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管理制度15篇【通用】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煤礦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煤礦管理制度1
煤礦雨季三防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雨季的洪水、積水和雷電可能直接威脅到煤礦的安全生產,甚至可能導致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通過有效的.三防管理,可以降低事故風險,保障煤礦的穩定運行,同時也是對員工生命安全的基本保障。
煤礦管理制度2
露天煤礦管理制度旨在確保煤礦的安全生產、資源合理利用、環境保護及員工福利,其主要內容涵蓋以下幾個方面:
1. 安全管理:包括安全規程制定、安全隱患排查、應急救援預案及安全教育培訓。
2. 生產運營:涉及生產計劃、設備維護、作業流程控制及產量質量監控。
3. 環境保護:涵蓋礦山復墾、廢水廢氣處理、噪音控制及生態恢復措施。
4. 資源管理:包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開采計劃與審批、資源回收率提升。
5. 人力資源:涉及員工招聘、培訓、考核、福利待遇及勞動保護。
6. 法規合規: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定期進行合規性審查。
內容概述:
1. 制度建設: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明確各部門職責,形成完善的管理架構。
2. 監督機制:設立內部審計部門,定期檢查各項制度執行情況,確保制度的.有效實施。
3. 技術支持:引入先進的采礦技術和設備,提高生產效率,降低安全風險。
4. 合作與溝通:加強與政府部門、行業協會、供應商和社區的溝通合作,共同解決管理難題。
5. 培訓與發展:定期為員工提供專業技能培訓,提升團隊整體素質。
6. 應急響應:建立快速反應機制,應對突發事件,保障人員安全和生產穩定。
煤礦管理制度3
1、非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要害場所。
2、外來參觀檢查和其它聯系業務的人員,需要進入要害場所的,必須在科或隊人員的陪同下方可進入,并辦理登記手續。
3、為保證安全,外來參觀檢查人員必須在指定的`范圍內參觀檢查,不得隨便單獨活動。
4、外來參觀、檢查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隨意拍照、錄像。
5、要害場所內的各種設備在運轉或帶電狀態,外來參觀人不經同意,不得隨意觸摸,防止造成意外。
6、非工作人員沒有辦理正常進入要害場所的手續,值班人員應勸阻,強行進入的,值班人員應立即向保衛科匯報。
煤礦管理制度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針,完善礦業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進一步加強井下開采及施工單位的井下采場、巷道安全管理,消除潛在的事故隱患,特制定井下采場、巷道幫頂板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管理制度適用于漢中市礦業公司所屬的井下開采單位及外來承包、承租的施工(開采)單位。
第二章 井下采場巷道幫頂板安全管理規定
第三條 井下開采及施工單位要配備足夠的專(兼)職檢撬工,并進行專業及崗位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四條 井下開采及施工單位要給檢撬工配備良好的照明和檢撬工具,并根據工具使用和現場實際需要定期更換、重新配備。
第五條 井下檢撬幫頂板作業時必須兩人同時進行,一人照明及監護,一人進行檢撬,嚴禁在沒有照明及監護下單人進行檢撬作業。
第六條 嚴格執行井下采場、巷道幫頂板檢查制度,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要實行日檢查,值班長、代班長、專(兼)職檢撬工要實行班檢查,崗位作業人員要對本作業區進行隨時檢查。
第七條 井下采場、巷道的檢撬、處理、維護要與生產同步進行,要堅持“檢撬、處理、維護”先行的原則。
第八條 檢查人員及檢撬工發現問題當時能處理的立即處理,當時處理不了的報告當班值班長,當班能處理的不留到下一班處理,處理不了的要設警示標志并逐級上報。威脅作業人員及設備安全的應立即停止作業并撤出人員及設備。
第九條 作業區域及礦巖破碎帶破碎較嚴重,檢撬人員經檢撬后仍然無法保證作業人員及設備安全時,應停止作業并撤出人員及設備。單位應設警示標志并逐級上報。
第十條 井下開采及施工單位在幫頂板管理上要制定具體管理規定,做到區域劃分明確,責任落實到個人,專(兼)職檢撬工要對本單位所轄區域內的巷道幫頂板管理負責,嚴格按照規定對所轄區域的巷道幫頂板進行檢撬,徹底清除幫頂板的浮石及危石。
第十一條 作業人員進入井下采場、巷道作業前,對負責區域的采場、巷道幫頂板進行檢撬,徹底清除幫頂的浮石及危石,確認安全后方可進行作業,嚴禁頂毛作業。
第十二條 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隨時檢查作業區域內的.幫頂板,發現浮石及危石及時處理,確保作業安全。
第十三條 掘進巖工在掘進完畢后,裝藥前要對工作面的幫頂、作業面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作業。
第十四條 大斷面巷道掘進完畢后,要對巷道進行詳細檢查,發現浮石及危石要立即處理,發現礦巖破碎帶破碎較嚴重情況時,單位應及時組織人員進行處理,處理后仍然無法保證作業人員安全,單位應設警示標志并逐級上報。
第十五條 井下開采及施工單位要嚴格執行樺甸礦業公司下發的《大斷面巷道施工安全技術管理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井下大爆破、掘進爆破后,專(兼)職檢撬工和作業人員要對各自負責轄區內的采場、巷道幫頂板進行檢查,發現浮石及危石及時處理,確保作業安全。
第三章 管理部門安全管理職責
第十七條 安全環保部安全管理職責
1、負責對井下開采及施工單位的井下采場、巷道幫頂的安全管理,組織開展聯合檢查、專項檢查、專業檢查,定期檢查、不定期檢查、隨機抽查。
2、在檢查中發現井下采場、巷道幫頂礦巖破碎帶破碎較嚴重,威脅人員、設備安全的要求生產單位立即停產,撤出人員及設備,并要求單位及時進行處理。
3、接到井下開采及施工單位需要對采場、巷道幫頂進行維護的報告后,及時組織相關部門專業人員到現場進行勘察,制定維護方案并及時落實施工隊伍進行施工。
4、負責對井下開采及施工單位的采準工程和日常生產維護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施工安全、施工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并提出整改意見。
5、加大檢查頻率及處罰力度,檢查中發現頂毛作業,存在浮石及危石的,嚴格按樺甸礦業公司《生產現場安全管理處罰標準》和《季度安全生產檢查考核辦法》進行處罰及考核。
6、負責按照《樺甸礦業公司a、b級危險源(點)管理辦法》的規定,抓好采場、巷道幫頂板的分級控制管理,定期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并監督、檢查相關部門和基層單位所負責危險源點的控制和管理工作開展情況,適時提出整改意見。
第十八條 生產技術部安全管理職責
1、負責對新建、擴建、改建的井巷工程在施工過程中施工安全、施工質量進行監督和管理,發現巖石破碎帶較破碎,要根據安全需要和下一步工藝變化,及時研究制定維護方案,滿足實際生產需要,確保人身和設備安全。
2、積極配合安環部及井下開采和施工單位,對生產過程中需要進行維護的采場、巷道幫頂板進行現場勘察,拿出維護設計方案并及時落實施工隊伍進行施工。
3、負責對井下開采及施工單位的開拓工程、采準工程和日常生產維護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施工安全、施工質量進行監督和管理。
4、負責按照《大斷面巷道施工安全技術管理暫行規定》具體要求,對井下單位采準工程、日常生產維護工程的施工過程中和施工結束后進行監督和管理,發現巖石破碎帶較破碎要及時提出維護意見。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制度解釋權歸安全環保部,自下月1日起執行。
第二十條 本制度與國家、省、市及通鋼礦業公司相關法律法規、制度相抵觸時,則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煤礦管理制度5
1. 制定詳盡的應急預案,涵蓋所有可能的風險,并定期更新以適應項目變化。
2. 設立專門的'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應急工作的協調和執行,確保責任明確。
3. 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模擬真實場景,提高員工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4. 建立應急資源儲備,包括物資、設備和人力,確保在需要時能夠迅速調動。
5. 實施應急培訓,讓所有員工了解應急預案,明白自身在應急情況下的角色和職責。
6. 強化事后評估,對每次應急行動進行深入分析,找出問題,提出改進措施,不斷優化應急管理體系。
通過上述方案的實施,工程應急管理制度將為工程項目提供堅實的后盾,確保在面對突發事件時,我們能夠迅速、有序地應對,最大限度地保護人員安全,維護工程項目的正常運行。
煤礦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煤礦班組安全建設,提高煤礦現場管理水平,促進煤礦安全生產,依據《安全生產法》、《煤炭法》、《工會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全國煤礦開展班組安全建設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煤炭行業管理部門是煤礦班組安全建設的主管部門,負責督促煤礦企業建立班組安全建設制度、落實班組安全建設規定。
各地工會要組織協調、督促煤礦企業開展煤礦班組安全建設工作,指導煤礦企業建立工會基層組織,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第四條煤礦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從企業、礦井、區隊到班組的班組安全建設體系,把班組安全建設作為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基層和基礎管理的重要環節,明確分管負責人和主管部門,制定班組建設總體規劃、目標和保障措施。
煤礦企業工會要加強宣傳和指導,積極參與煤礦班組安全建設。要建立健全區隊工會和班組工會小組,強化班組民主管理,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第五條煤礦(井)是班組安全建設的責任主體,要圍繞班組安全建設建立各項制度,落實建設資金和各項保障措施,保證職工福利補貼,完善職工收入與企業效益同步增長機制。
區隊(車間)是班組安全建設的直接管理層,負責班組日常管理、業務培訓等工作。
第六條煤礦班組安全建設以“作風優良,技能過硬,管理嚴格,生產安全,團結和諧”為總要求,著力加強現場安全管理、班組安全教育培訓、班組安全文化建設,筑牢煤礦安全生產第一道防線。
第二章組織建設
第七條煤礦企業必須建立區隊、班組建制,制定班組定員標準,確保班組基本配置。班組長應當發揮帶頭表率作用,加強班組作業現場管理,確保安全生產。
第八條煤礦企業班組工會小組要設群眾安全監督員,且不得由班組長兼任。中華全國總工會和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按規定程序在煤礦井下生產一線班組中聘任煤礦特聘群眾安全監督員。
第九條煤礦企業應當建立完善以下班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一)班前、班后會和交接班制度;
(二)安全質量標準化和文明生產管理制度;
(三)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制度;
(四)事故報告和處置制度;
(五)學習培訓制度;
(六)安全承諾制度;
(七)民主管理制度;
(八)安全績效考核制度;
(九)煤礦企業認為需要制定的其他制度。
煤礦企業在制定、修改班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第十條煤礦企業應當加強班組信息管理,班組要有質量驗收、交接、隱患排查治理等記錄,并做到字跡清晰、內容完整、妥善保存。
第十一條煤礦企業應當指導班組建立健全從班組長到每個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十二條煤礦企業必須全面推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將安全生產目標層層分解落實到班組,完善安全、生產、效益結構工資制,區隊每月進行考核兌現。
第十三條煤礦企業必須依據國家標準要求,改善作業環境,完善安全防護設施,按標準為職工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按規定對職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建立職工個人健康檔案,對接觸有職業危害作業的職工,按有關規定落實相應待遇。
第十四條煤礦企業應當制定班組作業現場應急處置方案,明確班組長應急處置指揮權和職工緊急避險逃生權。
第十五條煤礦企業應當建立班組民主管理機構,組織開展班組民主活動,認真執行班務公開制度,賦予職工在班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制定、安全獎罰、班組長民主評議等方面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
第三章班組長管理
第十六條煤礦企業必須建立班組長選聘、使用、培養制度和機制,積極從優秀班組長中選拔人才,把班組長納入科(區)管理人才培養計劃,區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原則上要有班組長經歷。
第十七條班組長應當具備以下任職條件:
(三)熟悉本班組生產工藝流程,掌握礦井相關專業災害預防知識,具備現場急救技能;
(五)一般應當具有高中(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3年及以上現場工作經驗,具有較好的身體素質。
第十八條班組長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三)負責加強班組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推行作業現場精細化管理;
(四)負責班組團隊、安全文化建設和規范化管理等其他職責。
第十九條班組長享有以下權利:
(四)企業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條班組長任用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采取組織推薦、公開競聘或民主選舉等方式選拔班組長;
(二)經選拔的班組長,要按規定履行正式聘任手續,不得隨意更換班組長;
(三)撤免班組長應當由區隊提出撤免理由和建議,嚴格按相應程序辦理。
第二十一條煤礦企業必須建立班組長考核激勵約束機制,明確班組長崗位津貼,制定班組長績效考核制度,定期進行嚴格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作為班組長提拔、獎勵、推優評先以及解聘、處罰的重要依據。
第四章現場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條煤礦企業應當依據《煤礦安全規程》、作業規程和煤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等規定,制定班組安全工作標準、操作標準,規范工作流程。
第二十三條班組必須嚴格落實班前會制度,結合上一班作業現場情況,合理布置當班安全生產任務,分析可能遇到的事故隱患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嚴格班前安全確認。
第二十四條班組必須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重點交接清楚現場安全狀況、存在隱患及整改情況、生產條件和應當注意的安全事項等。
第二十五條班組要堅持正規循環作業和正規操作,實現合理均衡生產,嚴禁兩班交叉作業。
第二十六條班組必須嚴格執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對作業環境、安全設施及生產系統進行巡回檢查,及時排查治理現場動態隱患,隱患未消除前不得組織生產。
第二十七條班組必須認真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加強作業現場精細化管理,確保設備設施完好,各類材料、備品配件、工器具等排放整齊有序,清潔文明生產,做到崗位達標、工程質量達標,實現動態達標。
第二十八條班組應當加強作業現場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安全監測儀器儀表、工器具和其他安全生產設施的保護和管理,確保正確正常使用、安全有效。
第五章班組安全培訓
第二十九條煤礦企業應當重視和發揮班組在職工安全教育培訓中的主陣地作用,開展安全警示教育,強化班組成員安全風險意識、責任意識,增強職工遵章作業的自覺性;加強班組職工安全知識、操作技能、規程措施和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安全培訓,提高職工遵章作業的能力。
第三十條煤礦企業應當強化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培訓,提高職工對生產作業過程中各類隱患的辨識和防范能力。
煤礦企業應當加強班組應急救援知識培訓和模擬演練,班組成員應當牢固掌握防災、避災路線,增強自救互救和現場處置能力。
煤礦企業應當加強班組現場急救知識和處置技能培訓,班組成員應當具有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設備、及時果斷進行現場急救的能力。
第三十一條煤礦企業應當確保班組教育培訓投入,建立實訓基地,建立學習活動室,配備教學所需的設施、多媒體器材、書籍和資料等。
第三十二條煤礦企業每年必須對班組長及班組成員進行專題安全培訓,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第六章班組安全文化建設
第三十三條煤礦企業應當把班組安全文化建設作為礦井整體安全文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加大安全文化建設投入,為班組安全文化建設提供必要的條件和支持,培育獨具特色的班組安全文化。
第三十四條煤礦班組應當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牢固樹立“以人為本”、“事故可防可控”和“班組安全生產,企業安全發展”等安全生產理念。
第三十五條煤礦企業應當以提高職工責任意識、法制意識、安全意識和防范技能為重點,加強正面輿—論引導和法制宣傳,發揮群眾安全監督組織、家屬協管的作用,培養正確的安全生產價值觀,增強班組安全生產的內在動力。
第三十六條煤礦企業應當建立安全誠信考核機制,建立職工安全誠信檔案,并將安全誠信與安全生產抵押金、工資分配掛鉤。
第三十七條班組長應當加強人文關懷、情感交流和心理疏導,提高班組凝聚力,強化班組團隊建設。
第三十八條煤礦企業應當建立班組合理化建議與創新激勵機制,鼓勵班組開展崗位創新、質量管理(qc)小組等活動,培育團隊創新精神。
第七章表彰獎勵
第三十九條煤礦企業應當積極開展班組建設創先爭優活動,每年組織優秀班組和優秀班組長評選,對班組安全建設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總結考核,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班組及班組長給予表彰獎勵。
煤礦企業在組織職工休(療)養、外出學習考察活動時,優先選派優秀班組長參加。
第四十條各省(區、市)人民政府煤炭行業管理部門會同本級總工會,定期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班組、班組長進行表彰獎勵。
第四十一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和中華全國總工會結合煤礦開展爭創優秀安全班組、優秀班組長、優秀群監員活動,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班組、班組長進行表彰與獎勵。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以及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工會組織依照本規定對煤礦班組安全建設實施監督檢查和指導。
第四十三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煤礦企業可依據本規定,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或實施細則。
煤礦管理制度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我礦生產及安全工作的順利進行,貫徹執行“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根據“消防法規"有關規定,切實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結合礦內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管理辦法適用于礦屬各單位。
第三條:各單位主要領導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工作負全面責任。
第二章 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為加強全礦消防管理工作,礦成立消防安全委員會,組建義務消防員隊伍,各單位成立防火領導小組。
第五條:建立健全各級領導消防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礦消防委員會具有以下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二)實行分級負責的消防檢查制度,每月在防火負責人的的領導下,以單位領導,消防監督員為主,對所在單位、車間、庫房等處的防火情況進行檢查,并加強日常巡回檢查,節假日期間要重點防范。
(三)根據季節的特點,同其它安全結合起來。火險隱患,必須做出詳細登記逐條研究、整改,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要及時上報,同時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保證安全,其心圍繞“整改”狠下功夫,爭取使檢查達到每查一次,進步一次。
(四)檢查各單位防火責任制、崗位防火責任制和各項防火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
(五)組織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消防知識的宣傳和防火安全教育。
(六)根據礦內消防工作動態情況,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實到人,責任明確,不斷完善消防安全條件和消防安全措施,杜絕火災事故。
各單位消防領導小組的工作職責:
(一)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在消防管理監督部門的領導下,制定切實可行的單位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報銷防管理部門存檔,重點部位的崗位防火責任制要上墻.
(二)把消防安全列入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之中。
(三)組織本單位員工進行安全及消防知識的宣傳和教育。
(四)經常組織本單位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對上級提出的意見要及時整改,不斷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五)認真整改消防檢查和消防部門查出的問題,并將整改情況向上級部門匯報。
(六)積極協助上級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
第六條:礦安監科負責全礦消防監督管理。保衛科負責礦內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設一專職或兼職的消防監督員,要積極配合安監部門搞好全礦的消防安全工作,對職工群眾普及消防知識,對義務消防員、重點工種人員進行專門的滅火演練和自我逃生方法培訓。
第三章 地面消防
第七條:具有火災危險的場所禁止動用明火,確需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事先向安監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并采取嚴密的防范措施,切實保證
安全。
第八條:會議室等人員集中的場所必須做到:
(一)不準超過額定人數。
(二)禁煙場所,嚴格遵守制度,違章行為及時停產警告和處罰。
(三)安全出口處應當設置明顯的標志,疏散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堆放任何雜物。
(四)安裝使用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火規定,臨時增加電氣設備,必須采取相應措施,保證安全.
(五)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學物品.
(六)管理工作人員應當堅守崗位,強化檢查制度,特別是散場后,要仔細檢查火險隱患。
第九條:各單位應當根據防火、滅火的需要,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設備和設施,責成專人負責保養、維護和管理. 第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要維護消防設施,不準損壞和擅自挪用消防設備、器材,不準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一條:各單位對重點工種人員,必須進行消防知識的專業培訓,經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操作管理. 第十二條:供電、機電部門對防雷裝置要建立必要的維護和保養制度,每年五月前做一次全面的檢查,如遇特殊情況還要進行臨時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第十三條:各單位生活用電和工業用電的開關、線路必須符合條例防火要求,嚴禁超負荷使用,保證開關、線路安全有效。
第十四條:倉庫必須按規定存放貨物,做到定點、定人、定措施,同時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并嚴格執行。
第四章 井下消防
第十五條:各井下生產單位、生產輔助單位、服務單位的行政正職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負全部責任。其他管理人員對分管范圍的消防安全負責,各工種對本崗位的消防安全負責。
第十六條:各單位要向本單位的職工宣傳消防法規,參加礦里組織的消防培訓和消防滅火演習,會熟練使用器材和掌握救火的常識. 第十七條:井下發生火災時,現場人員要及時向礦調度室報告,同時應采取直接滅火法進行滅火,火勢威脅到人員安全時,要立即撤離。
第十八條:調度室接到火警后,立即向礦長匯報,同時向礦區救護隊報警,通知井下人員佩帶自救器進行撤離.
第十九條:井下電器設備的各種保護齊全,動作靈敏可靠。
第二十條:井口和井口房附近20m內禁止煙火。
第二十一條:在井口房內、井下主要硐室和井下主要進風巷中進行電氣焊工作,必須提前制定安全措施,經礦長批準后,方可作業.在使用氣焊工作時,乙炔瓶和氧氣瓶必須放在焊接地點上風側,兩瓶間距必須大于5m,兩瓶與明火間距大于10m。
第二十二條:所有井下焊接或其它維修需使用電氧氣焊時必須報批措施,審批后,由安監人員監督、檢查有害氣體,備足防火用具和消防、地面灑水后方可開始作業。
第二十三條:完善井上下管路系統,并配齊各種消防器材。井下各機電硐室、臨時配電點、充電硐室、加油站、皮帶機頭等處必須設置滅火器材,每處至少配備臺干粉滅火器和一個沙箱,沙箱內至少備有10個沙袋,存放滅火器的地點要懸掛滅火器標識牌.
第二十四條:井下硐室內嚴禁存放汽油、煤油、變壓器油,井下使用過的棉紗、布頭等放在蓋嚴的鐵筒內,并定期送到地面處理. 第二十五條:膠帶輸送機巷每隔50m應設置一個三通支管及閥門,每隔200m接有一根20m的膠管.
第二十六條:及時清理皮帶機道的浮煤和煤塵,皮帶機的托輥運轉良好,皮帶不跑偏,以防摩擦起火.
第五章 獎懲
第二十七條: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進事跡之一的單位和集體,礦將按年度進行總結評比,并給予表彰獎勵。
(一)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及消防安全措施落實。消防組織制度健全,火險隱患及時消除,消防器材、設備完整好用,無火災事故,工作成績突出的。
(二)及時組織撲救火災或者積極支援其他單位和居民撲救火災,避免重大損失,有顯著貢獻的。
(三)在消防工作及其他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
第二十八條: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進事跡之一的個人,礦按年度進行總結評比,并給予表彰獎勵。
(一)熱愛消防工作,積極參加消防活動,成績顯著的。
(二)模范遵守消防法規,制止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事跡突出的 (三)及時發現和消除重大火險隱患,避免火災發生的 (四)積極撲救火災,搶救公共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表現突出的。
(五)對查明火災原因有突出貢獻的
(六)在消防工作其它方面作出顯著貢獻的。
第二十九條:違反本管理辦法,不按消防監督人員要求整改的,消
防監督人員有權給予責任單位500元以上1000以下的罰款,并給予單位責任人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條:違反本管理辦法造成火災事故者,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交地方司法機關處理,情節較重,造成火災或火險的由礦安全委員會根據情節給予行政處分(開除、降級、降職、記過、警告)或給予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對責任單位處以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一條:違反本管理辦法,有下列和為之一的,但未造成火災或火險的,由礦安全委員會根據情節給予行政處分或給予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一)防火負責人不履行職責的。
(二)值班人員擅離職守或失職的。
(三)違反消防規定,在嚴禁動用明火作業的。
(四)損壞、挪用消防設備和消防工具造成嚴重損失的。
(五)謊報火警,制造混亂拒不執行火場指揮,影響滅火救災的。
(六)失火燒毀國家財產或他人財產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七)對于發現的火險隱患有能力及時整改而拖延不改的,因此發生火災的造成損失的責任者。
(八)過失引起火災,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辦法,井下消防處罰制度
(一)滅火器配備不齊,每缺一具罰單位責任人100元。
(二)消防設施損壞、丟失配備不及時處罰責任人200元。
(三)作業地點設備移動時消防設施未到位處罰責任人100元。
(四)區隊責任區按規定配齊滅火器后,丟失損壞補充的費用由區隊
工資總額中扣除。
(五)使用電氧氣焊時無措施,未按規定配消防用具和材料或配備不齊,處罰責任人100-500元.
(六)通防科負責消防設施日常檢查,并根據以上條款處罰,安監科監督執行情況。
第三十三條:消防處罰地面由保衛科負責,井下由通防科負責,罰款通知單一式三份,交被罰款單位或責任人一份,交財務一份,留存根一份,所罰款項于其它罰款合并使用。
第六章 消防器材、設施管理制度
1、提高全體員工對消防器材、設施管理工作意識,加強內部人員的管理教育,經常對員工進行防火知識教育和深刻了解防火設施在安全工作中的重要性,樹立“安全第一、警鐘長鳴"的安全意識。
2、各部位的所有器材均實行掛牌管理,每組消防器材必須有單位指定專人具體負責保養和管理,嚴禁亂用、亂借、亂放,確保器材的完好有效。
3、消防器材配備的消防鍬、桶嚴禁在生產勞動中使用,如發現使用或損壞者,除照價賠償外并罰器材管理單位50——200元。
4、所有消火栓不準用作澆地、沖洗地面和與消防無關方面。消防器材、設施不準損壞、丟失和擅自挪用,如有故意損壞者,當事人除照價賠償外,并處罰款200--500元,現任不明確或丟失,對器材管理單位罰款500—-1000元.
5、所有器材、設施經常進行檢查、保養,發現問題及時更換、維修. 6、各單位的領導及器材管理工作人要對此項工作認真負責,對所管理的防火設施要經常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匯報單位及主管單位,以便
及時落實解決。
第七章 消防器材、設施維護保養制度
一、各部門的所有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均實行掛牌管理,每組消防器材必須有單位指定專人具體負責維護保養,嚴禁亂扔亂放,確保器材的完好有效。
二、消防設施配置的消防工具如:鍬、桶、斧、鉤嚴禁在非生產勞動中使用。如發現使用或損壞,除照價賠償外并處罰器材管理單位100—200元.
三、單位、車間內所設的室內消火栓不準用作澆地、沖洗地面、洗車或與消防無關的方面。消防器材、設施不準損壞、丟失或擅自挪作它用。如有故意損壞,處罰當事人200—500元,責任不明或丟失,對管理單位罰款500-1000元。
四、所有的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統一由礦保衛科負責維護保養.保衛科消防監督員要經常進行檢查、保養,發現問題及時更換、維修。
五、如單位需購置滅火器、消防工具,單位要遞交購置滅火器審批單,批準后,送往礦保衛科統一購置.
六、室外地下消火栓,每年要在上凍前,進行維護保養,以防冬天凍裂管道,冬天過后,要在春季再進行一次維護保養,如發現問題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系進行維修.
煤礦管理制度8
為了保證各機電設備的安全運行,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科、隊干部必須定期對各單位重要車間實行檢查。具體要求如下:
一、科每半個月由科長負責組織進行一次全科運轉及供電系統設備的`全面檢查,隊每周由隊長組織一次檢查。
二、負責供電設備維修的機電技術員必須按檢查圖表實行跟檢。
三、科、隊值班人員每天對地面各主要車間查崗不得少于2次。
四、檢查發現的問題,應安排限期解決,發現嚴重問題及重大隱患應組織人員立即處理并向上級匯報。
五、干部上崗檢查必須填寫上崗記錄。
煤礦管理制度9
煤礦工程管理制度是一套全面規范煤礦企業生產、安全、技術、設備、人力資源等方面的管理規則。它旨在確保煤礦作業的安全、高效、可持續進行,以實現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責任。
內容概述:
1、安全管理制度:涵蓋安全規程、應急預案、事故報告和處理機制等,確保員工的生命安全和礦井的.穩定運營。
2、生產管理制度:規定生產計劃制定、調度管理、質量控制等流程,保證煤炭產量和質量。
3、技術管理制度:涉及地質勘查、開采設計、技術創新等,推動煤礦科技進步。
4、設備管理制度:涵蓋設備采購、維護保養、報廢更新等環節,保障設備正常運行。
5、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包括員工招聘、培訓、考核、福利等,提升員工技能和滿意度。
6、環保與可持續發展制度:規定環境保護措施、資源回收利用和綠色礦山建設等,實現可持續發展。
7、質量與標準化管理制度:確保產品和服務的質量,遵守行業標準和法律法規。
煤礦管理制度10
非煤礦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保障企業合規經營: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避免因違規操作導致的法律風險。
2. 提高生產效率:通過標準化管理,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經濟效益。
3. 保障員工安全: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保護員工的'生命安全。
4. 保護環境:減少礦山活動對環境的影響,實現可持續發展。
5. 維護企業聲譽:良好的管理制度有助于樹立企業的社會形象和信譽。
煤礦管理制度11
第一條為了確保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平臺的安全穩定運行,規范平臺運營部的操作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平臺管理員職責
1、平臺管理員必須嚴格依據財務開具的`收款單據,在平臺系統中按照流程操作。
2、若收款單據上的會員名字與系統中不相符的,要及時反饋給財務部,由財務部溝通落實好后,將最終的收款單據交由平臺管理員操作。否則,不予辦理該會員相關業務。
3、不得私自與會員溝通變更名稱或充值等業務。
4、勤勉盡職,恪守秘密。公司員工應當勤勉謹慎,對所在公司負有誠實信用義務,切實履行崗位職責,維護行業商業信譽。要妥善保存客戶資料及其交易信息檔案,在職期間及離職后,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所在公司關于客戶隱私保護的規定,不得泄露任何客戶資料和交易信息。
第三條罰則
違反本管理制度,將根據公司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包括但不限于經濟處罰、行政處罰、解除勞動合同,情節及后果嚴重者將追究其民事或刑事責任,并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等。
第四條根據市場環境變化及公司業務發展需要,公司可對本管理制度進行調整、完善、補充和細化。
第五條附則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最終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煤礦管理制度12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各礦井對礦各科室區隊建立職業衛生檔案,員工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簡稱“兩檔”,并由專人保管。
二、職業衛生檔案包括:
1、企、事業單位職業衛生記錄卡;
2、各生產單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人員一覽表;
3、各生產單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人員作業人員登記卡;
4、職業病危害、職業中毒記錄卡;
5、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匯總資料;
6、職業病危害因素程度分級管理表;
7、職業中毒事故報告與處理記錄表等;
8、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范、標準、文件、監督文書清單及有關文本;
9、職業衛生管理方針、方案、目標、方案、程序、指導書、管理制度;
10、職業衛生專(兼)職管理組織、職能及人員分工;
11、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管理檔案;
12、職業病預防掌握措施技術檔案;
13、職業病防護設施和防護用品檔案:
14、職業衛生培訓教育匯總資料:
15、職業病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有關資料。
三、員工個人健康檔案包括:
1、員工的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2、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
3、職業健康檢查結果、職業禁忌證名單及處理狀況;
4、職業病診斷、職業病病例登記表等員工個人健康資料;
5、職業健康監護托付書或合同;
6、職業性健康檢查工種及人員名單;
7、職業病人處理、安置狀況匯總資料。
四、“兩檔”資料按檔案管理的要求建立名目、統一編號、專冊登記;分永久、長期、短期三種期限準時進行歸檔。
五、“兩檔”資料應字跡清晰、圖表清楚、文字精確牢靠,并管好和用好“兩檔“。
六、隨時、定期地依據本礦人員的`變動,準時調核和補充“兩檔”,各表卡每年 10 月前系統地調整一次。
七、“兩檔”檔案中各種資料按要求每三年復核一次;日常職業衛生工作須將測定結果、健康檢查結果、職業病管理狀況隨時過錄,以備分析。
八、員工離開單位時,有權索取個人鍵康檔案資料,公司或礦應照實地、無償地供應,并在所供應的個人復印件上簽章。
九、職業病診斷,鑒定單位需供應有關“兩檔”資料時, 檔案室應照實地供應。
十、檔案室對各部門移交來的職業衛生檔案,要仔細進行質量檢查,歸檔的案卷要填寫移交日錄,雙方簽字,準時編號登記,入庫保管。
十一、檔案工作人員對檔案的收進、移出、銷毀、管理、借閱利用等狀況要進行登記,檔案工作人員調離時,必需辦好交接手續。
十二、職業衛生檔案庫房要結實、平安,做好防盜、防火、防蟲、防鼠、防高溫、防潮、通風等項工作,并有應急措施職業衛生檔案庫要設專人管理,定期檢查清點,如發覺檔案破損、變質時要準時修補復制。
十三、利用職業衛生檔案的人員應當愛惜檔案,嚴禁對職業衛生檔案拆卷、涂改、污損、轉借和擅自翻印。
十四、每年按煤礦流程對其合規性進行評估修訂。
十五、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有關職業檔案管理的其他規定根據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職業衛生標準和煤礦職業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執行。
煤礦管理制度13
為規范技術管理,提高規程(措施)的編制、審核、貫徹質量,使作業規程能真正發揮規程(措施)的超前指導作用,從源頭上預防事故的發生,確保礦井安全生產,根據新版《煤礦安全規程》和上級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我處實際,特制定規程(措施)管理制度:
一、規程(措施)的編制
(1)作業規程的編制必須突出工作面的特點,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堅持“一工程、一規程、一變化、一措施”,嚴禁照抄照搬;規程在制定前必須準備好相關工程資料,主要包括:施工圖紙、地質資料、相鄰或相近工作面實際地質資料及施工經驗(記錄),以往規程的經驗和教訓,現有施工條件(設備、材料)等。
(2)制定作業規程所需的各種資料必須提前收集。 ①生產技術科要提前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接續方案(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適當調整),依據接續方案指導礦井施工。
②生產技術科、地質部門應在工作面開工一個月前提供相關設計和地質說明書。
③其它各相關科室應在開工20日前提供各系統相關設計,其中:
⒈機電動力科負責提供供水、排水、照明、配電系統設計;
⒉調度室負責提供礦井通訊及安全監測、監控系統設計;
⒊通風隊負責提供提供通風、消防、降塵及礦井防滅火系統設計;
④施工隊技術人員應在工作面開工10日前將作業規程編制完畢,5日前簽審完畢,5日內將工作面作業規程學習并考試完畢、送交有關部門和個人并報監理簽審,否則不得開工。
(3)規程、措施的編制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煤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的相關規定,不得與國家的法律法規沖突;嚴格按照作業規程的編制程序進行編寫,做到層次清晰、內容精練、用語準確規范、數據準確無誤、圖表齊全、圖文清晰、文圖一致,不得模棱兩可、照抄照搬、隨意涂改。
(4)規程所涉及的工種必須全面,各工序、生產系統必須全面、準確。
(5)規程中各工種的操作要求及崗位責任制、相關安全管理制度等內容要齊全,規程(措施)編寫必須認真吸取以往事故的教訓,不斷完善。
(6)對于各級新規定的安全管理文件,在規程(措施)中必須納入,可以只寫文件號和名稱,但在貫徹時要一并貫徹。
(7)規程(措施)在編制過程中,發現設計圖紙有誤、與實際不符、需要修改,或有更好方案時要及時同生產技術科聯系,經討論修改會審后方可執行,嚴禁私自變更設計。
(8)作業規程編制相關細則
①所有字體均采用仿宋-GB2312字體。
②一級標題采用二號加粗字體,二級標題采用小二加粗字體,三級標題采用三號加粗字體,圖、表標題采用小三加粗字體,正文采用四號字體,頁眉、頁腳采用五號字體。
③封面、簽字欄、目錄均按掘進作業規程模板執行。(簽字人員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增減)。
④編號:ZJYD20xx-01意義為綜掘一隊20xx年1月編制。 ⑤各類附表、附圖的相關規定:表1—1:意義為第一章第一個表格,以次順序類推;附1-1圖:意義第一章第一個附圖,以此順序類推。
⑥各類附圖要求按比例繪制的均按模板中規定的比例繪制,不按比例繪制的應注明為示意圖。
二、規程(措施)的審批
(1)所有規程、措施都必須堅持審批制度(特殊規程或措施采取會審制度)。
(2)技術員要在區隊技術副隊長的指導下完成規程(措施)的編制,并經過區隊初審通過后,送生產技術科審核,按審核意見經初步修改后安排會審。
(3)規程(措施)的會審由相關科室牽頭,提前一天通知處領導、各分管副總、相關科室(主要領導或技術副隊長參加)及施工隊相關人員參加會審,通知人員并做好通知記錄,參加會
審人員要簽到。其中:
①采、掘規程(措施)的會審由生產技術科牽頭組織參加科室:調度室、安管科、機電動力科、通風隊;參加人員:處領導、采、掘副總、通風副總、機電副總、地測副總、安管科副總、生產區隊隊長、副隊長、技術員。
②機電專項措施的會審由機電動力科牽頭組織參加科室:調度室、安管科、生產技術科、通風隊;參加人員:處領導、采、掘副總、通風副總、機電副總、安管科副總、機電隊、運輸隊隊長、副隊長、技術員。
(4)重要的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的會審由處總工程師主持,會審要有詳細記錄(規程、措施會審專項記錄),會審形成的決定要嚴格遵照執行,如會審人員意見不一致時,允許保留意見,但必須履行簽字手續,不得因規程不能按時簽發,影響工程的按期施工。
(5)規程(措施)會審程序如下:
⑴編制人員向與會人員簡要匯報規程、措施主要內容,對重點安全技術問題必須詳細闡述。
①工程概況及地質情況;②施工工藝及主要技術參數;③施工相關的生產系統簡述;
④勞動循環組織及主要技術經濟指標;⑤涉及本工程的針對性安全技術措施。
⑵生產技術科提出對規程、措施的初步審查意見。 ⑶參加會審人員對規程、措施提出修改補充意見或建議。 ⑷處副總工程師對提出規程、措施的修改補充意見或建議。 ⑸處總工程師總結參加會審人員的修改補充意見或建議,作出會審決定。重大安全技術問題集體討論,并征求各分管處領導意見后,作出決定。需要報請上級部門批準的,必須報經上級主管部門同意。
(6)規程會審嚴格執行“誰會審、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為了明確責任,分工把關,各相關科室分別對規程的以下內容著重負責:
⑴區隊編制人員對規程的編制依據(包括現場情況的掌握,資料的收集等),規程(措施)內容、格式及編制質量負直接責任;
⑵區隊技術副隊長對規程(措施)的整體內容審查負責。 ⑶生產技術科對規程(措施)的格式、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負責。
⑷生產技術科審查人對規程(措施)中設計計算、圖紙、標注、數據的準確性負責。
⑷調度室對規程(措施)中勞動組織、循環作業圖表及相關內容負責。
⑹安全管理科對規程(措施)中安全技術措施內容負責。 ⑺地質測量部門對規程(措施)中地質、防治水內容負責。
⑻機電動力科對規程(措施)中機電運輸的內容負責。 ⑼通風隊對規程(措施)中“一通三防”的內容負責。 ⑽副總工程師對規程(措施)整體內容負責。 ⑾總工程師對規程(措施)的審批負責。
(7)編制人員要按會審意見進行認真修改后,方可送副總工程師、機電處長、生產處長、總工程師最后審批簽字。集體會審意見要全面,并要在規程(措施)貫徹和落實中作為重點。
(8)對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的工作面或有其它重大技術問題的工作面作業規程,要按程序報上級有關部門審查批準。
(9)參加會審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嚴格把關,由于審查不認真,造成規程(措施)錯誤,將依據規程(措施)審批職責和由此造成的后果,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規程(措施)的貫徹學習
(1)工程開工前,所有參與工程施工的人員必須進行規程(措施)的貫徹學習和考試,未經貫徹學習和考試或考試成績不合格者,要經過復訓并補考合格,否則不準上崗作業。
(2)規程(措施)的貫徹必須由施工單位技術人員(編制人員)進行貫徹講解,要結合實際、圖文并茂地向施工和管理人員貫徹清楚,切忌照本宣科和匆忙草率從事,要有重點地進行詳細講解,可以分次貫徹,但必須在工程開工前學習貫徹完畢。
(3)《作業規程》(措施)貫徹時,對于規程(措施)中指
定的《煤礦安全規程》、《煤礦工人技術操作規程》及上級文件要求中的相關內容必須一并貫徹。
(4)貫徹學習規程要有詳細記錄,所有人員(包括所有管理人員)均要簽名。
(5)《作業規程》每月組織學習貫徹一次,《煤礦安全規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每3個月學習貫徹一次,學習貫徹率要達到100%。
四、規程(措施)的落實
(1)施工單位的全部干部和工人都必須按照規程要求進行指揮和操作,認真落實規程規定,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2)所有管理人員都是現場落實規程(措施)的責任者,隊長和技術副隊長對規程(措施)落實負主要責任,技術人員對規程落實負技術管理責任,生產副隊長和班組長對規程落實負現場管理責任。
(3)生產技術科、處主管副總、處總工程師要把規程的貫徹執行情況作為技術管理的重要內容,每月利用本安體系檢查活動,對規程進行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提出規程落實整改意見,對規程(措施)落實情況由生產技術科負責考核,重大問題由處平衡解決。
(4)在現場檢查中,發現規程(措施)與現場不符時,必須及時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如果原定施工方法與現場條件不符,必須及時補充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如果屬于違
章操作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5)處安全監察部門對規程的落實負監督檢查管理責任
五、規程(措施)的完善
(1)規程(措施)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現地質條件變化,施工單位主管技術人員要及時匯報處主管部門并補充相關措施,審批生效后執行。
(2)處有關業務部門要定期監督檢查規程執行情況,及時向施工單位提出修改補充意見,確保規程(措施)具有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處安排每月月底前由各區隊將在用的規程(措施)送生產技術科、主管副總、處總工程師復審,并簽署復審意見(意見空白表附在被復審規程前頁);編制人員要根據復審意見對規程(措施)及時進行修改補充,并按會審程序進行審批。
(3)規程編制人員要依據復審意見對本隊和發放的規程進行換頁修改(修改必須附“勘誤表”)。
(5)處總工程師對規程(措施)的修改完善負主要管理責任,施工單位主管技術人員對規程的修改完善負直接責任。
六、規程(措施)的檢查
為了規范作業規程的編制質量和現場對照落實,生產技術科、培訓中心、安全管理科每月對作業規程編制及落實情況至少檢查一次,檢查結果納入月度技術管理考核中:
㈠、定期檢查作業規程(措施)貫徹學習情況
生產技術科、培訓中心、安全管理科定期對規程(措施)的貫徹學習情況進行檢查,檢查項目應包括:規程(措施)的培訓記錄、參加培訓人員名單、考試人員名單、考試成績單、不及格人員名單、復訓人員名單、補考成績單,達不到規定要求的嚴格考核。
㈡、定期檢查規程(措施)的落實情況
⑴必須嚴格按照《作業規程》進行操作,發現規程(措施)與現場不符時,必須及時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如確屬規程編制原因的要對規程(措施)及時進行修改,規程修改后要進行復審簽字生效。
⑵生產技術科、掘進副總、總工程師要把規程的貫徹執行情況作為技術管理的重要內容,每月利用本安體系檢查活動,對規程進行對號檢查,并做好對號檢查記錄,提出規程落實整改意見,對規程(措施)落實情況由生產技術科負責考核,重大問題由礦平衡解決。
㈢、考核
⑴不按照規定內容、時間提交地質說明書、圖紙、技術資料、《作業規程》、安全措施的單位,每推遲一天罰該單位100元。
⑵在規程、措施的編制過程中在沒有同相關業務科室聯系就私自更改設計的,發現一處罰編制人員50元,技術副隊長100元。
⑶施工單位技術員、技術副隊長不認真檢查、校對《作業規程》,導致下發或在檢查過程中《作業規程》、安全措施等出現錯字、別字、漏字、語句不通、內容不全或存在亂涂亂畫現象,一處罰施工單位技術員20元、罰技術副隊長40元。
⑷不按照通知時間參加規程會審的單位,遲到一次罰該單位100元,借故不參加者,一次罰該單位300元,由此影響規程會審而延誤工期,由該單位負責
⑸規程措施簽審完畢后沒有按時送交給負責簽審的部門(人員)或在監理部門簽審不及時的,每次罰技術副隊長200元。
⑹參加規程會審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嚴把規程的編制質量,若經審批后下發的規程出現錯誤,審批簽字人員負連帶責任,每出現一處錯誤,罰審批簽字人員每人100元。
⑺《作業規程》編制人未能及時貫徹作業規程,并未能及時命題進行考試或不及時進行閱卷導致施工時間推遲的,對規程編制人、隊長按200元/班進行罰款
⑻區隊長、書記、技術員、班組長未參加規程學習、簽字、考試而參與現場管理,罰款500元,并暫停工作待補考及格后方可參與生產指揮。
⑼對沒有參加作業規程貫徹的輪休或請假人員必須進行補充貫徹和考試。檢查過程中發現缺考或在冊人數與考試人數不符時,對區隊書記罰款200元,技術員罰款100元。
⑽每月月底前完成作業規程的復審工作,對復審后存在的問題,技術員必須及時編制補充修改措施,修改不及時或不能按期完成復審工作,每推遲一天,罰技術員50元,累計累罰。
⑾區隊每月組織一次有關安全規程、操作規程、作業規程、
安全制度以及有關安全技術措施的全員學習,并做好記錄。安管科每月對各區隊的規程、措施學習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凡參學率達不到100%的,每低一個百分點罰區隊書記200元,技術負責人、技術員各100元。
⑿各業務職能部門在處組織的安全檢查或本安體系檢查時,必須對作業規程的編制、審批、貫徹和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發現不符合規定的情況,必須予以糾正,并根據情節對編制人進行50~300元的經濟處罰。
⒀檢查中如發現,現場作業出現不按規程(措施)作業或規程(措施)在現場執行滯后的情況時,對現場跟班隊干按違章指揮處理,并根據造成的后果,對區隊進行10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者按照事故進行追查處理。
煤礦管理制度14
1. 定期修訂應急預案:隨著煤礦作業環境和條件的變化,應定期更新應急預案,確保其適應性。
2. 強化應急技能培訓:通過模擬實操,增強礦工的自救互救能力和應急反應能力。
3. 加強硬件設施建設:定期檢查和維護救援設備,確保其在關鍵時刻能夠正常運作。
4. 建立跨部門協作機制:加強與地方救援機構的合作,形成聯動響應,提高救援效率。
5. 實施全員參與:鼓勵礦工參與應急演練,提高他們對制度的`理解和執行力度。
6. 制定嚴格的獎懲制度:對于在應急救援中表現突出的個人和團隊給予表彰,對于違反規定的進行處罰,強化制度執行力。
通過以上措施,煤礦應急救援管理制度將更加完善,為煤礦安全提供堅實的保障。
煤礦管理制度15
為建立健全機運系統技術檔案管理工作,完整的保存和科學地管理機運系統的技術檔案,充分發揮技術檔案在我礦建設發展中的作用,更好地為我礦個生產技術部門服務,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要把圖紙、技術檔案管理工作納入技術業務工作中,保證技術文件材料的積累,達到收集齊全、整理系統,并按制度及時歸檔。
2、按照集中統一管理圖紙、技術檔案的基本原則,設立技術資料檔案室,并配備專職人員管理。
3、每一個技術項目完成或告一段落后,都要有完整、準確、系統的技術文件資料,并將所形成的技術文件資料加以系統的整理,由技術主管審查后及時歸檔。
4、技術文件材料在一項工程專題項目完成后或設備到礦驗收合格后要及時整理歸檔。凡需歸檔的上幾乎文件資料,應盡量符合國際、部表和企業標準的`規定;做到書寫材料優良、字跡工整,圖紙按規格繪制,圖像清晰;書寫一律使用碳素墨水盒統一的材料用紙,嚴禁用鉛筆、圓珠筆和復寫紙打印。
5、為保證圖紙、技術檔案的完整、系統、準確性,便于為今后和將來的工作提供可靠的科學依據和憑證,各單位所交文件材料、資料等必須齊全完整、系統、準確有始有末,不得出現前后不符,實物與圖紙不符,結果與設計不符等現象。
6、資料管理人員要集中、統一、科學地管理好技術檔案,維護技術檔案的完整、系統、準確和安全性,并及時地提供利用;資料管理人員承擔圖紙、技術檔案的接受、復制、借閱、發放和建檔,提供技術資料為全礦有關單位和技術人員服務。
7、資料管理人員要科學地管理礦機運系統圖紙和技術檔案,承辦技術資料的接受、分類、編目、登記、保管、復制、借閱、發放等工作,做到定位存放,妥善保管。
8、外來圖紙、技術檔案一律以原件歸檔,嚴格執行技術資料的保管、借閱、發放制度。凡借閱的重要資料,要有技術主管批準后方可借閱。珍貴資料若需借閱,只能借閱復制件;防止借閱部門或個人不珍惜技術資料,借閱時需交納一定抵押金(不少于50元);借還雙方應共同清點份數、頁數,并檢查完整情況,做到認真負責。
9、凡礦大型設備拆箱前,一定有檔案員在場才能拆箱,箱內所有的說明書,圖紙一律交技術檔案室保管,如使用可復制副本。
10、各單位所歸檔的文件材料、圖紙、資料不符歸檔要求,檔案管理員有權拒絕歸檔。
11、保持圖紙、技術檔案存放地點的整潔、衛生,經常保持室內清潔通風,注意防塵、防火、防水、防潮、防曬和防止蟲蛀、鼠咬、霉爛等。認真執行圖紙、技術檔案的保管檢查制度,每年年底全面檢查、清理一次,做到帳檔一致,對破損或變質的檔案,要及時修補和提出復制。
12、凡歸檔的圖紙、技術檔案,一般應存檔一份。重要的和使用頻繁的應復制備份一份,供日常借閱和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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