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企業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1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公司的環境、職業健康安全工作,建立有效的工作責任機制,真正做到全員參與,進而確保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指標的順利完成,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條人身設備安全的管理
一、各部門要堅持貫徹執行國家的職業安全勞動衛生、法律、法規,落實公司有關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宣傳、安全教育,開展檢查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改善勞動條件,加強安全管理,教育員工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和技術標準,積極尋求降低事故發生、減少損失的辦法和措施。
二、員工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接受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培訓,服從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指導,積極預防事故的發生,減少和防止事故人身傷害。
三、各部門的安全責任人應將本部門的設備安全管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有安排、有檢查、有獎懲、有記錄。落實設備管理的崗位責任制,認真填寫各臺(處、座)設備的技術檔案,建立設備臺帳,制定各類設備的使用、保管、養護、校正、檢定、維修等制度,并切實執行,保證設備經常處于良好狀態。組織員工學習操作規程和技術標準,進行崗位培訓,逐步提高操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技術水平,設備操作維修人員,一定要達到“四懂”(懂結構、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四會”(會使用、會檢測、會維修養護、會排除故障)、“三熟悉”(熟悉操作規程、熟悉維修技術標準和指標要求、熟悉測試檢修調正方法)的基本要求。設備檢修工作應當嚴格遵守檢修規程,堅持檢修技術標準,保證檢修質量,縮短檢修時間,降低檢修成本;堅持“預防為主,養修并重”及“維修和計劃檢修相結合”的原則。做到隨保養、隨檢修、發現異常隨報告,確保設備整潔、運轉正常、性能可靠。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安全規章制度,杜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三違”現象,各崗位人員要恪守崗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和安全職責,從而有效預防生產勞動過程中的.人員事故傷害。
四、生工傷事故,負傷人員或最先發現者,應立即向上級報告,同時,事故發生車間、部門必須立即向公司領導、安全部門報告,極積組織搶救并保護事故現場,等待安保部門現場調查。各部門不得拖延、隱瞞工傷事故,報案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安保部門負責組織進行工傷事故的調查。
第二條交通安全的管理
一、駕駛員都必須時刻加強學習,提高安全意識和業務水平。
二、不允許領導擅自長途駕車,且必須坐后排和系好安全帶。
三、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超速行車(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酒后駕車、疲勞駕車。
四、嚴格執行出車審批程序、完善出車審批手續,嚴禁駕駛員私自出車,嚴禁不經領導批準將車輛交給非專職司機駕駛,嚴禁交給無駕駛證人員駕駛。
五、愛護車輛,保持車輛整潔,對零部件進行定期檢查、維修和保養,發現問題按該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則進行處理,使車輛隨時保持良好狀態,
六、出車前駕駛員必須提前做好準備、保證足夠的休息。
七、駕駛員必須嚴格執行各項交通規章制度,當發生交通事故時迅速與交警部門、公司取得聯系,并極積配合交警部門處理好問題。
第三條消防安全管理各部門和干部員工都有維護公司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災、報告火警的責任和義務。建立防火檔案,明確公司防火的重點部位,建立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明確職責,確定各部門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建立一支不少于_________人的義務消防組織,車間、班組設______-______名義務消防安全員。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安全管理,維護公司正常的生產、生活、工作次序,保證廣大旅客生命財產安全,保障運輸生產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重慶市道路運輸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細則,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建立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安全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貫徹執行國務院提出的“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群眾監督”的指導思想,堅持區域(專業)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管生產必須管安全(一崗雙責)的原則,切實加強領導,認真落實安全職責,實現全員參與,全方位保證,達到對運輸生產全過程的安全進行不斷監控、逐級調整、及時反饋和有效激勵。
第三條公司安全管理應實現制度化、規范化和法制化。
第四條本管理制度依據國家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上級部門對安全生產管理的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編制,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圍內從事與安全生產活動有關的部門和個人,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全員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節總則
第五條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保障職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公司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六條安全生產貫穿于運輸服務的全過程,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區域(專業)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管生產必須管安全(一崗雙責)的原則。
第七條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正確處理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生產、安全與發展、安全與穩定的關系,努力改善勞動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第八條公公司經理是分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別對其所轄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第九條各崗位從業人員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并應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第十條分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隸屬于集團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應當加強對分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支持、督促各有關部門或個人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十一條分公司應采取各種形式,加強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第十二條分公司鼓勵和支持安全技術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經驗的推廣應用,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第十三條公司對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護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個人給予獎勵。
第十四條集團公司安保部是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監督管理部門,依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的相關規定,對分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歸口管理。
第二節組織機構設置及主要職責
第十五條為搞好安全管理,集團公司成立了安全委員會,主任由公司董事長蘇俊擔任,副主任由公司總經理唐勇及安全副總經理伍成華擔任,其他安委會成員9人,負責集團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第十六條根據集團公司安全委員會的要求,公路客運分公司設立了安全領導小組,組長由分公司經理XXX擔任,副組長由分公司安全副經理XXX擔任,成員有XXX、XXX、XX、XX、XX,負責分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具體落實。其中,XXX、XX為專職安全員。
第十七條集團公司安委會主任職責:
1、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制定的路線、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集團公司的安全規章制度,認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2、支持總經理及部門經理行使經營管理決策和統一指揮運輸生產的職權,圍繞安全生產經營開展工作,保證總經理、部門經理責任制的實施。
3、經常深入基層、群眾,搞好調查研究,抓好安全典型,樹立榜樣,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事跡,表彰先進。
4、經常參加各種安全工作會議,及時掌握安全運輸生產情況和問題,切實做好員工安全思想教育工作。
5、監督各部門對安全運輸生產的履行情況和遵紀守法情況,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司合法權益。
第十八條集團公司安委會副主任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制定的路線、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公司的安全規章制度。
2、根據市場信息,不斷開拓,加強橫向聯系,降低成本消耗,減少事故發生,保證完成各項經濟指標和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
3、抓好員工的政治思想和安全意識教育,定期組織召開公司安委會和安全例會,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總結經驗教訓,制定審批安全措施。
4、檢查督促各部門對安全責任的執行情況,參加特大、重大事故的勘察和分析處理。
5、經常深入基層,了解安全生產情況,并做好基層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強安全隊伍建設,提高安全人員素質。
第十九條公路客運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1、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執行黨和國家頒布的車輛技術管理制度等規定。
2、組織實施安全行車管理方面的措施,落實安全工作的全面檢查和考核,布置安全運輸生產活動。
3、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分析安全工作,為公司領導當好安全宣傳、教育和預防事故工作。
4、負責開展安全大檢查,監督安全法規制度的執行。
5、按照國家的法規、政策,調查、分析、處理各類事故,堅持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制定預防事故的方案并組織實施。
6、組織開展安全運輸生產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運輸生產經驗,表彰先進。
7、按照“科學管理,合理使用,定期保養,計劃修理”的原則,建立車輛的保養和修理制度,制定有關的技術標準和操作規程。
8、負責監督檢查公司車輛的.正常使用,把所有車輛管好、用好、養好、修好,為公司生產調度部門提供更可靠的安全運輸工具。
9、建立車輛技術檔案,做到記載及時、完整、準確,搞好車輛技術資料和安全技術資料的管理。
10、極配合上級安全部門,貫徹執行“安全質量第一”的方針,加強全員安全意識和法制教育、安全技術和愛車教育,搞好專業技術人員的技術培訓和再教育。
第二十條專職安全員安全工作職責:
1、宣傳、執行黨和國家、公司制定的有關安全運輸生產的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宣教為先”的方針,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意識教育、崗位技術培訓和特殊工種的培訓。
2、在公司安委會及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安排主持各項安全檢查活動,檢查各部門執行安全運輸生產規程和文明生產、衛生情況,及時總結和推廣安全運輸生產先進經驗,及時糾正和制止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的作業行為,隨時接受上級領導對安全工作的檢查和指導。
3、負責交通事故現場勘察分析、處理結案工作,擬寫事故責任處理報告,建立事故檔案,按時填報安全事故報表,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和事故索賠手續。
4、負責駕駛員的建檔管理和事故登記、里程統計、安全獎罰等安全業務,不定期上路檢查,糾正各種違章行為,做好路檢記錄,嚴格加強考核。
5、組織召開出車前例檢會、安全活動例會和事故分析,做好會議記錄,建立駕駛員檔案。
6、辦理駕駛員、車輛的年度檢審工作和肇事駕駛員的處理工作,保證運輸生產安全順利進行。
7、協助運調車管員做好車輛的技術檢驗和日常管理工作。
8、辦理公司領導委托和交辦的其他安全生產組織管理事項。
第二十一條運調車管員安全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政府制定的運輸方針、政策、法令和上級制定的有關運輸法規,實施行政指揮調度、平衡運輸生產。
2、據公司的運輸生產計劃,制定實現計劃的措施和運輸質量安全保障措施,統一調度公司運力,做好車輛營運證、養路費、牌照稅的經辦工作。
3、加強運輸質量和安全監督檢查,不斷提高運輸生產質量和服務質量,為旅客排憂解難,并受理有關運輸業務問題。
4、調查、處理服務質量事件,建立服務質量事件檔案。
5、制定公司客運旅游包車規定,并嚴格把關實施,確保包車營運安全。
6、根據客運市場變化情況,適時提出班線新增計劃,并實施考查、新增申辦工作。
7、根據客運線路通行條件,適時優化客運線路,確保車輛運行安全。
8、執行上級部門及公司制定的車輛管理規章制度,做好車輛的技術建檔和使用管理,及時、完整、準確地記錄車輛運行、保修、肇事等有關資料。
9、教育和督促駕駛員遵守操作規程,做好愛車例保工作,管好、用好、養護好車輛,組織和開展群眾性的愛車、節油、節胎等專業技術競賽活動,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
10、按期組織安排車輛、機械保養和維修,并會同安全員定期做好車輛例保質量檢查及技術等級鑒定工作。
11、辦理公司領導委托和交辦的其他運調、車管及安全生產管理事項。
第二十二條內勤安全工作職責:
1、建立健全公司宣傳網絡,根據運輸生產和各項中心任務,經常向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制度教育及職業道德規范教育。
2、配合有關部門,及時向公司領導提供駕駛員、修理人員和增駕人員的培訓計劃,并保證實施。
3、搞好宣傳報道工作,對安全運輸生產中出現的好人好事和存在的問題予以及時報道,護正除邪。
4、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使駕駛員安心工作、專心開車、無后顧之憂,確保安全無事故。
5、做好辦公區域保潔、防盜及消防安全工作。
6、做好公司文件收發及安全資料歸檔工作。
7、辦理公司領導委托和交辦的其他安全生產組織管理事項。
第二十三駕駛員安全工作職責:
1、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規程,抵制違章行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2、積極參加各項安全學習及活動,提高安全行車意識和技術水平。
3、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調度指揮,按時、按質完成運輸任務。
4、遵守車輛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覺做好車輛“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車輛、輪胎、附屬裝備、隨車工具的整潔及車牌、證件齊全和完好。
5、熟悉車輛性能,熟練駕駛技術,學習先進經驗,掌握行車規律,確保行車安全。
6、服從安全管理人員的指揮和檢查,接受上級布置的有關任務和培訓。
7、遵守勞動紀律,樹立優良的行車作風,維護社會公德,向一切歪風邪氣作斗爭。
8、駕駛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嚴格遵守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公司安全行車規定,切實做到“十堅持“、“九不準“。十堅持:1、堅持中速行駛,不開英雄車;
2、堅持各行其道,不開霸王車;
3、堅持文明禮讓,不開斗氣車;
4、堅持安全第一,不開冒險車;
5、堅持預防為主,不開僥幸車;
6、堅持二嚴律己,不開違章車;
7、堅持三勤例保,不開帶病車;8、堅持四慢五掌握,不開盲目車;
9、堅持勞逸結合,不開疲勞車;10、堅持顧客至上,不開缺德車。九不準:1、駕駛車輛時不準吸煙、飲食和玩耍;
2、不準光腳和穿拖鞋開車;
3、不準超速和超載;
4、不準疲勞和帶病駕車;
5、不準駕駛技術狀況不良和與駕駛記錄不符的車輛;
6、不準飲酒后開車;
7、不準動用營動車輛私帶學徒學車;8、不準將營運車輛交給外單位司機及無駕駛執照的人員駕駛;
9、不準裝運易燃、易爆、有毒及客貨混裝。
第三章交通安全管理
第一節駕駛員管理
第二十四條機動車輛駕駛員必須參加有關培訓部門的培訓學習,經公安車管機關考試合格,并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然后由公司技安部門或專職安全員審查考核認為能勝任駕駛工作,簽出意見并辦理公司資格審查證后,才能上崗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相符的車輛。
第二十五條駕駛員考聘程序如下:
1、由駕駛員本人向公司技安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提交一寸免冠照片兩張,并按要求填寫“駕駛員上崗資質審查表”;
2、由公司專職安全員對其年齡、履歷、駕駛證、從業資格證等情況進行初審;
3、初審合格后,由專職安全員或公司指派的其它安全勤務人員到重慶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網(www.cqjg.gov.cn)查詢其違法計分及事故情況;
4、由公司安全分管領導或指派的專職安全員對其進行路面駕駛考核;
5、由公司專職安全員對其辦理公司“駕駛資質審查合格證”并實施上崗安全培訓后方能上崗駕駛。
第二十六條凡有下列情況的駕駛員一律不得駕駛員本公司車輛:
1、年齡或身體健康不適合從事營業性駕駛工作的;
2、三年內發生過重大以上責任事故負同等以上責任的;
3、駕駛證及從業資格證準駕車型不符合實際駕駛車輛要求的;
4、在一個計分周期內計分滿12分未消除的;
5、累計有三次交通違法行為未接受處理的;
6、被計入行業或其它運輸企業黑名單的;
7、其它原因不適合駕駛本公司營運車輛的;
8、對勞改或勞教釋放人員慎重錄用。
第二十七條機動車輛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下列規定:
1、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行駛證、從業資格證、“資審證”、月檢卡及其他有關證件。
2、不準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
3、凡培訓駕駛員,由公司統一安排,未經公司專職安全人員同意,駕駛員不得擅自將車輛交與他人駕駛,一經查出,責令其換駕轉乘、書面檢查、扣車停運或開除處理。
4、嚴禁酒后駕車,不得超速、超載、疲勞駕駛,不開英雄車、不開帶病車。
5、駕車時不準打手機、吸煙、閑談和吃東西,不準穿拖鞋駕車,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疾病或疲勞時不準駕車。
6、車未停穩不準開車門,車門未關好不準起步行車。
7、駕駛員駕車靠站時必須減速慢行,并依次進出車站,不準賴站、滯站。
8、嚴格按照核定線路運行,不準越線、繞線運行和中途調頭運行。
9、認真學習,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積極參加各項安全活動,按時參加檢審。
10、嚴格遵守公司駕駛員的崗位規范,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重慶市交通運輸管理條例》及公司的相關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條凡屬下列情形,由公司專職安全員作出停駕、開除決定,報公司領導批準:
1、發生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
2、嚴重違反規章制度;
3、滿足本管理規定第三條的條件之一;
4、不符合安全駕駛條件。
第二節車輛管理
第二十九條未實施完全公司化經營前,公司暫采取單車承包經營模式。即:由公司自籌資金,統一確定車型,統一購買車輛,辦齊營運手續后將一定期限內的經營權發包給承包者經營的一種模式。
第三十條為降低安全風險,司屬各營運車輛必須按公司要求購買保險。最低保險項目及保額為:車身險(按車輛購置價投保)、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50萬元)、乘座及承運人責任險(不低于30萬元/座)、新增設備險。車輛保險由公司統一辦理,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第三十一條司屬車輛必須保證車況良好,其技術等級和類型等級應符合所運行線路要求。
第三十二條運調車管員應認真詳細的建立車輛管理檔案、車輛技術檔案,負責車輛及其證照的審驗工作、類型等級、技術等級評定工作,協助并督促修理廠、駕駛員定期按時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
第三十三條所有營運車輛每月必須強制停運一天實施車輛保養;車輛“保養日”計劃由運調車管員負責擬定并監督實施;車輛二級維護、月檢及年審按公司《車輛二級維護、月檢及年審管理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司屬營運車輛外出包車按公司《包車客運管理規定》執行。
第三節車證管理
第三十五條車輛的牌照、線路牌及各種車證是車輛行駛、營運的法律證書,車輛上路行駛(營運)時隨車攜帶,以便有關執法機關隨時檢查。
第三十六條車輛的有效證、照,駕駛員應妥善保管,不得污損和任意涂改,如有損壞或遺失,由當事人向公司提出書面報告,填寫補證申請,專職運調車管員向有關方面辦理補證手續,補證費用由當事人自行負擔。
第三十七條申請補證要說明補證原因,不得弄虛作假,如因肇事或違章扣證,當事人隱瞞不報,弄虛作假要求專職運調車管員協助補證,被有關單位查出,將對當事人作出嚴肅處理。
第三十八條承包人領取車輛證照時應向公司繳納線路牌押金1000元。
第四節安全行車規定
第三十九條出車前做到:
1、了解任務、道路、現場和氣候情況,根據本車技術狀況和各種不利安全的因素,采取必要的預防措施。
2、檢查汽、柴油、機油、輪胎氣壓是否適當,各部安全件、轉向系統、制動、燈光、喇叭、雨刷、倒車鏡裝置、行駛證、駕駛證、養路費發票、車輛牌照、保險證、票據等是否安全有效。
3、起步前繞車一周,查看車前、車后、車上、車下有無障礙,鳴號低檔起步,按順序增檔。嚴寒季節,發動車輛時應慢轉緩加油息速運轉3~5分鐘,低檔運行500米左右,再逐步增加檔行駛。
第四十條行駛中途做到:
1、發現問題及時排除,如遇持長下坡,需中途休息,使制動部件不致產生高溫二失效。
2、不開“英雄”車,不強行超車,不客貨混裝,不僥幸繞道通過,不帶思想包袱開車,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安全操作規程。
3、堅持中速行車,堅持禮讓“三先”(先讓、先慢、先停),堅持各行其道,合理操作,堅持文明生產,團結協作。
4、轉彎做到減速鳴號靠右行,通過交叉路口、狹路、陡坡及繁華地區,行人稠密地點慢行;遇有人、畜牧和其他障礙物慢行;進出車站、車場、下客慢;情況不明、視線不良慢;讓車、超車、會車慢。
5、服從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檢查,在沒有交通民警指揮的交叉路口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通過沒有欄枰和無人看守的鐵路道口,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
6、駕駛員不準穿拖鞋開車,女駕駛員不準穿高根鞋開車。
第四十一條車輛收車后做到:
1、完成營運收車后,應服從安全員的檢查,如實反映車輛的技術狀況,認真排除機件故障。
2、保養、清潔車輛,加足汽(柴)油、機油、水,堅固各部螺絲,潤滑轉動機件,嚴寒季節需將冷卻水放盡,才能離開車輛,防止凍壞發動機。
3、停車后,應拉緊手制動,掛上一檔或倒檔,關好車門,放好三角木,檢查好車輛位子是否牢固,做好保衛工作。
第五節交通違章與違章肇事處理
第四十二條司屬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強化交通安全意識,下大力氣杜絕違章行為,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第四十三條凡計分滿12分或三次違章未接受處罰的,一律強制停運七天,待消除計分或接受處理后方可重新上車。
第四十四條凡在三年內有兩次計分滿12分或多次違章不聽勸阻的駕駛員,一律進入“黑名單”,嚴禁再次進入營運駕駛員了隊伍。
第四十五條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責任明確、經濟損失小、無人員傷亡可適用交警隊簡易程序處理的輕微事故,駕駛員應及時通過協商解決,盡快恢復交通;若不能協商一致或不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事故,應第一時間通知公司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或公司領導,由公司出面協助處理。
第四十六條公司相關管理人員接到駕駛員事故報案后應根據事故情況,第一時間通知交警隊、醫院、相關保險公司,并組織安全人員趕赴事故現場。
第四十七條發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的,公司相關管理人員在接到事故報案立即(三分鐘內)通知公司領導組織人員趕赴現場,并在十分鐘內通知交通局及相關部門。
第四十八條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公司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應在當日內寫出事故經過上報集團公司安保部及分管副總經理;由公司領導按“四不放過”原則嚴肅處理。
第四十九條事故結案后,負責事故處理的人員須將所有索賠依據整理好,交給分公司安全經理審核后,由公司內勤人員負責向保險公司索賠。所有索賠資料均須備份存檔。
第五十條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公司按下列標準收取車輛事故管理費:
1、駕駛員負全部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8%收取;
2、駕駛員負主要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6%收取;
3、駕駛員負同等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4%收取;
4、駕駛員負次要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2%收取。
第六節獎勵與處罰
第五十一條公司依照各崗位安全、生產、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獎勵與處罰。
第五十二條分公司專職安全管理崗及專職運調車管崗納入集團公司績效考核重點崗位,其績效值比一般崗位高。
第五十三條集團公司每年撥付專款用于安全考核及安全獎金發放,其發放標準按集團公司與各崗位簽訂的安全目標考核責任書確定。
第五十四條對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規章制度,造成公司財物或形象損失的員工,由集團公司依照公司相關規定給予其警告、記過、降薪、除名等處分。
第四章生產安全管理
第五十五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是公司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所有員工必須加強法制觀念,認真執行黨和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政策及規定,嚴格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第五十六條凡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有嚴重危險性的車輛、車庫和其他辦公、作業場地,員工有權向上級報告;遇到嚴重危及生命的情況,員工有權停止操作,并及時報告領導處理。
第五十七條公司的新員工以及到公司學習、培訓、臨時參加勞動的人員,未經安全教育,不準參加客運營運或單獨操作。
第五十八條機動車駕駛員屬特殊工種,必須進行專業培訓,考試合格,憑證操作。
第五十九條工作前,必須按規定和技術要求備好安全防護用品;工作中,應集中精力,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或交由他人操作。
第六十條公司運輸生產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司員工應與一切違反《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作斗爭。
第六十一條各種消防器材、工具應按消防規范設置齊全,不準隨便動用,安置地點周圍不得堆放其他物品,保持通道暢通。
第六十二條發生事故,要及時搶救,保護現場,并立即向領導報告。
第五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六十三條消防工作的職權:
1、安委會消防專干有權對本公司各部門的消防安全及防火工作進行安排、檢查督促、提出隱患整改意見。
2、有權對本公司內各部門及任何人的違章生產和違章作業及違章經營帶來的消防隱患提出及采取停產停業整頓和給予處罰。
第六十四條消防工作的任務:
1、組織員工認真學習消防知識和消防法規,嚴格遵守消防管理和消防條例,辦好消防宣傳欄,每年不少于六期。
2、建立和健全公司的生產用火,冬季烤火的管理制度,同時建立公司重點部門的防火檔案,對重點防火部門要做到人、責、職管理分明,落實防火措施。
3、應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對全公司的各部門進行安全檢查,節假日全面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提出整改意見,落實好整改措施。
4、組建好公司各部門及駕駛員義務消防隊伍,應每年組織好義務消防隊員的學習和集訓。
5、每年應開展二次消防實踐學習,讓每個義務消防員都能全面掌握消防滅火知識和掌握使用消防器材。
第六十五條消防管理與防范消防工作
1、消防工作突出在一個“防“字,而”防“落實在管理上,故應切實加強對消防工作的認識,加強對消防工作的領導。
2、公司成立黨政一把手負責,有主管領導分工的消防領導小組,負責全公司消防工作布置和安排,加大消防工作的執法力度,嚴肅查處消防違章行為以及火災事故責任人,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3、緊密配合公安消防部門的各項工作安排,扎扎實實的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要把一切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中,加強保衛執勤人員工作責任心。
4、加強對消防經費和消防設施的落實,定期檢查消防器材和按時更換維修消防滅火器,保證消防器材的良好性,以保障消防安全工作的需要。
第六章安全管理監控措施
第六十六條堅持安全例會制度:
1、分公司每周一下午組織分公司管理人員召開一次安全周會。
2、分公司每月定期(26、27日)召開一次全體員工及駕駛員參加的安全月會。
3、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一次全體成員會議。
第六十七條堅持安全教育制度:
1、安全思想教育是一項長期的、經常性的工作,是保障安全運輸生產的重要措施之一,各部門必須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必須做到:
2、研究工作時,研究安全工作;布置工作時,布置安全工作;檢查工作時,檢查安全工作;總結工作時,總結安全工作。
3、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對駕駛員每季至少安排一次安全教育課(職業道德、技術操作、事故分析)。公司每季出安全宣傳欄、墻報、黑板報1~2期。
第六十八條堅持事故分析會制度:
1、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必須經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召開事故分析會議進行分析、定性、處理。
2、事故分析會議,必須有發生事故駕駛員如實填寫的事故經過報告單,專職安全員出示的事故現場示意圖和處理意見,方能參加會議。
3、事故分析會議,由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根據具體情況,統一召開,各專職安全員必須參加。
第六十九條堅持安全檢查制度
1、駕駛員在每次出車前,運行中和收車后對車輛進行例保作業,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屬于駕駛員作業范圍的,應由駕駛員立即排除方可運行。屬于修理范圍的應限時修復,不許帶病行駛。
2、公司專職安全員每天必須上路檢查,每月至少組織一次車輛技術狀況檢查,每月至少與每臺車見面兩次以上,并將檢查情況記錄在案。
3、分公司領導每月至少上路抽檢一次,重大節假日必須上路檢查。
4、公司按上級部門要求實施“人盯車”包線包車安全管理;包線包車安全管理員每月至少要對所包車輛檢查一遍。
第七十條堅持交通、工傷事故報告制度
1、嚴格執行國務院和上級有關工傷事故管理規定,及時準確掌握已、未遂事故情況,總結教訓,研究事故發生規律,必須加強工傷事故的報告、調查、統計分析和處理,采取預防措施,實現安全運輸生產,提高經濟效益。
2、公司員工在辦公區域內,從事工作有關的勞動,發生喪失勞動能力滿一個工作日以上的事故稱工傷事故。
3、工傷事故分類: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淹溺;灼燙;火災;高處墜落;坍塌;放炮火藥爆炸;瓦斯爆炸;容器爆炸等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和其他傷害。
4、工傷事故報告:如發生工傷事故,所在部門必須立即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迅速報告安全部。輕傷者在三日內填寫“事故登記表”上報,重傷以上事故要拍照上報、存檔。
5、發生重傷、死亡、多人事故,特別重在傷亡事故,在當天內迅速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市紀委、市勞動局、檢察院和市總工會。
6、員工受傷不休息或歇工不足一個工作日,應填寫“工傷事故登記表”報車管部進行分析,不作工傷處理。
7、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處理:工傷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應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并做好統計分析工作,建立事故檔案。
8、發生事故必須進行調查、分析;重傷、重大未遂事故由車管部組織調查、分析;死亡、重大傷亡,特別是重大傷亡事故由公司組織調查分析,并請上級主管部門、市紀委、勞動局檢察院、總工會等部門參加。
9、傷亡事故一般應在二個月內結案,特別情況不得超過三個月;重傷、多人事故由上級部門批準結案;死傷事故由勞動局、檢察院批準結案。
10、凡發生責任工傷事故(包括交通事故),除不作工傷處理外,并應對隱瞞事故者予以經濟制裁。
第七十一條堅持駕駛員、車輛年檢年審制度
1、思想統一,政令統一,標準統一。人員要集中學習,車要逐輛上臺,做到情況明,底子清,合格者上路,偽劣者淘汰。
2、駕駛員必須參加安全學習培訓合格后才能年審,尚未換證的駕駛員,待其換證后才能審驗、年審簽證。
第七十二條堅持“安全一票否決”制度
1、實施“安全一票否決”能強化領導和全公司員工的安全意識,建立自我約束機制,制止“三違”現象,預防事故的發生,促進生產安全。
2、安全一票否決為運輸生產過程的否決和評先表彰、晉升晉級時否決兩大類。
3、運輸生產過程中安全一票否決,原則上由專職安全監督人員負責實施否決權,對(三違)現象,凡本公司員工都有權予以現場制止,制止無效時,可報告專職安全監督人員或進行舉報。
4、評先表彰,晉升晉級時的安全一票否決由公司安委會實施否決權。
5、安全一票否決的范圍:
(1)、運輸生產過程中必須制止和否決的范圍:
A、超重超長運行、客貨混裝。
B、酒后開車或駕駛帶“病”汽車運行。
C、疲勞駕駛汽車。
D、不堅守工作崗位,擅離職守。
E、上班作業不按勞保規定穿戴防護用品。
F、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法規、法令和公司規章制度的其他行為。
(2)、評先表彰、晉升晉級安全一票否決的范圍:
A、一般事故全責,主要責任者,大事故以上的所有責任者在考核期內不評先表彰,不作為獎勵晉級的對象。
B、大事故的責任者,重大事故以上所有責任者在考核期被不能晉級獎勵。
C、發生一般事故以上的責任小組,發生大事故以上的部門不能評先進集體。
D、凡因事故受到行政處分的,根據所受處分的結果,按有關規定結合本辦法處理。
6、安全一票否決方式:
(1)、運輸生產過程中違章作業、違紀行為予以現場制止,停止作業,進行現場整改,直到符合安全為止。
(2)、對運輸生產過程中的違章指揮拒絕執行。
(3)、對事故有關責任者,嚴重的“三違”行為,不評先表彰、不晉升晉級。
第七章附則
第七十三條本制度由XX集團有限公司安委會負責解釋。
第七十四條本制度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重慶市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有抵觸之處,以國家及地方政府規定為準。
第七十五條本制度適用于公路客運分公司的安全管理,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3
電力工程如果出現質量和安全問題將會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在電力改革和社會發展的環境影響下,更應該加強對電力工程的各項管理和控制工作,通過實現相關工作質量的提高,確保電力工程的質量和安全。在各項關于電力工程的工作中施工是關鍵的工作,是實現電力工程功能和安全的基礎。電力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是電力工程施工管理的重點,電力行業和施工企業應該高度重視電力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認清導致電力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薄弱環節,有效防范責任落實不到位、安全管理體系缺失、安全意識淡薄等一系列問題的發生,在提高電力工程項目施工。如果說加油站危及范圍是周邊幾百米,那電力工程,造成的影響可涉及數千里。
然而在電力改革和發展的新形勢下,電力工程項目施工安全工作中存在著安全管理薄弱的問題,如安全責任不落實,以包代管等現象。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不到位,缺乏預防和事前管理機制。安全投入資金不足,安全管理和技術措施不落實;電力施工和車輛交通違章事故較多等突出問題,因此,必須加強和改進電力工程項目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1、電力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的作用
1.1電力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是進步的體現
電力工程項目施工中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體系能使電力工程勞動者獲得安全與健康的保障,是體現社會經濟發展和社會公正、安全、文明的基本標志。
1.2電力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改善生產條件
通過建立電力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可以改善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健全、管理方法不適當、安全生產狀況不佳的現狀。
1.3電力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優化施工環境
電力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可以通過對施工環境的優化使企業和勞動者在安全的施工環境中進行電力工程項目施工,促進電力工程項目施工質量的提升。
1.4電力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提高企業的競爭力
推行電力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后,企業可以更好地適應國內外市場經濟一體化的趨勢,從根本上調整企業的管理機制,在改善電力工程項目施工條件的基礎上,增強施工企業參與國內外電力工程市場競爭的能力。
2、提高電力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
2.1扎實落實電力工程項目施工安全責任制
在電力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應該層層落實電力工程施工安全生產責任,使安全生產和安全管理的責任到位,電力施工型企業除了要認真遵照執行國家和行業的強制規章制度外,還需要結合電力工程項目施工實際制定出企業自己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分層級落實電力工程項目施工的安全責任,將安全生產的職責規范化、明晰化確保電力工程項目施工中各類人員的安全。
2.2實現電力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的'規范化
電力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應嚴格遵守電氣操作組織措施、技術措施等管理制度,健全和細化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定詳細準確的施工組織方案,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統一、規范、切實可行的標準。規范對電力工程項目施工現場的安全控制,發揮應有的安全監護責任。
2.3做好電力工程項目施工安全教育培訓
提高電力工程項目施工人員安全素質最有效的辦法就是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培訓,通過開展電力工程項目施工安全教育與,讓員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樹立“一切事故都可以預防”的安全理念,充分認識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性,提高安全教育培訓的針對性和實用性,將施工安全行為轉化自覺的行為。
2.4加快電力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技術的制定
電力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技術是安排和指導工程安全施工的安全管理與技術文件,制定的電力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技術應該包括: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施工用電安全管理、機械設備的安全使用、預防災害和事故的措施等。
2.5提高電力工程項目施工人員的安全素質
首先,電力工程項目施工企業可選拔有事業心和責任感、技術過硬的員工或資深的專業人員擔任培訓員,在企業內部營造出一種互相幫助、學習和監督的安全文化氛圍,有效地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其次,應結合電力工程項目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進行事故預想和反事故演習,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技術培訓,讓企業員工熟練掌握事故應急預案及各種事故的應急處理辦法。最后,培養電力工程項目施工人員應對各種事故的能力,確保事故發生時做到沉著冷靜、快速反應。
3、結束語:
綜上所述,電力工程施工不但是完成電力項目建設任務的過程,而且是電力項目質量形成的最初階段。因為,施工安全管理既可以提高電力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安全性,還可以提高電力工程建設單位的管理水平,也是電力工程主體功能得以實現的主要保證。所以,加強電力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的相關研究和應用早已成為電力行業技術人員的重要任務之一,也是電力工程施工單位應該做好的重要基礎性工作。因此,在電力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更應該不斷提升施工人員和管理人員的安全意識,貫徹國家和行業的法律和工作規程,積極建立安全管理體系、落實安全責任,扎實做好安全管理的基礎工作,以此實現電力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并在實際的電力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以建立安全意識為中心,全面提高電力工程項目施工全體人員的安全素養和安全技能,在電力工程項目施工全過程全面體現安全管理的精神和實質。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4
一是建立各相關部門的聯動管理機制,加強對木材加工企業的各項審核工作,從源頭上堵住火災隱患。在木材加工廠建廠之初嚴格各項審核制度,特別是建筑防火審核和驗收,是避免火災隱患的重要手段。當地的工商、林業、消防等各相關部門應相互聯系、聯動管理、嚴把建審關。企業主應將建筑施工圖和廠區的規劃圖送消防部門審核后方可施工,對沒有消防部門審核意見書的單位,建設部門不發給施工許可證;對消防驗收不合格和未經消防審核的加工企業,林業、工商等不給辦理登記、注冊、營業執照等相關手續。
二是加強消防組織建設,保證消防設施完整好用。大多數木材加工廠遠離消防隊,許多地方交通、通訊不便,因此必須著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首先建立防火安全組織,配備專職或兼職防火員,做到有專門組織、專人抓企業防火工作。對企業的消防設施器材專人管理、維修,對消防安全作到有計劃、有安排、有檢查,對安全隱患能及時整改;其次要建立規章制度,層層制定責任制。責任到位、齊抓共管、把消防安全工作融入到企業管理當中去。
三是加大消防的監督力度,適時開展治理,規范木材行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執法監督是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糾正違法違章行為,預防和減少火災的基本手段。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能當場改正的要督促其當場改正,對一時不能整改的,必須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邊生產邊改正,對一些重大火災隱患要采取停業整改,對拒不改正和無法整改的單位,要采取調銷營業執照、相關許可證或搬遷改變用途等強制措施解決。公安消防機構在對木材加工行業的消防安全檢查中應注重督促落實解決以下問題:
1、督促企業進行定期不定期的自檢自查,落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斷加強消防工作。
2、對本地木材加工企業的消防安全狀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3、木材加工廠房的耐火等級,占地面積和防火間距均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對目前仍在使用的易燃建筑應要求逐步加以改造。
4、木材加工廠內的廠房、庫房、烤房、料廠、生活區要分開設置,并留有一定的.防火間距,對無法留足防火間距的采用防火墻進行分隔。
5、要求木材加工廠露天堆放的原木應堆放整齊,不得占據通道,堆放地點應在遠離鍋爐及其他明火作業地點,不得靠近危險物品倉庫及成品倉庫。
6、木材加工廠車間內堆放的木材量要嚴格控制,不得存放過多。加工的成品要及時運走。通道、門口、機器設備和電氣設備周圍不得堆放原料和成品。
7、木材加工生產中產生的鋸末、木屑,不得堆放在車間內。刨花和廢料應每天清除。
8、電氣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線路的敷設應符合《電氣設備安裝規程》的要求,對不符合要求的,要督促更換、檢修、保證用電安全。
9、督促木材企業落實基本的消防滅火設施和器材、修建消防水池并保證消防水源充足。
10、不得在木材加工車間內使用電焊、氣焊、氣割或其他明火,必須使用時,應辦理審批手續,采取防火措施,將動火部位及周圍的可燃物徹底清除,并準備好滅火器材,動火后應有專人檢查,防止留下余火。
11、加強干燥工序的防火措施,改進和淘汰一些落后的、火災危險性大的生產工藝。
總之,木材加工企業的消防安全管理,要靠政府和各職能部門的高度的重視,公安消防部門和公安派出所應進一步樹立服務意識,督促企業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做到重點人員培訓到位,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到位,重點部位防范措施到位,日常巡查、定期檢查到位,火災隱患整改到位,確保安全管理不留漏洞、不留死角,從而使企業的消防安全行為走上規范化的道路。為木材加工企業的、快速發展提供安全保障。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5
1、礦應設專人搞好設備管理和修理,并有一名主要領導分管這項工作。
2、礦建立設備臺帳、卡片、設備牌板以及設備分布圖設備規格、型號、購進時間、運轉、檢查狀況,損壞、報廢等都必需具體記載。
3、機電設備要做到定期檢查、修理,半年一大修、一季—中修、每月一小修、日常班班檢查修理,發覺問題準時處理。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4、主要設備(顎式破裂機、圓錐破裂機、球磨機等)和平安防護裝置必需明確專人負責,掛上專責牌,專責人員必需建立崗位責任制。
5、設備管理,操作人員愛惜設備,常常對設備進行擦洗和注油,接班時要嚴格檢查設備各部位是否正常、開車后要留意運轉狀況,發覺問題準時(報告)領導和有關人員進行處理。
6、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杜絕事故的發生。
7、加強設備管理和修理,保證設備正常運轉。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6
目的:
為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明確責任、分工、權利、義務,維護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規避事故風險,保障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責任。
范圍:
適用于本企業內所有員工、管理人員和外來人員。包括本企業所在的所有部門、分支機構和現場。
制定程序:
1.明確主管部門、組織起草人和協作人員;
2.制定初稿,調研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內部政策規定,收集企業內部意見;
3.提交初稿至上級主管部門審查意見;
4.送至法律部門審核;
5.實施意見反饋,并經過修改完善最終版本;
6.制定正式文件,開始執行。
法律法規及公司內部政策規定:
1.《勞動合同法》
2.《勞動法》
3.《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4.《行政管理法》
5.公司內部安全生產制度
各項制度的名稱、范圍、目的、內容、責任主體、執行程序、責任追究:
1.安全生產職責制度
范圍:全公司
目的:明確安全生產職責,分工協作,達成安全生產的目標。
內容:規定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職責、員工的.個人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生產工作流程、安全實際執行情況和緊急情況的處理方式等。
責任主體:各級管理人員和員工
執行程序:各級管理人員實施安全措施和員工的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責任追究:根據不同情況處以相應的紀律處分。
2.應急預案制度
范圍:全公司
目的:通過事故預案的制定,預先制定應對措施,有效減輕和規避事故風險,減少損失。
內容:制定全面應急預案,明確各級應急人員職責和安全設施的健康檢查、維護和更新規則等。
責任主體:各級應急人員和安全設施的管理員。
執行程序:各級應急人員執行應急預案中的預案,并負責及時報告事故情況和采取必要的措施處理。
責任追究:根據不同情況處以相應的紀律處分。
3.工作場所安全制度
范圍:全公司
目的:確保員工在工作場所的安全,預防意外傷害和事故發生。
內容:規定工作場所內的安全設備、安全出入口、安全防護用品,對事故隱患進行檢查和消除。
責任主體:各級管理人員和員工
執行程序:各級管理人員和員工執行安全規定,對事故隱患進行及時消除。
責任追究:根據不同情況處以相應的紀律處分。
4.培訓和宣傳工作制度
范圍:全公司
目的:全面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能力,促進安全生產文化。
內容:制定安全教育和培訓安排、每年的安全宣傳計劃和年度安全站評估等。
責任主體:各級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和培訓負責人員和員工。
執行程序:各級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和培訓負責人員組織宣傳和教育活動。
責任追究:根據不同情況處以相應的紀律處分。
5.安全檢查制度
范圍:全公司
目的:定期檢查安全生產設施和工作場所,確保符合安全生產標準。
內容:制定安全檢查計劃,每年至少進行兩次安全檢查,并指定專人進行檢查。
責任主體:各級管理人員和安全檢查負責人員。
執行程序:安全檢查負責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并對不符合標準的部分進行整改。
責任追究:根據不同情況處以相應的紀律處分。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單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
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條單位應當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以下統稱消防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條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五條單位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二章 消防安全責任
第六條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二)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科研、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三)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四)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五)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六)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
(七)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第七條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三)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四)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五)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六)組織管理專職消防隊和義務消防隊;
(七)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八)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未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單位,前款規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
第八條實行承包、租賃或者委托經營、管理時,產權單位應當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當事人在訂立的合同中依照有關規定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設施應當由產權單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單位統一管理。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經營、管理的單位應當遵守本規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圍內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第九條對于有兩個以上產權單位和使用單位的建筑物,各產權單位、使用單位對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設施應當明確管理責任,可以委托統一管理。
第十條居民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單位應當在管理范圍內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二)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有效。
其他物業管理單位應當對受委托管理范圍內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
第十一條舉辦集會、焰火晚會、燈會等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活動的主辦單位、承辦單位以及提供場地的單位,應當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
第十二條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
對建筑物進行局部改建、擴建和裝修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三條下列范圍的單位是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按照本規定的要求,實行嚴格管理:
(一)商場(市場)、賓館(飯店)、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娛樂場所等公眾聚集場所(以下統稱公眾聚集場所);
(二)醫院、養老院和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
(三)國家機關;
(四)廣播電臺、電視臺和郵政、通信樞紐;
(五)客運車站、碼頭、民用機場;
(六)公共圖書館、展覽館、博物館、檔案館以及具有火災危險性的文物保護單位;
(七)發電廠(站)和電網經營企業;
(八)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生產、充裝、儲存、供應、銷售單位;
(九)服裝、制鞋等勞動密集型生產、加工企業;
(十)重要的科研單位;
(十一)其他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單位。
高層辦公樓(寫字樓)、高層公寓樓等高層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鐵道、地下觀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糧、棉、木材、百貨等物資集中的大型倉庫和堆場,國家和省級等重點工程的施工現場,應當按照本規定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要求,實行嚴格管理。
第十四條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及其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報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第十五條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設置或者確定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并確定專職或者兼職的消防管理人員;其他單位應當確定專職或者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可以確定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公眾聚集場所應當在具備下列消防安全條件后,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申報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經檢查合格后方可開業使用:
(一)依法辦理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手續,并經消防驗收合格;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組織,消防安全責任明確;
(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四)員工經過消防安全培訓;
(五)建筑消防設施齊全、完好有效;
(六)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第十七條舉辦集會、焰火晚會、燈會等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活動,主辦或者承辦單位應當在具備消防安全條件后,向公安消防機構申報對活動現場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經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
第十八條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的特點,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公布執行。
單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內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防火巡查、檢查;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火災隱患整改;用火、用電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靜電);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內容。
第十九條單位應當將容易發生火災、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第二十條單位應當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按照單位的用火管理制度辦理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公眾聚集場所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時,施工單位和使用單位應當共同采取措施,將施工區和使用區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護,保證施工及使用范圍的消防安全。
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期間禁止動火施工。
第二十一條單位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嚴禁下列行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三)在營業、生產、教學、工作等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四)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第二十二條單位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生產、使用、儲存、銷售、運輸或者銷毀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條單位應當根據消防法規的有關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配備相應的消防裝備、器材,并組織開展消防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第二十四條單位發生火災時,應當立即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務必做到及時報警,迅速撲救火災,及時疏散人員。鄰近單位應當給予支援。任何單位、人員都應當無償為報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
單位應當為公安消防機構搶救人員、撲救火災提供便利和條件。
火災撲滅后,起火單位應當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事故的情況,協助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第四章 防火檢查
第二十五條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其他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組織防火巡查。巡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二小時一次;營業結束時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醫院、養老院、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應當加強夜間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可以結合實際組織夜間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六條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應當至少每季度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其他單位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檢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一)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四)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五)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六)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七)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十)防火巡查情況;
(十一)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十二)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七條單位應當按照建筑消防設施檢查維修保養有關規定的要求,對建筑消防設施的完好有效情況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
第二十八條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其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全面檢查測試,并出具檢測報告,存檔備查。
第二十九條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和維修檢查。對滅火器應當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第五章 火災隱患整改
第三十條單位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第三十一條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單位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一)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二)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三)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四)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六)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七)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八)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違反前款規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并存檔備查。
第三十二條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者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第三十三條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第三十四條對于涉及城市規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以及機關、團體、事業單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第三十五條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第六章 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第三十六條單位應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對每名員工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二)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公眾聚集場所對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應當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的內容還應當包括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單位應當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第三十七條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活動期間,應當通過張貼圖畫、廣播、閉路電視等向公眾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
學校、幼兒園應當通過寓教于樂等多種形式對學生和幼兒進行消防安全常識教育。
第三十八條下列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一)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四)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前款規定中的第(三)項人員應當持證上崗。
第七章 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和演練
第三十九條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制定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二)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四)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第四十條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其他單位應當結合本單位實際,參照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演練。
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
第八章 消防檔案
第四十一條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消防檔案應當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消防檔案應當詳實,全面反映單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并附有必要的圖表,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
單位應當對消防檔案統一保管、備查。
第四十二條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單位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二)建筑物或者場所施工、使用或者開業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
(三)消防管理組織機構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六)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人員及其消防裝備配備情況;
(七)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情況;
(八)新增消防產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
(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第四十三條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安消防機構填發的各種法律文書;
(二)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的記錄;
(三)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
(四)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五)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資料;
(六)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七)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八)火災情況記錄;
(九)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前款規定中的第(二)、(三)、(四)、(五)項記錄,應當記明檢查的人員、時間、部位、內容、發現的火災隱患以及處理措施等;第(六)項記錄,應當記明培訓的時間、參加人員、內容等;第(七)項記錄,應當記明演練的時間、地點、內容、參加部門以及人員等。
第四十四條其他單位應當將本單位的基本概況、公安消防機構填發的各種法律文書、與消防工作有關的材料和記錄等統一保管備查。
第九章 獎懲
第四十五條單位應當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評比內容。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班組)和個人,單位應當給予表彰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單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他處理。
第四十六條違反本規定,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七條公安消防機構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依法實施監督,并對自身濫用 職權、玩忽職守、徇私 舞弊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第四十八條本規定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本規定施行以前公安部發布的規章中的有關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8
一。 檢查方式
1.日常巡視:由各個管理責任人對各自責任區內消防器材、設備進行日常巡視、養護,并做好有關記錄。
2.定期檢查:由消防主管每月對日常巡視工作進行一次檢查總結,根據檢查情況對下個月的工作重點做出安排,做好有關記錄。
3.突擊檢查:實擊檢查管理處的.防火安全措施是否真正落實,消防設施是否完好。由消防第一責任人每季度不定期組織一次,并做好相關記錄。
4.年檢:根據住宅小區防火的特點,配合有關安全活動,公司對管理的小區每年至少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由公司組織人員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查,對義務消防隊專業課目進行抽檢或綜合演練,并做好有關記錄。
二。檢查內容
1.消防通道是否通暢,疏散標志是否完好。
2.整個消防系統是否運行正常、值守可靠。
3.整個小區是否存在火災隱患。
4.各種消防安全制度、措施和消防知識的宣傳是否得到落實,有關資料記錄是否完整、真實。
5.抽查義務消防隊專業課目演練,檢查隊伍建設和訓練情況。
三。火險隱患的整改
1.在各級檢查中發現火險隱患,立即填寫《火險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一式兩份,并讓受檢單位負責人鑒字接收。
2.受檢單位接到整改通知后,應立即組織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對火險隱患整改完畢。
3.受檢單位整改完畢后,或者規定整改時間到期后,檢查負責人應組織人員對火險隱患進行復查,并做好復查記錄。
4.對拒不整改的單位和個人,管理處有權采取必要措施督促其整改,并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對其進行處理。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9
隨人們生水平提高,肉制品需求量也在逐年增加,屠宰生產規模也在不斷擴大卓~越~管~理~網。然而,在屠宰企業生產過程中,安全問題一直是一個重要難題。為了保障工人和消者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屠宰企業必須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本文將從以下幾個方面闡述屠宰企業安全生產。
一、安全管理制度重要性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是企業保障生產過程中工人和消者安全重要手段。如果屠宰企業沒有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將會面臨以下幾個方面風險:
1、人身傷害風險:在屠宰企業生產過程中,工人需要接觸到各種危險物質和設備,如果沒有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工人可能會發生人身傷害事故。
2、環境污染風險:屠宰企業生產過程中會產生大量廢水、廢氣和廢渣,如果沒有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這些廢物可能會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
3、產品質量問題:如果屠宰企業沒有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可能會導致產品質量問題,從而消者健康。
因此,屠宰企業必須制定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以保障工人和消者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
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內容
屠宰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內容:
1、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屠宰企業應設立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明確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權利。同時,應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明確各項安全管理措實要求和具體操作流程。
2、安全生產培訓:屠宰企業應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培訓,提高工人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培訓內容應包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
3、安全生產設:屠宰企業應配備完善安全生產設,如防護裝置、安全警標識、消防設等。同時,應定期檢查和維護這些設,確保其正常運行。
4、安全生產檢查:屠宰企業應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發現隱患及時進行整改。檢查內容應包括設備安全、工藝安全、環境安全等方面。
5、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屠宰企業應制定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明確各種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措和責任分工。同時,應定期組織演練,提高應急處理能力。
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實
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是第一步,如何將其落實到實際生產中才是關鍵。屠宰企業應采取以下措,確保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實:
1、加強宣傳教育:屠宰企業應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提高工人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
2、建立考核機制:屠宰企業應建立安全生產考核機制,將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納入考核指標,對不符合要求部門進行問責。
3、加強監督檢查:屠宰企業應加強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4、加強息化建設:屠宰企業應加強息化建設,利用息化手段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效率和水平。
四、結語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是屠宰企業保障生產過程中工人和消者安全重要手段。屠宰企業應制定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安全生產培訓、安全生產設、安全生產檢查、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等方面內容。同時,屠宰企業還應采取措,加強制度實,確保工人和消者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10
為了加強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證企業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企業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職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地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門是否暢通。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企業每年組織對電梯、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
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為加強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和管理,確保企業安全生產,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全面實現全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特制定以下事故隱患整治制度。
(1)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員、定項目、定時間、定經費,確保隱患整改落實,并將整改落實情況報相關部門驗收備案。
(2)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隱患,要采取強制性保護措施,并分別納入技術措施安排和檢查計劃內,落實限期整改。
(3)對安全事故隱患整改不力的分公司、項目部,公司安全監督部門要發出隱患限期整改指令書,限期進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規定追查責任,嚴肅處理。
(4)對個別重大隱患,因多方原因暫時不能整改的.,要及時上報,爭取上級部門的幫助盡快解決。
(5)凡不按要求及規定標準落實隱患整改任務的人員,因此而釀成不良后果的,將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三、安全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1、企業安全員及其它操作人員發現隱患,要認真對待,及時整改,任何部門、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推諉。
2、一般隱患必須在當日整改,重大隱患視情況在最短時間內整改到位。
3、隱患整改所需資金必須全額保證。所需原料設備采購部門必須全力配合采購。
4、整改后必須經企業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或企業安全管理員驗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四、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本企業經理以及各安全負責人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確保有資格上崗。
2、本企業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企業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工種的班組安全教育和培訓。
3、企業對全體職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并保證職工有資格上崗。
4、本企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后方可安排上崗。
5、各類安全教育合格證按規定復審,逾期不復審,合格證無效,其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資格證,每兩年由發證單位復審一次。
五、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1、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職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
2、生產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人行道、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3、在生產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緊急通道和出入應設指示牌。
4、使用、儲存、運輸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監測、報警、防潮、避雷、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5、企業不得將施工作業場所、倉庫與職工宿舍混為一體,正在施工的樓內、倉庫嚴禁住人。
六、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1、逢節、假日,夜間必須安排人員值班,并將主要領導的電話放于明顯位置,遇緊急情況隨時聯系。
2、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發現視情節輕重予以懲罰,直到開除。
3、值班人員要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定時要對施工現場、庫房等處巡查。
4、遇陌生人進施工現場,值班人員問明來意,才決定是否放行。必要時請示公司安全部門。
七、動火作業管理制度
1、本制度中的動火作業是指燒焊、打磨、切割等能引起火源的危險作業。
2、在施工現場范圍內進行動火作業時,要先清理作業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遠離進行動火地方最少米。準備好應急的消防器材,然后向安全組申請危險作業許可證。
3、安全組在發出危險作業許可證之前,要對作業現場進行檢查,依據許可證上所列之項目逐條核對無誤,確認不會由此引發火警事故后,才能發出危險作業許可證。
4、動火作業現場要有相應的消防滅火措施,例如準備水、滅火筒等,以便發生火警時,能迅速滅火。
5、動火作業人員在作業前要了解該部位消防設施及防火通道。
6、在動火作業過程中,安全組要全程監督,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7、安全組有權制止有危險的動火作業。
8、動火作業完畢之后,要清理好作業現場,并監視現場至少分鐘,防止留有火種,引起后患。對不申請危險作業許可證而進行動火作業的人員(或部門),除通報批評外,并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責任。
八、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提高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施工作業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
1、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2、開工前,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必須要有詳細的施工平面布置圖,運輸道路,臨時用電線路布置等工作的安排,均要符合安全要求。
3、現場四周應有與外界隔離的圍護設置,入處應設置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安全生產紀律牌、工程概況牌等有關安全的設備。
4、現場排水要有全面規劃,排水溝應經常清理疏通,保持流暢。
5、道路運輸平坦,并保持暢通。
6、現場內材料堆放必須按現場布置圖規定的地點分類堆放整齊穩固。作業中留置的木材、鋼管等剩余材料應及時清理。
7、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網、護桿、各種限制保險裝置等必須齊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動。
8、施工現場的配電、保護裝置、避雷保護、用電安全措施等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
9、用火用電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現場消防設施和消防責任制度等應按消防求周密考慮和落實。
10、現場臨時搭設的倉庫、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要求。
九、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1、班組長要模范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領導本班組安全作業,認真執行安全交底,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2、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械極具、設備、防護用具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改進措施。
3、組織班組安全活動,開好班前安全生產會,并建立記錄臺賬,每天由作業班長進行記錄。
4、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向項目部或上一級部門報告。
5、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領導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工作時,思想集中堅守崗位,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不得擅自離崗。
6、嚴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煙火的地方吸煙。
7、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8、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懸崖和陡坡施工前必須系好安全帶,高空作業不得往下投擲物料。
9、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
10、在施工現場,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腳手架、龍門架和隨吊盤上下。
11、正確使用防護裝置和防護設施,對各種防護裝置、防護設施和警示、安全標志等不得任意拆除或隨意挪動。
十、特種設備使用制度
1、特種設備使用部門的各級管理人員,應具有安全生產意識和特種設備使用管理相關知識,加強特種設備使用環節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設備使用地點、場所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嚴格履行出入人員登記手續,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一律按規定登記進入。凡進入危險場所其他人員(包括領導檢查、外來參觀、設備維保、設備檢測人員)進入,應由本單位或部門負責人批準,并在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等陪同下進入,進入后嚴格遵守相關制度,不得操作特種設備。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上述地點、場所。
3、依據《條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應經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相應特種設備的作業或管理工作。嚴禁安排無證人員操作特種設備。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現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設備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部門負責人報告。
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操作規程可根據法規、規范、標準要求,以及設備使用說明書、運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項等內容制定,具體內容可參考《特種設備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十一、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1、對本單位特種作業人員經常進行安全生產教育,防止產生麻痹思想,避免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2、對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定期進行安全生產知識的培訓,每年培訓不少于學時。
3、對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方可上崗。
4、從事特種作業人員要定期進行實戰演練,提高技術水平防止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十二、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加強雷電災害防御工作,防止或減少因雷擊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各分公司、項目部結合本單位工程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工程的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1、成立防雷安全領導小組,包括組長和組員,明確防雷安全生產責任人和具體的聯絡辦事人員。
2、制定雷電災害應急預案,在最短的時間內做到組織領導到位,技術指導到位,物資資金到位,救援人員到位,確保高效妥善處理災情。
3、建立健全雷電災害報告制度,在遭受雷電災害后應及時向上級部門和氣象主管機構報告災情,并協助氣象主管機構組織做好雷電災害的調查、鑒定工作,分析事故原因,提出解決方案和措施。
十三、臨時工安全管理制度
因生產需要使用臨時工時,用人單位應提前申請報公司綜合部,經批準后方可雇傭。
1、雇用的臨時工必須有有效的身份證及本地臨時居住證。
2、臨時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勞動紀律、保密及安全生產知識教育。
3、必須與雇用的臨時工簽訂勞動合同或協議并注明安全責任。
十四、傷亡事故管理規定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職工傷亡事故,事故單位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登記、調查、分析、處理和統計等管理工作。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后,單位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并報告有關部門。
十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新職工進入工地前必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
本知識,滅火器及消防栓的操作使用等。
2、對每個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并記錄存檔。
3、每季度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隊員都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4、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11
1)目的
為了對公司使用的各種化學品進行有效的管理,防止在運輸、儲存、使用、廢棄等過程中對環境、健康和安全造成不良影響,特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圍
使用于公司化學品從購買到廢棄的全過程的管理
3)定義
3.1化學危險品
化學危險品(以下簡稱化學品)系指中華人命共和國標準《危險貨物分類與品名編號》規定的分類標準中的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或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蝕品七大類。
化學品范圍請參照《波力公司化學品清單》附件1
4)職責
4.1采購課、管理部負責化學品的采購和運輸中的管理;
4.2倉庫課分別負責危險化學品貯存中的管理;
4.3各部門負責化學品使用過程中的管理
5)工作程序
5.1化學品的購買和運輸
5.1.1請購單位根據實際生產的需要,確定請購量,有計劃地進行請購。
5.1.2采購部門在選購化學品時,應根據使用生產工藝要求,在滿足相同使用效果的前提下,盡可能選擇毒害性,危險性較小的環保產品。
5.1.3對于新購買的化學品應要求供應商提供化學品物質安全資料表(MSDS)或從有關資料獲取(MSDS)。
5.1.4購買化學品時應對供應商的環境行為、運輸能力進行調查,選擇有運輸資格的單位;運輸及裝卸過程中要防止泄漏、碰撞、傾倒等潛在事故的發生。
5.2化學品的標示
5.2.1根據化學品的物質安全資料表或危險特性,生產單位制作化學危險品標示牌,其內容包括材料識別信息、危害警告和特定的個人防護用品。
5.2.2所有化學品的存貯處都必須設置有效的化學危險品表示牌。
5.3化學品的儲存
5.3.1新購化學品入庫時,應由倉庫管理責任者按化學品的品名、數量、入庫日期進行登記,并檢查其是否包裝完好,標示清楚。
5.3.2化學品應存放在危險化學品倉庫指定位置,倉庫內應有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雷等措施,并配備通訊、報警等裝置。
5.3.3根據化學品的性質分類、分項存放,并貼上MSDS予以標識,化學品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存放高度,倉庫內做好防滲、防漏的管理。
5.3.4危險品倉庫應由專人管理,要采取防止無關人員隨意入內的措施,禁止將火種、熱源帶入化學品貯藏場所。
5.4化學品的臨時儲存、分別保管
5.4.1各部門、生產車間必須選定遠離火源,熱源的合適場所作為使用中化學品暫存處,并作適當標示管理。
5.4.2對于生產車間保管的化學品的在庫量,原則上以一天的使用量為限。
5.4.3暫時保管場所由專人管理,管理責任人負責其管理狀況的檢查和維持。
5.5化學品的使用
5.5.1化學品領用時,要做好出庫記錄,出庫搬運過程中應避免散落、滲漏。
5.5.2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本部門使用化學危險品的.管理,對于生產車間,以車間為單位指定專人負責化學危險品的領用、發放并作用量、去向記錄管理。
5.5.3對于現場臨時存放的化學品,要標示明確,分類存放,防止揮發和泄漏。
5.5.4各部門在使用化學品時,應根據其物質安全資料表MSDS,盡量做到不散落,不滴漏、不揮發、不浪費。
5.5.5生產車間除工作指定使用的相應化學品外,不得使用其它化學品。
5.5.6使用對于人體有害的化學品時必須根據MSDS或其它要求做好必要的防護工作,如戴手套、口罩、通風等。
5.5.7禁止將酒精等易燃品做打掃衛生、擦拭贓物等清潔用途(產品清潔除外),以避免接觸火源引發火災事故。
5.6化學品的廢棄
各單位生產的廢化學液應收集到容器內,防止暴曬、雨淋和廢液的流出,并按
《廢棄物管理程序》放到指定的場所,廢液的處理見《廢棄物管理程序》。
5.7緊急情況處理
5.7.1發生火災、泄漏、爆炸等緊急情況時,按《應急準備和響應管理程序》進行處理。
5.7.2發生人員傷害或環境污染時,應按照相應的物質安全資料表MSDS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5.7.3對危險化學品的異常、緊急事件處理后必須按照《不符合、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做出糾正,進行改善措施。
5.8人員培訓
對使用、管理化學品崗位的人員進行培訓,使其能夠擔任該崗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培訓方法詳見《培訓、意識和能力管理程序》。
6)相關文件
略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12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器材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企業職工必須嚴格執行消防防火安全制度,積極參加單位組織的消防活動,做好火災預防工作。
1、認真組織單位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及防火安全常識,定期組織員工進行崗位培訓,增強安全防范意識。
2、熟記自己職責,責任范圍,熟悉崗位環境,明確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擺放位置,熟練使用各種滅火消防器材,掌握一般救生常識。
4、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樹立安全第一、效益第二的思想,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對單位內部的`消防設施、員工履行職責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采取相應措施及時解決。
5、物品倉庫嚴禁吸煙,物品、碎紙垃圾要及時清除,經常保持安全xx的暢通。
6、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平時巡查制度,防止出現漏崗現象,巡查人員必須24小時堅守崗位,發現險情及時排除。
7、平均每個月對單位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積極參加消防部門組織的培訓班,不斷提高單位的自身消防意識,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8、經常學習消防知識,掌握消防技能,積極配合消防部門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13
一、企業信息安全管理體系
1 、計算機設備管理體系1.使用計算機的部門應保持清潔、安全、良好的計算機設備工作環境,嚴禁在計算機應用環境中放置易燃、易爆、強腐蝕、強磁性等危害計算機設備安全的物品。
2.當本單位非技術人員對本單位設備進行維護時、系統、維護,本單位相關技術人員必須現場監督全過程。計算機設備在送去修理之前必須得到有關部門負責人的批準。
3.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正確的使用方法,如計算機設備使用、啟動、關機。任何人不得用電插撥計算機外部設備的接口。如果計算機出現故障,應及時向計算機責任部門報告。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處理或從其他單位找技術人員進行維護和操作。
二 、操作員安全管理系統
(1) .操作代碼是進入各種業務操作應用系統的代碼、數據訪問的分級控制。
操作代碼分為系統管理代碼和一般操作代碼。代碼是根據不同應用系統和工作職責的要求設置的。
(2) .系統管理操作代碼設置和管理
1、系統管理操作代碼必須由管理層授權。
2、系統管理員負責各種應用系統的環境生成、維護、通用操作代碼的生成和維護、故障恢復的管理和維護等。
3、系統管理員必須獲得其上級對業務系統數據整理的授權、故障恢復和其他操作;
4、系統管理員不得使用他人的操作碼進行業務操作;
5、系統管理員調離崗位。上級管理員(或相關責任人)應及時取消其代碼并生成新的系統管理員代碼。
(3) .通用操作代碼設置和管理
1、一般操作代碼由系統管理員根據各種應用系統的操作要求生成,并根據每次操作的用戶代碼進行設置。
2、經營者不得將他人代碼用于經營活動。
3、操作員調離崗位。系統管理員應取消他的代碼,并及時生成新的操作員代碼。
三、密碼和權限管理系統
1.密碼設置應該具有安全性、保密性,并且不能使用簡單的代碼和標簽。
密碼是保護系統和數據安全以及保護用戶自身權益的控制代碼。
密碼分為用戶密碼和操作密碼,用戶密碼是登錄系統時設置的密碼,操作密碼是進入各應用系統的操作員密碼。
密碼設置不應是容易猜到的數字和字符串,如名稱、生日,重復、序列、常規數字;
2.密碼應定期修改,修改間隔不超過一個月。如果發現或懷疑密碼丟失或泄露,應立即修改,并將用戶名、修改時間、修改等內容記錄在相應的寄存器中。
3. server 、路由器等重要設備的超級用戶密碼應由運營機構負責人指定的專門人員(不參與系統開發和維護的人員)設置和管理,密碼設置人員應將密碼放入密碼信封內,貼上個人姓名徽章或在接縫處簽名,然后提交密碼管理人員備案登記。
特殊情況下,需要封存的密碼必須經相關部門負責人批準,并由密碼用戶向密碼管理人員索取。使用后,密碼必須立即更改并密封,并在“密碼管理登記簿”中登記。
4.系統維護用戶的密碼應由至少兩個人一起設置、以供保管和使用。
5.相關密碼授權員工調離崗位。相關部門負責人必須指定專人接管,并立即修改或刪除密碼。同時,應在“密碼管理登記簿”中進行登記。
四、數據安全管理系統
1.存儲備份數據的介質必須有清晰的標識。
備份數據必須存放在不同的地方,并明確落實不同地方備份數據的管理職責;2.重視重要計算機信息和數據存儲介質的存儲、運輸安全和安保管理確保存儲介質的物理安全。
3.任何非應用業務數據的使用和存儲數據的設備或介質的`轉移、轉移、放棄或銷毀必須嚴格按照程序逐步批準,以確保備份數據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在數據恢復之前,必須備份原始環境中的數據,以防止有用數據的丟失。
在數據恢復過程中,應嚴格遵守數據恢復手冊,如有問題,技術部門應提供現場技術支持。
數據恢復后,必須執行驗證、確認,以確保數據恢復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5.數據清理前必須備份數據,清理操作必須在確認備份正確后才能進行。
所有以前清理之前的備份數據應根據備份政策定期或永久保存,并應隨時可用。
數據清理的實施應避免高峰營業時間,并避免影響在線業務運營。
6.對于需要長期保存的數據,數據管理部門應與相關部門共同制定展期計劃。根據展期計劃和查詢使用方法,展期應在介質有效期內進行,以防止存儲介質過期失效。應通過有效查詢、使用方法確保數據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傳輸的數據必須有詳細的文檔。
7.當公司非技術人員對公司設備進行維護時、系統、維護,公司相關技術人員必須現場監督全過程。
計算機設備必須經設備管理機構負責人批準后,方可送去維修。
在發送維修之前,應備份、刪除和注冊設備存儲介質中的應用軟件、數據和其他管理相關信息。
對于修復后的設備,設備維護人員應檢查并接受設備、病毒的檢測和登記。
8.管理部門應對報廢設備中存儲的程序、數據進行備份和清理,并妥善處理報廢的無用數據和介質,防止泄漏。
9.運行維護部應指定專人負責計算機病毒的防范,建立本單位的計算機病毒防控管理體系,定期進行計算機病毒檢查,發現病毒及時清除。
10.未經相關部門許可,商業計算機不允許安裝其他軟件、不允許使用來歷不明的載體(包括軟盤、光盤、移動硬盤等。)。
五、機房管理系統
1.進入主機房時應至少有兩人在場,并應登記”機房門禁管理登記簿”,記錄門禁時間、人員和操作內容。
2 .信息技術部門人員必須獲得領導的許可才能進入機房,其他人員必須獲得信息技術部門領導的許可并由相關人員陪同。
值班人員必須如實記錄訪客名單、進出機房時間、來訪內容等。
原則上,非信息技術部門人員不得進入中心操作系統。
特殊情況下需要操作時,應經信息技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在相關人員的監督下進行。
操作內容應由操作人員和監督人員記錄并簽字,以備日后參考。
3.保持機房整潔。各種機械設備應按維修計劃定期維修,保持清潔明亮。
4.員工進入機房時必須更換干凈的工作服和拖鞋。
5.禁止在機房吸煙、吃飯、接待訪客、聊天等。
不允許任何與業務相關的活動。
嚴禁將液體和食物帶入機房,嚴禁攜帶與機房無關的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腐蝕性等危險品。
6.嚴禁機房工作人員違章操作,嚴禁未經許可將外來軟件帶入機房使用。
7.通電時,嚴禁拆卸和移動計算機等設備和部件。
8.定期檢查機房內的消防設備。
9.不允許在計算機房內隨意丟棄存款介質和相關機密業務數據。丟棄的存款介質和商業機密資料應及時銷毀(碎紙),不得作為普通垃圾處理。
嚴禁私自出借或取出機房內的設備、存儲介質、數據、工具。
10.主機設備主要包括用于業務運營的服務器和電腦。
在機房內,應保持恒溫、恒濕、電壓穩定,并做好靜電防護和防塵工作,以保證主機系統的穩定運行。
服務器所在的主機應執行嚴格的訪問控制管理系統,及時發現和排除主機故障,并根據業務應用要求和操作規范,保證業務系統的正常運行。
11.定期測試空調系統運行的各項性能指標(如風量、溫升、濕度、潔凈度、溫升率等)。),并做好記錄,及時解決通過實際測量發現的各種參數問題,確保房間空調器的正常運行。
12.除自動電池檢測外,計算機房中的不間斷電源必須每年充電和放電一次或兩次。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14
引言
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社會上各行各業的發展對電力的需求也在逐漸增加,促進當今電力工程建設規模和建設項目的迅速擴大,這在不斷滿足社會需求的同時,電力工程中出現的事故也使電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工作讓人們開始關注和重視。電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主要指在電力建設施工的開展過程中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管理。電力工程施工中需要在施工現場進行多種的立體作業,施工中設施需要進行臨時調動,而在施工中面臨的環境較為復雜,工作人員流動性的特點,使得電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問題越來越突出明顯明顯,所以在電力工程施工管理中,必須采取一系列安全管理活動來保障電力工程施工的安全性。
1.電力工程安全管理特點
電力工程關系到國計民生,電力發展涉及面廣,關系重大,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將會影響到各行各業,產生嚴重后果。
電力施工工程需要使用大型機械,易燃易爆的化工用品多,人員數量多,交叉作業多,屬于勞動密集型產業,事故引發點多,控制難點多、難度大。
電力施工工程具有較強的專業性,涉及到電氣安裝工程、土建工程、設備調試工程等多個專業,需要有關工作人員具有較強的專業知識,熟悉并精通電力工程施工管理業務,具有較強的工作能力。
電力工程施工難度大、建設周期長、投資建設大,涉及面廣,每個環節、每道工序都有可能發生安全事故,安全管理難度大、要求高。
2.電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2.1 電力工程安全教育不足
多數電力企業都會開展安全教育培訓,但大多都是在國家強制要求下進行的,所以企業的組織安全教育培訓極易培訓對象都存在應付的心理,還有很多問題,例如教育培訓的教材不夠完善,內容缺乏有效性和針對性等都是普遍存在的,這導致很多電力企業對電力施工安全管理的認識不夠全面,對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也不夠重視。
2.2 對電力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視不足
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導致很多企業只注重利益,在電力企業中,安全管理理應是重中之重,但在實踐中,卻將企業的經濟利益放在安全之上,使安全管理常常被人忽視,成為一句空話,電力企業為了更多的經濟利益往往鋌而走險,在安全條件不成熟的情況下進行工程建設。另外,對于電力施工安全管理的投入也很少,電力企業對于安全管理只停留在表面上,采取逃避和拖拉的方式,不能及時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使問題得不到有效的處理。
2.3 電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基礎不牢固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人們對電力安全的關注也在不斷加大,電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也在不斷推進,管理水平也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但還有很大一部分電力企業安全管理還很不到位,對安全管理認識不清,對人員劃分不清,導致現在電力工程施工違章現象時有發生,尤其是大型機械施工、高空作業和地下施工等危險系數高的電力工程項目,任然存在著安全保護不到位、安全設施不足等安全隱患。
3.加強電力施工安全管理的措施
3.1 加強企業和工作者對電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重要性的認識
電力施工安全是實現電力企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障,保障電力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則是電力施工安全管理的最根本的目的。保證安全生產是實現企業整個效益的基石,所以在電力企業發展中要想獲得效益,就要保證電力工程施工的安全性,效益是一個企業再發展的`根本,沒有安全的生產,效益也就無從談起,所以,在電力施工過程中,要認真落實各項規章制度,最大限度的保障生產的安全性,在電力企業生產管理中,企業要正確處理安全與效益,安全與進度的關系,對企業發展的好壞尤為重要。
3.2 加強電力工程施工現場的管理措施
企業在平時要注意對電力安全管理者的安全教育,通過工作者對各種專業知識、行業標準以及法律法規的學習,來提高自身的專業知識,在此基礎上,嚴格遵守電力企業部門的規章制度和《電力安全工作流程》,按操作規章進行施工,以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人們生命財產安全。建立和完善安全監督機制和體系,加大對電力施工的監督力度,保證電力生產的每個環節都在安全生產控制的范圍內進行操作。作為電力安全管理的工作人員,要提高自身安全警惕性,定期對現場進行安全檢查,防患于未然。在施工現場,要使用相應的安全措施,如安全標準、警示線等;在施工過程中,認真落實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則是保證電力施工安全的重要措施。界定好相關人員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制定相應的安全責任制,同時,要不定期的對工作者進行考核和監督,保證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3.3 加強施工過程安全管理
一要強化電力施工工作者的思維重視性,工作時間長,過程單一乏味,這就使施工人員在長時間工作下放松警惕,一旦放松警惕就很容易造成安全事故,導致人員的傷亡,損失重大,所以在平時特別在上崗前要加強工作人員的培訓工作,增強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減少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的發生,加強施工安全性。二加強對電力工具的定期保養,工具在長時間的使用下會發生損傷和老化,所以在電力工程施工中要提前做好施工器具的保養維修預算,避免器具老化帶來的傷害,降低施工過程中的風險。三加強監督工作,在整個施工過程中需要安全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進行全程的監督,做到及時發現并解決問題,注重細節及危險源的了解,及時發現并解決電力工程中的問題,避免引發安全事故。
4.總結
綜上所述,電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對于電力企業的生存和發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社會發展對電力需求不斷增加,促就了對電力施工的安全管理的更高要求。電力工程施工的安全性不僅關系到電力企業的發展,更關系到人員和社會的安全,所以在電力工程施工過程中要重視安全管理,重視每一個細節,每一段工作,將每個細節都落實到實處,同時增強電力管理工作者的安全意識,從而保障電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質量和水平,促進電力行業的發展。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15
1、建筑施工企業必須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
2、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企業法定代表人為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3、建筑施工企業應根據施工生產特點和規模,實施安全生產體系管理。
4、建筑施工企業應按照有關規定設立獨立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足額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5、建筑施工企業應依法確保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并有效使用。
6、建筑施工企業各管理層應適時開展針對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7、建筑施工企業必須建立健全符合國家現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滿足安全生產需要的各類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8、建筑施工企業應依法為從業人員提供合格勞動保護用品,辦理相關保險。
9、建筑施工企業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安全技術、工藝、設備、設施和材料。
10、建筑施工企業應對照本規范要求,定期對安全生產管理狀況組織分析評估,實施改進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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