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專利實施合同4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專利實施合同4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專利實施合同 篇1
轉讓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受讓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名_________(蓋章) 簽名:_______(蓋章)
簽字時間: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轉讓方擔保人(名稱:____ 受讓方擔保人(名稱):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_______(蓋章) 簽字:______(蓋章)
簽字時間: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責任編輯:黃葉
與具有實施條件的單位請求國家知識產權局實施專利實施許可不同,國家知識產權局給予公共利益強制許可時的同時應當指定具有實施條件的單位實施該專利技術。
附:相關法律
專利實施的強制許可
第四十八條 具備實施條件的單位以合理的條件請求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而未能在合理長的時間內獲得這種許可時,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根據該單位的申請,可以給予實施該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強制許可。
第四十九條 在國家出現緊急狀態或者非常情況時,或者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給予實施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強制許可。《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七十二條 自專利權被授予之日起滿3年后,任何單位均可以依照專利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請求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給予強制許可。
請求強制許可的,應當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交強制許可請求書,說明理由并附具有關證明文件各一式兩份。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當將強制許可請求書的副本送交專利權人,專利權人應當在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期限內陳述意見;期滿未答復的,不影響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關于強制許可的決定。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的給予實施強制許可的決定,應當限定強制許可實施主要是為供應國內市場的需要;強制許可涉及的發明創造是半導體技術的,強制許可實施僅限于公共的非商業性使用,或者經司法程序或者行政程序確定為反競爭行為而給予救濟的使用。
第五十條 一項取得專利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比前已經取得專利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具有顯著經濟意義的重大技術進步,其實施又有賴于前一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實施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根據后一專利權人的申請,可以給予實施前一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強制許可。
在依照前款規定給予實施強制許可的情形下,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根據前一專利權人的申請,也可以給予實施后一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強制許可。
第五十一條 依照本法規定申請實施強制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提出未能以合理條件與專利權人簽訂實施許可合同的證明。
第五十二條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的給予實施強制許可的決定,應當及時通知專利權人,并予以登記和公告。
給予實施強制許可的決定,應當根據強制許可的理由規定實施的范圍和時間。強制許可的理由消除并不再發生時,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專利權人的請求,經審查后作出終止實施強制許可的決定。
第五十三條 取得實施強制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不享有獨占的實施權,并且無權允許他人實施。
第五十四條 取得實施強制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付給專利權人合理的使用費,其數額由雙方協商;雙方不能達成協議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裁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七十三條 依照專利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請求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裁決使用費數額的,當事人應當提出裁決請求書,并附具雙方不能達成協議的證明文件。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請求書之日起3個月內作出裁決,并通知當事人。
第五十五條 專利權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關于實施強制許可的決定不服的,專利權人和取得實施強制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關于實施強制許可的使用費的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責任編輯:黃葉
6.技術咨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免費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范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整)。
2.為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文件。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并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_________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_________后,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3天內通過_________銀行和_________銀行向乙方支付。
a._________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5%計_________(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復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_________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咨詢服務并提交正式的技術咨詢報告后,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_________天通過_________銀行和_________銀行向乙方支付。
a.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c.郵寄正式技術咨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征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征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征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文件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并采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后需經政府批準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
中國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專利實施合同 篇2
專利實施許可技術名稱:
甲方(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言(鑒于條款)
——鑒于甲方(許可方)擁有()專利,該專利為(個人發明創造),專利號為: ,公開號; ,公告號 :。申請日為20xx年08月 11日,授權日為20xx年09月01日,專利的法定屆滿日為20xx年09月01日。并擁有實施該專利所涉及的技術秘密。
——鑒于乙方(被許可方)屬于玩具制造領域的企業,擁有生產本款專利產品必備的廠房、設備,和人員及其它條件,并對許可方的專利技術有所了解,希望獲得許可而實施該專利技術(及所涉及的技術秘密等);
——鑒于許可方同意向被許可方授予所請求的許可;雙方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專利許可的方式與范圍
甲方授予乙方在中國范圍內設計制造本合同產品、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獨占性的,任何除乙方以外的第三方不得實施、生產、銷售本合同約定的專利及專利產品,甲方也不得實施該專利,且不得將該專利技術再許可給第三方使用。
專利的技術內容
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專利號為,專利名稱為: 及其制作方案的專利實施技術文件,并提供為實施該專利所涉及的技術秘密及專利樣品。
技術資料的交付
1、技術資料的交付時間
合同生效后,許可方收到被許可方支付的使用費之一入門費人民幣 萬元(¥:元)后的5日內,許可方向被許可方交付合同所述專利技術的全部資料。
2、技術資料的交付方式和地點
許可方將全部技術資料以面交和電子郵件兩種方式遞交給被許可方。
技術資料交付地點為被許可方所在地。
費用及支付方式
該專利使用費由入門費和技術指導費二部分組成。
合同生效日支付入門費人民幣萬元(¥:元);技術指導費人民幣 萬元(¥:元)。乙方將上述費用按合同生效日后5個工作日之內匯至甲方銀行帳號。
后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合作期間甲乙雙方新開發的項目或后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其專利權屬于甲、乙雙方共同擁有。
違約及索賠對許可方:
1、許可方拒不提供合同所規定的技術資料,技術服務及培訓,被許可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許可方返還使用費,并支付違約金人民幣伍萬元(¥:50000元)。
2、許可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被許可方交付技術資料,提供技術服務與培訓的.,每逾期一周,應向被許可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伍千元(¥:5000元),逾期超過一個月,被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返還使用費。
對被許可方:
1、被許可方拒付使用費的,許可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返回全部技術資料,并要求賠償其實際損失,并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叁拾萬元(¥:300000元)。
2、被許可方延期支付使用費的,每逾期一星期要支付給許可方違約金人民幣伍千元(¥:5000元);逾期超過一個月,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叁拾萬元(¥:300000元)。
3、被許可方違反合同規定,擴大對被許可技術的許可范圍,許可方有權要求被許可方停止侵害行為,并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貳拾萬元(¥:200000元);并有權終止合同。
4、被許可方違反合同的保密義務,致使許可方的技術秘密泄露,許可方有權要求被許可方立即停止違約行為,并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壹拾萬元(¥:100000元)。
5、在合作期內,項目合作雙方中任一方未經其對方協商認可擅自退出該合作項目,責任方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叁拾萬元(¥:300000元)。
侵權的處理
1、對合同有效期內,如有第三方指控被許可方實施的技術侵權,許可方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2、合同雙方任何一方如發現第三方對該專利的侵犯行為,應及時通知另一方,由雙方出面處理,費用由雙方承擔。如果指控第三方侵權成立,產生的收益由雙方按照公平原則合理分享。
專利權被撤銷和被宣告無效的處理
在合同有效期內,如果該專利權被宣告無效,合同作為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繼續有效。
合同的生效、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的有效期為 5年
2、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實施該專利技術的,在合同生效日后(時間),本合同自行變更為普通實施許可合同。
3、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本合同即告終止,或雙方另行約定變更本合同的有關條款。
爭議的解決方法
1、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的,應按合同條款,友好協商,自行解決;
2、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爭議的,提請國家有關專利管理機關調處,對調處決定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專利實施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專利實施許可技術名稱:_______________
許可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許可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序文
鑒于甲方(許可方)是——技術的專利權人且同意將其持有的專利技術許可給乙方(被許可方)使用;鑒于乙方希望使用該專利技術且愿意支付給甲方專利實施許可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正文
第一條 專科名稱、性質和內容
1.1 甲方持有專利權的專利技術的名稱為:(用簡明扼要的語言概括該專利技術的名稱)
1.2 甲方持有專利權的專利技術的性質為:(描述該專利技術的技術特征)
1.3 甲方持有專利權的專利技術的內容為:(說明該專利技術的主要內容)
1.4 甲方持有專利權的專利技術的應用效果:(寫明應用該專利技術能夠給權利人帶來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二條 專利技術的權屬狀況
2.1 甲方持有專利權的專利技術的有關事項如下:
(1)專利技術的名稱為:
(2)專利技術的發明人為:
(3)專利技術的申請人為:
(4)專利技術的申請日為:
(5)專利技術的申請號為:
(6)專利技術的專利號為:
(7)專利技術的專利權人為:
(8)專利技術的專利權有效期限為:
2.2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該專利技術的發明過程、完成情況、發明人基本情況、專利權人基本情況及有關證明材料等。
2.3 甲方應當保證許可給乙方使用的專利技術是歸其持有的,且甲方享有處分權,如因實施該專利技術引發侵權糾紛時,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2.4 甲方同意將該專利技術許可給乙方使用,并且應許可乙方使用與實施該專利技術有關的技術秘密,保證乙方能夠最充分地利用該專利技術以達到合同約定的預期效果。
第三條 專利實施和專利許可的情況
3.1 本合同訂立前,甲方已許可如下單位實施該專利技術:(列舉甲方許可使用該技術的單位名稱、許可實施范圍、實施期限等內容)
3.2 甲乙雙方可以約定甲方出讓專利使用權和乙方取得專利使用權的程度和范圍,雙方可以選擇獨占實施許可合同、排他實施許可合同和普通實施許可合同等形式。
3.3 如果甲乙雙方選擇獨占實施許可的形式,則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應立即停止實施該專利技術,且不得將該專利技術再許可給第三方使用。
3.4 如果甲乙雙方選擇排他實施許可的形式,則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將該專利技術再許可給第三方使用,但甲方保留在該范圍內繼續使用。
3,5 如果甲乙雙方選擇普通實施許可的形式,則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僅保留在該范圍內的使用權,而且還保留著在該范圍內對該專利技術的使用權再出讓給第三方的權利。
3.6 甲乙雙方訂立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生效,并不影響在合同生效前甲方與其他方訂立的有關合同的效力。
第四條 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保密事項
4.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如下實施該專利技術所需的技術情報和資料:(包括工藝設計、技術報告、工藝配方、文件圖紙等有關內容,雙方可以約定提交有關資料的清單和份數,以便于雙方共同監督、檢查)
4.2 甲方提交的上述技術情報和資料應是能夠體現該專利技術的技術指標、參數及技術水平、性能的資料,以及有關的輔助性材料
4.3 甲乙雙方應明確約定有關技術情報和資料提交的具體時間、地點和提交方式。雙方約定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支付專利實施許可使用費后_______日內,向乙方交付如4.1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情報和資料。具體交付方式和地點為;(明確甲方提交資料的方式和地點)
4.4 甲方應向乙方保證交付的技術情報和資料,應當是完整的、清楚的。圖紙資料的規格及繪制符合國家的______________標準(或_______規定)
4.5 乙方收到甲方交付的全部技術資料后,應對資料予以認真的檢查與核對,如發現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應在收到技術資料后的_________日內向甲方發出通知,甲方應在收到如上通知后的__________日內予以說明,補充或更換;技術資料符合要求后,乙方應在_______日內向甲方簽發技術情報和資料驗收合格確認書。
4.6 與實施該專利技術有關的技術秘密的名稱或代號為:(寫明屬于技術秘密的技術名稱或代號)
記載上述技術秘密的資料為:(寫明技術秘密的載體)
4.7 乙方應保證不得泄露如4.6所述的技術秘密。
第五條 技術指導
5.1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應向乙方提供技術指導,以保證乙方能夠通過實施甲方許可使用的專利技術達到合同約定的預期效果
5.2 從乙方試制專利技術產品時起,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技術指導,直至試制出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產品質量標準的產品(因乙方原因不能試制出符合該標準的產品除外),并解答乙方在實施專利技術的過程中提出的問題。
5.3 甲方在乙方試制專利技術產品期間,應派出技術人員到乙方現場進行技術指導,所派出的技術人員應符合如下的標準:(如對時間、人數,學歷、經驗等方面的要求)
5.4 甲方在乙方試制專利技術產品期間,應負責培訓乙方的有天技術人員。培訓方案如下:(如時間、地點,方式、目標等)
5.5 乙方應為甲方的技術指導提供必要的場地、人員及設備方圓的配合,接受甲方培訓的人員的條件和文化水平,應符合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具體安排如下:
5.6 乙方應為進行技術指導的甲方人員提供食宿,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式
6.1 乙方實施甲方許可使用的專利技術試制產品完成后,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產品質量標準對該產品進行驗收。
6.2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實施甲方許可使用的專利技術試制完成的產品應符合如下技術指標和參數:(明確驗收的標準和依據)
6.3 甲乙雙方可以約定驗收的方式,可以由雙方委托的技術鑒定部門或者組織專家進行鑒定,也可以約定由乙方單方確認視為通過。但不論采用何種方式驗收,驗收的標準均應以合同約定的技術指標和參數為依據,并且應當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6.4 甲乙雙方可以約定驗收所需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或者甲方承擔,也可以約定由雙方共同承擔。由雙方共同承擔的`,應明確約定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合同沒有約定,則視為由乙方承擔。
6.5 產品驗收不合格時,雙方應委派技術人員組成調查小組,調查產品不合格的原因,并依本合同約定確定雙方的責任。
6.6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試制出合同產品,甲方應協助乙方再次進行試制;如仍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試制出合同產品,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不退還入門費。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試制合同產品失敗,甲方應查明原因,繼續協助乙方試制合同產品,仍不能試制成功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入門費,并視具體情況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6.7 驗收不合格,若原因在于甲方,甲方應提出技術措施消除缺陷,并承擔相應費用;若原因在于乙方,乙方應協助甲方提出補救措施,并承擔相應費用。具體費用計算方法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七條 使用費及支付方式
7.1 甲乙雙方可以約定專利實施許可使用費的金額及其支付方式,雙方可以約定采用支付使用費的方式,也可以采用支付入門費和提成費相結合的方式。
7.2 如雙方約定采用支付使用費的方式,具體如下:
(1)支付金額:乙方支付給甲方專利實施許可使用費_______元人民幣;
(2)支付方式:乙方按約定一次性支付或者分期分批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應約定每期支付的金額;
(3)支付期限:乙方按約定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應約定每期支付的期限;
(4)支付地點:甲乙雙方可以約定支付的具體地點,可以在甲方所在地,也可以在乙方所在地,或者雙方約定的其他地點。
7.3 如雙方約定采用支付入門費和提成費相結合的方式,則應明確約定入門費和提成費的數額及計算方法。
7.4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內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專利實施許可使用入門費_______元人民幣;提成費按合同產品凈銷售額的_______%提取,凈銷售額計算方法如下:(雙方約定的凈銷售額的計算方法)
7.5 乙方應從合同產品銷售的年度起,向甲方支付提成費,每年的12月31日為當年提成費的結算日。
7.6 在提成費結算日后_______日之內,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交記載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凈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的結算報告。
7.7 甲方應在接到結算報告后_______日之內,向乙方發出是否認可結算報告的通知。若甲方認為需要查核乙方的財會報表時,可按如下程序查賬:(由雙方約定查賬的程序)
7.8 乙方應在提交的結算報告經甲方認可后_______日之內,向甲方支付約定的提成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轉讓專利技術的,除返還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費外,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2 甲方實施專利技術超越合同約定的范圍,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許可第三方實施該項專利的,應當停止違反合同的行為,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3 L方按照合同約定實施受讓的專利技術,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由甲方承擔侵權責任。
8.4 在合同有效期內,專利權被終止的,合同同時終止,甲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5 在合同有效期內,專利權被宣布無效的,甲方應當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但已經給付的使用費不再返還。
8.6 甲方逾期兩個月未交付技術資料和提供技術指導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返還使用費,并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8.7 專利獨占實施許可合同或者專利排他實施許可合同的甲方,如果實施專利超越合同約定的范圍,或者在已經許可乙方實施專利的范圍內又就同一專利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應當停止違反合同的行為,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8.8 甲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8.9 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甲方支付使用費的,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以逾交使用費的_______%計算的違約金;逾期兩個月不支付使用費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以應繳使用費的——%計算的違約金。
8.10 乙方實施專利超越合同約定范圍的,或者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許可第三方實施該專利的,應當停止違反合同的行為,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11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后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9.1 在合同的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許可實施的專利技術所作的改進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可以協商其歸屬及使用。
9.2 未經對方許可,一方無權實施對方單獨完成的對許可實施的專利技術的改進技術。
9.3 一方對許可實施的專利技術的改進技術,如未申請專利或夫予以公開的,另一方應對改進技術承擔保密義務(,并無權擅自向他人轉讓或許可他人實施該改進技術,也無權申請專利。
9.4 雙方共同對許可實施的專利技術作出的改進技術,專利申請權歸雙方共有。一方轉讓其共有的權利申請權的,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若一方放棄專利申請權的,在專利申請被批準后,可免費實施該專利。如果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另一方不得擅自申請專利。若該專利申請被批準,雙方均有轉讓權及實施許可權。若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權的,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若一方放棄其共有的專利權的,可免費實施該專利。
9.5 對于雙方共同改進的非專利技術成果,雙方均有使用權和轉讓權。一方轉讓其共有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一方放棄其共有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可免費實施該技術。
9.6 對由雙方共同改進的專利技術或者非專利技術成果所獲得的利益,由雙方另行協商利益的分享辦法。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10.1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以根據自愿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10.2 爭議發生后,雙方應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按照合同的約定分清各自的責任,采用協商的辦法解決爭議。
10.3 若雙方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
10.4 若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或者不愿協商、調解的,可以約定將爭議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10.5 雙方也可以不通過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一條 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11.1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指專利權人或者其授權的人作為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在合同約定的范圍內實施專利技術,被許可方支付約定的使用費所訂立的合同。
11.2 專利獨占實施許可:指被許可方在規定的范圍內享有對合同規定的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許可方或者任何第三方都不得同時在該范圍內具有對該項專利技術的使用權。
11.3 專利排他實施許可:指被許可方在規定范圍內享有對專同規定的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許可方仍保留在該范圍內的使用)親眷,但排除任何第三方在該范圍內對同一專利技術享有使用權。
11.4 專利普通實施許可:指被許可方在規定范圍內享有對專利技術的使用權,同時許可方不僅保留在該范圍內的使用權,而且還保留著在該范圍內對該項專利技術出讓給任何第三方使用的權利,
11.5 技術秘密:指在實施轉讓的專利技術過程中,為了達到更好效果的使用,經許可方采取了保密措施的、尚未公開的信息
11.6 技術資料:指實施轉讓的專利技術所需的文字及圖紙資料。
11.7 技術指導:許可方為被許可方使用專利技術所進行的指導,包括許可方向被許可方講授專利技術和培訓被許可方的有關技術人員等。
11.8 銷售額:指被許可方銷售實施專利技術生產出來的產品的總金額。
11.9 凈銷售額:指從銷售額中扣除包裝費、運輸費、稅金、廣告費、商業折扣等的金額。
11.10 使用費:因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實施專利技術,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支付的費用。
11.11 入門費:指根據合同的有關規定,許可方將全部技術資料交付被許可方之前,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支付的費用。
11.12 提成費;指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由于被許可方使用專利技術制造并銷售合同產品,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支付的費用。
11.13 完整:指許可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是本合同中規定的全部資料。
11.14 清晰:指圖紙資料中的曲線、符號、數字、文字等足以看清。
11.15 后續改進:指在合同的有效期內,一方或雙方對專利技術所作的革新和改良。
11.16 其他技術術語(其他雙方認為需要說明、解釋的名詞和術語)
附文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如需經有關部門批準的,以有關部門的批準日期為合同生效日。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有關批準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批部門意見:_________________
審批部門:(簽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利實施合同 篇4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讓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簽訂地點: 省 市(縣)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規定,合同中的甲方就專利項目(申請日 、申請號: 、授權日<公開日、公告日>、專利法定有效期: )。許可乙方實施(該項目屬 計劃※)。本發明屬于:職務發明 (非職務發明)。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①(①:本合同標有※號的合同條款按填寫說明填寫。)專利技術內容(包括實施該專利有關的一般技術秘密),要求和工業化開發程度:
二、技術資料及其提交期限,地點和方式:
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在 (地點)以 方式,向乙方提供下列資料:
三、※本項目技術秘密的范圍和保密期限:
四、專利實施許可的種類:
五、驗收標準和方法:
乙方使用該項技術,試生產后達到了本合同規定的技術性能指標( ),采取方法 驗收,由雙方簽署合同技術驗收合格協議書。
如產品驗收不合格時雙方協商各派代表調查原因并確定雙方的責任。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六條)
六、使用費及支付方法:
(一)一次支付方式
總金額 元 年 月 日
(1)一次性支付 元 年 月 日
(2)分期支付 元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
(二)入門費加提成費方式
入門費 元 支付日期
(1)按銷售額 %提成 支付日期
(2)按純利潤 %提成 支付日期
七、技術服務(地點、方式及費用)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五條)
八、后續改進的提供和分享: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八條)
九、專利權無效和侵權的處理辦法: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九條)
十、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五十一條、第三百五十二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 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二)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 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三)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 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四)其他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十條)
十二、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當事人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專利管理機關進行調解。
雙方不愿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一)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任何爭議,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一條)
十四、※其他:(含中介方的權利、義務、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入門費、財產抵押、擔保等上述條款未盡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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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登記機關審查登記欄: │
│ │
│ │
│ │
│ 技術合同登記機關(專用章) │
│ 經辦人: (簽章) │
│ 19 年 月 日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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