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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國際商標合同(通用6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國際商標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實用的國際商標合同 1
中國_________(以下簡稱“被許可方”)為一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許可方”)為另一方:鑒于許可方擁有一定價值并經注冊的商標;鑒于被許可方希望在制造、出售、分銷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注冊商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所指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局注冊登記的商標,該注冊商標的編號為_________。
1.2 “許可方”是指_________國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被許可方”是指中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4 “合同產品”是指合同附件二所列的產品。
1.5 “凈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傭金、商業折扣、稅費、外購件等費用后的余額。
1.6 “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簽字日。
第二條 合同范圍
2.1 根據以下條款的規定,被許可方同意從許可方取得,許可方同意向被許可方授予單獨使用附件一所指的注冊商標的許可權利,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銷合同產品時使用。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二。這種權利是獨占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許可方同意在合同的有效期內不在合同有效區域內再授予別人銷售合同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
2.2 許可只在_________地區有效。被許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區直接或間接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這一商標,且不在知情的情況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區出售合同產品的第三者銷售該產品。
2.3 許可方負責向被許可方提供注冊商標的有關資料,包括注冊商標的文字、圖案、申請情況、編號等,具體的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4 被許可方同意在出售合同產品或在合同產品的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根據規定標明“注冊商標________公司_________年”或其他許可方要求的標志。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范圍,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計算使用費,計價的貨幣單位為________________。
3.2 本合同使用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___個月開始,按日歷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為使用費的結算日
3.3 使用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的凈銷售價計算,提成率為_________%。
3.4 在使用費結算日后_________天之內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提供完整、精確的報告,說明被許可方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凈銷售額和應支付的使用費,凈銷售額和使用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見本合同附件三。如發現報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錯誤,許可方應在收到該報告_________日內提出質疑,被許可方應及時改正。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使用費,被許可方將通過_________銀行(此處為被許可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_____銀行(此處為許可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許可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_________。
4.2 許可方在收到被許可方按第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報告后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被許可方在收到許可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后三十天內,經審核無誤后,既支付使用費_________美元給許可方:_________。
4.3 按本合同規定,許可方應支付預提稅和需要向被許可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被許可方有權從上述支付的費用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資料的交付
5.1 許可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一的規定向被許可方提供注冊商標的名稱、內容以及許可方向中國商標局申請注冊的有關情況。
5.2 許可方應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將5.1條中規定的資料交付給被許可方。
第六條 商品質量
6.1 被許可方同意合同產品將符合高標準,其式樣、外觀和質量將能發揮其最好效益,并能保護和加強商標名譽及其所代表的信譽。被許可方保證合同產品符合附件二所規定的質量標準,同時合同產品的生產、出售、分銷將符合銷售地的法律,并不得影響許可方以及其商標本身的名聲。
6.2 為了達到這一目標,被許可方應在出售合同產品之前,免費寄給許可方一定數量的產品樣品,和其包裝紙箱及包裝材料,以取得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合同產品及其紙箱和包裝材料的質量試樣需得到許可方的同意。向許可方提交的每份產品得到其書面同意前不能視作通過。樣品按本條所述得到同意后,被許可方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能作實質變動。而許可方除非提前60天書面通知被許可方,不能撤銷其對樣品的同意。
6.3 在被許可方開始出售合同產品后,應許可方的要求,將免費向許可方提供不超過_________件的隨機抽樣樣品及相關的紙箱、包裝箱和包裝材料。
第七條 侵權和保證
7.1 許可方保證是本合同注冊商標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權授予被許可方使用,如果在合同的執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許可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7.2 被許可方負責為自己和/或許可方就其非經授權使用合同產品商標、專利、工藝、設計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賠、訴訟或損失,就其他行為或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進行辯護,并使許可方免受損失。
7.3 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提供必要的幫助來保護許可方就該商標擁有的權利。被許可方在可知的范圍內應書面告知許可方就合同產品的商標的侵權和仿制行為。雙方可以各自以自己的名義或以雙方的名義針對這樣的行為提起訴訟或索賠。
第八條 標簽
8.1 被許可方同意與許可方真誠合作,確保和維護許可方(或許可方的授與人)對商標擁有的權力。如果商標、產品、相關材料事先未注冊,被許可方應許可方的要求,由許可方承擔費用,以許可方的名義對版權、商標、服務標志進行恰當注冊,或應許可方的要求,以被許可方自己的名義注冊。但是,雙方確認本協議不能視作向被許可方轉讓了任何與商標有關的權利、所有權和利益。雙方確認除根據本許可協議,被許可方享有嚴格按協議使用商標的權利外,其他相關權利都由許可方保留。被許可方同意協議終止或期滿時,將其已獲得的或在執行協議項下行為而獲得的有關商標的一切權利、權益、信譽、所有權等交回給許可方。被許可方將采取一切許可方要求的方式來完成上述行為。此種交回的權利范圍只能基于本協議或雙方的契約而產生。
8.2 被許可方同意其對商標的使用不損害許可方的利益,而且不因為其使用該商標而取得關于商標的任何權利。
第九條 促銷資料
9.1 在任何情況下,被許可方如果期望得到合同產品的宣傳材料,那么生產該宣傳材料的成本和時間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涉及本合同商標或其復制品的宣傳材料的產權應歸被許可方所有。如果許可方要求使用或將其許可給他方使用,許可方應支付有關費用。屆時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9.2 被許可方同意,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事先書面批準的情況下,不在電臺或電視臺作使用本合同商標的合同產品的宣傳或廣告。許可方可以自由決定同意批準或不批準。
第十條 分銷
10.1 被許可方同意將克盡勤勉,并且持續制造、分銷或銷售合同產品,而且還將為此作出必要和適當的安排。
10.2 被許可方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得將合同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傭金為目的的、有可能將合同產品當作促銷贈品的、以促進其搭售活動目的及銷售方式有問題的批發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貿易商等。
第十一條 會計記錄
被許可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關本協議項下交易活動的會計帳本和記錄。許可方或其全權代表有權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查詢該會計帳本或記錄及其它所有與交易有關的、在被許可方控制之下的文件和資料。許可方或其全權代表為上述目的可摘錄其中的內容。應許可方的要求,被許可方應自行承擔費用,將其至許可方提出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銷售活動情況,包括數量、規格、毛價格和凈價格等以獨立的、公開帳本方式,向被許可方提供一份詳細的會計報告申明。所有的會計帳本和記錄應保留至本協議終止兩年之后。
第十二條 競爭產品
如果協議所述的產品與目前、今后生產的使用該商標的產品,或其下屬、附屬機構生產的使用該商標的產品相矛盾,許可方有權終止協議。許可方書面通知被許可方后30天此通知生效。根據第十五條的條款,被許可方在協議終止后有60天時間來處理手中的協議產品和在接到終止協議通知前正在生產的產品。然而,如果在60天期間,對協議產品的終止有效,被許可方應繳納的實際使用費少于當年的預付保證金,許可方將把簽約當年已付的預付保證金與實際使用費之間的差額退還給被許可方。上句所述的退還條款僅適用于第十三條規定的協議終止情況,而不影響除表述相矛盾的條款外其它所有條款的適用性。
第十三條 破產、違約
13.1 如果被許可方在達成協議后_________月內未開始生產和銷售合同產品,許可方可書面通知被許可方終止合同。
13.2 如果被許可方提出破產申請,或被宣告破產,或對被許可方提起破產訴訟,或被許可方無償還能力,或被許可方為其債權人的利益而轉讓,或依照破產法作出安排,或被許可方停止經營,或有人接收其經營,則本合同自動終止。除非得到許可方書面表示的同意意見,被許可方、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繼承人或受讓人無權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經營合同產品,或相關的紙箱、包裝材料。
13.3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條款下的義務,另一方在提前10天書面通知對方后有權終止合同,除非違約方在10天內對其違約行為所造成的損失作出全部賠償,令對方滿意。
第十四條 最后報告
14.1 在合同期滿前60天內,或收到終止合同通知的10天以內,或是在無需通知的合同終止的情況下10天以內,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出具一份報告以說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產品的數量和種類。
14.2 許可方有權進行實地盤存以確認存貨情況和報告的準確。若被許可方拒絕許可方的核查,將失去處理存貨的權利。
第十五條 存貨處理
15.1 合同根據第十三條的條款終止后,在被許可方已支付使用費,并已按照第十四條要求提供報告的情況下,如合同中沒有另外規定,被許可方可以在收到終止合同通知后_________天內處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產品。
15.2 如果被許可方生產的合同產品的質量、試樣不符合許可方的要求而導致合同終止,被許可方不得再生產、出售、處理任何合同產品。
第十六條 對許可方的補償
16.1 被許可方認識到(除另有規定外),如果其在協議生效后3個月內未開始生產、分銷一定量的協議產品,或在協議期內未能持續地生產、分銷、出售協議產品,將立即導致許可方的損失。
16.2 被許可方認識到(除另有規定外),如果在協議終止或期滿后,未能停止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將導致許可方不可彌補的損失,并損害后繼被許可方的權利。被許可方認識到,對此沒有恰當的法律補償。被許可方同意在此情況下,許可方有權獲得法律上的救濟。
16.3 實施這些補償措施,不影響許可方在協議中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和補償。
第十七條 稅費
17.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征收被許可方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被許可方負擔。
17.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征收許可方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許可方負擔。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18.1 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臺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8.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盡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并于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8.3 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九條 爭議的解決
19.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9.2 如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_________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9.3 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
19.4 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第二十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20.1 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字。并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20.2 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起算共_________年,有效期滿后,本合同自動失效。
20.3 本合同失效后,除第十五條所述的情況外,被許可方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銷其自己的產品時使用該商標或類似的商標。許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轉讓在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過程中使用該商標的權利。
20.4 本合同的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并簽署書面文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5 本合同期滿后,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20.6 本合同由第一條至第二十條和附件一至附件三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7 本合同用_________文書就,雙方各持兩份。在合同的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_________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特快專遞或航空掛號郵寄,一式兩份。
被許可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許可方(蓋章):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附件
1.注冊商標的有關資料
2.產品清單
3.凈銷售額和使用費的計算方法
實用的國際商標合同 2
本協議于____年__月__日生效,由____公司,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依____法律設立,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共同簽署。
鑒于甲方擁有合同產品的生產及銷售所涉及的技術信息,包括設計、技術、工藝、配方、技能和其他資料的專有權;
鑒于乙方希望獲得使用上述技術協助的許可權利,以及以生產、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為目的的持續的技術協助的權利;
鑒于乙方希望使用甲方所有的下述商標:甲方(symbol)。
據此,雙方就下列內容達到一致:
a.商標許可
1.在本合同項下,產品意指甲方系列左駕駛車輛,“許可證產品”意指包括所有改進、增補、改正之后的部件,其現有形式和將來可能采用的形式均為合同產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乙方應標明許可證產品是依照甲方許可形式制造,而且這一標志的形式的位置應經甲方確認。
2.乙方要求就其所生產的貨物許可使用上述商標,且甲方同意依后述條件和條款作出許可。
3.據此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境內使用甲方商標和獨占權利,這一權利僅限于由乙方所生產的許可證產品的范圍;由于此獨占權利僅適用于與產品有關的范圍之內使用商標,雙方確認,該商標可以由他方使用,但不得使用于許可證產品的范圍之內。該許可僅向乙方授予而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再行轉讓。
4.乙方同意并允諾嚴格依甲方的指令和指導和甲方在向乙方技術協助中規定的生產工序和生產方法使用上述商標,以使由乙方標識商標的產品符合由甲方設立的標準和規格,并且與甲方商標系列的產品具有統一的質量。
5.乙方知曉甲方對上述商標擁有所有權,并且允諾在任何情況下不做出或不默許他人做出對于上述甲方商標權利有害的行為。在工作期間的任何時間內,甲方有權派員或通過代理商基于商標許可檢查乙方的工廠和由乙方生產的任何許可證產品,并確定上述商標的必要保護范圍;在依本協議第c部分規定由甲方判定產品未能與甲方在同類商標項下生產和銷售的產品質量一致的情況下,甲方還享有停止許可證產品銷售的權利。
6.乙方同意并允諾嚴格依照____的法律使用上述商標并且在相關產品上使用,此類商標應符合秘魯的適用法律及任何其他法律條文。在產品上使用甲方的商標的方式應交由norinco在正式使用之前進行批準。
b.提供資料及技術協助
1.在收到書面請求之后九十(90)天內,甲方將向乙方提供如下兩套資料,其中一套應是可復制的:
a)由甲方所擁有的'為支持秘魯生產產品型號的全部組裝用圖紙;
b).對于包含甲方自外部供應商所獲得的部分許可證產品部件,甲方提供依其供應商所制作的圖紙和/或規格,但應依從于由供應商對于圖紙用的限制條件。
.對于供應部件,甲方應提供外觀尺寸,性能特性,設計參數以及其他甲方可能開發的為使乙方在____得到相同規格的供應的相關信息。
.甲方對于任何外部供應商不愿向乙方提供技術資料的后果不承擔責任。
c)材料依甲方的設計和規格和生產全部零件所需規格;
d)工具及設備圖紙,其應依甲方現有可能存檔圖紙為限。
2.技術資料和專有技術將依甲方所使用的標準生產技術為準;所有圖紙均以原有國家語言和度量制式為準;全部資料度量制式轉換為公式的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3.在本協議期間以及每一個許可證產品由雙方達成一致的起始日之后,甲方向乙方披露由甲方就許可證產品所做出的主要改進細節。
4.甲方將提供并負責安排在適當的工廠或其子公司、分支機構或受證人所在地對乙方的職工進行培訓,此類培訓的期間和時間將由雙方商定。
c.操作
1.乙方同意依甲方向其提供的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協助生產及裝配許可證產品。除非因生產能力、履行不能或材料適應性方面的原因之外,乙方均應依從甲方的設計。
變更均依以下方式為之
a)翻譯圖紙,即公制轉換,材料替代,文字翻譯等,工作由乙方承擔;
b)依乙方要求所作的強制性變更應由乙方進行,但應事先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并就此變更得到甲方的認可。乙方將向甲方提交圖紙、草圖、實驗結果或其他必要的數據,并以英文作成以盡快得到回復。更換零件的性能、工作質量及可替換性均由乙方負責保證;
c)由當地購買的零件,如密封件、軸承、五金件等,均由乙方負責保證。
2.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檢查由乙方或其供應商生產的許可證產品或部件,以決定其材料和工藝是否符合甲方提供的圖紙和規格。乙方同意為此檢查提供合作和便利。
3.乙方確認由其所生產的許可證產品須嚴格按照甲方所提供的設計、圖紙和規格生產,除依c.1.規定的修改內容以外,而且,在任何情況下許可證產品均應具備與甲方所生產的產品相同的質量與運行性能。如果乙方未嚴格依照甲方的設計、圖紙及規格生產,由甲方對于乙方生產的許可證產品不承擔任何擔保責任。
4.乙方同意保持并維護帶有甲方專有標記的。圖紙、規格和其他技術資料的嚴格秘密,并同意不向任何人披露任何上述信息,除非其是屬于保證乙方許可證產品生產的材料和部件所必需者。乙方同意亦將同樣的限制加于依同樣目的乙方要求生產零部件而使用此類圖紙規格及生產信息的供應商。
雙方同意為生產及采購的便利,乙方可依需要重新描繪或轉換甲方的圖紙為公制度量并依要求加注。每一份此類圖紙均應帶有現行甲方的零件序號和乙方的說明。乙方進而同意在由其重新描繪的甲方圖紙上均標明如下文字說明:
“本文僅屬限制使用并不得用于任何有害于甲方的用途。”
5.乙方同意對于由甲方的外部供應商向乙方提供并標名的圖紙、規格和其他技術資料保持完全的秘密,乙方也同意未經甲方的許可不向任何人披露上述信息。
d.改進和限制
1.各方同意對于有關生產及裝配許可證產品或部件所開發的改進、修正、更新發明或設計均應立即全部通知另一方。開發改進的一方可以自負費用并以自身名義申請專利或其他類似的法律保護程序,由此產生的專利將屬于該方所有。在本協議的有效期內,另一方可以與本協議不相矛盾的方式無償使用和銷售利用改進、修正、更新發明或設計(無論其是否取得專利權)生產的產品。
2.甲方無義務保證乙方在由于行使或使用下述許可權利而事實上或被指控侵犯任何專利權或不正當貿易慣例所引起的訴訟、索賠及其他要求的情況下不受到損害。
3.本協議不包含如下內容:
a)授予任何一方權利或強加于任何一方予義務從事某種第三方侵權的行為:
b)要求或強迫任何一方承擔義務侵犯第三方的專有權利或專利權。
e.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期限為自簽字之日起5年。本協議可在4年后由雙方商議延長。任何一方可在九十(90)日前以書面通知終止本協議。
1.作為本協議的重要條件,乙方須依照本協議條款積極從事許可證產品的生產和銷售。年度生產目標將由甲方與乙方在協議生效后商定。任何一方保留在乙方未能完成依乙方與甲方雙方達成的年度生產目標時對協議重新審查的權利。
2.在一方破產或資不抵債的情況下,另一方可以終止本協議。
3.雙方合意可終止本協議。
4.與終止協議相對應,乙方將在終止協議后十二(12)個月內停止使用商標或任何類似標記。如在乙方未于協議終止后十二(12)個月內停止使用一個或數個甲方的標記,則乙方商標的非經授權不得使用。
f.價格(略)
g.一般條款
1.除非另有書面通知,則雙方的郵政通訊地址依下述為準(除本協議另有約定之外):
甲方:____乙方:____
2.乙方確認甲方對于其商標的所有權,并承認由甲方或某個相關公司所屬的商標在秘魯或其他外國的商標登記及商標的有效性。乙方同意在本協議期間或其后的時間內,不直接或間接地使用不論甲方商標的有效性及所有權,并不允許此類行為發生。乙方進而同意在本協議期間或其后的時間內,其在秘魯或世界上任何地方所獲得的與本協議所指商標有關的任何權利,除依本協議授權之外均應依甲方的要求而將此類權利及此類權利相關的商譽讓與甲方。
3.乙方同意不使用或不默許使用可能與本協議商標相類似混淆的商標。
4.乙方應在發生任何對于商標侵權行為及沖突性使用的情況時立即通知甲方并與甲方合作以采取合理手段向此類行為進行追究索賠而使甲方及時地保護其商標權的合法性;同時雙方明確在未得到甲方的書面許可之前,乙方不得單獨采取任何行動。
h.爭議
本協議依____法律解釋。
除非另有明確表示,則與本協議有關或無關的協議雙方的所有爭議、糾紛或歧意,以及任何違約及過失(包括但不限于有關本協議存續的爭議仲裁條款有效性的爭議),如不能以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則提交仲裁。仲裁應依____的程序及規定進行。仲裁由固定的仲裁庭,在秘魯利馬進行。
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員組成,乙方與甲方各依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規則及規定指定一名仲裁員。
本文件一式兩份,由雙方分別于文首日期訂立,特此為證。
甲方公司乙方公司
代表:____代表:____
實用的國際商標合同 3
附表a
本合同由雷諾士煙草國際(亞洲太平洋地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許證方”)一家根據香港法律成立和存在的公司,辦事處設于香港灣仔新鴻基中心二十五樓,商業登記證號為:6906775- 000-12-b,和華美卷煙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受證方”)一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合資經營公司,主要辦事處和營業地點為廈門,相互之間于1986年3月3日簽訂。
鑒于許證方已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獲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種卷煙的商標注冊,并有權出讓上述商標的使用許可證;及鑒于受證方愿意取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生產和銷售有上述商標的卷煙的權利;及鑒于許證方愿意按照雷諾士公司和廈門卷煙廠和廈門經濟特區聯合發展有限公司于1986年3月3日簽訂的合資經營合同,允許受證方生產和銷售有上述商標的卷煙(以下簡稱“主合同”)。
雙方特此同意下列條款:
第一條 定義
在使用本合同時,下列名詞應有下述定義:
1.01 “許證商標”應為列于附表a中的商標及其相應的申請號碼或注冊號碼,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及終止以后,此等商標均應保持為許證方或它的附屬公司的財產。
1.02 “許證牌號”應為在附表a的第二部分列明的卷煙牌號,以及根據本合同頒發的授權書中加以闡明的其他許證商標牌號卷煙。
1.03 “授權書”應是由許證方一位負責行政人員簽署而寫給受證方的總經理一封信,信中訂明受證方將制造的許證牌號的特殊標準和規格,授權開始生產及其銷售,并包含許證方認為對此等生產及銷售有需要的資料,要求或條件。
1.04 “技術資料”的意義應為許證方向受證方透露,用于生產和銷售的一切商業秘密,專門知識,經驗,方法及規格,并假定所有許證方向受證方作出的透露都是技術資料。
1.05 “凈銷售量”的意義為受證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銷出的每種許證牌號卷煙的總數量(包括未付款部分),減去因為損壞,不新鮮或其他原因不能售出而退回的卷煙數量。
1.06 “凈特許權使用費”的意義為根據本合同受證方應付的特許權使用費,按照本合同中規定的比率及方法計算,不扣除任何種類的任何稅金,費用或支出(本合同第
3.03節所述者除外)。
1.07 “中國”即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地理區域。
1.08 “組成材料”的意義為受證方生產許證牌號時使用的所有材料,包括煙草,香料及其他成份等。
第二條 授予及條件
2.01 許證方根據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授予受證方在福建省制造和包裝許可證牌號的獨家權利。本授權的內容包括受證方有權在中國全國出售受證方制造和包裝的“許證牌號”產品。
2.02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證方應以最大的努力在中國利用第2.01條授予的權利。
2.0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證方或許證方不應在福建省內協商,簽訂協議,或者參子任何對于不符合本合同的,或可能使受證方或許證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的能力減弱的商業交易。
第三條 特許權使用費及付款辦法
3.01 考慮到受證方使用許證商標和技術資料,受證方同意向許證方支付按下列比率計算的凈特許權使用費:每一千支卷煙的凈銷售量提取使用費(us$)。
3.02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受證方應于每個日歷月底之后三十(30)日內,以美元向許證方支付所有凈特許權使用費付款,該款應以匯款形式匯入由許證方指定的與中國銀行有業務聯系的國外銀行帳戶內,每一次的凈特許權使用費付款應是付款前一個日歷月份內由受證方銷出或受證方授權銷出的許證牌號的銷售數量,不論受證方是否已從它的客戶得到此等卷煙的貨款,此種銷售數量應根據第1.05條確定。
3.03 由于許證方收取本合同規定的凈特許權使用費應由許證方按中國稅法在中國繳納的一切稅金,均委托由受證方以許證方的名義預扣和代繳,受證方以許證方的名義預扣和代繳的一切此種稅金,均應作為受證方應向許證方繳納凈特許權使用費的一部分。受證方以許證方的名義繳納的一切此種稅金均應在繳稅日期的十(10)天內將單據送交許證方。這種單據均應附有以許證方為付款人的政府正式收據,收據并應指明與此種稅金繳納有關的是哪一筆凈特許權使用費付款。
3.04 每個日歷月底之后十(10)天內,受證方應向許證方提供一份有關每種許證牌號的報告,其中列明:
(a)生產的卷煙數量;
(b)銷出的卷煙數量;
(c)上一個月份內因為損壞,不新鮮或其他原因不能售出而從市場退回的卷煙數量。
3.05 每個日歷年結束后三十(30)天內,受證方應依據許證方合理要求的形式和詳細內容,向許證方提供適當的文件,列明在上一個日歷年內經受證方董事會批準的在中國國內使用于許證牌號的廣告費用,總結在上一個日歷年內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廣告交易,并證明其準確性。
3.06 受證方應保存適當的帳簿和記錄,其中應準確寫明按本合同范圍內所作的一切交易。許證方可以在受證方的正常營業時間內指派代表或代理人,檢查受證方與生產和銷售許證商標香煙有關的生產,廣告和銷售的帳簿和記錄。
第四條 組成材料,包裝,廣告和推銷
4.01 所有與根據許證商標由受證方制造和銷售或受證方授權下制造和銷售的香煙使用有關的設計,包裝,標簽,箱盒和其他組成材料,均應按照許證方的質量,標準和規格,并且得到許證方事先書面批準方可使用。但在清楚達到許證方要求的質量標準和規格,許證方不應無理以其他任何理由拒絕上述書面批準。許證方批準某一項目之后,受證方在未得到許證方的書面批準之前不應對此項目作任何改動。對于許證方未向受證方詳細提供的配方及其它化學組成,受證方應向許證方提供中國有關的法規的詳細清單,許證方應以書面確認所提供的上述各項是符合上述的中國有關法規。在上述前提下,受證方有責任保證所有這些材料均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和規定,許證方應盡可能協助受證方履行這種責任。許證方對任何項目作出的批準,只限于有關生產許證牌號材料的質量標準和規格。受證方應盡最大努力保護使用于每種許證牌號的所有材料的版權,如果許證方提出要求,受證方將簽署文件證明許證方對此種版權的所有權。
4.02 受證方在中國推銷許證牌號而作出的推銷計劃應經受證方董事會批準,計劃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項目;許證牌號的廣告宣傳費用金額,為此目的而使用的廣告媒介,廣告稿件的設計和文字,以及受證方采用與許證牌號有關的.廣告公司等,在本合同的有效期間,均要在許證方的指導和預先征得許證方書面同意下進行。許證方應盡可能協助以使受證方對以上各項目都能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和規定。
4.03 受證方將保持向許證方反映在中國國內有關許證牌號銷售的市場情況。
第五條 制造,質量控制和監督
5.01 許證方應把受證方將制造的每種許證牌號的確定的標準和規格通知受證方。此種標準和規格應與每種許證牌號所有的配方和制造中任何方面有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各點;煙草的混合,香型,含水量,圓周,長度,重量,過濾咀,濾咀紙和卷煙紙。
5.02 在任何許證牌號開始商業性投產,銷售和分發之前,受證方應向許證方提交足夠數量的受證方將推銷的卷煙樣品,以及(或者包括)容器,包裝,紙盒,包裝紙等,使許證方確定受證方是否能夠符合并保持許證方對每種許證牌號確定的標準和規格,及取得許證方的批準,并向受證方頒發有關某種許證牌號的授權書。受證方未收到授權書之前不應作商業性制造此種許證牌號,但是受證方提供的上述各項能明確得到許證方的滿意并能符合及保持許證方的標準和規格之后,許證方不應無理以其它理由拒發上述的授權書。
5.03 有關某種許證牌號的授權書頒發之后,未得到許證方的預先書面批準,受證方不應對該許證牌號作任何改動
5.04 受證方應在許證方可能不定時或每隔一段時間按照許證方指定的生產階段及合理數量,將所制造的許證牌號和其組成材料的代表性樣品交付許證方以供試驗。樣品費用由受證方負擔。試驗及檢測費用由許證方負擔。受證方應允許許證方在任何合理時候檢查受證方的設施,觀察受證方的生產過程,取得上述有關的樣品。
5.05 如在任何時候許證方發現任何樣品不符合所定的許證牌號的質量標準和規格,許證方應將此種情況通知受證方,受證方應停止制造或公開發售該許證牌號。此后,在未取得許證方的事先書面批準前,受證方不應制造或公開發售該許證牌號。
5.06 每種許證牌號均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所有適用法律和規定進行制造,包裝,貼標簽,出售和分發。許證方對任何樣品的批準只限于有關許證牌號的質量標準和規格。
5.07 許證方同意向受證方出售受證方將用于制造許證牌號的組成材料。受證方沒有義務須向許證方購買該組成材料,但是,向許證方之外的來源購買的組成材料,應符合許證方所確定的許證牌號的標準及規格及本合同第4.01與5.02和主合同第十三條的條款和條件。在此種情況下,受證方應向許證方提交建議向其他來源購買的組成材料樣品,并在使用之前取得許證方的書面批準,如若該等組成材料符合5.02條并達到確定的標準及規格,許證方不應無理不予批準。由許證方供應的組成材料,受證方應只用于制造許證產品,除非用于制造有許證商標的卷煙,不應將其售予或付運給其他人。
5.08 受證方應按照許證方給受證方的總經理在本合同范圍內的書面通知生產許證牌號卷煙。所有工作均應有最高質量并且符合最好的制造和貿易慣例。
5.09 受證方應盡最大努力及時收回因為不新鮮或其他原因不應出售給客戶的許證商標卷煙。
第六條 商標和技術資料
6.01(a) 所有技術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卷煙的工藝過程,配方和制法,及其所有改進和發展,以及受證方根據許證商標售出的卷煙在制造,工藝過程,包裝,包裝設計方面的改良和改動,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根據授予的許可證,均應成為并保持為許證方的財產,但第6.01(b)條所述的情況除外。
受證方應為技術資料保密,除了向其本身的高級職員或根據合同雇用于制造許證牌號的人員之外,不向任何其他人透露任何資料,所透露資料的極限僅為使受證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或(如有)其續期期間,能適當而有效地制造許證牌號。任何以書面方式提供的資料將僅以英文提供。
6.01(b) 在受證方通過自己的努力,對制造許證牌號卷煙所使用的工藝過程,配方及制造法等作出了重大的并可享有專利權的(或至少有與此相等的經濟價值的)改進和發展的情況下,許證方有權與受證方商談,根據雙方同意的條款和條件及許證方的書面批準。受證方應有權在制造許證牌號中使用此種改進和發展。受證方將成為并繼續保持成為此種重大改進和發展的擁有者,但這種所有權不應在任何情況下影響或損害許證方對其許證商標及技術資料的所有權。在許證方提出書面要求時,受證方應將許可許證方以合理價格獲得在中國境內或境外使用此種改進和發展的權利。按對等原則,許證方也有義務對上改進和發展保密。
6.02 對于任何許證商標的注冊或申請注冊的有效性,無論是文字或設計或其中許證方的權利,受證方同意不會提出疑問或反對,許證方有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續展注冊有關的許證商標。受證方對許證商標的一切使用都應符合許證方的利益。
6.03 如有任何斷言按本合同規定制造及銷售許證牌號卷煙侵犯了任何第三方的權利,受證方應將此種情況迅速通知許證方。許證方有責任承擔任何因根據本合同使用許證商標侵犯第三方權益而引起訴訟的答辯,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損失及賠償責任。如受證方未按本合同規定制造及銷售許證牌號卷煙侵犯了任何第三方的權利時,許證方或受證方都可承擔訴訟的答辯,但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損失及賠償責任,由受證方承擔。
6.04 如果受證方知悉有任何人使用的任何商標與任何許證商標相類似,或任何可能構成侵犯許證方技術資料的權利的事情,受證方應迅速通知許證方,如果許證方提出要求,受證方應與許證方一起參加許證方為保護它的權利所可能采取的行動,此等費用由許證未得到許證方的事先書面批準,受證方無權對與許證商標有關事件采取任何行動。
6.05 除許證牌號之外,受證方不應使用許證商標或授權使用許證商標。
6.06 雙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中沒有任何一處會以任何方式構成許證方轉讓許證商標或技術資料或任何權利,或者將許證商標和技術資料的任何權利,所有權或權益給予受證方(除了本合同已規定的使用的權利之外),或使許證方對任何侵犯商標權益,錯誤使用技術資料或不公平競爭等行動采取禁止或獲得任何其他解除的權利受到減弱或影響。雙方同意盡一切努力保證所有按許可證授予的商標注冊繼續保持有效及在將來保持有效,雙方并理解和同意其中所有產權均為許證方所有。
第七條 附加義務
7.01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的以外,在本合同簽署日期以后,如發生雙方都無力控制和未曾預見到,或雖然預見到但是無法避免的事件,而此種事件妨礙任何一方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規定它應負的義務,則任何一方均不應由于此種事件引起的任何不履行本合同而對另一方負有責任。
7.02 如果發生任何受證方根據本合同生產的香煙出現缺陷,或者受證方制造,貼標簽,銷售,分發或刊登廣告宣傳任何許證牌號而違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法律和規定的其他原因,引起任何索賠或訴訟,而產生任何責任,損失,損壞或費用(包括合理的律師費),受證方將負責賠償并使許證方不受損害。許證方應將任何此種索賠或訴訟的通知給予受證方,受證方應有權通過自己選擇的法律顧問對此索賠或訴訟進行答辯。
第八條 合同的期滿和終止
8.01 本合同從生效日期起開始生效,直至主合同終止為止,屆時本合同也同時終止。
8.02 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受證方的所有權利應停止,受證方隨之不再使用下列各項:
(a)任何許證商標(除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應銷毀任何印有許證商標的組成材料),而印有許證商標的成品則與許證方另行商討決定處理方法;
(b)與許證商標相似的任何商標;
(c)與許證牌號使用的相類似的任何設計,容器,包裝,紙盒,包裝紙和廣告;
(d)任何技術資料。
8.03 本合同終止或期滿時,受證方應有權使用任何沒有印上任何許證商標的此類組成材料,但是受證方使用從許證方購買的煙草時必須與從其他來源購買的煙草混合使用。
8.04 無論本合同期滿或因其他原因終止,受證方和許證方均
(a)不應解除在合同期滿或終止之前應有的任何責任;
(b)對本合同已明確規定合同期滿或中止后,仍應承擔責任的條款,受證方與許證方應繼續受此條款約束。
第九條 一般規定
9.01 受證方不得將本合同,包括本合同所規定的它的任何權利,加以全部或部分轉移或轉讓。
9.02 (a)如果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雙方之間發生爭執,雙方首先應盡力通過友好討論來解決這些爭議。如果在六十(60)天內不能通過此種方式解決爭議和令雙方滿意,則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爭議提交瑞典斯德哥爾摩商會屬下的仲裁院根據該院的仲裁規則來仲裁該爭議,但是有如下規定。
(ⅰ)任何此種仲裁的一切程序均應同時使用華語和英語進行,并應同時使用中文和英文編寫此種訴訟的每種抄本。
(ⅱ)應有三(3)名中裁員,他們均應能操流利英語,但其中有一(1)名應操流利華語。
(b)一切仲裁裁決都應為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雙方同意接受仲裁裁決的約束并應采取相應的行動。
(c)除非仲裁裁決另有規定,仲裁費應由敗訴方負擔。
(d)在根據本條規定進行仲裁訴訟時,本合同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支配和據以進行解釋。
(e)任何仲裁裁決均可由對受裁決方行使司法權的或在受裁決方擁有資產地區內行使司法權的任何法院來加以實施。
(f)在雙方根據本合同或為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仲裁訴訟及為實施任何仲裁訴訟的裁決而進行的任何起訴,各方明確放棄以主權國家豁免權作為辯護,明確放棄以它是政府的一方,政府的機構或按照政府指示行事為基礎的任何辯護。
9.03 為實施本合同雙方同意簽署或促使簽署可能需要用于保護許證商標,許證方的技術資料,以及按照適用的法律和規定有效地執行本合同的條款的附加的或附屬的合同。
9.04 本合同規定由任何一方對另一方發出的任何通知或書面通信,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規定的任何及一切建議,信件或通知,均應迅速以電報或電傳形式發給有關一方,并用航空掛號信加以確認。根據本合同發出的通知或通信的收到日期,應認為是航空信郵戳日期以后的十二(12)天或發出電報或電傳以后的兩(2)個工作日。一切通知和通信均應發往下列的適當地址,直到書面通知對方改變地址為止:
發往受證方:
華美卷煙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往許證方:
香港港灣道30號
新鴻基中心二十五樓
雷諾士煙草國際(亞太)有限公司
電傳:____________
9.05 本合同包含了雙方有關此項事務的合同中所有條款和條件,沒有其他聲明,陳述或保證未包含在此合同中。
9.06 除非本合同雙方正式授權的高級人員代表雙方簽署書面文件明確表示并特別指明與本合同有關,本合同的條款不得修改,放棄或解除。
9.07 如任何一方在任何時間不要求對方履行本合同的任何規定,不應以任何方式影響此后任何時間要求此種履行的完全權利,同樣,如果任何一方放棄追究另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規定的情況,不應被認為放棄追究此后對此種規定的任何繼續違反,也不應被認為放棄此項規定本身。
9.08 本合同不應解釋為使任何一方成為另一方的代理或代表,任何一方不應對另一方的任何行動或疏忽負責或受到約束。
9.09 本合同以中文本和英文本簽署生效,兩種文本有同等效力。
9.10 本合同的生效日期應為1986年3月3日。
各方于1986年3月3日簽署。
雷諾士煙草國際(亞洲太平洋地區)有限公司
簽署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華美卷煙有限公司
簽署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表
第一部分 許證商標
商標:________________ 注冊號碼: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許證牌號
(過濾咀) 毫米長煙, 毫米特長煙
毫米長煙, 毫米特長煙
毫米長煙, 毫米特長煙
實用的國際商標合同 4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____________商標注冊申請事宜,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代理期間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特此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申請商標所需的詳細資料,包括:申請人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申請商標的圖樣( 個商標十一張、如需指定保護色彩,提供彩色圖樣10張)、申請商標指定使用的商品,并在《商標代理委托書》上加蓋公司章。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人單λ代碼/身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人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支付乙方申請所需費用:
1、檢索費:__________¥元(查詢時已付并開據發票)
2、注冊費: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仟佰拾__________元整(注:注冊費包括申請官費、自申請至初審公告之前的代理費用)
3、附加費用:指定商品超出10項,增加一項加收100元官費
□超出商品:共__________項,共加收 :¥__________元
合計(大寫):人民幣仟佰拾__________元角整
三、 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申請商標所需的詳細資料及加蓋公章的`《商標代理委托書》,并確定上述費用到λ后,開始申請程序。
四、 在商標申請過程中,如果出現:“官方申請意見”或者“駁回”等有時限要求的情況,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以電話及傳真件為據)。若因乙方工作失誤δ及時通知甲方而導致申請失效,乙方應退還甲方申請商標所支付乙方的代理費用。
五、甲方在期限內回復官方要求而造成申請失敗時,乙方對此不負責任。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簽章):
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地 址:
郵 編:
咨詢電話:
咨詢電話:
傳 真:
傳 真:
帳 戶: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日期:
日期:
實用的國際商標合同 5
甲方(許可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郵碼:_______電話: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方):________地址:_______郵碼: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并生效,簽約雙方是(名稱)(許可方),(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和(名稱)(被許可方),(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
第一條定義
1、"產品"(或"服務")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適于本許可實際情況的專門術語進行描述)貨物(或服務),這些貨物(或服務)是與許可方正在使用而被許可方將要使用的商標相聯系的。
2、"許可商標"指的是(標識正被許可的商標),如附錄A所示。
第二條背景說明
關于其產品,許可方已經選用并正在使用本許可商標,該許可商標已經注冊或已經申請注冊如附錄B所示。
許可方花費了大量時間、精力和財力已獲得并保持著獨一無二的以許可商標出售其高質量貨物的良好信譽。
被許可方認識到本許可商標的價值及其有效性,希望從許可方得到非獨占許可。
許可方愿意將該許可商標的非獨占許可授予被許可方。
第三條授權;所有權
1、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非獨占許可證:在附錄C中充分描述的產品制造和銷售中,被許可以使用本許可商標。
2、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證是有限制的(具體規定被許可方限定的工廠或地點生產,以許可商標銷售的產品)。
3、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限于地域范圍(具體規定的被許可方以許可商標向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關的公司提供貨物或服務的地域范圍)。
4、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不賦予被許可方讓他方為其制造產品的權利。(若賦予這種權利,即被許可方可以讓附屬或有關的公司為其制造產品,或分許可給第三方,則這樣的權利應加以特別規定)。
5、被許可方確認許可方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保證尊重和維護這一所有權,在許可商標的使用中被許保證不損害許名譽和利益,被許可方理解并同意:除本協議規定的許可商標的使用權外,本協議未授予被許任何別的權利、資格或利益。被許不懷疑許對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或本協議的有效性。
第四條許可期限;終止后的權利和義務
1、若不是按規定提前終止,這里授予的許可將自生效日起持續_____年。
2、如遇下列情況,許有權終止本協議,但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被許;被許違反本協議的重大條款;被許宣告破產或肯定無償付能力;被許指定接管人或受托人占有其資產或政府查封了被許財產;被許進行拍賣或甩賣;被許與別的企業合并。
3、協議的終止
A、這里授予的許可證應按規定終止。
B、協議終止后,被許不得以許可商標或任何易于產生混淆的類似商標的名義宣傳或銷售任何貨物、宣傳或提供任何服務、保留采用任何業務名稱,或進行其他活動。
C、協議終止后,被許應停止一切自認為有許可商標使用權的活動,停止一切自認為與許相聯系的活動;除了萬一因被許違反協議,許終止許可外,對于終止日前收到的定單、被許可以照常供貨。
第五條報酬
1、當事雙方確認協議關予報酬的規定是充分的適當的。
2、在本協議生效日后_____天(例如10天)內,被許應付給許_____美元。
3、被許同意因在推銷產品(服務)中使用許可商標而支付使用費,使用費按被許銷售額的%計算。每月15日前支付,按上個月總銷售額計算使用費。申報上月總銷售額的同時應支付上月的使用費。總銷售額不應包括附加稅、營業稅或由被許向顧客收集的其他稅。因這些稅款只是附加在產品價格上由被許收集并付給政府的。
第六條財會帳目
使用許可商標或與之有關的貨物(或服務)的銷售情況被許應作完整而精確的記錄,并加以妥善保存。唯一的目的是用于確定使用費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協議得到了正確執行。許或其代表有權在適當的時候及正常營業時間內審查被許帳目,審查費用由許自己負擔。若發現差錯超過5%(按報告的總銷售量計算),則被許應賠償許全部的審查費用,包括旅費、伙食費、住宿費和許派出的審查人員工資等。
第七條質量標準和保持;商標使用方式
1、所有使用許可商標的貨物,其制造、宣傳和銷售必須與許所提供的產品規格一致,其規格列于附錄C中,不過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許可隨時予以修改。
2、被許同意在維持許標準和控制其所銷售的所有與許可商標有關的'貨物的質量和性能方面與許合作。
A、許可商標產品在初次投放市場或初次進入商業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許可商標的廣告和文字材料發表之前,應將這種產品的樣品或這種廣告或文字材料的樣本送交許認可,許不得無理扣留。許在收到所述樣品后的10個工作日內應將認可或不認可的意見以書面方式告訴被許。如果不認可,則許應說明其理由。
B、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適當時間,一旦許提出要求,被許應及時向許提交許可商標產品其宣傳廣告的樣品或樣本。如果該產品或廣告不符合許規格和標準,許可行使其否定權,被許則應停止銷售這種被否定的產品,停止使用這種被否定的廣告。被許必須克服產品和廣告上的缺點,并再次謀求許認可,才能重新開始銷售該產品和使用該廣告。
3、被許同意,僅以許規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許可商標,在未得到許書面認可前,不在許可商標上添加任何別的標記。
4、在每次使用許可注冊商標中,被許應嚴格遵守一切標記規定,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為了保護許在許可商標方面的權利。按照可適用的法律行事。根據許書面要求,被許同意在使用許可商標時加上一個說明,說明本許可商標是許授予的許可。
第八條保證
1、許可方保證自己是本許可商標的所有者;許可方未發現由于銷售本許可商標產品而侵犯任何別的權利;許有權簽訂本協議,可以將本協議規定的權利授予被許可方。
2、許可方對被許可方制造和銷售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不作任何擔保。
3、被許保證有權簽訂本協議;保證不因承擔本協議的義務而違反它作為當事方的其他協議;保證按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明確規定的方式使用本許可商標。
第九條訂約人的獨立性;賠償
1、被許是一個獨立訂約人,不是代理人,不是聯合投機商的合伙人,不是許雇員。
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被許可方應自費參加綜合責任保險,包括契約和產品責任保險,涉及與本協議許可商標有關的所有貨物與活動,保險總額不少于美元。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提供一份保險憑證副本,或其他保險證明副本,這種憑證使許可方確信其權利以及由本協議所授予的權利而產生的索賠均已得到了保護。
第十條廣告;宣傳
在本許可證授權的被許可方市場內作宣傳廣告,當事雙方都可能希望在協議中包括這樣一些條款,規定各方關于廣告類型和費用應分擔份額。關于廣告的形式、規模和布局,被許希望得到許保證。如果許可方在被許可方的市場內作關于許可商標貨物或服務廣告,則它可能希望得到被許可方的資助,例如可按照被許銷售總額對在該市場內許可方、被許可方和別的被許可方們的全部銷售總額之比來計算。
第十一條第三方侵權
被許同意,一旦發現任何未經許可而使用許可商標的行為,立即通告許。對侵權行為或不正當競爭是否訴諸法律是許獨享的權利,但許同意對上述情況采取行動要同被許協商,包括訴訟費以及所得賠償的分配等。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
1、糾紛的解決:
2、合同的修改:
A、本協議是當事雙方關于所涉及標的物的完整協議。以前關于上述標的物的一切口頭或書面的諒解或協議均由本協議代替。
B、本協議的修改必須經當事雙方簽署書面文件并說明修改的目的。
3、可分割性
本協議中的某一條款如果被認為是不合法的、無效的或不可實施的,則該條款將終止執行,但這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有效性,盡管原協議中不含上述條款,而協議仍將繼續被執行。
4、管轄的法律
不管選擇何種法律來支配本協議,當事雙方應熟悉該法律關于商標、合同和不正當競爭等方面的條款,以保證正確擬訂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和保護當事各方的利益。
5、遵守管轄的法律
被許可方同意將得到有關政府的任何必要的批準,被許可方在當局管轄范圍內定居或按本協議進行活動。被許可方還同意將遵守一切地方的或國家的對本協議或按協議進行的活動有約束力的一切法律。
6、不可抗力
任一當事方由于其不可控制的偶然因素而被阻止、中斷或延時履行其義務或執行協議,只要障礙依然存在,就可免除該當事方的有關義務和協議的履行。
7、非自動棄權
任一當事方未能行使本協議賦予的權利,或者未嚴格堅持本協議的條款,那么不能認為它放棄了其他權利。
8、平等待遇
被許可方應特別留心在協議中加入這樣的條款,即如果后來的被許使用費更低,則他也應享受同等待遇。許可方通常會抵制這種條款,即使答應了,一般也會堅持對之加以限制,例如要被許接受別的許可證協議中對被許可方不利的條款。
9、通告
本協議所要求的一切通知、支付的款項或帳單等應專人遞送或通過掛號郵件或擔保郵件(郵資預付的)遞送給接收方,接收方的地址如下,可按隨時提供的地址:
若寄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寄給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知、支付的款項和帳單從遞送日起生效,如果標明正確地址和付足夠郵資后以郵寄方式遞送的話,從郵寄日起生效。
作為證據,本協議一式兩份已由當事雙方正式委派的代表簽字使之生效。
甲方(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實用的國際商標合同 6
甲方: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鑒于甲方_______________擁有合同產品的生產及銷售所涉及的技術信息,包括設計、技術、配方、技能和其他資料的專有權;鑒于乙方希望獲得使用上述技術協助的許可權利,以及以生產、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為目的的持續的技術協助的權利;鑒于乙方希望使用甲方所有的下述商標:_______________。據此,雙方就下列內容達到一致:
A.商標許可
1.在本合同項下,產品指甲方系列左駕駛車輛,“許可證產品”指包括所有改進、增補、改正之后的部件,其現有形式和將來可能采用的形式均為合同產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乙方應標明許可證產品是依照甲方許可形式制造,而且這一標志的形式的位置應經甲方確認。
2.乙方要求就其所生產的貨物許可使用上述商標,且甲方同意依后述條件和條款作出許可。
3.據此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______境內使用甲方商標和獨占權利,這一權利僅限于由乙方所生產的許可證產品的范圍;由于此獨占權利僅適用于與產品有關的范圍之內使用商標,雙方確認,該商標可以由他方使用,但不得使用于許可證產品的范圍之內。該許可僅向乙方授予而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再行轉讓。
4.乙方同意并允諾嚴格依甲方的指令和指導和甲方在向乙方技術協助中規定的生產工序和生產方法使用上述商標,以使由乙方標識商標的產品符合由甲方設立的標準和規格,并且與甲方商標系列的產品具有統一的質量。
5.乙方知曉甲方對上述商標擁有所有權,并且允諾在任何情況下不做出或不默許他人做出對于上述甲方商標權利有害的行為。在工作期間的任何時間內,甲方有權派員或通過代理商基于商標許可檢查乙方的工廠和由乙方生產的任何許可證產品,并確定上述商標的必要保護范圍;在依本協議第C部分規定由甲方判定產品未能與甲方在同類商標項下生產和銷售的產品質量一致的情況下,甲方還享有停止許可證產品銷售的權利。
6.乙方同意并允諾嚴格依照_________的法律使用上述商標并且在相關產品上使用,此類商標應符合_________的適用法律及任何其他法律條文。在產品上使用甲方的商標的方式應交由_________在正式使用之前進行批準。
B.提供資料及技術協助
1.在收到書面請求之后 天內,甲方將向乙方提供如下兩套資料,其中一套應是可復制的:
(1)由甲方所擁有的為支持_______________生產產品型號的全部組裝用圖紙;
(2)Ⅰ.對于包含甲方自外部供應商所獲得的部分許可證產品部件,甲方提供依其供應商所制作的圖紙或規格,但應依從供應商對于圖紙使用的限制條件;Ⅱ.對于供應部件,甲方應提供外觀尺寸,性能特性,設計參數以及其他甲方可能開發的為使乙方得到相同規格的供應的相關信息;Ⅲ.甲方對于任何外部供應商不愿向乙方提供技術資料的后果不承擔責任。
(3)材料依甲方的設計和規格和生產全部零件所需規格;
(4)工具及設備圖紙,其應依甲方現有可能存檔圖紙為限。
2.技術資料和專有技術將依甲方所使用的標準生產技術為準;所有圖紙均以原有國家語言和度量制式為準;全部資料度量制式轉換為公式的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3.在本協議期間以及每一個許可證產品由雙方達成一致的起始日之后,甲方承諾向乙方披露由甲方就許可證產品所做出的主要改進細節。
4.甲方將提供并負責安排在適當的工廠或其子公司、分支機構或受證人所在地對乙方的職工進行培訓,此類培訓的期間和時間將由雙方商定。
C.操作
1.乙方同意依甲方向其提供的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協助生產及裝配許可證產品。除非因生產能力、履行不能或材料適應性方面的原因之外,乙方均應依從甲方的設計。變更均依以下方式為之:
(1)翻譯圖紙,即公制轉換,材料替代,文字翻譯等,工作由乙方承擔;
(2)依乙方要求所作的強制性變更應由乙方進行,但應事先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并就此變更得到甲方的認可。乙方將向甲方提交圖紙、草圖、實驗結果或其他必要的數據,并以英文作成以盡快得到回復。更換零件的性能、工作質量及可替換性均由乙方負責保證;
(3)由當地購買的零件,如密封件、軸承、五金件等,均由乙方負責保證。
2.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檢查由乙方或其供應商生產的許可證產品或部件,以決定其材料和工藝是否符合甲方提供的圖紙和規格。乙方同意為此檢查提供合作和便利。
3.乙方確認由其所生產的許可證產品除依C.1.規定的修改內容以外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所提供的設計、圖紙和規格生產,而且,在任何情況下許可證產品均應具備與甲方所生產的產品相同的質量與運行性能。如果乙方未嚴格依照甲方的設計、圖紙及規格生產,甲方對于乙方生產的許可證產品不承擔任何擔保責任。
4.乙方同意保持并維護帶有甲方專有標記的圖紙、規格和其他技術資料的嚴格秘密,并同意不向任何人披露任何上述信息,除非其是屬于保證乙方許可證產品生產的材料和部件所必需者。乙方同意亦將同樣的限制加于依同樣目的.乙方要求生產零部件而使用此類圖紙規格及生產信息的供應商。雙方同意為生產及采購的便利,乙方可依需要重新描繪或轉換甲方的圖紙為公制度量并依要求加注。每一份此類圖紙均應帶有現行甲方的零件序號和乙方的說明。乙方進而同意在由其重新描繪的甲方圖紙上均標明如下文字說明:“本文僅屬限制使用并不得用于任何有害于甲方的用途。”
5.乙方同意對于由甲方的外部供應商向乙方提供并標名的圖紙、規格和其他技術資料保持完全的秘密,乙方也同意未經甲方的許可不向任何人披露上述信息。
D.改進和限制
1.各方同意對于有關生產及裝配許可證產品或部件所開發的改進、修正、更新發明或設計均應立即全部通知另一方。開發改進的一方可以自負費用并以自身名義申請專利或其他類似的法律保護程序,由此產生的專利將屬于該方所有。在本協議的有效期內,另一方可以與本協議不相矛盾的方式無償使用和銷售利用改進、修正、更新發明或設計(無論其是否取得專利權)生產的產品。
2.甲方無義務保證乙方在由于行使或使用下述許可權利而事實上或被指控侵犯任何專利權或貿易慣例所引起的訴訟、索賠及其他要求的情況下不受到損害。
3.本協議包含如下內容:
(1)授予任何一方權利或強加于任何一方義務從事某種第三方侵權的行為。
(2)要求或強迫任何一方承擔義務侵犯第三方的專有權利或專利權。
(3)協議的期限:本協議期限為自簽字之日起 年。本協議可在 年后由雙方商議延長。任何一方可在 日前以書面通知終止本協議。
E.終止
1.作為本協議的重要條件,乙方須依照本協議條款積極從事許可證產品的生產和銷售。年度生產目標將由甲方與乙方在協議生效后商定。任何一方保留在乙方未能完成依乙方與甲方雙方達成的年度生產目標時對協議重新審查的權利。
2.在一方破產或資不抵債的情況下,另一方可以終止本協議。
3.雙方合意可終止本協議。
4.與終止協議相對應,乙方將在終止協議后 個月內停止使用商標或任何類似標記。如在乙方未于協議終止后 個月內停止使用一個或數個甲方的標記,則乙方商標的非經授權不得使用。
F.價格和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
G.標簽
被許可方同意在出售許可合同項下產品或在產品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標明許可方要求的標志。如果產品、或其廣告、促銷、展示材料含有商標或服務標志,應標明注冊的法律通知及申請。如果產品在市場出售時其包裝紙箱、集裝箱或包裝材料上帶有商標,在上述物品上也應標明相應標志。被許可方在使用小牌、標簽、標記或其他標志時,在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標明商標,需事先得到許可方的同意。許可方的同意不構成此協議下許可方權力和被許可方責任的放棄。
H.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即構成違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按照其所遭致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和訴訟費等合理支出)承擔賠償責任。
I.不可抗力
1.如果出現不可抗力,雙方在本合同中的義務在不可抗力影響范圍及其持續期間內將中止履行。經另外一方確定的不可抗力影響時間,不計入本合同執行時間,本合同執行時間相應順延。合同期限可根據中止的期限作相應延長,但須雙方協商一致。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在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范圍內免于承擔違約責任。
2.受不可抗力影響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 個工作日內將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書面通知對方,并提供有關書面證明文件,且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當采取措施防止損失的進一步擴大。
3.不可抗力影響結束后,受影響一方應在 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
4.如果不可抗力影響超過 天,各方可協商解決此后的合同執行問題。如果各方在相應順延的 天內未能協商一致,各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J.一般條款
1.除非另有書面通知,則雙方的郵政通訊地址依下述為準(除本協議另有約定之外):_________。
2.乙方確認甲方對于其商標的所有權,并承認由甲方或某個相關公司所屬的商標在_________或其他外國的商標登記及商標的有效性。乙方進而同意在本協議期間或其后的時間內,其在_________或世界上任何地方所獲得的與本協議所指商標有關的任何權利,除依本協議授權之外均應依甲方的要求而將此類權利及此類權利相關的商譽讓與甲方。
3.乙方同意不使用或不默許使用可能與本協議商標相類似混淆的商標。
4.乙方應在發生任何對于商標侵權行為及沖突性使用的情況時立即通知甲方并與甲方合作以采取合理手段向此類行為進行追究索賠而使甲方及時地保護其商標權的合法性;同時雙方明確在未得到甲方的書面許可之前,乙方不得單獨采取任何行動。
K.爭議
本協議依_______________法律解釋。
除非另有明確表示,則與本協議有關或無關的雙方的所有爭議、糾紛或歧義,以及任何違約及過失(包括但不限于有關本協議存續的爭議仲裁條款有效性的爭議),如果不能以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則提交仲裁。
仲裁應該依_________的程序及規定進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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