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商品房合同范文匯編5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商品房合同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商品房合同 篇1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內容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規定》的要求,商品房在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在商品房買賣合同,雙方應當明確以下主要內容:
(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狀況;
(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四)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六)裝飾、設備標準承諾;
(七)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產權歸屬;
(九)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
(十)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
(十一)解決爭議的方法;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具體條款
(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一般包括,買賣雙方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話,那么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二)商品房基本狀況;
主要包括以下內容:a、房屋的坐落位置、朝向、日照時間、采光通風等;b、所買賣房屋的面積,應注明實際建筑面積和所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分別多少;巳房屋是現房還是預售的商品房;d、房屋的配套設施和裝修標準。
(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在房地產市場中商品房銷售的方式有很多,不同的銷售方式下,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也就有所不同,所以明確銷售方式也是非常重要的,譬如是現房銷售,還是商品房預售,或者是商品房包銷等方式。
(四)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城市房地產交易價格管理暫行規定》第4條規定,國家對房產交易價格實行直接管理與間接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建立主要由市場形成價格的機制。保護正當的價格競爭,禁止壟斷、哄抬價格。《商品住宅價格管理暫行規定》中也規定了商品房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格,銷售方與購買方可以考慮房屋結構質量低和市場行情等因素對房屋價格在合同中確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商品房銷售價格由當事人協商議定,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賣方應在某日期之前,將房屋交付買方。買方應在實際接收房屋之日起,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小理權屬登記手續,賣方應給予必要的協助。對于如何交付,僅僅是交付鑰匙就是交付使用,還是需要提供其他的輔助條件?這都需要在合同中明確,最好不要籠統的在合同中寫上交付。
(六)房屋面積條款。
購房者在簽訂購買現房時合同時在此條款中要求寫明建筑面積,及建筑面積中含共用面積的組成部分及具體平米數,使用面積平米數,建筑面積與使用面積的比例;購買預售房還要注意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問題。根據《民法通則》此條款之如此表述“誤差在3%之內(含3%),視為正常誤差,但誤差部分應按實際面積在合同中規定的單價重新結算;若誤差超過3%,則視為賣方違約,賣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在合同中一定要將面積條款方面的內容進一步細化:第一,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積,包括個公用部分的名稱和面積,如門廊、走道、電梯、公共車位等部分;第二,套內建筑面積或專用部分的建筑面積,包括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和陽臺建筑面積等等。
(七)質量條款。
購房者在簽合同時一定要詳細地把質量要求寫進合同。如:臥室、廚房、衛生間的裝修標準、等級等。合同中應該就房屋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作出明確約定。
(八)權利瑕疵擔保責任條款。
賣方保證在交付房屋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保證在交付時已清除該房屋上原由賣方設定的抵押權。如果房屋交付后發生該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權利糾紛,由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九)購房者知情權條款。
一般包括,了解施工進程,并查看設計、勘察、施工、監理測量質量監管物業管理等機構的資格證書;了解與商品房相關的設計資料、建筑材料的質量等。購房者有權查看一切與房屋有關的原文件,并可以請求復印。
(十)違約責任條款。
買賣雙方都應切實履行合同中所約定的義務,如果買賣雙方有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約定,則應承擔違約責任牛在合同中應明確約定買方有按期支付購房款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賣方不按期交付房屋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以及賣力‘所交付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等等。
商品房合同 篇2
合同備案號:( )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代 理 人(代理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受買人身份證或護照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一、乙方所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名稱) 商品房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該商品房的具體幢號、建筑結構、設計用途、建筑面積如下:
三、甲方向乙方出示房屋銷售所需證件:
1、國有土地使用證, 編號:
2、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編號:
3、房屋所有權證, 編號:
備案時間:
說明: 1、本合同備案表由備案機關及買受人各執一份,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時,應連同合同正式文本一并提交。
2、本合同備案表與商品房買賣合同正式文本的相關內容應當保持一致。
商品房合同 篇3
合同編號:13663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購銷__________度假村商品房事宜,經洽商簽訂合同條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購買坐落在__________度假村__________組團內__________樓房__________棟。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其面積以__________省《建筑面積計算規則》為準。
第二條商品房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電室、臨時鍋爐房、道路、綠化等工程設施的'費用,但不包括建筑稅和公證費。
第三條付款辦法
預購房屋按房屋暫定價先付購房款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為定金)。待房屋建設工作量完成一半時再預付__________%。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時按實際售價結清尾款。房屋建筑稅款由甲方代收代繳。
第四條交房時間
甲方應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將驗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條乙方在接到甲方接房通知后的十天內將購房款結清。屆時乙方若不能驗收接管時,須委托甲方代管,并付甲方代管費(按房價的萬分之一/日計取)。
第六條乙方從接管所購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對房屋質量問題實行保修(土建工程保修一年,水電半年,暖氣一個采暖期)。
第七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違約,乙方已繳定金不退;如甲方違約,則應雙倍退還定金。
2.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購房屋時(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承擔應交房屋售價萬分之一的罰金。甲方通過努力交付房屋,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時,以同等條件由乙方付給甲方作為獎勵。
第八條乙方需要安裝電話,由甲方解決,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乙方對所購房屋享有所有權,但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房屋管理規定及度假村管理辦法。
第十條甲乙雙方如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執,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應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六份,雙方各執三份,正副兩本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經公證后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第十三條本合同附件
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圍圖(略)
2.__________度假村別墅暫行管理辦法(略)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商品房合同 篇4
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尚未建成或者已經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轉移房屋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
簽訂前要注意申請樓盤情況
購房人在簽訂購房合同前,要認真審核開發商的銷售許可文件。審查《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或開發商初始登記的《房地產權證》)和出售許可證明中關于該房地產的內容和范圍,包括宗地號、項目名稱、棟號、層數、用途、套數、面積等信息與所購買的房地產的棟號、樓層、名稱等是否相符。
審查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營業執照,委托銷售的還應審查代理銷售企業的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資格證書和代理銷售合同或委托銷售證明。
購房者對房價擁有知情權
對商品房面積和房價的計算,購房人擁有知情權,房地產開發企業也有告知義務。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包括預售、現售)商品房時,應在售樓處將有關房屋建筑面積計算資料或測算資料進行公示,供購房者查閱,公示的資料包括:房屋土地權屬調查報告書(房屋土地調查機構提供)、建筑平面布置圖(經規劃管理部門審核同意)。
簽署商品房預售合同時,購房人可要求面積計算表或測算表,開發商應向購房者提供《房屋建筑面積計算表》;簽訂房屋交接書或簽訂商品房現售合同時,開發商應向購房者提供《房屋建筑面積測算表》;前述兩表中《房屋公用部位建筑面積說明》中必須將分攤的共有部位全部列明,并能與建筑平面布置圖對照查核。
簽約時商品房買賣合同要看清。
《商品房買賣合同》是購房者保障自己合法權益的主要法律依據,因此購房者不能不慎重看待,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不要注意以下問題:
(1)在合同中,應注明與開發商談定的付款方式
是一次性付款還是按揭付款(或分期付款),最好注明如申請不到銀行按揭時訂金等預付付款的處理辦法。
(2)明確注明房屋面積
所購面積要明確注明銷售面積(或分攤的公用面積)是多少,實際使用是多少。如面積誤差超過約定范圍,購房者有權退房并追繳利息損失。
(3)對交樓日期要有嚴謹、具體的規定
務必將開發商交付房屋的日期寫明確,具體到某年某月某日,不要用模棱兩可的措辭來表達。如果開發商在約定的時間不交房,則可以按照此條款追究其違約責任。
(4)明確煤氣通氣的準確時間
合同中要寫明煤氣通氣的準確時間,或寫明因入住率不夠而不能按時通氣時,開發商應采取什么應急辦法。
(5)明確產權證發放到購房者手中的準確時間
(6)認真查核合同附件,注意房屋平面圖與所購房屋是否一致
注意是否標明各居室、客廳、廁所的面積;所購房屋的'建筑結構、裝修及設備的材料、品牌和型號是否確定。
(7)約定設計變更時如何承擔責任
合同中應明確寫明房屋建造中如果出現設計變更,新的設計方案應在多長時間內通知購房者,如果購房者要退房應在多長時間內提出,以及賣方應該在多長時間內退款及付其利息。
(8)仔細研讀補充條款的內容
如果購房者認為《商品房買賣合同》內容仍不夠詳細,可以再簽訂一個補充協議,把雙方認為應該約定的內容規定在補充協議中。協議內容應該公正,雙方權利與義務必須對等。應當注意的是,有的開發商事前已擬好了補充協議,這些協議多是按開發商單方面意愿擬定的,其中包含不少不平等的內容,購房者應多加注意。仔細研讀補充條款,注意補充條款是否與正式合同相抵觸,對不同意的條款可以提出修改,自己有什么需要補充的也可以提出。因為任何合同在正式簽訂前都是可以修改的。避免疏忽而帶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或民事糾紛。
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并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20xx年4月4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發布,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
(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后,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2.)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個共有人,多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
商品房合同 篇5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
注冊地址: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郵政編碼: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職務:_____聯系電話: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職務:_____
地址:_____
郵政編碼:_____聯系電話:_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_
注冊地址: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郵政編碼: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職務:_____聯系電話: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
郵政編碼:_____聯系電話: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國籍:_____電話:_____
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用地依據及商品房坐落位置。
甲方以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編號為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為_____。
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
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地塊規劃用途為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甲方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_____,主體建筑物的性質為_____,屬_____結構,建筑層數為_____層。工程建設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
第二條 乙方所購商品房的面積。
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建筑面積共_____平方米(其中實得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共_____(套)(間)。(該商品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屋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
該商品房分別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_____(幢)(座)_____層_____號房,
第_____(幢)(座)_____層_____號房,
第_____(幢)(座)_____層_____號房,
第_____(幢)(座)_____層_____號房。
上述面積為(甲方暫測)(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根據法律規定的房屋所有權與該房屋占用土地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致的原則,該商品房相應占有的土地使用權,在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時由政府主管部門核定。
第三條 該商品房銷售特征。
該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
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
該商品房為(內銷)(外銷)商品房。
外銷商品房批準機關為_____,外銷商品房許可證號為_____。
第四條 價格與費用。
該商品房(屬于)(不屬于)政府定價的商品房。按實得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售價)(暫定價)為(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元,總金額為(__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除上述房價款,甲方依據有關規定代政府收取下列稅費:
1.代收___,計(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2.代收___,計(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3.代收___,計(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4.代收___,計(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5.代收___,計(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6.代收___,計(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條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異的處理。
該商品房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不包括±_____%)時,上述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包括±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價格與費用調整的特殊約定。
該商品房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房價款和代政府收取的稅費可作相應調整:
1.由于該商品房屬于政府定價的預售商品房,有權批準單位最后核定的價格與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價格不一致,按政府有關部門最后核定的每平方米價格調整。
2.預售商品房開發建設過程中,甲方代政府收取的稅費標準調整時,按實際發生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付款優惠。
乙方在___年___月___日前付清全部房價款_____%的,甲方給予乙方占付款金額_____%的優惠,即實際付款額為(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八條 付款時間約定。
乙方應當按以下時間如期將房價款當面交付甲方或匯入甲方指定的_____銀行(帳戶名稱:_____,帳號:_____):
1.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幣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
2.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幣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
3.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幣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
4.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幣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
5.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幣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
第九條 交接商品房時的付款額約定。
在雙方交換該商品房時,乙方累計支付的款額應當占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幣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其余房價款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完權屬登記手續之日起_____天內付清。
第十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_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交付期限。
甲方須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將經竣工驗收(包括建筑工程質量驗收和按規定必須的綜合驗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附件二所規定的裝飾和設備標準的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
1.人力不可抗拒的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甲方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個月內按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設計變更的約定。
預售商品房開發建設過程中,甲方對原設計方案作重大調整時,必須在設計方案批準后_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當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_天內提出退房要求或與甲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乙方要求退房的,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_____利率付給利息。
第十四條 交接通知與乙方責任。
預售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交付該商品房手續。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_天內,到甲方指定地點付清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應付款項。若在規定期限內,乙方仍未付清全部應付清,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條規定向乙方追究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交接與甲方責任。
在乙方付清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應付款之日起_____天內,雙方對該商品房進行驗收交接、交接鑰匙、簽署房屋交接單。若因甲方責任在乙方付清全部應付款之日起_____后仍未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的裝飾、設備標準達不到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第十七條 質量爭議的處理。
乙方對該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質量問題,甲、乙雙方產生爭議時,以_____出具的書面工程質量評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八條 甲方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甲方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用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投入正常運行: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乙方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條 關于物業管理的約定。
該商品房移交后,乙方承諾遵守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在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甲方指定_____公司負責物業管理,乙方遵守負責物業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第二十一條 保修責任。
自乙方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對該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設施承擔建筑施工質量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的保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1.墻面 保修_____月;
2.地面 保修_____月;
3.頂棚 保修_____月;
4.門窗 保修_____月;
5.上水 保修_____月;
6.下水 保修_____月;
7.暖氣 保修_____月;
8.煤氣 保修_____月;
9.電路 保修_____月;
10._____ 保修_____月;
11._____ 保修_____月;
12._____ 保修_____月;
13._____ 保修_____月;
14._____ 保修_____月。
保修期內,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壞,甲方無須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二條 乙方購買的房屋僅作_____使用,乙方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之房屋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甲方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有關聯的公共設施、公共用地的使用性質。
第二十三條 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保證在交接時已消除該商品房原由甲方設定的抵押權。如交接后發生該商品房交接前即存在的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十四條 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號劃撥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甲方與_____簽訂的_____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規定的甲方權利、義務和責任依法隨之轉移給乙方。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二十七條 甲、乙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商品房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經_____公證(指外銷商品房)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除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外,責任方須按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按實際已付款(已收款)的_____%賠償對方損失。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天,由甲方向_____申請登記備案。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頁,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 )代表人/代理人:___ ( )代表人/代理人:____
(簽章) (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簽于_____ 簽于_____
附件一:房屋平面圖(略)
附件二:
裝飾、設備標準
1.外 墻:
2.內 墻:
3.頂 棚:
4.地 面:
5.門 窗:
6.廚 房:
7.衛生間:
8.陽 臺:
9.電 梯:
10.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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