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財務規章制度15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財務規章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財務規章制度1
第一條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管理,統一會計檔案管理制度,更好地為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服務,根據和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按規定應當建賬的個體工商戶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各單位),應當依照本辦法管理會計檔案。
第三條各級人民財政部門和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共同負責會計檔案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第四條各單位必須加強對會計檔案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查閱和銷毀等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第五條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報告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具體包括:
(一)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二)會計賬簿類: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輔助賬簿,其他會計賬簿。
(三)財務報告類: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其他財務報告。
(四)其他類: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第六條各單位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由會計機構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會計機構保管一年,期滿之后,應當由會計機構編制移交清冊,移交本單位檔案機構統一保管;未設立檔案機構的,應當在會計機構內部指定專人保管。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移交本單位檔案機構保管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檔案機構應當會同會計機構和經辦人員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第七條各單位保存的會計檔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經本單位負責人批準,可以提供查閱或者復制,并辦理登記手續,查閱或者復制會計檔案的人員,嚴禁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
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會計檔案查閱、復制登記制度。
第八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類。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九條本辦法規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各類會計檔案的保管原則上應當按照本辦法附表所列期限執行。各單位會計檔案的具體名稱如有同本辦法附表所列檔案名稱不相符的,可以比照類似檔案的保管期限辦理。
第十條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除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銷毀:
(一)由本單位檔案機構會同會計機構提出銷毀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
(二)單位負責人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三)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當由檔案機構和會計機構共同派員監銷。國家機關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當由同級財政部門、審計部門派員參加監銷。財政部門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當由同級審計部門派員參加監銷。
(四)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清點核對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銷毀后,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監銷情況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第十一條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當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正在項目建設期間的建設單位,其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不得銷毀。
第十二條采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單位,應當保存打印出的紙質會計檔案。
具備采用磁帶、磁盤、光盤、微縮膠片等磁性介質保存會計檔案條件的,由國務院業務主管部門統一規定,并報財政部、國家檔案局備案。
第十三條單位因撤銷、解散、破產或者其他原因而終止的,在終止和辦理注銷登記手續之前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由終止單位的'業務主管部門或財產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關檔案館代管。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四條單位分立后原單位存續的;其會計檔案應當由分立后的存續方統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單位分立后原單位解散的,其會計檔案應當經各方協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移交檔案館代管,各方可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單位分立中未結清的會計事項所涉及的原始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由業務相關方保存,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單位因業務移交其他單位辦理所涉及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原單位保管,承接業務單位可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對其中未結清的會計事項所涉及的原始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由業務承接單位保存,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十五條單位合并后原各單位解散或一方存續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單位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合并后的單位統一保管;單位合并后原各單位仍存續的,其會計檔案仍應由原各單位保管。
第十六條建設單位在項目建設期間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在辦理竣工決算后移交給建設項目的接受單位,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十七條單位之間交接會計檔案的,交接雙方應當辦理會計檔案交接手續。移交會計檔案的單位,應當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內容。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內容逐項交接,并由交接雙方的單位負責人負責監交。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經辦人和監交人應當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
第十八條我國境內所有單位的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出境。駐外機構和境內單位在境外設立的企業(簡稱境外單位)的會計檔案,應當按照本辦法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第十九條預算、計劃、制度等文件材料,應當執行文書檔案管理規定,不適用本辦法。
第二十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部門、檔案管理部門,國務院各業務主管部門,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后勤部,可以根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具體情況,制定實施辦法,報財政部和國家檔案局備案。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財政部負責解釋,自1999年1月1日起執行。1984年6月1日財政部、國家檔案局發布的自本辦法執行之日起廢止。
財務規章制度2
第一節 概述
財務管理辦法是酒店在財務管理業務、會計制度的基礎上,結合業務需要所訂立的運作規條,
酒店財務管理制度范本。本管理辦法所包括的規定內容,酒店所有員工必須遵守,不得違犯,或以任何形式蓄意背離原意,以致虛應或走樣。
財務管理辦法的內容,包括各項管理辦法的細則都是財務管理業務上用以規范業務運作標準,使用符合酒店業務運作要求。這些管理辦法的制定,在原則和方向上,應依循和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和精神。如遇財務管理辦法與會計制度的規定內容產生茅盾或不一致時,應以會計制度的規定執行。財務管理辦法的相關部分應停止執行,并由酒店財務經理根據會計制度的規定及時作出修訂。
財務管理辦法的內容包括:
第二節 資金管理辦法
酒店的資金收支必須按本制度的規定辦法管理。違反本制度所規定將按財務法規和員工手冊的有關規定給予處分,并追究應負的經濟責任。
1、酒店的資金包括銀行存款和現金,除按規定留存的備用金,存放在酒店規定的貯存處外,均存入酒店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內。
2、上述賬戶的提取及使用須由總經理(或他的代表),及財務經理共兩人以上的會簽,并加蓋酒店的財務專用章、私章方可提齲
3、上述銀行賬戶的支票私章由出納保管。財務專用章由財務經理保管。
4、上述銀行賬戶的支票由銀行領出后,經出納登記保管,并憑有效批準后的付款通知單填寫支票,不符本項規定的任何情況,不予填寫支票。
5、如果在取得發票之前需要預先領取支票的,應在5個工作日之內,將有關原始憑證交回財務部,予以核準報銷。支票未能按原定用途使用時,必須及時退交出納員,可根據業務需要重新辦理支票領用手續。
6、不得開具空白支票,支票的收款人、用途、金額等必須填列齊全。如因特殊情況確需將某項內容空置不填的,應在《用款申請單》的備注欄填寫清楚,按程序經有關領導審批后方可開具。經辦人需在支票開出后三日內將原空置項目的實際內容告知財務部。出納員負責督促相關工作。
7、 酒店的所有營業現金收入均按酒店的《營業款繳納管理制度》辦理,違反者給予處分,并追究應負的經濟責任。
8、按本管理制度存放在酒店內的周轉資金規定為:
出納備用金:僅作為本制度規定的其他備用金的報銷回填,和支付零星現金支付。
外幣兌換備用金:前堂收銀處的外幣兌換備用金,除受酒店的規定管控外,同時必須遵守銀行對代辦外幣兌換業務所訂立的有關規定,并只作為外幣兌換點的外幣兌換業務專款,不得挪作其他用途。
收銀員找零備用金:各收銀處的找零備用金,只作為收款業務中找零給客人的專用備用金,并應按規定在每班交接班時,由交接雙方核點交接,不得截留滯交。
郵資備用金:前堂部接待處的郵資專用備用金,允許以郵票和現金的形式同時保管,但只用作提供給客人的代郵服務專用,不得挪作其他用途。現金和郵票的總和應與備用金規定的固定額度相符。
采購部備用金:采購部的備用金,規定只作為解決酒店零星采購,業務急用所需。
專用備用金:經總經理和財務經理的同意,在特殊情況下個別部門可獲撥留不超過人民幣壹仟元的臨時專用備用金。在事情辦理完畢后或被通知回繳時必須即時交回。
9、所有備用金包括出納的備用金均采用隨用隨報的回填辦法控制。除出納的備用金按實際支付后,并經批準開出支票由銀行賬戶存款回填補充外,其他備用金以報銷方式回填,報銷均應在指定辦公時間內,在出納的辦公室辦理回填手續。辦理回填手續應在5個工作日以內,所有備用金均采用報銷回填的定額控制方法,使備用金固定在規定的額度,不得隨意增減,所有備用金額度的變更,均須獲總經理和財務經理批準。
10、 酒店所有費用的報銷,均須經部門經理同意,加簽后送財務部辦理審批手續,經獲批準后在出納處領取或退繳現金。
11、 現金借款。
公司嚴格控制現金借款。確因業務需要而必須借款時,借款人應填寫《借款申請單》(一式三聯,見附表一),公司人員借款由總經理審批。借款1萬元以下由總經理審批,借款1萬元以上及公司總經理本人借款由董事長審批。
借款人申請臨時借款時,應填明估計還款日期。除特殊情況外,一般借款不得超過25個工作日。出納員應及時向財務經理報告借款逾期未還情況,并向借款人發送暫借款催款單。接到催款單后既不說明原因又不歸還借款者,財務部有權扣發其工資,直至結清借款為止。結清借款前不再給予第二次借款。
第三節 用款管理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支付酒店改建項目、日常大批量采購以及大額的費用支出,零星的費用采購或費用的開銷,另訂立報銷制度。
(一) 、用款分類。本用款管理制度將用款項目劃分為五類:
1、建設項目。包括工程項目、設備的大修。
2、購買固定資產。
3、特殊費用項目。包括差旅費每次超過5千元、業務招待費和禮品費每筆超過2千元、公益贊助費、訴訟費、評估費
4、日常經營項目:工資、能源、辦公、成本等日常經營活動的必需費用。
5、財務類支出。包括銀行貸款利息,代收代付款,支付供應商貨款等。
本用款管理制度未涉及的支出項目,有合同的,按合同所規定的程序付款;無合同的,相關責任部門必須提交相應的專題報告,報送總經理批,審批后予以付款。
(二) 、用款的管理
1、建設項目合同款項的支付
(1) 經辦部門根據合同條款以及項目的進度情況,填寫《工程項目審價報告書》,經由合同部、監理公司審核確認后,連同《用款申請單》一起上報總經理審批;總經理批示付款意見后,財務部簽字后對外支付
(2) 用款達100萬元以上的,需要報集團總裁審批。
2、購買固定資產及日常經營用品及日常費用
(1) 開業定購的固定資產和用品,在預算的范圍內,擇優與供應商簽訂合同,根據合同的支付條款,如果是預付款,由經辦部門填寫《用款申請單》,經總經理批準,財務部門支付款項;如果是貨款,財務部根據驗收記錄和發票的收取情況,支付款項(購買固定資產需要行政部向銀河集團公司匯報)。如果用款達100萬元以上的,需要報集團總裁審批。
(2) 使用部門根據營業情況,對需新添置的固定資產,提交報告,連同《用款申請單》送財務部;對于日常經營用品的支出,只需要提交物品申購單;對于日常費用按相關定額或要求,填寫《用款申請單》;送財務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批準后的進行采購或付款。
(3) 設備大修計劃首先報總經理審批,根據維修情況和合同付款的要求,填寫《用款申請單》附審批報告一份副本,經總經理批準后付款。
3、特殊費用項目用款
特殊費用的用款,應由經辦部門提交報告,報總經理批準,批準后填寫《用款申請單》,連同批準后的報告送財務部,完成付款審批手續后付款。如差旅費每次超過5千元、業務招待費、禮品費每筆超過2千元,依照集團有關規定送總裁審批。
4、日常經營費用
按采購制度進行(祥見《采購制度》)。
5、財務類支出
(1) 財務類費用依照有關合同或規定,填寫《用款申請單》,報總經理批準,批準后付款。
(2) 月結的供應商貨款,根據驗收單,核對清楚后,報總經理批準,批準后安排付款。
(3) 月結的供應商貨款,根據驗收單,核對清楚后,報總經理批準,批準后安排付款。
第四節 營業款繳納管理制度
酒店對營收現金采用錢、帳分途的管理方法,有關控管方法按以下程序執行,所有操作人員均應絕對遵守本管理辦法的各項規定,違反者將受紀律處分,以至追究法律和經濟責任。
1、前堂收銀員、餐廳和其他營業點的收銀員均應在下班時將該班次的賬單點算清楚,并完成各該班的營業收入報告。賬單和有關報告應于下班后第一時間交到指定的辦公地點,以便在初步核查后轉夜班審核組進行隨后的帳務工作。現金部份應于下班前,在見證人的見證下投入投放式保管箱內。
2、每一班次的收銀員在完成帳表的核查工作后將其所持現金中,屬找零備用金的部份取出,清點清楚后移交到下一更收銀員,如屬于最后班次(除大堂外),即將其交到指定的`保管處。在減去找零備用金的額度后即屬于該班次的現金收入,則按上述的規定,投入投放式保箱內。
3、每班的現金收入必須與該班的營業報表內所統計的現金銷售額相吻合。如有任何差異應即時查明,差異部份不論是超出或是短款均應如屬填報,記錄在收銀員報表內的現金超短欄內上報,不得隱滿。如投款包含了找零備用金,也要清楚地記錄在繳納袋上,同時在交班記錄本上注明,方便下一班次同事接收。
4、現金收入應在該班當值的前堂收銀員當面見證,點算清楚后(假設條件許可,以下相同),隨即在繳納封袋上如實填寫清楚,并在袋口騎縫加簽,然后即時投入投放式保險箱中。收銀員和見證人均須在投繳記錄簿上同時加簽。所有封袋必需使用香糊,或膠水封口,不準使用透明膠或訂書機釘上作為加封,未依循本項規定進行者,除對因此引起的所有后果負全部責任外,并將被視作蓄意違反本管理辦法,遭受紀律處分。
5、所有投繳事項必須即核、即簽、即時投箱,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繳款人和見證人均有責任監督對方按本規定的條款完成規定的事項和核簽,對不按規定操作而引致的后果,雙方均負同等責任,受同等處分。
6、對于不按規定要求,在沒有見證下,獨自封袋投箱者,除此而引致的后果全部由其個人負責外,還應按違反規章制度論處,初犯者予口頭警告,蓄意再犯者給予書面警告,以至最后警告。
7、繳納人和見證人不按規定,沒有當面點核,或不認真點算清楚而造成的過失,按第6項的規定同等處分。
8、收銀繳納登記簿的每一欄,均應按規定的內容和格式完成要求填入的資料填寫,并在規定的欄目位置加簽,不得有遺漏、錯填。其中因錯寫需要更正的,應用橫線畫去,再在其上方寫上正確數據,然后由繳納及見證雙方加簽,違反本項規定者按與第6項相同的程度給予處分。
9、所有收銀員必須辦妥繳納現金收入,并完成各該班次的報表及賬務后,方可下班。大堂的每一班次的當值人員均應對收銀員繳納登記簿進行檢查,并對出現不完善的情況即時查明原因,并將情況通知在班的上一級主管人員,若當時未有直屬上級主管時,應向當時財務部在酒店當值的其他人員報告。
10、 收銀繳納登記簿所登記的繳納封的數量及繳納封中是否有破損的情況,由出納在第二天與見證人共同打開保險箱取出繳納封袋時按實填寫。實際數量或封內的繳款如與登記簿所載情況有出入時,若當時辦公室還有第三者在場時,應請第三者(前臺收銀處24小時均有人員當值)作證,并在第一時間報告上級主管處理。
11、 若當天所有繳納封均未有破損時,破損封數目的欄位應加“/”斜線刪除。若有封袋破損時,應將該等破損封袋的情況注明,并按10項的規定處理。
12、 出納及見證人均須在登記表上加簽,任何一方漏,另一方未能予以提醒,均屬疏忽責任。
13、 收益審核每天均應在出納完成繳款點算后,檢查經出納和見證人加簽的登記簿,并與收入報告的現售總額核對。保證該天的現金收入確已無誤入庫。如有差異應即時與出納共同查明原因。切不可拖延,以致增加核查的難度。
14、 出納在點算所有繳款后,應將各項收銀員的繳款情況,據實在出納的每日現金日報表內加以記錄,并將副本送審核組作賬務處理。
15、 收銀員繳納報告(繳款封)應予保存不少于12個月,收銀繳納登記簿應予保留少于18個月。出納每日現金日報表應作為輔助帳表并由出納加以保管。
16、 收益審核應對在崗收銀員進行不定期的現金(包括備用金和當時的營業現金)檢查,所有檢查均應按營業情況考慮,避開高峰期,在不預先通知的情況下進行。此項檢查每月應進行2次以上。
17、 各項檢查均應留有記錄,記錄應有檢查人和收銀員雙方的加簽,以確證當時的檢查結果。為保證檢查在公正和認真的情況下進行,所有的現金檢查,均應具備第三者作為見證,整個檢查過程應在見證人監督下進行,并由見證人在雙方人員在檢查記錄上加簽后,最后加簽證明。
18、 營業的各種報告及營業帳單,在下班后交到夜審辦公室。
第五節 報銷管理制度
第一條 單據的處理
1、所有申請報銷的支出經過完整的驗收、審核、批準手續,方可報銷。經手人、領導批準、財務審核原則上不能有同一人重復的情況。不準自審、自批自己開支的費用,一律報上一級核批(如,副總經理的支出報總經理核批,總經理的支出由董事長或執行董事核批)。
2、所有開支一律須經有關領導審批、指定的財務人員復核后方能付款。
3、所有申請報銷的支出必須附有正確及有效的票據來證實支出,依據必須是正本,并加蓋對方發票章,復印件將不受理。發票、信用卡支付存根聯、收據或其他證明文件必須粘在報銷憑證后。如果是報銷采購物品的,在有保修單、說明書的情況下,也應附上。
4、各人自行支付、報銷自己發生的費用。多人參如的活動(如用餐、乘坐出租車等),應由其中職級最高者報銷。
5、對員工實行現金周報制度。上周發生的各項現金報銷費用,應于本周內一次性填寫“現金報銷報告”辦理報銷手續,一般不允許跨月報銷。報支差旅費者,必須在出差回來后兩星期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財務部實行每周兩次報銷單據,時間分別為每星期二上午、星期四上午,除此以外的時間一般不受理報銷申請。對外(指外單位及外部人士)付款不受報銷時間限制。
6、報銷申請人首先將所有發票整理分類。定額小尺寸發票(如車票、餐飲發票)應分類粘貼在一張或多張票據粘貼單上,并在粘貼單上注明該類發票的張數及金額。購物發票應有手續完整的驗收單、發票、保修單(保修單是附上,而不是粘上);車票、機票上應注明起訖地點、時間;所有接待、應酬費用必須每次結賬,不可以月結的形式報銷。在填寫《現金報銷單》時要包括:姓名、部門、用途、金額、附件張數等,經部門經理審核后,送財務部審核員辦理報銷手續。
7、審核員核對金額是否準確、是否符合公司規定的開支標準、各類審批手續是否適當、單據粘貼是否規范等等。如果有疑問,或發現不應報銷的項目,應及時向申請人落實及說明。審核員審核無誤,經財務經理審批后,按審批權限規定,呈送總經理/副總經理審批。未經財務部審核員、財務經理簽署的報銷單據,不得送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審批。審核員一般應在三天內辦妥審批的手續,并交由出納員付款。
8、出納員應及時通知報銷申請人領款,付款時收款人應在收款欄簽名及填寫日期。付款之后出納員應在發票、《現金報銷單》蓋上“現金付訖”章。
第二條 本地差旅費
1、報銷市內交通車(船)費時,應在報銷報告附件上注明每次行程的事由、起止地點及費用。
2、嚴格控制市內的的士費報銷。市內辦事搭乘的士,應取得總經理/副總經理/部門經理的批準,方可報銷。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出,將從嚴處理。如沒有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準,凡搭乘“的士”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3、現金報銷實行周報制度,即上周發生的各項現金報銷費用,應于本周規定的時間內辦好報銷手續。差旅費填于《現金報銷單》, 經審核簽批后于每周規定的報銷時間交財務部報銷。一般不允許跨月報銷。
4、出差并當天往返的視同市內出差辦理,不能當天往返的作為異地出差,
第三條 外地差旅費
1、出差審批
1) 所有業務到外地出差,必須由員工本人填寫《外地出差申請表》經部門經理審核后,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準,方可出差外地。
2) 《外地出差申請表》一式二聯:行政聯及財務聯。在出差前2天,必須把手續完備的申請表行政聯交行政部考勤及訂票等使用,而保留財務聯直到報銷為止。
2、出差補貼/費用報銷標準(包括住宿、交通、伙食等)規定:
住宿費標準、伙食補貼標準:
1) 交通工具:機場至市區往返乘大巴,市區可以乘坐出租車。
2) 長途旅行一般乘坐火車或汽車,夜間乘車每夜補貼25元。
3) 補貼天數的計算辦法:以機票/車票時間為準,出發當天,在12點之前出發的算1天,12點之后出發的算半天;返程到達當天,不計算補貼天數。
4) 出差人員趁出差方便,經上級主管批準就近回家探親、辦事,其間的交通費自理,并且該期間不享受出差補貼。
5) 除以上規定外,出差人員不享受任何其他出差補貼。
3、差旅預支款項
1) 對需預支款項的,需填寫《借款申請單》,列明有關事項,由上級領導(部門經理或以上)審核,總經理及財務經理批準。批準時必須評估所需的款項與出差期及目的是否合理。
2) 每一次預支金額不高于人民幣5,000元。
3) 所有借款須在1個月內必須報銷及結清,以《現金報銷單》送達財務部為準。確有特殊情況要延期,必須在到期前到財務部說明情況,方可延期。員工報賬時不退還《借款申請單》,由財務部開給申請人收款收據。
4) 申請借款時,須附審批手續完整的《外地出差申請表》復印件辦理。
5) 財務部必須及時記錄所有預支款項,確保沒有久未退還的預支款項。
6) 在旅途中尚未使用的預支款項應在報銷時交還財務部,禁止把款項保留或轉至其他員工。
7) 預支款項退還財務不應用委托他人傳遞的方式,若款項遺失,一切后果自負。
4、交通工具
1) 選擇最經濟的交通工具是公司所需求的。
2) 限制乘坐飛機、火車軟臥。普通員工需要乘坐飛機、火車軟臥,應事先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特別批準。
3) 經理及以上人員出差可乘坐飛機、火車軟臥。
4) 機票/車票/船票的訂購必須向指定的代理訂齲
5) 不使用的機票/車票必須退回代理公司領回退款,不應保留作將來之用。
5、住宿安排
1) 酒店訂房盡可能向指定的代理訂房或使用有優惠協議的酒店。
2) 住宿費在限額內據實報銷。
3) 多人出差至同一地點,應盡量安排至少兩人住同一房間。不同級別的員工合住房間時,適用其中較高級別員工的住宿標準。
4) 到外地參加會議、培訓等活動,統一安排住宿的,住宿費可以據實報銷。
5) 不論是否合住房間,均應按人分別付款,分別開具住宿發票。
第四條 差旅支出報銷及結算
1) 報支差旅費者必須在出差回來后兩星期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
2) 報支外地差旅費者必須附相應的《外地出差申請表》的財務聯及《出差工作報告》,詳列每天行程及出差期間工作內容。
3) 財務部應確保《現金報銷單》上的預支款項金額與《外地出差申請表》上所預支款項相符,否則不受理差旅費財務報銷手續。
4) 差旅支出報銷若不按公司的報銷程序將均不受理,此情況包括,例如:
a) 沒有填寫《現金報銷單》或《出差工作報告》。
b) 《現金報銷單》的資料不正確或沒有完全地填寫。
c) 沒有附上正本發票、信用卡支付存根聯或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d) 沒有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的批準。
e) 沒有一次性將本次的所有開支報銷完畢。
第五條 與其他部門協調
1) 財務部應通知兩個月或以上尚未退還預支款項的員工,尚欠余額將會在下期工資內扣除。
2) 對于離職/解聘的員工,人力資源部/行政部必須確保《離職手續表》中各項手續(其中包括辦理償還借支手續)已經完成才發出《員工保證金、工資領取通知書》,離職/解職的員工才能到財務部領取保證金及應領工資。
第六條 特殊情況
若有特殊情況而不能履行以上條文,必須有總經理/副總經理的批準。
第六節 發票管理辦法
為使酒店對發票的使用得到有效的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酒店所有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違反者除按違反酒店員工手冊的規定給予嚴格處分處,還將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追究應負責任。
第一條 開出發票
1、酒店使用由稅務機關統一的稅控發票,由指定發票管理員憑發票領購簿和規定的文件及財務專用章向稅務機關領購發票,并負責保管和控制使用,并向稅務機關報送使用情況。
2、所有發票由指定會計員設立登記本記錄和控制作用。在加蓋財務專用章后,由各崗位點的收銀員向指定會計員直接辦理領出和繳銷。
1、 收銀必須按照本管理制度的各項規定執行,并接受監督和指導,各崗位點的收銀員要嚴格遵守發票的使用和繳銷。在發現有違反規定時,應立即通知指定發票管理員協同調查并報財務部經理處理。
4、發票必須順序、按時限使用,不得折本跳頁(指:訂本式),每次打印發票后必須檢查印刷號碼與輸出號碼是否相同。
2、 發票的開具不準涂改、撕毀,如有作廢,應注明原因,整份完整保存,交回給發票管理員核銷。如發生丟失、損壞必須即時報告候查,因此造成損失的由當事人賠償。
3、 發票不得轉借、轉讓,不得為其他單位或個人代開,只能對經營業務收取款項使用。
4、任何情況不得拐帶或以任何方法將空白發票帶離酒店。
5、 發票管理員必須定期檢查發票的管理和使用情況,監督和責成完善和防止可能出現的疏漏。
6、每班次結束后,收銀員均要打印發票使用報告,附于營業收入報告之后。
第二條 收取發票
1、購買商品和其他付款事項,應向收款方向取得發票,該等發票必須具稅務機關規定的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并由收款方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并經開票人簽字方可接受。
2、發票必須符合有關稅務規定,內容不得涂改。
3、對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接受,不得作為報銷憑證。
4、所收發票金額應與交易事項的金額相符,在正常情況下,發票應直接開給酒店。如有特殊情況,應具報告說明,并經財務經理批準,方可給予報銷。
5、發票的商品或服務內容應與交易事項相符,不得串通開票單位虛構作假,以相同金額發票抵充頂替。
6、財務人員應以交來發票核銷各項報銷事項,審核其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
第七節 支票使用管理辦法
酒店銀行賬戶的提存和支票使用采用雙簽和加蓋專用印鑒的多控方法,確保銀行存款和支票使用得到合理和有效的監控:
1、 銀行賬戶的款項提取須由總經理(或他的代表)和另一位經授權人員蓋章,并加蓋酒店的財務專用章方可提齲
2、 財務專用章由財務經理保管;支票由出納保管。在任何情況下對未具備經財務經理批準的有效支取憑證下,不得填制任何支款支票。
3、 支票由出納憑留存銀行印鑒從銀行領出后,由出納登記保管,并憑有效批準的《用款申請單》填寫支票。不符本項規定的任何情況,不予填寫支票。付款后在《用款申請單》上蓋“銀行付訖”章。
4、 付款要求通知單由要求付款人按要求填寫,內容包括收款單位/收款人名稱;大、小寫金額;付款方式;要求付款原因,經部門經理核實加簽后,聯同有關憑據送財務部進行財務審核。通過財務審核的《用款申請單》由財務部送呈總經理批準,最后轉出納填寫支票。對不符合財務審核要求和不獲批準的《用款申請單》,在注明緣由后,退回原提出付款要求部門。
5、 出納必須嚴格要求保管和開出支票,對未經批準的付款要求不得開出支票。
6、 開出的支票必須寫明收款人或收款單位的名稱、金額、日期和用途。不得使用空白支票作任何用途,或將空白支票帶離酒店。
7、 因業務確有所需,不能確定實際金額的情況,允許在填寫收款人,及用途后,開出限額支票。按本項規定開出的支票,領出支票人必須在2個工作天內,將使用情況報回出納,辦理財務手續。
8、 支票必須使用墨汁或炭素墨水填寫。金額、用途和收款人不得涂改,其他事項的更變,必須加蓋與留存銀行印鑒一致的印鑒。
9、 因故取消或作廢的支票必須注明原因,并在支票上明顯位置,用大號字標上“作廢”字樣。作廢的支票除按上述規定標注外,應按號與同號存根一并訂在存備查。
10、 支票在使用前應按銀行原裝訂本保存,不得折本使用。支票頁在使用前必須與存根聯保持原狀,不得撕離。
11、 支票本存根上的各項資料應與開出支票一致,各欄資料必須如實填寫,不得留空。
12、 支票必須按從銀行領出的先后次序順號使用,不得跳頁跨頁使用。
13、 已經整本使用的支票本的存根必須按票號和日期封存保管備查,并按有關制度的規定期限保存。
14、 酒店對支票的使用除須符合本管理辦法的各項規定外,尚應遵守開戶銀行對支票使用的各項要求和有關守則。
15、 如當地人民銀行有訂立支票管理法則或規條的,應按有關法則和規條修訂本管理辦法。并于當月報送公司行政部備查。
第八節 收據管理辦法
收據是財務部用以記錄和證明業務事項的的書面憑證,開具收據的情況羅列如下:收取客戶的定金以后須退還得;借款人歸還借款;員工繳納的制服保管金;收回的賠償款;收取支票、發票等一些重要的憑證資料;代收代之的款項;預收款。
1、確保開具收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未發生業務時不得開具,
2、酒店營業收據應確保合法有效,并由專人保管、領用、發放。
3、收據填寫要求項目齊全、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復寫,內容一致,
4、因工作失誤或其他原因開錯的,要加蓋“作廢”章,并將全部聯次與存根訂在一起,不可私自銷毀。
5、開具收據應使用中文,可同時使用英文。
6、不得私自轉借、轉讓、涂改或擅自銷毀收據。收據使用完畢后,應及時把收據存根交回管理人統一保管。
7、收據按號碼必須連續使用。
8、所領用收據出現問題,由責任人承擔。
第九節 收銀員編班制度
為了管理好收銀的工作,建立編更制度,編更制度是根據營業運作需要而制定的,要求在月末制定下一個月的上班更次,首先由收銀員個人根據休假數量,提出休息請求(一般要求假期當月處理完畢,不累計到下個月,如由于營業需要可以調整),再由編更負責人綜合情況,制定下月更期表,具體要求如下。
1、排班表制定后,若有需要更改或臨時調更,需請示領導批準。
2、請休病假、事假的,需要出示醫生開具的病假單或請假條,并經批準。
3、若因個人原因,需提前下班或推遲上班的,需經批準方可執行,欠下的時間,以后補回。
4、在工作未完成時,不得無故提前下班、早退。
5、在每個月的排班表制定前,若員工有需要申請假期的,需提交申請條,并交財務領導批準后,方可作準。
6、當班人員負責起當班所有應付的工作責任。
7、如遇上與人事部相關制度相抵觸的,以人事部的相關制度作前提,作出修訂。
第十節 各種消費券(卡)管理
在酒店用于替代現金支付住宿或餐飲等其他服務,包括免費的消費憑證。
1、 酒店發出的消費券僅限用于自身酒店內。
2、 消費券上必須注明可消費金額。
3、 消費券不能兌換現金,并且未使用的價值不被償還。
4、 消費券必須在消費前出示。
5、 消費券上必須注明有效使用期限,過期作廢。
6、 所有消費券由財務部按序號控制并保存。
7、 所有消費券的使用需經財務部蓋章后,方可生效。
8、 酒店員工不能使用消費券,特殊情況例外。
9、 消費券在申請或發放中,不得作假或發放與此無關人員,一經查出,嚴肅處理。
10、 免費的消費券上須注明,如持券人到酒店消費,需提前預訂,以視客房及餐廳的消費安排情況
11、 申請免費消費券,應事先填寫申請表,注明時間及原因,而后經部門經理及總經理批準。
12、 任何消費券如延期使用,需由財務經理和總經理同意,并在消費券上簽字確認,在原來的消費券上注明延遲的日期,方可生效。
13、 所有消費券均由財務部保管、發放,任何部門需要領取消費券時,由財務部負責保管人員登記消費券號碼、領取日期等資料,并由領取人簽收。
14、 消費券根據其發放的性質,相應作帳務處理。
15、如果為IC卡,亦由財務部控制,包括:制卡、更換、充值等等。
第十一節 酒店的交際宴請
是指酒店有權限的人員根據工作需要而在餐廳宴請消費。
1、 所有高級部門經理、被授權的部門經理和員工允許宴請客人。
2、 宴請申請單應提前申請,申請人必須填寫宴請申請表,注明申請人、部門、宴請日期、地點、人數、預計金額、被宴請人及理由等詳細內容。
3、 宴請必須事先經申請人的部門經理批準后經總經理審批。
4、 所有食品及飲料均以實際消耗按餐牌及酒牌單價記錄,實際發生金額不得超過預計金額的10%。
5、 未及時提供宴請單者,必須在24小時之內主動交與財務日審。
6、 所有宴請原則上應在酒店內進行。
7、 只有在特殊情況下,經總經理特別批準方可在店外宴請,事后同樣補宴請申請單。
8、 如違反宴請規定而執行或經催促仍未補填宴請申請表,其費用將從宴請人的工資中扣除。
9、 各享有宴請權的員工應自律地控制成本。
10、 日審人員應每天登記酒店員工宴請明細匯總表。
11、 如果有定額的,超出定額部分由個人承擔,承擔部分是否折扣,另外制定。
第十二節 采購制度
采購制度的大原則是:先審批,后購買;先驗收,后付款。
為了加強酒店的成本控制,壓縮不合理的費用支出,特制度本制度。
(一)、請購制度
1、部門每月做好日常物品的采購計劃,填寫《采購申請單》后,部門負責人審閱后,送行政部審批,超越行政部審批權限的,應送總經辦審批。
2、在計劃外和超計劃的采購,要由總經辦審批。
3、部門對于固定資產的申購,要按實際情況,提交扼要的報告,說明有關情況,由總經辦審批。
4、更換原有的設備,要有專業部門的意見書。
5、一些特殊設備申購,涉及多個部門的,要互相進行溝通,完善方案。
(二)、采購實施
1、 采購物品由采購部負責,如是專業用品,應有相關的專業人員陪同。
2、 專用物品、常用用品的采購一般通過供應商送貨,并有一定范圍的詢價,選定兩家以上的供應商。
3、 固定資產的采購必須采取比價的方式進行,擇優購買。(參見《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有關固定資產的采購部分)。
4、 采購物品先急后緩,營業部門優先。
(三)、驗收制度
收貨必須掌握三個重要環節,即數量、質量和價格。
1、 未經批準的采購定貨單,而提前采購所列貨品,收貨部一律拒收。
2、 收貨記錄上的金額應與發票金額相符,供應商名稱應與采購申請單名稱一致。
3、 對收到的食品原料和物品進行數量盤點,收貨量應與訂購數量相同。
4、 所采購的物品和原料應符合酒店質量要求,不合乎要求,收貨部有權拒收。
5、 實行雙重驗收制度,收貨部為第一驗收人,使用部門為第二驗收人,必須各負其責。
6、 貨品驗收后的收貨單必須加蓋收貨章。
7、 收貨記錄必須有收貨人、倉管員或使用部門雙方簽字,方可生效。另外,貴重干貨入庫時,收貨記錄必須有使用部門的廚師長簽名確認。
8、 當天收貨記錄的匯總金額應等于收貨日報匯總表的總計金額。
9、 收貨記錄應于當天下班之前交與成本部審核入帳,確認無誤后,轉交應付部復核。
10、 工作時間以外,如使用部門需要的緊急貨品,由使用部門通知采購部,貨到后,由使用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驗收,同時填寫相關的收貨證明,簽名后交給采購員,并在收貨部上班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內補齊相關手續。
11、 購買的物品如果有保修單、說明書的必須收齊,送成本部資產管理員。
12、 固定資產還要按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操作。
(四)、采購貨款付款制度
第三條 凡購買“低值易耗品”或“固定資產”的,均應先由行政部門、使用部門、財務部門分別辦理“低值易耗品”或“固定資產”登記驗收手續,然后再履行審批程序,辦理付款或核銷。
第四條 供應商采取月結方式進行,經過對賬確認后,按計劃支付貨款。
第五條 貨款以銀行轉賬的形式為主。
第六條 采購員一般采取每星期一次結算貨款,不能滯后,報銷時應分門別類進行報銷。
第七條 報銷時如有借款,同時還款手續。
第八條 付款時審核:發票是否完備,是否在計劃期限,是否有完善的驗收手續(包括:驗收單、保修單),是否經有關領導批準。
第十三節 倉庫管理制度
1、 酒店倉庫分別存放餐料和物料等用品,必須有效劃分和管理,編排位置代碼方式,方便管理。
2、 倉庫門口必須放置干粉滅火器兩瓶。易燃品單獨存貨。
3、 每日由倉庫保管員去前臺領取倉庫鑰匙。檢查封包鑰匙信封是否開啟。
4、 如封包鑰匙被開啟,請通知財務經理。同時檢查倉庫貨物存放情況是否異常。
5、 出庫入庫餐料及物料,必須立刻登記進電腦,倉管員并在單據上簽字。
6、 每日檢查餐料是否有過期、變質,發霉等情況。對快過期餐料要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使用部門。
7、 每日檢查存貨情況,及時填寫《采購申請單》補充存貨。
8、 每日關倉之前整理物貨堆放,清潔倉庫衛生,關閉電源。
9、 倉庫鑰匙必須使用信封包裝封存,由庫管員在信封封口簽字并住明日期。關倉后保存在前臺鑰匙箱并登記在冊,
10、 每月末倉庫由財務經理組織和監督貨物盤點,并記錄《倉庫盤點表》。成本控制負責核對盤點數量是否一致。發現問題及時匯報財務經理。
財務規章制度3
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1、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一定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要齊全,手續健全,特別對開支的發票要注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3、村內各項收支一定要參照《年初財政收支預算方案》執行,做到先算后用,壓縮開支,年終結算時不得超預算開支,減少年內負債,確保資金正常運轉。
4、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辦公事,預借差旅費及墊付各種費用,應及時與村報賬員(出納)結清賬款,履行結賬手續,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資經村兩委集體評議,報主管部門審核,經黨委、政府審批才能發放。但原則上村干部工資不得超過鄉財政撥發年度的轉移支付。但村內資金來源較好,年終收益分配有節余時,可以適當增加。但增加原則是:村干部年度工資人平不得突破12100元,確保轉移支付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7、村干部補貼按照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發放,不得超規定發放。
(1)支部書記、村主任每人每月電話費為60元/月。村副級干部電話費每人每月電話費為50元/月,但一人兼任多職的不得重復發放,不得另報手機話費和固定電話座機話費。
(2)出市辦理公事的車費據實報銷,根據工作需要,但報銷生活費、補助及住宿費按國家一般工作人員有關規定報銷。
(3)到市、區、鄉開會辦事車費按規定報銷:村支部書記、村主任:800元/年,村兩委副職干部600元/年。
(4)村級年度目標管理獎:村干部要按年初分工完成任務而定,人平不得超過1000元/年,不得按職別分攤。
(5)有重要項目工作的村,上級撥來的工作經費,嚴禁平分,應按村干部平時協調誤工或者加班得出工時,取得加班費和誤工費,并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經蹲點領導批準才能發放。
(6)以上述各項補助要在確保當年村干部工資發放及村內資金正常運轉、不增加新的債務的情況下可以發放,否則一律不得發放。
8、市、區、鄉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于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實行專賬管理,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委摸底造冊后,通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后,并張榜公布,無異議后才能發放給受災村民。
9、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項目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后有結算,要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并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10、不得用集體公款發紅包、贈送重金禮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時,一定要到農戶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報煙酒和進餐廳茶樓高消費。
11、村內爭取項目資金,嚴格禁止村內為他人提供方便,開具收款收據,借用村內集體銀行賬戶過渡,進行存入和支出現金,套取國家集體資金為個人所有。
二、財務審批制度
1、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票通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后,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2、審批權限:
(1)500元內(含500元)由村主任審批;
(2)501元至20xx元(含20xx元)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簽;
(3)20xx元以上由村兩委集體研究討論審批;
(4)興辦公益事業及購置固定資產、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民主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兩委申報,蹲點領導審核,遞交鄉黨委、政府審批同意后才能開支。
3、村內支部書記及村主任由一人兼任職務的村,本人經手的各項開支發票應由村兩委集體審核簽名才能報銷。
4、對村內各項開支發票手續不健全、要素不齊全、字跡不清的,村主任應拒絕審批報銷。
三、村賬鄉代管制度
1、“村賬鄉代管”由鄉經營管理站為主體,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審核、統一提供財務,公開資料,統一建檔,分村核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2、村集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實行“三權”不變的`原則,確保集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占。
3、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續齊全,先由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再由村主任審批簽字后,每季度最后一個月月底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
4、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核對各科目賬戶余額,如有發生錯誤,并及時核查糾正。
5、在村賬鄉代管的同時,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范有序的資金運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代管核算范圍,規范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序,及時足額存入村賬鄉代管銀行賬戶,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四、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但有的村報賬員和出納進行分設,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2、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匯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核對賬戶余額。
3、村級報賬員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4、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5、村級報賬員嚴格執行核算、監督的職能,寫好年度核算分析,參與擬定年度財務預算計劃和監督財政計劃執行情況。
6、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涂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五、現金管理制度
1、村報賬員(出納)管理村內現金(銀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干部不得插手管理現金(銀行存款)。
2、庫存現金不得白條抵庫,不準私設小金庫和賬外賬,更不準坐支現金,不準公款私存,不準超過規定庫存限額1000元。
3、不準將村內集體銀行賬戶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
4、村報賬員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記,登好現金日記賬,日清月結,做到賬款相符,并與主管部門記賬服務中心核對賬款余額,雙方簽字。
5、各項收據手續不健全、內容不清、字跡模糊、票據不規范、開支不合理的,要堅持原則,出納有權拒付。
六、民主理財制度
1、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群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2、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應堅持民主理財的原則,民主理財小組有權監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審核權、決策權。
3、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并將村級財務收支執行情況向群眾代表大會公布。
4、民主理財小組在監督中,發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七、財務公開制度
1、村級財務公開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提供財務公開資料,每年度進行兩次財務收支公布(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公開內容要真實全面。
2、公開的方式以公開欄為主,公開欄設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帶、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閱覽的地方。
3、對群眾所提出意見和建議,要向群眾解釋和糾正。
八、財務收支預算制度
1、村級財務收支預算應嚴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現金,勤儉節約的原則,確保村內資金正常運轉。
2、編制收支預算計劃,經村兩委研究決定,通過村民代表大會并報主管部門審核。
3、嚴格執行年度財務收支計劃,量財而出,合理使用資金,做到增收節支,不得超年度財務收支預算計劃和增加村內債負。
4、集體興辦公益事業,年度預算籌資籌勞和募捐款要通過村民代表大會同意,并報主管部門審核,遞交鄉黨委、政府批準后才能預算。必須專款專用,鄉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不得挪作他用。
5、對其他往來應收款預算收回計劃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預算償還債務。村干部工資及補助按照本財務收支管理制度進行預算。
6、村內預算爭取資金的應酬費不得超過爭取資金總額的30%,會議費開支預算不得超過村內補助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總合的25%,應逐年壓縮非生產性開支,講究經濟實效。
九、票據管理制度
1、村內收款收據一律由經營管理站統一管理,禁止村內購買白條收款收據使用。
2、購買物資要開具發票,報賬員(出納)不得私自開白條證明報銷,發票經審批簽字才能報銷。
3、村向各單位收款,收款方必須使用湖南省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往來結算的收據,否則拒付。
4、村內上級撥款收入由村報賬員和主管財務村委主任兩人印章及村委會公章,到鄉經管站開具收款收據。
5、村內各項收入、支出票據統一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進行保管,并辦理有關交接手續。
十、財務審計制度
1、對村、組集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有關部門和鄉鎮企業單位都必須接受鄉經營管理站財務監督管理,并按審計有關程序定期審計或不定期審計,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進行拒絕。
2、在審計過程中,被審單位財務人員必須如實提供資料,如有隱瞞,除處以罰款外,并追究責任。
3、經營管理站審計事務所對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單位審計后,審計事務所負責作出審計結論,被審單位在接到審計結論后,如有異議,在15天內向主審單位提出復議。否則,按審計結論執行。
4、在審計當中發現有關經濟問題要及時處理整改,對較重的經濟問題要移交鄉黨委、政府及有關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財務規章制度4
第一章總則
1.為了規范學校工會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工會經費的合理、有效的使用,使工會在學校改革、穩定、和諧、發展的大局中,更好地擔負起自身的各項基本職能。根據《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工會法》和縣教育工會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工會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學校工會財務管理工作是在校工會主席直接領導下,依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依法理財、規范操作,確保工會經費運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保障校工會的各項活動正常開展。
3.工會財務管理主要任務是:依法多渠道籌集工會事業資金、合理編制工會預算,對預算執行過程中進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資源,保證工會在事業活動經費的合理,合法和有效性。
4.學校工會財務管理原則:堅持依法理財原則,堅持民主管理原則,堅持工會主席負責制原則,堅持手續完備原則,堅持勤儉節約原則,堅持預算管理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原則。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職責
5.工會財務實行“統一領導,集體管理”體制,財務經常性收支實行由工會主席“一支筆”審批制,超出500元權限及其他工會重大決策,重大投資事項需工會委員會討論,同意后報請主管校領導和上級工會批準后,方能執行。
6.學校工會必需設置獨立會計帳戶,擔任財務工作人員,原則上應持證上崗,會計、出納、經審不能由同一人擔任,認真履行工會財務管理職責。
第三章工會預算管理
7.工會根據本年度的工作規劃,任務及重大活動、項目,在分析上年預算執行情況的基礎上合理、全面的編制工會年度財務收支計劃。
8.工會應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預算編制原則,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妥,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
9.工會年度預算應由學校工會委員會集體討論后共同審定。
10.工會財務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如要調整預算或遇特殊情況需追加預算時,須經工會委員會集體討論報學校分管領導,同時上報縣教育工會審核批準后方可追加。
第四章工會收入管理
11.會費收入,工會會員每年按本人工資額(包括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的.0.5%向工會組織繳納的會員費,學校工會每年初按行政轉來的會費數額入帳,工會用來開展各項工會會員活動項目,不得用于其他。
12.上級補助收入,是上級工會拔入的指定項目收入,如建設“教工之家”購買文體設備等項目內容。
13.行政補助收入,是學校行政給予工會的補助款,包括基建、維修、幫困、教師暑期休養活動等項目,做到專款專用。
14.其他收入,是上述規定以外的各項收入。如:投資收益,捐贈收入、利息收入等等,其他各項收入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各項收費標準,范圍并使用規定的合法票據。
第五章工會支出管理
15.會員活動費,是工會開展群眾性的活動和會員特殊困難補助的費用,要做到面向廣大會員,不能用于職工福利補貼,會費原則上應合理安排,當年無赤字,無結余。
16.職工活動費是工會開展教育、文體、宣傳等活動費用,對發放的有關紀念品應予以登記造冊和簽收。
17.工會業務費,用于工會職能,自身建設和開展業務等方面的費用,主要由工會干部培訓費、工代會、經審會等各項會議費,工會干部探望病人,幫困補助以及其他專項費用構成。工會應對困難教職工的關心、照顧落實到位,掌握好幫困政策和補助標準。
18.其他支出,是指工會其他活動的支出。
第六章現金與支票的管理
19.嚴格遵守《現金管理條例》,控制好庫存現金,帳面余額每季度與銀行帳戶對帳單進行核對,使帳面余額與銀行對帳單的余額按規定調節后相符合。
20.超出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須使用支票。在支付現金時,必須由收款人本人簽字。
21.工會在組織會員外出活動時,如確需要備用現金時,必須經工會主席批準后辦理借款手續,在活動結束一周內辦完結算手續。
22.在領用支票時,須經工會主席同意后方可將支票交給經辦人員,財務人員應將支付的支票日期、收款單位、金額填寫齊全。有效收據蓋有關單位財務章必須與支票填寫的收款單位名稱完全一致。
第七章財務稽核管理
23.學校工會財務應設立會計、出納崗位,并明確崗位職責:
出納員職責:
1)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審核人員審核簽章的收付憑證,經工會主席審批后,進行復核,辦理款項收付。對于重大開支項目,必須經學校工會委員會集體審核簽章。
2)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以“白條”抵充庫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金。
3)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須簽發不填寫金額的轉賬支票,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用途、簽發日期、規定期限和報銷期限,并由領用支票人簽章。逾期末用的空白轉帳支票,要及時收回注銷。不得將空白支票交給其它單位或個人簽發,對于填寫錯誤的支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與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遺失時,要立即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
4)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對于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其安全和完整無缺。如有短缺,要負賠償責任,要保守保險柜密碼的秘密,保管好鑰匙,不得任意交他人。
5)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出納人員所管的印章必須妥善保管,政治權利按照規定用途使用。但簽發支票使用的各種印章,不得全部交出納一人保管。
6)對于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必須政治權利管理,專設登記薄登記,認真辦理領用注銷手續。
7)出納員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根據記賬憑證分別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并結出余額。現金的賬面余額要同實際庫存現金核對相符。銀行存款的賬面余額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對于末到賬款,要及時查詢。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簽發空白支票,不準將銀行賬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
8)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薄的登記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會計職責:
1)制定本單位的各項會計制度,并監督貫徹執行。組織制定基層學校工會財務收、支計劃、開支標準和開支范圍,分清資金渠道,合理使用資金。
2)定期分析工會經費預算完成情況,收、管、用好工會經費,做到手續完全,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照報賬。
3)會計人員對出納員交來的記賬憑證上的業務摘要、金額、張數、日期等內容進行審核,上述內容若有一項差錯,退回出納人員重新填制。
4)會計人員根據正確的記賬憑證登記“基層工會經費收支日記總賬”(賬表聯用報告表),同時與出納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也應核對相符。
5)會計人員應當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實地盤點庫存現金時,出觀眾人員必須在場,盤點結果應與庫存日記賬相符。
6)會計人員應當對每月對銀行存款余額進行賬單核對。如余額不符,必須編制銀行存款調節表,核對相符。如余額調節后仍不相符,應進一步查明原因,確定有無違反銀行結算管理制度的問題。
7)審查或參與擬訂各項經費預、決算計劃。負責向上級工會、學校領導和職代會報告工會財務狀況、提供相關會計資料。
24.經審員每季對會計報表進行審查。
25.會計、出納分工明確,各負其責,工會主席財務印章專人保管。
26.工會主席應對報送的財務報表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章財務檔案管理
27.加強會計檔案的科學管理工作,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薄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資料,因此反映和記錄學校工會經濟活動,經過會計核算的各種憑證賬薄和報表均屬會計檔案范圍。
28.會計人員應對本單位的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薄、會計報表、財務計劃,單價預算和主要經濟合同等、會計資料、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成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并送校檔案室保管、保管年限為15年,到期按檔案銷毀要求操作處理。
29.調閱本單位工會會計檔案要經學校工會主席和會計主管人員同意一般不得將檔案攜帶外出,如需要復印,要經學校領導同意。
第九章財務監督
30.工會財務管理應嚴格執行學校工會制定的內部控制制度,自覺接受學校工會經審員的定期審查,自覺維護財經紀律,保障工會經費正常使用。
31.工會可以按照規定程序提請學校行政領導和上級工會對本級財務的審計監督。
32.健全工會主席離任審計制度。
第十章附則
33.本制度適用于趙川中學工會。
34.如有不明確之處,以上級教育工會財務管理制度為準。
35.本制度由學校工會負責解釋。
財務規章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股份制企業的會計工作,維護投資者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和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按照規定程序,經批準設立的股份制試點企業(以下簡稱企業)。
第三條國務院各業務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在符合本制度統一要求的原則下,可以根據本部門、本地區的具體情況,對本制度作必要的補充規定,并報財政部審批或備案。
企業可根據本制度和其他有關規定,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制訂本企業的會計制度。
第四條企業應單獨設置會計機構、配備會計人員。企業發生的經濟業務應按規定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帳簿、編制會計報表。企業的會計檔案管理,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二章會計核算一般原則
第五條企業的會計核算工作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六條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帳目和編制會計報表。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季度和月份。會計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季度、月份均按公歷起訖時間確定。
第七條企業的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以外國貨幣計算的,應當折合人民幣記帳,同時登記外國貨幣金額和折合率。
第八條會計記帳采用借貸復式記帳法。
第九條會計記錄必須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及證明經濟業務發生的合法憑證為依據,如實反映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做到內容真實、數字準確、項目完整、手續齊備、資料可靠。
第十條會計核算必須符合國家的統一規定,做到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一條會計信息必須滿足國家宏觀經濟管理的需要,滿足有關各方了解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需要,滿足企業加強內部經營管理的需要。
第十二條會計核算方法應當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隨意變動。如有必要變動,應當將變動情況和原因、變動后對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在會計報告中說明。
第十三條會計事項的處理必須于當期內進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十四條會計記錄必須清晰,并便于理解、檢查和利用。
第十五條收入與其成本、費用應當相互配合,一個會計期間內的各項收入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應當在同一會計期內入帳。
第十六條企業應按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記帳,凡是當期已經實現的收入和已經發生或應當負擔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都應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凡是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在當期收付,都不應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
第十七條各項財產物資應當按照取得或購建時發生的實際成本核算。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一律不得自行調整其帳面價值。
第十八條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僅及于本年度的,應作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幾個會計年度的,應作為資本性支出。
第十九條會計核算應當全面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對于影響決策的重要經濟業務,應當分別核算,分項反映,并在會計報告中重點說明。
第三章流動資產
第二十條企業的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內或長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變現或運用的資產,一般包括現金、銀行存款、短期投資、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企業的各項流動資產應當分類進行核算,并在資產負債表中分列項目反映。
第二十一條企業應當設置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日逐筆登記。銀行存款應按銀行和信用機構的名稱和帳戶進行明細核算。有外幣存款業務的企業,還應分別人民幣存款和外幣存款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發生的外幣業務,應當將外幣金額折合為人民幣記帳,并登記外國貨幣金額和折合率。所有外幣帳戶的增加減少,一律按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為人民幣記帳。外幣金額折合為人民幣記帳時,可按業務發生時的國家外匯牌價(原則上采用中間價,下同)作為折合率,也可以按業務發生當月月初的國家外匯牌價,作為折合率。月份終了,企業應將外幣帳戶的外幣余額按照月末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為人民幣,作為外匯帳戶的期末人民幣余額。調整后的各外幣帳戶人民幣余額與原帳面余額的差額,作為匯兌損益,列作當期財務費用。
現金的帳面余額必須與庫存數相符;銀行存款的帳面余額應當與銀行對帳單定期核對,并按月編制調節表調節相符。
第二十二條短期投資包括能夠隨時變現并準備隨時變現的股票和債券,應當按照取得時的實際成本登記入帳,有市價的并在資產負債表有關項目內注明期末時市價。企業取得的股票,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包括已宣告發放但未支取的股利,應作為應收款記帳,不包括在短期投資實際成本內。本期宣告股票應分得股利、債券利息收入,以及轉讓股票、債券所取得的收入與帳面成本的差額,列入當期損益。
第二十三條應收及預付款按照實際發生額記帳。
應收及預付款項包括: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預付貨款和待攤費用等。
應收及預付款項應按實際發生額記帳,并按照往來戶名、費用種類等設置明細帳,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按照規定以應收帳款余額的規定比例提取壞帳準備的,其提取的壞帳準備,計入當期損益。發生的壞帳損失,應沖銷壞帳準備。已經確認的壞帳,以后如果收回,應沖銷壞帳損失。期末壞帳準備與應收款項帳面余額的比例,高于或低于規定的提取比例,應予調整,沖回多提或補提少提的壞帳準備。
壞帳準備應單獨核算,并在資產負債表中作為應收帳款的減項單獨反映。
第二十四條存貨包括各類材料、商品、在產品、半成品、在建施工工程、產成品等。
存貨應當按照實際成本登記入帳。
購入的存貨,按買價加運輸、裝卸、保險等費用、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入庫前的整理挑選費用和所繳納的稅金作為實際成本。但商業企業購入的商品可以按照買價和所繳納的稅金作為實際成本。施工等企業發生的采購保管費,可分配計入購入材料的實際成本。
自制的存貨,以制造過程中的各項實際支出作為實際成本。
委托外單位加工完成的存貨,以實際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以及加工、運輸、裝卸和保險等費用作為實際成本;或以加工前商品的進貨原價、加工費用和應負擔的稅金作為實際成本。
股東投入的存貨,按照評估并被確認的價值入帳。
盤盈的存貨,按照同類存貨的實際成本入帳。
接受捐贈的存貨,按照捐贈實物的發票、報關單、有關協議以及同類實物的國內或者國際市場價格等資料而確定的價值入帳。
按照計劃成本(或售價,下同)進行存貨核算的企業,對存貨的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之間的差異,應當單獨核算。
第二十五條領用或發出的存貨,按照實際成本核算的,可以采用先進先出、加權平均、移動平均、后進先出或者分批實際等方法確定其實際成本;按照計劃成本核算的,應當按期結轉其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將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低值易耗品和周轉使用的包裝物、周轉材料等在領用后,可以采用一次攤銷、五五攤銷或者分期攤銷等方法進行攤銷。企業于投入生產經營時一次大量領用的低值易耗品,可以作為待攤費用分期攤銷。
第二十六條存貨應當定期盤點,每年至少盤點一次。盤點情況如果與帳面記錄不符,應當于查明原因后按時進行會計處理,一般在年終結帳前處理完畢。
盤盈的存貨,應當相應沖減有關成本、費用;盤虧或者毀損的存貨,在扣除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賠款和殘料價值之后,應當相應計入有關成本、費用,其中,由于自然災害造成的凈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
第四章長期投資
第二十七條企業的長期投資,包括向其他企業投出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資金以及購入的在一年內不能變現或不準備變現的股票和債券。長期投資應當單獨進行核算,并在資產負債表中單列項目反映。
第二十八條向其他單位投出的資金,應按投出時支付或確定的金額記帳。
股票投資,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款項記帳。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含有已宣告發放的股利的,應將這部分股利金額列作應收款;實際支付的款項扣除應收股利后的差額,列作長期投資。
企業對其他單位的投資如占該企業資金總數半數以上的,長期投資應按權益法記帳,并按本制度第七十三條的規定,編制合并會計報表。企業采用權益法記帳時,長期投資帳戶要反映出它所擁有的接受投資單位凈資產份額及其變化。對接受投資單位股東權益的增加(或減少),要按持股比例計算出本企業所擁有的權益增加(或減少),記入長期投資帳戶;從接受投資單位分得的股利,則沖減長期投資帳戶。
債券投資,按照實際支付的款項記帳。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含有應計利息的,應將這部分利息金額單獨記帳。
溢價或者折價購入的債券,其實際支付的款項(扣除應計利息)與債券面值之間的差額,應當在債券存續期間內攤銷。
資產負債表反映庫存股票和債券時,有市價的,應在有關項目內注明期末時市價。
第二十九條長期投資分得的利潤、股利、利息,作為投資收益,計入利潤總額;收回長期投資大于或小于長期投資的帳面價值的差額,作為投資損益。長期投資采用權益法記帳的,接受投資單位股東權益的增加(或減少)均應作為投資收益(或損失)處理。
第五章固定資產
第三十條企業擁有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規定的限額以上的勞動資料,作為固定資產進行核算。
第三十一條固定資產應按原價登記入帳,企業應按下列規定,確定固定資產原價:
購入的固定資產,按照雙方協議價或合理估價加上支付的包裝費、運輸費和安裝成本等的價值記帳;
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在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記帳;
其他單位投資轉入的固定資產,應按投出單位的帳面原價記帳,按評估確認的價值作為固定資產凈值,如評估確認的固定資產凈值大于投出單位帳面原價的,以評估確認的數字作為固定資產原價;
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租賃協議確定的設備價款、發生的運輸費、途中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支出記帳;
在原有固定資產的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按原固定資產的價值,加上由于改建、擴建而發生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過程中發生的變價收入記帳;
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完全價值記帳;
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捐贈固定資產的發票、報關單、有關協議以及同類固定資產的國內或者國際市場價格等資料而確定的價值記帳;
企業用借款購建固定資產,在購建期內發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外幣折合差額等,應當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三十二條企業應按國家規定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企業提取的折舊,記入成本、費用,不得沖減股本。
第三十三條企業一般應根據月初在用固定資產的帳面原價和月折舊率,按月計算折舊。月份內開始使用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計算折舊;月份內減少或停用的固定資產,當月照計折舊,從下月起停計折舊。
固定資產折舊足額(即已提足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預計殘值+預計清理費用)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補提折舊。
第三十四條報廢或轉讓的固定資產的變價凈收入(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后的凈額)與固定資產凈值(原價減累計折舊)的差額,作為企業的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處理。
第三十五條企業對固定資產至少每年實地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毀損的固定資產,應當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經批準后進行處理,發生的損益列作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
第三十六條企業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和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會計手續,并應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進行核算。
第六章無形資產及其他資產
第三十七條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專有技術、土地使用權、商譽等。
第三十八條企業取得的無形資產應按下列規定入帳:
股東投入的無形資產,應按評估確認的價值入帳;
購入的無形資產,應按實際支付的價款入帳;
自行開發并按法律程序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按照在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實際成本入帳。
第三十九條各種無形資產應在受益于企業時,按照規定的無形資產有效期限分期平均攤銷。沒有規定期限的,按照預計的受益期限平均攤銷;預計受益期限無法確定的,按照不少于十年的期限分期平均攤銷。無形資產期末未攤銷余額,應在會計報表中單獨列示。
第四十條其他資產包括開辦費及長期待攤費用。
開辦費是指企業在籌辦期間發生的費用,包括籌辦人員的工資、差旅費、職工培訓費等。
長期待攤費用是指攤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除開辦費以外的其他費用。
第四十一條企業的開辦費應單獨核算,并從開始生產、經營當月起分期攤銷,攤銷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企業的長期待攤費用應單獨核算,在費用項目的受益期限內分期攤銷。
第七章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
第四十二條企業的流動負債是指將在一年內償還的債務,包括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帳款、應付工資、應交稅金、應付股利、其他暫收應付款項以及預提費用等。
按照國家規定從成本、費用中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應視同流動負債進行核算;從所得稅后利潤中提取的集體福利基金,應作為股東權益,單獨核算,不作為流動負債處理。
第四十三條企業各種流動負債應籌措資金按期償還,如發生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可按規定程序經批準后轉作營業外收入。
各項流動負債應按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帳款、預收貨款、應交稅金、應付股利、其他應付款、預提費用、職工福利基金等分別核算,在會計報表上分別列示。
第四十四條長期負債是指償還期在一年以上的債務,包括長期借款、應付債券、應付引進設備款,以及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應付款等。
第四十五條長期負債應以實際發生額記帳,長期負債的利息以及外幣的折合差額,均應與其相關的債務本金一并記入同一帳戶。支付的長期負債利息和外幣折合差額,與購建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有關的,在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者雖已交付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之前,應當計入有關資產的購建成本;其他利息和外幣折合差額,作為當期費用處理。
第四十六條各項長期負債應按長期借款、應付債券、其他長期應付款等分別核算,在會計報表中分項列示。將于一年內到期償還的長期負債,在會計報表中應作為一項流動負債,單獨反映。
第八章股東權益
第四十七條股東權益是指股東對企業凈資產的權利,企業的凈資產(即企業的全部資產減全部負債后的凈額)屬股東權益,包括股本、公積金(包括盈余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集體福利基金、未分配利潤等。
第四十八條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應在核定的資本總額及核定的股份總額范圍內發行股票取得。企業發行股票應于收到現金及其他資產時,登記入帳,并按股票種類及股東單位或姓名設置明細帳,進行明細核算。核定的資本總額、股數、每股面值以及已認股本等,應在備查簿中詳細記錄。
如由國營企業改組為股份制企業,應按資產評估確認的價值調整原企業的帳面價值和國家資金,并按調整后的凈資產換取的股份總數和每股票面價值的乘積作為股本入帳,如有差額,應作為超面額發行溢價收入處理。
企業發行的股票,應按其面值登記股本帳戶,超過面值發行取得的收入,其超過面值部分,應記入公積金帳戶。委托其他單位發行股票支付的手續費或傭金、股票印制成本等,溢價發行的,從溢價中抵銷;無溢價的,作為長期待攤費用,在企業經營期內分期攤銷。
第四十九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本,應按股東實際繳入的出資額入帳,并按各股東進行明細核算。以現金投資的,應以實際收到或者存入企業開戶銀行時的金額入帳;以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材料等實物投資的,應以評估確認的價值在驗收后入帳;以專有技術、專利權、商標權、土地使用權等無形資產投資的,應以評估確認的價值和協議、合同規定的日期入帳。因采用收購合并方式取得投資所形成的商譽,應按協議的投資額同被并入單位凈資產的差額入帳。
第五十條企業股本除下列情況外,不得隨意變動。
符合增資條件,并經有關部門批準增資的,在實際取得股東的出資時,登記入帳,并按第四十八、第四十九條的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企業按法定程序報經批準減少注冊資本的,在實際發還股款或注銷股本時,登記入帳。采用收購本企業股票方式減資的,在實際購入本企業股票時,登記入帳。
企業應將因減資而銷除股份、發還股款或注銷每股部分金額以及因減資需更換新股票的變動情況,在股本帳戶的明細帳及有關備查簿中詳細記錄。
股東按規定轉讓其出資的,企業應于有關的轉讓手續辦理完畢時,將出讓方所轉讓的出資額,在股本帳戶有關明細帳戶及各備查記錄中轉為受讓方。
第五十一條企業的公積金應單獨核算,公積金分為盈余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其中,盈余公積金分為法定盈余公積金和任意盈余公積金,應分別設置明細帳戶進行核算。
企業應按照規定,從交納所得稅后的利潤中提取盈余公積金,自利潤分配帳戶轉入公積金帳戶。
接受現金或者實物捐贈,應在收到現金或實物時,作為資本公積金入帳。
企業超過股票面額發行所得的溢價額,應作為資本公積金,按第四十八條的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第五十二條企業的盈余公積金可以用于彌補虧損。符合規定條件的企業,也可以用盈余公積金分派股利。公積金可以轉增資本。
用于彌補虧損的盈余公積金,應自公積金帳戶轉入有關利潤分配帳戶;用于轉增資本的公積金,應自公積金帳戶轉入股本帳戶;用于分派股利的盈余公積金,應自公積金帳戶通過利潤分配帳戶后,再轉入應付股利帳戶。
第九章成本和費用
第五十三條企業的成本、費用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各種耗費。
第五十四條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耗用的各項材料,應按實際耗用數量和帳面單價計算,列入成本、費用。
企業應根據國家規定股份制企業實行的工資形式,以及企業的工時、產量記錄等,計算職工工資,計入成本、費用。
企業應根據國家規定計算提取職工福利基金計入成本、費用。
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其他各項費用,應以實際發生數計入成本、費用。凡應由本期負擔而尚未支出的費用,作為預提費用計入本期成本、費用;凡已支出,應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負擔的費用,應作為待攤費用,分期攤入成本、費用。
企業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以及商業企業的進貨費用,應直接計入營業損益;其他費用應按成本核算對象計入成本。凡能直接計入成本核算對象的費用,應直接計入,不能直接計入成本核算對象的費用,應分配計入。
第五十五條企業應根據本企業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確定適合于本企業的成本核算對象、成本項目和成本計算方法。成本核算對象、成本項目以及成本計算方法一經確定,不得任意變更,如有變更,應經董事會同意并報送當地財稅機關備案,并在會計報告中加以說明。
第五十六條銷售費用包括在銷售商品以及提供勞務中發生的應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展覽費、代銷手續費和廣告費,以及為銷售本企業商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的職工工資、福利費、業務費等費用。
管理費用包括企業的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經營管理中發生的費用,或者應當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包括行政管理部門職工工資、折舊費、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辦公費和差旅費等)、工會經費、待業保險費、董事會費、聘請注冊會計師和律師費、咨詢費、訴訟費、業務招待費、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技術轉讓費、無形資產攤銷、職工教育經費、研究開發費、提取的壞帳準備等。
財務費用包括利息凈支出、匯兌凈損失和銀行手續費等。
商業企業進貨費用包括企業在進貨過程中發生的應當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和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等。
第五十七條企業必須分清本期成本、費用和下期成本、費用的界限,不得任意預提和攤銷費用。生產企業必須分清各種產品成本的界限,分清在產品成本和產成品成本的界限,不得任意壓低或提高在產品和產成品的成本。
第五十八條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和商業企業的進貨費用,應分別進行核算。并按成本核算對象、成本項目或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和商業企業的進貨費用,在利潤表中應分別列項反映。商業企業的上述四項費用,也可以合并核算,在報表上合并為流通費用項目予以反映。
第十章營業收入
第五十九條營業收入是指企業在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等經營業務中實現的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第六十條企業應按下述規定確認營業收入實現,并將已實現的收入按時入帳,計入當期損益。
銷售商品的收入應于商品已經發出、商品的所有權已自賣方轉移給買方,收到貨款或取得收取貨款的證據時,確認營業收入實現。
長期合同工程(包括勞務),應按完成合同法或完工百分比法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
利息收入,應根據尚未收回的本金和適用的利率,按計息時間計算確定營業收入的實現。
第六十一條企業實現的營業收入,應按實際價款記帳。企業當期發生的銷售退回,不論是屬于本期還是以前期間銷售的,都應沖減當期的營業收入。
第六十二條企業各項營業收入,應分別核算,在利潤表中按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分項反映。同時經營幾種主營業務的企業,應將每種基本業務的營業收支在主營業務收支明細表中分別列示。
企業本月實現的營業收入,應全部記入本月帳內,并相應計算結轉本月營業收入有關的營業成本、稅金、費用。但這些成本、稅金、費用應單獨核算,在會計報表上單獨反映,不得抵減營業收入。
第十一章利潤及利潤分配
第六十三條企業利潤是指企業在一定時期內生產經營的財務成果,包括營業利潤、投資收益和營業外收支凈額。
營業利潤是指營業收入減去營業成本和營業費用(包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商業企業還包括進貨費用),再減去營業收入應負擔的稅金后的數額。
投資收益是指企業對外投資取得的利潤、股利、利息等,扣除發生的投資損失后的數額。
營業外收支凈額是指與企業生產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減去各項支出后的數額。營業外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理固定資產收益、罰款凈收入、確實無法支付而按規定程序經批準后轉作營業外收入的應付款項等。營業外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盤虧、處理固定資產損失、非常損失、職工勞動保險費支出等。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應當分別核算,并在利潤表中分列項目反映。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還應當按照具體收入和支出設置明細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第六十四條企業一般應當按月計算利潤。按月計算利潤有困難的企業,經批準,可以按季或者按年計算利潤。
第六十五條企業實現的利潤,應在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后(應在不超過規定的彌補期限之內),按照國家稅收規定計算繳納所得稅。企業應交未交的所得稅,應作為應付款項單獨核算。
第六十六條按照規定,企業所得稅后利潤應按下列順序分配:
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指超過用所得稅前的利潤抵補虧損的期限后,仍未補足的虧損)。
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按本規定第五十一條規定進行核算。
提取公益金。企業提取的公益金,用于集體福利。在會計上應單獨核算,在會計報表中單列項目反映。
企業實現的利潤,在計算應交所得稅、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公益金后的余額,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潤,為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應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分配。分配順序如下:支付優先股股利;經股東會決議,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支付普通股股利。決定分配給普通股股東的股利,應按各普通股股東持有股份比例進行分配。已分配但尚未交付股東的股利,應當作為應付款,轉入應付股利帳戶。
第六十七條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在扣除已分配給股東的利潤和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后的余額,為未分配利潤,可留待以后年度進行分配。企業如發生虧損,可以按規定由以后年度利潤進行彌補。企業未分配的利潤(或未彌補的虧損)應在資產負債表中單列項目反映,作為股東權益的加項或減項。
第六十八條企業年終結帳后發現的以前年度會計事項的處理錯誤,包括會計政策重要改變和會計處理重要錯誤,應在當年有關帳戶中作相應調整。如果涉及以前年度損益的,應在利潤分配帳戶核算,不作為本年損益處理。
第六十九條企業實現的利潤和利潤分配應分別核算,利潤構成及利潤分配各項目應設置明細帳,進行明細核算。企業應交所得稅、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積金、公益金、分配的優先股股利、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積金、分配的普通股股利以及年初未分配利潤(或未彌補虧損)、上年利潤調整數、期末未分配利潤(或未彌補虧損)等,均應在利潤分配表中分別列項予以反映。
第十二章會計科目和會計報告
第七十條企業使用的會計科目名稱、內容和對外報送的會計報表種類、格式,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制定。
企業的會計報告由會計報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組成。
企業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匯總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增加或減少規定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項目,企業內部管理需要的報表由企業自行規定。
第七十一條企業向外報送的會計報表包括:
1、資產負債表;
2、利潤表;
3、財務狀況變動表;
4、有關附表。
第七十二條企業會計報表應按月或按年報送當地財稅機關、開戶銀行、主管部門。企業進行股份制試點期間還應抄報體改部門一份。有限責任公司的會計報表應分送給各投資單位。股份有限公司的會計報表還應在股東會議召開二十日之前備置于公司辦公處所,供股東查閱。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應按財政部有關規定公告有關報表文件。
月份報表應于月份終了后六天內報出;年度會計報表應在年度終了后四個月內報出。
第七十三條企業對其他企業的投資如占該企業資金總額半數以上的,應編制合并會計報表。企業的合并會計報表應隨同企業會計報表一并報送。如果其中某些接受投資企業經營內容獨特,單獨反映會計報表更為有用的,也可以不予合并,但應將其會計報表附于企業合并會計報表之后。
合并報表應在抵消了有關項目之后編制,一般應當抵消下列項目:
投資企業的投資和被投資企業相應的資本;
投資企業從被投資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和被投資企業向投資企業支付的股利;
投資企業與被投資企業相互持有的債券,即一方為債權,一方為債務的,應將這類債券持有數與發行數相互抵消。持有債券企業的利息收入,也應與發行債券企業的利息費用相抵消;
投資企業與被投資企業間的應收票據和應付票據,應收帳款和應付帳款,以及應收股利和應付股利等應收、應付款項;
投資企業與被投資企業間的購貨、銷貨業務,應消除由此產生的營業收入、營業成本以及存貨項目中所包含的利潤。
如果投資企業未擁有被投資企業的全部股權,則合并報表要反映出少數股權。
第七十四條企業報送年度會計報表應附送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
1、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
2、盈虧情況及利潤分配情況;
3、資金周轉情況;
4、股本結構及其變動情況;
5、主要稅費的繳納情況;
6、會計核算和會計報告方法的變更;
7、資產承諾事項和年度結帳后至報表報出前發生的重要事項;
8、其他財務會計方面需要說明的問題。
財務情況說明書,要求全面詳細,有情況、有分析、有建議。
企業向外報送的年度會計報表,應當由企業行政領導人、總會計師、會計機構負責人和會計主管人員簽署。
第十三章查帳
第七十五條企業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聘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批準的注冊會計師,對企業的年度會計報表和會計帳目進行查帳驗證,并出具查帳報告。
第七十六條有限責任公司各投資方于認為必要時,也可以要求自行聘請注冊會計師對企業的帳目進行檢查,所需費用由聘請方自行負擔。
第七十七條向境外發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外國投資者可以聘請中國或者外國的注冊會計師查帳,費用由外國投資者承擔。但聘請的外國注冊會計師的工作機構需系在中國設有常駐代表機構的會計公司。
第七十八條企業應向查帳人員提供所需要的憑證、帳簿和其他有關資料,回答查帳人員提出的詢問,對有關事項作出解釋。查帳人員應負責保密。
第十四章終止與清算
第七十九條企業營業期限屆滿或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及其他原因宣布終止,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成立清算組,對企業進行清算。
第八十條清算組應對企業的財產、物資、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提出財產作價和計算依據,處理企業未了結的業務、收取企業債權、向股東收取已認繳而未繳納的股金、清算納稅事宜、償還企業債務、處分企業剩余財產、代表公司進行民事訴訟活動。
第八十一條企業辦理清算所發生的清算費用應優先從企業現存的財產中支付。
第八十二條清算費用及清算損益應當單獨核算,并在資產負債表中單列項目反映。
清算費用包括清算期間發生的法定清算組成員的酬勞、公告費用、咨詢費用、訴訟費和利息凈支出等。清算損失包括清算中發生的財產盤虧、財產重估損失、財產變現損失以及無法收回的債權等。清算收益包括清算中發生的財產盤盈、財產重估收益、財產變現收益和無法歸還的債務等。
清算終了,清算收益減去清算費用和清算損失后的差額,為清算凈損益,在依照稅法規定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后,應當視同利潤依法繳納所得稅。
第八十三條企業清算后的剩余財產,應區別下列情況處理:
如為有限責任公司,除公司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按投資各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如為股份有限公司,按下列順序進行分配:
1、按優先股股份面值對優先股股東分配;如不能全額償還優先股股金時,按各優先股股東所持比例分配。
2、按各普通股股東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企業開始進行清算,應當視作會計年度終了,按照本制度第十二章的規定,編制和報送會計報表。清算期間跨年度的企業,應當于年度終了編制資產負債表和清算費用及損益表。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提出清算報告。企業提供的清算報告及清算期間的會計報表等,應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批準的注冊會計師進行審查,并出具證明方為有效。
第十五章附則
第八十四條本制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負責解釋。本制度需要變更時,由財政部修訂。
第八十五條本制度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
財務規章制度6
⒈財務科工作人員要認真執行各項財經政策,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加強審計工作,財會人員要奉公守法,同一切違法亂紀行為作斗爭。
⒉合理組織收入,嚴格控制支出,嚴格審批手續,認真執行醫院的財務管理規定,超過1000元的各項支出,必須經主管財務院長批準,不符合醫院或財務規定的支出,堅決不報。
⒊根據醫院計劃,正確及時編制年度和季度財務計劃(預算)辦理會計業務,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報送會計季報和年報決算。
⒋認真做好醫院的收支核算工作,定期進行財務分析,當好領導參謀,為醫院的.發展提供準確的經濟數據和建議。
⒌每日收入的現金必須在當天送存銀行,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規定的限額,不準坐支,不準用白條抵庫,會計人員要及時清理債務,防止拖欠,減少呆帳。
⒍按財政部門的檔案管理規定,保管好會計檔案,財會人員調離原崗位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
⒎財務部門和財會人員必須接受審計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收費工作制度
⒈收費人員要提前做好上崗工作的準備,按時上、下崗。
⒉工作中要認真負責,文明服務,嚴格執行收費標準,防止錯收漏收。
⒊對病人態度熱情,耐心解答病人提出的問題,收據書寫要做到字跡清晰工整,大小寫金額相符,收費過程中要做到唱收唱付,同收同付。
⒋收費人員必須做到當日收款,當日上交,不拖延積壓,不準挪用公款。
⒌收費人員對自己所用收據,印章等物品要妥善保管,防止丟失被竊。
⒍凡寫錯或作廢的收據,必須將原發票聯粘貼在存根上,并注明原因,方可作廢。
⒎收費人員實行定額補償短期辦法,出現短款,要及時補上。出現長款要如數上交,不得以長補短。
財務規章制度7
總則
1、為了規范“xxx”酒樓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xxx”餐飲連鎖有限公司。
3、酒樓的財務行為,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本制度,并接受董事會的檢查和監督。
4、酒樓應當建立健全財務核算體系,完善內部經濟責任制,提高經濟效益,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
5、酒樓財務部門應當履行財務管理的職責,做好財務計劃、控制、監督、預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1、財務會計行政上歸屬酒樓總經理領導。
2、嚴格按《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制度》要求組織和實施日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積極參與酒樓經營管理工作。
3、按照國家稅法規定按期報稅,誠信納稅,協調好企稅關系。
4、加強酒樓財物管理,定期和不定期組織對本店的實物及貨幣資金進行盤點清查,保證賬實相符。
5、堅持原則,嚴格按規定開支酒樓費用,認真審核原始單據,把好費用報銷關,有權對不真實、不合法的票據不予報銷;對于員工辭職或調動,須見員工離職表中庫管員的簽字。
6、加強成本管理,嚴格控制采購成本和生產加工成本,有權對高于定價或不符合規定的物資拒付貨款。
7、按規定認真編制和及時向股東各方報送會計報表,并進行財務分析,做到數據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賬表相符、說明清楚、分析得當、口徑一致。
8、按規定整理、裝訂、妥善保管會計資料,負責對財會資料和文件進行歸檔管理,不得外借和泄露公司商業秘密.
9、有權對酒樓所有人員違反財經制度的行為進行制止;有權對給酒樓造成損失人員應承擔的經濟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10、每月至少協助總經理召開一次經營狀況分析會,有義務向總經理提供相關資料和數據,但財務資料不能提出財務室。
11、妥善保管和按規定使用酒樓財務專用章。
12、接受股東及總經理的業務質詢、調查、審計、考評等。
出納員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財務管理制度》,按規定辦理現金收付和保管庫存現金。
(1)按時到吧臺收取營業款,次日上午足額存入開戶銀行,不得坐支現金。
(2)不得私自挪用公款,不得用白條抵庫,做到日清月結,賬實相符。若發現現金長余或短缺,應立即查找原因,及時告財務會計進行處理,不得擅自用盤點的長款抵補以前的短款。
(3)負責督促本店人員的費用報銷和借款歸還,以完結財務還款手續。
(4)負責對吧臺備用金進行盤點檢查。
(5)接受財務會計定期及不定期現金盤點檢查,并填制現金盤點表。
(6)編制現金及銀行存款日報表,于次日上午12時前上報財務會計審核確認。
2、按規定準確、及時地辦理銀行結算業務。
3、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1)設置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根據審核無誤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逐日及時進行登記;賬目必須日清月結,賬實相符。
(2)月終與會計現金總賬和銀行存款總賬核對,做到賬賬相符.
(3)每月及時與銀行對賬單相互核對,并必須經過財務會計審核,雙方簽字蓋章后與當月憑證裝訂成冊。若有差異應及時查明原因,屬于記賬差錯的應及時更正;屬于未達賬項造成的,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調節。
4、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支票;妥善保管現金及轉賬支票,并按銀行規定正確填寫支票,不得簽發空白及遠期支票;使用時應填制《支票領用存登記表》,接受財務會計月終對空白支票的盤點檢查。
(1)妥善保管發票,設置發票領用登記薄,登記吧臺所領用發票數,由領用人(收銀員)簽字。
(2)月終對吧臺剩余發票進行盤點,并接受財務會計對發票盤點檢查。
(3)對于收銀員計算錯誤、發票使用不規范和虛報發票使用數等違紀行為,應及時向財務會計報告。
(4)必須妥善保管銀行印鑒,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
5、接受財務會計及總經理的業務質詢、檢查、考評等。
6、按時完成財務會計交辦的其它事宜。
庫管員崗位職責
1、在總經理、財務會計領導下負責酒樓物資的驗收、入庫、發放、保管、盤點,做到手續清楚、數字準確、保管得當,開單迅速、不出差錯。
2、認真登記商品(材料)數量金額明細表,每月結帳應與盤點數相核對,發現差異,應查找原因,及時處理。
3、嚴格按《庫管制度》進行庫房管理工作。
(1)堅持“四個禁止”:禁止無關人員入庫;禁止為個人存放物品;禁止在庫房飲酒、吃零食;禁止危險物品與其他物品混貯。
(2)做好防火、防盜、防腐、防潮、防毒、防蟲等“六防”工作。
(3)科學儲存保管、控制庫存業務;合理制定庫存物資補充計劃,并填制《物資申購單》,控制最高庫存量和最低庫存量;隨時掌握庫存狀況,及時提供庫房物資進、銷、存的數據,充分發揮庫房蓄水池作用。
(4)按時向財務室上報《存貨進銷存明細表》。
4、不得****,不得向供貨商索賄、索物或接受其宴請娛樂等
5、財務會計的業務指導、質詢、調查、審計等。
6、做好出入庫物資管理工作,開源節流,完善財務手續。
7、完成財務會計臨時交辦的其他事宜。
收銀員崗位職責
1、收銀員業務上屬于財務部指導,行政上屬于前廳領導。
2、按照前廳人員填寫的點菜單、加菜單、酒水單上記載的菜品、灑水、香煙等名稱、數量、準確輸入電腦,及時核對。
3、對結賬單記載的金額準確、及時、快速收款,打印發票,并加蓋印章。
4、每日根據匯總金額填寫交款單,與點菜單、結賬單一起于次日交財務室審核。
5、無權私自改單,交款單結帳必須連續編號,報廢結算單經相關人員簽字確認后也一并交財務室審核;無權單聯讓相關人員簽字改單,只能雙聯簽字改單。
6、對營業額的準確性、安全性負責。妥善保管營業尾款,拒收假幣,否則發生短缺責任自負。
7、保守經營秘密,不得隨意透露酒樓經營秘密,不得隨意給顧客多開發票。
8、遵守前廳相關制度,及時發現收集、反饋客人意見。
9、保持吧臺及工作區域衛生干凈、整潔,與前廳要求一致。
10、及時完成領導安排的其它臨時任務。
記單員崗位職責
1、根據記單操作程序填制結算單,菜品、數量、金額應真實準確,金額大小寫一致,若有差錯責任自負。
2、結算單必須整聯復寫,不得單聯填制。
3、每日將結算單、點菜單于次日上午匯總后一起上交財務室。
4、免單需由經辦人簽署原因,由總經理簽字(免單不得打折);打折需由有關領導按權限范圍簽字,具體參照酒店有關管理制度執行;記單員應按規定見既定領導簽字后再進行免單或打折處理。
5、妥善保管好結算單據,遺失按每張200—500元予以處罰。
6、不得****,伙同他人做出損害酒店利益的事情,一經發現,給予重罰,對情節嚴重、性質惡劣者給予除名處理。
7、必須親自在點菜單配菜聯上加蓋“確認”章,不得由他人代蓋,同時核對點菜單配菜聯與記賬聯各項目是否一致。
8、接受財務會計的業務指導、檢查、考評。
應收款項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酒樓往來款項的管理,控制應收款項的占用,減少壞賬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應收賬款
1、應收賬款是顧客就餐時以記賬簽單形式或持記賬式優惠券而形成的酒店應收而未收的就餐款項。
2、應收賬款的發生應在信用良好的單位和個人。凡是要掛賬的單位和個人,酒樓應對其信用狀況進行認真的調查和正確的估計,因過失造成的應收賬款呆賬的,要追究當事人的經濟責任,對于信譽差的單位和個人,應杜絕賒賬行為。
3、應收賬款發生后,財務部門應督促經辦人與往來單位和個人對賬,要進行應收賬款的賬齡分析,保證應收賬款金額準確無誤,并及時作好催收工作。酒樓的應收賬款應自消費日起30日內收回。
4、在呆賬發生后,財務會計應寫出發生呆賬的詳細過程及催款情況。
5、酒樓一律不提壞賬準備,發生的壞賬損失經總經理審批,然后交董事長或其授權人審批,酒樓財務會計再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計入管理費用。
二、其他應收款
1、其他應收款是酒樓除應收賬款、預付賬款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包括:各種賠款、罰款、存出保證金,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等。
2、酒樓發生的其他應收款應及時、準確作賬務處理,并注意催收,其他應收款占用時間應自發生之日起30日內收回。涉及應收職工個人的款項不能按時收回的,應從職工當月個人的工資中扣回。
三、內部掛賬及免單的處理
1、系統內各單位消費(含掛賬),按8.8折(僅指菜品)計價;系統內個人消費(含掛賬),按8.5折(僅指菜品)計價。
2、總經理享有免單權,但需注明具體事由,每月由財務部將總經理免單明細交董事會審查。
報銷制度
1、報銷人員將有關發票粘貼附在“費用報銷單”或“貨款結算憑據”后,小張票據(如車票)應按面值大小分類呈魚鱗狀附在粘貼聯上,大張票據不能膠水粘貼,用大頭針或回形針別好為宜。
2、根據原始單據分類按規定如實正確填寫“費用報銷單”或“貨物結算憑據”,由部門負責人審查并簽署意見后交財務會計審核其附件及內容的完整性、票據的合法性、填寫的規范性等,再交總經理審核并簽署報銷意見:“同意報銷(支付)”、“同意報銷(支付)多少元”、“不同意報銷(支付)”字樣。總經理簽字時,不得只簽姓名,不簽意見。
3、財務會計有權對違規超支費用和不真實的票據不予報銷。
4、出納憑上述簽字齊備的“費用報銷單”或“貨款結算憑據”支付貨幣資金。
5、總經理報銷費用必須經董事長或董事長授權人簽字認可,其所報銷費用不得讓他人代報,否則財務室有權不予報銷;總經理助理報銷費用,必須經總經理簽字認可,否則不予報銷。若有違反,對報銷人、出納各處以報銷金額20%(但不低于50元/人)的罰款,并退回違規所得。
財務規章制度8
一、目標和原則學校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的目標是:
第一,嚴格執行國家財經紀律和本單位內部制度,保證學校資產安全完整;
第二,及時提供正確的會計信息;
第三,保證各項經濟活動符合效益原則并在法定范圍內進行。
學校財務管理內部控制的原則是:在既定目標前提下,遵循合法性、科學性、規范性、適用性原則。
即:制定的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體現財務管理的要求,合乎財務規范,針對學校的特點,便于操作和執行,有利于控制和檢查。
二、基本內容
1、會計事項相關人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
(1)、記帳人員與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務保管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避免相互扯皮、推委、越權行事。
(2)記帳人員與經濟業務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務保管人員要實行職務分離,并相互制約。
2、重大經濟業務事項的決策和執行程序應當明確
(1)重大對外投資、資產處置、資金調度和其他重要經濟業務事項的決策和執行程序應當做到制度化、規范化。
(2)決策和執行程序中應當體現決策人員和執行人員之間能夠相互監督、相互制約,防止權限失控、決策失誤和徇私舞弊。
3.進行財產清查財產清查制度是通過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部分地對各項財產物資進行實地盤點和對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債權債務進行清查核對的一種制度。通過財產清查,確定各項財產的實存數,以查明是否相符,并查明帳實不符的原因和責任。對帳實不符的問題根據有關規定進行會計處理,做到帳實相符,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
三、預算管理
1、學校應按規定的程序和時間編制年度預算計劃,全部收入納入預算并根據收入情況統籌安排各項支出,預算外資金必須納入“收支兩條線”管理。
2、學校嚴格執行經批準的預算計劃,堅持收支平衡的原則,不得超預算支出。
3、學校的銀行存款賬戶的開設和變更均應報財政部門批準。
4、學校每個預算年度末應編制本年度決算表,在規定期限內上報縣教育局,并在教師大會上予以公示。
四、收入管理
1、學校的一切收費行為需做到有章可循,有據可依,所有收費都要開列合法的收據,禁止一切亂收費。
2、學校的一切收入都要入賬,并及時解入學校開設的銀行賬戶。
五、支出管理
1、學校根據支出預算,體現勤儉辦校原則。
2、根據支出計劃,建立申購制度,按金額額度分級審批。
3、支出憑證須有經手人,驗收人,校長簽字方可入賬。
4、注重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做到內容完整,憑證合法,手續齊全。
六、資產管理
(一)現金管理
1、學校一切現金收入,均須及時解入銀行。
2、報賬員每日按時記好現金日記賬。
3、任何人不得挪用現金,不得以借據“白條”抵庫。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嚴格遵守銀行存款管理制度,按規定開設銀行賬戶。
2、自覺接受銀行監督,不準出借銀行賬戶。
3、及時與銀行對賬,發現問題立即查詢。
4、按照財務要求做好銀行日記賬。
(三)財產物資管理
1、財產物資按照上級有關部門的規定,設立固定資產、低值耐久及低值易耗品賬目。
2、所有財產物資均按請購、驗收、領用、保管、登記、使用、維修、處置等制度執行,執行情況每學期由保管員向主管負責人匯報一次,做到賬賬相符,帳物相符。
3、學校每年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點,按規定辦好報損,報廢手續。
4、學校不定期對財產物資的管理進行檢查。
七、經費報銷制度
辦公費使用范圍及規定
1、范圍:辦公費主要用于學校添置辦公用品、教師差旅費、學校門窗及臺凳小修理、支付水電費等。不得移作它用。
2、購置的辦公用品及其它支出要符合上級有關規定和本校規定的報銷手續,對校產設備作好詳細的登記,每學年末由保管員將校產設備有關情況報校長室。
3、購置的物資應有經辦人,在購置前經校長審批。
4、購置物品一律入庫后再領取使用,由經辦人簽字,校長批準后報銷。
八、申購驗收制度:
1、辦公用品由學校安排人員負責購買,零星購買須校長審批,20xx元以上固定資產購買由校代會研究決定。
2、儀器、設備、圖書、資料等由教導處、總務處落實專人負責訂購,事先須請示校長。
3、所有物品(購買或調換)均需經驗收后,入庫登記。
4、領用物品須辦理有關手續。
九、報廢報損制度:
1、教學儀器、設備及器材因自然老化或無法修理,可予報廢。
2、教學儀器、設備及器材一次修理費用超過原價的一半,可予報廢。
3、報廢報損儀器、設備及器材須填寫報廢報損申請單,一萬元以內經學校分管領導批準,一萬元以上經學校上級部門批準,方可報廢報損。
4、經批準報廢報損的儀器、設備及器材,要及時到財務部門銷帳,同時調整教學儀器、設備帳冊。
5、已報廢報損的儀器、設備及器材,可拆零件作維修用,或交總務處理,不得繼續存放在儀器室內。
十、會計檔案管理:
1、按照《會計法》、《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檔案室負責對會計檔案定期歸集、審查核對、整理立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
2、每年年終后形成的。會計材料,應由會計裝訂立卷,并保存一年備查。次年按上級規定,由會計編造移交清冊,送學校檔案室統一保管。
3、各種會計檔案的保管年限,按規定分永久、定期兩類進行歸檔。
4、財務人員調離崗位,須辦妥會計資料交換手續,有移交時的遺留問題,應寫出書面材料進行說明。
5、除上級主管局查帳和物價部門年審外,會計檔案的查閱、憑證的復印,都應征得學校領導的批準方可。
財務規章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確保行政事業單位各項資產的安全有效使用、資金的安全運行,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本單位財務會計管理的合法合規,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河北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現制定“xx市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內部控制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xx市所管轄的行政事業單位。
第二章財務管理制度
第三條財務機構工作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會計法》,維護財經紀律,加強財務管理,搞好會計核算。
2、管理本部門、本單位經費以及其他有關專項業務經費,制定本部門的財務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編報部門預算,審查核定年度預算,做好相關資金的綜合統籌平衡工作。
3、按照《會計法》的要求,認真做好記賬、算賬,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賬。
4、按照有關財務制度規定,嚴格執行財務計劃和預算,節約開支,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充分利用財務數據,客觀、真實地對預算執行情況、財務報表數據進行分析,及時為領導提供準確數據。
5、負責債權、債務工作,加強固定資產管理,維護國家財產的安全、完整。
6、按照會計檔案管理制度,負責記賬憑證、賬簿、報表等會計資料的立卷、建檔工作。
7、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的領購、分發、繳銷等工作。
8、負責本單位所屬各科室(單位)經費申請報告和政府采購手續的審查、監督和呈報工作。
9、組織本單位及系統財務人員,學習國家財政法規制度和現代化財務管理。
10、接受并配合審計、財政、稅務等部門的監督檢查;做好本部門(單位)財務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第四條現金、銀行存款和印章管理制度
一、現金管理制度
1、管理原則:嚴格審核、手續齊備,當面點清、堅持復核,加蓋戳記、編證入賬,賬賬核對、日清日結,查核限額、及時存取,嚴禁“白條”、不得坐支,禁止違規大額提現,嚴防挪用、確保安全。
2、開支范圍:(1)職工工資、津貼;(2)個人勞務報酬;(3)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給個人的各項獎金;(4)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對個人的其他支出;(5)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6)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7)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3、定期盤點現金,做到賬實相符。
4、積極推廣使用財政公務卡。行政事業單位財政授權支付業務中原使用現金結算的公用經費支出,包括差旅費、會議費、招待費和5萬元(以人民幣為單位,下同)以下的零星購買支出等,一般應當使用公務卡結算。各單位應根據銀行卡受理環境等情況,積極擴大公務卡使用范圍,盡量減少現金支出。公務卡的使用要嚴格按照相關管理辦法執行。
二、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1、加強賬戶管理,按規定辦理存款、取款結算。定期檢查、清理銀行賬戶的開立和使用情況。
2、嚴格遵守銀行支付結算紀律。
3、定期獲取銀行對賬單,查實銀行余額,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4、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注銷等環節的職責權限和程序,防止空白票據遺失和被盜用。
三、印章的管理制度
1、財務專用章應由專人管理,個人名章應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2、嚴格履行簽字或蓋章手續。
第五條預借款管理制度
1、本單位所屬科室(單位)借用現金要按規定填寫《借款單》,經科室(單位)負責人審簽,由財務負責人簽字后報主管財務領導審批。辦理借款手續時,要出具有關批示或會議通知等相關資料。借用現金的經辦人員必須是正式在編人員。非公務活動一律不得借款。
2、辦理現金借款時,借款人應依據公務需要和外出期限提出借款數額,借款數額限定在外出、參會所必需的基本費用之內。除會務資料費外,省內出差,一般情況下每次每人借款不超過元;省外出差,每人每次不超過元。集體出差的,一般每次借款不超過元。
3、借用現金應在1個月內報銷結賬。如不能按規定時間報銷,應向財務機構出具書面說明材料。對在規定期限內無正當理由未結清借款的人員,由財務機構通知其所在科室(單位),限期辦理報銷手續;限期仍未及時報銷結賬的,從借款人工資中抵扣,直至結清欠款。
4、需要以銀行結算方式預付款的,應填寫《預付款申請單》經科室(單位)負責人審簽、財務負責人審批后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六條報銷票據的管理制度
1、作為報銷依據的發票或收據必須符合稅務、財政部門的統一規定,未經稅務或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監制的發票和收據,一律不予報銷。
2、發票或收據須按規定要求其全聯、逐欄一次性如實開具。其中,發票的“商品名稱”欄須開具所購商品具體名稱;因購買商品較多、無法在發票聯上全部列明的,須附賣方出具的購物小票或商品明細清單。收據上必須要求其詳細列明收款事由。
3、凡遺失車票、船票、飛機票的,必須由當事人書面說明情況,科室負責人簽批意見,經審定后,方可代作原始憑證。報銷金額以核定數為準。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如有遺失,應取得原簽發單位加蓋財務專用章的證明(需注明票據號碼、金額和內容)或原票據記賬聯的復印件(須加財務專用章證明),由經辦科室負責人簽批意見,經審定后,方可代作原始憑證報銷。
4、跨年度的票據,原則上不予報銷。如有特殊情況確需報銷的,必須以書面形式陳述理由,按規定程序審批。
5、經辦人員辦理報銷業務時須將發票和收據等原始憑證粘貼整齊、有序。
第七條會議培訓費的管理制度
1、本單位所屬科室(單位)組織召開會議必須遵守有關黨政機關出差會議定點管理和會議審批等規定。
2、會議培訓費開支范圍:會議培訓費開支包括會議室租金、住宿費、伙食費和其他費用。其他費用包括交通費、辦公用品費、文件印刷費、夜餐費、醫藥費、會標桌簽通行證制作費、旗幟鮮花租用費等。
3、會議培訓費開支標準。在定點飯店召開會議的,各項費用按不高于定點飯店政府采購協議價執行。
4、會議參加人員和開支標準要從嚴掌握,會前必須填報《xx市會議培訓審批單》,細化開支預算,并按程序核批。各科室(單位)要嚴格按照核定后的會議培訓預算和舉辦地點安排,對超過預算標準的費用或在定點飯店以外場所召開會議或舉辦培訓的,財務一律不予支付。
5、會議培訓費采取一會一結的辦法,有關科室(單位)應于會議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事宜。報銷時應提供會議培訓審批單、正式發票或收據(票據上需開列房租費、場所費、伙食費、其他費用等分項數額)、會議費結算清單、會議培訓人員簽到表,并附會議通知原件和會議安排等資料。
第八條差旅費管理制度
1、職工因公出差前要填寫出差任務單,經科室(單位)負責人和主管領導審批后,作為借款和報銷的依據,并粘貼在差旅費報銷單上。報銷差旅費時按規定填寫《差旅費報銷單》。
2、差旅費報銷要嚴格按照《xx市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執行。
3、出差人員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出差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的,經主管領導批準方可乘坐飛機。
4、出差人員在途期間的伙食補助按在途實際天數核領。在出差地工作期間,無接待單位的,憑出差地就餐發票在規定標準內核領伙食補助。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伙食的,憑接待單位開具的有效憑證在規定標準內核領伙食補助;沒有接待單位有效憑證的,不發伙食補助。
5、工作人員報銷會議培訓期間差旅費,要附舉辦單位的正式會議培訓通知或主管領導同意召開會議、組織培訓的批示;領取學習、進修、掛職鍛煉、幫助工作等期間的城市間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要提供領導批示件,并經人事教育機構審核簽字后方可報銷。
6、工作人員出差期間,因進行游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
7、因公出國(境)經費須列入年初部門預算,出訪任務要與經費性質一致。確因工作需要必須發生的計劃外項目,必須按規定程序報批,并落實經費來源,且各項開支必須符合有關外事財務規定的開支范圍和標準。
8、需要預撥出國(境)費用時應提供以下文件:組團單位出國任務通知書、國外邀請函、活動日程安排、費用預算明細、出國任務批件、政審批件、交款通知和局領導批示件。以上手續齊全后,可按規定程序辦理預付款。不需預付款的,在報銷時提供上述文件。回國后應憑正式票據及時辦理財務報銷手續。
第九條財務收支審批制度
1、財務收支原則上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具體額度各單位可以自定,但對于重大支出事項,必須履行集體審批制度。
2、事業性收費的范圍和標準按物價部門審批的收費許可證執行。
3、在單位經費預算內的單項經費支出數額在元以內的由財務負責人審批,超過的報分管財務的單位負責人審批。專項經費按相關項目的管理制度規定的權限審批。
4、報銷程序為:經辦人填制報銷單并簽字—科室(單位)負責人審核—財務審核—財務機構負責人審批—分管財務領導審批<1000元以上開支(差旅費除外)>—財務報銷。
第十條財務分析制度
1、財務部門每季度對預算編制情況、預算執行情況、資產情況、負債情況、財務管理情況進行分析。
2、財務分析的主要指標包括支出增長率、人均開支水平、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占總支出的比重、專項支出占總支出的比重等。
3、財務分析的方法以對比分析法為主。
4、財務分析要形成書面報告。財務分析的編寫要抓住主要矛盾,實事求是反映問題;數字運用恰當、準確,觀點與材料相統一;文字精練、準確。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固定資產管理的組織分工:固定資產管理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國家統一所有,單位占有、使用的管理體制。財務機構負責本部門(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工作,通過固定資產明細賬、固定資產卡片進行會計核算,確保固定資產賬實相符、帳卡相符、帳證相符、賬賬相符。單位內各科室(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實行負責人負責制,各科室(單位)負責人全面負責本科室(單位)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并指定專人負責固定資產管理,登記固定資產卡片,填制“固定資產變動情況表”,經科室(單位)負責人簽字后報財務機構。
2、固定資產的購置:固定資產是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各科室(單位)所需固定資產應當根據業務工作的需要和單位財力的可能,按照合理、節約、有效的原則進行配置。購置固定資產首先填制“因定資產購置申請表”交財務機構,金額在500元以下的由財務負責人審批,500元以上的由主管局長或領導辦公會議研究審批,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要實行政府采購。
3、固定資產的調撥:是指單位內部有償或無償調撥固定資產(包括機關與各事業單位之間調撥),要由調出部門填寫“固定資產調撥單”,由調出調入單位雙方簽章,經領導審批后,交財務機構一份,雙方單位各存一份,據此辦理固定資產增減手續。
4、固定資產的處置:是指對單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資產,進行產權轉讓或注銷產權的行為。處置方式包括無償調撥(劃轉)、對外捐贈、出售、出讓、轉讓、置換、報廢報損等。處置固定資產要嚴格按照《xx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實施辦法》(承市政【20xx】140號)規定的權限及要求進行審批;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處置。對擅自處置的,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5、固定資產的.出租、出借:是指單位對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資產,在保證完成本單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經審批同意,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將存量資產進行出租、出借的行為。資產出租、出借,嚴格按照《xx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出借管理辦法》要求進行審批;未經批準,不得出租、出借。對擅自出租、出借的,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6、國有資產收入管理:單位取得的國有資產收入,嚴格執行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管理有關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納入財政預算,各單位按規定編報收支預算,經市財政局審核匯總、統籌平衡并按程序報批后編入部門預算。有隱瞞、截留、擠占、挪用、坐支等違反國家財政收入上繳規定等行為的,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7、固定資產的清查: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由財務機構統一組織。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清查。并可根據工作需要進行不定期的重點清查。對清查中清理出的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根據《xx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核實暫行辦法》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后處理。
8、上級主管部門或其他部門配備(調撥)的、用專項資金購買的固定資產,根據調撥單、原始發票等及時記入固定資產賬進行管理。
第三章收費的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范圍包括:政府性基金、專項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益、其他政府非稅收入等。政府非稅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預算單位(指與財政部門有經費領撥關系的單位)經營服務收入依法納稅后的余額、與非稅收入有關而暫時收取的款項(含暫扣款、保證金、押金等)也要繳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本部門凡有收費業務的科室(單位),要嚴格按照收費許可證批準的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實行收費。除財政部另有規定外,執收單位收取政府非稅收入,必須嚴格按照財務隸屬關系分別使用財政部或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票據,并及時上繳財政專戶。
第十三條票據由財務機構負責到相應的財政部門領取,實行限量發放,驗舊領新制度。有收費業務的科室(單位)要由專人負責購領、保管票據,并按照規定的期限到財務機構核驗,按期限上繳收入。用票單位應按票種設置票據登記簿,如實反映收費、罰沒票據的購領、使用、結存情況,并定期向同級財政收費管理機構報告。收費、罰沒票據在啟用前,應當檢查票據是否有缺頁、漏頁、重號等情況,一經發現,應及時向同級財政收費管理機構報告。開具的票據必須內容完整,字跡工整,印章齊全。如填寫錯誤,應另行填開。填錯的票據應加蓋作廢戳記,保存其各聯備查,不得涂改、挖補、撕毀。如發生票據丟失,應及時查明原因,聲明作廢,并寫出書面報告,報同級財政收費管理機構處理。
第十四條已開具的收費、罰沒票據存根,應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應為五年。個別用量大的票據存根存放五年確有困難的,經同級財政收費管理機構批準,可適當縮短保存期限。保存期滿需要銷毀的票據存根,由有關部門(單位)負責登記造冊報同級財政收費管理機構核準后銷毀。
第十五條資金往來結算票據原則上由財務機構負責使用,各科室(單位)因業務需要,經領導批準方可領取資金往來結算票據。在使用中,要嚴格按資金往來結算票據使用范圍使用票據,嚴禁以資金往來結算票據代替收費票據使用。領用新票據前,各科室(單位)先將舊票據上繳財務機構,待財務機構到財政部門核銷舊票據后,再領取新票據。
第十六條撤銷、改組、合并的單位和收、罰項目已被明令取消的單位,應按規定辦理“票據購領證”的變更或注銷手續。單位購領尚未使用的已取消收、罰項目的票據,由單位負責登記造冊報同級財政收費管理機構批準后銷毀。任何單位不得私自轉讓、銷毀票據和“票據購領證”。
第四章財務人員崗位責任制度
第十七條財務負責人崗位職責制度
1、負責日常財務會計工作,綜合管理本級及本部門的計財工作,監督本系統嚴格執行《會計法》、《預算法》、國家財經政策和內部制定的有關規定,嚴守財經紀律。
2、組織編制并督促執行本級各項事業發展計劃、年度財務收支計劃。積極組織收入,合理安排支出,保證各項事業健康發展。
3、切實加強部門預算管理、國庫集中支付管理和非稅收入管理,認真實施財務監督。對違背預算程序、分配程序、撥付程序、借貸程序及其他違背財經紀律的事項,嚴格把關,拒絕受理。
4、定期分析本級和本單位的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和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情況,認真考核各類資金的使用效益,組織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對存在問題及時采取改進措施。
5、制定內部財務會計管理制度,細化管理措施。
6、審查本單位對外提供的一切會計資料和統計資料。
7、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中心任務,督促完成上級部門或同級財政、審計、統計、物價、稅務等部門交辦的財務、統計等工作,配合完成內部各業務處室涉及計財方面的有關事項。
8、負責本系統財會人員的業務考核和業務培訓,參與研究本系統會計人員的作用和調配。
9、負責處理本單位與其他部門之間的經濟業務關系。
10、與本單位負責人沒有直系親屬關系。
第十八條總賬會計崗位職責制度
1、根據批準的財務收支計劃或年度預算,及時編制年度月分經費收支計劃,及時、準確地組織和供應資金。
2、根據會計制度規定,科學設置各種會計賬冊。區分資金渠道,認真做好各類資金以及各類資產的記賬、算賬、對賬、報賬等日常會計核算工作,按照會計電算化的要求,堅持做到及時記賬、按時結賬、如期報賬。
3、嚴格加強會計核算,定期檢查、分析并匯報本部門及其所屬單位的財務計劃和年度預算的執行情況,保證各單位按預算、有計劃地使用資金。定期考核各類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領導提出加強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意見和建議。
4、嚴格劃清資金渠道和各項支出性質,認真進行會計監督。通過對各戶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的逐筆審核,及時發現和處理違紀行為和各種不規范行為。定期清查各類財產物資,建立健全資產檔案,按規定及時審查和處理(本部門)及其所屬各單位財產物資的添置、計價、調撥、變賣、報損、報廢等事宜。及時清理和結算本局各類債權債務,及時催收各種上交款項。
5、負責按期編制、匯總和報送本級、本單位各種會計報表。及時向領導及有關部門提供詳實的會計資料和分析報告。
6、按照會計檔案管理的要求,妥善保管好會計憑證、會計帳薄、會計報表及其他各種財務、會計資料,嚴格遵守國家保密制度,未經批準,不得對外公布各種會計資料。
7、做好本系統會計人員的業務考核和業務培訓工作。
第十九條出納崗位職責制度
1、嚴格區分資金渠道,熟練掌握各類費用開支標準和開支范圍,堅決執行規定的預算報批程序和經費報銷程序。
2、熟練使用市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系統,準確及時支付各項費用。
3、熟練使用市財政非稅系統,準確開具非稅票據,并記錄、核對已上繳財政和各項收入,及時撥回暫存款等資金。
4、認真審查各種原始單據,對不真實、不合規的原始單據堅決不予受理;對手續不全、內容不完整或報批程序不規范的憑證必須在更正、補充后才予受理。
5、根據合規的原始單據,及時準確地編制記賬憑證,堅持逐日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6、嚴格堅持現金管理制度和銀行結算制度,庫存現金余額控制在規定范圍內,定期核對現金余額。
7、按規定程序處理并及時結算各種暫付款項,逾期不結算追究其責任。
8、認真保管好各種印章、空白收據、銀行支票及其他有價證券。領用空白收據和銀行支票必須履行批準程序,辦理領取和注銷手續。
9、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不能和會計機構負責人有直系親屬關系。
10、承辦負責人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條稽核員崗位職責制度
1、協助審查本級及本單位的財務收支計劃和預算計劃。
2、負責逐筆復核本單位各戶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并對復核簽署的一切憑證負責。
3、定期抽查各戶賬簿記錄。
4、復核各種會計報表,并對復核的報表負責。
5、承辦財務檢查和財務監督的相關工作。
6、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專項財務檢查和內部審計工作。
第五章賬務處理程序制度
第二十一條根據財政部頒布的會計制度和相關管理規定的要求,設置總賬會計科目和明細賬會計科目。
第二十二條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規定,取得或填制、審核原始憑證、記賬憑證。
第二十三條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規定,設置、啟用、登記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輔助賬,按《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要求進行對賬、結賬、錯賬更正。
第二十四條根據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定期編制和報送財務報告。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其說明。會計報表應當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會計賬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
第六章、會計工作交接、會計檔案管理和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條會計人員工作崗位調整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部門負責人負責監交。
第二十六條會計人員在辦理移交手續前,必須及時做好以下工作:
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2、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登記完畢,并在最后一筆余額后加蓋經辦人員印章;
3、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材料;
4、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印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票據、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實行會計電算化的部門,從事該項工作的移交人員還應當在移交清冊中列明會計軟件及密碼、會計軟件數據磁盤及有關資料、實物等內容)。
第二十七條移交人員在辦理移交時,要按移交清冊逐項移交,接替人員要逐項核對點收:
1、現金、有價證券要根據會計賬簿有關記錄進行點交。不一致時,移交人員必須限期查清;
2、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冊中注明,由移交人員負責;
3、銀行存款賬戶余額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如不一致,應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戶余額要與總賬有關賬戶余額核對相符;
4、移交人員經管的票據、印章和其他實物等,必須交接清楚;移交人員從事會計電算化工作的,要對有關電子數據在實際操作狀態下進行交接。
第二十八條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要在監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移交人員對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會計年度終了后,對會計資料進行整理立卷,確保會計檔案的安全與完整。
第三十條及時編制清冊,填寫交接清單,移交本單位的檔案部門保管。
第三十一條設置歸檔登記簿、檔案目錄登記簿、檔案借閱登記簿。
第三十二條會計檔案的借閱:
1、會計檔案為本單位提供利用,原則上不得借出,有特殊需要必須經上級主管部門或單位領導人、會計主管人員批準;
2、外部借閱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正式介紹信,經會計主管人員或單位領導人批準后,方可辦理借閱手續;
3、單位內部人員借閱會計檔案時,應經會計主管人員或單位領導人批準后,方可辦理借閱手續;
4、借閱人應認真填寫檔案借閱簿,將姓名、單位、日期、數量、內容、歸期等情況登記清楚;
5、借閱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在案卷中亂劃、標記、拆散原卷,也不得涂改抽換、攜帶外出或復印原件(有特殊情況,須經領導批準后方能攜帶外出或復印原件);
6、借出的會計檔案,管理人員要按期如數收回,并辦理注銷借閱手續。
第三十四條會計檔案的銷毀:
會計憑證、報表、帳簿、會計電算化數據備份的銷毀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電算化會計崗位和工作職責
1、軟件操作:負責輸入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等會計數據,輸出記賬憑證、會計賬簿、報表和進行部分會計數據處理工作;
2、審核記賬:負責對輸入計算機的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等進行審核;
3、計算機維護:負責保證計算機硬件、軟件的正常運行,管理機內會計數據;
4、數據分析:負責對計算機內的會計數據進行分析。
第三十六條會計電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1、對操作人員的密碼嚴格管理,杜絕未經授權人員授權操作會計軟件;
2、操作人員離開計算機前,應執行相應命令退出會計軟件;
3、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由專人保存必要的上機操作記錄,記錄操作時間、內容、故障情況等內容。
第三十七條會計電算化軟、硬件和數據管理制度
1、確保會計數據和會計軟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對數據和軟件的非法修改和刪除,對磁性介質存放的數據保存雙備份;
2、對正在使用會計軟件的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換過程中,要保證實際會計數據的連續性和安全性,安排專業技術人員進行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換;
3、健全必要的計算機病毒防治措施。
第三十八條會計電算化檔案管理制度
1、會計電算化檔案,包括存儲在計算機硬盤中的會計數據以及其他磁性介質或光盤存儲的會計數據和計算機打印出來的書面等形式的會計數據;
2、嚴格按照財政部有關規定的要求,對會計檔案進行專人管理;
3、對電算化會計檔案管理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塵工作,對會計檔案雙備份的應存放在兩個不同的地點;
4、采用磁性介質保存會計檔案的,要定期進行檢查,定期復制,防止由磁性介質損壞而使會計檔案丟失;
5、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會計檔案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對任何偽造、非法涂改變更、故意毀壞數據文件、賬冊、軟盤等行為,都要進行相應的處理;
6、各種會計資料,包括打印出來的會計資料以及存儲會計資料的軟盤、硬盤、計算機設備、光盤等,未經單位領導同意,不得外借和帶出單位;
7、借閱會計資料,應當履行相應的借閱手續,經手人必須簽字記錄;存放在磁介質上的會計資料借閱歸還時,還應該認真檢查,防止感染病毒。
第七章往來款的管理
第三十九條行政事業單位往來款是行政事業單位在經濟業務活動過程中,與其他單位和本單位個人發生的臨時性待結算的款項。單位往來款核算的內容主要包括:暫付款、暫存款、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借入款項、應付賬款、預收賬款、其他應付款等。
第四十條健全應收賬款臺賬制度、催收責任制度、年度清查制度、壞賬核銷制度等,進一步規范往來賬款核算行為。建立債權債務責任追究等制度,督促財務及相關人員及時清理往來款項。
第四十一條對各單位往來款項每年開展一次集中清理,查清各種往來款的性質、類型及形成的原因,并針對不同情況,分清責任,強化措施,依法清收,依法處理相關賬務。
第八章行政事業單位收入的管理
第四十二條行政單位收入的管理
1、各項收入中國家規定有專門用途的資金,要專款專用。收入與支出有對應的,要劃清界限,避免相互擠占、挪用。
2、其他收入要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堅持“先收后支、量人支出、自求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在編制年度預算時,依據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編制其他收入年度預算,納入本單位的收入預算,實行統一的預算管理。其他收入要及時入賬,統一納入財務機構的財務管理,任何科室(單位)和個人不得借故私設“小金庫”,不得設置帳外帳,公款私存。
第四十三條事業單位收入的管理
1、財政補助收入的管理。財務機構匯總各科室(單位)上報的季度月份用款計劃,分“款”、“項”來填寫“預算經費請撥單”報同級財政部門。財務機構根據同級財政部門撥款,并結合事業計劃完成情況、資金余存情況來撥款。
2、撥入專款的管理。要按照專款的用途使用,不得挪用。財務機構在收到專款時分別設置賬戶,并單獨組織會計核算。要按照撥款單位的要求,及時報送撥入款的使用情況和事業成果情況的報告,項目完成后專項辦理報賬手續,余款按照撥款單位的要求處理。
3、事業收入的管理。嚴格按照國家批準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進行收費,不擅自設立收費項目,自己確定收費標準;按國家規定繳納稅款;使用財政部門和稅務部門統一印制的票據;取得的收入及時入賬。
4、各項收入都要統一納入財務機構管理。各相關的科室(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設置帳外帳,私設“小金庫”。
第九章行政事業單位支出的管理
第四十四條行政單位支出的管理
1、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保證人員經費和日常工作開展的必須開支。
2、加強經費項目使用情況分析,對節約潛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項目實行重點管理和控制。
3、嚴格專項支出管理,保證專款專用,單獨設帳、專門核算,及時監督資金支出、結算等情況。
4、建立健全經費支出監督控制制度,依據經批準的預算和相關規定審核辦理各項支出。
5、有計劃并結合實際業務進展安排資金使用,既要節約開支,又要講求支出實效。
第四十五條事業單位支出的管理
1、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各項事業支出的開支范圍和標準。
2、勤儉節約,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3、在各項事業支出之間保持合理的支出結構,要控制人員經費支出,增加公用經費支出,促進事業活動的不斷發展。
4、劃清事業支出與經營支出的界限。一是達到基本建設額度的支出,報請相關部門從基建投資中安排,不得擠占事業經費;二是由個人承擔的支出,不得由單位負擔;三是不得將應列入經營支出的項目列入事業支出,也不得將應列入事業支出的項目列入經營支出;四是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和上繳上級支出,不得計入本單位的事業支出。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本制度由xx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四十七條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財務規章制度10
1、貨幣資金核算。日常工作內容有:
(1)辦理現金收付,審核審批有據。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根據稽核人員審核簽章的收付款憑證,進行復核,辦理款項收付。對于重大的開支項目,必須經過會計主管人員、總會計師或單位領導審核簽章,方可辦理。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憑證上簽章,并加蓋"收訖"、"付訖"戳記。
(2)辦理銀行結算,規范使用支票。嚴格控制簽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需簽發不填寫金額的轉帳支票時,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款項用途、簽發日期,規定限額和報銷期限,并由領用支票人在專設登記簿上簽章。逾期未用的空白支票應交給簽發人。對于填寫錯誤的支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與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遺失時要立即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不準將銀行帳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
(3)認真登日記帳,保證日清月結。根據已經辦理完畢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并結出余額。現金的帳面余額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月末要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帳面余額與對帳單上余額調節相符。對于末達帳款,要及時查詢。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
(4)保管庫存現金,保管有價證券。對于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其安全和完整無缺。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以"白條"抵充現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金。如果發現庫存現金有短缺或盈余,應查明原因,根據情況分別處理,不得私下取走或補足。如有短缺,要負賠償責任。要保守保險柜密碼的秘密,保管好鑰匙,不得任意轉交他人。
(5)保管有關印章,登記注銷支票。出納人員所管的印章必須妥善保管,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但簽發支票的各種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納一人保管。對于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必須嚴格管理,專設登記簿登記,認真辦理領用注銷手續。
(6)復核收入憑證,辦理銷售結算。認真審查銷售業務的有關憑證,嚴格按照銷售合同和銀行結算制度,及時辦理銷售款項的結算,催收銷售貨款。發生銷售糾紛,貸款被拒付時,要通知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2、往來結算。日常工作內容有:
(1)辦理往來結算,建立清算制度。辦理其他往來款項的結算業務。現金結算業務的內容,主要包括:企業與內部核算單位和職工之間的款項結算;企業與外部單位不能辦理轉帳手續和個人之間的款項結算;低于結算起點的小額款項結算;根據規定可以用于其他方面的結算。對購銷業務以外的各種應收、暫付款項,要及時催收結算;應付,暫收款項,要抓緊清償。對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帳款和無法支付的應付帳款,應查明原因,按照規定報經批準后處理。實行備用金制度的企業,要核定備用金定額,及時辦理領用和報銷手續,加強管理。對預借的差旅費,要督促及時辦理報銷手續,收回余額,不得拖欠,不準挪用。建立其他往來款項清算手續制度。對購銷業務以外的暫收、暫付、應收、應付、備用金等債權債務及往來款項,要建立清算手續制度,加強管理及時清算。
(2)核算其他往來款項,防止壞帳損失。對購銷業務以外的各項往來款項,要按照單位和個人分戶設置明細帳,根據審核后的記帳憑證逐筆登記,并經常核對余額。年終要抄列清單,并向領導或有關部門報告。
3、工資核算。日常工作內容有:
(1)執行工資計劃,監督工資使用。根據批準的工資計劃,會同勞動人事部門,嚴格按照規定掌握工資和獎金的支付,分析工資計劃的執行情況。對于違反工資政策,濫發津貼、獎金的,要予以制止或向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
(2)審核工資單據,發放工資獎金。根據實有職工人數、工資等級和工資標準,審核工資獎金計算表,辦理代扣款項(包括計算個人所得稅、住房基金、勞保基金、失業保險金等),計算實發工資。按照車間和部門歸類,編制工資、獎金匯總表,填制記帳憑證,經審核后,會同有關人員提取現金,組織發放。發放的工資和獎金,必須由領款人簽名或蓋章。發放完畢后,要及時特的工資和獎金計算表附在記帳憑證后或單獨裝訂成冊,并注明記帳憑證編號,妥善保管。
財務規章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貨幣資金管理,實行全面預算體制,依據國務院發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銀行結算辦法》、《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本規定適用于總公司及各所屬企業。
第二條本規定是在全面預算體制下,月份資金計劃基礎上,對本公司經濟業務的所有貨幣資金的收支進行管理、控制和監督。貨幣資金包括銀行存款、現金以及其它貨幣資金(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在途貨幣資金、信用證存款等)。
第三條財務本部和各所屬企業財務部負責本規定的具體貫徹實施,并設專職稽核員負責經濟業務的收支計劃和審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總公司資金計劃控制
第四條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對總公司資金運作進行“全面計劃、整體協調、統籌安排、宏觀控制”。
第五條各所屬企業必須于每年12月底前將各自下年度用款計劃上報總公司財務本部,財務本部于每年底根據總公司下年發展計劃及資金情況進行統籌安排,并制訂總體資金年度安排計劃及季度、月份資金計劃,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下達。
第六條各所屬企業財務部門負責各自單位的年、季、月資金計劃安排和落實,并在實際工作中控制、監督資金計劃的執行情況。
第七條總公司各部門、各所屬企業借領計劃內大額款項,采取“提前通知,積極籌措”的辦法。
(一)金額在1000萬元以下,必須提前5天通知財務部。
(二)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必須提前10天通知財務部。
(三)在手續齊全的情況下,開信用證須提前3天,改證須提前之大通知財務部,信用證原則上允許改兩次。
(四)辦理匯票須提前兩天通知財務部。
第八條計劃外借領大額款項,業務部門或專業公司須辦理調整計劃手續,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交財務部,財務部根據資金情況進行安排、籌集,提前通知期暫定10天。
第九條各部門不按規定的提前期通知財務部,而影響用款,申辦部門自負其責,
第三章、現金管理
第十條現金的收入、支出范圍:
(一)現金收入包括:公司經濟業務范圍內的一切現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項的退回現金等。
(二)支出范圍:
職工工資、各種工資性津貼、勞務費,勞保。福利費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發給職工的各種獎金。
5因采購地點不確定、交通不便。收款對方元銀行帳號不能辦理轉帳結算或對方當地有特殊情況等,必須使用現金結算的。
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需要支付現金的其它支出。
第十一條以各部編報的、經財務部平衡、公司總經理批準的月度貨幣收支計劃為依據,由財務部進行日常經濟業務的現金收支管理,對超計劃支出,又元批準計劃調整追補支出的,財務部拒絕支付。
第十二條現金收支業務的.管理
(一)現金收入的管理
無論是否簽合同、協議,公司的所有現金收入,經辦部門必須連同收款說明書、發票或收據副本等,于收進日(最晚于次日)如數交付財務部,收款部門不得挪作他用,更不準留存于經辦部門內。
2業務人員辦理業務預借的現金,其未支用部分應連同有關業務憑證(發票或收據支出憑單)送交財務部沖銷預借款,不得余款不報,留作他用。
(二)現金支出的管理
預算內零星采購,由經辦部門開具經費支出報審表(代借款單),寫明用途、金額,總公司部門總經理或各專業公司總經理簽字后交財務本部總經理或專業公司財務經理簽批后辦理,稽核員按預算審核。
預算內經常性費用支出(辦公費、小額招待費、市內交通費等),無預借款直接報帳的,由指定經辦部門開具費用支出憑單,寫明用途,經總公司部門總經理和專業公司總經理簽字,連同發票或收據交財務部稽核員審核后,交財務部經理簽字辦理。
預算外或超預算支出,由經辦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按全面預算管理辦法執行。
4,業務部門借領現金(不包括差旅費借款),必須在15天內報帳,對逾期末報的通知該部門報帳或追回現金,必要時停辦該部門現金借領業務。試工人員不許借款,由該部門經理代借。
5業務人員出差借款5000元以上的差旅費時,不得付給現金,可開出支票轉入其個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四章、銀行收支結算管理
第十三條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本公司目前采用銀行匯票、商業匯票、匯兌、支票、委托收款等結算方式,在國際貿易業務和對外經濟合作業務中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
第十四條銀行結算資金管理
(一)銀行結算收入的管理。
1通過銀行轉來的非支票結算方式的營業收入憑證,財務部轉交業務經辦部門,由經辦部門填寫收款說明書,并附有關憑證,交財務部稽核員審核后,由主管會計辦理有關手續,并進行會計處理。
由銀行轉來的與其他單位及本公司所屬企業的往來款的單據,收到后交經辦部門,經辦部門填寫收款說明書,附帶結算憑證,交財務部稽核員審核,交主管會計處理。
業務部門收到外單位開具的支票,連同有關憑證、收款說明書,送交財務部,由稽核員審核,交銀行出納員于當日送交銀行并作會計處理。
信用證結算按我公司(迸出口業務財務管理規定)中的有關規定辦理。
(二)銀行結算支出的管理
根據合同、協議的規定,由業務部門申辦的對外投資、對內貿易等需要銀行辦理匯票、電匯、銀行本票等方式支出時,由經辦業務部門填寫經費支出報審表,交財務部稽核員按計劃項目審核用途后,交財務部經理簽字。需簽報本公司領導的,由財務部簽署意見后簽報。
2日常采購物資或支出費用領用支票按預算報財務部審批。
3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需簽發,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用途、簽發日期和規定限額,在銀行規定開空白支票范圍內才可以開出。
專設領用空白支票登記簿,由領用人簽字。逾期一周未用的空白轉帳支票要及時交回財務部。財務部根據空白支票登記簿,對逾期末交的空白支票進行查詢。
一個部門已領用三張支票,不按規定時間報帳,財務部書面通知該部門啟行查詢,一周內仍無反饋,財務部門停止對該部門簽發新的支票。
第五章、報帳銷帳
第十五條各部門預借的支票,結算款項業務處理完畢,應及時執有關憑證(發票或收據、支出憑單等)在一周內到財務部報帳銷帳。
第十六條為貫徹經濟責任制,報帳采取上級審簽辦法,即:總公司業務人員報帳,屬預算內支出,由部門總經理審簽,報財務本部按權限審批;屬預算外支出,均須報總公司主管財務的領導審批。部門總經理報帳由總公司分管領導審簽,總公司副總經理報帳由總公司總經理審簽。
第十七條應付現金的金額在元以上的報帳,原則上以支票轉入報帳人信用卡內。
財務規章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快遞協會的財務行為,加強協會財務管理,切實保障協會和廣大會員的正當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和《石家莊市快遞行業協會章程》,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協會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財務規章制度以及本協會章程,協會經費遵循“公開、合理、節約、有效”的使用原則。
第三條 本協會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法、合理地籌集、管理、使用資金,節約開支,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規范財務行為;如實反映協會經費使用情況,對經費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防止資產流失,確保財物安全。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四條 協會秘書處負責協會日常財務具體工作。
第五條 秘書處是協會財務管理中心,統一組織協會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秘書處應按照協會的工作及實際工作情況,逐步建立健全財務管理辦法。
第三章經費收入管理
第六條 協會經費按照協會章程規定籌備。協會的經費來源和使用情況要接受相關審計及監督,并將有關情況向協會理事會報告。
第七條 協會積極創造條件,在政策、法律允許范圍內為協會多渠道、多形式籌措資金。鼓勵會員單位及會員多支持協會的發展。
第四章經費支出管理
第八條 經費支出原則:本協會經費必須用于《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相關部門的監督。
第九條 協會秘書處負責收付資金,統一籌劃、監督、管理,設立財務帳薄,記錄協會的'財務收支情況。
第十條 協會各項支出按照會計法和有關會計管理制度及《章程》等有關管理制度執行;協會各項費用,要本著增收節支的原則科學合理地列支。
第十一條 經費使用堅持按計劃、預算先審批后使用的原則。財務計劃和預算由理事會審定。
第十二條 財務報銷時每張發票都必須由經辦人寫明用途并簽字,經協會秘書長審核,會長審批簽字后報銷。
第五章財務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 協會的財務工作接受理事會和會員代表大會的監督,每年向理事會或會員代表大會作財務報告;接受和配合業務主管單位及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紀問題,依法嚴肅處理。
第十四條 本協會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依法依規設立銀行帳戶。
第十五條 會計人員調換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本協會換屆時,按照換屆的有關規定進行財務審計。
第六章違規處理
第十六條 違反財務管理者,按照會計法的有關規定處理,對于違反法律的,移交有關機關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十七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依《民間非贏利組織會計制度》辦理。
第十八條 本制度經協會一屆二次理事會審議通過后生效。
第十九條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石家莊市快遞行業協會理事會。
財務規章制度13
1、全面統籌規劃公司財務管理戰略,擬定公司財務規劃方案。
2、按照企業戰略發展規劃的要求,全面主持財務體系的運作管理。
3、以合理的企業資源成本適時制定、修正、和完善財務組織體系,指導下屬員工的有效職責分工和高效協作。
4、負責主持編制預算并監督其執行。
5、負責公司投資、籌資等工作,負責向公司提交可行性方案。
6、負責財稅政策法規的研究,定期提供財稅信息報告和專題研究報告;分析企業經濟環境,提供財稅咨詢,策劃財稅解決方案。
7、主持財務會計政策和職能范圍內的`財務制度的研究、設計、和提審核。
8、建立財務風險的預警與防范體系;確保不會出現資金安全風險、稅務風險等財務風險。
9、向公司高層決策者提供有關財務管理、會計核算等方面的建議,致力于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10、執行公司預算管理和成本控制制度與規程,節省本部門各類辦公費用。
財務規章制度14
一、為規范我公司財務行為和財務管理制度,有效運作資產,積極增收節支,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嚴格按公司法、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會計準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業務,特制定本制度。
二、根據公司管理會計核算的具體要求設置公司財務部,內設財務會計,出納員,責任明確,分工協作,共同搞好企業財務工作。
三、公司內部建立必要的內部稽核制度,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對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進行登記。
四、公司財會人員應忠于職守,堅持原則,正確進行會計核算與監督。
五、本公司遵守國家有關現金管理的規定和銀行結算辦法,建立現金管理辦法。
六、財務部對各種應收款及預付款加強核算、管理,控制限額,確定回收時間,確保企業管理循環和周轉及時清算和催收。
七、嚴格流動資金管理,確定最佳現金余額,避免現金閑置,保證現金安全。不準將公司收入的現金直接支付,坐支現金,職工的工資、福利、津貼用現金結算,其他結算必須用轉帳結算。
八、公司職工有困難需要借款的,借款人填寫借款單,注明個人用途,公司給予不超過個人二個月的工資為借款依據,并且及時還清借款,否則下次不予借支。
九、公司對出差人員給予一定的.借款,借款的金額由經理核定批準。在返回公司3天內報銷差旅費。
十、參與制定本公司經營管理財務計劃,資金管理,收支計劃,分析考核預測經濟成果,嚴格收支范圍,認真審核費用支出,凡支出款項必須有經理簽字。
十一、公司應定期對會計人員進行崗位培訓,財務人員必須每二年培訓一次,跟上新形式下財務核算的要求。市場推廣人員薪資標準一。工作職責在公司指定場所(地鐵商鋪、商廈、辦公樓、賣場等)按照公司市場推廣操作流程進行市場推廣活動。
財務規章制度15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和財務規章制度,以收定支,勤儉辦事,統籌兼顧,保證重點。
二、實行主任負責制,由主任負責財務審計工作,重大事項由辦黨組集體研究決定,財務科做好日常工作,制定崗位責任制。
三、實行預算管理,一切收支列入預算、嚴格按預算執行,年初預算由領導小組討論決定,預算金額超過50000元,由辦黨組研究確定。
四、嚴格執行費用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任何人不得自引擴大開支范圍和提高開支標準,對違反財經紀律和不合理的開支一律不得報銷,因特殊情況需擴大開支范圍和提高標準,必須報財經領導小組批準。
五、任何一項經濟業務必須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員辦理,經辦人之間相互監督,相互制約。
六、因公出差、購物需借公款,必須填寫借款單,經財務主管主任批準方可借款。借款人在公務結束后一周內辦理結帳手續,不得拖欠,做到一事一清。
七、財務審批實行一支筆批報制度。
八、財務工作實行職務分離,分工負責,財務印章分開保管,如有重大事項,及時向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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