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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安規章制度

    時間:2024-06-23 16:05:04 規章制度 我要投稿

    (推薦)保安規章制度15篇

      在生活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保安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推薦)保安規章制度15篇

    保安規章制度1

      一、總則

      1、保安人員全面負責服務中心的值勤巡邏、門衛等保安服務任務。

      2、對在值勤區域內的不法侵害和災害事故,及時報告中心辦公室工作人員和當地公安、消防等部門,采取措施控制事態擴大,保護現場,維護現場秩序。

      3、落實防火、防盜、防爆、防破壞等防范措施,發現值勤區域內的隱患,立即報告中心辦公室工作人員,并協助予以處理。

      4、保安人員對值勤區域內發生的不法侵害行為應及時制止,對不法行為人應送交公安機關或有關部門處理,支持和配合公安機關和其他執法部門依法執行公務。

      5、保安人員要嚴格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開展保安服務工作,不準超越職責權限;嚴格履行崗位職責,在崗期內不準做與保安服務無關的事情。

      6、不準留宿外來人員,非因公外來人員晚22:00之前必須離開服務中心。

      二、具體要求

      1、白天由2名保安負責服務中心的安全保衛工作;夜間由1名保安負責服務中心的值班工作;

      2、值班時間:春秋冬季:白班早6:00—晚17:30夜班晚17:30—次日早6:00夏季:白班早6:00—晚18:00夜班晚18:00—次日早6:00。

      3、保安人員要嚴格按照服務標準著保安制服,按規定配戴保安標志。

      4、嚴格按照時間交接班,值班期間不準脫崗、空崗、串崗、睡崗,不準遲到、早退,禁止在中心飲酒、吸煙、賭博。

      5、值班期間,認真接聽值班電話,并做好記錄,遇有重大問題,及時通知服務中心領導。6、遵守服務中心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愛護公物,對廳內及工作間內的`辦公設備未經允許不得擅自動用。

      三、班長職責

      1、負責在每月1號上報保安人員值班表。

      2、負責廳內的照明、空調及門窗的定點開關(早晨上班前半小時打開,晚上下班后即關掉)。

      3、節假日期間如遇下雨、下雪應及時組織清掃,保持大門口環境清潔衛生。

      四、白天值班保安職責

      1、負責更換中心所有的飲水機水筒。

      2、在服務中心一樓值勤的保安人員負責接收當天的報紙及信件并送交辦公室。

      五、考核評定:

      1、考核內容:工作情況、遵守中心管理規則情況、履行職責情況。

      2、每月考核一次,出現一次違紀情況扣5分,考評在90分(不含90分)以下為不達標,如有進廳辦事人員及廳內工作人員投訴者,由保安公司調換保安員。

    保安規章制度2

      一、目的

      為維護公司內部安全秩序,保護企業財產和員工安全意識,制定本規章制度。規范保安員的服務行為,保證企業安全穩定運營,有效防止安全事故。

      二、范圍

      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公司內部保安員,包括全體保安員和管理人員,以及涉及到公司安全保衛的所有工作和活動。

      三、制度制定程序

      本規章制度由公司安保部門組織編制,經公司管理層審核通過后進行實施。

      四、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內部政策規定

      1.《勞動合同法》

      2.《勞動法》

      3.《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4.《行政管理法》

      5.公司內部安全制度

      五、制度內容

      1.保安員服務標準

      (1)保安員應始終保持警覺,對于公司安全存在的威脅能夠及時發現并報告,掌握做好各類安全事件處理流程;

      (2)保安員應當誠實守信,嚴格執行崗位職責,盡職盡責的完成保護崗位服務,維護公司安全穩定;

      (3)保安員應當保持良好精神狀態,保證能夠有效的工作。

      2.保安員工作職責

     。1)定期巡邏,發現隱患及時上報,及時處理公司安全事件并報警;

     。2)保安員應維護公司現有設施設備、科技裝備等,并嚴格履行日常安全巡視檢查,及時發現各種安全隱患;

     。3)保安員應當嚴格按照安全制度要求對進出公司人員、車輛、物品進行安全檢查,以保證企業內部安全穩定。

      3.保安員行為規范

     。1)保安員應當保持良好的素養,言行舉止應清晰標準、以身作則,維護公司聲譽;

     。2)保安員應當對違反企業規定的.員工進行制止和糾正,維護企業的正常運營秩序;

     。3)保安員應當盡量做到事無巨細,不將保安工作視為身外之事,對于任何未經許可的非法行為及時檢舉上報。

      4.責任主體

     。1)保安員本人應當盡職盡責的履行工作職責,保證企業內部安全穩定;

     。2)安全管理部門應對保安員的工作進行指導、管理,并對保安員的違規行為實施處罰;

      (3)企業管理層應發揚對安全保衛的重視和管理,要嚴格落實各項制度,保障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5.執行程序

     。1)公司安保部門應當按照保安員的工作職責及時制定各項工作計劃和任務;

      (2)保安員應根據工作計劃和任務,有條不紊高效履行工作職責;

     。3)對于保安員的工作不按要求完成或者存在違規行為,先由安保部門進行警告,情節嚴重者,取消其保安員資格。

      6.責任追究

     。1)對保安員工作過程中發現的事故、故障問題,要及時進行處理,追究責任;

      (2)對于工作過程中處理不當或存在其他問題的保安員,由公司安保部門進行處罰,嚴肅處理;

      (3)對于保安員在工作中的不當行為,由公司管理層對其進行警告、調離崗位、降職等處罰處理。

      六、其他

      1.本規章制度適用于保安員,各部門應對本規章制度進行宣傳和解釋,確保貫徹實施。

      2.本規章制度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進行修改和完善,經公司管理層批準后執行。

      保安員規章制度已制定,由公司安保部門負責執行,全體保安員要嚴格遵守規范,認真履行工作職責,保證公司內部安全穩定。

    保安規章制度3

      一、目的:

      為加強保安隊伍的管理工作,保障本公司保安的工作有序運轉,監督與管理好保安人員做好日常工作,確保公司人員與財產安全。明確保安隊長崗位職責,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公司的保安隊長

      三、職責:

      保安隊長負責保安隊伍的一切管理工作,負責監督貫徹執行公司的規章制度,負責公司上級對保安工作指令的上傳下達,落實布置安保工作,負責保安人員的思想教育與訓練工作,提高并改善工作效率。

      四、具體內容:

      4.1建立正常的巡視制度并明確保安接待崗、宿舍崗的崗位職責,負責維護管轄區域內治安秩序,預防和查處安全事故,做好與相關單位的聯系聯防工作;

      4.2熟知公司各區域樓層的安全設施、設備。制定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序,建立和健全各項安全保衛制度。處理各班次的突發事件,如火災、偷盜、打架等立即報警,并迅速與消防隊、部門聯系。

      4.3根據所管轄區域的小和周邊社會治安情況,配備相應的保安人員,并對保安人員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4.4檢查管轄區域內有無妨害公共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有無違規章制度的行為,并及時進行糾正,提出處理意見,跟進處理結果;

      4.5保安隊長每天應加巡查力度與巡查次數,要求每天巡查打卡次數不少于4次。時刻密切保持與保安人員的.通訊聯絡,每天不定時巡視管轄區域的安全工作與紀律工作,檢查各值班崗位人員的值勤情況并適時進行指導。保安隊長對保安崗哨堅持不定時的查崗及查夜,及時指出保安人員的工作失誤及不規范的行為。發現異常及突發事件需及時把起因、過程、結果饋給相關主管,隊長每日查勤必須檢查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4.51保安儀容儀表;

      4.52物件簽收事宜;

      4.53人員、物品出入記錄;

      4.54落實交接班的工作事宜;

      4.6協調本部門保安和其他部門間的協調工作,提高安保工作效率,接待員工的投訴建議,協調處理各種糾紛和違紀行為;

      4.7及時掌握保安人員的思想動態,定期召開隊務會議,做好思想溝通工作,并做好會議記錄。定期組織保安人員進行職業安全,思想道德和各類業務技能培訓,提高保安人員的工作技能;

      4.8以身作則,親力親為,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質量。完成上級交代的臨時工作。

      五、獎勵措施:

      5.1對待工作盡心盡責,阻止公司財務被盜者;

      5.2遇到有意外或突發事件,拼力搶救而減少損失者;

      5.3維護公司的安全與利益,避免公司財務遭受重損失。

      六、懲罰措施:

      6.1不服從上級的管理安排,對待上級布置的工作有抵觸心理者,造成工作失誤,公司給予相關處罰30元/次;

      6.2上班時間玩手機、看小說雜志、與人閑聊、接打私人電話,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公司給予相關處罰30元/次;

      6.3對違公司的規章制度的員工,不予制止視而不見者,公司給予相關處罰30元/次;

      6.4因工作對員工言語粗暴無禮或故意刁難,而造成員工與保安發生的,公司給予相關處罰100元/次;

      6.5工作期間睡覺、酗酒、賭博、玩忽職守等,公司給予相關處罰100元/次;監守自盜者公司給予開除并交機關處理;

      6.6工作期間保安人員出現異常情況而故意包庇、縱容下屬、知情不報,隱瞞上級者公司給予相關處罰100元/次;造成公司重損失的開除并交機關處理;

      七、附則:

      7.1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隨時以公告、通知、通告等形式補充或修正;

      7.2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保安規章制度4

      一、工作職責:

      1、執勤時間統一著裝,姿態端正,樹立威武、文明的執勤形象。不準穿奇裝異服;夏天不準穿拖鞋、背心、短褲;

      2、公司保安白天實行坐班制,白班期間保安不可隨意上樓,如果有事或問題需上樓時,經行政中心同意后方可上樓,并及時找人替崗。當班期間作好當班值勤記錄,力求詳細、準確、客觀,并分別簽名確認。

      3、上層領導到來應主動站起問好,董事長、總經理及客戶到門口時應主動開門迎接。

      4、對來公司人員應做到熱情有禮,不卑不亢,外來人員進辦公樓應問詢清楚,如是客戶應主動與相關部門聯系,經確認后方可放行,由保安填寫客戶登記表;

      5、有推銷人員要求進公司,應先電話確認是否和相關部門聯系,確認后進行會客登記(填寫“會客登記表”),在得到確認并進行登記后方可放行,在人員離樓時應檢查核對“會客登記表”的簽字回執。如身份不明或形跡可疑人員進公司,保安應視情況進行靈活處理;

      6、嚴格檢查員工徽章或證件(員工必須佩帶徽章),有權拒絕沒有佩帶徽章的員工進入公司,有權拒絕不符合公司著裝要求的員工進入公司,對于員工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應立即制止,如果員工不聽勸阻,報辦公室后有權對此員工處罰;

      7、對本公司員工應加強監督管理,上班時間員工因為業務外出必須進行出入登記。如果員工不登記者有權拒絕其出入;

      8、維護打卡秩序,監督打卡紀律,防止員工代打卡。如遇打卡失敗等特殊情況,應監督員工填寫手工簽到表;

      9、負責公司消防中心的管理工作,熟練掌握各種消防設施的使用方法,和上級消防機關保持緊密聯系,遇到緊急情況及時反饋并作應急處理。定期檢查公共區域的消防設施,對電源集中區、火源區不定期進行巡查,及時發現事故隱患,防患于未然;

      10、晚上隨時對各樓層進行巡視,若有亮燈、門窗開啟等情況,務必關閉。如發現可疑情況,提高警惕,靈活處理。若事態嚴重,立即上報或報警;

      11、配合行政中心,對員工執行公司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對發現的問題應及時進行制止,情節嚴重的交行政部處理;

      12、保安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紀律,并嚴格按照公司紀律的要求對違反規定的員工在授權范圍內執行處罰。

      13、下班期間,留意公司員工攜帶的物品,防止公司財物丟失。

      二、懲罰制度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情節給予警告至大過處理,造成嚴重后果者,可給予開除處理

      1、上班時著裝不整潔,不注意儀容,有損保安形象的,每次罰款20元;

      2、上班時,做與值班無關的事(如看書、閑聊),影響工作者,處以罰款20元,上班睡覺者,第一次罰款50元,第二次予以辭退,非工作需要,外人嚴禁在值班室逗留,違者雙方各罰款50元。

      3、上班時發現違法亂紀、不遵守公司規章制度的.人和事,不制止、不處理、不上報或縱容者,對當班保安罰款50元;

      4、上班期間,由于瀆職行為造成公司財產、物品丟失的,由保安按物品價格的兩倍進行賠償;視情節輕重處100元罰款至辭退。

      5、不認真履行保安職責,不服從領導,玩忽職守、故意刁難、打擊報復同事者,視情節給予處罰,特別嚴重者,給予開除處理,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送公安機立案處理;

      6、有其它違紀行為的,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罰。

      三、獎勵制度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嘉獎至記大功表彰

      1、在執勤過程中,嚴格、公正、文明,無任何責任事故,可做表率;

      2、在處置突發事件、維護公司利益的活動中,表現突出,貢獻突出者;

      3、有其它重大突出表現者。

    保安規章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規章制度是為了保障企業財產安全、保護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規范保安人員行為,維護企業的穩定和安全,實現保安工作的規范化管理,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二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的所有保安人員,包括現場安全員、巡邏員等職位的保安人員。

      第三條本公司保安人員應嚴格遵守本規章制度,對于違反本規章制度的保安人員,公司將根據情節輕重,追究法律責任或者行政責任,并予以撤職處理。

      第四條本規章制度制定程序應該充分征求保安人員的意見和建議,保證制度的公正、合理和切實可行。

      第二章職責分工

      第五條保安人員的職責分工包括現場安全員、巡邏員、值班員、情報員等職位,F場安全員應保障企業重要部位的安全,巡邏員應保障企業的全域安全,值班員應保障企業的'24小時值班,情報員應收集企業周圍環境和事件信息。

      第六條保安人員的職責應合法合規。保安人員在執勤過程中,應該依法維護公共安全秩序,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第三章工作要求

      第七條保安人員應保證工作守則和工作紀律,如服從指揮、聽從調配、嚴禁私自行動等。

      第八條保安人員應時刻保持警惕性,對于安全隱患和不良環境按照規定進行上報,并在其職責范圍內采取必要措施進行處置。

      第九條保安人員應遵守有關保密法規,防止發生泄密事件;保證工作、信息和設備的安全保密。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十條保安人員應當認真執行有關工作制度,比如上班時間、調度規定、勞動安全保障及勞動保護措施等。

      第十一條保安人員應制定應急預案,并按照預案要求進行處置;對重要安全事件和突發事故進行報告;發現涉及治安或者刑事案件應提交給公安機關處理。

      第十二條保安人員應認真負責地按照工作規定,對物品進行裝卸、搬運和拆裝,保證不損壞、不丟失、不侵犯他人權益。

      第五章責任追究

      第十三條對于違反本規章制度的保安人員,公司將采取以下措施:

      1.輕微違法的,給予口頭批評或者書面警告;

      2.較嚴重違法的,給予嚴重警告、通報批評或者責令其立即糾正;

      3.違法情節嚴重的,給予停職、辭退或者辭退通報處理;

      4.涉及到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十四條本規章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法》、《勞動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行政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及公司內部政策規定制定。

      第十五條本規章制度制定程序:

      1.找到已有規章制度和標準;

      2.制定草案;

      3.進行批準;

      4.宣傳和實施。

      第十六條本規章制度自頒布之日起生效,由本公司保安部門負責解釋。如有需要變更,應當依照公司內部程序進行變更并重新發布。

    保安規章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保安員行為,保障公司安全、財產安全和人身安全,維護公司正常秩序,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公司內所有保安員。

      第三條公司保安員應當嚴格按照本規章制度執行,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相關規定。

      第四條公司管理層負責本規章制度的解釋和執行。

      第五條保安員必須了解本規章制度的內容,自覺執行并接受監督。

      第六條公司管理層有權對違反本規章制度的保安員給予相應的處罰。

      第二章安全管理

      第七條保安員應認真履行職責,協助公司做好安全工作,保護公司安全和財產安全。

      第八條保安員應對公司的安全風險和安全隱患進行預防、發現和處理。

      第九條保安員應當遵守公司安全制度和規定,確保公司內部安全和保密。

      第十條保安員在執行保衛任務時,應服從指揮,確保行動協調一致,不得擅自離崗。

      第三章服務管理

      第十一條保安員應當按照規定時間到崗,如不能及時到崗應提前申請請假。

      第十二條保安員應認真履行職責,在服務中積極服務,做好禮儀禮貌,樹立公司形象。

      第十三條保安員應及時處理公司內部客戶的投訴和建議,并將情況及時反饋給公司管理層。

      第十四條保安員應當保持工作環境的整潔有序,保證公司環境的美觀和整潔。

      第四章基本職責

      第十五條保安員的'基本職責是維護公司內部的安全秩序,安全保衛和保護公司的財產安全。

      第十六條保安員在保衛任務上應當遵守執行規定,加強對可疑人員或物品的監視,及時處理異常情況。

      第十七條保安員在處理糾紛時應本著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辦理,堅決制止違法犯罪行為。

      第十八條保安員必須遵守公務制服規定,不得隨意更改、亂穿公務制服。同時也不得穿著制服在公司外公共場所閑逛,產生不良影響。

      第五章責任追究

      第十九條如保安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者本規章制度的規定,造成公司或者他人損失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規定進行追究責任。

      第二十條違反本規章制度的保安員將被給予相應的處罰,具體情況由公司管理層根據實際情況做出相應的處罰決定。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規章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第二十二條本規章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并經公司管理層批準后生效。

      第二十三條本規章制度解釋和修訂權歸公司所有,修訂后同樣需要經公司管理層批準后生效。

    保安規章制度7

      第一條目的

      為了規范企業保安管理,加強對企業保安人員的管理和監督,保護企業安全和財產安全,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制訂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范圍

      本規章制度適用于企業內管理保安人員的各項工作,主要包括保安部門的組織管理、保安崗位責任、工作流程、保密安全、應急處置等方面。

      第三條制度制定程序

      1.明確制定本規章制度的部門、時間表、責任人員等;

      2.收集、整理相關法律法規、公司內部政策規定等資料,制定草案;

      3.征求企業有關部門和勞動者意見,修改制度草案;

      4.報請企業領導審批;

      5.印制、發布、執行。

      第四條基本原則

      1.保安工作要遵循“預防為主、防范為先”的原則;

      2.保安工作要依法管理,尊重維護勞動者的權益;

      3.保安工作要加強宣傳,提高保安意識,增強團隊合作精神;

      4.保安工作重在監管,要及時發現問題、處理問題、消除隱患;

      5.保安工作要保證人性化,以人為本,提高員工的職業素養和業務素質。

      第五條管理制度

      1.保安工作組織機構及職責分工;

      2.保安考核制度;

      3.保安培訓制度;

      4.保安工作流程管理制度;

      5.保密安全制度;

      6.應急處置管理制度;

      7.其它保安管理制度。

      第六條責任主體

      1.保安部門負責制定本規章制度,對本規章制度的`執行負責;

      2.保安人員負責遵循本規章制度的規定,并保守企業機密,維護企業安全;

      3.企業領導及各部門負責本規章制度的執行檢查,并及時給予反饋。

      第七條執行程序

      1.保安人員在崗前應進行崗前培訓,并提供相應的崗位工具;

      2.保安人員在工作中應遵守本規章制度和相關法律法規,遵守勞動紀律;

      3.保安人員在工作中應嚴格執行各項工作流程,確保工作質量;

      4.保安人員應積極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及時處理危險和突發事件,保護企業安全和員工生命安全。

      第八條責任追究

      1.對違反本規章制度和相關法律法規的保安人員,應嚴格按照公司有關紀律規定進行處理;

      2.對因保安管理不當而導致事故的,保安部門及相關管理人員應負直接責任,應按有關規定予以問責。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并在執行中不斷完善和調整。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同意,不得擅自修改或廢除本制度。

    保安規章制度8

      擔負著物業治安管理的人員,必須以軍事化、正規化、規范化的標準來嚴格要求自己,必須進行經常性職業道德、思想品德教育和業務訓練,為建設一支素質高、思想好、技術精的'保安隊伍,特制定本學習與訓練制度。

      1、學習法律法規及治安管理、物業管理、消防管理、交通管理四大條例是必修課。

      2、學習職業道德規范、文明禮貌、會話能力、執勤技能及事故處理方法。

      3、學習有關規章制度,隊員職責、紀律、獎懲。

      4、訓練:消防演習、擒拿格斗、軍事訓練等。

      5、每周二、五下午2:30-4:00時,除當班保安外其余人員一律參加訓練或學習。

      6、每半年和年終進行業務知識、軍事訓練考核,不合格者再補考后達不到標準的將予以淘汰。

      7、學習訓練時,嚴格按計劃進行,并認真做記錄。

      8、學習訓練時,按規定統一著裝,要求做到人員、時間、內容、效果落實。

    保安規章制度9

     一、目的:

      為了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維護企業財物和員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公司所有保安人員。

      三、權責:

      辦公室(企管部)負責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執行的監督;總經理核準執行

      四、值班規定:

      1、各崗位保安應著制服,保持儀容整潔、精神狀態佳、態度和藹、認真負責

      2、熱情接待來訪人員,總經理、領導以及貴賓來訪時應敬禮問好

      3、督導員工打卡,按規定穿工衣

      4、堅守崗位,不擅離職守,因事離開崗位時必須有保安人員代班,無關人員不得進入保安室

      5、值班保安嚴禁睡覺、看小雜志、酗酒、聽收音機、玩手機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發現一次罰款20元;

      6、不定時巡察廠內各區域,包括各樓層水、電、電源開關及倉庫物資,保證重要區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

      7、廠內如發生民事糾紛,應及時勸阻和制止,并及時報告保安隊長或管理部處理

      8、保持保安室、公告欄、打卡機及廠門的清潔衛生

      9、加強對廠區、宿舍水電、消防設施的巡察,發現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處理,對因工作失職,給公司造成損失者,追究當班保安責任。

      五、門禁制度

      一)人員進出管理

      1、節假日及上班以外時間,如果公司生產部沒加班,保安應阻止員工進入生產部及倉庫,其它特殊情況須經相關部門審核登記方可進入。

      2、員工應自覺維護廠內及宿舍環境衛生,保安有權制止亂扔果皮、紙屑等雜物垃圾的行為,包括在廠里邊走邊吃東西的行為

      3、被公司開除及離職人員原則上禁止入廠,例外情況下保安應憑批準后的放行條給予放行,并嚴格檢查其行李物品,嚴禁攜帶任何具有本公司標志的物品及其它公司財物,一經發現,立即扣留其所有物品。

      4、外來人員因公入廠,保安應先幫其聯絡,征得受訪人同意,并先登記后放訪客進入。

      5、上班時間,嚴禁私訪,若有特殊情況需部門主管同意方可在前門保安室會客,會客時間不得超過20分鐘。

      二)車輛進出管理

      1、本公司車輛進出,須登記進出時間和駕駛員姓名。

      2、外來車輛入廠應在保安室登記,出廠時須持有有效人員簽名的《車輛出入登記表》。

      3、所有車輛入廠后均應在指定地點停放,自行車出入廠門,必須下車推行。

      三)物品進出管理

      1、員工及外來人員攜帶行李、包裹進出廠門時,須自覺接受保安的檢查與登記。

      2、攜帶物料、加工零件、樣板或模具出廠,須有負責人以上審核,在《貨物放行條》攜帶物件一欄上注明,經核實無誤后方可出廠。

      3、廠商來廠交貨,應先在保安室登記,由保安通知收貨人員接洽。

      4、對人員、車輛所攜帶物件有疑問時,應及時詢問相關人員加以確認。

      四)嚴禁以下外來人員進廠:

      1、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品的人員及車輛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員

      3、推銷產品及收購廢品的人員及車輛

      4、非洽談公務人員與車輛,或是洽談公務但拒絕登記檢查者

      5、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員者

      6、來訪人員不能出示有效證件者

      五)嚴禁以下公司員工進廠:

      1、攜帶違禁物品者

      2、上班穿拖鞋、短褲、背心者

      3、衣帽不整者

      4、未經主管核準擅自帶客參觀者

      5、已經離職者

      六)嚴禁出廠的人員、車輛及物品:

      1、人同與車輛出廠時拒絕檢查者

      2、貨物出廠無放行條或所裝貨物與放行條不符合者

      3、人員雖有《貨物放行條》,但未經負責人簽核者

      七)檢查時應注意的事項

      1、不可觸及人身

      2、主要是檢查有無公司產品、物料半成品或工作用具等公司財物為主

      3、檢查時要謙和有禮,避免引起被檢查人的誤會與反感,必要時婉言說明,并請諒解

      4、嚴禁有公報私仇、故意刁難等不妥行為

      六、突發事件的處理

      1、遇火災、水災、臺風等自然災害時應勇于救護,情節嚴重應迅速向有關部門和主管匯報,如遇臺風警報,保安人員應時刻準備著

      2、遇打劫、偷盜等危害廠區安全的行為,值班保安應迅速與保安隊長及其它保安聯系,并立即打當地派出所電話報警,處理完畢后,應將事情經過詳細記錄在保安日志上,嚴重事件應當保護好現場

      3、員工之間發生糾紛或有不軌行為時,保安人員應及時勸阻,并制止事態的進一步發展,本廠員工與外廠員工發生爭吵、斗毆等行為時,應協助調解,并及時報告保安隊長處理

      4、員工發生急病或工傷時,應立即通知保安隊長和辦公室(企管部),以便迅速安排廠車及時送往醫院治療

      七、工作交接

      一)值班狀況交接

      1、接班時交接班,詳細了解上一班次值情況

      2、查看保安值班日志,檢查需交接的公文、信件和證件

      3、檢查來訪人員情況

      4、上級規定或寄存物品的轉交

      二)警具、警械的交接

      1、交接班時,仔細檢查對講機、警棍和充電器、手電筒的使用狀態

      2、接班后,警具、警械應隨身攜帶,不得交于無關人員玩耍

      3、接班時警具如有人為損壞(因公損傷除外),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4、所有交接物品,應在當面交接時清點,檢查清楚,并詳細記錄于保安值班日志上,以保證遇緊急情況時能投入正常使用,否則,由接班保安負責

      八、查勤及巡邏

      1、隊長對保安崗哨及人員要堅持不定時查崗查夜,及時糾正保安人員的不規范行為

      2、查崗查夜的時間由隊長自行安排,晚上不得少于2次

      3、在查看時發現有違紀行為,應及時記錄,作為考核的依據

      4、每日查勤情況應詳細記錄于查勤日報告上,次日交管理部審查

      5、查勤內容:

      保安儀容儀表;當班保安日志;物件簽收事宜,人、車、物出廠稽查;異常事件的處理;保安巡邏的內容。

      6、保安巡邏內容:

      員工著裝及廠證佩帶;上班員工有無睡覺、抽煙、閑聊、串崗等違紀現象;員工的上下班打卡;滅火器位置掛放是否移動,壓力是否夠,有無超過有效期;消防栓是否供水,防火標志、疏散方

      向標志是否正確;消防通道是否暢通,作業現場有無隱患;水電設施是否正常,門窗安全及衛生,有無其它異常情況等。

      九、本制度由辦公室(企管部)制定、修改、解釋,由總經理批準頒布執行。

    保安規章制度10

      1、每周四下午3:30召開部門工作協調會,參加人員主管、保安隊長,聽取工作匯報、檢查工作進度、執行計劃情況、分析治安防火形勢、提出工作重點。

      2、每月25—30日保安部召開主管、保安隊長月工作總結匯報,制定下月工作計劃會。

      3、每周二下午保安部經理召開保安隊全體安全教育會,宣講安全防范知識、治安形勢、法制知識、糾正執勤存在問題。

      4、重大節日國家重大政治活動日前,保安部分別安排公司各部門職工加強安全防范和治安形勢教育宣講會。

      5、每年春季、秋季、冬季和11月9日全國消防日,保安部分別安排公司各部門職工加強防火安全工作教育宣傳會。

    保安規章制度11

      1.0目的確定物業公司各管理處保安部內部制度、規范部門建設、確立員工言行規范。

      2.0適用范圍物業公司各管理處保安部3.0制度3.1保安員文明規范3.

      1.1著裝規定a保安人員在工作、執勤和上課時,必須按規定統一著裝。

      b著裝時,應扣好衣扣,結上領帶,戴正帽子,戴正工作證,穿黑皮鞋,扎緊武裝帶。

      c不得穿制服外出小區,不得在業余時間穿制服外出,不得冬夏制服混穿。

      d保安員著制服時,要經常保持干凈整潔。

      3.1.2儀表、頭發、指甲經常修剪,保持整潔,男保安員不準留大包頭、大鬢角、不準蓄胡須;

      女保安員不得留長發,保安員當班不得佩帶個人飾品。

      3.1.3站姿保持全身正直成跨立姿勢,身體的任何部位不得依靠建筑物、樹木、汽車等。

      3.1.4語言:執勤時遇到客人要讓道、微笑、問好。

      常用語:您好!請!謝謝合作!對不起!不用謝等。

      3.1.5紀律:有自我約束力,不違章、不違法;

      服從領導分配指揮;

      嚴格遵守考勤制度,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替換班;

      在小區內不準酗酒,工作時間不準抽煙;

      按崗位要求進行工作,嚴禁飲酒后上崗,在崗時嚴禁嘻笑、打逗、聊天、睡崗、脫崗、空崗、串崗。

      3.1.6工作態度:端正穩重,盡職盡責;

      處理問題要有耐心、不急躁;

      當小區業主、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受到威脅或可能受到損失時,要機智、靈活、妥善地采取應急措施,全力保護業主、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

      3.2值班制度

      3.2.1保安部實行24小時分時段輪流值班。

      3.2.2保安部各班每星期五將值班班次安排于《保安部_____班班表》上。

      3.2.3未經保安部助理批準,任何人不得隨意換崗、調班。

      3.3交接班制度

      3.3.1必須在崗位上交接班,接班人員提前10分鐘到達崗位,嚴格交接手續,即交裝備、交情況、填寫《值班記錄》本,將工作環境打掃干凈。

      3.3.2交班人員等接班人員驗收后才能下班,驗收發現問題由交班人員承擔。

      交班時接班人未到不準擅自下班,必須經領導批準有人接班方可離崗。

      3.4保安部請示報告制度

      3.4.1各崗位發現的異常情況,應隨時向當班班長報告,緊急情況下可以越級向保安部助理及公司領導報告。

      3.4.2發生事故、發現重大情況應立即向保安部助理和公司領導報告。

      3.4.3凡超過本級權限,無把握解決或按規定要請示報告的問題要一事一報。

      3.4.4凡屬各班的工作,思想狀況等應隨時向助理作專題報告。

      3.4.5報告應及時、準確、實事求是,對于報告的問題主管領導應及時處理。

      3.4.6匯報通常以口頭形式逐級匯報,必要時以書面形式報告。

      3.5裝備管理規定

      3.5.1保安員的工作配置包括:通訊器材、保安器械等重要裝備,為了加強管理,特作如下規定:a所有的'裝備由助理或助理指定人員到庫房領取,并在《裝備領用登記表》記錄。

      b辭職,辭退的員工,必須在當日內將裝備,服裝交庫房,遺失項目將按百分之百賠償。

      c凡在工作中損壞的,須憑報告由保安部助理批準換領或作相應賠償。

      d凡遺失的按百分之百賠償,憑報告經批準領取。

      e保安部助理每月對各種裝備進行一次檢查和維護,檢查結果記錄在《綜合檢查記錄》 。

      f使用裝備器材者要愛護裝備,如不是因公損壞,照價賠償,并給予嚴肅處理。

      3.6請銷假制度

      3.6.1請假均須填寫《請銷假條》 。

      3.6.2住勤隊員工作之余的外出假,8小時內由班長審批,請假24小時內由助理審批,48小時內由管理處主任審批

      3.6.3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由公司經理批準。

      3.6.4因請假所缺工作崗位應有保安部安排人員替補,并扣請假人在請假期間的工資等。

      3.6.5請假期滿應按時歸隊,及時到部門報到銷假,并報告班長,接受執勤任務。

      3.7內務制度

      3.7.1保安員宿舍內務要整潔,美觀,統一。

      3.7.2保安員的床鋪必須統一擺設。

      被子、大衣等床上用品必須保持干凈整潔,擺放整齊。

      3.7.3床下按規定排列好,鞋子、水桶等,不能有任何雜物。

      3.7.4保安員的制服、帽子、皮帶等保安裝備必須統一,集中有序地按規定擺放,不得隨意亂放。

      3.7.5除必要的工作、生活用具外,其它物品或非保安員物品,未經批準,不得私自放置。

      3.7.6每周由保安助理負責組織班長巡查內務情況,并作出記錄《保安內務檢查記錄表》作為保安員每月考評項目之一。

      3.7.8不允許在休息室會客,不準留客于宿舍。

      3.7.9對違反上述規定者,按《保安部獎懲細則》內的相關規定處理。

      4.0相關記錄

      4.1《值班記錄》

      4.2《裝備領用登記表》

      4.3《請銷假條》

      4.4《保安內務檢查記錄表》

      4.5《保安部_____班班表》

      4.6《綜合檢查記錄》

      5.0附錄《保安部獎懲細則》編寫:

    保安規章制度12

      目的:

      為了保障企業內部安全,規范保安工作人員的行為,加強企業安全管理。

      范圍:

      適用于本企業內部所有保安工作人員,包括保安隊長、保安員等。

      制度制定程序:

      1.制定制度

      2.征求意見及修改完善

      3.領導審批

      4.印發實施

      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內部政策規定:

      1.《勞動合同法》

      2.《勞動法》

      3.《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4.《行政管理法》

      制度名稱:保安規范管理制度

      范圍:適用于企業內部所有保安工作人員。目的:

      規范保安工作人員行為,增強預防和控制企業內部安全隱患的.意識和能力,確保企業內部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內容:

      1.保安員的基本要求和崗位職責。

      2.企業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處理流程。

      3.保安工作的必要性和工作方式。

      4.企業內部安全隱患的發現、報告及糾正。

      5.人員進出口管理。

      責任主體:

      1.保安隊長是保安工作的直接責任人,負責所有保安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

      2.企業領導是保安工作的最終負責人,應對保安工作做出指導和決策。

      執行程序:

      1.保安工作人員應認真學習掌握本制度內容。

      2.嚴格執行本制度,維護企業內部安全和穩定。責任追究:

      對于嚴重違反保安規章制度管理條例的保安工作人員,企業將對其進行紀律處分甚至辭退處理。

      以上制度條例僅供參考,實際制定需要按照企業實際情況靈活運用,同時需符合中國法律法規要求。

    保安規章制度13

      (一).保安人員工作紀律

      1.保安人員在崗期間,必須以飽滿的工作熱情,嚴謹的工作態度進行工作,必須模范遵守超市的規章制度,不得以任何借口推托、延誤工作。

      2.嚴格遵守保安部制訂的各項規定和要求。

      3.不得因個人行為而損害超市整體形象及利益。其中包括以下行為:

      衣冠不整,儀表不端、粗言穢語;

      在超市內(無論是否在崗)占用為顧客提供的服務性設施、動用商品;

      營業時間內坐、臥、倚、靠貨架、柜臺、商品;

      在貨區、辦公室內嘻笑、打鬧、大聲喧嘩;

      在超市內及超市周邊聚眾聊天、吸咽;

      4.各班保安人員嚴格履行職責,明確任務,各負其責,各司其職,堅守崗位,不得做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5.保安人員要聽從指揮,服從調動,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不準隱瞞、扣押各種情況的反映及線索。

      6.在崗期間要保持通訊聯系,做到有呼必應,未經允許不得隨意關閉對講機中斷聯系。

      7.保安員要熱情為顧客提供服務。

      8.在工作中,如發現遺漏隨時處理。

      (二).保安人員著裝規定

      1.著制式服裝上崗,須配戴帽徽、臂章、各種符號。

      2.不準留大背頭、大鬢角、留胡須,蓄發。

      3.大檐帽前沿與眉同高,不得手拎、掖挾大檐帽。

      4.著春秋裝、夏裝,必須著制式襯衣、領帶。不得披衣、敞懷,不得挽袖、卷褲腿,襯衣內扎。

      5.不得搭肩挽背,不得袖手插兜,在公共場合不得倚靠、歪坐、躺臥。

      6.著裝巡邏、行走,執勤期間不得吸煙,吃零食。

      (三).開閉場規定

      1.開場時間:

      每天上午8:30準時開門(視情況隨時調整)員工必須從員工通道進入賣場,嚴禁帶包進入賣場。收貨通道憑商場核發的證件和相關手續進入。

      2.閉場時間:

      每晚22:00閉場(視各地門店的營業時間而定),員工下班必須走員工通道,如閉場后需加班,由部門負責人到保安部填寫非營業時間進場作業單,進行備案。夜間巡場規定:

      每晚18:00商場值班經理與保安部夜間值班人員,到監控室集合,由值班經理提出夜班消防安全及巡場要求,(來自:)并組織指揮保安人員加強對商場的巡視(半小時一次),主要檢查有無火險隱患,有無被盜情況以及其它危及安全的異常情況,并認真做好登記。

      巡場人員嚴禁單獨行走,人與人之間必須保持通視。

      待賣場人員走完后由值班經理會同保安人員組織清場,完畢后通知監控室,打開報警裝置,巡場前通知監控室,并隨時向監控室報告巡場的位置,巡場完畢后通知監控室恢復正常。

      附:《閉場安全檢查記錄表》

      填寫說明:

      1.年、月、日、時、分各按兩位填寫

      2.檢查內容情況,正常填"√",異常填寫"×",并注明情況

      3.有問題部分處理結果

      4.檢查人員簽字,并注明職務、部門

      附:《清場、安全檢查登記》

      填寫說明:

      1.按年、月、日各兩位填寫

      2.檢查人員簽字

      3.檢查情況

      4.遺留隱患具體情況

      5.保安主管簽字,并簽署意見

      (四).交接班制度

      1.定時在內保辦公室由前后班領班交接,并向保安主管做當日工作匯報。

      2.交班領班負責在交接班記錄本上,認真、如實、清楚、簡練的填寫當日的工作情況,接班領班詳細記錄上一班情況,對未解決問題重點記錄,并同交班領班在記錄本上簽字。

      3.交班領班口頭向保安主管做當日工作情況匯報。

      4.如店內發生重大問題,各交接班領班視工作需要,積極配合保安主管解決問題,直至問題解決。

      5.保安主管負責將交接班中反映出來的問題分類處理。

      (五).對講機使用的管理規定

      1.外部門須借對講機時,必須有主管簽字,方可借用。

      2.監控室負責對講機電池的充電和保管。

      3.使用對講機時不允許聊天、說笑。

      4.歸對講機時須有借用人簽字并由接收人核查。

      5.借用對講機者須在借用的當天將對講機歸還。

      (六).夜班警衛工作要求

      1.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夜班警衛按時到崗,與白班進行交接班。

      2.嚴格遵守規定:

      夜班人員上崗后,應立即認真做好清場前的.準備工作,按清場的時間和程序進行。星期一至星期五晚20:40前;星期六、星期日晚22:00前將所有無關人員清出賣場。

      3.加強管理:

      對在商場施工的人員,要依據有關規定進行嚴格的管理。由組長負責指定專人對其進行管理,并劃定其活動范圍。施工前必須持保安部簽發的許可證、動火證;施工結束后,將其送出賣場以外,不得自行離場。

      4.加強夜間巡視:

      夜間警衛嚴格按照巡場路線分組巡視,并隨時與監控中心保持聯系,詳細記錄每次巡場情況。

      5.進入賣場:

      若因情況需進入賣場,須由值班經理帶領,保安領班和保安員共同進入。處理事件,并做詳細記錄。

      (七).收銀臺安全管理細則

      1.工作期間不得在崗會客。

      2.建立、建全收銀員交、接班制度。設立交接簽字登記本,隨時接受保安部的查驗。

      3.收銀員要提高警惕,留意收銀臺周圍情況,遇有可疑情況立即向保安部報告。

      4.超市內發生重大治安、火災事件,各收銀臺內收銀員要保護公司財產,不得擅自離開,由保安部安排撤離。

      5.保安部有權對違反本細則人員給予處罰。

      (八).接報案制度

      為確保華聯綜合超市安全,及時打擊違法犯罪,制定本制度。

      1.全體員工(包括廠家營業員)進場接班時(包括早班、晚班),應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認真清點所轄商品,發現商品丟失后,(來自:)立即查明丟失商品之品牌、貨號、外部特征、單價、數量、商品擺放位置等詳細情況,并立即報告樓面主管,同時盡最大可能保護現場。

      2.樓面主管在接報后,立即趕赴現場,并通知保安部,進行現場勘查。

      3.早班上班點數發現丟失,必須在開門前報保安部。

      4.超過開門時間報案即視為營業期間報失,并按規定處理。

      5.晚班營業終止前點數應雙人復核,發現商品短失應立即報保安部,發案部門人員留場,待初步調查報案方可下班。

      6.報案人要對所報案件負責,不得謊報,如發現報假案,將給予嚴肅處理。

      填寫說明:

      1.本表編號

      2.年、月、日、時、分各兩位填寫

      3.報案單位或部門名稱

      4.報案人、證明人簽字

      5.填"男"或"女"

      6.年齡

      7.員工工號

      8.案發具體位置

      9.損失物的具體名稱、數量、貨號、單位、總價、形狀等

      10.案發具體情況和過程

      11.店長或店長助理簽字

      12.安全主管簽字

      13.年、月、日各兩位填寫

    保安規章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建設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和行業管理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公司名稱:工程造價咨詢有限責任公司(名稱需符合資質管理部門的規定)。

      公司英文名稱:xx

      公司法定地址:xx市xx路xx號,郵編:xx,電話:xx

      第三條公司由下列x個出資人共同發起組成(需符合資質管理部門的規定):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執業資格住址身份證號

      1、注冊造價師

      2、注冊造價師

      3、注冊造價師

      4、注冊造價師

      5、注冊造價師或相關執業資格

      第四條公司受國家法律、法規保護和管轄,一切活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章程。

      第五條公司的性質為具有法人資格的、提供工程造價咨詢服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所有出資人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如果因業務質量問題涉及法律訴訟,需要承擔賠償責任時,首先由公司提取的風險基金承擔,不足部分以公司的全部資產承擔。

      第二章宗旨和經營范圍

      第六條公司遵循獨立、客觀、公正和誠信為本、質量至上的宗旨,遵守行業準則,依法執業,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委托人、當事人合法權益。

      第七條接受政府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和行業協會的指導。

      第八條公司的業務范圍:

      (一)提供建設工程投資控制和造價咨詢服務;

      (二)編制和審核工程投資估算、設計概算、工程預決算、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工程結算和決算;

      (三)工程造價鑒定業務;

      (四)其他法定業務。

      第三章注冊資本

      第九條公司注冊資本總額為人民幣xx萬元(50萬元以上),由出資人共同投入(持股比例應符合資質管理部門的規定)。其中:

      (一)發起人出資共xx萬元,占注冊資本%,名單和出資比例如下:

      姓名執業資格出資額出資比例身份證號出資人簽名

      1、注冊造價師

      2、注冊造價師

      3、注冊造價師

      4、注冊造價師

      5、相關執業資格

      (二)一般出資人出資共xx萬元,占注冊資本%,名單和出資比例如下:

      姓名執業資格出資額出資比例身份證號出資人簽名

      1、注冊造價師或編審資格

      2、同上

      3、同上

      4、同上

      第十條出資人均以現金方式出資,全部出資額應在出資人協議規定的期限前繳足,并委托其他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出資人繳足出資額后即為公司的股東。

      第十一條公司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可以增加或減少(不低于法定和資質條件規定的限額)注冊資本。注冊資本的增減及股份調整需經股東大會代表三分之二股權的股東決議通過(需報資質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二條股東不得饋贈、抵押其出資額及其相應權益。股東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的,企業向合法財產繼承人退還其在企業的財產份額。合法財產繼承人不得繼承股東身份。

      第十三條股東不得向公司以外的個人或組織轉讓其股份。

      第十四條股東要求轉讓股份或退股,應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請求。退股人的權益處理由董事會決定(或在章程中明確約定)。

      第四章股東權利和義務

      第十五條股東應具備資質管理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身體健康,符合執齡規定,有較好的業務水平和職業道德,無不良記錄。

      第十六條公司的權益由股東按出資比例分享。公司存續期間,股東的出資、公司經營積累的財產以及所有以公司名義取得的其他財產和權益,均為公司財產,由股東共有并為公司經營使用。

      第十七條公司的`股東不得成為其他同類事務所的出資人;股東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公司相同性質的業務;不得為自己或者代表他人與公司進行買賣、借貸以及從事與公司有沖突的活動。

      第十八條股東的權利:

      (一)依照其所出資比例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出席股東大會,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權比例行使表決權;

      (三)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四)依照法律、法規及章程的規定轉讓其所持有的股份;

      (五)有權查閱股東大會會議記錄;

      (六)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出資比例參加剩余財產的分配。

      第十九條在公司依法設立時,發起出資人除享有第十七條全部權利以外,具有注冊造價師資格的發起人享有被選舉為首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權利。

      第二十條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依其出資比例和入股方式全額繳納出資;

      (三)以其出資比例承擔公司虧損和債務;

      (四)公司辦理工商登記注冊后,不得抽回出資,違者應賠償其他出資人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五)執行股東大會的決議;

      (六)本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二十一條發起出資人除履行第十九條規定的全部義務外,還承擔下列義務:

      (一)召集第一次股東大會;

      (二)辦理公司經營資質和工商注冊登記有關事宜。

      第五章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及其職權和議事規則

      第二十二條公司設股東大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大會是公司最高權力機構。股東大會每年召開一次,必須有代表三分之二表決權的股東出席方可舉行。經三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提議,可以由董事會召集臨時股東大會。

      第二十三條股東大會按股東所持股份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大會作出決議,除本章程另有規定的以外,必須經代表半數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二十四條股東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經營方針和發展規劃;

      (二)選聘和解聘董事會董事、監事、董事長;

      (三)審議和決定公司組織機構設置;

      (四)審議和通過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及工作標準、程序;

      (五)審定年度財務收支計劃、財務決算和利潤分配方案;

      (六)決定重大資產購置和處理;

      (七)決定公司的借貸、擔保等事項和對外簽訂重大合同、協議;

      (八)本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五條下列事項必須經股東大會代表四分之三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

      (一)公司合并、分立、變更事項;

      (二)公司解散;

      (三)修改章程;

      (四)出資人退股后的股份分配、股份轉讓和新出資人加入;

      (五)本章程規定或應當由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做出決議的其他重要事項。

      第二十六條董事會由x名董事組成(一般以發起人為首屆董事),董事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董事會是股東大會的常設機構,在股東大會閉會期間,董事會負責本所的重要決策。

      第二十七條董事會董事每屆任期x年(一般為2-3年),可連選連任。如因董事違反本章程的規定或公司的規章制度,或不履行董事的義務,或其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嚴重不良影響,或因健康、年齡等其他原因,經董事會半數以上董事或經代表半數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提議,可提請股東大會解聘其董事職務。

      第二十八條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大會,并向股東大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大會決議;

      (三)制定公司業務發展計劃和目標,并組織實施;

      (四)制定公司年度預算方案和決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方案;

      (六)擬定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定公司合并、分立、變更、解散和清算方案;

      (八)擬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九)制定公司專職人員的工資、獎金分配方案和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等福利方案;

      (十)決定董事長的報酬和獎勵;

      (十一)批準董事長有關副所長、技術負責人、部門負責人、財務人員等高級管理人員聘任和解聘的提議,并決定其報酬;

      (十二)決定退股、轉讓股份及其權益處置等事項;

      (十三)審議和決定公司專職人員的聘用;

      (十四)股東大會授予和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九條董事長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董事長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對股東大會和董事會負責。

      第三十條董事長每屆任期為x年(一般為2-3年),可連選連任。如因董事長違反本章程的規定或公司的規章制度,或不履行董事長的義務,或其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嚴重不良影響,或因經營管理能力、健康、年齡等其他原因不適合繼續擔任董事長,經董事會半數以上或經代表半數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提議,可提請股東大會解除其董事長職務。卸任董事長的股份作相應調減,調減下來的股份由股東大會進行分配。

      (董事長職務實行無任期制的,應規定退休、卸任、罷免、改選的條件、方式和程序)。

      第三十一條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本所的業務經營活動,組織實施董事會和股東大會的決議,向董事會報告工作和受董事會委托向股東大會報告工作;

      (二)制定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業務發展計劃;

      (三)制定公司內部管理制度;

      (四)主持和召集董事會和辦公會;

      (五)提出副所長、技術負責人、部門負責人、財務人員人選,經董事會批準后聘任;

      (六)提出公司內部機構設置方案,經股東大會批準后實施;

      (七)根據章程和內部管理制度的規定,提出對員工的獎懲方案,經董事會批準后實施;

      (八)審查和批準公司正常的財務開支;

      (九)簽署公司的重要文件;

      (十)章程和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二條公司設監事x名,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監事任期x年,可連選連任。董事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第三十三條監事的職權:

      (一)檢查和監督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會執行章程、股東大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內部規章制度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聽取和反映員工的意見和建議,維護股東的合法權益,有權要求董事會董事糾正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五)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六章機構設置

      第三十四條公司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設置XX部等業務部門。

      第三十五條公司可根據業務拓展需要,設立專家咨詢委員會等非常設機構。

      第七章財務會計制度與利潤分配

      第三十六條公司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獨立納稅,并執行國家財政部規定的有關會計制度。

      第三十七條公司的會計年度采用公歷年度。用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會計核算采用權責發生制,并采用借貸記帳法。編制月度會計報表和年度會計報表,按章申報納稅。

      第三十八條公司制定以下財務管理制度:財務收支預決算制度;用款報銷制度;薪酬與獎金制度;福利管理制度;財產管理制度;財務審批與審計制度;會計憑證、帳簿和報表管理與歸檔制度等。

      第三十九條公司根據政府有關規定提取各項基金,按時繳納各項稅款和法定保險費用。

      第四十條公司利潤分配按以下原則進行:

      (一)當年利潤在彌補上年度虧損后結余部分方可分配;

      (二)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潤可并入本會計年度分配;

      (三)利潤分配方案由董事會提出,經股東大會表決批準后實施;

      (四)發生年度虧損時,可用公積金彌補,不足部分由以后年度利潤彌補。

      第八章工作規則和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條公司承辦業務由公司統一受理,并與委托人簽訂業務合同或委托協議書。公司依法承辦的業務,承擔民事責任。

      第四十二條公司全體注冊造價師及專職人員應當做到:

      (一)嚴格遵循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行業規范、標準;

      (二)堅持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嚴格保守業務秘密;

      (四)遵守回避制度;

      (五)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六)參加執業資格后續教育,提高自身的業務能力,確保工作質量。

      第四十三條公司建立下列管理制度,以此作為公司管理和運作的基本原則:

      (一)業務管理制度;

      (二)質量控制制度;

      (三)財務管理制度;

      (四)人事管理制度;

      (五)工資獎金管理制度;

      (六)職工福利管理制度;

      (七)業務檔案管理制度;

      (八)其他管理制度。

      第九章合并、分立及出資人變動

      第四十四條公司合并或分立,應當由董事會提出方案,按本章程規定的程序經股東大會通過后,依法辦理資質審批手續和向登記機關辦理相關的變更手續。

      公司合并或分立,應當依據國家的法律和有關協議的規定,對公司的資產進行評估,以確定出資人的權益比例。

      第四十五條公司合并各方簽訂合并協議,并編制資產負債及財產清單。公司合并后,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按合并協議約定)繼承。

      第四十六條增補新的股東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符合資質管理部門和本章程規定的出資人條件;

      (二)董事會認為必要的其他條件。

      第四十七條當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股東必須退股:

      (一)股東死亡或依法宣告死亡;

      (二)股東全部或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三)股東被管理部門注銷執業資格;

      (四)股東在出資中的權益全部被人民法院判令執行;

      (五)股東辭職或擅自離開公司不在公司工作;

      (六)股東被解聘;

      (七)股東年齡超過65周歲;

      (八)股東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

      (九)股東沒有實際履行公司出資協議中規定的義務,或者嚴重違反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或者出資人協議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八條股東退股時,退股人應分享的權益可經過協商以現金或者其他方式償還,應承擔的債務全部以現金彌補。股東退股后,對后續發生的并與其本人退股前直接有關的公司賠償事項仍負有責任。

      第十章終止與清算

      第四十九條公司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依法終止并進行清算:

      (一)公司經營期屆滿;

      (二)股東大會決議予以解散;

      (三)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被依法宣告破產;

      (五)公司因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勒令解散。

      第五十條公司因第四十九條第一、二、三款規定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織,并由股東大會以普通表決方式確定其人選。

      公司因第四十九條第四款規定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第四十九條第五款規定解散的,由主管部門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五十一條公司清算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內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大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清算組應當自股東大會或者經主管機關確認之日三十日內,將前述文件報送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二條本章程解釋權屬于公司董事會。

      第五十三條本章程經股東大會表決通過生效(股東需在章程通過決議上簽名)。

    保安規章制度15

      1、保安部每月20—30日期間組織公司領導和各部門經理參加安全防火巡視檢查。

      2、保安部主管每日上、下午兩次對保安責任范圍、重點保安目標、哨位執勤狀況、安全服務質量、小區治安秩序、施工人員活動情況巡視檢查及時掌握防范動態。

      3、保安部主管每周一組織保安隊長對技防設備監控系統進行檢測,保證可靠有效,發現故障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組織維修排除。

      4、保安部主管每日一次不定時對小區公共部位和施工現場,巡視檢查記錄、防火安全情況及時發現存在隱患,現場協調整改、填寫檢查通知單責任單位或個人簽字備案。

      5、保安部主管每周三次分批巡視抽查公司各部門、各崗位及要害部位安全、防火情況,巡視檢查時填寫檢查記錄,被查部位負責人簽字,對存在隱患,要求整改的'向主管部門經理發安全檢查通知,限期整改復查整改情況,存在重大隱患簽發隱患通知書并將隱患通知書復印件轉公司主管安全副總經理。

      6、保安部主管每季度一次巡視檢查各部位消防器材分布、數量、質量情況,發現失效及時更換,保證應急情況使用。

      7、保安部主管在工程技術主管配合下每周巡查掌握消防中控室、消防報警設備及分布消防報警探頭的運行狀態,及時排除故障,保證運行,發現重大故障自身努力無法解決時要立即向公司領導報告。

      8、保安部主管以保安部制定的安全、防火規范為安全防火檢查標準,根據不同季節和社會治安形勢,通過經常不斷的檢查巡視監督,掌握公司各項人、財、物安全管理、防火管理制度落實情況,建立安全防火檢查記錄檔案,防止失控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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