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院管理規章制度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衛生院管理規章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衛生院管理規章制度1
項目副經理職責
一、在項目經理的領導下,直接負責總承包的整個工程施工計劃落實,并在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使本項目生產順利進行。
二、開展全面質量管理,堅持施工中“三檢制”,檢查工長責任制的執行情況。
三、組織總承包范圍內的質量、安全檢查,及時糾正施工中的質量通病和消防安全隱患。
四、積極改善勞動條件,保證安全措施費用的使用,保證為專業分包提供工作面、產品保護。
五、搞好勞動力、材料、機具的`合理安排和使用,保證合同工期的實現,不得安排無證人員上崗作業。同時督促各專業分包單位遵守有關管理條例。
六、搞好安全生產現場管理,負責實施“標準化工地”的規定,杜絕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
衛生院管理規章制度2
項目經理職責
一、項目經理在項目管理中起著決定作用,項目經理是企業法人代表的代理人,代表企業對工程項目全面負責。
二、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法規,執行公司的規章制度和指令。代表公司履行與業主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與書面承諾,努力完成項目與公司簽訂的經營承包合同。
三、組織精干的`項目管理班子,確定項目的職能機構及職責范圍。 四、主持制定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和質量計劃及總體計劃和年、季、月施工進度計劃。
五、辦理各種工程項目需要的政策、法規有關的法制文件;協調好業主、設計、監理、安監等有關部門的關系。
六、按照合同要求和上級的指令,保證施工人員、設備按時進場,做好材料供應工作。定期組織召開工程例會及各種工作會議。
七、深入施工現場,處理矛盾,解決問題,協調好各人員的分工合作。
八、做好項目的基礎管理工作,保證各種文件、資料、數據等信息準確及時地傳遞和反饋,及時進行工程結算對業主、設計、監理、質監、安監等有關部門的變更、報告、通知等,必須及時跟進、處理;工程在簽證、驗收等辦理情況前,必須事先向有關部門發出通知,并辦理有關手續。
九、開發人才,培養下屬。
十負責對包工隊、供貨商的初步審核,負責上報公司。
十一.搞好安全生產,保護資產完好不受損失,保障職工人身、財產的安全。
十二.搞好項目的現場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設,加強民主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三.項目完工后,及時搞好資產清算和債權債務清理工作,并向總公司提交清算結果報告以便審計和交接。
十四.接受公司的監督,負責完成公司下達的其它各項工作任務。
十五.按照上級規定和條例對優秀職工進行獎勵,對**職工給予處罰。
衛生院管理規章制度3
現場技術負責人職責
一、負責組織施工圖紙的會審、設計交底、變更交底等技術工作。
二、負責現場施工技術的指導和工程質量的控制。
1、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平面布置現場;
2、負責建(構)筑物定位(軸線與標高);基礎(含設備基礎)位置、標高、尺寸;高層建筑垂直度、沉降觀測等;
3、向施工班組長及各人員技術交底;
4、特殊過程施工前要向總施工、施工員、質安員、施工班長作控制計劃交底,并到現場指導施工;
5、組織項目部全部管理人員學習新工藝、新技術;
6、出現質量事故后應及時分析原因,并作出補救措施。
三、負責編制有關施工技術方案、措施、技術質量交底及技術總結報告。
1、施工組織設計;
2、分部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方案);
3、分項工程質量技術交底卡;
4、設計圖紙會審、變更及洽商記錄;
5、新工藝作業指導書;
6、編制質量控制點一覽表;
7、四新方法的報告;
8、分部工程總結。
四、負責執行質量體系相關程序
1、項目技術負責人對項目中各種標識進行統一規定,并對相關人員進行教育,正確使用統一標識明白各種標志的.含義;
2、進行工序分析,找出影響工序質量特性的主導因素,然后制訂措施及控制標準,對主導因素實施有效的控制;
3、按四新應用計劃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應對監控的參數和特性加以驗證,及時發現問題加以改進。以不斷完善和改進實施方案與作業指導書。
4、根據工程施工特點,確定特殊過程控制計劃。
五、負責完成公司下達的其他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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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急救與搶救工作制度
1、24小時開診,隨時應診,節假日照常值班接診。
2、凡急診、重癥病人需要住院治療者,須在住院前先預交押金,如被救病人一時籌資困難時,可允許其在8小時內補交各種費用。
3、對搶救和急診病人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和同情心,及時、正確、敏捷地進行救治,24小時值班,隨時觀察和掌握病情變化,做好各項記錄和交接班工作。
4、及時向家屬交待病人的病情變化及搶救情況,對一時診斷不清的危重病人,經搶救病情穩定后速轉上級醫院治療。
5、平時要準備完善各類搶救藥品、器材等,由專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經常檢查,及時補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證搶救需要。
(二)會議、學習制度為加強院內職工學習,不斷提高政治思想素質和業務水平,及時研究解決有關問題,每位職工要經常抓緊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的學習。
自學和集中學習相結合。
要不斷加強工作技能和專業知識的學習,學習以自學為主,不斷提高業務素質。
并要結合實際,講授業務知識,相互交流,共同提高,不斷改進或提高自身工作技能和業務水平。
根據上級要求或文件精神,隨時召開院內職工會議。
(三)設備管理制度院內全部設備都需財務人員建立帳目,全體醫務人員均需要愛護院內設備,誰損壞誰賠償。
院內設備不得隨意借給他人或外單位。
院內職工在調動時要交清全部財產,方可辦理工資手續。
設備使用人要做好對設備的管理和維護保養工作。
(四)考勤制度
1、為嚴格考勤,醫院應堅持24小時服務。
2、有事必須向院領導請假,準假后交接好工作方可離開單位。
3、有事請假3天以上報縣衛生局批準。
4 、對違犯醫院考勤制度,曠工3天以上者,扣除當月崗位津貼和日平均工資。
(五)藥房工作制度
1、對待病人態度要熱情和藹,及時準確劃價、不得無故延誤病人,急診處方須隨到隨配。
2、按照分工,負責藥品的預算、保管、采購、登記、統計及處方的調配工作。
3、認真執行規章制度,嚴格管理毒、限劇藥、麻、貴重藥品。
4、不能私自收費,更不能欠費或不交費取藥。
5、藥房應經常保持清潔衛生,藥品擺放整齊。
6、及時檢查藥品質量、效期,加強藥品管理。
(六)獎懲制度
1、全體職工必須遵守院內各項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年終考核后,根據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獎懲。
2、職工必須服從院領導的管理和分配的各項任務。
3、職工必須完成考勤天數,曠勤1天扣除當天工資,累計3天以上扣三個月崗位津貼,5天以上扣除全年津貼,10天以上報縣衛生局處理。
4、對沒有完成計劃免疫、婦幼保健的工作人員,按上級文件精神處罰,并視具體情況扣除一定的`津貼。
5、對因打架、賭博等行為觸犯法律者,拘留期間按曠工計算,并在當年不得晉升職稱,也不得調整工資。
6、在值班期間,因脫崗造成損失者,由值班人員負責賠償,并扣除一季度的津貼。
7、全年認真完成計劃免疫、婦幼保健的工作人員,按上級獎勵辦法執行,業務按額完成部分的2%獎勵,評選為優秀工作者可優先晉升職稱。
(七)安全保衛制度
1、嚴格安全防范,確保院內安全,節假日要有專人值班,值班要有記錄,按照誰值班誰負責的原則,責任到人,做好防火防盜等。
2、除住院病人外,閑雜人員留宿院內,須經院長同意方可留宿。
住院病員和陪護人員攜帶物品出院時(憑出院證),門衛要進行檢查。
發現可疑問題,要及時妥善處理。
3、夜間安全值班人員要按時巡查,不得擅自脫離崗位。
因值班人員脫崗造成醫院財產損失者,由值班人員負責賠償。
(八)出院入院制度
1、病人入院須持本院醫生開具的入院通知單辦理入院手續,由值班護士安排入院事宜,并介紹入院須知、住院規則和病房有關制度。
2、病人住院應登記聯系人姓名、住址、電話號碼,入院后,醫務人員要主動、熱情地接待。
3、病人在住院期間,必須保持病房整潔、舒適、肅靜、安全,在病房內不準吸煙、酗酒等。
4、病人出院須經任責醫生批準,并通知病人,出具出院后休息證明和交待出院后注意事項,按規定辦理出院手續。
5、病房護理人員應憑結帳單簽發出院證,并清點收回病員住院期間所用醫院的物品。
6、對因病情不宜出院,而病人或家屬要求自動出院者,醫生要加以說服勸阻,由病員和家屬出具手續,并在病歷中記錄清楚,告知病人家屬預后。
應出院而不愿出院者,應通知有關部門接回或送回。
(九)出診制度
1、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醫院安排院內工作人員,開展送醫送藥上門服務。
2、遇到出診病人,醫務人員不得推諉,要做好隨時出診的準備。
3、出診前須帶齊所需藥品和醫療器械。
4、出診可按路程遠近收取適當的出診費用。
5、不論白天還是夜間,須病人隨叫隨到,不得措故推諉。
(十二)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1、堅持晝夜接診,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不能出診,不得脫崗,也不得隨便找人頂替。
2、醫院實行輪流值班,值班值班人員不但負責病人的接診工作,還要負責醫院的安全和室內清潔衛生,誰值班誰負責。
3、值班人員如有急診病人需要搶救時,須向院領導及時匯報,及時搶救,如不向院領導匯報私自處理造成后果的,由值班人員負責。如遇有疑難問題時,應請上級醫師處理。
4、值班醫師應提前半小時到崗,接受各級醫師交班,并應巡視病房,危重病員應于床前交接。
5、醫師下班前,應將危重病員情況和處理事項記錄于交班簿,值班醫師亦應將值班期間的病情變化處理情況記于病程記錄,并同時重點扼要記入交班簿。
交接班內容:危重病人、新病人、手術病人及手術后三天之內的病人。
十、護理工作制度
1、病房由護士全面負責管理,其他醫生積極協助。
2、保持病房清潔衛生、舒適安全,注意通風保暖,每天至少清掃兩次,每周至少消毒一次,并要做到走路輕、關門輕、說話輕、操作輕。
3、新入院病人每天測體溫、脈搏、呼吸四次,連續三天;體溫在37、5℃以上及危重病員每隔四小時測一次。
一般病員每天旱晨及下午測體溫、脈搏、呼吸各一次,每天問大小便一次,七歲以下小兒酌情處置或按醫囑執行。
4、護士全面負責保管病房的物品與設備,要建立帳目,定期清點,做到帳物相符,如有遺失,須及時查找原因,按規定處理。
5、嚴格執行三查八對制度(三查:備藥中查、備藥前查、備藥后查;八對:對床號、姓名、藥名、劑量、濃度、時間、用法、有效期) 。
6、護士隨時觀察病人情況,隨叫隨到,對病人要熱情。及時整理病案,完成護理記錄。
7、定期向病員宣傳講解衛生知識,做好病人思想生活管理工作,并定期征求病人意見,改進病房工作和相關服務。
8、病人出院后,及時整理病房,撤走床單、被褥,通風換氣,床鋪、床頭柜按常規消毒處理,如為傳染病人,即按傳染病消毒制度處理。
十七、治療室工作制度
1、負責住院、門診病人的注射和各種處置工作,復雜傷口須在外科醫生有指導下進行。
2、進入治療室必須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要保持室內清潔,每做完一項處置,要隨時清理。
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員及治療病人外,不許在室內逗留。
3、做好開診前的準備,消毒好各種器械,備齊各種用品。
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時請領,上報損耗,嚴格交接手續。
4、凡注射(處置)應按處置單醫囑進行。
對過敏藥物必須按規定做好注射前的過敏試驗,注射后嚴格觀察,30分鐘后方可離開,如發生注射藥物間反應或意外情況,立即報告院長,并及時進行處置。
5、嚴格執行查對制度,注射(處置)時要細心、準確,對病人要熱情體貼,防止差錯事故發生。
6、各種藥品分類放置,標簽明顯,字跡清楚。
劇毒藥品與重藥品應加鎖專人保管,嚴格交接班。
7、嚴格執行無菌技術操作。
各類器械用具要定期消毒或更換,消毒一定要按操作規程進行,即清洗程序及消毒時間要符合要求,每周大消毒一次。
8、消毒和無菌物品須注明消毒或滅菌日期,超過1周者須重新消毒或滅菌。
9、治療室要儲備一定的搶救藥品,以及時搶救使用。
十九、傳染病報告管理制度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其實施辦法,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在發現法定傳染病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應按法定傳染病報告時限,及時報告疫情,即甲類傳染病及乙類傳染病中的艾滋病應立即報告,6小時內由預防保健科報防疫站;乙類傳染病和監測區域內的丙類傳染病12小時內上報疫情,不得漏報、瞞報、重報、錯報。
2、一旦發現疑似或確診甲類傳染病人,應及時填寫“傳染病報告卡”進行上報;發現暴發疫情應立即上報縣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縣級衛生行政部門。
3、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均為疫情報告單位,其執行職務的人員和鄉村醫生、個體醫生均為責任疫情報告人。
法定報告人對發現的確診或疑似病命名必須及時、準確、完整地上報。
4、傳染病報告登記表、報告卡及相關記錄要準確完整,并按要求進行匯總、統計、上報、存檔備查,注意保密。
疫情管理員,應及時核對,檢查漏報、遲報、錯報情況,并進行校訂。
5、應建立傳染病登記制度,由專人負責傳染病管理工作。
6、列入被消滅、消除或重點控制的傳染病(如脊髓灰質炎、新生生兒破傷風、麻疹等),除按上述要求進行疫情報告外,還應按衛生部的特殊要求進行報告和管理。
二十三、財務管理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加強財務監督,嚴格財經紀律,財會人員要以身作則,奉公守法。
2、建立健全財務崗位責任制,組織合理收入,嚴格控制開支。
凡是該收的要抓緊收回,凡不符合財務開支標準和開支計劃的要拒付。
臨時必須的開支應按審批手續辦理。
3、根據工作計劃,正確編制年度和季度的財務計劃,辦理會計業務,按照規定上報會計月報、季報和年報表。
加強經濟管理,做好經濟核算管理工作。
4、會計人員要及時清理債務和債務,防止拖欠,避免呆賬。
5、醫院對外所有開支均應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如發票、賬單、收據等)。
原始憑證由經手人、驗收人和主管負責人簽字后,經財務會計審核制單后,出納付款結算。
一切空白紙條,不能作為正式憑據。
出差或因公借款,須經院領導批準,任務完成后及時辦理結賬報銷手續。
6、財務人員應和其它有關科室密切配合,管好本院一切財產。
7、原始憑證、賬本、工資清冊、財務決算等核算資料,以及會計人員交接等均按財政部門規定辦理。
二十四、婦幼保健工作制度
1、及時掌握本鄉婦女兒童健康情況,婦幼保健和計劃生育服務的基本資料,及時反應情況,向上級婦幼保健機構報告工作。
2、認真做好孕產婦系統管理和兒童系統管理工作和婦女病的普查、普治工作。
3、定期召開村級例會,安排部署工作。
4、有計劃地培訓鄉村醫生或婦保醫生。
5、要及時深入村級相關衛生組織檢查指導工作。
6、積極宣傳婦幼保健有關方針政策、普及婦幼保健知識。
二十五、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由護士負責管理,值班護士必須到床前向新住院病人詳細、清楚地介紹入院須知。
2、保持病房整潔、舒適、肅靜、安全、避免噪音,注意通風,每天至少清掃1次,不得有垃圾堆放,每周五大清掃一次,禁止吸煙、酗酒和隨地吐痰。
3、醫務人員進入病房時,必須穿戴工作服、帽,著裝整潔。
護理人員穿工作鞋,必要時戴口罩。
4、病房陳設、室內物品、病員被服、用具等配給病員管理,出院時清點收回。
病人要愛護病房的公共財產,損壞或丟失的高水平物品要照價賠償。
要節約水電,按時熄燈。
5、病房內不得接待非住院病員,不會客,并及時清理非陪人,在查房、治療時,病人不得離開病房。
6、病人和家屬應遵守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聽從醫生的診療。
衛生院管理規章制度5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為了做好全縣傳染病疫情信息和突發公共衛生事報告管理工作,確保傳染病疫情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提高傳染病報告率及各項疫情管理工作質量,使疫情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為防病治病提供可靠的疫情信息,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疾控中心的《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網絡直報工作與技術指南》,根據雅安市疾控中心度疫情管理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以及全國疾控中心工作規范要求,特制定傳染病信息報告管理制度:
一、疫情報告管理制度
1、責任報告人發現法定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攜帶者應在規定時限內向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必要時要做訂正、死亡報告。
2、各級醫療保健科,每日定時負責收集各科室疫情報告卡,并在24小時內網絡直報。各有關科室要設傳染病登記簿,預防保健科設傳染病報告總登記簿。
3、學校、廠礦、個體診所等醫療保健機構發現法定傳染病應填寫疫情報告卡向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也可向所在地鎮衛生院預防保健科(組)報告。
4、村(居委會)衛生室發現法定傳染病向鄉(鎮)衛生院預防保健科報告。
5、鄉(鎮)衛生院保健科,建立傳染病登記簿,指定專人收集、登記、核實本院就診傳染病和轄區內村(居委會)衛生所(社區衛生服務站)報告的傳染病,在24小時內網絡報告。
6、各級醫療機構發現甲類傳染病和乙類傳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質炎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時,應于24小時內向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并網絡直報。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到此類疫情報告時,應立及上報省、市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縣衛生行政部門,同時組織核實調查、疫點處理和進行核實情況報告。
7、各級醫療保健機構發現其它乙類傳染病人、疑似病人和傷寒副傷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瘧疾的病原攜帶者時,應于24小時內網絡報出。
8、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發現傳染病暴發疫情時,應按甲類傳染病報告時限與方式上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執行。
二、卡片報告、審核、查重、訂正制度
1、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傳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專職人員要每日(包括法定節假日)上午、下午及時、完整、準確報告傳染病卡片,對直報系統內的傳染病報告卡進行錯項、漏項、邏輯錯誤以及重卡等檢查,對有疑問的卡片應及時通知報卡單位核對;對核實無誤后的個案信息通過網絡確認上報。
2、審核過程中發現暴發疫情或異常疫情報告時,要立即通知報卡單位進一步核對;若信息屬實,要通過網絡盡快確認報告信息,同時報告主管領導和相關業務部門負責人,按規定時限和程序向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并派出專業人員開展流行病學調查。
3、在現場流行病學調查或其他調查中發現傳染病報告卡信息有誤,應在24小時內通過網絡進行訂正或刪除,同時告知原填報單位;發現未報告傳染病病例,要由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調查人員及時填寫傳染病報告卡,按規定進行網絡直報。
4、每天查重。各報告單位間重復報告的卡片和經訂正報告或個案調查后否定的卡片。
5、鼠疫、霍亂、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質炎和新發生的法定傳染病按月訂正統計,其它傳染病在年報中訂正統計。
三、自查獎懲制度
1、疫情責任報告單位和報告人,不得瞞報、緩報或謊報發現的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
2、對違反傳染病報告制度的'單位(科室)或個人,取消其當年評先、評優及評職稱待遇。造成后果的一切責任由當事單位或個人,接受上級部門的經濟、行政或法律責任的處罰。
3、對疫情報告有功單位或個人,根據相條款規定報告上級部門給予獎勵。完整、準確登記門診日志。要求字跡清楚。連續缺5天或不完整、準確的扣1分,每增加一天扣0.2分。未建立傳染病報告制度,扣2分。傳染病報告率每下降1%,扣1分;全年零報告的,扣5分。對轄區衛生室及個體診所每月檢查一次傳染病報告情況,缺一次扣0.5分。不及時、完整、準確網絡直報或報出傳染病卡片的,扣5分。無重點疾病預案、物質準備的,扣5分。以上扣的總分將與年終衛生經費的發放掛鉤,并全縣通報批評。
4、疫情報人員至少每旬到各科室檢查門診日記及進出院登記薄,發現漏報或遲報的傳染病應立即要求醫生補填傳染病報告卡,同時做好記錄,項目至少包括檢查時間、檢查范圍,查出傳染病例數、漏報數、漏報醫生等。并及時上網補報。院領導應半年或一季度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疫報工作檢查,方法同上,檢查結果進行通報,并與年終考核結構。
四、培訓、網絡維護制度
1、管理領導小組應及時把各種有關疫報文件的精神或要求等進行傳達貫徹,不定時組織培訓、學習,并做好培訓與學習記錄。
2、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傳染病信息報告業務管理和技術指導培訓工作。每年一次。
3、負責本行政區域的信息報告網絡系統的維護,提供技術支持。隨時指導培訓。如出現網絡故障,及時聯系電信部門給予解決。如出現業務問題,隨時指導培訓。隨時預防病毒發生。
4、開展對本行政區域的傳染病信息報告督導、檢查和評估,提供相關的技術培訓和指導。每年二次。
5、對新參加工作或新負責傳染病管理工作的人員要隨時進行培訓。
6、疾控中心每月組織全體職工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學習傳染病防治知識,提高業務能力。
五、傳染病網絡監測查詢制度
1、動態監視本行政區域的傳染病報告信息,對疫情變化勢態進行分析,及時分析報告、調查核實異常情況或甲類及按甲類管理的傳染病疫情。
2、發現鼠疫、霍亂、肺炭疽和脊髓灰質炎輸入野病毒病例,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在嚴格管理病人的同時,以最快的方式向可能感染地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通報疫情。
3、對實行專病管理的傳染病,應將流行病學調查的相關信息反饋給專病管理機構及時錄入專病管理系統。
六、疫情資料管理、分析、應用制度
1、按照有關技術檔案管理規定要求,對疫情報表、匯編、分析圖表、文字材料和電子文件等載體資料進行歸類、編目、集中保管。
2、《傳染病報告卡》、傳染病疫情登記簿、旬報表和傳染病漏報調查的原始資料要歸類整理,保存3年。法定傳染病月報表及其電子報表,保存5年。
3、《傳染病報告卡》的電子文件,具有流行病學重要意義的原始調查資料,傳染病年報表,月、年疫情動態分析,定期趨勢分析,疫情管理文件(包括技術方案和傳染病漏報調查結果通報等,及其電子文件),應永久保存。
4、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本轄區的`疫情資料,每5年進行一次匯編,并永久保存。
5、定期疫情分析:按月作出動態分析簡報。如遇有重大疫情時,隨時作出專題報告,上報縣衛生行政部門和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及時反饋到各醫療機構。
6、年度疫情分析: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每年要對全年疫情進行分析,重點分析疾病的“三間”分布特征及流行趨勢、防治對策和效果。分析應有文字材料和統計圖、表。
7、疫情預測預報: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在對常規疫情和專題監測資料進行分析的基礎上,根據傳染病的流行周期、發病季節等流行特征,以及掌握的可能引起流行的跡象和因素,對重點病種進行預測分析并在流行前期做出預報。
8、疫情交換:相鄰地區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定期交換疫情信息,遇有重要疫情時,應隨時通報。
七、傳染病檢查制度
1、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每半月要對醫院進行傳染病疫情的主動搜索,對直報系統內的傳染病報告卡進行錯項、漏項、邏輯錯誤以及重卡等檢查,對有疑問的卡片應及時通知報卡單位核對;對核實無誤后的個案信息通過網絡確認上報。
2、每季度對醫院搞好傳染病預檢、分診檢查
3、每半年對縣級醫院搞好傳染病報告管理檢查。
4、每年對鄉鎮級醫院搞好傳染病報告管理檢查。
八、傳染病網絡直報管理制度
1、各醫療單位不得將網絡直報的用戶名、密碼、地區編碼上墻或放到明顯位置。每月至少修改一次密碼。嚴禁操作人員泄露自己的密碼,發現密碼泄漏,隨時修改密碼。
2、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進入其他子系統或進入其他單位的用戶。
3、傳染病網絡直報上出現問題,隨時向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不私自找電腦高手處理。
4、網絡直報人員不得隨意變動,如因工作原因需要變動,須由單位提出申請,報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同意后才變動。
5、傳染病報告實行屬地管理原則,報告時限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染病防治法》、《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信息管理辦法》、《傳染病信息報告管理技術規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辦理。
6、每輸入一次傳染病報告之后進行查詢、查重,發現輸入錯誤及時糾正,發現輸入重卡及時刪除。
九、評估制度
1、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本行政區域內網絡直報質量進行評價,對直報工作進行督導檢查。
2、對所收集的疫情資料進行分析、整理、存檔;對相關科室定時進行傳染病漏報調查,評價傳染病疫情報告質量。
3、各鄉鎮衛生院對轄區報告的傳染病疫情進行登記,并分析轄區傳染病疫情態勢;對轄區定時開展傳染病漏報調查和督導。
4、專業防治機構調查核實后按旬、月、年匯總報同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配備計算機和通訊設備,指定專人負責疫情數據的收集、核實、錄入、通訊上報、分析反饋和質量控制。
5、在自然災害期間和災后,通過對災區(災民或抗災群體)及其有關地區進行與災害相關傳染病疫情的收集、專題匯總、分析與報告,供各級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在救災防病決策時參考,也為評價災區防治措施的效果提供科學依據。
十、備份制度
每月對傳染病信息分析相關數據文件、卡片,文檔文件進行備份。確保報告數據的安全。
衛生院管理規章制度6
1、公共衛生服務管理辦公室工作人員在主任的領導下,必須以高度的責任心,按照分工,認真抓好各項公共衛生工作的落實。
2、全體工作人員必須遵守辦公室的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上班實行簽到制,不得遲到早退,有事必須請假。
3、每月召開一次工作匯報會,每月召開辦公室工作人員會議,對當月的工作進行講評,安排下一個月的工作,并對鄉醫進行業務培訓。
4、積極上報各種資料報表,凡上級有關部門要求上報的各種資料、報表,各科室填好后,經主任審核簽字后方可上報,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上報,不得延誤。
5、轄區內發生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辦公室人員必須服從安排,統一調配,隨叫隨到,配合做好調查處理等工作,在事發2小時內上報上級部門。
6、實行考核制度,實行月抽查、季檢查、半年進行評比,對抽查、檢查結果作為平時考核,納入年終考核分值,根據工作完成情況兌現獎金和鄉醫的補助。
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度
一、在公共衛生辦公室的領導下,全面落實傳染病疫情報告及重傳染病防治、免疫規劃、艾滋病防治、地方病、愛國衛生、結核病防治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工作。
二、按照上級對口業務部門的指導,判定當地各種傳染病、非傳染性慢性疾病、多發病、常見病等疾病的預防控制措施。
三、加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力度,按時網報傳染病和各項工作資料。
四、每月開展一次對鄉醫的業務知識培訓,每月檢查指導四個以上行政村,半年和年終分別進行一次全面工作考核。
五、堅持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災害性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及時修訂完善各項應急預案。
六、定期利用廣播、板報、標語等形式廣泛開展愛國衛生和季節性疾病的'宣傳教育工作。
七、及時收集整理各項疾控工作資料,年終歸檔成冊妥善保管。
八、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中心性、臨時性工作。
孕產婦程序化管理制度
1、由鄉級保健員或婦幼工作人員掌握轄區育齡婦女和早孕婦女的摸底、登激作,并在孕前三個月及孕后三個月免費增補葉酸,并上報鎮衛生院、社區服務中心統一管理。
2、確定早孕后,對其孕婦進行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宣傳,督促和協助孕12周前為其建立《孕產婦保健手冊》,進行第1次早孕隨,填寫相關記錄表,信息錄入∪坊市婦幼保健信息系統》。且預約下一次檢查時間。
3、根據檢查結果填寫《第一次產前隨服務記錄表》。按孕產婦系統管理的要求進行定期孕期檢查,查五:12周前、1620周、2124周、2536周、3740周,填寫相關記錄表,信息錄入∪坊市婦幼保健信息系統》。對未發現異常的孕婦為其進行孕期保健指導。對具有妊娠危險因素和可能妊娠禁忌癥及嚴重并發癥的孕婦,及時轉診到上級醫療保健機構,并在兩周內隨轉診結果,酌情增加檢查次數。
4、強力推行住院分娩,嚴禁家庭接生。
5、產后視:應于出院37天內到產婦家中進行產后視,進行產褥期健康管理,加強母乳喂養和新生兒護理指導,同時進行新生兒視,填寫相關記錄表,信息錄入∪坊市婦幼保健信息系統》。
6、產后42天健康檢查:對其產婦進行健康指導,發現異常者轉至分娩醫院或上級醫療保健機構。鄉鎮衛生院、社區服務中心填寫相關記錄表,信息錄入∪坊市婦幼保健信息系統》;《孕產婦保健手冊》歸檔備查。
7、認真做好孕期、產褥期、新生兒期的衛生營養、科學育兒等保健指導宣傳工作。
8、做好各種表、卡、冊的整理、匯計、分析上報工作。
備注:相關記錄表包括
《第一次產前隨服務記錄表》
《第25次產前隨服務記錄表》
《產后視記錄表》
《產后42天健康檢查記錄表》
兒童程序化管理制度
1、鄉鎮衛生院、社區服務中心負責本轄區兒童程序化管理工作,掌握06歲兒童基本情況,對其兒童家長進行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宣傳。同時建立《兒童保健手冊》,信息錄入∪坊市婦幼衛生信息系統》。
2、根據兒童的具體情況,按規定定期檢查,即1歲以內:出院一周內、滿月、3、6、8月齡各體檢一次,指導新生兒護理和母乳喂養。認真填寫《新生兒家庭視記錄表》和《1歲以內兒童健康檢查記錄表》。13歲每半歲體檢一次,并對其進行健康指導和生長發育監測。認真填寫《1~2歲兒童健康檢查記錄表》和《3歲兒童健康檢查記錄表》,體檢及填寫必須由內、兒科臨床醫生參與,并將信息錄入∪坊市婦幼衛生信息系統》。
3、統一按WHO規定年齡體重評價標準進行評價分析。認真進行體檢者的資料統計小結,各種數據必須符合可靠性、科學性、準確性。
4、根據低出生體重、早產、多雙胎或有出生缺陷的新生兒情況增加視次數,根據嬰幼兒的生長發育狀況和健康狀況增加隨次數。在體檢中發現早產兒、低出生體重兒、中度營養不良、單純性肥胖、中重度貧血、活動期佝僂病、先心病、體重
6、結合健康檢查,進行小兒常見病、多發病的科普知識宣傳教育及防治、科學育兒指導等工作,提高群眾的家庭自我保健和優生優育能力。
7、在認真做好程序化管理工作指定內容任務的同時,認真完成其他兒童保健指令性工作。
衛生監督工作制度
一、衛生監督工作要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
二、衛生監督員現場執法要著裝整齊,證件齊全,風紀嚴謹,文書規范,程序得當,適用法律條款準確。
三、認真執行國家衛生法律、法規,不準利用職務之便接受相對人的禮品、禮金、物品和有價證卷,嚴禁吃、拿、卡、要等違法行為的發生。
四、在衛生局的組織下,根據工作需要在縣境內執行跨轄區衛生監督執法工作。
五、協助衛生局對案要案進行查處,對食物中毒事件進行調查處理。
六、衛生局下達或交辦監督任務后要迅速行動,第一時間介入現場,不得推諉扯皮和拖延。
七、負責本轄區內衛生監督工作,嚴格執法,文明執法,不得越權執法,隨意執法。
預防接種門診工作制度
一、接種門診必須設有預診室(登記、詢問、體檢)、侯種室(宣傳教育、副應觀察)、接種室(疫苗接種應分室或分區、卡介苗應設專室或專用工作臺)。接種室應寬敞明亮、整潔衛生、通風保暖。門診內物品擺放有序,公示內容上墻。
二、門診內應備有必須的相關設施、注射器材和急救藥品等。如等候座位、工作臺、資料柜、聽診器、血壓表、體溫表、壓舌板、75%酒精、紫外線燈、一次性注射器、1:1000腎上腺素、抗過敏藥、安全盒、污物桶等。
三、接種人員必須獲得“預防接種資格證書”方可參加預防接種工作;嚴格執行消毒管理制度,保證安全注射,杜絕接種差錯及事故;及時上報并妥善處理預防接種異常應。
四、嚴格按照要求,在兒童出生后1個月內建卡、建證(包括流動兒童和計劃外生育的兒童),按照免疫程序的規定,規范開展疫苗接種工作,科學履行告知義務,免疫規劃內各種疫苗的全程接種率應達到95%以上,按時上卡、上證;杜絕漏卡現象,不斷提高接種率。
五、經常檢查冰箱溫度,做好溫度記錄,各種疫苗按規定溫度保存,確保疫苗的安全、有效。做好各種生物制品的領發登記,科學、合理地使用疫苗,嚴防疫苗浪費;禁止使用非正常渠道購進的疫苗。
六、做好常規免疫接種率、麻疹、AFP、新生兒破傷風的監測報告工作,按時上報各種數據、報表,并確保完整、準確,無邏輯錯誤。
七、按時參加市站組織的各種會議、培訓等。
衛生院管理規章制度7
一、總則
為規范壩塘鎮衛生院財務行為和經濟工作秩序,發揮財務在醫院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促進醫院可持續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醫院財務制度》 《醫院會計制度》 《湖南省政府采購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醫療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度本制度。
1、醫院財務管理任務: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安排和合理使用資金,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確保國有資金安全,認真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積極推進績效考核,完成目標管理,做好財務監督,檢查和經濟活動分析,進行經濟預測,參與經濟決策,做好醫療收費的管理工作。
醫院財務管理體系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模式,醫院一切財務活動在院長的領導下,由醫院財務部門統一負責管理,醫院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征的院長負責制,醫院的預算內支出,由醫院財務負責人復核,院長審批即可辦理,屬預算外的支出由醫院財務負責人申請,經院委會集體研究決定。
2、醫院財務工作實行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堅持秉公辦事,維護醫院利益的原則,并接受上級財政,審計,物價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二、財務審批
1、醫院必須嚴格實行財務審批制度,除藥品支出外,5000員以下支出由院長審批,5000元以上由院委會集體研究審批。
2、堅持一支筆審批制,醫院支出發票必須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注明用途后交財務科審核,再由院長審批簽字后方可到財務科報銷。
3、財務負責人必須對發票的用途明細嚴格審核,并對發票的真假嚴格查詢。
三、貨幣資金管理
1、醫院貨幣資金管理包括銀行存款管理,現金管理,往來款項管理。
2、醫院現金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坐支,庫存現金不得超過規定限額,不得以白條抵現金。
3、現金必須按規定的'使用范圍使用,凡超出現金支出限額的,一律通過銀行劃轉。
4、嚴格支票管理,不得簽發空白,空頭,遠期支票,作廢支票要妥善保管和處理。
5、個人不得因私借公款。
6、財務科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簽發空白支票,不準將銀行賬戶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套取現金。
四、公用費用支出管理
1、醫院公用費用支出必須本著處處節約的原則,體現勤儉節約,禮貌周到。
2、醫院公用經費支出應嚴格控制,盡量減少非生產性支出。
3、醫院公務接待一般在醫院食堂用餐,如需在外餐飲單位用餐,由醫院分線負責人報院長同意后結賬回單位報銷。
4、醫院公務接待原則上不得在外簽單,除重大接待活動外,中餐一般不飲用酒類,如需要酒也應適量控制。
5、醫院接待用煙酒實行集中采購專人負責管理,辦公室管理員對煙酒的收支進行登記,并記錄使用情況。
6、醫院接待用煙應盡量節約控制,醫院分線負責人如需招待報院長同意后在辦公室管理員處領取發放。
衛生院管理規章制度8
1、院總值班負責處理非辦公時間內全院行政和其它方面例行和突發事宜。及時處理上級的指示和緊急通知,如遇特殊及重大問題必須請示當天值班的院領導解決。
2、各科室的業務問題應由各科值班人員或科主任解決,若出現跨科問題而需及時處理的,由總值班進行協調或裁決。
3、值班時間內接待和處理的問題,都需認真做好記錄(包括值班者和值班領導簽字),上班后將情況及時向有關科室進行交班。
4、凡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均參加總值班。
5、因出差或休假不能值班者,應由所在科室安排人員代班。
6、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坐在各自的辦公室內,不得擅自離開。值班時間不許帶小孩及家屬,不準閑雜人員在值班室內逗留或看電視。
7、必須按時交接班,搞好室內衛生,防止物品丟失。
門診部工作制度
1、在院長領導下,負責做好門診全部管理工作。
2、經常檢查督促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職責執行情況,加強信息反饋,提高服務質量。
3、做好門診環境管理和秩序管理,達到環境整潔、舒適、安全、工作有序。
4、經常深入科室調查了解各項工作落實情況,進行分析,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及時向院長匯報工作,提出改進工作措施。
5、健全和落實好本部門各項規章制度。
6、建立本部門大事記。
7、嚴守工作崗位,每日檢查開診情況。
8、加強醫德醫風建設,搞好門診病人滿意度調查,進行分析改進工作措施,提高服務水平。
病案管理制度
一、日常管理
(一)病案室負責集中管理全院的住院病案資料。
(二)凡出院病案,應于病人出院后24小時內全部回收到病案室。
(三)按時收回出院病案,進行整理、裝訂、核對。
二、病案保管制度
(一)嚴格執行病案院內交接制度。
(二)住院病案不外借。
(三)使用病案時,由病案管理人員負責提供和歸檔。
(四)保持病案整潔有序,做好防火、防潮、防丟失工作。
(五)嚴守病案資料保密制度。
(六)住院病案原則上要永久保存。
三、病案供應制度
(一)患者看門診需要參閱住院病案時,由門診醫師到病案查閱。
(二)提高科研分析用的病案,應在病案室內閱畢歸檔,必須借出時經領導批準。
(三)非醫教人員,不得查閱病案,進修醫師查閱病案,須經科主任批準。
(四)下列情況可提供病案,但必須于當日歸還。
1尸體解剖。
2核對標本。
3醫療糾份(經院長批準后,可提供復印材料)。
安全保衛制度
一、重要科室及庫房要按照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安裝“防撬鎖、防護欞”。
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庫房。
庫房內不準吸煙,不準生火取暖。
倉庫要配備滅火器,定期檢查消防器材危險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檢查。
做到防火,防爆。
二、財務部門現金要按規定及時存入銀行,不得超過規定數額,現金、有價票證一律放入保險柜。
三、住院病員和陪護人員攜帶物品出院時憑出院證。
發現可疑問題,要及時通知總值班人員協同處理。
四、夜間值班人員對重點科室、庫房要經常巡視。
發現可疑人員,要盤問檢查,對犯罪分子要及時報送公安部門。
五、各科室必須按要求安全用電,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門診收費處工作制度
1、收費處負責辦理門診病員的交費工作。
2、收費處是醫院重要文明窗口之一,對病員要態度和藹,堅持文明用語,解釋問題要耐心,對病員不頂、不氣、不刁難。
3、收費人員必須工作認真、仔細,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減少病員排隊等候時間。
4、收據要項目齊全,字跡清晰,準確無誤,接收現金要唱收唱付,當面點清。
5、周轉現金不得超過規定限額,不準挪用公款,做到日清、日結,填制日報表,核對無誤后,將款、表存根交匯總會計。
6、妥善處理病員退款,凡退款者須持有關憑證,符合退款手續的方可退款。
當日發生者可由原收費員退款,其余時間只要手續完備,任何收費窗口都應給予辦理,不得推諉。
7、工作時間不得擅離崗位,不準由外人代替收費員開據收費否則追查處理。
8、提高警惕,加強防范,做到人離加鎖,出入帶鎖,注意安全。
非本室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嚴禁室內會客。
9、匯總會計必須認真負責,每天下午必須將當日所收現金送存銀行,加強各項工作中的復核工作,所管空白收據以及
掛號票據,要做到“順號發放、銷號收回”。
如遇問題,要隨時查清做出登記,報請領導處理。
注射室工作制度
1、凡各種注射治療應按處方和醫囑執行。對可能引起過敏的藥物,必須按規定做過敏試驗。
2、嚴格執行查對制度,注射前必須兩人核對藥物和注射證。
3、密切觀察注射后的情況。發生注射反應或意外,應及時進行處置,并報告醫師。
4、嚴格執行無菌操作規程,操作時應帶好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無菌包每周消毒一次),保持消毒液的有效濃度,注射應做到每人一針一管。
5、藥品、器械要定點放置,定期檢查,用后及時補充,過期更換。
6、嚴格執行消毒隔離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7、室內每天消毒,每月采樣培養,結果要有記錄。
注射室消毒隔離制度
1、注射室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無菌操作原則,進行無菌操作前先洗手,衣帽整齊戴口罩。
2、注射時必須一人一針一管(包括皮試),用后放入消毒液浸泡。
一次性用品用后必須浸泡在消毒液中,消毒后送規定地點登記處理。
3、室內應有洗手設備及消毒藥液,每注射一人應洗手一次。
醫務人員的手要經常消毒,每月監測一次,細菌總數不超過8個/cm2。
4、室內每日用消毒液擦拭桌面、地面二次,并紫外線照射60分鐘,保持室內空氣新鮮。
每月定期做空氣細菌培養,細菌總數不超過500個/cm2。
5、對特殊感染病人應與一般病人分開注射,所用物品器械單獨處理。
6、消毒鑷子及容器應配套使用,每周更換消毒液及容器二次。
7、所有無菌物品有效期不超過一周,過期應重新消毒滅菌。
8、打開的無菌液及無菌物品,需繼續使用應滅菌保持24小時有效。
治療室工作制度
1、經常保持室內清潔,每做完一項處理,要及時清理。
各種醫療用具,使用后均應消毒。
2、治療室用具應專用,廢棄物不能放入生活垃圾內。
3、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時請領,上報損耗,嚴格交接手續。
損壞物品及時報告護士長登記,按規定賠償或報損。
嚴格交接班制度,每月清點一次物品。
4、各種物品分類放置,標簽明顯,字跡清楚。
5、毒、限、劇藥品、貴重藥品應加鎖保管,嚴格交接班。
6、嚴格執行無菌操作技術,進入治療室必須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
7、無菌持物鉗浸泡液每周更換二次,頭皮針、靜脈導管需一人一針一管。
8、用過的注射用具浸泡消毒,清理后送指定地點集中處理。
9、對無菌用品必須注明滅菌日期。
超過一周者,重新滅菌。
10、每月做細菌培養一次。
治療室消毒隔離制度
1、治療室布局合理,專人負責,嚴格區分有菌區與無菌區、清潔區與污染區,有明顯標記,進入治療室人員必須衣帽整齊,操作前應洗手戴口罩。
凡私人用物不得帶進治療室。
2、治療室無菌物品與非無菌物品,嚴格分開放置。
使用無菌物品時,應嚴格執行無菌操作原則。
3、治療室應濕式清掃,清掃物品要專用,每日通風,有紫外線照射消毒,并有登記,消毒液噴霧等措施,每月作空氣培養一次,細菌總數不得超過500個/m3。
4、治療室每日清掃、消毒二次,所有器械用物,每周更換消毒一次,并注明消毒日期。
打開的無菌液及無菌物品需繼續使用時,應無菌保持24小時有效。
5、各種治療注射應一人一針一管制(含皮試);用后針頭、針管及一次性輸液器應浸泡在有效消毒液內,消毒后送規定的地點統一處理。
6、體溫表應在有效消毒液中浸泡后沖洗甩干備用。
7、用無菌物品時,必須用無菌持物鉗或無菌鑷子,鑷子與消毒容器應配套使用,一容器一器械,并浸泡在1/2-2/3處,有定期更換、消毒制度,并注明日期。
8、特殊感染、乙肝HpsAg(+)病人所用針頭、針管、輸液器等應單獨浸泡處理,實行“雙消毒”。
換藥室工作制度
1、嚴格執行無菌管理制度,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2、一切換藥物品需保持無菌(固定敷料除外),每日更換一次,并注明滅菌日期。
超過一周者,重新消毒。
滅菌溶液(生理鹽水和呋喃西林等)超過三天,要更換。
3、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換一次。
4、對清潔和污染傷口,要分先后,并在固定位置處理。
5、特殊感染不得在換藥室處理。
6、換藥物品每周大消毒一次,室內消毒每日一次,每月做一次細菌培養。
7、無菌包應注明消毒日期,有效期為一周。
院內感染管理制度
1、為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細則》及《消毒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醫院成立院內感染控制委員會,全面領導院內感染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院內感染監控網,以醫院住院病人和工作人員為監測對象,統計住院病人感染率。
3、感染管理辦公室醫護人員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科病房及重點科室工作,做空氣、物體表面、工作人員手的微生物學監測,督促檢查預防院內感染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進行院內感染漏報率的調查,督促病房如實登記院內感染病例,杜絕漏報。
5、分析評價監測資料,并及時向有關科室和人員反饋信息,采取有效措施,減少各種感染的危險因素,降低感染率,將院內感染率控制在10%以內。
6、經常與檢驗科細菌室保持聯系,了解微生物學的檢驗結果及抗生素耐藥等情況,為采取措施提供科學依據。
7、加強院內感染管理的宣傳教育,宣傳院內感染監測工作的意義和監測知識,提高醫護人員的監控水平。
8、擬定全院各科室控制感染管理計劃并組織具體實施。
9、協調全院各科室的院內感染監控工作,提供業務技術指導和咨詢,推廣新的消毒方法和制劑。
10、對廣大醫務人員進行預防院內感染知識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做好有關消毒、隔離專業知識的技術指導工作。
首診負責制度
1、第一次接診為首診醫師,首診醫師對患者的檢查、診斷、治療、搶救、轉院和轉科等工作負責。
2、首診醫師必須詳細詢問病史,進行體格檢查、必要的輔助檢查和處理,并認真記錄病歷。
3、首診醫師下班前,應將患者移交接班醫師,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項交待清楚,并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
4、對急、危、重患者,首診醫師應采取積極措施負責實施搶救。
如為非所屬專業疾病或多科疾病,應組織相關科室會診。
危重癥患者如需檢查、住院或轉院者,首診醫師應陪同或安排醫務人員陪同護送;如接診醫院條件所限,需轉院者,首診醫師應與所轉醫院聯系安排后再予轉院。
5、首診醫師在處理患者,特別是急、危、重患者時,有組織相關人員會診、決定患者收住科室等醫療行為的決定權,任何科室、任何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或拒絕。
三級醫師查房制度
1、醫療機構應建立三級醫師治療體系,實行主任醫師(或副主任醫師)、主治醫師和住院醫師三級醫師查房制度。
2、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或主治醫師查房,應有住院醫師和相關人員參加。
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查房每周2次;主治醫師查房每日1次。
住院醫師對所管患者實行24小時負責制,實行早晚查房。
3、對急危重患者,住院醫師應隨時觀察病情變化并及時處理,必要時可請主治醫師、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臨時檢查患者。
4、對新入院患者,住院醫師應在入院8小時內查看患者,主治醫師應在48小時內查看患者并提出處理意見,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應在72小時內查看患者并對患者的診斷、治療、處理提出指導意見。
5、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如病歷、X光片、各項有關檢查報告及所需要的檢查器材等。
查房時,住院醫師要報告病歷摘要、目前病情、檢查化驗結果及提出需要解決的問題。
上級醫師可根據情況做必要的檢查,提出診治意見,并做出明確的指示。
6、查房內容:
(1)住院醫師查房,要求重點巡視急危重、疑難、待診斷、新入院、手術后的患者,同時巡視一般患者;檢查化驗報告單,分析檢查結果,提出進一步檢查或治療意見;核查當天醫囑執行情況;給予必要的臨時醫囑、次晨特殊檢查的醫囑;詢問、檢查患者飲食情況;主動征求患者對醫療、飲食等方面的意見。
(2)主治醫師查房,要求對所管患者進行系統查房。
尤其對新入院、急危重、診斷未明及治療效果不佳的患者進行重點檢查與討論;聽取住院醫師和護士的意見;傾聽患者的陳述;檢查病歷;了解患者病情變化并征求對醫療、護理、飲食等的意見;核查醫囑執行情況及治療效果。
(3)、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查房,要解決疑難病例及問題;審查對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診斷、診療計劃;決定重大手術及特殊檢查治療;抽查醫囑、病歷、醫療、護理質量;聽取醫師、護士對診療護理的意見;進行必要的教學工作;決定患者出院、轉院等。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
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
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
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
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
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
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
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
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衛生院管理規章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鄉鎮衛生院管理,實現鄉鎮衛生院的基本功能,向農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鄉鎮衛生院是政府在鄉鎮設置的公益性質的醫療衛生事業單位。
鄉鎮衛生院按照功能、規模分為一般衛生院和中心衛生院。
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鄉鎮衛生院的建設和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保證鄉鎮衛生院建設的財政投入,促進城鄉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
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核定并保障鄉鎮衛生院的基本建設經費、設備購置經費、人員經費和公共衛生服務的業務經費。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支持鄉鎮衛生院的建設,幫助鄉鎮衛生院開展工作。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鄉鎮衛生院的監督管理;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對鄉鎮衛生院實施日常監督管理。
第五條鄉鎮衛生院不得采取拍賣、租賃、承包的方式經營。
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醫學教育、科研、醫療機構對口支援鄉鎮衛生院的制度,選派醫療業務技術骨干輪流到鄉鎮衛生院工作一定期間,定期組織醫療專家到鄉鎮衛生院開展巡回醫療,組織醫療設備支援鄉鎮衛生院。
第七條鼓勵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組織和個人,以資金、物資、技術等形式捐助鄉鎮衛生院開展農村醫療衛生服務。
第二章公共衛生服務
第八條鄉鎮衛生院承擔本鄉鎮行政區域內公共衛生服務職能,對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免費提供服務。
第九條鄉鎮衛生院應當履行下列疾病預防控制職責:
(一)建立居民健康檔案;
(二)開展健康教育;
(三)完成國家規定的免疫規劃工作任務;
(四)做好傳染病、地方病、寄生蟲病和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預防控制工作;
(五)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其他疾病預防控制職責。
第十條鄉鎮衛生院應當履行下列婦幼保健職責:
(一)負責孕產婦和兒童系統保健管理;
(二)開展婦女病普查和婦女兒童常見病防治工作;
(三)提供計劃生育技術指導和服務;
(四)管理和發放《出生醫學證明》;
(五)負責婦女兒童保健服務與健康狀況基本信息管理。
第十一條鄉鎮衛生院應當做好轄區內傳染病疫情、食物中毒、藥品危害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登記、報告工作,并及時采取措施,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擴大、蔓延。
第三章基本醫療服務
第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衛生行政部門應當采取增強服務能力、降低收費標準、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比例等綜合措施,便利居民在鄉鎮衛生院就醫。
第十三條鄉鎮衛生院應當做好常見病和多發病的診治、急癥搶救、危重病人轉診、救災搶險等醫療工作。
鄉鎮衛生院可以作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
第十四條鄉鎮衛生院應當按照核準的診療科目執業,禁止超診療科目、執業范圍從事診療活動。實行全面質量管理,預防醫療差錯和醫療事故,確保醫療安全。
第十五條鄉鎮衛生院應當設立中醫門診,設置中藥房,提供中醫藥醫療、預防、保健、康復服務。有條件的.鄉鎮衛生院提供壯醫藥或者其他民族醫藥服務。
中心衛生院應當開設中醫或者民族醫專科。
第十六條鄉鎮衛生院應當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藥品實行公開招標采購,統一配送,確保藥品質量和用藥安全。
鄉鎮衛生院應當建立規范藥房,藥品的存放應當有必要的冷藏、防凍、防蛀、防鼠等防護措施。禁止使用過期、失效及違禁的藥品。
醫療器械的購置、使用和管理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鄉鎮衛生院應當嚴格執行消毒隔離制度,遵守無菌操作規程。按照規定做好醫療廢棄物的處理和污水無害化處理,防止交叉感染和對環境的污染。
第十八條鄉鎮衛生院應當將醫療衛生服務項目和價格部門核定的價格,公布在明顯的位置,實行明碼標價。
第十九條鄉鎮衛生院應當執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有關規定,規范醫療服務行為,合理檢查、合理用藥,控制醫藥費用。
第四章機構設置與隊伍建設
第二十條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區域人口分布、經濟發展、文化和交通等情況確定鄉鎮衛生院的設置,每個鄉鎮設置一所鄉鎮衛生院。鄉鎮合并前原有的鄉鎮衛生院經批準予以保留。
第二十一條鄉鎮衛生院的名稱由所在縣(市、區)名+所在鄉鎮名+(中心)衛生院組成。社會力量舉辦的醫療機構不得使用鄉鎮衛生院的名稱。
第二十二條鄉鎮衛生院實行院長負責制。鄉鎮衛生院院長由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聘任,并按照規定程序辦理。
第二十三條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自治區鄉鎮衛生院機構編制標準,核定鄉鎮衛生院的人員編制。
鄉鎮衛生院的人員聘用由鄉鎮衛生院提出,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并按照規定程序辦理。
第二十四條鄉鎮衛生院應當建立和完善內部考核制度,根據專業技術、管理、工勤等崗位的不同特點,對在職人員實行分類考核,并按照考核結果落實績效工資。
鄉鎮衛生院離退休人員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的規定享受工資福利待遇。
第二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鄉鎮衛生院衛生技術人員的業務培訓、進修制度,定期組織衛生技術人員到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培訓、進修。縣級醫療衛生機構承擔對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所)的業務技術指導。
鄉鎮衛生院應當建立內部業務學習培訓制度,鼓勵和支持衛生技術人員參加學歷教育和繼續教育。
第二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制定特殊政策,引進醫療衛生技術人員到鄉鎮衛生院工作,鼓勵高等院校醫學畢業生到鄉鎮衛生院就業。
第二十七條鄉鎮衛生院負責對村衛生室(所)及鄉村醫生進行業務管理和技術指導。
第二十八條鄉鎮衛生院應當建立醫療衛生信息統計報告制度,按照規定統計、報告,確保信息資料及時、準確、安全。
第五章資產配置和管理
第二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農村衛生醫療事業發展的需要,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新建、改建、擴建鄉鎮衛生院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資項目和資金。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建設鄉鎮衛生院衛生技術人員居住周轉房。
第三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鄉鎮衛生院醫療設備購置給予補助,按照標準配備與其服務功能和執業范圍相適應的基本醫療設備。
第三十一條鄉鎮衛生院應當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挪用、截留或者私分鄉鎮衛生院資產。
第三十二條鄉鎮衛生院應當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財務管理規定。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
衛生院管理規章制度10
為積極推進城鎮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鼓勵醫療技術進步,規范新增醫療服務項目和價格管理,維護醫療單位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印發的《全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范(試行)》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1、新增醫療服務項目應體現技術先進性、經濟合理性、符合社會需求并有利于基本醫療服務開展的要求。
2、醫療機構申報新增醫療服務項目,應提出正式書面報告,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新增醫療服務項目成本測算表》;
(二)診療規范,內容包括:服務項目的規范名稱(包括項目簡稱或英文縮寫)、項目類別、工作原理、適用范圍及臨床意義、可能產生的副作用及操作規范和質量標準;
(三)省級及以上專業學會的書面推薦證明;
(四)公開發表的臨床應用資料;
(五)國內或國際價格資料;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3、對新增醫療服務項目和價格,實行技術認定和價格審批制度。
4、對屬于新增項目的,由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對成本資料進行初審,并對價格水平提出建議,向省物價局和省衛生廳提交正式申請報告及醫療機構有關申報資料。
5、醫療機構開展新增醫療服務項目必須遵守醫療服務價格管理的有關規定,明碼標價,規范服務,并接受價格監督檢查。
6、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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