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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時間:2023-07-13 12:45:15 規章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必備)

      現如今,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必備)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股份公司)財務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并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訂。

      第二條本制度是規范本公司及其所屬子公司的會計核算程序和財務管理工作的管理辦法。

      第二章財務管理組織機構

      第三條股份公司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內部財務管理體制。

      股份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負盈虧、自我約束,依法享有法人財產權和民事權力,承擔民事責任。其投資形成的子公司實行獨立核算,但在經營目標、財務核算、資金上實行統一管理。

      第三章公司資本金籌集與管理

      第四條公司的資本金由國有法人股,自然人股構成。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成為上市公司后,還將向社會公開發行社會公眾股。

      第五條公司籌集的資本金,除采用貨幣資金出資外,可以吸收投資者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第四章公司財務報告

      第六條財務會計報告,是指公司對外提供的反映公司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和某一會計期間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的總結性書面文件。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財務情況說明書,預算經營會議分析資料。

      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相關附表。

      第七條公司的財務報告按照報送范圍分為:對外報送的財務會計報告和用于內部管理的預算經營會議分析資料。

      第五章附則

      第八百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管理部門歸口。

      第九條本制度的制定和修訂,由公司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并報董事會審議批準后執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2

      參考建議各位財務、人資、行政的朋友,可以根據自己公司實際情況修改調整完善。重要在于制度的實施流程與執行管理和執行監督,并與崗位職能掛鉤,同時需要符合企業自身的業務特點。可以將制度和辦公OA軟件及管理流程操作結合執行。

      一. 總則

      1 為加強集團的財務管理,規范集團的各項財務管理行為,保證集團戰略和目標順利落實,保障集團資產的安全、完整,促進首聯集團的發展,特制訂本制度。

      2 集團財務管理的根本目標:以集團股東為主體的利益相關人利益最大化。

      3 集團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和任務:

      3.1 建立和健全集團基本財務管理體制。包括組織機制、決策機制、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機制、信息流轉機制等。

      3.2 制定集團財務管理規則,包括各財務事項操作規范和管理權限,具體包括:

      3.3 投資融資和收益分配:其核心內容是企業發展“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的科學統一,具體包括選擇融資渠道及合理的資本結構,綜合分析評估投資風險與報酬,協助進行投資決策;制定符合股東利益和企業長遠發展需求的股利分配政策。

      3.4 通過系統的全面預算制度和配套的監控體系,對集團業務運作和資金流轉進行管理和監控,保證集團戰略目標實現的效果和效率,實現股東權益的保值增值。

      3.5 建立良好的企業內部控制系統,加強風險防范,保證資產安全,降低成本控制的費用。

      3.6 遵照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為各政府機構和股東提交準確完整的財會信息。

      4 集團內部各單位財務制度不得違反或與本制度的規定和原則相沖突,本制度未盡事項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準。

      二. 財務管理體制

      1 集團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獨立核算的財務管理體制。集團的財務管理工作,在集團高層領導下,由集團總部財務管理部具體組織實施。各分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在各分公司總經理及總部財務管理部和總部財務副總的領導下,由其財務部門負責人組織實施,除接受總部財務管理部的檢查監督外,還要主動做好自查工作。

      2 財務管理工作的開展以總公司、各分公司財務部門為主,各職能部門為輔;總公司、各分公司的財務部門的主要職責如下:

      2.1 建立健全財務系統的基本規制,包括:

      2.1.1 財務部門的目標體系和決策流程

      2.1.2 核心業務的標準、制度流程

      2.1.3 財務部門的組織設置/權限分配/崗位責任制/人員招聘、考核、培訓發展等

      2.1.4 企業財務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和內部信息流轉的規定

      2.1.5 培育和倡導符合公司文化導向的財會系統價值理念

      2.2 核心業務流程包括:

      2.2.1 財務系統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業務及管理目標的制定流程

      2.2.2 嚴格遵循國家和集團各項財務制度的要求,辦理融資投資收益分配以及財務結算和核算業務;

      2.2.3 組織編制財務預算,監督預算的執行情況;

      2.2.4 負責經營活動分析工作,編制財務報告,真實、客觀、準確、及時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2.2.5 統一的貨幣資金管理和稅務籌劃制度,保障整體利益的實現;

      2.2.6 集團規定的重大業務審批制度

      三. 權限分配

      1 各經營財務事項審批權限人由業務部門負責人、專業管理部門負責人、財務部門負責人、公司或集團高層領導構成。

      2 審核責任人依據相關業務規范和經營政策對具體經濟業務的發生內容及要件進行審核。

      3 審批責任人依據整體經營利益原則對具體經濟業務的發生必要性進行審批。

      4 審核和審批權限人主要包括:

      4.1 集團總部

      4.1.1 職能部門經理:各管理職能部門經理在專業職權范圍內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1.2 財務副總:分管各項業務或分公司的副總在各自的分管領域范圍內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1.3 總經理: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1.4 總經理辦公會: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審核或審批權,體現高管層集體決策的原則。

      4.1.5 董事長辦公會: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審核或審批權,在經濟事項的審批程序中體現為最終審批權責任機構。

      4.2 收入中心。收入中心為按業態分的各分公司。

      4.2.1 各分公司:在專業職權范圍內對分公司的經濟事項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2.2 各分公司職能部門負責人:在專業職權范圍內,對縱向隸屬關系范圍內的單店的經濟事項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2.3 各分公司總經理:依據相關經營政策要求,對利潤中心的經濟事項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2.4 此外,如在單項業務環節存在其他審核或審批權限機構,分別在細則中描述。

      4.3 關于授權:各審批責任人可執行臨時授權,向下或同級授權執行審批責任;

      授權必須以書面形式說明授權事項、授權對象和授權范圍(日期和內容金額),以授權方親筆簽字為準,特殊情況下該書面授權說明可電話溝通后后補。所有授權文件應編號歸檔保存。

      4.4 財務開支審批一般原則:

      4.4.1 先下級,后上級;

      4.4.2 先定性審核,后定量核準;

      4.4.3 先業務行政線,后財務線。

      4.5 財務開支審批要點:

      4.5.1 開支是否合理、合規、真實;

      4.5.2 單據是否合法,數量、金額是否準確;

      4.5.3 是否完備了必要的手續,如:資產購置是否經過批準,資產是否經過驗收等,辦理財務手續的基礎要件是否齊全,如原始業務單據等;

      4.5.4 是否符合審批權限和開支標準的規定以及有關文件的精神;

      4.5.5 是否符合有關經濟合同或協議的約定。

      4.6 財務開支審批權限除本制度和集團其他有關制度、規定已明確的外,其余由各分公司的總經理負責組織制訂。

      4.7 對審批權限中未能涉及的具體事項,財務人員應作出符合常理的專業性判斷,交由具有類似或相近事項審批權限的領導審批,并要保持一致性原則。

      4.8 財務人員任職基本要求:

      4.8.1 極強的保密意識;

      4.8.2 認真、仔細、一絲不茍的工作作風;

      4.8.3 忠于企業,嚴格遵守財經紀律;

      4.8.4 工作穩定性較強;

      4.8.5 具備與職位相適應的財會專業技能和任職資格。

      四. 財務管理規則

      1 籌資管理

      1.1 籌資原則

      1.1.1 總體上以支撐集團戰略、遵從集團統籌安排、滿足集團資金需要為原則。

      1.1.2 長遠利益與當前利益兼顧;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兼顧。要慎重考慮公司的償債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償債而陷入困境。

      1.1.3 在控制融資風險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各種融資渠道,權衡資本結構(權益資本和債務資本比重)對企業穩定性、再籌資或資本運作可能帶來的影響,以綜合資金成本率最小為目標。要注重學習運用各級政府及行業優惠政策,積極爭取低成本籌資如:無償、資助、無息或貼息貸款等;

      1.2 權益性籌資

      1.2.1 各分公司的實收資本不得隨意變更。各分公司資本的增減變動,不論是貨幣資金投入還是往來劃轉,均應報集團財務管理部審核,經批準后方可執行;合資企業注冊資金的增減變動應經本單位董事會批準,并聘請董事會認可的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后報集團總部備案。

      1.2.2 合資企業在注冊或增資擴股時,應督促所有股東遵照國家有關法規和董事會要求,及時、足額交付資本金,對未按時或足額交付資本金的,應提交本單位董事會作股權調整等處理,并報總部備案。

      1.2.3 合資企業股東投入的資本金不得以非法定程序抽回;

      1.2.4 合作項目吸收的資金比照注冊資本進行管理。

      1.3 債務性籌資

      各分公司向銀行借款應遵從銀行與國家的有關規定,并以維護公司信譽為首要原則,及時辦理銀行借款到期歸還、續借申報工作,避免罰息、拖欠利息和延誤借款歸還事件的發生。

      1.4 集團控股企業的以下對外借款(包括長短期借款、票據貼現等)須報集團審批:

      1.4.1 向其他單位和個人借款超過萬元、向銀行借款超過萬元時;

      1.4.2 融資成本高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時;

      1.4.3 向有收購或參股意向的借款人借款;

      1.4.4 借款有限制性條款,可能導致公司控制權易手或對公司其他方面產生重大影響如:如要求以公司的知識產權、重大資產作質押、擔保等。

      1.5 集團總部及控股企業融資成本高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含)以下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辦公會審批。

      1.6 未經集團同意,集團附屬單位之間不得互相拆借資金。

      1.7 集團控股企業的以下內部拆借須報集團審批:

      1.7.1 集團成員單位之間短期資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內),金額 萬以下的,須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萬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1.7.2 集團成員單位之間長期資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上),金額 萬以下的,須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萬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1.8 各分公司應在維護本單位信譽、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商業信用、緩交稅費等方式融資。

      1.9 簽訂融資合同或協議時,應考慮法律因素和對企業稅收的影響,選擇最有利的方式。

      2 投資管理

      2.1 投資分為長期投資和短期投資兩種,長期投資指持有時間準備超過一年的各種股權性投資(如:獨資或與他方聯合設立公司、參股其他公司)、發行債券、其他債權投資及改建、擴建與新項目投資等,短期投資指能夠隨時變現并持有時間不準備超過1年(含1年)的投資,包括股票投資、債券、基金投資及其他債權投資等,日常固定產購置不作為投資管理。

      2.2 集團及控股企業設立新公司或參股其他公司(非上市公司)、搞新項目開發,必須事先進行可行性研究,從以下幾方面進行定量和定性分析、評價。

      2.2.1 對公司發展戰略的'影響;

      2.2.2 對公司經營的影響;

      2.2.3 主要風險和應對措施;

      2.2.4 公司的資源包括人力、物力、財力、管理能力能否滿足新的投資需要;

      2.2.5 投資收益;

      2.2.6 稅務論證。

      2.3 集團內企業任何權益性投資(含股權投資)項目的確定,都應在詳盡的市場調查的基礎上,遵循穩健性原則,以“不高估收益、不低估風險”的慎重態度編寫可行性研究報告,并召開包括由財務人員、有關專業人員參加的投資項目審評會,最終提交集團總經理辦公會和董事會審批。

      2.4 長期投資項目立項一經批準,財務部門、融投資部門應積極配合項目操作部門做好項目啟動等前期工作及以后的投資管理,包括項目所需資金的籌措、調度、資金使用效果的跟蹤等工作。

      2.5 集團內企業以房產、設備等固定資產進行聯營投資,在項目立項后應聘請專業機構進行資產評估,并比照固定資產轉讓的審批權限,報集團有關領導審批。

      2.6 原則上不對被投資單位提供超出投資份額的借款、擔保。特殊情況需提供的,全資企業應按審批權限報集團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合資企業由其董事會批準,同時必須要求被投資單位提供反擔保或抵押物,提供抵押物的,必須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2.7 年度終了后,投資單位應關注被投資單位(包括股權投資)的董事會決議及利潤分配方案,積極催收應上繳利潤。

      2.8 被投資單位(不含股權投資)應在投資全部到位后或發生股權變更時,及時辦理驗資手續;歇業或終止經營,投資單位應及時辦理或督促辦理有關工商、稅務等法律手續。

      2.9 集團內企業應充分利用各種投資渠道提高閑置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并遵循“風險第一、收益第二”的原則,企業從事短期投資必須經集團批準(政府部門分配的國債認購任務除外)。

      2.10 被允許從事短期投資的企業,財務部門要制定嚴密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風險控制,并監控及分析業務部門的操作過程,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匯報。

      2.11 長、短期投資的所有權不得登記在個人名下。

      2.12 投資審批權限:

      2.12.1 集團控股企業的投資審批權歸集團公司(政府部門分配的國債認購任務除外),非控股企業由其董事會確定。

      2.12.2 設立新公司、參股其他公司等權益性長期投資,投資額 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至萬元(含萬)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萬元至萬元(含萬)的,由集團董事會批準;投資額在萬元以上的投資由集團股東會批準。

      2.12.3 股票、基金等短期投資,在一級市場進行申購由集團董事長批準,二級市場上投資則必須經集團董事會批準。

      2.12.4 通過資本市場實施并購,須經集團股東會批準。

      2.12.5 債權投資

      1) 國債及企業債券(含可轉換債券)在一級市場申購,在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以上但不超過萬元的,由董事長審批;萬元以上的,由董事會審批;在二級市場投資,無論金額大小均由集團董事會審批;

      2) 原則上一般不得向集團外企業提供以獲取利息收益為目的貸款,特殊情況下,由集團董事會批準。

      2.12.6 集團總部及控股企業新項目投資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 萬元以上但不超過萬元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會審批。

      2.12.7 各分公司的投資及投資效果、收益情況每年至少應向集團匯報一次。

      2.12.8 投資清理審批權限。權益性投資的清理須報集團領導審批。

      3 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管理

      3.1 集團定義單位價值(包括運輸、保險、安裝等費用)在元以上,使用年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機器機械設備、電子設備、辦公設備、運輸工具以及其它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等資產為固定資產;對一些單價不足元,但數量眾多,在企業的經營中發揮較大作用的,根據管理需要也可列為固定資產,但需報經集團財務管理部批準。

      3.2 固定資產的計劃與審批:

      3.2.1 固定資產購置必須有請購計劃,詳細說明計劃購置的固定資產種類、名稱、單價、購置原因等;

      3.2.2 非經營性固定資產請購計劃審批權限:

      3.2.3 集團總部和各分公司固定資產請購計劃金額在萬元以下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為萬元-萬元的,須報集團總經理辦公會審批;金額在萬元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3.2.4 固定資產的處置,如報廢、出售及盤盈、盤虧的處理,應報經集團批準。

      3.2.5 具體程序為:各分公司向集團財務管理部提交固定資產處置請示報告,由集團財務管理部會同集團其他職能部門商定處理意見,最后報集團有關領導審批。

      3.2.6 單個分公司報廢、盤盈、盤虧金額在萬元以下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出售固定資產單位金額在 萬元以下的,由集團主管副總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

      3.3 固定資產的購置與驗收:

      3.3.1 大宗固定資產的購置應采取招標或詢價的方式;

      3.3.2 固定資產購置的經辦人應在購置完成后持“購置固定資產審批報告”、“驗收合格單”及有效稅務發票到財務部辦理報帳手續,財務部門須查驗上述手續是否完備并核對購入資產的內容、附(備)件、價格等與合同、發票、單據一致后方能入帳;

      3.3.3 由于采用分期付款或其他原因,在固定資產驗收并投入使用后,尚未取得發票時,財務部門應依據“購置固定資產審批報告”,“驗收合格單”,并注明暫時未取得發票的原因,預計取得發票時間,回收發票責任人等,辦理暫估入帳手續。已完工的在建工程,應及時辦理結算及驗收手續,轉入固定資產;

      3.3.4 購置固定資產,不得以個人名義定購、辦理產權登記、注冊等;遇特殊情況必須以個人名義辦理時,需經集團董事長批準。

      3.4 無形資產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購買、轉讓及授權他方使用必須經過集團批準。

      3.5 各分公司財務部門應定期對遞延資產的帳面情況和攤銷情況進行清理,對長期掛帳的費用性開支和消耗性支出按集團相關會計政策及時處理,根據資產實際收益情況調整遞延資產的帳務處理,并清理其他經濟事項在遞延資產中的臨時掛帳,避免遞延資產虛增。

      3.6 財務人員應注意考慮費用資本化的可能性和可行性,隨公司發展階段和戰略意圖的不同,做出費用資本化與否的選擇。

      4 貨幣資金及結算資金

      4.1 庫存現金管理

      4.1.1 各分公司現金的使用范圍應符合國家《現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嚴格控制現金結算,超出結算起點的付款應通過銀行結算;特殊情況下需用現金結算時,必須取得對方的收款收據;各分公司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

      4.1.2 各分公司必須核定庫存現金限額,限額的核定以本單位3天以內的現金日常用量為準,凡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送存銀行,企業現金的存入及取出應派車輛接送,切實做好安全保衛措施。

      4.1.3 除零星現金收入可以補充庫存外,收入的現金應當天送存銀行,在銀行停止收款后收進的現金,應存入企業保險柜,于第二天上班后及時送存銀行。

      4.1.4 出納員在辦理現金收付時,必須檢查收付款憑證是否按規定的審批權限及程序經過審批,不得受理未按規定審批的收付款業務;不得受理不完整、不真實、不合法的內外部憑證,并視情況報告財務負責人。

      4.1.5 出納員在辦理現金收付時,應堅持“當面點清”的原則,每筆現金收付后,須加蓋“現金收訖”或“現金付訖”戳記。

      4.1.6 “現金日記帳”應使用訂本式帳簿,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出納員仍要設置現金收付登記簿,逐筆登記。

      4.1.7 出納員必須做到“日清月結”,日記帳與庫存現金應于每日終了后核對,如出現長短款,應報告財務負責人,查明原因后及時處理。

      4.1.8 不準用白條抵充現金,不準因私借支現金,不準保存帳外現金,不得公款私存。

      4.1.9 各企業財務部負責人或安排出納以外的其他人員每兩月至少對出納庫存現金檢查核對一次,驗證帳實是否相符,情況異常時,應進行突發性檢查。

      4.1.10 出納員不得兼管任何購、銷業務和實物收發;不登記除銀行存款、現金日記帳外的任何其他帳簿;不兼管財務稽核和不抄寄結算帳戶的對帳單。

      4.1.11 現金支付范圍:

      1) 支付給員工的工資、獎金、津貼及勞保福利等開支;

      2) 個人勞務報酬;

      3) 報銷(或借支)的差旅費、業務費、修理費等;

      4) 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5) 集團董事長、總經理、各分公司總經理批準的其他特別支出。

      4.2 銀行存款管理

      4.2.1 出納員在每月終了后5個工作日內,應根據銀行對帳單仔細核對和清理銀行日記帳,查明未達帳項及其原因,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及其說明,交部門財務稽核人員審查核對并簽字認可后報財務經理審批。

      4.2.2 《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及其說明應每年裝訂成冊歸檔。

      4.2.3 各分公司財務部門應定期對各開戶行的戶頭進行清理、核對,對不再使用的帳戶應及時辦理銷戶手續。

      4.2.4 各分公司要嚴格規定銀行存款支付審批權限,出納人員應嚴格把關,履行審批程序,做到單據齊全、審批手續完備、合乎規章。各級審批人員出差、休假等不在公司期間,應對審批權限進行書面授權。

      4.2.5 財務人員應通曉各類銀行結算方法,并根據情況選擇對公司較為有利的方法進行結算。

      4.2.6 各分公司應就臨時閑置資金通過通知存款、定存等方式獲取最大利息收益。

      4.2.7 款項支出須有可靠依據,并符合以下原則。:

      1) 支出項目必須按規定辦理批準手續;

      2) 收到的資產必須經檢查驗收;

      3) 有關憑證的價格、金額、付款條件等經審核無誤。

      4) 已經支付的付款憑證上應加蓋銀行(現金)付訖章,以防重復付款。

      4.3 結算資金管理

      4.3.1 結算資金主要指因商品銷售、購買物品等與其它單位發生的債權、債務往來。財務部門應本著加速資金周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防止壞帳、呆帳的發生、充分利用商業信用獲取資金、維護本單位信譽的原則進行結算資金的管理。

      4.3.2 結算資金按往來性質記入應收應付、預收預付等會計科目。各科目按業務發生單位設立明細帳,并在備注中注明我方經辦人姓名和往來內容,不得以業務員名稱等其他形式設立明細戶頭。

      4.3.3 各分公司對存貨銷售應嚴格控制賒銷,對庫存積壓的存貨可采取降價、置換等方式進行處理;各分公司賒銷、積壓存貨降價處理應報經各分公司總經理批準。

      4.3.4 各分公司應建立必要的崗位責任制,明確規定業務部門及經辦人對應收帳款的收回應負全部責任。

      4.3.5 財務部門應每月向本公司領導和業務部門通報應收帳款情況,督促催收。對長期未收回的款項,要求有關人員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追索。

      4.3.6 對于已采取多種措施,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如果超過國家規定掛帳期限,可經本公司總經理確認和集團批準,報稅務主管部門批準后作壞帳損失處理。債權雖然從財務帳上核銷,但并不意味著放棄債權,仍應設置處理壞帳登記簿進行備查登記,視情況采取或繼續采取法律途徑進行追索。

      4.3.7 各分公司應取得并妥善保管好能證明公司債權客觀存在的依據如:合同協議、提貨憑證、對帳函件等。

      4.3.8 在支付應付帳款時,應對照合同等仔細復核,并同預付貨款及應收帳款等全部債權一起清理結算,防止重復付款。

      4.3.9 財務部門每月應對債權的帳齡和債權損失可能性進行綜合分析,密切關注債務人的近況,對快過訴訟時效期的債權或償債能力趨弱的債務人應及時提請本公司領導采取法律或其他行動,防止壞帳損失的發生或擴大。

      4.3.10 每個年度末,各分公司應按集團會計政策提取壞帳損失準備,并應定期對壞帳損失做出處理。

      4.3.11 壞帳損失標準如下:

      1) 債務人已撤消、破產、資不抵債,依照民事訴訟法進行追償后,確實無法追回;

      2) 債務人死亡,既無遺產可供清償,又無義務承擔人,確實無法追回;

      3) 因故在訴訟時效期內未起訴而債務人又拒不承認債務或雖承認但基本不具備償債能力;

      4) 債務人逾期不履行償債義務已達三年以上,仍然無法收回。

      5) 滿足上述條件之一,就應列入壞帳損失。

      4.3.12 報批核銷壞帳時,應詳細說明債務人有關情況、發生應收款項的經濟事項、拖欠原因、催收情況等。同時,還應提交壞帳損失申請書,報經稅務機關認可。

      4.3.13 壞帳損失審批權限:各分公司的壞帳損失核銷均應報集團審批;各分公司年度壞帳損失總額在萬元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元以下的,由集團財務管理部部長審批;總額在萬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元以上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總額在萬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萬元以下的,由集團總總經理審批;其余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如債務人為與各級審批人有關聯關系或利益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無論金額大小,一律由董事長批準。

      5 存貨管理

      5.1 盤虧、毀損、報廢處理的審批權限:各分公司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應報經集團審批后方可處理:

      5.2 總額1萬元以內的,由總部財務管理部部長審批;萬元-萬元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萬元-萬元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具體報批程序同固定資產的報批程序。

      5.3 外贈產品或其他存貨的審批權限:金額在元以下的,由各分公司總經理審批;金額在元-萬元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元-萬元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

      5.4 低值易耗品管理

      5.4.1 辦公用具類低值易耗品統一由行政部門按計劃購置,辦理登記、領用手續,且采購與驗收、保管不得為同一人,其審批權限由各分公司根據具體情況自行確定;

      5.4.2 個人保管使用的低值易耗品若丟失或人為損壞,應由責任人照價賠償;

      5.4.3 正常損耗、損壞需重新領用時,必須以舊換新;

      5.4.4 低值易耗品攤銷一般采用一次攤銷法;如一次性領用量太大,對當前成本費用產生較大影響時,亦可采用分期攤銷法,但攤銷期一般不超過一年;

      5.4.5 低值易耗品之價值雖然一次性攤銷,但對實物應在備查簿上進行登記管理。

      5.5 各單位應根據自身的具體特點制訂本單位的存貨管理制度。

      6 營業收入管理

      6.1 各分公司應按照國家會計制度和集團有關制度的規定,正確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嚴禁收入不入帳或收入長期掛帳而不結轉銷售等隱瞞、截留營業收入,切實按收入與費用配比的原則結算當期利潤。

      6.2 各分公司應建立健全發貨、退貨的內部控制制度。倉庫應根據提貨憑證發貨;

      6.3 發生退貨時,要按規定的程序審批,確認退貨原因,辦理入庫手續;退付貨款后,應取得對方單位的收款憑據。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3

      建筑裝飾公司財務管理規定

      一、每月五日開支。

      二、辦公文員須將考勤表、違紀扣款單等于每月3日前報財務,各部門工資表應于每月3日前辦完簽字手續報財務部。

      三、現場管理班子中臨時成員開支列入施工人員工資表中。

      四、外委包工合同借款不得超過進度的70%。

      五、外包工負責人按進度借款,臨時施工人員不予借款。

      六、車輛、器具、材料都應完成詢價、比價程序。

      七、單項工程領導班子現金借款總額不超過10000元,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及總經理審批。

      八、借出支票,必須注明限額及封頂。

      九、外委包工付款憑工資表,外委訂貨付款按訂貨合同分期付款,以正式發票結帳。

      十、報銷憑據為稅務局正式發票,特殊情況憑蓋有收款單位印章的收據報銷。

      十一、借款需在二十日內報銷,財務部根據借款日期,督促借款者報銷。逾期不報者財務部對借款者暫扣工資,直至以發票報銷。

      十二、保管員、現場員無工程時,50%開支放假,以工作15天為一期限。

      十三、較大型工程可設保安員。

      十四、大型工程或特殊情況下,如需開伙,由工程項目經理上報開伙

      申請工程副總財務行政副總總經理審批。公司給予

      每個工程300元/月開伙補助,其它費用自理。

      十五、如工程現場涉及到臨時其它經費,如取暖等,由項目經理提出

      書面申請工程副總審批財務行政副總總經理審批。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財務工作管理,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和《工業企業財務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克萊斯公司,公司各部門和員工在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財會機構設置

      及財會人員崗位職責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執行情況。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四條 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可由會計兼任。在沒有專職審計人員之前,審計員可由總經理兼任。

      第五條 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第十七條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及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八條 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

      ,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九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監交。

      第四章 支票管理

      第二十一條 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 ,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二條 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 支票領用單 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三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第五章 現金管理

      第二十四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五條 除本制度第二十四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六條 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七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八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準。

      第二十九條 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三十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一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憑發票、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二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三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四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五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六章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六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七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八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九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

      第七章 處罰辦法第

      第四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 3倍: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制度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一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二條 本制度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四十三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5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財務負責人、會計、出納組成。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財務負責人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賬、報賬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賬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財務工作管理

      第八條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條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員記賬,都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五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六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七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

      支票管理

      第十八條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十九條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賬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條財務人員月底清賬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賬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一條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現金管理

      第二十二條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三條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四條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賬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五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六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準。

      第二十七條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二十八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二十九條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二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條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賬憑證。

      第三十一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賬憑證,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二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主任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主管副總經理復核后,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三條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主任、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四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五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六條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七條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八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

      處罰辦法

      第三十九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情節嚴重的,扣發不超過本人月薪的20%: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賬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賬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賬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6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財務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小企業財務制度》、新《企業會計準則》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并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為進一步發揮財務管理工作在公司運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功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財務會計工作必須在加強戰略控制和運營執行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法紀,旨在提高經濟效益、壯大經濟實力、全方位提高企業綜合管理水平,加速踐行現代企業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工作中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主體上,服務于各項戰略制度;細節中,勤儉節約、高效務實,在企業經營過程中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把控運營監控,降低費用消耗、增加積累、靈動籌資、科學投資。

      一、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第三條 公司設置財務部,并設置主辦會計、成本會計和出納等會計崗位。

      第四條 財務部的職能:

      (一)貫徹執行《會計法》及國家有關各項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中的各種規章制度,配合企業年度目標任務的制訂與分解,編制并下達企業年度財務計劃,編制并上報企業年度財務預算,指導企業各部門的財務活動。參與經營核算管理,反映、監督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自行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提供服務,向總經理上報各項基于財務籌劃的合理化建議,促進本公司取得更好的經濟效益;

      (四)負責企業的財務管理、資金籌集、調撥和融通,制定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合理控制使用資金;

      (五)負責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建立成本核算管理體制,制定成本管理和考核辦法,及時探索降低目標成本的途徑和方法。

      (六)加強與其他各職能部門的溝通和聯系,協調部門關系,指導各部門財務數據填制的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解釋財務制度中涉及到具體業務部門的操作細節,提高經營管理效率;

      (七)對工商、稅務、銀行、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深入溝通,配合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八)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五條 主辦會計崗位職責:

      (一)按照國家相關的會計制度規定,記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傳遞及時;

      (二)堅持經濟效益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相關指標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率,及時向總經理提

      (一)貫徹執行《會計法》及國家有關各項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中的各種規章制度,配合企業年度目標任務的制訂與分解,編制并下達企業年度財務計劃,編制并上報企業年度財務預算,指導企業各部門的財務活動。參與經營核算管理,反映、監督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自行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提供服務,向總經理上報各項基于財務籌劃的合理化建議,促進本公司取得更好的經濟效益;

      (四)負責企業的財務管理、資金籌集、調撥和融通,制定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合理控制使用資金;

      (五)負責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建立成本核算管理體制,制定成本管理和考核辦法,及時探索降低目標成本的途徑和方法。

      (六)加強與其他各職能部門的溝通和聯系,協調部門關系,指導各部門財務數據填制的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解釋財務制度中涉及到具體業務部門的操作細節,提高經營管理效率;

      (七)對工商、稅務、銀行、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深入溝通,配合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八)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五條 主辦會計崗位職責:

      (一)按照國家相關的會計制度規定,記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傳遞及時;

      (二)堅持經濟效益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相關指標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率,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做好公司財務管理工作;

      (三)妥善保管憑證、賬簿、財務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建立健全財務管理中的各種規章制度,制定財務計劃,參與監督監督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負責企業的財務管理、資金籌集、調撥和融通,積極與其他各職能部門及有關國家機關的溝通和聯系;

      (四)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成本會計崗位職責:

      (一)相關成本項目憑證、賬簿的編制,如,原材料、產成品等;

      (二)進行產品成本分析,編制成本報表,參與項目生產管理;

      (三)規范監督公司材料領用情況,復核監督倉庫期末盤點,監督相關資產的安全與完整;

      (四)對職責范圍內的會計資料的整理、保管,為規范公司成本核算流程,提供建議方法解決方案;

      (五)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崗位職責:

      (一)嚴格執行國務院現行的《現金管理辦法》,對本公司現金管理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議;

      (二)認真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的各種賬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執行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領用登記簿,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及時與銀行溝通,做好對賬、報賬工作;

      (六)配合其他財務人員做好各種賬務處理;

      (七)完成上級主管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建立健全公司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加強內部審計工作:

      (一)建立健全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嚴格貫徹執行有關內部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財務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進一步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會計核算辦法及細則

      第九條 會計年度按公元紀年法,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記賬方法采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第十條 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藍黑色鋼筆或黑色簽字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記賬,都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主管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并及時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工作。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 財務審計每年一次。內部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內部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 本公司嚴格執行《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行政法規,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會計主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助理、主管副總經理或指定專人監交。

      其他財務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主管監交。

      第十九條 本公司以單價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共分為五大類:

      (一)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二)生產設備(生產線、設備);

      (三)電子設備(如計算機、復印機、打印機等);

      (四)運輸工具;

      (五)其他設備。

      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一)房屋及建筑物20xx年;

      (二)生產設備20xx年;

      (三)電子設備3年 ;

      (四)運輸工具5年;

      (五)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3%-5%作為凈殘值率,采用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當其購入下期計提,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以后各期不計提。

      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稅負等費用合計作為原值(稅法規定用于生產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可抵扣);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材料及人工費;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合同(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固定資產必須由財務處連同其他職能部門每年至少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第二十條 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后勤部編造計劃、報經領導批準后方可購置。

      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指定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柜、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

      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第二十一條 建立健全采購、銷售與倉儲管理的相關制度,明確各方的權、責、利,切實提高購銷存等各環節的管理效率,實現企業財務管理智能化。

      三、現金及支票管理

      第二十二條 支票由出納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

      填寫“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填列,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三條 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人員簽字)、主管人員審批。填寫金額要準確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賬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四條 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

      第二十五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及時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第二十六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

      第二十七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5000元(須由銀行審核的,以最總審核數為準),超額部分應及時存入銀行。

      第二十八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第二十九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借

      據),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其他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十六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一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賬憑證。

      第三十二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下月初發放工資,填制記賬憑證,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三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四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銀行賬目,逐筆記載現金、銀行收支,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

      四、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五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六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

      (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由會計主管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七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會計主管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八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

      五、處罰辦法

      第三十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賬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 賬簿;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附 則

      第四十條 公司其他各部門和職員在辦理財務事務時,必須遵守本規定。后續將發布實施細則,指導本制度的貫徹實施。

      第四十一條 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自發行之日起執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7

      一、財務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日常現金流量的管理、收費管理、倉庫管理;

      (一)財務部負責公司的認證審核,總帳的設置和登記及會計報表的編制、上報,并實施成本控制;

      (二)學習國家財政、稅收方面的方針政策,維護公司利益不受侵犯,堅持原則,秉公辦事;

      (三)加強經濟核算,管好用好資金,嚴格執行各項開支標準;

      (四)對財務的各個環節手續清楚,能正確處理各環節帳目。協調和督促財務部門的各項工作,認真審核各種現金發生事項的收付憑證,嚴格按審批權限審查各種單據,監督控制開支范圍,不符合規定的一律不予報銷;

      (五)負責設置總帳帳戶,審核原始憑證,并匯總登記總帳;

      (六)指導財務工作的開展,編制和匯總財務計劃,監督和檢查各財務工作和制度的執行情況;

      (七)認真執行稅法,做好合理避稅工作,按規定正確及時提取各項稅金和各項款項,并按時足額上繳;

      (八)按照編制和匯總會計報表,做到報表及時,數字真實,內容完整,說明清楚,為領導提供完整的數據資料,并按月、季、年寫出財務分析,進一步挖掘增收節支的潛力。從經濟效益角度,進行可行性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當好領導的參謀;

      (九)加強財產管理,及時核對帳目,達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十)按規定妥善保管好各項憑證、帳簿、報表及核算資料,定期裝訂整理立卷歸檔;

      (十一)財務處理方法應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隨意變動。如有變動,應當將變動情況和原因,變動后對公司財務各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作出書面說明,報董事會和總經理;

      (十二)協助和配合各部門的工作,并與財政、稅務、銀行等有關部門保持密切聯系,溝通信息,發揮作用;

      (十三)嚴格按照公司各類合同條款規定要求,對收費實行嚴格管理,正確使用發票小票和各類促銷憑證、管理發票、小票和各種有價證券,避免各種問題的`發生;

      (十四)完成領導布置的各項臨時工作。

      二、暫借款及預付款審批制度:

      (一)暫借款是因業務需要的臨時借款,包括差旅費及各種臨時性借款。借款時須按“借款單”要求填列各項欄目,并按規定審批權限審批后,由財務部付款;

      (二)預付款是指因公司業務的需要,需預先支付的各項工程及購買材料、貨物的款項,支付此款項時,需由經辦人按要求填寫“付款申請書”,向財務部出具采購申請單等材料,完備各項審批手續后,方可付款;

      (三)以上經濟業務發生時,需領用空白支票的,由財務人員在支票上寫明日期、用途及限額,由領取人在支票存根上簽收。支出時必須填寫大小寫金額,并及時告知出納付款金額。不得將空白支票交給其他單位或個人。作廢支票須交回財務部留存。遺失支票,領取人必須及時報告財務部并登報聲明作廢,若支票已被支付,領取人要按被支付金額賠償;

      (四)所有借款及預付款,必須在前賬結清之后方可再借付。確因業務需要而來不及結清前賬,必須向財務總監講明原因,經同意后方可再借付;

      (五)經辦人必須在一個月內憑有效原始票據報銷各項暫借及預付款項。超出三個月不結帳者,財務部有權扣發經辦人工資抵償。

      三、費用報銷制度:

      (一)費用報銷發票的內容包括日期、商品名稱、單價、數量、金額并蓋有開具發票單位的發票或財務專用章。經辦人必須要求開票單位如實填寫發票所有內容,發票涂改、大小寫不符、假的發票以及未蓋有財政監制章的收據一律不予報銷;

      (二)報銷費用時必須填寫“費用報銷單”,所有單據要按性質(如差旅費、招待費、辦公費用)分類、分次、分頁粘貼填制;差旅費必須分次、按出差地點分開填列,并計算好出差天數,住宿、伙食補助和市內交通費在限額內填報。所有報銷單據的張數和合計金額必須準確無誤填寫,粘貼要求整齊、美觀;

      (三)報銷程序:經辦人→財務部審核→主管部長→總經理審批→財務部結算;

      (四)公司除正常費用開支外,其余各項支出必須事先提出計劃,按支出審批權限批準后,在計劃范圍內列支;

      (五)辦公用品的購置:由各部門根據需要,編制計劃報財務部審核匯總,按審批權限批準后,由采購人員按計劃統一購買,并建立實物帳,詳細登記辦公用品的進、出情況。領用時,須填制出庫單,經分管領導批準;

      (六)各部門在開支業務招待費之前,需事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否則,財務部不予報銷;

      (七)公司員工外出辦事,原則上不能乘坐出租車。若確因工作需要須乘坐出租車,要事先請示公司分管領導,并在報銷單上注明原因;

      (八)所有需報銷的各種原始單據(包括購買材料和支付工程款),必須在單據所填日期的一個月內報銷,超過一個月一律不予報銷。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8

      一、總則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制定本制度;

      2、為規范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財務管理細則

      一、總原則

      1、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征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事業部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屬計劃外的,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

      2、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二、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財務經理職責

      1、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范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并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11、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審核、匯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三、現金管理制度

      1、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庫存現金超過3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業務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報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準,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后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6、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后出納須在審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簽章,并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復報銷。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每工作日結束后。

      3、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繳款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由經辦人、部門經理、財務主管(經理)、總經理(計劃外部分)簽字后出納方可開出。

      5、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6、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五、印鑒的保管

      1、銀行印鑒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總經理印鑒分別由財務經理和出納負責保管。

      六、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出納人員在每周完成出納工作后,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出納報告表”,并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2、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面余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帳單的余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3、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貨幣資金管理,實行全面預算體制,依據國務院發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 例》及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銀行結算辦法》、《現金管理暫行條 例實施細則》,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本規定適用于總公司及各所屬企業。

      第二條 本規定是在全面預算體制下,月份資金計劃基礎上,對本公司經濟業務的所有貨幣資金的收支進行管理、控制和監督。貨幣資金包括銀行存款、現金以及其它貨幣資金(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在途貨幣資金、信用證存款等)。

      第三條 財務本部和各所屬企業財務部負責本規定的具體貫徹實施,并設專職稽核員負責經濟業務的收支計劃和審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 總公司資金計劃控制

      第四條 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對總公司資金運作進行“全面計劃、整體協調、統籌安排、宏觀控制”。

      第五條 各所屬企業必須于每年12月底前將各自下年度用款計劃上報總公司財務本部,財務本部于每年底根據總公司下年發展計劃及資金情況進行統籌安排,并制訂總體資金年度安排計劃及季度、月份資金計劃,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下達。

      第六條 各所屬企業財務部門負責各自單位的年、季、月資金計劃安排和落實,并在實際工作中控制、監督資金計劃的執行情況。

      第七條 總公司各部門、各所屬企業借領計劃內大額款項,采取“提前通知,積極籌措”的辦法。

      (一)金額在1000萬元以下,必須提前5天通知財務部。

      (二)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必須提前10天通知財務部。

      (三)在手續齊全的情況下,開信用證須提前3天,改證須提前之大通知財務部,信用證原則上允許改兩次。

      (四)辦理匯票須提前兩天通知財務部。

      第八條 計劃外借領大額款項,業務部門或專業公司須辦理調整計劃手續,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交財務部,財務部根據資金情況進行安排、籌集,提前通知期暫定10天。

      第九條 各部門不按規定的提前期通知財務部,而影響用款,申辦部門自負其責,

      第三章 現金管理

      第十條 現金的.收入、支出范圍:

      (一)現金收入包括:公司經濟業務范圍內的一切現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項的退回現金等。

      (二)支出范圍:

      1.職工工資、各種工資性津貼、勞務費,勞保。福利費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2.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3.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4.發給職工的各種獎金。

      5因采購地點不確定、交通不便。收款對方元銀行帳號不能辦理轉帳結算或對方當地有特殊情況等,必須使用現金結算的。

      6.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需要支付現金的其它支出。

      第十一條 以各部編報的、經財務部平衡、公司總經理批準的月度貨幣收支計劃為依據,由財務部進行日常經濟業務的現金收支管理,對超計劃支出,又元批準計劃調整追補支出的,財務部拒絕支付。

      第十二條 現金收支業務的管理

      (一)現金收入的管理

      1.無論是否簽合同、協議,公司的所有現金收入,經辦部門必須連同收款說明書、發票或收據副本等,于收進日(最晚于次日)如數交付財務部,收款部門不得挪作他用,更不準留存于經辦部門內。

      2業務人員辦理業務預借的現金,其未支用部分應連同有關業務憑證(發票或收據支出憑單)送交財務部沖銷預借款,不得余款不報,留作他用。

      (二)現金支出的管理

      1.預算內零星采購,由經辦部門開具經費支出報審表(代借款單),寫明用途、金額,總公司部門總經理或各專業公司總經理簽字后交財務本部總經理或專業公司財務經理簽批后辦理,稽核員按預算審核。

      2.預算內經常性費用支出(辦公費、小額招待費、市內交通費等),無預借款直接報帳的,由指定經辦部門開具費用支出憑單,寫明用途,經總公司部門總經理和專業公司總經理簽字,連同發票或收據交財務部稽核員審核后,交財務部經理簽字辦理。

      3.預算外或超預算支出,由經辦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按全面預算管理辦法執行。

      4,業務部門借領現金(不包括差旅費借款),必須在15天內報帳,對逾期末報的通知該部門報帳或追回現金,必要時停辦該部門現金借領業務。試工人員不許借款,由該部門經理代借。

      5業務人員出差借款5000元以上的差旅費時,不得付給現金,可開出支票轉入其個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四章 銀行收支結算管理

      第十三條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本公司目前采用銀行匯票、商業匯票、匯兌、支票、委托收款等結算方式,在國際貿易業務和對外經濟合作業務中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

      第十四條 銀行結算資金管理

      (一)銀行結算收入的管理。

      1通過銀行轉來的非支票結算方式的營業收入憑證,財務部轉交業務經辦部門,由經辦部門填寫收款說明書,并附有關憑證,交財務部稽核員審核后,由主管會計辦理有關手續,并進行會計處理。

      2.由銀行轉來的與其他單位及本公司所屬企業的往來款的單據,收到后交經辦部門,經辦部門填寫收款說明書,附帶結算憑證,交財務部稽核員審核,交主管會計處理。

      3.業務部門收到外單位開具的支票,連同有關憑證、收款說明書,送交財務部,由稽核員審核,交銀行出納員于當日送交銀行并作會計處理。

      4.信用證結算按我公司(迸出口業務財務管理規定)中的有關規定辦理。

      (二)銀行結算支出的管理

      1.根據合同、協議的規定,由業務部門申辦的對外投資、對內貿易等需要銀行辦理匯票、電匯、銀行本票等方式支出時,由經辦業務部門填寫經費支出報審表,交財務部稽核員按計劃項目審核用途后,交財務部經理簽字。需簽報本公司領導的,由財務部簽署意見后簽報。

      2日常采購物資或支出費用領用支票按預算報財務部審批。

      3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需簽發,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用途、簽發日期和規定限額,在銀行規定開空白支票范圍內才可以開出。

      4.專設領用空白支票登記簿,由領用人簽字。逾期一周未用的空白轉帳支票要及時交回財務部。財務部根據空白支票登記簿,對逾期末交的空白支票進行查詢。

      5.一個部門已領用三張支票,不按規定時間報帳,財務部書面通知該部門啟行查詢,一周內仍無反饋,財務部門停止對該部門簽發新的支票。

      第五章 報帳銷帳

      第十五條 各部門預借的支票,結算款項業務處理完畢,應及時執有關憑證(發票或收據、支出憑單等)在一周內到財務部報帳銷帳。

      第十六條 為貫徹經濟責任制,報帳采取上級審簽辦法,即:總公司業務人員報帳,屬預算內支出,由部門總經理審簽,報財務本部按權限審批;屬預算外支出,均須報總公司主管財務的領導審批。部門總經理報帳由總公司分管領導審簽,總公司副總經理報帳由總公司總經理審簽。

      第十七條 應付現金的金額在2000元以上的報帳,原則上以支票轉入報帳人信用卡內。

      第六章 附 敗

      第十八條 本規定由財務本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0

      為規范安徽分公司的各項管理工作,在努力增加銷售收入的同時更好地提高效率和效益,針對安徽分公司的實際情況,經分公司會議討論決定制定本制度,具體如下:

      一、借款的有關規定

      1:出差人員暫支差旅費款,必須先到財務部門領取“領款憑證”,填好該憑證后先經財務審核,再由分公司經理或經理授權人簽字后,方可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三天無故未報銷者,每延遲一天扣其所報差旅費金額的1%并不得再借款。

      2:公司員工一般不允許因私借款,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借款的,需注明理由和還款期限,1000元以內由財務審核、分公司經理審批,1000元以上報總部由財務副總審批。還款期限內不還清欠款,財務部門有權在當月工資中扣回。并視具體情況對當事人處以所借款額10%—30%的罰款。

      3:試用人員借支差旅費,若借款人未能償還借款,由分公司經理或其委托人負連帶責任。

      4: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后,三天內應到財務部報帳,報帳后結欠部分金額或三天內不辦理報銷手續的人員欠款,財務部門有權在當月工資中扣回。并視具體情況對當事人進行其所欠款項的`10%—30%的罰款。

      二、費用管理制度

      1、手機費

      因本年度業務拓展的需要,各辦事處主任常出差在外,相互聯系的費用較高,分公司會議決定其報銷額度:徐州、阜陽、安慶為300/月,蚌埠400元/月,合肥、蕪湖為500元/月,正副經理每月各為800元與700元,若每月實際開支金額少于其額度內按實際報銷,超額度的超額部分自負。另外分公司原則上不允許辦事處人員向專賣店(商場)營業員借身份證辦理手機卡事宜,如果雙方同意則后果自負,外銷員每月定額補貼50元,不得報銷相關支出。

      2、辦公及日用品

      各辦事處設采購員一名,負責采購日用品和辦公用品。辦事處可統一購買報銷的日用品為香皂、洗衣粉、衛生紙等。不得報銷的日用品為護膚品、牙刷、牙膏、洗發水、毛巾等,為此分公司發給每人每月10元補貼自購。

      3、差旅費

      原則上要求出差晚上回辦事處住宿,如要在外留宿須向經理請示,如無特殊情況,出差不得報銷誤餐補助,交通費憑車票報銷,票面上注明何日去何地,不得隨意打白條。差旅費分為交通費、住宿費、餐費、招待費、雜費,其最高報銷額度如下:

      職位經理副經理主任主任以下

      費用

      交通費實支

      每日住宿費每日早餐中晚餐每日雜費

      分公司人員一般情況下不得乘坐飛機,如有特殊情況需乘坐飛機的需經主管副總審批,除分公司經理和副經理外其他人不得乘坐軟臥,如乘坐者則由乘坐者自行負擔軟臥票面金額的30%。;餐費在標準內以符合要求的票據報銷,超標準的自付,由公司,代理商或其他個人供應餐飲或已報銷招待費的不得報銷餐費。如無符合規定票據則改為補貼方式,分別為早餐5元、中晚餐各15元。雜費憑正規票據報銷,無補貼。已報銷手機費人員不得報銷電話費。

      4、業務招待費

      招待工商、稅務、商場經理等相關人員要先電話或書面向經理上報批準,因各辦都已聘保姆,代理商一般在家里就餐,如未準備而在外招待的要有兩人以上簽字證明,客人留宿也需要兩人以上簽字證明。報銷必須提供正規的單據,同時寫清事由、請客對象、人數等,否則不允許報銷。

      5、伙食費

      各辦按原總部標準加保姆工資為最高伙食費額度,不得超出,否則自負,合肥分公司因人數較多,月標準為3000元。

      6、促銷費

      商場的促銷費要根據與商場簽訂的合同來付款,各辦人員不得隨意向代理商許諾給促銷費,否則后果自負。

      7、運費

      倉庫收發貨由倉管員付款后取得對方收據(注明件數、金額),市內運雜費由送貨員付款開單報銷(注明次數、金額)

      8、費用報銷程序

      各辦費用單據要分類粘貼,由經手人簽字,主任預審簽字后先行報銷,經財務部門審核并經分公司經理簽字后確認,如有不合理支出,分公司有權追回所報金額并予以批評,開拓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1

      根據集團公司對物業公司各小區實行指標管理、獨立核算的要求,結合公司業務管理的需要,為了做好各小區財務收支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一、預算管理

      1、各小區物業部所有收支以預算管理為基礎,沒有預算不得開支。

      2、每月末各小區物業部根據年度經濟指標及下月預計情況,編制、上報下月收支預算。

      3、收支預算由小區會計負責編制,經小區物業經理初審后,報物業公司、集團財務部審核,總裁批準后執行。

      4、各月度支出計劃的編制應以各小區年度經濟指標為依據,可在各月之間調節,但各月總和不得超過年度指標。

      5、每月初各小區物業會計對上月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總結,編制上月收支預算與執行情況比較表,報物業公司匯總后報公司相關領導。

      6、預算內支出按公司規定流程由小區物業部審核支付,超預算支出報物業公司、總裁審批后各小區支付。

      二、收支規定

      1、收據、發票及公章使用規定:

      1)收據、定額停車費發票,由物業公司統一印制(或購買)、統一管理,設專人負責,建立專門備查簿登記收據購、存、領、銷數量及號碼。

      2)物業各小區設專人負責收據及定額停車費發票的領用、保管和繳銷。領用收據時檢查無缺聯、缺號后加蓋物業公司財務專用章,并在登記簿上登記領用時間、數量、起止號碼及領用人,同時交回前期已使用收據的存根聯,以備查對。

      3)收據的保管必須專人負責。如有遺失,追究保管人員責任。領用收據的小區,如果人員變動,需在變動前到物業公司財務部交回收據并結清核銷。

      4)各小區使用發票,為便于管理,應到物業公司財務部統一開具。一般情況下應以收據(第二聯)換發票,所換發票的內容應與收據項目、金額完全一致,用以換取發票的收據作為發票記賬聯的附件,留物業公司統一保管。對于需要先開發票后付款的業主,出納(或物業管理員)根據收費通知單開具發票,并在物業財務部做好登記,款項入賬后核銷。

      5)收據填寫要求:

      ①據實填寫。即必須按實收金額、項目、日期如實填寫,不得弄虛作假,做到準確無誤。

      ②字跡清楚,不得涂改。如有錯誤,全部聯次蓋“作廢”章或寫明“作廢”字樣,再另行開具。

      ③全部聯次一次填開,上下聯的內容金額一致。

      6)各小區的收費通知專用章只能用于催款通知,不能用做其它用途;除此公章外,小區不得再有其它公章。

      2、收款規定

      1)各小區收款必須使用從物業公司領用、加蓋物業公司財務專用章的統一票據。其他任何票據或未加蓋財務專用章的票據不得使用。

      2)已收現金款項必須在當天交由出納核對、辦理相關手續妥善保管,并及時入賬。

      3)以轉帳方式收款應及時與物業公司財務、集團財務辦理進帳、轉帳相關手續,并及時做帳務處理。

      4)物業公司財務部可隨時檢查使用票據的人員是否及時將所收款項按規定上交,并定期對整本已使用完的收據核查是否交納入賬,并進行核銷。

      3、支出規定

      1)工資費用。各小區財務人員根據本小區當月考勤表,計算本月員工的`應付工資,填制工資卡,交小區經理簽字后,報物業總公司人事部門審核,人事部門在對員工的出勤及人員變動核對無誤后,報物業公司總經理審批,總經理同意后方可發放。

      2)員工福利費。對于員工福利品的發放,如:防暑降溫品、節日禮品等,各小區根據自己實際情況,本著節約原則,自行擬定方案及所需資金等情況呈報物業公司總經理,同意后方可實施。

      3)維修費用。小區工程維修費用,審批程序是:物業公司總經理→預算部→總工辦→總裁。

      4)差旅費、辦公費、電話費、清潔衛生費、保安費、業務招待費、綠化費、社會保險費等以各小區所報支出預算為依據,預算內的此類費用由經辦人填制費用報銷單,小區經理批準即可報銷。會計人員應在原始票據審核方面嚴格把關,用于報銷的原始票據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除特殊情況外必須是發票,單據項目必須填寫齊全,特別是本公司全稱、地點、費用項目等必須準確無誤,票據應整潔,無涂抹修改。對于不符合上述規定的票據,財務人員應拒收。對于超出預算的上述費用項目,應呈報物業公司,說明情況,闡明超支原因,經物業公司總經理同意后,報總裁批準,總裁同意后方可實施。

      5)水電費。水電費屬于小區的代收代繳項目,應遵循專款專用原則,即本月收取的水電費必須首先用于保證該期水電費的支付。小區不得以此類收款支付日常的費用開支,以免影響水電費的正常支付。

      6)對于各小區需要轉賬結算的各項支出,經小區經理核準簽字,送物業公司財務審核后,在支票簽發登記本上進行登記,加蓋財務專用章及法人章進行支付。

      4、資金報表:

      1)每天由各小區出納報資金表給物業公司財務,由物業公司財務匯總后報公司領導。

      2)報表需注明當天款項的增加、減少情況說明。

      三、會計核算

      1、統一設置以下會計科目:

      1)主營業務收入:主要核算物業小區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的物業管理費;

      2)其他業務收入:主要核算小區收取的停車費、裝修管理費、寬網費、攤位費、特約維修費等;

      3)主營業務成本:主要核算物業水電維修、保潔及綠化等部門發生的費用;下設明細科目:工資、福利費、維修費、電話費、保潔費、勞動保護費、保安費、社保費及其他。

      4)管理費用:主要核算行政管理部門發生的費用。下設明細科目:工資、福利費、差旅費、辦公費、電話費、業務招待費、社會保險費及其他;

      5)其他應收(應付)款:主要核算代收代繳款項及裝修期間的保證金等。

      2、會計報表

      1)各小區財務結賬日期為月末最后一天。

      2)小區會計人員應于次月的3日以前將各小區的會計報表經小區經理簽字后報物業總公司財務部,有個人所得稅的小區應將其扣繳的個人所得稅的明細單附后,以便總公司統一申報。

      3)小區會計每月25日前根據年度指標上報下月費用預算,次月10日前編報上月預算執行情況報表。

      四、檔案保管

      1、已使用的收據記帳聯由各小區財務保管,存根聯繳銷后交由物業公司財務進行保管。

      2、小區財務檔案應按財政部《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范要求進行整理、裝訂、歸檔。

      3、當年會計檔案由小區會計負責保管,次年建立新帳后應將上年全部財務檔案移交物業公司財務人員負責保管。

      五、檢查控制

      1、各小區會計每月須對小區出納的財務工作進行檢查,包括收據的填開、領用、繳銷;原始單據的歸檔、保管;賬簿登記、賬證相符情況;現場盤點庫存現金,賬實相符情況。并對檢查內容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確認后上報物業公司財務。

      2、各小區出納應對物業管理員的收費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對于有不符合“收據發票使用規定”及“收款規定”的行為,應及時上報。

      3、各小區會計每月須與集團公司核對往來款,并簽署對帳單,確保雙方帳務清楚。

      4、物業公司財務應對各小區領用、繳銷票據及時核檢,發現問題應及時上報有關領導。

      5、物業公司財務和集團公司財務應對各小區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不定期聯合檢查或抽查。

      6、根據公司領導安排,聘請外部的會計師事務所對物業公司各小區財務收支執行情況進行年度專項審計。

      六、相關責任

      1、物業小區各出納對現金的收支負有直接責任,小區會計負有監管責任,小區物業經理負有管理責任。

      2、禁止私設帳外帳、收款不入帳等,禁止不使用統一規定票據收款、私刻公章等,否則一經發現直接上報總裁嚴肅處理。

      3、會計檔案滅失追究保管會計責任。

      4、由于不按本管理辦法操作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相關責任人全額賠償。

      本辦法由公司由公司財務部和物業公司負責解釋。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2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發揮財務管理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并做到準確、及時地核算公司的資金運作和效益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企業會計制度》等有關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財務管理部門的職能: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會計管理法規的規定。

      2、在公司經理層的領導下,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編制財務預算,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監督各部門對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和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

      3、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4、協助并參與公司經理層的各項經營管理決策,對高效地調度、使用公司資產提出合理的意見。

      5、按照國家頒布的會計制度要求,準確核算公司的收入和成本,及時繳納應繳的各項稅費。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的人事組成:財務經理、會計、出納。

      財務經理由公司的一名董事或副總經理以上(包括副總經理)的人員兼任,財務經理是公司的會計主管。

      擔任會計、出納崗位的人員的基本要求必須符合國家的相關法規規定的基本條件和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規定的要求;會計、出納崗位人數的具體設置視公司的經營發展狀況而定。

      第四條為了便于公司的管理,公司的下屬分公司在現階段不單獨設置會計、出納崗位,其相關職能由公司財務部門統一進行管理。

      第五條公司各部門和所有工作人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制度。

      二、財務管理基本要求

      第六條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七條公司工作人員辦理經濟業務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財務會計人員根據經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財務會計人員記賬,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第八條財務會計人員應當會同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定期進行財務清查和資產盤點,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在清查盤點中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會計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九條財務會計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并按公司制度的規定報送相關信息需求方。公司內部使用的管理分析性報表,須經編制工作人員和主管負責人簽字后方可發出;公司對外報送的會計報表,須經編制人、財務經理(會計主管)、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方可發出。

      第十條財務會計人員對公司內部各部門及所有工作人員的會計行為進行監督。

      財務會計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一條財務部門必須建立內部牽制稽核制度。

      出納人員不得兼任會計,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等工作。

      會計人員不得將原始憑證的審核、會計事項的處理、登記帳簿等會計工作事項交予出納人員完成。

      第十二條財務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一般財務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經理監交。

      財務經理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或其授權人員監交。

      三、主要會計政策

      第十三條執行《企業會計制度》。

      第十四條以每年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十五條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第十六條會計核算采用權責發生制原則和借貸記賬法進行核算;資產計價以歷史成本為計價基礎。

      第十七條現金等價物是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從購買日起三個月內到期)、流動性強、易于轉換為已知金額現金、價值變動風險很小的投資。

      第十八條壞賬核算方法:直接轉銷法。

      第十九條存貨

      存貨主要包括原材料、在產品、產成品和低值易耗品。以實際成本入帳。原材料的成本由買價加運費、裝卸費、保險費等構成。在產品和產成品以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各項實際支出作為實際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費用。

      產成品(包括半成品)的發出以品種法[即:個別計價法]計價。原材料以加權平均法計價。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攤銷法核算成本。

      第二十條長期投資包括股權投資和一年以上的有價證券投資(即債券、股票等)。

      股權投資占被投資企業資本總額或股本總額20%以下(含20%)或對被投資企業的經營管理無重大影響的,采用成本法核算。

      股權投資占被投資企業資本總額或股本總額20%以上且對被投資企業的經營管理有重大影響的,采用權益法核算。

      股權投資占被投資企業資本總額或股本總額50%以上的按權益法核算,并編制合并會計報表。

      第二十一條固定資產及折舊

      固定資產的標準: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的物品。固定資產按實際取得的成本計價。

      固定資產折舊采用年限法,從其投入使用之次月起按固定資產類別、預計使用年限和殘值率確定折舊率;各類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和殘值率如下:類別

      房屋及建筑物機器設備電子設備運輸工具辦公設備

      殘值率5% 5% 3% 5% 3%

      使用年限20年5—10年3—5年5—8年3年

      第二十二條在建工程是指興建中的廠房、待安裝或正安裝機器設備及其他固定資產,按實際成本入帳。在建工程成本包括直接建造成本以及用于新建、安裝及試生產期間所發生的實際成本和財務費用。在建工程在實質上已經完成、并實際投入使用時轉入固定資產,并停止相關費用及利息的資本化。

      第二十三條無形資產

      公司外購的土地使用權以實際成本入帳,按土地使用期限平均攤銷。

      投資方投入的土地使用權以評估值入帳,按“土地使用期限與公司存續期孰短”的原則確定攤銷年限并在期限內平均攤銷。

      其他無形資產,以實際成本入帳,按受益期分期平均攤銷。

      第二十四條收入的實現

      銷售產品的收入以企業已將產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控制,與企業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相關的收入和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即作為收入的實現。

      在同一會計年度內開始并完成的勞務,應在完成勞務時確認收入。提供勞務的開始和完成分屬不同的會計年度,按完工百分比法確認為營業收入。

      利息和使用費收入在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時確認為營業收入。

      第二十五條其他會計政策參照《企業會計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

      四、工作崗位職責

      第二十六條財務經理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具體領導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

      對各項財務會計工作要定期研究、布置、檢查、總結。要積極宣傳、嚴格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不斷地提高財務會計工作的質量和效率,為公司的長遠發展提供堅實的財務保障。

      2、組織制訂公司的各項財務會計制度,并督促各部門和相關人員貫徹執行。在公司經理層的領導下,擬訂各項財務會計制度,并提交公司經理層或董事會研討制定。制度正式公布實施后,要積極向公司內部各部門和人員宣傳、講解,并隨時檢查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發現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要及時制止和糾正,重大問題應向單位負責人或公司董事會報告。對制度執行中出現問題要及時總結,不斷地提出修訂意見和措施,以完善各項財務會計制度。

      3、組織編制公司的財務預算等,經公司經理層或董事會通過后,組織實施。

      4、會同公司內部各部門,定期組織實物資產的清點核實工作,加強對實物資產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5、開展財務預算完成情況的分析,提高經濟效益。

      根據月、半年、年的預算情況和實際完成情況分析差異原因,找出管理中的漏洞,提出改善經營管理的建議或措施,進一步挖掘增收節支的潛力。

      6、參加公司經營管理會議,參與經營決策。

      充分運用會計資料,分析經濟效果,提供可靠信息,預測經濟前景,為領導決策當好參謀助手。

      7、審查或參與擬定經濟合同、協議及其他經濟文件。對于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損害國家和公司利益的,以及沒有資金來源等的經濟合同和協議,應拒絕執行,并向公司負責人報告。對重要的經濟合同和協議,要積極參與擬訂,加強事前監督。

      8、負責向公司領導層和股東會報告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審查對外提供的會計資料。

      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公司領導層和股東會報告各項財務收支和盈虧情況,以便領導層進行決策,加強經營管理。要按照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告。報出的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都要經過認真審查,保證真實可靠。

      9、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七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和公司財務制度的規定記賬、復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2、根據國家稅收政策和公司的收入成本,正確核算應繳稅金并按時繳納;若因核算原因造成稅收少繳、漏繳,相關會計人員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公司損失。

      3、協助財務經理和主管領導編制有關財務計劃或預算,并監督其執行情況。

      4、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狀況、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財務經理和公司管理層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5、協助財務經理,在其他部門和人員的配合下,搞好定期和非定期財務清查和資產清點核實,并及時對清查和清點核實情況進行匯總并編制有關說明;協助財務經理對清查和清點核實結果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6、協助財務經理和主管領導完成各項成本定額、費用標準的制訂,并將制訂的方案提交公司領導層討論定案。

      7、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8、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八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辦理現金支付和銀行結算業務。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公司財務制度的程序要求辦理款項支付事項。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憑證上簽章,并加蓋“收訖”、“付訖”戳記。

      庫存現金不得超過公司財務制度中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以“白條”抵充庫存現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金。

      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須簽發不填寫金額的轉賬支票時,必須經單位負責人書面同意,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款項用途、簽發日期,規定限額和報銷期限,并由領用支票人在專設登記簿上簽章。逾期未用的空白轉賬支票,要及時收回注銷。不得將空白支票交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簽發。對于填寫錯誤的'支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與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遺失時,要立即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

      2、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根據已經辦理完畢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并結出余額。現金的賬面余額要同實際庫存現金核對相符。銀行存款的賬面余額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月末要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賬面余額與對賬單上余額調節相符。對于未達賬款,要及時查詢。

      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賬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簿的登記工作以及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3、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

      對于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其安全和完整無缺。如有短缺,要負賠償責任。要保守保險柜密碼的秘密,保管好鑰匙,不得任意轉交他人。

      4、保管有關印章、空白票據和空白支票。

      出納人員所管的印章必須妥善保管,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但簽發支票所使用的各種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納一人保管。

      對于空白票據和空白支票必須嚴格管理,專設登記簿登記,認真辦理領用注銷手續。

      5、完成總經理或主管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五、支票管理

      第二十九條支票由出納或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三十條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和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按規定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三十一條已領用而未注銷的支票,財務人員月底清賬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賬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三十二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本制度另有規定除外)。總經理外出時,應授權財務經理負責審簽一般性、金額不大的款項支付;對于特殊性或金額較大的款項,財務經理應請示總經理,經其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六、現金管理

      第三十三條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1、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2、個人勞務報酬。

      3、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4、結算起點以下零星支出。

      5、法律法規規定可用現金支付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結算起點標準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三十四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

      第三十五條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三十六條公司因購買固定資產等而發生的資本性支出必須采取轉賬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三十七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10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三十八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確須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準。

      第三十九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審批單》,經財務經理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借款。

      第四十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主管簽字確認,會計審核費用、天數無誤并報財務經理復核后,送總經理簽字后,出納員方可辦理付款或清帳手續。

      第四十一條每月發生的固定性費用支出,如電話費、房租、水電費等,由具體經辦人填制自制憑證和取得原始憑證(經辦人員應在相關憑證上簽字和注明經辦時間),經財務經理審核簽字后報銷。

      第四十二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人事部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發放。

      第四十三條符合現金支付條件的、除上述“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條”所規定費用外,其他費用報銷應由具體經辦人取得原始憑證并填制費用報銷單,說明費用發生事由,經部門主管簽字確認,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四十四條使用非現金(銀行轉賬或抵債等)支付費用,應參照上述程序辦理。

      七、會計檔案管理

      第四十五條公司的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告、審計報告、驗資報告、財務會計制度、會計檔案清冊以及與經營管理和投資者權益有關的其他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董事會議記錄等各種會計資料。

      第四十六條會計檔案的保存

      財務部門應有專人負責保存會計檔案,定期將財務部歸檔的會計資料,按順序立卷登記造冊。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最低要符合法律規定,具體保管年限詳見下表:

      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

      檔案名稱保管期限

      1、會計憑證類:

      (1)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15年

      (2)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5年

      (3)銀行對賬單5年

      2、會計賬簿類:

      (1)日記賬15年

      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25年

      (2)明細賬、總賬、輔助賬15年

      (3)固定資產卡片15年

      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后保存5年

      3、會計報表類:

      (1)主要財務指標報表3年

      (2)月、季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 3年

      (3)年度會計報表(決算)永久

      4、其他類:

      (1)財務成本計劃3年

      (2)會計移交清冊15年

      (3)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及銷毀清冊永久

      (4)主要財務會計文件、合同、協議永久

      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提出銷毀意見,經財務經理審查,總經理批準,報公司董事會批準后執行。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

      第四十七條會計檔案的借用

      財務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按規定順序及時歸還原處,若要查閱入庫檔案,必須辦理有關借用手續。

      各部門工作人員若因公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經部門主管批準,經財務經理同意,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或者復制。

      外單位人員因公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介紹信,經財務經理同意后,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查閱,并由檔案管理人員詳細登記查閱會計檔案人的工作單位、查閱日期、會計檔案名稱及查閱理由。

      會計檔案一般不得帶出室外,如有特殊情況,需帶出室外復印時,必須經財務部經理批準,并限期歸還。

      查閱或者復制會計檔案的人員,應在檔案查閱登記簿上簽字,并嚴禁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

      第四十八條由于會計人員的變動或會計機構的改變等,會計檔案需要轉交時,須辦理交接手續,并由監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簽字或蓋章。

      八、附則

      第四十九條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實施。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資金管理

      第三章 應收款項的管理

      第四章 存貨管理

      第五章 長期投資

      第六章 固定資產

      第七章 信貸管理

      第八章 資本及資本金管理

      第九章 稅務

      第十章 費用管理

      第十一章 財務分析及控制

      第十二章 對子公司的財務控制措施

      附 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國家財政部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和《工業企業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實際經營情況,修訂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一切財務、會計活動均應符合《會計法》的要求,符合《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具體會計核算制度遵照《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執行。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本部及非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同時也是控股、參股子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的參考依據。各子公司為獨立核算的法人單位,應根據相關法規和制度,參照本制度自行制訂具體的財務管理制度。對于本制度中已作出的對子公司的管理辦法,各子公司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二章 資金管理

      第四條 公司資金管理的原則是:合理使用,減少占壓,降低風險,加速周轉,提高效益。

      第五條 公司的財務實行預算管理。預算管理就是對有關財務計劃的制訂、審批、實施、檢查和分析進行全面的管理,從而使財務管理工作有序、穩定地進行。

      第六條 為保證庫存的現金安全合理,公司各部應按規定限額提取備用金。支取現金先填寫借款單,并注明用途、金額、期限等,按規定批準方可支取。預支現金一般不超過2000元,超過支票結算起點的付款應通過轉帳支票結算。任何人不得從營業收入中坐支現金。庫存現金必須日清月結,不準白條抵現。

      第七條 支票的領取及管理

      1、支票領取:

      (1)凡領取支票,先填制支票申領單,寫明用途、金額、使用人等項,經由有權審批人批準方可領取。

      (2)簽發支票的金額超過10000元,在填寫申領單時,須提交符合審批程序的用款報告及附件(合同、采購單、計劃書等)。

      (3)領取人應辦理登記手續,于使用后三日內報帳。

      (4)未及時報帳者財務人員及時督促,并有權不予簽發新支票。

      (5)持票人應對支票妥善保管,如丟失將由個人承擔經濟責任。

      2、支票管理:

      (1)所簽發支票應填寫日期、金額(限額)、用途,不準簽發空白支票。

      (2)準確掌握帳戶余額,不準發生空頭、透支。

      (3)出納人員應每日編制庫存現金與銀行存款變動表。

      (4)出納人員應于月末填制“銀行帳戶余額表”,送交財務經理批準后呈報總會計師。

      (5)按時于月末填制“銀行余額調節表”交財務經理審核,對未達帳項要認真查對,及時入帳。

      (6)支票和公司印鑒分人妥善保管。

      第八條 預付貨款和定金,必須根據合同辦理,經由審批權限的領導批準,方可執行。

      第九條 按照合同約定的條件支付購貨款或工程進度款,經由審批權限的領導批準,方可執行。

      第十條 對外投資等資本性開支的審批、使用、實施順序

      1、對外投資的撥付,由規劃部根據項目可行性報告實施步驟提出股本金使用申請,分管副總經理和總會計師會簽,由總經理批準后支付。

      2、固定資產更新、添置、報廢,由使用部門或者管理部門提出,規劃部和財務部審核,分管副總經理、總會計師會簽,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3、新籌建單位的前期開辦費如在公司核算,由總經理授權給新設單位負責人后,各項費用由被授權單位負責人審核簽單,財務部門在核定的限額內支付,并進行單獨記帳、結算。

      第十一條 對外收、付款的規定

      1、對外付款必須要填制對外付款審批單,由項目經辦人具體辦理。

      2、有合同(或協議)的付款,在第一次付款時應附上所簽訂的合同(或協議)。實行分次付款的,在未結帳前的付款,應由收款方開具收據。

      3、收款方必須提供符合公司規定的發票或收據。

      4、廣告宣傳由代理商墊支的,必須要由代理商提供付款憑證。

      5、特殊情況先付款,收款方再提供發票或收據的,由經辦人向財務辦理暫支手續,并負責將發票或收據在規定時間內交回財務。

      6、對外付款有合同的,必須要按照約定的帳號辦理;付款、收款要求改變帳號的,必須要由收、付款方提供蓋有公章的證明,沒有合同或合同沒有約定帳號的,由收款方提供后辦理。

      第十二條 公司與非獨立二級核算單位往來結算款項,按實際發生的債權,債務金額入帳,并以往來單位、部門、個人為對象分別設置的明細帳,及時登記帳薄,準確無誤地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減變化。

      第三章 應收款項的管理

      第十三條 應收帳款的管理規定如下:

      1、應收款的發生:各子公司及非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在決定提供信用于客戶之前,應對該客戶的資信情況進行詳細調查,并按相應的權限批準信用額度,最終由分管副總經理決定是否對客戶提供商業信用。

      2、所有應收營業帳項均按帳齡基準記存。各單位財務經理必須經常核查所有應收營業帳項(至少每月一次),確定每項帳款的可收性,并每半年編制帳齡帳目分析,交公司財務部審核。此分析將作為設立壞帳準備及壞帳確認的基準。

      3、各單位應根據經驗確定其本年度每月壞帳應計項目。該應計項目將作為壞帳準備,并每半年進行調整,以反映目前狀況。該項準備由股份公司財務部每年審核一次,以確定是否恰當。

      4、各單位銷售部門應經常與信用客戶保持聯系,按期進行帳款的催收,財務部門予以監督。

      5、所有被視為無法收回的應收帳款將根據實際金額計入壞帳損失。壞帳確認還應考慮以下條件:

      (1)債務人破產或死亡,以其破產或遺產清償后,仍然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

      (2)債務人逾期末履行償債義務超過三年仍不能收回,且具有明顯特征表明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

      涉及壞帳核銷,各單位應將核銷情況書面上報公司財務部,根據公司管理權限經審批后方可核銷。

      第四章 存貨管理

      第十四條 存貨是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為銷售或者耗用而儲備的物資,包括原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庫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資、委托代銷商品、受托代銷商品等。

      第十五條 存貨入庫時,應填制入庫單,出庫時應填制出庫單,其存貨數量及金額要與財務核算相符。

      第十六條 低值易耗品

      1、根據公司的情況,特規定20xx以下、50元以上,使用年限較短,不作為固定資產核算的各種用具、物品以及在經營中使用的包裝物、周轉容器等,為低值易耗品。

      2、低值易耗品在購買之前應按規定申購,經有關部門審核,領導批準,方能選購。

      3、為了加強對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各單位應按使用單位和部門設置低值易耗品登記簿。

      4、使用部門向倉庫領用低值易耗品,應填制一式三份的領用憑證,一份留存倉庫,作為登記“庫存低值易耗品卡片”的依據;一份交給使用部門作為實物管理的依據;一份交給會計部門作為記帳的依據。除此以外,各單位應建立“低值易耗品卡片”由有關部門保管、以控制各使用部門的在用低值易耗品。

      5、要建立以舊換新的賠償制度,及時按照制度的規定辦理,并進行會計處理。要按各使用單位、部門設置在用低值耗品明細帳(包括量和金額),定期與實物核對,并與財會部門的帳面余額進行核對。在用低值易耗品以及使用部門退回倉庫的低值易耗品,應加強實物管理,并在備查簿進行登記。

      6、公司的低值易耗品報廢時,應由負責使用部門及時填制低值易耗品報廢單,填明報廢低值易耗品的數量和原價和按照規定對入庫殘料的作價。由于員工丟失損壞,照章應由員工賠償。所有離開公司的人員,應辦理低值易耗品的退庫手續,同時,管理人員應加強對低值易耗品的實物管理。

      第十七條 盤盈的存貨,應當相應沖減有關成本、費用;盤虧或毀損的存貨,在扣除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賠款和殘料價值后,計入有關成本、費用帳戶。存貨的盤盈盤虧應在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后,按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由于自然災害造成的凈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

      第十八條 存貨應當定期盤點,每年至少盤點一次,盤點情況如與帳面記錄不符,應查明原因,經報批手續后及時進行會計處理,一般在年終結帳前處理完畢。

      第五章 長期投資

      第十九條 長期投資指公司投出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各種股權性質的投資,包括購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權投資。

      第二十條 公司作為投資中心,行使投資功能,對所屬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由公司直接管理的參股子公司的投資活動進行指導、管理、監督和控制。公司的投資規劃部負責公司長期投資的管理,并負責擬制發展規劃及年度投資計劃,經分管副總經理審核,提請總經理辦公會討論決定。重大項目投資需經董事會討論決議或經股東大會通過。

      第二十一條 總投資30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布局政策的,由公司審批,報廣電集團公司投資發展部備案。

      符合國家指導外商投資方向暫行規定,屬于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鼓勵類、允許類項目,中方投資和建設、生產經營條件齊備、外匯需求自行平衡解決,投資總額(或增資額)在100萬美元以下的中外合資、合作項目,由公司自行審核,報廣電集團公司投資發展部備案,并按規定程序上報審批機構審批。超過上述規定投資額的對外投資、中外合資項目,及所有境外投資項目由公司上報廣電集團審核,按國家規定程序審批。

      公司所屬全資、控股子公司的對外長期投資屬公司權限內的投資額,由公司審批,超限項目由公司上報廣電集團公司審批。

      公司參股子公司的對外長期投資由公司形成意見,通過董事會行使表決權。

      第二十二條 各全資子公司(工廠)及其受托管理企業和下屬企業可自行決策的.投資范圍為:總投資在100萬元以內(不含100萬元)的技術改造、零星土建、對外投資、新辦三產企業的項目。立項時,需報公司備案。總投資超過100萬元(含100萬元)以上的項目,由公司決策確定。項目計劃上報公司,由公司組織項目可行性的論證評審,評審意見作為公司決策的依據。

      對合資項目和外地投資的項目,其所占的股份發生變更前,均需由項目單位報公司審批后,方可辦理變更的有關手續。

      第六章 固定資產

      第二十三條 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主要設備器具工具等列作固定資產。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也應當列為固定資產。

      第二十四條 對固定資產實行預算管理,新增固定資產應有可行性分析。購置之前由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報告,由辦公室、規劃部、財務部審核,經分管副總經理和總會計師簽字,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購買。

      第二十五條 各部門的固定資產統一由公司財務部建帳核算,統一提取折舊,建立固定資產卡片。固定資產卡片,一式兩份,一份留實物管理部門,一份交財務部門,實物管理應保持帳、卡、物三相符。

      第二十六條 公司的固定資產由規劃部或設備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各部門暫時閑置和不需用的固定資產應報公司規劃部統籌安排。固定資產實行分級歸口管理制度,按照固定資產的類別和管理要求及固定資產的使用地點,由各級使用單位負責具體管理,并做好固定資產的日常維護、保養和修理,做到誰使用,誰維護,誰保養。

      第二十七條 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

      1、固定資產清查是從盤點實物開始的。在盤點過程中,要認真核對帳面數量,重新鑒定質量,查明存在的各種問題。

      2、公司的固定資產每年實地盤點一次,如果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固定資產,由負責保管或負責使用的部門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固定資產盤虧、報廢發生的凈損失超過10萬元應書面上報公司財務部,根據公司管理權限經審批后進行會計處理,數額較大的應報公司董事會審批。

      3、公司出售固定資產的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和固定資產凈值的差額,計入當年損益。

      4、對于經過清查核實的固定資產,屬于需要進行清理的,應及時清理,該入帳的要入帳,該報廢的要報廢。做到手續完備,帳目清楚,一般應在年度決算前處理完畢。

      第二十八條 經公司決策批準執行的“在建工程”項目,由規劃部和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在建工程包括工程施工前期準備、正在施工中和雖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在建工程項目的管理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項目經理負責制。

      在建工程項目每年清查、核查一次,發生報廢或毀損,按照扣除殘料價值和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等賠款后的凈損失,經報批后,計入施工的工程成本。

      單項工程報廢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報廢或者毀損,其凈損失,經報批后,在籌建期內,計入開辦費;在投入生產經營以后,計入營業外支出。

      工程交付使用前因進行運轉發生的支出,計入工程成本。在正式運轉中形成產品且可以對外銷售的,以實際銷售收入或者預計售價扣除稅金后,沖減在建工程成本。

      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驗收、決算的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預算,造價或者工程成本等資料,估價轉入固定資產,并計提折舊。竣工決算辦理完畢以后,按照決算數調整原估價和已計提折舊。

      第七章 信貸管理

      第二十九條 銀行借貸

      銀行借貸業務由公司財務部統一負責。此項業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

      1、開立(注銷)銀行戶口

      2、長短期借款

      3、應收票據貼現

      4、公司債券

      5、財產抵押

      6、融資租賃

      7、擔保

      重大融資項目的每個會議,均應有詳細的會議記錄,每個會議記錄應提交公司財務部備查。

      融資合同簽字前,應有公司總經理及總會計師批準意見。合同簽訂后,合同由公司財務部存檔。

      對外擔保必須符合公司章程及有關管理規定,由總經理及總會計師批準。

      第八章 資本及資本金管理

      第三十條 資本金

      公司應設資本金帳戶,該帳戶由公司財務部統一管理,公司應給出資人出資證明。

      第三十一條 資本公積

      企業在籌集資本金過程中,投資者繳付的出資額超出資本金的差額(包括股票溢價),法定資產重估增值,以及接受捐贈的財產等,計入資本公積。具體包括資本溢價、接受捐贈實物資產、住房周轉金轉入、資產評估增值、投資準備五個項目。

      公司按規定可以將資本公積轉增股本,但資本公積中的接受捐贈實物資產價值、資產評估增值以及投資準備等部分,不能轉作股本。

      第九章 稅務

      第三十二條 稅務

      公司應根據國家稅法規定按時繳納各種稅金。各單位稅務執行的變動情況應及時向公司財務部報告

      第十章 費用管理

      第三十三條 公司對各項費用實行預算管理,各項費用開支均應編制計劃,費用總額與營業收入掛鉤,獎金總額與利潤掛鉤,在計劃內,各部門可在相應的權限內開支,超過預算的,應履行特別審批和程序。

      第三十四條 公司各部門應于年度結束前編制下一年度的行政辦公費用預算,報公司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批。每月的行政辦公費用預算應于每月25日前報總會計師審批,經審批后,應嚴格執行。

      費用開支預算變動10%以內的,由公司總會計師審批;預算變動達10%以上的,修訂后再報公司總經理審批。(該審批權限適用于本章所有費用)

      第三十五條 費用開支的審批規定

      1、公司辦公經費各項費用都應列入公司全年預算計劃,各部門根據全年工作規劃編制當年預算計劃,經公司平衡批準后,按月限額使用。

      (1)公司各項董事會費用由公司董事會秘書處歸口管理。

      (2)公司采購辦公用品及其他物品,各學會、協會的會費,職工福利費,職工醫藥費報銷,電話費,小車各項維護保養費用等均由辦公室根據規定歸口管理。

      (3)職工工資及各項福利費用、教育培訓費由人事干部部歸口管理。

      (4)出國經費及出國人員費用由規劃部歸口管理。

      (5)離退休干部活動經費、退休人員補助費部分分別由組干部和退管會歸口管理。

      (6)財產保險、固定資產折舊、資產評估、會計報表審計等費用由財務部歸口管理。

      (7)業務活動經費由財務部歸口管理,公司領導掌握使用,記卡限額并用專項報銷單報銷。

      (8)各項廣告費均由總經理掌握使用。

      (9)外埠差旅費、各項會議費均應事先向各歸口部門的公司領導提出申請,批準后再實施。市內出差費用由各部室領導審核,分管副總經理批準后報銷。

      2、審批、報銷權限

      上述各項各類費用發生額在1000元以下的由各歸口部門經理審核,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批報銷。超過1000元的均由總會計師核準,總經理批準后報銷。

      第三十六條 各項管理費用的規定

      1、差旅費用開支應納入公司年度成本、費用計劃,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按章辦事。公司財務部、各非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必須按計劃在預算范圍內開支,超預算開支按規定審批。差旅費應嚴格執行開支標準,嚴格控制出差人數、出差時間。一般員工出差,由部門經理批準;部門經理出差由總經理批準,各非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總經理出差,應事先請示公司相關主管領導。出差人員在出差前應填寫“差旅費用預支單”,由公司部門經理、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預支差旅借款。出差人員返回后必須在一周內將所借款項結清,差旅費的報銷審批程序為:由出差人員據實填寫差旅報銷單,先由本部門經理簽字,再由財務部門審核簽字,最后由分管副總經理簽字后到出納處報銷。超過規定標準的,應由公司總會計師加簽方為有效。

      2、交際應酬費

      因開展業務的需要,交際費用應每月制訂預算,報公司總會計師批準。,超過預算的經由總經理審批。

      3、新品開發項目費用:

      (1)根據新品開發項目編制用款明細表,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并由總經理授權指定專人審核簽單報銷。年終由公司財務部進行清算。

      (2)其他非獨立核算經費:根據經費發生部門,由部門編制收支預算計劃,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并授權部門領導審核簽單報銷。年終由公司財務部進行清算。

      4、工資及福利待遇

      公司各部門、各非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員工工資福利待遇標準,由公司統一制定,區分各部門、各單位的職能、規模、業績、各崗位的專業技能要求和承擔責任;獎金與各單位的利潤掛鉤。

      5、職工福利費用

      公司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每月按工資總額的一定百分比提取日常福利費、退休養老金、醫療經費、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住房基金等費用。國家規定變更時,將按變更后規定執行。

      6、保險

      公司的保險事務由公司財務部統一辦理,包括投保險種,選擇保險公司,索賠等。各非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應根據公司的統一安排辦理財產保險等事務。公司按國家規定為全體員工辦理職工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待業保險,因公死亡及負傷保險。

      各非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應協助保險合同的執行,遇有保險事項發生時,應及時通知公司,以便及時辦理索賠。

      7、董事會費

      1)每年的董事會費用總額由董事會決定。

      2)預算內的董事會費用開支,由公司總會計師復核,公司總經理審批。

      3)每年的董事會費用開支情況,由公司財務部負責監督,并于每年末向董事會匯報。

      第十一章 財務分析及控制

      第三十七條 財務分析工作是公司財務工作統一管理的重要手段,它與財務預算相結合,以達到公司各項財務工作的控制。財務分析日常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內容:

      1、預算執行情況分析;

      2、差異分析及控制報告;

      3、對銷售收入、經營計劃和財務指標進行分析;

      4、成本分析、控制成本支出;

      5、對各項費用定量分析,將費用支出控制在額定指標內;

      6、利潤分析報告;

      7、現金流量分析;

      8、公司及各子公司財務狀況分析,隨時監控公司財務狀況。

      9、新產品開發,投資決策分析;

      10、資本運作分析。

      財務分析工作的工作程序:

      1、財務分析工作由公司財務部和管理部負責統一指導;

      2、各子公司的財務部門在公司財務部指導下完成基本的財務分析;

      3、凡各部門涉及財務分析需用的各種資料,應按時、按要求提供,以滿足財務分析的要求。各個子公司帳簿體系的設置及會計核算應符合為財務分析提供所需信息的要求。

      4、各子公司的財務分析要隨同月度、季度、年度的會計報表按規定時間上報公司。公司在收到下屬子公司財務分析后,結合下屬子公司會計報表及其他信息,及時完成綜合財務分析工作,報公司領導閱批。

      第三十八條 公司考核的財務指標為稅前利潤、銷售收入、投資收益率、應收帳款周轉率、存貨周轉率等。

      第十二章 對子公司的財務控制措施

      第三十九條 加強對子公司的會計內部監督,強化稽核制度

      1、各子公司要建立總稽核制度,由專人負責會計核算的質量,復查會計核算中的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必要時要設立總稽核員。

      2、各子公司的財會部門要加強對業務收付款的監督,建立嚴格的收付款制度,付款要有付款憑證,業務與財務負責人共同把關;收款要與原始憑證核對,避免業務收入流失,加快款項收現。

      3、定期與銀行對帳,不容許再出現新的長期銀行未達帳,對歷史形成的長期未達帳要跟蹤管理并責成責任人或專人追查。及時核對銀行存款日記帳和銀行對帳單,對差額必須逐筆查明原因,并按月編制 “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由于對帳不及時造成企業重大損失的直接責任人及其領導要追究責任。

      4、各子公司財會部門對應收、應付款、預收、預付款等往來帳款要向有關業務人員定期反饋,責成有關當事部門和業務員負責解決。各子公司領導應帶頭遵守財會制度,對子公司領導違反財會制度,經勸阻不聽時,財會人員一定要越級上報,公司對敢于維護財會制度和公司利益、同各種違反財會制度行為做斗爭的人和事給予支持和獎勵。對于子公司領導協同作弊,損害公司利益的,要加重處罰。

      第四十條 加強對子公司籌資行為的管理

      1、各子公司應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合理籌集資金,建立資金預測及分析制度,應根據籌資用途分析確定籌資方式,盡量把子公司沉淀的資金集中起來,統籌使用,發揮效益,避免盲目籌資使子公司背負沉重的利息及償債負擔。

      2、公司對各子公司籌資實行總量控制,子公司年末編制下年度籌資、借款預算(內容包括籌資渠道、用途、借款期限等)并上報公司,公司匯總后,根據發展需要以及各子公司資產負債率和或有負債比例等財務狀況,確定各子公司的籌資規模和方式,并下達給各子公司。

      第四十一條 嚴格各子公司的資產報損管理

      1、各子公司要加強資產的管理和核算,有效的控制資產損失。各子公司如需處理資產損失,須遞交擬報廢資產清單報公司有關部門審核。根據公司管理權限經審批后,方能進行會計處理。

      2、確認應收帳款壞帳損失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對已經作為壞帳損失處理的應收帳款,仍要加強催收管理,盡量減少公司損失。

      第四十二條 規范子公司的投資行為,減少投資損失,加強對被投資企業的管理

      1、各子公司對投資問題要進行認真研究,建立嚴格的審查和決策程序,堅持領導班子集體討論,財會部門參與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

      2、各子公司必須加強項目投資后的管理工作,要把所有投資項目納入投資預算,杜絕帳外投資,對本公司控股的投資項目,其財務主管人員原則上要由本公司派出,被控股公司召開董事會,本公司應要求派財會人員列席。各子公司應建立健全投資內部控制制度,加強對投資項目的跟蹤管理、審計監督,制定有效的預算管理指標,定期進行考核。

      第四十三條 要求各子公司建立成本控制體系,加強成本費用控制

      1、各子公司要對本公司的成本費用進行分類核算。在此基礎上,編制成本費用預算。

      2、各子公司應成立預算委員會對成本控制進行管理,子公司領導在加強全面預算管理時,應重視成本的控制管理。要以成本預算為成本控制的依據,在執行預算的過程中,定期對實際發生的成本和預算成本進行比較,發現差異及時查出原因,采取措施,加以改進,以保證成本預算的實現。預算期終了,要將日常發現的差異及原因匯總分析,找出成本變化的規律,并提出進一步改進措施。

      3、各子公司要強化單筆業務的細化核算,加強對每一筆業務進行細化的成本核算與控制。

      4、各子公司要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對一些重點費用開支項目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如:差旅費、業務招待費、郵電費、出國費、辦公費等的管理辦法。

      第四十四條 實行重大事項報審制度

      1、各子公司大額貸款、對外擔保、投資項目、重要固定資產或生產經營設施的添置、產權變更(兼并、破產、股改制度)、資本金變更以及重大經濟案件等實行向公司報審管理,各子公司財會人員要把好關,凡規定要向公司上報的要及時上報。

      第四十五條 控制擔保風險

      1、各子公司不能為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擔保,如有特殊需要時,必須由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報公司審批,由法人代表對外簽署協議。

      2、在防范擔保風險上,各子公司領導要有風險意識,必須經領導班子討論決定,在具體工作中,涉及擔保工作程序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各項管理制度辦事,切實起到監督作用。如有個別領導違反規定經勸阻不聽的,子公司財會人員應越級上報,如不上報,視為失職;如和子公司領導共同違反擔保規定,將嚴肅處理。

      第四十六條 強化預算監督控制管理

      1、各子公司要重視對預算執行的監督和控制,要按月檢查預算完成情況,分析實際與預算的差異,提出有效措施,在日常工作中控制差異,保證預算任務的完成。遇重大差異或其他重要情況,應及時上報公司。各預算單位預算委員會每季度召開一次預算檢查會議,檢查、分析預算執行情況,按季上報預算完成情況季報,每半年和年度要提出檢查總結分析報告,半年時提出下半年預算完成預測及工作措施。

      2、為保證預算的嚴肅性,預算單位不得對公司已下達的預算隨意調整。在預算執行過程中,預算單位如因特殊情況,需對現行預算進行調整時,必須向公司預算委員會提出書面預算修改申請,就預算調整內容和原因作出詳細說明。

      3、各預算單位在每年10月份預測當年預算執行情況,并預測下年度主要預算指標,著手編制下年度預算,在決算工作之前,完成下年度預算編制工作。

      第四十七條 深化財務總監委派制

      各子公司財務總監負責組織領導各子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參與各子公司重要經濟問題的決策。子公司的財務經理向財務總監負責并報告工作;財務總監向子公司總經理及公司財務部負責并報告工作。

      附 則

      第四十八條 本修訂稿在執行過程中,若遇國家有關會計政策、制度、法規發生變更時,以國家頒布的有關規定為準。

      第四十九條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授權公司總經理制定,總經理授權財務部進行修改和補充,并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 本制度自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4

      一、總則

      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使本公司的財務活動做到有章可循,職責分明,參照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財務部相關工作人員須依照本制度開展工作。財務部總監對部門人員進行考核和管理。

      二、部門職能

      負責建立、健全公司財務相關制度,監督各項制度的實施與執行。負責編制公司年度、月度、季度財務報表。負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負責現金收支及銀行結算業務。負責公司財務審計和會計稽核工作。負責會計檔案管理工作。

      三、財務部人員職責

      1、嚴格執行財務會計制度,建立完整的賬簿管理體制和財務核算體系。

      2、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

      3、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提供財務分析報告,檢查監督財務紀律執行情況。

      4、及時準確地向決策者和相關管理者提供可靠的會計信息。

      5、編制記賬憑證和各類報表,妥善管理會計賬冊檔案。

      6、負責公司職工的勞動工資、職工福利的發放。

      7、負責公司各種費用的審核和報銷,進行成本控制管理。

      8、協調與稅務、銀行部門的關系,執行國家稅法政策,及時做好納稅申報工作。

      9、進行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做好各項審計工作。

      10、編制各種計劃統計報表,完成公司領導臨時布置的其他工作。

      四、業務流程

      4.1.銀行存款付款控制流程

      4.2.記賬憑證賬務處理流程

      4.3.費用報銷管理流程

      4.4.付款流程

      4.5.應收賬款管理流程

      4.6.存貨審計流程

      4.7.收入審計流程

      4.8.貨幣資金審計流程

      4.9.成本審計流程

      4.10.利潤審計流程

      4.11納稅申報流程

      五、相關制度規范

      5.1.費用報銷管理規范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盡量取得原始發票,對于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

      3、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在發票上面簽字并簡述事由,并經相應領導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

      4、所有日常購用物品均須到庫房辦理入庫手續,報銷時發票后面附有經庫房管理員簽字的入庫單,并經各相應領導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

      5.2.轉賬支票管理規范

      1、銀行轉帳支票是付款單位通知銀行支付款項得憑證,是同城結算中最簡易的形式,凡屬本地區內超過1000元的款項結算,一般情況下都必須采用銀行轉帳結算。

      2、銀行轉帳單位名稱、簽發日期、支付用途及數額。做到票面、收據和原始憑證的金額完全一致。

      3、財務部簽發銀行轉帳支票時,必須看清楚資金,不準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不準將空白支票存放在收款單位代為簽發。不準將本單位的支票出租、出借給任何外單位使用。

      4、為了掌握銀行存儲情況,財務部必須定期與銀行對帳,每月匡算平衡,加強資金調度。

      5.3.會計檔案管理規范

      1、公司根據稅法等有關規定,由分公司財務經理或會計專人辦理發票的領購、開具和保管業務。

      2、發票上的客戶名稱,要依據客戶在稅務部門注冊登記單位全稱為準,不得寫錯別字,不得寫單位簡稱;客戶為自然人的,要如實填寫姓名。

      3、已開具的發票,須有經辦人按發票全部聯次一次性簽字,并加蓋財務章,發票記賬聯交財務部門辦理入賬或歸檔管理。

      4、對于賒銷的,除經特殊審批外,欠款未收回前,不能將發票出具給客戶。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5

      1、目的

      規范各經營單位的預算管理,增強計劃組織和預算管理水平,優化資源配置、完善考核機制、加強內部控制和防范經營風險,發揮預算的規劃、控制、激勵功能,實現公司經營目標和發展戰略協同。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XX公司所有中心部門及實質控制的子公司。

      3、管理職責

      3.1 預算管理委員會:由董事長或總經理任組長,財務總監任副組長,副總經理、主要職能部門負責人等人員組成。負責審議公司預算管理制度;根據年度經營目標,審批確定目標分解方案;負責組織召開預算平衡審議會,提出修改與調整意見;根據預算授權審批制度對預算執行過程中預算內、超預算和預算外事項進行審批控制;組織召開預算執行分析會議、協調各部門制定下一步工作計劃;根據預算授權審批制度對預算調整事項的決策和審核;預算考核意見的審核;其他相關事項。

      3.2 預算管理部:財務部執行預算管理部的職責,預算管理部主要職責包括:制定預算的編制方針、程序、具體指導子分公司、部門預算的編制;根據預算編制方針,對子分公司、部門編制預算草案進行初步審查、協調和平衡、匯總后編制公司的預算案,并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查。根據預算管理制度,制定預算調整方案,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匯總和分析預算責任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編制預算執行分析報告,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

      3.3 預算執行機構:由預算責任中心執行,主要職責包括:根據下達的年度經營目標,編制業務計劃和年度預算,報相關部門審核;執行和控制預算委員會下達的預算;定期分析、報告預算執行情況;根據預算制度,向預算管理委員會提出預算調整申請;協調本單位或部門內部資源及單位或部門之間的預算關系。各運營單位應設立專(兼)職人員進行預算的編制、跟蹤及分析評價。

      3.4 預算監控機構:由審計部執行,其主要職責包括: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控和預警;定期或不定期進行預算執行情況分析,編制分析報告,提交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核;對預算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

      3.5 預算考核機構:預算考核小組,由人力資源部和財務部相關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包括:會同預算責任單位確定預算考核指標,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根據各預算責任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由各具體負責預算指標考核、評價部門,出具預算指標達成結果和意見,組織實施考核工作。

      4、定義

      4.1 全面預算管理是利用預算對企業內部各部門、各單位的各種財務及非財務資源進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組織和協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完成既定的經營目標。是企業全過程,全方位及全員參與的預算管理。

      4.2 預算責任中心是根據各運營單位和管理部門在預算總目標實現過程中的作用和職責劃分的,承擔一定責任并享有相應權力和利益的企業內部單位,是預算的責任主體。

      5、內容

      5.1 全面預算的管理原則

      5.1.1 統一規劃原則。預算目標由公司總部統一規劃,并與公司總體的經營目標一致,各級預算單位必須服從于公司的總體戰略目標和經營目標。

      5.1.2 分級管理原則。預算目標經過逐級分解后實行分級管理,下達的預算指標由各級運營及管理單位負責落實,各單位對各自歸口的業務編制預算,并對預算執行負責,公司統一對各單位預算執行情況分析考核。

      5.2 全面預算的期限與效力

      5.2.1 預算期間為公歷年度的1月1日12月31日,按月份編制執行。

      5.2.2 預算編制期,指預算實際編制的時間。預算編制期為每年10月-12月。

      5.2.3 預算方案一經批準,在公司內部具有效力,一般情況下不得隨意更改和調整,以確保預算的權威性。

      5.3 預算編制的內容

      5.3.1 預算編制的原則:堅持效益優先原則,實行總量平衡,進行全面預算管理;堅持積極穩健原則,確保以收定支,加強財務風險控制;堅持權責對等原則,確保切實可行,圍繞經營戰略實施。

      5.3.2 預算的類別

      預算分為業務預算和財務預算兩類

      1) 業務預算包括:銷售預算、生產預算、材料采購預算、人工預算、制造費用預算、單位成本預算、銷售費用和管理費用預算等;

      2) 財務預算主要是指資金籌措和使用的預算,包括現金預算、長期資本支出預算、長短期借款預算、預算會計報表等。

      5.3.3 預算編制的主要內容,詳見附件一XX公司年度預算編制的內容

      5.3.4 預算編制的程序

      采取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匯總,并反復修訂、平衡、調整的方法。預算編制的流程詳見附件二XX公司年度預算編制的流程。

      1) 準備階段:在編制下一預算年度預算之前,預算管理委員會組織各預算單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信息收集、本預算年度經營計劃及預算的執行情況資料的整理,分析下一預算年度的發展趨勢,預測下一預算年度預算的總體情況,測算并調整制定預算的有關指標數據。

      2) 目標下達:董事會根據戰略規劃確定預算年度的經營目標,將預算目標具體分解到各預算單位,包括銷售目標、成本費用目標、利潤目標和現金流量目標等,并確定財務預算編制的政策,由預算管理部下達各部門。

      3) 編制上報:各預算單位在下達的預算指標范圍內,按下發各業務系統預算編制指引和編制計劃要求,編報本單位的財務預算方案;

      4) 審查平衡:財務部將各部門上報的財務預算方案進行審查、匯總,提出綜合平衡的建議。提交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查,在審查、平衡過程中,預算管理層應當進行充分協調,對發現的問題提出初步調整的意見,并反饋給各有關部門予以修正,最終形成財務預算定稿上報審批;

      5) 審議批準:經審查平衡的財務預算由預算管理委員會核準,最后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6) 下達執行:經批準后的財務預算方案由預算管理部發布,各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格遵照執行。

      5.4 預算的執行、控制與分析

      5.4.1 執行部門:各預算責任單位是預算的執行機構; 各預算責任單位的第一負責人是預算執行的直接責任人,具體業務負責人對預算執行負主要責任。

      5.4.2 預算控制主要體現在預算審批方面,具體詳見附件三XX公司年度預算控制的流程。

      5.4.3 執行控制原則:先算后花,先算后干的原則,一般情況下不得突破預算指標(包括預算項目、金額和數量);如果客觀環境、內部條件以及公司經營計劃發生重大變化需要突破預算的.執行預算外審批程序;預算結余可以跨月份使用,但不能跨年度使用。

      5.4.4 預算分析 :月末各責任中心應編制月度報表,列明預算執行情況;財務部進行匯總分析,編制預算分析報告,為各級領導提供決策信息。預算分析報告應包括:進度分析(累計計算并匯總各月完成預算情況,以收入預算完成進度為起點分析成本和費用進度,為調整計劃和控制提供指導),業績分析(根據各部門預算完成情況,通過差異分析的方法,評價部門業績,為考核提供依據),改進措施(各級預算管理機構根據預算分析報告,組織相關責任部門落實各項不利差異的改進措施,以及有利差異今后進行鞏固、推廣的措施)

      5.5 預算的調整

      5.5.1 預算調整的原則

      1) 不隨意調整原則:預算方案一經批準,在公司內部具有效力,一般情況下不得隨意更改和調整,以確保預算的權威性;

      2) 內部挖潛原則:當不利于預算執行的重大因素出現后,應首先通過內部挖潛或采取其他措施彌補,只有在無法彌補的情況下,才能提出預算調整申請。

      3) 積極調整原則:當外部環境和內部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應積極主動提出預算調整申請,以保證預算方案符合客觀實際情況。

      5.5.2 預算調整的條件

      1) 董事會調整公司發展戰略,重新制定公司經營計劃;

      2) 客觀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如市場需求、行業發展、競爭對手和國家政策等方面),需要調整有關預算指標;

      3) 公司內部條件發生重大變化;

      4) 發生不可抗力;

      5) 董事會或預算管理委員會認為必須調整的其他事項。

      5.5.3 預算調整的方式

      1) 定期調整:每季度20日后,由總經理負責組織有關責任中心負責人參加的預算分析協調會,討論預算調整事宜。

      2) 不定期調整:公司外部環境、內部條件等方面發生重大變化,可以根據情況隨時提出預算調整申請。

      5.5.4 預算調整的類別

      1) 自上而下:當外部環境與內部條件等客觀因素導致公司全局性重大變化,經董事會協商一致后,提出預算調整申請。其審批程序:由董事會提出預算調整意向,審計預算部編制預算調整申請表,提交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報告,說明調整內容和原因,上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議批準。對于重大預算調整(調整金額超過預算10%的屬于重大調整),應提交董事會審批。董事會或預算管理委員會批準的預算調整申請,交由預算管理部下達(編寫預算調整通知書)。

      2) 自下而上:當外部環境與內部條件等客觀因素導致公司局部重大變化,而且符合預算調整條件的,可以由各責任中心提出預算調整申請。其審批程序:由預算調整申請部門填寫預算調整申請表,提交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報告,說明調整內容和原因,交主管領導審批后,報預算管理部審核;預算管理部審核后,提出調整建議,上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議批準。對于重大預算調整(調整金額超過預算10%的屬于重大調整),應提交董事會審批。董事會或預算管理委員會批準的預算調整申請,交由預算管理部下達(編寫預算調整通知書)。

      5.6 預算的考核評價

      5.6.1 預算執行按月份進行評價,考核獎懲按具體考核制度周期執行。

      5.6.2 財務、審計部監控預算執行情況,組織進行預算差異分析,找原因,落實責任歸屬,提出對相關責任單位預算執行的考核意見。

      5.6.3 各責任單位的預算數據指標完成評價結果由財務部門出具, 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核,預算管理委員會依據預算執行結果及相關意見審批后轉人力資源部執行考核。

      5.6.4 人力資源部接收審批后的預算執行結果及意見,依據《XX公司管控體系制度匯編之業績考核管理制度》及相關制度規定,對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獎懲。

      6、其他與本制度相關的說明與要求

      6.1 本制度由公司財務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6.4 本制度經公司董事會批準后發布執行,財務管理中心負責本制度的修訂、修改和解釋;此前有關公司對預算管理的相關規定及與本制度有抵觸的,均依照本制度執行。

      公司財務預算管理制度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企業建立、健全內部約束機制,進一步規范企業財務管理行為,推動企業加強預算管理, 根據財政部頒發的《關于企業實行財務預算管理的指導意見》和集團公司實施全面預算管理的要求, 結合集團企業實際情況, 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屬公司、控股公司及其所屬單位。

      第二章 財務預算基本內容

      第三條 預算管理是利用預算對企業內部各部門、各單位的各種財務及非財務資源進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組織和協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完成既定的經營目標。

      第四條 企業財務預算是企業全面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全面預算的中心。企業財務預算是在預測和決策的基礎上,圍繞企業戰略目標,對一定時期內企業資金取得和投放、各項收入和支出、企業經營成果及其分配等資金運動所作的具體安排。財務預算與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共同構成企業的全面預算。

      第五條 企業財務預算應當圍繞企業的戰略要求和發展規劃,以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為基礎,以經營利潤為目標, 以現金流為核心進行編制,并主要以財務預算報表形式予以充分反映。

      第六條 企業財務預算一般按年度編制,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分季度、月份落實。

      第三章 預算組織分工

      第七條 企業法定代表人對企業財務預算的管理工作負總責,各企業應設立財務預算委員會或指定企業財務管理部門負責財務預算管理事宜,并對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

      第八條 財務預算委員會主要擬訂財務預算的目標、政策,制定財務預算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審議、平衡財務預算方案,組織下達財務預算,協調解決財務預算編制和執行中的問題,組織審計、考核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督促企業完成財務預算目標。

      第九條 財務預算編制在企業財務預算管理委員會領導下進行,企業財務管理部門具體負責組織編制、審查、匯總、上報、下達;負責預算執行和日常流程控制;負責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和報告;負責預算執行情況考核等。

      第十條 企業內部生產、投資、物資、人力資源、市場營銷等職能部門具體負責本部門業務涉及的財務預算的編制、執行、分析、控 制等工作,并配合財務預算委員會做好企業總預算的綜合平衡、協調、分析、控制、考核等工作。其主要負責人參與企業財務預算委員會的工作,并對本部門財務預算執行結果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企業是財務預算執行單位,在公司董事會或公司經營層的指導下,負責本單位現金流量、經營成果和各項成本費用預算的編制、控制、分析工作,接受企業董事會的檢查、考核。其企業主要 負責人對本單位財務預算的執行結果承擔責任。

      公司對公司所屬企業實施財務預算管理各企業財務預算方案必須上報公司總部審核批準。

      第四章 財務預算的編制

      第十二條 預算編制是實現全面預算管理的關鍵環節,編制質量的高低直接影響預算執行結果。財務預算編制要在企業全面預算管理委員會制定的編制方針指引下進行。

      第十三條 企業編制財務預算要按照內部經濟活動的責任權限進行,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則和要求:

      (一) 堅持效益優先原則,實行總量平衡,進行全面預算管理;

      (二) 堅持積極穩健原則,確保以收定支,加強財務風險控制;

      (三) 堅持權責對等原則,確保切實可行,圍繞經營戰略實施。

      第十四條 企業編制財務預算要按照先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后財務預算的流程進行,并按照各預算執行單位所承擔經濟業務的類型及其責任權限,編制不同形式的財務預算。

      第十五條 業務預算是反映預算期內企業可能形成現金收付的生產經營活動(或營業活動)的預算,一般包括銷售或營業預算、生產 預算、制造費用預算、產品成本預算、營業成本預算、采購預算、期間費用預算等,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并參照公司具體要求編制。

      第十六條 資本預算是企業在預算期內進行資本性投資活動的預算,主要包括固定資產投資預算、權益性資本投資預算和債券投資預算。

      第十七條 籌資預算是企業在預算期內需要新借人的長短期借款、經批準發行的債券以及對原有借款、債券還本付息的預算,主要依據企業有關資金需求決策資料、發行債券審批文件、期初借款余額及利率等編制。

      企業經批準發行股票、配股和增發股票,應當根據股票發行計劃、配股計劃和增發股票計劃等資料單獨編制預算。股票發行費用,也應當在籌資預算中分項作出安排。

      第十八條 財務預算主要以現金預算、預計資產負債表和預計損益表等形式反映。企業應當按照公司制定的財務預算編制基礎表格和財務預算指標計算口徑進行編制。

      第十九條 企業財務預算可以根據不同的預算項目,分別采用固定預算、彈性預算、滾動預算、零基預算、概率預算等方法進行編制。同時在編制時,為確保預算的可執行性,可設立一定的預備費作為預算外支出。

      第二十條 編制企業財務預算,應按照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匯總的程序進行。按照下達目標、編制上報、審查平衡、審議 批準、下達執行等編制程序進行編制,并制定詳細的財務預算編制政策。

      財務預算編制結束后,于當年11月底前將財務預算方案上報集團公司,經審查、匯總、平衡后批復各企業執行。

      第二十一條 預算的編制日程:年度預算的編制,自預算年度上一年的10月1 日開始至11月25日全部編制完成, 并在次年1月底前分解落實財務預算指標。各企業要依照企業全面預算管理要求編排預算,并制訂詳細的編制日程和要求, 確保財務預算的順利編制。

      第五章 財務預算的執行、控制與差異分析

      第二十二條企業財務預算一經批復下達,各預算執行單位必須認真組織實施,并將財務預算指標層層分解,從橫向和縱向落實到內部各部門、各單位、各環節和各崗位,形成全方位的財務預算執行責任體系。控制方法原則上依金額進行管理,同時運用項目管理、數量 管理等方法。

      第二十三條 企業應當將財務預算作為預算期內組織、協調各項 經營活動的基本依據,將年度預算細分為月份和季度預算,以分期預算控制確保年度財務預算目標的實現。

      第二十四條 企業應強化現金流量的財務預算管理,按時組織預算資金的收入,嚴格控制預算資金的支付,調節資金收付平衡,控制支付風險。對于預算內的資金撥付,按照授權審批程序執行。對于預算外的項目支出,應當按財務預算管理制度規范支付程序。對于無合同、無憑證、無手續的項目支出,不予支付。

      第二十五條 企業應當嚴格執行銷售或營業、生產和成本費用預算,努力完成利潤指標。一般情況下,沒有預算的, 要堅決控制其發生。對費用預算實行不可突破法,節約獎勵,且預算項目之間原則上不得挪用。

      第二十六條 在日常控制中,企業應當健全憑證記錄,完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嚴格執行生產經營月度計劃和成本費用的定額、定率 標準,加強適時的監控。各預算管理職能部門都要相應建立財務預算管理簿,按預算的項目詳細記錄預算額、實際發生額、差異額、累計 預算額、累計實際發生額、累計差異額。

      第二十七條 在管理過程中,對納入預算范圍的項目由預算執行部門負責人進行控制,預算管理職能部門負責監督,并逐步借助計算機系統進行管理。預算外的支出由企業財務預算管理委員會直接控制。

      第二十八條 企業必須建立財務預算報告制度, 要求各預算執行部門定期報告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對于財務預算執行中發生的新情況、新問題及出現偏差較大的重大項目, 財務預算管理委員會應當責成有關預算執行部門查找原因, 提出改進經營管理的措施和建議。

      預算差異分析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 本期預算額、本期實際發生額、本期差異額、累計預算額、累計實際發生額、累計差異額;

      (二) 對差異額進行的分析;

      (三) 產生不利差異的原因、責任歸屬、改進措施以及形成有利差異的原因和今后進行鞏固、推廣的建議。

      第二十九條 企業財務管理部門應當利用財務報表監控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 及時向預算執行部門、企業財務預算委員會乃至董事會或經理辦公會提供財務預算的執行進度、執行差異及其對企業財務預算目標的影響等財務信息, 促進企業完成財務預算目標。

      第六章 財務預算的調整

      第三十條 下達執行的年度財務預算,一般不予調整。財務預算執行單位在執行中由于市場環境、經營條件、政策法規等發生重大變化,致使財務預算的編制基礎不成立, 或者將導致財務預算執行結果產生重大偏差的,可以調整財務預算。

      第三十一條 提出預算修正的前提。當某一項或幾項因素向著劣勢方向變化,影響財務預算目標的實現時,應首先挖掘與預算目標相關的其他因素的潛力,或采取其他措施來彌補,只有在無法彌補的情況下,才能提出財務預算修正申請。

      第三十二條 確需調整的財務預算,應當由預算執行部門逐級向企業財務預算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闡述財務預算執行的具體情況、客觀因素變化情況及其對財務預算執行造成的影響程度, 提出財務預算的調整幅度。

      企業財務管理部門應對預算執行單位的財務預算調整報告進行審核分析,集中編制企業年度財務預算調整方案,提交財務預算委員會審報公司總部確認后方可下達執行。

      第七章 財務預算的專評與激勵

      第三十三條 預算年度終了,財務預算委員會應當向董事會或者 經理辦公會報告財務預算執行情況,并依據財務預算完成情況和財務預算審計情況對預算執行部門進行考核。

      第三十四條 財務預算的考評具有兩層含義:一是對整個企業財務預算管理系統進行考核評價,即對經營業績進行評價;二是對預算執行者的考核與評價。財務預算考評是發揮預算約束與激勵作用的必要措施,通過預算目標的細化分解與激勵措施的付諸實施,達到 人人肩上有指標,項項指標連收入 。

      第三十五條 預算考評是對預算執行效果的一個認可過程。要結合企本業濟經責任制考評求要,制定考評細則。考評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 目標原則:以預算目標為基準,按預算完成情況評價預算執行者的業績;

      (二) 激勵原則:預算目標是對預算執行者業績評價的主要依據,考評必須與激勵制度相配合;

      (三) 時效原則:預算考評是動態考評,每期預算執行完畢應及時進行;

      (四) 例外原則:對一些影響預算執行的重大因素,如產業環境的變化、市場的變化、重大意外災害等,考評時應作為特殊情況處理;

      (五) 分級考評原則:企業預算考評要根據組織結構層次或預算目標的分解層次進行。

      第三十六條 為調動預算執行者的積極性,企業可以制定激勵政策,設立經營者獎、效益獎、節約獎、改善提案獎等獎項。

      第三十七條 財務預算委員會應當定期組織財務預算審計,糾正議批準,重大的調整應提交企業董事會或經理辦公會審議批準,并財務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監督作用,維護財務預算管理的嚴肅性。

      財務預算審計可以全面審計或者抽樣審計,在特殊情況下,也可組織不定期的專項審計。

      審計工作結束后,審計管理部門應當形成審計報告,直接提交財務預算委員會乃至董事會或者經理辦公會,作為財務預算調整、改進內部經營管理和財務考評的一項重要參考。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制度自 年月日起執行。以前制度與本制度相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三十九條 企業可以根據本制度及本企業管理需要擬訂相應的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

      第四十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制度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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