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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時間:2023-06-28 18:19:16 規章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在當下社會,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財務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小企業財務制度》、新《企業會計準則》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并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為進一步發揮財務管理工作在公司運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功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財務會計工作必須在加強戰略控制和運營執行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法紀,旨在提高經濟效益、壯大經濟實力、全方位提高企業綜合管理水平,加速踐行現代企業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工作中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主體上,服務于各項戰略制度;細節中,勤儉節約、高效務實,在企業經營過程中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把控運營監控,降低費用消耗、增加積累、靈動籌資、科學投資。

      一、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第三條 公司設置財務部,并設置主辦會計、成本會計和出納等會計崗位。

      第四條 財務部的職能:

      (一)貫徹執行《會計法》及國家有關各項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中的各種規章制度,配合企業年度目標任務的制訂與分解,編制并下達企業年度財務計劃,編制并上報企業年度財務預算,指導企業各部門的財務活動。參與經營核算管理,反映、監督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自行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提供服務,向總經理上報各項基于財務籌劃的合理化建議,促進本公司取得更好的經濟效益;

      (四)負責企業的財務管理、資金籌集、調撥和融通,制定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合理控制使用資金;

      (五)負責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建立成本核算管理體制,制定成本管理和考核辦法,及時探索降低目標成本的途徑和方法。

      (六)加強與其他各職能部門的溝通和聯系,協調部門關系,指導各部門財務數據填制的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解釋財務制度中涉及到具體業務部門的操作細節,提高經營管理效率;

      (七)對工商、稅務、銀行、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深入溝通,配合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八)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五條 主辦會計崗位職責:

      (一)按照國家相關的會計制度規定,記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傳遞及時;

      (二)堅持經濟效益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相關指標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率,及時向總經理提

      (一)貫徹執行《會計法》及國家有關各項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中的各種規章制度,配合企業年度目標任務的制訂與分解,編制并下達企業年度財務計劃,編制并上報企業年度財務預算,指導企業各部門的財務活動。參與經營核算管理,反映、監督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自行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提供服務,向總經理上報各項基于財務籌劃的合理化建議,促進本公司取得更好的經濟效益;

      (四)負責企業的財務管理、資金籌集、調撥和融通,制定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合理控制使用資金;

      (五)負責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建立成本核算管理體制,制定成本管理和考核辦法,及時探索降低目標成本的途徑和方法。

      (六)加強與其他各職能部門的溝通和聯系,協調部門關系,指導各部門財務數據填制的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解釋財務制度中涉及到具體業務部門的操作細節,提高經營管理效率;

      (七)對工商、稅務、銀行、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深入溝通,配合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八)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五條 主辦會計崗位職責:

      (一)按照國家相關的會計制度規定,記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傳遞及時;

      (二)堅持經濟效益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相關指標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率,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做好公司財務管理工作;

      (三)妥善保管憑證、賬簿、財務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建立健全財務管理中的各種規章制度,制定財務計劃,參與監督監督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負責企業的財務管理、資金籌集、調撥和融通,積極與其他各職能部門及有關國家機關的溝通和聯系;

      (四)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成本會計崗位職責:

      (一)相關成本項目憑證、賬簿的編制,如,原材料、產成品等;

      (二)進行產品成本分析,編制成本報表,參與項目生產管理;

      (三)規范監督公司材料領用情況,復核監督倉庫期末盤點,監督相關資產的安全與完整;

      (四)對職責范圍內的會計資料的整理、保管,為規范公司成本核算流程,提供建議方法解決方案;

      (五)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崗位職責:

      (一)嚴格執行國務院現行的`《現金管理辦法》,對本公司現金管理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議;

      (二)認真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的各種賬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執行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領用登記簿,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及時與銀行溝通,做好對賬、報賬工作;

      (六)配合其他財務人員做好各種賬務處理;

      (七)完成上級主管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建立健全公司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加強內部審計工作:

      (一)建立健全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嚴格貫徹執行有關內部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財務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進一步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會計核算辦法及細則

      第九條 會計年度按公元紀年法,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記賬方法采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第十條 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藍黑色鋼筆或黑色簽字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記賬,都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主管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并及時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工作。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 財務審計每年一次。內部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內部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 本公司嚴格執行《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行政法規,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會計主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助理、主管副總經理或指定專人監交。

      其他財務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主管監交。

      第十九條 本公司以單價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共分為五大類:

      (一)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二)生產設備(生產線、設備);

      (三)電子設備(如計算機、復印機、打印機等);

      (四)運輸工具;

      (五)其他設備。

      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一)房屋及建筑物20xx年;

      (二)生產設備20xx年;

      (三)電子設備3年 ;

      (四)運輸工具5年;

      (五)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3%-5%作為凈殘值率,采用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當其購入下期計提,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以后各期不計提。

      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稅負等費用合計作為原值(稅法規定用于生產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可抵扣);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材料及人工費;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合同(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固定資產必須由財務處連同其他職能部門每年至少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第二十條 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后勤部編造計劃、報經領導批準后方可購置。

      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指定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柜、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

      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第二十一條 建立健全采購、銷售與倉儲管理的相關制度,明確各方的權、責、利,切實提高購銷存等各環節的管理效率,實現企業財務管理智能化。

      三、現金及支票管理

      第二十二條 支票由出納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

      填寫“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填列,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三條 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人員簽字)、主管人員審批。填寫金額要準確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賬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四條 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

      第二十五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及時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第二十六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

      第二十七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5000元(須由銀行審核的,以最總審核數為準),超額部分應及時存入銀行。

      第二十八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第二十九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借

      據),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其他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十六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一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賬憑證。

      第三十二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下月初發放工資,填制記賬憑證,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三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四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銀行賬目,逐筆記載現金、銀行收支,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

      四、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五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六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

      (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由會計主管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七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會計主管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八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

      五、處罰辦法

      第三十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賬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 賬簿;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附 則

      第四十條 公司其他各部門和職員在辦理財務事務時,必須遵守本規定。后續將發布實施細則,指導本制度的貫徹實施。

      第四十一條 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自發行之日起執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山東省小額貸款公司財務管理,規范財務行為,防范財務風險,完善小額貸款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保護小額貸款公司及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益,根據《金融企業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42號)、《財政部關于小額貸款公司執行〈金融企業財務規則〉的通知》(財金〔〕185號)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在山東省內依法設立的小額貸款公司適用本制度。本制度所稱小額貸款公司,是指在山東省轄區內由企業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社會組織依法出資設立的,不吸收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以服務“三農”和小企業為宗旨,從事小額放貸的新型地方金融組織。小額貸款公司擁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以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條小額貸款公司應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金融政策,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開展業務,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擔風險,其合法的經營活動受法律保護,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涉。

      第四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根據本制度的規定及自身發展的需要,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置財務管理職能部門,配備專業財務管理人員,運用預測、計劃、預算、控制、監督、考核、評價和分析等方法,籌集資金,營運資產,控制成本,分配收益,配置資源,反映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有效防范和化解財務風險,努力實現持續經營和價值最大化。

      第五條各市、縣(含縣級市、市轄區,下同)財政部門(以下簡稱財政部門)依法指導、管理和監督本級小額貸款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

      第六條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必須根據有關規定,經省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并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

      第七條小額貸款公司在完成工商注冊登記后30日內,應當向同級財政部門提交設立批準證書、營業執照、驗資證明、章程等文件的復印件備案。

      小額貸款公司發生分立、合并、設立分支機構,以及主要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在依法完成工商變更登記后30日內,應當向同級財政部門提交有關變更文件復印件備案。

      財政部門在收到小額貸款公司上報的備案資料后,應妥善保管并建立相應檔案,作為財政部門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財務管理和對其實施考核、績效評價、獎勵補貼、風險救助等各項政策的依據。

      第八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依法繳納各類稅費。小額貸款公司財務處理與稅收法律法規規定不一致的,納稅時應當依法進行調整。

      第二章職責、職權

      第九條小額貸款公司重點面向農村中小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個體工商戶和個人創業者提供貸款服務。小額貸款的資金運用必須符合以下規定:

      (一)按照山東省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有關規定,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發放貸款。貸款發放和回收主要通過轉賬或銀行卡等結算渠道,減少現金交易。

      (二)在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貸款利率由借貸雙方自主約定。

      第十條財政部門履行下列財務管理職責:

      (一)監督小額貸款公司執行本制度以及其他財務管理規定,指導、督促小額貸款公司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二)指導、督促小額貸款公司建立健全財務風險控制體系,監測小額貸款公司財務風險及其營運狀況,監督小額貸款公司財務行為;

      (三)加強小額貸款公司財務信息管理,實施績效評價,監督小額貸款公司接受社會審計和資產評估;

      (四)制定并實施促進小額貸款公司改革和發展的財政、財務政策,組織小額貸款公司財務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

      (五)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財務管理職責。

      第十一條小額貸款公司的投資者(以下簡稱投資者)應通過股東會、董事會或其他形式的治理機構行使下列財務管理職權:

      (一)執行并督促經營者執行國家有關小額貸款公司財務管理的規定;

      (二)決定內部財務管理制度,明確經營者的財務管理權限;

      (三)決定財務管理職能部門的設置;

      (四)決定財務計劃和財務預算,決定籌資、處置重大資產、經營者報酬、利潤分配等重大財務事項;

      (五)對經營者實施財務監督和財務考核,決定聘任或者解聘財務負責人;

      (六)決定聘用或者解聘承辦社會審計和資產評估等業務的社會中介機構;

      (七)按照章程的規定,行使其他財務管理職權。

      投資者可以通過制度規范、章程約定等方式,將投資者財務管理職權全部或者部分授予經營者。

      第十二條小額貸款公司的經營者(以下簡稱經營者)按照規定行使下列財務管理職權:

      (一)執行國家有關小額貸款公司財務管理的規定;

      (二)擬訂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財務控制制度及貸款管理制度,經投資者議定后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并具體組織實施;

      (三)組織財務預測,編制財務計劃和財務預算草案,實施財務控制、分析和考核;組織實施利潤分配等財務管理方案;組織財務事項審批;

      (四)組織繳納各類稅費;

      (五)執行國家有關職工勞動報酬和勞動保護的規定,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六)歸集財務信息,依法組織編制和報送財務會計報告;

      (七)提請聘任或者解聘財務負責人;

      (八)配合有關機構依法實施的審計、評估和監督檢查;

      (九)按照章程的規定,以及股東會或者董事會的要求,行使其他財務管理職權。

      第三章資金籌集

      第十三條小額貸款公司籌集資金,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資本金管理的規定,根據發展戰略和經營規劃擬定籌資方案,履行規定的程序。

      第十四條小額貸款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在持續經營期間,投資者除依法進行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小額貸款公司在籌集資本金活動中,投資者繳付的出資額超出法定資本金的差額,計入資本公積;經投資者決議后,資本公積可以用于轉增資本金。

      第十五條小額貸款公司以借款等方式籌集資金,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明確籌資目的,考慮資金需求和債務風險,簽訂書面合同;小額貸款公司融入資金應符合山東省小額貸款公司試點有關規定,并應適時合理調整負債結構,降低籌資成本。

      第四章資產運營

      第十六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統一管理資金賬戶,明確資金調度的條件、權限和程序。調度資金應當按照內部財務管理制度,依據有效合同和合法憑證辦理手續,不得私存私放資金。

      第十七條小額貸款公司管理庫存現金及其他形式的現金資產,應當滿足流動性要求,并控制現金資產總量。

      第十八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按照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對合同進行財務審核,跟蹤履約情況,明確債權,及時清收應收款項。

      第十九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按照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規定,定期清查核實各類固定資產,落實使用和管理責任。

      第二十條小額貸款公司發生的資產損失,應當及時核實,查清責任,追償損失,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小額貸款公司以出售、出租、抵押、置換、報廢等方式處置資產,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相應程序。

      小額貸款公司對外捐贈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捐贈的范圍和條件,落實執行責任,嚴格辦理捐贈資產的交接手續。

      第五章成本、費用

      第二十一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結合自身特點,按照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強化成本費用預算約束,實行成本費用全員管理和全過程控制。

      小額貸款公司的成本費用支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納入賬內核算,不得違反規定進行調整。

      第二十二條小額貸款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與經營有關的支出,包括各項利息支出(含貼息)扣除允許資本化的部分、手續費支出、傭金支出、應計入損益的各種準備金和其他有關支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計入當期損益。

      第二十三條小額貸款公司的成本核算,應當嚴格區分本期成本與下期成本的界限、成本支出與營業外支出的界限、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的界限。

      小額貸款公司的成本核算,應當以季(月)、年為計算期。同一計算期內,核算成本和營業收入的起止日期、計算范圍和口徑應當一致。

      第二十四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注重費用支出與經濟效益的配比,實行費用預算控制,確定必要的費用支出范圍、標準和報銷審批程序。

      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強化費用支出約束,對業務宣傳費、業務招待費、差旅費、會議費、通訊費、維修費、董事會經費等實行重點監控。

      小額貸款公司的業務宣傳費、業務招待費一律按規定據實列支,不得預提。

      第二十五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以及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核定和計發職工薪酬,并按規定列支。

      第二十六條小額貸款公司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費用,應當據實列入成本(費用)。

      第二十七條小額貸款公司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處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工會經費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2%計提;職工教育經費按照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的2.5%的比例提取,用于職工教育和職業培訓。

      第二十八條小額貸款公司依法繳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以及使用或者占用國有資源等費用應據實列入成本。

      第二十九條小額貸款公司根據經營情況支付必要的傭金、手續費等支出,應當簽訂合同,明確支出標準和執行責任。除對個人代理人外,不得以現金支付。

      第六章收益、分配

      第三十條小額貸款公司經營業務范圍內的各項收入和其他營業收入、營業外收入,應當在依法設置的會計賬簿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統一登記、核算,不得存放其他單位,或者以任何理由坐支。

      第三十一條小額貸款公司發生年度虧損的,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稅前利潤彌補;下一年度的稅前利潤不足以彌補的,可以逐年延續彌補;延續彌補期超過法定稅前彌補期限的,可以用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彌補。

      第三十二條小額貸款公司本年實現的凈利潤(減彌補虧損,下同),應當按照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提取一般(風險)準備金、向投資者分配利潤的順序進行分配。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法定盈余公積金按照本年實現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累計達到注冊資本的50%時,可不再提取。

      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按照《金融企業呆賬提取管理辦法》(財金〔〕49號)及《財政部關于呆賬準備提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金〔〕90號)有關規定,于每年年終根據承擔風險和損失的資產余額的一定比例提取一般準備金(一般準備金年末余額不低于年末貸款余額1%),用于彌補尚未識別的潛在損失。

      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潤,并入本年實現凈利潤向投資者分配。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管理要求的現代企業管理制度,加強企業經濟核算,規范財務行為,提高經濟效益,維護股東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內部控制應用指引》以及《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的適用范圍包括納入本公司合并報表范圍的各下屬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其所控股的下屬企業,下同)。本公司參股公司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該公司章程制定其財務管理制度,并遵照執行。

      第三條各下屬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必要時可根據本制度,結合各自的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實施細則,報公司總部財務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條公司的一切財務活動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規定,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各項財務開支范圍和標準,正確處理、如實反映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計算并繳納各項稅收,接受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等機構以及證券監管、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第二章財務管理機構

      第五條公司設財務總監職位。財務總監在總裁領導下,負責整個公司財務活動。財務總監由總裁提名,公司董事會任命;公司總部財務主管由財務總監提名,按公司人事制度規定,經審核審批后任命;各下屬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財務主管的提名、任命執行公司有關人事管理制度。財務總監基本職責如下:

      (一)指導建立和完善財務部門,指導建立科學、系統、符合企業實際情況的財務核算體系和財務監控體系,組織監控公司日常的財務會計活動;

      (二)執行公司經營管理中有關財務管理的各項決定;

      (三)參與公司資本經營、財務決策和經營發展重大決策的研究、制定和執行,出席經營班子有關會議,并擬定財務管理和財務運作方面的方案;

      (四)根據公司管理流程簽批涉及重大財務收支的經濟事項;

      (五)指導、組織年度財務預算計劃方案的編制;

      (六)參與公司籌資工作及指導、組織資金的調度管理和稅收策劃;

      (七)領導公司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執行國家的政策、法規,對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執行財經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支持財會人員依法行使職權;

      (八)依據公司相關人事制度對公司總部財務主管及各下屬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財務主管或負責人的配備和聘任進行提名或審核;

      (九)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公司設財務管理職能部門,在公司相關領導的領導下,具體負責財務管理工作,基本職責如下:

      (一)制定并執行符合相關管理部門與公司要求的財務管理制度和財務工作程序,對各項經營活動進行財務監督;

      (二)執行公司有關財務管理、會計核算的各項決定;

      (三)負責公司各類帳務處理、憑證管理、出納事務,及時完成財務報表的編制工作;

      (四)編制、執行公司的財務計劃和資金預算并分析其執行情況;

      (五)負責公司金融機構融資的日常工作;

      (六)負責日常稅收申報繳納工作以及為稅收籌劃提出合理建議;

      (七)配合其他業務部門開展工作,提供財務專業支持;

      (八)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公司總部財務管理部門除履行第六條所規定的職責外,還需履行以下職責:

      (一)監督和指導各下屬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

      (二)編制合并財務報表,組織協調合并報表范圍內企業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工作,并配合相關部門的財稅檢查、審計工作;

      (三)匯總公司的財務計劃和資金預算并根據公司相關規定實施監督;

      (四)根據公司意見,實施集團范圍內的資金統籌調配;

      (五)履行公司相關制度規定賦予的其他職責。

      第三章財務管理與控制

      第八條財務預算管理:

      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公司要以年度經營計劃為基礎,根據公司經營計劃大綱結合各公司實際情況,編制年度財務預算,各下屬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年度財務預算的報送要求及時間,按公司關于編制年度財務預算的相關文件要求執行。

      第九條資金管理:

      為防范和控制資金風險,保證資金安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公司應當根據自身發展戰略,科學確定投融資目標和規劃,完善嚴格的資金授權、批準、審驗等相關管理制度,加強資金活動的集中管理,明確籌資、投資、營運等各環節的職責權限和崗位分離要求,確保資金安全和有效運行。

      資金支出實行逐級審批制度,并對各級審批權限制定相應的標準。

      籌資、投資、運營相關資金管理要求具體參見《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管理辦法》。

      第十條生產采購管理:公司應加強采購及應付款項支付的管理,建立相應制度,明確請購、審批、購買、驗收、付款、采購后評估等環節的職責和審批權限,建立不相容職務的分離制度,透明采購決策,降低采購成本。

      (一)請購:應建立采購申請制度,依據購置物品或勞務等的類型,確定歸口管理部門,授予相應的請購權,并明確相關部門或人員的職責權限及相應的請購程序。

      (二)審批:應建立嚴格的請購審批制度,明確審批權限和審批流程,注意請購和審批職位的不相容性。

      (三)采購:應明確實施采購業務部門,采購部門應根據物品或勞務等的性質及其供應情況確定采購方式,一般物品或勞務等的采購應采用訂單采購或合同

      訂貨等方式,小額零星物品或勞務等的采購可以采用直接購買等方式。大宗采購原則上應通過招標的方式進行。

      (四)驗收:應建立嚴格的驗收制度,驗收部門應與采購部門相分離。驗收環節應注意采購物品或勞務的規格、型號、數量、質量、到貨時間等是否與采購約定一致,對驗收過程中發現的異常情況,負責驗收的部門或人員應當立即向企業內部有權管理的相關機構或部門報告。

      (五)付款:財務部門在辦理付款業務時,應當對采購發票、結算憑證、驗收證明等相關憑證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及合規性進行嚴格審核,核對合同并依據相關約定(包括付款時間和付款方式)安排付款。

      財務部門應該加強對預付賬款和定金的管理,對于大額或時間較長的預付賬款應當定期進行追蹤核查,規避風險,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財務部門應指定專人通過函證方式,定期與供應商核對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預付賬款等往來款項。

      (六)供應商管理:加強供應商管理,建立供應商評審和準入制度,建立供應商管理信息系統,并根據采購實施情況,對供應商進行合理選擇和調整。

      (七)退貨管理:應建立退貨管理制度,對退貨條件、退貨手續、退貨貨物出庫以及退貨貨款回收等做出規定,在與供應商簽訂合同時,需明確退貨事宜,及時收回退貨貨款;涉及索賠的,應在索賠期內及時辦理索賠,保證公司利益。

      各下屬分公司、控股子公司應根據自身經營特點,并參照本條款規定的原則,制定相應的內部管理辦法并報備公司總部。

      第十一條存貨管理:

      公司應建立存貨管理崗位責任制,明確內部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切實做到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對存貨的管理和會計核算進行分工,并對存貨取得、驗收、原料加工、保管、入庫、稽核、發出、盤點和處臵等環節

      建立控制制度,除存貨管理、監督部門及倉儲人員外,其他部門和人員接觸存貨,需經過特別授權。

      應建立存貨管理信息系統,強化會計、出入庫等相關記錄和流程管理,確保存貨管理全過程的風險得到有效控制。倉儲部門應當詳細記錄存貨入庫、出庫及庫存情況,做到存貨記錄與實際庫存相符,并定期與財務部門、存貨管理部門進行核對。應根據存貨庫存情況結合企業生產經營計劃和市場供求,合理確定存貨采購日期和數量,確保存貨處于最佳庫存狀態。

      (一)存貨驗收:

      公司應規范存貨驗收程序和方法,在數量、質量、技術規格等方面對入庫的存貨進行審核查驗,驗收無誤方可入庫,并重點關注合同、發票、運輸單等原始單據與驗收存貨的一致性。

      (二)存貨發出和領用:

      應明確存貨發出和領用的審批的授權審批權限,大批存貨、貴重商品或危險品的發出應當實行特別授權。

      存貨在公司內部不同管控環節之間流轉或者對外銷售時,應辦理相應的出庫手續,并做好相關庫存記錄。

      (三)存貨盤點:

      建立存貨定期盤點清查制度,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確定盤點流程等相關內容,盤點應有非存貨保管部門的人員以及財務人員參與,盤點清查中發現的存貨盤盈、盤虧、毀損、閑臵以及需要報廢的存貨,應查明原因,落實并追究責任,按照規定權限批準后處臵。

      盤點清查結果應該形成書面材料,并由相關人員簽字確認。

      (四)寄外庫存:對于寄外庫存,應加強定期盤點對賬工作,及時做好存貨使用的跟蹤,避免發生實物管理風險以及價格波動風險。

      (五)存貨質押:

      公司因經營需要將存貨用于質押的,需事先將該質押事項上報總部,經批準后,方可實施,并在實施后的一個工作日內,將實施情況報備總部計劃財務部。

      其中,各下屬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因金融機構融資需要辦理存貨質押的,還應根據《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管理辦法》中關于金融機構貸款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并及時將存貨質押合同及相關借款合同(授信合同)報備公司總部。

      第十二條固定資產管理:

      公司應制定固定資產目錄,建立固定資產臺賬,詳細記錄固定資產的來源、驗收、使用地點、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運轉、維修改造、折舊、盤點、處臵等事宜,并定期進行盤點,保證實物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一)固定資產購置:

      公司總部發生資產購置事項時,必須由使用部門提出購置申請,經總裁辦、分管領導及總裁簽批后由總裁辦統一采購或總裁辦授權使用部門自行采購。

      各下屬分公司、控股子公司采購除生產設備外的其他資產時,單項金額超過10萬元以上的,需報經公司總部批準后,方可購置;采購生產設備的,單項金額超過100萬以上的,需報經公司總部批準后方可購置。

      各下屬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購置辦公場所、車輛及對新購置辦公場所進行裝修或對原有辦公場所進行整體功能性改變的裝修(對原有辦公場所進行的日常維修及局部整改,不在此列),不論金額大小,均需事先將該支出項目上報公司總部,經批準后方能實施、付款。

      因項目技改而涉及的資產購置,參照本規定第十六條執行。

      (二)固定資產處臵:

      公司發生固定資產處臵事項時,必須由資產使用部門提出處臵請示,經相關程序審核批準后,方可依適當程序進行處臵。

      各下屬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對賬面凈額超過10萬元的辦公類資產或賬面凈額超過100萬元的生產類資產進行處臵時,需報經公司總部批準后,方可實施。

      以上所述資產,為具有獨立使用價值的單項資產,如該項資產的處臵將造成相關資產組喪失其應有使用價值的,以相關資產組的總價值來確定審批權限。

      固定資產處臵行為發生后,應及時做好賬務處理及必要的稅務申報手續。

      (三)固定資產保險:

      對于主要生產機器設備、廠房、自有物業、車輛等固定資產,應嚴格執行固定資產投保政策,及時辦理投保手續,保證資產安全,防范或有風險。

      (四)固定資產抵押:

      公司因經營需要將固定資產用于抵押的,需事先將該抵押事項上報總部,經批準后方可實施,并在實施后的一個工作日內,將實施情況上報總部計劃財務部。其中,對于各下屬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因金融機構融資需要辦理固定資產抵押的,應根據《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管理辦法》中關于金融機構貸款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并及時將固定資產抵押合同及相關借款合同(授信合同)報備公司總部。

      (五)固定資產清查:

      公司應建立固定資產定期清查制度,至少每年年末對固定資產進行全面清查盤點,發現問題,應該及時查明原因,追究責任,妥善處理。

      第十三條無形資產管理:

      公司應重視外購、自行開發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各類無形資產的權屬關系,加強權益保護,防范侵權行為和法律風險。對于土地使用權,應及時取得土地使用權有效證明文件、正式票據和合法權證。

      公司因經營需要將無形資產用于抵押的,需事先將該抵押事項上報總部,經批準后方可實施,并在實施后的一個工作日內,將實施情況上報總部計劃財務部。其中,對于各下屬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因金融機構融資需要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應根據《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管理辦法》中關于金融機構貸款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并及時將土地使用權抵押合同及相關借款合同(授信合同)報備公司總部。

      第十四條銷售管理:

      公司應加強銷售及應收款項的管理。建立客戶信用條件和標準、價格制定、合同評審、合同實施、貨款回籠、發票、應收賬款定期函證等環節控制制度。

      (一)銷售定價:應建立銷售定價控制制度,加強市場調查,合理確定定價機制和信用方式,根據市場變化及時調整銷售策略,并制定相應價目表、折扣政策、付款政策等并予以執行;準確把握金融信貸政策變化對銷售結算的影響,適時調整銷售結算方式,保證公司利益。

      (二)客戶信用:應建立客戶信用評審制度,在選擇客戶時,充分了解和考慮客戶的信譽、財務狀況等有關情況,降低賬款回收中的風險,同時,根據客戶信用情況的差異給予不同的賒銷政策。應建立客戶信用管理臺賬,健全客戶檔案,跟蹤客戶信用執行情況,關注重要客戶的資信變動情況,防范客戶信用風險。

      (三)合同簽訂:應建立健全銷售合同審批制度,審批人員應對銷售價格、信用政策、發貨及收款方式等嚴格把關。重大銷售業務談判應吸收財會、法律等專業人員參與;合同的簽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重要的銷售合同的訂立應當征詢法律顧問或專家的意見。

      (四)發貨:銷售部門按照經批準的銷售合同開具相關銷售通知,財務部門和儲運部門應對銷售部門開具的銷售發貨單據進行審核,儲運部門據以組織發貨。財務部門應核對出庫單、銷售發貨單據、銷售合同,并據以開具銷售發票或對銷售部門開具的發票加蓋發票專用章。嚴禁開具沒有實際交易背景的發票,發票應真實反映銷售業務。

      (五)退貨:應建立銷售退回管理制度,銷售退回必須經銷售主管審批后方可執行,銷售退回的貨物應經質檢部門進行檢驗并出具檢驗證明,以分清責任,并經倉儲部門清點后方可入庫。倉儲部門應在清點貨物、注明退回貨物的品種和

      數量后填制退貨接收報告。財務部門應對檢驗證明、退貨接收報告以及退貨方出具的退貨憑證等進行審核后方可辦理相應的退款事宜。

      (六)銷售款回籠:銷售部門負責應收賬款的催收,催收記錄應妥善保存,財務部門負責辦理資金結算并監督款項回收。銷售款回籠時,財務部門應核對銷售款回籠的時間、金額及方式,如與銷售合同的約定出現差異的,應及時向分管

      銷售領導匯報并將相關情況通報銷售部門。加強商業票據管理,嚴格審查商業票據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設立票據登記薄,對票據的取得、貼現、背書和承兌情況進行登記,由專人保管應收票據,并定期核對盤點;對已貼現但仍承擔收款風險的票據以及逾期票據,應當進行追索監控和跟蹤管理。

      (七)應收款函證:應定期與往來客戶通過函證等方式核對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收賬款等往來款項。如有不符,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避免應收款項風險。

      (八)應收賬款風險控制:應建立應收帳款賬齡分析制度和逾期應收賬款催收制度,跟蹤客戶資信情況及財務狀況,及時發現、報告應收賬款風險并采取相應措施。建立應收賬款風險應對機制,及時處臵風險,減少壞賬損失。

      (九)客戶按揭擔保管理:對于房地產業務根據業務特性為購房客戶提供的階段性按揭擔保,應切實履行事前報告制度及建立按揭擔保信息定期上報工作機制,防范或有風險及信息披露風險;應建立按揭擔保臺賬制度,加強對按揭擔保保證金繳付和解回的管理。

      各下屬分公司、控股子公司應根據自身經營特點,并參照本條款規定的原則,制定相應的銷售管理辦法并報備公司總部。

      第十五條投資管理

      為促進企業發展,降低投資風險,提高投資效益,公司應根據相關程序對投資項目進行管理,包括審批、資金籌集與支付、風險和收益管理等。

      公司選擇的投資項目應當突出主業,謹慎從事股票投資或衍生金融產品等高風險投資。

      公司加強對投資項目的跟蹤管理,及時收集被投資方經審計的財務報告等相關資料,關注被投資方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以及投資合同履行情況,定期進行分析,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理。

      投資(含技改項目)財務管理具體參照公司投資管理的相關制度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權益資金的管理:

      公司股本的增減變動或者股本結構的變動,股東股份的變動,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辦理,公司股本實行統一核算和管理。下屬控股子公司權益資金的變動,應事先報經公司總部批準同意后,履行相應法定程序后予以實施。

      各控股子公司發生增資事項時,應在收到驗資報告正本后的一個工作日內,將驗資報告傳真公司總部財務管理部門,同時,將驗資報告正本寄送公司總部財務管理部門,并在工商變更完成后的一個工作日內將相應的工商變更手續(含變更后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報備公司總部;實施利潤分配事項時,應在正式簽訂利潤分配相關決議后的一個工作日內,將決議傳真公司總部財務管理部門,并將決議正本寄送公司總部財務管理部門。

      第十七條對外擔保管理:

      公司對外擔保實行謹慎原則,若根據需要確需對外擔保的,應履行必要審批程序。各下屬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對外提供擔保,如確因業務需要為他人提供擔保的,必須報公司總部批準后實施。

      對外擔保事項,具體參照《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對外擔保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八條關聯方交易管理:

      關聯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與關聯方發生的轉移資源或義務的事項。

      為保證公司與關聯方之間簽訂的關聯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確保公司的關聯交易行為不損害公司與全體股東的利益,公司在處理關聯交易時應秉持審慎原則,與關聯方之間發生包括購買、銷售、往來借款等關聯交易事項前,需事先將相關事項上報公司總部,經公司總部審核認定并同意后,方能予以實施。

      公司對關聯交易事項的管理,具體參照《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九條稅務事項管理:

      公司嚴格遵守國家稅收法律法規,依法納稅。

      各下屬分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獲得稅收優惠政策或稅種、稅率發生變化時,應于知曉該事項一個工作日內,將相關情況書面報告公司總部財務管理部門,如有正式文件的,需在取得正式文件后的一個工作日內,將正式文件復印件報備公司總部財務管理部門。

      各下屬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發生重大涉稅事項(包括稅收專項稽查、大額稅款支付等)時,需于知曉該事項的一個工作日內,將相關事項上報公司總部財務管理部門。各下屬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發生稅收清算事項時,應及時將相關情況上報公司總部,清算報告完成后,需于一個工作日內將清算報告報備公司總部財務管理部門。

      第二十條各下屬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發生除上述事項外的其他重大財務事項,應于知曉該事項的一個工作日內,上報總部計劃財務部。

      本條所指的其他重大財務事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項:

      (一)贈與或者受贈資產;

      (二)對外委托理財、委托貸款、與銀行等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合同(機電類企業在授信期內對貸款額度的循環使用除外)等;

      (三)對外提供財務資助;

      (四)業績或盈利預測發生重大變化;

      (五)發生現金增資、資本公積轉增、利潤分配等事項;

      (六)股東結構發生變化;

      (七)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遭受重大損失;

      (八)發生重大債務或者債權到期未獲清償;

      (九)發生可能依法承擔重大違約責任或者大額賠償責任的情況;

      (十)計提大額資產減值準備;

      (十一)公司預計出現資不抵債(一般指凈資產為負值);

      (十二)主要債務人出現資不抵債或者進入破產程序,該公司對相應債權未提取足額壞帳準備的;

      (十三)主要資產被查封、扣押、凍結或者被抵押、質押;

      (十四)獲得大額政府補貼等額外收益,轉回大額資產減值準備或者發生可能對控股子公司資產、負債、權益或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財務事項;

      (十五)發生大額銀行退票的。

      第四章會計核算和財務報告

      第二十一條會計政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于20xx年2月15日發布的財會[20xx]3號《財政部關于印發〈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等38項具體準則的通知》,相應制定會計政策、會計估計,納入公司合并報表范圍的各下屬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實施統一的會計政策。

      (一)財務報表編制基礎:公司以20xx年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及其相關規定為財務報表編制基礎。

      (二)會計期間: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三)記帳本位幣:采用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

      (四)記賬基礎及計量屬性: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在對會計要素進行計量時,計量基礎一般應當采用歷史成本,如采用重臵成本、可變現凈值、現值、公允價值計量的,則應當保證所確定的會計要素金額能夠取得并可靠計量。

      (五)現金等價物的確定標準:在編制現金流量表時,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動性強、易于轉化為已知金額現金、價值變動風險很小的投資為現金等價物。

      (六)外幣業務核算方法:對發生外幣業務外幣折算,按實際發生時國家公布的外匯牌價折合人民幣記賬,期末外幣余額按國家公布的外匯牌價調整賬面匯率,匯兌損益列入本期損益。

      (七)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核算方法:

      1、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分類

      管理層按照取得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性質以及持有目的,將其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和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持有至到期投資、應收款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其他金融負債等。上述分類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2、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核算

      (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取得時以公允價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作為初始確認金額。

      持有期間將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確認為投資收益,期末將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

      處臵時,其公允價值與該金融資產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確認為投資損益,同時將原已確認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轉出,計入投資損益。

      (2)持有至到期投資

      取得時按公允價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和相關交易費用之和作為初始確認金額。

      持有期間按照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如實際利率與票面利率差別較小的,按票面利率)計算確認利息收入,計入投資收益。實際利率在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資時確定,在該預期存續期間或適用的更短期間內保持不變。

      處臵時,將所取得價款與該投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

      (3)應收款項

      公司對外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形成的應收債權,通常應按從購貨方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作為初始確認金額。

      收回或處臵時,將取得的價款與該應收款項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取得時按公允價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和相關交易費用之和作為初始確認金額。

      持有期間將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確認為投資收益。期末將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處臵時,將取得的價款與該金融資產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投資損益;同時,將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公允價值變動累計額對應處臵部分的金額轉出,計入投資損益。

      (5)其他金融負債

      按其公允價值和相關交易費用之和作為初始確認金額。

      通常采用攤余成本進行后續計量。

      (八)壞賬準備的確認標準、計提方法:

      1、壞賬準備的確認標準:期末如果有客觀證據表明應收款項發生減值的,則將其賬面價值減記至可收回金額,減記的金額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并相應提取壞賬準備。

      2、壞賬準備的計提方法

      公司壞賬核算采用備抵法。

      單項金額重大(單項金額為人民幣500萬元及500萬元以上)的應收款項,應當單獨進行減值測試。有客觀證據表明其發生了減值的,應當根據其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低于其賬面價值的差額,確認減值損失,計提壞賬準備。

      單項金額不重大的和雖單項金額重大但未發現減值跡象的應收款項按類似信用風險特征劃分為若干組合,再分別按這些應收款項組合在資產負債表日余額

      的一定比例計算確定資產減值損失,計提壞賬準備。

      公司根據以前年度與之相同或相類似的、具有類似信用風險特征的應收款項組合的實際損失情況,結合現實情況確定按賬齡劃分不同組合,并按不同比例計提壞賬準備,計提比例如下:

      賬齡計提比例

      一年以內3%一至二年10%二至三年30%三至五年50%五年以上100%對于歸屬于同一合并報表范圍內公司之間的應收款項按照個別認定法確認,不計提壞賬準備。

      對于有確鑿證據表明可在一年內收回的應收款項,不應包括在具有類似風險特征的應收款項組合中計算確定減值損失,即不計提壞賬準備。

      (九)存貨核算方法:

      1、存貨分類為:

      存貨分類為:原材料、庫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資、在產品、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

      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存貨分類為:開發成本、已完工開發產品、出租開發產品等。

      2、取得和發出的計價方法:

      日常核算取得時按實際成本計價;發出時按加權平均法計價。債務重組取得債務人用以抵債的存貨,以存貨的公允價值為基礎確定其入帳價值。

      在非貨幣性交換具備商業實質和換入資產或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前提下,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存貨通常以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為基礎確定其入賬價值,除非有確鑿證據表明換入資產的公允價值更加可靠;不滿足上述前提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存貨的成本。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貨按被合并方的賬面價值確定其入賬價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貨按公允價值確定其入賬價值。

      3、周轉材料的攤銷方法: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攤銷法;包裝物采用一次攤銷法。

      4、存貨的盤存制度:采用永續盤存制。

      (十)投資性房地產的后續計量方法:

      1、投資性房地產范圍:投資性房地產是指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產,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權、持有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資性房地產計量模式: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計量。

      3、投資性房地產的轉換:有確鑿證據表明房地產用途發生改變的,應將投資性房地產轉換為其他資產或將其他資產轉換為投資性房地產,并將轉換前的賬面價值作為轉換后的入賬價值。

      (十一)固定資產的計價和折舊方法:

      1、固定資產標準:指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并且使用年限超過一年的有形資產。

      2、固定資產的分類:房屋及建筑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其他。

      3、固定資產的取得計價:一般采用實際成本計價。

      購買固定資產的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固定資產的成本以購買價款的現值為基礎確定。

      債務重組取得債務人用以抵債的固定資產,以該固定資產的公允價值為基礎確定其入賬價值,并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該用以抵債的固定資產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在非貨幣性交換具備商業實質和換入資產或換出資產

      的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前提下,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固定資產通常以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為基礎確定其入賬價值,除非有確鑿證據表明換入資產的公允價值更加可靠;不滿足上述前提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固定資產的成本,不確認損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按被合并方的賬面價值確定其入賬價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按公允價值確定其入賬價值。

      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入賬價值。

      4、固定資產折舊計提方法:固定資產折舊采用年限平均法分類計提,根據固定資產類別、預計使用年限和預計凈殘值率確定折舊率。公司預計凈殘值率為5%。

      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即固定資產原值減去累計折舊和已計提的減值準備)以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計算確定折舊率和

      折舊額。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估計價值確定其成本,并計提折舊;待辦理竣工決算后,再按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但不需要調整原已計提的折舊額。

      符合資本化條件的固定資產裝修費用,在兩次裝修期間與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兩者中較短的期間內,采用年限平均法單獨計提折舊。

      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能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將會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在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內計提折舊;無法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能夠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在租賃期與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兩者中較短的期間內計提折舊。

      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和年折舊率如下:

      類別年限折舊率

      房屋建筑物30—403。17—2。38%機器設備10—159。50—6。33%運輸設備6—1515。83—6。33%其他5—819。00—11。88%☆

      (十二)在建工程核算方法:在建工程按各項工程所發生的實際支出核算,按工程項目分類核算,并在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轉入固定資產;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按估計價值轉帳,待辦理竣工決算手續后再作調整。

      與購建固定資產有關的借款所發生的借款費用,在滿足《企業會計準則—借款費用》所規定的條件下,計入所購建固定資產的成本。

      (十三)無形資產的計價和攤銷方法:

      1、無形資產的計價:無形資產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入賬。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滿足相關條件的開發階段支出可作為初始成本。開發階段是已完成研究階段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具備了形成一項新產品或新技術的基本條件。

      2、無形資產的攤銷: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應在使用壽命內系統合理攤銷,無法可靠確定與該項無形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預期實現方式的,采用直線法攤銷。攤銷自無形資產可供使用時起,至不再作為無形資產確認時止。

      無法合理確定無形資產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期限的,應作為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不進行攤銷,但年末應對無形資產使用壽命進行復核。

      使用壽命的確定:來源于合同性權利或其他法定權利的無形資產,其使用壽命為合同性權利或其他法定權利的期限;合同性權利或其他法定權利在到期時因續約等延續、且有證據表明企業續約不需要付出大額成本的,續約期應當計入使用壽命。合同或法律沒有規定使用壽命的,應綜合各方面因素判斷,以確定無形資產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期限。

      (十四)長期待攤費用的攤銷方法及攤銷年限:長期待攤費用在受益期內平均攤銷,其中:

      預付經營租入固定資產的租金,按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限平均攤銷。

      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按剩余租賃期與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兩者中較短的期限平均攤銷。

      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的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裝修費用,按兩次裝修間隔期間、剩余租賃期與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三者中較短的期限平均攤銷。

      (十五)主要資產的減值:

      1、存貨

      期末,存貨按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法計價,在對存貨進行全面盤點的基礎上,按各類存貨單個項目的存貨成本高于其可變現凈值的差額提取存貨跌價準備;對于數量繁多、單價較低的存貨,按存貨類別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可變現凈值,是指在日常活動中,存貨的估計售價減去至完工時估計將要發生的成本、估計的銷售費用以及相關稅費后的金額。

      在同一地區生產和銷售的產品系列相關、具有相同或類似最終用途或目的,且難以與其他項目分開計量的存貨,可以合并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以前減記存貨價值的影響因素已經消失的,減記的金額應當予以恢復,并在原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金額內轉回,轉回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

      2、應收款項外的其他金融工具

      公司在期末對交易性金融資產以外的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檢查,以判斷是否有證據表明金融資產已由于一項或多項事件的發生而出現減值。減值事項是指在該等資產初始確認后發生的、對預期未來現金流量有影響的,且公司能對該影響做出可靠計量的事項。

      (1)持有至到期投資

      期末,有客觀證據表明持有至到期投資發生減值的,應將賬面價值減記至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減記的金額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如有客觀證據表明該金融資產的價值已恢復,且客觀上與確認該損失后發生的事項有關,原確認的減值損失應當予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發生較大幅度下降,或在綜合考慮各種相關因素后,預期這種下降趨勢屬于非暫時性的,就認定其已發生減值,將原

      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公允價值下降形成的累計損失一并轉出,確認減值損失。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減值損失一經確認,不得通過損益轉回。

      3、長期股權投資

      期末應判斷是否發生了長期股權投資減值事項,如發生減值事項的,應進行減值測試并確認減值損失。

      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其減值損失是根據其賬面價值與按類似金融資產當時市場收益率對未來現金流量折現確定的現值之間的差額進行確定。

      其他長期股權投資,如果可收回金額的計量結果表明,該長期股權投資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的,將差額確認為減值損失。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損失一經確認,不得轉回。

      4、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商譽等長期非金融資產

      對于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等長期非金融資產,公司在每期末判斷相關資產是否存在可能發生減值的跡象。因企業合并所形成的商譽和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無論是否存在減值跡象,每年都進行減值測試。

      資產存在減值跡象的,估計其可收回金額。可收回金額根據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臵費用后的凈額與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間較高者確定。

      可收回金額的計量結果表明,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的,將資產的賬面價值減記至可收回金額,減記的金額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計提相應的資產減值準備。

      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后會計期間不得轉回。

      有跡象表明一項資產可能發生減值的,企業以單項資產為基礎估計其可收回金額。企業難以對單項資產的可收回金額進行估計的,以該資產所屬的資產組為基礎確定資產組的可收回金額。

      資產組的認定,以資產組產生的主要現金流入是否獨立于其他資產或者資產組的現金流入為依據。同時,在認定資產組時,考慮公司管理層管理生產經營活動的方式和對資產的持續使用或者處臵的決策方式等。

      資產組一經確定,各個會計期間保持一致,不得隨意變更。在合并財務報表中反映的商譽,不包括子公司歸屬于少數股東權益的商譽。但對相關的資產組進行減值測試時,將歸屬于少數股東權益的商譽包括在內,調整資產組的賬面價值,然后根據調整后的資產組賬面價值與其可收回金額進行比較。如上述資產組發生減值的,該損失按比例扣除少數股東權益份額后,來確認歸屬于母公司的商譽減值損失。

      (十六)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方法:

      1、初始計量

      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投資,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投資,以購買日確認的合并成本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其他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其初始投資成本按支付對價或承擔債務的公允價值計量,初始投資成本包括與取得長期股權投資直接相關的費用、稅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2、后續計量

      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但在編制合并報表時,按權益法進行調整。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十七)借款費用資本化

      1、借款費用資本化的確認原則

      借款費用包括借款賬面發生的利息、折價或溢價的攤銷和輔助費用以及因外幣借款而發生的匯兌差額。

      公司發生的借款費用,可直接歸屬于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的購建或者生產的,予以資本化,計入相關資產成本;其他借款費用,在發生時根據其發生額確認為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是指需要經過相當長時間的購建或者生產活動才能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的固定資產、投資性房地產和存貨等資產。

      借款費用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開始資本化:

      (1)資產支出已經發生,資產支出包括為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而以支付現金、轉移非現金資產或者承擔帶息債務形式發生的支出;

      (2)借款費用已經發生;

      (3)為使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所必要的購建或者生產活動已經開始。

      當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在購建或者生產過程中發生非正常中斷、且中斷時間連續超過3個月的,借款費用暫停資本化。

      當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時,借款費用停止資本化。

      2、借款費用資本化金額的確定方法

      資本化期間,專門借款可資本化的利息,應當以專門借款當期實際發生的利息費用,減去將尚未動用的借款資金存入銀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進行暫時性投資取得的投資收益后的金額確定;

      而占用的一般借款的可資本化利息支出,根據累計資產支出超過專門借款部分的資產支出加權平均數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資本化率,計算確定一般借款應予資本化的利息金額。資本化率根據一般借款加權平均利率計算確定。

      (十八)股份支付核算辦法:

      股份支付分為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權的換取職工服務的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相應增加資本公積;完成等待期內的服務或達到規定業績條件才可行權的換取職工服務的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內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以對可行權權益工具數量的最佳估計為基礎,按照權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價值,將當期取得的服務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和資本公積。

      授予后立即可行權的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企業承擔負債的公允價值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相應增加負債;完成等待期內的服務或達到規定業績條件以后才可行權的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內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以對可行權情況的最佳估計為基礎,按照企業承擔負債的公允價值金額,將當期取得的服務計入成本或費用和相應的負債。

      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按照《企業會計準則—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確定。

      等待期內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根據最新取得的可行權職工人數變動等后續信息作出最佳估計,修正預計可行權的權益工具數量。

      (十九)收入確認原則:

      銷售商品的收入,在下列條件均能滿足時予以確認:公司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公司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控制;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夠流入公司;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房地產行業的收入結合收入準則并根據行業特點,在房產主體工程完工驗收,簽訂了銷售合同,已收到價款,相關的收入和成本可以計量時確認房地產銷售收入的實現。

      公司在資產負債表日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的,應當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提供勞務收入。

      提供勞務的收入,在下列條件均能滿足時予以確認:在同一會計年度內開始并完成的勞務,在完成勞務時確認收入;勞務的開始和完成分屬不同的會計年度,在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的情況下,于資產負債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確認相關的勞務收入。

      確定提供勞務交易的完工進度,可以選用下列方法:

      1、已完工作的測量。

      2、已經提供的勞務占應提供勞務總量的比例。

      3、已經發生的成本占估計總成本的比例。

      讓渡資產使用權的收入,在下列條件均能滿足時予以確認: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公司;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二十)遞延所得稅資產核算方法:

      所得稅的會計處理方法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

      資產的賬面價值小于其計稅基礎或者負債的賬面價值大于其計稅基礎的,可產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確認由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以未來期間很可能取得用以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應納稅所得額為限。資產負債表日,有確鑿證據表明未來期間很可能獲得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來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應當確認以前期間未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

      對于能夠結轉以后年度的可抵扣虧損和稅款抵減,應當以很可能獲得用來抵扣可抵扣虧損和稅款抵減的未來應納稅所得額為限,確認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資產。

      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應當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復核。如果未來期間很可能無法獲得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以抵扣遞延所得稅資產的利益,應當減記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賬面價值。

      適用稅率發生變化的,應對已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進行重新計量,除直接在所有者權益中確認的交易或者事項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以外,應當將其影響數計入變化當期的所得稅費用。

      (二十一)套期保值核算方法:

      套期保值分為公允價值套期、現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經營凈投資套期。其中:

      滿足運用套期會計方法條件的公允價值套期,套期工具為衍生工具的,套期工具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套期工具為非衍生工具的,套期工具賬面價值因匯率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被套期項目因被套期風險形成的利得或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調整被套期項目的賬面價值。

      滿足運用套期會計方法條件的現金流量套期,套期工具利得或損失中屬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確認為所有者權益,屬于無效套期的部分,計入當期損益。被套期項目為預期交易,且該預期交易使企業隨后確認一項金融資產或一項金融負債的,原直接確認為所有者權益的相關利得或損失,在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影響企業損益的相同期間轉出,計入當期損益;被套期項目為預期交易,且該預期交易使企業隨后確認一項非金融資產或一項非金融負債的,原直接在所有者權益中確認的相關利得或損失,在該非金融資產或非金融負債影響企業損益的相同期間轉出,計入該非金融資產或非金融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

      (二十二)政府補助: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政府補助》,對于公司收到的政府補助區分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和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分別進行會計處理,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取得時確認為遞延收益,在資產達到預定使用狀態之日起,在其使用壽命內平均分配,分次計入當年損益,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用于補償以后期間費用的,取得時確認為遞延收益,在確認費用的期間計入當期損益,用于補償以前期間費用的,取得時直接確認為當期損益

      (二十三)合并報表的編報:

      合并報表的編報按照《企業會計準則—企業合并》和《企業會計準則—合并財務報表》的有關規定,公司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無論是小規模的子公司還是經營業務性質特殊的子公司,均應納入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公司控制的特殊目的主體也納入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有證據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資單位,不納入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合并財務報表》的規定,公司將少數股東權益在合并資產負債表中股東權益項目下以“少數股東權益”項目列示,將少數股東損益在合并利潤表中凈利潤項目下以“少數股東損益”項目列示。第二十二條財務報告:

      (一)財務報告的編制和報送:

      公司應該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等國家規定的制度編制財務報告,財務報告列示的信息應該真實可靠,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

      財務報告按《企業會計準則》等國家規定的制度執行,主要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和附注等。各下屬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定期向公司財務管理部門報送財務報告,且需各級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及會計機構負責人簽名、蓋章并加蓋公章,月份報表應于月份結束后7日內報送;季度、半年度及年度報告按公司屆時通知報送。

      (二)財務報告的對外提供:

      公司總部、各下屬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應根據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的規定,對外提供財務報告,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應當保持一致性。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應當及時整理歸檔,妥善保存。

      (三)財務報告的分析:

      公司總部、各下屬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應定期利用財務報告信息全面分析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進而分析企業的經營管理狀況和存在的問題,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定期分析應形成書面報告,提交給各企業內部有關管理層級,充分發揮財務報告在企業經營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四)財務審計報告:

      各控股子公司根據相關工作要求經公司聘任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后,需出具審計報告。各控股子公司應在收到正式審計報告后的一個工作日內,將審計報告正本寄送公司總部財務管理部門。

      第二十三條會計電算化:

      公司實行會計電算化,會計軟件原則上要求公司一致性,如有特殊情況需報備公司財務管理部門,并按財政部頒布的《會計電算化工作規范》設臵會計電算化崗位,確保數據安全。年度結束后,必須對年度帳套進行備份。

      第二十四條會計檔案: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報告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種。

      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本單位檔案機構會同會計機構提出銷毀意見,編造銷毀清冊,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后銷毀。

      公司財務會計檔案未經相應單位負責人批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調閱。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修訂。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自20xx年3月14日起施行。第二十八條本制度由公司總部計劃財務部負責解釋。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4

      建筑裝飾公司財務管理規定

      一、每月五日開支。

      二、辦公文員須將考勤表、違紀扣款單等于每月3日前報財務,各部門工資表應于每月3日前辦完簽字手續報財務部。

      三、現場管理班子中臨時成員開支列入施工人員工資表中。

      四、外委包工合同借款不得超過進度的70%。

      五、外包工負責人按進度借款,臨時施工人員不予借款。

      六、車輛、器具、材料都應完成詢價、比價程序。

      七、單項工程領導班子現金借款總額不超過10000元,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及總經理審批。

      八、借出支票,必須注明限額及封頂。

      九、外委包工付款憑工資表,外委訂貨付款按訂貨合同分期付款,以正式發票結帳。

      十、報銷憑據為稅務局正式發票,特殊情況憑蓋有收款單位印章的收據報銷。

      十一、借款需在二十日內報銷,財務部根據借款日期,督促借款者報銷。逾期不報者財務部對借款者暫扣工資,直至以發票報銷。

      十二、保管員、現場員無工程時,50%開支放假,以工作15天為一期限。

      十三、較大型工程可設保安員。

      十四、大型工程或特殊情況下,如需開伙,由工程項目經理上報開伙

      申請工程副總財務行政副總總經理審批。公司給予

      每個工程300元/月開伙補助,其它費用自理。

      十五、如工程現場涉及到臨時其它經費,如取暖等,由項目經理提出

      書面申請工程副總審批財務行政副總總經理審批。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5

      總則

      一、為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更好的貫徹《會計法》,正確行使會計人員的職權,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使本公司的財務活動做到有章可循,職責分明,參照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運用合理合法的經濟核算,通過增收節支的.原則,加強財務計劃管理,達到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三、公司設立財務部,負責財務管理,由指定股東直接領導,工作人員配置為主辦會計、出納(銷售會計)。

      四、財務部的職能是:

      (一)向公司負責,向所有股東負責;

      (二)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公司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其工作職責;

      (三)負責制訂公司財務、會計核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財務管理、會計核算、稽核審計等有關制度,并督促各項制度的實施和執行;

      (四)協同公司領導共同組織編制公司年、季度成本、利潤、資金、費用等有關的財務指標計劃,定期檢查、監督、考核計劃的執行情況,結合經營實際,及時調整和控制的實施;規定,及時、準確、完整的填制憑證、等記賬薄、對賬和報賬等日常會計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六)負責流動資金的管理,合理的、有計劃的調整占用資金;

      (七)負責公司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辦理固定資產的購建轉移、報廢等財務審批手續,正確的計提折舊,會同行政部做好盤點清查工作,并提出日常采購、領用、保管等工作建議和要求,厲行節約,杜絕浪費;

      (八)負責公司產品成本的核算工作,正確分攤成本費用,制定適合公司特點和管理要求的核算方法,指導各核算單位正確進行成本費用及內部經濟核算工作,力爭做到成本核算標準化,費用控制合理化;

      (九)定期編制年、季、月度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編寫財務分析及經濟活動分析報告,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經濟運行分析會,總結經驗,找出經營活動中產生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同時提出經濟預警和風險控制實施,預測公司經營發展方向;

      (十)負責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及時登記現金和銀行日記賬,妥善保管庫存現金及有關印章、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等重要票據;熟練掌握、領會有關財政稅收政策,合理籌劃納稅,按時上交稅款;

      (十一)負責公司財務審計和會計稽核工作,加強會計監督和審計監督,加強會計檔案的管理工作,根據有關規定,對公司財務收支進行嚴格監督和檢查;

      (十二)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十三)注重會計人員政治思想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會計人員專業技術水平,推動會計工作現代化管理進程;

      (十四)認真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工作崗位職責

      一、主辦會計職責

      (一)協助財務負責人完成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完善和執行工作;

      (二)負責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的審核,嚴格控制成本;

      (三)負責會計憑證的填制、審核、編號、裝訂和保管工作;

      (四)負責各類明細分類賬和總賬的登記、核對好保管工作;

      (五)協助、監督出納現金盤點工作,確保現金帳實相符;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6

      總則

      財務部是公司一切經濟事務及資金活動的管理與執行機構,負責公司日常財務管理、資金管理、稅務籌劃、財務分析等工作,其工作范圍和職責主要有:

      1、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工作

      編制公司各項財務收支計劃;審核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收回售樓款,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稅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間關系,依法納稅;

      2、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

      遵守國家頒布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核算科目,設置明細帳、分類帳、輔助帳,及時記帳、結帳、對帳,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帳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3、負責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

      設置成本歸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帳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記匯總各項成本數據資料,及時、準確地為成本預測、控制、分析提供資料;按合同及預算審核支付工程、設備、材料款項,配合工程部等部門做好工程、材料設備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成本輔助帳的設置,健全各項統計數據

      4、建立經濟核算制度

      利用會計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5、配合公司內部審計

      根據上述工作范圍和職責,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資金審批制度

      1、資金使用原則及印章管理

      ⑴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如果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應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與其聯系,確認是否批準款項的支付,事后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簽意見;

      ⑵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合同專用章、公司法人章由行政部經理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行政部經理或出納不在單位期間,印章應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專人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

      ⑶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準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⑸往來款項的沖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⑹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⑺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復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支付、其程序,按"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

      施工單位提出申請→現場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審核→項目經理審核→預算工程師審核→工程總監審核→公司主管領導審核→財務部付款。

      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財務方可報支; ⑵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4、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⑴公司員工到本市范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部門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

      ①房租標準: A、部門經理以上職員,房租標準為300元/日;

      B、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100元/日、②伙食補貼、市內交通補貼標準:伙食補貼每人20元/日;市內交通費每人10元/日、

      ⑷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報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支付

      5、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⑴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行政部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原則采取銀行轉帳方式結算;

      ⑵車輛易損備品備件由行政部統一安排采購,以支票支付、需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并由行政部建帳予以核銷使用;

      ⑶公司汽油票由行政部統一保管并設帳登記使用、

      6、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辦公用具由行政部統一采購、管理;

      ⑵行政部設立帳冊登記公司辦公用品的采購、使用情況;

      ⑶行政部財產臺帳為財務部附設帳冊;

      ⑷行政部應對各部門領用的辦公用品情況進行造冊、登記,定期通報;

      ⑸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總經理批準,其會務工作由行政部統一安排;

      ⑹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制定,經總經理批準后報財務部備案、

      7、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⑴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范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的零星開支;

      ⑵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后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并按本制度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⑶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準后方可實施;

      ⑷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無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帳收據給經辦人; ⑸支票領用單、借款單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后支付; ⑹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⑺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定為準、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總經理簽署或授權委托簽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審核,工程招投標文件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負責組織工程用設備材料的采購供應及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設備、材料進行采購,確保設備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4、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

      ⑴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洽談,及時、準確了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

      ⑵負責工程進度款的復核,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后決算的審定工作、

      5、工程中間結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審核,工程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文件資料提出審核意見,并在5日內送財務部會簽;

      ⑵財務部根據有關文件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并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工程決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序報工程部復核,財務部會簽;

      ⑵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⑶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設計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按照上述本制度規定的職責范圍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時,商品房由工程部,銷售部辦理竣工房交接驗收入庫手續,財務部憑交樓入庫手續辦理竣工房成本結算、

      第三章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范圍

      ⑴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⑶凡單項價值在2000元以下或價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辦公用品用具由行政部歸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設備、動力設備、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⑶行政部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臺帳,登記公司財產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并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⑴行政部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編制財產采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簽,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采購;

      ⑵財產購回后,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票及采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臺帳;

      ⑶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行政部審核,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匯總后向財務部報帳;

      ⑸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⑴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盤點清查;

      ⑵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⑶財產盤點清查后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說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⑷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⑸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7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發揮財務管理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并做到準確、及時地核算公司的資金運作和效益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企業會計制度》等有關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財務管理部門的職能: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會計管理法規的規定。

      2、在公司經理層的領導下,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編制財務預算,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監督各部門對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和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

      3、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4、協助并參與公司經理層的各項經營管理決策,對高效地調度、使用公司資產提出合理的意見。

      5、按照國家頒布的會計制度要求,準確核算公司的收入和成本,及時繳納應繳的各項稅費。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的人事組成:財務經理、會計、出納。

      財務經理由公司的一名董事或副總經理以上(包括副總經理)的人員兼任,財務經理是公司的會計主管。

      擔任會計、出納崗位的人員的基本要求必須符合國家的相關法規規定的基本條件和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規定的要求;會計、出納崗位人數的具體設置視公司的經營發展狀況而定。

      第四條為了便于公司的管理,公司的下屬分公司在現階段不單獨設置會計、出納崗位,其相關職能由公司財務部門統一進行管理。

      第五條公司各部門和所有工作人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制度。

      二、財務管理基本要求

      第六條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七條公司工作人員辦理經濟業務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財務會計人員根據經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財務會計人員記賬,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第八條財務會計人員應當會同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定期進行財務清查和資產盤點,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在清查盤點中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會計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九條財務會計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并按公司制度的規定報送相關信息需求方。公司內部使用的管理分析性報表,須經編制工作人員和主管負責人簽字后方可發出;公司對外報送的會計報表,須經編制人、財務經理(會計主管)、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方可發出。

      第十條財務會計人員對公司內部各部門及所有工作人員的會計行為進行監督。

      財務會計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一條財務部門必須建立內部牽制稽核制度。

      出納人員不得兼任會計,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等工作。

      會計人員不得將原始憑證的審核、會計事項的處理、登記帳簿等會計工作事項交予出納人員完成。

      第十二條財務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一般財務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經理監交。

      財務經理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或其授權人員監交。

      三、主要會計政策

      第十三條執行《企業會計制度》。

      第十四條以每年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十五條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第十六條會計核算采用權責發生制原則和借貸記賬法進行核算;資產計價以歷史成本為計價基礎。

      第十七條現金等價物是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從購買日起三個月內到期)、流動性強、易于轉換為已知金額現金、價值變動風險很小的投資。

      第十八條壞賬核算方法:直接轉銷法。

      第十九條存貨

      存貨主要包括原材料、在產品、產成品和低值易耗品。以實際成本入帳。原材料的成本由買價加運費、裝卸費、保險費等構成。在產品和產成品以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各項實際支出作為實際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費用。

      產成品(包括半成品)的發出以品種法[即:個別計價法]計價。原材料以加權平均法計價。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攤銷法核算成本。

      第二十條長期投資包括股權投資和一年以上的有價證券投資(即債券、股票等)。

      股權投資占被投資企業資本總額或股本總額20%以下(含20%)或對被投資企業的經營管理無重大影響的,采用成本法核算。

      股權投資占被投資企業資本總額或股本總額20%以上且對被投資企業的經營管理有重大影響的,采用權益法核算。

      股權投資占被投資企業資本總額或股本總額50%以上的按權益法核算,并編制合并會計報表。

      第二十一條固定資產及折舊

      固定資產的標準: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的物品。固定資產按實際取得的成本計價。

      固定資產折舊采用年限法,從其投入使用之次月起按固定資產類別、預計使用年限和殘值率確定折舊率;各類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和殘值率如下:類別

      房屋及建筑物機器設備電子設備運輸工具辦公設備

      殘值率5% 5% 3% 5% 3%

      使用年限20年5—10年3—5年5—8年3年

      第二十二條在建工程是指興建中的廠房、待安裝或正安裝機器設備及其他固定資產,按實際成本入帳。在建工程成本包括直接建造成本以及用于新建、安裝及試生產期間所發生的實際成本和財務費用。在建工程在實質上已經完成、并實際投入使用時轉入固定資產,并停止相關費用及利息的資本化。

      第二十三條無形資產

      公司外購的土地使用權以實際成本入帳,按土地使用期限平均攤銷。

      投資方投入的土地使用權以評估值入帳,按“土地使用期限與公司存續期孰短”的原則確定攤銷年限并在期限內平均攤銷。

      其他無形資產,以實際成本入帳,按受益期分期平均攤銷。

      第二十四條收入的實現

      銷售產品的收入以企業已將產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控制,與企業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相關的收入和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即作為收入的實現。

      在同一會計年度內開始并完成的勞務,應在完成勞務時確認收入。提供勞務的開始和完成分屬不同的會計年度,按完工百分比法確認為營業收入。

      利息和使用費收入在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時確認為營業收入。

      第二十五條其他會計政策參照《企業會計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

      四、工作崗位職責

      第二十六條財務經理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具體領導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

      對各項財務會計工作要定期研究、布置、檢查、總結。要積極宣傳、嚴格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不斷地提高財務會計工作的質量和效率,為公司的長遠發展提供堅實的財務保障。

      2、組織制訂公司的各項財務會計制度,并督促各部門和相關人員貫徹執行。在公司經理層的領導下,擬訂各項財務會計制度,并提交公司經理層或董事會研討制定。制度正式公布實施后,要積極向公司內部各部門和人員宣傳、講解,并隨時檢查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發現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要及時制止和糾正,重大問題應向單位負責人或公司董事會報告。對制度執行中出現問題要及時總結,不斷地提出修訂意見和措施,以完善各項財務會計制度。

      3、組織編制公司的財務預算等,經公司經理層或董事會通過后,組織實施。

      4、會同公司內部各部門,定期組織實物資產的清點核實工作,加強對實物資產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5、開展財務預算完成情況的分析,提高經濟效益。

      根據月、半年、年的預算情況和實際完成情況分析差異原因,找出管理中的漏洞,提出改善經營管理的建議或措施,進一步挖掘增收節支的潛力。

      6、參加公司經營管理會議,參與經營決策。

      充分運用會計資料,分析經濟效果,提供可靠信息,預測經濟前景,為領導決策當好參謀助手。

      7、審查或參與擬定經濟合同、協議及其他經濟文件。對于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損害國家和公司利益的,以及沒有資金來源等的經濟合同和協議,應拒絕執行,并向公司負責人報告。對重要的經濟合同和協議,要積極參與擬訂,加強事前監督。

      8、負責向公司領導層和股東會報告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審查對外提供的會計資料。

      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公司領導層和股東會報告各項財務收支和盈虧情況,以便領導層進行決策,加強經營管理。要按照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告。報出的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都要經過認真審查,保證真實可靠。

      9、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七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和公司財務制度的規定記賬、復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2、根據國家稅收政策和公司的收入成本,正確核算應繳稅金并按時繳納;若因核算原因造成稅收少繳、漏繳,相關會計人員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公司損失。

      3、協助財務經理和主管領導編制有關財務計劃或預算,并監督其執行情況。

      4、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狀況、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財務經理和公司管理層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5、協助財務經理,在其他部門和人員的配合下,搞好定期和非定期財務清查和資產清點核實,并及時對清查和清點核實情況進行匯總并編制有關說明;協助財務經理對清查和清點核實結果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6、協助財務經理和主管領導完成各項成本定額、費用標準的制訂,并將制訂的方案提交公司領導層討論定案。

      7、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8、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八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辦理現金支付和銀行結算業務。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公司財務制度的程序要求辦理款項支付事項。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憑證上簽章,并加蓋“收訖”、“付訖”戳記。

      庫存現金不得超過公司財務制度中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以“白條”抵充庫存現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金。

      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須簽發不填寫金額的轉賬支票時,必須經單位負責人書面同意,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款項用途、簽發日期,規定限額和報銷期限,并由領用支票人在專設登記簿上簽章。逾期未用的空白轉賬支票,要及時收回注銷。不得將空白支票交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簽發。對于填寫錯誤的支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與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遺失時,要立即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

      2、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根據已經辦理完畢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并結出余額。現金的賬面余額要同實際庫存現金核對相符。銀行存款的賬面余額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月末要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賬面余額與對賬單上余額調節相符。對于未達賬款,要及時查詢。

      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賬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簿的登記工作以及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3、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

      對于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其安全和完整無缺。如有短缺,要負賠償責任。要保守保險柜密碼的秘密,保管好鑰匙,不得任意轉交他人。

      4、保管有關印章、空白票據和空白支票。

      出納人員所管的印章必須妥善保管,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但簽發支票所使用的各種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納一人保管。

      對于空白票據和空白支票必須嚴格管理,專設登記簿登記,認真辦理領用注銷手續。

      5、完成總經理或主管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五、支票管理

      第二十九條支票由出納或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三十條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和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按規定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三十一條已領用而未注銷的支票,財務人員月底清賬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賬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三十二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本制度另有規定除外)。總經理外出時,應授權財務經理負責審簽一般性、金額不大的款項支付;對于特殊性或金額較大的款項,財務經理應請示總經理,經其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六、現金管理

      第三十三條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1、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2、個人勞務報酬。

      3、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4、結算起點以下零星支出。

      5、法律法規規定可用現金支付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結算起點標準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三十四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

      第三十五條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三十六條公司因購買固定資產等而發生的資本性支出必須采取轉賬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三十七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10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三十八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確須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準。

      第三十九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審批單》,經財務經理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借款。

      第四十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主管簽字確認,會計審核費用、天數無誤并報財務經理復核后,送總經理簽字后,出納員方可辦理付款或清帳手續。

      第四十一條每月發生的固定性費用支出,如電話費、房租、水電費等,由具體經辦人填制自制憑證和取得原始憑證(經辦人員應在相關憑證上簽字和注明經辦時間),經財務經理審核簽字后報銷。

      第四十二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人事部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發放。

      第四十三條符合現金支付條件的、除上述“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條”所規定費用外,其他費用報銷應由具體經辦人取得原始憑證并填制費用報銷單,說明費用發生事由,經部門主管簽字確認,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四十四條使用非現金(銀行轉賬或抵債等)支付費用,應參照上述程序辦理。

      七、會計檔案管理

      第四十五條公司的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告、審計報告、驗資報告、財務會計制度、會計檔案清冊以及與經營管理和投資者權益有關的其他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董事會議記錄等各種會計資料。

      第四十六條會計檔案的保存

      財務部門應有專人負責保存會計檔案,定期將財務部歸檔的會計資料,按順序立卷登記造冊。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最低要符合法律規定,具體保管年限詳見下表:

      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

      檔案名稱保管期限

      1、會計憑證類:

      (1)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15年

      (2)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5年

      (3)銀行對賬單5年

      2、會計賬簿類:

      (1)日記賬15年

      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25年

      (2)明細賬、總賬、輔助賬15年

      (3)固定資產卡片15年

      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后保存5年

      3、會計報表類:

      (1)主要財務指標報表3年

      (2)月、季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 3年

      (3)年度會計報表(決算)永久

      4、其他類:

      (1)財務成本計劃3年

      (2)會計移交清冊15年

      (3)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及銷毀清冊永久

      (4)主要財務會計文件、合同、協議永久

      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提出銷毀意見,經財務經理審查,總經理批準,報公司董事會批準后執行。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

      第四十七條會計檔案的借用

      財務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按規定順序及時歸還原處,若要查閱入庫檔案,必須辦理有關借用手續。

      各部門工作人員若因公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經部門主管批準,經財務經理同意,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或者復制。

      外單位人員因公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介紹信,經財務經理同意后,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查閱,并由檔案管理人員詳細登記查閱會計檔案人的工作單位、查閱日期、會計檔案名稱及查閱理由。

      會計檔案一般不得帶出室外,如有特殊情況,需帶出室外復印時,必須經財務部經理批準,并限期歸還。

      查閱或者復制會計檔案的人員,應在檔案查閱登記簿上簽字,并嚴禁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

      第四十八條由于會計人員的變動或會計機構的改變等,會計檔案需要轉交時,須辦理交接手續,并由監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簽字或蓋章。

      八、附則

      第四十九條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實施。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1.1為建立現代化企業制度,建立健全財務管理體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制度》,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1.2本管理制度適用于XXXX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各部門、人員在財務會計工作中必須認真執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會計機構 、會計人員的管理

      2.1公司設立財務部作為財務會計機構 ,財務部的職責: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全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和會計核算工作,包括:財會人員的管理、指導檢查各獨立核算單位的會計核算工作、協助公司領導籌集資金、合理分配使用資金;做好與倉庫部門的對帳工作,指導倉庫保管員建帳、對帳;指導車間統計員做好工時、材料消耗額編制工作、建立車間工序流轉程序、建立適合自己企業需求與發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與控制制度;做好財務分析工作,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各種信息資料,當好領導的參謀。

      2.2財務部下設財務科、供應科、倉儲科、審計科;崗位設置為:部長、科長、主管會計、各崗位會計、出納員、成本核算員、采購員、內勤管理員、保管員。

      2.3各崗位人員必須具備相應任職條件和資格,持證上崗。

      2.4財務會計人員調換工作時,按會計法規定辦理交接手續。原材料庫、產成品庫的核算工作和車間統計工作,由財務部門負責業務管理。倉庫保管員,車間統計員調換工作時,由財務部會同有關部門辦理交接手續。

      2.5財務會計人員、倉庫保管員、車間統計員實行定崗、定人、定責制度,按績效考核結果,兌現勞動報酬。

      第三章流動資產的管理

      3.1流動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預付帳款、其他應收款、存貨等。

      3.2現金管理

      3.2.1現金出納會計要認真執行《現金管理暫行規定》和有關現金的管理規定。要嚴格控制費用報銷和個人借款,個人借款、對外付款等要實行總經理一支筆簽字批準制度,要有經辦人員簽字和部門負責人審核并注明用途。總經理外出或因生產經營急需等特殊情況下經總經理授權的人員也可簽批,但是總經理歸來后補辦有關手續。

      3.2.2出納員不得兼管有關債權、債務、收入、費用的帳務登記工作和會計檔案管理工作。收付款憑證的內容必須完整、合法;報銷憑證必須是國家印制的發票及單據,不得使用白條或其他不規范的憑證報銷各項費用,憑證經審核后方可逐筆登記現金日記帳。日記帳要逐日結出余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月末與總帳相核對。出現長、短款且又無法查明原因的,長款歸公,短款由責任人賠償。

      3.2.3有關人員因公外出時要做好出差登記,方可到財務部門預借差旅費。出發歸來后的三天之內及時到財務部門結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許跨月結算和幾個地方出差混合結算,對于前帳未清或跨月拖欠占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計收利息并扣發工資。

      3.2.4企業可根據業務大小核定合理的庫存現金限額(三天零用量),當日收取的現金要及時送存銀行,不得留存超限額的過夜現金,以確保財產的安全。

      3.2.5企業職工報銷費用時,出納人員要及時扣除各種借款,不允許職工長期占用企業資金,各種借款條月底必須入帳,不允許出現跨月白條頂庫現象。

      3.2.6現金出納是企業的資金結算中心,企業應將營業收入、下角料變現,職工罰款等款項及時交付財務部門,以便及時處理帳務。

      3.3銀行存款管理

      3.3.1會計人員要認真執行《銀行結算辦法的暫行規定》,銀行支票等結算憑證和印鑒要由兩人分開保管。

      3.3.2財務人員要嚴格銀行存款支出控制,銀行付款必須經總經理批準,手續齊備,不準攜帶空白支票外出,確須攜帶空白支票外出者,須經領導批準,辦理領用登記手續,要建立支票領用登記簿,空白支票必須填寫日期并在預計最高金額位畫人民幣符號,因使用支票不當造成企業損失時,應由當事人承擔賠償責任。攜帶空白支票辦理結算后,要當天將存根和有關憑證帶回,并到財務部門及時結算,不準將空白支票留存其他單位。凡前帳未清者,不準再領用支票。

      3.3.3銀行存款日記帳逐筆逐日登記,每日結出余額,定期與銀行對帳單相核對,并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調整未達帳項,出現長期未達帳項時要查明原因,上報領導。

      3.4應收帳款及預付帳款的管理

      3.4.1企業要根據經濟業務的內容和戶別設置應收帳款明細分類帳,即按債務人的具體名稱設置登記明細分類帳,不準籠統的以地名代替。應收帳款的發生和確定必須有索取價款的憑據(包括合同、收到條、欠款條以及業務經辦人員的保證書等),不得單方入帳。財務部門要會同供應、銷售部門建立健全銷售商、供應商的客戶檔案。

      3.4.2各項債權,債務要定期進行清理核對,每年最少進行一次發函或派員核對,每季末要編制帳齡分析表,并上報有關領導。對發生的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預付帳款等應收款項,按照誰經辦誰回收的原則,損失者或已采取各種必要措施確實無法收回的壞帳損失,由當事人按責任賠償相應損失后及時處理賬務。

      3.4.3 收回的帳款要及時上交財務部門,如發現貨款已被私自挪用不交者,交司法部門處理。

      3.4.4企業要嚴格控制內部職工的業務借款和生活借款,健全借款審批制度,職工調離時財務部門應當與其他部門搞好各種債權債務的清算工作。

      3.4.5支付預付帳款必須有合同、協議書等書面文件,根據合同需預付帳款時,須經辦人簽章,經領導批準后方可付款,并同時向財務部門提拱有關合同協議書等有關材料。

      3.4.6本企業采用壞帳準備金制度,每年年末按應收帳款余額的5‰計提壞帳準備金,年終調整。

      3.5存貨的管理

      3.5.1存貨是指企業所擁有或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為企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流動資產,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產品、半成品、產成品。原材料主要包括:主要材料如鋼板、焊材、鋼管、原料油等;輔助材料如扎絲、油漆、螺栓、螺帽等;備品備件扳手等;福利勞保類如掃帚、手套、毛巾、肥皂、洗衣粉等;其他類。

      3.5.2存貨的計價、按實際成本計價。

      3.5.2.1原材料的購入價格包括買價,裝卸費、包裝費、運輸途中的損耗,入庫前的挑選費,市外運輸費,保險費以及繳納的稅等。

      3.5.2.2原材料出庫以加權平均法計算出庫材料的成本。

      3.5.3原材料的購入。材料購入必須持有生產或倉庫、供應部門的購物申請單,經有關領導批準后方可到財務部門借款。嚴禁無計劃采購,超定額庫存。

      3.5.4供應部門按購物申請單所購材料送達企業后,須持總經理簽批的采購單、購貨發票,購銷合同(協議)合格證等到質檢部門(化驗)進行質量檢驗,檢驗合格后簽發一式兩聯檢驗報告單隨發票到倉庫部門辦理入庫手續。

      3.5.5倉庫部門在將材料驗收入庫前,應詳細核對發票所載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質量與實際是否相符,同時對照檢驗(化驗)部門出具檢驗報告,經檢驗合格后方可驗收入庫,填制材料驗收入庫單,并對無名牌的配件用口取紙載明名稱、規格、型號。

      3.5.6 材料驗收入庫單一式三聯,一聯留存做為倉庫部門記帳憑證,一聯隨發票及采購單等經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部門處理帳務,一聯為供貨方證明。

      3.5.7對于貨已到而發票未到的材料,倉庫部門可以根據檢驗單據辦理臨時入庫,做好入庫材料臺帳登記工作,填制一式三聯估價入庫單,倉庫留存一聯據以入帳,一聯送交財務處理帳務,月初用紅字入庫單沖回估價入庫,待發票到達時填制正式入庫單。

      3.5.8材料出庫管理

      3.5.8.1生產部門根據生產計劃和設計預算用料開具領料單,由統計員填制,填制內容要全面、真實、準確,領料單用途要根據生產計劃填清產品批號,作為歸集成本費用的依據,領料單一式三聯,車間統計一聯,財務一聯,倉庫一聯,超出預算或計劃處的用料由生產部長簽批,月底統一報總經理審批,非生產性的用料屬售后服務的由營銷部提出申請,其他用料,由行政部提出申請,會計開票經總經理簽批后,倉庫方可發貨。

      3.5.8.2月末車間統計根據材料領料單編制材料消耗匯總表,倉庫部門編制材料出庫匯總表,車間、倉庫與財務部門都要對帳并核對相符。

      3.5.9產品入庫管理,車間產成品生產完畢,要會同倉庫、質檢部門填制檢驗合格單,倉庫據以填制產成品入庫單,產成品入庫單一式三聯(注明生產令號);一聯倉庫記帳,一聯送交財務,一聯送車間統計據以核算工資等各項考核指標。

      3.5.10產成品出庫管理,倉庫部門根據蓋有財務專用章的發貨單或提貨聯據以發貨,同時在出門聯簽字,保衛人員只有見到蓋有財務專用章并且有倉庫人員簽字的出門證方可對車輛等運輸貨車檢查放行,月末時,由保衛人員、倉庫人員將提貨聯,出門聯匯總,于每月30日前到財務部門核對相符后據以存檔。

      3.5.11倉庫部門要做到見單付貨,及時登記有關帳簿,設立材料、產成品收、發、存明細帳或暫收貨臺帳,嚴禁白條頂庫現象。

      3.5.12月末在產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管理。月末生產部和車間統計員要搞好在產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盤點、登記工作,及時編制、報送盤點登記表,確保月末成本核算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3.5.13凡大宗原材料都要簽訂購銷合同,使用票據結算,各種材料采購驗收入庫后,不論是否付款,都要在入庫時填制入庫單,將發票或入庫單交財務處理帳務,以便真實反映各項債權債務,以避免發生帳外資產。

      3.5.14各部門領用的`低值易耗品,一律采用五、五攤銷法計入成本費用。對于能多次周轉使用或長期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辦公用品(桌、椅、檔案櫥等)各種工具等,必須在領用時由總經理簽批,行政部總務科按部門(人員)進行登記,生產用具由生產部長簽批,設備管理員及倉庫同時進行登記并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登記簿,做到誰使用誰負責,誰丟失誰賠償。

      3.5.15企業應加強對已銷產成品退貨、返修制度的管理,建立完善的退貨、返修審批制度,實行退貨、返修產品的責任倒查制度,屬于生產部門、質檢部門、銷售部門或運輸部門、倉儲部門的責任查證屬實,落實賠償份額(原則上責任全額賠償)。已開具增值稅發票的貨物銷后退回的,必須有購貨方當地稅務機關出具的退貨證明,否則,不予辦理退貨手續。

      3.5.16企業存貨必須定期或不定期盤點,最少在年中、年末進行兩次全面財產清查,對盤盈、盤虧或報廢的存貨要分類填制盤盈盤虧表。對于出現盤盈、盤虧的材料物資要及時查明原因,報公司領導批準處理并及時調整帳務,以保證帳實相符;對于盤虧、毀損物資能查明原因的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3.5.17代銷商品的管理。財務部門要建立代銷商品明細帳和保管帳,及時與對方對帳以確保帳帳、帳物相符,同時要與代銷單位簽訂代銷協議,明確相關責任。

      3.5.18包裝物的管理。企業外銷產品所用包裝采用押金制度,本市區內押金期限為15天,市區外30天,過期包裝物原則上不再退款,企業轉為當期營業外收入。

      3.5.19委托加工材料的管理。本公司設置“委托加工材料”會計科目核算外協加工材料的材料成本、加工費、運費、裝卸費等實際成本費用。

      3.5.19.1企業需外出加工材料時,必須辦理有關出入庫手續,由業務經辦人員到財務部門開具外出加工材料通知單。通知單一式三聯,財務一聯、倉庫一聯據以發貨,受托單位一聯。財務、倉庫、供應設立專賬,月底核對。

      3.5.19.2業務經辦人員到受托單位后,應將外出材料加工通知單交由受托單位簽收后帶回財務部門。

      3.5.19.3外出材料加工完畢后,由業務經辦人持發票到檢驗部門檢驗后由倉庫部門辦理委托加工材料驗收入庫手續,然后持有關單據到財務部門辦理報帳及核銷事宜。

      3.5.19.4委托加工材料的買價加工費、運費以及有關稅金等計入委托加工材料成本,按實際收回數量,重新計算入庫單價。

      3.5.19.5委托加工材料原則上要與受托單位簽訂委托加工合同(協議)以明確價格、質量、交期等責任。

      3.5.20其他存貨物、資管理。氧氣、乙炔等出入庫手續按原材料的有關出、入庫手續辦理。

      3.5.21因特殊原因,臨時借用工具或材料,屬生產用由生產部長簽批,不得帶出公司大門以外,需帶出或外單位借用時,按3.5.19.1辦理手續(注明用途、單位、經辦人、地址、電話及歸還日期),并由總經理簽批歸還時由倉庫檢驗無損,辦理有關部門核消手續,到期不還先由倉庫督促,通知二次不還時報總經理。因業務關系需要或其他非生產需要材料出庫實行總經理簽批制。

      第四章固定資產的管理

      4.1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械、設備、運輸工具;電子設備、儀器儀表等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單位價值超過1000元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必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過兩年的也應當做為固定資產。

      4.2企業要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資產的安全使用制度,維修保養制度,定期盤點制度和折舊計提制度。公司財務要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并制定固定資產目錄,生產車間安全設備科應當建立固定資產使用登記卡。

      4.3固定資產的計價

      4.3.1外購的固定資產,不需安裝就可直接使用的固定資產,以發票價格和運輸費用價格為固定資產記帳價格,對于外購需安裝、調試才可使用的固定資產,以外購價格加運輸費、安裝調試費等合理有關的費用為計帳價格。

      4.3.2需外單位承建的基建工作或設備的安裝調試工程時,承建單位要搞好預算工作和合同的簽訂工作,基建合同和預決算書要送財務部門留存一份。

      購置機器設備時要搞好市場調查,搞好設備的技術分析和經濟性分析。

      4.3.3對已經竣工交付使用的未辦理決算的建筑工程、機械設備等,要根據預算書或合同估價轉入固定資產并計提折舊,待工程決算后,再調整原估價和已提折舊。對于現已使用而沒有檔案資料的固定資產(沒有建帳)可以采取重置價進行入帳。

      4.4折舊方法。我公司對固定資產進行分類管理,固定資產折舊采用平均年限法分類計提折舊,房屋、建筑物折舊年限為30年,機械、設備折舊年限為10年,車輛折舊年限為7年,電子設備和儀器儀表等為5年。

      4.5本公司固定資產殘值率5%。

      4.6全部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由財務部牽頭生產部設備科、行政部總務科參與,具體盤點時間由財務部根據年終決算的要求決定。

      第五章負債管理

      5.1企業的流動負債是指將在一年內償還的債務,包括短期借款、應付帳款、應付工資、應交稅金,其他應付款以及預提費用等。

      5.2企業各種流動負債應按期償還,以提高企業信譽和知名度,按期發放 工資,無特殊原因職工工資必須于次月十五日前發放,以提高職工的積極性,增加企業凝聚力。

      5.3企業購進貨物應付未付的款項,業務經辦人員應及時將發票等有關單據送交財務部門,以便及時處理帳務,正確體現企業負債,正確核算材料物資等的計價和產品成本。

      第六章成本費用的核算管理

      6.1本公司按照制造成本法核算產品成本。

      6.2本公司產品按訂單生產,以生產部門下發的生產通知單為核算依據,以批量法為核算方法結合分步法進行成本核算。

      6.3生產部門要與財務部門積極配合,產品生產通知單應按購貨單位,產品規格型號,下發生產批號。車間統計以生產批號填制領料單來領用原材物料,月末以生產批號為基本單位匯總原料、動力和人工的消耗。企業財務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分門別類地制訂科學合理的材料、動力消耗定額及計件工資和產品質量指標,制定有效措施將工資與產量、質量、消耗聯系起來,以提高勞動效率,降低材料和人工消耗,逐步實行目標成本管理,加強對成本的比較與分析,為創造一個高效、低耗的企業奠定良好的基礎。

      6.4成本與費用要按權責發生制原則進行計提。要正確劃分和核算各項成本費用,嚴格按規定的核算內容和要求使用跨期攤銷帳戶(待攤費用、預提費用等)。企業制定合理完善的定額費用和報銷制度,本企業的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財務費用,都要按規定進行明細分類核算,并進入當期損益。有關費用報銷程序和標準的制度由財務部另行制定。

      第七章收入、利潤和稅金的管理

      7.1企業銷售收入實現的標志是收訖價款或取得索取價款的憑據。對于現款交易實現的銷售收入,由開票員開票后到出納會計交款后方可憑蓋有款收訖章的提貨聯及發貨清單到倉庫提貨,倉庫憑此發貨并簽發出門證。凡賒銷產品,一律實行領導簽批制,領導簽批后方可到開票處開具產品發貨通知單辦理有關手續(寫好欠條、辦理擔保、登記好客戶檔案)。

      7.2已銷產品的降價,必須由總經理等有關領導簽批后,方可到財務部門辦理沖帳手續。

      7.3企業要按稅法規定正確計提各種稅費,準確核算和反映各項稅金的提取和上交。每月10號前將計算正確的有關稅務報表上報有關稅務部門。

      7.4利潤總額可按以下公式計算。利潤總額=銷售利潤+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銷售利潤=產品銷售利潤+其他銷售利潤-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產品銷售利潤=產品銷售收入-產品銷售成本-產品銷售費用-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其他銷售利潤=其他銷售收入-其他銷售成本-其他銷售稅金及附加

      7.5企業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是指與企業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和支出。

      7.6企業實現利潤后應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利潤應按以下順序分配:

      1、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2、彌補企業以前年度虧損。

      3、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和公益金。

      4、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八章財務報表、會計科目和發票的管理

      8.1根據會計工作一致性和可比性原則,本公司結帳時間為每月30日下午6:00為結帳時間,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及有關附注報表應于次月8號前上報公司總經理及有關部門。

      8.2XXX和各控股公司,應分別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各企業之間要實行嚴格的財務制度,嚴禁混報亂報費用現象。企業之間往來帳可設“內部往來”科目核算有關經濟業務,企業的資金、物資往來要辦理有關轉帳手續。

      8.3公司所有購進貨物,原則上200元以上都須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支付水、電、運輸費、油料費和維修車輛時都要利用增值稅(或合法)發票結算。

      8.4企業出入庫單、收據等有關憑據采取領用登記制度,用完的有關單據存根及時交回財務部門,財務部門要認真檢查,憑舊本領用新本不得亂領亂用有關單據。

      8.5銷貨發票(含普通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發貨通知單)要有專人到稅務機關領取。開票、制單、保管、登記實行專人負責制。財務部門要建立健全有關票據的登記制度,嚴禁向非購貨單位開具發票。

      8.6本企業根據2001版《企業會計制度》建立會計科目。

      第九章會計檔案管理

      9.1本企業要搞好會計檔案的管理工作,財務部門應于每月月末將有關會計憑證等會計檔案裝訂成冊,做好封面整理入檔。

      9.2企業財務部門建立會計檔案目錄,嚴格檔案調閱手續。

      9.3 企業財務人員、保管員、統計員調動工作時必須辦理會計檔案移交手續,造具移交清單,分清前后責任,確保會計檔案的連續完整。

      9.4 會計檔案的保管年限:會計憑證類15年;總帳15年、明細帳15年、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25年、輔助帳簿15年、固定資產卡片(清理報廢后)5年;月、季度財務報告3年,年度財務報告(決算)永久;會計移交清冊15年、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永久。

      第十章罰則

      10.1對現金出納會計違反3.2.1之規定,一經查處每筆業務處罰現金出納會計5元。

      10.2對違反3.3.1、3.3.2款責任人,一經發現或查處每次罰款10元。

      10.3公司往來賬會計違反3.4.2款,對責任人每次罰款20元。

      10.4對倉儲管理員違反3.5.5款,每次處罰責任人10元。

      10.5對違反 3.5.8.1、3.5.8.2款,對有關責任人每次罰款20元,并限期在2天之內完成(統計員和倉儲人員)。

      10.6反3.5.10款之規定,對倉儲人員及保衛人員每次罰款20元。

      10.7對倉儲管理人員違反3.5.11之規定,處罰直接責任人每次20元.

      10.8對車間統計員違反3.5.12之規定,處罰直接責任人每次20元.

      10.9對會計報稅人員違反7.3之規定,每次罰款20元,并自行承擔滯納金。

      10.10對違反8.1款之規定處罰直接責任人每日10元.

      10.11對開票人員違反8.5款之規定,每次處罰責任人20元。

      第十一章附則

      11.1本管理制度自董事會批準公布之日起執行,不完善之處另行文補充規定,凡與本制度規定不一致的以本管理制度為準。

      11.2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財務工作管理,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和《工業企業財務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克萊斯公司,公司各部門和員工在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財會機構設置

      及財會人員崗位職責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執行情況。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四條 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可由會計兼任。在沒有專職審計人員之前,審計員可由總經理兼任。

      第五條 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第十七條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及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八條 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

      ,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九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監交。

      第四章 支票管理

      第二十一條 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 ,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二條 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 支票領用單 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三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第五章 現金管理

      第二十四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五條 除本制度第二十四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六條 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七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八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準。

      第二十九條 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三十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一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憑發票、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二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三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四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五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六章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六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七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八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九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

      第七章 處罰辦法第

      第四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 3倍: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制度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一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二條 本制度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四十三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股份公司)財務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并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訂。

      第二條本制度是規范本公司及其所屬子公司的會計核算程序和財務管理工作的管理辦法。

      第二章財務管理組織機構

      第三條股份公司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內部財務管理體制。

      股份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負盈虧、自我約束,依法享有法人財產權和民事權力,承擔民事責任。其投資形成的子公司實行獨立核算,但在經營目標、財務核算、資金上實行統一管理。

      第三章公司資本金籌集與管理

      第四條公司的資本金由國有法人股,自然人股構成。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成為上市公司后,還將向社會公開發行社會公眾股。

      第五條公司籌集的資本金,除采用貨幣資金出資外,可以吸收投資者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第四章公司財務報告

      第六條財務會計報告,是指公司對外提供的反映公司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和某一會計期間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的總結性書面文件。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財務情況說明書,預算經營會議分析資料。

      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相關附表。

      第七條公司的財務報告按照報送范圍分為:對外報送的財務會計報告和用于內部管理的預算經營會議分析資料。

      第五章附則

      第八百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管理部門歸口。

      第九條本制度的制定和修訂,由公司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并報董事會審議批準后執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1

      一、財務總監職責:

      (一)在董事會和總經理領導下,管理公司會計、報表、預算工作;

      (二)負責制定公司利潤計劃、資本投資、財務規劃、開支預算或成本標準;

      (三)制定和管理稅收政策、物業收費方案及程序;

      (四)組織編制公司財務計劃、成本計劃、努力降低成本、增收節支、提高效益;

      (五)監督公司遵守國家財經法令、紀律,以及董事會決議。

      二、會計崗位職責:

      (一)貫徹執行《會計法》等財經法律制度,制止違反財經紀律、財會制度的現象,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向部門領導報告,確保企業各項財務活動符合有關規定;

      (二)審核各部門編制的費用報表,辦理收入、成本、資金等會計核算,按時編制各種財務報表,使經營成果得到準確及時反映。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嚴格發票管理。并定期檢查發票使用情況;

      (三)負責對公司調撥、庫管、出納等財務工作的協調與管理。協調各崗每月以報表方式對賬目做出結算;

      (四)負責公司財務收支核算,即對各類報表的審核、監督及核銷工作;

      (五)保管好各類財務資質證件、印章;

      (六)編制并審核記賬憑證、錄入電腦、核對總帳、明細賬、登記帳簿、科目匯總表及財務報表;

      (七)協調出納員進行資金業務管理;

      (八)對進項發票進行登記,并及時到稅務機關認證;

      (九)按時報稅、交稅。協調好稅務部門的`工作;

      (十)編制應收、應付、往來款項報表,每月傳達到公司各部門進行帳目核對;

      (十一)樹立公司形象,保證公司名譽不受到侵害。

      三、出納崗位責任:

      (一)遵守國家規定的各項財經紀律及公司的財務制度;

      (二)負責現金日記賬、銀行日記賬、費用賬的登記工作,定期進行貨幣資金的業務核算;做到所有賬目日清日結、準確無誤;

      (三)費用報銷嚴格執行總經理簽字、部門部長簽字、經辦人、審核人簽字手續,對每張票據嚴格把關,嚴格控制費用,做到有據可依;

      (四)按時填報各種現金銀行、費用等月報表;

      (五)及時辦理訂貨匯款、必須嚴格把關,手續齊全方可辦理,編制記賬憑證、登記賬簿與銀行核對每筆業務發生額及余額;

      (六)保管好各種印章,按規定使用;

      (七)保管好各類原始票據以備查找;

      (八)樹立公司形象,保證公司名譽不受到侵害。

      四、庫管員崗位職責:

      (一)熟知商品的品名、特性、功能外觀,做到眼勤、手勤、筆勤,心中有數;

      (二)保管商品、賬目清晰、每月對賬盤點庫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必須做到賬物相符;

      (三)商品入庫、出庫前嚴格檢查商品包裝、數量及破損情況、發現問題立刻匯報;

      (四)經常查物點數、分門別類管理、定期盤點、做到心中有數、拒絕外人或其他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庫房;

      (五)商品擺放井然有序,做到一目了然,學會分析冷背呆滯積壓庫存的合理調整,提出建議;

      (六)嚴格按程序辦理出入庫,賬、物、表三對清,當天業務當日完成,不許他人代辦。

      五、采購員崗位職責:

      (一)嚴格按照公司規定的報價原則進行對外報價;

      (二)凡與經銷產品相關的廠家代理資質、培訓計劃、促銷政策、獎勵、返點、廠家資源的掌握、價格體系更新等必須做到了如指掌,落實到人;

      (三)采購要嚴格按流程執行并每做到貨比三家,控制降低采購成本,對供應商進行管理及考評,每年按一定比例更新供應商(形成表單);

      (四)綜合調配公司庫存資源,訂貨時必須要了解當前庫存情況,在有庫存的情況下要以先出庫存為主;

      (五)樹立公司形象,保證公司不受到侵害。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2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是公司企業,針對財務管理、財務工作制定的公司制度。訂立原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在實際工作中起規范、指導作用。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 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條 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第九條 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賬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賬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賬證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

      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后,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3

      一、財務

      財務泛指財務活動和財務關系。前者指企業再生產過程中涉及資金的活動,表明財務的形式特征;后者指財務活動中企業和各方面的經濟關系,揭示財務的內容本質。因此,概括說來,企業財務就是企業再生產過程中的資金運動,體現著企業和各方面的經濟關系。財務不僅是國民經濟各部門、各單位在物質資料再生產過程中客觀存在的資金運動及資金運動過程中所體現的經濟關系,更主要的是財產和債務,即資產和負債等。

      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有哪些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為了保障國有資產的安全、增值,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規范公司企業財務行為,有利于企業的.發展,加強財務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企業財務管理制度。企業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監督、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籌集資金,有效利用企業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是小企業實施經營管理活動,對財務管理體系建立、維護,規范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

      三、財務注意事項

      1、思維的高度

      格局影響思維的高度。作為財務人員時時應該以“所有者的身份考慮”一系列的問題,如果不具備這樣的高度,工作開展就會有局限性。

      2、風險防范意識

      建立一套健全的科學又適合的內部控制體系是財務人員的職責。一個企業如果內部控制沒到位,就會出現漏洞,得到利益的人會覺得財務太沒水平了。

      3、細節決定成敗

      作為財務人員應該非常認真、細心,做任何事情都要有復核的意識。一個數字多寫一個零或少小一個零都相差十萬八千里,有時候所犯的錯誤是承擔不起的。

      4、應對能力

      財務人員的應對能力是非常重要的,有時候過于刻板會影響業務的發展。

      5、保守公司的機密

      作為財務人員哪些話該說,哪些話絕對不說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做不到這一點,有時候是要負法律責任的,即使沒有這么嚴重,也是得不到上司、股東們的勝任的,一定要懂得一些常識。

      6、以所有者的身份考慮問題

      每一位財務人員都應該站在所有者的身份去考慮問題。財務人員不是資金流的管理者,就是物資流的管理者,所以財務人員身邊每天都與錢有關的東西工作,如果不為企業的利益價值最大化考慮,就會損失公司的利益,非常重要。

      7、要有過硬的專業技術水平

      財務人員是屬于管理與技術并存的工作崗位,如果專業技術水平不過硬,同樣會給企業帶來損失,有時候這種損失是不可估量的,所以應該不斷地學習,再學習。

      8、要懂得資源整合

      財務人員是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的重要崗位,如果不懂得整合企業內外資源,不懂得借力,是做不好工作的。財務人員面對的是公司的每一個部門,信息非常廣,我們要通過數據去反映企業的經營情況,再利用數據去分析每一個部門的績效,從而得到改善;另要與銀行、供應商、客戶、稅務等部門處理好關系,從而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4

      1、根據國家財務會計法規和行業會計規定,結合公司特點,負責擬訂公司會計核算的有關工作細則和具體規定,報經領導批準后組織實施。

      2、參與擬訂財務計劃,審核、分析、監督預算和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

      3、在部長領導下,準確、及時地做好帳務和結算工作,正確進行會計核算,填制和審核會計憑證,登記明細帳和總帳,對款項和有價證券的收付,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資產基金增減和經費收支進行核算。

      4、正確計算收入、費用、成本,正確計算和處理財務成果,具體負責編制公司月度、年度會計報表、年度會計決算及附注說明和利潤分配核算工作。

      5、負責公司固定資產的財務管理,按月正確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清產核資工作。

      6、負責公司稅金的計算、申報和解繳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財務審計和年檢。

      7、負責會計監督。根據規定的成本、費用開支范圍和標準,審核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實性,審核費用發生的審批手續是否符合公司規定。

      8、負責社會集團購買力的'審查和報批工作。

      9、及時做好會計憑證、帳冊、報表等財會資料的收集、匯編、歸檔等會計檔案管理工作。

      10、主動進行財會資訊分析和評價,向領導提供及時、可靠的財務信息和有關工作建議。

      11、協助部長做好部門內務工作,完成財務部部長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5

      一.總則

      1為加強集團的財務管理,規范集團的各項財務管理行為,保證集團戰略和目標順利落實,保障集團資產的安全、完整,促進首聯集團的發展,特制訂本制度.

      2集團財務管理的根本目標:以集團股東為主體的利益相關人利益最大化.

      3集團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和任務:

      3.1建立和健全集團基本財務管理體制.包括組織機制、決策機制、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機制、信息流轉機制等.

      3.2制定集團財務管理規則,包括各財務事項操作規范和管理權限,具體包括:

      3.3投資融資和收益分配:其核心內容是企業發展“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的科學統一,具體包括選擇融資渠道及合理的資本結構,綜合分析評估投資風險與報酬,協助進行投資決策;制定符合股東利益和企業長遠發展需求的股利分配政策.

      3.4通過系統的全面預算制度和配套的監控體系,對集團業務運作和資金流轉進行管理和監控,保證集團戰略目標實現的效果和效率,實現股東權益的保值增值.

      3.5建立良好的企業內部控制系統,加強風險防范,保證資產安全,降低成本控制的費用.

      3.6遵照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為各政府機構和股東提交準確完整的財會信息.

      4集團內部各單位財務制度不得違反或與本制度的規定和原則相沖突,本制度未盡事項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準.

      二.財務管理體制

      1集團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獨立核算的財務管理體制.集團的財務管理工作,在集團高層領導下,由集團總部財務管理部具體組織實施.各分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在各分公司總經理及總部財務管理部和總部財務副總的領導下,由其財務部門負責人組織實施,除接受總部財務管理部的檢查監督外,還要主動做好自查工作.

      2財務管理工作的開展以總公司、各分公司財務部門為主,各職能部門為輔;總公司、各分公司的財務部門的主要職責如下:

      2.1建立健全財務系統的基本規制,包括:

      2.1.1財務部門的目標體系和決策流程

      2.1.2核心業務的標準、制度流程

      2.1.3財務部門的組織設置/權限分配/崗位責任制/人員招聘、考核、培訓發展等

      2.1.4企業財務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和內部信息流轉的規定

      2.1.5培育和倡導符合公司文化導向的財會系統價值理念

      2.2核心業務流程包括:

      2.2.1財務系統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業務及管理目標的制定流程

      2.2.2嚴格遵循國家和集團各項財務制度的要求,辦理融資投資收益分配以及財務結算和核算業務;

      2.2.3組織編制財務預算,監督預算的執行情況;

      2.2.4負責經營活動分析工作,編制財務報告,真實、客觀、準確、及時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2.2.5統一的貨幣資金管理和稅務籌劃制度,保障整體利益的實現;

      2.2.6集團規定的重大業務審批制度

      三.權限分配

      1各經營財務事項審批權限人由業務部門負責人、專業管理部門負責人、財務部門負責人、公司或集團高層領導構成.

      2審核責任人依據相關業務規范和經營政策對具體經濟業務的發生內容及要件進行審核.

      3審批責任人依據整體經營利益原則對具體經濟業務的發生必要性進行審批.

      4審核和審批權限人主要包括:

      4.1集團總部

      4.1.1職能部門經理:各管理職能部門經理在專業職權范圍內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1.2財務副總:分管各項業務或分公司的副總在各自的分管領域范圍內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1.3總經理: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1.4總經理辦公會: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審核或審批權,體現高管層集體決策的原則.

      4.1.5董事長辦公會: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審核或審批權,在經濟事項的審批程序中體現為最終審批權責任機構.

      4.2收入中心.收入中心為按業態分的各分公司.

      4.2.1各分公司:在專業職權范圍內對分公司的經濟事項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2.2各分公司職能部門負責人:在專業職權范圍內,對縱向隸屬關系范圍內的單店的經濟事項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2.3各分公司總經理:依據相關經營政策要求,對利潤中心的經濟事項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2.4此外,如在單項業務環節存在其他審核或審批權限機構,分別在細則中描述.

      4.3關于授權:各審批責任人可執行臨時授權,向下或同級授權執行審批責任;授權必須以書面形式說明授權事項、授權對象和授權范圍(日期和內容金額),以授權方親筆簽字為準,特殊情況下該書面授權說明可電話溝通后后補.所有授權文件應編號歸檔保存.

      4.4財務開支審批一般原則:

      4.4.1先下級,后上級;

      4.4.2先定性審核,后定量核準;

      4.4.3先業務行政線,后財務線.

      4.5財務開支審批要點:

      4.5.1開支是否合理、合規、真實;

      4.5.2單據是否合法,數量、金額是否準確;

      4.5.3是否完備了必要的手續,如:資產購置是否經過批準,資產是否經過驗收等,辦理財務手續的基礎要件是否齊全,如原始業務單據等;

      4.5.4是否符合審批權限和開支標準的規定以及有關文件的精神;

      4.5.5是否符合有關經濟合同或協議的約定.

      4.6財務開支審批權限除本制度和集團其他有關制度、規定已明確的外,其余由各分公司的總經理負責組織制訂.

      4.7對審批權限中未能涉及的具體事項,財務人員應作出符合常理的專業性判斷,交由具有類似或相近事項審批權限的領導審批,并要保持一致性原則.

      4.8財務人員任職基本要求:

      4.8.1極強的保密意識;

      4.8.2認真、仔細、一絲不茍的工作作風;

      4.8.3忠于企業,嚴格遵守財經紀律;

      4.8.4工作穩定性較強;

      4.8.5具備與職位相適應的財會專業技能和任職資格.

      四.財務管理規則

      1籌資管理

      1.1籌資原則

      1.1.1總體上以支撐集團戰略、遵從集團統籌安排、滿足集團資金需要為原則.

      1.1.2長遠利益與當前利益兼顧;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兼顧.要慎重考慮公司的償債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償債而陷入困境.

      1.1.3在控制融資風險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各種融資渠道,權衡資本結構(權益資本和債務資本比重)對企業穩定性、再籌資或資本運作可能帶來的影響,以綜合資金成本率最小為目標.要注重學習運用各級政府及行業優惠政策,積極爭取低成本籌資如:無償、資助、無息或貼息貸款等;

      1.2權益性籌資

      1.2.1各分公司的實收資本不得隨意變更.各分公司資本的增減變動,不論是貨幣資金投入還是往來劃轉,均應報集團財務管理部審核,經批準后方可執行;合資企業注冊資金的增減變動應經本單位董事會批準,并聘請董事會認可的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后報集團總部備案.

      1.2.2合資企業在注冊或增資擴股時,應督促所有股東遵照國家有關法規和董事會要求,及時、足額交付資本金,對未按時或足額交付資本金的,應提交本單位董事會作股權調整等處理,并報總部備案.

      1.2.3合資企業股東投入的資本金不得以非法定程序抽回;

      1.2.4合作項目吸收的資金比照注冊資本進行管理.

      1.3債務性籌資

      各分公司向銀行借款應遵從銀行與國家的有關規定,并以維護公司信譽為首要原則,及時辦理銀行借款到期歸還、續借申報工作,避免罰息、拖欠利息和延誤借款歸還事件的發生.

      1.4集團控股企業的以下對外借款(包括長短期借款、票據貼現等)須報集團審批:

      1.4.1向其他單位和個人借款超過萬元、向銀行借款超過萬元時;

      1.4.2融資成本高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時;

      1.4.3向有收購或參股意向的借款人借款;

      1.4.4借款有限制性條款,可能導致公司控制權易手或對公司其他方面產生重大影響如:如要求以公司的知識產權、重大資產作質押、擔保等.

      1.5集團總部及控股企業融資成本高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含)以下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辦公會審批.

      1.6未經集團同意,集團附屬單位之間不得互相拆借資金.

      1.7集團控股企業的以下內部拆借須報集團審批:

      1.7.1集團成員單位之間短期資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內),金額萬以下的,須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萬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1.7.2集團成員單位之間長期資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上),金額萬以下的,須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萬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1.8各分公司應在維護本單位信譽、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商業信用、緩交稅費等方式融資.

      1.9簽訂融資合同或協議時,應考慮法律因素和對企業稅收的影響,選擇最有利的方式.

      2投資管理

      2.1投資分為長期投資和短期投資兩種,長期投資指持有時間準備超過一年的各種股權性投資(如:獨資或與他方聯合設立公司、參股其他公司)、發行債券、其他債權投資及改建、擴建與新項目投資等,短期投資指能夠隨時變現并持有時間不準備超過1年(含1年)的投資,包括股票投資、債券、基金投資及其他債權投資等,日常固定產購置不作為投資管理.

      2.2集團及控股企業設立新公司或參股其他公司(非上市公司)、搞新項目開發,必須事先進行可行性研究,從以下幾方面進行定量和定性分析、評價.

      2.2.1對公司發展戰略的影響;

      2.2.2對公司經營的影響;

      2.2.3主要風險和應對措施;

      2.2.4公司的資源包括人力、物力、財力、管理能力能否滿足新的投資需要;

      2.2.5投資收益;

      2.2.6稅務論證.

      2.3集團內企業任何權益性投資(含股權投資)項目的確定,都應在詳盡的市場調查的基礎上,遵循穩健性原則,以“不高估收益、不低估風險”的慎重態度編寫可行性研究報告,并召開包括由財務人員、有關專業人員參加的投資項目審評會,最終提交集團總經理辦公會和董事會審批.

      2.4長期投資項目立項一經批準,財務部門、融投資部門應積極配合項目操作部門做好項目啟動等前期工作及以后的投資管理,包括項目所需資金的籌措、調度、資金使用效果的跟蹤等工作.

      2.5集團內企業以房產、設備等固定資產進行聯營投資,在項目立項后應聘請專業機構進行資產評估,并比照固定資產轉讓的審批權限,報集團有關領導審批.

      2.6原則上不對被投資單位提供超出投資份額的借款、擔保.特殊情況需提供的,全資企業應按審批權限報集團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合資企業由其董事會批準,同時必須要求被投資單位提供反擔保或抵押物,提供抵押物的,必須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2.7年度終了后,投資單位應關注被投資單位(包括股權投資)的董事會決議及利潤分配方案,積極催收應上繳利潤.

      2.8被投資單位(不含股權投資)應在投資全部到位后或發生股權變更時,及時辦理驗資手續;歇業或終止經營,投資單位應及時辦理或督促辦理有關工商、稅務等法律手續.

      2.9集團內企業應充分利用各種投資渠道提高閑置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并遵循“風險第一、收益第二”的原則,企業從事短期投資必須經集團批準(政府部門分配的國債認購任務除外).

      2.10被允許從事短期投資的企業,財務部門要制定嚴密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風險控制,并監控及分析業務部門的操作過程,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匯報.

      2.11長、短期投資的所有權不得登記在個人名下.

      2.12投資審批權限:

      2.12.1集團控股企業的投資審批權歸集團公司(政府部門分配的國債認購任務除外),非控股企業由其董事會確定.

      2.12.2設立新公司、參股其他公司等權益性長期投資,投資額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至萬元(含萬)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萬元至萬元(含萬)的,由集團董事會批準;投資額在萬元以上的投資由集團股東會批準.

      2.12.3股票、基金等短期投資,在一級市場進行申購由集團董事長批準,二級市場上投資則必須經集團董事會批準.

      2.12.4通過資本市場實施并購,須經集團股東會批準.

      2.12.5債權投資

      1)國債及企業債券(含可轉換債券)在一級市場申購,在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以上但不超過萬元的,由董事長審批;萬元以上的,由董事會審批;在二級市場投資,無論金額大小均由集團董事會審批;

      2)原則上一般不得向集團外企業提供以獲取利息收益為目的貸款,特殊情況下,由集團董事會批準.

      2.12.6集團總部及控股企業新項目投資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以上但不超過萬元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會審批.

      2.12.7各分公司的投資及投資效果、收益情況每年至少應向集團匯報一次.

      2.12.8投資清理審批權限.權益性投資的清理須報集團領導審批.

      3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管理

      3.1集團定義單位價值(包括運輸、保險、安裝等費用)在元以上,使用年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機器機械設備、電子設備、辦公設備、運輸工具以及其它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等資產為固定資產;對一些單價不足元,但數量眾多,在企業的經營中發揮較大作用的,根據管理需要也可列為固定資產,但需報經集團財務管理部批準.

      3.2固定資產的計劃與審批:

      3.2.1固定資產購置必須有請購計劃,詳細說明計劃購置的固定資產種類、名稱、單價、購置原因等;

      3.2.2非經營性固定資產請購計劃審批權限:

      3.2.3集團總部和各分公司固定資產請購計劃金額在萬元以下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為萬元-萬元的,須報集團總經理辦公會審批;金額在萬元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3.2.4固定資產的處置,如報廢、出售及盤盈、盤虧的處理,應報經集團批準.

      3.2.5具體程序為:各分公司向集團財務管理部提交固定資產處置請示報告,由集團財務管理部會同集團其他職能部門商定處理意見,最后報集團有關領導審批.

      3.2.6單個分公司報廢、盤盈、盤虧金額在萬元以下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出售固定資產單位金額在萬元以下的,由集團主管副總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

      3.3固定資產的購置與驗收:

      3.3.1大宗固定資產的購置應采取招標或詢價的方式;

      3.3.2固定資產購置的經辦人應在購置完成后持“購置固定資產審批報告”、“驗收合格單”及有效稅務發票到財務部辦理報帳手續,財務部門須查驗上述手續是否完備并核對購入資產的內容、附(備)件、價格等與合同、發票、單據一致后方能入帳;

      3.3.3由于采用分期付款或其他原因,在固定資產驗收并投入使用后,尚未取得發票時,財務部門應依據“購置固定資產審批報告”,“驗收合格單”,并注明暫時未取得發票的原因,預計取得發票時間,回收發票責任人等,辦理暫估入帳手續.已完工的在建工程,應及時辦理結算及驗收手續,轉入固定資產;

      3.3.4購置固定資產,不得以個人名義定購、辦理產權登記、注冊等;遇特殊情況必須以個人名義辦理時,需經集團董事長批準.

      3.4無形資產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購買、轉讓及授權他方使用必須經過集團批準.

      3.5各分公司財務部門應定期對遞延資產的帳面情況和攤銷情況進行清理,對長期掛帳的費用性開支和消耗性支出按集團相關會計政策及時處理,根據資產實際收益情況調整遞延資產的帳務處理,并清理其他經濟事項在遞延資產中的臨時掛帳,避免遞延資產虛增.

      3.6財務人員應注意考慮費用資本化的可能性和可行性,隨公司發展階段和戰略意圖的不同,做出費用資本化與否的選擇.

      4貨幣資金及結算資金

      4.1庫存現金管理

      4.1.1各分公司現金的使用范圍應符合國家《現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嚴格控制現金結算,超出結算起點的付款應通過銀行結算;特殊情況下需用現金結算時,必須取得對方的收款收據;各分公司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

      4.1.2各分公司必須核定庫存現金限額,限額的核定以本單位3天以內的現金日常用量為準,凡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送存銀行,企業現金的存入及取出應派車輛接送,切實做好安全保衛措施.

      4.1.3除零星現金收入可以補充庫存外,收入的現金應當天送存銀行,在銀行停止收款后收進的現金,應存入企業保險柜,于第二天上班后及時送存銀行.

      4.1.4出納員在辦理現金收付時,必須檢查收付款憑證是否按規定的審批權限及程序經過審批,不得受理未按規定審批的收付款業務;不得受理不完整、不真實、不合法的內外部憑證,并視情況報告財務負責人.

      4.1.5出納員在辦理現金收付時,應堅持“當面點清”的原則,每筆現金收付后,須加蓋“現金收訖”或“現金付訖”戳記.

      4.1.6 “現金日記帳”應使用訂本式帳簿,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出納員仍要設置現金收付登記簿,逐筆登記.

      4.1.7出納員必須做到“日清月結”,日記帳與庫存現金應于每日終了后核對,如出現長短款,應報告財務負責人,查明原因后及時處理.

      4.1.8不準用白條抵充現金,不準因私借支現金,不準保存帳外現金,不得公款私存.

      4.1.9各企業財務部負責人或安排出納以外的其他人員每兩月至少對出納庫存現金檢查核對一次,驗證帳實是否相符,情況異常時,應進行突發性檢查.

      4.1.10出納員不得兼管任何購、銷業務和實物收發;不登記除銀行存款、現金日記帳外的任何其他帳簿;不兼管財務稽核和不抄寄結算帳戶的'對帳單.

      4.1.11現金支付范圍:

      1)支付給員工的工資、獎金、津貼及勞保福利等開支;

      2)個人勞務報酬;

      3)報銷(或借支)的差旅費、業務費、修理費等;

      4)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5)集團董事長、總經理、各分公司總經理批準的其他特別支出.

      4.2銀行存款管理

      4.2.1出納員在每月終了后5個工作日內,應根據銀行對帳單仔細核對和清理銀行日記帳,查明未達帳項及其原因,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及其說明,交部門財務稽核人員審查核對并簽字認可后報財務經理審批.

      4.2.2 《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及其說明應每年裝訂成冊歸檔.

      4.2.3各分公司財務部門應定期對各開戶行的戶頭進行清理、核對,對不再使用的帳戶應及時辦理銷戶手續.

      4.2.4各分公司要嚴格規定銀行存款支付審批權限,出納人員應嚴格把關,履行審批程序,做到單據齊全、審批手續完備、合乎規章.各級審批人員出差、休假等不在公司期間,應對審批權限進行書面授權.

      4.2.5財務人員應通曉各類銀行結算方法,并根據情況選擇對公司較為有利的方法進行結算.

      4.2.6各分公司應就臨時閑置資金通過通知存款、定存等方式獲取最大利息收益.

      4.2.7款項支出須有可靠依據,并符合以下原則.:

      1)支出項目必須按規定辦理批準手續;

      2)收到的資產必須經檢查驗收;

      3)有關憑證的價格、金額、付款條件等經審核無誤.

      4)已經支付的付款憑證上應加蓋銀行(現金)付訖章,以防重復付款.

      4.3結算資金管理

      4.3.1結算資金主要指因商品銷售、購買物品等與其它單位發生的債權、債務往來.財務部門應本著加速資金周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防止壞帳、呆帳的發生、充分利用商業信用獲取資金、維護本單位信譽的原則進行結算資金的管理.

      4.3.2結算資金按往來性質記入應收應付、預收預付等會計科目.各科目按業務發生單位設立明細帳,并在備注中注明我方經辦人姓名和往來內容,不得以業務員名稱等其他形式設立明細戶頭.

      4.3.3各分公司對存貨銷售應嚴格控制賒銷,對庫存積壓的存貨可采取降價、置換等方式進行處理;各分公司賒銷、積壓存貨降價處理應報經各分公司總經理批準.

      4.3.4各分公司應建立必要的崗位責任制,明確規定業務部門及經辦人對應收帳款的收回應負全部責任.

      4.3.5財務部門應每月向本公司領導和業務部門通報應收帳款情況,督促催收.對長期未收回的款項,要求有關人員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追索.

      4.3.6對于已采取多種措施,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如果超過國家規定掛帳期限,可經本公司總經理確認和集團批準,報稅務主管部門批準后作壞帳損失處理.債權雖然從財務帳上核銷,但并不意味著放棄債權,仍應設置處理壞帳登記簿進行備查登記,視情況采取或繼續采取法律途徑進行追索.

      4.3.7各分公司應取得并妥善保管好能證明公司債權客觀存在的依據如:合同協議、提貨憑證、對帳函件等.

      4.3.8在支付應付帳款時,應對照合同等仔細復核,并同預付貨款及應收帳款等全部債權一起清理結算,防止重復付款.

      4.3.9財務部門每月應對債權的帳齡和債權損失可能性進行綜合分析,密切關注債務人的近況,對快過訴訟時效期的債權或償債能力趨弱的債務人應及時提請本公司領導采取法律或其他行動,防止壞帳損失的發生或擴大.

      4.3.10每個年度末,各分公司應按集團會計政策提取壞帳損失準備,并應定期對壞帳損失做出處理.

      4.3.11壞帳損失標準如下:

      1)債務人已撤消、破產、資不抵債,依照民事訴訟法進行追償后,確實無法追回;

      2)債務人死亡,既無遺產可供清償,又無義務承擔人,確實無法追回;

      3)因故在訴訟時效期內未起訴而債務人又拒不承認債務或雖承認但基本不具備償債能力;

      4)債務人逾期不履行償債義務已達三年以上,仍然無法收回.

      5)滿足上述條件之一,就應列入壞帳損失.

      4.3.12報批核銷壞帳時,應詳細說明債務人有關情況、發生應收款項的經濟事項、拖欠原因、催收情況等.同時,還應提交壞帳損失申請書,報經稅務機關認可.

      4.3.13壞帳損失審批權限:各分公司的壞帳損失核銷均應報集團審批;各分公司年度壞帳損失總額在萬元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元以下的,由集團財務管理部部長審批;總額在萬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元以上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總額在萬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萬元以下的,由集團總總經理審批;其余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如債務人為與各級審批人有關聯關系或利益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無論金額大小,一律由董事長批準.

      5存貨管理

      5.1盤虧、毀損、報廢處理的審批權限:各分公司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應報經集團審批后方可處理:

      5.2總額1萬元以內的,由總部財務管理部部長審批;萬元-萬元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萬元-萬元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具體報批程序同固定資產的報批程序.

      5.3外贈產品或其他存貨的審批權限:金額在元以下的,由各分公司總經理審批;金額在元—萬元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元-萬元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

      5.4低值易耗品管理

      5.4.1辦公用具類低值易耗品統一由行政部門按計劃購置,辦理登記、領用手續,且采購與驗收、保管不得為同一人,其審批權限由各分公司根據具體情況自行確定;

      5.4.2個人保管使用的低值易耗品若丟失或人為損壞,應由責任人照價賠償;

      5.4.3正常損耗、損壞需重新領用時,必須以舊換新;

      5.4.4低值易耗品攤銷一般采用一次攤銷法;如一次性領用量太大,對當前成本費用產生較大影響時,亦可采用分期攤銷法,但攤銷期一般不超過一年;

      5.4.5低值易耗品之價值雖然一次性攤銷,但對實物應在備查簿上進行登記管理.

      5.5各單位應根據自身的具體特點制訂本單位的存貨管理制度.

      6營業收入管理

      6.1各分公司應按照國家會計制度和集團有關制度的規定,正確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嚴禁收入不入帳或收入長期掛帳而不結轉銷售等隱瞞、截留營業收入,切實按收入與費用配比的原則結算當期利潤.

      6.2各分公司應建立健全發貨、退貨的內部控制制度.倉庫應根據提貨憑證發貨;

      6.3發生退貨時,要按規定的程序審批,確認退貨原因,辦理入庫手續;退付貨款后,應取得對方單位的收款憑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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