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銷售部規章制度精選[3篇]
在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銷售部規章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銷售部規章制度1
一、目的
為適應企業發展要求,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進一步拓展員工職業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對密閉、循環、科學、合理的薪酬體系,根據集團公司現狀,特制定本規定。
二、制定原則
本方案本著公平、競爭、激勵、經濟、合法的原則制定。
1、公平:是指相同崗位的不同員工享受同等級的薪酬待遇;同時根據員工績效、服務年限、工作態度等方面的表現不同,對職級薪級進行動態調整,可上可下同時享受或承擔不同的工資差異;
2、競爭:使公司的薪酬體系在同行業和同區域有一定的競爭優勢。
3、激勵: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動態管理,對相同職級的薪酬實行區域管理,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責任心。
4、經濟:在考慮集團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潤和合理積累的情況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員工與企業能夠利益共享。
5、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管理制度基礎上。
三、部門管理機構
主任:總經理
部門成員:銷售經理、銷售主管、銷售業代
四、崗位職級劃分
1、崗位分為個四層級分別為:(a):銷售經理;(b):銷售主管;(c):銷售業代;(d):長期導購員;
具體崗位與職級對應見下表:
職級崗位對應表
序號職級對應崗位1a銷售經理2b銷售主管3c銷售業代4d長期導購員五、薪酬組成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全勤獎金+績效獎金(業績提成)+綜合補貼+個人相關扣款(保險金、住房公積金)+獎金。員工在試用期間享受如下薪酬結構:(注:★此標暫不予以支付的薪酬)
薪酬結構
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全勤獎金年終獎金高溫津貼綜合補貼社保住房公積金福利其它銷售經理銷售主管銷售業代長期導購員員工在試用期結束之后并經轉正合格方可享受如下薪酬結構:(注:★此標暫不予以支付的薪酬)
薪酬結構
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全勤獎金年終獎金高溫津貼綜合補貼社保住房公積金福利其它銷售經理銷售主管銷售業代長期導購員
1、基本工資:是薪酬的基本組成部分,根據相應的職級和職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無出勤不享受。
2、崗位工資:是指試用期合格并轉正的員工崗位責任及工作,給予崗位工資享受。
3、績效獎金:績效獎金是指員工完成崗位責任及工作的同時,公司對該銷售員工所下達的業績達成績效而予以支付的薪酬部分。績效獎金的結算及支付方式詳見《公司績效考核管理規定》。
4、全勤獎金:是指所有銷售人員每天必須在9:00前打卡,超過10分鐘內扣10元/次,超過10分鐘的扣20元/次,超過1小時按曠工處理。無故不打卡按曠工處理,累計超過三次無故曠工的按自動離職處理,有特殊情況者應提前向部門主管申請。正常出勤即可享受全勤獎金。
5、銷售人員在規定的工作日程內應保持在8:00-22:00間自己的通訊工具處于正常待呼狀態,如發現3次/月不能正常傳呼者,將扣除當月全勤獎金。
6、綜合補貼:包括手機通訊補貼、個人日常餐費補貼等。
7、個人相關扣款:扣款包括保險金、住房公積金福利的個人必須承擔的部分、個人所得稅及因員工違反公司相關規章制度而被處的罰款。
8、獎金:獎金是公司為了完成專項工作或對做出突出貢獻的等員工的一種獎勵,包括年終獎(按全年銷售達成率×0。5%)、專項獎、突出貢獻獎等。
9、新老員工必須承諾遵守個人薪資保密的規定,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開、詢問或評論個人薪資。違者屬于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將受到批評、處罰、降薪的處分。公司在需要時并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
十九條第二、第三款的規定,不予事先告知而單方面決定解除勞動合同,并不予以任何經濟補償。
六、試用期薪酬
1、試用期間的工資為(基本工資+全勤獎金)的100%。
2、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而終止勞動關系的或試用期間員工自己離職的,不享受其期間的全勤獎金。
3、試用期合格并轉正的員工,正常享受績效獎金。
七、薪酬的支付
1、薪酬支付時間計算
a、執行月薪制的員工,日工資標準統一按國家規定的當年月平均上班天數計算。
b、薪酬支付時間:當月工資為下月15日。遇到雙休日及假期,提前至休息日的前一個工作日發放。
2、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a、員工工資個人所得稅;
b、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c、與公司訂有協議應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款項;
d、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應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如罰款);
e、司法、仲裁機構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項。
八、社會保障及住房公積金
1、一律員工在試用期合格并轉正三個月后依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為基數繳納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住房公積金。
績效考核管理規定
一、目的`
強調以業績為導向,按勞分配為原則,以銷售業績和能力拉升收入水平,充分調動銷售積極性,創造更大的業績。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所有列入計算提成的產品,不屬于提成范圍的產品公司另外制定獎勵制度。
三、銷售任務
銷售經理按全年每月部門總銷售額的績效提成提取。
銷售業務員的銷售任務額為每月月初由銷售管理人員公布,試用期業務員第一個月不設定銷售任務,第二個月按正式員工的50%計算任務額。
四、績效提成制度:
1、提成結算方式:分為兩項,第一項以每月銷售業績達成考核當月結算,第二項以貨款回款率提成結算;試用期合格并轉正的銷售業務員業績達成率底于50%不給予考核績效工資。
2、提成考核:本銷售提成制度以完成銷售任務的比例設定銷售提成百分比;
3、提成計算辦法:
銷售提成=凈銷售額×銷售提成百分比+貨款回款提成百分比
凈銷售額=當月發貨金額—當月退貨金額
4、銷售績效提成比率:
提成等級
銷售任務完成比例(銷售業務員)銷售提成百分比(銷售經理)銷售提成百分比第一級100%以上0。0%0。0%第二級70%~100%0。0%0。0%第三級50%以上0。0%0。0%5、貨款回款提成比率:提成等級銷售任務完成比例(銷售業務員)貨款回款提成百分比(銷售經理)貨款回款提成百分比第一級100%以上0。0%0。0%第二級70%~100%0。0%0。0%第三級50%以上0。0%0。0%
五、激勵制度
為活躍業務員的競爭氛圍,特別是提高業務員響應各種營銷活動的積極性,創造沖鋒陷陣式的戰斗力,特設四種銷售激勵方法:
1、周銷售冠軍獎,每周從銷售人員中評選出一名周銷售冠軍,給予xxx元現金獎勵(周銷售冠軍必須超額完成月銷售任務的三分之一);
2、月銷售冠軍獎,每月從銷售人員中評選出一名月銷售冠軍,給予xxx元獎勵;
3、季度銷售冠軍獎,每季度從銷售人員中評選出一名季度銷售冠軍,給予xxx元獎勵;
4、年度銷售冠軍獎,每年從銷售人員中評選出一名年銷售冠軍,給予xxx元獎勵;
5、各種銷售激勵獎獎金統一在年底隨最后一個月工資發放;
6、未完成月銷售任務的業務員不參與評獎;
7、各種獎勵中,若發現虛假情況,則給予相關人員被獎勵金額五倍的懲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公司銷售部規章制度2
第一條目的:
為加強公司銷售管理,增強公司實力和綜合競爭力,特制定本規則規范公司銷售管理。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規則適用于公司一切銷售活動。
第三條銷售活動:
公司各項銷售活動必須積極開展,力爭使公司各項業務得到迅猛發展。
第四條銷售人員須知:
公司銷售工作的人員,應在所屬主管的監督指導之下,彼此信任、相互協作,相互團結力爭使公司銷售利潤最大化。
第五條各種規則的遵守:
公司人員除本規則及其他規定外,對于公司臨時發出的傳達或命令,也應視同本規則遵守。
第六條連帶保證制度:
對于從事銷售業務人員,應盡快設立連帶保證制度。
第七條事前調查:
從事銷售業務人員,對于對方的付款能力等,應做事前調查,并衡量本公司的生產能力是否能依對方的訂購內容作配合后,再行決定是否受理訂貨。
第八條訂貨情報:
訂貨情報應盡快取得,并在所屬經理的指導之下,盡快展開有效率的銷售活動。
第十條估價單的提出:
在提出估價單時,應先取得所屬主管的裁決認可后,方得提出。
第十一條嚴格遵守價格及交貨期:
在受理訂貨時,除了應遵守公司規定的售價及交貨期外,對于下列五項規定也應確實遵守:
1、品名、規格、數量及契約金額。
2、具體的付款條件:付款日期、付款地點、現金或支票、支票日期、收款方式。
3、除特殊情況以外,從訂貨受理到交貨之間的期限,一般以半個月為主。
4、交貨地點、運送方式、距離最近的車站等等交貨條件。
5、安裝、運轉及修理等所需的技術派遣費的協定。
第十二條契約書的提出:
如前述條件已具備,應將訂貨受理報告書連同訂購單及契約書等證明訂貨事實的資料,一起提出給所屬的主管。
第十三條注明新舊客戶:
1、訂貨受理報告書中對于訂購者是新客戶或者已有往來的客戶須注明清楚。
2、如果是舊客戶,應依據交貨日期記明目前的未付款項余額。另外,尚需注明交易前或交易中是否有意外事故發生。新客戶則重新處理,舊客戶如曾有不良記錄者予以標示。
第十四條契約上的留意點:
在受理訂貨或訂立契約時,應先確認工程現場及相關施行范圍、規格設計等事宜。
第十五條
在受理訂貨或訂立契約時,應依照下列四項條件選擇交易公司、締結付款條件:
1、對于已往一向忠實履行付款條件的舊客戶,可依照慣例認可本交易,但仍必須規定在6個月內收回貨款。
2、與新客戶的交易,原則上在交貨時必須同時收取現金。
3、即使是舊日即已往來的客戶,仍應依照其付款能力的好壞,采取由交貨處代理受領或直接契約的方法。
4、對于過去曾發生過支票不兌現或不信守契約行為的客戶,一概不接受代理受款以外的訂貨方
第十六條免費的追加補貨:
交貨后,若基于客戶的要求或其他情況的需要,必須免費追加機械器具或零件等物品的話,須事前提出附有說明的相關資料給總經理,取得其裁決。
第十七條損失負擔:
因前項而發生損失的責任歸屬問題,則另訂條文規定。
第十八條報告:
從事銷售業務人員對于本規則第八條所規定的內容,應提出下列資料,并經由所屬主管直接向董事長報告:
1、每日的活動情況(每日)。
2 、3個月內的訂貨受理內容報告(每月最后一日)。
3 、收款預定(每月最后一天)。
第十九條報告的檢查:
根據前項提出的報告,管理科進行檢查后,設立3個月的營業方針計劃,并對成果進行調查。
第二十條訂貨確認、變更的通知:
1、管理或生產部門針對生產能力進行評估,再依據訂貨受理報告書中的條件及內容,做好確認之后,迅速發出訂貨確認的通知或變更通知給負責人員。
2、負責受理訂貨人員在收到前項變更通知后,須立即與訂貨者聯絡,并設法努力與訂貨人交涉,使訂貨條件符合規定。
第二十一條管理科:
管理科應針對訂貨受理及交貨等狀況加以調查、分析,并負責督促交貨事宜。
第二十二條銷售價格表:
銷售價格表須隨身攜帶,但不可借給或流傳到第三者手中。另外,經過公司許可借出的圖表等資料,也應迅速設法收回。
第二十三條目錄等的配發:
目錄及其他銷售上的必要資料,必須慎選對象后發放。
第二十四條銷售獎金制度:
公司另設有銷售獎金制度,以資獎勵直接從事銷售業務人員及特約店(代理店)。
第二十五條貨款的回收:
負責受理訂貨者應對貨款回收事宜負責。
第二十六條回收貨款時的注意事項:
負責回收貨款者必須遵守下列三點事項:
1、在受理訂貨或提出估價書時,應與對方談妥付款條件。
2、在交完貨后應立即提出清款單,在付款日須親往收款,或寄出繳款委托函給對方。
3、經常與訂貨者保持密切聯絡,不斷設法使對方如期付款。
第二十七條提出收款預定:
負責人員應于每月月底將訂貨對方3個月間的收款預定表提出給所屬主管。預定表的要領如下:
1、以每月的10日、20日及月底做區分,注明各現金款項及票據的金額。
2、管理科依據收款預定表,交給負責受理訂貨人員,并交付余額確認書及付款通知書等,借此督促、加強收款業務。
第二十八條無法收款時的賠償:
當貨款發生無法兌現,判定已無收款可能時,負責人員須由其薪資中扣除相當于此貨款的30%額度,作為賠償。
第二十九條不良債權的處理:
交貨后6個月內,對方仍賒欠貨款時,一般視為不良賬款,應由負責人員從其薪資中扣除相當于該款項的15%金額,賠償給公司。但是,前項規定實施后的兩個月以內,如果該貨款的總額已獲回收,則前項賠償金的二分之一應退還給負責人員。
第三十條回扣的范圍:
回扣的范圍以超過公司規定的銷售價格者為主,低于銷售價格者不予認可。回扣的對象以契約或交貨的對方為主,結算條件必須附有收據。另外,對于國營機構,其回扣行為將不予認可。
第三十一條回扣:
如契約規定,并經得公司許可必須賦予回扣時,只能以限定比例支付。
第三十二條銷售傭金。
銷售傭金之處理則依照第三十條及第三十一條的.回扣條件來施行。
第三十三條訂貨取消及退還貨品。
當發生訂貨取消或要求退貨等事件,應立即依照規定步驟,將對方的憑證資料提交給所屬主管,并待管理科決裁通知時,始可更正自己所持有的銷貨內容。
第三十四條退貨的處理:
因不得已的理由,而必須接受退貨時,應迅速將契約書及對方的退貨傳票,交給所屬主管。如果事情的責任須歸屬該負責人,則須從該負責人的薪資中扣除運費、包裝費及機器調整費等必要的相對費用,以作為對公司的賠償。
第三十五條交貨后的折扣:
如貨品交出后,貨款被打折,應將對方的相關資料連同契約書,訂單等提交給所屬上司。不管被打折扣是事出何因,負責人都應從薪資中扣除相當于折扣金額的款項給公司,作為賠償。
第三十六條預付款的申請:
出差應依據公司規定的方式,于出差前的4天(包括請款日)向所屬主管提出出差旅費的預付,并取得董事長的認可,始可向管理科申請支付。
第三十七條出差旅費:
關于出差旅費的申請,請依據另行規定的旅費規章辦理。
第三十八條日報的提出:
出差者應依照另行規定的步驟,從出發日起按日提出自己的活動狀況報告。
第三十九條明示所在處:
出差者應將自己未來數天的去向告知公司或留言給將離去之處,讓公司隨時知道自己的所在。
第四十條旅費的核算:
出差旅費的核算應于返回公司兩天內,依照規定的步驟,向所屬主管提出報告。
第四十一條以貸出款處理:
出差者在返回公司上班的3天內(包括歸來的當天)未提出核算書時,則預付給該人的出差費即視為對該出差人的貸款,且不再支付出差旅費。
第四十二條技術人員的派遣:
關于派遣技術人員到其他公司服務時,須事先附上對方公司的要求書,轉呈所屬主管,取得其許可,并提出派遣委托書始準派遣。
第四十三條派遣內容:
關于技術派遣須依照另行規定的工務規章來實施。
第四十四條活動經費:
銷售活動所需的經費預算應于每月月初決定。
第四十五條銷售的各項經費:
銷售經費的認可只限于前條所規定的范圍內,超出此限者則不予認可。
第四十六條銷售經費的處理:
各項銷售經費須在付款賬目中分別記入規定的計算科目,并依照規定的格式提出申請。
第四十七條預付款及結算:
各項銷售經費的支出采取預付與結算兩種方式,但兩者都必須具備下列兩項條件:
1、結算方式的付款須附上收據證明。
2、預付方式只限于事前有公司認可者為主。
第四十八條經費的認可:
在申請各項銷售經費的支出時,各負責人員應備齊相關資料,并于規定的期限內,提交給所屬的主管,取得其認可。
第四十九條經費的運作:
各負責經理對于預算及各項銷售經費的運用須負起責任。
銷售部門簽字生效,如有違法就做處罰或開除處理。
公司銷售部規章制度3
一、關于酒店房價減免審批權限的規定
1、免費房的審批權限:
1)使用免費客房須經駐店經理以上的酒店領導批準。
2)酒店領導批準的免費房須先到前廳部辦理有關手續,管家部在接到前廳部通知后,方可開房服務。免費房批示送財務部備查。
3)酒店各部總監、夜間值班經理在遇有特殊情況需用免費房時,在酒店領導不在的情況下,有權臨時安排免費房,但必須及時補辦審批手續。
4)任何部門未經批準均無權私自通知管家部使用客房(包括維修房)。
2、折扣房價審批權限:
1)各部總監、銷售部經理、前廳部經理可根據實際情況對上門客房價進行打折。一打折權限為門市價的30%以內,超過門市價30%折扣時,需經駐店經理或總經理批準。并將有關批示送財務部備查。旅行社、部委辦的陪同和業務入員,市場營銷總監和銷售部經理可給予陪同價。
2)銷售人員對上門客的打折權限為門市價的20%以內。預訂和接待人員的打折權限,由市場總監根據客源情況發出指令。指令幅度控制在門市價的10~15%以內。有合同的客戶按合同辦理。
3)如遇市場變化,市場總監、銷售部經理、前廳部經理要求更大的打折權限時,可向總經理申請特批權限。
4)酒店實行小包價期間,前廳部和銷售部經理、銷售人員、預訂接待人員的折扣權限另行規定。
5)團隊房價的制定:
銷售部經理根據對市場的`預測,提出不同季節對不同旅行社的報價方案,報請市場總監和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團隊房價以合同的形式制定。酒店和所有旅行社的合同,都必須由銷售部經理或市場總監簽字,并及時將合同付本轉交前廳部和財務部備案。合同到期時,銷售部應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調整或續簽,以保證合同有效性。
3、門市價的制定:
酒店各期的門市價,由市場營銷部綜合市場信息、平衡同檔次酒店的報價,報請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以上審批權限規定的執行情況,由財務部負責每日審核后,報送總經理。
二、銷售部招待審批權限規定
1、銷售經理由于工作需要出面宴請客戶時,須提前填寫申請單(見附表)經部門總監審核后,由總經理簽字批準方可宴請。
2、宴請人拿到批準單后直接向餐飲部預訂餐位。宴請結束時憑批條簽單,并把批條附在餐單上,凡是沒有總經理批條的餐單均由宴請者自付其餐價的50%。
3、市場總監、銷售經理陪同客戶在咖啡廳或酒吧喝軟飲可以直接簽單,財務部憑簽單轉帳。
三、銷售人員外事紀律要求
1、嚴格遵守執行國家及漕店的外事規定和要求。
2、堅持外事無小事的原則,遇事多請示多匯報,不得善自表態。
3、參加銷售活動時,必須衣著整齊,文明衛生對人熱情,不卑不亢,做到有理、有利、有節處處宣傳酒店。
4、在銷售談判及合作中不得作私下交易要站在酒店的立場上要堅持原則。
5、不得接受賄賂,不得接受貴重禮品及回扣。
6、參加工作餐時,不得飲用烈性酒,不得要價格貴的菜肴,不得要煙,尊重對方的民族風俗習慣。
7、不能利用工作時間做私事。
8、對每次銷售活動都要本著友好合作的原則,爭取合作。
四、預定部崗位責任制
1、嚴格執行酒店房價審批權限和房控權限。
2、不得私自更改電腦中的任何數據和項目。
3、不謀私利,不搞特殊訂房,在出租率高時,不私自留房。
4、與前廳部、銷售部、管家部保持友好合作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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