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實用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特種設備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特種設備特種作業即屬危險性大的生產設備和作業工種。為了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和操作人員的安全,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結合工廠具體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具有特種設備和特種作業人員的車間(分廠、處室、改制公司)。
第二章 特種設備范圍
第三條 特種設備范圍為:
一、 鍋爐與壓力容器
二、 電梯:貨物電梯、人用電梯
三、 起重機械:橋式起重機
四、 廠內運輸機械:鏟車、電瓶車、翻斗車等。
第三章 特種設備的一般安全管理
第四條 鍋爐
一、 制造廠家必須是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批準,并有主管部門批準的生產許可證的單位。
二、 使用時必須經市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登記取得使用證,才能將設備投入運行,并按規定進行年檢。
三、 鍋爐設備進廠時,必須附有下列與安全有關的技術資料。
(一) 鍋爐圖紙(總圖、安裝圖和主要受壓部件土圖)
(二) 受壓元件的強度計算。
(三) 質量證明書:包括出廠合格證、金屬材料證明、焊接質量證明和水壓試驗證明。
(四) 安裝說明和使用說明書。
(五) 金屬銘牌上至少應載明下列項目:
1、 鍋爐型號。
2、 制造廠名。
3、 制造年、月。
4、 制造廠鍋爐產品編號。
5、 額定蒸發量(t / h)。
6、 設計工作壓力( M p a)。
7、 過熱蒸汽溫度 (℃)。
8、 再熱蒸汽進、出口溫度 (℃)及進出口壓力(M p a)。對散裝進廠的鍋爐:在鍋筒、過熱器集箱、再熱器集箱、水冷壁集箱和省煤器集箱等主要受壓部件的封頭上有制造廠打上鋼印,注明廠名或代號,產品編號和工作壓力。
四、 鍋爐的安裝必須由省級職能部門審查批準的專業單位安裝。
五、 安全運行
(一) 機動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鍋爐設備的技術管理工作。
(二) 司爐工必須經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專業培訓、考核取得操作合格證后方可上崗操作。
(三) 水位計、壓力表、安全閥等附件必須齊全完好。壓力表、安全閥必須經鑒定合格在周期內使用。
(四) 嚴格遵守工廠《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有關動力站及安全操作運行規程等項制度。
(五) 按規定認真作好運行記錄和危險點的安全檢查記錄。
六、 修理和改造
(一) 機動部門應根據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使用周期,編制鍋爐維護、保養和檢驗計劃,并嚴格執行。
(二) 鍋爐進行技術改造,必須經市級主管部門同意。
(三) 變動受壓部件的重大修理和改造,應有經總工程師批準的施工技術方案,并報市級管理部門批準。
七、 鍋爐設備的各項技術資料、合格證、修理計劃、技術改造等有關資料,必須建立檔案歸檔保存。
第五條 壓力容器:
一、 本制度適用于同時具備下列三個條件的容器:
二、 凡同時具備下列三個條件的容器稱壓力容器,應由設備管理部門負責管理、登記、建檔。并報市主管部門登記。
①最高工作壓力(Pw)≥0.1MPa(不包括液體靜壓力,下同);
②內直徑(非圓形截面指斷面最大尺寸)大于等于0.15m,且容積(v)大于等于25升,且Pw×v≥20升?MPa(200升公斤/厘米平方);
③介質為氣體、液化氣體和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標準沸點的液體;
三、 容器的分類
(一) 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一類:
1、 非易燃或無毒介質的低壓容器。
2、 易燃或有介質的低壓分離容器和換熱容器。
(二) 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二類:
1、 中壓容器
2、 劇毒介質的低壓反應容器
3、 易燃或有毒介質的低壓反應容器和儲運容器
4、 內徑小于1米的低壓發熱鍋爐
(三) 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三類容器
1、 高壓、超高壓容器
2、 劇毒介質且pw×v≥0.2m3.Mpa 的.低容器或劇毒介質的中壓容器
3、 易燃或有毒介質且pw×v≥0.5m3.Mpa 的中壓反應容器或pw×v≥5m3.Mpa 的中壓儲存容器
4、 中壓發熱鍋爐或內徑大于1米的低壓發熱鍋爐
四、 壓力容器應有經國家有關部門發給許可證的專業制造單位制造。自制自用須經市主管部門批準,市主管部門同意方可進行其設計,必須符合(81)勞總鍋字7號《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規程》的技術要求。
五、 新進廠的容器質量證明以及安裝、定期檢驗、建檔等技術管理工作,應按工廠《關于壓力容器管理工作的規定》和勞動部1993年12月29日頒布的《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管理規則》中有關規定嚴格執行。
六、 安全附件齊全。安全閥必須是國家有關部門發給許可證的制造單位的產品。
(一) 安全閥合格證上應載明下列各項:
1、 制造單位、年、月。
2、 規格、型號。
3、 公稱壓力、密封壓力、適用介質和溫度。
4、 制造時依據的標準和檢驗結論。
5、 制造許可證號。
(二) 爆破片合格證上應載明下列各項:
1、 制造單位、年、月。
2、 規格、材料。
3、 爆破壓力。
4、 適用介質、溫度。
5、 制造許可證號。
七、 操作使用:
(一) 機動部門應根據生產工藝要求和容器的技術性能制定安全操作規程。
(二) 操作人員應經培訓考試合格,憑證操作,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以及動力站運行管理等制度規定。
(三) 安全附件齊全、靈敏、可靠,有定期鑒定合格證明,在鑒定期內使用。
第六條 起重機械設備
一、 進廠的起重機械、電梯必須是具有國家主管部門批準的生產許可證的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
二、 安裝必須是經市主管部門審核并發給安裝許可證的專業單位進行。
三、 安全技術性能檢查,每年按要求應檢查一次(電鍍等有腐蝕氣體的車間、起重設備每年一次)。由廠機動部門或市主管部門統一組織。不合格的設備應限期整改或停止使用。
四、 工廠自行設計制造、安裝的起重機械、電梯設備必須符合GB6067-85起重機械設備安全規程技術要求。并按上述規定的要求辦理。
五、 機動部門、使用單位必須嚴格按工廠“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匯編”《起重設備安全管理規程》執行。嚴格執行維護、保養、檢修制度。
第七條 廠內運輸機械
一、廠內運輸機械車輛應有可靠的合格證明。證明必須符合技術規程要求。啟動器、操縱機構、制動器、音響、燈光信號等必須齊全、完好、有效。
二、駕駛作業人員必須經市主管部門專業培訓,考核合格。憑證操作,并嚴格執行工廠“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匯編”有關安全操作規程。
三、物品必須裝載正確,捆綁牢靠,平穩。必要時須用繩索捆綁,堆放高度必須符合安全規定,不準物件拖地駕駛。嚴格禁止人貨混裝。
四、廠內行駛時速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 汽車不得超過10公里。在車間內部、出入門或倒車時不得超過3公里;
(二) 鏟車不得超過5公里。在車間內部、出入門或倒車不得超過3公里;
(三) 電瓶車、翻斗車,不得超過十公里。車間內不得超過3公里。
第八條 其他特種設備
一、 設備必須完好,安全附件齊全、可靠。嚴格按計劃周期規定要求維護、保養、修理。
二、 壓力表等安全附件必須按規定周期進行鑒定,有合格證,在鑒定期內使用。
三、 操作人員必須經設備主管部門培訓考核合格,憑證上崗。嚴格遵守工廠《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匯編》有關工種的安全操作規定。
第四章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
第九條 根據GB5036-85,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下列人員由市勞動部門管理。
一、 電工作業:輸、變、配電、電氣設備的安裝、運行、修理、試驗等作業。
二、 金屬焊接(氣割)作業:氣焊、氣割、氣體保護焊及電弧焊等作業(含鍋爐、壓力容器焊接)。
三、 建筑登高架設作業:建筑、安裝、維修施工中2米以上的腳手架架設、拆除和建筑起重提升設備的架設、拆除等作業。
四、 廠區機動車輛駕駛作業:行駛在廠區內的各類機動車輛和專用機動行駛機具的駕駛作業。
五、 起重機械作業:起重機械的司機。
六、 鍋爐司爐作業:司爐工。
七、 其他必須經市主管部門考核持證上崗的工種。
第十條 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年滿十八周歲。身體健康,沒有妨礙從事本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以上文化水平。從事本工種作業實際工作時間一年以上,具有基本操作技能,方能獨立操作。
第十一條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市主管部門、機動部門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理論與實際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準獨立作業。
第十二條 培訓已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必須進行復訓,復訓周期按市主管部門的要求執行。凡到期拒絕復審者,操作證作廢,不得繼續作業。
第十三條 屬市主管部門管理的特種作業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調動工種時,要征得技安部門同意。
第十四條 調離本工種崗位半年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需回原工種工作時,必須經市主管部門審查考核,合格后方可恢復原工種,獨立操作。
第十五條 對在安全生產和預防事故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特種作業人員,技安部門可根據情節,經主管廠領導同意給予獎勵。對違章作業或造成事故者,技安部門可根據情節,有權扣證一至十二個月,或者提出行政處分意見。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 各單位要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管理。經常檢查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操作,嚴格實行憑證操作制度,無證者一律不準進行特種作業。對安排無證人員進行特種作業的單位,發生事故,根據情節,要追究單位領導和有關人員的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特種設備、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與上級有關文件規定抵觸時,則按上級文件規定執行。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2
1范圍
本管理制度規定了宜陽縣趙堡鎮20mwp分布式光伏項目工程特種設備及作業的管理職責、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等。
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宜陽縣趙堡鎮20mwp分布式光伏項目工程各施工單位。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制度的引用而成為本制度的條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制度。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70號
《特種設備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定》 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令第13號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549號
洛陽華美電力有限公司宜陽光伏項目部相關管理制度。
3 術語定義及縮寫語
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
4 職責
4.1 監理對特種設備進行監督管理。
4.2 各使用單位對特種設備進行全面管理。
5 管理內容和方法
5.1特種設備管理
5.1.1 進場申報:凡進入宜陽縣趙堡鎮20mwp分布式光伏項目工程施工的特種設備完善以下內容申報:
5.1.1.1 設備名稱、型號、額定能力、其他重要技術參數、制造單位、出廠日期、申請入場日期、對應施工項目及作業內容。
5.1.1.2 產品制造出廠檢驗合格證復印件;該機進入宜陽縣趙堡鎮20mwp分布式光伏項目工程工地前的上一個工地名稱、工地地點及原屬地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簽發《**使用證書》及《檢驗合格證》的復印件。
5.1.1.3 即將在宜陽縣趙堡鎮20mwp分布式光伏項目工程工地投入安裝使用機械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告知書》。
5.1.1.4 設備安裝單位的安裝資質證書復印件。
5.1.2 施工設備如需外調,應提前15天上報設備退場報告,監理批復后退場。
5.2 管理規章及制度
承包人應根據國家相關法規要求,結合設備說明書和宜陽縣趙堡鎮20mwp分布式光伏項目工程工地施工特點建立如下規章制度,報經監理部批準后實施。
5.2.1 特種設備定期檢查規程并每月25日前向監理部報送《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管理自查月報》。
5.2.2 設備安全操作管理規程及交接班制度。
5.2.3 設備維護保養規程及檢修制度和故障異常記錄。
5.2.4 特種行業作業規程及培訓學習制度。
5.2.5 施工區內設備拆除及安裝作業指導書報批制度。
5.2.6 建立設備臺帳及設備檔案管理制度。
5.3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
凡在宜陽縣趙堡鎮20mwp分布式光伏項目工程進行起重機械管理、起重機械操作、機械設備安裝及維修、電氣安裝、電氣維修及其他國家規定的特種作業上崗人員,必須完善以下手續:
5.3.1 取得國家法規指定有效的《特種設備操作資格證書》上崗證件。
5.3.2 符合國家相關法規要求,在持證人員監督下滿半年以上的受訓學徒工。
5.3.3 在用人單位申報監理部審批備案的上崗人員名冊表中。
5.4特種設備作業要求
5.4.1 設備、設備操作人員及相關規章已滿足前面所列監管要求。
5.4.2 施工設備各種限位、保護經校驗完好、可靠。
5.4.3 作業環境、相關設備、人員及場地已做好避讓、防護等安全措施,制定了現場安全作業規定。
5.4.4 嚴格按照設備操作規程及監理批復的安全作業指導書進行設備拆卸、安裝,吊裝作業。
5.5監理監管程序
5.5.1 審批管理規定要求的文件及相關補充件。
5.5.2 不定期檢查制度執行情況及相關記錄。
5.5.3 隨機對起重機械運行狀態及上崗操作人員資質進行抽查。
5.5.4 對承包人違反本規定下達整改通知并進行考核。
5.5.5 對整改項目按時驗收“閉合”。
5.6 特種設備監管制度
5.6.1 特種設備由專職監理工程師進行運行監管,按日常巡檢、周檢、月檢和月報制度四個層次實施。對設備突發故障的`監管則視情處置。
5.6.2 日常巡檢由專職監理工程師負責,巡檢情況按規定記錄在《監理工程師日志》上。
5.6.3 專職監理工程師每周對主要特種施工設備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填寫檢查記錄,必要時組織施工單位主管共同進行。檢查內容主要是:
1)設備結構、安全裝置狀況;
2)交接班及運行、故障記錄,故障檢修與排除情況;
3)定期維護、保養情況;上崗人員資質;
4)存在的問題;安全隱患限期整改的處理結果等。
5.6.4 月檢時間在每月22日上午9:00進行,采取現場的方式。由監理主持,業主及施工單位的設備主管(含安全)及重要施工設備的司機參加,對檢查結果下發通報。
6檢查與考核
6.1 本制度執行情況由湖南中天工程監理有限公司宜陽縣趙堡鎮20mwp分布式光伏項目監理部負責檢查。
6.2 檢查發現不符合的按《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與獎勵細則》、《合同文件》、《綜合考核辦法》進行考核。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3
1. 總 則
為了加強、規范特種設備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安全管理與監督檢查,提高員工安全生產意識,防止事故發生,保障員工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促進生產工作的正常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3號《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令第13號《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2. 適用范圍
2.1本辦法所稱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生產用鍋爐、壓力管道、起重機械。
2.2本辦法所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指直接從事特種設備操作的人員及管理人員。包括以上設備操作人員、電工、焊接工、切割工和行車司機等。
2.3本辦法適用于特種設備的安裝、使用、維修、檢驗、日常維護保養、改造、報廢,以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和復審等。
3. 特種設備的安裝、維修、改造
3.1在安裝新購置鍋爐、起重機械、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之前,應當先將安裝單位的安全資質證書、安全施工方案與安全保證體系(含施工安全負責人、安全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名單及相應證書復印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與監督檢驗證明等有關資料,同時書面報告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經確認由使用單位與施工單位簽署安全責任書后,方可施工。
安裝結束后,施工單位應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對鍋爐、起重機械、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進行校驗和調試,并且向具有特種設備檢測檢驗資格的機構申請檢驗。檢驗合格后,使用單位(合同有約定除外)應當在30日內,到規定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并且將安全合格標志固定在特種設備顯著位置,方可以投入正式使用。
3.2特種設備的維修,在簽訂維修合同前,應先將維修單位資質證書、維修、維護保養合同文本內容、維修人員的資質證書等材料報生產部門審查。經審核同意后,簽署生效。
3.3改造鍋爐、起重機械、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應按照新安裝特種設備審查報批、持證施工、檢測驗收、建立檔案等進行。
3.4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竣工后經檢驗合格,負責該項目施工的單位,必須在30日內,將有關技術文件、資料移交使用單位。使用單位應當將原始資料及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等,存入該特種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
4. 特種設備的使用
4.1使用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對本部門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4.2安環處應當嚴格執行本辦法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嚴格執行以崗位責任制為核心,包括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規檢查、維護保養、定期檢驗,特種設備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等特種設備安全使用和運營的管理制度,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
安全技術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一)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二)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三)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記錄;
(四)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五)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
4.3使用部門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且定期自行檢查,作出記錄。發現異常情況,應當及時處理。
4.4安環處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驗制度。安全性能年檢的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鍋爐一年;起重機械二年;壓力管道、各類氣瓶應按相應的安全監察規程要求的`定期檢驗周期執行。逾期未檢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否則視為無證運行或使用。
4.5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特種設備使用部門應當及時申請予以報廢,并且應當向最近一次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特種設備進行報廢處理前,使用部門應當向公司設備工程處書面申請,并按公司有關規定辦理相應的固定資產報廢審批、處理與注銷手續等。
5. 特種作業人員
5.1特種設備的使用人員應當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且立即報告有關負責人。
5. 2 鍋爐、起重機械等的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即:特種作業人員經安全技術培訓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5.3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應當按規定審驗,逾期不審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自動失效,繼續從事特種設備操作或管理工作視為無證上崗。
5.4離開特種作業操作崗位達六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5.5 凡特種作業人員,在初復審合格后,應當及時將審驗合格手續復印上報安環處辦理登記手續。特種作業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如需調動,應征得安環處同意。
6.管理
安環處負責全部特種設備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安全監督管理,積極與當地有關部門聯系,組織特種設備審驗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掌握本項目特種設備使用情況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配備情況,定期檢查監督特種設備安全操作制度執行情況。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4
(一)特種設備維修制度
1、特種設備的維修活動應委托取得相應維修許可證的單位進行。
2、簽訂維修合同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或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審查維修單位的資質和相關人員的資質是否符合。
3、施工前,配合、督促特種設備維修的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將擬進行的特種設備維修情況書面告知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堅決制止施工單位未履行書面告知義務而進行施工的行為。
4、督促特種設備維修的施工單位向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的檢驗檢測機構,按照相關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申報維修活動的監督檢驗。
5、根據維修的合同規定和相關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配合實施監督檢驗的檢測機構監督維修的施工單位施工,發現未按照告知內容和相關安全技術規范要求施工的,要求施工單位予以整改,不予整改的,要求其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6、拒絕接受使用未經監督檢驗和監督檢驗不合格的設備。
7、經驗收合格的特種設備在驗收后30日內從施工單位處接收相關技術資料并歸檔保存。
(二)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制度
1、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要熟練掌握分院特種設備定期檢測情況,根據自身的特點制定定期檢驗檢測計劃,確保檢驗檢測工作如期實施。
2、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測要求在上次檢測有效期滿前1個月提出定期檢測要求。
3、檢測前應當備齊以干特種設備的相關資料
(1)設備出廠資料:設計文件、安裝使用說明、產品合格質量證明;
(2)設備安裝資料:安裝告知書、安裝質量證明、安裝監督檢驗報告。
(3)使用登記文件
(4)上次定期檢驗報告
(5)運行記錄、維護保養記錄、運行中出現異常情況的記錄等。
4、檢測時,要做到按計劃的時間停車檢驗,并向檢驗機構和檢驗人員提供檢驗所需的條件,配合他們作好檢驗檢測工作。
5、檢測后,對檢驗合格的特種設備,或存在問題的設備,已經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并達到合手使用要求的,要及時辦理有關注冊、變更手續。
6、凡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7、特種設備發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安全隱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8、對確因需要延長檢驗周期的特種設備,必須依法辦理延期檢驗手續。
(三)特種設備安全檢查制度
1.安全檢查要做到經常性,充分發動群眾,堅持專職檢查與群眾檢查相結合,日常檢查與定期檢查相結合,普遍檢查與重點檢查相結合,做到層層把關,堵塞漏洞。
2.定期安全檢查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1)每年安排一次年度安全檢查。主要檢查內容:查設備、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處理情況等。
(2)每月安排一次定期的安全檢查。對特種設備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3)在“五一、十一、元旦、春節”等重大節日前組織有關人員有針對性的進行節前安全檢查。
(4)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要不定期的開展日常安全檢查,到生產現場監督檢查有無違章操作,防護用品穿戴是否齊全,各種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暢通,使用的工具是否安全可靠、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發現問題應及時制止、糾正。
3.各部門除配合特種設備管理部門組織的安全檢查外,還要每季度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設備使用情況,各項安全制度執行情況重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作好檢查記錄。
4.部門每周組織一次安全檢查。重點檢查作業現場是否整潔,各種設備運轉是否正常,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執行情況等。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作好檢查記錄。
5.在每次生產前要進行安全檢查。危險部位和要害設施要重點檢查,生產過程中要隨時檢查有無違章操作等不安全行為。
6.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須進行安全檢查。倒班生產人員要嚴格執行交接班檢查制度并認真作好交接班記錄。在生產操作過程中要集中精力,隨時注意安全狀況,發現問題要立即報告代班長或單位領導。
7.檢查中發現重大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報告單位主管領導,隱患未排除,嚴禁進行生產。
(四)特種設備維護保養制度
1、認真執行設備使用與維護相結合和設備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堅持維護與檢修并重,以維護為主的原則。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設備包機制,確保在用設備每臺完好。
2、操作人員對所使用的設備,通過崗位練兵和學習技術,做到“四懂、三會”(懂結構、懂工藝、懂性能、懂用途;會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除故障),并享有“三項權利”,即:有權制止他人私自動用自己操作的設備;未采取防范措施或未經主管部門審批超負荷使用設備,有權停止使用;發現設備運轉不正常,超期不檢修,安全裝臵不符合規定應立即上報,如不立即處理和采取相應措施,有權停止使用。
3、要嚴格執行日常維護保養制度和定期保養制度。日常維護保養:操作者每班照例進行保養,包括班前10—15分鐘的`巡回檢查;班中責任制,注意設備運轉、液標液位、各種溫度儀表、壓力指示信號、保險裝臵是否正常;班后、月未、節日前的大清掃、擦洗。定期維護保養:每月進行一次全面的設備檢查保養。
4、正確使用設備,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啟動前認真準備,啟動中反復檢查,停車后妥善
處理,運行中搞好調整,認真執行操作規程,不準超溫、超壓、超速、超負荷運行。
5、精心維護、嚴格執行巡回檢查制,定時按巡回檢查路線,對設備進行仔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排除隱患。搞好設備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防腐,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無缺。
6、掌握設備故障的預防、判斷和緊急處理措施,保持安全防護裝臵完整好用。
7、設備檢修人員對所包修的設備,應按時進行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配合操作人員搞好安全生產。
8、所有特種設備維護工作,必須有明確分工,并及時做好防凍、防凝、保溫、保冷、防腐、堵漏等工作。
(五)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一)事故報告
1.事故發生后,事故當事人或發現人應立即向安全管理部門和廠部領導進行報告。
2.屬上報政府部門的事故,應立即將事故發生時間、地點、經過情況、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況,以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報告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主管部門。
3.發生事故先兆、設備安全隱患和重大未遂事件時,事故發生部門應及時向單位安全管理部門和領導進行報告。
(二)事故現場處臵
1.事故發生后,單位在進行事故報告的同時迅速組織實施應急管理措施,立即撤離現場施工人員,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并負責對現場實施保護。
2.事故發生后導致人員傷亡時,應在撤離現場施工人員,組織實施應急管理措施的同時,迅速組織對受傷人員的救護。
3.保護好事故現場,積極配合事故調查組調查、取證,為調查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絕調查,不得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若發現有上述違規現象,除對責任者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和罰款外,責任者還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三)事故處理
1.事故處理要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2.在進行事故調查分析的基礎上,事故責任單位應根據事故調查報告中提出的事故糾正與預防措施建議,編制詳細的糾正與預防措施,經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審批后,嚴格組織實施,事故糾正與預防措施實施后,由單位安全管理部門實施驗證。
3.對事故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由公司依據事故調查報告中對事故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建議,進行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對事故造成的傷亡人員工傷認定、勞動鑒定、工傷評殘和工傷保險待遇處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臵。
5.事故調查處理結束后,安全管理部門應負責將事故詳情、原因及責任人處理等編印成事故通報,組織全體職工進行學習,從中吸取教訓,防止事故的再次發生。
6.事故處理結案后,安全管理部門應負責將事故調查處理資料收集整理后實施歸檔管理。
7、設備安全隱患應在調查結束后制定防范和處理措施,報分院主管或有關政府部門。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5
1、特種設備嚴格按照規定進行技術檢測鑒定,定期檢查,維護保養應采用預防性保養。
2、特種設備購置必須進行資質、技術、經濟論證。
3、特種設備的使用、保養、管理落實到具體人員。
4、特種設備嚴格按規定進行保養。
5、特種設備必須符合作業安全要求規定。
6、特種設備的關鍵零件要保持一定的`儲備。
7、特種設備的檔案要齊全,圖紙、資料,使用檢查、維護記錄完整。
8、每月對特種設備進行一次檢查,并做記錄。
9、每半年對閑置、封存特種設備進行一次檢查,并做記錄。
10、特種設備由持有國家規定頒發的操作證人員進行操作,無操作證人員不得上崗進行操作。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6
1.為規范與特種設備維護保養、修理工作,保障特種設備平安運行,制定本制度。
2.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應符合國家規矩、規范和技術要求。
3.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由使用部門、操作人員負責,并做好記錄。
4.特種設備維護、保養應由有資質的單位舉行。
5.特種設備檢查采取班組日檢、拌合站周檢、平安質量管理部人員
月檢的三級檢查制度,并做好檢查記錄。有關部門必需對特種設備的平安附件、平安庇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和附屬儀表舉行定期校驗、檢修。
6.對特種設備舉行科學管理,合理保養,方案檢修,鞏固提升設備完好率,保證指標的實現。
7.發覺故障準時消退,不能立刻消退的故障,要具體記錄,準時上報,并結合設備檢修方案予以消退。
8.定期檢查維護,并主動向操作工了解設備運行狀況
9.設備執行"定人定機'的專人負責制,仔細填寫運行記錄。
10.仔細做好設備重點部位的維護保養工作。
11.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工作時應嚴格遵守平安操作規程。
1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覺事故隱患或其他擔心全因素應立刻整改,或報告主管領導處理。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7
1目的
為保障特種設備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安全生產,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和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2范圍
3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3.1安全生產責任人職責
3.1.1遵守并督促檢查公司各部門遵守特種設備法律、法規、標準和規定以及上級關于職業安全健康指示的執行情況及員工安全學習培訓工作。
3.1.2審批職業安全健康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1.3督促檢查公司各部門對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
3.1.4參加特種設備安裝驗收及試車。
3.1.5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3.1.6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會議,提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3.1.7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3.1.8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按“四不放過”原則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3.2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及管理人員職責
3.2.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
3.2.2制定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審核安全操作規程。
3.2.3參加特種設備訂購,進廠和安裝的驗收及試車。
3.2.4經常檢查特種設備的運行情況、維修情況和安全附件校驗情況等。
3.2.5協同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3.2.6協同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會議,提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3.2.7對特種設備的檢驗、修理、改造和報廢等進行技術審查。
3.2.8編制特種設備的年度定期檢驗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3.2.9向當地安全監察機構報送特種設備數量和變動情況的統計報表、定期檢驗計劃的實施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況等。
3.2.10協同組織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3.2.11參加特種設備事故救援,協助進行事故調查和處理。
3.2.12組織特種設備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及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
3.2.13對特種設備進行使用登記及技術資料的管理。
3.2.14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執行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制度。不違章指揮。
3.2.15對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試驗、檢修等。
3.3生產部及負責人職責
3.3.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
3.3.2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執行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制度。不違章指揮。
3.3.3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會議。
3.3.4合理安排生產,防止特種設備超負荷運行。
3.3.5制定新工藝,使用新技術、新材料時,充分考慮特種設備能力,防止特種設備超負荷運行。
3.3.6協同做好員工的安全培訓工作。
3.3.7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
3.4人事部及負責人職責
3.4.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
3.4.2根據職業禁忌癥的規定,招用新特種設備操作工時,嚴格執行國家規范,做好監督新員工就業前健康檢查工作,并充分考慮員工的文化技術素質和能力。
3.4.3協同各部門做好特種設備安全教育。
3.4.4把員工特種設備安全績效作為考核員工業績的內容之一。
3.5部門(車間)領導職責
3.5.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指揮。
3.5.2制定特種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3.5.3參加新特種設備的安裝驗收及試車。
3.5.4經常檢查特種設備的運行、維修和安全附件校驗等情況。組織本部門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3.5.5對本部門特種設備的檢驗、修理、改造和報廢等進行技術審查。
3.5.6對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
3.5.7協同做好特種設備的年度定期檢驗工作。
3.5.8積極向特種設備管理部門反映特種設備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況等。
3.5.9協同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3.5.10報告特種設備事故,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救援,協助事故調查和處理。
3.6班組長職責
3.6.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6.2組織班組人員,學習、鉆研技術,總結經驗教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操作技能。
3.6.3掌握特種設備的運行參數,督促班組人員正確操作設備,完成各項原始數據的記錄。
3.6.4經常檢查特種設備以及安全附件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向領導報告。
3.6.5設備發生故障時,及時查明和判斷故障的性質、原因,并組織有關人員按規定要求進行處理。
3.6.6協同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3.6.7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救援,協助事故調查和處理。
3.7操作工人職責
3.7.1執行公司安全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認真操作,做到“三不傷害”。
3.7.2努力學習、鉆研技術,及時總結經驗教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操作技能。
3.7.3掌握特種設備的運行參數,正確操作設備,認真填寫各項原始數據的記錄。
3.7.4定期檢查特種設備以及安全附件的運行情況,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處理或向領報告。
3.7.5設備發生故障時,及時查明和判斷故障的性質、原因,并按規定要求進行處理。
3.7.6按規定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時,在交接班部中詳細記錄本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
3.7.7參加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3.7.8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救援。
4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4.1為規范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制定本制度。
4.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或管理人員,應按照國家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或者從事相應的管理工作。
4.3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人及主管培訓工作的副總經理對特種設備管理和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并將該項工作納入公司年度培訓計劃。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工作;人力資源部門及使用部門應給予支持和配合。
4.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每季至少進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術教育。
4.5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應定期按國家規定復審。
4.6特種設備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4.6.1特種設備法律、法規、規章、方針和政策。
4.6.2特種設備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4.6.3特種設備安全操作技術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
4.6.4安全應急設施,事故應急處理技能,事故應急救援技術。
4.6.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訓;事故報告和處理方法。
4.7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教育的形式主要有:會議;閱讀文件、簡報、圖片;事故預測討論;參加技術座談;上課;參加事故現場會、反事故演習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等。
4.8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再次參加安全培訓:
4.8.1新設備投產前,由主管該項目的工程技術人員、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對該崗位的操作人員和有關管理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操作培訓。
4.8.2對違章違規的員工,由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進行安全教育,學習有關職業安全健康法規、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操作規程,經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崗工作。
4.8.3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因故停止操作特種設備一年及以上,必須由使用部門重新對其進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內容主要是:近期頒發的法律、法規和規定以及設備安全狀況等。
4.9培訓工作要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有考試、有總結。
4.10特種設備安全操作教育檔案,由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或人事部負責保存。每年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對特種設備安全教育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和總結。
4.11不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操作學習而又沒有履行請假手續的人員,按公司《安全生產考核標準》予以處理。
5特種設備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5.1為規范與特種設備維護保養、維修工作,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制定本制度。
5.2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應符合國家法規、規范和技術要求。
5.3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由使用部門、操作人員負責,并做好記錄。
5.4特種設備維護、保養應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其中電梯應至少每15天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
5.5特種設備檢查實行班組日檢、車間周檢、公司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月檢的三級檢查制度,并做好檢查記錄。有關部門必須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和附屬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
5.6對特種設備進行科學管理,合理保養,計劃檢修,鞏固提高設備完好率,保證指標的實現。
5.7發現故障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并結合設備檢修計劃予以消除。
5.8定期檢查維護,并主動向操作工了解設備運行情況
5.9設備執行“定人定機”的專人負責制,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5.10認真做好設備重點部位的維護保養工作。
5.11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工作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5.1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整改,或報告主管領導處理。
6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6.1為規范特種設備安全會議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6.2公司特種設備安全會議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每季至少一次。也可以結合每月的安全生產例會一起進行,
6.3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會議,設備、維修和使用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均應參加,并由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員負責考勤,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應提前向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人請假,并另派人員參加。
6.4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會議的主要內容:
6.4.1傳達有關特種設備安全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等;傳達公司領導對職業安全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
6.4.2通報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存在的問題和特種設備事故情況杜絕類似事故重復發生。
6.4.3了解各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狀況和研討解決存在問題的辦法。
6.4.4總結各部門職業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的經驗和教訓,學習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知識。
6.4.5布置下階段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要點。
6.4.6交流其他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經驗和教訓。
6.4.7審定公司職業管理網絡,審定公司年度特種設備安全工作和目標,并通過公司各職能部門組織實施。
6.4.8聽取特種設備部門執行安全職責的情況匯報。
6.4.9研究、協調和解決存在的問題。
6.4.10所發生的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6.4.11組織制訂、修訂特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提出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7特種設備文件和記錄管理制度
7.1為有效控制與公司特種設備有關的文件和記錄,確保文件和記錄規范管理,制定本制度。
7.2文件管理
7.2.1職責
7.2.1.1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審核特種設備管理自編文件。
7.2.1.2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特種設備的管理文件編制;審核操作規程;獲取、辨識、
對特種設備的法律、法規、上級文件。
7.2.1.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或人事部負責特種設備文件登記工作。
7.2.1.4各有關部門負責操作規程的編制。
7.2.2特種設備法律、法規和上級文件管理
7.2.2.1特種設備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獲取,可通過網上下載;書店購買;政府部門或相關方等獲取。
7.2.2.2對于獲取回來的特種設備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識別其適用性,并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及時通知到相關部門。
7.2.2.3對于與相關方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由公司各相關方的歸口管理部門通過對其施加影響的方式進行傳達,如可以通過簽署安全協議、合同、傳真等,確保相關方向公司提供的設施、服務、貨物等符合這些有關的`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要求。
7.2.2.4當公司特種設備型號、規格、使用條件、管理或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等發生變化時,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及時識別獲取相關最新的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并負責通知到相關部門。
7.2.3公司制定的特種設備管理文件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編寫,安全生產責任人審核批準。特種設備安全操作規程由設備部門或使用部門負責組織編寫,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審核,安全生產責任人批準。
7.2.4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特種設備文件發放,各相關部門簽收領用。
7.2.5特種設備文件由人事部保存于通風防潮、防蛀的適宜地方。
7.2.6文件更改由文件更改申請部門提出申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審核,安全生產責任人批準后執行更改。更改后的文件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收回原文件,再發放修改后的文件,各相關部門簽收領用。
7.2.7文件銷毀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書面向安全生產責任人申請,經批準后,向有關部門收回,統一銷毀。所有作廢文件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保留原稿一份,并在保存的作廢文件原稿加蓋“作廢留用”章,以防止其非預期的使用,其他部門嚴禁私自保存作廢文件,若由于工作需要查閱時可以到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借閱。
7.2.8文件一般情況下,不允許外借,若因工作需要,如提供給顧問公司,政府機關或客戶等,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請示安全生產責任人批準后方可外借。
7.3記錄管理
7.3.1管理職責
7.3.1.1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有關部門實施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負責檢驗、檢測單位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的整理、保存。監督有關部門使用、整理、保存公司自行制定的記錄。
7.3.1.2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本部門記錄的格式設計;負責本部門制定的記錄的整理、保存等。各部門自行編制的記錄應交一份給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7.3.2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或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制定的記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發放,各相關部門簽收領用。
7.3.3記錄填寫要及時、真實、內容完整、字跡清晰,不可隨意涂改,若因某種原因不需要或沒必要填寫的項目,用斜杠“/”劃去,各相關欄目負責人簽名必須完整不允許空白。若因筆誤或計算錯誤要修改原始數據或內容,應采用斜杠“/”劃去原始數據或內容,在其旁邊寫上更改后的數據或內容,同時加蓋或簽署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日期。
7.3.4各部門自行編制的記錄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更改,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備案;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制定的記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更改,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再次發放。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各部門不能更改。
7.3.5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及檢驗單位的檢測報告的保存期限按規定執行;各部門制定的記錄,其保存期限由各部門負責人確定,確定時應考慮:設備設施的使用壽命;法律法規的規定、政府部門的要求;其他相關方的要求;公司管理上的需要等。
7.3.6記錄超過保存期限或其它原因需要銷毀時,由制定部門負責人報告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經同意后銷毀。政府部門的記錄,一般不宜銷毀;若需要銷毀,應統一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書面向安全生產責任人申請,經批準后,向有關部門收回,統一銷毀。
8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制度
8.1.1為避免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和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本著“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8.1.2事故應急救援是指對威脅人員生命或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緊急情況,所采取的一系列搶險救治工作。
8.1.3全體員工在公司發生事故時,應積極參加緊急救援工作。
8.1.4發生事故或人員傷亡,知情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電話或其他通信方式,將事故情況報告部門領導;部門領導應迅速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
8.1.5員工在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采取可能的緊急措施后撤離作業
8.1.6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各有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趕赴現場,根據本《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其它有效辦法指揮救援工作,不論采取何種措施進行緊急救援,應首先采用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傷員痛苦的各種措施。
8.1.7事故應急救援人員,在救援過程中,必須聽從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各就各位地對事故進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護,正確佩戴防護用品和使用防護器具,避免自身傷害。
8.1.8當事故性質嚴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應向市各應急救援部門和附近生產經營單位、社區求援。
8.2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領導和各部門職責
8.2.1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總經理
成員:副總經理以及安全、設備(電氣)、消防、辦公室、人事、醫療、土建、物流財務等部門的負責人和各車間領導。
8.2.2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8.2.2.1組織制訂、修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2.2.2指揮實施應急救援行動。
8.2.2.3發布和解除事故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8.2.2.4向上級和鄰近單位、社區發報事故情況以及發出應急求援請求。
8.2.2.5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救援工作經驗。
8.2.3搶險(救治)人員和部門職責。
8.2.3.1總經理負責指揮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8.2.3.2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負責指揮現場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8.2.3.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同向外部發布事故信息。
8.2.3.4消防、保衛部門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衛和警戒。
8.2.3.5人事部負責組織事故應急用車輛;向外部發布事故信息。
8.2.3.6設備部門、維修部門負責參與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8.2.3.7設備部門負責房屋等土建設施的應急救援工作。
8.2.3.8儲運部門負責供應、運送事故應急救援物資。
8.2.3.9后勤(醫療)部門負責傷員救治和事故應急救援人員的后勤服務工作。
8.2.3.10人事部門負責組織人力參加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8.2.3.11供應部門負責購買事故應急救援器材。
8.2.3.12財務部門負責籌備事故應急救援資金。
8.2.3.13各車間負責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對初起事故進行搶救。
8.2.4事故應急救援報告
8.2.4.1發生事故,知情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電話或其他通信方式,將事故地點、
物質或設備的名稱、數量、程度以及人員傷亡情況等通知本部門領導。
8.2.4.2本部門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根據事故性質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晚上發生的事故應先通知公司生產調度,再由公司生產調度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
8.2.4.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接到事故應急救援請求時,立即通知事故應急救援人員。
8.2.4.4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應根據險情和災傷事故的嚴重程度,立即向市有關上級部門、市各應急救援中心報告以及通知附近生產經營單位和社區,撥打“110”、“119”、“120”等電話求援。
8.2.4.5在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和撥打求援電話時,應將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救援內容、程度、有害物質性質、數量、人員傷亡情況以及對救援的特殊要求等詳細報告。
8.2.4.6當需要向外求援時,應設人在路口接應和派員疏通搶險、救護車輛進入公司的路段。
8.2.5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學習檢查會議規定
8.2.5.1事故應急救治預案演練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形式可以現場、圖紙模擬等。
8.2.5.2演練前,應制定詳細計劃,確定演練負責人和各人員的職責、操作內容、時間以及參加人員。
8.2.5.3演練前應知會與演練有關崗位的操作人員。
8.2.5.4演練時各參加人員要各就各位,相互密切配合,認真進行。
8.2.5.5演練過程中,沒有參加演練的運行人員應密切注意正在運行的設備狀況;演練人員在演練中不能有任何影響設備正常運行的行為。
8.2.5.6如在演練期間發生事故,應立即停止演練,待處理好事故后,再繼續演練。
8.2.5.7演練全過程要做好記錄。記錄包括時間、演練內容、負責人、參加人員、事故類型、演練效果等。
8.2.5.8每次演練后應由演練負責人進行總結和評比。
8.2.5.9有關部門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屬下員工學習《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必要時進行考核,并做好記錄。
8.2.5.10檢查規定: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每年檢查一次事故應急搶險救治工作情況,檢查主要內容:演練情況,培訓教育情況和搶險救治設備、設施、藥物情況,對存在問題限期整改。
8.2.5.11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要結合公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情況每年召開一次會議,研究和解決事故應急搶險救治工作的存在問題。
9特種設備事故處理制度
9.1為有效地做好特種設備事故的處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9.2特種設備事故按設備損壞程度分為爆炸事故,嚴重損壞事故和一般損壞事故。
9.2.1爆炸事故是指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在使用過程中或壓力試驗中,受壓部件發生破壞,設備中介質蓄積的能量迅速釋放,內壓瞬間降至外界大氣壓力以及管道泄漏引發的各類爆炸事故。
9.2.2嚴重損壞事故是特種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由于結構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損壞等導致設備停止運行而必須進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因泄漏而引起的火災,人員中毒以及壓力管道遭到破壞的事故,也屬嚴重損壞事故。
9.2.3一般損壞事故是指鍋容管特在使用中輕微損壞而不需要停止運行修理,以及壓力管道發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災害的事故。
9.3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后,事故部門應迅速向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設備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報告。如屬于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的程序和內容向特種設備監察部門等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9.4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部門應積極采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并在事故現場采取加攔繩,張貼“嚴禁入內”,“嚴禁破壞事故現場”標志,設人監督等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
9.5屬于一般損壞事故發生后,由公司領導、安技、設備部門以及事故有關人員聯合成立事故調查小組,對事故發生前設備狀況,事故傷亡、設備損壞及經濟損失情況,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質等進行調查分析,
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后,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
9.6屬于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應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處理。
9.7發生人員傷亡事故還應執行公司《事故管理制度》。
9.8對造成員工傷亡事故或財產損失事故的責任人和部門,按責任的大小,根據《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廣州市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處理規定》以及公司《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的規定處理。由人事部門或紀律檢查部門實施。
9.9對造成員工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財產損失事故且構成犯罪的責任人,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10特種設備事故檔案資料,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保存。
10特種設備定期檢驗申報制度
10.1特種設備定期檢驗申報工作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
10.2每年年初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會同設備部門和使用部門制定年度檢驗計劃并報特種設備監察部門和有資質的檢驗單位。
10.3特種設備的檢驗周期按特種設備有關法規、安全監察部門以及檢驗部門的要求進行,但至少應執行下列規定:
10.3.1鍋爐: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外部檢驗;每兩年至少進行一次內外部檢驗;每六年至少進行一次水壓試驗。
10.3.2壓力容器: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外部檢查;每三至六年進行一次內外部檢驗;每兩次內外部檢驗期間內至少進行一次耐壓試驗。
10.3.3起重設備:每兩年至少進行一次檢驗。
10.3.4電梯: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驗。
10.3.5廠內機動車輛: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驗。根據工作環境、工作級別和存在隱患程度調整縮短檢驗周期,但是最短周期不低于6個月。
10.4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根據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檢驗計劃,提前一個月與有資質的檢驗單位預約檢驗時間。安技辦根據檢驗單位確定的檢驗時間,提前告知生產部門、設備部門和使用部門。
8.5特種設備檢驗前,由使用部門按規定做好特種設備檢驗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如:清潔、清洗、檢修以及為安全檢驗而必須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10.6特種設備檢驗時,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設備部門和使用部門應在場配合檢驗單位做好檢驗工作。
10.7特種設備檢驗后,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辦理領取檢驗報告的各項手續。特種設備存在問題時,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應將檢驗報告內指出的存在問題告知設備部門和使用部門。
10.8特種設備檢驗時發現的問題,由設備部門和使用部門組織整改,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實施監督并向監察和檢驗單位匯報整改情況。
10.9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10.10特種設備因故停用半年以上,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啟用已停用的特種設備,應當到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重新辦理登記手續;
啟用已停用一年以上的特種設備,還應當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報檢驗。
10.11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必須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其內容主要有:
10.12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書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10.13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檢的記錄。
10.14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10.15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
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10.16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11特種設備定期自查及隱患整改制度
11.1為做好特種設備的安全檢查和事故隱患整改工作,制定本制度。
11.2特種設備安全檢查分為定期檢查、專業檢查和突擊檢查三種。
11.2.1定期檢查即公司每月檢查、車間每周檢查和操作人員每天檢查。公司每季檢查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結合月度安全生產檢查進行。檢查人員包括:公司領導、安技、設備(電氣)和使用部門的領導。
11.2.2專業檢查即對各種相同類型設備所進行的檢查。
11.2.3突擊檢查即不事先通知使用部門的情況下所進行的檢查。
11.3檢查內容:
11.3.1特種設備法規執行情況和規章制度的制定、執行情況。
11.3.2重點監控設備落實責任人以及責任人標注情況。
11.3.3特種設備的持證情況和定期檢驗情況。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情況。
11.3.4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
11.3.5特種設備維修、使用情況。
11.3.6員工的安全意識、遵章守紀情況。
11.3.7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試驗、檢修等情況。
11.3.8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記錄的建立、登記和保管情況。
11.3.9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和演練情況。
11.3.10上次檢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隱患的整改情況。
11.4檢查人員在檢查應在檢查記錄上簽名,檢查過程中必須認真負責,并做好檢查記錄。檢查記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存檔。
11.5隱患整改:
11.5.1檢查人員在檢查時發現事故隱患后,應落實整改時間、整改責任人,填寫《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檢部門簽收,一份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存查。
11.5.2整改責任人接到《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后,應立即逐項制定整改措施,在規定期限內完成事故隱患的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報告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因故未能按時完成整改的事故隱患,應將原因、臨時措施和整改計劃書面報告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
11.5.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對被檢部門的隱患整改情況進行跟蹤、復查、驗收。發現沒有正當理由而又不能按時整改的,按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進行考核。
12電梯鑰匙管理制度
根據國家電梯檢驗規范規定,和電梯安全運行相關的電梯鑰匙,應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嚴格管理。加強安全防范意識,預防非指定管理人員對電梯鑰匙的錯誤操作,從而導致安全事故的發生,并引起電梯重要零配件被盜等事件的發生。因此必需做到如下幾點:
12.1在任何情況下應做好電梯鑰匙使用和交接登記制度,并建立專門的管理檔案。保證做到正確使用,特別要預防電梯鑰匙的丟失及誤操作。以防電梯零配件丟失,設備損壞,安全事故的發生等。
12.2電梯鑰匙的使用保管必須專人負責,電梯鑰匙使用未經主管領導同意,不得隨意使用。因工作需使用時應做好記錄。
12.3保管人員不得將電梯鑰匙外借和贈與其他無關人員。
12.4電梯鑰匙使用完畢后必須及時交回管理部門,并放回原處。
12.5電梯鑰匙包括:廳門三角鑰匙、轎內檢修鑰匙、首層開、關電梯電氣鑰匙、機房鑰匙。
12.6使用廳門三角鑰匙時應注意:
12.6.1必須由電梯維修保養專業人員使用,其它人禁止使用;
12.6.2當用三角鑰匙打開層門時,應看清電梯是否停在本層,以防踏空;上轎頂前先斷開急停開關,后把電梯置檢修位置,確認后方可上轎頂。
12.6.3緊急救援時必須先切斷電梯控制電源,確認好轎廂位置后再使用廳門鑰匙進行救援作業。
12.6.4檢修完畢后,先下轎頂,然后再將檢修置于運行位置,恢復急停,然后將廳門可靠關閉,再往返運行電梯,觀察電梯運行是否正常。
12.7電梯的首層電氣鑰匙(包括操縱盤鑰匙)應由專人管理使用(如有司機,應交電梯司機保管),按規定開、關梯。
12.8上述電梯鑰匙必須嚴格掌管,不得隨意亂放,若鑰匙丟失必須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鑰匙丟失必須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造成危害。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8
1.1安全生產責任人職責
1.1.1遵守并督促檢查公司各部門遵守特種設備法律、法規、標準和規定以及上級關于職業安全健康指示的執行情況及員工安全學習培訓工作。
1.1.2審批職業安全健康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1.3督促檢查公司各部門對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
1.1.4參加特種設備安裝驗收及試車。
1.1.5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1.1.6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會議,提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1.1.7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1.1.8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按“四不放過”原則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1.2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及管理人員職責
1.2.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
1.2.2制定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審核安全操作規程。
1.2.3參加特種設備訂購,進廠和安裝的驗收及試車。
1.2.4經常檢查特種設備的運行情況、維修情況和安全附件校驗情況等。
1.2.5協同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1.2.6協同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會議,提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1.2.7對特種設備的檢驗、修理、改造和報廢等進行技術審查。
1.2.8編制特種設備的年度定期檢驗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1.2.9向當地安全監察機構報送特種設備數量和變動情況的統計報表、定期檢驗計劃的實施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況等。
1
1.2.10協同組織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1.2.11參加特種設備事故救援,協助進行事故調查和處理。
1.2.12組織特種設備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及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
1.2.13對特種設備進行使用登記及技術資料的管理。
1.2.14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執行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制度。不違章指揮。
1.2.15對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試驗、檢修等。
1.3生產部及負責人職責
1.3.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
1.3.2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執行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制度。不違章指揮。
1.3.3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會議。
1.3.4合理安排生產,防止特種設備超負荷運行。
1.3.5制定新工藝,使用新技術、新材料時,充分考慮特種設備能力,防止特種設備超負荷運行。
1.3.6協同做好員工的安全培訓工作。
1.3.7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
1.4人事部及負責人職責
1.4.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
1.4.2根據職業禁忌癥的'規定,招用新特種設備操作工時,嚴格執行國家規范,做好監督新員工就業前健康檢查工作,并充分考慮員工的文化技術素質和能力。
1.4.3協同各部門做好特種設備安全教育。
1.4.4把員工特種設備安全績效作為考核員工業績的內容之一。
1.5車間(部門)領導職責
2
1.5.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指揮。
1.5.2制定特種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1.5.3參加新特種設備的安裝驗收及試車。
1.5.4經常檢查特種設備的運行、維修和安全附件校驗等情況。組織本部門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1.5.5對本部門特種設備的檢驗、修理、改造和報廢等進行技術審查。
1.5.6對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
1.5.7協同做好特種設備的年度定期檢驗工作。
1.5.8積極向特種設備管理部門反映特種設備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況等。
1.5.9協同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1.5.10報告特種設備事故,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救援,協助事故調查和處理。
1.6班組長職責
1.6.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1.6.2組織班組人員,學習、鉆研技術,總結經驗教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操作技能。
1.6.3掌握特種設備的運行參數,督促班組人員正確操作設備,完成各項原始數據的記錄。
1.6.4經常檢查特種設備以及安全附件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向領導報告。
1.6.5設備發生故障時,及時查明和判斷故障的性質、原因,并組織有關人員按規定要求進行處理。
1.6.6協同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1.6.7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救援,協助事故調查和處理。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9
一、為做好特種 設備的安全 檢查和事故隱患整改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特種設備 安全檢查 分為定期檢查、專業檢查 和突擊檢查三種。
1、定期檢查即醫院每月 檢查、科室每周檢查 和操作人員每天檢查。醫院每月 檢查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 門結合月度安全生產檢查進行,檢查人員包括:醫院 領導、設備 (電氣)和使用科室的領導。
2、專業檢查 即對各種相同 類型設備所進行的檢查。
3、突擊檢查即不事先通知使用部 門的情況下所 進行的檢查。
三、檢查 內容:
1、特種設備 法規執 行情況和 規章制度的制定、執行情況。
2、重點監 控設備落實責任人以及 責任人標注情況。
3、特種設備 的持證情況和定期 檢驗情況。特種設備 管理人員和特種作 業人 員的持證情況。
4、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
5、特種設備維修、使用情況。
6、員工的安全意 識、遵章守紀情況。
7、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 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 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 驗、試驗、檢修等情況。
8、特種設備 安全技 術檔案、記錄的建立、登記和保管情況。
9、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和演 練情況。
10、上次檢查 中所查出的事故 隱患的`整改情況
四、檢查人員在檢查應在《檢查記錄》上簽 名,檢查過程中必 須認真負責,并 做好
檢查記錄 。《檢查記錄》由特種設備 安全管理部 門存檔。
五、隱患整改:
1、檢查 人員在檢查時發現 事故 隱患后,應 落實整改時間、整改責 任人,填寫 《事故隱患整改通知 書》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檢 科室簽收,一份由特種設備安全管 理部門存查。
2、整改責任人接到《事故隱 患整改通知 書》后,應 立即逐項制定整改措施, 在規定期限內完成事故 隱患的整改,并將整改情況 報告醫院特種 設備 安全管理 部門。因故未能 按時 完成整改的事故 隱患,應將原因、臨時 措施和整改 計劃書面 報告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 門。
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 門對被檢科室的隱患整改情況進行跟蹤、復查、驗收。 發現沒有正當理由而又不能按 時整改的,按醫院安全生 產獎懲制度進行考核。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10
1、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應熟悉相關業務知識,并經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資格證書后,方可從事管理工作。
2、凡從事特種設備操作的人員必須熟悉相關業務知識,經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無證人員一律不得上崗。
3、在新增特種設備作業人員上崗前,應組織本單位新增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員到負責考核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集中申報辦理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取證手續。
4、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應建立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檔案和臺帳,在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有效期滿前三個月,組織或督促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員到負責考核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報辦理復審。《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超期未進行復審的不得上崗操作。
5、建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教育制度。學習的'內容包括: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特種設備業務知識、本單位特種設備事故分析、故障排查處理,故障應急處置技術、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和特種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責任制及事故案例剖析教育等;安全教育分為班組教育、車間教育和廠級教育,班組教育每月應安排業務知識學習一次,教育學習記錄應存入檔案。
6、及時安排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參加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管理機構等上級部門組織的業務知識學習培訓,學習考核記錄存入檔案。
7、建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獎懲制度,經常開展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等制度情況的檢查,每年組織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操作技能、工作表現的考核獎懲,考核意見存入檔案。
8、按規定定期配發特種設備作業勞動防護用品,改善特種設備操作條件,穩定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隊伍。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11
1、為了更加有效的對公司的特種設備進行安全管理,促使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此制度。
2、特種設備是指指由國家認定的,因設備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響容易發生事故,并且一旦發生事故會造成人身傷亡及重大經濟損失的危險性較大的設備。
3、公司的特種設備包括壓力容器和機動叉車。
4、國家對企業特種設備管理的法規要求和管理措施;
◆特種設備的制造、安裝、使用必須執行國務院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特種設備安全技術監察規程》、《鍋爐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和《在用壓力容器檢驗規則》等法規;
◆國家質量技術監督總局負責特種設備的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工作;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必須使用有生產許可證或者安全認可證的特種設備;
◆安裝、維修保養、發行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條件,向所在地省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或者其授權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申請資格認可,取得資格證書后,方可以承擔認可項目的業務;
◆安裝、大修、改造特種設備前,使用單位必須持施工方案等相關資料到所在地區的地、市級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備案;
◆安裝、大修、改造后特種設備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經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后,由使用單位向規定的監督檢驗機構提出驗收檢驗申請,并由執行當次驗收檢驗的機構出具檢驗報告,合格的,發給特種設備安全檢驗合格標志;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任何行政部門不得要求再進行強制性的驗收檢驗。
◆在用特種設備實行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驗制度。使用單位必須按期向使用特種設備所在地的監督檢驗機構申請定期檢驗,及時更換安全檢驗合格標志中的有關內容。
5、公司對工廠特種設備的管理措施和辦法;
◆根據事業部的要求建立鍋爐、壓力容器設備和安全附件的檢驗檔案;
◆壓力容器檢驗檔案名稱是《壓力容器登記卡》,建立的安全閥檔案是《安全閥技術管理卡》;
◆工廠建立特種設備原始技術資料明細檔案;
◆依據《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檢查細則表》對特種設備進行月度安全檢查。
6、公司特種設備技術資料的檔案管理
◆壓力容器的資料管理
壓力容器產品質量證明書;壓力容器制造安全監檢證書、壓力容器竣工圖紙(必須加蓋竣工章)安全附件的合格證(安全閥、壓力表、液位計);
◆壓力容器的注冊登記管理
在屬地技術監督管理部門進行注冊登記【壓力容器(普查)注冊登記表】、領取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證和注冊登記金屬銘牌;
◆壓力容器的運行管理
建立『壓力容器登記卡』、建立『安全閥技術管理卡』和建立『壓力表校驗管理臺帳』;
◆壓力容器的日常性檢查管理
安全員根據檢查表規定內容進行的定期檢查【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檢查表】、事業部組織的壓力容器安全運行狀況的定期檢查【壓力容器安全運行『安裝驗收』評定表】和【壓力容器安全運行『現場安檢』評定表】;
◆壓力容器的檢驗管理
根據壓力容器定期檢驗報告編制壓力容器檢驗計劃【壓力容器定期全面檢驗計劃報表】、根據屬地壓力容器定期檢驗管理措施,應分批實施【壓力容器定期全面檢驗分批實施計劃報表】和『安全閥年度調校計劃報表』;
7、特種設備的使用科室負責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和檢修。公司安全員負責特種設備的年度安檢。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12
1、為了規范機電類特種設備安裝、維修的許可工作,確保機電類特種設備安裝、維修的質量和安全性能。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機電類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規則》和《特種設備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2.《許可證》的使用、保管
2.1《許可證》由集團公司安質部統一保管,建立《許可證》的`收、發證簽收登記、歸檔等工作。
2.2《許可證》應妥善保管,不得隨便外借,如需向用戶和認證機構提供,必須得到部門領導的批準。
2.3《許可證》應進行標注、編號。
2.4《許可證》不得涂改、偽造、轉讓、出租或出賣。
3.《許可證》有效期的管理
《許可證》有效期內,出現下列情況時應及時上報:
3.1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通訊地止、聯系電話變更時,應及時以信件、傳真或電子郵件等有效方式報原受理機構備案。
3.2單位名稱變更時,應向受理機構提出更換證書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簽批同意更名的文件;
新的法人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原《許可證》取證單位更名后新的印章圖樣;
擬增加施工類別或者提高施工等級時,應填寫《申請書》,向受理機構提出申請,經相應評審和受理機構審查合格后換發新證,原證交回發證機構。
3.3注冊資金、專業技術人員和持證作業人員的數量、質量管理體系等條件發生重大變更時,應及時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以確定是否重新審查取證條件。
4.《許可證》有效期滿的管理
4.1《許可證》有效期為4年。有效期滿后,擬繼續從事相應施工的,應在《許可證》有效期滿前6個月提出換證申請。逾期不申請或未通過換證審查的,即失去相應的資格,由原發證機構注銷資格。過期的《許可證》交回發證機構。
5.本辦法由集團公司安質部負責解釋。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規范特種設備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安全管理與監督檢查,提高機務人員安全生產意識,防止事故,保障機務人員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促進施工的正常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3號《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令第13號《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結合本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生產用鍋爐、空壓機(含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架橋機、運梁車、提梁機、移梁機以及限于施工場內使用的機動車輛。
本辦法所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系指直接從事特種設備操作的人員及管理人員。包括以上設備操作人員、電工、焊接工、切割工、電梯司機和行、吊車司機及掛鉤工、施工場內使用的機動車輛駕駛員、鍋爐司爐工、空壓機操作人員等。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特種設備的購置、安裝、使用、維修、檢驗、日常維護保養、改造、報廢,以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和復審等。上述各項管理工作,由各子(分)公司設備部門與設備使用管理單位(以下稱使用單位)共同負責。集團公司設備物資部負責設備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與檢查。
第二章 特種設備購置
第四條 特種設備購置必須按集團公司《設備購置及租賃招標管理辦法》辦理申購有關審批手續,并通過招標采購程序選定設備供應商。
第五條 參加特種設備投標的供應商,其設計、生產單位必須是依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取得許可的單位。特種設備出廠時,應當附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境外制造的特種設備,必須符合我國有關特種設備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強制性標準及技術規程的要求。
第三章 特種設備的安裝、維修、改造
第六條 電梯的安裝、改造、維修,必須由電梯制造單位或者其通過合同委托、同意的依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取得許可資格的單位進行。
第七條 在安裝新購置鍋爐、電梯、起重機械、架橋機、提梁機、移梁機、空壓機、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之前,應當先將安裝單位的安全資質證書、安全施工方案與安全保證體系(含施工安全負責人、安全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名單及相應證書復印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與監督檢驗證明等有關資料,向各子(分)公司和各項目部設備部門申報。同時書面報告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經確認由使用單位與施工單位簽署安全責任書后,方可施工。
安裝結束后,施工單位應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對電梯、鍋爐、空壓機、壓力管道、起重機械、架橋機、運梁車、提梁機、移梁機等特種設備進行校驗和調試,并且向具有特種設備檢測檢驗資格的機構申請檢驗。檢驗合格后,使用單位(合同有約定除外)應當在30日內,到規定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并且將安全合格標志固定在特種設備顯著位置,方可以投入正式使用。
第八條 特種設備的維修,在簽訂維修合同前,應先將維修單位資質證書、維修、維護保養合同文本內容、維修人員的資質證書等材料報各子(分)公司設備部門審查。經審核同意后,簽署生效。
第九條 改造鍋爐、電梯、起重機械、架橋機、運梁車、提梁機、移梁機、空壓機、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應按照新安裝特種設備審查報批、持證施工、檢測驗收、建立檔案等進行。
第十條 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竣工后經檢驗合格,負責該項目施工的單位,必須在30日內,將有關技術文件、資料移交使用單位。使用單位應當將原始資料及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等,存入該特種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
第四章 特種設備的使用
第十一條 使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第十二條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嚴格執行本辦法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嚴格執行以崗位責任制為核心,包括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規檢查、維護保養、定期檢驗,特種設備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等特種設備安全使用和運營的管理制度,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
第十三條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一)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二)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三)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記錄;
(四)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五)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
第十四條 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且定期自行檢查,作出記錄。發現異常情況,應當及時處理。
第十五條 使用單位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驗制度。安全性能年檢的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鍋爐一年;電梯一年;起重機械(包括架橋機、提梁機、移梁機)二年;運梁車、鏟車、叉車、電瓶車等限于施工場內使用的機動車輛一年;空壓機(含壓力容器)根據核定的安全狀況分別為一、三、六年;壓力管道、各類氣瓶應按相應的安全監察規程要求的定期檢驗周期執行。逾期未檢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否則視為無證運行或使用。
第十六條 特種設備停止使用時,使用單位應當及時向所屬公司設備部門書面報告,并落實相應的安全措施。再次使用前,使用單位必須申請安全檢驗,經復查合格,才能重新投入使用。
第十七條 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及時申請予以報廢,并且應當向最近一次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特種設備進行報廢處理前,使用單位應當向所屬公司設備部門書面申請,并按集團公司有關規定辦理相應的`固定資產報廢審批、處理與注銷手續等。
第十八條 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費、年度檢測費及日常維修等費用,應當由使用單位承擔。
第五章 特種作業人員
第十九條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根據特種設備,配備專職、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且立即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
第二十條 鍋爐、空壓機(含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架橋機、運梁車、提梁機、移梁機等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以下統稱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即:特種作業人員經安全技術培訓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條 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應當按規定審驗,一般每二年復審一次。鍋爐司爐工操作證四年復審一次。逾期不審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自動失效,繼續從事特種設備操作或管理工作視為無證上崗。
第二十二條 離開特種作業操作崗位達六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聘用退休的特種作業人員,身體健康的(憑區、縣級以上醫院的健康檢查證明),可以從事特種作業的指導或示范性操作,但是不得直接頂崗作業,年齡應控制在男65周歲和女55周歲以下。
第二十三條 凡特種作業人員,在初復審合格后,應當及時將審驗合格手續復印上報使用單位辦理登記手續。特種作業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如需調動,應征得本單位安全負責人同意。調離本工種,或者因健康原因,不能繼續從事原作業的,應當及時報告公司設備部門,辦理注銷手續。
第六章 獎 懲
第二十四條 各子(分)公司對特種設備購置、安裝、使用、維修、改造、日常維護保養、報廢,以及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嚴格、規范,使用效益高的單位與個人予以表彰。凡不符合有關規定的,予以批評教育,限期整改。對違反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按條例規定,予以罰款等處罰;凡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特種設備管理
第二十五條 特種設備的使用管理和特種設備人員管理由使用單位負責,并于每次進場時和退場前向所屬公司和配屬項目部設備部門申報有關資料。
第二十六條 各項目部負責本項目全部特種設備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安全監督管理,積極與當地有關部門聯系組織特種設備審驗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掌握本項目特種設備使用情況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配備情況,定期檢查監督特種設備安全操作制度執行情況。
第二十七條 子(分)公司是特種設備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管理部門,督促使用單位建立健全管理機構,協助制定管理制度,指導使用單位做好特種設備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審驗、培訓和持證上崗工作,掌握本公司特種設備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狀況,檢查、監督特種設備使用管理情況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遵章守紀情況。
第二十八條 集團公司設備物資部負責國家有關特種設備管理的條例、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掌握集團公司特種設備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現狀,監督、檢查重點項目特種設備使用管理情況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遵章守紀情況。
第二十九條 統計規定:使用單位負責特種設備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統計登記工作,每半年上報特種設備使用與審驗登記表,年終上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持證情況登記表,分別報送所屬公司和配屬項目部設備部門;各子(分)公司設備部門年終向集團公司上報特種設備使用與審驗登記表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持證情況登記表。
第三十條 本辦法的特種設備包括其附屬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和安全保護裝置相關的設施。在實行本辦法時,同時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3號《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令第13號《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有關規定。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14
1、為規范與特種設備維護保養、維修工作,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制定本制度。
2、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應符合國家法規、規范和技術要求。
3、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由使用部門、操作人員負責,并做好記錄。
4、特種設備維護、保養應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其中電梯應至少每15天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
5、特種設備檢查實行班組日檢、車間周檢、公司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月檢的三級檢查制度,并做好檢查記錄。有關部門必須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和附屬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
6、對特種設備進行科學管理,合理保養,計劃檢修,鞏固提高設備完好率,保證指標的實現。
7、發現故障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并結合設備檢修計劃予以消除。
8、定期檢查維護,并主動向操作工了解設備運行情況
9、設備執行“定人定機”的專人負責制,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10、認真做好設備重點部位的維護保養工作。
11、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工作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1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整改,或報告主管領導處理。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15
公司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管理,確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必須對新工人進行入廠前的安全教育,了解企業的基本情況和存在危險性的'設備或場所。
二、公司每年制訂培訓教育計劃,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崗位作業人員參加質監部門的取證和換證培訓學習。
三、對于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質監部門考核合格后方準許上崗。
四、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每二年復審一次。
五、公司建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檔案和名冊。
六、在采用新方法、添設新技術設備、制造新產品和調換工人工作
的時候,必須對工人進行新操作法和新工作崗位的安全教育。
七、公司對職工進行經常的安全教育,堅持每月進行安全知識學習,學習規章制度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事故安全分析,自我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提高安全技術操作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08-07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07-19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08-31
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制度09-07
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制度辦法02-06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優秀08-13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管理制度09-06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優秀)09-01
(優)特種設備管理制度08-15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經典15篇)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