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集合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
第一章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第一條落實員工安全培訓計劃。所有新員工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方準安排工作;新職、轉換崗位必須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
第二條加強對勞務工的安全生產教育。項目經理部對勞務工按照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加強勞務工的安全生產教育,記名建檔,符合作業崗位任職標準方準進入施工現場作業。施工中按照工作內容進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教育。
第三條在采用新設備、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時,首先對直接接觸和從事該項工作的人員進行具體的方法、性能、規程等的技術培訓,然后再上崗。
第二章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第一條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取得崗位證書方可上崗作業。特種作業范圍的工種有:電工、登高作業人員、電氣焊工、起重及機械操作人員、場內機動車駕駛員、爆破作業人員等(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確定)。
第二條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操作證要定期參加年檢,按時復審,不得超期使用,項目經理部對特種作業人員登記造冊,由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進行保管于安全質量部辦公室,實行動態管理。
第三條涉及既有線施工的經理、安全員、防護員、駐站聯絡員、爆破員、帶班人員和工班長必須經過鐵路局既有線施工安全培訓。未經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人員不得擔任上述工作。
第四條所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項目經理部安質、設備等有關部門要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對查出無證人員,除責令其立即停止作業外,并給予罰款處理,造成損失的要分別追究管理人員和直接操作者的.責任。
第五條項目經理部安全管理人員對所有特種作業人員實行動態管理;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原件審查合格后,保留復印件,復印件應帶有本人照片、證書有效期、復審記錄(或者復審合格證明)、發證單位公章等。
第三章勞動防護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條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制度,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工傷事故,消除職業病和職業中毒的危害,保護員工身體健康,促進施工生產健康發展。項目經理部按照國家勞動保護有關政策、標準規定,對參與施工生產作業和管理的人員發放個體防護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防寒用品。項目經理部必須為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特種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具備“三證一標志”。
第二條工班長指導、監督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安全防護和勞動保護用品;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做好班前安全教育。
第三條作業人員對安全防護設施不得隨意挪動和改動,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明確崗位安全生產責任。
第四條嚴格按照規定采取措施加強對職業性危害因素的治理,建立職業健康監護制度,對于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職工定期進行查體,建立健康檔案,組織開展短期健康休養,保護員工的身體健康。
第五條要按照要求重視和加強對女職工的勞動保護工作。根據女職工不同時期的生理特點,妥善安排適宜工作。
第四章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第一條所有施工人員掌握安全用電的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性能,用電人員各自保護好設備的負荷線、接地線和開關,發現問題及時找電工解決,嚴禁非專業電氣操作人員亂動電器設備。
第二條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必須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臨時用電線路的安裝、維修、拆除,均由經過培訓并取得上崗證的專業電工完成,非電工嚴禁進行電工作業。
第四條電纜線路應采用“三相五線”接線方式,電氣設備和電氣線路必須絕緣良好,場內架設的電力線路其懸掛高度和線間距必須符合安全規定,并架在專用電桿上。
第五條變壓器必須設接地保護裝置,其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ω,變壓器設置圍欄,設門加鎖,專人管理,并懸掛“高壓危險,切勿靠近”的安全警示牌。
第六條室內配電柜、配電箱前要有絕緣墊,并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第七條各類電器開關和設備的金屬外殼,均應設接地或接零保護。
第八條防火、防雨配電箱,箱內不得存入雜物,并且要設門加鎖,專人管理。
第九條移動電氣設備的供電線路使用橡膠電纜,穿過場內行車道時,穿管埋地敷設,破損電纜不得使用。
第十條檢修電氣設備時必須停電作業,電源箱或開關握柄上掛“有人操作,嚴禁合閘”的警示牌,并設專人看管,必須帶電作業時要經有關部門批準。
第十一條現場架設的電力線路,不得使用裸導線。臨時敷設的電線路,必須安設絕緣支撐物,不準懸掛于鋼筋模板和腳手架上。
第十二條施工現場使用手持照明燈必須使用安全電壓,在潮濕的基坑、洞室掘進用的照明燈則采用12v電壓。
第十三條嚴禁用其他金屬絲代替熔斷絲。
第五章自升式架設設施裝拆及檢測、驗收登記制度
第一條項目經理部選擇有資質的單位承擔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工作;檢查施工單位施工起重機械和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定期檢驗檢測情況,對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設施,嚴禁使用。
第二條起重機械、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備安裝后,須請地方設備檢測機構對其檢查驗收,合格后辦理檢驗合格證方準使用。
第三條淘汰、陳舊、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起重機械不準進場使用。
第四條作業前由各施工班組負責對所使用的機具、設備進行檢查,對未有驗收標志或對其安全性能有懷疑的設備應拒絕使用。
第五條自升式架設設施安裝拆除必須制定安全施工專項方案,安全施工方案按規定審批程序批準后,報監理部門審批后方能夠實施。
第六條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證書上崗,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六章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各營業線相關的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部必須按照鐵道部、所在路局及工程建設指揮部關于既有線施工相關的管理規定,及時更新、補充內部相應的管理制度。
第二條與營業線相關的施工,必須遵循相關的安全管理規定,并做好重點控制措施。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2
第一章 總則
安全生產是公司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產組織架構
設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作為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
第三章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5、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組織落實。
2、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3、負責本部門的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并督促實施。
4、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5、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匯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
四、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 安全會議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會議召開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并組織實施。
第五章 安全培訓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2、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知識教育。
3、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第六章 安全生產檢查
一、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部門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科室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 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員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經營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3、生產、使用、儲存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范,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3、公司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并定期檢查更換。
第八章 職工安全衛生保護措施
1、公司必須建立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愿的原則下進行。
2、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發需的防護用品,并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滿16周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4、公司應通過衛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入職體檢和入職后定期體檢,采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九章 傷亡事故管理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員工傷亡事故,公司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調查、分析、處理等管理工作。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后,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并報告集團公司。
第十章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3
安全檢查是消除事故隱患,預防事故,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和措施。為了不斷改善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使作業環境達到最佳狀態。從而采取有效對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產,特制定安全檢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檢查的內容:
按照建筑部頒發的《建筑施工現場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對照檢查執行情況;基槽臨邊的防護;施工用電、施工機具安全設施,操作行為,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安全檢查的方法:
定期檢查、突擊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和節假日前后的檢查和經常性檢查。
三、項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檢查一次:
由項目經理組織;各施工隊每天檢查,由施工負責人組織,生產班組對各自所處環境的.工作程序要堅持每日進行自檢,隨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四、突擊檢查:
同行業或兄弟單位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設備事故、交通、火災事故,為了吸取教訓,采取預防措施,根據事故性質,特點,組織突擊檢查。
五、專業性檢查:
針對施工中存在的突擊問題,如:施工機具、臨時用電等,組織單項檢查,進行專項治理。
六、季節性和節假日前后檢查:
針對氣候特點,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給施工帶來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溫,雨季防汛;針對重大節假日前后,防止職工紀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認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七、經常性檢查:
安全職能人員和項目經理部、安全值班人員,應經常深入施工現場,進行預防檢查,及時發現隱患,消除隱患,標準施工正常進行。
八、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的處理:
各種類型的檢查,必須認真細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隱患要建立事故隱患臺帳,重大事故隱患要填寫事故隱患指令書,落實專人限期整改。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推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全面提升全省建筑施工企業和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根據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暫行辦法》(建質〔20xx〕111號),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稱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包括建筑施工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和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建筑施工項目是指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以下統稱工程項目)。建筑施工企業是指在我省從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活動的建筑施工總承包單位和專業承包單位。
第三條全省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具體考評工作由各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以下簡稱考評主體)實施。
省級考評主體負責全省特級、一級(含專業承包一級)、中央在陜建筑施工企業和所監管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
市級考評主體負責本轄區二級(含專業承包二級)建筑施工企業和所監管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
縣級考評主體負責本轄區三級(含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下建筑施工企業和所監管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
第四條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應當堅持客觀、公正、公開的原則。
第五條鼓勵應用信息化手段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
第六條各級建筑業協會要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的宣傳、教育及相關培訓工作。
第二章工程項目考評
第七條考評主體對本轄區已辦理質量安全監督手續、并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建筑施工項目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
第八條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建立以工程項目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的項目標準化自評機構,負責組織實施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
第九條工程項目實行施工總承包的,施工總承包單位對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負總責,由總包、專業承包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等相關人員共同組成自評機構開展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項目首次開展自評的時間為辦理監督手續當月起。
第十條工程項目自評機構每月依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xx)開展安全標準化自評工作,項目自評材料須留檔備查;在對施工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檢查評分時,屬于專業承包單位施工的,應注明該單位名稱。建設、監理單位對項目自評材料進行審核并簽署意見,發現自評工作不認真或安全隱患未消除的,責令其整改或重新自評。
第十一條工程項目因特殊情況中止施工時,總承包單位應向工程項目考評主體出具經駐工地監理機構及建設單位簽署的中止考評報告,報告中應說明中止原因;復工前,總承包單位向工程項目考評主體出具復工報告以及對施工現場進行自查的相關資料。
第十二條工程項目考評在自評的基礎上進行。工程項目考評主體應當在實施日常安全監督時同步開展工程項目考評工作,并抽查項目階段性自評情況,指導監督工程項目自評工作。
第十三條工程項目完工后辦理竣工驗收前,由建筑施工企業向工程項目考評主體提交《陜西省建筑施工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申請表》(附件1)及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材料。主要包括:
(一)項目建設、監理、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名錄及變更文件資料;
(二)建筑施工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月自評表;
(三)建筑施工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月自評匯總表;
(四)企業對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季度評價匯總表;
(五)工程項目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情況;
(六)工程項目施工期間因安全生產受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獎懲情況(包括通報表揚、表彰獎勵、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報批評、行政處罰等);
(七)工程項目考評主體要求的其他資料。
第十四條工程項目考評主體收到建筑施工企業提交的考評資料后,以工程項目自評為基礎,結合監督檢查情況,對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進行評定,在10個工作日內向建筑施工企業下發《建筑施工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告知書》。項目考評結果告知書中應包括項目建設、監理、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等單位及其項目主要負責人信息。項目自評資料不符合要求,或與實際狀況不符的,項目考評主體書面說明理由并退回資料。
第十五條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的結果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綜合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為“優良”,70分(含)以上80分(不含)以下的為“合格”,70分(不含)以下的為“不合格”。
第十六條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工程項目,優先評定為優良。
(一)獲得全國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省級文明工地或者工程所在地安全文明施工觀摩工地的;
(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受到省級以上有關部門表彰獎勵的;
(三)在施工安全技術和標準化研發方面獲得專利或省級以上科學技術獎的。
第十七條工程項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為不合格:
(一)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不再統計行政處罰次數);
(二)因存在安全隱患在一年內受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項目考評主體2次及以上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報批評、行政處罰的;
(三)月自評資料不健全、不連續或企業未對項目標準化工作進行季度檢查評分的;
(四)辦理竣工驗收前建筑施工企業未提交工程項目自評及申請材料或項目自評材料弄虛作假的。
第三章企業考評
第十八條考評主體應當對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且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的建筑施工企業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
第十九條建筑施工企業(含外省進陜企業)成立以企業主要負責人負責的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機構,依據《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JGJ/T77—20xx)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工作,形成自評報告,并向考評主體報備,自評工作每年進行一次。
第二十條建筑施工企業在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時,應提前90日向考評主體提交《陜西省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申請表》(附表2)及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材料。主要包括:
(一)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年周期自評表;
(二)近三年內企業承建項目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匯總表;
(三)因安全生產受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獎懲情況(包括通報表揚、表彰、獎勵、通報批評、行政處罰等);
(四)承建項目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情況;
(五)考評主體規定的其它材料。
由省級考評主體考評的企業,應提前90天向省建筑業協會安全分會提交有關資料,省建筑業協會安全分會對企業提交的申請資料完整性進行審查,將符合要求的資料移交省級考評主體進行考評。
第二十一條企業考評在企業自評的基礎上進行。考評主體收到建筑施工企業提交的材料后,經查驗符合要求的,以企業自評為基礎,結合企業自評報告、企業承建項目考評結果,評定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在20個工作日內向企業發放《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告知書》。
第二十二條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或復核結果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匯總得分在80分(含)以上為“優良”,70分(含)以上80分(不含)以下為“合格”,70分(不含)以下為“不合格”。
第二十三條建筑施工企業在考評周期內(三年)未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并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優先評為優良:
1、竣工項目考評優良率達到10%以上的;
2、在建工程全部實行關鍵崗位實名制管理的;
3、省級文明工地數量達到已考評項目總數量10%以上;或者獲得全國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2個及以上、或者獲得省級文明工地觀摩工地1個及以上的;
4、獲得省級以上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表彰獎勵的;
5、在施工安全技術和標準化研發方面獲得專利或省級以上科學技術獎的。
第二十四條建筑施工企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為不合格:
(一)未按規定開展企業自評工作或自評結果低于70分的;
(二)企業近三年所承建的.項目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不再統計行政處罰次數);
(三)企業近三年已竣工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不合格率超過5%的。
第四章獎勵和懲戒
第二十五條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將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情況記入安全生產信用檔案。
第二十六條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業,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責令限期整改,在企業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時,重新復核其安全生產條件,對整改后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為“整改后合格”,核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對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予核發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二十七條對于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業及項目,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責令企業主要負責人(法人、總經理、安全生產負責人)、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在30日內重新進行安全生產知識考核,對重新考核合格的,核發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對重新考核不合格或逾期未考的,不予核發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第二十八條經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合格或優良的建筑施工企業及項目,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評主體撤銷原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直接評定為不合格,并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處罰。
(一)提交的材料弄虛作假的;
(二)漏報、謊報、瞞報生產安全事故的;
(三)考評過程中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
第五章考評管理
第二十九條外省進陜建筑施工企業和外省進陜建筑施工企業承建的工程項目考評結果,由省級考評主體匯總,省廳每年12月轉送至企業注冊地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第三十條考評主體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制度、流程,加強考評管理。各級考評主體應當指定專人負責轄區考評工作,并將其單位、姓名、電話報省考評主體備案。
第三十一條各級考評主體在對轄區企業進行考評時,可根據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布的該企業在外市(區)及外省項目考評情況、結合該企業在轄區的實際,做出考評結果;
各市(區)將轄區項目考評結果統計后,于次月前5個工作日向省考評主體報送。對企業考評結果原則上每季度報送1次。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每月中旬在陜西建設網公布各市(區)上報和外省轉送的項目考評結果以及企業考評結果。
第三十二條對于工程項目或施工企業因受到行政處罰、通報批評、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等不良行為被評定為不合格的,或因獲得通報表揚、表彰、獎勵等業績被評定為優良的,均以各級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門的文件為準。
第三十三條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年周期自評工作不足半年的,可以不向考評主體提交該年度周期自評表,但應提供本細則第二十條第一款之外的其他材料;半年以上的,按一個年周期計起。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細則》自20xx年5月22日起施行,至20xx年5月21日自行廢止,有效期五年。
陜西省印發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實施細則
根據《細則》,全省各級住建行政主管部門將負責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具體考評工作由各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實施。《細則》明確,工程項目考評是對本轄區已辦理質量安全監督手續、并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建筑施工項目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建筑施工企業應建立以工程項目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的項目標準化自評機構,負責組織實施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
企業考評主體應對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且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的建筑施工企業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
建筑施工企業(含外省進陜企業)應成立以企業主要負責人負責的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機構,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工作,形成自評報告,并向考評主體報備,自評工作每年進行一次。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5
為加強對生產的安全管理,保障生產的順利進行,故制訂以下安全管理規定:
一、各員工嚴格按照生產操作安全規定進行操作,正確使用并愛護機械設備。
二、嚴禁員工帶病工作和班前酗酒,以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嚴禁穿拖鞋及穿一些不利于安全生產的服飾操作機械,女工的長發要盤起來,否則后果自負。上班必須帶安全帽,發現一次沒有帶安全帽罰款5元,二次發現十元,三次二十元,依此加倍,所罰款項從當月工資中扣除。(6月8日起執行)
四、嚴禁上機械帶病工作或超負荷工作,否則后果自負。
五、工作前應先清理工作臺位物品再空轉機運作,進行聽、看等系列安全檢查后,在確認無異常情況下才可正式操作。若發現問題要立即停機檢查和報請專業人員維修,嚴禁擅自拆卸機械及防護裝置。
六、下班時要關閉機械、電源等,清理工作區域,不可人離開崗位不關機械。
七、不可隨意移動電源、線路或私接亂拉電線,發現電線有裸露、損壞要及時通知電工進行修復。切斷電源進行作業時必須掛牌明示。
八、嚴禁在操作崗位上吸煙、打電話、玩手機、干私活。
九、要經常保養機械設備,使其能夠正常運作,特別是容易出現安全問題的設備要加強安全預防。
十、起重設備用于大件的`吊裝,不符合安全吊裝要求的情形不準進行進行吊裝;徒手搬運存在危險的,必須使用叉車或者行車。
十一、在禁火區域進行焊接、切割等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事先征得有關人員同意后,做好防護工作并用專人監控方可操作。
十二、嚴禁非專業人員操作機械或未經許可動用他人機械設備。
xx工程有限公司
20xx-6-7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6
第一條: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公司職工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潛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所有職工務必定期理解安全培訓教育,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制度。
第三條:公司職工每年務必理解一次專門的安全培訓。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項目經理每年理解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30學時;
(二)公司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除按照建教(1991)522號文《建設企事業單位關鍵崗位持證上崗管理規定》的要求,取得崗位合格證書并持證上崗外,每年還務必理解安全專業技術業務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三)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理解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四)特殊工種(包括電工、焊工、廠內機械操作工、架子工、爆破工、起重工等)在透過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崗位操作證后,每年仍須理解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五)其他職工每年理解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六)待崗、轉崗、換崗的職工,在重新上崗前,務必理解一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七)以上(一)——(六)中所列時間均包括外部培訓和內部培訓。
第四條:公司新進場的職工,務必理解公司、分公司、項目部的.三級安全培訓教育,方能上崗。
(一)公司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資料是: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企業的安全規章制度等。培訓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二)分公司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資料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現場環境、工程施工特點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訓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三)項目部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資料是:本工程、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剖析、勞動紀律和崗位講評等。培訓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第五條:實行安全培訓教育登記制度。公司務必建立職工的安全培訓教育檔案,沒有理解安全培訓教育的職工,不得在施工現場從事作業或者管理活動。
第六條:安全培訓的實施主要分為內部培訓和外部培訓。內部培訓是指公司的有關專業人員或公司騁請的專業人士對職工的一種培訓;外部培訓是指公司勞動人事部委托培訓單位對部分職工進行培訓,從而取得上崗證或是繼續教育,提高業務水平。
第七條:勞動人事部會同分公司定期選派、安排公司領導及職工進行安全培訓,以滿足根據公司發展需要。
第八條:公司的安全培訓教育經費,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證員工在生產活動中的人身安全,保證電廠安全可靠發電,保證電網穩定運行,保證國家資產和投資者的權益免遭損失,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依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發電行業的特點和我站的組織形式制定,用于規定電站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關系。
第三條電站實行以法人代表為安全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有系統、分層次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安全生產監督體系,并充分發揮作用。
第四條電站應在工作范圍內,樹立“安全是第一工作,安全是第一效益,安全是第一責任”的意識,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制,按照統一的部署,依靠全體員工共同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第五條應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行業規程、標準,制定適合本站實際的規章制度,使安全生產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第六條電站必須貫徹“企業安全責任主體”、“誰主管誰負責”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考核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考核安全工作。
第七條電站對安全生產事故及異常情況的處理,執行“四不放過”(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原則。
第八條本規定適用于電站從事發電、檢修、試驗、電力建設等為主要業務的部門和人員。
第二章目標
第九條電站安全生產的總體目標是防止發生對電站員工造成傷害、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對資產造成重大損失的以下幾種事故:
(一)人身死亡事故;
(二)電站垮壩事故;
(三)特大設備事故;
(四)其他特別重大事故。
第十條電站安全生產目標:
(一)不發生人身死亡事故;
(二)不發生重大及以上設備事故;
(三)不發生重大及以上火災事故;
(四)不發生惡性電氣誤操作事故;
(五)不發生負同等及以上責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六)不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
(七)不發生由本單位責任造成的有嚴重社會影響的安全生產事件。
第十一條電站實行三級安全生產目標管理:
(一)企業不發生人身重傷和一般設備事故;
(二)班組不發生未遂和異常;
(三)個人無違章,實現“三不傷害”(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
第三章責任制
第十二條電站實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制度,每年上一級行政正職與下一級行政正職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各基層企業要逐級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做到逐級負責。
第十四條電站法人代表是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站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責。
第十五條法人代表安全生產工作的基本職責:
(一)負責組織本單位全面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以及集團公司的有關規定;
(二)負責建立健全并落實本單位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四)認真學習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提出貫徹落實的意見并組織實施,及時協調和解決各部門在貫徹落實中出現的問題;
(五)及時了解和掌握安全生產情況,每月至少一次聽取安全監察部門的'匯報。按本規定第五十六條定期主持安全分析會議,研究解決生產工作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和重大問題;在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要立即組織搶救,不得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六)保證安全監督機構及其人員的配備符合要求,確保安全監督部門履行職責;
(七)保證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等安全生產所需經費的投入、提取和使用,保證安全獎勵所需費用的提取和發放;
(八)其他有關安全管理規定中所明確的職責。
第十六條電站安全生產負責人是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責任人,對安全生產技術管理工作負領導責任,向法人代表負責。
第十七條各部門、各崗位應有明確的安全職責,做到責任逐級到位,并實行下級對上級的安全生產逐級負責制,認真貫徹、執行、落實國家和上級主管單位的各項安全工作規定。
第四章安全監督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8
保護和改善礦區環境質量,維護草原生態平衡,防治污染,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促進礦區環境建設與經濟建設的協調發展,結合本礦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機構與職責
第一條生產技術科為礦環境保護業務管理部門,對全礦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生產技術科設一名專職人員負責礦環保管理。
第二條礦環保部門的環境保護業務職責為:
1、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及地方、上級有關部門的環境保護法規、標準,制定礦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及有關標準;負責編制礦設計中環境保護篇章;參與審定礦各類污染物防治措施。
2、監督與管理礦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落實情況。
3、監督管理各基層單位污染源防治設施的正常運轉與污染物的達標排放。
4、組織開展采區表土回收及排土場復墾規劃。
5、會同公司有關部門做好污染物治理技術改造。
6、組織開展環保宣傳教育。
第三條各基層單位環保管理工作的主要職責:
1、各有關單位要將環境保護工作納入日常生產建設管理工作,要把環境保護做為日常工作的考核內容,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
2、組織貫徹落實礦環保部門下達的環境保護任務,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的環保及污染物治理設施運行管理制度。
3、各單位主要領導負責監督檢查本單位污染物排放與治理情況,協助礦環保部門加強對環保設施的運行、保養、操作的.管理,確保環保設施的運轉率和完好率,使污染物達標排放。
4、及時向礦環保部門反映環境保護出現的問題。
二、生產建設項目環境管理
第四條礦新建、必建、擴建與技改工程,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污染防治措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的“三同時”制度,貫徹落實初步設計中環境保護的要求。
第五條采區腐殖土要單采單放。
第六條對達到設計高度的排土場逐步復田。
第七條生產作業區粉塵做到灑水車定時灑水降塵,以減少揚塵對環境的危害。
第八條加強廢油回收及集中管理,提高生活污水質量,保證達標排放。
第九條盡量爭取內排。
三、環境綜合治理
第十一條環境綜合治理是環保工作的主要組成部分,礦環保部門與有關單位協作,做好綜合規劃與治理工作。
1、合理規劃礦綠化、美化設施,建設清潔優美的現代化露天礦。
2、垃圾定點排放,嚴禁在工業廣場內隨意排棄垃圾。禁止焚燒廢棄的橡膠、瀝青、廢紙等。
四、獎罰
第十二條在礦環保工作中有突出貢獻者予以獎勵。
第十三條礦環保部門在請示礦領導后對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加倍處罰。
1、造成污染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事故發生后不及時向環保部門和礦領導通報的給予加倍處罰;
2、對限期治理的項目,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
3、在工業廣場內焚燒廢棄的垃圾、瀝青、橡膠等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9
第四十七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級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四十八條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第四十九條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工程施工的特點、范圍,對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統一組織編制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工程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各自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第五十條施工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的,還應當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實上報。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建設工程,由總承包單位負責上報事故。
第五十一條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施工單位應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證物。
第五十二條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罰與處理,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0
第一、安全教育和培訓的資料
針對教育和培訓層次和工作性質分別進行,管理人員的重點是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點是遵章守紀、自我保護和提高防范事故的潛力。
1、組織轄區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員、特種作業人員(簡稱“三類人員”)相應的安全教育培訓,保證“三類人員”持證上崗。
a)、企業主要負責人。進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的強制教育培訓,樹立安全生產觀念、提高安全生產意識,主動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職責。經培訓考核合格發放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證》。
b)、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員。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的安全管理知識、管理方法培訓,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經培訓考核合格發放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員《安全資格證》。
c)、特種作業人員。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執行GB5306—85《關于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按國家、省、市各級和企業規定進行本工種專業培訓、資格考核,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后上崗作業。
2、督促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各企業擬定從業人員教育培訓計劃,聘請有培訓資質的培訓機構定期組織教育培訓,建立教育培訓檔案。
a)、新工人(包括合同工、臨時工、學徒工、實習生)務必進行公司、廠級和班組的三級安全教育。教育資料包括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及安全技術知識、設備性能、操作規程、安全制度、嚴禁事項及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
b)、特殊工種人員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經過本工種的專業安全技術教育。
c)、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施工和調換工作崗位時,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技術、新崗位的安全教育。
第二、安全教育和培訓的學時
1、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2、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
3、企業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崗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4、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企業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每年能理解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第三、安全教育和培訓的`形式
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職責人,務必經過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證上崗。安全管理人員是企業安全的主要指導人員,務必進過專業考核后持證上崗。從業人員是安全教育的重點對象,在安全教育過程中務必讓其認清工作的危險性和安全性,務必經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作業。
1、安監局按照相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負責組織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員、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復審考核安全培訓。結合國家、省、市各級安全政策組織專項安全教育培訓。
2、督促、指導各行業主管部門加強所屬監管領域及企業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督促、指導、檢查企業加強三級安全教育工作,做好臺帳檔案規范管理。
三級教育的要求:
a)、三級教育由企業的安全、教育、勞動、技術等部門配合進行;
b)、受教育者務必經過考試合格后才準予進入生產崗位;
c)、每一名職工務必建立職工勞動保護教育卡,記錄三級教育、變換工種教育等教育考核狀況,并由教育者與受教育者雙方簽字后入冊。
3、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按照《安全生產法》規定,企業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培訓教育,采取有效手段督促、指導企業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經安全培訓考核持證上崗。
4、特定狀況下的適時安全教育
a)、節假日前后;
b)、節假日加班或突擊趕任務;
c)、工作對象改變;
d)、工種交換;
e)、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新設備施工;
f)、發現事故隱患或發生事故后;
g)、新進入現場等。
第四、教育培訓效果檢查
對安全教育與培訓效果進行以下方面檢查:
1、檢查企業的安全教育制度。檢查企業是否制定了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是否制定了年度教育培訓計劃,按照計劃組織落實,并建立了檔案。
2、檢查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年度培訓。檢查企業主要負責人按照各級行政主管部門的相關文件是否參加了安全強制培訓,是否安排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年度培訓,持證上崗。包括企業內部的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培訓學習。
3、檢查三級教育制度及工作落實狀況,個性是新入廠工人和轉崗工人教育培訓。剛進企業的新工人是否理解入廠安全方面的基本教育培訓,調換工種的工人,務必按規定進行崗位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方準上崗。主要檢查企業對新入廠工人和轉崗工人的考核記錄。
4、檢查安全教育資料。透過查看安全臺帳記錄,檢查三級教育制度、企業職工隱患辨識、崗位操作規程、安全勞動紀律、教育培訓考核的落實狀況。
5、不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承擔的法律職責
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規定,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殊工種工作人員一律嚴格考核,按國家有關規定持職業資格證書上崗;職工務必全部經過培訓合格后上崗。凡存在不經培訓上崗、無證上崗的企業,依法停產整頓。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1
為了強化餐飲業安全生產管理,提高從業人員安全防范意識和安全素質,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白勺思想,營造良好白勺企業安全文化氛圍,使本單位白勺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北京市餐飲業餐飲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及相關法規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白勺目白勺和要求
1、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白勺目白勺是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提高員工白勺安全意識,實現安全生產、文明生產,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從而保護自己和他人白勺安全和健康。
2、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是餐飲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一項十分重要白勺內容,也是提高全體員工安全素質白勺一個重要環節和手段,各級管理人員應予以高度重視,常抓不懈。
3、部門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具備與本部門所從事白勺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白勺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4、部門應按規定對所有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所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白勺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白勺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熟練掌握本崗位白勺安全操作技能。
5、凡未經過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白勺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6、當設施設備更新改造后,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時,相關部門白勺管理人員應首先了解和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采取有效白勺安全防護措施,并對作業人員進行專門白勺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7、部門從事特種作業白勺人員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白勺安全作業教育培訓后,取得特種作業崗位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8、部門管理人員應當教育和督促所屬員工嚴格執行餐飲業白勺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范,應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白勺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9、本單位所有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崗位工作所需白勺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白勺組織機構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白勺組織機構由本單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及各部門培訓領導共同組成。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領導小組
組長:郝xxx 副組長:薛xx 組員:鄭x、麥xx、邵xx
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機構白勺工作職能
(1)餐飲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領導小組負責新入店員工白勺餐飲業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工作;負責餐飲業各級管理人員每年一次白勺定期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對部門級、崗位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白勺監督檢查、指導工作。
(2)人力資源部負責協助安全生產辦公室對新入館員工白勺餐飲業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對新員工進行餐飲業《員工手冊》內容及相關制度白勺教育和培訓考核工作;負責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情況進行備案登記,并填寫培訓記錄表留存備查。
(3)各部門安全生產培訓小組領導負責對新入館員工白勺部門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工作;負責部門員工每年一次白勺定期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對崗位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工作。
(4)各部門領班或培訓人員負責對新入店員工白勺崗位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工作;負責更新設備后白勺專門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
三、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白勺內容
1、國家、地方各級政府、行業白勺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和規定;
2、餐飲業及部門制定白勺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以及必備白勺安全防護常識;
3、崗位安全操作知識和技能;
4、安全設備、設施、工具、勞動防護用品白勺使用、維護和保管知識;
5、崗位生產安全事故白勺防范、應急預案、應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識及安全撤離路線;
6、餐飲業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四、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對象及時間
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白勺對象是餐飲業各級管理人員、各部門在崗員工(含臨時工、實習生)、從事特種作業人員以及新入館員工(含代培人員)。餐飲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每年接受白勺在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
入店從業人員上崗前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白勺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上崗、離崗6個月以上白勺從業人員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學時;
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教材或者使用新設備白勺從業人員接受專門白勺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學時。
事特種作業人員白勺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培訓,本單位白勺專門培訓機構進行,培訓課時不少于國家規定白勺時間。
五、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白勺方法和形式
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采用課堂講授、視聽教學、案例分析、分組討論、操作示范、現場培訓、問卷調查、參觀考察等方法進行。
具體形式有:
1、課堂講授:培訓員根據培訓要求準備授課講義和試卷,對所授內容進行講解,受訓人員對培尋咨宗容作筆記備考。
2、視聽教學:利用多媒體、音像制品等對受訓人員進行培訓,取得直觀教學效果。
3、案例分析:通過對餐飲業以往發生事故或工傷案例白勺分析,剖析原因、查找根源、傳授應對措施,提高受訓人員應變處理能力。
4、分組討論:圍繞某個安全主題組織受訓人員進行分組討論,集思廣益,并對討論結果進行陳述和點評。
5、操作示范:指派操作技能突出白勺員工結合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示范,規范員工(特別是新員工)白勺操作程序。
6、現場培訓:結合崗位工作特點組織現場培訓,邊學邊練,使受訓人員達到崗位工作要求。
7、問卷調查:結合安全生產活動或公眾關注白勺安全話題進行問卷調查,了解和掌握員工白勺思想動態,跟進培訓。
8、參觀考察:組織安全生產相關人員進行參觀考察,取長補短,提高整體安全管理水平。
六、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白勺考核
1、考核要求: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白勺人員,應進行培訓后白勺考核,考核合
后方可上崗工作。同時簽訂員工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安全生產職責。
2、考核辦法:采用試卷答題、口試、實際操作技能考評等方式進行,達到規定要求白勺可以安排上崗工作,考核不達標白勺需進行再次培訓考核,直至達標為止。經二次以上培訓不合格者不予錄用或調離原工作崗位。
3、培訓考核時間:不少于半年一次。
4、考核目標:每名員工明確崗位安全職責,知標準,懂防范、會操作。
七、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白勺管理
1、餐飲業安全生產培訓教育領導小組工作白勺要求,結合各部門實際工作情況,編制當年度餐飲業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負責確定每次安全教育培訓白勺對象及內容。
2、餐飲業安全生產培訓教育領導小組及各部門組織白勺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根據培訓要求,負責培訓時間及培訓場地、教具、設備白勺安排工作;負責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記錄以及收集各部門安全生產培訓白勺反饋信息。
3、涉及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白勺相關部門,應根據餐飲業安全生產辦公室白勺培訓計劃和授課要求,安排授課人員到場實施相關內容白勺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并負責出題考核及閱卷登分工作。對授課質量差、反饋效果不佳白勺授課人員,安全生產辦公室有權要求相關部門予以調整,相關部門應給予積極配合。
4、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白勺培訓考核工作,依據特種作業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白勺規定,由指定白勺專門培訓機構負責。安全生產辦公室負責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注冊檔案及相關信息;負責編制特種作業人員年度培訓計劃,依據《操作證》白勺有效期限,組織相關人員參加專業安全技術知識白勺培訓、考核,并將考核成績備案。
5、新入店員工必須接受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上崗工作。
6、各部門應根據餐飲業安全生產辦公室白勺要求,配置相應數量白勺部門及崗位培訓授課人員,負責本部門或所屬崗位白勺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
7、餐飲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結合每月安全生產大檢查,對各部門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從業人員掌握安全生產知識及崗位操作情況進行抽查。發現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不到位,或未經培訓上崗和無《操作證》從事特殊工種作業白勺情況,將追究相關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并予以通報批評和相應處罰。
8、有關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經費白勺計劃、安排及使用,《依據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規定,參照餐飲業培訓經費管理辦法執行。
9、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是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附件之一,解釋權在本單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10、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2
一、目的:
確保員工生命健康、公司財產安全。
二、范圍:
適用于總公司的各下屬單位。
三、職責:
1.總公司安全生產部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制定、實施、檢查、督促。
2.各公司、廠、場負責此制度的'執行、落實,具體管理制度的制定、實施。
3.各公司、廠、場主要領導為該單位安全第一責任人。
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各單位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對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必須做到安全生產、文明生產。
2.根據各車間、班組、崗位的不同情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做到職責清楚,獎罰分明,每兩個月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分析安全工作,研究防范事故措施。每季度初向總公司安全生產部書面匯報上季度工作情況。
3.抓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的素質和安全意識。熟練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新收員工必須經崗位安全操作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
4.各單位要根據實際情況,配備專兼職安全監管員,人員名單
要上報總公司安全生產部備案。安全監管員應經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安全監管人員應經常性檢查、督促本單位的安全工作。
5.安全生產工作應為基層服務,為生產服務。車間主任對本車間的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班組長負責本班組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記錄并及時上報。員工必須嚴格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工作。
6.保持用電、機械、沼氣、發電等設備、設施及環境清潔、整齊,設備、設施管理人員對設備、設施進行經常性、不定期的自查,發現隱患應及時整改并上報。設備管理人員負責對本設備、設施的安全、保衛工作,嚴禁非管理人員操作設備、設施或進入“禁區”。
7.嚴禁員工或外人擅自操作電器、電線、沼氣設備及管道等。
8.安全監管員應保證各安全防盜設施完好、功能有效,發現問題應及時維修,作好記錄,并向上級匯報。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3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形成可靠的基層安全監管網絡和科學的基礎保障體系,提高生產經營單位防災、抗災、抵御風險能力,防治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實現安全生產,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法規、規定,結合煤礦實際,制定本制度。
為了加強煤礦的安全生產管理,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牢固樹立“用心做事”的核心理念,落實和明確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保障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的有關規定,結合煤礦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煤礦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各科室負責人和員工有責任和義務參加各種安全管理(技術)的教育和培訓,不斷提高自身的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生產工作能力,遏制事故的發生。
第二條安全生產責任制是煤礦對各科室、各級管理人員和各類員工所規定的在他們各自職責范圍內,應負的安全生產責任的制度。是貫徹安全生產方針的重要保證,是落實“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具體措施,是確保安全生產的重要組織保證,也是實現安全管理目標的有效手段。
第三條煤礦安全生產管理采用分級負責制。煤礦設立安全生產委員會,是煤礦安全生產管理的最高機構,統管煤礦安全生產的制度、目標的制定、落實、監督、考核和完善、改進;安全監督部負責對各部門安全生產的制度、目標和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各分管領導、業務部室、各煤礦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直接負責人,執行落實煤礦制定的安全生產制度、分解目標,并監督、檢查、考核執行情況;各區隊、科室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直接負責人。從而形成層次分明、分級管理、監督有序的管理架構。
第四條各科室負責人在各自的工作范圍和管理權限內,負責組織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企業的規章制度,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必須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第五條各科室負責人、職能部門和員工要認真履行煤礦制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位并實行一級對一級負責,真正把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到實處,實現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六條為督促各級管理人員履行各自崗位的安全生產職責,對各級人員進行定性考核,形成嚴格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保證體系。考核辦法適用于煤礦各個部門、各類管理人員及各類員工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
第七條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實行分級考核的辦法,即礦長負責組織對煤礦副礦長、各科室負責人考核;各副礦長負責人對各科室管理人員、區隊負責人考核;各科室負責人負責對科室人員考核;
第四條安全辦公會議主要內容:及時傳達貫徹上級安全文件、安全會議等精神,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充分調動各級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宣傳典型經驗和先進事跡,吸取典型案例的經驗教訓,推進依法依規安全管理。
第二條煤礦要將年度安全生產總體目標逐級分解,層層落實責任,形成自上而下負責的安全保證體系。安全目標與經濟效益掛鉤。安全目標在生產經營中必須占重要比重,結合安全生產實際,納入經濟管理考核體系。
第六條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嚴格落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對排查出來的'故事隱患要“五定”原則,制定整改計劃,積極落實整改,做到“閉環”管理。整改期間要制定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嚴格落實。
第七條強化現場安全管理,控制各類事故發生。煤礦要根據本單位的實際,由總工程師負責編制《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全體員工學習、考試,做到人人皆知;由安全負責人組織演練,確保《預案》啟動靈活、救援及時可靠。
1、嚴格落實從噸煤工資中按規定分別提取安全獎懲基金。每月對綜合安全管理和機關部室的業務保安工作進行考核,每月對業務科室和區隊安全掛鉤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與績效掛鉤。
3、各生產經營單位每月要從銷售收入中按規定提取安全獎勵基金和質量標準化獎勵基金,由煤礦統籌使用;每月從包干工資中分別提取安全獎勵基金和質量標準化獎勵基金,用于獎勵本單位職工。
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基層和基層工作建設,構建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實現煤礦安全狀況根本好轉,全面提升整體素質。為加大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力度,筑牢安全基礎,保證安全生產,結合煤礦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建立健全質量標準化工作機構。從煤礦到基層單位逐級建立標準化工作領導機構,明確行政一把手是單位安全質量標準化的第一責任人,各科室要設立標準化工作機構,煤礦在安監科設立質量
第二條、建立質量標準化培訓制度。為使員工達到規范操作,上標準崗、干標準活,必須使每位員工熟知標準,因此,各科室必須簡歷標準化培訓制度,按照員工的崗位歸屬,即“干什么學什么”的原則每半年進行一次質量標準化培訓,考試不合格者眼嚴禁上崗。對上級修改、下發的質量標準要做到隨到隨學。
第三條、建立質量標準化檢查驗收制度。嚴格工程質量檢查驗收制度,采掘工作面要做到每月驗收,其他工程做到完成一項驗收一項。煤礦安監科每季度組織一次質量標準化驗收。煤礦標準化驗收要做到動、靜結合,動態檢查與靜態驗收在標準化驗收結果中各占一定比例,促使標準化由靜態達標向動態達標轉變。
第五條、積極開展質量標準化觀摩、學習活動。為不斷提高各單位質量標準化水平,要采用“請進來,走出去”的方式,開展專業與專業,煤礦與煤礦之間的觀摩、學習;要做到每半年組織一次質量標準化管理人員外出參觀、學習。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煤礦員工安全技術培訓工作,全面提高員工安全技術素質和崗位操作技能,根據《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和煤礦關于
第九條、煤礦將建立安全信息站,信息管理人員按照信息卡多填寫的事故隱患進行分類,對解決不了需要煤礦幫助解決的,按A級經礦領導簽字后報煤礦,按B級交分管領導組織解決,按C級下發科室決解。但所有A、B、C級隱患卡都必須報所屬煤礦分管安全的礦長,按專業分析系統落實。
第十一條、煤礦每月安排兩天安全學習和安全活動,要進行檢查,檢查單主要內容:一是事故隱患排查是否落實;二是查貫徹上級會議精神落實情況,查是否有安排、有落實;三是安全活動是否有組織、有內容、有記錄;四是查安全技術資料是否齊全,有無欠缺。檢查結果每月在安全辦公會議上進行一次通報。
二、加強設備日常性檢查、維護及修理,加強安全保護裝置使用與維護,各科室必須按規定期限檢查、試驗,確保設備運轉正常、動作靈敏可靠。安監科負責對各單位使用的機電設備完好情況進行隨時抽檢及監督管理,確保設備的日常維護、檢修到位。
八、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應及時填寫記錄,包機組必須進行日檢、周檢、月檢、半年檢、年檢制度。由于包機人員責任心不強,造成漏檢者,要追究責任,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發生事故后,事故現場的人員必須立即將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范圍大小、受災人員數量、事故點附近有無重要設備特別是移變及電控設備等反饋到調度室,由值班調度員立即按照事故匯報流程向安全副礦長及相關科室匯報,并通知負責人和救災指揮組各成員。
相應的預案啟動后,煤礦救災指揮部必須迅速查清災害發生地點、性質和波及范圍,并迅速組織現場的工作人員按《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中規定的路線組織人員撤離危險區域。
事故發生后,有關部門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測繪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護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五、安全用電:煤礦必須由電工負責施工及生活用電,電工無證上崗,發現一次罰款100元;各隊的施工及生活用電必須經電工同意,否則一次罰款100~200元;電閘箱及電氣設備沒有地線接地,電閘箱無門、無鎖、無防雨、不按規定安裝漏電保護器、一閘多用、電閘無標簽,發現一次罰款200元。若有偷電,一次處罰500~1000元。
七、在施工現場生火取暖,一次罰款1000元。機械設備操作違反操作規程,一次罰款500元。土方運輸車輛搶裝搶卸、違章超車、無證駕駛、穿拖鞋駕車、超速行車;駕車吸煙、吃東西,一次罰款300~500元。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4
1、對班長負責,對本崗位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責任,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2、認真遵守和執行電業安全方針,各種規程,規章制度,積極參加班各種技術學習和安全活動,不斷增強技術素質和安全意識;
3、按照設備大修,維護,保養周期,在班長領導和安排下,負責保質保量的完成,并保證施工現場工完、料凈、場地清;
4、認真完成站里交給的各項生產任務和臨時性生產任務,做到不折不扣,不應付了事;
5、嚴格認真地對各生產崗位的電氣設備,進行巡回檢安全生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處理不了的'應向班長或站里匯報,保證電氣設備處于完好狀態;
6、負責本崗和生產區各低壓室,低壓盤,動力配電箱,照明配電箱,每兩周一次的衛生清掃,和每月一次的電動閥檢查填卡。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5
一、技術交底的管理依據:
施工技術交底,是指工程施工前由主持該工程技術文件的人員向實施工程的人員說明工程在技術上、作業上要注意和明確的問題,是施工企業一項重要的技術管理制度。
二、技術交底的管理對象和范圍:
所有工程項目、不同的施工階段,對相關的實施工程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
三、技術交底的控制標準:
1、實施工程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始終都了解交底者的意圖。
2、使實施工程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了解工程的.概況、特點、設計意圖、采用的施工方法和技術措施、安全措施。
3、通過技術交底,使操作人員在施工中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也不被別人傷害。
四、技術交底的管理要求:
應明確工程技術文件的主要編制人、施工員、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的責任。
1、技術人員、項目管理人員應接受設計人員的設計技術交底。
2、工程技術文件的主要編制人向實施工程的人員進行施工技術交底,說明工程在技術上、作業上要注意和明確的問題。
3、施工員、管理人員在施工的適宜階段進行有針對性的技術交底。
4、操作人員接受技術交底,真正達到技術交底的目的和效果。
五、技術交底的內容:
應針對工程的特點、不同的施工階段、不同的工程特性,有針對性的進行。
1、接受工程任務時,通常,結合圖紙會審進行。由設計人員向施工企業的有關人員做設計技術交底。公司應組織項目經理、工程技術負責人等參加,了解工程的設計意圖、設計要求和業主對工程建設的要求。
2、工程開工前,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人員應向施工人員作施工組織設計交底。其內容包括;工程特點、難點、主要施工工藝及施工方法、進度安排、組織結構設置與分工、質量安全技術措施、應注意的安全事項、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標準、發生事故后應及時采取的避難和急救措施等。
3、專項工程施工前,施工方案的編制人員應向施工作業人員作施工方案的技術交底。交底內容為該專業工程、過程、工序的施工工藝、操作方法、要領、質量控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應注意的安全事項、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標準、發生事故后應及時采取的避難和急救措施等。
4、兩個以上施工隊配合施工時,施工員要按工程進度向班組長進行交叉作業的安全技術交底。
5、班組長要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每天要對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的安全交底。
6、交底人及安全員應對安全技術交底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發現違章作業應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六、技術交底的記錄:
1、作為履行交底制度的憑據,技術交底記錄的表格應有統一的標準格式,交底人員應認真填寫表格并在表格上簽字,接受交底人員也應在交底記錄上簽字。
2、施工員進行書面交底后,應保存安全技術交底記錄和所有參加交底人員的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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