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共12篇
在現實社會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
公司員工假勤種別主要分為:年休假、事假、病假、探親假、婚假、產假(護理假、計劃生養假、長產假、保胎休息)、哺乳假、工傷治療假、喪假等。
員工休假必須在休假前填寫休假申請單,經相關領導同意并報人力資源部核準后,方可安排休假。員工遇特殊或緊急情況不能及時辦理手續的,必須在假后兩日內書面說明理由并補辦相關手續,否則作曠工處理。
公司所屬各單位和與公司建立勞動關系的員工,均須遵守本制度。
請假制度
事假
請假條件及時間:連續滿一年以上的員工。請事假時間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假期待遇及相關規定:員工請事假按照其個人的日標準工資額(本人崗位薪級工資額除以21.75天)如實扣減請假日工資。誤餐費、通訊交通費等與出勤掛鉤考核的其他工資性收進也相應扣減。事假期間獎金扣減標公司考勤管理制度(集錦14篇)
準按照各單位的獎金分配考核辦法執行。
審批程序:個人申請,單位主管同意,報人力資源部核準。
病假
請假條件及時間: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出具醫院證實或醫生的休息建議書后可以休病假。
病假的時間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1)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
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2)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病假待遇規定:
病假在兩個月以內的,工資照發。病假超過兩個月不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發給病假期間工資:
(1)連續工齡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崗位薪點(級)工資,下同)的80%;
(2)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90%;
員工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發給病假期間工資:
(1)連續工齡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60%;
(2)連續工齡滿十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工資的70%;
(3)獲得全國或省、部級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的員工,公司考勤管理制度(集錦14篇)
發給本人工資的100%。
誤餐費、通訊交通費等與出勤掛鉤考核的其他工資性收進也相應扣減。病假期間的獎金扣減標準按照各單位的獎金分配考核辦法執行。
(1)本人申請、醫療衛生部分證實后由員工所在部分報人力資源部核準。
(2)員工連續病假時間按一年內的時間累計。
產假(護理假、計劃生養假、長產假、保胎休息)
假期規定及相關待遇:
(1)女職工生養請產假,憑生養證到所在單位辦理請假手續,報人力資源部核準。
(2)女職工生養享受90天產假;
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雙胞胎生養的,每多生養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24周歲以上生養為晚育,晚育的初產婦,可延長產假30天,在產假期間,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可延長產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護理假,夫妻異地生活的,男方享受護理假20天。
男女職工為了實行節育而實施的人工流產或節育手續后需要休息的,可請計劃生養假,經公司工會計劃生養治理職員核準后,報人力資源部。
女職工懷孕三個月內流產的,持本單位醫療、保健機構和縣級醫療、保健機構證實,給予產假20~30天,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產假42天,七個月以上按正常產假處理。
產假、護理假、計劃生養假期間享受在職在崗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2
1、員工因私人事務須作請假處理的,應填寫《員工請假單》及《考勤特別狀況說明》根據規定的請假流程呈批,并應于休假前一個工作日下班前交存綜合部。未按規定報批報備而擅自休假的`,一律根據曠工(職)處理;
2、事假期間每日/每小時工資將從應發工資中予以扣除;
3、員工在工作時間遇有緊急狀況需要本人離開崗位處理的,需在外出辦理業務前向部門主管(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緣由及返回公司的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覺,即根據曠工(職)處理;
4、員工每年累積事假不得超過12天,超過12天的一律以曠工(職)論。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3
1.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據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
3.管理規定
(1)工作制度
①工作時間:每周40小時工作,每周五天工作制。
春、秋、冬季上午:9:00-11:30下午:1:00-6:00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00-6:00注: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在保證完成公司工作任務情況下,經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②打卡制度
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或其他形式)的管理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采取其他考核方式。
打卡次數:4次
打卡時間:上、下班時間及午餐休息時間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補辦文字手續
(2)加班管理
①定義
加班是指員工在節假日或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量之后,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本規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點兩種情況。員工在完成計劃工作目標過程中,因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班加點不作為加班,因增加非計劃內工作且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時,可申請加班,加班的最終審批權為公司總經理,否則為無效加班。
②加班申報及補償規定
加班工資的補償:員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補休。原則上,員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補休。加班也可按1:1的比例沖抵病、事假,但必須履行批準手續。
(3)加班的申請
①《加班申請表》在各部門文員處領取,加班統計周期為上月日至本月日。
②員工加班也要按規定打卡。
(4)倒休
①無加班批準記錄而批準員工倒休的,公司按曠工處罰批準人,曠工天數為批準員工倒休天數。
②員工自行倒休的按曠工處理,情節嚴重、造成損失的,按嚴重違紀處理,立即解除勞動合同并沒有任何補償。
4、各類假期規定
(1)病假
①員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級以上醫院或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連續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須提供個人醫保定點或二級醫院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②員工休病假期間的工資,有約定的,按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按本人月工資的70%作為基數,然后乘以系數,即為病假工資。
病假工資系數:病假工資=(計算基數/21.75)×計算系數×病假天數。
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疾病休假工資:A、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B、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70%計發;C、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D、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E、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
(2)事假
①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三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連續十五天以上、全年累計三十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②休事假需按公司規定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員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一天申請。
③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資的100%。
(3)有薪節假日
①每周六、周日為法定公休日。
②法定假日按國家規定執行。
③臨時調休:臨時調休指因節假日關系,為方便員工休息或公司辦公需要,由公司統一臨時調換休息時間與工作時間。
④臨時休假:臨時休假指因特別情況,由公司統一臨時通知休息或提前結束工作時間。
(4)婚假
①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并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含試用期員工及勞務工)可享受3天婚假;
②再婚者可享受3天婚假。
③婚假為有薪假期,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5)產假
①凡與公司簽訂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員工可享受,其余人員不得享受。
②產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產前檢查、哺乳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③產假、陪產假均須將休假起止日期報人事部備案。
(6)喪假
①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喪亡,可休喪假三天。
②喪假為有薪假期,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5、請假制度
(1)員工請假,均應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
(2)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確有特殊情況的方可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代辦手續,否則視為無效。
注:如因主管/經理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電話許可后,交由部門考勤員(文員)代為處理,事后補齊書面審批簽字。
6、缺勤規定
(1)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視為遲到/早退。每個月遲到或早退累計三次、15分鐘以內免于處罰,超出者每次扣款元,二小時以上按半天事假計,以此類推.
(2)曠工扣款規定:
①未完成請假手續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②每曠工一天按個人日工資額120%扣款。
③凡曠工連續十五天或全年累計三十天者,一概予以違紀辭退,將被解除勞動合同并沒有任何經濟補償。
④其他
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的考勤,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7、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人力資源部。
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生效。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目的
為規范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加強全體員工的紀律意識,進一步優化公司的管理體系,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3條 基本定義
遲到:按規定上班時間沒進入工作崗位打卡簽到,視為遲到。遲到30分鐘(含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計算。
早退:按規定下班時間提前離開工作崗位的視為早退,提前30分鐘(含30分鐘)以上離崗的按曠工半天計算。
曠工: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而無故缺勤;或請假未經批準私自休假者;各種假期愈期不歸,又無續假手續者;或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者;或違紀、違規行為造成的缺勤;或未辦完離職手續而擅自離職的,視為曠工。
第4條 處罰標準
遲到、早退:每發生一次罰款10元,月內累計超過五次者,扣罰本人當月5%工資,超過十次(含十次)者,扣罰本人當月10%工資。
曠工:曠工半天者,罰款50元,并扣除半天固定工資;曠工一天者,罰款100元,并扣除一天固定工資;累計曠工二天者,罰款200元,并扣除兩天固定工資;累計曠工三天(含三天)以上者,視為自動離職。
第二章 考勤規定
第5條 上班時間規定
后勤部 冬天: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天: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8:00
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六,周日休息,休息日及工作時間原則上按規定執行,如變動、特殊情況以公司通知為準。
工作日內需每天四次打卡:
冬天:
A.上午上下班必須打卡、上午上班打卡時間段為上午7:00至
8:00點,下班打卡時間段為中午12:00至12:30。
B.下午上下班必須打卡、下午上班打卡時間段為中午13:00至14:30,下班打卡時間為晚上17:30至18:30。
夏天:
C.上午上下班必須打卡、上午上班打卡時間段為上午7:00至8:00,下班打卡時間段為上午11:30至中午12:30。
D.下午上下班必須打卡、下午上班打卡時間段為中午13:00至14:30,下班打卡時間段為下午18:00至晚上19:00。
門 店:冬天 一門店7:00—21:00 其它門店7:30-20:30
工作時間以倒班為準,實行上下午倒班制。工作日內實行每天兩次打卡: 注:如特殊情況未按以上規定時間打卡,可按實際到崗時間打卡,后可經領導批準后申請補卡。
第6條 打卡規定
A.公司所有員工實行打卡上班,上下班必須按第5條規定打卡。
B.每天上班后由專人打開安裝有OA考勤系統的電腦,找到考勤打卡界面,進行打卡上崗。
C.如因臨時原因無法準時到達公司,須與規定上班時間之前向部門負責人請假。
D.因公外出或因其他公務等,上班或下班未打卡者,必須于上班后或次日下班前由各主管領導核準并說明理由補卡。
E.忘記打卡的員工, 需要其直接上級核實,情況屬實的`,后將漏掉打卡的時間經經理同意后給予補簽。
F.公司領導及部門經理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
G.總經理辦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分管部門。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監督員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為者予于糾正,并作記錄,總經理辦公室不定期監督檢查員工出勤狀況。
第7條 處罰標準
A.上下班打卡均須本人親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每發現一次扣罰雙方當事人10元。
B.員工要自覺愛護考勤卡,要保持卡面清潔,如有損壞或丟失,及時到辦公室辦理補卡手續,并交納補卡費10元。
C.員工辭職(調離)時要將考勤卡交回公司,辦理相應的手續,如有損壞或丟失,將給予10元的經濟處罰。
D.部門主管對補卡審核不嚴格或包庇,每發現一次罰款20元。
E.門店不遵守營業時間早關門、晚開門,每發現一次扣罰門店負責人20元。
第8條 考勤統計時間
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月初1-2號由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所有員工的考勤進行審核。審核后考勤提交財務部作為制作工資的依據。
請假管理制度
第三章 各種假期規定
第9條 請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等。
病假:員工因病休假,需持有醫院出具的醫院診斷(三天以上),基層人員有事打電話請假、方可休息。因急診,不能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應用電話向有權限批假者請假,并在24小時內持急診證明補辦請假手續。
事假:員工確因有事需休假,應以不影響工作為前提,須提前向部門負責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確因特殊情況來不及提前請假時,應用電話向有權限批假者請假,經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工傷:凡在工作中因發生事故而受到的傷害,經由所在部門寫出事故報告并附醫療鑒定,經勞動部門認定方可確認為工傷。
喪假:只限員工直系親屬死亡時。
婚假:凡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結婚登記手續者,給予帶薪婚假。
產假:為了保護懷孕女員工的身心健康,可享受3個月的假期。
第10條 相關規定
病假:員工休病假時,應提前提出請假申請,假期結束附(旗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或住院證明)。如需續假應提前申請,病假每發生一人次(天)扣款30元。如超出請假天數,未辦理請假手續,視為曠工,處罰標準按曠工處罰標準執行。
事假:員工請事假時,每發生一人次(天)扣款50元。
工傷:經行政管理中心鑒定后確認屬于工傷的,福利待遇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含配偶父母)、按請假手續辦理申請,可給予3個工作日喪假(不含旅途時間),喪假期間享受100%基本工資,超出假期按事假進行計算。
婚假:婚假須提前一周提出申請,可享受10天帶薪婚假,一次連續休完。超出的假期按事假進行計算。
產假:在本公司工作滿1年以上,女員工享有90天產假,產假期間不享受工資。女職工產假結束后,在其嬰兒一周歲內,應給予授乳假,一日兩次,上下午各一次,每次1個小時。男員工在配偶生育期間享有3個工作日帶薪假期。
第11條 請假方式
員工及部門主管請假,全部采用OA系統進行請假申請,按照審批流程審批批準后方可休假,具體情況參照《請假流程》。
附:《請假流程》
請假流程
公司所有員工全部用OA系統進行電腦請假,員工首先登陸OA系統,進入系統內在左邊有功能導航、內部分設幾大塊,在個人辦公內分設請假申請,選擇請假申請后選擇添加申請。請假流程共分四步:
提出請假申請——提交門店店長、主任、副店長、主管審批——零售管理科科長審批——經理審批
具體請假方法:
第一步:請假申請添加,申請時選擇請假類型、請假時間起止,申請理由內寫明請假理由,填寫完成后進行保存。選中請假申請后提交請假申請。請假申請將會自動進入下一審批流程。
第二步:門店店長、主任、主管要隨時登錄自己的OA系統,系統會提示是否有需要審批的內容,如有打開我的審批,查詢審批內容如同意或不同意在審核那選擇自己的審核意見。如審核意見同意審批的申請將會自動進入下一審批流程。
第三部:零售管理科科長要隨時登錄自己的OA系統,具體審核程序同第二步一樣。
第四步:經理對提出的申請進行審批。
所部流程的審批意見最終會反饋到請假申請人,在我的申請內查看審批意見。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5
1.目的1.1、為完善公司考勤管理,規范考勤行為,嚴格考勤制度,確保有序工作,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2.范圍2.1本制度適用于除指定人員之外的全體員工考勤管理。
3.職責3.1、人事部全面負責公司考勤工作的管理、監督、檢查和指導,同時收集、匯總考勤數據。
3.2、當月員工考勤記錄及所有表單由行政人事專員負責匯總并計算月度考勤。
3.3、匯總、計算、分析公司月度考勤數據,并提交行政人事經理審核。
4.考勤辦法4.1公司采用智能化方式對全公司員工日常出勤情況進行管理——即指紋考勤。
4.2若遇到特殊情況,公司不能實施指紋考勤,則實行手工簽到考勤。
5.考勤要求5.1員工考勤是公司進行正常工作秩序的基礎,是公司支付工資、員工考核的重要依據。
5.2員工應自覺遵守考勤制度,按公司規定時間到崗和離崗,自覺刷卡,接受監督,服從管理。
5.3人事專員每月統計員工的出勤情況,并于當月5日前將公司全體員工出勤統計表報公司人事部審批,同時將考勤匯總表及記錄進行公布;將批準件送達公司財務部,以此作為支付員工工資的考勤依據。
逾期未交的加班記錄,公司不予承認。
5.4各部門應嚴格執行公司考勤制度,規范本部門的考勤管理工作,人事專員應監督、檢查和考核各部門考勤管理工作。
6.考勤規定6.1工作時間6.1.1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44小時(周一至周五,每天工作8小時,周六視淡旺季而定)全年工作時間為275天。
作息時間為:上午:9:00-12:30,下午:13:30-18:00,午休:12:30-13:30如發生變動時,以公司下發的通知為準。
6.1.2員工每天上班、下班均需刷卡(共計每日2次)。
6.2考勤內容6.2.1全勤獎6.2.1.1當月遲到不超過3次,每次不超過10分鐘,每月累計不超過30分鐘者;當月未打卡次數為0者;當月無事假者;當月病假不超過2天者(需出具區以上醫院證明);因工傷休息不超過6個工作日者;喪假、婚嫁期內的均享有全勤獎。
6.2.1.2當月曠工一次即扣除100%全勤獎。
6.2.1.3不服從安排怠工、擅自離崗影響工作正常進行的扣除本月全勤獎。
6.2.1.4全勤獎獎金為50元。
6.2.2遲到6.2.2.1員工未在規定上班時間內刷卡或雖然刷卡但未到工作崗位工作的視為遲到。
(如遇特殊天氣或特殊事件,人事行政部有權酌情處理)6.2.2.2遲到處罰: 遲到10分鐘以上,每次扣10元,20分鐘以上,每次扣20元,每月累計不得超過5次(不含允許的3次);每月遲到累計5次以上7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天基本工資,并扣除公司補貼,扣除當月全勤獎;每月遲到累計達到7次以上者,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當月全部3天基本工資,扣除公司補貼,扣除當月全勤獎;每月累計遲到30分鐘以上,連同30分鐘一起處罰,每分鐘扣1元,(例:當月累計遲到31分鐘,罰款31元,遲到29分鐘,不扣罰)
6.2.3早退6.2.3.1員工在規定工作時間結束前打卡離崗視為早退。
6.2.4.1曠工處罰:扣發曠工天數的雙倍基本工資,如曠工半天,扣除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除兩天工資等,每月累計曠工3天、年度累計曠工8天者,將取消全年一切福利待遇和獎金,同時公司將有權直接予以辭退,并解除勞動合同,并追究其違約責任。
6.2.5公出(因公外出)6.2.5.1員工臨時外出務工或出差應事前填寫《員工臨時外出單》或《員工出差申請單》作為出勤依據,沒有刷卡的必須補簽《員工簽卡單》,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預計日期返回的,在返回后第一個工作日內補辦手續,否則一律視為事假。
6.2.5.2公出期間以正常出勤核發工資,計為全勤范疇。
6.2.5.3申請臨時外出流程:一、有下列事情者,可申請外出: 1.上級交代必須馬上辦理的事務。
2.偶發事件需要馬上外出處理。
3.行政事務,必須馬上趕辦或計劃辦理。
二、外出時間規定: 視地點之遠近,事情之繁簡。
三、外出前,應事先填妥“臨時外出申請單”,報本部門負責人核準。
離開公司時,憑此條到行政人事部前臺進行登記,返回后到前臺備案。
四、臨時外出的核準權限如下: 1.普通員工:由部門經理核準。
2.部門經理:由總監核準,部門未設總監的,由總經理核準。
五、外出注意事項: 往返請注意交通安全,如未能在規定時間返回者,應先行與主管領導聯絡并重新到行政人事部備案。
6.2.6事假6.2.6.1員工因事而不能上班者,應請事假。
6.2.6.3事假以小時和天為單位計算,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
6.2.6.4員工在事假期間患病的,若持有符合規定的病歷證明,可轉成病假,否則按事假處理。
6.2.6.5處罰規定:事假按整小時及整天計算,扣除對應小時及日工資。
6.2.6.6請假權限:主管級以下級別的員工事假1日(含)內由所在部門主管批準,1日以上至5日以內(含)由所在部門經理批準,5日以上由總經理核準;主管級別(含經理)及以上員工的事假1日(含)內由總經理批準,1日以上由執行董事核準。
6.2.6.7事假期間工資扣發基數按員工月工資本薪進行計算。
6.2.7病假6.2.7.1員工因病而不能上班者,應請病假。
6.2.7.2凡請病假者,必須提供市級正規醫院開具的病歷證明,否則一律按事假處理。
在工作時間內因病需外出就診或休息的,須持本部門領導簽字的'《員工請假條》方可離開公司。
6.2.7.4病假以小時和天為單位計算,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
6.2.7.5員工因打架斗毆、酗酒等造成傷病的,3日(含)內按事假處理,3日以上按曠工處理6.2.8工傷假6.2.8.1員工因工傷或患職業病需治療、休息的,可請工傷假。
6.2.8.2員工須憑相關部門出具的《職業病鑒定書》《工傷認定書》等材料,按本章的休假的一般規定及流、程申請工傷假;否則按病假處理。
6.2.8.3員工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醫療費、生活補助費、一次性傷亡補助金等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6.2.8.4員工未能提供有效的工傷假證明或不符合休工傷假條件的,屬普通疾病的,按病假處理;病假、工傷假期滿不主動復工的,按曠工論處理。
6.2.8.5工傷醫療期間工資按照其上一年度其本人平均工資發放,具體按《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6.2.9加班6.2.9.1公司原則上不提倡加班,各部門應嚴格控制節假日加班人數。
如確因工作緊急需要加班的,需履行加班申請手續。
6.2.9.2員工如有加班可以安排調休,調休時間等同于加班時間。
6.2.9.3調休批準權限:調休要履行調休手續,一般情況下連續調休時間不得超過3天,3天內由所在部門經理批準;如有特殊情況需延長調休時間的,3至5天(含5天)需經所在總經理批準,調休5天以上者,需報執行董事核準。
6.2.9.4經理以上級別的員工因本身工作性質的不同,同時還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不參與調休,公司可酌情安排不定期休假。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6
1、出勤
(1)、公司員工工作時間
管理部、事務部、工程部、為每周六天,每天6小時(暫定); 即:8:00—11:00,14:00—17:00;
客服部、保安部、保潔部因工作時間特殊,由各部門根據實據情況制定,原則每人每周工作不超40小時。
(2)、上下班按時簽到打卡時間:
各部門員工每天上下午上班前五分鐘簽到打卡。
(3)、員工因故未簽到者,由所屬部門負責人于兩日內在卡上簽署意見。主管以上的`干部因故未簽到者,由經理助理簽署意見;
(4)、如未按時簽到、又無正當理由,每遲到一次扣5元,管理層以上員工每遲到一次扣10元;
如代人簽到,扣代簽到者和被代簽到者每人每次10元;
(5)、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或未經準假又不到崗者,均視為曠工。管理層員工曠工半天扣發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發二天工資;
操作層員工曠工半天扣發當日工資和一天加班工資,曠工一天扣發兩日工資和兩天加班工資;管理層入操作層員工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含三天)辭退并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發當月工資。
2、請假
(1)、管理人員請假必須提前一天辦理相關手續,寫明事由及去向經批準后交管理部備案。
(2)、操作層員工請假七天以內由部門領導批準,請假七天以上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操作層員工請假10天以上者,原則上須在本單位服務一年)。
(3)、請病假須有醫生證明方可休息,休病假按規定執行。
(4)、試用期間請假者轉正時間要按請假實際天數延長,若請假四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5)、上班時間必須堅守自己的工作崗位,管理部不定期對員工上崗情況進行抽查,如檢查發現無故脫崗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3、考勤范圍
公司所有員工按部門按時簽到打卡;操作層人員在本部門簽到打卡考勤,部門考勤員在每月5日上午前將上月考勤表及請假條一并交到管理部,逾期不交的部門考勤員及部門主管人員承擔責任。
4、員工加班按下列標準發放加班工資
(1)、管理人員不發放加班工資,可發安排輪休或補休,補休原則上不跨月。
(2)、操作層人員每月加班時間最多只能按四天加班工資計發。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7
一、為了標準公司考勤治理
嚴厲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工作效率,結合我公司實際狀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六上班。
作息時間為:上午08:30 —— 12:00
下午14:30 —— 18:30
三、考勤規定
1、公司辦公室人員實行簽到考勤,簽到有效時間為上午8:30之前。
2、因公外出不能按時報道簽到的',應提前通知或打電話通知辦公室,并在考勤表中注明事由。
3、遲到/早退規定:凡超過公司規定上班時間均屬遲到;凡未經批準,在規定下班時間之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均屬早退。無故遲到/早退半個小時以內扣10元,遲到/早退半個小時以上、一個小時以內者扣5元,遲到/早退一個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4、曠工規定:凡在規定上班時間內沒有到崗即為曠工。曠工一天從工資中扣20元。
5、加班規定:凡因工作需要加班者,應在考勤表中注明,未注明不按加班處理。加班時間可以調休或按1:1的比例沖抵事假、病假等。
6、員工如遇特別狀況(如大雨、大雪等惡劣天氣)未能按時到崗的”,應提前打電話通知辦公室,得到許可前方視為正常出勤,否則按遲到、曠工處理。
四、請假規定
1、員工請假應按規定填寫《請假條》,并經經理批準后,將請假條上報考勤備案方可休假。如遇特別狀況未能即使辦理請假手續,應向領導說明。
2、員工請假在二天以內的,由經理批準;二天以上的應由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批準。休假時間完畢后,無故未上班也未續假者,按曠工處理。
五、節假日規定
1、公司辦公室人員每周日休息一天。
2、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進展調休。
本規定自制定之日起實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8
1、員工在公司累計工作滿一年的,享受每年5個日歷日的年假;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長假期不超過15個日歷日;
2、員工申請年休假的',應按流程呈批《員工請假單》及《考勤特別狀況說明》并至少提前10個工作日報備綜合部;
3、年假需一次休完,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其次年;
4、員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一樣的工資收入;
5、員工本年累計事假8天以上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9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考勤管理,督促員工養成自覺遵守紀律的好習慣,保證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公司員工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上下班時間簽到(打卡):
1、因公出差人員。
2、因故請假的人員。
3、臨時事務,事后以文字形式說明事由經主管簽字核準,將書面文件交予行政部存檔、備查(注:必須當天或次日補上書面說明)。
第四條上下班時間為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00;具體公休時間以公司排班為準,(注:下屬機構工作時間以當地為準)。
第五條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當月考勤截止日期為每月底;每日出勤規定打卡兩次,正常打卡時間要求為早08:30前(上班前)和晚17:00后(下班后);(下屬分支機構以當地為準)
第六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親自刷卡或簽字登記,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代簽字),如有違反,代打卡人(代簽字人)和被代打卡人(被代簽字人)均給予罰款100元,如再次違反者予以違紀處罰并罰款200元,第三次出現此違紀行為公司將考慮給予除名;
第七條未打卡者必須要有真實合理的解釋并在未打卡登記表上登記(有直接主管簽字核實)。
1)忘打卡者:將從當月的工資中扣除罰金10元/次;若因工作關系忘記打卡,需直接主管簽字的書面證明,當天沒有簽字確認(后補的)提供當天的工作證明及上級領導簽字確認的說明單,否則均按缺勤處理
2)打卡機不識別:須及時在未打卡登記表上登記,并找本部門上級領導或者其他人證明在未打卡登記單上簽字確認后,方可不做扣罰處理;若當時沒有簽字確認(后補的)也將扣除罰金10元/次,并需提供當天的工作證明;
第八條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的員工必須填寫外出登記單后,經直接主管簽字核實后上報行政部,方能離開,不辦理者,均按缺勤處理,如有特殊情況需經上級領導簽字確認后方可生效,并報行政部備查;
第九條統計人員偽造、涂改現象者當日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十條員工出勤情況每月底由行政部統計并交財務部一份,作為核發工資和績效考核的依據。
第十一條全年出勤率累計低于97%或事假超期者,不予考慮當年調資。
第十二條員工曠工半天扣發當日工資,曠工一天扣發兩日工資,連續曠工3天或全年累計曠工7天者應予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請、休假管理制度員工請、休假,不如實反映情況,虛構請假理由,開虛假醫療診斷證明,有弄虛作假等行為,一經發現,予以辭退并解除勞動合同。
1、請假程序:
1)員工休假需事先經過部門負責人批準(批假人必須保證部門工作不受影響下批假),并到行政部辦理相關手續,休假結束后應立即到行政部辦理銷假手續;
2)請假人必須將工作交接清楚方可休假。
3)請假有效程序為:請假人向逐級領導提交書面的《請假單》,經最終審批權限人批準后交行政部備案。附:《請假單》
2、批假權限
普通員工
批準人批準假期的期限請假提前時間
部門主管1天需提前2天申請并報行政部備案
分管領導 2天需提前2天申請并報行政部備案
總經理(董事長)3天(包含3天)以上需提前5天申請并報行政部備案
部門主管請假,需總經理審批后按批準意見執行,并到行政部備案。
批準人批準權限請假提前時間
總經理(董事長)審批需提前5天申請并報行政部備案
3、請假要求與相應的規定
1)員工請假無論時間長短及假類形式,除急診病假及突發事件(必須在當日10點之前本人或家人電話向部門負責人請假,事后補辦請假手續)外,一律需按照請假提前時間要求事先提交書面的請假單,否則按曠工論處,病假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天,每年累計病假不得超過12天;事假每月累計請假不得超過3天,每年累計請假不得超過12天;超過者公司予以勸退。
2)員工假滿后應及時至行政部銷假,確有突發事件導致假滿仍不能及時上班者須及時報知批準人,可按事假處理。逾期不歸又無報告者按曠工處理;
4、病假
1)員工因病請假屬病假。病假應及時告之本部門負責人。凡請病假者必須出具北京市三級以上醫院(私立醫院無效)的.病假證明,無病假證明者按事假處理;
2)員工病假經核實確屬嚴重需住院,連續7天,按公司病假管理制度執行,連續病假達到十天者,公司可考慮為該病假員工所在崗位聘用其它人員,并協商辭職、辭退事宜。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連續住院治療或休養,不能繼續工作的,根據國家及北京市相關規定,可享受規定的醫療期,醫療期間,只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額的生活費,公司給予北京市最低社保補助,醫療期滿仍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公司可以予以辭退;
5、事假
1)工因私請假屬事假,并應依據批假權限及請假時間進行請假和審批;
2)若遇突發事件,不能履行請假手續,應及時通過電話請假并獲批準,并于返崗后當日內填寫請假單,部門負責人核實確屬實情后,準予補假;返崗當日內報行政部備案;
3)事假以小時為申請單位,不足一小時的按一小時計算;
4)試用期員工請病、事假,試用時間順延,累計達5天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5)月累計事假三天以內,扣除請假天數乘以日工資,月累計事假超過三天以上,公司予以勸退;
6)未按以上規定請假者,均以曠工論處(一天當曠工三天,連續三天者,公司予以辭退。)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0
為了保證公司正常的工作時間和工作秩序,根據公司的工作性質和特點,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公司人員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有事請假,非特殊情況下不得電話請假。
二、全體人員實行早晨上班簽到制度,凡遲到超過規定時間20分鐘以上者作為缺勤處理。
三、根據每人的工資標準、實行按實際出勤天數(有效工作日)計算和發放基本工資(節假日按國家規定)。缺勤一天扣一天工資,事假三天以上者取消當月獎金。病假一天扣一天工資、病假五天以上者當月無獎金。
四、公司實行有效工作日制度。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可填寫加班人名登記表,經領導批準加班。公司由專人負責考勤,每月按22天有效工作日計算工資標準,超過部分,加班人員可換休或領取加班工資。加班時間在晚上12點以前計半個工作日,超過晚12點計一個工作日。
五、對于公司外出聯系業務人員,如需個人外出聯系業務,須經批準后方可外出,所里一般選派2――3人一同前往,并要求在當日下午2點前趕回公司,下午2點后外出聯系業務的需在下班前趕回公司,匯報登記聯系業務情況表(業務性質、單位名稱、電話、地址),特殊情況另定。若不經所領導同意無故缺勤者,視同私自外出干私活處理。一經發現,公司向當事人按每人每天收取200元勞務費并從當月工資中扣除,無故外出三天以上者停發當月工資。
外出執業時由項目經理負責考勤記工。有事先請假,未經項目負責人同意擅離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取資料和送報告除所里專職人員外,一般原則上由客戶取送,特殊情況由聯系業務的人取送,在市內及近郊不超過2―3個小時,郊縣及外地除外。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1
目的:
為規范公司全體員工的考勤行為,保證公司正常運轉及員工合法權益,制定此考勤制度管理制度。
范圍:
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制度制定程序:
該制度由公司管理部門負責起草,經公司法律顧問審核后,提交公司高層領導審批通過。
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內部政策規定:
1.《勞動合同法》:明確了勞動合同的內容、簽訂、解除、終止等方面的要求。2.《勞動法》:規定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權利和義務,明確了勞動關系的建立、維護和解決勞動爭議的方式,以及勞動工資等。
制度名稱:
公司考勤制度管理制度
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目的.:
旨在規范公司全體員工的考勤行為,保證公司正常運轉及員工合法權益。
內容:
1.考勤制度:
根據公司工作需要和員工自身情況,公司實行彈性工作制和固定工作制。員工需在規定時間內到崗上班,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工作時間或請假,應當盡早向所屬部門領導匯報,經過批準方可進行調整或請假。
2.考勤方式:
公司使用電子考勤系統,員工需刷卡打卡進行考勤,系統記錄員工的考勤時間和記錄。若員工發現考勤記錄存在錯誤,應及時與所屬部門領導進行溝通,由部門領導協調處理。
3.考勤遲到、早退、缺勤處理:
員工遲到或早退累計達到3次以上,視為一次缺勤處理;員工缺勤累計達到5天以上,將進行適當的扣款或行政處罰。部門領導應及時跟進整改情況,提出有效的解決方案,確保員工能夠準時到崗上班。
責任主體:
公司管理部門、部門領導、員工個人。執行程序:
1.公司管理部門起草考勤制度管理制度,由公司法律顧問審核后,提交公司高層領導審批通過。2.公司管理部門負責對公司全員進行考勤系統的培訓,指導員工正確使用考勤系統。3.部門領導應對員工考勤情況進行跟蹤和監督,并及時發現并解決存在的問題。4.員工發現考勤記錄有誤,應及時與所屬部門領導進行溝通,由部門領導協調處理。5.員工出現遲到、早退、缺勤等情況,應及時向所屬部門領導匯報,由部門領導提出有效的解決方案。6.公司管理部門應及時進行考勤數據的分析,改正存在的問題,維護員工合法權益。
責任追究:
對于不按規定參加考勤,遲到早退、缺勤不到崗等行為,公司將給予相應的警告、扣款或行政處罰,對于無故缺勤或嚴重影響公司正常運作的行為,公司將依法予以紀律處分。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2
1.目的
為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
3:執行部門
公司考勤統計由行管部專人負責,每月月底統計本月員工上班、請假、遲到、早退、曠工等出勤情況并于下月1-3號將上月考勤表打印張貼公布,如果員工感覺出勤情況有異議,請在每月3號前到行管部核對,過期不候,以便財務部進行工資核算。
4:管理規定
4.1.工作制度
1)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六
冬季:上午08:00---12:00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3:30-17:30下午:14:00----18:00
時間調整由公司行管部公布通知
2)節假日:元旦節、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等國家法定節假日,依照國家及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公司可根據實際生產運營情況,對法定節假日做適當調整。
4.2打卡簽到制度
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簽到制度,按規定的時間地點指紋打卡簽到,員工上下班時必須本人親自打卡,不得替代,否則雙方均以違紀處罰,每人每次罰款50元,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
4.2.1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4.2.2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4.2.3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出登記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出起止時間。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因停電、卡鐘(工卡)故障、個人身體原因未打卡的員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時到行管部考勤員處填寫《未打卡補簽申請表》,由直接主管簽字證明當日的出勤狀況,送行管部備案,月底由行管部考勤員據此統計、上報考勤情況。
4.2.4手工考勤制度
1)手工考勤制申請:由于工作性質,部分員工無法正常打卡(如實習期員工、出差等)由各部門提出人員名單,經總經理批準后,報行管部審批備案。
2)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需由其主管部門指定人員進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28日前向行管部遞交考勤報表。
3)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如有請假情況發生,應遵守相關請、休假制度,如實填報相關表單。
4.2.5:行管部人員不得在打卡監督和考勤統計中徇私舞弊行為,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予以100元處罰。
5:工作時間禁止打游戲、脫崗、睡崗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每次罰款20元并通報批評,一天內累計三次以上按曠工一天處罰。
6: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須提前向部門主管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公司遲到、早退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公司曠工處理。
7、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上班時間打卡、到達工作崗位
2)早退:指提前打卡、離開工作崗位下班
遲到、早退時間(T)處理辦法
T﹤10分鐘每次罰款10元
10分鐘≤T﹤20分鐘每次罰款20元
20分鐘≤T﹤30分鐘每次罰款30元
30分鐘≤T﹤1小時每次罰款50元
T﹥1小時者當日必須出勤并按事假一天計算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經主管領導同意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辦理個人私事,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8:加班管理制度
8.1加班是指員工在節假日或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
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之后,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
本規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點兩種情況。員工在完成計劃工作目標過程中,因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班加點不作為加班,因增加非計劃內工作且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時,可申請加班,加班的最終審批權為公司總經理,否則為無效加班。
8.2公司提倡員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許因低效等原因完不成本崗位工作。
1)員工加班應提前申請,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因無法確定加班工時的,應在本次加班完成后2個工作日內補填《加班申請表》。
2)《加班申請表》經部門經理同意,報總經理批準后生效。
3)《加班申請表》必須事前當月上報有效,如遇特殊情況,也必須在3日內上報總經理批準。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視為自愿加班。
8.3員工加班,也應按規定打卡,沒有打卡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有打卡記錄但無公司總經理批準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加班。
8.4原則上,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培訓、集體活動不計加班。
8.5加班工資的補償:員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調休形式安排補休。加班可以按照1:1的比例沖抵病、事假。特殊節假日(如春節、國慶等),經總經理批準按照國家規定補發加班工資。
9:調休
9.1員工調休需提前申請,并以不影響部門工作為前提下當月完成,跨月作廢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繼續累計。
9.2調休需填寫《調休申請表》由部門主管確認當月的加班實際天數簽字審批后,送行管部備案。
9.3無加班批準記錄而批準員工調休的,公司按曠工處罰批準人,曠工天數為批準員工調休天數。
9.4員工自行調休的按曠工處理,情節嚴重、造成損失的,按嚴重違紀處理,立即解除勞動合同并沒有任何補償。
10:請假
請假分為事假、公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等。其中公假、婚假、產假、喪假不扣薪,事假、病假扣除當日工資。員工請假需提前填報“請假單”經批準后送行管部備案考勤,員工未辦理請假手續又擅自不上班者,均以曠工論處。(詳見“請假休假管理辦法”)
11:其他
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的考勤,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按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12: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公司行管部。
本制度自公司總經理簽發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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