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電子合同模板錦集5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電子合同5篇,歡迎大家分享。
電子合同 篇1
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突飛猛進,電子商務這一新型貿易方式在我國迅速發展。在促進貿易發展的同時,又為稅收制度改革及征管手段的改進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諸多稅種中,印花稅首當其沖地受到影響,如不順應電子商務的發展,完善《印花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就難以有效避免印花稅的稅款流失。
一、調查的原因及內容
近幾年,電子商務快速發展,越來越多的企業通過數據電文交換信息來訂立合同。電子合同因其載體和操作過程與傳統書面合同不同,具有以下特點:一是書立合同的雙方或多方在網絡上運作,可以互不見面。合同內容等信息記錄在計算機或磁盤中介載體中,其修改、流轉、儲存等過程均在計算機內進行。二是表示合同生效的傳統簽字蓋章方式被數字簽名(及電子簽名)所代替。三是電子合同的生效地點為收件人的主營業地;沒有營業地的,其經常居住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四是電子合同所依賴的電子數據具有易消失性和易改動性。電子數據以磁性介質保存,是無形物,改動、偽造不易留痕跡。電子合同雖然形式上具有不同于傳統紙質書面合同的特點,但其性質和意義并沒有發生改變,仍然是為了規范交易,確定交易方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以保證經濟交往迅捷正常地進行,具有書面憑證性。國際貿易委員會在《電子商務示范法》第六條規定:如法律要求信息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假若一項數據電文所含信息可以以備日后查用,即滿足了該項要求。該條規定在不要求各國取消國內法關于書面形式要求的前提下,擴大了“書面形式”一詞的解釋,將數據電文納入“書面形式”的范疇之內。我國《合同法》第十一條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綜上所述,國際法和國內法都明確了電子合同書面憑證性,它當然符合《印花稅暫行條例》所規定的應納稅合同要求,應按規定繳納印花稅。為掌握企業電子合同的簽訂情況,我局開發區稅務到轄區內四家國際知名的外資企業進行了實地調查。
二、調查中發現的問題
(一)電子合同所占比例較大。
在實際調查中,調查人員對四家公司合同簽訂情況進行了認真核實、統計。發現這些企業尤其是以電子行業為主的生產型企業,與供貨商或銷售商進行業務往來之前,簽定一段時間的購銷框架協議,這個框架協議只反映出貨物名稱、供銷時間、規格要求,而沒有反映出任何價格金額,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完全依靠網絡傳遞購銷數據。這四家企業僅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四家企業中北京樂金飛利浦電子有限公司購銷合同與技術合同全部為網絡形式簽定的;北京愛立信普天移動通信有限公司只在20xx年簽定了11份紙制購銷合同,占三年合同總金額的0。25%,其他均為網絡購銷合同;北京索鴻電子有限公司購銷合同全部為網絡形式簽定的,而技術合同則全部為紙制合同;北京村田電子有限公司簽定的技術合同全部為紙制合同,紙制購銷合同金額為445923049元,占總購銷合同的26.4%。
(二)電子合同所載金額較大。
據調查統計,四家企業簽定合同金額合計37033822563元,其中購銷合同金額合計36956211747元(購銷合同數量多,有些企業具體數據未做保留,合同份數統計不準確),占總金額的99.8%;簽定技術合同236份,金額為77610816.03元,占總合同金額的0.2%。從合同的簽訂形式來看,以網絡形式簽定的購銷合同為36432721229元,占總合同金額的98.3%;紙制購銷合同金額為523490517.7元,占1.5%。以網絡形式簽定的技術合同7556515.95元,占0.02%;紙制技術合同70054300.08元,占0.18%。
(三 )納稅人自主選擇權較大。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印花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xx〕150號)的規定,地方稅務機關可以核定納稅人印花稅計稅依據。同時市地稅局制定了《北京市印花稅核定征收管理辦法》,要求納稅人不能夠滿足國稅函〔20xx〕150號文件規定中條件的,即可按《核定征收》的辦法執行。納稅人在自愿的原則上進行,這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納稅人,換言之納稅人的自主選擇權非常大。一些規模小的、制度不健全的.企業很愿意采用《核定征收》的方法,同樣一些企業規模大的、財務健全的企業也很愿意采用《核定征收》的方法繳納印花稅。但是兩者的出發點是不一樣的,前者是因為稅款少、少麻煩也方便;后者是因為經過稅收籌劃,認為《核定征收》對自己有利,達到合理避稅為目的。
三、加強印花稅征收管理的思考
1、確認數據電文簽訂合同的法律效力
在電子商務活動中,當事人之間主要是依靠數據電文交換信息來訂立合同。電子商務產生的非紙質的數據電文與傳統的書面文件相差很大,表現形式是通過調用儲存在磁盤中的文件信息,利用電腦顯示在屏幕上的文字來表現,電子文件的存在介質是電腦硬盤或軟盤介質等。如果要承認通過數據電文訂立的合同的有效性,首先就要承認數據電文的法律效力。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1996年頒布的《電子商務示范法》第11條規定,“除非當事人另有協議,合同各方可通過數據電文的要約和承諾的方式來締結合同,并不得僅僅以使用了數據電文為理由而否認該合同的有效性或可執行性”。我國《合同法》第十一條也規定將數據電文作為合同“書面形式”的一種,這是功能等同法,即符合書面形式功能的東西便可視為書面形式,而不論它是“紙文”還是“數據電文”。據此,只要一項數據電文所含信息可以閱讀并能夠調取以備日后查用,法律就應該對其效力加以確認。《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草案第二條以數據電文形式進行的商務、政務活動,適用本法,也已確定了它的法律地位。
2、改革與完善《印花稅暫行條例》,以適應新的發展形勢
《印花稅暫行條例》是1988年頒布實施的,當時計算機的應用沒有普及,對電子合同應否納稅,如何納稅沒有規定。新《合同法》在1999年10月1日施行,對電子合同有明確規定,但國家沒有對印花稅政策隨之調整,其中關于合同的有關規定,依然以《經濟合同法》、《涉外經濟合同法》、《技術合同法》三部舊法為依據。根據法律效力原則,新法優于舊法,上位法優于下位法,自新《合同法》生效之日,三部舊合同法已廢止失效,印花稅有關合同規定應相應以新《合同法》為依據。因此應盡快修訂完善《印花稅暫行條例》,在征稅對象方面,可將原來對各類合同、憑證征稅,改為對各類經濟行為征稅,即對購銷、財產租賃、借款、產權轉移、贈與、委托、行紀、提供信息等經濟行為征稅。只要納稅人發生了條例規定的應稅行為,無論是否訂立合同,均須按規定繳納印花稅。這樣規定可以有效地避免因納稅人不提供合同而使稅收無著落,從而進一步減少偷逃印花稅行為的發生。
3、廢止有關單行規定,將電子合同列入印花稅征收范圍
國家稅務總局在1997年以國稅函(1997)505號下發的《關于外商投資企業的訂單、要貨單據征收印花稅問題》的通知第三條規定:“對在供貨經濟活動中使用電話、計算機聯網訂貨,沒有開具書面憑證的,暫不貼花”,明確的指出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不得作為征稅依據,這一規定延續到現在未做變化,從而限制了各級稅務征收機關將納稅人通過計算機聯網訂貨(Internet或EDI等電子商務形式進行業務往來訂立的合同)列入印花稅征稅范圍。從當前的發展趨勢來看,應立即廢止舊的單行規定,按照新的《合同法》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因此,納稅人以數據電文形式訂立的合同應按其書立合同的性質按其適用稅率征收印花稅。
4、明確電子合同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納稅義務人和納稅地點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有關規定,應稅合同印花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合同成立時。電子合同的成立時間,根據《合同法》第十六條規定: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承諾到達的時間,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統接受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的,該數據電文進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承諾到達生效,合同成立。
納稅義務人和納稅地點。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合同的單位和個人是應稅合同印花稅納稅義務人。傳統的應稅合同印花稅納稅人是書立合同的單位和個人。在電子商務無紙化交易環境下,傳統意義上的親筆簽名顯然是無法實現的,這里的簽名是電子簽名。因此電子合同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利用電子合同進行交易的單位和個人。《印花稅施行細則》第二條對條例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合同”進行進一步說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合同”是指在中國境內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國法律保護。無論是在境內書立還是在境外書立,均應依照條例納稅。《合同法》第三十四條規定:承諾生效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承諾收件人主營業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營業地的,其經常居住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所以,電子合同以承諾人主營業地或經常居住地為成立地點。
電子合同 篇2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平等互利,經公平協商簽訂如下買賣合同,以茲遵守。
第一條 標的物
一、產品名稱:_________ 商標: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 原產地:_________ 生產廠家:_________
二、交易數量:_________
三、單價:_________ 總價款:_________
四、質量
(一)整體質量、性能應當達到的標準,采用以下第_________項:
1、按照國家強制標準或者指導標準:_________執行
2、按照國際通用標準:_________ 執行
3、按照行業標準:_________ 執行
4、照封存的樣品標準執行
5、協商約定質量達到以下水平:_________
(二)以下部件的質量、性能標準或參數為
部件a:_________ 質量標準或參數:_________
部件b:_________ 質量標準或參數:_________
五、產品整體作業的性能應當達到以下水平:
部件a:_________ 作業水平:_________
部件b:_________ 作業水平:_________
六、產品的整體技術性能標準為:
以下部件采用以下技術:
部件a:_________ 采用技術:_________
部件b:_________ 采用技術:_________
七、產品功能
八、安全性能
對環境的影響:_________
對操作人的'影響:_________
數據安全:_________
安全標識:_________
甲方為乙方提供詳細技術資料,產品及其各部件使用的技術應當和資料上顯示的相一致。
九、包裝方式
防潮要求:_________
防曬要求:_________
抗震要求:_________
防灰塵要求:_________
外包裝標識要要求:_________
審美要求:_________
第二條 運輸
運輸辦理方:_________
運輸費用負擔方:_________
運輸方式:_________
始發地點:_________
到獲地點:_________
承運人:_________
第三條 交付
雙方按照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完成交付
(一)甲方將貨物交付第一承運人并取得提取貨物的單證,甲方將提取貨物的單證交付乙方則交付完成。
(二)乙方收到貨物并且驗收完畢則交付完成。
(三)乙方自己提貨,提貨裝車(船)完成則交付完成。
(四)除以上方式外的其他方式,約定為:_________。
甲方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交付。
第四條 風險轉移
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交付前由甲方負擔,交付后由乙方負擔。該風險的負擔不影響違約責任和產品侵權責任的主張。
第五條 所有權的轉移
所有權的轉移遵照以下第_________項執行
(一)貨物交付后所有權即轉移至乙方
(二)貨款完全結清前甲方保留對相當于未結清的貨款價值的貨物所有權,具體執行辦法另行協商
第六條 檢驗
自貨物交付后的_________日內完成檢驗,若對質量有異議乙方應當在_________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并且妥善保管質量瑕疵貨物,等待協商處理。
檢驗人:_________
檢驗技術手段:_________
檢驗方法:_________
檢驗合格的標準:_________
電子合同 篇3
勞動合同性質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名稱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
用工形式_____________
鑒證編號_____________
編號: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考核,錄用乙方為 工人。遵照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錄用乙方從事工作(崗位)。勞動合同期限為 年(月),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基本權利和義務:
甲方:
1.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各項條款規定,對乙方進行管理;
2.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應按有關規定,付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以及保險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補貼;
3.做好乙方上崗前的安全教育并提供符合安全、衛生要求的勞動作業;
4.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實施獎勵和處分。
乙方:
1.勞動合同制工人享有本單位固定工人權利,義務及各項待遇。合同工、季節工、農民輪換工的權利,義務及各項待遇另行商定;
2.遵守國家政策、法律,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紀律;
3.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
4.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工作)任務和經濟指標。
第三條 雙方應明確的具體事項:
1.工資待遇:
2.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
3.根據行業特點協議勞動合同保證金和人身保險:
4.其他:
第四條 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 天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并辦理有關手續。
第五條 一方違反本合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按責任大小負責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簽證
( )鑒字第 號
簽證部門(蓋章)
電子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鑒于:
1.甲方擁有國家正式授予的音像、軟件、電子出版物、圖書雜志的出版和發行權,擁有進行網絡電子商務的合法權利。甲方長期從事音像、軟件的制作出版和發行,具有廣泛的市場基礎,同時甲方一直致力于計算機軟件和網絡應用軟件的開發,在電子商務的應用軟件及企業內部外部的計算機管理方面具有長期的開發經驗和應用背景。
2.乙方作為具有出版物合法經營權利的單位在國內及市場上有著廣泛的知名度,乙方對于電子商務的發展也有著深刻的認識,愿意積極地參與并利用電子商務開展經營活動。乙方也希望通過與甲方的合作加快應用電子商務的進度,以最快的速度極大的占領市場,提高經濟效益。
3.甲乙雙方本著發揮各自在節目制作、出版、發行和零售領域的優勢,互利互惠,共同促進電子商務在中國應用的目的進行合作。 故此,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在存在的以上合作基礎的前提和合作總原則的指導下,達成電子商務合作協議,協議如下:
21世紀的今天,全球好像都進入了知識經濟時代。由于互聯網一詞的家喻戶曉,使互聯網的用戶遍及全球,不僅促進了電子商務的迅猛發展,也加快了信息傳播的速度。接下來小編為你帶來電子商務合作合同,希望對你有幫助。
第一條 名詞定義
除非本合同的條款或者內容中另有規定,以下名詞具有如下意思:
1.音像產品:由國內正式出版、發行或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直接進口的以模擬及數字方式保存的主要用于連續播放的由國家管理部門定義為音像制品加以管理的產品,目前的主要形式有cd、vcd、dvd、錄音帶、錄像帶等。
2.軟件產品:用于計算機和其他具有強大計算功能的設備使用的可以用于進行再次開發創作,或可以作為再次開發創作其他產品的基礎工具的產品。
3.電子出版物:由國內正式出版、發行或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直接進口的以數字方式保存的主要用于非線性交互式使用的由國家管理部門定義為電子出版物加以管理的產品,目前的主要形式有cd-rom、dvd-rom等。
4.代理銷售:指根據國家的有關管理規定,經版權所有人或版權的合法受讓者許可行使展示、銷售該版權產品的權利。代理銷售方式包括代銷、經銷現結等。
5.知識產權:
(1)定義:依據中國的法律規定權利人所依法享有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商業信譽和商業秘密的權利;
(2)擔保與賠償:合作一方由于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而造成對另外一方的損害,責任方同意為對方的損失進行賠償,主要包括:訴訟費用、律師費、向第三者支付的`賠償費及其他費用。雙方合作期間的有關知識產權的應負法律義務并不隨雙方合作的終止而終止。
6.合作雙方:指簽訂本合同的甲方和乙方
7.售后服務:指甲乙雙方為了共同進行電子商務而為涉及到雙方合作產品時為用戶及對方提供的退貨、換貨及價格保護等。具體內容在本合同其他條款中說明。
8.終止合同:指暫停執行雙方簽訂的合同條款。
第二條 授權代理銷售的產品
1.甲方自行開發、制作、出版的擁有合法知識產權的音像產品、軟件產品、電子出版物。
2.甲方從其他擁有合法知識產權的權利人處或合法的出版經營單位得到并允許甲方向乙方提供用于銷售的音像產品、軟件產品、電子出版物。3.甲方授權乙方代理銷售的具體產品名稱和有關內容見本合同的附件或雙方就具體產品另行簽定的協議。
第三條 合作內容
甲方責任與義務
1.甲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負責將乙方單位的有關信息按照_________電子商務信息發布平臺的要求為乙方建立單位介紹頁面,以便幫助乙方銷售產品。
2.甲方負責提供乙方經過授權的用戶名及系統使用密碼,以便乙方能夠方便地實現通過網絡進行產品的瀏覽和定貨,與甲方供貨部門進行聯絡和完成產品的提供、帳務的核對及結算。
3.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具有企業內部進行計算機辦公管理和企業進銷存統計分析的軟件系統一套,幫助乙方解決通過網絡進行電子商務時出現的有關問題。
4.甲方將不定期地組織甲方的電子商務合作伙伴進行業務和商務的交流,向乙方經常性地提供通過甲方調查得到的市場分析和建議。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對于計劃銷售的產品信息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將有關數量、運輸方式等及時交給甲方。
2.乙方同意以雙方同意的結算時間和方式進行貨款的結算。
3.乙方同意協助甲方維護市場的銷售價格和進行盜版產品的打擊。
4.乙方同意在甲方進行產品的價格調整和需需要退貨時,配合甲方的工作,按時積極地完成數量的清點和貨物的退換,假如由于乙方的責任造成不能退貨和價格難以保護由乙方承擔責任。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四條 協議的延長
假如合作雙方在協議的執行過程中無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則在合同到期時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要在合同到期前兩個月提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電子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合作開展_________等電子信息產品(具體見附件:價格表)的推廣應用,甲方作為乙方該項業務的經銷商,代理該產品的銷售,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的基礎上,遵照以下條款:
1.合同細則
1.1甲方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成為乙方在_________地區的授權經銷商。
1.2自本備忘錄生效之日起,甲方須在合約期間內完成rmb_________元進貨額,如不能完成乙方所規定之進貨額度,則乙方有權調整價格或調整甲方經銷資格。
1.3乙方所提供給甲方的價格如附件。
1.4備貨周期:甲方于每月初提供未來_________個月之_________以利乙方備貨。
1.5訂貨周期:甲方須提前_________天向乙方出示書面訂貨單,并預付_________%貨款,余款提貨時一次付清。
1.6甲方每月的基本進貨額rmb_________元(整機加周邊)。
1.7技術支持:乙方盡力向甲方提供業務范圍內的`技術支持和技術培訓,幫助甲方提高技術能力,拓寬業務范圍。因之所發生之費用由甲方承擔。
2.違約責任
2.1甲方如違反國家有關政策法規,乙方有權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2.2除乙方認可或授予信用額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時交納費用時,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業務并有權停止甲方相應產品和服務的使用權,直至取消甲方經銷資格。乙方違反其他依據本合同應當承擔的義務,按本合同約定承擔責任。
3.免責條件
因國家政策法規調整、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響乙方正常的服務和技術支持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合同終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4.1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4.2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未續簽的;
4.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沒有必要,雙方均可要求解除。
4.4一方明確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或以行動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4.5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4.6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4.7一方未履行或違反依據本合同所應承擔的義務,經另一方給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義務或不予采取補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據本合同的預期利益無法實現或合同繼續履行沒有必要,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雙方依據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應履行的義務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應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5.附則
5.1本協議同時得到甲乙雙方的完全理解和認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協議,不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本合同放置在乙方網站供甲方下載或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在打印或填寫過程中,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認。
5.2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系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五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聯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
5.3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滿若雙方均無異議,則續簽本合同;若續約期內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條款,則雙方另簽新合同。上述情況下甲方的業務結算累計進行。
5.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后生效,兩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5.5經銷商手冊中的經銷商政策等文檔與此合同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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