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員工規章制度通用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工廠員工規章制度通用,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通用1
1. 車間員工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準曠工、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準擅離工作崗位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2. 車間員工應無條件從工作分配、調動的指揮。
3. 車間員工必須高度集中精力,認真負責地進行工作,把好工作質量關,節約原材料,愛護設備、工具等一切公共財物。
4. 車間員工應自覺遵守文明生產、文明辦公的'制度規定,經常保持工作地環境的整潔,維護企業良好形象。
5. 車間員工應忠誠企業,保守本廠的技術、商務等機密。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通用2
1、為了使辦公用品的采購工作能夠規范、有序的進行,各個部門須在周五前將所需辦公用品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統一購買;如有緊急需要,須經行政部經理同意后方可購買;
2、辦公室用品用只能用于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3、所有員工對辦公用品必須愛護,勤儉節約,杜絕浪費,禁止貪,努力降低消耗、費用。
4、購置日常辦公用品或報銷正常辦公費用,由行政部經理審批,購置大宗、高級辦公用品,必須報總經理批準后始得購置。
5、辦公人員領用辦公用品,必須按實際需要領用,親自簽領,不得代領。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通用3
1.企業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2.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3.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4.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處理。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處理;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處理。
5.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除當月全勤獎。累計達3次以上,扣除當月全勤獎以及2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者,扣除當月全勤獎以及10天的基本工資。
6.曠工半天者,扣發當月的全勤獎以及當天的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全勤獎以及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7.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8.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9.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5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3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10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六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四條、第五條規定處理。
10.員工的`考勤管理,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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