”的管理體系。
第四條、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和防護的重點:
1、基坑水土流失;
2、施工棄土、泥漿排放;
3、稻田、魚塘、灌溉渠的污染保護。
第二章
環境保護、水土保持組織體系第五條、成立環境保護、水土保持領導小組成立環境保護、水土保持領導小組,組員如下:
組
長:王宏偉、黃成國常務副組長:郭萬銳副組長:王洪選陶廣路任繼鵬組
員:唐衛工候廣磊周文輝楊超栗耀東張偉伍楊波秦永會
成立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領導小組,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工程部,負責管段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第三章
環保、水保職責第六條、組長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和建設單位,工程監理環保規定中的強制性條款;嚴格執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復的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
2、建立健全環境保護及水土保持組織機構,制定環保目標和有關規章制度。對本項目施工環境及水土保持工作負總責。
3、負責施工期間環保、水保措施和方案的制定與實施。
4、討論、研究和解決重要環保事宜。
第七條、常務副組長職責
1、協助組長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和建設單位,工程監理環保規定中的強制性條款;嚴格執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復的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
2、建立健全環境保護及水土保持組織機構,制定環保目標和有關規章制度。對本項目施工環境及水土保持工作負監督責任。
3、負責施工期間環保、水保措施和方案的制定與實施。
4、討論、研究和解決重要環保事宜。
5、組長不在時行使組長職責。
第八條、副組長環保、水保職責
1、組織學習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貫徹執行領導小組的指示并督促落實。
2、保持與業主、監理及地方環保部門的聯系,接受監督檢查和指導。
3、負責環保體系標準和有關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確保環保管理體系有效運行。
4、組織對各工班的檢查和指導工作,深入工班認真調查和收集有關環境保護的好做法,并在項目推廣應用。
第九條、安全員環保、水保職責
1、對施工中的施工環保、生態環保及水土保持工作負總責。
2、制定和簽發項目施工環保及水土保持實施性計劃。
3、帶頭貫徹執行國家、行業環保政策法規,保證環保、水保管理體系有效運行。
4、分解施工環保及水土保持目標,并責任何人進行實施。
第十條、質檢員環保、水保職責
1、負責生活區、辦公區的環境衛生管理。
2、負責生活污水的達標排放。
3、負責生活垃圾、辦公廢品的分類與正確處理。
4、負責生活區、辦公區的環境衛生檢查。
5、生活、辦公能源及資源的節約管理。
6、生活區、辦公區環保設施的建立與維護。
7、負責收集與管理業主、監理及地方政府的環境保護的相關文件。
8、負責與相關方合同的簽訂,并編寫環保倡議書。
9、科學管理、合理節約使用能源、資源。
第十一條、工程部環保、水保職責
1、負責施工廢渣、廢水、粉塵的達標排放。
2、負責構造物施工噪聲的達標。
3、負責施工現場的環保設施的建立與維護。
4、科學管理、合理節約使用能源、資源。
第十二條、材料員環保、水保職責
1、負責施工原材料的運輸、貯存及發放。
2、對材料供應商施加影響,倡導環保作業。
3、優先選購環保產品。
4、科學管理、合理節約使用能源、資源。
第十三條、調度員環保、水保職責
1、負責項目所在地當地居民的環境投訴,協助環保干事處理與當地居民、政府的關系。
2、協助安全員對工地臨時用地采取環保措施。
3、科學管理、合理節約使用能源、資源。
第十四條、試驗員環保、水保職責
1、負責試驗產生的廢棄物的收集與正確處理。
2、負責試驗儀器設備的檢測、保養與維護,防止污染。
3、負責廢棄試驗用品、清洗液的正確排放,及協助辦公室作好污染物的達標排放。
4、遵守操作規程,防止在試驗過程中產生污染。
5、科學管理、合理節約使用能源、資源。
第四章
管理制度第十五條、環境保護、水土保持規劃制度項目部施工前對生產區域的環境保護、水土保持環境進行調查,根據國家、地方政府、行業相關法律法規和項目部的辦法,結合項目部對環境保護、水土保持的要求,制定施工過程中環境保護、水土保持計劃和具體措施,實現施工范圍的環境保護、水土保持目標。
第十六條、環境保護、水土保持教育制度
1、側重對工作人員、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專(兼)職管理人員的培訓教育工作。
2、負責對員工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以及地方政府和項目部的有關環境保護、水土保持規定的學習教育,加強全體員工執行環境保護、水土保持法規,進行水土保護的意識。
3、黨政工團共同組織各級管理機構,進行標語、圖片、文字宣傳,教育員工樹立“愛護施工環境、保護自然生態、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從我做起”的思想。
4、各項環境保護、水土保持活動要安排具體、目標明確、力爭實效,樹立典型、以點帶面促進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的順利開展。
第十七條、重要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因素評價制度在開工前,由項目經理組織技術員、安全員、質量員、材料員,按施工組織設計確定的施工工藝流程,共同識別、評價出項目部施工區域的重要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因素。
第十八條、環境破壞、水土流失控制制度
1、在項目開工前,應根據識別、評價出的重要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因素,制定相應管理方案及措施,有效控制重要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因素及重大環境破壞、水土流失。
2、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的策劃內容要納入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中,并按規定進行審批后組織實施。
3、安全員應針對作業項目特點、作業環境和崗位的環境因素,編制環境保護、水土保持技術交底,同施工技術交底一并下達至作業班組。
4、對施工場地、作業場所、運輸道路、生產設備與設施均應采取有效的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措施。
5、對施工生產中可能產生的環境破壞、水土流失制定相應的防范、控制措施,避免造成水土流失破壞。
6、對使用的外部勞務人員,一律納入本單位的環境管理范疇,在合同中應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要求勞務人員遵守環境法規和環境保護、水土保持要求,積極做好環境管理工作。
第十九條、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監督檢查制度
1、按國家、地方政府、行業頒布的法律、法規、標準及項目部的管理辦法進行。
2、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檢查原則上與安全檢查同時進行,側重于檢查所制定的措施、管理方案的實施情況,發現新的水土流失可能,各工區確定保護方案上報項目部安質部。
3、安質部對可能的環境破壞、水土流失源,進行重點監控。
4、日常檢查、專項檢查、定期檢查要有詳實的記錄,提出整改建議,對整改的結果要及時進行驗證。
5、積極參加地方政府和上級機關組織的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檢查活動,積累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管理經驗,推動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的開展。
6、定期檢查每月進行一次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檢查,由項目經理主持,相關技術員、安全員、質檢員、實驗員、工班長參加。
7、經常性檢查①現場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員(安全員兼任)每日進行巡回檢查。
②其他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的同時檢查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
8、檢查報告制度
安全員于每月25日將檢查結果進行統計分析,以書面形式報項目部安質部,以促進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的持續改進和提高。
第二十條、限期治理制度飲用水資源保護區等是環境保護、水土保持重點地區,要重點監控,按施工組織設計要求、控制措施,對影響環境保護、水土保持的'行為限定治理時間、落實責任單位或責任人,達到環境保護、水土保持要求的條件或指標。
第二十一條、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報告和監測制度特殊地區的環境保護、水土保持項目受地方政府或項目部的監控,工區部應主動與有關方面取得聯系,定期匯報工作,及時辦理規定的監測手續。
第二十二條、環境保護、水土保持事故報告、處理制度發生環境破壞、水土流失事件,安全員應在事故發生后的1小時內電話報告項目部安質部,同時采取恰當的措施,控制事件發展。事故發生后4小時向項目部書面報告事故詳細情況。事故處理完成后,書面報告事故的詳細情況和處理措施及處理結果。
第二十三條、獎勵處罰制度
1、對在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中做出貢獻的班組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造成環境破壞、水土流失的班組和責任人員給予經濟處罰。獎罰規定執行集團公司的相關文件。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寫出書面材料,連同有關資料、證書、文件的復印件報項目部,經審核批準給予獎勵;
①獲得公司、市、省、部、國家級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榮譽稱號的單位、部門、人員。
②在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理論、方法、實踐等方面表現突出者。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給予處罰:
①發生水土流失的單位及主要責任者。
②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受到中鐵二十局集團瑤湖經濟港拆遷安置房項目經理部通報批評或處罰的單位。
③因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事件,給企業信譽造成重大影響的施工工班、責任人。
第五章
施工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基本措施第二十四條、植物、植被保護措施紅線內有植物、植被的地區施工時,工地小搬運選擇原有便道或無植被的線路,植物、植被茂盛地區盡量采用人力施工方式,避免機械對紅線外植物、植被的碾壓;施工車輛和機械嚴格按規定線路行駛,不得碾壓紅線外植被;不得砍伐紅線外灌木、割草、挖樹根作為取暖材料,施工人員盡量減少活動范圍;加強防火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建立防火責任制,制定防火制度,按國家有關規定確定防火期,在防火期內嚴格管理。
第二十五條、人文、自然景觀保護措施加強對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的教育,取棄土場、砂石料場、機械擺放等嚴格按設計及項目部指定的地點設置;施工駐地及施工場地布局合理、有序,避開特殊景觀區;施工駐地、施工場地、取棄土場及砂石料場等場地使用結束后,應迅速撤離,對場地進行及時清理,清除油漬和垃圾,平整地面,按項目部或地方政府要求進行景觀恢復;施工人員嚴禁在沿線地區采藥開荒,嚴禁采集有觀賞價值的野花野草。
第二十六條、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措施
1、施工前認真調查水源、地下水分布情況,認真研究由于施工駐地設置、施工場地及工程主體對地表水、地下水活動的影響,按國家有關規定保護水環境,做好施工駐地及施工現場排水設施建設,達到國家排放標準,保證生活、生產排污不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源,禁止向水體傾倒建筑垃圾和其他有毒物質。
2、雨天禁止溝坑開挖作業,防止降雨沖泡溝坑造成松散土體的流失。在土層不穩定地域施工,要進行加固處理,防止塌方發生。棄土嚴禁丟棄至河流、稻田、排水溝渠內。地形平坦地區,基坑的開挖土按規范要求就近堆放,特別要防止土順坡滑落。
第六章
控制程序和相關規定第二十七條、要重視環境保護、水土保持管理方案、措施的過程控制和具體實施,安全副經理負責本項目環境管理方案、控制措施、的組織制定和實施。施工技術人員負責施工組織設計、技術交底中環境保護、水土保持措施的制定和交底;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員,負責環境管理方案、控制措施、應急預案實施過程的檢查,重要工序、關鍵過程跟班檢查。
第二十八條、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經費管理,本著滿足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需要的原則,注重施工生產過程中的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經營投入。對重點、難點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測算相關費用,納入環境保護、水土保持投入計劃。
第二十九條、相關規定
1、施工過程中所達到的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標準,應取得中鐵二十局集團瑤湖總部經濟港拆遷安置房項目經理部或地方政府相關部門的檢查驗收。
2、施工前必須對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措施和標準進行交底。
3、對政府規定要求環境保護、水土保持驗收的工程,竣工后必須通過項目部或政府環境保護、水土保持部門的驗收。
第七章
附則第三十條、本辦法未盡事宜,按國家、行業和上級環境保護、水土保持監督部門頒發的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等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由安質部負責解釋。
環保的管理制度7
第一章 目的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加強公司的環境保護意識,落實公司的環境保護工作,提高公司的生產、科研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范圍
適用于全公司產生污染物的場所和相關的責任人。
第三章、定義
污染物是指廢水、廢氣、廢渣(以下簡稱“三廢”)、以及噪聲、振動、煙(粉)塵、惡臭氣體以及放射性物質等。
第四章 職責
第一條 生產副總經理
負責領導公司各部門和全體員工貫徹實施國家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各項環境保護規章制度,審批環境保護管理文件,批準環境保護工作發展和工作計劃,對公司重大環境保護工作問題作出決策。
第二條 生產質量部
一、負責組織公司各部門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環保的法律、法規、政策及標準,組建環境保護管理體系,負責公司環境保護的'歸口管理,組織制定公司的環境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制定并組織實施環境保護規劃和計劃。
二、負責組織新建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組織環保設施的設計、施工、驗收工作;
三、負責公司環境污染治理設施的運行維護和修理;
四、負責對各部門的環保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
第三條 總經理辦公室
一、負責內部溝通,傳達上級主管部門關于環境保護的政策、精神和指示。
二、就環境污染問題,與生產質量部共同組織協調公司、其周邊廠家及小區的關系;
三、參與處理公司內部發生的重大環境污染事件或違法、違規行為。
第四條 科技部
一、負責組織立項材料,提供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所需基礎數據;
二、負責組織新建項目和改擴建項目的技術攻關,確保采用能耗小、污染物產生量少的清潔生產工藝;
三、參與生產質量部組織的環境影響評價。
第五條 投資發展部
一、負責組織立項材料,提供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所需基礎數據;
二、參與生產質量部組織的環境影響評價。
第六條 采供部
負責采購符合環保要求的設備與原材料,采購環保裝置運行所需的原輔材料。
第七條 各部門
一、各部門領導為部門環保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配置兼職環保管理員,負責本部門的日常環保工作的監督、檢查。
二、負責本部門環境污染治理設施操作人員的崗位和環境保護知識的培訓;
三、嚴格按作業指導書進行作業,嚴格執行設備操作規程,嚴禁違規排放污染物。
第八條 檢測中心
負責廢水、廢氣中有關數據的檢測,確保數據真實。
第五章 程序
第九條 新建項目和改擴建項目的環保管理
新建項目和改擴建項目的環保管理流程圖
科技部或投資發展部組織立項材料
生產質量部組織項目環境影響評價
項目組組織設計、施工
生產質量部組織環保竣工驗收
整改
日常環保管理
通過
項目終止
未通過
未通過
通過
一、科技部或投資發展部組織項目立項材料;
二、 生產質量部委托有資質的單位對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并報環保部門審批;
三、項目獲得環保部門批準后,生產質量部組織開展設計、施工;
四、項目建成后,由生產質量部向環保部門申請試生產,同意后,試生產三個月,再向環保部門申請竣工驗收,并委托環保部門進行環保監測,組織環保竣工驗收;
五、項目通過環保部門的驗收后,轉入正常生產,執行日常環保管理制度。
第十條 日常環保管理
一、生產質量部編制年度環境監測計劃和環保設施年度維修計劃,經主管領導批準后組織實施;
二、生產質量部負責環保設施的運行維護和修理,并做好設備、工藝操作和修理記錄,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
三、生產質量部每月至少一次對全公司進行環保巡檢,并將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及時報主管領導;
四、當發生環境質量投訴時,由生產質量部組織進行調查,調查處理結果上報主管領導審批,批準后,將處理結果反饋與投訴者;
五、生產質量部組織進行年度環境監測,監測合格后,按要求辦理年度年檢排污許可證及排水許可證。
第十一條 處罰
由生產質量部對各部門進行監督考核,各部門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生產質量部除要求其糾正外,可以根據不同情節,結予相應處罰,具體如下:
一、違規行為
1、在通風換氣風櫥內進行產生有影響廢氣的操作,責任人處罰50元/次,部門負責人處罰100元/次;
2、廢水排入雨水管道,責任人處罰50元/次,部門負責人處罰100元/次;
3、環保設施不能正常運轉時仍繼續生產、fdcew、,責任人處罰200元/次,部門負責人處罰500元/次;
4、要求限期整改的部門在整改合格前,便開始生產,部門負責人處罰500元/次
二、意外事故
1、短時產生高濃度污染物,未及時報告生產質量部,且未造成周圍居民投訴后果的,責任人處罰200元/次,部門負責人500元/次;
2、出現重大環保問題(如有毒、有害的液體、氣體發生泄露)時,不及時采取應急措施并通報有關部門,部門負責人處罰1000元/次。
第六章、 相關文件
1、《GB 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2、《GB 16297—1996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3、《GB 14554—93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
4、《GB 12348—90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
5、《GB3096—93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
第七章、 質量記錄
1、《環境質量巡回監督檢查報告》
2、《貴研鉑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違規處罰報告》
環保的管理制度8
1組織管理體系
在項目經理部建立環境保護體系,明確體系中各崗位的職責和權限,建立并保持一套工作程序、制度,對所有參與體系工作的人員進行相應的培訓。
1.項目經理部環境管理體系運行的總負責人為項目經理。
2.環境管理要素、環境管理方案的確定由主任工程師負責。
3.施工現場環保管理具體實施領導者為項目現場經理。
4.施工現場環保管理體系運行的主管部門為項目綜合辦公室。
5.施工現場環保措施的執行單位為項目經理部各有關部門和各專業施工單位,各專業施工單位負責施工區域內的環保措施的'落實和具體管理工作。施工區域內的環保方案的落實和執行由相應的責任人落實監督與管理工作。
6.本工程施工現場必須嚴格按照公司環保手冊和現場管理規定進行管理,項目經理部設兩個人,每天負責場內外的清理、保潔,灑水降塵等工作。
2工作制度
每周召開一次'施工現場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工作例會,總結前一階段的施工現場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管理情況,布置下一階段的施工現場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管理工作。建立并執行施工現場環境保護管理檢查制度。每周組織一次由各專業施工單位的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管理負責人參加的聯合檢查,對檢查中所發現的問題,開出'隱患問題通知單',各專業施工單位在收到'隱患問題通知單'后,應根據具體情況,定時間、定人員、定措施予以解決,項目經理部有關部門應監督落實問題的解決情況。
環保的管理制度9
一、加強組織領導
為加快全區污水處理廠運營管理及污水管網建設,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率先完成現代化指標生活污水處理率全面達標,xx年建成全國生態區,區政府成立以常務副區長為組長,分管住建和環保的副區長為副組長,發改、環保、住建、規劃、建工、財政、國土、物價、審計、監察、化工園建設等部門主要負責人以及各街鎮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全區污水處理廠運營管理和污水管網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環保局。區環保局、住建局、化工園建設局以及各街鎮也要成立相應領導機構,明確專人負責,扎實推進污水處理廠運營管理及配套管網建設,想方設法擴大污水收集范圍,迅速提高生活污水處理率,確保已建成的污水處理廠正常運營。
二、明確責任分工
1、區環保局總牽頭,區住建局配合負責全區污水處理廠的建設與管理工作。區住建局和化工園建設局分別負責主城區雄州污水處理廠、大廠污水處理廠運營管理以及配套管網建設;各街鎮負責轄區污水處理廠運營管理及配套管網建設。
2、金環水務發展有限公司和環保有限公司分別負責BOT模式建設的主城區雄州污水處理廠和大廠污水處理廠的正常運營。
3、區發改局負責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項目的審批,并對項目實施工作進行監管;區住建局負責全區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的規劃、設計、建設;區物價局負責建立街鎮污水處理收費制度、制定街鎮自來水費中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和相關優惠政策,并督促執行到位;區環保局負責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達標排放的監督管理;區財政局、規劃分局、國土分局、水利局、督查辦、審計局、供電公司等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能分工,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加大對污水處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對污水處理廠及管網建設要開辟綠色通道。
4、區環保局、住建局要積極發揮職能作用,指導幫助街鎮抓好污水處理廠的運營與管理,探索街鎮污水處理廠運營新模式。
三、明確工作要求
1、主城區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
(1)8月中旬完善中控系統設施建設,完成在線儀表數據接線,進出水在線儀表數據全部接入中控室,符合國家減排考核要求(責任單位:金環水務發展有限公司)。
(2)8月份完成生化池活性污泥培養、馴化,使生化池污水處理達到理想效果(責任單位:金環水務發展有限公司)。
(3)做好污泥規范處置,9月底前完成污泥處理、處置設施配套建設,建立并完善污泥轉移聯單制度,實施全過程控制(責任單位:金環水務發展有限公司)。
(4)8月底前,完善污水處理廠規范管理,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責任單位:金環水務發展有限公司)。
(5)9月底前,完成蘭荷苑、河濱花園、安廈花苑、東泰公寓、東泰雅苑等居住小區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責任單位:區住建局)。
(6)加大與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溝通協調,督促其盡快完成開發區段污水管網剩余工程量,確保9月中旬將開發區的污水接入區污水處理廠,進水量、進水COD濃度均顯著提升(責任單位:區住建局、經濟開發區)。
(7)加快污水處理廠一期二階段2萬噸/日的擴建工作,力爭11月中旬開工建設(責任單位:區住建局)。
(8)加大護城河兩岸環境整治工程的推進力度,完善護城河兩側污水截流管網建設,擴大污水收集范圍(責任單位:區住建局)。
(9)加快推進小區雨污分流建設工程,制定工程建設計劃,年內完成方案設計,利用3年時間全面完成老城區及周邊區域的雨污分流工程改造(責任單位:區住建局)。
(10)年內全面完成主城區雄州污水處理廠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責任單位:區住建局)。
2、大廠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
(1)完善國家環保部公告項目和省重點減排項目大廠污水處理廠的建設(責任單位:化工園建設局)。
(2)實施污水處理廠進出水在線監控工程,10月底前完成安裝調試并投入運行,符合國家減排考核要求,年內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責任單位:化工園建設局)。
(3)10月底前協調解決好污泥處置問題(責任單位:化工園建設局)。
(4)加緊完成污水主干管網工程建設的掃尾工作,年底前完成一期管網工程的竣工、驗收和交付使用的全部工作(責任單位:化工園建設局)。
(5)年內完成主干管網周邊已經具備接入條件的6個生活小區及6個公廁的支管接入工作;協調揚子公司將具備接入條件(已實施雨污分流)的揚子15、16、17、18、19、20村等已收集到楊村一路揚子提升泵站的污水直接接入主管網;揚子21村(已實施雨污分流)居民生活污水直接接入葛關路主管網。8月底前完成以上接入支管的規劃、設計等前期工作,10月底前完成工程施工(責任單位:化工園建設局)。
(6)加緊1號溝污水提升泵站的建設,積極做好周邊建筑物產權人的協調工作,力爭10月底前建成投入運行(責任單位:化工園建設局)。
3、街鎮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
(1)迅速落實人員到崗、到位,8月份完成污水處理廠操作人員崗位培訓,確保污水處理廠運行各環節有專人負責;同時要求污水處理廠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做好運行臺賬,確保規范運營,提高整體管理水平(責任單位:各街鎮污水處理廠)。
(2)8月底前,完成污水處理生化池活性污泥的培養、馴化,完成生化池好氧區曝氣不均勻設備的維修與保養(責任單位:各街鎮污水處理廠)。
(3)9月上旬,完成脫水機房絮凝劑PAM(聚丙烯酰胺)裝置和排水消毒裝置的安裝(責任單位:各街鎮污水處理廠)。
(4)力爭年內完成在線監控系統設備安裝,組建化驗室(責任單位:各街鎮污水處理廠)。
(5)8月底前,完成污水管網的規劃、設計,保證污水管網建設符合規范要求(責任單位:各街鎮)。
(6)擴大污水收集范圍,實現雨污分流,提高污水處理廠進水量和進水COD濃度,進水量、進水COD濃度達到設計要求;9月底前,確保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到位,污水處理廠實現正常運營(責任單位:各街鎮)。
(7)年內各街鎮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責任單位:各街鎮)。
(8)污水處理率達到現代化考核指標要求。
4、經濟開發區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
(1)9月中旬,完成經濟開發區污水管網建設工作,并實現園區雨污分流,污水接入主城區雄州污水處理廠,確保污水量達4000噸/日以上(責任單位:經濟開發區)。
(2)與新城指揮部對接,配合做好污水處理廠新城段的污水管網建設(責任單位:經濟開發區)。
四、落實時間節點
1、相關部門及各街鎮要結合實際,制定計劃,迅速啟動工程建設,擴大污水收集范圍,確保9月底完成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污水處理廠進水COD濃度、進水量達到設計要求,10月份全區已建成的污水處理廠全面實行正常運營。屆時,區督查辦、環保局、財政局等部門組成驗收組對各街鎮污水處理廠運營管理及配套管網建設進行規范驗收。
2、各責任單位要積極主動負起責任,統籌協調,抓好組織實施;認真細化、分解具體工作事項,做到定方案、定人員、定責任、定時限,切實抓出成效,按要求完成任務。
五、完善政策支撐
1、區政府已明確,對建成的污水處理廠及污水主干管網并通過驗收的街鎮實行補助政策,補助標準為:污水處理廠20萬元/千噸,污水主干管網20萬元/km;同時積極爭取省市補助資金。各街鎮也要多渠道籌措資金,保證下達的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任務按期完成。
2、污水處理廠及污水管網建設運營納入對街鎮和部門年度工作考核體系,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對圓滿完成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污水處理廠正常運營、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污水處理率率先實現現代化的單位實行獎勵,對未按期完成任務的進行責任追究。
環保的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中國北京潤滑油廠配套完善項目施工的安全環保管理,根據相關法規制度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中國北京潤滑油廠配套完善項目各參建施工單位。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三條中國北京潤滑油廠配套完善項目部成立hse管理部,下設資料、現場、營區、交通等業務部門,由項目hse經理負責管理。
第四條各施工單位成立相應hse組織機構,成員必須具備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三年以上現場管理經驗和相應專業知識,將組織機構、人員名單及聯系方式上報項目部hse管理部門備案保存。
第五條項目部設專人負責對整個項目的hse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隱患,立即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對于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或拒不進行整改的單位,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并提出處理意見。各施工單位必須指派專人負責各項目現場的監督檢查,配合項目hse部開展現場hse監督工作。
第六條項目hse部每月召開一次專業會議,分析當前安全環保工作形勢,明確下步工作重點,并對近期安全環保工作做出考評。
第七條各施工單位hse監管人員選配必須嚴格、認真,應具有大專以上文化水平并具有相應專業技術知識,各施工單位hse監管人員不得隨意更換。如有特殊原因確需變動,必須提前將人員變動情況及時上報項目hse部,并做好工作交接。
第三章安全責任
第八條各分項目經理是分項目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依法對分工程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責。
第九條各施工單位對參加分項目施工的全體工作人員的安全負全責,凡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事故均由施工單位負全責,造成的損失由施工單位自行承擔。
第十條各施工單位負責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編制詳細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并落實到位。
第十一條施工單位hse監管人員對所承擔的分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并做好安全檢查及整改記錄。
第十二條各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必須保證hse專項費用的落實,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三條施工單位應當服從項目部的管理要求,因施工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發生事故的,從嚴從重處罰。
第十四條各施工單位的起重工、腳手架工、金屬焊接(切割)、登高架設、電氣安裝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各單位自行組織參加安全培訓,在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五條各單位(部門)在施工組織設計中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內容,對下列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施工作業,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經項目hse部審批后實施,由專職hse監管人員進行監督檢查:
(一)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二)土方開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裝工程;
(五)腳手架工程;
(六)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施工。
第十六條工程施工前,由技術人員負責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保存記錄。
第十七條各單位應負責在各自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孔洞口、基坑邊沿、有害危險氣體及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第十八條各單位應根據不同的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現場暫時停工的,各施工單位應當做好現場防護。
第十九條參加施工的單位必須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并保持適當距離;辦公、生活區的選址及設施應當符合安全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應當符合衛生標準。
第二十條各單位必須在辦公、生活及施工現場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設置消防通道,配備足夠好用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
第二十一條各單位在施工中使用的特種設備應按規定報主管部門進行定期檢驗;租賃使用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必須經相關單位(部門)聯合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的施工起重機械,應當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檢驗合格。
第二十二條項目部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費用按實際由各家列支,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本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止。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訓
第二十三條參加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內容應包括:當地常見病、流行病防治、安全紀律、施工安全規程、規范、應急救護常識等方面,安全教育應有記錄、簽字,妥善保存。
第二十四條施工過程中,各單位應采取多種方式,開展安全教育培訓,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內容主要包括:
(一)新入廠的員工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并建立相應的培訓、考核記錄,合格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
(二)調換工種、轉崗、重新上崗人員和采用新工藝、新設備進行施工生產的員工必須重新進行安全培訓。
(三)臨時工、民工、勞務工和其它臨時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要在入場前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記錄。
(四)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后,方可獨立上崗操作。持證人員必須按規定期限進行復審。
(五)各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主管安全環保工作的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并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第五章安全生產管理
第二十五條項目部及各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建設工程相關安全標準、規范組織施工,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施工作業現場的臨時用電、安全防護、廢棄物回收、休息室、衛生間等設施的設置必須滿足標準規范的要求;
(二)必須按有關規定正確發放和使用安全防護用品;
(三)危險作業場所(點)應當按照規定設置安全防護區域和警示標志;
(四)施工噪聲、揚塵、垃圾廢料回收處理等必須符合有關環境保護規定的標準。
第二十六條各施工單位對所承攬施工作業范圍內的安全防護用(品)具應當設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相應記錄。
第二十七條各施工單位對所承攬施工作業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要設專人管理,按規定分類存放,設置明顯標志,并建立健全相關記錄。
第二十八條各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制度,落實責任,設置必要的設施,做好所承攬施工作業現場的管理工作。有必要時應進行封閉式管理,封閉要連續、完好、有效。
第二十九條各單位的施工現場入口處應設置門衛室和燈箱式安全門,并設置標識。
第三十條冬季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應當滿足下列要求:
(一)編制的冬季施工方案必須有詳細的安全技術措施,報項目部備案后上報監理、建設單位;
(二)制定冬防安全工作方案做好冬季防火、防爆、防凍、防觸電、防中毒、防高空墜落的預防工作;
(三)各施工單位宿舍、辦公室、休息室內必須有采暖設施必須設專人負責管理,室內溫度不得低于16度;
(四)各施工單位必須為作業人員提供冬季勞動保護用品;
(五)開挖工程不得采用掏洞式施工方法;
第三十一條項目hse部每周召開一次例會,協調安全管理和監督工作,并形成會議紀要,其它會議制度見附錄1。
第三十二條項目hse部按照“hse兩書一表”內容每旬對參加項目施工的單位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將檢查情況向各單位進行通報。
第六章交通安全
第三十三條項目服務車輛必須有專人負責駕駛及維修、保養。嚴禁駕駛人員隨意將車輛交與他人駕駛。
第三十四條車輛駕駛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地方交通法規及本項目的各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如有違章駕駛一經查出取消駕駛資格。
第三十五條執行特殊運輸任務(超長、超高、超寬)的車輛,應設有明顯警示標志,按照規定的時間、路線行駛,前后押運車輛應有明顯標志。
第三十六條租賃使用的車輛證照必須齊全有效,投保險種應至少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等主要險種。
第三十七條項目駕駛人員還必須按規定做到“三檢”登記制度(即: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檢查)。
第三十八條車輛執行任務結束后,必須在單位指定的地點集中停放,并向主管人員報道。因工作需要不能及時回營區的車輛,必須向主管領導說明原因并得到批準。
第七章特種設備安全管理
第三十九條各施工單位必須指定專人對可能安裝、使用的特種設備進行管理。
第四十條項目特種設備的安裝、使用必須嚴格按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及相關法規、標準的要求執行。
第八章職業衛生管理規定
第四十一條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國家《職業衛生法》及有關標準,消除或減少各種影響職業健康的不利因素,為員工創造良好的勞動條件。
第四十二條定期對有毒有害作業人員進行體檢,體檢率要達到100%,定期對有毒有害作業場點進行監測,監測率達到100%。各施工單位根據體檢和監測結果制定并上報有毒有害作業場點整治措施。
第四十三條各施工單位要建立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建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和有毒有害作業場點檔案,編制防治措施,并認真落實。
第九章安全基礎資料管理
第四十四條項目部及各施工單位要根據施工生產實際設專人負責安全資料管理,建立健全具有可追溯性的安全基礎資料。
第四十五條各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內業管理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各種規章制度齊全;
(二)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齊全;
(三)安全會議及安全教育記錄;
(四)各工種安全技術交底齊全;
(五)監督檢查記錄真實、有效,隱患整改及時,有負責人簽字。
(六)各專項安全防護技術措施齊全、有效。
(七)建立特殊工種臺帳,并及時更新。
(八)各種安全教育培訓記錄齊全。
(九)建立消防器材登記臺帳,并及時更新。
(十)危險化學品儲存、發放記錄。
第十章安全風險抵押制
第四十六條項目部對各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在開工前征收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征收標準由項目hse部制定。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由項目hse部具體征收,項目費用部負責記賬保管。
第四十七條在施工過程中各施工單位如發生一起重傷一人次以上事故,安全風險抵押金沒收并按規定進行處罰。
第十一章環保工作管理
第四十八條各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施工范圍內的環境保護工作負總責,把防治污染、改善環境作為經營管理的重要內容。
第四十九條各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可能造成的環境污染應當采取專項防護措施,并報項目hse部審批后認真實施。
第五十條各施工單位應當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施工現場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水、固體廢棄物、噪聲、振動等因素對周圍環境的不利影響。
第五十一條各施工單位要建立環境保護管理制度,通過科學管理和有效途徑推行清潔生產。
第五十二條各施工單位要加強對施工范圍內的污染源(點)的監督檢查,治理環境污染,各種動力設備運行狀況良好,減少跑、冒、滴、漏現象發生。
第五十三條各施工現場的污水排放要嚴格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中的二級標準,試壓產生的廢水,應盡可能循環使用或按建設單位要求排放。
第五十四條項目hse部對各施工單位的排污情況嚴格管理,杜絕超標排放現象發生。
第五十五條儲罐噴(刷)漆時,應保證通風良好,操作人員安全用品佩帶齊全。
第五十六條對玻璃絲布、巖棉、水泥等易揚撒材料,在施工、運輸中要采取防范措施,減少有害粉塵飛散,操作人員采用個人防護。
第五十七條各施工單位要設立分類垃圾箱,可回收與不可回收分類收集,定期運送到指定地點。
第五十八條施工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由施工現場生產班組人員每天下班前進行收集,放到暫時存放點,進行分類標識,集中拉運處理。
第十二章hse管理部相關業務流程圖
環保的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財政資金使用管理,提高環保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南京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國家《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和江蘇省財政廳、環保廳《江蘇省省級環境保護引導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市級環保資金包括市級污染治理資金、市級環保專項資金等。市級污染治理資金來源為市級排污費收入,市級環保專項資金由市級財政預算安排。
第三條 市級環保資金使用管理要圍繞國家、省和市環境保護工作部署和要求,確保完成“十二五”生態創建和節能減排重點任務,解決好區域和流域污染防治突出問題。
第四條 市級環保資金計劃要按照“收支平衡、結構優化、適度預留”的原則編制資金預算。
第五條 市級環保資金使用管理遵循“突出重點、統籌兼顧、公正公開”原則,體現示范性和激勵性,調動區縣、企業、項目單位積極性,實行專款專用,接受社會監督。
第六條 市環保局負責組織項目申報和項目庫管理,并會同市財政局審批項目,對項目實施過程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完工項目驗收,開展績效評估。市財政局負責資金預算安排,對資金使用情況和日常財政財務管理進行監督檢查。市環保重點項目協調和政策落實小組作為市政府專職負責環保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市級環保資金的項目總體組織協調和審核。
第二章 資金使用范圍
第七條 市級環保資金主要用于支持國家及省、市“十二五”環境保護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確定的重點工程項目、重要環境保護目標任務,優先用于以政府投入為主體的公益性環境污染防治項目。主要包括:
(一)區域大氣污染防治項目。包括揚塵控制、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工業企業廢氣污染防治、重點行業脫硫脫硝、秸稈禁燒污染防治、惡臭氣體防治、揮發性有機物防治、油氣回收等項目。
(二)區域性、流域性水污染防治項目。包括污染嚴重的水體環境綜合治理、工業企業廢水污染防治、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污染防治、風險防范及生態修復、重點斷面水質達標及污染防控等項目。
(三)重點行業、重點污染源防治項目。包括重金屬污染防治、危險廢物規范化處置、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污染防治、廢棄電子產品污染防治、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置、放射性廢物安全處置等項目。
(四)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及重點生態保護區建設項目。包括村莊工業污染源整治、農村生活污水、垃圾及農業廢棄物處置、畜禽污染控制、土壤污染防治、生物多樣性保護及區域生態功能區保護等項目。
(五)全市環境監測、環境監察、污染監控、環境信息、環境應急及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培訓等環保能力建設項目。
(六)環境保護科研、新技術、新工藝研究開發及推廣應用,包括環保科研課題、污泥處置示范等項目。
(七)環境保護工作的日常管理。主要包括環保資金項目管理、日常性工作、考核獎勵等經費。環保資金項目管理經費主要用于項目庫管理與維護、項目專家評審、項目績效評價等;環境保護工作考核經費要按照鼓勵先進、拉開檔次的.原則,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安排資金;環境保護工作性經費要嚴格控制,原則上工作經費安排額度不得超過總資金額度的3%。
(八)國家及省、市要求以地方投入為主體的其他重點污染防治項目以及市環保重點項目協調和政策落實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其他環境保護項目。
第八條 市級排污費專項資金主要用于市本級、江南八區及原浦口區、原大廠區的環境保護項目。其中分配至各相關區的專項經費主要依據各區上年度征收的排污費扣除上繳中央和省部分后可用數,結合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和綜合質量指數等因素安排統籌。
第九條 區級資金下達后,由各相關區環保、財政部門根據資金管理規定,制定詳細的項目計劃,報市環保局、財政局備案。
第十條 市級排污費專項資金不支持城市綠化、環境衛生等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新建企業的污染治理項目,且不得用于環境監管機構及相關部門人員、公用經費,以及與污染防治不直接相關的其他項目內容。
第三章 資金使用程序
第十一條 市財政局、市環保局依據下年度排污費征收計劃和環保工作重點,結合年度財力狀況,提出專項資金預算初步安排建議,報市環保重點項目協調和政策落實工作領導小組批復環保資金預算安排建議,提交市政府審定,納入市級財政預算草案。
第十二條 市環保重點項目協調和政策落實工作領導小組每年根據國家和省、市宏觀政策、環保規劃、年度工作重點確定環保資金的主要投入方向。
第十三條 市環保局和市財政局根據領導小組確定的年度主要投入方向,組織發布項目申報通知,明確申報要求。
第十四條 市級環保資金的申請按照隸屬關系以項目形式申報。項目申報單位為獨立經濟核算的企事業法人。項目申報單位為市管企業的,可直接向市環保局申報。項目申報單位為區(縣)的,根據其隸屬關系,通過區(縣)環保局和財政局向市環保局申報。
第十五條 項目申報條件及提交的材料要求另文規定。
第十六條 各區(縣)環保局會同區(縣)財政局對申報項目進行預審。
第十七條 市財政局、市環保局對總投資超過300萬元或申請資助100萬元以上的項目組織專家評審。
第十八條 市環保局會同市財政局根據專家評審意見,制定項目計劃,擬定項目補助資金建議方案,每年定期報市環保重點項目協調和政策落實工作領導小組審議,經分管市長簽批后,正式下達實行。
第十九條 市級環保資金對同一項目的補助比例原則上不得超過該項目總投資的50%,且兩年內不得重復安排。
第二十條 市級環保資金項目計劃下達后,各承擔單位向市環保局、市財政局報送項目進展報告和資金撥付申請,市財政局根據項目實施進度撥款。
第二十一條 項目完成后,市環保局、市財政局對竣工項目組織竣工驗收和績效評價。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二條 補助資金使用和自建項目的實施,應接受財政、審計和環保部門的監督和檢查。
第二十三條 項目承擔單位弄虛作假、截留、擠占、挪用資金、資金使用合同生效后6個月內項目未啟動實施、項目管理不善、進展緩慢、損失浪費嚴重、不能如期竣工、未經批準改變技術方案又不能達到原技術方案效果的,一經查實,責令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由市環保局會同市財政局收回資金,兩年內不得再次申報環保資金;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四條 各級環保部門、財政部門及相關單位在受理市級環保資金申報、審批、資金撥付等各環節,不得向項目申報(承擔)單位收取任何費用。
環保的管理制度12
為了促進企業的環保工作,提高環保管理水平,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環保管理制度至關重要。本文將為大家提供一份環保管理制度范本,供企業參考使用。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環保管理,改善環境空氣、水質和土壤的質量,遵循“生態優先、防治結合、污染控制、資源綜合利用”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企業環境保護工作。
第三條 本企業要堅持“節約資源、保護環境、追求卓越”的方針,推進企業社會責任,積極參與社會建設。
第四條 本企業應當建立環境保護委員會,負責制定環境保護工作的規劃、組織協調環境保護工作,定期召開環境保護會議,報告企業環境保護工作情況以及重要事項的處理情況。
第二章 環境保護機構
第五條 本企業應當設立環境保護機構,負責環境保護工作的具體實施。環境保護機構應當具有下列職責:
(一)負責環境保護的組織、協調和實施工作,制訂環境保護規劃和措施;
(二)負責監測環境質量和污染物排放情況,記錄和分析環境數據,定期發布環境數據的監測報告;
(三)負責污染物的減排工作,組織實施各項減排措施,提高污染物的'減排效率;
(四)負責環境事故的應急處置和后續處理,制定應急預案,并進行演練;
(五)負責環境教育和宣傳工作。
第六條 本企業環保機構的組成應當符合有關規定,并定期進行培訓和考核。
第三章 環保監管
第七條 本企業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環保法規和標準,切實保護和改善環境。
第八條 本企業應當制定和實施“三同時”措施,建立健全環境管理制度,嚴格控制環境污染物的排放。
第九條 本企業應當定期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和治理,確保環境污染物的排放符合有關標準和規定。
第十條 本企業應當配備專門的環保檢測設備和檢測人員,定期檢查和監測環境污染物的排放情況,保證環境的質量。
第十一條 本企業應當及時報告環境事件、事故和污染物的排放情況,接受監管機構的檢查和評估。
第四章 環保宣傳和教育
第十二條 本企業應當定期進行環境宣傳和教育,提高員工和社會公眾的環保意識和知識。
第十三條 本企業應當制作環保宣傳資料,保證員工和公眾能夠及時了解企業的環保工作和成果。
第十四條 本企業應當建立和完善環保培訓體系,定期組織環保培訓和學習活動,提高員工的環保意識和技能。
第十五條 本企業應當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活動,為環境保護工作做出積極的貢獻。
第五章 環保獎懲制度
第十六條 本企業應當制定環保獎懲制度,對環保工作成績優異的員工和部門進行表彰和獎勵。
第十七條 對環保工作不達標、污染物排放超標和環境違法行為的部門和員工,應當依據有關法律和規定,給予相應的懲罰和處罰。
第六章 環保成本控制
第十八條 本企業應當制定環保成本控制制度,保證環保投資的經濟效益和合理性。
第十九條 本企業應當按照有關要求,加強資源綜合利用,降低環保造成的成本負擔。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企業應當定期審查本制度的實施情況,及時對其進行修訂和完善。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總結:
環保管理制度范本是企業進行環保工作的重要依據,能夠規范和統一環保工作的流程和標準,實現企業的環保目標和要求。每個企業都應當根據自身的情況和需求,制定和完善環保管理制度,積極參與環保事業,為保護和改善環境做出貢獻。
環保的管理制度13
項目環保管理制度范本旨在確保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環境保護工作得到妥善管理和執行。其內容主要包括環保法規遵守、環境影響評估、環保措施制定、環保監控與審計、環保培訓與教育、環保責任分配、環保應急響應計劃以及環保績效評估。
內容概述:
1.環保法規遵守:明確項目團隊必須遵守的所有國家和地方環保法規,包括廢棄物處理、污染排放限制、生態保護等方面的要求。
2.環境影響評估:規定項目啟動前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的流程,確定可能的環境風險,并提出減輕措施。
3.環保措施制定:設定具體的操作規程,如施工噪音控制、水資源管理、能源利用效率提升等。
4.環保監控與審計:建立定期檢查和隨機抽查機制,確保環保措施的.有效執行。
5.環保培訓與教育:為員工提供環保知識培訓,增強環保意識和技能。
6.環保責任分配:明確各層級、各部門在環保工作中的職責,確保責任到人。
7.環保應急響應計劃:制定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預案,確保迅速有效地處理環境事故。
8.環保績效評估:定期評估項目的環保表現,以持續改進環保管理。
環保的管理制度14
本實驗室為切實履行國家、地方環境保護法規和制度,落實專人負責環境保護工作,建立健全本校實驗室排污管理規章制度和環境保護責任制,加強相關教學人員和學生的環保教育和培訓工作,把環境保護工作、尤其是實驗室排污管理納入學校日常工作計劃,將實驗室污染防治費用納入學校年度預算。
完善管理體制。實行校長及教務處負責管理制度。
實驗室應定期登記和匯總本實驗室各類試劑采購的種類和數量,存檔、備查并報學校和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實驗室教學活動中產生和排放的廢氣、廢液、固體廢物、噪聲等污染物,應按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進行申報登記、收集、運輸和處置。嚴禁把廢氣、廢液、廢渣和廢棄化學品等污染物直接向外界排放。
實驗室中易燃易暴及腐蝕性的物品的暫存、交換、運送和處置,應嚴格執行轉移聯單制度,接觸危險物品的實驗室器皿、包裝物等,必須完全消除危害后,才能改為他用或廢棄。禁止將廢棄藥品以及已受污染的器皿等轉移給不具備污染治理條件的單位或個人使用;禁止丟棄有毒有害固體廢物、廢液等。
實驗室應采用無毒、無害或者低毒、低害的試劑,替代毒性大、危害嚴重的試劑;采用試劑利用率高、污染物產生量少的實驗方法和設備;應盡可能減少危險化學物品和生物物品的'使用;必須使用的,要采取有效的措施,降低排放量,并分類收集和處理,以降低其危險性。
對實驗室排放的污染物應建立環境污染事故預防和應急體系及報告機制,制定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并配備應急設備,防止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
實驗完畢后,要認真清點整理好教學儀器、藥品及其它設備,玻璃儀器要刷洗干凈,擺放整齊,并向教師詢問儀器、藥品禁止使用情況及問題,經教師或實驗教師驗收并得到允許后,方可離開實驗室。
要愛護公共財物,小心使用教學儀器和實驗設備,注意節約藥品和水電。
環保的管理制度15
環保設施管理制度旨在規范企業內部的環保工作,確保企業在追求經濟效益時,兼顧環境保護和社會責任。通過制定和執行這套制度,企業能夠有效地減少生產過程中的污染排放,提高資源利用效率,降低環境風險,提升企業的綠色形象,同時滿足法律法規的要求。
內容概述:
環保設施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關鍵方面:
1.設施規劃與建設:規定環保設施的規劃標準,包括選址、設計、建設和驗收流程,確保設施符合環保法規和技術規范。
2.運行管理:設定設施的'運行維護規程,包括操作人員培訓、日常監測、故障處理和應急響應機制。
3.污染物排放控制:明確各類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制定監測計劃,確保排放指標符合國家和地方標準。
4.資源循環利用:鼓勵廢棄物的回收和再利用,推動循環經濟的發展。
5.法規遵從與合規審查:定期進行環保法規的更新學習和自我審查,確保企業始終遵守最新的環保法規要求。
6.環保教育與宣傳:加強員工的環保意識教育,提高全員參與環保工作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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