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規章制度15篇[經典]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工會規章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會規章制度1
一、仔細貫徹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工作方針、政策、制度、紀律。
二、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工會經費收支由主管會計審核簽字,工會主席審批。
三、年底準時編好下年度工會經費預算,做好本年度決算。
四、依據工會經費獨立原則,建立預算、決算和經費審查監督制度。工會主席作為法人代表是工會財務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工會會計是直接責任人。
五、站工會財務必需自覺接受上級工會和站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審查監督。站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每年至少對工會經費的收支狀況進行一次全面審查,并向站工會委員會提交書面審查報告。
六、工會經費收支,預、決算經站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后定期向會員大會報告,接受民主監督,并予以公示。會員有權對工會經費使用狀況提出看法和質疑。
七、妥當保管現金和一切財務帳表、憑證、檔案、資料。
八、開支要有方案,否則不予報銷。借款外出選購,需經主席批準,準時報帳。
九、站行政向站工會撥繳的全員職工工資總額百分之二的.工會經費主要用于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工會實體創收的收入和會員上繳會費的百分之四十可以用于會員福利性開支。
十、按季度做好資金平衡表。
十一、工會經費、財產和站撥給工會使用的不動產受法律愛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調撥。
十二、依據特殊工作需要,準時供應有關資料。
工會規章制度2
工會在黨支部領導下,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全心全意依靠教職工,調動廣教職工積極性與創造性,增加教職工凝聚力與向心力,搞好管理,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根據各個階段的不同任務圍繞學校的中心工作,對教職工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教育,、法制、紀律教育及科學、文化、技術教育,提高教職工思想、文化、業務素質,調動教工的積極性,完成上級工會交給的各項任務。
二、定期召開教代會,做好教代會的組織工作,充分發揮教代會作用,增強教職工參與管理、監督意識,履行主人翁權利和義務,積極提合理化建議,推進學校教育教學的提高和發展。教職工會閉幕之后,對會作出決定、決議,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三、為了保證校長負責制順利推行,每學期發動教職工對學校重工作考核方案等有關問題獻計獻策活動,鼓勵教職工對學校工作參政議政。
四、豐富教職工業余文體生活,開展各項群眾性文體活動。每學期組織開展一至二次文體活動,積極參加上級工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五、關心教職工生活福利,及時映教工的意見和要求,溝通學校干群關系,協助學校做好離退休教工的'服務工作。
六、教工活動室定期開放,安排專人值班,保管好活動用品,定期向黨支部和上級工會匯報工作。
七、配合學校行政做好校務公開日常工作,協助學校做好計劃生育、教工的糾紛調解及其他臨時性工作。做好材料的收集整理。
工會規章制度3
一、工會工作職責
1、執行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工會的決定,主持工會的日常工作。
2、代表和組織職工按照法律規定,通過職工代表大會和其他形式,參加本單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為發揮職工的聰明才智創造良好的條件。
3、參與協調勞動關系和勞動爭議,與單位行政方面建立協商制度,協商解決涉及職工切身利益問題。幫助和指導職工與單位行政方面簽訂勞動合同,代表職工與單位行政方面簽訂集體合同或其他協議,并監督執行。
4、組織職工開展勞動競賽,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做好先進工作者的評選、表彰、培養和管理工作。
5、對職工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大力支持職工加強專業知識和管理知識的學習,開展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辦好工會文化、教育、體育事業,積極了解和關心職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推動黨的方針、政策的貫徹。
6、監督有關法律、法規特別是勞動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依照《工會法》和《工會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協助和督促而不是代替行政方面做好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工作,辦好職工集體福利事業,改善職工生活。
7、維護女職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視、虐待、摧殘、迫害女職工的現象作斗爭。
8、搞好工會組織建設,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
二、工會主任職責
1、負責召集工會委員會會議,主持工會日常工作。
2、要自覺接受黨組織的領導,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及各項方針政策,緊緊圍繞黨組織在每個時期的中心任務開展工作,要堅持依照法律和工會章程獨立自主、創造性的開展工作,使工會工作呈現生機和活力。
3、要注意在日常工作中通過各種渠道與行政領導溝通,工會活動要請行政領導參加,使他們對工會活動有一定的了解和認識,能夠自覺地支持工會工作,要支持行政負責人行使生產管理指揮權。
4、主管工會的機構設置、印章管理、收發文、檔案保管與統計、年度總結與獎罰等事務審核、監督工作。
5、設立接待日,聽取會員的意見、建議,及時反映基層問題,處理會員或員工的投訴,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6、組織發動職工文化、娛樂、體育活動,做好職工及其家庭的生、老、病、死、貧、災的慰問和善后處理工作。
7、負責指導、管理、監督工會機關專職人員的業務工作,改善工作質量,做好下屬人員的績效考核和獎勵懲罰工作。
三、職工婚、喪、病安排及部分福利待遇規定
1、本單位職工有權享受福利待遇。
2、職工本人及其子女結婚,由工會組織職工慶賀。
3、職工本人去世,由工會組織職工吊唁,安排守靈追悼會等事宜,其喪葬補助費,除按上級有關文件辦理外,單位一次性補助3000元。
4、職工配偶(非本單位員工)、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由工會組織教職工吊唁,工會送花圈一個。
5、職工生病(重大疾病),由工會領導看望慰問。
6、定期組織職工到醫院體檢。
工會規章制度4
為了更好地規范工會工作,進一步推進學校民主政治建設,構建和諧校園,保障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權利,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1、學校工會應按期換屆選舉,及時做好新會員的接收、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工會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學習有關政策法規和業務知識,研究布置工作,健全民主制度,正常民主生活。
2、學校工會委員會實行工會主席負責制,負責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或會員大會的決議和市教育工會的決定,主持學校工會的日常工作;對學校重大問題提出工會委員會經集體討論的建議;自覺接受學校黨組織的領導,每年至少2次向學校黨組織匯報工作,遇到重大問題應及時匯報。
3、建立健全工會各項工作制度,及時制定學校工會工作計劃,組織實施相關活動,做到有布置、有檢查、有落實、有總結。
4、做好教代會的日常工作,檢查、督促教代會決議的'執行;定期組織召開教職工代表大會,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和其他形式,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實施民主監督。
5、對教職工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師職業道德教育,組織教職工開展教育教學競賽、教育教學改革創新、學習考察及文藝、體育活動;協助學校做好評先評優等工作。
6、監督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下發的文件規定和要求的貫徹落實。協助和督促學校行政方面做好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工作,辦好教職工集體福利事業,改善教職工生活;關心教職工身心健康,每兩年組織全體教職工體檢一次。
7、與學校行政組織建立聯系制度,參與協調勞動關系和調節勞動爭議,協商解決涉及教職工切身利益問題。
8、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管理好工會財產,定期向教職工公布,接受市教育工會和本校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審查監督。
9、做好工會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10、學校工會工作考核與學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結合進行。
工會規章制度5
1.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湖南三九唯康藥業有限公司工會主席的工作職責、權限、檢查與考核。
本標準適用于公司工會主席工作崗位。
2 任職條件
2.1 具備《三九企業集團中層及以上管理人員通用工作標準》規定的素質條件。
2.2 熟悉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熟悉工會工作的原則、制度、方法,熟悉藥品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知識。
2.3 掌握工會工作業務知識及工作程序、方法,并具有豐富的實際工作經驗。
2.4 有一定的藥品企業管理水平和經驗。
2.5 從事黨務、工會或行政管理工作五年以上。
3.1 工作內容與要求
工會主席在公司黨委的領導和上級工會組織的指導下,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組織領導公司工會的全面工作,對公司工會工作負全面責任。
3.1.1負責召開工會委員會會議以及其它會議,傳達貫徹公司黨組織、上級工會的決議和指示;研究制定工作計劃、措施,解決問題,布置任務,督促檢查各階
段有關中心工作的實施情況。
3.1.2負責職代會的日常工作,負責職代會的籌備、會務工作,督促檢查職代會決議的執行情況。
3.1.3代表公司職工與公司簽訂集體合同,搞好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和民主協商工作,維護職工在企業中的主人翁地位和具體利益。
3.1.4負責和組織“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的宣傳、競賽活動,組織競賽的檢查以及先進集體、個人的'評比、表彰、總結工作。
3.1.5定期向公司黨組織或公司領導反映員工思想、生活狀況和要求,為員工當家作主,排憂解難。
3.1.6負責員工生活福利事業的監督和實施工作。
3.1.7負責員工技術協會的經營、技術服務工作。
3.1.8負責員工宣傳教育工作,開展文體活動,為豐富職工的業余文化生活、為企業的精神文明建設發揮積極的主導作用。
3.1.9 參加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反映員工意見,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發揮橋梁作用。
3.1.10負責有關工會工作的信息、報表,并及時上報。
3.1.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4. 責任和權限
4.1 有權組織職工代表檢查職代會提案落實情況和決議執行情況,對行動遲緩的部門提出批評。
4.2 有權對企業干部、員工獎懲提出建議。
4.3 有權制止損害職工利益與民主權利的現象。
4.4 有權根據工會工作的需要使用審批工會經費。
5. 檢查與考核
5.1 按本標準進行檢查與考核。
5.2 按公司《經濟責任制考核辦法》進行檢查與考核。
5.3本崗位由上級黨委負責考核。
工會規章制度6
一、基層工會的基本任務
(一)執行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工會的決定,完成上級工會布置的工作任務,組織基層工會的日常工作。
(二)代表和組織職工依照法律規定,通過職工代表大會和其他形式,參加本單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企業、事業單位工會委員會是職工代表大會工作機構,負責職工代表大會的日常工作,檢查、督促、職工代表大會決議的執行。
(三)參加協調勞動關系和調解勞動爭議,與企業、事業單位行政方面建立協商制度,協商解決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問題。幫助和指導職工與企業、事業單位行政方面簽訂勞動合同,代表職工與企業、事業單位行政方面簽訂集體合同或其他協議,并監督執行。
(四)組織職工開展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和技術協作活動,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做好先進生產(工作)者和勞動模范的推薦、評選、表彰、培養和管理工作。
(五)對職工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勵支持職工學習文化科學技術和管理知識,開展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辦好工會文化、教育、體育事業。
(六)監督有關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協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工作,辦好職工集體福利事業,改善職工生活。
(七)維護女職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視、虐待、摧殘、迫害女職工的現象作斗爭
(八)按“十有”標準搞好工會組織建設,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發展工會積極分子隊伍。做好新會員的接收、教育工作。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及時上解工會經費,管理好工會財產和工會的`企業、事業。
二、工會財務管理制度
(一)工會經費的來源:會員交納的會費;本單位依法向工會撥交的經費;工會所屬的企業、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其他收入。
(二)工會經費的使用范圍:會員文體活動;職工教育;文化宣傳;勞動競賽;工會建設等。
(三)工會經費的收支管理
1、嚴格財經紀律,堅持勤儉節約、量入為出的原則,提高經費的使用效益。收支項目及時登記,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不截留、挪用工會經費,確保專款專用。
2.工會經費重大開支做到工會委員會集體商定,工會主席一支筆審批,做到票證齊全,手續完備。
3、做好年度工會財務收支預決算,經審委要加強工會經費開支的審查與監督。工會每年應如實向會員代表大會匯報本年度財務收支情況,接受會員監督。
三、工會會員的權利與義務
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1、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達權。
2、批評工會的任何組織和任何工作人員,要求撤換或罷免工會工作人員,對工會工作進行監督。
3、對國家和社會生活問題提出批評和建議,要求工會組織向有關方面如實反映。
4、在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要求工會給予保護。
5、享受工會舉辦的文化、教育、體育、旅游、療休養事業等的優惠待遇,享受工會給予的各種獎勵。
6、在工會會議和工會報刊上,參加關于工會工作和職工關心問題的討論。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1、學習政治、經濟、文化、科學、技術,學習工會基本知識。
2、積極參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
3、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遵守勞動紀律。
4、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利益關系,向危害國家、社會利益的行為作斗爭。
5、維護工人階級內部的團結和統一,發揚階級友愛,搞好互助互濟。
6、遵守工會章程,執行工會決議,參加工會活動,按月交納會費。
四、工會主席職責
(一)主持工會委員會的全面工作,明確委員分工,制訂工會工作目標和計劃,檢查、督促工作目標和計劃的落實。
(二)主持召開工會委員會、會員代表大會或會員大會、主席辦公會等會議,并明確會議主題。
(三)堅持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結合單位實際,開展以職代會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工作,維護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11)深入調查研究,及時掌握職工的思想生活狀況,傾聽和反映職工群眾的意見和要求,解決職工的實際困難,切實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五)組織職工開展各類活動,結合單位實際,尋找活動的載體,圍繞單位的發展,開展各類主題教育活動,發揮工會組織在經濟建設和部門發展中的作用。
(六)抓好工會的自身建設,組織工會干部學習有關工會工作的法律法規,培訓工會干部和工會積極分子,協調和優化內外關系,調動工會干部的積極性。
五、創建模范職工之家基本條件
(一)組織健全:根據《工會法》、《工會章程》要求,民主選舉產生工會委員會,同時,建立經費審查委員會和女職工委員會等組織;按“十有”標準規范組織建設。職工入會率要求達到95%以上,人人持有《會員證》。
(二)工作規范:建立工會委員會集體領導分工負責制,委員分工明確,一年召開兩次以上工會工作例會。做到年初有計劃、年中有檢查、年底有總結,各類制度齊全,工會檔案、資料完整。
(三)依法維權:建立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開展民主管理(廠務、政務公開)和民主評議領導工作,自覺執行勞動保障規定,重視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建立勞動保護監督檢查網絡,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四)活動正常:組織職工學習政治、法律和科學文化知識、配合單位開展職工文化技術培訓、經濟技術創新、“雙愛雙評”和評先評模活動。組織職工參加上級工會組織的各項活動,完成上級布置的各項工作任務。積極開展文體活動,豐富職工的業余文化生活。
(五)黨政重視:單位黨組織加強對工會工作的領導。行政支持工會開展工作,依法撥交工會經費,為工會開展活動提供必要的條件和物質保證。
(六)會員擁護:建設一支熱心為職工群眾服務的工會干部隊伍,關心職工生活,積極為職工排憂解難,做好困難職工的幫扶工作,為職工和會員辦實事成效顯著。召開會員(代表)大會對工會工作進行民主評議。
工會規章制度7
一、工會主席職責
1、貫徹、執行黨的各項路線、方針、政策和《工會法》,在總支和上級工會領導下,主持工會日常工作,召開工會委員會議,安排好各時期的工作計劃,做好工作總結。
2、做好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協助學校開展教師的職業道德建設,參與學校各種勞模、先進推薦工作。 3、組織召開教代會工作
,執行教代會的各項決議。積極組織職工參加學校的民主管理;參與學校改革、發展方案和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等制度的制訂及勞動爭議的調處;參與政務、校務公開工作。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4、深入群眾,開展調查研究,不斷研究、解決新問題,掌握職工的愿望、要求,為學校制訂政策提供可靠的群眾依據。
5、抓好工會組織的自身建設,努力建設職工之家。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和固定資產。
6、完成上級組織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
二、組織委員職責
1、審查、接受新會員,管理會員會籍,辦理發放會員證和會員轉退手續。對會員進行工會的基本理論知識教育。
2、抓好各工會小組的組織建設,有計劃的做好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的培訓工作。及時記錄學校工會活動,做好工會檔案管理工作。
3、籌備教代會的組織工作,做好會后的.傳達落實工作。
4、及時做好工會會費的收繳工作。
5、完成主席交給的其他工作。
三、宣傳委員職責
1、宣傳黨的方針、政策,做好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發動職工為辦好學校獻計獻策,總結推廣教書育人、服務育人、管理育人的先進經驗。
2、宣傳新時期工會工作的性質、任務、地位和作用,增強工會組織的凝聚力。
3、搞好工會工作的報導工作,及時發布工會工作信息。
4、組織報告會、座談會、經驗交流會、學術討論會、理論征文等活動,協助學校各部門開展活動。
5、完成主席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文體委員職責
1、圍繞學校中心工作和工會的重點工作,組織開展教職工業余文藝、體育活動,并勇于創新,精心組織,力求使活動新穎、內容豐富、內涵高雅,寓教于樂,促進校園和諧建設。
2、關心職工的業余文化生活,積極創造條件開展文體活動,組織好各種文體比賽,搞好文體活動的檢查評比工作。
3、積極培養文體活動骨干,輔助各工會小組開展活動,最大限度的吸引教職工參加活動。
4、完成主席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女工委員職責
1、圍繞學校的中心工作和工會的重點工作,對女職工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集體主義教育,引導女職工樹立自尊、自信、自主、自強精神,努力提高政治思想和文化業務素質,在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中發揮主人翁作用。
2、協作并監督學校及有關部門貫徹有關女職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和制度,組織女職工參加學校的教學、科研等活動和民主管理。
3、維護女職工的特殊利益和合法權益,保護女職工的身心健康。配合行政做好計劃生育工作。
4、開展適合女職工特點的各項活動,做好女職工的評先推優工作。
5、適時召開女職工座談會,及時反映女職工的心聲。
6、完成主席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福利委員職責
1、深入調查研究,了解教職工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努力為教職工排優解難。
2、協助學校和工會組織,搞好職工福利品的購買和發放工作。
3、維護職工正當權益,參與教職工權益調查處理等工作,積極為職工做實事,協助做好職工的慰問工作。
4、完成主席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財經委員職責
1、貫徹執行《會計法》及各項財務政策、法規和制度。
2、建立健全工會財務規章制度、會計核算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
3、編制工會經費預、決算,財務報表,管好工會財產。
4、督促行政執行撥繳工會經費政策;負責收取會費,及時上繳經費。
5、完成主席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經費審查委員職責
1、檢查工會執行上級組織關于財政方面的方針、政策等落實情況。
2、監督工會各項財務工作規章制度的執行。
3、審查工會的預決算執行情況,定期向會員大會或代表大會通報工會經費審查情況。
4、審查工會經費收支情況,監督工會經費使用。
九、工會組長職責
1、做好本組發展新會員工作,按時收繳工會會費。
2、協助學校工會,組織本組教職工參加工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3、組織本組教職工,積極參加學校的民主管理工作。
4、組織本組教職工,積極開展有益于職工身心健康的文體活動。
5、做好本組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維護學校穩定、發展的大局。
工會規章制度8
第一條為使公司工會組織在公司改革發展穩定大業中更好地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充分發揮工會組織在維權、參與、建設、教育等方面的職能,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條公司工會在公司黨委和局工會的雙重領導下開展工作。工會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工作制度,重大問題集體討論決定。
第三條通過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和其他形式,組織職工參與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認真貫徹執行局工會的有關決定,負責主持公司工會的`日常工作。
第四條在公司黨委領導下,按時籌備召開公司職代會和有關會議,定期對職工代表進行業務培訓,并指導、督促各單位建立和堅持各項民主管理制度,落實職代會五項職權。工會代表職工對公司有關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參與決策制定與實施。
第五條搞好自身建設,認真履行工會組織維護、教育、參與、建設職能,制定公司工會的各項工作計劃,各種會議的組織實施及各類學習的安排,并做到有布置、有檢查、有落實、有總結。
第六條積極開展工會干部教育培訓和建家升級活動,切實加強基層工會班子,不斷提高廣大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的思想、業務素質,增強各級工會組織的活力和凝聚力。
第七條認真貫徹執行《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令、法規和條例,及時了解、反映職工群眾的意見和要求,熱心為職工群眾做實事、辦好事。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堅持群眾路線,要代表職工的利益,反映職工群眾的愿望和要求,全心全意為職工群眾服務,充分發揮黨聯系職工群眾的橋梁和紐帶作用。
第八條根據公司職工代表大會制度規定,負責籌備職工代表大會的召開和日常工作,檢查、督促職工代表大會決議的執行。每半年召開一次工會委員會會議,互通情況,對有關工作進行安排布置。
第九條參與協調勞動關系和調解勞動爭議。
第十條組織職工開展勞動競賽;積極參加提合理化建議和技術協作活動;評選、獎勵先進人物和先進集體;宣傳先進事跡,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
第十條協同有關部門,認真對廣大職工進行愛崗敬業和民主、法制、紀律教育及職業道德教育。積極組織開展群眾性的技術學習、技術練兵和技術比武活動,努力提高職工思想、道德、文化和技術水平,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職工隊伍。
第十一條組織開展“安康杯”競賽活動,提高職工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落實好女職工的特殊保護。
第十二條加強基層女工組織建設,在廣大女工中深入進行“四自”教育,組織開展爭當“愛崗敬業明星”、“自學成才明星”、“文明家族”等活動,定期進行女職工查體和勞動保護大檢查,提高女工自身建設,增進女工身心健康,維護女工合法權益,充分發揮女職工在公司改革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第十三條關心職工生活,貫徹執行企業勞動保險條例,組織安排好職工療養、互濟、救濟和慰問工作,及時反映解決職工遇到的實際困難。
第十四條上級工會有關規定,收繳、管理和使用好工會經費。
第十五條搞好工會信息、統計、調研和文書管理工作,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及時研究新問題,總結新經驗,樹立新典型,推動工會各項工作上水平。
工會規章制度9
為確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務,科學、全面評價基層工作,推動工作創新發展,根據《區總工會工作要點》,制定《街道工會工作量化考核方案》。
一、考核內容
主要由基礎工作、重點工作和創新工作三部分。
1、基礎工作、重點工作包括組織建設、民主管理、經濟技術與勞動保障、生活保障、工會宣教和信息、法律、女工工作以及財務和經審等八大項25條內容。
2、創新工作包括工會聯合會建設、信息平臺建設、工會活力建設、試點探索農民工工資優先支付制度等項內容。
二、考核辦法
基礎工作、重點工作考核實行百分制。城市、農口分別排序。綜合得分第一名最終評分為12分(滿分12分),其他街道按城市、農口分類折算出具體得分。
1、基礎工作考核(52分)
組織建設方面(20分)
(1)建會任務(10分):完成全年建會任務指標,得10分;每降低10個百分點,扣1分。(完成目標以年報和網絡實錄數據為準)
(2)3a五好工會創建示范點(7分):開展創建選樹“3a五好工會”示范點活動。要求在去年開展3a五好工會創建活動的基礎上,各街道實現“1a”工會組織標準的達到85%,實現“2a”標準的'20%,實現“3a”標準的10%。工會組織類型要求多樣性,采取年初街道自查、申報,年終區總抽查、考評。
(3)開展組織年報(3分):按照市工會要求,及時準確上報工會組織年報報表。
民主管理方面(12分)
(1)建立民管工作示范聯系點(4分):各街道結合民管工作創建民管示范聯系點,申報3家不同類型企事業單位作為示范聯系點,開展跟蹤調研、總結經驗、探究方法,確保民管作用發揮。采取年初街道自查、申報,年中市區總調研、考察,進行考評。
(2)民管工作論文征集(2分):按照市工運學會下發命題編撰民管工作論文,要求結合自身工作實際撰寫,抄襲0分。
(3)開展民管年報(3分):根據市總工會民管部要求按時完成民管年報表。
(4)落實民主管理各項制度(3分):貫徹落實省、市民管文件要求,開展企事業單位的職代會制度(非公企建制率要達到90%)、廠務公開制度(非公企建制率要達到75%)、職工董事、監事制度檢查工作(建制率要達到35%)。
生活保障方面(16分)
(1)上報報表(6分):按要求上報各種報表(實名制就業2分、送溫暖工程2分、特困職工檔案等系統報表2分)失誤一次扣1分。
(2)開展“雙合同月”活動(3分)。獨立建會企業集體合同簽訂率要達100%,每降低10%扣1分。
(3)困難職工檔案建立、使用(3分)。困難職工檔案調整無失誤和漏洞,無困難職工檔案不得分,操作失誤一次扣1分。
(4)就業工作(4分):沒有按要求開展“春季就業集中”行動用工洽談會,沒有完成就業各項指標,視情況扣分或不得分。
工會宣教、信息方面(4分)
每月上報本級工會工作信息不少于1篇,年內在區級以上媒體發表工會信息(含理論文章)不少于6篇(按媒體數計算)。
2、重點工作考核(48分)
組織建設方面(12分)
(1)網絡數據規范化行動(5分):組織開展網絡數據規范工作,要求網絡數據與年報數據一致并保證錄入數據真實準確,采取年初和年終評審。(年初1分已審核完畢,年終數據保持一致得1分,內容真實準確3分)
(2)創建總工會及規范化行動(5分):開展街道總工會創建及規范工作,完成機構創建得4分,規范化得1分。
(3)推行“會員評議職工之家”制度(2分):率先建立街道、社區(村)評議制度,逐步推廣到轄區獨立工會組織。
民主管理方面(4分)
廠務公開問卷調查(4分):配合市總工會,開展好市非公有制企業廠務公開問卷調查活動。
經濟技術與勞動保障方面(8分)
(1)勞動競賽(5分)街道級工會組織職工參加第四屆勞動技能大賽報名參賽面達100%,得2分。沒有報名參賽不得分。各街道獨立建會企業參賽面要達到50%以上,得3分。參賽面每降低10%扣1分。
(2)開展“安康杯”競賽活動、會同有關部門全力推進“安全社區”建設(3分)。每個街道至少要組織2個企業參賽,得2分。缺少一個企業參賽扣1分;沒有參與“安全社區”建設扣1分。
工會法律工作(4分)
試點探索區域性行業性工資集體協商工作。
工會宣教、信息方面(12分)
(1)年內上交1篇本轄區內工會工作調研報告。(3分)
(2)建標準化職工書屋1家以上。(4分)
(3)組織開展各種職工文化體育活動不少于5次(以信息、照片、視屏資料為證,資料內要見工會字樣,必須由工會主辦)(5分)
財務和經審方面(4分)
財務賬簿、報表、憑證齊全,足額及時上交經費、財務管理規范2分,不足額、及時上交經費0分;經審工作規范,程序嚴謹2分。
工會女工工作(4分)
女職工專項合同簽訂達標(2分),完成女職工健康檢查、“安康保險”指標(2分)。
3、創新工作考核
工會活力建設、工會聯合會建設、信息平臺建設、試點探索農民工工資優先支付制度等方面創新經驗,將按照《區街道工會工作創新成果和優秀成果評選方案》要求進行評選認定,年終將額外給予獎勵。
三、幾點說明
1、考核以日常考核為主。
2、日常考核、年終考核與街道自評相結合。
3、街道自評分數超過日常考核、年終考核5%以上(含5%),該街道考核成績為二檔;超過日常考核、年終考核10%以上(含10%),該街道考核成績為三檔。
工會規章制度10
為了充分發揮教代會代表、工會組長在學校民主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使民主渠道通道,特制定工會小組民主管理制度。
一、教代會代表、工會組長應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老師職業道德,仔細學習《集美中學教職工代表大會章程》,增加民主管理意識,盡職盡責作好工作。
二、堅持實事求是,注意調查討論,根據肯定的'組織程序準時向學校反映本組教職工的看法、愿望和要求,保證民主渠道暢通。
三、顧全大局,維護團結,主動宣揚教代會的決議和精神,樂觀開展組內群眾思想工作,把全組人員的思想統一到教育教學為中心的各項工作上來。
四、堅持原則,不謀私利,熱心為群眾服務,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五、引導本組教職工關懷學校建設,樂觀為學校的改革與進展獻計獻策。
六、仔細完成教代會交辦的各項任務。
工會規章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工會在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的地位,確定工會的權利與義務,發揮工會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中的作用,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工會是職工自愿結合的工人階級的群眾組織。
中華全國總工會及其各工會組織代表職工的利益,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中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阻撓和限制。
第四條工會必須遵守和維護憲法,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堅持改革開放,依照工會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工會會員全國代表大會制定或者修改《中國工會章程》,章程不得與憲法和法律相抵觸。
國家保護工會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第五條工會組織和教育職工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行使民主權利,發揮國家主人翁的作用,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協助政府開展工作,維護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政權。
第六條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是工會的基本職責。工會在維護全國人民總體利益的同時,代表和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工會通過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協調勞動關系,維護企業職工勞動權益。
工會依照法律規定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組織職工參與本單位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
工會必須密切聯系職工,聽取和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關心職工的生活,幫助職工解決困難,全心全意為職工服務。
第七條工會動員和組織職工積極參加經濟建設,努力完成生產任務和工作任務。教育職工不斷提高思想道德、技術業務和科學文化素質,建設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職工隊伍。
第八條中華全國總工會根據獨立、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內部事務的原則,加強同各國工會組織的友好合作關系。
第二章工會組織
第九條工會各級組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建立。
各級工會委員會由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近親屬不得作為本企業基層工會委員會成員的人選。
各級工會委員會向同級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接受其監督。
工會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有權撤換或者罷免其所選舉的代表或者工會委員會組成人員。
上級工會組織領導下級工會組織。
第十條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有會員二十五人以上的,應當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單獨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也可以由兩個以上單位的會員聯合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也可以選舉組織員一人,組織會員開展活動。女職工人數較多的,可以建立工會女職工委員會,在同級工會領導下開展工作;女職工人數較少的,可以在工會委員會中設女職工委員。
企業職工較多的鄉鎮、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層工會的聯合會。
縣級以上地方建立地方各級總工會。
同一行業或者性質相近的幾個行業,可以根據需要建立全國的或者地方的產業工會。
全國建立統一的中華全國總工會。
第十一條基層工會、地方各級總工會、全國或者地方產業工會組織的建立,必須報上一級工會批準。
上級工會可以派員幫助和指導企業職工組建工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
第十二條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隨意撤銷、合并工會組織。
基層工會所在的企業終止或者所在的事業單位、機關被撤銷,該工會組織相應撤銷,并報告上一級工會。
依前款規定被撤銷的工會,其會員的會籍可以繼續保留,具體管理辦法由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
第十三條職工二百人以上的企業、事業單位的工會,可以設專職工會主席。工會專職工作人員的人數由工會與企業、事業單位協商確定。
第十四條中華全國總工會、地方總工會、產業工會具有社會團體法人資格。
基層工會組織具備民法通則規定的法人條件的,依法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
第十五條基層工會委員會每屆任期三年或者五年。各級地方總工會委員會和產業工會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
第十六條基層工會委員會定期召開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討論決定工會工作的重大問題。經基層工會委員會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工會會員提議,可以臨時召開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
第十七條工會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滿時,不得隨意調動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調動時,應當征得本級工會委員會和上一級工會的同意。
罷免工會主席、副主席必須召開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討論,非經會員大會全體會員或者會員代表大會全體代表過半數通過,不得罷免。
第十八條基層工會專職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員自任職之日起,其勞動合同期限自動延長,延長期限相當于其任職期間;非專職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員自任職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勞動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勞動合同期限自動延長至任期期滿。但是,任職期間個人嚴重過失或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除外。
第三章工會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九條企業、事業單位違反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會有權要求糾正,保障職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權利。
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提交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決定的事項,企業、事業單位應當依法辦理。
第二十條工會幫助、指導職工與企業以及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以及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進行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
工會簽訂集體合同,上級工會應當給予支持和幫助。
企業違反集體合同,侵犯職工勞動權益的,工會可以依法要求企業承擔責任;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解決不成的,工會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提請仲裁,仲裁機構不予受理或者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企業、事業單位處分職工,工會認為不適當的,有權提出意見。
企業單方面解除職工勞動合同時,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工會認為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合同,要求重新研究處理時,企業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職工認為企業侵犯其勞動權益而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工會應當給予支持和幫助。
第二十二條企業、事業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有下列侵犯職工勞動權益情形,工會應當代表職工與企業、事業單位交涉,要求企業、事業單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業、事業單位應當予以研究處理,并向工會作出答復;企業、事業單位拒不改正的,工會可以請求當地政府依法作出處理:
(一)克扣職工工資的;
(二)不提供勞動安全衛生條件的;
(三)隨意延長勞動時間的;
(四)侵犯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權益的;
(五)其他嚴重侵犯職工勞動權益的。
第二十三條工會依照國家規定對新建、擴建企業和技術改造工程中的勞動條件和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進行監督。對工會提出的意見,企業或者主管部門應當認真處理,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第二十四條工會發現企業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或者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企業應當及時研究答復;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工會有權向企業建議組織職工撤離危險現場,企業必須及時作出處理決定。
第二十五條工會有權對企業、事業單位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問題進行調查,有關單位應當予以協助。
第二十六條職工因工傷亡事故和其他嚴重危害職工健康問題的調查處理,必須有工會參加。工會應當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并有權要求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對工會提出的意見,應當及時研究,給予答復。
第二十七條企業、事業單位發生停工、怠工事件,工會應當代表職工同企業、事業單位或者有關方面協商,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并提出解決意見。對于職工的`合理要求,企業、事業單位應當予以解決。工會協助企業、事業單位做好工作,盡快恢復生產、工作秩序。
第二十八條工會參加企業的勞動爭議調解工作。
地方勞動爭議仲裁組織應當有同級工會代表參加。
第二十九條縣級以上各級總工會可以為所屬工會和職工提供法律服務。
第三十條工會協助企業、事業單位、機關辦好職工集體福利事業,做好工資、勞動安全衛生和社會保險工作。
第三十一條工會會同企業、事業單位教育職工以國家主人翁態度對待勞動,愛護國家和企業的財產,組織職工開展群眾性的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活動,進行業余文化技術學習和職工培訓,組織職工開展文娛、體育活動。
第三十二條根據政府委托,工會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勞動模范和先進生產(工作)者的評選、表彰、培養和管理工作。
第三十三條國家機關在組織起草或者修改直接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規、規章時,應當聽取工會意見。
縣級以上各級政府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對涉及職工利益的重大問題,應當聽取同級工會的意見。
縣級以上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勞動就業、工資、勞動安全衛生、社會保險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時,應當吸收同級工會參加研究,聽取工會意見。
第三十四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政府可以召開會議或者采取適當方式,向同級工會通報政府的重要的工作部署和與工會工作有關的行政措施,研究解決工會反映的職工群眾的意見和要求。
各級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應當會同同級工會和企業方面代表,建立勞動關系三方協商機制,共同研究解決勞動關系方面的重大問題。
第四章基層工會組織
第三十五條國有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是企業實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職工行使民主管理權力的機構,依照法律規定行使職權。
國有企業的工會委員會是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負責職工代表大會的日常工作,檢查、督促職工代表大會決議的執行。
第三十六條集體企業的工會委員會,應當支持和組織職工參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職工選舉和罷免管理人員、決定經營管理的重大問題的權力。
第三十七條本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規定以外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的工會委員會,依照法律規定組織職工采取與企業、事業單位相適應的形式,參與企業、事業單位民主管理。
第三十八條企業、事業單位研究經營管理和發展的重大問題應當聽取工會的意見;召開討論有關工資、福利、勞動安全衛生、社會保險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會議,必須有工會代表參加。
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支持工會依法開展工作,工會應當支持企業、事業單位依法行使經營管理權。
第三十九條公司的董事會、監事會中職工代表的產生,依照公司法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基層工會委員會召開會議或者組織職工活動,應當在生產或者工作時間以外進行,需要占用生產或者工作時間的,應當事先征得企業、事業單位的同意。
基層工會的非專職委員占用生產或者工作時間參加會議或者從事工會工作,每月不超過三個工作日,其工資照發,其他待遇不受影響。
第四十一條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工會委員會的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獎勵、補貼,由所在單位支付。社會保險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單位職工同等待遇。
第五章工會的經費和財產
第四十二條工會經費的來源:
(一)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
(二)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向工會撥繳的經費;
(三)工會所屬的企業、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
(四)政府的補助;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項規定的企業、事業單位撥繳的經費在稅前列支。
工會經費主要用于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經費使用的具體辦法由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
第四十三條企業、事業單位無正當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撥繳工會經費,基層工會或者上級工會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拒不執行支付令的,工會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四十四條工會應當根據經費獨立原則,建立預算、決算和經費審查監督制度。
各級工會建立經費審查委員會。
各級工會經費收支情況應當由同級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并且定期向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報告,接受監督。工會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有權對經費使用情況提出意見。
工會經費的使用應當依法接受國家的監督。
第四十五條各級政府和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應當為工會辦公和開展活動,提供必要的設施和活動場所等物質條件。
第四十六條工會的財產、經費和國家撥給工會使用的不動產,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調撥。
第四十七條工會所屬的為職工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其隸屬關系不得隨意改變。
第四十八條縣級以上各級工會的離休、退休人員的待遇,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同等對待。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九條工會對違反本法規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有權提請政府或者有關部門予以處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條違反本法第三條、第十一條規定,阻撓職工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或者阻撓上級工會幫助、指導職工籌建工會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勞動行政部門提請縣級以上政府處理;以暴力、威脅等手段阻撓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一條違反本法規定,對依法履行職責的工會工作人員無正當理由調動工作崗位,進行打擊報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恢復原工作;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對依法履行職責的工會工作人員進行侮辱、誹謗或者進行人身傷害,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未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處罰。
第五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恢復其工作,并補發被解除勞動合同期間應得的報酬,或者責令給予本人年收入二倍的賠償:
(一)職工因參加工會活動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工會工作人員因履行本法規定的職責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五十三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政府責令改正,依法處理:
(一)妨礙工會組織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和其他形式依法行使民主權利的;
(二)非法撤銷、合并工會組織的;
(三)妨礙工會參加職工因工傷亡事故以及其他侵犯職工合法權益問題的調查處理的;
(四)無正當理由拒絕進行平等協商的。
第五十四條違反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侵占工會經費和財產拒不返還的,工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返還,并賠償損失。
第五十五條工會工作人員違反本法規定,損害職工或者工會權益的,由同級工會或者上級工會責令改正,或者予以處分;情節嚴重的,依照《中國工會章程》予以罷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五十六條中華全國總工會會同有關國家機關制定機關工會實施本法的具體辦法。
第五十七條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50年6月29日中央政府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同時廢止。
工會規章制度12
工會勞動紀律制度為嚴肅勞動紀律,增強工作實效性,特制訂此制度。
1、工會工作人員必須按礦上制定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更夫要做到手把手交接班。
2、請假一天以上(包括一天)必須向工會主席請假,半天以內向主席或分管主席請假,主席或分管主席視工作情況給假。
3、因工作原因臨時性外出,須向主席或副主席打招呼。
4、嚴禁在班中喝酒,打撲克、打麻將、下象棋及進行其它與工作無關的事項。工作期間脫崗到工會周邊或其它地方打麻將、玩撲克,一經發現,立即停止工作。
5、無事不得亂竄辦公室及在走廊內大聲喧嘩。
6、值班值宿人員要嚴守崗位,對脫崗人員按礦有關規定執行。
7、成立勞動紀律檢查小組組長:王成員:劉翟職責:負責勞動紀律檢查。對于違反以上規定的,根據平時掌握情況,將直接與工會的.各種獎勵及年末礦下發的各種獎勵直接掛鉤進行獎懲。
年九月十三日
工會規章制度13
為適應新時期工會工作的需要,加強機關工會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管理,充分發揮工會組織在機關精神文明建設中的重要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局實際,制定《XX市XX局工會制度》。
一、工會職責
(一)搞好自身建設和改革,認真履行維護、教育、參與、建設職能,開展多種形式的教育、技能培訓和文體活動,不斷增強工會組織的活力,把工會建設成為“職工之家”。
(二)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堅持群眾路線,代表職工的利益,反映職工群眾的愿望和要求,全心全意為職工群眾服務,發揮工會聯系黨和廣大職工群眾的橋梁和紐帶作用。
二、工會會員
(一)根據《中國工會章程》規定,凡機關、事業單位中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體力和腦力勞動者,只要承認工會章程,均可加入工會組織。
(二)職工加入工會須本人自愿,并填寫入會申請書,經工會小組討論通過,工會委員會批準并發給會員證,其會籍從批準之日算起。會員有退會自由,退會須提出退會申請,由所在工會小組討論,經工會委員會批準。從退會之日起,停止繳納會費,收回會員證,在原會員登記表上予以注銷。
(三)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1.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在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要求工會給予保護。
3.享受工會舉辦的文化、教育、體育、旅游、療養等待遇;享受工會給予的各種獎勵。
4.在工會會議和工會報刊上,參加關于工會工作和職工關心問題的討論。
(四)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遵守勞動紀律。
2.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利益關系,同危害國家、社會利益行為作斗爭。
3.維護集體內部的團結和統一,團結友愛,互濟互助。
4.遵守工會章程,執行工會決議,參加工會活動,按月繳納會費。
(五)會員會費的繳納,根據《關于收繳工會會費的通知》規定,按會員本人每月“工資收入”的0.5%(四舍五入到元)計算繳納會費。“工資收入”具體為:
1.機關干部會員: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
2.職工會員:職務工資、級別(基礎)工資。
三、會議制度
(一)工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制度。會議由工會主席或副主席主持,全體會員參加,每年召開一次。會議的`職權是:審議和批準工會工作報告;審議和批準工會年度經費收支情況報告和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傳達貫徹上級工會組織的工作規劃。
(二)工會委員會會議(或擴大會議)制度。會議由工會主席或副主席主持,全體工會委員參加,必要時擴大到工會小組長。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任務是:學習有關文件精神;傳達上級工會組織或本局機關黨組有關指示精神;研究貫徹執行的具體措施;聽取各委員工作匯報;布置下階段有關工作;分析職工提出的意見或建議。
(三)工會小組會議制度。會議由工會小組長主持,小組成員參加。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主要內容是:傳達工會會議有關精神;組織討論工會布置的有關工作并形成意見;收集掌握職工思想、家庭情況。
四、慰問制度
(一)凡職工生病住院、結婚、家庭遇到特殊困難、女職工生育、職工子女高考升學等,工會主席或由主席委托工會委員代表全局職工到醫院或職工住所進行慰問,了解和掌握職工有關情況。
(二)慰問的經費開支標準為:①職工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含配偶方父母親),退休干部去世,一次性補助經費20xx元,干部其祖父母,退休干部(含其配偶)其父母去世,一次性補助經費1000元;②家庭遇到特殊困難,由職工本人提出申請,所在工會小組簽署意見,經工會委員會研究同意后,一年一次性補助經費不高于500元;③職工及其直系親屬生病住院,工會安排500元慰問金;④干部職工結婚補助經費20xx元,干部職工,退休干部子女結婚,工會補助經費1000元;
(三)職工本人結婚、生病住院、父母親(含配偶方父母親)及其直系親屬去世,各處室、中心應主動協助做好有關工作,給予提供適當的方便,在安排車輛(指近郊內)有困難時,可向局機關工會提出申請,由機關工會協調解決,局屬各單位應予積極支持。
五、經費開支審批制度
經費開支嚴格執行“一支筆”審批經費的制度,在用款計劃內的日常開支:1000元以內由工會主席和經費審查委員會主任審批;1000元—3000元重大開支由工會主席辦公會或全體委員會討論決定后執行;3000元以上開支由工會委員會提出計劃,報局主管領導或黨組審批后執行。
六、民主管理和監督制度
工會積極參與機關內部事務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內容是:生活福利的意見和建議等。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程序是:工會小組收集合理的意見和建議,向工會委員會報告。工會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分析研究、形成意見,正式向局黨組或行政管理部門反映,并及時將有關情況向職工傳達。各級領導應積極支持并參加工會活動,起模范帶頭作用。
七、開展文體活動制度
積極開展各類文化體育活動,豐富職工的文化生活,促進職工的身心健康發展。積極參加由地區、上級工會、工委等部門組織的文體活動;每年“三八”婦女節前后組織一次女職工、離退休女同志參加的慶祝活動。
八、工作總結報告制度
工作總結每年一次,年終進行。總結前由工會委員會作布置,各小組在總結的基礎上,向工會委員會匯報。工會委員會通過全年工作總結。
工會規章制度14
為保證工會經費的合理開支,特制定如下財務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范圍:工會的全部資金。
二、財務管理任務
1、根據工會建設和發展的需要,積極、合理、及時的`籌集資金;
2、管好、用好資金,保證和促進校工會的建設和發展;
3、實行嚴格的經濟核算,大力降低成本費用,增加經濟效益;
4、按照有關規定,積極組織、合理分配處理好各方面的利益。
三、財務管理原則
1、收支兩條線的原則,并設置專兼職的財務人員,做好財務檔案;
2、計劃管理原則:做好計劃,注意隨機性和計劃性的協調管理;
3、目標效益原則:堅持在社會效益的基礎上取得經濟效益的最大化。
4、實行工會財務一支筆的原則;
四、財務管理的基本環節:
1、進行財務預測,編制和落實財務計劃;
2、進行日常管理,實施財務控制和監督;
3、進行財務狀況的考核、評價與分析;
4、接受上級工會的財務檢查、審計。
工會規章制度15
一、在職工出現婚、育、病、喪等特殊情況時派人走訪、慰問,力所能及地幫助職工解決各種困難,對于生活特別困難的職工,可根據實際情況研究解決救濟、捐助等問題,使職工順利渡過難關。
二、定期組織人員對一線職工及其家庭進行走訪慰問,幫助一線職工解除后顧之憂。
三、在春節、中秋節等重大節日對職工進行走訪慰問,及時解決職工的'實際困難。
四、節假日期間定期派人對退居二線的老干部和退休職工進行慰問。
四、及時掌握職工動態,出面調解職工家庭矛盾,搞好家庭團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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