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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時間:2024-07-10 12:26:42 規章制度 我要投稿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匯編15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匯編15篇)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1

      一、職責范圍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序執行。

      3、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公司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收支計劃,督促有關部門加強資金回流,確保資金的有效供應。

      5、進行成本、費用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帳目,編制財務報表。

      7、及時核算和上繳各種稅金。

      8、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9、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任務。

      10、加強本部門人員的培訓,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素質。

      二、日常費用報銷: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盡量取得原始發票,對于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

      3、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在發票上面簽字并簡述事由,并經相應領導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

      4、所有日常購用物品均須到庫房辦理入庫手續,報銷時發票后面附有經庫房管理員簽字的入庫單,并經各相應領導簽字后到財務人員報銷;

      崗位職責

      1、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我國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管好貨幣資金,不坐支現金,不以白條抵庫;

      2、順序、及時地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保證數字清楚、內容準確,做到日清月結,要及時核對庫存現金,每周一填寫貨幣資金周報表;

      3、保管好庫存現金,確保其安全無缺,如有短缺要賠償損失;

      4、保管好印章,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印章;

      5、嚴格管理空白收據和空白發票,認真辦理領用手續,按規定簽發支票;

      6、負責登記各項經管的明細帳、分類帳、總帳;

      7、全面了解、掌握國家有關財務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各項規定,并正確執行;

      8、負責總帳、明細帳、分類帳的核對工作,銀行存款的調節工作,匯總會計憑證,登記總帳;

      9、對其他應收、應收帳款及時催收清理;按公司規定安排固定資產及庫存材料等資產的盤點;

      10、每月編制會計報表,確保報表數字真實,計算正確,鉤稽關系清楚;

      11、負責裝訂、管理會計檔案;

      12、每月末及時督促各項目報帳;

      13、及時、準確核算各種原始票據,并制單入帳;

      14、編制和執行財務收支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

      15、進行成本費用控制、核算、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16、認真貫徹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執行會計制度和財務管理方法,監督執行會議;

      17、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工作。

      財務基礎工作規范是財務工作最基礎的部分,它對財務部門日常具體工作進行指導和解釋。

      一、票據

      1、票據的種類:

      (1)外部取得的原始發票;

      (2)公司自制的支出證明單。

      2、票據的報銷要求:

      (1)外部取得的原始發票:要求填寫齊全、字跡清晰,包括客戶名稱(填寫鄭州鑫泉貨運服務有限公司)、服務項目、金額(大小寫應一致)、收款單位蓋章、日期。

      (2)公司自制的支出證明單:此支出證明單有兩種用途,一種為對于確實無法取得原始票據的情況,填寫此單據,經相關領導簽字后,可以報銷;另一種為對于一次報銷,票據非常多的情況,使用支出證明單進行票據匯總。此票面不允許有任何涂改。

      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一、目的

      1、為簡化支出審批手續,提高工作效率。

      2、防止因私占用公司財產。

      二、適用原則

      部門經理可適當的將其權限或部份權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權給其副經理或部門主管等。

      三、審批程序

      1、報銷:

      經手人、證明人(持原始憑證)、分管經理(部門負責人)、財務部

      四、審批內容

      1、購買日常辦公用品、計算機的外設配件和耗材之支出計劃,由使用人提出申請,填寫采購單據,報公司總經理審批核準,交由采購部門進行采購。

      2、參展/會費:由經辦人隨借款單附上邀請函與蓋章完全的參展申請表復印件,由部門經理審批,財務部審核付款。本地展會原則上不得支付會務費;外地展會如在參展費中包含會務費用的,必須注明人數與明細并履行上述審批手續。凡批準住會,予以報銷往返車票與會務費;不住會的,報銷車票與差旅補助。

      3、凡是參加境外展覽會,必須至少提前一個月向公司總經理提交專項申請報告,注明參展必要性、參展人數、費用預算等。經批準后方可執行。

      4、差旅費: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制定出差計劃,應注明出差地點、事由、時間、人數、由部門經理審核出差的必要性和借款的合理性、經理簽字后交財務付款。各部門經理憑出差報告先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借款。(所有境外出差必須提前書面請示總經理經批準后方可執行)。

      5、工資、獎金的支出:由公司人事部核準每月考勤,財務部編制發放表,經理簽字確認,并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財務發放。

      6、業務費用:業務費用包括業務交通費(含油費、保養費、過路費、搬運費)、快遞費、禮品費及業務招待費。經總經理批準的業務費用由部門經理審批;

      一、庫存現金管理

      1.公司財務部庫存現金控制在核定限額內,不得超限額存放現金。

      2.嚴格執行現金盤點制度,做到日清日結,保證現金的安全。現金遇有短款,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單位領導,并要追究責任者的責任。

      3.不準用“白條”入帳。

      4.不準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現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機構提取或送存現金(限額1萬元以上)時,需由兩名人員乘坐公司汽車前往。

      6.現金出納員必須嚴格和妥善保管金庫密碼和鑰匙。

      7.現金出納員要妥善保管金庫內存放的現金和有價證券;私人財物不得存放入內。8.現金出納員必須隨時接受開戶銀行和本單位領導的檢查監督。

      9.出納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上述各條規定.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銀行基本帳戶和輔助帳戶的開戶和公司各種銀行結算業務。

      2.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相關的結算管理制度。

      3.作廢的銀行支票由出納員加蓋作廢戳記,妥善保存。

      4.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采取如下幾種方式:支票(現金支票、轉帳支票)、銀行匯票、電匯、信匯、銀行承兌匯票、委托收款(僅限于水費、電費、電話費結算),除上述結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從銀行取回的各種結算憑證,要及時入帳。

      6公司應按每個銀行開戶帳號建立一本銀行存款明細帳,出納員應及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帳與銀行對帳單逐筆進行核對。于每季度末做出銀行核對余額調節明細表。

      7銀行出納員對銀行調節明細表所記載的帳項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對出現的差錯通知責任人進行更正,對未達帳項要及時予以清理。造成的帳帳不一致,應盡快解決。

      8空白銀行支票與預留印鑒必須實行分管。由出納員逐筆登記,記錄所簽發支票的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

      三、往來帳款的管理

      1應收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銷售部門根據形成收入的確定標準及時開據發貨票后,由財務部作好帳務處理,編制會計記賬憑證,登記有關收入和與客戶應收賬款往來的會計賬簿,同時要定期與銷售部門進行核對,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2.其他應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購借款、各部門備用金應于業務發生后及時報銷,每年12月中旬進行清理。各部門備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進行還舊借新。

      3.應付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因采購形成的應付票據應及時進行帳務處理,登記相應的帳簿,定期與相關部門對帳,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四、內部牽制:

      1.公司實行銀行支票與銀行預留印鑒分管制度

      2.非出納人員不能辦理現金、銀行收付業務。

      3.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每季抽查一次。

      4.現金出納員不得擔當制證工作,只能由財務部指定的制單人制單。

      五、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一章總則

      一、目的

      為了規范管理本公司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和經濟核算,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別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本制度的依據

      依據《企業會計準則》《會計法》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藥業科技有限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三、制定本制度的原則

      第一條建立和建全公司內部管理制度,完善經濟核算,盡可能地降低消耗增加盈利。力求以盡可能少的消耗取得盡可能大的經營成果。

      第二條正確計算和反映本公司的.經營成果,依法繳納稅收。

      第三條財務管理必須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預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等工作。

      第二章財務工作管理規范

      第一條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正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二條各部門辦理事務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及時送交財務。

      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公章。從個人處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填制人的簽字。自制原始憑證必須有經辦人簽字。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實物證明及出處。

      第三條財務工作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記賬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編號、內容、科目、金額、所附單據張數、簽名,在收款和付款記賬憑證上出納必須簽字。

      第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格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五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定期清查(每月一次),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財務工作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提出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做出處理。

      第六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辦理交接手續,必須列出移交清單,接交人員按移交清單逐項核對點收。

      1、現金、有價證券應與會計賬簿記錄保持一致,銀行存款賬戶余額應與銀行對賬單保持一致,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戶余額應與總賬有關賬戶余額保持一致,若不一致,移交人員必須限期查清,若查不清,由移交人賠償。

      2、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單中注明,由移交人負責。

      3、移交人經管的各種票據、印章和其他實物,必須交接清楚。對未了事項和遺留問題,應寫出書面材料。凡在電腦系統中操作的要對其數據在實際操作狀態下進行交接。

      4、會計人員交接必須有監交人。一般會計人員交接由財務部門經理指定人員監交,部門經理交接由總經理指定人員監交。

      5、交接完畢,交接雙方應在移交清單上簽名。移交清單一式三份,移交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第三章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指貨幣資金,指公司所有的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支票。

      一、現金管理制度

      第一條現金使用規定:

      1、必須憑公司規定的符合手續的合法憑證收支現金,禁止白條抵庫;對違反規定、字跡不清的單據,出納有權拒絕支付;

      2、出納支付現金后,收款人必須在相關單據上簽字確認;

      3、出納收到的每一筆現金,無論金額大小,都必須開具現金收據;

      現金收據中必須注明以下要素:繳款人或單位、繳款日期、金額(大小寫必須一致)、繳款內容、繳款人簽名、出納簽名等;

      4、不準私事借支公款;

      5、妥善保管保險柜鑰匙、密碼,確保資金安全。

      第二條現金核算與盤點:

      1、出納應當逐筆記摘“現金日記賬”。

      2、每日業務終了,應及時結算現金余額,并按面值分別清點數量,盤出實存現金,與現金賬核對無誤,做到日清月結;

      3、現金日記賬與現金總賬應由現金出納定期核對,至少每月一次,做到帳帳相符。

      4、財務負責人有權不定期且至少每月一次對現金進行抽盤。對現金盤點發現的盤盈、盤虧應查明原因及時進行處理。如果經查明盤盈屬于記賬錯誤、丟失單據等,應及時更正錯賬或補辦手續。原因不明則由過失人賠償。

      二、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1、經會計人員審核符合公司支付規定的原始憑證,作為銀行存款支付依據。同時按原始憑證逐筆序時登記銀行存款流水賬。

      2、業務終了當日,出納人員應及時結出銀行存款流水賬余額,核對公司所有銀行賬戶余額。若與銀行存款流水賬余額有差異,應立即核對查明原因,不允許將帶有問題的余額轉入第二天;

      3、銀行存款流水賬、日記賬與銀行存款總賬定期核對,每月一次,做到帳帳相符。

      4、每月初,出納人員應及時到銀行索取銀行對賬單,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由主管人員負責核對。

      5、除公司規定的基本賬戶和結算賬戶之外,不得另行開設賬戶。確屬需要的,需報總經理核準;

      6、公司銀行賬戶不得出租、出借給外單位使用;

      三、支票管理制度

      公司支票分為現金支票和轉帳支票兩種。在使用支票時,應注意以下幾點要求:

      1、出納簽發支票,必須經主管同意,支票填寫要素必須齊全;

      2、不得簽發空頭支票、不得出租、出借支票或將支票轉讓給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不得將支票交給其它單位代為簽發;

      3、公司收到轉帳支票,經審核無誤后及時填制進帳單,根據情況送繳開戶銀行或出票人開戶行辦理托收。資金未進帳,不得發貨。

      4、建立支票登記簿,填制人在支票登記簿上簽字備查,支票使用后應及時清理,超過期限應及時核對和清查。

      5、出納應妥善保管未簽發的支票及已簽發的支票存根。

      第四章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條各類印章必須分處專人保管、使用,不得擅自將自己保管的印章交他人使用。

      第二條應嚴格按規定的業務范圍和批準程序使用各類印章,不得亂用錯用。

      第三條印章保管人員應負起監印責任,在監印中應嚴格審查,注意核實內容,審核無誤后送總經理審閱方可登記蓋章。印鑒外借必須經總經理同意,進行登記,注明用途。

      第四條各類印章,不用時應上鎖保管,做到人走章收。財務專業印章和法人代表章,要放入保險柜保管。

      第五章備用金管理制度

      第一條申請審批及歸還手續:借款人根據公司規定或計劃填寫“借款單”,申請人簽名——部門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財務主管審核——出納審核付款。

      第二條備用金實行專人借支專人負責的辦法,不得轉借他人。

      第三條財務部未經批準或審批手續不全情況下,私自使用備用金或擴大范圍和限額的,視情節輕重對財務人員處50元以上罰款。第四條除公司規定部門使用的固定性備用金外,商品采購完成后5天內須到財務報賬,根據正規發票數額多退少補。

      第五條備用金超過歸定時間未歸還,每逾期一天按3﹪計息,并在歸還借款時付清;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續借的,必須提出書面報告,并經部門經理證明,總經理批準后免于罰息。在借款人拒不歸還情況下(超過歸還時間一個星期),由出納直接在工資獎金中扣收借款額和逾期利息。

      第六條財務主管負責對備用金每月盤點,對于備用金盤點損失,由責任人賠償;

      第六章費用開支管理

      一、人工費用管理

      第一條人工費包括所有人員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各種獎金、加班工資、補貼工資等支出。根據核定的基本工資、考勤情況及各部門績效完成情況計算應付工資,報經理審核批準。

      第二條考勤規定:考勤由專人負責記錄,將出勤情況分遲到、曠工、病假、事假等如實記錄。(其中,公司每日晨會開始未到視為遲到,晨會結束未到視為曠工半天;未經領導批準的請假視為曠工。)在公司規定范圍之外凡需加班的,須填報加班申請表一式兩份,報人力資源部審批。無加班申請表的不予計算加班工資。考勤人員每月2號將審核無誤的考勤表上報財務部并張貼。

      第三條工資計算標準:日工資以基本工資為準計算,每月按實際“出勤天/月應出勤天”計算日工資。遲到、曠工、請假等按相關考勤制度執行。

      第四條工資發放時間定為每月8-10日,財務部應及時將工資發放到員工本人,并完善發放手續。發給公司員工的工資、補助等必須根據實有人數和實發金額取得本人簽收的憑證為經費支出依據。

      二、差旅費用的預支和報銷依照出差管理制度執行。

      三、其它費用管理

      第一條公司辦公用品及電腦、傳真復印機等電子產品的購買和維修,須制定購買和維修保養計劃及費用預算,報經理審批。

      第二條公司公務用車產生的燃油費、修理費等費用和違規經濟損失依照用車管理制度執行。

      第三條水電,租賃費等,根據合同價款,通過預提費用核算入帳。

      第七章費用報銷管理制度

      第一條報銷費用必須以合理、合法、真實的憑證為依據,原始發票不得臆造、涂改,不得偽造發票。

      第二條發生的費用必須按規定分類填寫公司統一的報銷單據,不得隨意填寫。

      第三條各種原始憑證必須大小寫一致,不得涂改,并注明附件張數和所屬部門和職務,內容和項目必須齊全。原始憑證必須按公司規定的程序進行審核、簽字,相關手續必須完備,否則財務有權不予報銷。

      第四條各項當月費用報銷必須在每月25日前送呈有關領導審批,各級領導應及時審批,防止造成費用入賬逾期現象。

      第五條對于手續或填寫不符要求的一律退回修改、補全手續、重填憑證;對于不得報支的費用項目,一律退回拒付;對于超期申報的費用,根據相關項目規定進行報支。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2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財務印章的管理,加強對財務事項的監控力度,防范財務管理風險,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財務印章管理遵循“明確責任、嚴格審批、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原則。

      第三條財務印章的分類:

      對外專用財務印章:對外具有法律效力,并在相關部門備案的印章。包括財務專用章、法人章、發票專用章;

      對內專用財務印章:僅供公司內部管理需要的印章。包括現金收、付訖章,支票收、付訖章,銀行收、付訖章、個人人名章、稽核章、已開發票章和作廢章等。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各分、子公司及其所屬分支機構財務部。

      第一章財務印章的管理

      第五條集團財務中心負責印章的監督管理工作,并不定期檢查各公司財務印章的使用及管理情況。

      第六條各公司財務部設專人負責保管財務印章。

      財務印章必須由責任心強、能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作風正派的人員負責保管;

      銀行預留印鑒必須分別保管。一般情況下,財務專用章由財務負責人保管,法人章及相關票據由相關出納保管;

      對外專用財務印章必須存放在保險柜中保存;對內專用財務印章由保管人自行妥善保管;

      財務印章保管人員因請假等原因,需由他人臨時保管時,應履行代保管手續,并注明代保管時間和代保管人,在原保管人回來后,應立即將印章交還原保管人;

      財務印章保管人離職或異動時,須辦理印章交接手續,由相應直屬的上級領導進行監交或收回,交接手續應記錄印章交接的時間、枚數、名稱;

      企業名稱變更或印章受損,需要更換相應印章時,應提前做好有關準備工作,確保及時更換銀行預留印鑒和通知各有關單位。

      財務印章如有丟失、毀損、被盜、誤用情況,應立即書面逐級上報詳細情況,并迅速采取應急措施防范風險。

      停用、廢舊的印章應及時送交行政部封存或銷毀,個人不得擅自處理。

      第七條各公司應隨時將財務印章刻制、變更、注銷及保管等信息上報集團財務中心備案。

      第八條集團財務中心負責《財務印章保管登記表》的統計和更新工作。

      第二章財務印章的使用

      第九條財務印章使用必須基于真實、合法、手續完備的經營活動。

      第十條使用財務印章應辦理批準手續,嚴格登記。

      日常財務活動使用財務印章,實行授權制,由財務負責人授權相關人員嚴格按照印章管理要求使用:

      (1)銀行預留印鑒除用于日常結算票據的支付、收款外均應審批、登記;

      (2)發票專用章除用于已開普通發票、增值稅票、營業稅票等稅票的蓋章外均應審批、登記;

      (3)其他對內專用章嚴格按照要求使用。

      非日常財務活動使用財務印章,實行審批制,由使用人填寫《用印申請表》經財務負責人或財務總監審批;

      加蓋財務印章時,應加蓋于規定位置;

      嚴禁為空白支票、發票、信函、表格、合同等加蓋公司財務印章;

      財務印章由專人保管,不得一章多人使用、保管;

      嚴禁將對外專用財務印章攜帶外出使用。若屬特殊情況,使用部門或個人須書面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或財務總監審批后,到財務部門辦理財務印章領用手續,攜帶外出使用。使用后應立即歸還印章,不得貽誤。

      月末,印章保管人須將《用印申請表》按順序裝訂成冊,存檔備案。

      第三章財務印章的刻制

      第十一條財務印章由公司統一刻制、授權使用。

      因工作需要刻制財務印章,由各財務部填寫《__刻制印章申請表》向行政部提交刻章申請,經審批后由行政部辦理刻章;

      各公司財務部申請刻制財務印章需財務總監審批同意;

      各類財務印章名稱應以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確定的名稱為準,并使用全稱和法定名稱,不得使用簡稱;

      印章刻制完畢,財務部向行政部申領并登記備案;

      各類財務印章同一內容、同一序號不得刻制多枚。

      第十二條各公司財務部為財務印章的保管、使用部門,嚴禁其他部門申請刻制財務印章。

      第四章財務印章的`啟用、變更和注銷

      第十三條財務印章啟用前,財務部門應提前通知有關單位及部門,發出正式啟用新印章的通知,注明啟用印章依據、名稱、時間及印模等,同時宣布舊印章作廢。

      第十四條財務新印章啟用后,財務部門應及時與行政部辦理原有印章移交手續,將舊印章上繳或銷毀,個人不得擅自處理。

      第十五條財務印章需要變更、注銷時,財務部門須將變更或注銷的財務印章移交行政部辦理印章的變更或銷毀。

      第五章禁止行為和罰則

      第十六條在財務印章保管、使用中禁止以下行為:

      未經允許,擅自刻制、變更、注銷財務印章;

      其他部門和個人以任何名義刻制財務印章;

      任何人以任何名義復制公司財務印章;

      為各種空白文檔加蓋財務印章;

      未經審批,攜帶財務印章外出;

      替他部門或個人未經審批使用財務印章;

      未按本制度要求及時提供財務印章變動信息;

      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制度的行為。

      第十七條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視情節輕重追究單位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由公司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全部或部分賠償責任。有犯罪嫌疑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制度由財務中心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3

      為了規范公司財務管理,建立現代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各種費用支出,結合公司特點,特制定財務管理規定:

      一、票據管理

      1、公司所有報銷票據必須有三人以上簽字,即經手人簽字,(注明使用原因,證明屬實);財務會計審核,主管領導進行審核,總經理審批,計劃外支出必須報請董事會批準。

      2、所有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特殊情況小額支出沒有正式發票的只能作為往來帳目處理,嚴禁白紙條報帳。

      3、對員工違規處罰金額,統一由公司收取,不得亂收。

      4、對員工的工資除每月發放一定數額的現金外其余部分一律進入員工個人存款帳戶,個人所得稅按規定扣繳。

      二、費用審批

      除坑口員工按計件標準發放工資外,其余費用一律按年終制定的經營方案下達的控制指標執行。

      1、招待費用。(1)公司招待費用:嚴格控制招待費用,特殊情況需要招待的須經公司總經理、主管領導同意在控制標準的情況下開支,少量客人只能在公司食堂招待。接待客人原則上不發整包煙,確需發煙必須經總經理同意,由接待員登記發放。公司食堂實行單獨核算,具體辦法另行規定(2)坑口每月報銷招待費150元。

      2、車輛管理費用。公司小車統一由行政辦調派,報銷燃料費必須有辦公室及主管領導簽字同意。車輛維修和年檢費用必須由司機首先提出申請報告,經行政辦小車班負責人審核,公司主管領導同意,由行政辦安排到指定的.維修點維修。

      3、坑口輔助材料費和水電費。按公司下達的定額標準執行,超額部分由所在坑口負責賠償。定額標準內的費用報銷實行一月一考核,一季一報銷,節約部分實行四六分成(即公司40%),60%獎勵坑口負責人和所在工種人員。輔助材料中大額材料由公司統一采購,必須提供增值稅發票。

      4、通訊費用。總經理每月話費控制在260元以內;副總經理每月話費控制在150元以內;總經理助理、總工程師及安全顧問、采購員每月控制在120元以內;坑長、科長、司機每月控制在100元以內;副坑長、副科長每月控制在60元以內;安全員及其他工作人員每月控制在30元以內。憑話費單實報,超出不補。山上固定電話每月控制在100元以內;辦事處固定電話每月控制在80元以內。

      5、差旅費用。護送傷員的工作人員到縣城只能用工作餐(標準為每人每餐15元,住宿費看情況來定),因工作需要出差到九江市以外的城市辦事,每天生活補助35元/人,公司派車出差不報銷生活補助,住宿費控制在100元以下的標準憑住宿發票報銷。出差辦事無特殊情況不報銷租車費用。

      6、勞保費用。員工勞保用品由采購員統一采購。采購員在采購勞保用品時必須保證質量,價格合理。采購前按照公司發放勞保用品的數量提出采購計劃,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分期分批采購,防止勞保用品過度壓庫,勞保用品的采購必須憑增值稅發票報帳。

      7、材料費。倉庫物資統一由公司采購員采購,保管員應按照各坑口、各工種急需的配件、物資數量,填寫購買審批單,經主管領導批準后,在保質、價格合理的條件下進貨。倉庫保管員憑采購員進貨單清點貨物。憑采購員進貨單、倉庫保管員入庫單、購買審批單和增值稅發票報帳。嚴格控制倉庫物資采購資金計劃,防止庫存物質壓庫。坑口輔助材料必須有公司人員驗收,坑口證明屬實,主管領導審核,由賣方到公司結帳。公司公攤材料必須經主管領導同意,方可領用。

      8、辦公費用。辦公用品由辦公室統一購買,專人負責登記、保管、發放,在購買前必須提交購置計劃,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采購。購買20xx元以上的物資應列為固定資產支出。宣傳、培訓費用按領導批準執行。

      三、各種假期工資發放標準

      公司統一放假,工資按《公司經營管理方案》附則第5、6條執行;婚、產假按有關規定發放;事假不支付工資;病假必須有縣級以上醫院證明,按本人的基本工資發放,計件人員按每月450元計發。

      四、財務紀律

      1、所有費用開支原則上做到月清月結,不得坐支。

      2、會計、出納要嚴格執行國家財務規定和本規定,堅持原則,抵制不正當開支。

      3、未經領導批準,所有人員原則上不得在公司財務處預先借用現金。

      4、出納要嚴格控制現金存放量。現金遺失或出現假幣自行賠償。

      5、嚴禁以少報多、虛報冒領和違反本規定報帳手續的各種支出,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五、本規定從即日起執行,公司原制訂的財務規定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4

      一、嚴格財務管理,嚴格財經紀律,做到財務管理規范化、制度化。

      二、各校各項收入必須交會計室,由出納會計開具《行政事業單位收款收據》作收入。 三、出納做到每學期的收入現金必須在開學一個月內存入賬戶,出納的周轉金不超過5000元。 四、各校賬目必須做到日清月結,學期末各校將組織領導、老師代表進行清理,并向體教職工公布每學期的各校財務收支情況。

      五、各校財會人員必須做到身正、口穩、手直。主管會計每月應向分管財經領導匯報財經收支、結余情況,并執行月報表匯報制度,協助各校領導管好財、理好財。 六、嚴禁各校亂收費、亂攤派、亂推銷。如有違者,將責令退還,并予以總金額的50%罰款,中心學校通報批判。情節嚴重者報上級部門處理。 七、堅決執行一本賬收支,一個專戶銀行存款,一支筆審批的財務管理制度,各校購買物品一般由出納會計負責,當事人核實簽字,主管領導審批方可入帳,會計對不符合財經手續、不合理開支或不正規的單據發票有權向分管領導指出,并不予報銷。

      八、公款不準借支,特殊情況經批準后才可借支。但數額不得超過本人當月工資。還款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對收款挪用的老師,其挪用款從老師工資中扣除。超過一個月而不能還款的.,各校將按月利率2%收取利息。對學期末仍有欠款未還的老師,執行10%罰款,5%計息,調出人員如欠公款,工資關系暫不轉出。

      九、嚴格掌握大吃大喝,亂買亂用的消費收支。對外來客人一般執行校內進餐對口接待,但嚴禁超標準接待,校內進餐不得超過150元標準,特殊情況在餐館進餐,參加領導必須寫清事由,同時要掌握標準。 十、因公出差,所領經費必須在回校后一星期內結帳,出差報銷標準按上級文件標準執行,教學方面經費開支,按《教學支出管理規定》執行。 十一、教職工休息日加班補助每日20元。突擊性工作需正常上班期間要加班加點,給予適當補助。外出公差或參加各班教研活動,縣級只報銷車費(不超過8元)及會務費,不報銷住宿費,不發生活補貼市級報銷來回車費,住宿費每日限報20元,并每日補助生活費15元,省級以上報銷車費、會務費,住宿費每日報30元,并每日補生活費20元(如住宿費、生活會、在會務費內不另報銷)。函授學習一切費用自理。鄉、縣、市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業務培訓,一個周以上培訓,只報銷車費、住宿費,不補助生活費。 十二、堅決執行集體簽訂合同制度,簽訂千元以上的合同,必須有兩個以上領導參加,嚴禁任何個人在家私自征訂任何物品。

      十三、各校需要買東西,必必要各線分管領導同意并寫清事由,方可入帳支出,總務做到每周清查一次,不合理、不合格的不予入帳。

      十四、分管總務的校長協助校長管理各校財經,各處室開支經費一次百元以上須經各線分管校長同意,百元以上須經校長同意,兩千元以上須經辦公會通過。 十五、各校來客需要招待(飯、煙、飲料等)須經校長同意,校長外出須由主管校長同意方可報銷,未經允許費用自理。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5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局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工作

      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二、公司設財務部

      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四、崗位責任制

      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帳。

      五、堅持原則,照章辦事

      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

      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財務科監交。

      七、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

      公司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八、借貸記帳法

      記帳方法采用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

      九、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十、公司以單價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五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機器設備;

      (3)電子設備(如微機,復印機,傳真機等);

      (4)運輸工具;

      (5)其他設備。

      十一、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機器設備10年;

      (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設備5年。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十二、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則。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十三、固定資產必須由財務部合同辦公室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十四、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十五、銀行帳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

      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

      十六、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十七、銀行帳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由會計保管,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銀行帳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匯總高收,也不準以收抵支記帳。按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逐筆調節平衡。

      十九、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付款,不得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托并經總經理批準,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二十、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不得以白條抵作現金。

      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確保庫存現金的帳面余款與實際庫存額相符,銀行存款余款與銀行對帳單相符,現金,銀行日記帳數額分別與現金,銀行存款總帳數額相符。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6

      為加強村級財務管理,增加財務管理透明度,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我村的村規民約的規定,結合我村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村務公開機構

      1、領導組:3人

      2、理財組:3人

      3、監督組:3人

      4、報帳員:1人會計由鎮會計代理中心負責。

      二、財務人員要認真學習財經法規,財務管理及會計制度,村委會所有財務活動必須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收支手續,做到收有憑,支有據,所有收支必須入帳管理。

      三、嚴格執行帳款分離、日清月結,收支審批制度,原始單據須由經辦人、證明人簽名,大筆支出應經村兩委成員證明,并在報帳會上公布無異議后記入會議記錄,村主任簽同意報支后方可付款入帳,禁止使用白條入帳,對不符合規定的支出項目,財會人員有權拒絕支付或報銷,必要時可向上級政府有關部門反映。

      四、現金管理備用金不超過5000元,有大筆收入應當日存入村帳戶,1000元以上的支出應經銀行匯款,現金管理應做到日清月結。村委會必須在銀行開設獨立帳戶,不得以個人名義開戶,嚴禁公款私存或私設小金庫,任何人不得挪用公款,在結帳時,不得以票據抵扣現金。

      五、實行民主理財,定期審核,每月五日報帳,理財組理財,財務監督小組審核財務收支憑證,在憑證上加蓋監督小組印章,由報帳員送鎮會計代理中心核算。檢查監督財務計劃,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財務公開的情況,聽取和反映群眾對村委會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六、村財務收支公布,每季度的財務收支情況在村民代表在大會上公布,并在村務公布欄張貼公布,分發到各村民小組張貼公布,村民小組長存檔,全村全年財務收支情況在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大會上公布,并分發到各村民小組張貼公布,接受群眾的監督。

      七、財務人員要廉潔公正,秉公辦事,如發現在財務管理上存在經濟瀆職、失職,給村造成一定的損失,當事人要負責任,情節嚴重者,報上級部門處理并依法追究責任。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7

      第一條制定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會計檔案管理,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預防丟失和泄密,根據《公司法》、《企業財務管制度》及《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結合我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所有分支機構。

      第三條管理部門

      1、集團各分支機構檔案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共同負責會計檔案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會計檔案的具體管理工作由財務部門負責,由財務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在專門地點保管。保管地點應具備完善的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盜等條件。

      2、集團財務部及內部有關的分公司、子公司,必須建立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查閱和銷毀等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毀損、丟失和泄密。

      第四條會計檔案歸檔范圍

      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告、財務分析、財務政策、管理制度等專業材料,是記錄和反映公司經濟業務的'重要材料和證據,具體包括:

      1、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2、會計賬簿類: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輔助賬簿,其他會計賬簿。

      3、財務報告類: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其他財務報告。

      4、票據類:增值稅發票、普通發票、支票、銀行匯票等。

      5、其他類:財務預算及分析材料、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會計政策、管理制度、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等。

      第五條會計檔案的裝訂和保管

      1、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憑證用綿紙封口并蓋章,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2、會計檔案的裝訂:會計檔案的裝訂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及其他資料的裝訂,裝訂要符合國家會計檔案要求,內容齊全,便于查閱。

      3、會計檔案的保管:會計檔案由財務負責人指定專人保管,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會計檔案由財務會計部門保管1年,期滿后應由財務部門編造清冊移交本公司檔案部門保管。

      4、檔案部門接收保管的會計檔案,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應會同財務部門和經辦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第六條會計檔案的借閱

      1、會計檔案為本公司提供利用,原則上不得外借。如有特殊需要,須經公司負責人或集團相關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批準方可借閱。

      2、公司以外的部門借閱會計檔案時,借閱人應持有所屬單位正式介紹信,經被借閱單位會計主管人員和公司負責人批準后,方可辦理借閱手續。集團總部部門因工作需要須借閱各分子公司會計檔案時,應經集團財務總監和被借閱單位財務負責人批準后,方可辦理借閱手續。

      3、財務部應建立借閱登記清冊,所有借閱人應認真填寫檔案借閱登記簿,將借閱人姓名、單位、日期、數量、內容、歸期等情況登記清楚。(詳見附表)

      4、借閱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在案卷中亂畫、標記,不得拆散原卷冊,也不得涂改抽換、攜帶外出或復制原件。如有特殊情況,須經本單位領導和財務主管批準后方能攜帶外出或復制原件。

      5、借出的會計檔案,會計檔案管理人員要按期如數收回,并辦理注銷借閱手續。6、

      所有內外部會計檔案借閱,一律須被借閱單位財務部檔案管理員全程陪同,借閱地點僅限本單位檔案室或財務部。

      第七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

      1、會計憑證保管15年。

      2、會計賬簿保存15年,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保存25年。

      3、會計報表保存10年,其中年度決算表永久保存。

      4、會計移交清冊15年。

      5、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永久保存。具體保管期限詳見附表“會計檔案保管期限”。

      第八條會計檔案的銷毀

      1、會計檔案保管期限滿,需要銷毀時,應由本單位檔案部門提出銷毀意見,會同財務部門共同鑒定、嚴格審查,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經本公司負責人審查,報請集團總裁、董事長批準后銷毀。但其中未了結的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由檔案部門保管到結清債權債務時為止。

      2、銷毀檔案前,應按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的項目逐一清查核對;各單位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由檔案管理部門和財會部門共同派員監銷,上級主管部門派員監銷。

      3、會計檔案銷毀后,經辦人在“銷毀清冊”上簽章,注明“已銷毀”字樣和銷毀日期,以示負責,同時將監銷情況寫出書面報告一式兩份,一份報公司負責人,一份歸入檔案備查。

      第九條獎懲辦法

      對會計檔案保管較好,有突出貢獻者,予以獎勵。對違反會計檔案管理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行政處罰,情節較嚴重者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條附則

      1、本管理制度自20xx年10月1日起執行,以前制度與本制度相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2、本管理制度未盡事宜,按集團相關制度執行。

      3、本管理制度由集團財務管理部負責解釋和修改。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8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行為,嚴格財務紀律,根據財務有關規定和本會的實際,制訂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的一般原則

      (一)本會按財政部頒布的《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及本會章程進行財務管理,所募集的資金實行統一管理、單獨設帳、分類核算的辦法。

      (二)本會設置現金日記帳、銀行日記帳、總分類帳和明細分類帳等主要帳冊以及各種必要輔助性帳薄(包括捐贈實物帳)。每月編制會計報表,并報送會領導。

      (三)各種帳簿必須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記帳憑證或匯總表等登記入帳,做到登記及時、內容完整、數字準確、摘要清楚;各類帳簿中的記錄,如需更正,必須嚴格按照會計工作規則進行。

      (四)財務各類原始憑證及時裝訂成冊,保管年限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捐贈款(物)情況定期向會長及常務理事會報告并接受審計;審計結果應向社會公布,接受公眾的監督。

      二、捐贈收入管理

      (一)所有的捐贈、贊助收入均應向捐贈或贊助方開具符合國家規定的捐贈票據,財務人員應及時將支票、現金繳銀行入帳。協會接收的現金捐款應及時送繳銀行,一般情況不得過夜。

      (二)慈善資金收入,應分設有限定性收入、非限定性收入和其他專項收入。定向捐贈須根據捐贈協議、捐贈意向書等書面依據確定;捐贈中途改變捐贈用途的,須由捐贈人提供書面憑據確認。

      (三)本會設置在公共場所的慈善捐款箱,由會計人員會同有關單位共同開啟,清點善款,進行登記,并由相關經手人簽字后開具捐贈收據,所收捐款應立即繳存本會帳戶。通過郵局向我會的捐贈,應將郵局匯款單復印件留做備查。

      (四)捐贈物資倉庫(慈善超市)必須建立捐贈實物收支帳冊,注明品種、數量及金額。

      (五)物資入帳程序及手續:

      1、捐贈物資經驗收后開具實物收據給捐贈單位或個人;

      2、物資入庫時填寫入庫單;入庫單一式兩份,一份作為入庫憑證,一份交協會財務部門。

      3、捐贈物資出庫,必須按照分配方案填制出庫單,由接收方簽章;出庫單一式三份,一份作為存根,一份用于登記倉庫收支帳,一份交到協會財務部門。

      4、倉庫必須每半年盤存一次,核對帳物是否相符,如發現盤盈、盤虧,必須查明原因,列出清單,執行會長批準后方可調整帳面。

      三、善款支出管理 (一)慈善資金使用應遵循量入為出的原則,并參考往年工作開展實際情況編制年度預算,經常務理事會批準后按計劃執行。

      (二)慈善資金使用的審批權限:屬于年度預算內的活動資金支出由執行會長審批。

      (三)慈善救助支出,必須按救助工作的原則、程序進行。

      (四)發生嚴重突發性應急救助需要預算外追加救助資金的審批,按《市慈善協會資金管理辦法》辦理。

      (五)救助資金支出由審批人簽字后方可發放。

      四、日常工作經費經費收支管理

      (一)資金來源

      1、會費;

      2、國內外社會各界的`捐贈和贊助;

      3、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4、政府資助;

      5、參考中華慈善總會《財務管理暫行辦法》對于捐贈資金總會本身按 3%左右提取管理費以及市政府常務會議紀要,每年從捐贈款中提取 2%作為工作經費;

      6、利息;

      7、其他合法收入。

      (二)工作人員工資及福利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執行。

      (三)其它支出的管理 經費支出必須嚴格按審批制度,規范報銷程序,明確審批權限。所有經費需由主辦會計審核并經執行會長審批后方可支出。本會財務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

      1、差旅費報銷:

      (1)出差費用按合肥市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差旅費標準執行。

      (2)出差人員應及時到單位辦理報銷手續,一般不超過七個工作日,但每月終結前必須將當月的業務結報完畢,以便真實、

      準確、及時地反映業務活動。差旅費報銷程序:由出差人填寫報銷憑證,經審核后,由執行會長審批后方可報銷。

      2、會議經費報銷:

      (1)要盡量精簡和壓縮各種會議,確需召開較大會議的,由辦公室安排,寫明會議名稱、時間、地點、會期、參加會議對象及人數,列明經費預算,由執行會長批準。嚴格按核準經費標準接待,不得超標。

      (2)會議結束后經辦人憑發票、審核單及會議通知送會領導審批,并按銀行轉帳方式結算。

      3、接待費報銷:

      接待來賓,由辦公室負責落實。接待標準由協會分管領導審定。來賓的接待標準要嚴格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票據管理

      (一)支票管理 出納向各開戶銀行購置轉帳支票和現金支票必須妥善保管,并作好輔助記錄,將購置支票的號碼登記在輔助記錄本上,以便備查。

      (二)收據管理 各種捐贈收入所使用的票據和往來收款收據均由主辦會計統一向市財政局申領、結報。收據存根按會計檔案規定保管,不得隨意涂改銷毀。

      六、財產管理 本會的財產分為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兩大類。

      (一)固定資產:單價在 500 元以上、使用期限在 1 年以上列為固定資產。

      (二)低值易耗品:指達不到固定資產條件,使用期限較短、更換比較頻繁的物品。

      上述兩類財產分別由辦公室保管人員建立臺帳,并由財務每年一次進行盤點,核對帳實是否相符,盤盈、盤虧必須查明原因,報執行會長批準后作出相應處理。

      七、監督管理 本會的財務管理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市民政局和市財政局的監督,接受市審計部門或聘請社會會計服務機構進行審計,并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八、本制度經常務理事會通過后執行(試行)。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9

      為適應公司管理要求,規范財務操作,根據公司財務工作現狀,并結合公司今后發展需要和財務管理需要。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公司各項財務收支管理原則

      公司員工應本著高效、節約的原則經辦各種事項,有計劃、有控制地安排各項開支。鑒于公司目前處于初創階段,各項財務支出,一律實行總經理審批制度。在此基礎上,公司的各項開支,采取計劃管理和定額管理相結合的具體管理方式。

      1、各項工程款項、材料設備款項、業務款項,必須由各職能部門每月按項目編制詳細的資金預算方案,報公司審批,并按照用款情況納入每月資金用款計劃。

      2、各項辦公費用,由公司辦公室、財務部共同核定月度費用額度,報總經理審批。辦公室在定額范圍內按月編制計劃,并落實到各部門。財務部門按照審批后的有關計劃安排資金。

      3、每月資金計劃,由各部門按照以下具體要求編制,財務部門在綜合各部門計劃的基礎上,匯總編制公司總的資金計劃:

      (1)、工程款項、應按工程項目、合同項目及施工單位列出明細,由工程部門和預算部門編制

      (2)、設備和材料款項。應按合同單位、工程項目等列出明細,由采購部門負責編制。

      (3)、辦公費用。包括辦公費、水電費、車輛費用等。

      (4)、工資。由人事部門會同財務部門統一編制。

      (5)、固定資產購置。列出固定資產清單,并注明使用部門等。

      (6)、低值易耗品購置。同固定資產購置要求。

      (7)、業務招待費、廣告宣傳費等其它費用。按專項費用單獨填報和列支。

      4、預算報告的審批。

      (1)、由使用或管理部門提出詳細的'預算報告,經該部門主管認真核實。

      (2)、財務部審核匯總。

      (3)、報經總經理審批。

      (4)、財務部安排資金和監督執行。

      5、公司將另行單獨制定預算管理辦法。

      二、用款制度

      1、已列入當月用款計劃的款項按正常審批程序辦理審核簽字手續后交財務辦理付款。各項預付款項,在未取得發票等合法報銷憑證之前,按照規定一律先記入經辦人的個人往來,經辦人員應及時向對方索取合法的報銷憑證并及時報銷沖帳。

      2、計劃外用款,需另補報告,報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按審批意見執行。

      3、超過50000元的大額現金需求,按照銀行現金管理要求,需提前一天向財務部門提出申請,以便財務部門準備。

      三、借款制度

      1、借款要求按照用款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2、借款數額要求嚴格預算,不準寬打窄用或挪作他用。

      3、借款在辦理完有關業務后一周內到財務報帳。特殊情況需由借款人出具書面說明,報總經理審批。

      4、前款不清,后帳不借。

      5、確因工作需要,由本人申請,財務審核,總經理批準,可借給一定額度的備用金。

      四、差旅費制度

      1、市外差旅費報銷實行費用包干、超支不補、節約歸己的原則。

      (1)、住宿費實行在標準范圍內,憑有效發票,實報實銷。

      (2)、伙食補助、交通補助,按照定額標準據實發放。

      實行包干后,審批人員嚴格按“定任務、定地點、定人數、定時間”的“四定”原則執行,如遇特殊情況,需經原負責人批準方可報銷。

      (3)、各部門在安排出差任務時,在定任務、定時間、定人員的基礎上,核定費用額度和借款金額。

      2、凡不宜實行總額包干的出差任務由公司領導審定。

      3、有關補助的具體規定:

      (1)、自帶車出差的不予發放交通補助。

      (2)、出差期間,如遇業務宴請,取消當天伙食補助。

      4、市內交通費。因公市內辦事,交通費用據實報銷,并由財務部會同各部門負責人嚴格審核把關。

      5、司機市內出車補助。

      6、有關差旅費的具體標準另行制定。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10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強化內部會計管理,規范會計工作行為,根據《會計法》和財政部制定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各級財務機構和財會人員。

      第二章內部牽制及稽核第三條牽制原則(一)為合理組織會計工作,加強會計人員之間、會計崗位之間、各財務部門之間、財務部門和主管部門之間的相互牽制、相互制約、相互監督,防止核算與管理發生失誤和舞弊行為,確保國家財產安全和會計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可靠。

      (二)任何一筆資金的收付或結算,任何會計資料的形成和報出,必須經兩人或兩崗以上,重要的會計事項要由會計人員和處(科)負責人分工掌管,不得只由一人或一崗完成。

      第四條組織和分工(一)財務處設以下崗位:一般會計崗位:出納崗、審核記帳崗、復核崗、工資管理崗、電算化崗、綜合管理崗、檔案管理崗等。

      會計崗位原則上要求一人一崗或一崗多人,各崗之間定期輪換。

      (二)財務處的稽核工作由審核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分別從不同環節既相互制約、又相互配合共同完成。

      1、審核人員的職責與權限負責審查、監督發生的經濟業務是否均取得或填制合法憑證;審查、監督發生的

      經濟業務內容是否合法、合規;審查各項經濟業務批準手續是否完備;審查、監督用款單位或項目有無合法資金供給渠道。

      對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應要求經辦人予以更換;對不合法、不真實的收支,應當制止和糾正,制止和糾正無效的,要向學校領導人提出書面意見,要求處理。

      2、復核人員的職責與權限負責復查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審查各項收、付款業務的政策依據和批準手續是否齊備;審查記帳憑證的填制、科目運用、帳簿登記是否合乎規范要求,監督帳證、帳帳、帳實是否相符;負責監督計算機及會計軟件系統的運行,防止利用計算機進行舞弊。

      復核人員發現記帳憑證填制的記錄內容和附件張數與原始憑證不相符、科目運用不正確或往來帳記載與債權人、債務單位(個人)不相符時,應當即要求審核制單人員予以糾正。

      3、主管人員的職責與權限負責檢查憑證、帳簿、報表的合法性、合規性;負責檢查各項資金收支計劃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并檢查計劃執行情況;發現不合法的收、支內容或收支計劃缺乏可行性的要立即向學校領導提出具體意見,要求予以糾正。

      負責檢查各項經濟合同、協議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并監督其履行情況。

      發現經濟合同、協議不合法的,要立即向有關部門提出意見,要求糾正;發現合同、協議缺乏合理性或可行性,要向有關部門提出建議,要求修訂有關內容。

      負責檢查、監督全部會計檔案及有關資料保管及移交情況。

      第三章會計人員管理制度第五條堅持定編定崗制度,學校內部各單位和部門需要設會計崗位,必須經財務處會商人事處同意后方可設立。

      第六條經批準設立會計崗的單位和部門必須聘任會計人員兩人以上,記帳與出納不能一人兼任。

      第七條堅持持證上崗制度。

      經批準設立會計崗的單位和部門需要聘任、調換會計人員,必須報財務處進行資格認定(包括審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學歷證

      或進修合格證、技術職務證書等)并報人事處批準后方可聘任。

      第八條對經批準持證上崗的會計人員,每年要進行一次從業資格證書年檢,年檢合格繼續留任,不合格者或不參加年檢的要解聘第九條堅持技術職務考試制度,凡正式在編會計人員要取得各級技術職務除自然晉升外,一律參加全國統一考試,考試合格取得任職資格,報人事處確認,經學校批準聘任,方能取得正式技術職務。

      第十條學院各級財務機構和有會計人員的單位(部門)領導,要創造條件,支持會計人員參加各種技術業務培訓。

      第十一條財務部門的專職會計人員要定期進行崗位輪換。

      第十二條各級財務部門要堅持工作會議制度,討論業務處理及研究解決重點難點問題。

      第十三條要堅持會計人員離崗交接制度。

      會計人員離崗(含調動、輪換、退休等)要辦理會計交接手續,移交人要列出交接事項清單,如印章、支票、收據、憑單、帳、表等,接受人清點核對后,雙方在交接單上簽字,交接時要有財務處負責人監交并簽章,交接清單一式三份,三人各保留一份,會計事項未交接清楚不得離崗。

      第十四條要建立會計人員基本數據檔案。

      將全院在編和在崗會計人員的基本情況全部輸入計算機,供平時和年終報表使用。

      第四章附則第十五條本條例由財務處負責解釋。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11

      一、總原則

      1、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征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事業部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屬計劃外的,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

      2、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二、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財務經理職責

      1、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范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并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9、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審核、匯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小公司的財務管理規章制度8

      全體財務人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法規及會計制度,敬業愛崗,不做有損于公司的事。嚴格按照公司財務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對待工作認真踏實,樹立為客戶服務意識。

      一、職責范圍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序執行。

      3、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公司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收支計劃,督促有關部門加強資金回流,確保資金的有效供應。

      5、進行成本、費用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帳目,編制財務報表。

      7、及時核算和上繳各種稅金。

      8、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9、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任務。

      10、加強本部門人員的培訓,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素質。

      二、日常費用報銷: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盡量取得原始發票,對于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

      3、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在發票上面簽字并簡述事由,并經相應領導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

      4、所有日常購用物品均須到庫房辦理入庫手續,報銷時發票后面附有經庫房管理員簽字的入庫單,并經各相應領導簽字后到財務人員報銷;

      崗位職責

      1、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我國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管好貨幣資金,不坐支現金,不以白條抵庫;

      2、順序、及時地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保證數字清楚、內容準確,做到日清月結,要及時核對庫存現金,每周一填寫貨幣資金周報表;

      3、保管好庫存現金,確保其安全無缺,如有短缺要賠償損失;

      4、保管好印章,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印章;

      5、嚴格管理空白收據和空白發票,認真辦理領用手續,按規定簽發支票;

      6、負責登記各項經管的明細帳、分類帳、總帳;

      7、全面了解、掌握國家有關財務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各項規定,并正確執行;

      8、負責總帳、明細帳、分類帳的核對工作,銀行存款的調節工作,匯總會計憑證,登記總帳;

      9、對其他應收、應收帳款及時催收清理;按公司規定安排固定資產及庫存材料等資產的盤點;

      10、每月編制會計報表,確保報表數字真實,計算正確,鉤稽關系清楚;

      11、負責裝訂、管理會計檔案;

      12、每月末及時督促各項目報帳;

      13、及時、準確核算各種原始票據,并制單入帳;

      14、編制和執行財務收支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

      15、進行成本費用控制、核算、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16、認真貫徹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執行會計制度和財務管理方法,監督執行會議;

      17、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工作。

      財務基礎工作規范是財務工作最基礎的部分,它對財務部門日常具體工作進行指導和解釋。

      一、票據

      1、票據的種類:

      (1)外部取得的原始發票;

      (2)公司自制的支出證明單。

      2、票據的報銷要求:

      (1)外部取得的原始發票:要求填寫齊全、字跡清晰,包括客戶名稱(填寫鄭州鑫泉貨運服務有限公司)、服務項目、金額(大小寫應一致)、收款單位蓋章、日期。

      (2)公司自制的支出證明單:此支出證明單有兩種用途,一種為對于確實無法取得原始票據的情況,填寫此單據,經相關領導簽字后,可以報銷;另一種為對于一次報銷,票據非常多的情況,使用支出證明單進行票據匯總。此票面不允許有任何涂改。

      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12

      第一條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管理,統一會計檔案管理制度,更好地為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服務,根據和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按規定應當建賬的個體工商戶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各單位),應當依照本辦法管理會計檔案。

      第三條各級人民財政部門和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共同負責會計檔案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第四條各單位必須加強對會計檔案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查閱和銷毀等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第五條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報告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具體包括:

      (一)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二)會計賬簿類: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輔助賬簿,其他會計賬簿。

      (三)財務報告類: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其他財務報告。

      (四)其他類: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第六條各單位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由會計機構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會計機構保管一年,期滿之后,應當由會計機構編制移交清冊,移交本單位檔案機構統一保管;未設立檔案機構的,應當在會計機構內部指定專人保管。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移交本單位檔案機構保管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檔案機構應當會同會計機構和經辦人員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第七條各單位保存的會計檔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經本單位負責人批準,可以提供查閱或者復制,并辦理登記手續,查閱或者復制會計檔案的人員,嚴禁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

      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會計檔案查閱、復制登記制度。

      第八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類。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九條本辦法規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各類會計檔案的保管原則上應當按照本辦法附表所列期限執行。各單位會計檔案的具體名稱如有同本辦法附表所列檔案名稱不相符的,可以比照類似檔案的保管期限辦理。

      第十條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除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銷毀:

      (一)由本單位檔案機構會同會計機構提出銷毀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

      (二)單位負責人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三)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當由檔案機構和會計機構共同派員監銷。國家機關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當由同級財政部門、審計部門派員參加監銷。財政部門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當由同級審計部門派員參加監銷。

      (四)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清點核對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銷毀后,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監銷情況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第十一條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當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正在項目建設期間的建設單位,其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不得銷毀。

      第十二條采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單位,應當保存打印出的紙質會計檔案。

      具備采用磁帶、磁盤、光盤、微縮膠片等磁性介質保存會計檔案條件的',由國務院業務主管部門統一規定,并報財政部、國家檔案局備案。

      第十三條單位因撤銷、解散、破產或者其他原因而終止的,在終止和辦理注銷登記手續之前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由終止單位的業務主管部門或財產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關檔案館代管。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四條單位分立后原單位存續的;其會計檔案應當由分立后的存續方統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單位分立后原單位解散的,其會計檔案應當經各方協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移交檔案館代管,各方可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單位分立中未結清的會計事項所涉及的原始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由業務相關方保存,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單位因業務移交其他單位辦理所涉及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原單位保管,承接業務單位可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對其中未結清的會計事項所涉及的原始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由業務承接單位保存,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十五條單位合并后原各單位解散或一方存續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單位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合并后的單位統一保管;單位合并后原各單位仍存續的,其會計檔案仍應由原各單位保管。

      第十六條建設單位在項目建設期間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在辦理竣工決算后移交給建設項目的接受單位,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十七條單位之間交接會計檔案的,交接雙方應當辦理會計檔案交接手續。移交會計檔案的單位,應當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內容。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內容逐項交接,并由交接雙方的單位負責人負責監交。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經辦人和監交人應當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

      第十八條我國境內所有單位的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出境。駐外機構和境內單位在境外設立的企業(簡稱境外單位)的會計檔案,應當按照本辦法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第十九條預算、計劃、制度等文件材料,應當執行文書檔案管理規定,不適用本辦法。

      第二十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部門、檔案管理部門,國務院各業務主管部門,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后勤部,可以根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具體情況,制定實施辦法,報財政部和國家檔案局備案。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財政部負責解釋,自1999年1月1日起執行。1984年6月1日財政部、國家檔案局發布的自本辦法執行之日起廢止。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司的會計核算,真實、完整地提供會計信息,維護投資者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公司法》、《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會計人員基礎工作規范》以及國家其它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建立本制度的原則是建立健全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如實反映公司財務狀況,依法計算和繳納國家稅收,保證投資者權益不受侵犯;審慎經營,有效防范和化解資產損失風險。

      第二章財務機構第三條公司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

      第四條在總經理領導下,公司財務部管理整個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主要職責:

      1、執行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全面負責公司日常事務的管理工作。根據公司展規劃組織并制定本部門的工作目標與責任制,并加以貫徹、落實。

      2、組織擬定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并監督執行,負責審查向外報送的會計報表及提供的會計數據,并保證數據的真實可靠性。

      3、監督全公司的財務會計人員執行國家的財經法律、法規政策并遵守財經紀律,制止不符合財經法規、政策制度,不執行計劃和違反財經紀律事項。

      4、搞好本部門的內外協調工作,并協助公司領導作好全公司的資金運籌及資金管理工作。

      5、進行成本費用的預測、控制、分析和考核,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參考。

      6、參與重大經營決策以及經濟合同,協議的擬定,為公司領導提供財務方面的參考意見。

      7、對會計機構的設置、人員配備提出方案,對會計人員的業務考核、任用及獎懲提出意見。

      8、協調公司與銀行、稅務、工商、審計部門的關系,嚴格保守公司財務機密。

      9、編制各種會計報表,主持公司的財產清查工作;

      10、參與公司發展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五條財務部門建立和完善企業內部會計監督制度。

      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記帳人員與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應分工明確,做到相互分離、相互監督、相互制約。

      重大投資、資產處理、資金調度和其它重要經濟業務事項的決策和執行,以及互相監督制約的程序要合理、明確和完善。

      第三章財務人員

      第六條財務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計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帳。

      第七條各級領導必須保障財會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第八條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真實反映情況,準確核算數據,嚴格遵守財經制度和財經紀律,刻苦鉆研業務,工作精益求精。

      第九條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宜隨便調動。

      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理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被撤銷、合并單位的財會人員必須會同有關人員編制財產、資金、債權債務、移交清冊,辦理交接手續。

      移交數據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移交時必須監交。

      所屬企業一般財會人員的交接,由本單位領導會同財務部部長進行監交,財務部部長的交接,由總經理會同總會計師進行監交。

      第四章會計核算原則

      第十條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執行條例》、《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及有關補充規定等法規。

      第十一條公司采用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并按有關規定辦理會計事項。

      第十二條記帳方法采用借貸記帳法,公司以權責發生制為記帳基礎,以歷史成本為計價原則。

      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人民幣同其它貨幣折算,按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公司發生涉及外幣的業務,按發生的當日外匯市場匯率的中間價折合本位幣記賬,期末將貨幣性外幣賬戶的余額按期末外匯市場匯率中間價調整折合人民幣金額,調整后折合的人民幣余額與原賬面余額之差作為匯兌損益,并按規定計入“財務費用”、“在建工程”等科目。

      第十四條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文字記錄均用中文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第十五條公司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非經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第五章固定資產管理

      第十六條公司固定資產的購置應視經營需要,按計劃購置,不得盲目購置,部門在購入固定資產前應填寫“財產物品申購單”,按規定的程序核準后,據以辦理購置手續。

      第十七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及其它設備。

      第十八條固定資產按實際成本或確定的公允價值計價。

      第十九條固定資產折舊采用直線法計提。

      第二十條固定資產分類、預計經濟使用年限,預計殘值率和折舊年限如下:

      類別使用年限(年)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設備專用設備運輸設備殘值率(%)15—40 10—15 10—15 5—12年折舊率(%)52、375—6、33 56、33—9、5 56、33—9、5 57、92—19

      第二十一條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價。

      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

      國外進口設備的原價還應包括關稅及工商稅等。

      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第二十二條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定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第二十三條期末按固定資產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量,對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計入當期損益。

      對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固定資產,應當全額計提減值準備:

      1、長期閑置不用,在可預見的未來不會再使用,且已無轉讓價值的固定資產;

      2、由于技術進步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資產;

      3、雖然固定資產尚可使用,但使用后產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資產;

      4、已遭毀損,以致于不再具有使用價值的固定資產;

      5、其它實質上已經不能再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固定資產。

      第六章資金管理

      第二十四條公司應定期編制年度資金計劃、月度資金計劃,以便及早發現資金不數量,采取積極對策,確保資金運轉流暢。

      第二十五條公司負債與總資產的比例應盡量接近同行業平均水平,以使公司的風險與收益盡量達到最佳組合。

      第二十六條銀行賬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分管并用制。

      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

      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二十七條銀行賬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匯總記帳,也不準以收頂支記帳。

      公司財務按月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未達帳項,應作出調節表,逐筆調節平衡。

      第二十八條財會人員辦理信匯、電匯、票匯、轉帳支票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審批單應附入付款憑證記帳備查,付款審批單由項目經辦人負責辦理報批,由總經理簽字或其授權人簽字方可生效。

      第二十九條公司所需借款不應由獨家金融機構或非金融機構供應,以為分散借款風險,保證借款________。

      第三十條本公司對金融機構提供書面或口頭信息,限由財務總監或其指定代理人統一辦理。

      第三十一條資金調度人員應及時了解公司資金狀況,以適應經常變動的經營環境及融資環境。

      第三十二條公司大額度資金支出,在付款之前,應先經資金管理人員審核,以了解是否列入資金計劃安排,若未列入,視資金之緩急,可要求予以暫緩付款,并將延期付款理由及預計付款日期通知用款部門。

      第七章無形資產和其它資產管理

      第三十三條無形資產的成本包括為取得該項無形資產發生的一切費用或投入時的作價。

      第三十四條公司所擁有的無形資產對外投資,或公司接受投資的無形資產應采取國家規定的適當的方式進行估價。

      第三十五條各種無形資產應從開始使用之日起,按照規定期限分期攤銷,一般不低于10年,攤銷方式為直線法。

      第三十六條財務部門應按無形資產設置明細帳,記錄各項無形資產取得的原始成本,每月計提攤銷額并登記明細帳。

      公司于期末對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檢查。

      如果由于無形資產已被其它新技術等所代替,使其為企業創造經濟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響;或無形資產的市價在當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攤銷年限內預計不會恢復等原因導致其賬面價值已超過可收回金額時,按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超過可收回金額的差額計提減值準備。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按單項無形資產賬面價值高于可收回金額的差額提取。

      第三十七條無形資產作為公司的一項權利,能為公司提供長期的經濟效益,如發現其它企業侵犯了公司的無形資產,應及時提出訴訟,以法律手段保護公司的權利。

      第三十八條長期待攤費用應當單獨核算,在費用項目的收益期限內分期平均攤銷。

      第八章成本費用管理

      第三十九條成本是指公司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種耗費;費用是指公司為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所發生的經濟利益的流出。

      第四十條公司應當合理劃分期間費用和成本的界限。

      期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成本應當計入所生產的產品、提供勞務的成本。

      公司應將當期已銷產品或已提供勞務的成本轉入當期損益。

      第四十一條公司的期間費用應當包括營業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

      期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并在利潤表中分別項目列示。

      第四十二條公司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費用:為購置和建造固定資產、購入無形資產和其它資產的支出;被沒收的財產;各項罰款、贊助、捐贈支出;以及國家規定不得列入成本、費用的其它支出。

      第四十三條公司擬訂成本管理和核算辦法,加強成本管理的基礎工作,根據核定的利潤指標,編制公司成本、費用預算。

      按期編制成本報表,核算商品明細,購銷成本,正確歸集,劃分成本界限。

      第四十四條按期進行成本費用分析和考核的執行情況及升降原因,預測成本發展趨勢,提供有關成本費用資料,做好各部門考核工作。

      第九章稅金核算

      第四十五條公司嚴格執行國家稅收政策,及時額納稅。

      第四十六條進行稅金核算,正確計算增值稅發票金額,嚴格銷項稅票的控制管理,并按規定的時限開具專用發票,對所得稅的計算和調整,應按照稅法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七條公司應妥善管理增值稅發票、稅務報表及印花稅票。

      第十章利潤核算

      第四十八條收入是指公司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中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它業務收入。收入不包括為第三方或者客戶代收的款項。

      第四十九條公司應當根據收入的性質,按照收入確認的原則,合理地確認和計量各項收入。

      他人使用公司資產收入確認原則為他人使用公司資產在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時,確認收入實現。利息收入按他人使用公司現金的時間和適用利率計算確定,使用費收入按有關合同或協議規定的收費時間和方法計算確定。

      第五十條利潤是指公司在一定會計期間內的經營成果,包括營業利潤、利潤總額和凈利潤。

      第五十一條公司發生年度虧損,可以用下一年度的利潤彌補;下一年度利潤不彌補的,可以在五年內用所得稅前利潤延續彌補。

      延續五年未彌補的虧損,用交納所得稅后的利潤彌補。

      第五十二條公司當期實現的凈利潤,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潤(或減去年初未彌補虧損)和其它轉入后的余額,為可供分配的利潤。

      可供分配的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2、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3、提取法定公益金;

      4、向股東分配股利;

      第五十三條公司以及各子公司會計主管人員應共同核實利潤是否正確,并按期會同有關部門檢查部門執行利潤預算情況。

      第五十四條按股東大會及董事會規定的利潤分配程序分配利潤。

      第五十五條會計主管應審查損益表和利潤分配表,分析利潤增減原因提出應采取的對策,并向股東大會及董事會編制全面預算提供上述數據及建議。

      第十一章財務報告與財務評價

      第五十六條財務報告是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檔,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有關附表以及會計報表附注。

      第五十七條公司應當定期向投資者、債權人、有關的政府部門以及其它報表使用者提供財務報告。

      第五十八條公司總結、評價本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財務指標包括:流動比率、速動比率、應收帳款周轉率、存貨周轉率、資產負債率、凈資產收益率。

      第五十九條公司設置總帳賬戶,定期核查檢查明細科目余額與總帳賬戶余額是否相符。

      第十二章會計憑證和檔案保管

      第六十條會計憑證必須內容真實、手續完備,數字準確,不得涂改、挖補,如事后發現差錯,也必須由經辦人負責劃線并蓋章進行更正。

      第六十一條會計檔案必須按月裝訂成冊,妥善保管,不得丟失,至少保存十五年,采用電子計算機記帳的,機器儲存和輸出的會計記錄,視同會計帳簿,應專人負責妥善保管,至少保存十五年,部分檔案資料保存二十五年和永久保存。

      第六十二條會計檔案保存期滿銷毀時,由公司檔案或財務部提出銷毀意見,并嚴格審查,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報經主管部門和稅務機關同意后批準后銷毀。

      對尚未了結的債權、債務和法律糾紛涉及的原始資料,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直至案件結束為止。

      第十三章會計交接制度

      第六十三條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理交接手續不得離職。

      第六十四條會計人員離職前,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在固定期限內全部移交清楚,接替人員應認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繼續辦理移交的未了事項。

      第六十五條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時,還要將全部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和會計人員情況等向接替人員詳細介紹并寫出書面交接材料。

      交接完畢,交接雙方、監交人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蓋章,注明日期、職務,要編制詳細的移交清冊一式三份。

      第六十六條接替人員繼續使用移交的賬本,不得重立新帳。

      第六十七條出納員工作變動,必須寫書面移交材料,未了事項交接清楚,由監交人簽字蓋章。

      第十四章成本的控制

      第六十八條總公司對子公司或分公司每年初下達生產經營計劃,年終按計劃完成情況考核。

      第六十九條由下屬公司提出年度生產成本計劃,母、子公司經理辦公會審核同意后實行。

      第七十條對以下三個關鍵點,應通過恰當手續,經過特別審批或一般審批:

      1、生產指令的授權批準;

      2、領料單的授權批準;

      3、工資的授權批準。

      第七十一條成本的核算是以經過審核的生產通知單、領發料憑證、產量和工時記錄、人工費用分配、材料費用分配表、制造費用分配表為依據的。

      第七十二條生產通知單、領發料憑證、產量和工時記錄、人工費用分配、材料費用分配表、制造費用分配表均事先編號并已經登記入帳。

      第七十三條采用適當的成本核算方法,并且前后各期一致;采用適當的費用分配方法,并且前后各期一致;采用適當的成本核算流程和帳務處理流程。

      第十五章資金的控制

      第七十四條工程項目資金,按工程預算實施監控,并按工程進度及相關合同、協議約定支付工程款;支付時應由項目負責人申請,主管經理在預算核定的范圍內簽批。

      第七十五條公司資金一律不得外借,如特殊情況必須借款的,由股東大會或董事會討論通過后方可實施。母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間臨時拆借,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七十六條銀行貸款根據董事會決議,由總經理組織實施。

      第七十七條現金出納與現金記帳必須職務分離;現金折扣必須經過適當的審批手續。

      第七十八條每日及時記錄現金收入,現金收入記錄要嚴格實行內部復核。

      第七十九條定期對現金進行盤點并與賬面余額核對。

      第八十條定期取得銀行對賬單,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第八十一條現金日記帳與總帳的登記職責分開。

      第十六章存貨的控制

      第八十二條存貨采購要經過適當的審查批準。

      第八十三條存貨成本的計算過程和會計處理要正確無誤,計價方法要一貫執行,實行內部核查制度。

      第八十四條存貨的領用須經適當的批準,手續齊全。

      第八十五條存貨保管人員與記錄、保管理人員職務相分離。

      第八十六條存貨要進行定期盤點。

      第十七章原料采購的風險控制

      第八十七條對進入公司的全部材料實行全方位的監督機制,進入公司的所有材料必須滿質價相當,數量,價格、型號、規格準確,具有產品合格證及質量檢驗報告單。

      第八十八條大宗原材料的采購實行招標制,標的由母、子公司提出,公司總部核準審定。

      逐步實行網上采購。

      第八十九條標的屬商業機密,參與人員應嚴格遵守保密原則。

      否則責任人將承擔經濟損失。

      第九十條招標購買方案一經確定,任何人不準隨意變動,在發現執行過程中與原合同有誤的地方,有關人員應及時報告總經理,總經理有權決定合同的延續與終止。

      第九十一條采購過程中,訂貨單、驗收單和賣方發票一應俱全,并附在付款憑單后;購貨按正確的級別批準;注銷憑證以防止重復使用;對賣方發票、驗收單、訂貨單作內部核查。

      第九十二條訂貨單、驗收單、賣方發票均經事先編號并已登記入帳。

      第九十三條計算和金額嚴格進行內部核查;采用適當的會計科目表;應付帳款明細帳內容要進行內部核查。

      第十八章投資風險的控制

      第九十四條公司的對外投資(含資產處置)500萬元、關聯交易300萬元以上,必須將方案報經董事會審議,并應經過充分的研究論證,評估。

      對超過5000萬元(關聯交易3000萬元)以上的重大項目,必須經過股東大會表決通過方可實施。

      第九十五條方案具體實施時,由總經理根據董事會的決議具體落實。

      第九十六條投資業務的會計記錄與授權、執行和保管等方面應明確職責分工。

      建立詳盡的會計核算制度,按每種證券分別設立明細帳,詳細記錄相關數據;核算方法符合會計準則的規定;期末進行成本與市價孰低比較,并正確記錄投資跌價準備。

      第九十七條投資明細帳與總帳的登記職務分離,投資披露符合會計準則的要求。

      第十九章籌資活動的控制

      第九十八條借款及利息支付、發行股票及股利支付都必須經過適當的授權審批,嚴格履行程序。

      第九十九條借款和所有者權益的變動要登記入帳。

      第一百條借款均為公司承擔的債務,所有者權益代表所有者的法定求償權。

      第一百零一條借款和所有者權益的期末余額確保屬實。

      第二十章資產減值準備的控制

      第一百零二條公司及擁有控制權5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所屬分公司均應按照本制度提取壞帳準備、存貨跌價準備、短期投資跌價準備、長期投資跌價準備、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在建工程減值準備、委托貸款減值準備。

      第一百零三條壞帳準備的計提:

      1、公司的應收款項采用備抵法于期末按帳齡分析法計提壞帳準備(關聯方往來不計提壞帳準備),具體提取比例為:帳齡按余額提取比例1年內0、6% 1—2年3% 2—3年8% 3—4年13% 4—5年

      20% 5年以上100%

      2、壞帳確認標準:公司對因債務單位已撤銷、破產、資不抵債、現金流量嚴重不等有確鑿證據表明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確認為壞賬。

      3、確認并已轉銷的壞帳損失,如果以后年度又收回的,應及時借記應收款項,貸記壞帳準備,再通過應收款項收回現金。

      4、年度末,根據壞帳準備科目余額與年末應收款項余額按比例計提壞帳準備額差異,調整壞帳準備余額,借記或貸記管理費用。

      5、當年發生及未到期的應收款項、計劃進行重組的應收款項、關聯方,特別是母子公司發生的應收款項以及逾期但無證據以證明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不能全額提取壞帳準備。

      第一百零四條存貨跌價準備的計提:

      1、期末存貨按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量,按期末單個存貨項目的成本高于可變現凈值的差額計提存貨跌價準備,預計的跌價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2、會計期末,公司所屬各子、分公司對存貨應進行全面清查,對損壞、陳舊及市價低于成本的存貨,就其不可回收部分,提取存貨跌價準備,如已計提跌價準備的存貨的價值以后又得以恢復,應按恢復增加的數額借記存貸跌價準備,貸記存貨跌價損失。

      第一百零五條短期投資跌價準備的計提:

      1、公司的短期投資跌價準備,按投資單項計提。

      2、公司短期投資應于中期期末或年度終了的證券市場收盤價為依據,按投資總值計價。

      市價低于成本差額,計提短期投資跌價準備,借記投資收益,貸記短期投資跌價準備。

      以后如果短期投資市價低于成本的金額大于短期投資跌價準備的科目貸方余額,應按其差額提取跌價損失準備,反之,應按差額沖減已提的跌價準備,如果短期投資市價高于成本,應在已計提的跌價準備的范圍內沖回。

      3、出售或收回短期投資,按實際成本轉帳,不同時調整已計提的跌價準備,待中期期末或年度終了再予調整。

      第一百零六條長期投資減值準備的計提:公司對被投資單位由于市價持續下跌或被投資單位經營狀況惡化等原因導致其可收回的金額低于賬面價值,并且這種降低的價值在可預的未來期間內不可能恢復,將可收回金額低于長期投資賬面價值的差額作為長期投資減值準備。

      預計的長期投資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第一百零七條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

      1、公司的固定資產采用直線法計算折舊,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確定如下類別使用年限(年)殘值率(%)年折舊率(%)房屋及建筑物15—40 5 2、375—6、33通用設備10—15 5 6、33—9、5專用設備10—15 5 6、33—9、5運輸設備5—12 5 7、92—19

      2、期末,固定資產按賬面凈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量,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按單項固定資產的賬面凈值高于可收回金額的差額計提,已全額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不再計提折舊。

      3、會計期末,公司所屬各子、分公司應對固定資產進行逐項檢查,對由于技術陳舊損壞、長期閑置等原因導致其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凈值的,按其差額提取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已全額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不再計提折舊。

      第一百零八條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會計期末,公司所屬各子、分公司對無形資產進行全面清理,對由于已被其它新技術代替或超過法律期限等原因導致其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的,按其差額計提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第一百零九條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的計提:

      1、在建工程按實際發生的支出確定其工程成本。

      所建造的固定資產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應當自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之日起,根據工程預算、造價或者工程實際成本等按估計的價值轉入固定資產。

      2、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的計提方法:在建工程期末按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計提在建工程減值準備。

      存在下列一項或若干項情況的,計提在建工程減值準備:

      (1)、長期停建并且預計在未來3年內不會重新開工的在建工程。

      (2)、所建項目無論在性能上,還是在技術上已經落后,并且給企業帶來的經濟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

      (3)、其它以證明在建工程已經發生減值的情形。

      第一百一十條委托貸款減值準備的計提:

      1、公司委托貸款時按實際委托貸款的金額借記委托貸款,貸記銀行存款,并按期限計算應收利息,但如果委托貸款應收利息到期未收回,則將已確認的利息收入沖回,并在備查簿中登記沖回利息的金額,期后收回的已沖減利息收入的利息首先沖減委托貸款的本金。

      2、會計期末,公司對委托貸款進行全面檢查,如果有跡象表明委托貸款本金高于可收回金額,公司應計提相應的減值準備。

      如果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委托貸款價值又得以恢復,應沖回已計提的減值準備。

      第一百一十二條以上各資產減值準備,公司各子、分公司計提時必須附有詳細依據,經各子、分公司經理同意,形成書面報告,報公司財務部審核。

      公司總經理批準后上報公司董事會,經董事會就提取的依據、方法、比例、數額及對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影響逐項表決通過后實施。

      公司監事會對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并列席董事會討論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會議,對會議決議程序的合法性及計提依據的充分性提出書面意見,并形成決議向股東大會報告。

      第一百一十一條核銷和計提資產減值準備金額巨大或涉及關聯交易的,在召開年度股東大會時,公司董事會應提交核銷和計提資產減值準備書面報告,由股東大會進行審議。

      第一百一十二條以上資產減值準備計提方法一經確定,除特殊情況外不得隨意變更。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14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鄉財政資金管理和使用,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經黨委會議研究決定,制定本制度。

      一、鄉財政資金厲行增收節支,嚴格執行審核審批程序。鄉所有財政資金性支出需由財政所先審核其票據的合法性,規范性、真實性,再經鄉長審核,后由分管領導審批報銷。財政所出納員負責對審核簽批后的發票按程序提交國庫支付中心辦理支出。

      二、鄉財政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財務審批實行分管領導負責制。鄉政府日常開支、臨時開支由財政所與分管領導提出撥款計劃,經鄉黨政主要領導審核同意后,財政所負責具體辦理。

      三、審批權限。項目資金支出須由項目分管領導、鄉鎮主要領導審核簽字,分管財務領導審批后報賬;報賬時須附發票、合同書、工程驗收單、審計報告(最終結算時供給)等有關資料;項目資金支出上級有明確文件規定的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日常事務支出單筆在10000元以內的,由鄉長審核后,交分管領導直接審批;單筆支出在10000元以上,須經黨委會研究經過后,再按規定程序辦理付款。

      四、公務用車根據工作需要由辦公室統一安排。特殊情景下需租用社會運營車輛的,須請示鄉主要領導同意后用車,憑有效票據報銷,不得使用燃油發票或其他無效票據報銷。車輛實行定點維修,維修前須先請示鄉主要領導同意并報辦公室備案。

      五、公務接待實行“四單合一”報賬制度。來人接待原則上安排在食堂就餐,每個人按30元標準安排。確因特殊原因需在外接待的.,按縣級有關規定執行。會議費報銷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

      六、嚴格執行辦公用品統一采購管理制度。大宗商品和固定資產采購按縣有關文件要求實行申報采購。日常辦公用品采購由各部門向分管領導報告,經分管領導審核,鄉長同意后,由黨政辦負責采購并附購買辦公用品附件清單,領用辦公用品由經辦人在領用單上簽字,領取單作為辦公用品核銷依據。

      七、規范鄉干部差旅費報銷。嚴格實行鄉干部出差審批制度,鄉干日常出差需填寫縣財政局統一印制的差旅費報銷單,并附單位出差審批單及車票等有效憑證,單位出差審批單應先經黨政辦、分管領導核實,分管財務領導審批后報銷,差旅費實行一月一結報。因特殊情景不能及時報結的視具體情景而定。

      八、堅持財務公開制度,成立紀委書記任組長,有關人員參加的監督小組,定期對分管負責人履行職責情景監督和檢查,定期公布財務收支情景。

      九、本制度與法律法規或上級文件規定相抵觸的,以法律法規或上級文件為準。

      十、本制度自20__年4月1日執行,如遇上級出臺新的規定和辦法的,按上級要求執行。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15

      財務管理工作是全局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支出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我局實際,就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

      認真執行《會計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管理制度;堅持勤儉辦事業的方針;正確處理科技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不足的矛盾及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財務收支實行局長負責制,各項支出堅持“三支筆”簽把關。

      二、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

      合理編制預決算,如實反應單位財務狀況;依法管理財務,努力節約支出;建立完善財務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對各項支出和專項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保障科技事業的健康發展。

      三、預決算的編報

      (一)預算編報:局機關每年底編報收支預算,經分管領導審閱后提交局長辦公會討論,局長辦公會通過后,按照規定的時間和程序報市財政局。

      (二)會計決算:會計決算由局機關和各事業單位分別組織,經分管領導審核后提交局長辦公會通過。

      四、支出的管理

      局機關凡因公務所發生的一切支出活動,要至少提前一天編報用款計劃,填寫《支出審批單》,科級以下干部因公出市必須填寫《出差審批單》,召開有上級機關、相關單位和縣區科技局及有關企業人員參加的會議要填寫《會議審批單》,按照規定程序審批后實施。在公務活動中,凡未預先申請用款計劃,或未經局領導批準而自行開支的,一律不予報銷。專項經費(包括科技三項經費、農業科技成果推廣經費、知識產權補助經費)的撥付,由經費所在科室(單位)提出撥款計劃,按照審批程序辦理。

      (一)差旅費

      1、市內:職工因公出差按誤餐次數報銷伙食補助費,(不包括xx區駐地),每天早餐補助2元/人、中晚餐各補助5元/人。憑單據報銷公共車費,一律不報銷出租車費。在崗正常上班人員家住西城或近郊的,可報銷月票,個人負擔12元/月;其余人員一律不報銷月票和車票。

      2、外地出差:(1)伙食補助。按出差天數報銷,省內出差每天補助15元/人,省外出差每天25元/人;司機伙食補助實行包干,每月200元/人,如出省按實際出差天數與同行人員一起報銷,但必須按照實際天數(每人6元/天)扣除本省內伙食補助。(2)乘車。乘火車從晚上8時至次日凌晨7時之間,在車上6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的,可購硬臥票;科級以下工作人員(含科級)出差,一般不得乘座飛機,因特殊情況需乘坐飛機應事先經局領導批準,處以上干部(含處級)乘坐飛機按普通艙位報銷;乘坐輪船時處級干部按二等艙位、其余人員按三等以下艙位報銷;其它交通工具按實報銷,一律不報銷出租車票。(3)住宿費。除會議統一安排的外,處級干部一般地區每天不超過200元/人,特殊地區(深圳、珠海、廈門、汕海和海南)每天不超過300元/人;其余人員一般地區每天不超過160元/人,特殊地區每天不超過200元/人,超標準部分費用自負30%。

      3、報銷時間:到外地出差的工作人員和司機,返回后五日內報銷出差費,同時將借款一次還清,否則,不再辦理借款手續;司機人員的出差補助費和市內過路過橋費由辦公室匯總審核后,每月第一周周五下午(遇節假日順延)集中報銷一次。其他各項支出的簽報銷安排在每周一、周三、周五下午。

      4、出差人員要認真貫徹勤儉節約、艱苦奮斗的精神,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嚴禁虛報冒領。否則,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二)會議費

      1、審批:凡召開的全市各類會議,應事先按規定程序報局領導批準。未經局領導批準的會議原則上不得召開。

      2、會議伙食補助費:各類會議的伙食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15元。

      3、會議費報銷:報銷單據不能籠統填寫“會議費”一項,應該列明內容,如:會議室租賃費、住宿(午休)費、餐費(附與會人員名單)等。報銷時,持原始單據交有關領導審核。

      4、接待費:凡因公務活動發生的接待,必須使用接待憑證或派餐憑證,并嚴格控制接待標準,否則一律不予結算。

      5、結算:各類結算的辦理,原則上不少于2人。

      (三)易耗(衛生)品購買

      易耗品、衛生用品的購買應由兩人共同辦理,保管人對以上物品的出入庫要認真登記,以備核查。

      (四)固定資產購買

      辦公室設兼職固定資產管理員一名。凡購買固定資產時,需先到管理員處登記驗收,然后簽報銷。

      (五)車輛維修、裝飾

      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按審批內容維修、裝飾,不得擅自改變。經辦人員簽時,要認真審查,逐項落實。報銷時,有關人員須持審批單。

      (六)打印費

      局內日常文件、材料都要在本局打印。確需外出打印時,必須按照規定程序辦理,報銷時,要附有打印部明細表。

      (七)為企業或有關部門、單位爭取項目、資金、政策而產生的費用,一律由受益單位承擔

      五、財務監督

      (一)對違反國家統一的財政、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財務收支,不予辦理。

      (二)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和監督。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弄虛作假、嚴重違法的原始憑證,在不予受理的同時,予以扣留并查明原因,追究當事人責任。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經辦人員更正、補充。經辦人員(100元以上的支出一般不少于2人)應在憑證被面簽,同時注明原因或用途。需要入庫的,還應有保管人員簽。

      (三)對實物、款項進行監督。督促建立并嚴格執行財產清查制度,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購買物品后應先登記入庫,使用時根據有關規定辦理領取手續,并在出庫存單上簽。

      (四)對審批手續不全的財務收支,應當退回,要求補充、更正。

      (五)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報告及各項收入情況由各承辦科室、單位每月送局黨組成員審核。局辦公室組織相關人員組成內部審計組,每年5月及10月分別對機關及各單位財務情況進行一次審計。局機務及各事業單位每半年向局長辦公會匯報一次財務執行情況。

      (六)開支報銷一律實行“三支筆”簽把關,按照市集中支付中心的要求,每一個單設財務確定三人進行簽把關。在局機關財務報銷的由辦公室主要負責人、紀檢組長、局長簽把關;科技情報所、生產力促進中心、知識產權局、地震局、科技開發中心的報銷由各單位根據我市關于落實“三支筆”簽人員的有關要求提出初步人選并報局同意后,由局統一公布簽把關人員。科級事業單位和人員較少的單位,由局分管領導一同簽把關,生產力促進中心服務大廳的收入由局統一監督使用。專項資金的撥付經局辦公室提交局長辦公會研究同意后,由計劃項目主管科室(單位)主要負責人、紀檢組長和分管局長簽把關。除國家、省市統一規定的工資、補助工資、社會保障費及上繳上級支出等經常性費用外,各單位10000元以上的開支應填寫《開支審批單》報局主要領導同意,XX0元以上的開支應提交局長辦公會研究。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原財務管理制度自行廢止。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現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本處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保障工作需要,量人為出。實行"統一領導、分級審批、集中管理、加強監督"的財務管理體制。

      第三條“秘書工作”××單位財務管理工作適用本制度并依照本制度執行。

      第二章內部財務控制制度

      第四條本單位實行“統一領導,歸口分級管理”的內部財務控制制度。處領導班子是本單位財務工作的領導集體,對單位財務工作負有領導責任。

      第五條財務工作實行主任負責制,主任對單位財務管理管理、會計核算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全面責任。處領導班子明確一名主任負責本單位的財務審批工作,重大的財務支出等事項實行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策。

      第六條單位財務機構負責人加強財務支出合法性、憑證合規性的事前審核;財務股內部要認真落實會計崗位不相容制度(不相容職務包括:授權批準與業務經辦、業務經辦與會計記錄、會計記錄與財產保管、業務經辦與稽核檢查、授權批準與檢查等)。

      第七條堅持會計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嚴密內部牽制手續,實行印鑒與支票分開保管,嚴禁由一人全程包辦會計事項的支付業務,支出憑證的經手人、證明人、批準手續要齊全。

      第八條嚴格遵守銀行現金管理制度,通過銀行收支款項,不得坐支現金。按月核對銀行存款,盤點庫存現金,日清月結,確保賬實相符。

      第九條接受紀檢監察人員對本單位財務管理的全程參與和監管。對本單位財務收支計劃、大額財務收支、資產的購置和處置等重要事項,事前必須向紀檢監察人員通報,接受他們的督促和檢查。

      第十條財務股統一扎口管理本單位票據,明確專人負責票據的管理工作,嚴格按照規定購領、使用、保管和繳驗票據;票據所收款項要嚴格執行“票款分離”制度,及時足額上繳財政專戶,保證票據和款項的日清日結。

      第十一條單位財務支出實行分類審批制度:

      日常財務支出事項:各項支出必須先申請,經同意后再辦理。凡報銷的原始憑證必須具有經辦人、物品驗收人或證明人簽名,經財務主管審核后,報主任審批。

      重要、大額的財務支出事項,經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后,財務主管對其單據的合法性、合規性進行審核,再報主任審批。

      第十二條重要財務支出決策事項的具體項目包括:固定資產、政府中心工作、印刷、宣傳、維修、電腦耗材等日常財務收支。

      固定資產:需經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政府中心工作:需經領導班子集體研究

      印刷、宣傳、維修、電腦耗材等日常財務收支:XX元以上的,需經領導班子集體研究。

      第三章財務公開制度

      第十三條推行財務公開,提高財務收支透明度,堅持客觀性、真實性、及時性和實效性的原則。單位發生的財務收支事項,以一定形式進行通報或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第十四條財務公開的內容:資產的購置、處置、出租、出借情況,一次性發生的大額財務支出事項,接受其他單位的捐贈事項,財務收支執行情況,招待費、招商經費、交通費等重要支出情況,獎金福利的分配和發放情況,與其他單位發生的借貸往來情況以及群眾關心的其他事項。

      第十五條財務公開的形式,包括通過單位職工會議通報、書面公示等,對應公開的內容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公開。對財務公開的資料實行整理歸檔備查。

      第四章重點支出管理制度

      第十六條招待費用的管理。明確執行標準,嚴格審批程序,實行統一管理,從嚴控制支出。因工作需要接待的人員,承辦處室應事先征得辦公室主任或分管財務的副主任同意后,由經辦人員填寫“來客就餐接待單”(包括接待事由、就餐地點、就餐時間、標準、陪客人數、經辦人等),經主任審批后安排就餐。來客接待必須嚴格執行“禁酒令”的規定,并及時結算,將“來客就餐接待單”作為招待費支出發票的附件。

      第十七條招商引資費用的管理。招商經費的使用要堅持“必需、節約”的原則,支出要與招商成果相掛鉤。對招商引資方面的.支出要單獨核算,嚴格把好費用開支關,支出發票要合法、真實、具體,做到支出手續齊備、用途清楚、經手人、證明人簽齊全。

      第十八條專項經費的管理。堅持專款專用的原則,嚴格分清專項經費與日常公用經費的支出界限,不得相互擠占挪用,不得在專項經費中發放獎金福利。對專項經費的核算,按項目分別進行明細核算。

      第十九條車輛費用的管理。嚴格執行車輛定點維修、定點加油、定點保險等政府采購規定,凡違反規定擅自發生的車輛維修、加油、保險等支出不得報支。加強車輛使用的管理,嚴格執行派車核準制度,按照里程油耗進行考核,單位職工因私用車經批準需承擔相關費用。

      第二十條辦公用品及耗材的管理。單位大宗辦公用品及耗材的購置,要嚴格執行政府采購規定,通過政府采購渠道辦理;對集中采購目錄之外的采購項目,單位自行組織采購時,要參照政府采購操作程序進行公開采購。辦公用品及耗材要有人專人保管,并建立領用登記臺賬。

      第五章賬戶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條嚴格執行開設銀行賬戶的有關規定,開設賬戶必須報經財政局、人行批準,不得擅自開設銀行賬戶。嚴格按照“零余額”賬戶管理規定,及時劃轉賬戶余額,不得套取現金、轉移資金。按規定的程序申請撥付資金,并按核定的支出內容使用資金。

      第六章資產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嚴格規范資產的核算,定期開展財產清查,資產的增減須及時入帳,保證賬實相符;明確資產管理部門以及使用人、保管人的責任,建立健全實物資產管理卡片、臺賬。

      第二十三條資產的調撥、轉讓、報費要履行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處理;加強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的管理,出租資產要面向社會公開競價招租或競爭性談判,并及時、足額收取租金,按規定上繳固定資產占用費。

      第二十四條加強往來款項的管理,及時清理應收、應付款項,往來款項不得長期掛賬。

      第二十五條加強現金的管理,嚴格按照現金使用范圍支取現金,嚴格控制庫存現金數額,不得“白條抵庫”。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規章制度的解釋權和具體實施由處財務股負責。 第二十七條本處以前所制訂的財務管理規章制度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一律按本制度執行。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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