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格式合同3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格式合同3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格式合同 篇1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現就以下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乙方于20xx年11月1日與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該勞動合同期限為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F經雙方友好協商,雙方同意不再續訂勞動合同,并于 年 月 日終止該勞動合同,雙方之前的勞動關系終止。
二、根據《勞動合同書》及雙方協商約定,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剩余服務費,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不再享受甲方服務費支付。
三、《勞動合同書》終止后,乙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所有工作辦理好交接手續,包括乙方掌握和使用的公司一切文件、資料、信息、數據、 圖表、工作記錄,包括電子文檔及有關物品等向甲方移交清楚;同時交接經手過的`工作事項。
四、具體程序:乙方整理好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和遺留問題要寫出書面說明材料。編制移交清單,列明移交的資料和物品等內容,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五、簽訂本合同后,甲乙雙方不因勞動關系的解除或終止引起任何訴訟。除本協議書約定外,甲、乙雙方基于勞動關系所產生的其它一切權利義務均已了結,甲、乙不存在任何爭議。此后乙方無權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或提出任何要求。
六、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 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蓋章) 乙方代表人:
年 月 日
格式合同 篇2
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
盡管各國對格式合同的稱謂不一,但其內在的本質與法律特征是大同小異的,一般說來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1、格式合同的預先制定性和單方決定性
格式合同的有關條款全部或部分由當事人一方預先確定,這一點是不同于一般合同的,一般合同是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擬訂的。
2、格式合同具有穩定性和重復性
格式合同條款一經擬訂,在相當長的時期內具有穩定性。這種穩定性表現在:一方面合同條款不能隨意修改,欲與之締結合同的當事人只有完全同意才能成為締結的一方當事人,不能就合同條款討價還價,另一方面格式合同多是由提供商品或服務的一方印制成書面的固定的形式以便使用和當事人了解。重復性是指格式合同的反復使用性。
3、格式合同的要約具有廣泛性、持續性、細節性
廣泛性是指合同要約總是向不特定的多數人發出的,而非針對某一特定對象,格式合同內容為供多數契約之用的本質。持續性是指要約總在較長時間內發生效力,在合同制定者改變其經營策略以前該要約都可以作為承諾的對象。細節性就是指該要約一般包括了合同的全部條款。
4、格式合同內容具有客觀性和科學性
格式合同的訂立一般是專門部門或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員或行業機構制定的,能夠正確反映所涉及行業的客觀規律與特殊要求,并經過較長時間反復運用與實踐后總結出的,具有客觀性和科學性。
5、格式合同地位上存在著不公平性
使用人利用在經濟或其它方面的絕對優勢地位,使其可以將預定的格式條款強加于對方,從而排除雙方協商的可能性,表現在法律和事實上的壟斷。當事人的這種壟斷常常被稱為“契約環境的不公正”。
格式合同的限制
(一)格式合同的法律依據
格式合同,也稱定式合同、標準合同、附從合同。在我國有的學者稱之為標準合同,有的則稱之為附從合同者或定式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將其稱之為格式合同。在一般的概念中,格式合同指全部由格式條款組成的合同,只有部分是以格式條款的形式反映出來的,則稱之為普通合同中的格式條款!逗贤ā返39條“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重復使用而預先擬訂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也有學者定義為“一方當事人或者政府部門、社會團體預先擬訂或印制成固定格式以供使用的條款”。
(二)格式合同的限制
從合同建立目的,為了保護弱者的利益,達到公平的目標,為格式合同,也就是所謂的格式合同的相關條款進行了限制:
1、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合同法》第39條規定)
2、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合同法》第40條規定)
3、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采用非格式條款。(《合同法》第41條規定)
4、《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6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同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
格式合同 篇3
企業名稱(甲方):重慶德居建筑勞務有限公司職工姓名(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甲乙雙方于 年月 日訂立了為期________年的勞
動合同,現因______________原因,經________方提出,并雙方
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
另: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勞動人事局留存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 (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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