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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區管理制度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園區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園區管理制度1
園區保潔綠化用水管理制度
1.目的:節約用水,減少浪費。控制管理處用水成本,規范保潔綠化用水行為。
2.適用范圍:XX管理處。
3.過程和方法控制:
3.1在XX服務的保潔、綠化人員必須有為管理處節約成本的意識,珍惜、合理利用每一滴水。
3.2保潔綠化使用的水管不允許存在破損,各種接口必須保證沒有漏水現象。
3.3澆水或沖水過程中,嚴格杜絕放任自流的現象。
3.4綠化用水應嚴格按照和管理處約定的澆水頻率或規定的用水量執行。超出約定的用水為非計劃用水,非計劃用水的費用根據水表讀數或時間比例由綠化工程部承擔。
3.5綠化用水的噴灑時間由管理處保潔主辦負責以不定時抽查的'方式進行監控。每周至少形成兩次監控記錄。
3.6綠化工作人員確有超計劃用水需求的,應由綠化工程部的XX現場負責人簽署"非計劃用水申請單",經過管理處保潔主辦審核后方可使用。XX管理處將根據"非計劃用水申請單"進行每月核算,按每噸2.15元的價格從綠化工程外包款中扣除。
3.7綠化工作人員超計劃用水未向管理處申報的,一經發現,按每噸5元計算水費。
3.8保潔工作人員沖洗地面等用水的水管必須連帶可移動的水表,水表不允許反接。管理處所有工作人員都有責任監控保潔人員的用水行為。
3.8保潔工作人員沖洗地面等用水,一律要填寫"非計劃用水申請單","申請單"必須填寫用水原因、用水時間、申請用水量等欄目。申請單由XX管理處保潔主辦審批。
3.9"非計劃用水申請單"一律一式兩聯,一聯由申請人保管,另一聯由管理處保管。所有保潔用水和綠化超計劃用水的現場操作人員必須妥善保管"非計劃用水申請單",管理處工作人員有權隨時檢查申請審批情況。對于不能出示申請單的用水情況,管理處一律按照每噸水5元的價格計費。對于保潔工作人員沖水未按規定連接活動水表的,根據情況的嚴重程度,扣除相應的清潔外包費。
3.10保潔用沖水管,必須在管理處指定的地點存放。每天下班必須向管理處指定的崗位安全員交接,雙方應記錄水表讀數。主持交接的安全員負責每日累計水表讀數,每個月向管理處保潔主辦匯報一次。
3.11保潔員實施沖水時必須先將地面的泥沙和垃圾打掃干凈,再用水沖,并使用合適、適量的清潔劑,保證沖洗的效果。
3.12保潔員對外圍市政道路灑水除塵時,要先清除地面的泥沙和垃圾,再對地面灑水。要杜絕直接灑水除塵這種"治標不治本"的做法。
3.13對沖水后,容易生長青苔的地方,在沖洗時,除要用適當的清潔劑外,還要放適量的硫酸銅,抑制青苔的生長。
3.14對綠化植物澆水時,要遵循"不干不澆,一澆澆透"的原則。如果使用自動噴灌系統進行噴灌,則應有人定時巡視,如果發現四處溢水的現象將按上述規定進行扣款。
3.15未得到管理處的書面同意,嚴禁使用消防水。
4.質量記錄表格
非計劃用水申請單
序號:
申請部門:
申請原因:
申請時間:
申請用水量:
申請用水時間段:
申請人:
申請部門確認:
管理處審批:
實際用水量:
注:此聯由申請部門操作現場人員持有,并應隨時備查。
非計劃用水申請單(副聯)
序號:
申請部門:
申請原因:
申請時間:
申請用水量:
申請用水時間段:
申請人:
申請部門確認:
管理處審批:
實際用水量:
注:此聯由管理處持有,并以此作為扣款依據。
園區管理制度2
一、日常工作制度
1、按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不缺席、不遲到、不早退。并根據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
2、準因病、有事不能上班或上班后外出辦事必須請假。批準權限為:半天以內的由各組負責人批,一天以上的由籌建辦主任批準。
3、服從組長指揮調度和籌建辦領導的工作安排,不得找任何理由和借口。
4、忠于職守,勤奮工作,提高效率,保質保量按時完成職責范圍內的工作和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各組尤其是基建組要把每天的工作情況以日志形式記錄下來。
5、緊密團結、搞好配合,工作上認真負責,及時溝通。
6、講文明,懂禮貌,樹立良好的個人形象。
7、認真做好安全及清潔衛生工作,確保安全無事故,保持室內外整齊、清潔、衛生。
8、認真學習、掌握知識,適應工地建設的需要。
9、管理好公共財物,確保集體資產不受損失。
10、不準在施工現場進行娛樂活動,一經發現,給予當事人相應的行政和經濟處罰。
二、職責分工與內部協調制度
1、明確職責分工。宿遷糧食物流中心籌建辦公室下設三個組,即綜合及設備組、基建組和財務組。綜合及設備組負責糧食物流中心總體規劃,技術統攬把關、審查、指導,省市相關部門各種手續報批和關系協調,材料設備采購招投標、收支存管理及與土建水電工程的技術銜接;基建組負責工地現場全面管理,包括質量技術把關,與設計、監理、質量檢測與監督、施工單位關系協調及管理,與宿城區相關部門溝通和協調等;財務組負責資金概算,資金籌集與管理,與財政、農發行等部門協調銜接。
2、按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各組職責范圍內工作由組長統一安排、處理并承擔責任。對自身難以處理的問題,必須以書面形式報籌建辦主任協調和處理。籌建辦主任難以處理的,再報黨組研究解決。如自身難以處理、又未及時報告所造成的任何責任和后果均由各組組長負責。
3、加強協調配合。各組之間聯系工作和要求對方配合的工作一律以聯系單方式,由組長簽字后送相關組,相關組組長必須簽收并對聯系單中要求辦理或配合的工作給予積極、迅速辦理。凡因推諉拖拉或處置不力影響整個工作的進展、質量以及造成嚴重后果的,將追究當事人和組長的'責任直至紀律處分。
三、財務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糧食物流中心建設期間財務的管理,保障建設資金的籌集和使用合法有效,根據會計法和相關規定,結合基建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1、基建工程必須按基本建設程序辦事。建設工程及大宗設備采購實行招投標制度。
2、所有工程資金支出均應經黨組研究決定,黨組研究決定后由分管領導核批。
3、籌建經費管理。
3.1 籌建辦所需辦公用品由各組根據需要,排出計劃,經分管領導同意后購置。
3.2 差旅費按照現行財務制度規定執行,返回后三天內結清帳目。
3.3 業務招待費由籌建辦主任統一扎口管理。各組因公確須公務招待的,必須先請示后辦理手續。考慮到三個組情況不同,綜合及設備組、財務組公務接待在請示同意后到籌建辦主任處辦理公務接待審批單。基建組公務接待先電話請示籌建辦主任,由籌建辦主任明確接待檔次和標準后記錄到工作日志中,并自行填制公務接待審批單,然后不定期報籌建辦主任審核并補辦批準手續。
3.4 其他費用開支必須經籌建辦主任同意后方可實施。
4、工程進度款和設備材料款均采用非現金結算。
四、器料設備采購制度
1、采購人員要時時處處以國家、集體利益為重,遵紀守法,廉潔奉公。
2、器材設備采購要根據工程進度,提前拿出采購清單。
3、備招投標工作小組,由籌建辦主任任組長,籌建辦相關人員為組員。
4、器材設備采購要按規定的工作流程組織實施。
5、器材設備到貨后,要按合同及清單認真組織驗收。檢查產品的廠家、品牌、規格、型號、標準、合格證、質保證、準用證、使用說明書等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的方可入庫。不符合要求的,堅決拒收。
6、器材設備采購活動中如涉及供應商的任何“折扣”、“讓利”等,均應在實際采購合同中以“讓利”形式體現。
7、深入施工現場,及時、準確、全方位做好預埋件預留孔洞的施工及檢查工作;了解掌握材料設備的使用、運轉質量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果斷處理。
8、器材設備管理人員要做好工程器材設備信息的收集管理工作,做好各項采購活動的記錄,做好文件資料的歸檔工作。
園區管理制度3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農業科技發展綱要》及《內蒙古自治區農業科技發展綱要》,推進呼倫貝爾地區新的農業科技革命,加速全區農業由主要注重數量向更加注重質量效益的轉變,加快農業現代化進程,促進全區生態農業科技園區管理科學化、規范化,推動園區健康、快速和可持續發展,依據國家科技部《農業科技園區指南》、《農業科技園區管理辦法》,特制定呼倫貝爾生態產業科技示范園區(以下簡稱科技園區)管理辦法。
一、總則
第一條科技生態園區是以市場為導向、以科技為支撐的農業發展新型模式,是農業技術組裝集成的載體,是市場與農戶連接的紐帶,是現代農業科技信息的輻射源,是人才培養和技術培訓的基地,對周邊地區農業產業升級和農村經濟發展起示范與推動作用。通過科技園區的引導與示范,促進農業結構調整,提高農業整體效益,增加農民收入,推動傳統農業的改造與升級。
第二條科技園區采用政府指導、企業運作、中介服務、農民參與的運行機制。政府為科技園區建設和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進行宏觀指導和組織協調,并對科技園區內企業進行監督,保障農民利益;企業作為科技園區建設主體,接受政府指導,合理配置資源和進行產業化經營;中介組織開展咨詢、評估與培訓,并提供各類中介和科技服務;農民以土地、勞動力、資金等入股或通過與企業簽訂產品購銷合同等形式參與科技園區建設,接受技術指導與培訓。
二、組織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三條呼倫貝農墾集團科技發展公司成立科技園區協調指導小組,負責科技園區建設的組織、領導和協調工作,落實國家有關政策和地方配套政策,指導科技園區的發展規劃、實施方案、管理辦法與規章制度的制定及實施監督等。組長由科技發展公司負責人擔任,成員由科室負責人組成。協調指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要負責科技園區的評審、檢查、考核等日常工作。
第四條成立科技園區專家指導組,負責技術指導與技術咨詢,參與科技園區的論證、評審、考核等。
第五條各科技園區要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按照有利于體制創新、科技創新和靈活高效的原則,成立相應的管理機構。
三、申報條件與程序
第六條申報對象包括現有農牧場特色農業產業基地、各種類型的農業科技示范大戶或新建示范基地,并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完善的管理組織體系。有健全的領導管理機構,規范的管理制度,合理高效的運行機制,科學的發展規劃等。
(二)科技含量高。切實依靠科技進步,率先應用先進技術,園區建設具有鮮明的科技特色。重點引進國家、省級攻關成果、省內外優秀科技成果和國外引智成果。農業技術水平應明顯高于當地水平,引導和示范作用顯著。
(三)有穩固的技術依托、科研開發能力強,成果轉化快。主動掛靠科研院所、大專院校,針對當地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實際,攻克技術難題,開展技術培訓,加速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的轉化。
(四)建有多渠道、多層次、市場化的投融資機制,具有一定的科技投資規模。
(五)科技園區必須具備良好的基礎設施,具有較高的防災、抗災能力,功能設計合理,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對周邊地區具有較強的`示范、輻射和帶動作用。
(六)試驗、示范成效明顯,產業化前景廣闊。根據年度計劃與實施方案,積極組織項目實施,達到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對當地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起到顯著的示范和輻射作用。科技與經濟的有效結合和科技成果轉化前景廣闊。
四、考核與管理
第七條根據科技園區建設與運行情況,由市科技局組織專家考評和驗收,通過驗收的科技園區報協調指導小組審定。
第八條為加強園區管理,實行年度報告制度。每年1月底前由園區將上年度工作總結等材料報送負責部門。
五、政策措施
第九條科技園區可優先承擔全市下達的各類農業科技實驗、示范與推廣項目,并優先推薦申報國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基金、星火產業化推廣項目、省重大專項、科技攻關、重點農業科技項目等,并將獲得相關科技計劃的支持。
第十條按照科技園區建設的任務和總體目標,對科技園區發展急需的各類專業技術人才和懂管理、善經營的復合型人才要加快引進和培養。通過建立雙向科技人才兼職制度,鼓勵市內外農業科研、教學與推廣單位的優秀人才,積極參與科技園區建設,加強智力和信息交流,通過加強農業高新技術和先進實用技術的培訓,提高園區建設科技水平。
六、附則
第十一條本辦法由呼倫貝爾農墾集團公司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園區管理制度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工業園區管理,維護園區公共秩序,創造園區良好環境,把園區建設成為整潔、優美、文明的現代化園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按照《工業園區管理暫行辦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江蘇連云港新浦工業園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按照《工業園區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管委會為本制度實施的主要部門。凡在園區內的企業均應遵循本制度,自覺履行責任和義務。
第二章 安全監督管理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園區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促進其健康持續地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結合實際,制定以下條款。
第二條 園區企業對管委會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第三條 園區企業或者個人對園區內存在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企業,均有權向管委會報告或舉報。
第四條 園區企業有保護防洪工程設施和依法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各企業要做好自身防汛抗洪的治理及防護,確定防護對象、治理目標和任務、防洪措施和實施方案。
第五條 園區企業在發生或發現安全事故后,應立即向管委會報告。
第三章 園容和環境衛生管理
第六條 為加強園區的.園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維護園區容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江蘇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連云港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結合園區實際,制定以下條款。
第七條 本制度所稱園容,主要是指與園區環境密切相關的建筑物、構筑物、公用設施、公共場所、園區景觀等的容貌。
本制度所稱環境衛生,主要是指園區內道路、小廣場、公共場所、水域等環境的清掃保潔;園區企業垃圾、糞便等生活廢棄物的收集、清運、處置、綜合利用。
本制度所稱自身責任區,是指園區內企業使用和管理的建筑物、構筑物和其它設施、場所的土地使用權限范圍及管委會指定給企業管理的范圍。
第八條 園區內任何企業和個人不得損壞、擅自移動、涂改公路附屬設施。造成公路損壞的,責任者應當及時報告管委會,并接受管委會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的現場調查。
第九條 園區內任何企業和個人都應當保持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設施的完好、整潔;屬企業自身責任區的要適時清洗。
第十條 園區內主要道路周邊不得堆放、吊掛影響園容的物品。 第十一條 園區內企業設置的廣告牌、標語牌、宣傳欄等,應當內容健康、外形美觀、用字規范。
設置企業應當加強管理,定期維修、清理,確保完好、整潔;損壞嚴重、影響園容的,應當及時拆除。
大型廣告的設置必須經管委會及相關部門同意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第十二條 企業對自身責任區內的道路、交通、給排水、電力、照明、電訊、人防等公共設施,應規范建設,與周圍環境相協調,并經常維護,保持完好、整潔、美觀。
第十三條 企業要保持園區內樹木、綠籬、花壇(池)、草坪等的整潔、美觀;企業栽培、整修或其他作業留下的渣土、枝葉等,應自行及時清除。
第十四條 企業嚴禁擅自占用園區道路堆放物料、搭建臨時建筑物、構筑物;生產和施工產生的垃圾,要按管委會要求,在指定位置傾倒。
第十五條 在園區行駛的交通運輸車輛應當保持外形完好整潔,并遵守以下規定:
(一)不得向車外拋撒廢棄物。
(二)進入園區的運載車輛不得超載;運送大型設施的車輛應當按照指定的時間、路線、時速行駛,并懸掛明顯標志。
(三)運載工業產品、建筑材料、廢土廢渣和生活垃圾等散裝物體以及液體貨物應當裝載適量,牢固捆扎,封蓋嚴密,不得沿道撒落、泄漏。
(四)進入園區內的車輛必須按規定停放,不得占用園區道路。
(五)任何企業和個人不得損壞、移動、涂改公路附屬設施。
第十六條 進入園區施工單位現場作業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施工現場材料、機具應當堆放整齊,渣土應當及時清運。
(二)臨道工地應當打圍作業。
(三)施工廢水、泥漿應按規定處理,不得隨地排放。
(四)工程竣工后應當及時清理和平整場地。
(五)停工場地應當進行整理和覆蓋。
(六)施工中產生的建筑垃圾應當及時清運、處理,不得隨意傾倒。
第十七條 經批準,占用或者挖掘園區內道路的企業,施工產生的垃圾應當及時清運,竣工后應當及時恢復路面原狀。
第十八條 禁止在園區建筑物、公用設施及樹木上涂寫、刻畫。 在園區內建筑物、公用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等,須經管委會批準,并保持完好、整潔,設置期滿后必須立即清除。
第十九條 園區內任何企業和個人不得擅自拆除、損壞、占用或挪用環境衛生設施。
第二十條 園區內的環境衛生設施,應保持其整潔、完好和正常
園區管理制度5
一、為保障園區企業員工生命、企業財產和公共財產的安全,使生產經營等活動順利進行,預防火災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安全用電,所有供電導線、接頭、開關、配電箱等要符合電氣安裝規范要求,選用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滿足用電負荷需要,避免過載產生發熱引起導線失火。用電設備、電器等工作停止時或工作人員離開時應關閉電源,以免用電氣設備及線路故障導致失火。
2、使用油、氣等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企業,必須注意使用安全和環境安全,應由具有相應資質的人員負責購置、運輸、裝卸、儲存和使用。
3、園區企業所需的易燃物料、原料(如布質、木質、紙質、塑料膜等)應按國家倉儲標準儲存和安全使用,杜絕周邊火種,并根據其燃燒性質每30平方米范圍配置一個針對性(如abc干粉)滅火器。
4、園區企業應按生產經營特點和行業特點在所屬范圍內配備充足齊備的、質量合格的消防器材。
5、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室內裝飾裝修工程要嚴格執行國家建設部《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選用質量合格、符合相關標準的'不燃、阻燃、難燃裝飾裝修材料。
6、動火和明火要遵守《工業園區用火管理規定》。
7、確保消防通道通暢,安全疏散路線圖、標識指示要清晰明顯,應急照明設備應保證功能正常。
8、非火警情況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公共部位的滅火器材、設施以及動用消防水。否則按重新購置、安裝所需費用賠償。
9、廠房、倉庫、宿舍等要按其設計功能使用,嚴禁與居住功能混合使用。
10、擅自改變消防設施或改變其專用助能,最高罰款壹萬元。
二、園區企業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置具備專(兼)職管理人員,進行常規的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和學習,并定期做全面的檢查。對所屬范圍內消防器材定期檢查、維修、養護、試運行和更換。
三、園區內各單位和個人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接受街道安監辦與轄區消防大隊的業務指導、監督和管理。同時為貫徹消防責任的落實,與管理處簽定安全生產責任書。
四、違反各項規定的,已列明罰則的按相應罰則執行。未列罰則的,責令整改,消除隱患,情節嚴重的按相關消防法律法規懲處。
園區管理制度6
1.0公共環境衛生的界限:
1.1紅線區域:項目征地紅線內的公共區域;
1.2門前三包區域:根據地方政府制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2.0樓內公共區域衛生管理:
2.1每天由樓內保潔員對責任區域內的保潔工作負責。
2.2要求業主(住戶)及來訪客人自覺愛護公共衛生,禁止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等。
2.3生活垃圾由專人負責日產日清,每天22:00以后為生活垃圾集中清運時間;
2.4公共區域的垃圾分類倒入垃圾桶內;
2.5定期檢查樓層管道間等,及時將擺放私家物品通知其移走。
3.0地下室衛生管理:
3.1地下室由專人管理,每日巡回清掃;其標準依照《保潔服務質量標準》執行;
3.2人員穿行時,應注意保持環境衛生,不得隨地亂扔垃圾、廢棄物等。
4.0地下車庫衛生管理:
4.1由車庫保潔人員負責不定時清掃;標準參照《保潔服務質量標準》規定執行;
4.2每名員工有責任、有義務維護環境衛生,嚴禁將車輛上廢棄的油料扔倒在車庫內,發現立即清掃;
4.3車輛清洗應在指定地點清洗,請其自覺遵守《車輛管理公約》。
5.0轄區內路面和消防通道衛生管理:
5.1轄區內的道路由外圍保潔人員負責每日不定時巡回清掃;
5.2轄區內的人員自覺維護公共衛生,不得將類垃圾和廢棄物丟棄在道路上;
5.3園區內設有垃圾桶,有外圍清潔人員負責垃圾收集清運;
6.0建筑物
外墻玻璃由專人或專業公司每年清洗一次。
7.0公共設施設備
表面,由保潔人員負責定期清潔,使用者自覺維護其衛生,不得蓄意污染、張貼廣告等。
8.0污水井、化糞池
的清淘由公司委托專業公司進行疏通和清淘。
園區管理制度7
一.總則
1.為保障園區的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體制
1.本園區設專職門衛或由前臺接待人員承擔門衛職責。
2.對生產工廠、倉庫或其他辦公、經營重地,建立門衛值班制度。
三.管理內容
1.凡出入本園區人員均須驗明身份,對來賓憑介紹人或證件填寫來客登記單后才允許入內。來賓離開時,填寫離開時間。
2.人員攜帶物品出門,須憑行政部出具的'出門證才予放行。
3.園區車輛、人員在上班時間外出,門衛須過問并記錄出入時間。
4.人員因病離開,須將有關證明給門衛交驗。
5.門衛記錄員工遲到早退時間。
6.門衛負責管理園區辦公場所的汽車場、自行車停放秩序。自行車進出辦公場所大門均應下車推行。
7.門衛仔細盤查欲進入辦公場所的可疑人員,將其勸退,或報安保部門協助處理。
四.門衛人員
1.門衛屬園區安保部領導。
2.門衛崗位職責另行規定。
3.門衛的雇傭。
1).門衛崗位可為臨時非正式員工,特殊情況為正式員工。
2).門衛不宜招納退休的人員。為提升園區形象,增加其反應、機動能力,應招聘青壯年擔任。
園區管理制度8
保安管理是物流公司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特別是對我們地處城鄉結合部的蓋世冠威物流園區來說;顯得尤為重要。一個好的保安隊伍,將為園區招商引資,內抓管理,外樹形象起到一個推動作用。結合目前實際情況,齊河縣靖心保安服務有限公司制定如下保安管理計劃:
一人員配備。從隊長到班長,從班長到骨干全部是復退軍人。同時配備一定數量的.復退消防兵,切實保障園區防火安全。保安隊員年輕化,管理全部軍事化,保安工作專業化。
二四定。即定崗、定員、定任務、定責任。因人而宜定崗位,制定責任區域,確定短中長期目標任務。管理從抓形象開始,在公司大門口設立崗臺。保安隊員全天輪流站崗,統一的保安制服佩戴白手套。隊長班長在上下班期間全部在大門口站崗。對公司領導車輛及外來檢查、參觀考察車輛一律敬禮。對公司門口站崗執勤的保安隊員,要求熟練掌握車輛指揮動作手語操,用嶄新的姿容迎接八方客商。
三完善進出入制度。對進出入車輛一律實行登記制度。對進門車輛,特別是配貨車輛,要嚴格檢查,把司機的煙、火種一律登記后留在門口保安室內,從源頭上杜絕火災隱患:對出門的車輛要實行出門證放行制度。沒有出門證或相關部門開具的證明及領導簽字不準放行。對出門空車要檢查駕駛室與箱體,確把進出入關。
四建立巡查制度。除保安隊長外,白班班長,夜班班長全部定崗管理本班隊員。隊長管理班長,班長管理隊員,目標責任明確,層層落實管理。隊長、班長堅持24小時巡查制度,對責任區內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冠威物流園區提出整改意見,除在巡查記錄上寫詳細情況外,要讓物流分管領導簽字,如夜間物流分管領導不能趕到現場,要用電話告知,拿出整改措施。
同時配備兩臺四輪電動巡邏車,確保園區安保工作務實高效。
五定期訓練考核。主考官由蓋世物流分管保安領導及保安公司負責人參加。一周至少兩次訓練,訓練科目包括消防基本演習、軍事素質訓練、車輛指揮訓練、擒拿訓練。考核主要是崗位職責、執勤紀律、語言行為舉止規范、著裝規定、內務管理、保安隊員十不準。做到半月一小考,一月一大考。對于較差保安隊員進行淘汰,并做到獎罰分明,確保物流公司一線安全。
六設立應急預案。保安隊長每周遞交物流園區上一周工作報告。每月一次向物流分管領導遞交保安應急預案,預案主要針對物流公司新項目動態、物流公司活動而展開。保安隊員每周都要召開全體保安會,加強安全教育,及時溝通班與班、崗與崗、隊員與隊員出現的問題。
以上六點僅是我們在保安管理中的一些措施,具體的管理,我們靖心保安公司有專門與保安隊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及細則。我們將本著“安全為本,服務至上”的企業宗旨,發揚“愛崗敬業,精益求精”的精神,為蓋世冠威物流園區的發展盡心竭力。
園區管理制度9
1、接管驗收制度
設備驗收工作是設備安裝或檢修停用后轉入使用的一個重要過程,把住這一關,對日后的管理和使用有著很重要的意義。因此,在進行房屋設備的運行管理和維修管理之前,首先要做好房屋設備的接管驗收工作,接收好房屋設備的基礎資料。接管驗收不僅包括對新建房屋附屬設備的驗收,而且包括對維修后房屋設置的驗收以及委托加工或購置的更新設備的開箱驗收。房屋設備的第一次驗收為初驗,對發現的問題應商定解決意見,并確定復驗時間。對經復驗仍不合格的應限定解決期限。對設備的缺陷及不影響使用的問題可作為遺留問題簽定協議保修或賠款補償。這類協議必須是設備能夠使用、且不致出現重大問題時方可簽訂。驗收后的驗收單與協議等文件應保存好。
2、預防性計劃維修保養制度
為了延長設備的使用壽命,防止意外損壞而按照預定計劃進行一系列預防性設備修理、維護管理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叫計劃維修保養制度。實行計劃性維修保養制度可以保證房屋設備經常保持正常的工作能力,防止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發生不應有的磨損、老化、腐蝕等狀況,提高設備的運轉效率;實行預防性維修保養制度,既可以延長設備的修理間隔期,降低修理成本,提高維修質量,又可以保證房屋設備的安全運行,對延長設備使用壽命,樹立物業管理企業的良好形象都將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一般來說,進行計劃維修保養的次序和期限是根據設備的`使用特性和使用條件來決定的。
(1)確定維修保養的類別、等級、周期與內容。
這些應由物業管理企業根據設備的實際情況由工程技術人員制訂。一般根據維修與管理相結合的方法,采取大修集中、維修分散的組織形式。具體內容包括:日常定時定點的常規保養周期(分周保養、半年保養、一年保養三個保養等級);中修、大修、專項修理和更新改造的周期與內容。
(2)制訂設備維修保養要求。
(3)實施預防性計劃維修保養制度,并進行監督檢查。各設到
備管理部門每年應根據設備維修保養工作的內容和要求,編制預防性維修保養制度,分期、分批、分項下達給維修管理人員和設備操作使用人員實施,并進行監督和檢查。
3、值班制度
建立值班制度并嚴格執行,可以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并排除故障,從而可保證設備安全、正常地操作運行。具體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房屋設備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如因工作需要離崗時,必須由符合條件的人替崗,并向其交待離崗時間、去向;
(2)按時巡查,作好記錄,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及時解決、及時報告;
(3)接到請修通知,及時通知、安排有關人員搶修、急修;
(4)不得隨意調換值班崗位,就餐實行輪換制。
4、交接班制度
搞好交接班工作,可以保證值班制度的實施。具體內容有:
(1)值班人員做好交接班工作,包括按巡查表認真仔細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當班問題盡量不留給下一班,并做好記錄和環境衛生工作;
(2)接班人員提前15分鐘時間上崗接班,清查了解所上班次,辦理好交接班手續;
(3)值班人員辦完交接班手續后方可下班,若接班人員因故未到,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待接班人員到達并辦完手續后才能離開;
(4)除值班人員外,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值班室。
5、報告記錄制度
建立報告記錄制度可以讓物業經理、技術主管和班組長及時了解設備的運行情況及設備維修管理情況,及時發現設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以便及時解決。具體內容有:
(1)向班組長報告。
發現以下情況時,應向班組長報告:主要設備非正常操作的開、停、調整及其他異常情況;設備出現故障或停機檢修;零部件更換或修理;維修人員工作去向;維修材料的領用;動作人員暫時離崗。
(2)向技術主管報告。
發現下列情況時,應向技術主管報告;重點設備非正常操作的啟動、調整及異常情況;采用新的運行方式;重點設備發生故障或停機搶修;系統故障及檢修;重要零件更換、修理、加工及改造;成批和大件工具、備件和材料領用;員工加班、調班、補休、請假。
(3)向物業經理報告。
發現下列情況時,應向物業經理報告:重點設備發生故障或停機修理;影響樓宇或小區的設備故障或施工;系統運行方式的重大改變,主要設備的技術改造;重點設備主要零部件更換、修理或向外委托加工,設備的增改或向外委托加工;班組長、技術骨干以上人員及班組結構調整。
除了上述設備管理制度外,還有設備清修制度,設備技術檔案資料保存、管理制度,房屋設備更新、改造、報廢規劃及審批制度,承租戶和保管房屋設備責任制度及房屋設備清點、盤點制度等一系統房屋設備管理制度體系,從而有效地實現專業化、制度化的房屋設備管理。
園區管理制度10
綠化是園區內不可缺少的部分,關系到整個園區的形象,也是測定環境質量的一個重要指標,故擬訂以下管理方案:
管理內容
綠化養護:綠化工應做到管理日常化、養護科學化。
1、根據氣候,給花木適量澆水。
2、根據花木長勢,給花木適量施肥,適當松土。
3、及時清除雜草、枯枝,春秋兩季定期修剪花木,對遭受損壞的花木及時扶正、整修或補苗。
4、制定預防措施,防治病蟲害。
5、做好惡劣天氣花草樹木的保護工作。
6、定期修剪草坪,使其生長茂盛,平整美觀。
管理標準
1、及時養護,保持綠化的正常生長。
2、保持公共綠地整潔。
3、喬、灌、草等保存率95%以上,大喬木保有率98%以上。
4、新建綠地中,植物成活率95%以上。
綠化養護規程
(一)灌溉與排水
1、栽植的樹木應根據天氣,立地條件和樹種的抗旱能力,進行適量的灌溉,保持土壤中的有效水分。
2、綠地中已栽植成活的樹木,在久旱或立地條件較差、土壤十分干燥時,應及時采取灌溉措施。
3、灌溉時間:夏季灌溉宜在早晚進行。冬季灌溉應在中午進行。灌溉要一次澆透,尤其是春夏兩季。
4、暴雨后要注意排水,新栽樹木周圍的積水尤其要排出。對于地下水位較高苗木,應采取有效排水措施。
5、灌溉用水不能采用有害污水。灌溉時,要注意保護木根部的土壤不被沖刷。
(二)中耕除草
1、各類綠地中影響植物景觀的`直立性雜草必須清除對影響樹木生長的各類野生藤蔓,應及進清除。
2、樹木根部附近的土壤要保持疏松,中耕深度為10-20厘米,以不影響根系生長為限。
(三)施肥
1、施肥的肥料種類以復合肥為主,施肥的時間宜在清晨和傍晚。
2、施肥量應根據樹種、生長期、土壤等情況決定。
3、施肥可采用溝施和葉面噴施等方法,溝施時應先在樹木周圍挖好施肥環溝,其直徑與樹冠相適應,深度應在根系密集層以上,寬度約為25-30厘米。施肥后,應將環溝填平。
4、草坪中的樹林可采用穴施法施肥。
5、樹木青壯年期及觀花果類植物,可適當增加施肥量。
(四)樹木修剪
1、樹木通過修剪穩定樹型、調節生長、適合景觀的需要。養護中修剪以自然樹型為主。可根據樹木的生長發育特點,將樹冠修剪、整理,使形成和保持一定的形狀。
2、樹木應根據不同生長習性采取不同的整形措施對。
3、樹木的修剪程度應根據主、側枝間的生長習性、樹齡及樹種的特性而定。整形時應采取“強主枝重剪、弱主枝輕剪”的原則;調節樹勢時應采用“強主枝輕剪、弱主枝重剪”的原則。
4、樹木修剪的時間根據植物的特征而定。春、夏季開花的植物可在花后修剪;秋季開花和一般的樹木應在休眠期修剪;畏寒植物一般在春季修剪。
5、花灌木的修剪,遵循“先上后下、先內后外、去弱留強、去老留新”的原則,有利于花枝的均勻分布。
6、修剪時,切口平整。剪口應在芽背,呈45度斜口。對于過粗大的枝條應采用分段截枝法,避免撕裂。
(五)地被和草坪養護
1、地被在未覆蓋地面時期,應及時除去雜草,中耕。中耕時不得損傷的地被植物的根系。
2、天氣干旱、地面干燥時,要適時、適量的進行澆水。早春發芽時節可進行普遍施肥,肥料以復合肥為主。
3、木本地被植物萌發能力較強者,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一定量的修剪。
4、草本及宿根、球根地被植物萌發能力較強者,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一定量的分栽。
5、草坪中的雜草應及時去除,單純型草坪純潔度大于95%,除草方式可采用人工除草、機械除草、化學除草等方式。雜草高度控制在15厘米以內清除;草坪內沒有已開花的雜草。
6、草坪在生長季節,適時進行修剪,草的高度控制在10厘米以下。
7、灌水樹堰高度不低于10厘米,樹堰直徑。
8、每天需做好旱情記錄及工作記錄。
園區管理制度11
㈠物業概況
z工業園區前期物業管理分為碧湖和南山兩個區塊。
碧湖區塊的道路衛生清掃和市政設施維護等。
南山區塊的道路衛生清掃,綠化養護、市政設施維護及路燈維護管理等。
㈡物業管理服務方案與服務標準:
1、基本要求:
⑴園區實行全面保潔,垃圾清掃、清運及時,整體環境舒適,綠化效果佳,環境衛生、綠化維護良好。道路統掃后必須做到車行道凈、人行道凈、綠化帶凈,無砂、石、土,無雜草雜物,無跳掃漏掃、漏畚,無煙頭紙屑,明溝等暢通無沉積物。
每天收集清運垃圾一次,按時擦洗垃圾箱、垃圾桶等;做到垃圾箱、垃圾桶等整潔無污漬,清掃產生的沙石、土不得掃入下水道或倒入綠化帶及沿路邊。
⑵物業公司有完善的物管方案,質量管理、維修管理、財務管理、檔案管理等制度健全,服務管理人員行為規范,業務素質高,服務主動熱情。
⑶園區的配套設施及水、電、消防等共用設施設備運行維護及時。
⑷園區垃圾箱擺設整齊,外觀整潔;道路護欄及其它附屬設施清潔;道路標志等清潔完美。
⑸實行物業管理服務明碼標價,按規定在園區的公示欄或顯著位置公示物業管理服務的內容和收費標準以及所提供的特約服務和代辦服務的項目和收費價目。
(6)設有服務接待中心,公示服務電話,白天專人值班接待,及時受理業主咨詢、投訴,處理有關物業服務事務,并建立完整的投訴、維護和回訪記錄。
2、市政設施維修養護
⑴維修養護制度健全并在工作場所明示,工作標準及崗位責任制明確,執行良好。
⑵園區設施按照項目配套建設管理責任分工運轉正常,維護良好,保養檢修制度完備,有設施運行記錄;對設施故障及重大事件或突發性事件有應急方案和現場處理措施、處理記錄。
⑶急修報修半小時內到達現場,預約維修報修按雙方約定時間到達現場,回訪率100%。
⑷水、電、消防等設施維護人員技能熟練,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及保養規范。
⑸道路平整通暢,停車泊位劃定整齊。
⑹道路公共照明設施完好率100%。
⑺市政設施整潔,主要設施標識清楚齊全,危及人身安全隱患處有明顯標志和防范措施。
⑻雨水井、窨井每月檢查1次,根據需要定期清理疏通、保持通暢,無堵塞外溢。
⑼在接到相關部門停水、停電通知后,按規定時間提前通知用戶。
⑽對共用設施定期組織巡查,做好巡查記錄,需要維修及時組織修復;道路設施的看護,發現有損壞和被違規占用的',在5小時內報告園區管委會。
3、保潔服務
(1)園區內公共區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人行道)每天清掃1次,干凈整潔;室外標識、宣傳欄、信報箱、垃圾箱等每周擦拭1次。
(2)生活垃圾日產日清,無垃圾桶、果皮箱滿溢現象。
(3)對區內主干道路的積水、積雪、煙花炮屑及時進行清掃。
(4)建立消殺工作管理制度,根據實際情況開展消殺工作,適時投放消殺藥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蠅等害蟲孳生。垃圾設施每天清潔1次,無異味。
(5)飼養寵物符合有關規定,對違反者進行勸告,并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4、綠化養護管理
(1)綠化管理養護措施,保證無破壞,踐踏隨意占用綠地現象。
(2)做好日常綠化養護、定期進行澆水、施肥、整形、修剪、鋤草松土、防治病蟲害,確保花草樹木生長良好,整齊美觀。
(3)綠化地內清潔衛生,無紙屑、煙頭等雜物。
(4)加大宣傳力度,是人人關心愛護花、草、樹木。
(5)接受園林綠化管理部門的 技術業務指導、監督、檢查。
(6)設有提示人們愛護綠化的宣傳牌。
5、公共秩序維護
(1)配合公安部門作好園區的安全防范工作,消除隱患。
(2)按照規定路線和時間巡邏,對園區重點部位每1小時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記錄。巡邏過程中對可疑人員進行詢問,發現火警或治安隱患、事故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3)制定火災、浸水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預案。
(4)園區箱變等部位,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5)做好園區的安全宣傳工作,增強業主的防范意識。
6、綜合管理服務
⑴建立物業管理制度和服務質量管理體系,制定較完善的物業管理方案并組織實施。
⑵按規范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并按照合同約定公布物業管理服務項目、內容及物業管理服務費標準。
⑶管理人員應持有物業管理上崗證書,特種作業員工應100%持有政府或專業部門頒發的有效證書上崗。
⑷運用計算機對業主資料、收費管理、日常辦公等進行管理。
⑸建立完善的檔案管理制度(包括物業竣工驗收資料、設備管理檔案、業主資料、日常管理檔案等),各種基礎資料、臺帳報表、圖冊健全,保存完好。
⑹提供有償特約服務和代辦服務,公示服務項目及收費標準。
⑺采取入戶走訪、業主座談會、電話溝通、問卷調查等形式開展回訪工作,回訪率100%,對薄弱環節進行改進。
⑻建立市政設施維修臺帳,帳目清楚、準確,按規定報銷市政設施設備維修材料費用,定期匯總報批使用情況。
7、如有需要(遇上級部門考察視察等原因),中標人必須無條件實行突擊保潔,保潔人應達到招標人的要求。
8、碧湖區塊和南山區塊企業內部垃圾清運由中標人負責,費用由企業直接支付給中標人,具體事宜由招標人牽頭,中標人與企業另行協商。
㈢其他注意事項
1、評標委員會及招標代理機構不向落標的投標人解釋落標原因,不退還投標文件。
2、本次招標設標底價,如果投標報價高于標底價,則此項報價無效。
3、中標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完成中標項目。中標人不得向他人轉讓中標項目,也不得將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轉讓他人。
4、投標報價包含:
①承包人對物業管理工作所安排的所有管理人員、保潔、維護、養護人員等相關人員的工資、勞保福利、保險及稅收等一切費用。
②承包人對物業管理工作所配備工具、材料、運輸車輛等的費用以及垃圾清運至垃圾填埋場運輸費和垃圾處置費。
③包含中標人另需解決的辦公及管理用房,臨時垃圾轉運點。
5、本次招標代理服務費由業主支付給招標代理機構。各投標人不需將招標服務費考慮進投標報價。
園區管理制度12
1、根據勞動門有關規定,組織對電工等特殊工種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并考核,做到持有操作證的才能上崗。
2、根據勞動安全規程,制定各種維修操作規程和安全檢查制度。
3、加強勞動安全教育,在進行有危險的.作業時值班負責人應親自到場。
4、對變配電,供熱鍋爐,電梯必須進行年度檢查。
5、對配電柜,鍋爐的壓力表,保險閥等必須定期報送有關單位進行校驗。
6、重要機房如配電室,電梯機房應設警示牌,嚴禁非工作人員入內。
7、水箱,機房,配電柜均應上鎖,鑰匙由專人保管。
8、應對員工進行急救和消防知識的教育和考核。
9、建立事故處理制度。
10、對外來施工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并簽定安全協議書。應在施工中進行檢查監督,避免事故發生。
11、避雷裝置必須在雨季前進行測試檢查,對銹蝕部分要敲鏟上漆。
園區管理制度13
為切實貫徹民主集中制,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黨內監督制度,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市委、市紀委等有關要求,推動園區領導班子民主、規范決策,提高科學決策水平,為園區的各項工作提供制度保障,結合內蒙古霍林郭勒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制度所指“三重一大”是指園區領導班子研究的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的使用。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內蒙古霍林郭勒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機關及所屬二級單位“三重一大”事項。
第三條 領導班子研究決定“三重一大”事項,必須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實行集體討論做出決定。
第四條 領導班子研究決定“三重一大”事項,堅持民主集中制,實行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單位主要負責人是單位實施“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的第一責任人,負有直接領導責任;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對分管工作負有向主要負責人主動建議執行“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的責任;分管紀檢監察工作的領導班子成員負有實施“三重一大”制度的監督責任。 第二章 “三重一大”事項范圍
第五條 重大事項決策主要包括:
凡涉及園區改革、發展和穩定,關系廣大干部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均屬于重大決策的范圍。主要內容包括:
1、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上級黨委、政府召開的重要會議、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文件精神的傳達、貫徹、落實。
2、 研究園區職能配置及調整等方面的重要問題。
3、園區發展思路、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總體工作規劃、工作計劃的制定或調整。
4、園區重要規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廢止。
5、園區年度財務預算、決算的制定和調整。
6、涉及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和調整(如管理體制改革方案、人事制度改革方案)。
7、涉及單位干部職工切身利益的決策。
8、園區領導班子建設、干部隊伍建設、黨組織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的制度規定執行情況。
9、研究以單位名義表彰或推薦受表彰的先進集體、個人。
10、研究應對突發性事件的決策和處理,研究重要信訪案件的處理和人大、政協提案的回復辦理。
第六條 重要干部任免主要包括:
1、領導班子成員分工及調整。
2、 科室和所屬事業單位人員配置及調整等方面的重要問題。
3、 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研究決定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干部的任免、推薦、考核、表彰、獎勵和處分等重要事項。
4、 研究決定干部(人事)的培養、選拔、交流、教育、管理和監督中的重要問題。
5、 研究決定園區人才隊伍建設中的重要問題。
6、 園區機關人員晉職晉級等事項。
7、 園區各項重要工作領導小組人員構成事項。機關及所屬二級單位后備干部的推薦、選拔。
8、黨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候選人推薦。 第七條 重大項目安排主要包括:
1、市委、市政府確定的重點工業企業項目入駐。
2、重要的基本建設項目以及未列入預算的不動產購置、房屋修繕項目(10000元以上)、大宗物資、大批量(或大型)辦公用品或設備招標、采購(10000元以上)等。
3、固定資產的報廢、更新等。
4、園區領導班子認為應當集體研究決定的其他重大項目問題。
第八條 大額度資金使用主要包括:
1、對政策扶持資金使用的監督。
2、機關及所屬二級單位年度經費預算申報。
3、大宗物品采購、接待費用等一次性5000元以上支出。
4、10000元以上資金的合用;固定資產更新改造、辦公用品(設備)采購及房屋修建等項目資金使用。 第九條 其他需要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的重大事項。
第三章 決策程序、要求及實施
第十條 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三重一大”事項,要召開領導班子成員會議,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醞釀準備
1、議題確定:原則上由領導班子成員提出并報主要負責人確定。
2、會議準備:議題材料由分管領導組織相關科室準備。對重大問題和重要議題,在會前要充分調研、協調和論證,形成比較成熟的意見,準備可供選擇的方案。班子成員可通過適當形式對有關議題進行醞釀和溝通,但不得作出決定或影響集體決策。
3、會前告知:提請會議審議的“三重一大”事項議題應按規定程序提出。議題的有關材料要在會議召開前送達參會人員,以保證有時間了解相關情況。
(二)集體決策
1、議題討論:研究討論重要議題時,要由議題提出人員或有關人員全面、客觀、真實地介紹議題的有關情況。與會人員要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充分發表自己的意見。研究多個事項時,應當逐項表決。
2、會議表決:進行決策時,班子成員應對決策事項逐個明確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緩議的意見,并說明理由。因故未到會的班子成員可用書面形式表達意見。主要負責人或主持會議的其他負責人應在其他班子成員充分發表意見的基礎上,最后發表意見。對討論中意見分歧較大或發現有重大問題尚不清楚的,除在緊急情況下按多數意見執行外,應暫緩決策,待進一步調查研究后再作決策。
(三)執行決策
1、組織實施:“三重一大”事項經領導班子決策后,由領導班子成員按工作分工和職責范圍組織實施。個人對集體決策有不同意見的,可以保留,但在未作出新的決策前,應無條件執行。同時,可按組織程序向上級黨組織或紀檢監察部門反映。執行過程中如情況發生變化,需要改變原來的集體決定,必須經領導班子集體復議,作出新的決定,并按新的決定執行。
2、實施監督:主要負責人應及時調度決策實施進展情況;同時,隨時接受市紀委派駐第二紀檢組的督查,確保決策落到實處。
第十一條 領導班子研究“三重一大”事項會議前,由綜合辦公室提前2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報請市紀委派駐第二紀檢組派員參會指導。特殊情況下,可通過電話或電子郵件等方式報請參會,并做好登記。
第十二條 討論決定“三重一大”事項時,主要負責人必須到會,應到班子成員不得少于三分之二,以超過到會人數的二分之一通過形成決定。
第十三條 領導班子集體決策“三重一大”事項,涉及回避事項的,應按領導干部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回避。
第十四條 根據研究議題的需要,可請議題涉及相關人員列席會議。列席人員可就涉及議題發表意見,但無表決權。
第十五條 領導班子討論決定“三重一大”事項,應指定專人做好會議記錄,裁明會議名稱、時間、地點、主持人、參會人員、列席人員、請假人員、記錄人員,每項議題的討論、表決情況以及最后決定意見和形成決定的依據及理由,形成會議紀要,由主要負責人簽發,同時報送市紀委派駐第二紀檢組備案。
第十六條 對發生重大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來不及召開會議研究決定的,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妥善處置,但事后應及時向其他班子成員通報,并報市紀委派駐第二紀檢組備案。
第四章 紀律監督與責任追究
第十七條 討論決定“三重一大”事項,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項規定,并遵守以下紀律:
1、不準以傳閱、會簽或個別征求意見等形式代替會議集體議事和會議表決。
2、不準在領導班子會議上臨時動議。
3、不準在機構變動和主要負責人工作調動時,突擊研究人事調整、財務報銷、資產處置等重大事項。
第十八條 經領導班子集體研究作出的決定,班子成員個人無權改變。因特殊情況確需改變的,應由領導班子再次集體研究決定。
第十九條 與會人員要嚴格遵守會議紀律和保密規定,在討論同與會人員及親屬有關的議題時,本人應主動回避。除經組織同意公布的以外,不得向外傳播或泄露會議內容。
第二十條 本制度規定的執行情況要列入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議題,并作為領導班子年度工作總結、年度目標考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及對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重要內容。
第二十一條 凡屬下列情況,要追究相應責任:
1、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三重一大”制度決策程序,不執行或擅自改變集體決定的。
2、未經集體討論決定而個人決策(本制度第十六條情形除外)。
3、未向領導班子提供真實情況而造成錯誤決策的。
4、其他因違反本制度規定而造成失誤的。
第二十二條 責任追究主要依據本人職責范圍,明確集體責任、個人責任或直接領導、主要領導責任。
第二十三條 對給國家、單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嚴重政治影響的責任人,根據其事實、性質、情節,依紀依法逐級追究。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制度所涉及的內容,凡黨和國家政策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園區管理制度14
1、值班人員要按上級批準的值班方式和時間進行值班,不得私自調班和連值二班,值班表經本公司經理或工程主管批準后,不得任意更改35千伏高壓室。每班保持二至三人,正常應保持三人。
2、服從上級運行值班人員的`調度操作保命令(除嚴重威脅設備和人員安全外)。3、在值班時間內要堅守崗位,不應遲到早退,不得擅離職守,因故需要離開,必須經工程主管或經理批準后方可離開。在值班崗位上除按規定時間收聽天氣預報、新聞節目外,不聽收音機、不看電視、不打瞌睡、不睡覺(有規定除外),不做與運行無關的任務任何事情(如洗衣服、看小說、看雜志、做功課等)。
4、變電高壓室電話是生產工具,不準在電話里聊天。值班時間內值班負責人不能離開到外面就餐,應由值班人員代買飯菜帶回,但控制室需保持二人。
5、在值班崗位上要認真做好值班工作,嚴格執行規程制度,做到嚴肅認真,一絲不茍,要經常注意分析儀表的變化,準時抄表,定期進行各種檢查和試驗,對不正常情況要加強監視。
6、各項記錄要按規定記入各種記錄簿,做到字跡清楚、正確、詳細,不準馬馬虎虎,字跡模糊,含意不清,甚至亂涂、偽造數據等。在值班時間內不許會客,如遇特殊情況,須經領導同意,可在門房間會客,非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控制室、高壓室。
7、發生異常和差錯情況,要如實反映情況,從中吸取教訓,不得弄虛作假,隱瞞真相。
8、要注意文明工作,值班時間內衣著要整齊,佩帶標志,不準穿拖鞋及拖鞋皮,在巡視或操作時不準穿背心、短褲及裙子,做好清潔維護工作,保持現場整潔,不準在運行設備附近掛烘衣服。
9、不得利用工作關系對用戶進行"吃、拿、要"等不正當行為。
10、值班人員在接班前和值班時間內嚴禁飲酒,離開機房時隨手關閉非常開的照明燈具。
11、要做好防火、防盜、安全保衛工作,控制室高壓室嚴禁吸煙。
園區管理制度15
1.目的
規范綠化工作的管理,確保綠化物長勢良好。
2.范圍
適用于各管理處綠化工作的管理。
3.內容
(1)綠化管理范圍.
各管理處轄區內所有裝飾樹、果樹、喬木、灌木、綠籬、綠化地、爬藤、地面覆蓋物、攀緣物、草皮和其他植物的養護。
(2)綠化工作管理規定
(3)綠化員承擔轄區綠化的日常巡視、養護、監管重任,綠化員應服從管理處工作安排,遵守所有綠化管理規則,愛護公物,同時認真履行綠化養護服務。
a.嚴格執行綠化養護工作的技術規范要求,按規定標準作業,保質保量完成所負責的綠化區域和管理處安排的各項綠化工作,并由管理處定期檢查和定量考核。
b.進行綠化養護前,應小心謹慎,確保轄區公共設施及建筑物等的完好,若發現任何破壞環境行為或故意損壞行為應及時制止,對不聽勸告者,立即向保安員和主管報告。
c.愛護綠化工具和設備,確保工具和設備保持良好使用狀態。
(4)綠化養護過程安全規定
a.在噴灑時要采取預防措施,不讓煙霧飄進業戶房屋,特別是噴灑藥物時,應注意風向,選擇合適的噴灑方向和控制噴灑范圍,確保避免對業戶或設施的損害,并將'危險'標志牌放在關鍵位置進行警言提醒。
b.在使用機器時應采取安全措施,避免業戶或設施造成危險、損害、傷害,在使用水管噴淋時,應注意穿越道路、人行道時對行人和車輛造成的不便。
c.機器應安裝鋼制防護罩,防止碎片、飛出物造成損害;在機器使用前要進行安全檢查,確保螺絲和螺帽固定在切削片上,避免切削片飛出;機器使用中,不得改變或改動機器的.防護罩。
(5)綠化管理檢查規程
(6)綠化員按規定每日進行巡視、養護,并將養護內容進行記錄,對疑問或事故情況向主管或相關人員報告。
a.環境主管按《綠化服務質量檢查規程》的要求對轄區綠化養護情況進行巡視檢查,及時處理綠化員或相關人員提交的相關問題,重大事故及時提交管理處主任處理,環境主管每月應對轄區的綠化養護管理工作進行總結,并向管理處主任匯報。
b.管理處主任按《綠化服務質量檢查規程》的要求對轄區綠化養護情況進行巡視檢查,及時處理環境主管提交的重大事情,對環境主管提交的月工作報告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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