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管理規章制度(合集15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車輛管理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1
為加強公務車輛(以下簡稱公車)的使用管理,提高車輛使用效率,嚴格用車制度,做好車輛的維修、保養,確保行車安全,節約各項費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公車的日常管理由駕駛員、車管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共同負責。
1、機關車輛實行定車定人管理,駕駛員必須做好車輛的保養、維修、年審、保險和交納養路費等工作,精心愛護車輛,經常檢查車輛安全狀況,保持車容整潔,使車輛始終處于良好的技術性能狀態。嚴禁擅自將公車外借,嚴禁將車輛交與他人駕駛。
2、公車必須在單位定點的加油單位使用IC卡加油,實行一車一卡,專卡專用,車輛油耗必須與車輛的`技術參數及所運行的公里數相符。
3、公車保險必須在定點保險機構和險種范圍內辦理。
4、車輛使用費用的管理:
(1)車輛的例行保養、清潔按實際費用給予報銷。
(2)車輛修理實行定點維修。維修金額在1000元以上的向分管領導請示,維修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向綜合科提出,經同意后實施。除應急情況外,駕駛員不得擅自購置配件或先修后報。維修費用一次一報。
(3)過路(橋)、停車費用報銷時,應填寫報銷憑證并寫清楚起訖地點,一月一報。
(4)在定點加油單位以外加油的費用不予報銷(出差等特殊情況除外)。
5、公務用車,用車人必須向車管負責人或分管領導提出申請,由車管負責人或分管領導統一調度,統一派車。
6、派車本著“先領導后一般、先急后緩、先遠后近”的原則進行,車輛緊張安排不過來時,用車人不得無理取鬧。因公赴外地開會、出差、學習的,原則上不予專程接送。
7、所有公車全部安裝GPS衛星監管系統,每輛車兩張卡,分別由綜合科負責人和駕駛員保管,凡用車必須刷卡。出車前駕駛員到綜合科負責人處領取機動卡,車輛發動后五分鐘內必須刷卡。
8、非工作日用車,駕駛員需事先填寫《非常規用車申請表》,經車管負責人和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出車,否則視為違規用車。
9、未經申請批準出現非常規用車的,駕駛員需在出車后3個工作日內填寫《非常規用車事后說明表》,經車管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審查通過后,視為常規用車,否則視為違規用車。
10、駕駛員在出車任務完成后,及時將車輛駛入指定地點停放,并向派車人匯報出車情況。未實行定點停放的,視作違規用車。
11、不準動用公車接送子女學、親屬上下班及辦其它私事,未經審批私自出車的,視為違規用車。
12、公車使用情況實行定期公開制度,每季度對公車使用情況在本單位公示欄進行定期公示。
13、凡被發現公車私用的,按每公里1.00元向當事人收取用車費用,還將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責令寫出書面檢查,全辦通報,并將處理結果報市紀委監察局備案。
14、下列情況由駕駛員負全部責任:
(1)違規駕駛公車的;
(2)私自出車、公車私用發生交通事故的;
(3)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4)酒后駕駛車輛的;
(5)公車在工作之余,未按規定及時進入單位指定地點停放造成損失的;
(6)有其他違反車輛管理規定的。
15、給予駕駛員出車以每公里0.1元的車公里補助,年終一次性領取;
16、駕駛員一年中未發生交通違章而被處罰的或處罰數額低于400元的,給駕駛員以400元差額部分的獎勵。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2
1、根據物業服務等級和收費標準,每天早晨、晚間須定時清理二次生活垃圾的收集,必須做到日產日清。
2、清運車運輸過程中不得揚撒、泄漏,對運輸途中的環境衛生進行養護,確保道路清潔衛生。
3、保證安全操作清運,注意行人安全,如有特殊情況發生及時停運,并第一時間告知領導另作處理,避免安全事故發生。
4、清運車專車專用,只能運送生活垃圾,嚴禁用于建筑垃圾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垃圾的`混裝清運。
5、每個垃圾箱(桶)周邊及地面進行清掃、清洗,及時清除地面油污。
6、清運車每日清理一次,車廂內清運后不得有殘留,保持車體干凈衛生,無異味。清運車停放整齊,并每周進行一次維護保養。
7、清運車操作人員必須愛護垃圾桶、垃圾箱等設施,不得野蠻清運或惡意損壞設施及車輛。
8、為保護清運人員的健康,清運人員在工作時穿戴好勞保用品。
9、清運工作人員每天須填寫‖圾清運服務質量記錄表》,清運車不得私自借用。
10、清運工作人員操作中不得專喧嘩,做到文明清運,避免噪音影響臨街商戶正常經營和休息。
11、清運工作人員違上述規定者,將視情節輕重予以經濟處罰。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3
1、總則
1、1為加強工廠內(以下簡稱廠內)機動車輛的安全管理,提高廠內機動車輛的安全技術狀況,保障作業安全,根據國家有關<廠內機動車輛管理>的規定,特制定本規定。
1、2本規定所稱廠內機動車輛,是指限于廠區范圍內(含廠區外堆場等生產作業區域和作業現場)行駛及作業的機動車輛。
2、安全技術要求
2、1車輛應車容整潔、車身周正。車輛的裝備、安全防護裝置及附件應齊全有效。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2、2車輛的整車技術狀況、污染物排放、噪聲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及規定。
2、3全車各部位在發動機運轉及停車時應無漏油、漏水、漏電、漏氣現象。
2、4車輛的液壓系統應管路暢通,密封良好;操作桿無變形,無卡阻;分配器元件配合良好,安全閥動作靈敏可靠;工作部件在額定速度范圍內不應有爬行、停滯和明顯沖動現象。
2、5車輛發動機應安裝牢固可靠,動力性好,運轉平穩,無異響,起動和停機性能良好。
2、6發動機起動系、點火系、燃料系、潤滑系、冷卻系應機件齊全,性能良好,安裝牢固,線路、管路不磨碰。
2、7車輛方向盤的最大自由轉動量從中間位置向左右各不得大于30度。
2、8車輛轉向應輕便靈活,行駛中不得輕飄、擺振、抖動、阻滯及跑偏現象。車輛安全管理制度。在平直的道路上能保持車輛直線行駛,轉向后能自動回正。
2、9車輛的方向盤轉向力及前輪側滑量應符合的有關標準和規定。
2、10前輪定位值應符合設計規定。
2、11轉向機不得缺油、漏油,固定托架必須牢固。轉向垂臂、橫直拉桿等轉向運動零件不得拼湊焊接,不得有裂紋、變形。球頭與球頭座、轉向節主銷與襯套配合松緊適度,潤滑良好。
2、12車輛及掛車必須設置彼此獨立的.行車和駐車制動裝置,制動裝置的各零部件應完好有效。
2、13行車制動裝置的制動力、儲備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動完全釋放時間等指標應符合有關標準、規定及該車整車有關技術條件。
2、14氣壓制動系統技術指標應符合有關標準及規定,必須裝有放水裝置和限壓裝置。
2、15機械式制動器、拉桿拉線等機件應完好無損。
2、16在車輛運行過程中,不應有自行制動現象。
2、17車輛的制動距離、跑偏量、駐車制動性能要求等應符合有關標準及規定。
2、18車輛照明及指示燈具應安裝牢固、齊全有效。燈泡要有保護裝置,不得因車輛震動而松脫、損壞、失效或改變光照方向。所有燈光開關應安裝牢固,開關自如,不得因車輛振動而自行開關。
2、19車輛均應設置喇叭,其性能應可靠,喇叭的音量應符合有關標準的噪聲規定。
2、20車輛的各種儀表應齊全且靈敏有效。
2、21車輛輪胎的充氣壓力應符合其技術性能要求。輪胎胎面的局部磨損不得暴露出輪胎簾布層。
2、22車輛同一軸上的輪胎應為相同的型號和花紋。車輛轉向輪不得裝用翻新的輪胎。
2、23車輛的鋼板彈簧不得有裂紋、斷片和缺片現象,其中心螺栓和u形螺栓須緊固。
2、24減震器應工作正常。車架不得有變形、銹蝕、彎曲,螺栓、鉚釘不得缺少或松動。前后橋不得有變形、裂紋。
2、25車輛的離合器應接合平穩,分離徹底,不得有異響、抖動和打滑現象。踏板力和自由行程等應符合有關標準、規定及該車整車有關技術條件。
2、26變速器應無裂紋,變速換擋靈活、輕便,自鎖、互鎖可靠,變速桿無變形。
2、27傳動軸萬向節應無裂紋和變形,鎖止齊全、可靠;傳動平穩,在運轉時,不發生震抖和異響。
2、28駕駛室的技術狀況應能保證駕駛員有正常的勞動條件。
2、29車輛駕駛室必須視線良好,風擋玻璃不得使用有機玻璃及普通玻璃。必須裝設后視鏡、刮水器。
2、30燃油箱及燃油管路應堅固并有防護裝置,防止由于振動、沖擊而發生損壞及漏油現象。燃油箱與排氣管的位置應相距300mm以上或設置有效的隔熱裝置。燃油箱應距裸露電氣接頭及電氣開關200mm以上。
2、31運送易燃、易爆物品的車輛,必須備有消防器材和相應的安全措施。
2、32進入易燃易爆場所作業的車輛必須具有防爆措施。
2、33各類廠內機動車輛還應符合各自特有的安全條件和要求。
3、安全管理
3、1用車單位應加強對廠內機動車輛的安全管理,保證廠內機動車輛的安全運行。
3、2公司、用車單位應建立健全廠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并認真執行。
3、3廠內機動車輛應逐臺建立安全技術管理檔案,其內容包括:
3、3、1、車輛出廠的技術文件和產品合格證;
3、3、2、使用、維護、修理和自檢記錄;
3、3、3、安全技術檢驗報告;
3、3、4、車輛事故記錄。
3、4調度部、安全部負責本公司廠內機動車輛安全監督檢查。
3、5在用、新增及改裝的廠內機動車輛應由調度部及用車單位到所在地廠內機動車輛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建立車輛檔案,經主管部門對車輛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核發牌照后方可使用。
3、6廠內機動車輛牌照由管理部門統一設計、監制。
3、7廠內機動車輛遇有過戶、改裝、報廢等情況時應及時到所在地主管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3、8廠內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屬特種作業人員,由地、市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組織考核、發證。
3、未經公司總經理批準(特殊情況除外),不得以車代步。私自以車代步者,加重處罰。
4、安全技術檢驗
4、1公司用車單位應對廠內機動車輛進行年、季、月度及日常檢查。
4、2調度部、安全部在用車單位自檢的基礎上對廠內機動車輛進行年度檢驗。檢驗不合格的車輛由調度部、安全部限期整改,并予以復檢。
4、3廠內機動車輛修復、改裝后必須向調度部申請檢驗,合格后方準使用。
5、罰則
5、1對違反本規定的單位,調度部、安全部可視情節輕重,并根據有關規定,分別給予通報、停駕、停駛、罰款的處罰。
5、2對在檢查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檢查人員,應按有關規定查處。
6、附則
6、1本規定由安全部負責監督實施。
6、2用車單位可根據本規定制定實施辦法。
6、3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4
為科學合理規范管理公司車輛,做到高效、節約、安全行車,保障公司用車需要,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管理
1、公司車隊負責公司車輛的統一購置、落戶辦證、保險、年檢年審、維修保養、油料補給、交通事故處理以及考核、培訓、安全教育等工作。
2、公司所有車輛實行集中管理,統一調度。公司車輛除機動車輛外,原則上將車分配到各班子成員、部室優先使用。車輛未用時,車隊經請示后可臨時調配。如領導出差,車輛歸車隊統一調配。
3、嚴格執行車輛專人專車的管理方式,非本車專職駕駛員嚴禁駕駛車輛,駕駛員負責本車駕駛、跟蹤維修保養、清潔、證件保管等,嚴禁轉借或私自調換駕駛車輛,否則,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自己承擔并予以重罰。特殊原因如代班等,需經車隊同意。
4、節假日或休息日車輛必須停放公司指定地點,嚴禁非工作用車,嚴禁搭載非公司人員,否則一切后果當事人自負,特殊原因需公司車隊同意。任何用車部門及人員,必須尊重駕駛員權利,不能指使駕駛員做出違章駕駛行為。
5、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各級交通法規和制度,對交通違法、違章行為引發的一切后果和所有罰款由駕車人自己負責處理。
6、特殊情況下外單位和公司職工借用車輛必須填寫《借用公車審批單》,經公司批準同意后,實行付酬派車。車輛使用費按1元/公里支付。
7、車隊長負責對每臺車進行單車成本核算,并每月進行公布,單車成本核算是對駕駛員進行考核的重要指標,直接參與駕駛員工資的發放和年安全獎評比。
(1)每輛車的行駛里程及燃料消耗。
(2)根據車輛車型、車況等因素,確定每輛車百公里燃料消耗等。
(3)每輛車的輪胎消耗量。
8、公司車輛實行定點加油。燃料油采用一車一卡制,車卡相符,并準確填寫公里數。有特殊情況需要在外加油時,事先必須經車隊長同意并報分管領導批準。
二、車輛維修
1、公司所有車輛實行定點維修。車輛維修必須憑派修單到指定的廠家維修。有特殊情況需要在外維修時,事先必須經車隊長同意并報分管領導批準。
2、車輛維護分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
(1)日常維護是由駕駛員每日出車前、行車中和收車后負責執行的車輛維護作業。其作業中心內容是清潔、補給和安全檢測。
(2)一級維護是由指定的維修廠家負責執行的車輛維護作業。其作業中心內容是除日常維護作業外,以清潔、潤滑、堅固為主,并檢查有關制動、操縱等安全部件。該級維護為每5000公里進行一次。
(3)二級維護是由指定的維修廠家負責執行的車輛維護作業。其作業中心內容是除一級維護作業外,以檢查、調整轉向節、轉向搖臂、制動蹄片、懸架等經過一定時間的使用容易磨損或變形的安全部件為主,并拆檢輪胎,進行輪胎換位。該級維護為每15000公里進行一次。
3、車輛大修按行駛里程15萬公里以上或實際情況確定。
4、車輛維修1000元或更換配件500元以下的由車隊長負責審核同意,車輛維修1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或更換配件3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領導審批,車輛維修5000元以上(含5000元)或更換配件3000元以上的(含3000元)的由公司經理審批。維修程序為:
(1)駕駛員報修后由車隊長負責檢驗,確認后再由車隊填寫派修單。為了更好地對車輛進行管理,堵塞漏洞,節省開支,杜絕因維修保養造成的安全隱患,防止駕駛員在修車過程中采取報而不修,多報少修的現象發生,凡維修部件超過200元的必須回收,交車隊驗收。
(2)車輛統一在指定的維修點維修,未經車隊同意,駕駛員不得到定點以外的廠家維修、如有違反由駕駛員承擔一切費用。修理期間駕駛員應在修理廠監督修理工作,防止修理廠家作弊和維修不到位。車隊長要對帳目進行核實簽字,經財務審核后才能付款。
(3)維修質保期限為:一級維護車輛行駛1500公里或竣工出廠之日起三天內;二級維護車輛行駛3000公里或竣工出廠之日起十天內;大修車輛行駛10000公里或竣工出廠之日起三個月內(時間、里程先達到者為準)。
三、報帳程序
1、公司所有車輛的費用開支,均以每臺車為單位,單獨辦理報賬手續。
2、報賬經辦人必須是指派的該車駕駛員,特殊情況由非本車駕駛員發生的費用也應轉交本車駕駛員統一報銷。
3、車輛費用報銷程序:駕駛員填寫單據→車隊長簽認→財務部審核→領導批示→財務部報銷。
四、駕駛員管理
1、駕駛員考勤一律由綜合辦統一管理,無特殊原因月漏打考勤3次及以上者,罰款50元/天。考勤作假的,罰款100元并取消當月績效工資。
2、嚴禁長時間待車開空調,一經發現,罰款100元/次。
3、嚴禁上班(待崗)期間玩牌賭博和離開公司辦私事,違者罰款100元并取消當月績效工資。
4、嚴禁以各種借口逃避出車,當班駕駛員要求做到隨喊隨到,如要出車時無法按時到場視作事假并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5、駕駛員必須做到上車系安全帶,并有義務要求其他乘客也系安全帶。做到不開英雄車,不開賭氣車,不得強行超車,轉彎不占道超車、不超車,通過集鎮或遇雪、雨、霧天應保持車距,減速慢行。違者處以50元/次的罰款。
6、嚴禁違章駕車,酒后開車,無證開車,穿拖鞋開車,帶病開車,疲勞開車,車輛亂停放。違者責任自負并處以罰款50元/次。
7、嚴禁在開車時使用通訊工具、抽煙、吃檳榔。違者處以50元/次的罰款。
8、因駕駛員責任造成車輛被盜者,取消全年安全獎并予以辭退。
9、嚴禁出私車或私自將車借與他人駕駛。違者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10、駕駛員需每天填寫行車日志,行車日志將作為對駕駛員考核的重要依據。未填寫行車日志的,罰款50元/次。
11、駕駛員要按時參加公司組織召開的安全學習例會。無特殊原因的,不得請假,學習遲到的處以50元/次的罰款,缺課的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五、安全事故處理
車隊負責做好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工作,將安全生產、事故情況及獎罰意見報公司領導批準,其中道路事故與機損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由交警、保險公司或修理廠做出鑒定,并由交警劃分責任。
1、不論事故大小,事發后當事人必須及時報告車隊負責人,以便車隊與保險部門聯系,減少事故損失,縮小事故影響。同時報警,盡快采取有效措施保護現場,積極配合交警處理事故。嚴禁事故發生后逃離現場,隱瞞實情。
2、事故發生涉及人員傷亡,當事人和隨行人員必須組織搶救,發揚人道主義精神,急救傷者移動現場必須設立標記。
3、事故發生后,當事人必須做出書面匯報,說明事故發生的原因以及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總結經驗教訓,避免類似事故的發生。
4、因公出車造成的責任事故處罰: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2000元以內,取消當月績效工資及全年安全獎;直接經濟損失在20xx-5000元者,取消當月績效工資、全年安全獎及半年年終獎金;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或造成人員受傷者,取消當月績效獎金、全年安全獎及年終獎金。
5、責任事故當事人承擔的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一定責任,在劃分責任后,當事人分別按事故經濟損失的5%,4%,3%,2%的比例計算賠償金額。
6、因私出車造成的事故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并予以辭退。
六、安全行車的獎勵措施
全年無任何大小事故,愛崗敬業,服務熱情周到,遵章守制,車容整潔的按200元/月的標準發放安全行車獎。
七、本制度自20xx年10月1日起執行,解釋權歸屬公司綜合辦。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公車公營的管理,保證正常的生產秩序,使車輛運行有章可循,維護企業信譽,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凡公司所屬公營車隊及相關工作人員,都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二章調度紀律
第三條各公營車隊應配備專(兼)職公營車輛調度員。應班駕駛員應提前30分鐘憑安檢合格證、駕駛員上崗證,經調度核實后發放牌證。
第四條車輛在始發站不能正常應班的,駕駛員須及時報告,經車隊確認同意后,另行安排車輛頂班。
第五條節假日、客流高峰加班及上級指定的特定運輸任務,駕駛員必須服從調度員的統一調度,
第六條駕駛員不得私自駕車外出或停放。
第七條完成當日行車任務后,應向公營車隊匯報車輛運行情況,交回三聯單、牌證及其他交接工作,并完成車輛的清潔工作后按指定地方停放車輛。
第三章運行規定
第八條車輛必須按規定懸掛客運班線牌,隨車攜帶道路運輸證,客運附加費繳訖證、運管費繳訖證、養路費繳訖證、行駛證以及其他各種證件,否則,被查處的罰款和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承擔。
第九條車輛應按規定的線路、班次營運,不得脫班、蹋班。
第十條運行途中如遇路阻又不能接駁,確需繞道運行的,應及時向公營車隊匯報,車隊接到匯報后,應及時做好運力調整及班次時間安排。
第十一條車輛接駁及費用結算:車輛在運行途中確因拋錨、路阻、肇事無法繼續運行時,除駕駛員必須就近電告應班站外,同時所有車輛必須無條件接駁。
1、共營線路車輛順路捎帶的,一律不實行結算。
2、接駁手續的辦理:另派車接駁的,在接駁現場由被接駁司機寫出地點、時間、車號、載客情況便條、交接駁車司機帶回車隊填開接駁清單作為結算依據。共營線路車輛實行互相對駁的,由雙方司機在對方三聯單上簽注接駁地點和時間作為計算班次的`依據。
第十二條蹋壓班的處理:公營車隊從事快班工作全體人員應切實履行各自的工作職責,確保正班正點運行。
凡駕駛員不服從調度安排或無故蹋壓班的,按該班單邊全程80實載率予以賠償,第二次予以解聘。
第十三條嚴禁中途上客或裝運行包;嚴禁以車謀私;嚴禁工作人員的親屬、朋友無票或持無效票乘車;嚴禁內部員工無票乘車。
第十四條駕駛員不得以節約燃油而降低服務質量。
第四章牌證管理
第十五條班線牌、進站(證)等牌證由公營車隊調度員負責日常保管、發放。
第十六條當班駕駛員按規定的調度室報班時領取班線牌、進站卡(證)等牌證;向車隊申領車輛行駛證、規費繳訖證及加油專用本,當次(天)任務完成后或應及時交回,并實行簽字制度,無論是向調度室領取牌、證還是向車(分)隊領取的證件,在車輛運行時,駕駛員都必須按規定使用并妥善保管。
第五章獎勵與處罰
第十七條因駕駛員的原因造成班車誤點、脫班、停班的,每次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500元,并按該班次全額收入的80補償。
第十八條違反本規定第六條款,經查證屬實,第一次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200元,第二次扣罰20__元。若造成了損失,由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違反本規定第十三條款,經查證屬實,按實際收入票價3-5倍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
第二十條違反本規定第十四條款,經查證屬實,第一次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500元,第二次予以解聘。
第二十一條駕駛員不服從調度室的統一調度,第一次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1000元,第二次予以解聘。
第二十二條不按規定行車路線行駛或私自改變運行線路的,每次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1000元,并可視情予以解聘處理。
第二十三條凡未及時報告導致塌班的按塌班論處,或拒絕接駁的,扣罰責任人信譽質量保證金20__元,并予以解聘。
第二十四條營運牌、證遺失、被盜,責任人應無條件承擔所有補辦費用,另扣罰責任人信譽質量保證金1000元。
第二十五條因駕駛員原因造成旅客投訴或報紙、電臺、電視臺公開批評的,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1000元,并視情給予解聘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因車隊、車站及調度管理人員失職造成駕、乘人員違反上述規定,所造成的損失及處罰由責任人承擔。
第二十七條凡違反本管理辦法的處罰,由公司運輸管理部門調查核實后進行處罰,罰款全額上交公司。
第二十八條本管理辦法解釋權與修改權屬公司,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6
直屬企業自有機動車輛為完成指派的工作任務在道路及廠區道路、作業現場上行駛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屬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管理的范疇。
第一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一條直屬企業應根據實際情況在本企業設置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科(崗);二級單位應設置機動車輛交通安全崗;基層單位應設立專職或兼職安全員。
第二條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管理機構(崗位)職責:
直屬企業及二級單位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管理科(崗)的安全職責:
1、貫徹國家有關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管理的法規、條例及集團公司有關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制定、修改、完善本企業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并貫徹、落實;
3、參加檢查本單位車輛的安全技術狀況,組織或參加企業內機動車輛交通安全檢查,制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行為;參與廠(礦)區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
4、組織或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各項安全活動,開展對駕、乘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
5、負責本單位所屬車輛、機動車駕駛員的證照管理,參與或組織本單位車輛和駕駛員的定期檢審,負責本企業內部機動車輛的保險;
6、組織或參加對本單位機動車駕駛員的技術考核工作,對機動車駕駛員的評聘有權提出建議。
7、建立健全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的各項檔案資料。
8、協助地方交警部門對本單位所屬車輛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進行調查、處理,負責事故的統計和上報工作;
9、表彰獎勵機動車輛交通安全先進集體和個人,向相關部門提出對違反各種法規、規章制度、道路交通事故的責任人提出處理、處罰建議;
10、及時總結、發現、推廣下屬單位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先進經驗做法,提高全企業的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專(兼)職安全員職責
1、在本單位負責人領導下負責本單位的安全工作,貫徹上級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
2、模范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勞動紀律及各項規章制度,堅持原則,制止違章行為。
3、負責或參與制訂、修訂本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檢查執行情況。
4、負責安排并檢查指導班組安全活動
5、搞好員工的崗位安全教育。
6、組織開展本單位的進出場安全檢查等日常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不能消除應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時向領導匯報。
7、督促、檢查職工對機動車輛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工作。
8、負責本單位機動車輛、駕駛證、機動車輛準駕證的定期檢審及車輛保險工作。
9、參與本單位事故調查、處理,負責統計分析,按時上報。
10、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基礎資料。
第二章一般安全規定
第三條直屬企業應開展經常性的機動車輛交通安全專項檢查。
直屬企業每半年組織1次,二級單位每季度組織1次,基層單位每月組織1次。
直屬企業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管理部門每月路檢路查應不少于1次;二級單位安全部門的路檢路查每月應不少于2次;基層單位應根據自身情況開展路查或場查。
安全檢查應建立完整的檔案,隱患整改應有記錄。
第四條直屬企業應建立并實行以下制度:
1、路檢路查制度;
2、內部機動車輛準駕證(以下簡稱“準駕證”)制度。準駕證管理制度至少應明確申請領證的范圍和準駕證的申領種類、準駕證的`審驗辦法和對違反準駕證管理規定的處理辦法;
3、出車路單(派車單)和長途車輛審批制度;
4、法定節假日期間無工作(公務)任務車輛的“二交一封一定”制度;
5、車輛進出(停車)場、車庫安全管理制度;
6、惡劣天氣下的車輛行駛規定;
7、長期在基層值班的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8、租用外部車輛的安全管理制度;
9、駐外單位的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0、汽車修理安全管理規定;
11、廠區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2、水陸聯運、大型搬遷、吊裝等聯合作業的企業應根據作業特點制訂聯合作業的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管理規定。
第五條廠區道路應設立禁行、禁停、限速等標志。直屬企業所屬的生活區應設立交通安全標志、停車場地等安全措施。
1、機動車輛檔案;
2、機動車駕駛員檔案;
3、道路交通事故檔案;
4、駕駛員安全行駛km數統計檔案;
5、安全檢查記錄,隱患整改記錄;
6、機動車輛保險檔案。
第三章駕駛員管理
第七條機動車輛駕駛人員應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身體條件,作風正派,遵紀守法,并取得國家政府頒發的機動車輛駕駛證。
經直屬企業或二級單位安全部門考核其駕駛技能、交通安全法規知識等科目合格后頒發企業內部機動車輛準駕證方可駕駛。
第八條駕駛大型、重型、危險貨物及特種專用車的駕駛員應具備5年或15×104km以上的安全駕駛經歷,對所駕車輛的基本性能以及裝載的特種設備性能、施工工藝流程有一定的了解;駕駛運輸危險貨物車輛的駕駛員應經過相關安全知識培訓,掌握危險貨物性能和一般的安全規程,持有有效的相關證件方可上崗。
第九條駕駛員應做到:
1、應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規章制度,不應違章駕駛車輛;
2、應愛護車輛、服從調度、接受安全檢查;車輛出車前、行駛途中、收車回場后應按規定進行車輛檢查,及時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保證車輛處于良好狀態;如實匯報機動車輛出車情況;
3、自覺參加本單位組織的各種安全活動,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識;
4、對違章指揮應拒絕執行。
機動車輛管理
第十條機動車輛應經當地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準上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在臨時上道路行駛時,應申領臨時證,按規定行駛。
第十一條機動車輛嚴禁帶病上路行駛,具體要求是:
1、制動器、轉向器、喇叭、刮水器、后視鏡和燈光裝置,應保持齊全有效;
2、機動車輛應按規定配備隨車工具,配備滅火器、故障車警告標志牌等;
3、大型貨車、大型特種車、大型礦山專用車(帶裙邊的車輛除外)等機動車輛應按照GB11567《汽車和掛車側面及后下部防護裝置要求》的有關技術要求安裝側下部安全防護裝置;
4、小型客車、大型客車、客貨兩用車前排應配備安全帶,安全帶性能應符合GB14166《汽車安全帶性能要求和實驗方法》有關規定,其安裝應符合GB14167《汽車安全帶固定點》有關要求;
5、行駛在山區、冰雪、泥濘道路上的車輛,應配備防滑鏈和溜木;
6、起重車、輪式專用機械車,不準拖帶掛車或牽引車輛;
7、車輛所有的裝置應符合GB7258《機動車輛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的要求。
第十二條機動車應按車輛管理機關規定的期限接受檢驗,未按規定檢驗、檢驗不合格或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輛,不準繼續行駛。
第十三條機動車輛應投保有效行駛期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第十四條嚴禁機動車輛客貨混裝,機動車輛載人(物)不準超過行駛證核定的載質量(人),運輸“四超”物件(超長、超寬、超高、超重)應按規定辦理手續。
嚴禁特種作業機動車輛、礦山專用機動車輛(包括工程車、儀器車、吊車等)當作運輸車或交通(通勤)車使用。
隊車行駛時,應根據道路情況、運輸貨物性質以及車輛性質等因素保持安全行車距離,并做好途中對車輛的“三停四查”。
第十五條石油專用車在施工作業過程中應嚴格按照保證安全、利于健康、保護環境的原則進行,不應妨礙其他車輛通行。需要駕駛人員配合的作業項目,在工作時,駕駛員應堅守崗位,嚴格遵守相關安全操作規程。
乘員安全管理
第十六條乘員在乘坐機動車輛時應遵守國家及集團公司有關要求,不應有妨礙駕駛員安全駕駛的行為。乘員有協助駕駛員了望的義務,有制止駕駛員違章行為的權利。乘員應按規定系好安全帶。
第十七條乘員乘坐車輛時應聽從指揮,車未停穩不準上下車,不準跳車。中途上車時,不準強行攔車、扒車和搭車。乘車時先下后上,不準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
第十八條乘坐貨運機動車、吊車等專用車輛除駕駛室外,一律不應坐人。
第十九條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物品乘坐客車。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7
一、工作制度
1、垃圾清運員必須具備愛崗敬業、認真負責的態度,吃苦耐勞的精神,遵紀守法,按時上下班,有事請假。
2、每日上午對責任區內的.生活、建筑、垃圾池等進行清運。
3、保潔車輛、保潔工具,保持清潔,確保垃圾清運設備正常,規范安全使用,上班時間內必須穿環衛服。
4、做好本村(社區)群眾的'宣傳引導工作,指導農戶做好垃圾分類工作,對群眾亂倒、亂放生活垃圾及時進行制止,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向村兩映。
5、完成村兩交辦的突擊清潔任務。
二、管理辦法
1、清運員實行擇優上崗,采取聘用制,聘用合同一年簽訂一次,每季度進行考核,如工作責任心差,又不能完成任務的,將進行及時調整,重新招聘。
2、清運員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工作安排,堅守工作崗位,規范作業,盡職盡責,不斷提高工作標準和清運質量,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
3、每季度考核由村兩會組織召開村民組長會議,實行百分制考核。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8
1、用車范圍:主任、付主任、科長下鄉或到外地開會、機關干部、職工的直系親屬病重或婚、喪、嫁、娶。其它情況一般不安排用車。特殊情況必須用車者,須經領導批準后予以安排。
2、司機出車要經主任或辦公室批準。辦公室要建立出車臺賬,司機出車歸來后,要將所到地點和行駛里程如實匯報,做到一天一登記。出遠門當天回不來的,回來后次日向主管車輛的辦公室主任匯報。不經批準,司機不準私自出車或開車回家。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自已負責,并按規定追究私自出車司機的責任。
3、司機出車要憑辦公室開據的加油單,到指定加油站加油,要一單一清,嚴禁無單加油,凡不經批準加油的,辦公室不補加油單。辦公室要每月5號前把購油和每輛車的用油及行車程報主任、付主任各一份,并在機關內部公布。
4、因工作需要用車者,必須頭一天向辦公室掛號,要說明用車原因和所到單位,事前沒有說明的.,不能再到其它地方。
5、車輛需要維修時,司機要提前寫出修預算交辦公室,報經領導批準后,與財務科共同到維修單位接洽修理,以現金形式及時結清。司機要按預算,把替換下來的舊件交辦公室。每輛車的維修開支每月公布一次。
6、加強車輛養護工作,司機要保證行車安全,保持車內外清潔,車內不準吸煙。出車時嚴禁用酒,發現出車用酒和車內吸煙及衛生問題,要提出批評并對司機和當事人處20元罰款。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9
為全面貫徹《xx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全力推進我區生活垃圾分類示范區建設,根據中共xx區教育員會、xx區教育局關于印發《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現制定我校垃圾分類管理條例:
一、工作要求:
1、完善硬件設施建設,校園內、教室、辦公室里擺放垃圾分類回收箱,并做好統一標識。
2、各教室垃圾分類工作由班主任、衛生員負責,辦公室垃圾分類由室長安排值勤表,落實對垃圾分類的監督執行。
3、每天定人、定時、定點進行垃圾清倒工作,把各類垃圾投放到學校的指定地方,然后由學校統一處理。
★垃圾投放地點:
1、干垃圾、可回收物投放點在2號樓背面
2、濕垃圾投放點在3號樓教工飲水間
3、有害垃圾投放點在食堂門右側
★垃圾投放點開放時間:
每日中午12:3012:45
下午15:3016:00
周五中午12:1512:50
4、提倡綠色辦公,減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
5、做好源頭減量工作,學校門衛不再收取教師私人快遞包裹。
二、工作保障:
1、學校工會、學生發展中心、總務處將分別對教室、辦公室、垃圾投放點進行監督管理并及時饋。
2、所有監督管理和檢查考核結果納入學期考核指標中。
建設小學垃圾分類管理條例于20xx年6月1日開始試運轉。本條例于20xx年9月20日第xx屆三次教職工管理會表決通過。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10
目的:
為了嚴格管理車輛,合理使用車輛,節約費用開支,最大限度地發揮車輛的使用效益,以適應公司公務用車的需要。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由公司負責管理的所有車輛。
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關于交通安全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模范遵守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嚴于律己,以身作則,并組織具體實施和檢查。
2、負責公司車輛的養路費、車輛使用稅和保險費繳交辦理等工作。
3、負責每月召開公司駕駛員安全例會,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健全駕駛員安全技術檔案,交通事故及機損事故記錄,車輛行駛里程記錄及維修檔案,及時填寫各類報表。
4、負責核實駕駛員報銷費用,按照上傳下達的車輛預算費用指標嚴格控制車輛使用費用。
5、貫徹執行交通管理部門和上級有關單位下達的車輛技術管理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負責貫徹、傳達交通管理部門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
6、每月組織駕駛員進行安全學習和職業道德教育,提高駕駛員安全意識和思想素質。
7、負責建立健全車輛安全技術檔案,完成公司車輛安全考核指標。負責組織對車輛進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開展駕駛員安全培訓,保持車輛性能良好,消除事故隱患。
8、愛護車輛,遵守勞動紀律,服從調度,牢固樹立安全行車的觀念,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規,提供文明、禮貌、安全行車服務。
9、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服務意識,自覺做到勤檢查、勤保養,保持車容整潔,保持車況良好,發現故障要及時匯報和排除,不開帶“病”車。
10、積極參加安全教育活動,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做好停放車輛的防盜防搶防破壞措施。
11、車輛發生交通意外或事故時,應保護現場,等候交警部門處理,并通知車管員和單位領導。
12、未經公司分管領導的批準,不得把車輛交給非專職駕駛員駕駛。每次出車認真填寫《車輛行駛記錄表》。
13、車輛只能在公司指定加油站加油,因工作需要購買燃油的,必須經車輛管理員同意。
14、駕駛員在交接車輛時,必須檢查各自的車輛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車輛管理員,否則發現損壞由當值駕駛員承擔。
15、嚴禁無證駕駛車輛和私自出車,違者將給予開除處分。
16、調派車輛往轄區路段以外地區辦事的,必須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車輛的年審、保養維修統一由綜合事務部車輛管理員安排辦理,駕駛員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表》,按規定審批后方可入廠維修。如果超出維修內容,發生的費用由該駕駛員承擔。特殊情況下需就近維修的,經車輛管理員同意后方可修理。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11
一、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公司各部門的所有車輛。
二、 車輛使用管理
1、職責
1。1 行政經理負責辦公室車輛派遣及使用,并對各部門用車進行審批、協調、安排,保證辦公室車輛的有效使用。
1。2 運營車輛由車輛管理人員負責車輛調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車輛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車輛。
2、公務車輛使用管理
2。1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
公務用車除財務外原則上是各部門經理,因公使用公車的須填寫《公務車輛使用申請表》,必須由總經理批準,行政部備案。
2。2 公務車輛使用安排
2。2。2 行政部對審批通過的用車申請,填制《車輛派遣表》,將每次外出的時間、地點、公里數記入并有申請外出人簽字認可。
2。2。3 公務車輛駕駛人員在收到《車輛派遣表》時,應提前檢查車輛狀況及油量情況,按照派遣表上的時間按時出車,并填寫好派遣表的相關數據。
2。2。4 公務車輛申請人員在辦理公司事宜時,應嚴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規定的時間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規定的時間內無法及時返回公司,應提前向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準后方可延時返回公司。
2。2。5 公務車輛駕駛人員辦完事后應及時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況不能按時返回公司的,應提前向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準。
2。2。6 公務車輛駕駛人員返回公司后應將填好的派遣表及時上交行政部審核,審核無誤后存檔。
公司公務車駕駛人不得擅自將車開回家。辦完公事必須將車輛停放在規定的地點。不得因私使用車輛。
2。3 運營車輛使用管理
2。3。1 公司配送部、備件庫、售后部均配有營運貨車,且車輛數量較多,應設專人管理,旨在保證車輛安全運營的同時,最大化的配置車輛運營。
2。3。2 各部門車輛出車、送貨應由車輛管理人員統一調度,公司任何人員不得私自調度車輛,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車輛。
2。3。3 車輛管理人員應根據公司總體的運營要求,對車輛的出車及保養進行合理安排,駕駛員應服從車輛管理人員的安排,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員。
2。3。4 公司車輛駕駛人員須有駕駛證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關法規和上海市路況、路名。
2。3。5 公司車輛不得對外出租和出借。
2。3。6 公司所有車輛鑰匙應有車輛管理人員統一保存、管理,出車時連同《車輛出車安排表》一起交給需要出車的駕駛人員,駕駛人員應在《車輛出車安排表》上簽字,表示鑰匙已收到。
2。3。7 公司所有駕駛人員每天下班前須將公司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將車輛鑰匙交由管理人員保管。如遇特殊情況車輛當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須經部門經理批準。
2。3。8 車輛管理人員根據公司運營需要,及時安排車輛出車,對需要出車的車輛應填制《車輛出車安排表》。
2。3。9 駕駛人員在接到《車輛出車安排表》時,在規定的時間應到達指定的地點,完成配送任務后應及時返回,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返回公司的,應及時向管理人員說明情況,獲得批準后方可。
2。3。10 車輛管理人員應對出車車輛進行登記,填制《車輛送貨登記表》,當車輛返回時,應及時填寫返回公里數,并由駕駛員確認簽字。對出車異常的車輛應詢問其原因,情況嚴重的應上報公司。
2。3。11 駕駛人員在車輛送貨過程中的停車,要遵守交通法規,在允許停車的區域停放車輛,防止因此罰款。
2。3。12 部門間車輛調用應經部門經理批準,并報車輛管理人員備案。
三、 車輛用油管理
1、 職責
1。1 行政部經理負責對公務車輛的用油進行監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控管理。
1。2 運營部門由車輛管理人員負責對車輛用油進行監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控管理。
1。3 各部門應加強車輛用油管理,節約用油開支,使車輛均能在經濟耗油的情況下有效的運營。
2、車輛油卡管理
2。1 公司所有車車輛統一油卡加油,實行一車一卡制度。
2。2 公司所有車輛禁止現金加油,駕駛人員應隨時攜帶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現金加油,如遇特殊情況需現金加油,須經部門經理、財務經理批準,并報車輛管理人員備案。
2。3 車輛加油卡辦理后,管理人員應按車牌號與油卡號碼進行備案登記,每月進行核對。油卡一經備案,不允許變更,如遇到特殊情況,比如油卡壞了,不能正常加油時,應報車輛管理人員,及時修理或使用備用油卡加油。2。4 禁止車輛間互換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車輛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況,應經車輛管理人員同意。
2。5 車輛管理人員應根據車輛需要辦理備用油卡,在車輛所配油卡金額不足時備用,車輛在使用備用油卡時應做好備用卡使用記錄,便于月底數據統計。
2。6 駕駛員在使用油卡加油時,應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連續性,月底按順序粘貼在《車輛用油統計表》上。
2。7 駕駛員在油卡充值前,應統一根據車輛管理人員的口令,在某一統一的時間點記錄本月車輛用油的實際數據,其中:
a。月初余額為油卡在上次充值前的余額。
b。本月充值為油卡上次充值的金額。
c。月末余額為油卡最后一次加油后的金額。
d。本月用油=月初余額+本月充值—月末余額+備用卡加油金額+現金加油
f。起始公里數為上次記錄數據時的車輛公里數。
l。中止公里數為本次記錄數據時的車輛公里數。
j。中止公里時油箱所剩油量為本次記錄數據時油箱的油量金額化。
2。8 一車一卡,一車一表,管理人員在申請充值時應將每輛車的《車輛用油統計表》上報財務審核。
2。9 車輛在使用備用卡加油時,應收集好小票,并在小票背面注明加油車輛車牌號,交給車輛管理人員,車輛管理人員對每張備用卡須填《備用卡加油統計表》,連同《車輛用油統計表》一齊上報財務審核。
2。10 特別注意事項:《車輛用油統計表》中的現金加油與備用卡加油應詳細記錄日期與備用卡號。
3、充值申請流程
3。1 車輛管理人員應實時了解車輛油卡的用油情況,在油卡金額接近500元時,及時申請油卡充值。
3。2 車輛管理人員在申請充值時,須做好《車輛用油統計表》工作,并保證將《車輛用油統計表》及時上報財務,財務在對油卡充值審核時要對上次充值的用油情況進行審核。
3。3 車輛油卡充值申請審核通過后,財務部將以支票或本票轉交車輛管理人員,車輛管理人員應提供正確的公司名稱,并指定專人領取,及時充值
3。4 車輛油卡充值要求開具增值稅票,車輛管理人員應在收到支票或本票后一周內將充值增值稅票帶回公司財務部。
3。5 車輛管理人員給油卡充值后,應將各車輛充值明細連同增值稅票一齊帶回公司財務部。
四、 車輛維修、保養管理
1、 職責
1。1對維修服務公司需有行政和部門經理及車輛管理人員共同考評和選擇,使用哪家維修廠原則上使用4s店的維修。車輛管理人員對維修項目進行審核。
1。2車輛管理人員負責對維修質量進行驗證,并保存相關的評定、維修質量、維修記錄等資料。
1。3駕駛人員負責定期檢查車輛狀況,并處理簡單的'車輛故障。1。4駕駛員負責及時發現、檢查故障;并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確認保養維修合格;保留更換部件交公司驗審;對維修質量進行及時反饋。
2、 工作流程
2。1日常檢查、保養、維護
2。1。1駕駛員須做好車輛出、收車檢查,保持車輛內、外清潔。
2。1。2行駛中注意車輛是否有異常聲響。
2。1。3經常檢查各潤滑點,發現缺油或油變質應立即補充或更換。
2。1。4駕駛員每月底進行檢查保養。
2。1。5每月由駕駛人員對電瓶外表進行清潔,經常檢查電瓶使用情況,保持電瓶周圍干燥清潔和有效工作能力。
2。1。6每月由駕駛人員檢查車輛消防設施。
2。1。7車輛管理人員對車輛進行不定期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避免車輛造成機械事故及影響運輸任務。
2。1。8車輛日常補胎及小零件更換必須在正規的4s店進行,取得正規發票,不允許抵票報銷。
2。2定期保養
2。2。 1駕駛人員要嚴格按照車輛保養相關規定定時對車輛進行保養。車輛公里與保養項目標準見《保養標準表》。
2。2。2保養維修必須在指定的維修廠進行,駕駛員不得自行選擇修理廠。
2。2。3駕駛員根據車輛運行里程數填寫運行記錄,經車輛管理人員核實后,由部門經理安排車輛保養時間。
2。2。4駕駛員須辦理完審批手續后方可對車輛進行保養、修理,不允許先斬后奏。2。2。5定期保養操作流程:
駕駛員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____部門經理檢查__—審批(需要財務經理及部經理審批須審批)__憑審批后的《車輛維修申請單》(項目、金額)通過報帳中心借款__—對審批后的項目進維修__—維修過程中如需增加維修項目,由部門經理確認維修__—對維修車輛進行檢查__—索取發票及維修清單____會計人員對維修項目進行審核______通過報帳中心沖銷借款。
2。3。1在行駛過程中發現故障,駕駛員應及時檢查,查明原因并判斷故障嚴重程度和對行駛安全的影響程度,主動設法排除故障。
2。3。2如駕駛員無法排除故障,須估算費用并征得部門經理同意就近尋找修理廠處理,對故障嚴重程度及發生故障的原因應及時匯報,請示處理方案。
2。3。3發生修理后必須將更換的部件交回公司驗審。車輛管理人員對車輛突發修理原因進行鑒定、審核。
2。3。4突發修理的操作流程:口頭向領導進行維修申請__—獲批準后進行維修(不能到指定處修理時,選擇就近的修理廠)__—補填《車輛維修申請單》__—對維修質量進行反饋和記錄____—車輛管理人員鑒定、審核____部門經理簽字____走報帳中心報銷。
2。4保養、維修后的車輛須經車輛管理人員及駕駛員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運輸。
3、特別事項
3。1公司應指定有資質的專門車輛保養、修理點,便于修理、維修,可指定兩至三個點。
3。2公司為避免修理點配件價格過高,應根據修理點單獨指定汽車配件供應點。
3。3公司應根據修理點提供的保養及維修清單去指定的配件供應點購買所需配件,杜絕在同一個點既買配件又做維修。
3。4車輛保養、維理不允許駕駛員用現金交易,駕駛員應在指定維修點修理后,由公司隔月統一支付。
3。5新車在5000公里時都有一次免費保養,各新車駕駛員注意利用。
五、車輛罰款及理賠管理
1、車輛罰款管理
1。1 客運車載貨罰款
1。1。1此類罰款為公司計劃內罰款,駕駛員應在送貨過程中有意識的避免此類罰款的發生。當發生時,駕駛員態度應良好,爭取少罰款或不罰款。
1。1。2駕駛員應妥善保管開具的罰款單,經部門經理審核后,可用其它發票沖抵報銷。
1。2 車輛停車罰款
1。2。1駕駛員應熟知交通停車相關規定,將車輛停放在允許停車的地方。
1。2。2該類罰款公司不允許發生,如有發生,應詳細了解罰款原因,屬于駕駛員出于個人利益而發生的亂停車罰款,公司不予報銷。該類罰款在報銷時應特別注意審核。
2、車輛事故理賠管理
2。1 車輛事故理賠是基于車輛保險的意外保證,駕駛人員應在提高自身駕駛技能的同時,認真遵守交通法規,鑒于公司車輛之多,理賠業務之多,特制定此辦法。
2。2 車輛在發生交通事故時應及時聯系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進行事故鑒定,出具鑒定報告。
2。3 駕駛員應及時到保險公司指定的修理點將車輛盡早修好,不要耽誤正常工作,修理費先由駕駛員墊支或憑保險公司的事故受理單向公司借款支付。
2。4 保險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會將一聯寫有理賠號碼的受理單交于駕駛員,爾后保險公司系統會將該起事故的理賠號碼發送至駕駛人員所留的手機上,駕駛人員應妥善保管。
2。5 駕駛人員應將正確無誤的公司名稱及銀行帳號告知保險公司,在保險公司受理事故后應跟蹤保險公司及時將理賠款匯之公司帳號。
2。6 當公司已確定收到該筆理賠金額時,駕駛人員應憑載有理賠號的受理單或理賠號來財務部領款或辦理沖賬手續。
2。7 財務部應根據所報理賠號與銀行到賬憑證載明的號碼與車牌號對應,確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沖賬,否則不予辦理。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嚴格管理車輛,合理使用車輛,節約費用開支,最大限度地發揮車輛的使用效益,以適應公司公務用車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車輛系公司管理的公務車輛。
第二章 車輛管理與使用
第三條 公司車輛由綜合管理處統一管理、統一調度,并實行“一人一車制”。車鑰匙統一放在綜合管理處。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駕駛員或私自利用備用鑰匙出車。
第四條 車輛的附帶資料,除行駛證、保險卡、附加稅告知證由駕駛員隨車攜帶外,其余均由綜合管理處統一保管。隨車攜帶資料由車輛責任人保管,不得遺失。如車輛交接或移轉時應辦理移交手續,隨車攜帶資料一并移交。
第五條 本公司人員因公外出需要用車時,應填寫經部門負責人核準的《車輛使用申請單》報綜合管理處,綜合管理處將根據公務的重要性安排車輛。未辦理申請的,綜合管理處不予安排。
第六條 每輛車內均設有《車輛使用記錄表》,供駕駛員記錄車輛使用詳細情況,駕駛員應認真填寫,并于每月1日將《車輛使用記錄表》報綜合管理處。
第七條 車輛應由專職駕駛員駕駛(除公司許可自駕者外)。駕駛前駕駛員必須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包括:水箱、油量、機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
第八條 車輛在行駛途中應遵守交通規則,注意安全。
第九條 駕駛員不得將公務車開回家,不得公車私用或將車擅自借給他人駕駛。
第十條 出車期間,車輛應停放在安全位置。晚上車輛駛回后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
第十一條 駕駛員出車的(除出差一天以上),必須當天把車輛開回公司車輛停靠地。
第三章 車輛維修保養
第十二條 車輛的維修、保養由公司統一安排。未經許可,駕駛員不得私自將車輛送到修理廠修理、保養,否則費用自理。
第十三條 需要維修、保養的車輛,由駕駛員提出申請,經綜合管理處審核批準后在公司指定的地點進行。維修保養費用由駕駛員申請,維修保養后憑有效單據報銷。
第十四條 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它耗損急需修復或更換零件時,應向綜合管理處匯報并請求批示。事后再補辦申請手續。
第四章 車輛違規與事故處理
第十五條 未經許可將車輛借予他人駕駛以致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所發生的罰款及責任由責任駕駛員自行負責。
第十六條 各種車輛如在公務中發生車禍,除及時報案外,還應即刻與公司綜合管理處聯系。綜合管理處除即刻派員前往處理外,還應即刻通知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
第十七條 駕駛員因超速、超載、任意停車及其他違反交通規則行為所發生的一切罰款和費用由駕駛員自行負責。特殊情況需報銷的,駕駛員應寫書面情況說明并由用車人證明,報經總經理特批。
第五章 駕駛員行為規范
第二十條 駕駛員應絕對服從公司領導和綜合管理處的管理,認真、熱情地做好公司領導和各部門及公司客人的`安全駕駛工作。
第二十一條 因公司需要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用車的,駕駛員不得無故推諉。
第二十二條 駕駛員應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如在唐山本地出車不能及時趕回公司簽到、簽退的,應及時告知部門負責人,否則按違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處理。
第二十三條 駕駛員必須保持通訊暢通,凡享受公司手機費補貼者必須24小時開機,否則取消手機費補貼。
第二十四條 駕駛員若有私自出車、公車私用、公車出借等行為,經教育不改者,予以除名。
第二十五條 駕駛員應保持清潔的車內衛生,禁止車內吸煙。
第二十六條 駕駛員應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保持服裝的整潔衛生。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13
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城市建成區車輛清洗站(場)管理,維護市容和環境衛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建設部《城市排水許可管理辦法》、《湖南省實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辦法》、《湖南省城市市政公用設施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在我市城市建成區(以下簡稱市建成區)范圍內設立車輛清洗站(場)的單位和個人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市城管和行政執法局是市建成區車輛清洗站(場)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會同市規劃局審查市建成區車輛清洗站(場)的新建、擴建、改建方案,負責會同市工商局對市建成區車輛清洗站(場)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對違反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第四條 在市建成區內選址建設車輛清洗站(場),應當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和城市環境衛生專業規劃,報市規劃局辦理相關規劃手續,按規定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經市環保局依法審批后,方可進行建設。
第五條 嚴禁占用城市道路、廣場和綠地建設車輛清洗站(場)和開展車輛清洗服務,嚴禁任意排放清洗機動車輛所產生的污水、污泥、油污等污物。
第六條 車輛清洗站(場)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興建隔油池、沉淀池、排水溝等配套設施,防止污物污染環境。
第七條 新建車輛清洗站(場),應向市規劃局申請規劃定點。
從事車輛清洗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按有關規定向市城管和行政執法局提出申請,并提交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文件等有關資料。未經市環保局、市城管和行政執法局審核通過,工商部門不得核發營業執照。
第八條 車輛清洗站(場)須按規定標明營業范圍及名稱等內容,做到文明清洗,講究衛生。
第九條 市建成區車輛清洗站(場)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城管和行政執法局責令改正,并依法處罰:
(一)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廣場和綠地進行車輛清洗服務的;
(二)擅自向城市道路及其他公用設施排放污水、污泥、油污等污物的;
(三)侵占、拆毀、損壞及其他破壞市政公用設施的。
第十條 對不符合要求的車輛清洗站(場),由市城管和行政執法局、市環保局提出整改意見;對不具備車輛清洗條件、擅自占道清洗車輛、擅自排污污染路面的車輛清洗站(場),由城管和行政執法部門、工商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一條 對車輛清洗站(場)違反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廣大市民或單位可以向市城管和行政執法局投訴。
第十二條 行政執法人員執行職務時,應當出示行政執法證件。對不履行職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依法追究相關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三條 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由公安機關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市城管和行政執法局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14
1、所有進出校園的車輛應嚴格遵守本制度。
2、我校公車和教職工車輛,已錄入車牌識別系統,請在校門減速帶和道閘前緩慢行駛,以便系統識別。
3、本單位正式職工車輛通行時間為長期。外聘人員和為我校服務的其他人員通行時間為一學期。通行時間到期,繼續為我校服務的人員,經使用部門同意,攜帶聘用合同和行駛證復印件、部門證明到安保處辦理車輛通行手續。
4、進出校門車輛需按照“一車一桿”的要求減速行駛,因跟車闖桿,造成車輛及人員損失由駕駛人自行負責;因駕駛人原因造成設備損壞時,由駕駛人照價賠付。
5、行人請從人行道通行,嚴禁行人從機動車道通行,避免因道閘桿起降或人車混行,對行人造成傷害。
6、外來車輛和未經允許進入的其他車輛,應停放到南門外停車場,如車輛確需進入時,按照《神木職業技術學院會客訪客制度》進行登記,并嚴格遵守校園車輛管理規定,將車輛停放到停車位上,不得違反規定亂停亂放。不聽勸阻者,安保處可做鎖車處理。經批評教育后予以放行。
7、所有進入校園的'車輛必須遵守30公里/小時的限速規定,否則學校保安人員有權糾正和制止,校園內發生肇事的車輛,保衛人員有權限制其車輛駛離,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交由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8、攜帶大宗物品、行李出校門時,須經物品管理部門或使用部門出具相關證明,經安保處核實確認或由本校教職工陪送,并予以登記,否則門衛不予放行。
9、建筑施工單位的車輛和后勤保障車輛出入校門時,需在安保處辦理通行手續并按規定接受檢查和管理。在校園內按規定路線行駛。不得亂停亂放和亂鳴喇叭。
10、發生緊急或特殊情況限制車輛通行。
11、本制度由安保處負責解釋,從印發之日起執行。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15
一、目的
為確保公司的人身、財產安全、出入廠人員、車輛物品等管理有序。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所有進出廠人員、車輛及物品。
三、職責
1、所有人員及車輛按本制度執行。
2、門衛值班人員按本制度監督檢查和管理。
四、工作內容
1、人員出入管理
員工上班時間因公外出辦事,必須寫明事由,返回后在門衛處核簽返回時間,如不能返回時寫明理由,方可離開。
2、就餐時間含在工作時間內的.非管理人員除上下班時間出入外,嚴禁出入大門,確因有事,門衛人員必須和部門領導取得聯系,方可出入,門衛嚴格監督檢查,如無證明,不允許出入大門。
3、員工醉酒者一律禁止入廠。
五、車輛出入管理
1、送貨車輛憑送貨單等憑證進入廠內,需要時過磅稱量,然后聽從門衛或保管員指揮在指定位置等待卸貨,非本公司貨物進廠時在門衛處登記以便離開時方便清點,確認。
2、拉運糠醛的車輛一律憑裝車單在指定位置放停,所裝重量不得大于車輛行駛證規定的運輸重量。
3、外來人員或車輛出廠,經檢查無攜帶物資,即可放行,但應進行登記。如有物資攜帶出廠,應辦理物資出門證,否則門衛不予放行。
4、上班前與下班后,非加班工作人員不得在廠內逗留。
5、倒班生產工人可按倒班規定時間提前30分鐘入廠,交班后30分鐘內離廠。
6、非工作時間入廠要經車間主任同意,否則門衛不予放行。
7、非工作原因找人不得入廠,由門衛電話通知。(包括本廠人員)。外來辦事人員或車輛入廠是要經相關部門或人員同意,并進行登記后方可進入,否則不予放行。
8、任何部門人員,車輛出入工廠必須無條件接受門衛的檢查與指揮,否則公司將對當事人予以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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