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管理制度經典15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檔案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檔案管理制度1
職責部門
1、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院級文件檔案的管理工作。
2、部門(科室)指派專人兼任檔案管理員,負責部門(科室)檔案的日常管理工作。檔案管理人員變動須及時辦理交接并通知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人。
3、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指導與監督各部門檔案管理的實施情況。
4、部門(科室)負責人負責審批本部門(科室)普通文檔的借閱申請,其它文檔的借閱申請由總經理(院長)或指定負責人審批。
5、機密文件借閱、所有文件的復制及銷毀申請由總經理(院長)或指定負責人審批。
檔案收集、歸檔
1、凡醫院繕印發出的公文(含定稿和打印的原件與附件、批復請示、轉發文件等),原件一律由院辦(人事行政部)統一歸檔管理,發文復印件按規定由收文部門各自歸檔。
2、各部門處理完畢或批存的文件材料,由部門文秘集中統一整理、歸檔。
3、一項工作分別由幾個部門(科室)參與辦理形成的文件、決議,由主辦部門(科室)負責收集整理,交院辦(人事行政部)歸檔。
4、部門(科室)組織召開的工作會議紀要與有關材料由本部門(科室)收集、歸檔。
5、醫院召開的工作會議文件由院辦(人事行政部)收集、歸檔,并由會議組織部門(科室)指定專人將會議材料、聲像檔案等向院辦(人事行政部)辦理歸檔手續。
6、醫院員工外出學習、考察、調研、參加上級單位召開的會議等公務活動需將文件歸檔的,應及時交院辦(人事行政部)歸檔。
檔案立卷
1、檔案管理員應使用檔案盒(或文件夾)根據文件類型將檔案分別立卷,統一存放至檔案柜中。
2、檔案立卷應使用歸卷用的“案卷類目”,“案卷類目”條文必須簡明確切。
3、案卷類目編制原則:含醫院全稱和經辦部門全稱,按上(醫院全稱)、下(經辦部門全稱)排版;根據文字量,也可以按左(醫院全稱)、右(經辦部門全稱)排版。
4、案卷類目名稱需根據5.3款標準,采用標黑一號字體打印,粘貼于檔案盒(或文件夾)左側距頂部3厘米處。
5、歸檔的文件資料須按年度分別立卷,立卷必須核對歸檔文件的完整性、準確度,對存在缺陷的文件資料要責成有關人員收集齊全后再行立卷歸檔。
6、歸檔文件應符合國家有關檔案管理的要求,目錄清楚、字跡工整、圖樣清晰,不得使用鉛筆、圓珠筆、純藍墨水筆和復寫紙復寫。
7、部門(科室)經辦的文件原則上應于收、發文后一個月內完成歸檔;醫院每年6月份以前必須完成上年度全部文件資料的立卷歸檔工作。
檔案目錄編制
1、檔案文件編號原則:A1A2A3A4—B1B2C1C2—D1D2,其中A1A2為醫院代字(遵照《行文管理制度》附件《醫院簡稱對照表》),A3A4為兩位數年份號,B1B2為部門(科室)代字(大類)號,C1C2為文件類型(小類)號,D1D2為兩位數檔案序號。以上代字為漢字的,均用其拼音的.首字母表示。例如:山西現代女子醫院的行政部為經辦部門,歸檔文件類型為20xx年的通知,是此卷中的第7份文件,則檔號為:JX06—XZTZ—07。
2、檔案管理員應在檔案盒(或文件夾)首頁位置設立《檔案目錄》(附件10.1)。
3、所有歸檔文件必須在首頁面右側用口取紙標記文件編號,并按順序將檔案信息登記在《檔案目錄》中,以便查閱。
4、《檔案目錄》內容應包括目錄序號、文件編號、文件標題、頁數、發文單位、發文日期、經辦人、歸檔編號、備注等項目。
檔案保管權限、期限與類型
1檔案保管權限
1.1財務部檔案由財務部保存;
1.2人事部檔案由人事部保存;
1.3醫院證、章、信由總經理(院長)指定負責人保存;
1.4其它各類檔案由院辦(人事行政部)保存。
2檔案保管期限
2.1財務檔案應嚴格遵照國家有關規定的保管期限執行。
2.2醫院證、章、信及相關文件資料屬永久保存檔案。
2.3政府職能部門授予、發放的各種許可證書、等級證書、資格證書、獎狀、獎章、獎杯、錦旗等原件屬永久保存檔案。
2.4本醫院的歷史沿革、重要事項記載及反映本醫院重要活動的剪報、照片、錄音、錄像等屬永久保存檔案。
2.5普通文檔保管期限為3年至5年。2.6保密文檔須于失效當日即刻銷毀。3文檔的保存形式:
3.1文字性普通文檔分為文字與電子兩種方式保存。
3.2計算機存儲的涉密文件應采取加密保護措施,文件密碼由指定的文件保管人設定,并須將該文件路徑及密碼報院辦(人事行政部)備存,并保證其真實性。3.3機密文檔以書面或實物形式保存。4檔案類型
4.1行政檔案,包括: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護照)(復印件);對內、對外收、發的《通知》、《決定》、《函》、《總結》、《報告》等各類正式公文;各項重要活動的組織流程、領導講話稿、聲像圖片等相關資料;各部門(含財務、醫務科室)現行的各項規章制度、規定、流程等;院級會議的會議紀要、決議;醫院年度(季、月、周)工作計劃匯總表;《辦公房屋租賃合同》、或自置房屋產權證等固定資產檔案;購置車輛所有權證、購置稅證、保險、行駛證(復印件)等車輛管理檔案;對外簽訂的各類購買(租賃、服務)性質的合同文件;其它應歸檔保管的文件、資料。
4.2人事檔案,包括:全院員工個人信息資料(花名冊);勞動合同及保密協議;勤打卡數據;工資、社保等薪酬相關資料;招聘表格、人才庫等相關資料;員工績效考核相關資料;其它應歸檔保管的文件、資料。
4.3財務會計檔案,包括:各類審計帳冊及報表;各類會計帳冊及報表;固定資產資料;其它須保存文檔。
4.4藥械設備檔案,包括:設備臺帳;設備出廠合格證、使用說明書;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報告;設備保修卡、保修協議及維修聯系方式;設備運行維修、保養記錄;設備更新改造記錄;設備管理制度;其它應保存的設備資料。
4.5醫療檔案,包括:檔案內容由醫療管理部門提供。
檔案查閱與復制
1總經理有權查閱醫院所有檔案。
2部門(科室)負責人有權查閱本部門(科室)所有檔案。3其他員工因工作需要應經過審批方可借閱有關檔案。
4文檔查(借)閱應在檔案保管部門(科室)進行登記,機密文檔及權限外查借(閱)須辦理審批手續。
5查(借)閱或復制除財務類、人事類以外的檔案須由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人審批,并進行相關登記。
6查(借)閱或復制財務檔案、人事檔案須由總經理審批。
檔案的銷毀
1超過保管期限的檔案,由檔案管理員依據檔案保管期限每年3月前編制銷毀計劃及清單,由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人審核無誤后報總經理審批。
2總經理審批同意銷毀計劃后,必須指派兩名(含)以上監銷人員監督檔案銷毀過程,并進行簽字確認。
3銷毀檔案清冊要妥善保管,并將所銷毀檔案在有關目錄中注銷。
檔案管理制度2
為進一步規范農產品生產過程,加強農業生態環境治理和保護,大力推廣配方肥尤其是緩釋肥和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一、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生產記錄檔案,農產品質量安全生產記錄檔案至少保存兩年,以保證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和生產過程問題的追查。
二、農產品質量安全生產記錄檔案包括三個方面:一是農業投入品采購記錄表;二是種植業農事生產記錄表;三是農產品銷售記錄表。
三、生產記錄由主要負責人填寫,并由相關人員對其記錄進行定期檢查。
通過健全生產記錄檔案管理制度,全面真實地掌握農產品生產過程投入品使用情況、質量控制標準、產品生產數量和銷售去向,既有效地提高了農產品的`質量標準,也加強了農產品生產者的自律約束。
檔案管理制度3
一、必須設有專門庫房或專柜對各類檔案進行保管。
二、檔案庫房是機要重地,除管理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隨意進入檔案庫房。三、庫房要保持清潔和相對溫濕度,以利檔案保管。同時做好“八防”(防火、防盜、防光、防蟲、防灰塵、防潮、防高溫、防有害氣體等)工作。
四、庫房內除密集架、檔案裝具和調卷所必須的用具外,不得擺放任何與檔案庫房無關的物品,檔案裝具排放,應做到整齊劃一,符合通風、防塵要求。
五、根據檔案庫房情況需要,可配備換氣扇、滅火器等專用設備,并定期保養,使庫房環境處于良好狀態。溫度基本保持在14—24℃,相對濕度40%—60%之間的規定要求。
六、檔案室要防止陽光直射,庫房照明光源應用白熾燈;檔案室不應靠近易燃易爆和散發有污染腐蝕氣體的`場所。
七、檔案管理人員必須每季度對庫房內的檔案進行核對,做到帳物相符。
八、檔案庫房及檔案柜箱鑰匙必須由辦公室專人負責保管,不得丟失。
檔案管理制度4
1 公司安環部對每位職工要建立“職工安全教育培訓檔案”,檔案要詳細記錄每位職工所接受的教育培訓情況,職工檔案和考試成績試卷應保存完好。
2 檔案記錄要實事求是,不得造假。公司安環部要對各車間的檔案及記錄情況不定期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糾正。
3 “職工安全教育培訓檔案”由安環部和車間各執一份,并妥善保管,工作調動要及時將檔案轉存。
4 職工調動填寫“職工調動記錄表”(附表一)隨職工安全教育檔案一并轉入相應車間。
5 職工各種考試試卷力求內容相對豐富,禁止內容過少或長期使用同一份試卷。
檔案管理制度5
一、分管領導職責
1、分管領導負責機關檔案工作的全面領導,確保學校檔案工作的宏觀建設,努力提高檔案工作科學管理水平,確立檔案為學校和部門服務思想。
2、把檔案工作列入學校議事日程,納入目標管理,定期研究、檢查、督促,確保完成檔案工作任務。
3、根據檔案事業發展規劃和工作要求,支持、解決檔案管理工作中所需的人力、財力、物力。
4、關心檔案室和檔案工作人員的工作、學習,表揚和獎勵作出貢獻的檔案人員,以促進、提高檔案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和工作積極性。
二、檔案管理人員職責
1、宣傳貫徹《檔案法》及黨和國家有關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定,熱愛檔案工作,努力學習檔案專業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2、建立健全檔案工作制度,規劃草擬本學校檔案工作計劃和管理制度,并認真貫徹執行。
3、按規定做好文書檔案的`工作和平時的歸檔工作。
4、集中統一管理本學校全部檔案,做好各類檔案及有關資料收集、整理、鑒定、統計工作。
5、熟悉本學校室藏檔案,積極開展檔案的利用工作,熱情接待查檔人員,按規定辦理借閱手續,注意掌握利用效果的收集,編制必要的檢索工具和參考資料。
6、認真做好庫房管理,維護檔案的完整、安全。
7、開展檔案行政執法檢查,對違反《檔案法》的行為予以制止,并及時向領導匯報,提出處理意見。
8、完成領導和上級檔案部門交辦的有關檔案業務工作。
三、兼職檔案人員職責
1、嚴格遵守相關檔案法律法規,協助專職檔案員在學校開展檔案法律法規學習宣傳活動,增強全體教師歸檔意識。
2、認真參加學校年度文件材料歸檔等檔案業務活動,注意收集本部門工作所產生的檔案材料,依照分類隨時歸入有關卷夾盒內。
3、每學期末按照要求對本部門所收集的檔案進行整理、裝訂,并向檔案室移交。
檔案管理制度6
a.文件資料的形成與歸檔
1]資料的形成:
各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件資料都必須歸檔;
b.資料的歸檔:
1]文件資料的歸檔范圍
①物業管理
●清潔衛生管理
●綠化管理
●值班記錄
●樓宇巡檢記錄
②其他資料
2]歸檔要求
①歸檔的文件資料在紙張、格式上符合公司要求,禁止使用圓珠筆、鉛筆、純藍墨筆等書寫材料。
②歸檔的文件材料要完整、系統、準確、真實。
③歸檔的文件必須是原件。
④保管歸檔文件資料之間的歷史聯系,并進行科學分類、立卷和編目編號。檔
案目錄應編制總目錄、案卷目錄、卷內目錄。
⑤案卷題名應確切反映卷內文件的'內容,并區分保管期限。
⑥所有文件資料必須及時歸檔。
3]每月底進行一次庫藏檔案清理,核對和保管質量的檢查工作,做到帳物相符。對破損或變質檔案,要及時修補和復制。
4]檔案的接收、轉移、外借必須履行登記手續,借出檔案須在規定時間內歸還。
c.檔案借閱
1]公司員工都應重視保護檔案,并按閱檔批準權限辦理手續后借閱有關檔案。
2]文書檔案只閱不借。
3]所借檔案不得隨意折疊和拆散,嚴禁對檔案隨意更改、涂寫。
4]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在借閱范圍內借閱,保密檔案不供查閱。
5]借出與歸還檔案時,應辦理清點、簽名登記手續,由檔案管理人員和借閱者當面核對清楚。
6]檔案如有丟失、損壞或機密材料泄密,須立即寫出書面報告,按情節追究當事人的法律和行政責任。
7]調離公司的人員必須清理移交,歸還借閱檔案及該歸檔的資料,方可辦理調離手續。
d.檔案管理人員職責
1]忠于職守,嚴格遵守公司檔案管理制度及本細則,積極開展工作。
2]負責收集、接收本公司各業務、管理等檔案資料,做好職守、補充、配套、保管和提供查閱。
3]及時立卷歸檔,編制總目錄,卷內目錄,編排入檔。要熟悉管理的檔案,協助查閱檢索。
4]熟練掌握計算機數據庫軟件系統的操作和運用。
5]妥善管理檔案,嚴格執行檔案供閱制度,建立借閱登記,對供出資料按期催還。
6]定期清理,由次年初進行全部檔案的清理核對。核對后將公司所有檔案集中存放、保管。
7]嚴守機密,確保檔案安全;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e.公司內外檔案文件管理:
1]公司內部的各種檔案應按照部門進行分開存檔。
2]公司對外部相關單位的文件應與公司內部文件分開,每個單位都應有一個獨立的檔案。
3]所有存入檔案應按照日期先后進行存檔,并做好檔案目錄,以便查找。
4]相關檔案存放一年后,應統一放進檔案袋封存,以便日后復查。
f.檔案銷毀
1]如有任何文件無需繼續存放,需做銷毀處理,不可隨意亂丟。
2]保密文件(如租戶檔案等)應使用碎紙機處理,如是普通文件且文件較多,應撕毀后處理。
3]所有存檔的文件均應定期進行檢查,以避免文件受潮或有蛀蟲、腐蝕等問題出現。
檔案管理制度7
為了切實抓好工程檔案資料的管理工作,確保工程檔案資料的完整、準確、系統和有效的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檔案工作要與工程建設同步。
二、工程資料的編目必須完整,字跡清楚,內容真實,不修正涂改,不弄虛作假,并確保及時性、連貫性。
三、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建設、監理、施工單位應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工程文件資料的.形成積累、整理、歸檔、監理審查和保管工作。
四、各參建單位必須有一位負責人分管檔案資料工作,配備檔案資料管理人員,制定管理制度,統一管理工程檔案資料。
五、工程資料簽字要齊全,禁止他人代簽或一人多簽,禁止用不確定的語言或模棱兩可的語句進行定性評定。
六、做好工程聲像資料。參建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各自產生的照片、膠片、錄像等聲像材料的收集,工程建設重要階段、重大事件事故,必須要有完整的聲像材料歸檔。
七、建設單位隨時檢查有關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情況,對于各階段、各類檔案達不到要求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建設單位不返回工程質量保證金。
八、按照工程檔案管理規定及相關規范、規定進行整理、立卷、歸檔。
二0xx年八月十八日
檔案管理制度8
為加強職工培訓檔案管理,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制定本細則。
一、凡參加培訓的人員,均建立規范的《企業職工安全教育培訓檔案》,記錄安全技術培訓考試、考核的相關信息。新招入礦人員只建立電子檔案,工作滿一年后建立《企業職工安全教育培訓檔案》。
二、工作標準
1. 培訓結束后三天內將培訓資料分類匯總、整理、保存。
2. 及時填寫《企業職工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并將培訓信息錄入電子信息管理系統。
3. 做好培訓檔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安全技術培訓檔案的存檔資料
1. 培訓考勤成績簽字表
2.理論考試試卷
3. 《企業職工安全教育培訓檔案》
四、從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檔案分類(或分單位)整理,編號登記實行信息化管理。
五、安全技術培訓檔案未經有關負責人批準,不得外借,如需外借,必須辦理借閱手續。
六、檔案資料設專人負責,經常整理,以防丟失。檔案室內嚴禁煙火,并保持清潔、通風。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七、檔案的調整
1. 從業人員轉崗、變動工作單位,要及時調整分類、歸口,并更新電子信息;
2. 從業人員退休、離職、辭退后,及時清理檔案。
檔案管理制度9
一、學員學籍檔案是參加汽車駕駛培訓的學員信息,主要包括《教學日志》、《培訓記錄》《學員登記表》、《結業證書》復印件等。
二、公司員工檔案主要:身份證、駕駛證、教練證、 三、車輛檔案:行駛證、車輛登記證、車輛保險單、二保單、教練車標識牌、車輛綜合性能檢測評定報告等。
四、上級有關文件登記歸案。
檔案管理職責
1、檔案管理接受上級領導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2、檔案工作人員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熱愛檔案事業,忠于職守、遵守紀律、嚴守秘密,努力提高自身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提高檔案管理水平,積極為公司各項工作服務。
3、負責公司各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分類、歸檔。
4、檔案工作人員調動時,應做好檔案的移交工作,并經領導同意履行交接手續。
5、檔案的保存應做到防火、防光、防高溫、防塵、防潮等,定期檢查、打掃、通風。發現問題及時追查處理。
6、檔案工作人員應根據《檔案法》和有關文件精神,認真做好檔案的管理工作,對超過保管期限而失去保存價值的檔案提出銷毀意見,填寫銷毀清單,經分管領導審查批準后銷毀,并登記銷毀日期。
檔案管理制度10
一、 為規范公司檔案管理,增強公司檔案的實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 歸檔范圍
公司的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財務審計、會計檔案、勞動工資、經營情況、人事檔案、會議記錄、決定、委托書、協議、合同、項目方案、通知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資料。
三、 公司的檔案管理由總經理辦公室檔案室檔案管理員負責。
四、 檔案管理員的職責:保證公司及各部門的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五、 資料的收集與整理
1. 公司的歸檔資料實行“季度歸檔”及“年度歸檔”制度,即:每年的四、七、十和次年的一月和每年二月份為公司檔案資料歸檔期。
2. 在檔案資料歸檔期,由檔案管理員分別向各主管部門收集應該歸檔的原始資料。各主管部門經理應積極配合與支持。
3. 凡應該及時歸檔的資料,由檔案管理員負責及時歸檔。
4. 各部門專用的收、發文件資料,按文件的密級確定是否歸檔。凡機密以上級的'文件必須把原件放入檔案室。
5. 檔案管理員根據公司的《文書立卷歸檔管理制度》實施檔案歸檔整理。
六、 資料的分類與歸檔
1. 公司檔案資料的分類依據《文書立卷歸檔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2. 公司檔案資料的歸檔每年一次,屬于平時立卷歸檔的不在此規定范圍內。
七、 檔案的借閱
1. 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監、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借閱非密級檔案可直接通過檔案管理員辦理借閱手續。
2. 因工作需要,公司的其他人員需借閱非密級檔案時,由部門經理辦理《借閱檔案申請表》送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核批。
3. 公司檔案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個級別,絕密級檔案禁止調閱,機密級檔案只能在檔案室閱覽,不準外借;秘密級檔案經審批可以借閱,但借閱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秘密級檔案的借閱必須由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批準。總經理因公外出時可委托副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審批,具體按委托書的內容執行。
4. 檔案借閱者必須做到:
① 愛護檔案,保持整潔,嚴禁涂改。
② 注意安全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
八、 檔案的銷毀
1. 公司任何個人或部門非經允許不得銷毀公司檔案資料。
2. 當某些檔案到了銷毀期時,由檔案管理員填寫《公司檔案資料銷毀審批表》交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3. 凡屬于密級的檔案資料必須由總經理批準方可銷毀;一般的檔案資料,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準后方可銷毀。
4. 經批準銷毀的公司檔案,檔案管理員須認真核對,將批準的《公司檔案資料銷毀審批表》和將要銷毀的檔案資料做好登記并歸檔。登記表永久保存。
5. 在銷毀公司檔案資料時,必須由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指定專人監督銷毀。
檔案管理制度11
為加強機關檔案的科學管理,保證檔案的完整、準確、系統、安全,提高機關檔案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特制訂以下管理制度。
(一)檔案安全保密制度
1、檔案管理人員必須遵守保密守則,要嚴守秘密,嚴防泄密、失密。
2、檔案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檔案的查借閱手續,借出的檔案要及時歸檔、核實。
3、檔案管理人員要增強保密觀念,經常檢查設施安全保密情況;離開檔案室時,必須鎖好文件資料柜,關好門窗。
4、銷毀檔案要登記造冊,經分管副局長簽字批準后方能進行,銷毀時要有監銷人,并履行簽字手續。
5、檔案室內嚴禁吸煙,以防火災。
(二)檔案保管制度
1、檔案室屬機要重地,外人不得隨便進入。
2、保持室內衛生整潔,檔案分類排放、排列整齊。
3、切實做好防盜、防火、防潮、防塵、防高溫、防強光等工作,室內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4、檔案管理人員要熟悉庫藏情況,對庫藏檔案和資料的.保管情況定期進行檢查核對,做到帳物相符。
5、未經批準,任何人不準將檔案帶出庫房,更不準私自摘抄、外傳。
(三)檔案利用制度
1、檔案管理人員應熟悉所藏檔案的情況,完善檔案檢索工具,及時準
確地提供檔案利用服務。
2、市水利局本單位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可查閱本部門形成的檔案。查(借)閱局會議記錄,必須經局辦公室主任批準后方可查閱。查(借)閱局黨務資料,須經局黨總支書記或局機關支部書記批準后方可查閱。
3、查閱檔案須填寫《檔案借閱登記表》,未履行登記手續,檔案管理員可拒絕查閱。
4、外單位查閱本機關檔案,必須持有單位介紹信,并經分管辦公室的局領導批準后方可借閱。
5、查閱檔案時,嚴禁涂改、圈劃、抽換、批點、污損、拆卷或增刪檔案內容,不得吸煙。
6、歸還檔案時,檔案管理員要認真檢查清點檔案的完好狀況,及時記載檔案的利用情況。
(四)立卷歸檔制度
1、凡是水利局機關從事各項業務工作,所形成的具有參考利用價值的各種內容、形式和載體的文書材料,均屬立卷歸檔范圍。任何科室和個人都無權扣壓和銷毀必須歸檔的文件材料。
2、歸檔時間。文書檔案一般在每年年底全部收集完整,次年三月底前完成全部整理、立卷歸檔工作。會計檔案一般在會計年度終了一年后移交給財務管理站保管。工程技術檔案一般在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后,由水利科負責收集、整理后移交檔案室,集中管理。各科室聲像檔案要注意隨時歸檔備份,每年12月提供局檔案室存檔。
3、立卷歸檔的要求。歸檔的文件材料要保持它們之間的歷史聯系,區分保存價值,分類整理立卷,案卷標題簡明扼要,目錄頁號編制準確,便于保管和利用。凡局機關形成的各類文件材料,歸檔應為原件,且要求做到完整、準確、系統,存檔時由檔案管理人員審查核定。
4、各業務科室向局檔案室移交的文檔要有清單,歸檔時,必須履行交接手續,交接雙方及監交負責人應分別在清單上簽字,以備查考。
檔案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企業境外檔案管理,維護國家利益和企業合法杈益,滿足境外資產監管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作為投資主體或母公司在境外設立的全資企業、控股企業、項目部、辦事機構等(以下統稱境外單位)的檔案工作。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境外檔案是指境外單位在研發、生產、經營、管理或項目合作等活動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四條境外檔案工作應當在遵循所在國家或地區法律法規的基礎上,本著有利于維護國家利益和企業合法權益、有利于工作、有利于保密、有利于應對突發事件的原則,以企業資產關系為紐帶,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確保境外檔案完整、準確、有效、系統和安全。
第五條投資主體或母公司在設立境外單位時應當在公司章程或協議中明確檔案歸屬、流向、使用、移交等事項,確保中方權益。
第二章管理職責與人員
第六條各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根據職責負責境外檔案工作的監督、指導;外交部和我駐外使領館按照工作職責,結合實際情況,為境外檔案的應急管理提供必要協助;國家商務主管部門、發展改革部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境外檔案工作納入境外投資、資產、合作項目管理內容;海關為境外檔案出入境提供通關便利,境外檔案出入境制度由國家檔案局會同海關總署共同制定并實施。
第七條投資主體或母公司負責本企業境外單位檔案工作監督、指導。
第八條境外檔案工作應當有明確的`分管領導、歸口管理部門、專職檔案人員。
第九條境外檔案工作主要內容:
(一)編制檔案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二)制定文件材料歸檔和檔案管理制度;
(三)指導文件材料形成、積累、整理和歸檔工作;
(四)負責檔案收集、整理、保管、鑒定、統計、利用和信息化等工作;
(五)組織檔案宣傳、培訓、研究和業務交流工作;
(六)負責境外檔案移交工作。
第十條境外檔案管理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檔案專業知識和技能,定期接受檔案業務培訓;一般選用中方員工。
第十一條境外單位工作人員有保護境外檔案的責任和義務。崗位變動時,應當及時辦理文件材料移交手續,并清退借閱未還的檔案。
第三章文件材料的形成與歸檔
第十二條境外單位文件材料形成、積累、整理和移交工作應當納入業務工作流程,納入業務工作或項目計劃,納入業務部門職責范圍和業務人員崗位責任制,納入考核體系和獎懲制度。
第十三條境外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保管期限表依據所在國家、地區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結合境外業務實際制定,并報投資主體或母公司審批。資本結構或主營業務發生較大變化的,應當及時修訂完善。
第十四條境外文件材料應當按照歸檔范圍及時收集整理,按規定期限向檔案部門移交進行集中管理。任何個人不得將應歸檔的文件材料據為己有或拒絕歸檔。
第十五條歸檔文件材料應當符合如下要求:
(一)歸檔文件材料形成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完整、準確、系統,使用耐久、可靠的記錄載體和記錄方式
(二)歸檔文件材料為原件;因故無原件的,將具有憑證作用的復制件歸檔并作出說明。
(三)電子文件與其元數據一并歸檔,文件格式符合電子文件歸檔和電子檔案管理有關要求。
(四)非紙質文件與其文字說明一并歸檔;外文文件材料若有中文譯文的,應當一并歸檔;沒有中文譯文的,譯出標題和目錄后歸檔。
(五)歸檔文件材料一般一式一份;重要的、利用頻繁的和有專門需要的可適當增加份數。
第十六條管理、建設項目、設備儀器、科研開發、產品及業務、會計、人事等各類文件材料,參照國內同類文件材料的歸檔時間并結合境外業務實際定期歸擋。
歸檔文件目錄在歸檔完成后1個月內報投資主體或母公司備案。
第十七條境外單位業務信息系統應當具備電子文件歸檔管理功能,符合電子檔案管理要求。
檔案管理制度13
第一條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管理,有效保護和利用會計檔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等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單位)管理會計檔案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會計檔案是指單位在進行會計核算等過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事項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表等各種形式的會計資料,包括通過計算機等電子設備形成、傳輸和存儲的電子會計檔案。
第四條財政部和國家檔案局主管全國會計檔案工作,共同制定全國統一的會計檔案工作制度,對全國會計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財政部門和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會計檔案工作,并對本行政區域內會計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
第五條單位應當加強會計檔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會計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鑒定銷毀等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技術和措施,保證會計檔案的真實、完整、可用、安全。
單位的檔案機構或者檔案工作人員所屬機構(以下統稱單位檔案管理機構)負責管理本單位的會計檔案。單位也可以委托具備檔案管理條件的機構代為管理會計檔案。
第六條下列會計資料應當進行歸檔:
(一)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
(二)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及其他輔助性賬簿;
(三)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四)其他會計資料,包括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納稅申報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會計檔案鑒定意見書及其他具有保存價值的會計資料。
第七條單位可以利用計算機、網絡通信等信息技術手段管理會計檔案。
第八條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單位內部形成的屬于歸檔范圍的電子會計資料可僅以電子形式保存,形成電子會計檔案:
(一)形成的電子會計資料來源真實有效,由計算機等電子設備形成和傳輸;
(二)使用的會計核算系統能夠準確、完整、有效接收和讀取電子會計資料,能夠輸出符合國家標準歸檔格式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表等會計資料,設定了經辦、審核、審批等必要的審簽程序;
(三)使用的電子檔案管理系統能夠有效接收、管理、利用電子會計檔案,符合電子檔案的長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電子會計檔案與相關聯的其他紙質會計檔案的檢索關系;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電子會計檔案被篡改;
(五)建立電子會計檔案備份制度,能夠有效防范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和人為破壞的影響;
(六)形成的電子會計資料不屬于具有永久保存價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價值的會計檔案。
第九條滿足本辦法第八條規定條件,單位從外部接收的電子會計資料附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規定的電子簽名的,可僅以電子形式歸檔保存,形成電子會計檔案。
第十條單位的會計機構或會計人員所屬機構(以下統稱單位會計管理機構)按照歸檔范圍和歸檔要求,負責定期將應當歸檔的會計資料整理立卷,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第十一條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由單位會計管理機構臨時保管一年,再移交單位檔案管理機構保管。因工作需要確需推遲移交的,應當經單位檔案管理機構同意。
單位會計管理機構臨時保管會計檔案最長不超過三年。臨時保管期間,會計檔案的保管應當符合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且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第十二條單位會計管理機構在辦理會計檔案移交時,應當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并按照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移交手續。
紙質會計檔案移交時應當保持原卷的封裝。電子會計檔案移交時應當將電子會計檔案及其元數據一并移交,且文件格式應當符合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特殊格式的電子會計檔案應當與其讀取平臺一并移交。
單位檔案管理機構接收電子會計檔案時,應當對電子會計檔案的準確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進行檢測,符合要求的才能接收。
第十三條單位應當嚴格按照相關制度利用會計檔案,在進行會計檔案查閱、復制、借出時履行登記手續,嚴禁篡改和損壞。
單位保存的會計檔案一般不得對外借出。確因工作需要且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必須借出的,應當嚴格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會計檔案借用單位應當妥善保管和利用借入的會計檔案,確保借入會計檔案的安全完整,并在規定時間內歸還。
第十四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為10年和30年。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十五條各類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原則上應當按照本辦法附表執行,本辦法規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
單位會計檔案的具體名稱如有同本辦法附表所列檔案名稱不相符的,應當比照類似檔案的保管期限辦理。
第十六條單位應當定期對已到保管期限的會計檔案進行鑒定,并形成會計檔案鑒定意見書。經鑒定,仍需繼續保存的會計檔案,應當重新劃定保管期限;對保管期滿,確無保存價值的會計檔案,可以銷毀。
第十七條會計檔案鑒定工作應當由單位檔案管理機構牽頭,組織單位會計、審計、紀檢監察等機構或人員共同進行。
第十八條經鑒定可以銷毀的會計檔案,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銷毀:
(一)單位檔案管理機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擬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銷毀時間等內容。
(二)單位負責人、檔案管理機構負責人、會計管理機構負責人、檔案管理機構經辦人、會計管理機構經辦人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三)單位檔案管理機構負責組織會計檔案銷毀工作,并與會計管理機構共同派員監銷。監銷人在會計檔案銷毀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進行清點核對;在會計檔案銷毀后,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電子會計檔案的銷毀還應當符合國家有關電子檔案的規定,并由單位檔案管理機構、會計管理機構和信息系統管理機構共同派員監銷。
第十九條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會計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會計憑證不得銷毀,紙質會計檔案應當單獨抽出立卷,電子會計檔案單獨轉存,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
單獨抽出立卷或轉存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鑒定意見書、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第二十條單位因撤銷、解散、破產或其他原因而終止的,在終止或辦理注銷登記手續之前形成的會計檔案,按照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處置。
第二十一條單位分立后原單位存續的,其會計檔案應當由分立后的存續方統一保管,其他方可以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
單位分立后原單位解散的,其會計檔案應當經各方協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按照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處置,各方可以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
單位分立中未結清的會計事項所涉及的會計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由業務相關方保存,并按照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單位因業務移交其他單位辦理所涉及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原單位保管,承接業務單位可以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對其中未結清的會計事項所涉及的會計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由承接業務單位保存,并按照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二條單位合并后原各單位解散或者一方存續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單位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合并后的單位統一保管。單位合并后原各單位仍存續的,其會計檔案仍應當由原各單位保管。
第二十三條建設單位在項目建設期間形成的會計檔案,需要移交給建設項目接受單位的,應當在辦理竣工財務決算后及時移交,并按照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四條單位之間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辦理會計檔案交接手續。
移交會計檔案的單位,應當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和已保管期限等內容。
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內容逐項交接,并由交接雙方的單位有關負責人負責監督。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經辦人和監督人應當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電子會計檔案應當與其元數據一并移交,特殊格式的電子會計檔案應當與其讀取平臺一并移交。檔案接受單位應當對保存電子會計檔案的載體及其技術環境進行檢驗,確保所接收電子會計檔案的準確、完整、可用和安全。
第二十五條單位的`會計檔案及其復制件需要攜帶、寄運或者傳輸至境外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單位委托中介機構代理記賬的,應當在簽訂的書面委托合同中,明確會計檔案的管理要求及相應責任。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財政部門、檔案行政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等法律法規處理處罰。
第二十八條預算、計劃、制度等文件材料,應當執行文書檔案管理規定,不適用本辦法。
第二十九條不具備設立檔案機構或配備檔案工作人員條件的單位和依法建賬的個體工商戶,其會計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鑒定銷毀等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的財政部門、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檔案局,國務院各業務主管部門,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后勤部,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由財政部、國家檔案局負責解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8月21日財政部、國家檔案局發布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財會字〔1998〕32號)同時廢止。
會計檔案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管理,有效保護和利用會計檔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等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單位)管理會計檔案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會計檔案是指單位在進行會計核算等過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事項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表等各種形式的會計資料,包括通過計算機等電子設備形成、傳輸和存儲的電子會計檔案。
第四條財政部和國家檔案局主管全國會計檔案工作,共同制定全國統一的會計檔案工作制度,對全國會計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財政部門和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會計檔案工作,并對本行政區域內會計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
第五條單位應當加強會計檔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會計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鑒定銷毀等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技術和措施,保證會計檔案的真實、完整、可用、安全。
單位的檔案機構或者檔案工作人員所屬機構(以下統稱單位檔案管理機構)負責管理本單位的會計檔案。單位也可以委托具備檔案管理條件的機構代為管理會計檔案。
第六條下列會計資料應當進行歸檔:
(一)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
(二)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及其他輔助性賬簿;
(三)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四)其他會計資料,包括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納稅申報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會計檔案鑒定意見書及其他具有保存價值的會計資料。
第七條單位可以利用計算機、網絡通信等信息技術手段管理會計檔案。
第八條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單位內部形成的屬于歸檔范圍的電子會計資料可僅以電子形式保存,形成電子會計檔案:
(一)形成的電子會計資料來源真實有效,由計算機等電子設備形成和傳輸;
(二)使用的會計核算系統能夠準確、完整、有效接收和讀取電子會計資料,能夠輸出符合國家標準歸檔格式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表等會計資料,設定了經辦、審核、審批等必要的審簽程序;
(三)使用的電子檔案管理系統能夠有效接收、管理、利用電子會計檔案,符合電子檔案的長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電子會計檔案與相關聯的其他紙質會計檔案的檢索關系;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電子會計檔案被篡改;
(五)建立電子會計檔案備份制度,能夠有效防范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和人為破壞的影響;
(六)形成的電子會計資料不屬于具有永久保存價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價值的會計檔案。
第九條滿足本辦法第八條規定條件,單位從外部接收的電子會計資料附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規定的電子簽名的,可僅以電子形式歸檔保存,形成電子會計檔案。
第十條單位的會計機構或會計人員所屬機構(以下統稱單位會計管理機構)按照歸檔范圍和歸檔要求,負責定期將應當歸檔的會計資料整理立卷,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第十一條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由單位會計管理機構臨時保管一年,再移交單位檔案管理機構保管。因工作需要確需推遲移交的,應當經單位檔案管理機構同意。
單位會計管理機構臨時保管會計檔案最長不超過三年。臨時保管期間,會計檔案的保管應當符合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且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第十二條單位會計管理機構在辦理會計檔案移交時,應當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并按照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移交手續。
紙質會計檔案移交時應當保持原卷的封裝。電子會計檔案移交時應當將電子會計檔案及其元數據一并移交,且文件格式應當符合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特殊格式的電子會計檔案應當與其讀取平臺一并移交。
單位檔案管理機構接收電子會計檔案時,應當對電子會計檔案的準確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進行檢測,符合要求的才能接收。
第十三條單位應當嚴格按照相關制度利用會計檔案,在進行會計檔案查閱、復制、借出時履行登記手續,嚴禁篡改和損壞。
單位保存的會計檔案一般不得對外借出。確因工作需要且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必須借出的,應當嚴格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會計檔案借用單位應當妥善保管和利用借入的會計檔案,確保借入會計檔案的安全完整,并在規定時間內歸還。
第十四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為10年和30年。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十五條各類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原則上應當按照本辦法附表執行,本辦法規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
單位會計檔案的具體名稱如有同本辦法附表所列檔案名稱不相符的,應當比照類似檔案的保管期限辦理。
第十六條單位應當定期對已到保管期限的會計檔案進行鑒定,并形成會計檔案鑒定意見書。經鑒定,仍需繼續保存的會計檔案,應當重新劃定保管期限;對保管期滿,確無保存價值的會計檔案,可以銷毀。
第十七條會計檔案鑒定工作應當由單位檔案管理機構牽頭,組織單位會計、審計、紀檢監察等機構或人員共同進行。
第十八條經鑒定可以銷毀的會計檔案,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銷毀:
(一)單位檔案管理機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擬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銷毀時間等內容。
(二)單位負責人、檔案管理機構負責人、會計管理機構負責人、檔案管理機構經辦人、會計管理機構經辦人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三)單位檔案管理機構負責組織會計檔案銷毀工作,并與會計管理機構共同派員監銷。監銷人在會計檔案銷毀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進行清點核對;在會計檔案銷毀后,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電子會計檔案的銷毀還應當符合國家有關電子檔案的規定,并由單位檔案管理機構、會計管理機構和信息系統管理機構共同派員監銷。
第十九條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會計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會計憑證不得銷毀,紙質會計檔案應當單獨抽出立卷,電子會計檔案單獨轉存,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
單獨抽出立卷或轉存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鑒定意見書、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第二十條單位因撤銷、解散、破產或其他原因而終止的,在終止或辦理注銷登記手續之前形成的會計檔案,按照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處置。
第二十一條單位分立后原單位存續的,其會計檔案應當由分立后的存續方統一保管,其他方可以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
單位分立后原單位解散的,其會計檔案應當經各方協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按照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處置,各方可以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
單位分立中未結清的會計事項所涉及的會計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由業務相關方保存,并按照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單位因業務移交其他單位辦理所涉及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原單位保管,承接業務單位可以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對其中未結清的會計事項所涉及的會計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由承接業務單位保存,并按照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二條單位合并后原各單位解散或者一方存續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單位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合并后的單位統一保管。單位合并后原各單位仍存續的,其會計檔案仍應當由原各單位保管。
第二十三條建設單位在項目建設期間形成的會計檔案,需要移交給建設項目接受單位的,應當在辦理竣工財務決算后及時移交,并按照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四條單位之間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辦理會計檔案交接手續。
移交會計檔案的單位,應當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和已保管期限等內容。
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內容逐項交接,并由交接雙方的單位有關負責人負責監督。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經辦人和監督人應當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電子會計檔案應當與其元數據一并移交,特殊格式的電子會計檔案應當與其讀取平臺一并移交。檔案接受單位應當對保存電子會計檔案的載體及其技術環境進行檢驗,確保所接收電子會計檔案的準確、完整、可用和安全。
第二十五條單位的會計檔案及其復制件需要攜帶、寄運或者傳輸至境外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單位委托中介機構代理記賬的,應當在簽訂的書面委托合同中,明確會計檔案的管理要求及相應責任。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財政部門、檔案行政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等法律法規處理處罰。
第二十八條預算、計劃、制度等文件材料,應當執行文書檔案管理規定,不適用本辦法。
第二十九條不具備設立檔案機構或配備檔案工作人員條件的單位和依法建賬的個體工商戶,其會計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鑒定銷毀等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的財政部門、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檔案局,國務院各業務主管部門,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后勤部,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檔案管理制度14
物業檔案是隨著物業管理行為的出現而產生的,盡管檔案管理不是物業管理工作的主要環節,然而其重要地位卻不容忽視。物業管理工作正式開展后,幾乎每一個環節都離不開檔案,無論是維修、養護物業設施,還是了解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情況,或是收取管理費用、開發經營活動等,都要用到物業檔案。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發展,無論是物業管理還是檔案管理,都在向著現代化的管理目標邁進,物業檔案的現代化管理也成為必然趨勢。
物業檔案是物業管理公司在從事物業管理活動時直接形成的對國家和社會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隨著物業管理的不斷發展和完善,物業檔案的種類也在不斷增加。
一、檔案管理運作環節
1、設立檔案室,采取系統化、科學化、現代化的先進手段,建立相應的.規章制度,對所有檔案資料進行嚴格管理。
2、資料的收集堅持內容真實的原則,根據實際資料和信息資料的內容,在實際工作中從需要出發,擴大資料的來源渠道。
二、資料分類整理
收集后的所有信息資料,統一由檔案管理員整理。整理的重點是去偽存真,根據檔案的來源、信息的內容、信息的表現形式等特點進行細分,做到條理清晰、分類合理。
三、檔案內容
范圍分類資料內容
房產公司提供資料產權資料立項文件、工期批復文件、規劃會審文件、規劃用地許可證、土地證、擴初會審文件、建設規劃許可證
技術資料規劃圖、竣工圖、地質勘察報告、工程預決算書、圖紙會審記錄、竣工驗收證明書、總平面圖、平面圖、房屋及設備使用技術資料
管理處建立的資料物業資料小區基本資料、商業網點資料、娛樂設施資料、路標、門牌、室號配置圖
業主資料入住通知書、業主公約、業主情況登記表、裝修申請表、房屋交接單
日常管理資料日常工作記錄、各類協議、各種設施設備檔案
四、資料歸檔整理
1、按照資料本身的內在規律、聯系進行科學地分類與保存。
2、檔案按不同業務性質、編號、造冊、編輯,分柜保存,運用計算機等先進的管理手段,盡可能的把其他形式的檔案資料轉化為電腦儲存,便于查找和調用。
3、檔案的出室、入室都有嚴格的規定:出室必須由管理處主任同意,經登記后方可借出;入室時,須由專人進行檢查,如有破損,立即修復,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檔案管理人員需及時收回在外文件,嚴防文件的流失。
4、檔案的管理環境做到'三防',即防火、防潮、防變質。
檔案管理制度15
1.0主要內容及適用范圍
規定公司辦公室各類檔案資料的形成與歸檔、分類、鑒定與保管、借閱、保密、統計、銷毀等管理內容。客戶檔案管理執行《客戶檔案管理制度》。
2.0檔案的管理機構
2.1文書結案后,原稿由公司辦公室所轄檔案室歸檔。
2.2各經辦部門或個人視實際需要,經有關領導批準后可留存影本。
2.3檔案室主要職責:
2.3.1制定或參與制定檔案工作的規章制度;
2.3.2對企業其他部門文件材料的歸檔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2.3.3做好企業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2.3.4做好永久性檔案向有關檔案機構的移交工作;
2.3.5提高檔案管理的水平和技術,逐步實現檔案管理現代化、科學化。
3.0檔案的種類
3.1法規性文件。包括上級頒發、需企業執行的,或由企業發行的各種標準、規章制度等。
3.2企業的重大決議。包括由企業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總經理辦公會及其相關行政會議等形成的文件和會議材料、會議記錄等。
3.3計劃性文件。包括企業總體計劃或規劃、開發計劃、項目質量計劃、營銷計劃、財務計劃等。
3.4總結性文件。包括企業年度和月度工作總結、下屬部門的年度和月度工作總結、單項性工作總結、調查報告等。
3.5批示性文件。包括企業各類計劃指標、技術指標、營銷指標等。以及企業各類命令、工作指示等。
3.6憑證性文書材料。包括企業各部門上報的、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原始記錄和憑證,如財產狀況、房屋銷售、合同書、協議書等的原始記錄和文本。
3.7證件性文書資料。包括法人營業執照、土地許可證、開發資質證、施工許可證、規劃許可證、預售許可證、企業和產品獲得各類榮譽牌匾和證書、達標證書和證明等。
3.8匯報性文書資料。包括企業上報各級主管部門的文件資料和相關統計表,以及公司領導在外部公共場合發言、匯報或發布的各類文書資料。
3.9勞資人力資源資料。包括企業下屬各部門的人力資源任命、人力資源調整、人力資源管理、人才引進和培訓、員工工資審核記錄等相關資料。
3.10聲像制品資料。包括企業及下屬各部門在其經營活動或政治、文件娛樂活動中,以及在外學習、考察時或外部門提供的,以聲像形式記錄下來的各種資料,如照片資料、錄音資料、錄像資料、影片資料等。
3.11題贈性資料。包括上級領導和外協友好部門或個人提供的題詞、書畫、工藝制品等。
3.12技術性資料。包括各類工程圖紙、竣工資料等。
4.0檔案管理的基本程序
包括檔案的收集、整理、鑒定、保管、銷毀、統計、檢索、編碼、利用,這九道工序是檔案工作的整體,它們之間相對獨立,但又相互制約。
5.0檔案的收集。
就是把分散的,以及散失到其他部門的各類檔案資料,按有關規定,有計劃地分別集中到檔案室。其收集的主要方式是歸檔,即把公司活動中產生的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材料,由辦公室及企業下屬部門和個人定期協同檔案室進行整理、立卷、歸檔。
5.1立卷歸檔的范圍:凡屬本標準第3條所函蓋的文件資料,均應立卷歸檔。
5.2立卷歸檔的時間
5.2.1凡已辦理完畢的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件資料,均應在三日內遞交辦公室立卷歸樓。
5.2.2對于某些專門文件,或駐地分散在外的個別業務部門的文件,為方便日常工作,立卷歸檔時間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延長。
5.3立卷歸檔的要求
5.3.1各部門兼職檔案員在規定的歸檔時間內,把整理審定完畢的檔案資料,遞交檔案室立卷歸檔。
5.3.2移交檔案要填寫移交清單,移交清單一式二份,雙方簽字后各執一份。
5.3.3歸檔的文件資料必須完整、真實、準確,請示和批復、印本和底稿、正文和附件必須立在一起
5.3.4立卷時應編制好案卷目錄,把文件的作者、標題、日期等項目填寫清楚,概括而簡潔地擬寫好案卷標題,把案卷內容表達出來,裝訂整齊、牢固,無論何金屬物,填寫備考表,注明保管期限。
5.3.5填寫案卷一律用碳素黑水鋼筆或毛筆,禁止用圓珠筆或鉛筆,字跡應清楚、準確。
5.3.6立卷應以本部門形成的.文件為主,根據文件形成的特點,保持文件間的歷史聯系,適當照顧文件的保存價值,使案卷能正確反映企業生產活動狀況和面貌。
5.3.7立卷應以部門為主,結合其他特征的方法組卷,把有密切聯系的文件組合在一起。
5.3.8立卷應把上級文件與本公司文件(除請示、批復外)按保管期限和文件年限分開立卷。
5.3.9立卷歸檔后,發現需立卷的文件資料,可按立卷原則進行插卷。
5.3.10文件組成案卷后,卷內文件應按照一定規律進行排列,系統地反映問題,做到查找方便。
5.3.11各種實物檔案(獎品、獎杯、錦旗、獎章、證書、牌匾、饋贈品等)歸檔必須有原件,并保持其完好無損。
5.3.12聲像檔案攝錄必須詳細記錄事由、時間、地點、主要人物、背景、攝錄者,歸檔聲像資料必須是原版、原件、清晰、完整。
6.0檔案的借閱
6.1檔案主要供本企業利用,一般不外借。如情況特殊,外單位人員須持介紹信,并經公司領導批準,可查閱無密級檔案。
6.2各部門工作人員可直接查閱屬本部門業務工作范圍的檔案資料。如需查閱非本部門的重要文件和有密級檔案,須經公司領導或原形成檔案的部門領導批準,方可借閱。
6.3檔案的借閱者應負責檔案的完整和完全,不得私自影印、復制、翻印,不得擅自拆散、調換、抽取、污損、加標注證,不得轉借,如有違紀,酌情處罰。
6.4對珍貴或易損的檔案,應制成復制品提供使用。復制可采用復印、照片、重印副本、摘錄等方式。復制件應仔細校對,與原稿無誤后,注明檔案編號,然后提供使用。如有必要,給復制件加蓋公章,以示復制不會有誤。
6.5必要時,檔案室應對所提供檔案出具證明,證明材料寫好后應仔細校對和審查,加蓋檔案室印章后才有效。檔案室證明材料只能證明某事在檔案上有無記載,而不能對某事下結論。檔案管理員不可擅自以檔案資料作解釋或下結論。
6.6檔案一般不得借出檔案室。如有特殊情況,可以作短期外借,最多為十天,但必須經有關領導批準并辦理借閱手續。如延長借閱時間,須辦理續借手續。逾期不還者,檔案管理員要及時催還。
6.7借閱檔案須妥善保管,若有遺失,將根據檔案的價值和數量報公司領導批準后,責令其賠償一切損失。
7.0檔案保密要求
7.1檔案管理員和借閱利用檔案的人員要樹立高度的政治責任心,加強保密意識,雙方共同做好保密工作。
7.2檔案分一般檔案和有密級檔案兩類。檔案密級他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7.3有密級檔案只許在檔案室查閱,不許帶離本室。有密級檔案復制時,需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或副總以上領導批準。
7.4有密級檔案只限歸檔人使用,其他人員利用需經辦公室主任或副總以上領導批準。
7.5對已到保密期限的檔案要請相關部門領導和辦公室主任鑒定解密,對解密檔案作一般檔案管理,及時提供利用。
7.6外來參觀人員,統一由負責接待人答復問題和辦理所需材料。
7.7檔案管理員丟失或擅自提供泄露機密,應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直到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8企業在職工作人員調離本企業時,需按檔案室要求整理已形成的文件材料,并退還所借檔案,檔案室審查無誤簽字后,才能調離。檔案管理員調離,應由辦公室主任監督辦理,檔案交接之后,方能調離。
8.0超期檔案的銷毀
8.1對超過保存期限檔案,由檔案管理員登記造冊,經辦公室主任和檔案形成部門領導共同鑒定,報分管副總批準后,按規定銷毀。
8.2經批準銷毀的檔案,可單獨存放半年,經驗證確無保留價值時,再行銷毀,以免誤毀。
8.3銷毀文件必須在指定地點進行,并指派專人監銷,嚴禁將銷毀的文件作為它用,或作廢紙出售。文件銷毀后,監銷人應在銷毀注冊上簽字。
9.0檔案的保管
檔案保管工作應做到四不:不散(不使檔案分散),不亂(不使檔案互相混亂),不丟(檔案不丟失不泄密),不壞(不使檔案遭到損壞)。同時,應做好防火、防潮、防曬、防蟲、防損、防盜、防塵工作,以提高檔案的安全性,對破損檔案應及時修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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