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公司管理制度20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管理制度 1
1、依照快遞公司要求,負責日常收件、送件等工作、快遞員需要做到安全、準時收送快件,及時返回貨款;
2、負責對客戶快件不受損失,確保公司利益不受侵害,指導客戶填寫相關資料并及時取回;
3、整理并呈遞相關業務單據和資料;
4、快遞員工作職責還需要對客戶的關系進行維護,以及客戶咨詢的處理和意見的反饋;
5、快遞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6、快遞員工作職責還需要包括開拓新市場、發展新的客戶;
7、快遞員還需要有對突發事件進行處理的能力;
公司管理制度 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規范對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實施對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是指根據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投資設立的外資建筑業企業、中外合資經營建筑業企業以及中外合作經營建筑業企業。
第三條外國投資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并從事建筑活動,應當依法取得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在國家工商
行政管理
總局或者其授權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登記,并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
第四條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筑活動,應當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規章。
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合法經營活動及合法權益受中國法律、法規、規章的保護。
第五條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設立的管理工作;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資質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授權范圍內負責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設立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本規定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資質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企業設立與資質的申請和審批
第六條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設立與資質的申請和審批,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申請設立施工總承包序列特級和一級、專業承包序列一級資質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的,其設立由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資質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申請設立施工總承包序列和專業承包序列二級及二級以下、勞務分包序列資質的,其設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資質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中外合資經營建筑業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建筑業企業的中方投資者為中央管理企業的,其設立由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資質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第七條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申請施工總承包序列特級和一級、專業承包序列一級資質的程序:
(一)申請者向擬設立企業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設立申請。
(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初審,初審同意后,報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
(三)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初審材料之日起10日內將申請材料送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征求意見。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征求意見函之日起30日內提出意見。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書面意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書面決定。予以批準的,發給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不予批準的,書面說明理由。
(四)取得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的,應當在30日內到登記主管機關辦理企業登記注冊。
(五)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后,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的,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辦理。
第八條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申請施工總承包序列和專業承包序列二級及二級以下、勞務分包序列資質的程序,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參照本規定第七條以及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執行。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資質,應當在批準之日起30日內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九條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申請晉升資質等級或者增加主項以外資質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條申請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應當向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下列資料:
(一)投資方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設立申請書;
(二)投資方編制或者認可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投資方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合同和章程(其中,設立外資建筑業企業的只需提供章程);
(四)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五)投資方法人登記注冊證明、投資方銀行資信證明;
(六)投資方擬派出的董事長、董事會成員、經理、工程技術負責人等任職文件及證明文件;
(七)經注冊會計師或者會計事務所審計的投資方最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第十一條申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資質應當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下列資料:
(一)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
(二)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四)投資方的銀行資信證明;
(五)投資方擬派出的董事長、董事會成員、企業財務負責人、經營負責人、工程技術負責人等任職文件及證明文件;
(六)經注冊會計師或者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投資方最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七)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要求提交的資料。
第十二條中外合資經營建筑業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建筑業企業中方合營者的出資總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5%。
第十三條本規定實施前,已經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建筑業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建筑業企業,應當按照本規定和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重新核定資質等級。
第十四條本規定中要求申請者提交的資料應當使用中文,證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應當提供中文譯本。
第三章工程承包范圍
第十五條外資建筑業企業只允許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包下列工程:
(一)全部由外國投資、外國贈款、外國投資及贈款建設的工程;
(二)由國際金融機構資助并通過根據貸款條款進行的國際招標授予的建設項目;
(三)外資等于或者超過50%的中外聯合建設項目;及外資少于50%,但因技術困難而不能由中國建筑企業獨立實施,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中外聯合建設項目;
(四)由中國投資,但因技術困難而不能由中國建筑企業獨立實施的建設項目,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由中外建筑企業聯合承攬。
第十六條中外合資經營建筑業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建筑業企業應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包工程。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七條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的資質等級標準執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第十八條承攬施工總承包工程的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其自行完成。
第十九條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與其他建筑業企業聯合承包,應當按照資質等級低的企業的業務許可范圍承包工程。
第二十條外資建筑業企業違反本規定第十五條,超越資質許可的業務范圍承包工程的,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第二十一條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從事建筑活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依照有關規定處罰。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規定實施前已經取得《外國企業承包工程資質證》的外國企業投資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可以根據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承包工程業績等申請相應等級的建筑業企業資質。
根據本條第一款規定已經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的外國企業,設立新的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其資質等級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核定。
第二十三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投資者在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投資設立建筑業企業,從事建筑活動的,參照本規定執行。法律、法規、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條自20xx年10月1日起,1994年3月22日建設部頒布的《在中國境內承包工程的外國企業資質管理暫行辦法》(建設部令第32號)廢止。
第二十七條自20xx年12月1日起,建設部和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聯合頒布的《關于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的若干規定》(建建[1995]533號)廢止。
公司管理制度 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護貸款公司、客戶的合法權益,規范貸款公司的行為,加強監督管理,保障貸款公司穩健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貸款公司是指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批準,由境內商業銀行或農村合作銀行在農村地區設立的專門為縣域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貸款服務的非銀行業金融機構。
貸款公司是由境內商業銀行或農村合作銀行全額出資的有限責任公司。
第三條貸款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享有由投資形成的全部法人財產權,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并以全部法人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貸款公司的投資人依法享有資產收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第四條貸款公司以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為經營原則,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
第五條貸款公司依法開展業務,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涉。
第六條貸款公司應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執行國家金融方針和政策,依法接受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的監督管理。
第二章機構的設立
第七條貸款公司的名稱由行政區劃、字號、行業、組織形式依次組成,其中行政區劃指縣級行政區劃的名稱或地名。
第八條設立貸款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規定的章程;
(二)注冊資本不低于50萬元人民幣,為實收貨幣資本,由投資人一次足額繳納;
(三)有具備任職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高級管理人員;
(四)有具備相應專業知識和從業經驗的工作人員;
(五)有必需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范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九條設立貸款公司,其投資人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投資人為境內商業銀行或農村合作銀行;
(二)資產規模不低于50億元人民幣;
(三)公司治理良好,內部控制健全有效;
(四)主要審慎監管指標符合監管要求;
(五)銀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第十條設立貸款公司應當經籌建和開業兩個階段。
第十一條籌建貸款公司,申請人應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籌建申請書;
(二)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籌建方案;
(四)籌建人員名單及簡歷;
(五)非貸款公司設立地的投資人應提供最近兩年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以及該投資人注冊地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的書面意見;
(六)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條貸款公司的籌建期最長為自批準決定之日起6個月。籌建期內達到開業條件的,申請人可提交開業申請。
貸款公司申請開業,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開業申請書;
(二)籌建工作報告;
(三)章程草案;
(四)法定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
(五)擬任高級管理人員的備案材料;
(六)營業場所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證明材料;
(七)公安、消防部門對營業場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設施合格證明;
(八)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資料。
第十三條貸款公司的籌建申請,由銀監分局或所在城市銀監局受理,銀監局審查并決定。銀監局自收到完整申請材料或自受理之日起4個月內作出批準或不予批準的書面決定。
貸款公司的開業申請,由銀監分局或所在城市銀監局受理、審查并決定。銀監分局或所在城市銀監局自受理之日起2個月內作出核準或不予核準的決定。
第十四條貸款公司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在縣域內設立分公司。分公司的設立需經籌建和開業兩個階段。
貸款公司分公司的籌建方案,應事先報監管辦事處備案。未設監管辦事處的,向銀監分局或所在城市銀監局備案。貸款公司在分公司籌建方案備案后即可開展籌建工作。分公司的開業申請,由銀監分局或所在城市銀監局受理、審查并決定,銀監分局或所在城市銀監局自受理之日起2個月內作出核準或不予核準的決定。
第十五條經核準開業的貸款公司及其分公司,由決定機關頒發金融許可證,并憑金融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第三章組織機構和經營管理
第十六條貸款公司可不設立董事會、監事會,但必須建立健全經營管理機制和監督機制。投資人可委派監督人員,也可聘請外部機構履行監督職能。
第十七條貸款公司的經營管理層由投資人自行決定,報銀監分局或所在城市銀監局備案。
第十八條貸款公司章程由投資人制定和修改,報銀監分局或所在城市銀監局審查并核準。
第十九條貸款公司董事會負責制訂經營方針和業務發展計劃,未設董事會的,由經營管理層制訂,并經投資人決定后組織實施。
第二十條經銀監分局或所在城市銀監局批準,貸款公司可經營下列業務:
(一)辦理各項貸款;
(二)辦理票據貼現;
(三)辦理資產轉讓;
(四)辦理貸款項下的結算;
(五)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資產業務。貸款公司不得吸收公眾存款。
第二十一條貸款公司的營運資金為實收資本和向投資人的借款。
第二十二條貸款公司開展業務,必須堅持為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的經營宗旨,貸款的投向主要用于支持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
第二十三條貸款公司發放貸款應當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提高貸款覆蓋面,防止貸款過度集中。貸款公司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10%;對單一集團企業客戶的授信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15%。
第二十四條貸款公司應當加強貸款風險管理,建立科學的授權授信制度、信貸管理流程和內部控制體系,增強風險的識別和管理能力,提高貸款質量。
第二十五條貸款公司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審慎、規范的資產分類制度和資本補充、約束機制,準確劃分資產質量,充分計提呆賬準備,真實反映經營成果,確保資本充足率在任何時點不低于8%,資產損失準備充足率不低于100%。
第二十六條貸款公司應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對內部控制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價,并對內部控制的薄弱環節進行糾正和完善,確保依法合規經營。
第二十七條貸款公司執行國家統一的金融企業財務會計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貸款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二十八條貸款公司應當真實記錄并全面反映其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編制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并由投資人聘請具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審計報告須報銀監分局或所在城市銀監局備案。
第二十九條貸款公司應當按規定向銀監分局或所在城市銀監局報送會計報告、統計報表及其他資料,并對報告、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第三十條貸款公司應當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及時披露年度經營情況、重大事項等信息。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一條貸款公司開展業務,依法接受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監督管理,與投資人實施并表監管。
第三十二條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據法律、法規對貸款公司的資本充足率、不良貸款率、風險管理、內部控制、風險集中、關聯交易等實施持續、動態監管。
第三十三條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根據貸款公司資本充足狀況和資產質量狀況,適時采取下列監管措施:
(一)對資本充足率大于8%,且不良貸款率在5%以下的,可適當減少檢查頻率,支持其穩健發展;
(二)對資本充足率低于8%、大于4%,或不良貸款率在5%以上的,要加大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力度,并督促其限期補充資本、改善資產質量;
(三)對資本充足率降至4%以下,或不良貸款率高于15%的,適時采取責令其調整高級管理人員、停辦所有業務、限期重組等措施;
(四)對限期內不能實現有效重組、資本充足率降至2%以下的,應責令投資人適時接管或由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予以撤銷。
第三十四條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貸款公司的資本充足狀況、資產質量以及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檢查、評價,督促其完善資本補充機制、貸款管理制度及內部控制,加強風險管理
第三十五條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有權要求投資人加強對貸款公司的監督檢查,定期對其資產質量進行審計,對其貸款授權授信制度、信貸管理流程和內部控制體系進行評估,有權根據貸款公司的運行情況要求投資人追加補充資本,確保貸款公司穩健運行。
第三十六條貸款公司違反本規定的,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有權采取風險提示、約見談話、監管質詢、責令停辦業務等措施,督促其及時進行整改,防范資產風險。
第三十七條貸款公司及其工作人員在業務經營和管理過程中,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的,由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實施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貸款公司及其工作人員對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依法提請行政復議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五章機構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九條貸款公司有下列變更事項之一的,需經銀監分局或所在城市銀監局批準:
(一)變更名稱;
(二)變更注冊資本;
(三)變更住所;
(四)修改章程;
(五)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變更事項。
第四十條貸款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申請解散:
(一)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決定解散;
(三)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
第四十一條貸款公司解散的,由其投資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有關行政法規的規定實施。
第四十二條貸款公司因解散、被撤銷而終止的,應當向發證機關繳回金融許可證,并及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注銷登記,并予以公告。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規定所稱農村地區,是指中西部、東北和海南省縣(市)及縣(市)以下地區,以及其他省(區、市)的國定貧困縣和省定貧困縣及縣以下地區。
第四十四條外資金融機構在農村地區設立貸款公司,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四十五條本規定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四十六條本規定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公司管理制度 4
一、制定考勤管理制度的目的
建立和完善員工的各項考勤制度,通過對員工各項考勤情況的統計,為所員工月、年度績效考核提供依據,引導員工考勤行為與公司目標保持一致,保證公司、所整體目標的實現,提高公司所在監理市場競爭環境中的競爭實力。
二、考勤管理的原則
考勤管理應當遵循“客觀、公正、人性、靈活、賞罰分明”的原則。
三、考勤管理制度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應監理二所所有員工及由參與監理二所主辦項目的其他所部員工。
四、考勤管理制度內容
(一)作息制度和工作制
依據公司相關文件精神,作息時間安排如下:
(1)所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制度。
(2)每周周日為公休日,(3)其他工作時間制度:根據項目實際情況所需,調整工作時間及安排加班。
(4)法定節假日各項目根據公司統一安排的休息時間結合本項目實際情況酌情按排。
(5)所屬各項目(含主辦項目)的加班情況必須在安排加班當日的下午17時報至文員處進行登記,由文員將加班情況報至公司人力資源部。如遇不確定加班情況,必須在加班后的次日報文員登記。除此之外,加班的起止時間必須在考勤表中注明。
每周由一名項目負責人對所屬各項目(含主辦項目)進行抽查(每周抽查不得少于二至三個項目,每季度必須確保所有在建項目抽查一次)。
各項目考勤由項目負責人或項目負責人指定的專人進行負責。
各項目必須在每周六將周考勤表交至文員處登記,有文員進行匯總。
所屬人員(含所主辦項目的其他合做所部的人員)請假,請假1天的由項目總監或項目負責人直接批準,請假時間超過2天(含2天),需書面報所長批準。請假未被批準的,人員不能離崗,否則按曠工處理。
請假者,手機必須開機,以保證公司、所能隨時聯系上。
(二)所周例會簽到制
所屬人員(含合作項目人員)如無特殊原由,周例會必須參加并簽到(參加非本所主辦的合作項目,參建人員應參加主辦所周例會),確屬無法參加的,應向所屬項目負責人請假。無故不參加周例會的記缺席,記入當月績效,缺席達到10次的記入當年績效。
(三)周報、月報制度
周報、月報的編制也列入到本制度。
所屬各項目(含主辦項目)必須在周六將形成正式文本的周報交至所文員處。
月報,必須每月按時編制,每月25日至次月2日為上交月報時間。
對周、月報逾期未交的項目部,記為缺勤。周報缺勤記入當月績效,月報缺勤記入當年年終績效。
各項目部可根據所監項目的實際情況適當調整周、月報的編制時間,并報文員備案,未審請調整的項目一律按上述時間安排執行。
所可根據項目的'實際要求增加日報和旬報的編制時間,時間安排依照項目情況確定,由文員登記備案。
(四)學習簽到制
將所組織的各項學習簽到納入到考勤制度。
每次學習前,由所擬定出參加學習的人員名單,由文員通知到個人。參加學習的人員無特殊事由不得缺席,參加人員必須簽到,參加未簽到者一律視為缺席,記入月績效考核。
五、獎懲制度
(一)遲到、早退
以上下班時間為標準,以公司制式考勤表時間為依據,超過上班時間十分鐘視為遲到,提前十分鐘下班視為早退,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且沒有向部門負責人請假者,按曠工一天處理。遲到、早退一次處罰人民幣10元,一個月累計遲到、早退3次,扣除當月全勤獎。
(二)曠工
(1)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續而擅自不到崗者,以曠工論處。
(2)偽造出勤記錄者,一旦查明以曠工論處,并追查考勤記錄者與總監/項目負責人的連帶責任。
(3)曠工一天罰款100元。超過七日者扣發一個月的工資,所部視情節輕重對當事人予以警告、辭退、除名等處罰。
(三)缺席
對無故不參加所周例會、學習的行為,視為缺席。缺席一次處罰人民幣10元,一個月周例會、學習累計達3次,扣除當月全勤獎。
(四)缺勤
(1)周報無原由的未按時將正式文本交至文員處的視為缺勤。缺勤一次處罰人民幣10元,月累計達2次,扣除當月全勤獎。
(2)月報無原由的未按時將正式文本交至文員處的視為缺勤。缺勤一次處罰人民幣20元,年度累計達3次,年終績效獎扣10%。
公司管理制度 5
第一條 會議室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公司會議室包括大會議室、小會議室。
第二條 各部門根據工作的需要確定相應的會議,提前一天到辦公室申請使用會議室,并登記。
第三條 會議室內的.設備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如麥克風、音響、空調等,辦公室負責設備調試。
第四條 會議期間損壞設備,須由相關部門或當事人按原價賠償;
第五條 會議必須要有紀錄,重要會議必須會簽確認。
第六條 做好會議的貫徹執行工作,做到有布置、有落實、有檢查。
第七條 公司重要會議、年度總結大會等,不得無故缺席、遲到,不能到會者,需提前向分管副總、總經理請假。
第八條 所有參加會議的人員應將手機設置在無聲或振動狀態下。
第九條 開會人員應注意保持會議室衛生清潔,會后打掃衛生,關好門窗、空調,整理好會場后,方可離開。
第十一條 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管理制度 6
一、樹立高度的責任心,關心公司的利益,嚴格片區保潔責任制。樹立為公司、為社會服務的品德,做到不怕苦、不怕臟,樹立良好的行業及企業形象。
二、保潔員工應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和對公司負責的覺悟,服從領導工作安排,遵守公司的工作紀律,不遲到、早退,不擅離崗位,如有急事須向直屬上級請假,經批準后方可離崗。當值人員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三、崗位片區衛生必須達到規定的標準,連續3次未達標者,分別給予警告、過失的處罰。
四、保潔員對商家、客戶、甲方人員服務要熱情周到,舉止端莊,禮貌大方,不得與客戶發生爭執。
五、當值期間應嚴格按照公司的規定統一著裝,不得穿短褲、背心、超短裙、拖鞋等。
六、保潔員在工作上要堅持原則,團結協作,以禮相待,不得以個人恩怨懈怠工作,不準給同事、設備造成障礙,不準以任何借口擾亂工作秩序。
七、不準私拿公物,私賣廢品,一經查實,分別給予罰款并同時辭退;如損壞衛生工具者,要照價賠償。拾到物品,應及時上交,不得私吞。嚴令禁止偷竊行為。
八、保潔員必須嚴格按照《保潔員清潔工作程序》進行工作。
九、保潔員在工作中有權勸阻、制止破壞公共衛生的行為,不能處理、解決時應立即向上級主管匯報,有權提出工作中的`一些合理化建議。
十、保潔員的入、離職,轉崗等人事問題,參照公司人資部的相關規定執行。離職員工離崗時應做到“上不清下不接”,離職員工必須將物品、工具、設備、工作范圍交接清楚后,直屬主管簽字確認,在人資部辦理完離職手續后方可離崗。
十一、保潔員因病、因事暫不能工作的,需自己找人替班,并向公司請假,經批準后方可離崗。如請假未經獲批,擅自休假,則視為自動離職。相關規定參照公司人資部相關管理辦法執行。
十二、保潔員在工作中要注意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的發生。一旦發生事故應在第一時間向直屬領導反映,并積極配合領導進行處理。
十三、保潔員在當值期間不得喝酒,高空作業、使用登高器具時必須在使用安全保護措施的情況下方可操作,避免造成安全事故。
公司管理制度 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有限公司(下稱公司)分公司的規范運作,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下稱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分公司是指根據公司發展和規劃,為提升公司競爭力的需要而依法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主體的公司,包括全資分公司。
第三條:公司與分公司之間是平等的法人關系。公司依法對公司享有資產受益,重大決策,選取管理者權利。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分公司及公司分公司。公司委派至各分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就應嚴格執行本制度,并應依照本制度及時、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導、監督等工作。
第五條:遵守公司關于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財務管理等方面的各項管理制度,做到誠信、公開、透明。
第二章:規范管理
第六條:公司透過股東決定股東大會行使股東權利。公司依據對公司規范化運作以及行使對分公司的重大事項監督管理權,對被投資企業依法享有投資收益、重大事項決策的權利。同時,負有對分公司指導、監督和相關服務的義務。
第七條:公司向分公司推薦高級管理人員候選人員由分公司董事會確定或提名。
第八條:份公司須及時向公司報告重大業務事項、重大財務事項以及其他可能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的信息,并嚴格按照授權規定將重大事項報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分公司須及時在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會議結束后當日向公司董事會秘書報送董事會決議、股東大會決議等重要文件,通報可能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
第九條:分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嚴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對公司和任何分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利用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任職分公司的財產,未經公司同意,不得與任職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上述人員若違反本條規定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職責,涉嫌犯罪的,依法追求法律職責。
第十條:分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應于每年度結束后30日內,向公司總經理提交年度述職報告,在此基礎上按公司考核制度進行年度考核,連續兩年
考核部貼合公司要求者,公司將提請分公司董事會、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按其章程規定予以更換。
第十一條:分公司應建立勞動人事管理制度。分公司管理層的人事變動應向公司匯報并備案。
第三章:財務風險管理
第十二條:分公司與公司實行統一的會計制度。分公司財務管理實行統一協調、分級管理,由公司財務部對分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等方面實施指導、監督。分公司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完善內部組織機構及管理制度,并參照公司的有關規定,建立和健全分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和內控制度,并報公司財務部備案。
第十三條:分公司需每月向公司遞交月度財務報告或報表(包括但不限于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向他人帶給資金及對外擔保報表),每一季度向公司遞交季度財務報表。分公司應在會計年度結束后一個月之內向公司遞交年度報告,年度報告包括但不限于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向他人帶給資金及對外擔保報表。
第十四條:未經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批準,分公司不得帶給對外擔保,也不得進行相互擔保。
第十五條:因經營發展和資金統籌安排的需要,分公司需對外借款時,應充分思考對貸款利息的承受潛力和償債潛力,在征得公司同意,并按照分公司相關制度的規定履行相應的'審批程序后方可實施。
第四章:內審管理
第十六條:公司可定期或不定期實施對分公司的審計監督。資料主要包括:經濟效益審計,工程項目審計,重大經濟合同審計,制度審計及單位負責人任期經濟職責審計和離任經濟職責審計等。分公司應當做好理解審計的準備,并在審計過程中應當給予主動配合。
第十七條:公司內部審計制度適用于分公司內部審計。
第五章:運營管理
第十八條:分公司的運營及發展規劃須服務于公司的發展總體戰略規劃。
第十九條:分公司應完善投資項目的決策程序和管理制度,加強投資項目的管理和風險控制,分公司進行投資前,需經分公司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批準,未經批準分公司不得從事此類投資活動。在報批投資項目之前,應當對項目進行前期考察調查、可行性研究、組織論證、進行項目評估,做到論證科學、決策規范、全程管理,實現投資效益最大化。
第二十條:在經營投資活動中由于越權行事給夠公司和分公司造成損失的,應對主要職責人
員給予批評、警告、直至解除其職務的處分,并且能夠要求其承擔賠償職責。
第六章:信息披露及檔案管理
第二十一條:分公司應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的有關規定,帶給真實、準確、完整信息匯報給公司。分公司應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明確審議程序,及時向分管負責人報告重大業務事項、重大財務事項以及其他可能對公司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并嚴格按照授權規定將重大事項報公司董事會審議或股東大會審議。
第二十二條:分公司應及時向公司董事會秘書報備該公司的董事會決議、股東大會決議等重要文件,通報可能對公司產生較大影響的事項。
第二十三條:分公司依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規定的屬于分公司的重大事項應及時報告公司董事會秘書。
第二十四條:分公司總經理或執行董事是其信息披露第一職責人,負責分公司信息披露匯報工作,對于依法應披露的信息應及時向公司董事會秘書匯報。分公司應當向公司有關部門報送其企業批準證書、營業執照、出資協議書、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報告和公司章程(復印件)等內控制度的文件資料。分公司變更企業營業執照、修改章程或其他內部控制制度后,應及時向公司有關部門報送修改后的文件資料,保證其相關資料的及時更新。
第七章:考核管理
第二十五條:分公司根據自身狀況,結合公司的考核獎懲及薪酬管理制度,建立適合分公司實際的考核獎懲及薪酬管理制度,經分公司總經理或執行董事核準后報備公司董事會辦公室。
第二十六條:分公司應于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根據年度經營指標及審計確認的經營成果對高級管理人員進行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實施獎懲。
第二十七條:分公司的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不能履行其相應的職責和義務,給公司或分公司經營活動和經濟利益造成不良影響或重大損失的,公司有權要求分公司董事會給當事人相應的處罰,同時當事人應當承擔賠償職責和法律職責。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未作規定的,適用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制度與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抵觸時,以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為準。
第三十條:本制度由本公司董事會審議透過后實施,解釋權屬于公司董事會。
公司管理制度 8
第一條為健全公司內部組織管理機制,逐步完善員工的行為規范準則,不斷提高員工遵守制度的自覺性,促進公司生產經營各項工作的正常有序進行,同時提高經濟效益以增進福利,調和勞資關系,實現和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遵守國家法令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服從指揮,聽從安排,認真做好本職工作。
第三條戴好廠牌,準時上下班、按時作息。上班期間,未經許可不準會客。隨帶物品進出廠區,應主動出示,經門衛檢查后,方可通行。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罰。
第四條注重儀表,講究禮貌,熱情待人,文明用語,講究衛生,愛護公物,團結友愛,互幫互助。
第五條互相學習,取長補短,努力學習文化知識和專業技術,共同進步,不斷提高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
第六條講求良好職業道德,上下一心,富于團隊精神,高效發揮全廠整體優良素質的效應。
第七條視廠為家,勤儉節約,反對浪費;在廠區內嚴禁一切煙火;不允許有爭吵、斗毆、大聲喧嘩等現象發生,勸告不聽者,轉送有關部門并開除出廠。
第八條按時、按質、按量、按耗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積極主動改進方法,提出良好的合理化建議,在工作中堅持客觀、公正、務實、高效的原則,以主人翁姿態全面開展工作。弄虛作假,玩忽職守者從嚴處罰。
第九條在生產作業中樹立“安全第一”的觀念,集中精力,認真操作,避免不必要的`意外事故或對大家身心有危害的現象發生,做到增收節支、增產節約。
第十條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如因病或其它特殊情況,應執行請假制度,待批準后方可離去,否則根據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第十一條尊重領導,服從領導。如有不同見解,可向公司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合理化建議,共同研討。
第十二條勇于開拓創新,樹立“質量=客戶滿意=品牌=利潤=回報”的觀念,為公司的發展作出貢獻。
公司管理制度 9
1、為使公司把辦公用品管理規范化及節約經費開支,特制定本制度。
2、辦公用品是指文具、表格、賬本、秏材及其他印刷物品。
3、辦公用品由辦公室統一購置和管理,并設保管員處理領用事務。
4、所有入庫的辦公用品,都必須建立臺帳。
5、各部門所需辦公用品,要在“領用記錄卡”登錄。以控制領用狀況。
6、所有員工對辦公用品必須愛護,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節省費用。
公司管理制度 10
1.遵守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服從領導,聽從分配,每次出車必須請示主管領導同意方可出車,各部門用車,由部門領導與主管領導聯系,主管領導同意后直接通知司機。
2.必須熟知交通法規,認真學習了解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服從交通指揮,接受交通檢查。開車時系好安全帶,確保生命財產的安全。否則因違章行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司機個人負責。
3.司機應熟知所駕駛車輛各部件的'性能,對車輛要經常進行檢查和保管,保持車輛清潔衛生,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態,確保剎車靈敏有效和車輛安全運行。
4.車輛確需維修時,要先和領導打好招呼,經領導同意后方可修理,并實性行零件以舊換新,如果在定點維修站修理,并且不立即結帳的,要填品憑證單,在憑證單上寫清配件名稱、價格和功用,修理工簽字,憑證單帶回后經主管領導審批、財務結帳,無特殊情況未經領導批準,不準私自修車。
5.未經領導同意,不準私自出車或外借他人,不許拉私活、中途捎腳帶客,不許酒后駕車,開車時不許用手機和朋友聊天,否則出現的一切后果司機本人負責。
6.開車時要精力集中,保證充分睡眠,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不許超速行駛,不許強行超車和野蠻行車,在正常情況下,停車時不許急剎車,遇有路況較差要減速行駛,以免造成車輛損失,嚴禁無故繞行辦私事。
7.做好行車記錄,節約用油,加油時要有車人在場,沒有特殊情況兩日內報銷,如發現燃油外流,扣發當月工資并根據情況從重處罰。
8.妥善保管好隨車工具和各種證件,如有丟失由司機按價賠償和補辦。
9.車輛停運后,有閑余時間,司機在不影響本職工作情況下,要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
公司管理制度 11
1、早:上班9:00晚:下班9:00早班:8:00(含晚班打卡)。
2、不按時打卡遲到、早退一次20元。
3、早晚不打卡算曠工一天,一次30元。
4、值班人員9:00下班必須打掃衛生,不及格一次10元。
5、上崗工牌、工裝佩戴整齊,未穿工裝、未戴工牌一次20元。
6、每周周六周日不可以請假,一月2天公休,每天只能休1人(自行商量)。
7、超出2天公休一天扣30元(2天公休不能一起休)。
8、自己私自接單(不含美團外賣)發現一次罰款200元,2次立即開除,工資沒有。
9、離職提前15天申請,招聘到人員替代你的崗位才可以離職。
10、上崗期間不可以辦私人事務,發現一次罰50元。
11、中途離職沒有提前15天申請,工資沒有。
12、上班期間,不開上崗接單軟件,一次罰款20元。
公司管理制度 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母公司與子公司的關系,加強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支持、指導和管理,促進各子公司按現代企業制度規范運作,進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結構,保障股東的權益,提高投資回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浙江銀輪機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的適用范圍:浙江銀輪機械股份有限公司有實際控制權的子公司。
第三條企管信息部是母公司管理子公司事務的專業職能部門,負責子公司信息歸口管理和協助母公司行使控股股東的權利。
第四條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其他職能部門、子公司相關人員應當自覺遵守本制度。
第五條子公司遵守執行本制度的情況將作為子公司及其高管人員的績效考核的因素之一。
第二章股權管理
第六條子公司應當依據《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和運作制度。建立起相應的經營計劃、風險管理程序。
第七條子公司應當加強自律性管理,并自覺接受母公司工作檢查與監督,對母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提出的質詢,應當如實反映情況和說明原因。2
第八條子公司對改制改組、收購兼并、投資融資、資產處置、收益分配等重大事項,需按《上市規則》、《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有關規定的程序和權限進行,并須事先報告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董事會秘書。
第九條子公司應當及時、完整、準確地向母公司提供有關公司經營業績、財務狀況和經營前景等信息,以便母公司董事會進行科學決策和監督協調。
第三章股東會
第十條子公司股東會議分為年度股東會和臨時股東會。年度股東會議應于會計年度完結之后的四個月內舉行。子公司每年應當至少召開兩次股東會會議和兩次董事會會議、一次監事會會議,股東會會議、董事會會議和監事會會議應當有會議記錄和會議決議,且須由到會股東、董事或監事簽字。子公司的董事會、監事會、股東會的決議應在作出2日內報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董事會秘書。
第十一條子公司應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并結合自身情況,在子公司章程中或單獨制定股東會議事規則。
第四章董事會
第一節董事
第十二條子公司董事除《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所賦予的職權外,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1、提出董事會會議提案;
2、提請召開董事會會議和股東會會議;
3、盡職參與董事會會議,履行公司章程規定的董事權利和職責;
4、關注、質詢子公司經營管理情況;
5、及時審閱子公司報送文件和生產經營信息;
6、配合董事長撰寫董事會工作報告;
7、參與撰寫派出高級管理人員評價報告、制訂派出高級管理人員的獎懲方案;
8、分析子公司經營運作狀況,提出增資、減資或清算建議;
9、分析、參與制訂子公司戰略規劃及投資規劃,研究改制、融資等可能性;
10、根據子公司戰略規劃,與子公司經理層、其他董事討論確定子公司年度生產經營計劃;
11、與合作方股東、董事進行溝通和協調。
第二節董事會
第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應當每年至少召開二次。其中一次應在每年年底之前3召開,主要審議下一年度經營目標和預算計劃;另一次會議(年度會議)應在上一會計年度結束后的三個月內召開。
第十四條董事應將董事會會議內容提前10日通知企管信息部和董事會秘書,以便企管信息部作相應的資料和會議準備。
第十五條子公司應根據《公司法》并結合自身情況在子公司章程中或單獨制定董事會議事規則。
第五章監事會
第一節監事
第十六條子公司監事除《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所賦予的職權外,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1、提請召開董事會會議和股東會會議,列席股東會會議;
2、檢查子公司財務和內部控制制度;
3、監督子公司董事和經理的經營行為;
4、提交監事會或監事工作報告;
5、盡職履行子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和職責;
6、參與撰寫母公司派出子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評價報告、制訂派出高級管理人員的獎懲方案;
7、通過子公司經理層和監事會、董事會將母公司的建議、評價和要求落實;
8、與合作方股東、董事、監事進行溝通和協調。
第二節監事會
第十七條有三名以上監事的子公司每年至少應召開一次監事會議,并向股東會提交監事會或監事工作報告。
第六章高級管理人員
第十八條母公司派出高級管理人員(下稱“派出人員”)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1、派出人員必須向企管信息部提交定期書面經營述職報告,至少每半年一次;
2、派出人員必須根據母公司預算編制及調整流程,及時做好本公司預算編制和調整工作;
3、及時向我方董事、監事和企管信息部、董事會秘書匯報子公司發生的重大事項如巨額虧損、資產損失、嚴重違法經營、行政法律處罰、主要人事突然變動等,發現上述情況應在五天內報告企管信息部。
4、除母公司派出到子公司財務人員之外,其他人員原則上隸屬于子公司自行管理。
第七章績效考核
第十九條應推進子公司董事會進行績效考核,并體現以下關鍵績效指標:
1、董事會經營目標完成情況;
2、財務方面:財務預算執行情況、凈資產收益率、主營業務收入、經營性現金流量等;
3、市場開拓方面:市場占有率、主營產品在行業中的地位等;
4、內部管理方面:制度是否健全、實際執行情況等;
5、研發方面:新產品數量、自主開發含量、自主開發產品占銷售收入的比重;
6、服務方面:用戶滿意度、投訴和訴訟情況等;
7、執行《子公司管理制度》情況,母公司對子公司的內部審計情況;
8、企管信息部認為應作為績效考核的其他指標。(根據子公司具體情況,可以選取全部或部分關鍵績效指標)
第二十條對關鍵績效指標的權重分配,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相對重要原則。八大類指標一般按子公司董事會經營目標完成情況、財務、市場開拓、研發、內部管理、《子公司管理制度》執行情況、服務相對重要程度遞減排序分配;
2、個案原則。鑒于不同子公司的實際情況不同,權重按個案原則確定;
3、子公司董事會經營目標完成方面的指標權重一般不少于50%。
第二十一條子公司績效考核執行程序如下:
1、考核組織。企管信息部協助組織子公司董事、監事、母公司主管領導等分別對子公司年度經營績效作出獨立評估,在此基礎上采用一定的平均或加權方法得到統一的評估值。此評估值提交子公司董事會,作為評價子公司管理層經營業績的依據之一。
2、確定、調整考核指標和權重。每年年度子公司董事會召開之前,子公司董事、監事、母公司主管領導與子公司管理層充分溝通,就考核指標、權重的調整取得一致,并報董事會和母公司總經理審核。
3、母公司董事會確定考核目標值。
4、下次年度子公司董事會召開之時,母公司董事會根據目標值和實際完成業績情況評價子公司上一會計年度的經營績效。
5、母公司董事會根據子公司經營績效評價結果,確定對管理層整體獎懲方案。
第二十二條子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考核模型和指標,原則上參考母公司考核體系。
第二十三條子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績效考核執行程序如下:
1、考核組織。企管信息部協助組織子公司董事、監事、主管領導、母公司相關部門、子公司相關部門等分別對子公司高管人員個人上年度業績作出獨立評價,在此基礎上采用一定的平均或加權方法得到統一的評分值。此評分值作為子公司董事會評價子公司管理層個人經營業績的主要依據。
2、確定、調整考核指標和權重。企管信息部協助組織子公司董事、監事、主管領導、母公司相關部門、子公司相關部門等根據各子公司實際情況,審議確定考核指標和權重,報子公司董事會和母公司總經理審核。
3、子公司董事會根據個人目標值和實際完成業績情況,評價子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上一會計年度的個人業績。
4、子公司董事會根據對管理層獎懲方案,結合高級管理人員個人的績效考核結果,制定具體獎懲方案。其中總經理和財務總監的獎懲方案由子公司董事長提議,母公司董事會通過;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獎懲方案由子公司總經理提議,子公司董事會通過。
第八章子公司財務管理
第二十四條子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貫徹執行國家的財政,稅收政策,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會計資料的合法、真實和完整;合理籌集和使用資金,有效控制經營風險,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項資產,加強成本控制管理,保證公司資產保值增值和持續經營。
第二十五條子公司應根據本公司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開展日常會計核算工作。
第二十六條子公司應遵守母公司制定的財務管理制度、內部審計制度及其他財務制度,執行統一的會計制度。子公司下述會計事項按照母公司的會計政策執行:
(一)母公司按照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遵循謹慎、有效防范和化解風險的原則,制訂并經母公司董事會批準實施的關于計提各項資產減值準備和損失準備的內部控制制度,子公司應按規定執行,并在會計報表中予以如實反映。
(二)子公司日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中所采用的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變更等應遵循母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及其有關規定。
(三)子公司應當按照母公司編制合并會計報表和對外披露會計信息的要求,及時報送會計報表和提供會計資料。其會計報表同時接受母公司委托的注冊會計師的審計。
第二十七條子公司應定期向母公司提供季度(月度)報告,包括營運報告、產銷量報表、資產負債報表、損益報表、現金流量報表、向他人提供資金及提供擔保報表等材料。子公司應當在季度、半年度、年度結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財務部提交季度、半年度、年度財務報表。
第二十八條子公司財務部接受母公司財務部的業務指導、監督,母公司審計部有權不定期對子公司實施內部審計。內部審計結果作為對子公司年終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
第二十九條為有利于資金調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母公司有權對各子公司的閑置資金實行統一調劑管理。
第三十條未經母公司或子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批準,子公司不得擅自對外擔保、對外借款、資產抵押、債券發行、資產處置、變賣、清理等。子公司因生產經營需要向外融資、投資、資產處置,需在其董事會批準的額度和權限內,并抄送企管信息部和母公司財務部。
第三十一條子公司要嚴格資金管理,各類款項的支付、劃轉均需由子公司負責人簽批后執行;要嚴格生產成本、費用管理,建立健全生產成本、費用管理制度。
第九章內部審計監督
第三十二條母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實施對子公司的審計監督。
第三十三條內部審計內容主要包括:經濟效益審計,工程項目審計,重大經濟合同審計,制度審計及單位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等,子公司董事長辭職要進行離崗審計。
第三十四條子公司在接到審計通知后,應當做好接受審計的準備,并在審計過程中應當給予主動配合。
第三十五條經母公司董事會批準的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送達子公司后,該子公司必須認真執行。
第三十六條浙江銀輪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內部審計制度適用子公司內部審計。
第十章投資管理
第三十七條子公司在報批投資項目前,應當對項目進行前期考察和可行性論證,向母公司企管信息部提交的投資方案,必須是可供選擇的可行性方案。
第三十八條子公司發展計劃必須服從和服務母公司的總體規劃,在母公司發展規劃框架下,細化和完善自身規劃。
第三十九條子公司在具體實施項目投資時,必須按批準的.投資額進行控制,確保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和預期投資效果,及時完成項目決算。
第四十條子公司在建工程和實施中的對外投資項目,應當按季度、半年度、年度定期向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報告實施進度。項目投運后,應當按季度、半年度、年度統計達產達效情況,在會計期間結束后的十天內書面向母公司企管信息部提交情況報告。
第十一章信息制度
第四十一條子公司應當履行以下信息提供的基本義務:
(一)及時提供所有對母公司形象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信息;
(二)確保所提供信息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三)子公司董事、經理及有關涉及內幕信息的人員不得擅自泄露重要內幕信息;
(四)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的重要信息,必須在第一時間報送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董事會秘書;
(五)子公司所提供信息必須以書面形式,由子公司領導簽字,加蓋公章。
第四十二條《浙江銀輪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適用于子公司。
第四十三條子公司與企管信息部共同確定專人(稱為“信息責任人”,一般應為辦公室主任或財務負責人)負責與企管信息部的信息接口工作。
第四十四條母公司通過企管信息部傳送的信息,送達子公司信息責任人即視為送達子公司。子公司送達企管信息部即視為送達母公司。
第四十五條企管信息部是各子公司信息匯總部門。企管信息部、母公司各職能部門與子公司之間涉及子公司的信息、文件傳送程序須遵循以下原則:
1、母公司各職能部門需要子公司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資料,及下達文件、通知等信息予子公司,其中涉及到工商登記資料、重大合同、公司重大決議等的,同時應報企管信息部備案,或通過企管信息部來轉達。
2、母公司管理支持、技術研發、市場銷售、生產制造等部門若需要母公司下屬子公司的合作、幫助或提供信息,企管信息部應協助和子公司相關負責人聯系接洽。
3、子公司向母公司其他部門提出要求合作、支持、信息提供等,企管信息8部應協助協調和溝通。
4、子公司重要信息涉及母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內容的,須同時向母公司董事會秘書備案。
第四十六條子公司與子公司派出董事、監事及母公司其他主管領導的文件、匯報制度如下:
1、子公司向派出董事、監事報送文件(包括董事會會議文件)、信息,應統一報一份到企管信息部備案,企管信息部并協助轉送;
2、派出董事、監事返回的有關文件、信息也應報一份到企管信息部備案,企管信息部并協助傳達;
3、企管信息部應就子公司報送、請求審閱或表決文件中某些議題,向董事、監事作出解釋和說明,必要時提請董事會秘書組織召開我方董事、監事預備會議。
第四十七條子公司應當向母公司財務部定期報送以下文件:
1、月度財務報表;
2、月度經營情況說明;
3、季度經營情況報告;
4、季度總經理辦公會議紀要;
5、中期和年度財務分析報告;
第四十八條子公司應當就發生的以下重大事項向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董事會秘書提交臨時報告:
1、收購和出售資產行為;
2、對外投資行為;
3、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4、重要合同(借貸、委托經營、委托理財、贈與、承包、租賃等)的訂立、變更和終止;
5、大額銀行退票;
6、重大經營性或非經營性虧損;
7、遭受重大損失;
8、重大行政處罰;
9、《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九條子公司定期召開總經理辦公會議,至少每季一次,討論、分析、確定子公司重大經營事項,制作會議紀要,并及時報送企管信息部。子公司認為是重要事項的,應邀請企管信息部派員列席。
第五十條企管信息部定期對子公司進行實地調研,子公司應當予以積極配9合。如對生產經營情況有疑問,企管信息部應書面提出,子公司應予明確書面解釋。
第十二章母子公司之間的相互關系
第五十一條子公司日常經營活動的計劃、組織和管理,對外投資項目的確定等經濟活動,除在滿足市場經濟條件的前提下,還應滿足《上市規則》的規定和母公司經營總目標,長期規劃和發展的要求;各子公司的經營目標及發展規劃必須與母公司的總目標及長期發展規劃保持相互協調和總體平衡,以確保母公司總目標的實現及穩定、高效的發展。
第五十二條子公司的經營活動、內部管理、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等應接受母公司有關部門的指導、檢查和監督。
第五十三條母公司與各子公司之間發生的關聯交易業務,應按照《浙江銀輪機械股份有限公司關聯交易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四條子公司在日常的經營活動中和對外投資過程中,對涉及重大對外投資、重大損失和重大合同的履行等經營活動,應按照《上市規則》的規定,及時收集資料,履行報告制度,以確保母公司對外信息披露的及時、準確、真實、完整。
第五十五條子公司制訂的戰略規劃、預算需經過母公司董事會審批通過,子公司自行制訂的管理制度、業務管理辦法需先經母公司企管信息部預審、預審通過后經子公司董事會通過。
第十三章附則
第五十六條各職能體系:市場、采購、財務、人事、質量、研發等系統要根據此管理制度分別制訂子公司業務管理規定報企管信息部備案。
第五十七條本制度適用于浙江銀輪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各子公司。
第五十八條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五十九條本制度的解釋權屬母公司董事會。
第六十條本制度自母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公司管理制度 13
安全操作規程
一、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確保安全操作。
二、在超過2米高處操作時,必須雙腳踏在凳子上,不得單腳踏在凳子上,以免摔傷。
三、在使用機器時,不得用濕手接觸電源插座,以免觸電。
四、不得私自撥動任何機器設備及開關,以免發生故障。
五、在不會使用機器時,不得私自開動機器,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六、應嚴格遵守防火制度,不得動用明火,以免發生火災。
七、在操作與安全發生矛盾時,應先服從安全,以安全為重。
八、室外人員在推垃圾車、上垃圾時,應小心操作,以免傷及身體。
保潔員管理制度
一、遵紀守法,遵守員工手冊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遵守部門考勤制度和保潔操作程序。
三、履行職責,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不曠工離崗,不做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四、上班穿工服、戴工號牌、儀表整潔、精神飽滿。
五、文明服務,禮貌待人。
六、服務態度端正,有較強的奉獻精神。
七、工作時間不準脫崗、串崗、大聲喧嘩等。
八、未經許可,不得擅入住戶家中。
九、不做有損公司形象的事,不收取住戶或業主的錢物。
十、絕對服從上級的領導、團結同事、互相幫助。
十一、愛護公物,損壞、遺失工具照價陪償。
十二、愛崗敬業,在規定時間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十三、做好每日工做記錄。
保潔員崗位職責
一、負責園區樓道梯級、車棚(庫)、馬路及公共區域的清掃保潔。
二、負責樓道、扶手、門窗、電表箱、信報箱、樓道開關、燈具的擦抹。
三、負責樓道雜物的清理。
四、負責垃圾的收集、轉運集中。
五、負責垃圾桶的清洗工作。
六、負責垃圾中轉房的衛生及消殺工作。
七、對園區內發生的違章現象進行勸阻和及時匯報。
八、負責員工活動室、更衣室的清潔。
九、負責工具設備的清潔及保養工作。
十、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
保潔領班崗位職責
一、負責監督執行公司及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負責檢查保潔員的儀容儀表和到崗情況,作好考核評估記錄。
三、根據當日工作任務,負責每日工作的分配指派。
四、負責檢查所轄范圍各責任區的清潔衛生狀況。
五、負責隨時檢查保潔員的工作狀況,及時調整各種工具及人力的配置。
六、負責對保潔員的工作態度和工作質量作出恰當的批評、糾正、指導,并作出正確的評估。
七、負責對清潔工具、設備的使用維護進行指導。
八、負責檢查設備、工具的清潔保養工作。
九、協助處理涉內外糾紛、投訴。
十、負責每日工作記錄的填寫及交接班工作。
十一、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保潔主管職責
一、負責監督執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制定部門規定。
二、負責制定園區清掃管理和綠化養護管理的實施方案。
三、負責制定園區各清潔項目和綠化養護的實施執行標準。
四、負責編制人員的計劃安排。
五、負責制定消殺服務實施方案。
六、負責核實工具用品的申購計劃。
七、定期巡查園區,檢查保潔和綠化任務完
成的情況。
八、對一些專用設備進行使用指導。
九、負責處理涉內外糾紛、投訴。
十、負責各種清潔、綠化業務的接洽。
十一、負責對員工進行業務培訓和考核工作。
十二、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日常考勤
1、嚴格執行部門作息時間表現行為:
2、員工上下班按規定簽到、打卡,須提前10分鐘到部門列隊、點名出席班前、后例會。
3、員工應親自簽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簽或代打,如有代簽或代打及擅自涂改情況發生均按有關規定處罰。
4、員工按規定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5、員工請假(包括病、事、婚、傷、喪、產假等)均按《員工手冊》有關規定執行。
6、員工應服從上級安排的加班否則視為曠工。
二、公休:
1、員工采用輪休制,每周工作六天,日期當月固定。
2、員工休息日有所屬部門主管按月安排。
3、部門主管在月底前將下月排休表以書面的形式報物管處及行政人事部,并出表示眾。
4、員工須換休時可在指定范圍內自找對象,并提前填寫換休單,由雙方簽名后上交部門,待批準后方可換休。
5、未經部門批準,不可以加班或攢公休,自愿加班按盡義務考慮。
三、班次:
1、員工的班次采用輪換制。
2、員工的換班原則與換休做法相同。
四、節假日:
1、逢政府規定的節假日時,原則上趕上工休的可以休息;未趕上工休的補休,但以能否排開工作為準。
2、節假日補休審批手續要提前填寫書面補休申請,由部門審批。
獎懲制度
1、全月無遲到、早退、曠工、及其他違章紀錄并圓滿完成任務者,發獎金二十到三十元;完成任務標準如下:工作服干凈并佩帶胸卡;地面干凈:無水跡、無污跡、無垃圾;凡是能用手摸到的部位不得有灰塵;所有垃圾容器的垃圾不得外露;不在地面上推拖物品行走;廁所內的糞便不得留超十分鐘,小便池內不得有尿銹;無違章紀錄。以上七條標準,公司領導和領班員必須嚴格檢查登記,并作為每月發放工資和獎金的依據,如有虛報,扣除領班全部獎金后撤職!
2、提合理化建議并取得良好效益者、工作中受到領導和顧客好評及受到新聞單位公開表揚、拾金不昧等,視情給與不同的獎勵;
3、白天干戶外單項活兒按正常出勤計算,趕上用餐時間每人補助餐費五元;高空作業人員的工資應在原平均日工資的基礎上加至與聘請施工人員日薪平等的水平;
4、領班員以上的管理人員要認真聽取各方建議或問題反映并及時予以答復解決,發現拒絕一次,扣發本月獎金五十元,發現兩次扣發全部獎金解除職務;
5、除上級領導主動了解或本部門領導不予答復外,越級向上反映問題打亂管理秩序的任何人員,每次扣獎金二十元;
6、不服從領導而無理取鬧者只發基本工資立即開除!
7、所負責衛生區域沒完成七條標準中任一項,每次扣獎金五十元;只要甲方因衛生問題口頭或書面向公司領導提出警告一次,經公司查證屬實,當事責任人當月無獎金,并扣除主管和領班員當月獎金的百分之三十;本點警告兩次,領班員和主管均無獎金;警告三次,撤換領班員并扣發主管兩個月的獎金;同一責任員工連續受到甲方兩次警告者,當月無工資并開除!
8、工作中弄虛作假欺騙領導者,違法亂紀造成不良影響者,追回經濟損失、只發基本工資予以辭退!
9、在員工中散布不良影響、挑撥離間、拉幫結伙、打架罵人影響團結者,發現一次罰款一百元,發現兩次予以開除;
10、工作時間舉止不雅、工作中偷懶耍滑,每發現一次罰款二十元;
11、不許私自變賣公家物品、不得私自調換工作、不得偷干私活兒,違反任何一項,除追回經濟損失外,當月只發基本工資,是領班的撤銷其領班職務;
12、公司所有人員如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申請,否則當月只發基本工資;合同到期前一個月,應提前聲明是否續簽,否則以自辭對待;當月違章三次者,解除勞動合同予以辭退,凡是違章被辭者,只發當月出勤天數的基本工資;
公司管理制度 14
為做好公司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工作,使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強度或濃度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有效預防職業病危害,切實保障員工健康,根據《職業病防治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負責本單位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及評價管理制度的實施與監督,并做好制定、修訂和落實工作。
二、職業衛生管理部門牽頭,負責組織各個生產車間等對生產作業場所存在的粉塵、噪聲、高溫等危害因素及危害點進行確定和辨識,并按照職業衛生管理標準進行定期檢測及評估,確定每一個點的危害程度。
三、公司設置設專人,負責日常監測和管理工作,建立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檔案,并妥善保存。
四、職業衛生管理部門負責聯系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定期對作業現場的危害因素進行檢測及評價
五、公司對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場所每年進行一次檢測,每三年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六、檢測與評價結果應及時向勞動者公布,并上報當地安全監管部門備案。
七、檢測或者評價人員進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護手套、防護眼鏡等相關防護用品。
八、有新、改、擴建的工程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九、檢測結果發現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度或強度超過職業接觸限值時,應及時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措施難度較大的應制訂規劃,限期整改到位。
十、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在投入使用前和設備大修后,應進行危害因素濃度或強度檢測和評價。
十一、職業衛生管理部門應制定年度檢測計劃和經費預算,財務部門要保障檢測經費的落實。
公司管理制度 15
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綱。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五、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嚴禁公司員工私人或代客理財,其與個人行為與公司無關。
九、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十、銀行帳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x。
十一、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十二、銀行帳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財務負責人保管,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由會計保管,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三、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并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或收據,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付款。
十四、文件、傳真等應及時發送給有關人員。因積壓延誤而致工作失誤或造成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嚴禁擅自為私人打印、復印材料,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
十五、辦公用品購置后,須持總經理審批的《資金使用審批表》和購貨發票、清單,未經審批的,財務部不予報銷。
公司管理制度 16
一、工作場所內不得玩耍打鬧、閑聊、玩手機、網絡嬉戲、網絡談天、利用公司電話打私人電話、吃食物、聽音樂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二、公司員工上下班必需嚴格根據作息時間執行,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早退;
三、員工必需聽從上級治理人員領導,不得怠慢工作;
四、工作期間遇到顧客訪問時,須面帶微笑并主動問好;
五、上班要統一著工裝,佩帶工作卡,必需保持良好的工作態度和風貌;
六、當日的工作必需在下班前完畢,不得拖到其次個工作日;
七、上下班前按《衛生輪番值日表》清掃辦公區域內衛生,保持干凈、潔凈的工作環境;
八、下班時必需關好門窗及設備電源,防止安全事故發生,值班人員做好監視檢查;
九、喜愛本職工作,積極學習業務學問。
十、同事間要團結互助、相互協作,相互支持。
公司管理制度 17
第一條 嚴禁打架斗毆和辱罵他人,違者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條 凡酗酒鬧事、影響正常工作者,由保衛科采取強制措施,保障安全。對所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當事人承擔,并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
第三條 嚴禁利用娛樂活動及其它手段進行聚眾賭博、播放淫穢錄像、傳抄黃色刊物,一經發現,即嚴加查處,對當事人給予治安罰款。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第四條 園區內禁止玩火、破壞公物,不聽勸阻者,按有關規定處罰(未成年子女由家長承擔);
第五條 嚴禁在園區內任何場所大聲喧嘩、起哄、擾亂公共秩序;
公司管理制度 18
(一)認真貫徹執行各級政府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條例、標準、方針、政策,及本公司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方面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所管工程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負直接責任。
(二)參加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領導小組會議,組織好施工班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提高全體職工安全生產思想意識。
(三)搞好入場新工人上崗前三級教育工作和變換工種職工新崗位教育考核工作,提高新崗位職工安全生產操作技能。
(四)工長是施工生產的指揮者,對安全生產負有直接責任。當遇到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須服從安全。施工隊長有權拒絕不安全的生產指令,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直接責任者,根據情節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和經濟懲罰。
(五)配合公司每月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檢查評分,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負責組織三定,按期整改。
(六)負責組織腳手架、模板工程、龍門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電和施工機械安裝后使用前檢查驗收工作,并作好交驗簽字手續。
(七)組織好施工現場的定期和不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并組織三定按期整改。
(八)對有毒、有害物品要設專庫、專人進行嚴格保管并建立有毒、有害物品的支領、使用制度,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九)施工現場的交通道路要平整暢通,排水設施良好,各種機械設備要按施工總平面進行布置,各種材料構件堆放整齊有序,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十)施工現場發生事故后,立即組織搶救傷員及財產,排除險情,并保護好事故現場,及時上報,協助事故的調查工作。
公司管理制度 19
辦公室是公司對外聯絡的中心樞紐,是展現公司形象的一個重要窗口,全體員工均須遵守辦公室的.有關規定。
第一條 按時上下班,上班期間必須穿工作服、佩戴工作牌;
第二條 辦公室內須保持肅靜,辦公時要端正坐姿,不得大聲喧嘩,不得在樓梯處停留會話,辦公時間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三條 嚴禁上班期間在辦公室打牌、下棋、賭博,未經他人允許,不準隨意翻閱他人辦公資料,更換臺、凳、電話等,違者視情節輕重作出處理;
第四條 文明接聽電話,不得借辦公電話談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做好電話記錄,及時做好請示匯報,如私自打國內國際長途或用電話打與工作無關的信息臺等,一經查實,個人除需承擔相關電話費用外,并加罰20元/次;
第五條 嚴禁串崗或群聚聊天,影響他人工作;
第六條 注意保持辦公室的環境衛生,保持辦公室墻面及隔板玻璃的清潔,不得隨地吐痰、亂丟雜物;辦公用品、文件資料、器具等須擺放整齊,衣物、箱架、雨衣(傘)、頭盔等私人物品必須放到更衣室,下班后應整理好桌面物品,嚴禁亂擺亂放;
第七條 辦公室內嚴禁吸煙,嚴禁將煙頭扔進紙簍,違者罰款10元/次;
第八條 辦公室內的各種設施(包括空調、排氣扇、水龍頭、燈管、電話、電腦等)未經同意不準隨意拆裝,如出現故障須及時通知維修人員維修,凡擅自拆裝或者人為損壞的,須照價賠償;
第九條 熱情接待來訪客戶等外來人員,言行大方,注意維護公司形象;
第十條 下班后要關好門窗,關閉空調、燈管、電腦等電源,最后離開辦公室的人員,要檢查電源關閉情況等;
第十一條 嚴格按照夜班值班表值班,如需調換,應提前一天向分管副總、總經理申請,同意后,方可調換,不得無故不值夜班;
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管理制度 20
為了每個職工的身體健康,創造一個舒適的工作環境,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規定,結合本項目部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現場嚴禁隨地大小便,一經發現一律罰款50元。
2、生活垃圾,剩菜剩飯應倒在指定地點,違者罰款2~10元/次。
3、廁所做到專人清洗,每天不少于兩次,同時經常噴藥,消滅蚊蠅。
4、辦公室、職工宿舍、食堂及時清掃,棉被等物品須拆疊,堆放整齊,做到窗明地凈。
5、各工種材料,成品及半成品,構件應整齊堆放,并堆放到指定地點,不服從管理,亂堆放沒有做好落手清的班組,罰工種負責人每次20-100元。
6、由炊事員清掃,排通食堂邊的.污水溝,保證污水外排通暢。
7、每個職工必須愛護公物,保護建筑成品,不浪費建筑材料。
8、泥工落地灰,木工扣件模板鋼管、鋼筋工成品鋼筋等,隨清、隨收,做到建筑物內外清潔。
9、由項目部每半月一次組織有關人員對場容場貌、衛生情況進行檢查,檢查出來的問題必須定人、定時間、定措施無條件地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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